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选树8名“清风干部” 树起为民务实清廉干部风向标

发布时间:2022-11-02 16:13    来源:本溪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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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基层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今年以来,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县扎实开展“清风干部”选树工作,评选出8名政治过硬、干净担当的“清风干部”,为全县党员干部树起了“学有示范”的新时代清风干部标杆,树起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形象。

强化组织领导,严格选树标准。成立本溪县“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本溪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对“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定范围、评定标准、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以镇、村两级干部为重点选树范围,向服务群众最前沿的人员倾斜,明确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项选树标准以及六类不适合评定的情形,确保清风干部选树质量。

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审核把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程序关,按照时间表、路线图认真组织实施,并对所有人选的廉洁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初审无误后,将名单汇总到县纪委监委,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审,形成年度“清风干部”拟公示名单,报县“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由县“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名单进行最终审议,切实把好“入选关”和“审核关”。

积极宣传引导,坚持正向激励。经过层层审核,最终确定了8名“清风干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枫乡融媒”APP予以公告,为基层干部树立了榜样和标杆,营造出了“清风起、气象新”的清廉干事氛围,形成了见贤思齐、弘扬正气的良好风尚。“清风干部”评定结果将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表彰奖励的优先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清风干部’的跟踪管理、宣传关注、动态调整的工作,促进新风愈吹愈劲、正气愈树愈强。”本溪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