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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直机关纪工委: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卸包袱” 激励“有错”变“有为”

发布时间:2024-05-07 14:23    来源:铁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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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你单位李某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按照工作计划,我们今天来看一看受处理处分干部跟踪帮助工作开展情况,一会儿我们要和他的帮助联系人,还有李某本人进行谈话。”近日,铁岭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工作人员来到某局进行回访督导。

李某的帮助联系人向纪检监察干部介绍,去年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时,李某情绪比较低落,通过教育引导和做思想工作,李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问题,积极改进提高,目前工作状态很好。

近年来,铁岭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扎实开展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工作,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丰富方式、压实责任、建立机制,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进一步规范跟踪回访主体、对象、程序、方法等内容。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制定《铁岭市直机关受处理处分党员及工作人员跟踪帮助情况档案》,帮助相关单位建立纪实制度,完善《受处理处分党员及工作人员纪实制度执行情况表》《谈心谈话制度执行情况表》《作出处理处分决定机关回访制度执行情况表》《受处理处分党员及工作人员综合评价情况表》等纪实材料,对跟踪帮助工作进行清单化管理,切实把跟踪帮助工作落实落细。

“人这辈子谁都会犯错,给你处分不是为了‘一棍子打死’,而是希望通过惩戒来教育感化,治病救人,你一直是单位的业务骨干,不能因此产生负担和顾虑,只要好好工作,一定能得到组织重用和同志们的肯定……”铁岭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工作人员语重心长地对受到处分的李某说道。

每一名受处理处分的党员干部所处岗位、个人履历、性格特点各不相同,开展回访教育时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始终坚持“一人一策”“一人一访”,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使命,把思想政治教育做到党员干部心坎上。

最熟悉受处理处分人员日常工作情况和心理变化的是所在单位,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压紧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单位党组织落实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开展综合评价后归类管理,并及时反馈纪委监委。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把处分影响期间的政治表现和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年度考核、影响期满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使受处理处分同志放下“包袱”再出发,从“有错”向“有为”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