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辽宁纪检监察网>>一线动态

清原县:用好“两书”良方 提升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4-05-09 16:08    来源:抚顺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

“责成你单位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机关干部管理,从此问题中深刻反思,整顿机关干部思想,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不久前,抚顺市清原县纪委监委向某县直部门发出一份监察建议书。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方法。清原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靶心,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作用,持续跟进、全程督办,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确保“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年初以来,对县交通局、县文旅局等部门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推动解决问题4个,切实发挥“两书”精准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纠偏功能。

“为了保证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扎实的调查研究是关键。”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介绍道,为确保提出的建议“直击要害”“一针见血”,县纪委监委立足审查调查结果,对具体案件进行细致剖析,分析发案成因、特点和规律,系统了解被建议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全方位多维度“扫描”,找准“病灶”、剖析“病因”,确保方向选准,问题说透,建议指明。

为防止“纸面整改”、虚假整改以及整改“隔靴搔痒”,县纪委监委采用“闭环管理”模式,按照“谁办理、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电话随访、现场查看、资料查阅、个别谈话等方式掌握整改情况,对未整改到位的事项持续督导。同时,适时开展“回头看”,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部门单位,采取当面约谈、书面通报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

“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是我们发出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不断强化日常监督,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早进行处置和预防,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通过个体问题发现共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全面整改,切实增强‘两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监督震慑力。”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