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雁”引领 清风聚力 锦州市选树67名“清风干部”

发布时间:2023-01-11 13:33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

寒冬腊月,万物凋零,但在锦州市义县七里河镇七里河村的一栋栋鲜花大棚里,五颜六色的鲜花竞相斗艳,花香四溢,花农们正在忙着采摘、打包,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昔日的贫困村,如今已成为人均收入达2.2万元的现代化新农村。村民们都说:“咱们村有这么好的光景,头一份功劳是老毕的。”村民口中的“老毕”,正是被选树为“清风干部”的省人大代表、义县七里河镇七里河村党支部书记毕存仁。他运用开拓进取思维,与村“两委”共同带领全体村民走在铺满鲜花的致富路上,走在乡村振兴的大道上。

干部清廉,百姓心安;见贤思齐,蔚然成风。按照省委、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工作部署,锦州市将“清风干部”选树工作作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的方案》,结合村级党组织“星级堡垒”评定工作,全市共选树67名“清风干部”。

强化责任落实,切实保障“清风干部”选树工作的质量和实效。锦州市严格审核标准,划好选树“红线”,将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正、组织能力强、廉洁自律严、工作成效大、矛盾化解好等作为衡量标准,并列出5类不适宜选树情形,确保“清风干部”树得起、立得住。

在选树环节上,锦州市坚持“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通过集中审查、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公示公开、集体研究、进行表彰“六步法”推进选树工作。

“清风干部”的选树,既是对基层干部的全面“政治体检”“政治鉴定”,也为构建良好基层政治生态,改善干群关系提供了重要抓手。

“村民认可我、需要我,我更要干实、干好,为村民服好务!”在北镇市常兴店镇范屯村担任了15年党支部书记的唐英奎这样评价“清风干部”给他工作带来的变化,“以前没有这样的考核标准,我们基层干部对自己的要求不是很严格,老百姓不免对我们有误解,现在通过选树‘清风干部’,我们面对老百姓时腰板更直了,也让我们和群众距离更近了。”

让清者更清,让群众更明,让廉洁更深入人心。锦州市将注重宣传引导,弘扬清风正气,传递正能量,进一步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推动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