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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以办公用房专项监督为切入点 持续纠治“四风”顽疾

发布时间:2024-03-29 12:27    来源:葫芦岛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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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所长并不是副科级干部,其办公用房面积应在9平方米以下,而其实际办公面积超出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限期整改完成……”葫芦岛市连山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在某街道司法所开展办公用房专项监督检查时说。

近日,连山区纪委监委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办公用房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整治,本次办公用房专项监督整治共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自查自纠阶段、问题整改阶段以及检查验收阶段,旨在通过专项监督的“小切口”,做好纠治“四风”顽疾的“大文章”。

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精准纠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靠前动员部署,统筹协作区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室组”联动优势,选派委内纪检监察干部组建6个监督检查工作组,深入全区各单位开展实地监督检查。通过查阅单位人员花名册、实地面积测量等方式,重点检查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面积是否超标、使用情况是否弄虚作假、调离或退休人员办公用房是否及时收回等方面问题,严肃查处“挂牌子、增桌子”等分摊实际办公室使用面积的行为。同时,制定了《连山区纪委监委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总调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排查的上下联动监督工作格局,确保专项监督整治不留死角、不打折扣、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全区73家单位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检查办公用房1260余间,抽查重点单位办公用房50间,发现问题3个。

“下一步,我们将在深严细实上持续用力,定期开展办公用房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不断压缩‘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的滋生空间,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拒不整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靶向纠治‘四风’顽瘴痼疾,真正实现以惩促治,大力培育新风正气。”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