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坚持“忠诚实干清廉”标准 选树7名“清风干部”

发布时间:2022-11-09 12:36    来源:本溪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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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疫情,我们小区有确诊病例,被划定为‘高风险区’。社区书记小张从早忙到晚,一天工作20多个小时,带领我们大家抗击疫情,这个‘清风干部’称号真是实至名归!”近日,本溪市溪湖区彩屯街道彩进社区居民李大爷看到“清风干部”公示名单时开心地说道。

溪湖区纪委监委以典型示范引领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坚持“忠诚、实干、清廉”标准,精心选树“清风干部”,弘扬清风正气,积极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统筹谋划,扣紧压实“责任链”,确保选树干部“忠诚”

溪湖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选树“清风干部”活动的方案》,明确“清风干部”选树工作的评定范围、选树标准、实施步骤等,成立溪湖区“清风干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把评定标准,把“清风干部”评选作为对全区干部进行的一次“政治体检”。同时,形成了区委统一领导、区纪委监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协助、相关部门配合、街道纪工委和党工委负责具体落实的纵向工作机制。

严格程序,提升人选“含金量”,确保选树干部“实干”

溪湖区各街道党工委坚守主体责任,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初筛汇总,守好初审第一道关口;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等管理部门对拟推荐人选逐一联审把关,守好联审第二道关口;向社会公开举报受理方式和渠道,对拟推荐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守好群众监督第三道关口。最终,溪湖区选树“清风干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逐层召开会议,并对“清风干部”人选进行“过滤式”的深查细照,确保评选出的干部“立得住、站得稳、推得出”。

正向引领,营造良好“生态圈”,确保选树干部“清廉”

溪湖区最终评选出“清风干部”7名,其中街道干部4名,占比57.2%;村(社区)干部3名,占比42.8%;女干部3名,占比42.8%。溪湖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高度重视选树结果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清风干部”的标杆引领作用,鞭策全区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重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