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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探索建立协作组机制 发挥贯通协同优势

发布时间:2024-04-19 19:10    来源:阜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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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4+’模式组建四个纪检监察协作组,即‘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区纪委’,高标准通力协作、高质量联合监督、高效率联合办案为抓手,充分释放纪检监察协作组效能。”“建立‘组组’协同监督机制,有利于各派驻机构在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下,攥指成拳、同向发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是阜新市纪委监委通过推行“组组”协作机制,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的一个缩影。

为破解市纪委监委专案较多、人员不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基层纪委监委案源不均、监督力量分散等难题,阜新市纪委监委通过片区协作形式整合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力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形成监督合力。

“通过搭建‘组组’联动协作模式,构建起内部贯通、上下联动、融合一体的监督工作格局。”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多次联合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采取联合突击检查等方式,破解“熟人监督”等难题,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在监督力量上一体融合,在监督重点上一体发力。”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与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共同开展对驻村第一书记及党群服务中心派驻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深入一线了解派驻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等情况,要求严肃派驻工作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认真履职、发挥作用、树好形象,倾情助力乡村振兴。

“并肩作战后,我们发现问题更加精准高效,还能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提高。”彰武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与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深度协作,刚刚突破一起动物卫生监督领域案件。推行“组组”协作机制后,通过联合学习、联合监督、联合办案、联合调研能够更快地找准问题症结所在,从而精准发力,极大地提高办案质效,进一步发挥“1+1﹥2”的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印发以来,阜新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严格按照要求,就同步进行专项监督、联合审查调查、协作开展案件审理等事项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建立‘组组’协同监督机制,推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形成上下统一、左右衔接的‘一盘棋’监督格局,使协同监督更顺畅、更高效。”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