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助力追回村集体资产
近日,葫芦岛市建昌县老大杖子乡贾杖子村村民代表自发将印有“扬利剑为民撑腰壮胆 赢民心民意真抓实干”的锦旗送至建昌县委第四巡察组驻地,并表示县委巡察机构帮忙守住了村集体“钱袋子”,让他们吃下了“定心丸”。
此前,建昌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巡中走访时,发现老大杖子乡贾杖子村集体服装厂处于停产状态,经深入了解发现,老大杖子乡贾杖子村服装厂于2019年承包给于某某经营,2022年9月合同到期后,于某某未按约定将服装厂归还给贾杖子村集体,而是将厂房大门紧锁,本人身处外地。面对这一情况,村“两委”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并胜诉,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多种方式联系于某某未果,致使服装厂无法收回并继续投入使用。
县委巡察机构掌握相关情况后,对该问题高度重视,先后牵头组织老大杖子乡党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贾杖子村“两委”及部分村民代表,召开2次协调推进会,研判解决措施。通过协调,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张贴执行公告,至公示期满于某某仍未露面。在县委第四巡察组、老大杖子乡党委、属地派出所及部分村民代表的共同见证下,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该服装厂进行了强制执行,该服装厂正式移交至贾杖子村委会。
县委巡察机构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超常规速度推动解决问题,仅用一周的时间,就推动成功收回了一年多未能收回的村集体服装厂,使价值30余万元的村集体资产得到了保全。
“村集体资产事关村民切身利益,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发现‘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乡、村两级全面压实责任,深入整改落实,把集体资产管理得明明白白,坚决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县委巡察机构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