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选树“清风干部” 弘扬清风正气

发布时间:2022-11-22 09:50    来源:沈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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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开展选树“清风干部”的有关要求,沈阳市铁西区纪委监委把“清风干部”选树工作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正向激励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细化评定标准,严把评定关口,划好评定“红线”,扎实有序开展“清风干部”选树工作,确保选树的“清风干部”过得硬、立得住、叫得响。

强化组织,推动选树工作“大提升”。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组长的“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在区纪委监委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评选工作;各街道(镇)组建“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组,党(工)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评选工作体系,为“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细化标准,严把推荐人选“入口关”。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下发《铁西区“清风干部”评选实施方案》,召开全区“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动员部署会,对评选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精准聚焦街道(镇)、社区(村)两级干部群体,明确5条选树标准、5个选树步骤,列出6类不适合评定的情形,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严格审核、层层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从基层干部实际表现出发,做到事迹突出、评价客观,确保选出一批政治过硬、担当作为的“清风干部”。

规范程序,把牢选树对象“审核关”。严格按照选树工作5个步骤,确保动员部署、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公开公示、发布公告以及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公开、公正、透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评定步骤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层层审核、层层负责,区纪委监委对推荐人选日常廉洁履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等15个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联合审查,最终确定“清风干部”17人,进行全区公示。公示期间,区纪委监委、街道(镇)纪(工)委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群众举报监督。严格、规范的审核机制,确保选树的“清风干部”让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真正发挥标杆引领、正向激励作用,带动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深入宣传,提升“清风干部”“引领力”。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专题宣传“清风干部”事迹,积极宣传“清风干部”选树进程、评定结果,扩大群众知晓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全面增强“清风干部”的宣传影响力,把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形象树起来,掀起广大基层干部学做“清风干部”的热潮,促进政治生态再净化、干部作风新转变、干事创业赋强能,形成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清风干部”选树工作开展以来,已有1名“清风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充分发挥了“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的标杆引领作用,鞭策和鼓舞其他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争做“领头羊”。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拓展延伸“清风干部”选树工作,设置“清风岗”和开展“清风家庭”评选活动,持续把“清风干部”评选工作作为正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有效抓手,进一步引导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勤勉尽责、清正廉洁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