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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拧紧“责任发条” 做实巡察“整改文章”

发布时间:2024-04-15 18:50    来源:辽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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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递减、上紧下松,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存在宽松软……”“对党员干部抓早抓小不够经常,个别村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流于形式……”“清廉文化阵地建设不够有力,清廉品牌建设仍需加强……”

近年来,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辽阳市辽阳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通过参加党委(党组)巡察工作动员会和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定期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沟通巡察情况,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一把手”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责任。

围绕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梳理县委巡察办、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构建起“县委巡察办统筹协调、党风政风室牵头督查、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的监督格局,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链条。

县纪委监委采取面对面交流、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对整改成果运用情况进行“嵌入式”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针对在巡察中发现的共性、深层次问题加强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可行性、持续性的措施举措,促进问题整改与深化改革、建章立制、追责问责相结合,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以前,确实存在对巡察整改不够重视的问题,认为开个会研究一下,没有跟踪督促具体整改情况,没有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收到督办函的县直单位领导感到非常愧疚。

县纪委监委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察整改质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欺上瞒下、边改边犯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为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我们还出台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采取每月一评估的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见底见效。”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道。

“推动问题解决是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以强有力监督拧紧巡察整改‘责任阀’,确保巡察反馈的各项任务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巡察问题清单为抓手,加强与巡察机构、组织部门的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持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