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驻辽宁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揭牌仪式举行
4月15日,省纪委监委驻辽宁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揭牌仪式举行,校党委书记宣读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的任命决定,与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校纪委书记共同揭牌并讲话。在连校领导、校党委委员、校纪委委员、学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以及党风校风监督员参加揭牌仪式。
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在讲话中指出,辽宁师范大学是省纪委监委向省管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的七所试点单位之一,表明省委对学校能够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高度信任,更是对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省纪委监委驻辽宁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揭牌成立,是学校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里程碑事件,标志着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迈入了新的征程、站在了新的起点。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升,坚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筑牢拥护派驻改革试点的思想根基。要在角色定位上再强化,校党委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按照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将派驻身份挺在前面;校纪委要明确职责边界,自觉接受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的双重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要在行动落实上再加力,巩固试点改革工作的良好态势,积极支持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推动派驻改革试点工作与学校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有机融合,持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加快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为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贡献辽师大力量。
下一步,省纪委监委驻辽宁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将以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凸显改革试点“辽师样板”的“辨识度”和“贡献率”,以派驻改革焕发激发的新动能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目前,与派驻改革同步推进的纪检监察办公专区建设和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已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学校试点改革工作实现了高点起步、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