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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盘锦市委第七轮巡察完成进驻

发布时间:2024-04-03 16:10    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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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截至3月29日,八届盘锦市委第七轮巡察完成进驻。市委5个巡察组将对市委统战部(市侨联、市台联)、市委网信办、市民族和宗教局、盘山县委宣传部、盘山县自然资源局、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双台子区委宣传部、双台子区委统战部、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兴隆台区委宣传部、兴隆台区委统战部、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洼区委宣传部、大洼区委统战部、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等15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各市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根据要求,各市委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准确把握政治巡察“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四个对照”,围绕“四个紧盯”,重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对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深入了解,通过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有力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不断推动全市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据悉,本轮巡察时间为2个月,其间设置巡察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联系电话、邮政信箱及电子邮箱,并通过被巡察单位向社会公开。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巡察整改等方面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