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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下好“先手棋”

发布时间:2024-04-24 14:01    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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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日前,在盘锦市盘山县纪委监委“清风讲堂”上,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结合自身学习运用体会,解析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规党纪教育课。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之际,盘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认真开展前期准备和先行活动,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预热蓄能”。

注重发挥“头雁效应”,县纪委常委会带头走在学习前列,召开常委会会议原原本本传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并组织班子成员交流心得,以支部“三会一课”、开展知识测试等形式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学细照笃行,带头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以学习成效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征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条对照学习指引、《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学习问答等常用党纪法规书籍,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提高监督执纪执法水平。在“清风盘山”微信公众号中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等内容,做细做实党纪法规宣传教育,以点带面扩大纪律教育影响面。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观新建成的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将根据关键节点、重要会议、重点案件等,及时更新展陈内容,让纪检监察干部常学常新,并针对系统内“关键少数”、年轻干部等重点人群,进行各有侧重的党纪学习教育。

“我们将把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贯通起来,分系统、分类别开展纪法教育活动,精准‘滴灌’、靶向发力,全面构建纪检监察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盘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