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商环境之“优” 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3-11-22 13:13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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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委副书记、市长 姚华明

  营商环境是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事关全面振兴发展大局。当前,正处于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关键时期,要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魄力,深入查治掣肘高质量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全方位塑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夯基垒台、聚势聚力。

  营商环境之“优”,需要以法治之“善”筑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市场经济中,保证企业公平竞争、良性发展,关键依靠良好的市场秩序,根本在于法治基础和保障。法治建设不到位,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彻不坚决、不彻底,各种潜规则、隐形门就难以彻底消除,不仅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影响市场信心和预期,更将成为振兴发展的“绊脚石”。加强法治建设,打造法治政府,要坚持带头守法、科学执法、从严护法一体推进、一体落实。要“新官理旧账”,直面问题、担事担责,该兑现的承诺必须兑现,该偿还的欠款必须偿还,不能将历史遗留问题留给历史。要把握有效与高效的均衡,区分依法保护与偏袒纵容的界限,既要公正执法、也要无事不扰,既要维护帮助、也要依法管理,真正让踏实经营、专心发展的企业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

  营商环境之“优”,需要以制度之“力”正行。制度漏洞、监督盲区是设租寻租、推诿塞责等深层次、隐蔽性问题的“藏身之所”,不仅损害企业利益、破坏市场秩序,更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必须以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约束、标本兼治。今年,省纪委监委再次以“一号文件”形式,部署“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为各地区各部门根治营商环境顽瘴痼疾创造了难得契机。要主动担责、积极作为,逆向溯源、查补漏洞,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压缩任性用权空间,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对于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要进一步贯通内外双向监督,营造阳光用权的制度环境,真正依靠制度规范工作、以正言行。

  营商环境之“优”,需要以观念之“变”增效。营商环境的现实问题是表象,其根源在人的思想观念没有与时俱进,与企业群众需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宜。优化营商环境,要用好解放思想这把“金钥匙”,面对产业结构调整、深化港产城融合、壮大民营经济、建设辽河文化产业带等重大任务,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打破习惯势力和思维桎梏,勇于走出“舒适区”,在攻坚克难中化解新问题、创造新业绩。要突出从“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坚持以企业群众需求为根本导向,完善一体集成、多元协同的政务服务体系,深化实施“12345平台+网格化”模式,持续打造高效便捷营商环境,让更多市场主体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为实现营口乃至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注入强大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