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辽宁纪检监察网>>一线动态

本溪市平山区:错失自我拯救的企业“蠹虫”

发布时间:2024-04-15 15:39    来源:本溪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

“前不久,当我得知本溪市某商业区‘一把手’被留置后,我终日惶恐不安,几次悄悄来到区纪委监委,想投案自首,但侥幸心理占据上风,最终还是错失了自我拯救的机会。”本溪市平山区某区属国有企业原执行董事、总经理王某悔悟道。

王某是平山区属某国有企业的“一把手”,管理着本溪市最大的批发市场。6年来,他表面上兢兢业业,暗地里却挖空心思谋取私利。在一次与合作对象觥筹交错中,他私改合作协议,致使国企利润分成被“蚕食”,事后对方给予了王某不菲的“好处费”。

初尝甜头的王某,私欲膨胀,胆子也越来越大。他把公司和关联企业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大到自家住宅装修,小到宠物用品,他都变着法由公司或合作对象买单。自己本身享受车补,却私车公养,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即使在其因设立使用“小金库”资金,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我看中了这个项目的‘前景’,于是接受请托,违规收下了干股和感谢费。”据王某交代,在利益的诱惑下,自己忘记了初心使命,甘心被“围猎”。由于所收受干股企业与其任职国企有商业合作,为避人耳目,王某遂拉拢5名企业管理人员一同入股该企业,打造利益“共同体”,共同为持股企业不当牟利,成为吃里扒外的“蠹虫”。

在得知平山区另一国企主要领导被留置后,王某的畏罪心理愈发强烈。为掩盖违纪违法事实,指使有关企业老板伪造收条,将收受其好处费伪造成借款并已还款的假象。但在专案组的调查下,假象一一被查实。2023年11月,王某被采取留置措施。

案发后,平山区纪委监委坚持举一反三、“治建并举”,督促发案企业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制作警示教育片《泯灭的初心》,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教育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及时校正人生坐标,严防类似案件发生。

“我们将以案为鉴,坚持‘风腐同查’,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全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平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