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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靶向监督精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24-04-28 14:52    来源:铁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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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县自然资源局在不担当不作为违规将房屋测绘职能市场化、损害群众利益一案中暴露出的问题,请你局按照监察建议提出的四条建议逐项对照整改,并按照建议中要求的时限反馈整改落实情况。”近日,铁岭市西丰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向县自然资源局送达监察建议书。

今年以来,西丰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接续发力,持续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内强化信访、案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职能的协调联动,对外以县纪委监委为中心,以19家县直单位为延伸触角,以联席会议为载体,有效整合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和各职能部门行业监管力量,建立健全与人大、政府信访、“12345”政务服务热线、检察机关等监督主体常态化对接机制,及时掌握群众诉求“弱信号”。

为及时将群众“弱信号”转化为监督执纪“强震慑”,西丰县纪委监委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建立问题线索跟踪督办机制,对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快速处置、优先受理、成立专班、专人跟办、及时反馈。同时,不断优化“片区协作+行业监管”联合监督模式,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成效。

“今年年初,我们接到群众反映县自然资源局不担当不作为,违规将自身法定职能推向市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并收取相关费用的问题。接到群众反映后,县纪委监委立即组成核查组,对反映相关内容进行核实。经核实,2021年至2023年,在农村房屋测绘工作中,相关中介共收取群众费用35万余元。这项本应由职能部门免费向群众提供的服务,最终却由群众出钱买单,这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县纪委监委问题核查组组长说道。

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对两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予以立案处理,并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6名责任人依规依纪予以组织处理。同时,对于中介机构收取群众的35万余元测绘费,督促县自然资源局筹措资金予以返还,坚决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案件查处只是起点,如何深化以案促改有效推动治理才是关键。为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县纪委监委向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以该案为镜鉴,全面梳理排查类似问题,切实承担部门职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

今年以来,西丰县纪委监委聚焦“四个方面”、10个重点领域45项突出问题,处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16件,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同时,牢牢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依托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发“三书一函”等载体,持续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以一案之整改推动一域之治理。今年以来,通报典型案件4起,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以案促改通知书14份,不断巩固拓展整治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