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的省政府办公厅等46个被巡视党组织陆续向社会公开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工作安排,现向社会集中公布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相关情况如下。
中共辽宁省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省政府机关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政府机关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坚持目标导向,坚决扛起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政治责任
省政府机关党组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高标准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化政治机关建设,进一步推动省政府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建设,进一步提高“三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当先锋、做贡献。一是坚决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省政府机关党组第一时间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全厅机关干部大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内公开巡视反馈情况,部署推动整改工作,坚决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鲜明政治态度,从严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2月9日,省政府机关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紧扣巡视反馈意见,逐个对照、逐条查找、逐项梳理,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挖掘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内生动力。二是坚决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推动,严肃督查督办,扎实推进整改落实。省政府机关党组书记积极发挥“头雁”作用,通过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全厅干部职工大会、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督促提醒落实整改责任,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三是坚决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担当。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分管领导全程负责,相关处室认真落实,有效形成闭环管理。先后9次召开调度推进会等会议,强调整改要求,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逐项督促落实;对进度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紧盯催办、对账销号,确保经得起检验。及时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汇报工作,全程接受督导指导,有力提升了整改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落实落地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以“五个坚持”统领“三个服务”方面
1.持续提高政治意识,扎实推进政治机关建设。
一是省政府机关党组先后26次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重温习近平总书记“5·8”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坚持”重要要求实施办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坚持”重要要求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要内容,纳入《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计划》。
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积极参加省委秘书长调度会议,进一步加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大活动的沟通协调,制定《省政府机关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清单》等,着力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更好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了相关学习专栏,突出宣传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完善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对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确保信息发布精确有效。
2.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主动服务。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敏感性,加强信息研判,提升信息质效,强化信息工作统筹,制定下发信息报送要点,聚焦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积极为政府科学决策和精确施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召开全省政府系统调研工作会议,推动政府系统以高质量调研推动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结合开展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大兴调查研究,制定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度调查研究工作计划,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调研,扎实组织重点课题调查研究,积极推动调研成果应用转化。
三是建立省政府秘书长工作调度制度,修改完善《省政府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发挥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统筹协调、审核把关作用。各综合处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前置审核和相互沟通协调;文电处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公文审核把关能力;成立法规处,加强政策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核,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增强守正创新意识,着力转职能提效能。
一是加强办公信息化建设,实现省政府总值班室视频点调系统与办公楼视频会商系统互联互通。政务公开办与文电处对接协同办公系统业务需求,对协同办公系统54个功能模块进行清理确认,取消12个模块,增加了设备台账管理模块,进一步提高协同办公系统实用性、可用性。
二是建立省政府部门“三争取”工作通报制度,每季度梳理通报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三争取”情况,强化省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省政府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落实和省直部门日常跟踪考核的统筹管理。建立督办落实台账,将督查督办结果、发现问题等进行梳理汇总,对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进行评价,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实现督考合一。
三是重新修订《辽宁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辽宁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规范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定期督促各市、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定期听取省政府驻上海、广东办事处工作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责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两个办事处党的建设、人事管理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带头引领廉洁政府建设
4.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是研究制定《省政府机关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清单》,制定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定期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听取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重新梳理驻厅纪检监察组指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列出清单,落实责任,加强调度,限期整改。
二是将违纪违法案件列入省政府机关党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内容,以案为鉴、以案为戒,深入对照检查,深刻警醒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打牢廉洁从政根基。召开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公开通报有关案例。
三是召开全省政府系统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出工作部署。改进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任务督查方法,建立日常督查制度,每年选取三个时间节点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四是驻厅纪检监察组与省政府机关党组书记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每半年会同省政府机关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筑牢廉政“防火墙”。
一是在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作风建设进行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明纪律规矩,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利用党史教育场馆和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针对性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二是部署开展2023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逐项制定防范措施,做到处室和人员全覆盖,廉政风险点全防范。
6.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
一是建立《2023年报送国办政务信息统计台账》、《2023年报送省政府领导同志政务信息统计台账》。严格对照中央减负办《关于精简会议的范围口径》等文件明确的标准,每季度对各单位上报的会议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对应压减项和不属于统计范围的会议纳入统计的,通过发送工作提示函等方式予以提示提醒和督促整改。
二是进一步规范发文工作,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杜绝超越权限发文、随意扩大主送范围。
三是进一步强化会议计划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全省性会议数量与规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逐季度对省政府各部门上报的会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纠偏提醒,对会议计划数较多、未按进度执行的单位,采取电话沟通或发送工作提示函等方式予以提示提醒。省政府各部门召开会议数量普遍压减。
四是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时,把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和时间精力用于线索核查和暗访督查。
(三)着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7.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着力发挥“头雁”作用。
一是召开2023年度全省政府系统秘书长会议和调研工作会议,统筹安排部署政府系统相关工作。召开全厅干部大会统筹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工作要点》《省政府机关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清单》《省政府机关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清单》,修订完善《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办公会议规则》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职能作用。
二是开展省级政府办公厅人员编制、党组设置等情况调研,提出优化调整省政府机关党组设置的建议。修改完善《省政府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统筹使用。
三是改进民主生活会批评方式,在省政府机关党组2022年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良好效果。
8.坚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工作,确保选人用人工作严肃正规、规范合法。
二是严格执行人员调入有关规定,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认真制定人员调入工作方案,规范人员调入工作。
三是严格工作纪律,规范记录存档,压实管理责任,对全厅干部人事档案组织一次全面清理检查,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符合规定、管理规范。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规定,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进行培训和详细安排部署,要求全厅干部认真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9.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打造全面过硬的基层战斗堡垒。
一是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会议,认真听取各党支部书记逐个述职,机关党组书记现场逐个点评,较真碰硬,直指问题,参会人员进行现场评议,确定评定等次。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考核情况形成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是按照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等明确的重点目标任务需要,调整完善具体措施,列出措施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组织各党支部逐一推进整改落实。
三是制定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规范》《党组织生活记录规范》,机关党委办公室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以标准化、规范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办公厅“三服务”工作质效。
(四)坚决扛起整改责任,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一是以省政府机关党组文件形式向各党支部以及两个驻外办事处通报巡视反馈意见、省委对巡视整改提出的工作要求以及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表态发言。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法规文件,严格工作纪律,规范记录存档,压实管理责任,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省政府领导同志秘书管理。省政府机关党组高度重视秘书管理工作,在2023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中,将秘书岗位全部纳入其中,实现廉政风险排查全覆盖。
(五)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和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统筹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组织厅内相关处室以开展调查研究,纳入2023年政府系统省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
二是进一步优化2023年政府系统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起草形成省政府系统绩效考核计分办法、细化加减分细则,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权重,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营造良好环境。
三是省政府机关党组指导督导有关部门修改完善《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省政府令公布,推进省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是省政府驻上海、广东办事处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长三角辽宁企业家座谈会”、“辽苏民营企业对接洽谈会”、长三角辽商联盟大会等重大活动接待保障和招商服务,帮助我省企业开拓长三角、珠三角市场。驻广东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公众号维护管理,由3名同志负责公众号的日常更新维护,及时准确发布我省相关政策信息。
三、坚持结果导向,持续巩固和深化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成色成效
省政府机关党组坚持责任不松、标准不降、节奏不变,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一抓到底,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推动省政府办公厅“三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聚焦更好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站稳政治立场,精心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站稳“两个维护”第一方阵。二是聚焦更好践行“五个坚持”,持续提高“三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坚持”重要要求常态化长效化教育践行,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拼抢争实”,不等不靠,谋定快动,小步快走,充分发挥好“四最一中枢”职能作用,努力争当“三个表率”。三是聚焦更好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扛稳抓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严明纪律规矩,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推动层层压实责任,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聚焦更好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省政府机关党组带头锤炼磨砺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带头做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不断提高班子建设水平。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选人用人鲜明正确导向,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标准,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切实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省政府办公厅“三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进行了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委党组高度重视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召开委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巡视整改落实的部署要求等,同时以党内文件转发了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关于巡视省发展改革委党组的反馈意见、省委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委党组书记表态讲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
二是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及时组织召开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委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作为具体负责人,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整改责任处室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一体整改、集成整改。
三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整改工作划分为动员准备、集中整改和全面总结三个阶段,逐项推进。聚焦省委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30个问题,按照问题具体表现细化为47项整改内容,形成了《省发展改革委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处室、具体负责人和整改时限等。同时,建立省发展改革委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
四是认真查摆,深刻检视。按照省委部署安排,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相结合,制定《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党组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在深入开展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检视问题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会上,委党组书记带头结合思想工作实际,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党组成员之间开诚布公、直言不讳,切实达到出以公心、实事求是,态度诚恳、与人为善,坚持原则、红脸出汗的目的。
五是分类施策,集中整改。委党组坚持统筹各方资源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对于可以马上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于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明确在整改期限内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切实把巡视反馈问题解决到位。集中整改阶段,委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确保全委整改落实工作稳步推进;各整改落实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集中进行整改落实。
二、真抓实干、全力推进,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1.加强调研指导,组织抚顺市查找分析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关于加快提升抚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质量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切实可行工作举措,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认可。加强对辽宁中部(沈阳—鞍山—抚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等国家级平台所在城市的服务指导,积极组织有关市争取国务院真抓实干表扬激励,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沈阳市作为2022年备选城市。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通报表扬2022年度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成效明显城市的通知》,通报表扬了沈阳市。组织沈阳市积极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
2.制定印发了《关于“十四五”时期各市拟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压减的意见》,共压减氧化钙、平板玻璃等项目77个,压减能耗1亿吨标准煤;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上收节能审查审批权限。成立2个工作组开展专项督查,共涉及6市,28个县(市、区)36处项目点位,收集现场图像和影像资料200余份。对37个未批先建的高耗能项目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分类实施整改,14个项目依法依规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成立联合检查组,赴营口、朝阳等地区对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省节能监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制定节能监察年度计划,对372家重点用能单位和106个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监察。
3.聚焦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狠抓项目投资工作20条硬措施落实,强化“一库四清单”项目调度服务,抓早抓实推进一批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全力推动全省投资实现开门红。紧盯重大项目持续发力,多次与兵器集团总部进行沟通对接,为项目开工建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兵器华锦项目于3月上旬提交集团董事会决策,3月29日项目开工。建立重大项目省级推进机制,利用冬季集中力量狠抓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大力推进若干重大工程300个重点项目、央地合作100个重点项目和亿元以上项目实施,不断推进项目增数量、壮体量、上速度。
4.进一步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近两年共组织开展38项重大课题研究。加大专项规划编制推进力度,制定专项规划报审和印发计划安排,实施周调度制度,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相关进展情况。以省政府文件印发了《辽宁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目前省级专项规划已全部印发。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关于建立健全<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对推进国家和我省规划实施的总体要求、工作机制、监测评估和实施保障等重点任务作出了明确部署。组织开展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制定印发了《辽宁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召开了中期评估工作启动会。科学制定进一步稳经济政策,起草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辽政发〔2023〕1号),出台进一步稳经济27条政策举措并延续执行49条政策举措,推动恢复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社会预期。精准开展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省人大、政协、省委财经办分析材料。
5.大力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创新平台培育力度。2023年,我省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5家,总数达47家,入选数量创新高,居东北三省首位,沈阳市新获批数量居全国城市第三,仅次于北京、上海。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数字辽宁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建设数字辽宁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制定实施《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辽宁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辽宁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若干措施》《辽宁省关于完善机制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印发数字辽宁建设年度工作要点,会同各部门清单化推进各领域数字化发展工作。2022年,辽宁省数字经济增加值1.14万亿,增速10.4%,近年来首次超过全国平均增速。数字经济占GDP比重39.3%,较2017年提升9.2个百分点。截止11月,全省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超10万座,每万人拥有5G基站23.8个,全国排名第12位。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65个,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39个,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65个,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30个。重点加强项目谋划指导,国家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工作的通知》后,立即对各市如何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指导,从支持方向和领域、申报条件、相关要件组织、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有效提升了各市组织项目的水平。
6.认真贯彻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建设作为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新突破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研究制定三年工作总体安排,细化形成2023年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持续滚动更新《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企业上下游产品信息及协同发展需求目录》,打造产业集群生态圈,加快推动沿海经济带产业协同发展。组织辽西三市积极参与辽宁省与央企深化合作座谈会,三市已与央企完成相关项目签约8个。经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函复同意《沈阳都市圈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了《辽东绿色经济区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课题研究。科学统筹安排2023年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目前,沈阳、大连“双核”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区域布局更加优化、定位更加清晰、发展更加协调,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区域板块支撑体系和动力系统初步形成。
7.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提出的重点任务措施进行系统梳理,全面调度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措施推进情况、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建立了工作台账,进一步摸清了全省改革底数。
8.制定印发了煤炭稳产稳供系列文件,指导全省煤炭企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煤炭生产供应。加大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全省480万千瓦风电光伏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全省新增风电项目正在加速推进。本溪桓仁大雅河、葫芦岛兴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完成核准。积极协调推进徐大堡3号机组反应堆厂房完成钢衬里模块四吊装,汽轮发电机厂房完成8.5m板施工。辽河储气库群项目雷61储气库已建成投产,双台子储气库群一期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
9.组织国网辽宁经济技术研究院开展了辽宁省推进源网荷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专项课题研究。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全省抽水蓄能重点项目开展定期调度的通知》,督促有关地市组织项目业主单位,按时上报项目前期进展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全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管理。高质量完成本溪桓仁大雅河、葫芦岛兴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评估工作,履行完成两个项目核准程序,相比重大项目规定的核准时间节省约30个工作日。加快推动重点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拉动有效投资,葫芦岛市风电光伏项目有序开工建设。
(二)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1.进一步梳理了以案释纪工作流程,明确开展工作的具体内容、组织形式、方式方法等,对近期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违规违纪案例及时开展以案释纪教育,切实使以案释纪成为我委正风肃纪反腐的有效手段。组织开展“以案示警,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2.严格抓好《省发展改革委党组谈心谈话办法(试行)》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尤其是对谈心谈话内容进行了规范,切实将批评教育作为防范腐败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及时汇总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3.在委内显著位置设立了廉政举报箱,定期及时查看信箱情况;在委内网公开了检举控告地址、电话、网站等信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同时,积极与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沟通,及时收集整理网络信访举报材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监督实效,及时补充完善了档案内容,印发了《关于补充完善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对限时动态更新报送干部廉政档案材料做了明确规定。集中力量完成了对干部廉政档案全面排查。坚持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及时做好机构改革后新划转部门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对接和建档工作。
4.认真贯彻《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扎实开展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回访和综合评价等工作,更新完善了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台账,确保逐人逐项落实各项跟踪帮助工作。
5.组织全委各处室调整完善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重点指导涉及项目审批的相关处室开展廉洁风险研判,进一步聚焦核心职能,深入细致查找风险部位,全面系统制定具体防控措施。组织全委各处室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确保关键岗位和重要事项全部纳入廉政风险防控范围,更新完善了我委《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汇编》,将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遴选课题研究机构等事项,全部纳入了廉洁风险防控范围。
6.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对各处室风险防控情况进行调度,研判相关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了全委廉政风险形势分析研判,重点梳理各处室廉政风险排查情况、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一步摸清了全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底数。
7.组织开展“大事业、小专题”全省项目谋划推进培训班,协调15个厅局面向市县讲授16个方面课程,全省4000余人次接受培训,有效推动了各地区、各部门在项目谋划中吃透政策、提升站位、创新理念、找准路径。结合“双进双促”专项行动,委主要负责同志、相关委领导对接市县开发区和相关企业,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委领导带队深入市县园区、企业开展调研,解决实际问题。
8.积极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做法,经充分调研论证、征求多方意见,提出了调整县域经济考评体系的方案,研究制定了《辽宁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现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执行。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各县(市)的沟通协调,在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过程中,加强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沟通衔接,印发重点项目清单,确保省政府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三)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工作
1.党组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我委关于申报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相关工作,相关处室加强审核指导,组织开展省制评办的评选标准和申报要领讲解,加强选题、内容的审核把关,积极邀请高层次改革领域专家对委内申报选题进行审核指导,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提高选题质量。目前,我委申报的5项制度性创新成果,有3项成果已进入第三轮评选环节。
2.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敢于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领导要求,我委会同相关省(中)直相关部门,起草形成了《实现一季度“开门红”推动全年经济整体好转的实施意见》,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起草《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提交省政府审议,并推动印发实施。起草形成指挥部组成方案,协调各推进组制定三年工作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台账等推进措施,组织召开了指挥部会议,协助省委办公厅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
3.进一步深入学习干部工作有关制度文件,把握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节奏,掌握好批次、频率和人数规模,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在开展选拔任用工作前,充分酝酿有关人选,综合分析各处职能、干部作用发挥情况,反复论证、择优比选、精准匹配,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确保最大程度保证工作连续性。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对调整人数超过一定比例的,及时向省委组织部报告。
4.坚持立行立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全员登记备案,截止目前,已做到应备尽备、应收尽收。协调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防检查处对我委在职有效期内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了查验。其中,护照96本、港澳通行证30本、台湾通行证8本,均为真。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委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各环节责任人,确保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严谨、高效。
5.委党组坚持落实落细党建工作责任,重要工作提前谋划、科学统筹,重要议事议题会前充分酝酿。召开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了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报省委。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筹划设计年度党建工作,及时向委党组汇报。坚持将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作为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严格标准,细化程序,精心组织。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直指存在问题,切实达到查找不足、总结提高的效果。
6.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主责主业,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的新思路、新模式、新载体,制定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将创建“一支部一品牌”作为推进我委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方式,积极推动各支部结合实际创建特色品牌。组织开展了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等主题实践活动。
7.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等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充分利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拓展廉政提醒的范围和方式方法,适时开展以案示警、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等教育活动,持续加大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力度。
(四)坚决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全力推进信用环境建设
1.健全信用考评制度,将各地区政府机构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纳入《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专项监督任务、省委高质量发展实绩考核和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条例》内容细化分解为六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条例》有效实施。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印发《2023年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将年度目标分解为5个方面、42项具体工作任务。
2.制定印发《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纠正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拖欠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务失信行为,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开展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按照《辽宁省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组织全省14个市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价和典型创新案例评选,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加快各地城市信用环境建设。加强监督治理,对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核查治理。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重点集中治理近3年内多次被行政处罚和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主体。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归集、推送、共享我省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名单,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核查治理工作。
3.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辽宁省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持续抓好推动我省中介服务组织发展工作,目前已组织人员积极借鉴外省市中介服务发展经验和做法,逐条梳理2022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各类中介服务事项,深入开展研究论证等工作。
4.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夯实招标投标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化巩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强化招标投标活动全链条监管;制定印发了《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细则》,加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促进专家客观公正履职,提升评标质效。
三、坚持常态化、长效化推动,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将带领全委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将“两个维护”贯穿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始终,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以高度的政治担当,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持续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坚持把巡视整改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与发展改革事业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是树牢大局意识,全员参与,不得旁观。坚决杜绝当“看客”、“说客”,甚至“怨客”现象的发生,委党组成员带头,以上率下,带动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扪心自问、查摆问题,主动承担整改责任,做到不遮掩、不推诿、不抱怨、不懈怠,积极营造合力抓整改的浓厚氛围。
三是真抓实改,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自觉对照巡视问题,查摆剖析,举一反三,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多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从思想深处找差距、从严重危害作剖析,决不回避矛盾、决不推诿责任、决不遮掩问题、决不讨价还价,力争将一些难啃的“硬骨头”问题、一些陈年积弊来一次“大扫除”。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政治责任,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视整改各项任务
一是严格履行“两个责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从党组自身做起、从党组成员抓起,级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巡视整改使真劲、见真效。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二是纠建并举,在标本兼治下功夫。坚持把巡视整改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推进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治沉疴、去痼疾。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发改干部队伍。持续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防范重点领域廉洁风险,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瞄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不断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重大任务前顶得上去的,提出表扬;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约谈通报;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坚决杜绝在面子上“贴膏药”,务求在根子上“除病灶”。
(三)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以巡视整改助推主题教育重点任务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大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进力度。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切实履行好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结合此次主题教育,强化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项重点任务取得的重要成果,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同时,发挥好投资消费出口和区域协调发展两个专项推进组办公室职责,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二是加大项目谋划推进力度。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建立2023年重大工程300个重点项目清单,及时调度、通报情况,适时开展现场督导服务,研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谋划建设一批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的高质量项目。加大产业投资力度,采取央地合作等多种模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速度,超前布局新基建,加强重大项目省级统筹,完善考核奖惩等机制,强化项目资金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
三是加大民生项目建设力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结合我委工作职能,多方筹措资金支持文教卫生、养老服务、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加大对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城市更新等项目前期工作的服务指导,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开工见效。
中共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政治担当。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郝鹏同志在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摘要、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的反馈意见,以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精神上来,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反复深入学习有关材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2月3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向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情况,局党组同步召开巡视整改动员会。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必须注重建章立制,坚持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局党组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以对党忠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事业负责的态度,正视问题,痛下决心,彻底整改,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把我局党的建设、业务建设、思想作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是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整改组织领导。印发《关于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粮党组〔2023〕7号)明确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长、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形成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分工负责,部门各司其职,下属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局党组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印发《中共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粮党组〔2023〕11号),原原本本将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逐条逐项“对账”,梳理细化为30个整改问题,相应制定95项整改任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集中整改阶段,先后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7次会议,研究部署、组织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整改协同推进。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牵头责任部门细化工作台账,实行整改进展销号制度,先后3次召开部署调度会,及时准确反映整改进展情况。牵头部门主动会同责任部门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合力。为了确保巡视整改工作不走样、不走过场,局党组印发《关于印发省委巡视立行立改问题整改的通知》(辽粮党组〔2022〕47号)《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办的通知》(辽粮党组〔2023〕18号),强化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对进展缓慢的进行督办,形成整改工作管理闭环。
四是集中发力整改,强化整改质量效果。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明确将强化党组政治建设、规范选人用人、统筹谋划重大项目、推进“粮安工程”智能化建设、违规使用未批准商标乱收费等方面作为巡视整改的重点,集中发力,务求实效。结合筹备开好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与局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逐一进行谈话,深入了解履职情况,认真征求意见建议,推动深化问题整改。在印发通知广泛征求全局全系统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先后召开1次座谈会,深入基层调研2次,面对面征求基层党员干部意见,集中力量推动问题整改尽快见到效果。
二、严格履行政治责任,推进巡视整改件件落实
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5项30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动粮食安全工作担当不够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
一是关于“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不及时”问题。我局已于2022年11月7日印发《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粮发〔2022〕102号);根据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由我局牵头对原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印发的《辽宁省粮食应急供应预案》(辽政办〔2016〕39号)进行修订,目前,已经完成修订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属地监管责任缺失缺位。没有按《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对辖区内中央政策性粮食在收购、储存等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的问题。逐章逐条学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的《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内容,对《辽宁省粮食出入库必检项目》(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征求国家局标准质量中心、中储粮辽宁分公司、省粮食集团和各市等单位意见,细化了必检项目要求,将中央储备粮的食品安全指标列入监管范围,并规定了相关检验要求和承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形成《辽宁省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食品安全必检项目》;中储粮辽宁分公司已将辽宁辖区内的中央储备粮2022年度储存的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测报告送我局备案;我局将继续加强辖区内中央储备粮食品安全的监管,密切配合国家局辽宁局,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家局和省政府汇报,确保辽宁辖区内的中央储备粮食品安全,严防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关于“落实储备粮管理制度不坚决。未及时对承储资格发生变动的海城恒基米业公司取消承储资格”的问题。根据海城恒基米业公司仓储管理已不符合储备粮仓储安全标准,取消其承储资格,其他有关事项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是关于“推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为了做好整改,我省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各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履职尽责存在差距,协调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
一是关于统筹谋划重大项目不够的问题。2023年5月,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粮食和储备系统项目管理,印发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管理职责,规范了项目储备、申报、审核、备案、实施、管理、验收、绩效评价等相关流程。重点对项目可行性等审核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23年2月,成立了4个工作组,由省局领导带队开展全省“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实地督导工作,约谈了当地粮食和储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并实地赴项目单位进行查看项目建设情况,督促项目建设滞后的企业尽快开工。同时,每季度对“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及时下达通报。下一步,坚持项目调度通报机制,持续加强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23年3月,向沈阳市粮食和储备局下发了《关于督办你市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辽粮函〔2023〕19号),要求沈阳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拿出可行有效的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报告,报送省局。同时,要求沈阳市在后续项目规划、申报、审核中,严格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要件进行审查把关,加强项目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研究制定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重点审查项目单位主体资格、项目可行性、财务资产等情况,保障项目合规合法。下一步,将严格《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持续加强项目审核力度,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关于“推进“粮安工程”智能化建设成效不好”的问题。2023年2月,组织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省级平台开发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工作,出具了财务审计报告。3月,组织第三方机构召开了项目验收推进会议,对验收准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4月18日,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省级平台开展项目正式验收工作,第三方机构向建设单位下达了整改工作清单,项目单位完善后,第三方机构向我局报送验收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需要长期整改,计划于2023年8月前完成《辽宁省“粮安工程”智能化粮库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修订阶段性整改任务;2023年12月前完成“粮安工程”智能化建设阶段性整改任务;2024年12月前完成整改。
四是关于“推进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印发《关于开展粮油检验员培训年检的通知》,要求各市粮食和储备局狠抓落实,主动担当,及时开展检化验员年度培训,严肃认真组织标准培训和考试工作,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后开展年检复审认证工作,确保秋粮收购季全省各级粮油检验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上岗;印发《关于落实巡视整改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发挥质检机构作用的通知》(辽粮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发挥检验监测机构作用的通知》(辽粮发〔2022〕93号)《关于发挥产后服务中心及质检机作用服务秋粮收购和节粮减损工作的通知》(辽粮发〔2022〕110号),发挥粮检机构作用,切实推进检测机构及储备粮承储企业检验监测能力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需要长期整改,计划于2023年12月前完成现有检测人员培训,发放资格证;2024年12月前我省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基本完善,完成整改。
五是关于“监督检查用力不足。新民粮库的《检验记录簿》2022年多项数据与省储水稻质量检验报告数据不符”的问题。督促该粮库进一步完善质量档案,建章立制,尤其关注出入库粮食检验记录,做好留存建档工作;责成该粮库配备一名专职负责粮食质量的班子领导,定期召开质量安全调度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建立台账,不断提高和改进粮食质量安全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统筹发展与安全的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防范重大风险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的问题。3月24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四次会议,重新深入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中共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制度》(中共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五项制度的通知)(辽粮党组〔2023〕21号);以《新形势下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为调研题目,深入系统内机关及粮库开展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调研,同时,指导督查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对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意识形态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并形成书面报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应对防范重大风险意识不强。救灾物资采购不及时,连续三年当年没有完成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入库工作”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完善采购流程,根据省应急厅提出的年度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合理制定招标采购文件,确保在当年年度完成物资入库验收及货款拨付等工作;制定印发了《辽宁省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试行)》,确定主要物资储备目录和建议储存年限,进一步细化相关表单,明确各类物资储存标准。下一步,我局将定期与省应急厅沟通,按照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出库遵循“先进先出、存新出旧”原则,优先调出存储时间长的物资,逐步消化陈旧库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关于“保密工作责任制未压实”的问题。按照有关要求,调整保密委员会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新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召开保密会议,学习传达相关文件,通报案件,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对相关人员开展保密提醒教育。按最新要求,梳理和完善局保密工作制度;建立涉密载台销毁台账等记录。在会议室添置手机屏蔽柜,为各处室购置保密柜,规范涉密文件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严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1.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
一是关于“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结合我局机构及职能变化情况,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中共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五项制度的通知)(辽粮党组〔2023〕21号);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各处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落实,做好谈话记录存档等工作,2023年局党组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5人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不到位”的问题。对我局成立以来,查核出的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一致的情况进行梳理,对当时的处理情况进行自查,如果存在处理不到位的情况,要进一步处理;进一步加强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培训力度,每次填报前组织填报人员认真学习两项法规;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责成组织人事部门深入每个支部,“面对面”宣讲政策、“点对点”解答问题、“手把手”纠正错误,确保填报精确;在填报时增加审核环节,对填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编制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易错易忽视情况和查核结果处理情况材料汇编,全方位无死角指导填报人员精准填报;将查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存在漏报的干部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履行监督职责方式方法不多
一是关于“推进“三不”一体建设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印发《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辽粮〔2023〕6号),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3月9日,召开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警示教育会议,同步启动全省“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和“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会前,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重点岗位和重点企业负责同志开展警示教育实践活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会上,学习重点案例,围绕深入剖析并开展研讨,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粮食安全方面作出的重要论述、筛选我省粮食购销领域13起典型案例、10项我省粮食购销领域规章制度,形成《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材料汇编》,印发给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国有企业。印发《关于转发八起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要求全省系统内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落实廉洁风险防范责任不到位。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中心2020年委托阜新市农牧产业集团代储救灾物资,在没有取得正规发票的情况下,以手写三联票据将代储费55万元付款入账,没有严格履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问题。2022年9月根据省审计厅《审计报告》(辽审派十四报﹝2022﹞44号)的要求,认真的研究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成立由分管主任牵头,综合部负责人、财务相关人员组成的问题整改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出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快速完成;2022年10月农牧集团补开具55万元正规发票,我单位以此替换原手写三联票据入账;严格要求财务人员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一律拒收,不得作为会计报销凭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凡是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支出,报请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够实
1.领导班子改革创新意识有待提升
关于“省粮食和储备局立足粮食大省对于如何提升辽粮品质、做大做强辽粮产业等问题缺乏主动思考”的问题。为增强全省粮食安全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起草《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推动全省粮食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经局内法律专家委员会审议、党组会审议通过,印发指导我省粮食加工产业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选人用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仍需持续用力
一是关于“下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岗位配备不及时”的问题。制定《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五级领导管理岗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局党组根据中心工作实际,统筹机关和中心干部队伍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充分酝酿,提出意向人选;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程序开展中心主任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储备培养,统筹考虑干部的调整配备事项,对空缺时间较长的岗位及时配备;制定《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七级领导管理岗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中心实际,开展中心内设机构负责人聘任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人事档案工作的同志再次学习《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梳理局管干部人事档案,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查缺补漏,重点补全我局成立以来应存未存的材料;对因历史原因缺失的有关材料,积极协调原单位查找原件或替代材料;指导事务服务中心全面梳理其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查缺补漏,重点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存入档案;对出现的问题原因进行调查核实,形成处理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成效不明显
一是关于“部分干部工作缺乏主动性”的问题。按照我局三定职能变化及实际工作情况,修订《定岗定责》手册,明确各处室职责分工;加强对省委省政府交办重点工作及党组会议议定工作的督办,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加强对全局党员考核考评工作,在年度中对日常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按照测评结果推荐优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推进项目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11月参与了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省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现正在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开展施工前调研,积极推进工程进度,争取年内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4.基层党组织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深入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制定印发我局《省直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方案——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方案》(辽粮党委〔2023〕7号),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际,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清单,推动完成一批切实能够解决基层问题的实事。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换届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印发《省委巡视立行立改问题整改的通知》(辽粮党组〔2022〕47号),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机关党委对各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支部换届符合相关要求,目前,我局7个党支部已经全部按照换届工作要求完成换届工作;每月向支部印发党建学习及工作要点,加强支部理论学习、党建活动开展等党内生活的规范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对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做好“后半篇文章”有差距
1.关于“推动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报告已完成整改的“推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主动作为不够”问题依然存在,巡视调研发现,2021年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指标,至今仍未落实。整改完成的“督促落实应急成品粮有短板”问题,在集中整改完成后再次被审计指出同一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2022年我局联合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辽发改粮食〔2022〕464号)要求各市在2022年底前完成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建立。截至2022年末,社会责任储备已建立完成。今年3月省局开展了对各市建立的应急成品粮储备和社会责任储备建立情况督导检查,两市的社会责任储备已按上报数量建立完成。审计时发现的营口应急成品粮未按上报规模建立完成。当时的营口的应急成品粮储备工作已进入招标采购阶段,截至2022年10月末营口应急成品粮已完成验收入库,储备规模全部落实到位。今年3月省局开展了对各市建立的应急成品粮储备和社会责任储备建立情况督导检查,营口市应急成品粮储备规模已建立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预算项目资金未及时使用。目前,“辽宁好粮油”网项目已完成项目验收,尾款经费申请由2024年预算列支,其余资金均已支付完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不到位
1.关于“涉粮企业信用档案不完善”
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对33家省储粮企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问题。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已完成对46家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信用档案建立。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违规参与制定团体标准”
在“辽宁好粮油”产品评判标准制定过程中,本应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却作为起草单位之一,参与了标准制定全过程,违反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在“辽宁好粮油”产品标准制定过程中,局有关人员现场参与了工作组织、情况调研、专家研讨和标准起草等工作,省粮食行业协会将相关人员列为标准制定起草人。目前,省粮食行业协会在协会官网发布说明,从标准起草者名单中将有关人员删除,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关于“违规使用未批准商标乱收费”
2022年11月2日,省局接到10月31日《关于启用“辽宁好粮油”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立即电话通知省粮食行业协会取消相关收费。2023年3月9日,再次要求协会取消全部收费。目前,经调研,相关企业表示协会未收取“辽宁好粮油”商标使用相关费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做深做实做长
(一)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持续深学细悟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是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二是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把“两个维护”内化为政治信条、体现为政治担当,切实做到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国家储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深刻把握新时代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定位和政治功能,强化履职尽责的家国情怀和使命担当。
(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落实好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各项决策部署
一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主责主业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全力抓好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切实发挥粮食和物资储备“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二是高度关注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风险挑战,不断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力抓好粮食收购、保供稳价、两项考核、项目建设、应急保障等重点工作,不断强化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推动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到实处。三是切实增强攻坚克难的政治担当,加快理顺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尽快改变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缺失缺位状况,积极推动解决系统改革难题。
(三)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深刻认识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制度规范,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下大气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运用好“四种形态”,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是继续配合省纪委监委抓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盯项目建设、粮食和物资收储等高风险领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统筹抓好机关党建和系统党建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优化干事氛围、筑牢干事之基
一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机制,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切实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好干部”的标准培养选拔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规矩,打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三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人才兴粮兴储战略和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各项任务部署,积极打造党员干部又博又专的知识体系和素养结构。
(五)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巡视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郝鹏同志在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本次巡视新发现问题、上次涉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一体整改。二是以此次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三是适时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纸面整改、虚改假改,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做到“不贰过”,以扎实整改成效切实守住管好“大国储备”和“天下粮仓”。
中共辽宁省教育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省教育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教育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剖析巡视发现问题产生根源
厅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要求,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厅党组从理想信念教育存在不足、制度笼子未扎紧等方面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把握巡视整改的定位方向思路方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厅党组建立完善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完善推进机制,抓好责任落实,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压实到单位到处室到个人,确保巡视整改延伸到每个岗位、每名党员干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对照问题刀刃向内、对号入座,切实做到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做到每个问题有人认领有人负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三)坚持标本兼治,细化方案措施,提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增强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认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每项整改措施可操作、可执行、可检查、可评估。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坚决防止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及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具体问题能够得到解决,长效机制能够有效建立。
(四)发挥“头雁效应”,强力部署推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厅党组自觉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时刻同省委部署要求对标,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靠前指挥,把巡视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多次主持召开党组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调度工作进展,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党组书记在带头落实整改的同时,持续向班子成员、各基层党组织传导整改压力,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整改任务。
(五)尊重教育规律,强化统筹监督,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厅党组把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相结合,与开展大走访大调研相贯通,与教育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整改工作,强化跟进督办和追踪问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重视调查研究,涉及到基层的具体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走访调研,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坚持在基层具体工作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做到结合实际、实事求是。驻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对巡视整改重点任务强化日常监督,提出督办意见,有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紧盯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方面
1.关于“推动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公共教育服务质量与人民群众期待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省教育厅与各市政府签订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重点工作备忘录,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省市协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印发《关于做好〈辽宁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验收系统〉平台填报的通知》,部署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工作,持续做好跟踪指导。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约谈部分市、县(市、区)政府,提出整改建议,相关县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出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召开全省基础教育年度工作会议,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再部署再强调再要求,指导各地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加大农村学校、新建学校改造力度,推进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
二是持续推动解决“大校额”问题。建立“大校额”问题台账,印发《关于进一步消除基础教育“大校额”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指导、约谈相关市教育局加强县域义务教育统筹规划,通过优化学校布局,新建一批优质学校,有效解决“大校额”问题。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科学合理编制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合理控制教育集团规模,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严防产生新的“大校额”。修订完善《辽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细则》《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评估细则》,将“普通高中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纳入评估考核指标,严控超额招生。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解决“大校额”问题纳入对各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指标,实行挂牌督办、整改销号、追责问责。
三是有效缓解“公办园入园难”。召开全省基础教育年度工作会议,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督促各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导。省教育厅与各市签订基础教育扩优提质重点工作备忘录,明确各地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建设目标,推进本市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工作的补充通知》,建立公办园建设台账,指导各地以市为单位计算公办学位缺口数,实行月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推动各地整改落实。向各市下达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用于保障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基本运转,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重点向公办资源不足的县(市、区)倾斜。约谈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占比较低的地区政府和教育部门负责同志,制定公办幼儿园建设整改方案,要求完善公办园布局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改变现状。加强督导考核,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纳入对各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进一步压实各市政府责任。
四是加强学校餐饮安全和学生营养健康。印发做好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提醒函,强化学校、食堂承包企业、校外供餐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指导学校根据学生年龄和生长发育特点,提供均衡营养膳食。
五是强化督导监督跟踪问效。将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纳入对各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各校自查、各地督查和省级抽查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切实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六是在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国家和省级主要媒体宣传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果和各项典型案例10余项,强化正面宣传,逐步提高公共教育服务质量满意度。
(2)针对“破解‘五唯’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出台《贯彻落实<辽宁省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辽委发〔2022〕5号)、《辽宁省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重点改革任务清单》(辽委教领〔2022〕2号)、《辽宁省教育系统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清单》(辽教办〔2022〕135号)、《辽宁省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2023年重点任务》(辽委教领秘〔2023〕2号)等文件,调整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不断完善“破五唯”工作机制,持续加大一体推进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和用人评价改革力度,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高学历等倾向,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促进人岗相适,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对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及时查处纠治违规行为。
二是围绕教师队伍结构不平衡、结构性缺员问题开展调研,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提供依据。加大体音美教师配备、补充力度,将体音美教师缺口分县区建立台账,由各市制定中小学体音美教师补充计划,明确完成时限。
三是部署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支持各地将体音美等紧缺学科教师招聘计划单列,要求各地有计划、分阶段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
四是开展全省中小学劳动教育推进情况调研,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劳动教育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等情况开展抽样监测,压实各地和学校主体责任,确保各地中小学校全部将劳动课作为必修课程开齐开足。
五是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培育省级劳动教育精品课282节,在“学习强国”平台展播。遴选首批100个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各地各校不断提升劳动教育教学质量。
六是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将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按学段择优开展劳动教育精品课展示交流,教育部官网和信息采用通报我省经验做法。
七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小学生肥胖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辽宁省中小学生肥胖监测与干预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肥胖筛查干预,加强学生肥胖综合防控,采取制作宣传海报、邀请专家讲座、开展主题活动等形式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推广普及营养健康知识,遏制超重肥胖流行。
八是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6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邀请专家开展近视防控科普知识讲座,部署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遴选120所第二批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引领各地各校做好工作。
九是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展课程开设情况调研,督导各地学校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2023年举办省级学生体育赛事40余项,加强户外运动,增强学生体质。
十是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时足额拨付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补助经费。举办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题培训,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发展。
十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打击隐藏、变异违规学科补课,深化中小学减负提质,将落实“双减”工作纳入政府教育履职评价重要内容,引导学校更好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十二是修订完善《辽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细则》《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评估细则》,严禁各地各校以各种方式公布、宣传“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对履职不力、变相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责成所在地区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取消涉事学校省级评先评优资格。
(3)针对“‘双一流’建设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将“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列入省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5个方面重点内容、8项量化指标、1553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我省“双一流”建设。
二是开展2022年“双一流”建设绩效考核工作,采集数据10695条,组织开展两轮数据整改和重复性校验,完成成果公示和相互质疑环节,进一步规范一流学科人员归属、成果归属。做好预算执行跟踪调度,按月采集、按季度通报。
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双一流”建设专项调研督导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负责同志带领专家组进校开展专项调研,督促有关高校聚焦整改复评关键领域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4)针对“对学生思政教育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完善中小学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加强与组织、宣传、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协同配合,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组织各市围绕教师队伍结构不平衡、结构性缺员问题开展调研,了解掌握思政、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缺口情况,分县区建立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台账,有计划、分阶段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
三是研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思政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将中小学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四是加强思政课教师职后培养,将思政课教师培训纳入基础教育教师培训计划,提升思政课教师业务能力。2023年,培训1000人。
2.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服务辽宁振兴发展有差距
(1)针对“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建18个市域产教联合体,加强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双元育人”,在校企联合开展学徒制订单培养、专业共建等方面深度合作。
二是制定《产教融合共同体组建工作方案》,编制工作指南,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厅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行业龙头企业实地调研,推动校企协同育人,搭建产教融合共同体项目对接信息平台,促进产教供需精准对接。
(2)针对“服务辽宁的学科建设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对标国家新学科专业目录,研制《辽宁省学位布局对应急需学科专业领域基本情况》清单,指导具备条件的高校“一校一案”研制实施方案,谋划增设或转设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等辽宁急需紧缺学科专业。
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新增或调整学科专业计划专项调研工作的通知》,聚焦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实际需求,指导高校形成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清单,为高质量开展学科专业设置,持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组织各高校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93个,开展研究生学术创新与交流活动82项,制定“科技小院”工作任务7项,指导高校持续提升学科内涵建设水平,增强服务辽宁振兴发展能力。
3.治理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用力不够
(1)针对“抓‘双减’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双减”协调机制作用,联合开展专项督查整治,将“双减”专项督查列入省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通过明察暗访、网络巡察等多种途径督查各地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治理情况,共同打击违规违法培训行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随机巡查检查,保持对隐形变异培训监管高压态势。
二是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日报告、日调度”等形式,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严防严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是聚焦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补课行为,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加大防范治理工作力度。印发《辽宁省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加大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治理力度,着力化解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预防难、发现难、查处难等问题。
四是组织各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收费“卷钱跑路”排查工作,扎实做好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切实做到培训机构全面、预收费资金全额纳入监管,坚决防止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现象发生。
五是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要求学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强化课后服务育人价值,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六是加强学校活动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治理校园活动浅表化和形式主义,避免学生活动捆绑家长现象,督促各地各校重点围绕向学生家长发放统计表、调查表、流调表、排查表等方面进行规范,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七是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遴选50个家校社协同育人典型案例,打造一批家庭教育公益课堂品牌,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密切学校与家庭、社会的沟通协作,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育儿观,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良好氛围。
八是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改进教育评价,稳妥推进中考改革,充分发挥考试“指挥棒”作用,引导学校持续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研专业支撑,实施20个教师培训项目,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设计展示评比,引导学校进一步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九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国家和省级主要媒体宣传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果和各项典型案例,展示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果,凝聚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力量,提升人民群众对“双减”的满意度。
(2)针对“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屡禁不绝”的问题
一是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养培训课程,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必修课程,对教师开展常态化的学习教育。
二是坚持正向激励。实施师德师风塑造工程,选树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模范等优秀教师典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严格反向约束。严肃查处师德违规问题,强化警示教育,通报违规典型案例。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持续落实学术不端和师德失范的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理机制。
(3)针对“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不力”的问题
一是联合检察、宣传、网信、科技、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卫健、市场监管、广电、体育、妇儿工委、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等部门印发《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健全联动机制,凝聚多方合力,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二是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达到全覆盖,各级教研机构配备心理教研员达到全覆盖,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达到全覆盖。在教师省级培训中开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课程,指导参训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
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实现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全覆盖,其中小学、初中每学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或专题活动时间不低于6课时,普通高中每学期不低于8课时,中职学校一年级第二学期安排《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课程36课时,普通高校开设健康必修课(2个学分,32-36学时)。
四是加强示范引领。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试验区、试点县(市、区)、特色校、名师工作室和基地。开发一批优质心理健康教育资源,遴选推广一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推动各地各校完善家校沟通机制。
五是强化高校心理健康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学生心理隐患或问题排查及防控、干预工作,及时强化心理疏导。组织开展“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阳光大讲堂等系列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
1.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1)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形势、部署安排工作,确定6个方面19项具体任务,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压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年初有部署、定期有报告、日常有监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是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认真研判形势、深刻剖析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针对“压力传导不够、违纪问题频发”的问题
一是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召开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组织省属高职院校级领导干部参观辽宁反腐倡廉展览馆,接受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统筹推进“三个万件”治理,深入开展“万件‘微腐败’大清扫、万件化访、万件营商环境”问题清理,深入排查、及时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深挖信访背后的腐败、作风和责任问题,深入整治顽疾,着力破解阻碍振兴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举办“清风传家故事会”驻沈高校专场宣讲活动,将“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廉洁要求贯穿于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把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全方位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2.对巡察工作领导不够有力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巡察组全体人员、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工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均需出席动员部署会议。
二是印发《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巡察组工作规则》,科学统筹谋划,明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一次一授权。每轮巡察前,印发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及任务分工决定。
(2)针对“巡察工作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和巡察业务培训,采取巡前集中培训、巡中内部培训、组内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巡察、谈话、问题线索等报告起草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作同步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巡察组综合运用“12+N”工作方式精准发现、印证问题的能力。
二是明确巡察报告撰写要求,提出巡察组应对报告质量反复推敲打磨,多方征求意见并进行组办会商,支撑材料要全面完整、关键信息要客观准确、追溯核实要有理有据,避免巡察报告同质化、浅表化等问题。
(3)针对“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规范巡察反馈工作的意见》,明确反馈会议的流程和参会人员。
二是印发《关于规范和完善厅巡察办与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驻厅纪检监察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纪检监察机构相关同志参加反馈会议。
三是制定《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移交、督查督办和管理。
四是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台账,及时跟踪办理情况。
3.部分领域和岗位廉政风险突出
(1)针对“省招办内控不严”的问题
一是按照职权与监督分离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将纪检监察和审计职能与财务、资产采购职能分开。
二是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修订《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采购管理办法》《辽宁省招考办财务管理办法》《辽宁省招考办内部控制规范》3项制度,明确各部门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加强对采购业务的前期论证、组织实施、验收付款全过程监管,从制度上规范采购管理和财务管理等经济业务各环节。
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采取法律法规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强化廉洁教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四是修订完善《中共辽宁省招考办党委议事规则》《辽宁省招考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辽宁省招考办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和政府采购范围。
(2)针对“监督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印发《督办函》,责成各省属高职院校党委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未建立的立即制定,已经制定的进一步修订完善。责成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高职院校党委进行认真反思,做出深刻检查。
二是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每年将对省属高职院校修订完善、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常态化制度化推动高职院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责成高职院校开展自查,梳理问题、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高职院校领导班子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4.作风不实问题较为突出
(1)针对“资产未有效利用与资金浪费并存”的问题
一是对问题涉及的省招考办综合业务楼会议室、业务用房、考试值宿用房和网络、设备等,根据高考录取工作功能条件需求进行优化调整,使其具备开展高考录取工作条件。
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对现有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进行合理规划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避免资金浪费。
(2)针对“信息化平台整合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调整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组建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统筹做好建设工作。印发《教育系统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考核评价办法》,开展网络安全责任制考核,压实网络安全责任。
二是结合《辽宁省省直部门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方案》,梳理现有的8个平台系统运维情况,完成分类工作,研制平台整合实施方案,推动系统整合,从根本上解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中存在的“条块分割、数据孤岛”问题,节省运维费用。
三是全面排查问题平台应用部署源程序代码,查找并修复平台漏洞和系统bug,完成平台安全隐患整改,重新部署应用,开启对外服务。
四是印发《教育系统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考核评价办法》,开展网络安全责任制考核,压实网络安全责任,确保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安全运行。
(3)针对“‘不回批复’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加强研究分析。向有关高校调取其请示发文台账,逐一梳理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
二是完善收文登记工作制度。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厅“请示”收文处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对“请示”收文处理程序各个环节作出详细规定。
三是做好请示件批复督办工作。建立请示件台账,每月督促牵头处室梳理批复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针对“对违规招生治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全省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教育局进一步做好跨省招生计划编制、学籍管理工作,定期报送招生进展情况,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严格审核市域内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和招生专业,坚决取消不合格学校及办学(班)点。
三是召开全省基础教育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对“违规招生”问题进行再强调,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将“普通高中规范招生与办学”纳入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
针对“党组决策、民主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深刻反思干部选拔任用纪实不完整问题,要求做好每一批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情况,并及时完整归档。
二是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强化思想认识,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摆问题认领责任,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
三是厅党组书记督促班子成员认领查摆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明确完成时限,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弱化
(1)针对“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印发《省教育厅基层党务干部培训方案》,对厅直机关基层党务干部进行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二是印发《厅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将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是印发《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认真对照查摆,深刻反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是全面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对厅机关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进行点对点反馈,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
(2)针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责成涉及问题的高校党委,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细化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压紧压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落实“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审批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时应当逐个审批”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每个环节。
三是向全省各高校党委印发《工作提示》,进一步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3)针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一是印发督办函,要求相关民办高校单独设立党委工作部门并配齐相关人员,建立工作台账,限期完成整改。加大动态监督力度,定期对民办高校党委工作部门设置和专职组织员配备情况进行调度,督促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夯实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力量,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二是问题涉及的4所民办中小学,均已按照要求将党建工作写入学校章程并得到核准。2所未成立党支部的学校中,一所已成立党组织,另一所无中共党员的学校,属地党委教育工委已按要求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学校开展工作。
(四)巡视、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1.巡视整改不到位
一是完成“双一流”建设我省无“A+”学科问题整改。将“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制定《辽宁省教育厅落实<202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工作方案》,明确五个方面重点内容、8项量化指标。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我省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东北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2个学科结果为A+,已实现顶尖学科“零”的突破。
二是完成高校专职组织员配置不齐问题的整改。印发督办函,责成未按比例配备专职组织员的高校,建立工作台账,限期完成整改。加大工作监督指导力度,定期对专职组织员配备情况进行调度,督促落实“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的要求,夯实高校党建工作力量,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三是完成专业去同质化问题出现明显反弹问题的整改。梳理现有本科专业布点情况,对布点30个及以上的专业进行结构分析。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发布2023年度建议暂缓申请增设本科专业名单,对布点30个及以上的专业进行调控,对布点30个以下、25个及以上的专业进行预警。撤销61个同质化问题较为明显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专业同质化得到有效遏制。
2.审计整改不到位
一是完成“应收房租已有3年仍未收回”问题整改。厅党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教育审计重点工作安排和普通高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报告,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切实增强审计整改主动性。目前,已收回应收房租。
二是完成“履行2021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绩效管理进度调度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双一流建设和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督促高校切实提高资金执行率与使用效益。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进一步督促高校强化预算执行,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省高校“双一流”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的函》,要求学校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大幅提升资金执行进度,确保使用效益。
三是完成“支援中西部地区高职招生协作计划任务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组织省内各高校加大在中西部省份招生宣传力度,吸引更多中西部考生报考我省高校,来辽就读。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时,加强与中西部受援省份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在教育部中西部协作计划额定范围内,争取接受我省高职院校更多协作计划。在录取过程中,加大计划调整力度,确保协作计划任务全部完成并长期保持。
(五)优化教育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存在不足
1.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有差距
(1)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顺畅”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报送我省随迁子女就学有关工作情况的通知》,针对存在问题的31个县区进行通报,并提出限时整改要求,目前,所有县区均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是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清理随迁子女入学非必要证明材料提出明确要求,并通过中小学管理平台实时监测随迁子女入学情况,依法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2.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有差距
(1)针对“督导高校落实退费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全省高校开展应退未退收费情况全面检查,责成落实退费政策不到位的学校,限期完成退费工作。
二是建立教育领域乱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将教育领域治理乱收费工作纳入开学督导检查内容,在对学校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
(2)针对“督促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印发督办通知,约谈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高校相关负责人,压实整改责任,制定还款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将高校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纳入开学督导检查内容,在对学校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
3.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有差距
(1)针对“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省教育厅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制行政执法制度汇编,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设,补充完善政策措施文件30余个。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整体提升教育行政执法一线工作人员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遴选推广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20余个。
三是印发《辽宁省教育系统案卷评查评分工作指南》,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使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提高教育行政执法案卷水平和质量。
四是开展市县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建立问题台账,下达提示函,要求法制审核人员不得承担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法制审核职能部门不得同时承担行政执法职能。
五是在省本级门户网站设置“行政执法”专栏,集中公示省级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点对点督促各市、县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在各自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厅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落实巡视整改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基层意识,带头做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坚决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在全省教育系统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二)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
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保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按照各阶段整改目标任务,持续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对需要长期推进的,落实常态化整改责任,确定专人负责推动整改,保持整改工作的延续性,一改到底,整改到位。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推卸责任、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
(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狠抓“两个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贯彻落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把管理和监督贯穿实施领导的全过程。突出抓好机关、各地各高校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完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以人为鉴,以案促改,强化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自我革命精神改进机关作风,深化纠治歪风邪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建强队伍、提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既要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防风险,又要讲大局、谋发展、求突破、做贡献的基本思路,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坚持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强化高校有组织科研,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全面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能力和水平,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辽宁中做出教育贡献。
中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科技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省科技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2023年10月9日,省纪委办公厅反馈《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报告的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科技创新振兴新突破的重要契机,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厅党组牢牢把握巡视政治定位,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做深做实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厅党组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省委书记郝鹏在听取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集中研讨交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把握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标准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上来,为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以党组文件形式将巡视反馈意见等巡视整改材料转发至全厅各级党组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引导全厅上下站在对党忠诚的政治高度,严肃对待整改工作,形成了齐心协力抓整改、刀刃向内除沉疴的强烈思想共识。
(二)强化政治担当,迅速部署整改任务。召开省科技厅巡视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引导全厅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准确把握整改工作标准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明纪律、真抓实改。制定印发《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和厅长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责无旁贷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明确整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及完成时限,制定工作责任清单。领导小组建立起月调度、定期研判、动态管理等工作机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推进会,研究解决整改进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统筹各方资源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确保所有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责任处室明确整改具体负责人,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统筹推进、一体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在深入开展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班子成员对反馈问题,对号入座、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认真检视不足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真正做到出以公心、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红脸出汗,相互提出意见建议,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厅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管理,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18项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再分解、再细化,形成问题台账,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逐条破解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严格按照整改工作台账中的整改措施和工作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强督办、对账销号,确保巡视发现的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落实。厅党组明确“举一反三纠建并举,探索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要求全厅各部门综合运用巡视成果,既要着力解决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也要注重解决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突出巡视标本兼治作用,注重把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针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结合职责使命深入研究反思成因,将“举一反三”查摆出的问题与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同推进,共同整改,全面修正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中出现的偏差,通过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创新了思路举措,深化了关键领域改革,完善了体制机制,堵塞了制度漏洞,健全了规章制度,助力科技创新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靶向发力,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地落到位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差距。
1.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2023年1月6日,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8月在新松机器人的调研路线,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的基础上,开展研讨交流;4月10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邀请中国科学院专家就如何强化基础研究进行授课辅导,结合主题教育开班仪式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就集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进行授课辅导,并开展研讨交流;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汇编》,印发全厅党员干部学习并组织党支部研讨,“汇编”将持续更新,供全厅党员干部学习参考。
二是持续加大争取力度。分管副省长带队与科技部、江苏省政府和苏州实验室就具体事宜进行协商,科技部表示将积极推动和支持我省开展有关工作。目前,省科技厅积极推动太行实验室辽宁基地筹建工作;持续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目前省内已正式获批11家全国重点实验室。按照科技部统一安排,持续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积极引导轧制技术及连轧自动化、精细化工等8个待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对照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标准开展优化重组,在其他方向积极争创新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组织实施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研究计划项目,围绕相关的原理性探索、概念性设计、关键部件研制等开展预研;组织省内单位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3年累计向科技部推荐项目90项,较上年增加18项。2023年辽宁成功获批2个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全国布局9个)。
三是加强基础研究工作。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和省委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时的讲话精神,通过专家辅导、集体研讨,深刻理解基础研究的战略意义;深入中国医科大学、中科院沈自所、中科院大化所等单位开展调研,组织召开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编制形成《辽宁省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基础研究顶层设计和布局,加强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基础研究发展环境,推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互支撑、良性互动,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设立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支持科研人员开展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和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供给能力;提升基础研究项目支持强度,将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博士启动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支持强度,由原来3万元和5万元分别提升至5万元和8万元。设立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支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四是推动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组织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制定扶持政策,对企业创建省级以上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给予一定后补助资金支持;组织“科技专员”服务企业行动,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人才团队开展对接合作,引导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推进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联盟和科技创新联合体,带动大中小企业创新融通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国家政策,实施省级企业研发后奖补政策,鼓励规上工业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做好统计和督查。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服务。将研发费用指标纳入各市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情况通报。
2.“抓战略”尚有差距,服务辽宁振兴发展担当作为不够有力。
一是做好科技创新规划评估。对“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开展总结评估,形成《辽宁省“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评估报告》;召开2022年度全省综合科技统计与火炬统计工作培训会,对综合科技统计、火炬统计调查、地方财政科技支出统计等工作进行培训交流,为持续提升相关指标监测统计质量夯实基础;做好“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召开中期评估工作启动会议,研究部署中期评估工作,科学研判“十四五”主要指标的发展走势,对各项规划指标进行监测评估;2022年11月开始组织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及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进行结题,目前已全部完成结题;收集整理战略研究报告成果,形成“十四五”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汇编,目前正开展校对汇编工作,联系出版印刷等相关事宜。
二是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制定了《关于“谋划科技资源不够主动”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问题整改落实;2月23日、7月6日先后两次召开了驻辽中直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会,交流成果转化典型经验,部署科技成果转化年度工作任务;建立驻辽中直高校院所与省科技厅联动工作机制,确定各驻辽中直高校院所联系人并建立联络群,及时了解驻辽中直高校院所的需求和成果转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聚焦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领域新建省级中试基地14家,全省省级中试基地达36家,梳理中试基地公共服务事项131项,面向省内有中试服务需求的企业和高校院所发布,积极为驻辽中直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提供中试验证熟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顺畅衔接;组织完成科技服务机构载体年度运行绩效评价,给予54家评价结果优秀的单位奖励性后补助资金支持,并取消26家省级称号。新认定备案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科技园54家,进一步壮大科技服务机构载体。今年以来,培育专业化技术转移经纪(经理)人、科技评估师等300余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科技计划,引导省内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材料、辽河、滨海、黄海等4家辽宁实验室与鞍钢、中触媒、瓦轴等一批龙头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聚焦产业需求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共建产业技术创新中心、联合实验室、联合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联合中国航发黎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富创精密等重点企业,启动实施多项牵引性强的科研项目;出台了《辽宁省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权益分配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全面推动高校院所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选取省农科院所等单位作为改革试点,逐步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积极推进驻辽中直高校院所于省内企业交流合作,先后两次召开了驻辽中直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会,且于8月31日召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议并分享成果转化典型经验做法;梳理全省高校院所可转化科技成果3763项,其中驻辽中直高校院所可转化科技成果1000余项、企业技术需求1122项,通过撮合对接活动、科技服务机构等推广发布,服务企业精准对接高校院所资源,为省内企业提供高成熟度、高价值的可转化科技成果;先后组织举办双碳、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农业、石油化工领域等专场对接会及院所企业行活动,承办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行动大连高新区专场,搭建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交流渠道,引导推动科技服务机构载体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精准化科技成果对接路演活动。
三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发挥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督促省直有关单位落实改革事项,形成2022年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总结和2023年重点改革任务台账。3月30日,召开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会议,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相关政策。8月29日,召开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会议,研究梳理2032年科技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密切跟进中央和省委对科技领域议事协调机构改革进展,草拟形成省委科技委员会筹组建议方案,适时调整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4月25日,组织召开全省高新区(沈大自创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进大会暨沈大自创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印发《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根据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变动情况,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形成《关于调整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请示》,按程序报送省政府办公厅。2月13日,印发《关于调整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
3.“抓改革”力度不够,创新平台引领科技成果转化有差距。
一是推进辽宁实验室建设。对4家实验室开展了实地调研,针对有关情况进行多次专题研究,并向分管副省长进行专题汇报,梳理形成《关于辽宁实验室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已报送省政府;组织4家实验室编制《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家实验室与鞍钢、航发黎明等重点企业共建产业技术创新中心、联合实验室、联合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联合支持设立关键技术项目,吸引企业资金投入;指导三家非法人型实验室制定完善了人事、经费、仪器设备、科研项目等管理制度文件,基本明确了实验室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权责,施行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其中大连理工大学制定了《支持辽宁黄海实验室建设的政策措施》,支持实验室享受学校独立二级机构待遇;组织4家实验室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对实验室进行了宣传推介,与一批人才服务机构、高层次人才进行了对接洽谈,签订意向协议;支持实验室申请承担国家及省市科研任务,争取经费支持。引导实验室充分利用各类政府基金,鼓励头部企业、金融机构与实验室联合设立基金,通过拨投结合等方式,支持科研攻关、成果转化与企业孵化等,投资收益反哺实验室建设发展。
二是推动辽宁实验室结合全省重点产业及前沿领域主动布局谋划。围绕我省产业基地和全省重点产业链布局创新平台,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组织辽宁材料实验室与鞍钢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建先进金属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围绕交通强国、海洋强国、能源强国等战略及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组织滨海实验室与鞍钢集团签署氢能冶金技术联合研发协议和碱水电解制氢装置合同,开展氢冶金关键技术的协同攻关。与中触媒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辽宁滨海实验室催化新材料联合研发中心”;组织黄海实验室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用于氢燃料电池的高压储氢罐样件和催化剂量产装备的研制和关键技术攻关,拟共建“辽宁黄海实验室-欣旺达联合研发中心”。
三是引导高新区发挥作用。组织高新区制定培育科技企业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加强高新区业务指导,指导各高新区建立完善培育科技企业政策。截止目前,全省19个省级以上高新区建立科技企业培育库,同时,制定出台相应扶持政策,为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奠定基础。同时,采用线上和线下的相结合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全省各高新区受惠企业4000余家;加强科技招商工作统筹协调,各省级以上高新区上半年开展科技招商活动32场。省科技厅会同丹东高新区重点协调组织京津冀科技招商活动,签约12个产业拉动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1个创新科技投资孵化运营平台;推进沈大自创区与高新区协同创新,推进“一区多园”改革,搭建创新服务平台。深入贯彻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召开全省高新区(沈大自创区)高质量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制定出台了《辽宁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科技型企业、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等6个方面提升高新区综合竞争实力,全面谋划了未来三年全省高新区的主要发展目标;组织5家高新区制定整改方案,分析存在不足,结合自身资源禀赋条件,主动承接新时代“六地”发展目标,融入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发展成为科技创新引领产业振兴的重要载体;组建“东北三省一区”国家高新区联盟,打通区域交流合作的通道,促进高新区协同创新发展;实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管理,夯实地方市政府的建设主体责任,引导高新区向“高和新”的方向发展。
四是壮大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型企业群体。培育瞪羚企业751家,潜在独角兽企业19家,十月稻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我省首家独角兽企业;开展了“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需求调研,重点培育、指导具有潜力的企业成为“独角兽”企业;强化金融服务,联合省金融监管局推荐265家上市后备库企业,4月6日举办了“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会,支持科技企业融资需求,推动科技企业成为独角兽企业;建立常态化征集梳理优质科技企业机制,围绕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搭建企业创新积分制平台,通过设置技术创新、成长经营、辅助指标、逆向指标4大类共计39项指标,每年征集梳理优质科技企业。目前,共梳理优质企业2.2万家。与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盛京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积分贷产品,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科技企业。
五是完善管理制度。编制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对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验收等全流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任务书已完成签署,2023年度计划合同任务书签订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六是规范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建设运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针对没有企业参与的联盟,明确要求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是联盟必要成员单位,组织各市科技局指导“盟主”企业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更新相关备案信息。针对创新活动的活跃度提出具体要求,年度开展创新活动少于5次的减少46家,多于10次的增加12家,后续还将继续加强工作指导力度,提升联盟活跃度;组织开展联盟运行情况年度评估。印发《关于提报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2022年度运行报告的通知》,将创新活动次数作为重要评价指标,鼓励成员单位间开展产学研合作交流活动,激发创新活力,以评促建,提高建设质量和运行效率,更好发挥示范效应;坚持联盟奖优汰劣、动态调整。对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的58家典型联盟给予运行后补助支持,激励更好发挥引领作用;对不合格等次的33家典型联盟给予限期一年整改警告,进一步规范联盟运行;对连续2年为不合格等次的1家典型联盟给予撤销,做到动态调整;明确新组建联盟的征集要求,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是典型联盟的必要成员单位”,2023年新组建的200家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全部有企业参与作为成员单位。
4.“抓规划”落得不实,政策供给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作用。制定《国家科技奖奖励实施方案》,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予以拨付2020年度国家科技奖奖金;梳理《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相关配套政策,印制《辽宁省科技创新政策要点选编》,同时形成新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清单;3月30日,召开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会议,部署开展《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落实行动;针对科技支撑“双碳”方面,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赴高校院所企业调研、征集技术需求等方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发布了《辽宁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会同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生态所等高端智库专家,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双碳”技术路线图;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我省成立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下设5家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具备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职能,省科技厅与工行、建行、农行、中行等驻辽机构进行签约合作,推动其与担保公司建立了“见贷即保、风险共担、限额赔偿”的风险补偿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科技型企业创新积分制、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等问题;用好省产业引导基金,联合省金控集团和地方政府,共同推进建立科技类基金,推进省产业引导基金参与建立基金21支,其中,新设立科技类基金5支,存量基金14只,基金总规模达到49.4亿元,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建设省级科技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省金融监管局牵头成立辽宁省金科征信有限公司,开发“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面向省内金融机构、企业、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查询、信用分析好融资对接等服务,实现全省各地市金融服务全覆盖。
二是发挥政策保障作用。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包括退缴资金在内的项目全流程管理,明确了终止项目等流程及相关财政资金处置措施。进一步明确科技项目资金上缴路径及盘活要求。对于当年项目终止退缴财政资金,按原拨款渠道追缴退回后,商省财政厅并履行相关程序,原则上在同一类计划类别中安排;对于以前年度项目终止退缴财政资金,按原拨款渠道及时追缴退回后,上缴省财政厅作为结余资金由省财政厅统筹安排。通过加强项目管理,出台制度加以规范,切实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化解风险用力不足,防范风险处置机制不完善。
一是加强科技项目结题管理。按照“应结尽结”原则组织开展项目集中验收,对已经结题但未在项目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结题状态的项目,立即组织更新状态。对目前暂不具备验收条件的,要求项目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提供情况说明,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督促初审单位组织验收,已印发通知要求各初审推荐单位4月底前完成超期未结题指导计划项目结题处置工作,及时跟踪督导;完善验收工作机制,先后2次召开全厅科技计划项目协调联动机制会议,专题调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验收,对未及时验收项目采取惩戒措施;对项目名称和负责人相同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问题主要原因为重大专项项目名称与项目下设课题重名,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与省科技计划项目联动支持造成重名;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针对设课题的项目在项目及课题名称凝练方面做到突出重点、体现差异,在立项前进行统筹查重,从源头避免项目名称和负责人相同的情况。
二是加强科技监督和评估。研究制定《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监督主体与职责、监督范围与方式、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监督结果运用等重点内容,加强和规范我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工作;研究制定《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明确落实下放管理权项目承担单位监督责任,发挥财会监督的职能作用,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提高监督检查效率;研究制定《“一查二审三评价”联动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作为完善科技监督和评价体系主要抓手,不断加强监管的薄弱环节。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严格,存在宽松软现象。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一是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省科技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提出加强对厅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支部履行年度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重视结果运用;2023年2月7日,组织召开了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大会,并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了考核;制定了《党支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规范考核方式方法、组织程序和考核内容等,2023年4月4日完成了2022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评优评先进行挂钩;对《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并印发,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持续发力,注重抓早抓小抓日常,做到红线不能触碰,底线不能逾越,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
二是进一步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划》《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制定《省科技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党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党组书记每年在全厅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厅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年在分管处室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2023年4月底前,党组成员分别在分管处室开展了一次廉政党课,党组书记计划上半年组织为全厅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党课;将厅党组书记给全厅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和党组成员给分管处室上廉政党课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
三是进一步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1月,组织各支部分别召开了党员大会,学习省纪委《关于七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并再次开展专项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深刻汲取2名处级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惨痛教训;2023年3月13日,组织召开全厅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合杨宪文严重违纪案件通报,进行了一次专题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签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并将醉驾警示纳入到节日教育和廉政提醒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每逢节假日下发“节日期落实八项规定有关要求的通知”,将醉驾警示纳入常态化管理。
2.履行派驻监督责任不到位。
一是加强斗争精神。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对省科技厅项目整改进行督办,引起省科技厅党组重视。结合“微腐败”大清扫,对应结未结的项目进行深挖彻查,适时将启动问责程序;建立工作台账,加大线索核查力度,优先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深入基层调研,开展监督检查,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围绕科技政策项目落地实施、落实过程中的作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到综合监督单位召开座谈会、深入服务对象科研院所企业一线调研等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监督单位提高政治站位、纠正政治偏差、担当政治使命;为确保巡视整改成果长效化,坚持标本兼治。分析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深挖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根源。盯住根本问题、关键环节,着力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住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牢笼,将巡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制度不执行,执行制度搞变通、打折扣的从严问责,使制度机制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党组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并与加快推进辽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任务相结合,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战相结合,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相结合,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切实保证每个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下发《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2023年度工作要点》和《主体责任清单》,督促机关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要点,并认真执行;持续深化“科技清风”专项行动,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廉政档案,实施监督信息“月报告”制度等有效举措,发挥日常监督“探头”作用。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时有发生。
一是完善调研平衡性。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科技厅调研工作的意见》,加大深入县区、中小微企业的调研频次,兼顾沈大两市与其他地区,特别注重调研过程中与基层科研单位、科技管理部门以及一线工作人员的交流待征求意见;制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科技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科技基础薄弱、工作难度较大的地方研究问题、指导工作;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印发《中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调研重点方向和调研组织安排,全面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是认真关注群众诉求。对投诉事项进行梳理,单独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投诉内容将投诉件分发至相关处室,督促相关处室对投诉件进行回复;针对“12345、厅长信箱和监督投诉等群众来信来电来访”问题,在厅官方网站建立“监督投诉”和“厅长信箱”栏目工作台账,每日查阅“监督投诉”栏目的来信情况,第一时间向相关业务处室分发投诉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修订完善了省科技厅《信访工作制度》,重点强化了网络信访的有关规定。新制定了省科技厅《网上信访工作制度》,重点从责任主体、办理方式、工作纪律等作出规定,依法受理信访内容,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组织建设亟待加强。
1.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参照省委、省政府会议制度,重新研究制定厅会议制度,研究制定省科技厅《会议制度》,对党组会议程序和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重点强调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题要合理适量,确保充分讨论;在程序上,严格厅党组会、厅务会会前审核,相关议题需充分征求厅领导、各处室意见,需经办公室形式审核和政策处公平合法性审查通过,需会前向厅主要领导汇报,方可提交会议审议;在具体要求上,强调会议议题安排要合理、适量,确保时间充裕、参会人员可充分发表意见,保证会议质量。
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研究修订《省科技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内容进行再细化,在涉及审议重大科技活动、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上的具体事项上,作出进一步调整和明确;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重大项目操作和执行程序;修订《省科技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支出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修订完善《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辽宁省科学技术厅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按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和职级晋升工作。
2.履行干部选拨任用责任不够到位。
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修订完善《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辽宁省科学技术厅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按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和职级晋升工作。编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汇编学习资料,认真组织学习。
3.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优化调整机关党委委员组织构成,加强了机关党委办公室力量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杜绝专职副书记不在岗、兼职等“专职不专”的问题发生;制定印发了《厅机关党委委员工作分工及职责》《厅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细则》,全面强化厅机关党委职能建设。
二是加强对支部标准化建设。对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建立月抽查、季检查、年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坚持每月下发“支部组织生活重点工作安排”,规范组织生活,组织各支部开展常态化学习;严格规范2023年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秩序,由机关党委委员列席,对会议质量进行督查,对查摆问题和整改措施逐一对照,坚决杜绝雷同问题发生;加强党务队伍建设,每年组织1次党务工作相关培训,提高各支部党务工作质量;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规范党费缴费制度,及时调整党费收缴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核算党费收缴标准,党员每月结合“主题党日”主动向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人交纳个人当月党费,支部党费收缴管理人每月按时足额将党费上缴机关党委党费管理员;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时对离退休党支部老干部党员基本情况重新进行了梳理汇总,逐一重新核算了党费收缴标准,了解借鉴其他厅局关于老干部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于今年春节前夕为老干部发送了《致省科技厅系统离退休老同志春节慰问信》
三是加强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认真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逐条消化理解;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制定了“2022年度厅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方案”,并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召开抓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听取各党支部书记述职,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评议考核,并对今后述职评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四)贯彻落实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整改实效仍需巩固。
1.落实巡视整改措施不到位。
加强巡视问题整改工作力度,统筹解决档案管理场地问题。赴省创研中心进行对接,根据省科技厅、省创研中心《工作会商议定书》,利用现有已初步建成约200㎡的科技档案室,与省科技厅45㎡档案室共同组成档案整理物理空间,承担科技项目档案材料的归档管理,面积达到200㎡的巡视整改要求;规范档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各相关处室做好处内归档,按规定提交档案室进行综合归档;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整理归档,2018至2022年科技计划档案的整理归档已完成,正在开展2023年科技计划档案整理工作;推动数字化档案管理,同步建立非涉密项目电子档案,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备份,提高档案管理、查阅、利用效率,降低实体档案损害风险。下一步,完成科技计划项目档案按年度、类别进行整理、归档工作和开展2022年科技计划数字档案建立工作。
2.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
一是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力度。2022年,经商省审计厅同意,我厅与省财政厅修订印发了《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科发〔2022〕17号),以适应当前多主体、全领域的创新发展需求;开展项目质量评估工作,针对审计提出的在研的项目,印发了《关于开展相关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在研项目已完成中期评估工作,经专家评估均按照项目合同书要求的时序进度正常实施,项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推进制度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在总体要求、优化计划体系设置、规范项目生成机制、严格立项把关、规范监督管理、做好结题验收、提升服务水平等7个方面提出工作举措;建立联动机制,围绕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内容,组织厅内各有关处室不定期召开会议,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协调联动机制征求意见、研究讨论、安排部署、总结评估等功能,目前已召开6次会议协调推进科技计划相关工作;严格立项程序,通过强化企业的背景调查、突出“自下而上”的项目申报方式、保持合理的竞争比例、充分考虑专家评审意见、强化科研诚信审核等方式,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2023年度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过程中已按有关要求落实;开展政策宣讲,召开全省“揭榜挂帅”科技需求征集培训会、省科技联合计划(基金)推进工作座谈会,加强政策宣讲,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加快整改措施实施速度。向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下达巡视工作情况通报函,并于2月24日进行实地督导,督促其落实巡视要求,发挥资金使用主体作用;指导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制定了后续资金支出方案,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结合省政府常务会议材料摘要和成果转化实际,修订了《辽宁省—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成果转化后补助奖励经费管理办法》;建立整改工作进展周调度机制,及时了解工作进展。
3.整改长效机制落实有差距。
推进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建立科技项目“安全+效益”管理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辽宁省级科技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暂行管理办法》,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完善细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各项环节,建立“规范+高效”管理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加强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管理。聚焦重点任务,对2023年省科技计划体系进行了优化,形成了《2023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配置建议》。先后5次召开厅科技计划项目协调联动机制会议,充分征求意见、研究讨论、安排部署、总结评估,把科技计划项目设置好,把科技资金管好用好。召开了全省“揭榜挂帅”科技需求征集培训会和辽宁省科技联合计划、联合基金推进工作座谈会,大力宣讲联合计划与联合基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及财务管理,建立“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与省财政厅进一步落实明确因终止项目而退回科技资金的上缴路径,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夯实财务内控管理,修订《省科技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
(五)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不够全面,“抓服务”有差距。
1.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有差距。
一是强化宣传指导力度。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工作,首批入库企业1160家;联合税务部门举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培训,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参与企业6000余家;与省税务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入库登记编号、入库日期等,发送给省税务局。同时将“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纳入全省首批“免申即享”改革清单。
二是加强科研人员减负工作。选择沈阳化工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等部分高校院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调研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政策实施情况;召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和省直相关部门等系列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创新主体、青年科研人员代表和省直部门意见建议;研究形成《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激励,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函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意见。
三是减少申报材料数量。从源头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提高申报便利度,目前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申报材料从原来的33项(必选8项、可选25项)精简至11项(必选7项、可选4项),其他类别计划也相应进行了简化。
2.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不到位。
制定出台了《辽宁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管理办法》,已完成对咨询评审专家、中介服务机构等责任主体的诚信评价工作。依托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省信息中心)信用辽宁、省科学技术活动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等平台系统,开展对咨询评审专家的诚信评价工作,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对省科技专家库内2951名科技计划项目咨询评审专家进行诚信评价,对6名存在失信行为的相关专家予以出库处理;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诚信评价工作,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6日,对111家辽宁省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了诚信评价。经审核,未发现上述111家机构存在失信行为,均符合诚信要求。开展科研诚信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共用,已与科技部完成工作对接,就“科研诚信信息交互、开展联合惩戒”等工作达成共识,组织对科技部交办、群众投诉等科研诚信案件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调查处理,并实施了联合惩戒。面向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及省内高校院所等下发了《科研诚信信息定期上报工作通知》,及时掌握科技诚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组织相关处室仿真进行问题研判,及时修订科研合同,增加科研诚信义务和违约责任追究条款,确保合同的科学性、严肃性。
3.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有“空白”。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科技部《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系统梳理实验动物行政处罚事项,做到不缺项不漏项,逐项寻找法律法规依据,做到依法依规行政。赴广东、北京调研学习,对标对表学经验、找差距、做借鉴,结合我省实际,在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验动物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定(试行)》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实验动物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4.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用力不足。
一是做好“一网通办”工作。到省营商环境局沟通汇报,学习掌握相关工作新精神新要求。组织相关处室重新梳理了我厅18项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更新指南信息,对所有事项组织进行了流程再造,已报省营商环境局,并在辽宁政务服务网上实现了“一网通办”,在省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了“一窗”受理。对派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立即与辽宁政务服务网沟通,在原有“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目录下增加了“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年检”“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变更”功能,2023年2月起我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年检和事项变更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目前,实验动物许可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全部实现“零跑动”;经与科技部、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沟通,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时间不确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据各市科技局反馈,针对高端外国人才,前置审查时间为1个工作日。针对一般外国人,前置审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未通过前置审查的,不予受理许可申请。根据当前外国人来华工作审批流程,前置审查时间不计入许可审批承诺时限;联合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在沈阳和大连市自贸片区分别设立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站式办理窗口,为来辽工作外国人提供便利;省外国人才引进计划纳入“省兴辽英才计划”“带土移植”团队项目管理。根据关于“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带土移植”团队项目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科技厅负责项目举荐遴选、资格审核、专业评议、审定公示。“带土移植”团队项目审批由省组织部研究后,报省委常委会审定同意后才能对外发布。目前,2023年省“兴辽英才计划”工作尚未启动。待计划启动后,与省委会组织部进行沟通,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和完善。
二是加强信息平台服务。2023年以来已组织实施应用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计划项目,申报时间均控制在1个月左右,为科研人员留出充足申报时间。在2023年“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需求征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咨询建议征集工作中,将征集填报时间延长至3个月,方便全省科研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填报;召开全省2023年“揭榜挂帅”科技需求征集培训会、科技联合计划(基金)推进工作座谈会、年度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签订培训会等系列会议,开展相关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支持政策、工作流程等的解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制作了系统操作流程小视频,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方便科研人员能及时掌握系统操作流程,快捷完成操作。
三、巩固整改成果,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建设统领,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感悟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治上绝对忠诚、思想上深学笃信、行动上坚决有力。坚定不移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以党的建设工作为统领,全面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带领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准确把握巡视整改工作的深刻内涵,聚焦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上来,确保时刻与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紧盯问题持续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巡视整改工作越持续深入,越要面对深层次矛盾问题,越要面对沉疴痼癖,厅党组将突出对巩固整改成果的刚性约束力,带领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矛盾困难,以高度政治责任紧盯问题持续发力。建立“回头看”和督查通报制度,紧盯相关责任部门、紧盯具体负责人,严格把控时间、标准、质量要求,定期调度整改推进情况,对账销号,全过程督导按时完成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推动巩固成果,着重关注群众是否满意、成效是否显著、问题是否反弹、举一反三是否有效,担当作为、攻坚克难、久久为功,努力通过巡视整改,提升全省科技系统治理能力和水平,把我省科技创新工作融入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全局,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提升党的建设工作水平。筑牢党建工作根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教育引导全厅党员干部不断深化思想理论武装,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入脑入心、指导实践。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用,制定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式方法,保障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果。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从严管理科技领域意识形态阵地,提高网络舆情收集分析研判能力。加强全厅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结合科技体制改革、行政诉讼案件、计划项目、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重点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力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党建的强大引领力凝聚力激发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各项党内制度法规,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旗帜鲜明反“四风”、惩治腐败,切切实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
(四)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以此次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推动已经制定形成的工作方案、工作规则等真正固化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形成依法依规办事的习惯,鼓励和引导全厅党员干部争做“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表率。对已制定的选人用人办法、意识形态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全面从严治党报告制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等制度,要指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落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压实厅党组成员、党支部党建责任。认真落实资金管理、计划项目管理、财务审核管理等方面重新建立的制度,要进一步细化制度分解、工作规程、责任人等,让制度可操作、可运行,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
(五)坚持与工作同向发力,一体推进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注重将巡视整改工作与开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实施科技教育人才支撑塑造发展新动能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结合起来,以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为总抓手,聚焦“国家所需、辽宁所能”,坚持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和创新人才一体化推进,做好“三篇大文章”、提高“三率”“两化”、用好“一基金”,着力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着力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着力服务融入新型举国体制,着力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按照清单化、工程化、项目化的方式,拼抢争狠抓落实,以高质量整改成果运用保障和助推实现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首战告捷。
中共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省工信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工信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厅党组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工业振兴新突破的重要契机,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目标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厅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省委有关巡视整改要求,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巡视以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等,厅机关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全厅上下进一步形成齐心协力抓整改、刀刃向内除沉疴的强烈思想共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全厅上下坚持立行立改、完善机制、举一反三,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厅党组深入研究、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深查整改问题。厅党组统筹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责任、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制定整改措施及个人整改清单。机关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强化政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推进机制。厅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厅巡视整改工作。厅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厅领导班子成员亲自上手、主动认领,指导分管处室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二是分类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厅党组根据问题属性,分类制定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逐项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措施、目标和时限。
(三)坚持成果导向,完善工作机制
厅党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台账要求,倒排工期、加强督办、对账销号,及时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层层传导压力,坚持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同步推进。坚持统筹兼顾,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做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
二、坚持靶向发力,逐条逐项抓好各项任务整改
省工信厅党组围绕省委十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项逐条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坚持全面整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把解决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强化服务辽宁振兴发展主动作为的责任担当
一是结合职责跟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松机器人有限公司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厅机关各支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在新松机器人有限公司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厅党组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召开的重要会议,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紧扣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等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28’讲话精神。厅党组持续完善“三篇大文章”工作推进机制、完善“三篇大文章”相关资金政策整改任务,切实将巡视整改工作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将围绕万亿级基地继续谋划工业项目,增加工业投资,推进项目尽快投产见效。指导各市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工作,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
三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投资。定期调度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围绕项目审批、规划设计、土地供应、要素保障、资金安排等,加快推动项目建设。推动企业稳产增产,开展产运需衔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围绕项目审批、基础设施配套等,梳理解决问题。组织“政、银、保、企及平台”对接会,推动平台公司与银行达成意向性融资。加强项目谋划推进,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大项目服务保障力度。下一步,将加快推动项目开复工,强化项目调度,推动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运行调度,做好预警预测;做好企业服务,推动稳产增产;推动项目建设,加快投产达效。
四是积极争取国家有关基金支持。进一步完善推进落实机制。积极做好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的对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基金支持,组织相关企业与国家相关投资基金对接,持续加大沟通力度,推动更多企业争取获得国家基金支持。
2.狠抓“三新一高”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重要指示和国家新型工业化大会精神,加快推进辽宁新型工业化。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省工信厅会同15家省直单位,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力争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组织召开我省新型工业化大会暨重点产业集群推进会,郝鹏书记、乐成省长出席会议,对全省新型工业化和重点产业集群建设进行再部署、再推进,提出加快打造具有辽宁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以高质量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撑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具体要求,已经形成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方案初稿。厅党组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主题教育,落实三年行动方案,压实目标任务,强化运行调度,做好企业服务,推动稳产增产,狠抓项目建设,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完成全年主要指标。
二是深入推动创新发展。提升高技术制造业创新发展能力。会同省财政厅开展《辽宁省工业创新产品目录》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创新产品专家评审,择优评审出拟入选的高技术制造业产品,培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加强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情况调度。组织企业参加第58届沈阳国际医疗器械设备展览会。加强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帮助高技术制造业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帮助企业争取政策支持。将持续加强高技术制造业领域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加快医药制造等领域项目建设和对接合作。
三是直面差距推动绿色发展。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列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深入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活动,为企业、园区提供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工业园区等政策解读、申报指导服务。将绿色制造单位建设列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方向。将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列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方向。下一步,将继续推动绿色制造单位创建工作,建立绿色制造单位培育库,支持企业开发绿色设计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大力推动尾矿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利用专项资金支持一批尾矿综合利用项目,提升尾矿消纳能力,力争尾矿综合利用率高于国家平均水平。
四是持续深入推动提高头部企业本地配套率。进一步完善相关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头部引领,完善园区保障,提高配套能力。大力支持头部企业发展,争取国家政策和重点项目在辽布局。推动组织模式创新,构建产业协作新模式。推进以头部企业为核心的“整零共同体”及产业联盟建设。加快推进产业集聚,推进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发展。搭建合作平台,强化产运需对接、银企对接和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增产增效奖补等支持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保障。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发展壮大一批引领构建产业生态圈的头部企业,推进制造业重点领域产业链本地配套率大幅提高。推进形成分工合作强、供给质量优、规模拓展快、供需循环好、交易成本低的产业生态。
3.聚焦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深入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
一是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工作力度。推进重点企业增产增效奖励落实。推进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落实,及时完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推进“免申即享”落实,及时下达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及时发布《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管理办法》,下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各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督促考核。结合省委省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全面梳理工业领域三年行动主要指标体系,并将指标分解到各市。按照要求,下发《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智造强省“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对各市进行考核评价。将结合三年行动主要指标体系对各市进行考核。
三是积极完善工信领域信息化建设。组建专班,快速行动。设立专班办公室及专项工作组,按任务分工开展工作。深入调研,开展培训。推进全省工信系统树立数字化思维,转变工作方式。组建团队,抓紧对接。积极对接有关机构和企业,反复研讨,完善框架。制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运营规划,积极完善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目前,《平台建设方案》已经通过省大数据局审批,列入今年第二批省本级信息化项目投资计划,已完成有关项目招投标。下一步,将持续强化信息化平台建设,确定平台建设框架方案,实现与国家数字工信平台、12345等省直部门相关平台、及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对接。持续完善平台建设,实现业务全覆盖、流程全打通。
4.聚焦维护“五大安全”政治使命,统筹推进发展和安全
一是强化主动作为,积极维护产业安全。绘制驻辽央企相关图谱,制定2023年重点产业链对接计划,聚焦重点产业链,通过经验交流、产需对接、专题展会等形式开展对接活动,制定对接计划。推进延链补链强链重点项目,围绕新工厂新产线建设、老旧产线和设备更新改造、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转化、数字化改造升级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重点项目库,梳理产业技术基础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产业链撮合对接,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完善重点产业链项目库,实地调研项目进展情况,帮助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困难问题。
二是进一步强化对全省电力运行监测预警。及时编制保供方案,落实保供机制。召开电力保供专题调度会,协调解决电煤供应、机组运行等问题。提升发电能力,管理机组检修,合理制定全省统调机组检修计划,组成联合检查组全覆盖检查统调火电企业机组运行状态、检修计划执行等情况,确保机组应检尽检,应开尽开。加强省间调剂,开展负荷侧管理。下一步,厅党组将进一步夯实整改成效,完善工作落实推进制度,从难点着手、动真碰硬,及时改善统筹发展和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对全省电力运行监测预警。
三是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风险相关举措。及时制定有关整改工作方案,会同省金融监管局、省银保监局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调度有关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开展风险排查,定期召开会商,通报企业相关情况,预判风险点和布置下一步工作。下一步,将全面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及时调度关注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四是进一步强化民爆安全管理责任。厅党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研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2022年各市工信局报告的整改落实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清单对前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核。落实各级监管职责,做好为企业解难纾困、创新管理、政策供给,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本质安全,促进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厅党组将责成民爆安全处后续对工信部部署开展的民爆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听取检查情况汇报。加强民爆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教育,积极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持续深入开展民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完善民爆企业重大危险源和专用设备的登记备案管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有短板,‘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1.提高站位,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厅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深刻领会做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省委有关要求部署,压紧压实厅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厅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对需厅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规范和细化。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日常监督。今后,厅党组将进一步深化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权利运行各个环节强化监督。
二是强化斗争精神,狠抓落实“一岗双责”。厅党组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第一议题”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积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今后,厅党组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厅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落实好“一岗双责”,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主动将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厅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一岗双责”,加大压力传导力度,推动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情况开展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日常党建考核。厅党组要持续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厅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
一是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提高政治站位。以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意见为切口,高质量完成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加强业务学习。同时,深入结合学习二十大专题教育、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提升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争做党的忠诚、干净、担当卫士。下一步,纪检组将按照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认真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促进发展完善作用,为全省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是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职能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宣传。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执行。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工作中坚持做到责任落实到位、跟踪了解到位、关心帮助到位,把跟踪帮助工作落实落细。厅党组将认真做好受处分党员跟踪帮助工作,严格落实有关工作流程,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3.持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时制定防控措施,跟进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厅党组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层层传导。
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狠抓担当作为
一是及时制定出台有关指导意见。梳理2022年以来我省精益管理工作成果,总结工作经验。开展问卷调查、搜集分析企业管理需求及改善方向。结合工信部关于企业管理水平提升的相关精神及我省调研实际,调整完善《关于引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内容。结合全省精益管理工作经验,广泛全面征求企业、行业协会及企业管理专家和咨询机构的意见,进一步丰富调整完善意见内容。
二是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方案责任分工。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问题存在原因、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切实将“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讨有关实施方案涉及的责任单位与责任分工,并推进落实。在今后工作中,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作为,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着力完善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依托重点企业监测调度,每月组织召开各市经济运行分析会,每季度组织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并集中会诊解决。组织牵头成立全省工业经济运行保障专班,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要素、用工、资金、物流等方面问题。组织牵头成立全省工业经济稳增长工作专班,统筹全省工业经济稳增长各项工作,建立“日、旬、半月调度”体系,推动企业各类问题解决。厅党组进一步完善“日、旬、半月调度”体系,定期召开经济运行会和企业座谈会,及时了解生产运行情况。结合“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帮助企业寻商机、拓市场、抢订单、解难题,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四是着力深化改革推进力度。厅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多次就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与省委编办沟通协商,提出有关建议,组织开展调研。积极推进统筹解决。下一步,厅党组将抓住机构改革契机,及时完善机构设置,优化机构职能,合理设置三定方案。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不足,党建工作质量不高方面的整改情况
1.强化领导班子协同配合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公信力和管理决策能力,注重发挥班子整体合力和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管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把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和日常监督水平。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厅党组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组织各类会议时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厅党组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是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厅党组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力求做到推心置腹、坦诚相见、相互提醒。厅党组以对党的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坚持紧扣主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门见山提出意见,达到查找问题、沟通思想、增进团结的效果。确保民主生活会不跑调、不走样。今后,厅党组将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2.切实加强党建主体责任
一是加大对党建工作重视力度。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及有关制度要求,规范开展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党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着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今后,厅党组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是着力推动支部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各党支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强化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充分发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用,增强理论学习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今后将紧扣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点,统筹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支部队伍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为发展党员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上下功夫,严把程序,保证质量。加强培训,促进工作。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厅机关党务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厅党组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着力完善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厅党组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加强顶层设计,针对全厅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体规划,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和主动性。强化对干部的日常考察了解。始终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为年轻干部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认真了解核实,抓好即知即改。严格执行公示期制度,确保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有序。今后,厅党组将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程序、纪律选拔任用干部,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并落到实处。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厅党组深刻分析产生问题原因和责任。建立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充分发挥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作用,加强干部个人因私出国(境)管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坚持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约束自身言行,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坚持“严”字当头,持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四)落实巡视、审计整改责任有弱项,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的整改情况
加强巡视整改指导督查和跟踪问效。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完善有关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进一步强化阵地建设,加强党建工作宣传,完善长效机制。组织无线电闲置资产技术鉴定工作。委托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对闲置无线电资产进行技术鉴定。根据评估报告启动无线电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履行程序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根据批复文件及时组织报废资产回收、残值缴库,做好报废资产账务处理。今后将持续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对闲置资产处置常态化,充分发挥资产使用价值。
(五)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有欠缺,优化营商环境用力不够方面的整改情况
1.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补足经济发展环境有关短板。采取有力举措,积极打通惠企政策“最后一公里”,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转供电政策落实,有关部门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持续加大对税务等政策宣传力度,制定《2022-2023年中小微企业政策汇编》,并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深入进行宣传,持续推动做好惠企政策落实。
2.着力推进信用环境建设。积极推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持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不断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2023年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事项。对无分歧账款继续加大清偿和化解力度,推动按协议还款期间清偿。组织各部门、各市政府深入开展清欠工作。厅党组将持续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账款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跟踪督办化解进展。
3.进一步完善审批环境建设。着力提升“放管服”改革实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环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省工信厅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加强对各市县区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通过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等形式,确保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措施有效、程序规范、处理及时。
三、巩固整改成果,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研究、部署落实。二是推进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围绕振兴突破三年行动,紧扣中央经济会议精神,聚焦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明确的建设有辽宁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点任务,在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中当先锋、打头阵。三是扎实做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聚焦辽宁工业振兴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深入推进调研成果转化。深入开展经常性教育,继续狠抓整改任务落实。
(二)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一是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着力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核心要义,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道理学理哲理。二是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厅党组坚持抓好基层党建的政治责任,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持续提升干部队伍专业能力水平,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强化争先创优意识。
(三)发扬斗争精神,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民爆等重点行业监督。二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厅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制度。四是改进工作作风。深化“党建+营商环境建设”,落实“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部署,聚焦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助力帮扶,切实为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四)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厅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职责,厅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二是强化法规纪律教育。抓好党章党规学习贯彻,坚持以案促改、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廉洁文化建设的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五)以巡视成效助力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一是推动工业稳增长。加强运行监测调度,扩大有效投资,谋划建设一批高质量项目,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二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水平,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三是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工业软件,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数字化转型,实施服务型制造。四是发展壮大中小企业。健全服务体系,扩大规上工业企业规模,推动企业创新管理,培养一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厅党组将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对整改未完全到位的事项,加快推进完成。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确保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推动全厅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工信力量。
中共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公安厅党委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公安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省公安厅党委随即认真组织,深入开展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最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从细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一)党委高度重视,带头扛起政治责任。省公安厅党委深刻领会“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要求,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将“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的郑重表态贯穿到指导推动整改工作全过程之中。强调整改工作要“务求质量、务求效果”;多次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推进,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多次专门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对相关问题予以具体指导,积极攻克“难点”“堵点”,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委委员对照巡视整改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建立责任体系,三级联动推进整改。省公安厅党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辽宁公安重整出发、重塑形象的重要牵动,建立“三级责任体系”,刚性推进整改落实。即: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推进巡视整改;抽调专人组成厅巡视整改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扎实推动巡视整改;有巡视整改任务的警种部门组建工作巡视整改专班,总队长、政委“双正职”共同承担落实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相关民警承担落实整改措施的直接责任。三级责任体系层层联动,同向发力,确保严格落实厅党委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三)严格工作标准,推动整改走深走实。省公安厅党委对第二轮巡视整改任务进行深化细化,厅巡视整改办对责任部门制定的整改措施逐条把关,对达不到预期整改标准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要求重新研究制定,坚决防止敷衍整改。围绕推进落实整改任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调度巡视整改工作。厅巡视整改办建立周调度机制,每周掌握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进展;建立问题销号机制,对巡视整改反馈问题逐项建立销号台账并附佐证材料,对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评估验收,对缺少工作环节、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不予销号审核通过。
(四)坚持改建并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省公安厅党委坚持边改边建、改建并举,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追根溯源,在长效机制建立上下功夫。制定出台《全省公安机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辽宁省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规范》等56项机制办法,用制度性成果确保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同时,将巡视整改的制度成果运用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从源头固化主题教育成果。
二、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修补政治建警短板,打牢护航振兴发展的思想基础。
一是在深学笃行上下功夫。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省公安厅党委始终坚持开展“第一议题”学习,真正做到应学尽学。真正做到“总书记有号令,辽宁公安先行动;党中央有要求,辽宁公安先落实”。制定印发《全省公安机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全面加强公安政工队伍建设。组织全省政工领导干部培训。针对政工领导干部的职责特点,精心设计教学内容,邀请省委党校、抚顺雷锋学院的专家教授讲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基层党建工作”等专题课程,开展学习讨论,观看《榜样的力量》等党建主题教学片,切实提升政工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召开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暨民警思想状况分析会议,并形成相关工作报告。严格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述职制度。下发《关于开展厅机关和直属单位2022年度考核工作方案》,部署各警种部门政工领导干部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述职。出台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办法。印发《辽宁省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自身建设的有关要求。
三是以持续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为重点,全面强化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加强政治建警。制发《省公安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夯实了理论武装。同月,印发《全省公安机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机关民警政治轮训工作。全面肃清流毒影响。一体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和李文喜、薛恒、王大伟等人流毒影响,扎实开展肃清流毒“回头看”,深挖彻查涉案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深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肃清流毒影响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形成专项工作报告。强化全警业务培训。深入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提升履职能力、锻造公安铁军”全警组训全员轮训总体工作方案》,对全省公安民警开展省级全覆盖轮训。强化警示教育。部署厅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党规党纪,组织民警到辽宁反腐倡廉展览馆参观正风肃纪反腐展,观看警示教育片《警戒线》,要求全警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认真践行“打开正门、堵上歪门,打开前门、堵上后门”公开承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审”要求,切实强化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先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扩大)会议、政治部主任会议,聚焦选人用人问题,深刻查摆问题,全面开展整改工作。面向清华、北大等全国“双一流”高等院校定向选调优秀毕业生。建立优秀干部人才储备库。建立多类型干部库,选拔优秀干部人才储备入库。加大轮岗交流力度。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办法,积极推动各市局领导班子进行交流调整。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若干措施“1+X”制度体系,出台公安队伍建设、思想建设、公安教育、意识形态、从严治警、组织路线、宣传工作等方面制度文件。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深化构建新时代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出台新时代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相关工作意见,初步形成厅机关大监督格局体系。2023年4月,出台《辽宁省公安厅党委2023年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责任安排》,明确了从严管党治警5方面28项重点任务。强化执法司法监督活动。出台《辽宁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对管理流程、信息化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明确及细化。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工作,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启用、运转、监督管理提出新要求。制发《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规范》,明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纪律作风改进。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力推动机关作风转变,2023年全国“两会”安保期间,两次对厅机关各单位值班备勤、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抽查,并制发情况通报。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印发《辽宁省公安厅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制定24项重点整改内容。2023年3月,向省纪委监委报送《中共辽宁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得到充分肯定。
2.针对科技兴警弱项,推动数字警务建设,提升公安工作信息化水平。
一是强化数据质量及维护。对全省户籍人口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常态化监测数据维护和数据质量。截至目前,人口系统已建立稳定贯通维护机制,确保数据准确鲜活。
二是推动建立“跨省通办”系统。目前“跨省通办”系统对接及研发工作已基本完成,全省地市均已开通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跨省通办”试点,10个地市开通户籍业务“跨省通办”试点。
3.围绕平安辽宁建设工作不足,主动发挥“主力军”作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强化统筹社会治安管理能力。加强指导督导,提升联动处置能力。出台《全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加强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社会面巡逻工作,期间全省累计出动警力98.92万人次,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48人,抓获逃犯23人。对加强城区处置控制圈建设的有关标准和工作措施进行优化完善,全面提升社会面巡逻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关于开展全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督导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实地测警,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全省社会面巡逻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和拉动测试,发现问题均现场予以纠正,同时将检查情况梳理汇总后通报全省,督促各地限时进行整改。加强指导检查,提高矛盾化解水平。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110矛盾纠纷警情调处的通知》,督促各地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省厅电话抽查涉及家庭、情感等纠纷类警情,发现问题均督促各地立即整改。对社区警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问题,均当场反馈并督促整改。
二是深入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隐患,提升公共安全防范水平。开展消防排查,严格督导整改。集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检查省内“九小场所”单位,对于现场发现隐患的场所,下达消防监督检查通知书督促整改,并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四不两直”的形式对市局在“九小场所”消防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消防监督管理方面问题,均当场反馈并督促整改。加强规范和培训。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行为,举办《全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专题大讲堂,对全省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加强统筹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对全省出租房管理难点等情况进行调研,深入剖析原因,研究解决对策。在全省开展网约房民宿专项整治行动,并召开工作调度会,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三是强化公共交通安全治理。严密事故预防,强化隐患整治。市、县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已完成治理的隐患点段开展复核,确定仍存在问题的,持续强化车辆源头问题治理,清理隐患车辆。强化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监管。对各地车管所、检测机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场所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发现考场和考试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并通报各市督促整改完毕。建立全省综合监管预警机制,对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督促各地迅速整改。强化企业风险防范化解。组织地市交警部门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高风险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清理工作。推进排查治理,强化隐患整治。印发《全省公路安全“春季守护行动”方案》,召开全省公路安全“春季守护行动”部署会议,部署14项工作任务和7项工作要求。全面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行动。推动安全教育,深化联动宣传。通过全媒体、“交管12123”APP、全省1.1万个农村“大喇叭”等渠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同时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教育,联合教育部门举办辽宁省暨沈阳市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启动仪式。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动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主动认清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强化担当意识。
一是强化从严管党治警意识。完善规定细则,加强督促检查。制定《中共辽宁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修订《中共辽宁省公安厅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细则》,要求各市公安局及直属单位党委细化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并予以工作指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大监督格局。强化理论武装,将纪法学习纳入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项目,不断提升厅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理论学习针对性和成果转化效能。
二是大力强化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建章立制,推动形成从严管党治警长效机制。2023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辽宁省公安厅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3-2026年)》《中共辽宁省公安厅委员会2023年政治巡察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了《厅机关党(总)支部纪检委员监督工作责任细则》《辽宁省公安厅机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个工作机制,修订了厅机关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制定《辽宁省公安厅机关纪委纪检工作“十不准、十必须”》等工作制度,组织开展《辽宁省公安厅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纪检工作制度体系。强化机关纪检监督业务规范,围绕线索受理、案件核查等工作,研究制定规范流程,建立线上线下案管登记台账和纪检案件规范卷。固本强基,推动打造纪检监督战线尖兵利剑。省公安厅党委将机关纪检监督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强警”工程。通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选拔,建立纪检干部人才库,将纪检干部专业化培养纳入全警培训计划,邀请省直相关单位业务专家业务指导;建立机关纪委日常学习制度,有效解决“本领恐慌”。正本溯源,深化构建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全面启动2023年政治巡察工作,责成机关纪委统筹协调推进;立足“廉政风险点”等6个方面,不间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深入推动厅机关与属地公安机关“纪检+法制”监督“一体联动”,累计开展联动检查15次、专项检查9次,全部立行立改;创新数字监督方式,依托大数据监督模型,强化对机关纪委支撑,推动事前监督向事后监督转变。
2.针对“派驻监督”存在短板,强化主动作为。
一是建立厅管处级干部及重要科级岗位负责人日常谈话制度,为驻厅纪检监察组更好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提供精准政治画像。按照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全会部署,结合干部队伍暴露出的问题,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日常谈话,重点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群众反映等,深入了解驻厅单位干部思想状况、工作状况、勤廉状况、八小时以外状况等,为精准开展监督、监察工作特别是干部使用工作提供精准政治画像。
二是建立完善干部党风廉政审核机制,为匡正省公安厅选人用人风气把好四道关口。制定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形象关、廉洁关、作风关“四关”。
三是建立案件查办全程督办机制,为保证案件质量、提高办案质效提供制度支撑。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为发挥案件查办在派驻监督中的核心作用,指定纪检监察室对重要的案件线索进行全过程督办。坚决确保案件质效达到省纪委监委统一要求的标准,用高质量的办案为高质量的派驻监督提供最有力支撑。
3.围绕内部管理存在问题,打造过硬执行力。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加强工作制度汇编。修订《辽宁省公安厅工作规则》,指导和规范公安厅机关工作,在制度层面保证厅机关日常运行。印制《辽宁省公安厅制度文件汇编》,对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收集整理汇编。强化日常监督执纪。要求各单位对照《2023年度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手册》,从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将廉政风险排查细化到各部门、各岗位。出台《中共辽宁省公安厅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印发《中共辽宁省公安厅委员会问责工作程序》,规范问责工作流程及内容。
二是突出抓好执行落实。强化举一反三。下发《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省公安厅党委发现应急值守工作问题情况的通报》,认真对照、查找不足、推动整改。健全制度机制。出台应急值守相关工作规范,包括9章51条,全面规范全省公安机关值班值守工作。开展抽查检查。按照应急值守工作规范要求,对全省公安机关值班值守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均当场反馈并督促整改。
(三)在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和党的建设方面
1.围绕党委班子建设存在不足,强化自身建设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细化制度机制,下发《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会议规则〉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会(扩大)会议规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安厅厅长办公会议规则〉的通知》,对议事范围、议事程序、执行和监督等内容做出明确要求。
二是着力提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2023年2月,省公安厅党委召开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的效果。规范民主生活会工作程序。制发《省公安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程序》,对会议流程及相关内容进行规范,在制度上保证民主生活会质效。
2.针对选人用人存在问题,强化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一是全面彻底肃清流毒影响。作为纠正选人用人歪风邪气、涵养新风正气的重要抓手,主动对标对表,敢于较真碰硬,组织制定肃清流毒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任务,组建攻坚专班,围绕人事案全面梳理排查,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涉案人员;深入整改省专项督查反馈问题,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深挖彻查涉案人员,形成《关于进一步落实全省公安机关肃清流毒影响专项督查整改工作的报告》,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接受上级监督。
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关于选人用人系列规章制度,不断修复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说情打招呼等现象没有市场。突出政治素质考察,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审”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补短板、促规范、管长远,制定《中共辽宁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不断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1+X”制度体系建设,共制定出台30个从严管党治警配套制度,特别是就加强干部选任监督、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有效避免在同一关键岗位任职时间长引发的管理风险。
3.查找机关党建不足,强化责任抓落实。
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理清岗位职责。出台《中共辽宁省公安厅委员会落实党建主体责任2023年度任务清单》,明确4方面13项厅党委应予完成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以及应承担的“一岗双责”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制定《省公安厅机关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7方面30项工作任务,下发厅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并组织认真贯彻落实。
(四)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部署,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
1.针对法治意识弱项,倾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在案件查办和案侦质量下下功夫。推进案件侦办,强化执法监督。专门建立问题台账,督促各地对照台账深入抓好整改。要求各地健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机制和落实责任机制,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行动,做好执法监督。下发行动方案,在全省开展专项监督暨“六清六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严格强化队伍管理。在全省公安机关全警培训中加强规范执法类培训,在课程中以案说法,培养规范执法意识和能力。
2.对照规范执法权力运用短板,倾力打造“文明执法”的执法环境。
以打造文明执法环境为突破口,提高执法能力。强化科技监管。依托全省交警综合监管预警机制,对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情况、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研判通报。加强教育培训。下发《辽宁公安交警系统民警辅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的警示教育作用。规范行政执法。多次召开调度会,组织相关警种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下发《辽宁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规范卷(2023年修订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办案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在全省开展专项监督暨“六清六治”行动,对发现的执法问题限期纠正、变更、撤销,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建立制度规范。印发《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执法取证设备审核审批工作手册(试行)》,对执法取证设备的审核审批工作进行规范,并专门召开全省培训会,对审核审批标准进行培训。下发《常见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标准》《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非现场取证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违法处理异常数据监管机制,每月调取违法处理异常数据,梳理分析后下发各地进行核查,并对核查情况每月通报。下发的异常数据,均已核查整改完毕。
3.找准“放管服”改革差距,倾力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
统筹推进“一网通办”落地落细。积极沟通协商,部署全省整改。以省公安厅、省营商局名义,组织各地开展好政务服务网公安事项的展示与调整工作。部署各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整改,组织培训会议解读事项清单。组织召开全省公安行政审批部门整改工作推进会,部署各地进行整改。与营商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涉“一网通办”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3月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召开专题培训会,对事项清单、平台操作进行解读,会后各地立即开展整改,并向一体化平台及辽事通推送数据更新事项。对照清单核对,开展交叉互检。下发《关于开展省委巡视反馈涉“一网通办”问题自检自查及交叉互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对照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市级23项、县区级102项事项清单,对全省市、县级政务网公安业务“应上尽上”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及交叉互检,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4.着眼“服务人民”要求,提高为民服务质效。
一是完善便民惠企举措。重新梳理统计。下发《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清理修订征求意见的通知》,对党的十九大以来相继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284项举措进行统计梳理,逐条进行研究,清理出52项已不再适应现实工作需要的举措。更新举措汇编。下发《关于再次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清理修订征求意见的通知》,对254项举措(包括上次清理后剩余的232项,以及2022年出台的22项)再次进行清理修订,对不适应现实工作需要的取消27项、修订30项,并将清理修订后的227项进行分类梳理,形成《辽宁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汇编》,在互联网和公安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印发全省公安机关。
二是大力提升车辆管理业务服务群众水平。开展专项整治。印发《关于举一反三全力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非法中介扰民等行为进行查处,并新增免费导办人员。实地开展督导检查。就非法中介等问题,组成多个检查组对全省市级及部分县级车管所服务大厅、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测站(主管行业为市场监管局)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通报各地并要求立即整改。大力强化科技监管。对机动车查验检验、临牌发放、驾驶人考试等具体业务进行分析研判,每月通报,坚决将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在全省市、县级车管所设置投诉电话,拓宽问题反映渠道。同时,在市、县两级车管所全部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帮助群众“兜底”处理疑难问题。
三是着力提升打击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新型违法犯罪的工作能力。拓宽劝阻维度,提升预警能力。针对预警发现的低、中、高风险潜在被害人,通过短信、电话、见面等方式,全量开展劝阻工作,全面提高预警劝阻效能。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犯罪。深化全省反诈人民战争,常态化开展“断流”“断卡”等专项行动,截至2023年底,共抓获嫌疑人19470人。组织全省开展打击涉诈一级银行卡集群战役和打击涉诈电话卡集群战役,打掉犯罪团伙627个。持续加强宣传,提升公民防范意识。组织辽宁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合加强反诈宣传。2022年以来,累计发布各类防诈反诈宣传文章11166篇、短视频3393个。
三、把握“五个牢牢坚持”,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成效
省公安厅党委将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持续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深化整改成效,坚决以严、实、细的标准和行动,持续将巡视“后半篇文章”做深、做透。
一是牢牢坚持政治建警,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成效。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自觉把“两个维护”转化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的具体行动,落实到下一步巡视整改工作中。突出思想引领,将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突出组织引导,将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与深化“党建+”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突出监督推动,将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与全面启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政治巡察结合起来,用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体现公安队伍的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是牢牢坚持全面从严,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永远吹冲锋号的坚定,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成效。净化政治生态,坚决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将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与巩固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和以案促改等工作结合。严格制度执行,严明纪律作风,以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体现辽宁公安队伍新形象。
三是牢牢坚持法治思维,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成效。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成效。聚焦执法规范,将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与开展“法治保障”工程结合起来,加强制度保障。聚焦执法本领,将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与开展“素质提升”工程结合起来,培养过硬执法能力。聚焦执法问题,将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与开展“顽疾治理”工程结合起来,提升执法质量。聚焦执法管理,将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与开展“精准监督”工程结合起来,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四是牢牢坚持严实作风,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成效。树牢“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导向,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深化巡视整改成效。在捍卫政治安全的各领域、全过程贯穿底线思维、斗争精神;在维护社会安定的各领域、全过程中贯穿问题导向、风险意识;在保障人民安宁的各领域、全过程中贯穿为民宗旨、百姓情怀,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使命。
五是牢牢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成效。守正创新,把握深化巡视整改成效规律,体现辽宁公安工作的时代性,不断推进公安工作的改革创新。在推动“情报主导、指行合一”的主动警务过程中深化巡视整改成效,在推动“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强基警务过程中深化巡视整改成效,在推行“科技蝶变、信息共融”的智慧警务中深化巡视整改成效,在推行“主动融入、服务大局”的护航警务中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以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体现辽宁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提升。
中共辽宁省民政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民政厅党组开展了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切实凝聚做好巡视整改思想共识。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上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督导组进行点评并给予充分肯定。二是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厅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厅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有关文件精神,听取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切实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厅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实施,督查督导整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四是精心研究制定巡视整改落实方案。厅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及省委巡视整改要求,深刻剖析巡视反馈问题存在的原因,研究制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措施。针对殡葬领域问题和选人用人问题,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五是着力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环境。厅党组持续加强对不担当问题的整治,确保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政治生态改善。六是不断强化巡视整改调度督导力度。厅党组多次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巡视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聚焦问题抓整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全部见底见效
(一)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提高政治理论学习标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修订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修订《省民政厅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规定》。建立厅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专项工作台账。
2.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金民工程业务子系统、民政部统建系统和厅原有自建系统已完成系统整合,实现了全业务数据交换。加强和改进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跨地区核对操作,初步实现部省、跨省以及省内跨地区核查自动化。与省直有关部门以及有关省级金融机构新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或补充协议。在全省推广应用全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系统。
3.围绕民政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殡葬行业协会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乱收费抽查检查专项整治。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会议。修订《辽宁省福利彩票中心采购管理办法》和《辽宁省福利彩票中心党总支议事决策规则》。指导各地推动县(市、区)政府依法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4.提高防范化解风险意识。督导相关县(市)特困和失能老人补贴资金由按季发放全部改为按月发放。建立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经济困难高龄老人服务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等救助补助资金按月统计上报制度。建立无证无照“黑机构”排查处置的长效机制。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建立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月报告制度。召开厅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修订《中共辽宁省民政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五个一”警示教育活动。成立厅属企业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人员组成2个工作专班。
2.精准落实监督责任。召开2023年厅直机关廉政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从严治党形势,深入查找体制机制、监督管理等方面问题,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学习《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案件材料归档整理手册》,修订了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工作流程图。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具体措施,组织开展了厅直机关纪检干部教育整顿。邀请有关专家围绕发挥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授课。
3.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成立“三争取”工作专班,厅领导到民政部汇报工作,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支持。推动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出台《民政公职人员参与殡葬行业营利性活动的规定》,加强民政系统公职人员参与殡葬行业营利性活动监管。修订《全省性社会团体法人治理指引》,编制《辽宁省社会团体内部治理制度示范文本》,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违规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强化福彩招标采购监督管理,确保全省福彩销售规范有序。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印发厅党组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具体举措。批准设立省福彩销售公司党支部,纳入省福彩中心党总支领导。
2.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修订谈话调研推荐记录表和考察谈话记录表。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过程中,认真开展谈话调研推荐和考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延伸考察制度。
3.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教育培训。严格落实《辽宁省民政厅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制定《因私出国(境)人员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推动因私出国(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辽宁省民政厅退休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政策告知单》,对所有离退休干部提出工作要求。制定实施2023年度培训计划。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深化落实巡视整改。组织开展了厅机关干部人事档案自查整改工作,已整理完成相关材料,并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对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和干部考察材料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规范。
2.深化审计问题整改。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规范合同签订及履行程序。加大资产清查力度,清查报废家具类、设备类资产,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资产处置手续。修订《辽宁省民政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五)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方面
1.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制定《辽宁省民政厅行政应诉办法(暂行)》,明确责任分解和岗位职责,机关负责人出庭“面对面”回应行政争议。修订《辽宁省民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
2.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组织执法岗位人员参加教育培训和法律培训知识测试,印发学法用法清单,举办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与行政诉讼专题培训。规范全省民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建设和使用工作。报请省委编办同意独立设置政策法规处,加挂行政审批处牌子。制定《社会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示单》,规范社会组织法律服务行为。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1.坚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引民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坚定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信心,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2.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始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整改和抓党建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坚决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民政工作。实施《辽宁省民政领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民政新篇章的实施方案》,切实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检验巡视整改效果。
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司法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司法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视整改主任责任情况
(一)及时传达部署,高位推动整改。省司法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把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意识,坚决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全系统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全面整改的工作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5大方面、26个问题,制定了《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整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和责任清单》,明确了155项整改措施和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厅党组书记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带头落实整改的同时,将整改责任传导给党组班子成员,传导给各级党组织、各级书记、各处室负责人,凝心聚力、合力攻坚。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调度。建立整改调度机制。实行周调度、周汇总、周报告,保障整改工作序时推进、取得实效。建立整改销号机制。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完成的每项整改任务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检验、历史检验。
(四)坚持结果导向,强化成果运用。省司法厅党组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整改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及时解决的个性问题,立即行动、不等不靠,做到见底到位。对整改难度较大、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共性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着力从强化思想教育、理顺机制、健全制度着手,提出具体有效措施,一项一项解决,一个一个突破,强化制度规定执行力,防止问题反复发生。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在集中整改阶段,短期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长期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进展,正在持续推进。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方面。通过整改,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持续深入。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出台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及清单,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党校主体班次课程,省内高校法治课程实现全覆盖。推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品课程,评出百名法治领军人才。二是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格局不断优化。建立“1+1+5”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机制,修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印发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和加强市县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完善重大法治事件分析研判机制,建全法治为民常态化机制,省市县三级法治为民项目落地落实。全省第一批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和法治环境监督员作用有效发挥,省市县三级联动、条块协同、部门协作、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三是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建设督察整改高效完成。上下同频压实责任,形成“1+14+N”整改方案体系,推动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同步开展针对重点领域专项调研、聚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两个专项”为小切口引领整改工作走向深入。
(二)持续改善全省法治环境方面。通过整改,一是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在省级层面推动起草修订涉及规章设罚、农作物种子、中医药、宗教、辅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等地方性法规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粮食安全、税费征管等政府规章。推动实施《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二是法治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凸显。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创新推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五种形式”。省级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实现全省14个市全覆盖。三是健全法治督察制度机制。印发《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若干规定》,推动实现法治督察常态化。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建立备案工作台账,对备案文件进行梳理。指导各地区制定本地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推动形成省市县三级统一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三)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切问题方面。通过整改,一是法律服务水平有效提升。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印发《辽宁省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对公职律师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审批程序等作出规定。扎实推进律师行业为民营企业全周期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工作,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立足普惠群众,全省39家公证处开通远程视频功能,其中16家公证处被司法部、外交部确定为涉外远程试点单位,全年办理涉外远程视频公证5382件。司法鉴定投诉率为0.3&permil;,较上年下降0.07&permil;,低于全国0.43&permil;均数,我省3名司法鉴定人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办理仲裁案件3095件,年底标的额有望突破250亿。指导举办首届大连仲裁周,开展论坛研讨等专业活动20余场。大连成为东北地区首个举办大型区域性国际化仲裁周的城市,树立了辽宁仲裁品牌,辽宁仲裁知晓率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二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不断加强。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四所一庭”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指导意见》,建立“四所一庭”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有效预防个人极端案(事)件。与有关部门联合召开全省加强诉调对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部署会,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推进诉源治理的若干措施》两份指导性文件,推进9种类型纠纷先行人民调解。印发进一步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三是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全省三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全省行政执法部门制作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情况开展专项监督。两批次组织省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资格考试,制发行政执法证件。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四是普法与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出台《辽宁省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评价标准(试行)》。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省级普法示范点587个。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扎实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开展“防诈骗、反邪教、拒集资”等符合辽宁特点的普法活动,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五是服务群众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扎实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全省业务用房180㎡以上、工作人员5人以上的五星级司法所达236个,全省司法所所均人数由2022年3.7人提升至4.5人。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不少于5名骨干“法律明白人”、1名法律顾问、1名评理说事员。
(四)持续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方面。通过整改,一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持续深入。重新修订《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出台《辽宁省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六个严禁”》。建成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大事项网上填报平台。“一人一档”建立健全干警廉政档案。积极开展督察暗访,发现并纠正纪律作风方面问题,推动作风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二是从优待警工作有效落实。把落实加强基层人民警察心理健康保障工作情况纳入全系统政治巡察工作内容。认真做好抚恤优待审批,发挥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会服务职能,救助牺牲伤残干警。三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发进一步激励全系统干部队伍转变作风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查找出问题全部实行销号管理。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机关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深入挖掘全系统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全系统31个集体、117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受表彰数量比去年增加54%。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办法》出台,已完成2024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申报。下一步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立法工作,提高听证程序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诉申辩权和质证权的行使。二是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已完成辽宁监管执法平台的测试及应用,指导督促未完成的市开展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试点工作。下一步将督促试点地区抓紧数据录入,尽快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三是完成对全省公证员情况全面摸底,为招录考试做好准备,下一步加大基层公证资源供给,从完善体制机制、提升薪酬待遇等方面发力,提升公证行业吸引力,壮大公证队伍,努力实现基础公证资源相对均衡,让群众享受到均等普惠的公证服务。四是制定印发《辽宁省司法鉴定协会行业惩戒办法》,下一步将加大公共法律行业违规惩治力度,加强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发挥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两结合”管理优势,加强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衔接工作,增强惩治效果。五是实现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上线测试运行,下一步将开展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试点应用,优化完善平台相关功能。六是推出审批服务十项新举措,司法厅审批窗口获评省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下一步将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信息共享功能使用,给予群众更好办事体验。七是强力推进“干部担当作为”,督促检查各单位干部选用导向、力度,优秀年轻干部发现使用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情况,下一步将通过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强化干警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做实做细考核工作等方式,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落实落细。八是稳妥推进市地所属监狱改革,下一步将在完成试点监狱改革的基础上,按照“一市一策”原则稳妥推进。
四、下步工作打算
省司法厅党组将按照省委要求,全面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住问题不放松,以自我革命精神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务实举措,作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以对党负责、对司法行政事业负责的精神,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诠释政治忠诚,彰显政治担当。
(二)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政治责任。以“党建+”为引领,实施“党建+”融合提升、创新突破、进阶争优三年计划。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肃清流毒影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鲜明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干事创业,保持“拼抢争实”工作作风和勇于自我革命的斗争状态,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推动全系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长效长治,抓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经常“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需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查,加快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治理和逐步解决的问题,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销号。切实做到“三个坚决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以巡视整改的有力契机,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切实解决制约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将深化巡视整改工作与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结合起来,锚定“整体走在全国前列”目标不放松,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努力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法治辽宁中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中共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监狱管理局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现将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扛牢政治责任,坚决完成巡视整改政治任务
一是深化认识,坚定决心抓整改。2月3日,省委巡视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省监狱管理局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2月6日,省监狱管理局召开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暨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提出要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实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政治任务,采取领导小组牵头、专班推进、定期调度、跟踪验效的方式推进整改工作;2月10日,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全体成员从认领问题端正整改态度上、从压实责任抓实整改质量上、从标本兼治突出源头治理上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创新意识、担当精神、纪律规矩等方面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决心要紧紧抓住整改契机,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集中力量找差距、补短板,统筹资源通堵点、解难题,切实把终结问题作为整改验效的唯一标准,通过全面整改存在问题,提升素质能力,体现担当作为,扫清发展障碍,激发内生动力,全方位提高监狱工作质效,以实际行动和整改成效,为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贡献力量。
二是强化部署,挂图作战抓整改。为全面抓好整改落实,省监狱管理局党委研究制定了《中共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搭建了统筹推进、文字综合、省属监狱分离承办社会管理职能(下简称“三供一业移交”)工作、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纪检体制机制整改等5个专班;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35个具体问题和75个具体表现,逐项分解任务,绑定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细化整改措施173项,制定了《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强化清单意识,强调任务清单就是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序清单,就是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同时配套印发了“三供一业移交”、选人用人、纪检体制机制整改等3个专项整改方案;由专班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资源、集中攻坚,严格“照单”统筹推进落实“1+3”整改方案,全力保障整改任务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是健全机制,统筹调度抓整改。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高质量“交卷”,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实施领导带头抓落实机制,党委书记扛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靠前指挥,牵头推进“三供一业移交”等重点任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主动认领责任,推动分管领域落实整改任务,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树立导向。实施统筹推进机制,省监狱管理局党委每周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重点解决整改难点、堵点问题,明确推进方向,提出工作要求;统筹推进专班每半月召开一次巡视整改推进会议,逐项听取各责任部门整改措施进展情况汇报,跟踪督促整改进度,及时校正工作偏差,定期“对账”绷紧“时间弦”;建立整改“联络员”制度,每个责任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与整改专班对接,全程负责整改工作信息传递、协调沟通,实现部门联动,为巡视整改取得实效奠定了扎实基础。实施质效核检机制,全部整改任务均由责任部门完成整改实效初核,经分管局领导复核后,报局党委审定确认,全力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要求,把巡视反馈问题逐项解决到位。
四是领导挂帅,重点牵动抓整改。“三供一业移交”这个监狱系统的“老大难”问题,被省委巡视列入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勇于正视,敢于担当,面对存在的政策依据不充分、缺少资金支持、客观条件制约多等困难,党委书记高长生同志以放不下、等不及、坐不住的态度,积极组织省属监狱“一把手”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议,部署任务,摸清底数,亲自挂帅组建专班,制定专项方案,形成了全省一盘棋研究、探索与规模央企(国企)合作、盘活闲置资产收益弥补移交资金等工作思路,坚持局领导分片包点制度包保督导、提级协调,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努力挖掘内在潜力,每周调度进展情况,奔着问题去,盯着时限改,全力以赴推进整改。截至目前,各单位均已完成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或相关企业的第二轮对接工作,部分单位移交准备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其中:沈阳、凌源地区单位就8个供水项目与相关部门初步达成了移交意向,拟通过中央专项或其他财政资金安排所需达标改造费用,积极推进年内实施移交。下一步,各单位将按照拟定方案,进一步加大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推进其余项目尽快达成移交意向,积极筹集达标改造资金,有序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努力攻坚克难,全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监狱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真抓真做,紧盯时限,对账整改,切实保障整改成效。截至目前,35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9个,4个问题需要长期整改,2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整改完成率82.9%。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不够紧密、落实不够全面。
整改进展情况:需要长期整改,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整改。
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需要长期整改。
3.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领导作用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需要长期整改和进一步整改,计划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
(二)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发力不够
1.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领导班子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存在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需要长期整改,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2.选人用人工作存在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扎实
1.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内部审计整改不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需要进一步整改,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整改。
3.对省检察院巡回检察发现问题全面系统整改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不扎实
1.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破坏公平竞争秩序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巩固整改成果,坚定不移推动监狱发展再上新台阶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举措,持续深化整改工作,不断破解历史难题和瓶颈问题,甩掉包袱、轻装上阵,努力实现辽宁监狱发展能力大提升,用实际行动和实践成效,在辽宁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一是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全面开创辽宁监狱事业发展新局面。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统一全系统上下思想意志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职工从党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实践伟力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谋划推进监狱工作过程中,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树牢“护发展就是抓发展”理念,守住监狱安全底线,把住“文明公正执法办案”“做实教育改造罪犯”工作主线,抓住监狱政治工作生命线,稳住监狱经济和综合保障工作支撑线。立足监狱职能,围绕省监狱管理局“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护发展,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重点工作任务,规范工作,改革创新,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紧密结合监狱工作中心任务和监狱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深入一线发现和查找问题、差距、不足,罗列清单、剖析原因、总结规律,提出针对性、实用性解决思路和举措办法,有效破解监狱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发展瓶颈,全方位打造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监狱实践场景,全面推进全省监狱工作提档升级和新时代监狱工作现代化。
二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健全从严管党治警体系、提升监督效能。树立并传导“严是爱、宽是害”理念,构建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监狱系统各类腐败问题,遏制增量,清除存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肃清周永康、孙力军、傅政华、王大伟等流毒影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微腐败”清理工作。加大“罪犯超市”等重点领域监督整治,推进完善执法权力制约机制,推进干警规范文明执法,打造清廉监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统筹整合监狱纪检办案力量,成立辽中、辽西、辽南三个片区分办案中心,破解同级监督弱化难题,真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重要作用,持续净化监狱系统执法环境和政治生态。
三是严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建先行、锻造过硬铁军。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党建工作模式,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党建责任,完善党建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到位,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做好党组织换届指导,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化“一单位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推动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建设,纯洁组织、净化党员,促进全系统党的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强化党建带队建,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选好配强基层监狱班子,健全完善监狱系统选人用人机制,优化班子年龄结构,每个单位至少配备1名80后班子成员。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做好“双百培养计划”干部储备库建设工作,对库存优秀年轻干部,强化培训及跨单位跨岗位锻炼培养。建立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同干部职级晋升和评先选优挂钩,解决干部“躺平”问题,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开展干警履职能力提升工程,通过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评选能手、标兵,形成学业务、比业务、强业务的浓厚氛围和态势。全面加强从优待警工作,大力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健全干警荣誉制度,完善干警心理服务、危机干预机制和疗休养制度,营造拴心留人的警营环境,激励队伍担当作为。
四是以改促建、以建促治,解决突出问题、夯实发展基础。把真正解决问题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标准,将集中整改期间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作为下步工作重点,保持调度频次,保持推进力度,按计划稳步实施,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松手。持续挖掘巡视整改辐射效应,紧紧围绕解决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三供一业”移交等严重制约监狱发展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从党委统筹谋划、部署推动、监督保障等方面查根源、找办法,突出源头治理,精细解构问题,根据复杂程度、难易程度和前期工作基础,做好分类排序,把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纳入全省监狱发展建设规划,每年分解形成省监狱管理局党委“重点任务清单”,发扬斗争精神和钉钉子的韧劲,以上率下,个个击破,逐项解决。在担实整改主体责任的同时,搭建上下贯通的整改落实体系,积极传导整改决心和整改压力,部署、调度、督促各单位,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发挥领导“头雁”作用,激发基层创新活力,聚焦破困局、通堵点、见成效,加强统筹协调和协同配合,全力通堵、治痛、解难,确保问题清仓见底,为实现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五是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全面促进辽宁监狱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特别是抓好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落实,聚焦监狱工作主责主业,以“符合营商环境建设要求、满足群众实际需要、具有辽宁监狱特色”为目标,深入开展辽宁监狱工作实践。紧盯监狱执法关键环节,深化监狱刑务办案中心建设,总结试点成果,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扩大监狱刑务办案中心建设试点范围,落实《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加强与省法院沟通协调,尽快出台省级层面的“实施细则”,提升公正执法效果。继续把“改造好一名罪犯,就能挽救一个家庭、稳定一片社区、和谐一方百姓”作为监狱服务社会的小切口,持续加大“暖阳”工程实施力度,完善优化社会帮扶措施,广泛开展亲情帮教、物质帮教等帮教活动,密切罪犯与家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增强改造信心,促进积极改造,为罪犯刑释后更好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继续坚持“监狱办事不求人”理念,以“12348-2号键”热线平台为依托,持续完善“一线通受理、一站式服务、一体化管理”综合狱务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做到热线答复更快、便民体验更好、对外服务更优,不断提升监狱对外服务质量,以辽宁监狱优化营商环境实绩实效,护航辽宁振兴取得新突破。
中共辽宁省财政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2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通报了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发现的共性和典型问题,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财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自觉。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充分认识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大举措、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的重大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作为纠正政治偏差、发现工作问题、理清工作思路、破解工作难题的重要契机,以整改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巡视反馈会议上,厅党组书记强调,巡视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精准具体,意见和建议客观中肯、鞭辟入里,符合党中央精神、省委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厅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及省委有关要求,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整改期间,厅党组多次研究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深刻检视反思,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坚持把深挖根源、找准病灶作为推动巡视整改落实的关键,聚焦巡视反馈意见,着力检视问题、把准要害、反思不足、剖析根源、找出差距、明确方向。会前,认真研究制定会议方案,通过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厅党组书记主持起草厅党组对照检查材料,党组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了充分准备。2月13日,召开了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政治站位不够高、理论功底不够深、宗旨意识不够牢、斗争精神不够强、对巡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等方面,深入对照检查,从症结上、根源上深刻剖析、查找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夯实了整改落实的思想基础。
(三)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厅党组印发《关于成立省财政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坚持靠前指挥,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特别是对巡视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的整改,直接抓、抓到底、抓出成效。厅党组成员分兵把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调度会,建立整改台账,每周调度进展情况,有效开展综合协调、总结评估、督促检查,与各责任单位同向发力推进巡视整改。
(四)坚持统筹推进,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厅党组书记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审定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带头谋划巡视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厅党组印发《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对当下能改的问题推动立行立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提出阶段性整改任务;对普遍性问题统筹考虑、一并推进,个性问题因事制宜、精准施策。对巡视反馈具体问题和具体表现,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逐一制定子方案,明确详细的整改措施及具体的完成时限。
(五)紧盯以改促建,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厅党组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改促建、以改促治,坚决扛起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大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聚焦重点领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引领财政业务高质量发展,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财政有力支撑。对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对需要中央财政支持的,积极向上反映情况,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对需要市县配合的,及时印发通知、开展督导,确保取得实效。组织开展“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将其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抓手,推动形成财政系统服务企业、财政部门服务预算单位、财政机关服务基层的工作格局,服务和保障三年行动实施。
(六)深化标本兼治,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坚持举一反三、抓源治本,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把巡视整改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综合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创新做法和有效经验提炼上升为规章制度,全省特别是省本级财政治理效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努力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工作实践。
1.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省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改革工作;开展测算分析,组织收集整理考虑体制因素后省以下税收及非税收入分级次数据,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改革思路,增强工作预见性和前瞻性;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开发区财政管理及财政优惠政策等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扩大项目支出标准覆盖范围,除现有项目支出标准可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单位外,制定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的一级预算单位总数已达228个。提高国库现金使用效益,开展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在保证国库现金安全和资金支付需要的前提下,实现了财政资金保值增值。
2.统筹谋划支持绿色发展。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印发《关于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我省“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纳入财政支持方向。印发《辽宁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细化资金分配因素和权重,重点支持辽东绿色经济区、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3类地区巩固生态优势,生态补偿政策的导向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
3.提升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执行管理效果。加强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督促资金管理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每周调度资金支付进展情况,采取发函督促、个别约谈、加强库款保障等方式,推动加快支出进度。与省乡村振兴局密切配合,组织建立农林水支出进度情况调度、通报、预警、督导、约谈等工作机制,对支出进度缓慢的地区进行实地督导和约谈,推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结合国家新出台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和上年绩效考评结果,指导有关地区抓紧推动项目施工,规范使用资金。
4.落实好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在研究编制2023年预算时,对2022年省本级预算中未于6月30日前完成资金下达的项目进行了压减。提升项目储备质量,提前组织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完善代编项目分配情况通报机制,督促项目牵头部门加快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进度,明确除需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外,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下达的,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
5.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项目资金安排,在研究编制2023年预算时,突出绩效导向,对相关专项资金进行了整合、归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实施重点项目清单管理,按月进行调度和通报。推动项目支出“零结转”,指导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强化项目入库审核,充分发挥项目库的前置和约束作用,减少代编项目规模。加强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专项资金、沿海经济带专项资金、支持全省统筹发展和安全等15项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等资金的管理,推动加快支出进度。
6.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对基层财政部门的指导和培训力度,相关市初步完成具有本地特点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建设工作;发布新版预算绩效指标库,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升省直部门绩效目标质量,形成省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示范模板,细化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要求,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自评模块功能设置,印发《辽宁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对各部门报送的自评结果组织开展抽审,并将抽审结果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因素。健全我省PPP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印发《辽宁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细化PPP项目绩效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工作内容。
7.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开展资产管理系统、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整合工作,实现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数据报送功能。完成财政大数据中心建设,财政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实现了转移支付资金等8个模块的监控分析功能。
8.推动省农担公司优化治理结构。督促省农担公司制定实施《辽宁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分支机构建设方案》,完成13个市级服务中心设立及负责人考察、任命等工作,落实分支机构建设经费保障,确保农业大县全覆盖。
9.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召开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各市财政局长座谈会,对做好“三保”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对全省县区2023年“三保”预算编制情况开展审核,确保足额安排“三保”支出;加大财力下沉力度,重点向基层、向困难地区倾斜;加强动态监控,建立调度台账,动态跟踪了解各县区“三保”保障情况;搭建信息化线上监控平台,进一步健全了“线上线下互补、省市县乡联动”的监控网络;培育壮大县域财源,实施县域财源建设行动计划。强化库款管理,多措并举精准调度资金,建立应急调度资金机制,强化库款运行监测管理,督促各地采取措施增强库款流动性。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
1.压实主体责任。修订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厅党组专题听取各位党组成员2022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组织厅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厅党组书记、分管厅领导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各位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加大教育监督力度,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赴辽宁反腐倡廉展览馆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厅党组书记现场讲廉政专题党课;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传达反面典型案例,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教;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主题党日活动和政绩观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召开全省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2年工作,布置2023年全省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
2.压实监督责任。对2020年以来驻厅纪检监察组提出的监督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全部落实到位。厅机关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在春节、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进行明察暗访,持续正风肃纪。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内控管理,组织厅内各单位开展内控风险自查,实施业务流程再评估,不断加强对核心业务、管理权力的监督制衡;完善内控风险提示机制,及时印发《内控风险提示》。对厅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情况进行梳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交流轮岗。指导省农担公司在资金管理、单位采购等方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评估风险等级,并研究提出防范风险措施。
4.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公务用车信息管理,组织76家单位对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公务车辆车牌信息予以核实,印发《关于进一步核实修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务车辆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计工作的通知》,督促有关单位对车辆信息进行了全面摸排。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坚持内容有特色、方法有创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全厅党员、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推动我省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支撑。在全省财政系统组织开展“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推动全省财政系统深入一线,察实情、听实话、谋实招、求实效,切实做到走进企业助企减负增能更好发展,走进项目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走进基层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督办落实机制,强化推进落实。提高调查研究质量,形成省财政厅2023年调研题目和制度性创新清单,推动形成法规政策、制度规范、措施办法、操作流程等制度性创新成果。完善工作实绩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方式方法,全面、深入、准确评价全厅各单位工作实绩和干部综合表现,切实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执行《辽宁省财政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重要事项及时履行党组会议审议程序。印发《中共辽宁省财政厅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将全省注评行业党建、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等党建重大事项纳入清单。
2.认真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程序,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厅党组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了征求意见建议情况。加强对下指导监督,对全厅各党支部2022年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开展检查。
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认真抓好干部考察工作,在规定的谈话测评范围内,深入组织开展考察谈话,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全面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以及缺点不足。精准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和标准,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任职务的通知》,规范干部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任职务行为。通过干部自查、组织查核等手段认真开展排查,对于确需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5.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认真开展了查找材料、重新认定信息等相关工作。着手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排查,拟聘请专业人员对全厅干部人事档案逐本、逐份材料进行梳理,形成《干部人事档案缺少重要材料清单》,按照清单逐一查找材料原件,集中力量查找、补充材料,并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装订。推动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强对注评行业党建的领导。修订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增加加强对我省注评行业党建的领导、审议注评行业党建工作规划等内容。厅党组专题听取注评行业2022年党建工作情况,审议2023年工作规划,将注评行业党建纳入全厅2023年度党建(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内容,提出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推动提升全省注评行业党建工作质量。分管厅领导带队赴锦州参加省注评行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培训班,并为全体学员讲授了专题党课。
7.规范述职评议考核程序及结果运用。印发《中共辽宁省财政厅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修订《辽宁省财政厅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明确厅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需经厅党组会议审议。召开厅党组会议,对2022年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了审议。加强结果应用,明确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未被确定为“好”等次的党支部书记,不能给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8.主动担当作为。推动调整完善省市共享四税省级分享比例,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改革工作专班,将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工作调度,有序推进改革工作;积极开展前瞻性研究,会同辽宁大学开展了省市分享税种和比例方面的专题课题研究;起草了《关于辽宁省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对2010年制定的省市共享四税省级分享比例进行了调整,进一步规范统一了省与市共享税收分享比例,合理确定了共享税种增量省市分享比例,优化了地方税分享方式。做实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对厅属事业单位的名称、职能进行了认真梳理,向省委编办提出了调整建议;厘清社保基金理事会与金控集团的权责关系问题,省金控集团已委托省社保基金理事会配合对符合条件的直投企业出具股权转让退出材料。
(四)落实整改责任,推动巡视发现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到位。
1.推动巡视发现问题整改。督促辽勤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辽宁财兴实业总公司和辽宁财丰印务配送中心出资人变更等工商变更手续。认真履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检查职能,加强政策指导,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直及各市资产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机制,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发《辽宁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地资产盘活利用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拓展盘活方式,分类制定盘活方案。督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好闲置房产出租、处置审批职能,指导省直有关单位制定闲置房产盘活方案,加快闲置房产盘活;加强单位租房审批,科学调剂安排办公用房,减少单位租房数量,节省租房支出。结合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国有资产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省直单位闲置房产盘活工作纳入年度资产绩效评价考核;建立闲置房产台账,动态监管省直闲置房产情况。
2.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印发《关于开展省直单位银行账户核实清理工作的通知》,对省直单位现有账户情况进行核实并清理不合规账户;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建立了账户管理系统,实现了网上办理银行账户审批、备案等工作,并建立账户信息数据库。规范房屋租金收缴管理。督促有关单位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债券用途调整机制。督促有关市政府对造成债券资金使用出现问题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做出问责处理。积极盘活省妇联巾帼再就业闲置资金。加强暂付性款项消化工作,组织并指导各市全面梳理财政暂付款相关情况,按照“一事一议一案”方式和“抓两端”的工作思路,对暂付款资金占压端和清理消化端进行摸底,逐项研究消化措施。精准编制预算,进一步改革项目管理方式,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管理的项目,改革为集中在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改变以往年度预算编制方式,解决因审批时间晚导致资金下达缓慢问题。完善存量资金管理,建立存量资金常态化清理机制。
(五)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打通振兴发展难点、堵点、痛点。
1.解决预留中小微企业质量保证金问题。印发《关于省直单位未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9家省直单位10个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违规收取保证金已经全部退回。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增设投诉电话,专门受理政府采购领域毁约违约、违规收费等政务失信行为。
2.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针对2022年国家专项整治发现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三类问题,组织实施台账管理,定期调度统计落实整改情况,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相关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印发《关于做好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地区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审核验收。
3.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将2021年中介机构检查结果,组织录入到“互联网+监管”和“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使用者可通过网站查询到相关中介机构检查结果。
4.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推动建立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完成“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增加会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模块;组织收集会计人员信用信息,并实施动态管理;将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作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职称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强对资产评估协会会员信用档案的管理,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开展检查,要求省评协切实强化档案人员培训,提高档案管理重视程度,及时对会员信用档案进行归档。严肃整治超出胜任能力执业问题,组织对我省424家会计师事务所、2483名注册会计师,开展年内出具审计报告数量超100份情况筛查工作,对疑似超出胜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现场检查,对被认定为超出胜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处理处罚;持续推进“我守诚信、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宣传行业先进事迹,开展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将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问题纳入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持续开展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增强监管威慑力。
三、坚持长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果,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财政更大担当和作为
厅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取得的成效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任务仍然艰巨。厅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有关要求,保持整改的政治定力,推动整改常态长效。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谋大事、作决策、抓落实的能力。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做到以政领财讲政治,以财辅政勇担当,有政有财善作为,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二)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严字当头,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战略定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政治监督,深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提升监督合力和效果。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严肃财经纪律,高质量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抓作风建设。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
(三)认真履行职责使命,推动财政改革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批示精神,大兴调查研究,深入推动全省财政系统制度性创新,聚焦防风险、促发展、抓改革、强管理、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开展课题研究,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科学精准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落实为市场主体纾困的减税降费举措,加快直达资金下达分配使用,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和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步伐,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全省财政系统“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持续提升“精算、精管、精准、精细”水平,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聚焦解决市场主体关切的突出问题,优化财政制度供给,完善服务举措。
(四)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强化对厅内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健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加大关键岗位干部配备以及干部交流力度。强化财政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完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机制,统筹整合资源,加强专题培训、专业能力培训。
(五)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高质量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推进整改走深走实。坚持分类施策,对于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锲而不舍抓好落实,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对于整改时间较长、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整改任务,以及整改难度大、涉及体制机制的“硬骨头”问题,作为后续整改的重点和关键,抓住节点、紧盯不放。强化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上升为规章制度,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中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一)党组扛旗亮剑,坚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把贯彻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强烈的政治担当,树牢政治意识、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政治自觉,以从严从实从快从细的鲜明态度和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第一时间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及省委第九巡视组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全面认领问题、精准部署任务,将全厅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任务上来,进一步强化政治定力、整体合力和工作动力,凝魂聚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将省委决策部署和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压紧压实责任,紧抓问题整改。成立省人社厅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安财担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以上率下、靠前指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牵头、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厅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准确理解把握反馈意见和思路要求,深入研究攻关整改落实的难点痛点堵点,将省委反馈的39项问题细化为5个方面、67项具体任务,精心制定《省人社厅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建立请示汇报和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先后4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6次通报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全面加强对各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帮带和检查督导,跟进掌握各项问题的落实进度和整改质量,确保按时、保质、精准、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三)发扬斗争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始终牢记“三个务必”,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统领巡视整改具体任务,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决心,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和严的氛围,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反思、深思提升举措,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两个作用”,突显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依托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组织途径研究解决矛盾问题,激励党员干部攻坚克难、啃硬骨头、冲锋在前,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根基,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逐级传导、层层强化,持续加强党对全省人社事业的坚强领导。
(四)深化标本兼治,谋求高质量发展。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安排结合起来,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立足人社系统职责使命,既着力解决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也注重研究破解制约人社系统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突出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注重把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优化服务一体贯通,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基础上,增加“政策掌握不全面,转化不够及时有效”等5类具体问题,一体推进全面整改全面提高,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形成《辽宁省“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行动实施方案》等一大批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推动全省人社系统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39项、67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35项,需进一步整改4项,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人社工作不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不彻底。针对“加快完成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要求,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政策执行至今没有统一。
整改措施及成效:目前,已规范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养老保险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业就是最大的民生”指示精神有差距。
①服务创业就业有欠缺,2021年辽宁公共就业“咨询渠道、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举办招聘”四项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满意度全国排名21。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咨询渠道方面,省就业网已完善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平台建设,确保电话咨询服务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通过与12345热线系统对接方式为群众提供社保卡自助挂失等电话业务办理服务,实时更新厅网站热点政策百问栏目及12333电话服务系统人社政策自助语音播报内容,保障就业咨询渠道畅通;二是职业培训方面。2023年完成1万人次创业培训目标,举办全省创业师资培训班和创业培训座谈会,分解2023年度目标责任;推动沈阳、大连两个国家试点联系城市大力开发新兴业态培训项目;三是信息发布方面,充分利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力量,通过电话、微信、上门服务等形式,排查企业用工需求。拓宽岗位信息发布渠道,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依托各类公共就业网服务专项行动、专场招聘活动等渠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政务大厅显示屏、电视、广播以及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四是举办招聘方面,2023年初即启动“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专项行动(2.0版),提前走进校园、企业、基层,累计释放援企减负政策红利42.29亿元,举办招聘会4616场,解决用工需求19万个,稳岗332万个。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效能,发布个人求职、单位招聘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定期举办线上招聘活动,集中开展“互联网+招聘”活动,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全天候线上招聘服务模式,搭建便捷的线上招聘服务平台,满足求职者就业择业需求。通过线上和线下多渠道、多平台的“组合拳”方式,为求职者提供不间断的就业服务。在2022年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情况报告中,我省公共就业领域满意度首次高于全国同领域平均值。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开展认定以来,9年间未予以扶持,近4年未开展评审复评,基地由47家降至22家,2021年全国排名19。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开展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第四批认定和前三批复评工作。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和复评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48号),要求各市积极组织本地基地开展申报工作。经各市审核共推荐51家基地参评,其中新参评的29家,复评的22家。目前基地评审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相关规定履行公示等程序后,正式下发认定文件;二是对全省优秀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省人社厅配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社〔2022〕524号),对全省6家优秀孵化基地给予总金额789万的补助资金;三是利用基地现场核查机会对各市基地给予指导和帮助。按照《关于开展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和复评工作的通知》(辽就〔2022〕23号)工作部署,组织有关专家分三组赴各市开展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审现场核查工作。在核查过程中根据各孵化基地的实际情况给予基地定位、管理、运营、孵化服务等方面的指导,受到基地管理者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希望创造更多的学习交流机会,进一步提升孵化基地的运营管理水平,为入孵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四是利用“省级专家走基层”服务工作,持续开展基地建设指导工作。2月中旬,印发《关于征集2023年度省级专家走基层服务需求清单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集创业者们和服务机构需要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其中包括孵化基地管理建设问题)。3月20日在沈阳开展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孵化基地“齐心创业”主题交流活动,全省线上线下百余名孵化基地管理人员观摩学习了省级专家有关孵化基地建设的讲座,下步还将根据各市关于孵化基地建设的具体需求,派遣有关专家下基层指导基地建设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③2022年1-10月,城镇调查失业率有9个月均高于年度控制目标。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全力抓好工作落实,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2022年就业重点工作,对照2022年全省就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绩考核方案,逐项压实各级地方政府责任,开展政策落实按月调度,抓好问责问效和正向激励,有力促进担当作为;二是抓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服务攻坚,毕业生就业“双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果,加强实名服务,1.74万求职登记小程序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逐人对接,联系率和服务率达100%,高校毕业生总体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2.7%;三是加大重点群体帮扶力度保稳定就业,全省培育建设63个劳务品牌,帮助113.5万农民工转移就业、18.1万脱贫人口务工。连续第二年圆满完成帮扶6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政府民生实事,8.1万就业困难人员和43.5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858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四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保市场主体,坚持“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用好稳岗返还、减缓降费、补助补贴等政策工具包,2022年度,累计释放惠企红利103.11亿元,为14.7万户企业稳定岗位341.3万个。2023年,延续实施组合式惠企减负政策,累计释放政策红利42.29亿元,稳定岗位332万个。全面加强5500户重点行业和企业用工监测,指导企业把职工稳在岗位,全年未发生规模性失业问题;五是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出台了《关于加快促进全省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35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促进增收致富的若干意见》(辽人社发〔2023〕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23〕8号)。2022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6.2万人,超额完成指标任务102.7%;年底城镇调查失业率5.5%,与全国持平,创历年最好水平。2023年前11个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1—10月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为5.3%,与国家均值持平,去年10月起连续11个月未高于国家平均值,创历史最好成绩,确保了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要求有短板。
①社保基金跑冒滴漏屡禁不止。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我厅与公检法司、民政共享全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信息和户籍、殡葬火化人员、在押服刑人员、判刑人员等信息,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共享范围和渠道;二是防控措施进系统。制定数据稽核规则,各险种核定领取待遇资格,与公安户籍库、死亡人员、服刑人员信息比对机制嵌入社保经办信息系统;三是推进数字化监督。开展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疑点数据核查,自行组织企业职工补缴问题专项核查;四是全力追返基金。落实《辽宁省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追返工作暂行办法》,敦促违规领取人员及其亲属尽快返还违规领取待遇,对仍未返还人员进行分类处理,拒不返还的依法起诉,对还款能力不足的签订分期返还协议,按月扣款;五是加强政策宣传。宣传讲解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升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推动多层次多支柱体系建设用力不够,企业年金推进缓慢,截至2022年6月,全省企业年金户占企业养老保险户0.98%,“第二支柱”作用尚未显现。
整改措施及成效:企业年金是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为加快推进我省企业年金发展,我厅指导各市人社部门深入企业、园区开展企业年金政策宣讲,宣传企业年金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参加企业年金的工作流程。指导各市规范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简化备案材料、压缩备案时限、提升备案服务质量。同时,指导在辽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积极开拓市场、强化信息报送,努力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截至2023年6月底,我省参加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3721户,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42.16万人,全省企业年金户占企业养老保险户1.07%,较去年增长0.09%。同期比较,我省参加企业年金用人单位户数和参加职工人数均高于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企业年金政策的宣传,引导更多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
整改进展情况:需要进一步整改。
③社保服务有待提升,养老金发放、失业金领取指标在2021年全国公共服务排名23。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企业养老金发放方面:建立基金缺口省市分担机制,实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按月制定基金用款计划,按日调度养老金发放情况;二是机关事业养老金发放方面:对全省14个市112个县区开展了调研,同时由分管副厅长会同省财政厅有关负责同志赴法库、昌图实地走访,厅机关和中心有关负责同志扩大实地调研范围,赴普兰店、瓦房店、营口盖州、葫芦岛连山区等县区开展实地调研,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确保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平稳运行工作的通知》(辽财社〔2022〕241号),提高支付能力;三是失业保险方面:2022年1月省级统筹启动后,失业人员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自主选择通过辽宁省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统一申领平台或省内任一经办窗口线上线下申领,全月每天24小时随时申报,没有经办期限制,极大方便了群众申领失业保险金。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强化政治引领和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还不够有力。
(4)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够。2019年省委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以来,党组未作出具体部署,未制定向省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未对全省人社系统请示报告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整改措施及成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对标《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对全省人社系统请示报告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5)政治机关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省就业人才中心就业网现有153名员工,自2007年7月成立至今,以无经费为由,未按《工会法》成立工会组织。
整改措施及成效:省就业网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民办非企业机构,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专门就省就业网成立工会的情况咨询了民政部门,民政部门给出的答复为民办非企业可成立工会也可不成立工会。经与省总工会咨询,答复为民办非企业组织可自行决定是否成立工会组织。4月21日,就业网就是否成立工会组织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就业网全体职工153人,实际参会124人(外派人员以线上形式参加会议)。按照组织程序,参会人员对是否成立工会组织进行了举手表决。经统计,同意就业网成立工会组织的为0人;不同意就业网成立工会组织的为124人;弃权的为0人,根据表决结果,就业网拟不成立工会组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6)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抽查2019至2022年3份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文件,均存在轻政治重业务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人才,抓好各项政策制定和推动落实。编制2018-2022年政策文件汇编,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对技能人才工作部署作为第一部分内容,印发全省学习。二是牵头起草的《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23〕13号)中,明确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管人才,突出人才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三是在《辽宁省“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技能报国”行动实施方案》(辽人社函〔2023〕121号)中明确,行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技能人才工作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四是在修订出台的《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辽人社规〔2023〕3号)中明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应当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落实党中央人才强国战略和省委人才强省要求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不够到位。
(7)推动专技和技能人才工作与产业融合不够有力。
①2022年重点产业人才需求调查涉及“三篇大文章”仅384家,对数字辽宁、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人才需求未做深入了解。
整改措施及成效: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2023年人才需求调查工作,摸清底数、找准需求、应统尽统。重点调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和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涉及的企业,头部企业及本地配套企业,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企业,全省稳定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的700户重点工业企业,实现支柱产业、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领域全覆盖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全覆盖,做到支柱产业、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全覆盖,海外高端人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全覆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2020年全国第一届职技大赛排名25,仅茶艺项目获1枚金牌,与智造强省定位反差较大。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竞赛体系,加强选手培养储备。2022年以省政府名义成功举办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共设置108个项目,涵盖了全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109个项目中的86个项目,覆盖率近80%,为确保第二届国赛项目全覆盖、选拔培养我省优秀选手参加国赛打下坚实基础。2022年、2023年均会同省总工会举办全省职工技能大赛,每年赛事50项以上、竞赛工种100余项,带动全省职工参加竞赛和岗位练兵百万人次以上。积极沟通人社部,申办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努力争取以国赛带动省内竞赛工作飞跃发展;二是建立协同机制,形成国赛备战工作合力。强化与教育、工信、财政、国资、工会、团委、妇联等省直相关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对各地和选手所在单位的指导和支持,实现备战工作整体联动。充分发动行业、企业、院校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注重发挥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站)积极作用,为备战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以深入推进部省战略合作协议为有利契机,主动与人社部相关司局和单位沟通对接,在选手培养、选拔、集训等方面积极争取支持;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优质高效完成参赛工作。组建辽宁代表队,全覆盖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109个赛项,1人获得银牌、2人获得铜牌、43人获优胜奖,总分全国排名第19位,前进6位,辽宁省获得“突出贡献奖”。获奖赛项涵盖数控加工、汽车等传统领域和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兴领域及健康照护、社会体育指导等现代服务领域,全面展现辽宁各行业高技能人才风采;四是强化基础能力,提升竞赛工作水平。将技能竞赛管理服务功能纳入全省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实现信息化高效精准管理。选树优秀典型,重奖2022年世界技能大赛特别赛金牌选手姜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工匠、大赛冠军等进校园宣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更多优秀青年人才通过竞赛脱颖而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8)人才工作重建设轻管理。
①由于管理不善,2020年被国家撤销11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配合人社部加强对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特别是设站后长期未招收博士后的设站单位指导督促工作,对新申请设站单位严格把关,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荐发展前景好、确有博士后招收需求的单位申请国家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二是加强考核评价,健全平时考核,进一步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和工作水平,推进我省博士后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家人社部批复,我省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1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2019年建设“辽宁省人才信息港”公共服务网络平台,2019至2022年度工作安排均提出推进建设,该平台未更新数据,经常无法访问,未实现人才服务功能。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职能划分,省委组织部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网站的工作提出总体要求,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从技术保障层面开展系统开发、运行维护、数据服务等工作。2023年3月,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辽宁省人才信息港”更名为“辽宁人才振兴网”,网站主体为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网站更新方案和配套细化方案,现已完成网站平台升级改造,网站可以正常开放(https://www.lnrczxw.com/)。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9)人才支撑不足。
①高技能人才相对缺乏。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23〕13号)围绕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四个环节,从扩大增量、提质增效、发挥存量作用、激发效能等方面提出23条具体举措,计划到2025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占就业人员的比例争取达到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争取达到1/3;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3〕24号),对技师培训等政策进行明确,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三是经过4轮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市、服务对象、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形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拟于近期印发实施;四是分解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比例。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新遴选32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10家已备案评价机构增设评价职种和等级,满足技能人才评价需求,提升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对专技和技能人才队伍流失情况掌握不够具体。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发《关于开展辽宁省高层次人才流动监测工作的通知》,把握高层次人才流动规律,及时总结高层次人才流入流出原因和留住人才的经验做法,健全防止人才流失的工作措施;二是组织开展全省3500家企业技能人才情况调查,对企业技能人才省外流入、流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分析。三是在全省范围内抽取2300户具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将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以上的高技能人才纳入监测范围,建立监测指标体系、报表体系和监测分析报告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③一位全省顶尖铣工技能人才、“辽宁工匠”,2021年下岗后当保安,一年后才掌握此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持续跟踪其个人工作生活情况,沟通其工作情况和就业意愿,协调其在技工院校建立大师工作站,发挥带徒传技作用,增加兼职收入;二是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全省高层次人才流动监测范围;三是建成全省统一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省技能人才库,涵盖技能人才基本情况、流入流出情况等信息,推动实现高技能人才流动信息化监测。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4.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差距。
(10)制度机制保障问题较为突出。
①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立法进展缓慢,自2018年启动,到巡视组进驻后才提交省人大。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与省人大、省司法厅加强沟通,多次汇报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以及2019年以来条例调研论证和草案起草进展情况,得到省人大高度重视,认为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条件基本成熟,决定将其正式纳入省人大2023年立法计划预备审议项目;二是2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张淑萍副主任亲自带队,就立法工作来我厅进行对接、指导;三是3月17日,省司法厅召开2023年度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项目推进会,签订立法项目责任书,进一步推动条例立法;四是省人大社会委组队深入省内本溪、葫芦岛,省外郑州、洛阳、安阳等地开展专项考察调研;五是汇编全国各省市区已出台《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组织立法起草组成员学习借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8个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本厅成立的25个领导小组,不同程度存在无职责、无工作机制、无会议等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结合《党中央、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要求,省委省政府已对省级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工作作出部署,我厅已结合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提出我省相应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意见。已对厅内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规范,保留22个厅内议事协调机构,厅内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分别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召开会议推进相关重点工作。反馈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关于优化调整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及人员组成有关情况的复函》,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调整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议事协调机构及其组成人员的通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③“三定”要求制定的规划、政策、机制等还不够健全。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对照梳理,在全面认领问题的基础上,对照“三定”规定,逐条逐项梳理、去重。二是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有的是由于相关职能为国家层面政策,省级只需贯彻执行;有的是由于国家出台相关政策较晚,但国家政策出台后我厅已经跟进研究制定;有的是已出台相关文件进行贯彻执行,但在巡视过程中,相关处室对接同志掌握政策不全面,向巡视组汇报材料不准确;三是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对于应建立而未建立的,已经督导相关处室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机制,针对干部掌握政策不全面问题,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干部全局意识和政策熟练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④2010年制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后,所依据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于2013、2016和2018年3次修正,而该办法时隔12年仍在试行。
整改措施及成效:围绕贯彻落实上位法律法规修订变化,结合当前我省职业培训工作实际,已修订出台《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辽人社规〔2023〕3号),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职业培训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政策印发后,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推动更好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1)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全省有31个县区劳动监察机构脱离人社部门隶属,劳动仲裁隶属关系未按人社部要求设置,工作指导衔接不畅。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2019年、2022年对全省人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基础上,对于调研掌握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战线中存在的问题做进一步深入研究;二是关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隶属关系等问题已通过年度机构编制重大事项报告、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报告、调研反馈等形式向省委编办报告;三是积极协调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深入充分的调查、研究、论证,对机构设置、隶属关系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四是在3月10日、4月6日省委编办组织开展的机构编制职责调研工作中,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置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报告。截至目前,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仲裁机构均已回归人社部门隶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信息化体系建设短板明显。
①公共就业信息系统协同服务能力不足,就业和失业保险系统未实现实时对接和数据共享。
整改措施及成效:省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与公共就业信息系统已经实现在审批通过失业保险金申领后,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信息同步推送给公共就业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共享;在待遇审核过程中,通过与公共就业信息系统的实时接口,校验劳动合同解除或退出就业原因,实现了实时对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应于2021年6月正式运行的职称评审系统,巡视进驻后才上线测试。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研究职称评审信息化工作,督促软件开发公司依托全省金保工程对“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调整完善。按照全省政府服务整体工作要求,系统已挂载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并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③社保基金数据信息与省直相关部门比对滞后,未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发放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信息交换机制,每月10日,从省监狱管理局获取上月全省新入监及新离监服刑人员数据;与省公安厅建立数据接口,实时获取公安户籍注销信息;与部级待遇资格比对查询系统、部级待遇资格认证系统建立数据接口,实时获取全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人员信息,以及我省通过部级待遇资格认证系统开展资格认证人员信息;二是充分利用全省公安、民政、监狱部门及部社保中心相关数据,及时与全省社会保险数据进行信息比对,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发放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④数字人社建设水平与职能责任要求不相适应,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监管预警等应用差距较大。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通过数据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加强养老保险等信息化风险防控工作,加强监管预警信息化建设,建成我省人社风险防控平台,实现实时风险防控,加强监管预警能力,全面开展大数据共享应用,企业养老、机关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合计103条稽核风控规则纳入系统管;二是根据巡视整改要求,围绕厅三年行动方案,征询信息化建设需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思维,制定了《辽宁省“智慧人社”信息化实施方案》,提升了数字人社建设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5.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不够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够有力。
(13)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发放风险较高。厅党组推动落实不够有力,各级人社部门监管防范不到位,发生挪用滞留拖欠资金和骗取套取资金等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服务提高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质量的通知》(辽人社〔2022〕30号),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持续加强对培训评价机构的监管服务,并特别强调加强对职业培训资金的监督管理;二是针对审计巡视发现的问题,会同省财政厅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整改整治全省职业培训领域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大力度整治职业培训领域乱象。举一反三,将问题排查范围延伸到人社系统评审评价以及涉及资金管理的就业、人才、社保等领域,进行彻查彻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30余名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专班例会、信息通报、督导检查、挂牌督办、保密工作等5项工作制度,坚持日调度周通报,对重大问题和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由厅领导带队组成4个督导组,赴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督导,对部分整改进度缓慢地区,进行重点指导,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整治不到位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确保整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截至目前,人社部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接续开展“百日攻坚”回头看,由厅领导带队到相关市实地调研督导,持续巩固“百日攻坚”整改整治成果,持续打击违规培训和评价行为;四是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常抓常管工作,建立全省统一的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运用数字化手段从培训质量、培训补贴比对发放等环节全面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全过程监管;五是开展部分承担政府补贴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补贴性培训行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4)意识形态领域防风险防控还不够健全。
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2021年仅专题研究1次。
整改措施及成效:厅党组认真履行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积极采取各类措施,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综合防范能力,具体措施涉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差距,推动“三不腐”建设不够深入
1.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5)对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认识不足。2020年以来,未按要求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1年上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未听取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3月3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全面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成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二是1月10日,召开厅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议《关于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向省委、省纪委监委进行报告;三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2月8日,召开厅党组会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四是召开全省人社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6)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组书记2021年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没有监督下级“一把手”内容,党组成员2020年民主生活会查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未提及分管领域监督。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厅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所属事业单位“一把手”工作汇报,加强到所属事业单位的调研指导。同时,高度重视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把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亲自推动落实;二是在2022年党组书记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已增加监督下级“一把手”内容,并按照规定程序面向全厅公示。2023年2月13日,高质量接受省委对厅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的年度考核;三是1月18日,召开2022年度厅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剖析材料均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深刻剖析总结。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7)对直属单位廉洁问题失察失管。省就业人才中心对所属英博睿培训学校监督管理责任认识有偏差,学校存在违规和涉嫌违法办学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根据《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机构改革过程中现存企业(单位)管理规定(试行)》(辽就〔2020〕36号)有关规定,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辽宁省英博睿职业培训学校提出了明确要求,关心关注学校相关人员的生产生活和思想动态。二是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加强对学校工作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等工作的督导,听取企业负责人工作报告。三是2023年3月,按照省就业人才中心党委部署,党政群工作部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了核查和盘点,并作出书面报告。四是财务审计部严格按照《关于机构改革过程中现存企业(单位)管理规定(试行)》,督促学校健全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报销审核审批手续,加强会计核算管理,进一步明晰债权债务关系,及时清理往来挂账,依法依规办学,落实办学主体责任,避免不合理债务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8)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不到位。通报全省人社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时,未能自亮“家丑”以案促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总结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省本级及全省人社系统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成效;二是2月6日,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开展廉政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三是3月29日,召开全厅以案促改暨警示教育会议,集中学习全省人社系统违纪违法犯罪案例和省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刻吸取案件教训,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4月27日,组织党员干部到辽宁省纪委纪委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五是积极培育人社系统廉政文化,学习党内法规条例,用好用足各类教育资源,展播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片,积极营造崇廉倡廉的浓厚氛围;六是紧盯元旦、春节假期等重要节点,印发《通知》,重申禁令、提醒检查,释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高压态势。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落实监督责任有短板。
(19)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①跟踪监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和人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还停留在面上提要求,对专账资金使用、各类评审没有跟进了解把关,2018年以来,开展与主责主业有关的政策监督仅4次。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政治监督,梳理出涉及人社厅的五项22条监督事项,将“深入开展影响振兴发展做法清理”纳入专项监督台账,强化对账、督账、销账。二是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会同综合监督单位重新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梳理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推进下步重点工作。加强省委巡视整改监督,参加综合监督单位巡视整改专题会议10次,定期调度2次,提出监督意见20余条,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三是围绕各板块业务工作嵌入式监督20余次,参加省本级社会评价组织遴选实地评估和现场答辩等重要工作,赴朝阳参加全省人社服务优办快办推进会,到窗口走流程、开展调研交流。四是充分运用“大数据”开展监督,不断提升数字治理效能,研究制定《关于省人社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问题等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方案》,梳理建立监督整治工作信息台账,先后10余次与人社厅通报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派员对沈阳、大连等7个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完成全量排查35023班期批次数据,对发现的问题数据及时跟进督导,完成1750万资金整改。对全省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短期参保领取失业补助金数据进行起底式筛查,精准锁定疑点数据37266条,做到自查自纠无遗漏、全覆盖。跟踪推进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规则库建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执纪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办理的137件问题线索,自主发现仅8件,占比5.8%。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风险点115个,制定防控措施304条,今年7月底,针对省社保中心12345平台上诉求超期未办结问题,推动建立12345热线诉求办理实施细则,举一反三,再次组织两个被监督单位对照职责清单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200余个,制定防控措施240余条。二是印发通知选聘省人社厅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支部党风廉政监督员40余名,其中更新调整人员8名,增强延伸监督能力,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三是紧盯“第一议题”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生态风气等情况,常态化与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沟通交流,深化派驻监督与综合监督单位内部监督有效衔接,做好与各单位机关纪委的日常沟通,加强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推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转综合监督单位处置5件信访举报,了结5件,给予1人提醒谈话。四是处置两批“微腐败”问题线索12件(已去重合并处置1件),对因存在工作疏忽问题给予2人责令检查,对存在的制度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4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0)厅机关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局限于考试、评审、招标等监督,办理案件能力不足,仅独立办理1起违反生活纪律案件。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2023年2月,组织全厅基层党组织补充完善《廉政风险点监督台账》《政治监督台账》,针对91项具体工作建立风险清单,制定防范措施;二是印发《中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开展纪检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具体措施》,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查找自身问题、积极整改提升、增强队伍素质;三是建全完善“三重一大”等重点工作任务监督机制,做到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跟踪,靠前抓实监督提醒检查,全面覆盖基金资金、评审考试、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四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关心爱护,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作风建设缺乏韧劲。
(21)调研不深入。
①出台政策调研不充分,随机抽查2020年以来8个业务处室60份政策文件,41份未见调研论证。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对厅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时,要求起草处室和单位明确公开征求意见和评估论证内容;二是制定印发了《2023年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研计划》,全厅各处室、单位启动实施2023年调研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加强调研论证。同时注重拓宽调研成果的应用转化,把好的政策成果和经验做法进行复制推广。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工作综合研究不够,2018至2021年,机关18个处室年均起草不到1篇调研报告,作为全省人才工作牵头处室的人才开发处,仅起草1篇。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印发《2023年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研计划》,19个处室和3个厅属事业单位共申报调研计划46项,其中由厅领导牵头计划24项,占总数的52%;二是结合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研工作“五字诀”的重要要求,党组成员以上率下牵头负责13个调研课题,全厅高质量完成48个调研课题,切实将调查研究作为推进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三是人才开发处积极落实大兴调研工作方案,加大调研力度,深入一线了解基层和服务对象现状,摸清底数、实情和矛盾问题,有针对性研提对策措施,高质量完成3个调研题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③调研浮在表面多、倾听基层声音少,2019至2022年,共8名班子成员下沉街道社区和厂矿企业一线调研15次,仅占调研总数15.7%,其中段君明1次、李安财4次。“纸面调研”24次,占比25.2%。
整改措施及成效:以厅办文件印发《2023年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研计划》。2023年,19个处室和3个厅属事业单位共申报调研计划46项,其中由厅领导牵头计划24项,占总数的52%。各处室和单位在调研过程中扑下身子,深入离市场主体、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结问题,不断推动人社调研工作走深走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2)斗争精神不够强。
①遇到矛盾躲着走,一名信访人员7次来访,仅以信访通知书形式转办,直至2020年法院判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应履责才有实质进展。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该案件具体情况,厅劳动监察局会同仲裁信访处第一时间再次与沈阳市对接,相关问题已经得到处理,合理诉求部分其单位已同意解决,但对信访人要求单位代为缴纳其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属于无理诉求,无法满足;二是厅党组于2月24日召开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安全稳定暨“万件化访”行动部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信访稳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特别强调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打好新时期全省人社系统信访工作的“辽沈战役”;三是开展“进京访治理专项行动”和“信访案件清仓见底专项行动”,与省信访局主动对接,自我加压,多渠道、多角度对目前人社领域存量积案开展大起底、大清扫;四是今年省里确定的“万件化访行动”台账案件化解率达到70%,我厅为强化斗争精神,将此比例提升5个百分点,达到75%以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破解深层次矛盾不够到位,在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档案材料缺失办理退休和特殊工种认定等瓶颈问题时,还需进一步研究破解办法。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坚持执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指导各市持续做好养老保险领域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党组工作不够规范。
(23)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①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缺失,2019年以来,向省委书面请示报告有12项未提交党组审议,向省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8项未提交,向上级党组织重大请示报告有5项未提交。
整改措施及成效:印发通知就认真贯彻执行《厅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提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对标《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印发《关于严格贯彻执行<厅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程序的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严格规定,向省委书面请示办稿、向省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以及向上级党组织重大请示报告均必须提交党组会审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指导下级党组织建立议事制度不力,2019年4月直至巡视进驻前,省就业人才中心未修订《党委议事规则》。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指导下级党组织建立议事制度,2022年9月30日,省就业人才中心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中共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试行)》。2023年4月28日,省就业人才中心党委会研究通过并印发《中共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委员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③2018年以来,省就业人才中心未制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均以党委会形式代替主任办公会研究工作。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2年9月30日,省就业人才中心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2023年4月28日,省就业人才中心党委会研究通过并印发《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4)落实民主生活会要求不严。2020年以来,省社保中心3次未制定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2018年以来,省就业人才和社保中心9次民主生活会情况未通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月23日,省就业人才中心已将《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员领导干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发布中心内网,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二是省社保中心梳理2020年以来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制定《2022年度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将会议情况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工作流程指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落实干部工作政策规定不够到位。
(25)年轻干部储备培养不足。截至2021年底,厅机关核定中层正职职数19个,配备42岁以下年轻干部3人,占15.8%,未达到“40岁左右中层正职的比例,不低于中层正职总数的1/5”的要求。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根据岗位需求、干部成熟度等注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2022年,先后配备了2名42岁以下优秀正处级领导干部。下步,将根据岗位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及时做好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加强年轻干部的储备和培养。组织开展全厅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建立完善青年干部成长档案和年轻干部储备库,储备优秀年轻干部29名。通过“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方式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采取选派年轻干部援疆,参与重点工作、攻坚任务,选派到信访维稳、服务窗口岗位锻炼等方式强化对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下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将优先从工作表现优异、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拔。三是补充年轻干部人员力量。今年已调入2名90后年轻干部到厅工作,并接收2名95后省委选调生。目前,厅机关平均年龄44.60岁,较去年年轻0.73岁,通过有计划地招录补充年轻干部,为推进全厅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源头活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6)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干部任用条例》修订以来,对人选考察对象,没有按规定由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因对相关政策掌握不到位,导致对人选考察对象未按规定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以来选拔任用的53名干部进行了排查,提拔任职后未发现违反廉洁自律问题。二是加强培训学习。组织开展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处内人员及厅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人员培训,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宁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进行学习,特别是对其中“双签字”要求进行重点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提高人事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双签字”规定。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严格执行“双签字”规定,扎实做好干部考察工作。在2022年12月之后开展的5批次、12名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双签字”规定,就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出具结论性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27)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不到位。
①2018至2020年,机关党委书记段君明连续三年缺席基层党组织述职会议。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3月3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全面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成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二是2022年12月27日,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厅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厅长李安财主持会议,听取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总结党的建设整体形势,逐一点评各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提出要求,并组织考核测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2018年以来,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评议后均未落实整改要求,省就业人才和社保中心未公布评议意见及等次。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11月30日,印发《2022年度省人社厅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对总结述职、考核测评、问题整改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厅直属机关党委分别对厅属事业单位党委工作同志开展谈话,对发生的问题进行批评提醒,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帮带,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队伍能力素质;三是2022年12月29日,省就业人才中心、省社保中心分别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规范落实“公布评议意见”“落实整改要求”等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8)支部换届不及时。省就业人才中心离退休党支部未按期换届,省社保中心离退休第1、第2党支部未如期换届长达10余年。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4月23日召开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离退休职工支部委员会。二是2023年8月8日,组织一期党的建设工作实务培训班,围绕法规制度、职责体系、组织设置、教育管理监督等内容进行授课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厅党建工作队伍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指导离退休职工党支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要求,积极运用学习强国、微信等多元化手段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加强对离退休职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监督指导。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9)培训开展不到位。2021年未开展全厅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和新任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常规学习培训基础上,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一是4月25日,举办“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党建实务培训班”,提高党支部书记和党建联络员党建工作水平;二是结合主题教育,于8月8日开办一期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联络员实务培训及研讨交流班,不断提高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0)查找失联党员不到位。截至2022年10月,省就业人才中心管理的1705名流动党员中,还有737名处在失联状态。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通过目前能使用到的多种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拓宽查找渠道深入查找,最大限度减少失联党员数量,比对2022年新建立的辽宁省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养老保险库、辽宁省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向公安机关发函和查阅档案等工作,失联党员人数由737人下降到211人,减少526人。二是结合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持续查找失联党员,对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开展再排查。通过流动党员支部书记群、流动党员之家微信群、QQ群、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对流出和流入党员再“过遍筛子”,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在查找失联党员的同时,进一步更新和完善流动党员基础台账。通过“党员找组织、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员”方式,引导广大流动党员亮明身份,及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三是10月26日-27日赴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北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展调研,请求帮助查找失联党员。截至10月27日,在原211名失联党员中,已经重新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3人,仍失联的流动党员208人。同时,按照省委组织部宋振华部务委员到中心调研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中心“中转站”“蓄水池”作用,进一步理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实现应转尽转,目前转出流动党员133人。
整改进展情况:需要进一步整改
4.展现更大担当作为还有较大差距。
(31)“四个当成”依然存在。《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计划》任务分解印发后,由于缺乏跟踪指导检查监管,各市以工代训补贴和技能提升资金违规发放、虚报冒领频发。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服务提高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质量的通知》(辽人社〔2022〕30号),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专项检查治理纳入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持续加强对培训评价机构的监管服务,并特别强调加强对职业培训资金的监督管理;二是建设完成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用数字化手段从培训质量、培训补贴比对发放等环节全面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全过程监管,实现跨市信息比对功能,避免培训资金违规领取现象发生。三是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进一步排查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接续开展“百日攻坚”回头看,由厅领导带队到相关市实地调研督导,持续巩固“百日攻坚”整改整治成果,持续打击违规培训和评价行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2)工作主动性不够。
①辽阳市白塔区国家创业孵化基地在2020年4月、2021年5月分别被市和国家撤销资格的情况下,人社厅以疫情为由,截至巡视结束仍未撤销其省级资格。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深刻反省,增强工作主动意识。深刻反思辽阳孵化基地管理疏漏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及时更正;二是结合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审工作,于2023年3月21日向辽阳市人社部门下发《关于撤销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称号的通知》,撤销辽阳市白塔区创业孵化基地省级示范基地资格;三是动态管理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进行动态管理,要求各市对本地区省级示范基地进行动态管理和服务,随时发现问题即刻协助解决,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告。每年调度省级示范基地的运营情况,全面掌握基地发展现状和未来规划,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确保基地稳步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两次错过国家命题考试时间、全系统超法定时限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补偿延后等问题均归结为疫情影响。
整改措施及成效:
2022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已基本完成,于2022年11月12日在省内14个市分别设置考点,集中组织完成2.3万人的同步笔试工作并于2022年12月5日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2月11日,组织完成全省32家申请使用综合管理类面试试题的事业单位同步面试工作。目前,各用人单位已相继完成备案和聘用上岗手续。
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补偿延后问题已解决,一是主动作为,创新工作举措。通过门户网站、12333咨询平台、经办窗口电话咨询、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推行工伤认定“不见面”“容缺办理”,方便用人单位和职工办理相关业务;二是共同发力,与经办机构协调联动。对确实因疫情无法按时申报工伤的情形,在核实情况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形成相关处理意见,由申报单位提供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30日内提交申请的情况说明,经审核属实后签字盖章,再由社保经办部门存档支付待遇。通过上述措施,涉及的7件工伤认定及待遇支付事项已按程序全部办结,工伤待遇足额支付。2023年1月至今,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支付工作运行平稳,相关待遇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职工工伤权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3)服务意识和质量存在差距。
①2022年1至8月,12345平台受理人社类投诉案例92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29%,其中政策咨询类占72.86%。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12333平台知识库建设,利用厅“一网两微”等渠道,宣讲人社政策措施,积极解决12345平台咨询量大的问题,努力做到未诉先办。通过开展“厅局长走流程”以及业务培训等方式,持续提高人社政策措施知晓度,推动人社政策待遇措施“看得懂、算得清、讲得明、办得了”。二是提升诉求办理质效。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2345热线诉求办理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办〔2023〕33号),召开全省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培训电视电话会议,邀请有关业务领导和专家围绕12345热线建设情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诉求办理等内容作专题授课辅导。2023年1-9月共受理12345热线平台诉求问题916件,政策咨询类560件,同比分别下降12.3%、11.8%。三是常态开展练兵比武。通过“人社日课”以及“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在线学习平台,常态组织窗口单位业务技能大练兵,着力提高窗口一线咨询解答能力。在全系统选树38个省级“示范窗口”和38名省级“服务明星”,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提升人社服务质效。四是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依托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充分发挥全省首个全面上线运行的“失业再就业一件事”集成改革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动企业职工退休、灵活就业等8项人社服务集成化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分别在6月27日、29日张立林副省长出席的全省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调度会议、全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会议上,我厅做经验交流。五是加强人社领域“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专班、专人推动,制定方案、压实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全省1000余人参加的电视电话培训会议,积极对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编制公开推广更新《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全面打造企业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升级版。8月10日,我厅6个窗口获评省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数量位居省直部门第一,并在评选授牌仪式发言。
整改进展情况:需要进一步整改
②政策宣传可达性不强,面向政策主体的文件人为设置密级使知悉面受限,抖音等新媒体应用不到位,距离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还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充分发挥人社厅“一网两微”宣传矩阵群作用,第一时间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集中转载转发和优化处理;二是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力,央媒发挥引领作用,省级媒体发挥主力军作用,商业平台发挥人群覆盖功能,形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新宣传模式;三是3月6日,邀请抖音公司辽宁业务负责同志到厅开展工作对接。3月8日,厅主要负责同志到新华社辽宁分社进行座谈交流。通过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对接,进一步扩大人社政策宣传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巡视问题整改力度不够,审计问题整改还不到位
(34)巡视反馈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2020年省委巡视指出的“一起案件自2018年5月开展初核以来,经过两年未结案”。本轮巡视发现,该案件仍在推进中,已长达4年多仍未办结。
整改措施及成效:该问题线索正在调查核实中,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整改进展情况:需要进一步整改,计划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5)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2020年发现社保基金违规发放养老金和生活救济费问题,2021年依然出现违规发放涉及服刑人员领取76起、重复领取31起、死亡冒领19起。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人社厅与公安、民政等5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等协同工作机制,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人社厅与省高法、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10部门联合建立防范和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协同工作机制,共享全省养老、工伤保险信息和户籍、殡葬火化人员、在押服刑人员、判刑人员等信息,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共享范围和渠道;二是信息比对嵌入社保经办信息系统,风险防范前置。将与公安户籍库比对、死亡人员信息、服刑人员信息及其他险种相关信息比对直接嵌入业务经办系统,事前事中防范风险;三是常态化疑点数据筛查,推进数字化监督。开展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疑点数据核查,组织企业职工补缴问题专项核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各类侵占社保基金行为,切实守护基金安全;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资格认证指引》等相关法规文件;五是持续开展社保基金风险警示教育,已连续4年在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基金风险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全面提升了系统内部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4月26日启动省本级2023年警示教育活动;六是制定岗位权限管理办法。印发《辽宁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办法》,在经办岗位上再筑风险堤坝;七是采取多种渠道联系家属追返待遇,通过与原工作单位、街道社区、公安部门及就诊的医疗机构沟通联系,要求参保人及其亲属尽快返回违规领取待遇;八是做好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追返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追返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22号)文件要求,对拒不返还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依法起诉。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到位,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差距
(36)“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不到位。政府性补贴培训项目审批不够严格,2018年以来,组织“省本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大学毕业生专业转换培训”等19次遴选、评审和审批,均由职能处室负责人指定评审专家。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动态更新专家库,增补入库专家,提高专家库质量,将全省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扩充至253人;二是建立厅纪检部门监督指导、业务处室随机抽取项目评审专家机制。“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评审项目中,在驻厅纪检组指导、厅机关纪委监督下,随机抽取28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圆满顺利完成评审工作;三是启动全省统一的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纳入专家库管理功能,以信息化方式实现智能随机抽取。四是印发《关于选聘辽宁省职业能力建设专家的通知》,面向全省征集遴选397名专家申报人选,下一步拟审核遴选入库,并对专家按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研究、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项目评审、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项目评审等7个专业领域进行分类管理,对因到龄或岗位变动等原因造成不再具备条件人员进行动态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7)“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有差距。
①社保基金主动监管不够,部分骗保案件纪检监察、审计、巡视发现问题反馈后才知道。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健全制度,2023年1月出台《辽宁省社会保险基金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政策;二是建立省社保基金监督专家库,面向全省选聘80位专家参与日常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组织企业职工补缴问题专项核查,督促各地认真核查企业补缴疑点数据,组织省基金监督专家省级复核,并到3个市现场抽查,有力震慑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出台我省第三方审计制度,择优聘请2家会计师事务所对14个县区2021年城乡居保基金进行审计,增强监督力量,提升监督专业化水平;五是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下发社保基金风险警示录3本1000余册,制发风险提示、案件通报等工作简报15期、专报1期。连续4年集中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全面提升了社保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廉洁意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②推动落实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截至巡视进驻,全省职业培训工作尚未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服务提高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质量的通知》(辽人社〔2022〕30号),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专项检查治理纳入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持续加强对培训评价机构的监管服务,并特别强调加强对职业培训资金的监督管理;二是已启动全省统一的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跨市信息比对功能,避免培训资金违规领取现象发生;三是已开展2023年度承担政府补贴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培训质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③未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高风险纳入监管防范,2018年以来,全省培训和评价机构共发生各类问题205起,因履职严重缺失、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超发、误发、少发补贴问题95起。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服务提高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质量的通知》(辽人社〔2022〕30号),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持续加强对培训评价机构的监管服务,并特别强调加强对职业培训资金的监督管理;二是针对审计巡视发现的问题,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召开直达县区的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整改整治全省职业培训领域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大力度整治职业培训领域乱象,同时举一反三,延伸到人社系统评审评价以及涉及资金管理的就业、人才、社保等领域,进行彻查彻改。截至目前,人社部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常抓常管工作,建立全省统一的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运用数字化手段从培训质量、培训补贴比对发放等环节全面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全过程监管;四是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进一步排查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五是已开展承担政府补贴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培训质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④2020年以来未对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监管。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要求,2023年3月,我厅已委托辽宁文信达会计师事务所对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开展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8)“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存在乱象。2022年,中央统一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人社厅和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检查全省2248个中介机构,发现存在就业歧视、黑职介、乱收费、非法劳务派遣等问题,查处案件46起,责令整改46起。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3月1日,印发《关于开展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50号),自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管理,全面构建健康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和劳动用工秩序;二是开展诚信示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认定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挥正向激励效应,带动行业守法守信经营,促进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9)“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亟待整治。职业培训机构内外勾结、巧立名目,“靠训吃训”,相关问题亟待系统整治。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服务提高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质量的通知》(辽人社〔2022〕30号),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持续加强对培训评价机构的监管服务,并特别强调加强对职业培训资金的监督管理;二是针对审计巡视发现的问题,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召开直达县区的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整改整治全省职业培训领域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大力度整治职业培训领域乱象,同时举一反三,延伸到人社系统评审评价以及涉及资金管理的就业、人才、社保等领域,进行彻查彻改。截至目前,人社部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常抓常管工作,建立全省统一的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运用数字化手段从培训质量、培训补贴比对发放等环节全面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全过程监管;四是修订出台《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确保培训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五是4月下旬开展承担政府补贴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进一步规范补贴性培训,提升培训质效。六是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持续打击违规培训和低效无效行为,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接续开展“百日攻坚”回头看,由厅领导带队到相关市实地调研督导,持续巩固“百日攻坚”整改整治成果,持续打击违规培训和评价行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安排
(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人社部门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准确把握巡视整改工作的深刻内涵,聚焦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加强党对人社事业的坚强领导。
(二)紧盯问题较真碰硬持续推进,坚决按要求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以高度政治责任紧盯问题持续发力,以“钉钉子”的坚定态度,突出对持续整改提升的刚性约束力,建立“回头看”和督查通报制度,紧盯尚未解决的4项问题,直面矛盾问题,直击沉疴痼癖,指导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把控时间、标准、质量要求,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持续关注已完成整改的35项问题,着重关注群众是否满意、成效是否显著、问题是否反弹、举一反三是否有效,建章立制久久为功,以营商环境建设为抓手,作风行风建设协同发力,不断提升人社干部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努力通过巡视整改让全面振兴成果更多更广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三)乘势而为加强建设正风肃纪,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将巡视整改从严从实的工作态势延续下去,以此为契机,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决心,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和严的氛围,把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抓起来,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起来,加强政治监督,净化政治生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持续加强对基金资金、审批考试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严格正风肃纪、纠治“四风”、惩治腐败,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广泛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厚植人社系统廉洁文化;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持续强党风转作风优行风,不断激励党员干部在“三年行动”中勇冲锋、挑重担、务实效,展现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
(四)锚定巡视整改管长管远目标,开创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把巡视整改融入管党治党、融入振兴发展、融入深化改革、融入队伍建设,聚焦中心任务做到同谋划、共推动、互促进。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努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新突破;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育留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服务优化工程、技能辽宁行动等,统筹抓好技术和技能“两支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收入分配作用,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争先进位工程、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强基提质工程、根治欠薪工程等,切实保障好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以超常规举措为打赢打好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贡献人社力量。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自然资源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7月至9月,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核,10月至11月厅党组根据审核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整改措施,更新了整改进展情况。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实抓紧抓好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衡量“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担当到位、统筹协调到位、督查督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在驻厅纪检组的指导下,逐项逐条推进解决。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认为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是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代表的是省委对被巡视党组织的要求,体现的是党中央巡视工作的权威。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表现,完全符合实际,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的关心支持。必须以讲政治的态度、抓机遇的意识和敢担当的精神全面抓好问题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
按照“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质效”的要求,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有力地推动整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通过会议,会商、约谈等多种形式,及时研究解决巡视整改工作中的问题,指导厅属各级党组织,压实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先后多次召开厅党组会议和厅党组(扩大)会议,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和调度推进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局面。
(三)落实责任分工,从严从实开展各项整改工作。
制定下发了整改工作方案,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具体表现,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地按期完成。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
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扣巡视整改任务,深刻反思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厅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切实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开展了一次高质量的党内政治生活。
(五)严明整改工作纪律,强化督导检查。
坚持一手抓整改,一手抓整治,对巡视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限时改进、定期督查,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单位和负责人责任。对复杂棘手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解决;对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的,深化落实,防止反弹;对近期能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项督办、逐个销号;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期分批进行解决。
(六)坚持统筹结合,务求整改取得实效。
坚持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与做好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倒逼改革、促进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的重要过程,强力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从政、开拓创新、务实干事,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厅党组将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43个具体问题,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131条。开展了“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制定了《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等11项制度,不断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截至目前,4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6项,整改率84%;除7项长期推进任务外,其他整改任务已经整改到位。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存在差距
1.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耕地、矿山、海洋资源保护有差距。
一是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对2021年卫片执法检查中,达到约谈标准的市(区)提请省政府进行了约谈;扎实做好2022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发送25份提醒函,对13个市、27个县进行了警示提醒,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省级审核工作,成立3个工作组,进行实地抽查和督导,实地检查整改成果质量,督促加快违法用地整改。2022年,我省新增非农化违法图斑0.6万个,涉及耕地0.8万亩,经整改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2008.4亩,违法占用比例为2.82%,同比下降50.5%,2022—2023年全省没有因卫片执法弄虚作假被部和自然资源督察通报地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按照国家要求,坚持“零容忍”遏制新增问题,省委巡视反馈的602个新增农房问题,整治到位率已达到95%;对违法占用耕地未消除问题:建立台账,建立违法非农化占用耕地问题清单,对清单中违法用地的整改进展进行了统计,完善清查处置方案。
二是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矿山修复和矿产资源保护仍有不足”问题。制定印发《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成立工作专班,构建工作新机制,细化完善11条支持奖励政策,明确1条约束性措施;出台《辽宁省菱镁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辽宁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补充地热矿泉水绿色矿山考评标准,出台全省绿色矿山建设专项规划;强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22年和2023年分别新增省级绿色矿山106家和104家,连续两年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建成总量实现倍增达到308家;已对疑似越界开采矿山企业进行核实,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出台《辽宁省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将剩余43.7万亩废弃矿山全面纳入治理计划,其中2023年计划治理面积12.6万亩,目前已完成治理面积14.4万亩。
三是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生态保护和海洋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差距”问题。通报各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情况,进一步加强督导,提出专项资金拨付工作要求,督促各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拨尽拨;统计各市专项资金未拨付原因、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具体工作方法;赴沈抚示范区、丹东、锦州、葫芦岛调研,了解资金拨付及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深入落实省政府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与项目单位沟通协调,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执行遇到的困难。
2.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不够到位,履行主责主业有差距。
关于“对自然资源领域问题线索处置不够有力”问题。召开地方执法部门会议,部署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截至目前,57个未办结线索已全部办结。
3.统筹发展与安全不够有力,风险防范和化解不够到位。
一是关于“推动地质灾害预防体系建设不够得力”问题。对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集中调研,针对,市(县)两级在技术支撑力量不足和人员流动性较大专业知识不足等方面存在问题,派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到各市对管理及技术人员开展培训300余人次;2022年完成的全省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成果已应用于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数字化平台同期投入使用;编制《辽宁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指南》,开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研判模型,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预警预报发布会商机制。
二是关于“地质灾害治理仍有短板”问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将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与地方经济发展统筹考虑,加强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通过定期调度,现场督导,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项目按整改时限保质保量完成。丹东搬迁避让项目已于2023年2月完成整改,项目区地质灾害隐患已核销。本溪、盖州项目已于8月底完成整改,工程已通过验收并责成本溪、营口市局加强排查,确保防治工程发挥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问题。2022年12月,厅党组对全厅的意识形态进行了分析研判,落实工作责任制度;2022年24个处室,年度工作总结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总结;2023年4月28日,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方案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中;2023年1季度厅党组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论述;3月份组织全厅意识形态工作骨干开展了意识形态培训。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存在不足
1.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一是关于“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研究制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台账》,明确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层层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记录履行职责情况,规范从政行为,压紧压实“一岗双责”。结合以案促改,完善厅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44条,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9条,相关部门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3条。
二是关于“压力传导不够”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对6名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10名被函询的人员均在组织生活会上说明问题。
2.履行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存在不足”问题。2023年已按要求规范下达《监察建议》3份;2023年2月对厅纪检干部进行1次集中培训。
二是关于“机关纪委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机关纪委建立了问题线索台账;2023年4月机关纪委独立办理案件1个;和驻厅纪检组联合办理有关案件1个。
3.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一是关于“大额资金长期挂账”问题。已完成整改12笔,其他应收款正在整改。
二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成立了工作组,完成了调查核实工作,作为微腐败问题已报省纪委销号。该房产的前期出租、后续招租、房产接收、诉讼追讨等工作均已完成。房租损失为预期收益损失,且并未得到法院支持。经厅党组批准,该房产挂牌公开竞价招租后,当年租金已缴纳到位。
三是关于“对学会监管不够”问题。2022年5月,省土地学会在厅机关业务处、省地质学会共同确认项目工作完成量后,已支付专家评审费,5月30日,将剩余资金退回省自然资源厅,并按程序上缴省财政厅。
4.推动整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问题用力不足。
一是关于“个别部门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9年3月份即停止发放补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坚决杜绝了乱发津贴补贴行为。
二是关于“作风不实问题仍有表现”问题。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意见》规定,对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到位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厅专项督导,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厅党组定期调度审计整改情况,直至审计问题完成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不足,推动党的机关建设还不够有力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
一是关于“厅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问题。2023年3月30日,经第十四次党组会审议通过《中共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讨论重大问题清单》,将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纳入议事清单。
二是关于“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严格”问题。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厅党组印发《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通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成员利用任职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三是关于“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问题。研究制定《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3年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结合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著作选读》等读本为重要教材,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作出的最新决策部署和出台的最新文件,组织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9次,在深学细照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升华觉悟境界、增强能力本领。
2.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存在短板。
一是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严格落实《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及省委关于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注重发现和培养年轻干部,坚持事业为上,加大年轻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在处级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及时补充,并优先考虑提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公务员考试录用力度,2023年我厅接收选调生1名,考试录用2名,均是“90”后。我厅将按照省委组织部工作安排,根据人员空缺情况,通过选调、考试录用等方式继续补充机关人员,促进干部队伍进一步年轻化、专业化。
二是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不够严格”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考察对象廉政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按照规定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严格执行《公务员转任规定》要求,对巡视反馈的应进行交流的人员已进行交流。
3.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关于“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不到位”问题。2023年1月份组织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后,各支部针对存在问题,列出专门整改清单,严密组织整改;机关党委对整改清单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推动了问题整改。
二是关于“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2022年10月19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厅领导班子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的通知》,重新调整厅领导班子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为13名处级领导干部确定联系点。开展联系工作并报告了开展工作情况。
三是关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薄弱”问题。2022年11月,厅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措施,2022年12月8日组织离退休干部通过腾讯会议形式参加党的二十大集体学习教育;建立了党支部换届提醒机制;4月份对未组织换届的2个党支部进行了换届。
(四)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推进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有欠缺
1.督促内部审计整改不到位。
关于“2022年,厅里对省土地估价师等3家协会学会开展了审计,3家未按规定时限上报整改结果,厅党组也未再督促其整改”问题。2022年12月,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土地学会、地质学会3家单位提交了整改报告,已完成问题整改工作。2021年,我厅开始对山水项目开展全过程内部审计咨询工作。2023年2月,建立山水项目审计问题台账,组织开展审计问题“回头看”整改工作,并要求举一反三,在2022、2023年度山水项目开展过程中避免发生类似问题,有效推进审计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2.个别问题出现反弹。
关于“2019年厅里对审计查出的‘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等问题均进行整改,但在2020年、2022年2次审计中问题仍存在。”问题。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问题,指定专人督导,动态掌握全厅项目资金支出情况;采取月报和关键节点半月通报的方式,持续高压推进项目预算执行。2019年以来,我厅项目预算执行率逐年提高,2022年已达到90%,在省直单位预算执行排名中比较靠前。关于“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2023年2月,全面梳理了非省级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4月3日,省自然资源厅事务服务中心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上缴省财政厅。
(五)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有差距,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有待提高
1.政策落实不及时,对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重视不够。
一是关于“学习文件精神相对滞后。2019年国家、省相继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厅党组未及时开展学习,直到2022年才组织学习”问题。各级党组织及时学习党中央及省委有关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1月份学习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2月份开展打造自然资源最优营商环境“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大讨论;4月及时认真学习全省营商环境大会会议精神。
二是关于“‘多测合一’改革培训指导不够”问题。2022年11月10日举办省级培训会,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指南(试行)》进行培训,参会人数300余人,并建立技术交流群及时答疑。2022年10月25日召开工作推进会,2023年2月17日召开座谈会,向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学习传达国家、省、自然资源部关于“多测合一”改革的工作要求,交流经验做法,听取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地市完成配套政策文件制发。截至2023年3月,沈阳等14市及沈抚新区均已印发市级“多测合一”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三是关于“贯彻落实不细”问题。2022年11月,6个处室已经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执法水平不够高,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有短板。
关于“执法不精确”问题。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辅导培训。3月10日,邀请沈阳工业大学田鹏辉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培训;4月7日,邀请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何禹霖作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辅导讲座;4月27日,邀请东北大学孟繁元教授作《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辅导讲座;编制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将执法等相关业务培训列入我厅三年行动方案,先后完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培训”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培训任务。
3.履行监管职责有缺位,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有不足。
关于“2020年厅里清查通报158家未汇交地质资料的公司,截至巡视进驻,仍有144家未提交,最长逾期10年,其中某冶金工业公司经2019年、2021年两次公告催交,拒不提供汇交资料,厅里仍未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问题。对相关公司未按规定期限汇交地质资料的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公司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
三、持续巩固成果,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推动自然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厅党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抓手,以推动我省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剖析根源,精准施策,有力有效解决了一批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将持续抓好督查整改,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聚焦“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新定位,充分研讨论证,拿出破解问题的实招硬招,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落实落细的具体举措。
(一)抓住巡视整改有利契机,立足部门职能,强化使命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将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对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继续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增强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展现领导为干部担当、机关为基层担当、政府为企业担当的良好风范,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在省自然资源厅蔚然成风。
(二)立足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新定位,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推动党员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全面落实厅党组《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将调研成果转化为破解振兴发展难题的具体行动,切实以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凝聚谋振兴、促发展的强大合力,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在新常态下取得新成效,为全省新一轮全面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力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对尚未整改完成的7个问题,厅党组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机关责任处室从具体业务入手,从严从实持续整改。党组成员对分管的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亲自督办、积极推进,对涉及各市整改任务的,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管控不力问题、全省违法占用耕地未消除问题等加大督导力度;对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推进缓慢和海洋专项资金运用不到位问题,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尽快解决;对地质灾害治理的营口盖州综合治理项目加快推动实施,力争早日完工。绝不将巡视整改沦为一般性工作推动,进一步优化配置工作力量,坚持全力攻坚,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巡视整改要求,确保按时序完成整改任务。
(四)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深化标本兼治。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严峻性,充分认清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以永远吹冲锋号的姿态,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强化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加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坚持预防在先、监督在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两个“存在”、三个“交织”形势判断,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全面压实日常教育监管。加强与驻厅纪检监察组、省委巡视办、审计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进纪检监督、监察监督、群众监督协调衔接,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营造自然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一级一级压实,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中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林草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林草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迅速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的部署要求,特别是省委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局党组成员进行了专题研讨;以党组文件形式,向省林草发展服务中心党委和局直各党支部,转发省委第三巡视组关于巡视省林草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省委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工作要求传达提纲、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林草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主持词及表态发言;召开省林草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部署会议,局党组书记就落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局各处室、单位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要求上来,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上升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上升到对党忠诚的高度来严肃对待。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一并召开。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不回避、不遮掩,认真反思原因,剖析问题根源,切实把工作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做到了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成立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和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省林产工业总公司主要负责人,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全局巡视整改工作。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召开由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巡视整改协调会,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每一条具体问题对应的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形成《省林草局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在前期征求各处室、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中共辽宁省林草和草原局党组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经局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并以党组文件形式印发。
四是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指导。巡视整改期间,全局上下形成了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局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根据巡视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通过党组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整改工作专题会或调度会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进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统筹各方资源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把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到位;局党组成员能够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处室、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采取周调度、月检查等方式,定期听取分管处室、单位的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从细化分解任务、研究制定措施,到集中整改各个环节入手实施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全面监督,及时向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监督情况。
二、细化措施、挂账销号,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各项任务的落实
省委巡视以来,局党组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坚持以钉钉子的精神,逐条逐项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一)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着力解决自觉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全省林草事业发展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切实增强牵头辽西北防风治沙工作的主动性。编制《辽宁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通过专家评审并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沙区9市林草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并将规划上报国家林草局;经与省生态环境厅商定,该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环评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沙区县应在环评文件中落实防沙治沙内容,进一步完善沙区项目环境评价。二是持续推进三北工程修复。在三北工程区实施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工程,全面加强三北工程区生态建设,筑牢辽西北地区生态保护屏障;结合“双重”项目和其他国土绿化工程,将全省退化林修复任务重点向三北工程地区倾斜;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分区包片,指导各地开展三北工程退化林修复工作,按照退化林修复的技术要求编制作业设计,提高三北工程地区退化林修复质量。三是制定体现生态优先新发展理念的指导性文件。印发《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作为辽东9县下一步开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四是丰富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政策。指导宽甸县等辽东九县编制林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九县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三年行动方案;完善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政策,探索符合我省林业产业特点的融资制度,与省建行、省农发行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完善技术规程,构建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确保森林经营工作规范开展,有章可循。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修订我省《森林经营技术规程》,强化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五是持续推进林草专项资金问题解决。采取通报、电话和现场督办、约谈等形式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强化预算执行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等方式奖优惩劣;将各市林草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纳入我省林长制考核内容,压实各级林长责任,确保林草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落地落细。六是积极配合推进对碳汇交易工作。积极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就林业碳汇项目发展模式、交易平台建设等工作进行对接沟通,并收集相关林业碳汇项目的文件材料,组织认真学习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碳交易的市场建设、交易规则、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和规定,指导各地明确林业碳汇属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一部分,相关交易工作应遵从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明确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的部署要求等,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推动我省林业碳汇项目发展和有关交易管理工作;印发了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强化试点任务落实,组织指导试点地区积极推进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工作,落实了42个主要树种的碳汇计量模型制定,以及探索林业碳汇巩固提升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等工作。七是加快推进林草碳汇试点工作。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辽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岫岩县等碳汇试点工作纳入《实施方案》,上升至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层面,加大了试点工作推进力度。组织召开了森林碳汇试点推进工作专题会议,部署了试点工作任务,明确了时间节点,压实了工作责任,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印发了5个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要求试点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强化试点任务落实。八是提高指导碳汇交易主动性。通过生态环境部官网收集了相关林业碳汇交易的文件材料发到各市,组织认真学习《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碳交易的市场建设、交易规则、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和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林业碳汇交易的监督管理。加强调度工作,指导各地认真落实《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防范林草碳汇项目开发风险的通知》,强化林草碳汇项目开发交易风险防范工作。
2.着力解决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尽责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增强林草领域政策供给力度。积极推进《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等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法,加大立法论证调研力度,为保护全省林湿资源提供有力支撑。二是严格履行林政案件稽查职责。强化林政稽查,推进林政案件查处,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确保森林督查工作质量和成效,切实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制定《森林督查工作规范》,将全省森林督查工作从影像判读到问题整改等全流程全环节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督促各地严肃查处整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增强打击震慑效果,联合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三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印发《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和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提升林地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及时拨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保障退耕农户权益。四是重视湿地保护。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违规侵占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国家林草局并抄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系统分析我省湿地保护现状及空缺,编制并印发了《辽宁省湿地保护现状与空缺分析报告》,指导有关市采取适当形式加强区域内湿地保护;组织各地开展具有本地工作特色的湿地宣传活动,举办《湿地保护法》相关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和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细化湿地问题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多次派工作组开展现地督导,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五是整合优化全省自然保护地。编制完成《辽宁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转发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指导各市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转化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各市方案上报后,整理汇总形成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六是提高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召开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座谈会,部署各市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机构调研工作,进一步明确野生动植物保护行政机构和人员;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资金投入,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各市县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巡护看守,消除威胁野生动物种群安全隐患;广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科普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将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整治工作纳入平安辽宁建设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保护责任。通过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持续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逐年改善,种群数量稳中有升,公众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着力解决推进林草事业改革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推进林草系统信息化建设。积极对接省大数据局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要求,组织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进行重新梳理,在辽宁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成更新上传工作;推进实施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野外高点视频摄像头,实现辽河口国家公园创建区部分海域和陆域全覆盖的野外视频监控系统,西太平洋斑海豹管理站人员队伍已组建完成并开展工作,持续强化辽河口国家公园创建区海域保护监测管理;认真落实国家林草局关于造林“落地上图”的部署要求,完成了2021年和2022年造林完成任务“落地上图”工作。二是推进机构改革深化到位。将省林草局和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的“三定”规定印发给了局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各单位,要求各处室、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明确工作职责。出台局机关和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协调配合相关机制。
4.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加强高火险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力量建设,提升火情早期处理能力。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应急厅出台《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提升全省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指导丹东市宽甸县、东港市、铁岭市昌图县,组建专业消防队伍。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补充防火机具装备。二是强化火源管控力度。联合省公安厅、省应急厅开展“扫雷2023”暨全省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行动及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三是提高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能力。积极协调省财政等部门,联合地方相关机构督促县(市、区)级财政资金尽快拨付到位。以省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名义给所属市政府发督办函,保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需要。四是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程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下发《关于调整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修订《中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局党组及党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在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等材料中,科学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挑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举措。
(二)在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着力解决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实施细则。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完善;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将党的建设与林草系统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范围内从严治党责任,第一责任人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责任清单。二是有力推动“以案促改”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以王大伟、郝春荣等人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对案件背后暴露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围绕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相关典型案例,对十九大以来相关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深挖彻查,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学习;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年度党的工作要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把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组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纳入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确保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在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范围内全覆盖。
2.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监督责任落实。将禁业范围有关规定印发给每个领导干部,开展领导干部配偶与子女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的学习,明确禁业范围;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两项法规,从严处理,不失之于宽,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处理结果,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培训,最大限度防止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并对报告认真审核把关。二是高标准履行监督专责。开展全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实施工作方案》。
3.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费的使用管理。由局规划财务处牵头,组织局机关各处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务报销有关规定,明确财务规范,讲解财务报销流程;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制定《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工会委员会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工会会费使用管理。
4.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一是规范林草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省林学会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将严格按照《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不再以其他原因改变公示日期。组织修订《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对管理办法中涉及申报、评审内容的相关条例进行补充修订;召开辽宁省林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会上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修订稿,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二是推进“一转三服务”落实落地。建立对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基层监管的长效机制,制定印发《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方案》,由局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干部常态化下基层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制定了《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完成时限、组织实施和各项工作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等,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将各处室、单位开展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情况纳入各处室、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将服务基层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半年和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中,强化督促检查。
(三)在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机关党建和干部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1.着力解决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仍需加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局党组制定《中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并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将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区分开来。二是提高中心组理论学习效果。规范学习流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集体学习研讨为主,防止以党组会研究、工作碰头会部署等代替中心组学习,防止以一般性传达学习代替研讨式深入学习,防止以具体业务内容的学习冲淡政治理论学习的主题。改进学习方式,采取集体研讨、专家辅导、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发挥信息化作用,推行使用无纸化办公系统开展中心组学习,推进中心组学习成果多元化发展。三是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谈心谈话的方式、范围、对象、原则、要求和主要内容。同时,严格谈心谈话工作台账(记录)的归档管理。
2.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不足的问题。一是深化统筹干部队伍建设。党组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通过考录、遴选、调(转)任等方式为局机关补充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改善干部年龄结构;进一步加大对现有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加强对他们的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让年轻干部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使其尽早达到能够胜任领导岗位的条件。通过以上两个方面工作,建立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蓄水池,使局机关干部队伍逐步形成合理的干部梯次结构。二是积极做好干部配备工作。完成了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5名处级领导管理岗的选拔任用工作,印发了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7名处级领导岗位的选拔聘用方案。通过无任用调研,谈话推荐,建立了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优秀干部储备库。三是进一步严格把关廉政情况。严格执行《辽宁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在考察环节,对考察对象进行政治表现正反向测评。局机关正副处级领导职务的考察对象,由局机关党委出具政治素质书面评价意见并经局党组书记和分管组织人事的党组成员签字;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五、六级领导管理岗的考察对象,由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出具政治素质书面评价意见并经中心主任和中心分管组织人事的主任签字。
3.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会前准备工作、召开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建联络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高他们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坚持每半年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将党委委员监督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制度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下发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召开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召开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尤其明确了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要求。3月份,全局各党支部陆续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党委和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办全程对各支部召开会议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通过检查发现,全局各支部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着力积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还有差距的问题。结合主题教育,针对部分干部内生动力不足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在实际工作中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在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上,局党组倡导以业绩论英雄,不唯资历,不唯年龄,选拔任用了一批“80后”年轻干部,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指导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出台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暂行办法》,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仅要用科技成果说话,更要看日常工作表现和德才情况。
(四)在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不够有力,整改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方面
1.着力解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省政府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部署。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对省委营商环境巡视反馈涉及林草系统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积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对相关市县林草部门进行多次调度,推进整改落实。规范梳理林草政务服务事项,调度林草资金执行情况,制定《2023年辽宁省草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为科学评判草原等级提供技术支撑。按照国家林草局常态化开展年度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要求,指导各地做好林种等相关因子核实工作,规范林木采伐许可期限和更新期限。二是推动专项资金问题整改解决。采取通报、电话和现场督办、约谈等形式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强化预算执行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等方式奖优惩劣;将各市林草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纳入我省林长制考核内容,压实各级林长责任,确保林草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落地落细。
2.着力解决落实整改监督监管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大对县区整改落实国家局森林资源督查反馈问题的指导力度。加强重点案件督办。对2020、2021年长春专员办指出的问题,向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市下发了整改通知,并深入相关县进行了案件查处指导。二是严格落实林草重点案件追责问责监督。制定森林督查工作规范,建立年度森林督查案件“动态清零”制度,将全省森林督查工作从影像判读到问题整改等全流程全环节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压紧压实各地及相关单位责任,强化追责问责,完成对《森林督查工作规范》的修改和完善。
3.着力解决整改作风不严谨的问题。
未完工项目和竣工未验收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印发了《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全省林业和草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遵照执行。
(五)在关于落实营商环境建设部署要求不够有力,聚焦林草核心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还有短板方面
1.着力解决打造“履约践诺”的诚信环境有不足的问题。积极推进林农补助资金给付。采取通报、电话和现场督办、约谈等形式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强化预算执行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等方式奖优惩劣;将各市林草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纳入我省林长制考核内容,压实各级林长责任,确保林草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落地落细。
2.着力解决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提升审批窗口服务效率和质量。发挥省林草局窗口支部作用,加强党建引领,重点围绕行政审批及服务流程、办理要件等相关政策加强学习,组织审批人员参加国家林草局举办的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和林地保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法》解读、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林草法治等培训班,省司法厅组织的全国行政复议培训、法律知识在线培训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梳理包括许可审批在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省营商局会商对接,实现网上业务处室直接流程办理,减少环节,提高了联审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委托事项。成立核查工作组对越权审批事宜进行调查处理,将相关办理结果报送国家林草局长春专员办;印发《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取消委托县级林草部门部分审批事项,深入有关市县开展了使用林地业务现场培训指导。
3.着力解决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有差距的问题。全力推进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开展了林草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对全省林草系统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评,出台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建立包容审慎执法制度的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加强对12345平台诉求件办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力度,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率。出台加强林草行政应诉工作的政策文件,建立行政应诉长效机制。
三、巩固成果、建章立制,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
通过巡视整改,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全局基层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今后,局党组将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扭住问题不放松,坚持不懈抓整改,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我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个方面。
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历史必然性。引导党员干部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检查自己,在知上下功夫、在行上见成效,体现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上,体现在对党绝对忠诚老实上,确保“刀把子”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成为全局每名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精神操守和行为准则。
二是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安排,以问题、目标、结果为导向,围绕保障生态安全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任务,发挥林长制牵引驱动作用,落实林草管护主体责任,做实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政治监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林业草原工作的具体思路、破解难题的措施办法、促进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历次学习教育以及巡视整改成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继续紧盯节假日等时间节点,从小事抓起管起严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及时预防提醒,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强调研,完善调研制度,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健全便民服务机制,推动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化、平台化,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在审批流程中的应用,提高机关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好在职党员进社区和“一对一”帮扶等活动,切实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加强组织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日、经常性提醒和批评等制度,突出政治学习,抓好党性锻炼,使每名党员干部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推动党支部的组织力进一步提升,政治功能进一步强化,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拔重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积极拓展干部实践锻炼渠道,做好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工作。同时加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积极为全局党外人士和离退休老同志建言献策创造条件,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老实、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高素质专业化林草干部队伍。
五是强化执纪监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紧盯重要节日节点,持续开展经常性廉政提醒,坚持不懈纠“四风”、强作风、树新风,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工作常态。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开展酒驾醉驾等常态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监督、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的关系,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清正廉洁、为民务实、勤俭戒奢等新风正气,形成亲清分开、公私分明良好氛围,推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
六是盯紧目标持续发力,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坚决克服“闯关”思想和“交卷”心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巡视成果;对需要进一步的整改任务,督促责任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限和要求推进完成,不达标准决不销号;对长期整改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考虑,长期持续深入整改;对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坚决防止反弹和边改边犯;对整改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令其“补课”“返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切实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省林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七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注重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从巡视发现的个性问题中查找共性问题,找出问题背后制度方面的缺陷,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将巡视整改措施和成果制度化。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梳理完善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制定、修改完善规章制度32项,着力构建完善制度体系,使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发挥制度的根本性、长效性和规范性作用,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省林草局党组将以巡视整改工作为新起点,带领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奋发进取、勇毅前行,大力发扬逢优必争、逢旗必夺精神,展现新作为、再创新业绩,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作出辽宁林草新贡献。
中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中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厅党组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迅速动员部署、深入查摆剖析、坚决整改落实,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举,以做好巡视整改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学习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全面领会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要求,自觉从政治上认领问题、从政治上认识问题、从政治上整改问题,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视整改的全过程各方面,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狠抓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二是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厅领导班子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入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三是专门召开厅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及党组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举措。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精准施策。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厅党组认真组织研究拟定整改方案,对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要求,组织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三)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一是坚持厅党组负总责,成立厅党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处室、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整改工作机制。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职责,认真听取意见,及时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厅党组书记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机制,带头部署重点工作、研究重点问题、督办重点事项。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分兵把口、各负其责,推动全面整改。四是省厅机关和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坚持协同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四)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落实。一是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一体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凝心聚力补短板,铆足干劲抓落实,坚定不移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二是与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召开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一体部署、整体推进、深度融合。三是与省厅巡察工作一体推进,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
二、发扬斗争精神,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精准发力,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不折不扣抓好省委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有关要求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一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落实厅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贯彻落实意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三是认真履行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督促成员单位及时报送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对各市2022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四是出台《辽宁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梳理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明确牵头部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五是深化“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完成“三线一单”应用查询平台建设,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在相关领域应用。六是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辽宁省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大力推进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结合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拉动区域经济绿色增长。
2.履行主责主业方面。一是坚定不移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紧盯整改任务,加强调度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督办;组织开展实地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督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重点工程加快建设。二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县区及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提高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密度。积极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解决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三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确定保达标重点河段,组织相关市政府和职能部门推进整改,定期通报水质超标断面,推进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强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四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联合公安和检察机关,在全省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方面。统筹研究推动生态环境系统队伍建设,加强一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
4.防范重大风险方面。加强环境风险监管,对尾矿库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动态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警示教育。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1.履行主体责任方面。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开展2023年度厅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调研及廉政党课授课。
2.履行监督责任方面。着力提升驻厅纪检监察组发现问题能力,紧盯党员干部干事状态,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省厅巡察工作,完成首轮巡察反馈工作,组织完成第二轮巡察工作。
3.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工作流程。开展廉政风险点精准排查,对岗位风险点进行重新排查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
4.工作作风方面。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大兴调查研究。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情况
1.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2.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和日常管理监督方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严格出入境管理,扎实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加强机关党建专职力量配备。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提升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四)“落实巡视整改责任不到位,部分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情况
1.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方面。全面梳理排查,强化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果。
(五)“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不够,重点领域监管存在漏洞”的整改情况
1.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方面。组织开展执法稽查和省级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统一全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宣传培训,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
2.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方面。强化环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组织相关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评文件复核。
3.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健全环评审批与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惩戒。组织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评文件复核抽查,将复核结果向全省通报。
三、坚持以巡促建,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过三个月集中整改以及持续推进整改,省生态环境厅巡视整改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厅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二是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奋力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四是持续深化巡视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中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2月4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厅党组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积极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巡视整改各项任务
(一)深刻认识巡视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整改自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将做好巡视整改任务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是重要政治职责,是必须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也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厅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直面问题、较真碰硬,把巡视“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做到位,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践行绝对忠诚、体现责任担当。
(二)加强巡视整改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厅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党支部书记、省建服中心党总支书记任成员,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召开民主生活会,将巡视反馈问题作为重要检视内容,主动认领、深入查摆,受到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每周碰头、每月调度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按序时进度整体推进。
(三)细化实化整改落实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厅党组及时转发巡视反馈意见及反馈会议讲话精神,组织全厅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深入学习。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发力,坚决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压茬推进整改任务,推动工作落实。
(四)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厅主要领导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一把手”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组织召开巡视反馈会、整改动员会、民主生活会,切实把全厅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上来;组织召开党组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专题工作会、情况调度会,逐项研究推进整改任务;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及台账等,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全面监督。
(五)注重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提升整改落实质效。厅党组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整改,逐条梳理问题清单,逐项定人定岗定责,逐个进行对账销号。全面推进整改的同时,聚焦重点问题,靶向精准发力,针对省委高度关注、上一轮巡视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制定专项子方案,召开专题研究会议,以重点问题攻坚带动整体工作推进,有力推动巡视整改深入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举措,推动巡视整改落细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切实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责任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将“为民、便民、安民”总要求贯彻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向全省推广牡丹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经验,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深入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要要求,推进辽宁省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编制《辽宁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分析报告》,加强对各市房地产市场运行调控的考核,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2.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推动难点堵点问题解决。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降低准入门槛,推动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指导沈阳市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若干规定》;大力发展长租房市场,满足群众多层次多类型的住房需求。项目化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印发《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程项目谋划实施工作方案》,召开全省央地对接项目谋划工作视频会,建立重大项目、谋划储备项目、示范项目、资金支持项目“4个清单”,全省2022年计划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应开尽开。推动建筑业改革发展,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准入,按月对省内500家重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调度,召开做优做强现代建筑业合作交流会,促进省内优势企业“走出去”共同发展开拓市场。推进信息化建设,着手建立“辽宁省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将省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纳入厅信息一体化项目,用好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信息管理平台。
3.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行业安全监管。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治理,制定《辽宁省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牵头建立省、市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开展城镇燃气联合执法,制定厅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部署常态化持续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推动燃气监管工作落地落实。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能,积极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协同机制,与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省公安厅直属辽河公安局机场公安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移交住建部门的通知》,与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协作机制的通知》。加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协调申请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监管执法职能,有序开展补充招聘人员工作;推动建筑工地智慧监管,启用“辽宁省智慧工地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智能监测实时预警。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通报全省住建领域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党员干部签订2023年度廉洁自律承诺书,重点突出个性化承诺事项,进一步增强实效性和约束力;厅党组强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干部廉政谈话,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认识。部署开展2023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招投标市场乱象。
2.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注重“大数据”技术在问题线索核查中的应用,积极开展“组地”联合办案,提高办案能力。落实监督制度,经常提醒督促厅党组重视厅机关和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全省住建系统党员干部收听收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组织的远程教育培训,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观省反腐倡廉展览馆。会商厅党组研究制定《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关于建立完善会商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加强与厅党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启动线上廉政档案建档工作,夯实工作基础。
3.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对照2023年厅权责事项清单,制定《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廉政风险点清单》,查找廉政风险盲区。制定《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将住建系统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具有一定弹性的处罚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印发《关于试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在部分城市试行。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组织各市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运用科技防控廉政风险,研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二级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资格认定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系统。
4.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印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认识,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出台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推动形成常态长效。制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推进文件精减。印发厅《关于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厅公务接待的审批程序、报销要求及标准。
(三)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机关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研究审议党的建设有关议题,持续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制定《厅党组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厅党组工作规则》《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规则》,进一步健全厅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具体、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厅党组带头管难事、办实事,持续推动厅领导信访包案工作;修订《党组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实施方案》,更好发动专家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2.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坚持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要求。党组发挥领导把关作用,修订《厅直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严格履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自查工作,完善干部任职补充考察材料,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记录和“四必审核”情况完备存档。
3.推动党建业务有效融合。坚持党建引领物业管理,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与城市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小区项目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召开全省推进“党建+物业”工作视频会议,印发《开展全省“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促进全省住宅物业管理水平提升。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建引领范畴,推动工作开展;开展全省提升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行动,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4.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压实党建责任,召开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厅主要领导真点问题、点真问题,确保会议开出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红色教育等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制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将党费按规定下拨到党支部,支持各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进社区、学雷锋等活动。
(四)坚持从严从实,推动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
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纳入设区市统一管理,组织沈阳、鞍山、本溪、铁岭、盘锦等城市中心和所属分支机构召开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纳入设区城市统一管理协调推进会议,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关文件精神,督促葫芦岛、朝阳、本溪三市加快推进垃圾焚烧项目建设,目前3个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均已建成。
(五)不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1.健全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制定《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围绕健全信用体系制度、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加大信用信息共享、深化信用信息应用、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和修复五方面,设置12项具体任务,建立健全覆盖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各行业领域的信用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行业协会信用评价工作,采取线下核查、行为评价等方式,不断加强工作监管。协调省营商局将省一体化平台与“信用辽宁”平台对接,通过系统传输数据,实现许可事项信息在“信用辽宁”公示。积极推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2.统筹推进“一网通办”。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3版)》和《住建系统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推进住建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提供合法依据。会同省营商局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对接省政务服务事项库、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7项任务,切实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8项审批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网。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在省政务服务网合理设定审批总时限和补正时限,规范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将提升水气便利度纳入对各市营商环境考核,制定实施水电气公共服务与行政审批有效衔接考核指标的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在绿叶杯竞赛中加入市政公用服务项,强力推动水气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实现全流程“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实行水气等市政公用服务综合报装,建立联合踏勘、有序施工和联合验收的高效协同机制。
4.加强中介机构扰乱房地产和建筑市场问题监管力度。制定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住建领域中介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对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线下核查工作,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估价机构备案情况、机构基础能力情况、估价报告规范情况、社会行为情况等内容。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动态核查工作列入行业管理重点内容,推动建立辽宁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信用体系。开展2023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招标市场乱象。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评价,不断加强工作监管。
5.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明确履职范围内业务不得进行购买服务等外包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强化政策执行,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关键环节,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全链条闭环管理。制定《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6.提升服务企业意识。组织全厅各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提升“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意识。召开在辽江苏建筑企业座谈会,主动收集企业关于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三、深化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助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在全省住建领域落地落实。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以及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围绕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新时代“六地”目标任务,一体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笃定高质量发展不动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筑业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制度创新。聚焦保交楼稳民生、安全隐患排查、建筑市场乱象整治等领域性难题,攻坚克难,理旧账、补短板、强弱项,树牢“成绩单”意识,用成绩体现落实的能力水平、展示工作的成果成效,努力在我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作出新贡献。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住建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自我革命,全面压实“两个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统筹推进;充分发扬斗争精神,深入推进上一轮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努力实现“清仓见底”。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干部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经常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克服麻痹思想,把住关键岗位、盯紧关键环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重部署轻落实现象,涵养严实细的优良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全面履行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4+10”系列文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实践、实干、实效导向,营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三会一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不断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规范抓实基础工作,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形成党组、党委、基层党组织上下联动、多向互动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4.坚持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市场主体满意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刀刃向内,着力破解深层次问题。以巡视问题整改落实为突破口,把问题诉求是否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是否满意作为终结问题的标准,完善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一网通办”,强化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实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强化数字赋能增效,加快实现“一网协同”全覆盖,推进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深入开展住建领域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行动,持续推动解决住建领域群众反映最强烈、意见最集中、矛盾最复杂的问题。更大力度为各类企业发展壮大搭“梯子”、筑“跑道”,着力营造尊商敬商、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
5.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深化,在服务辽宁振兴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对巡视指出的问题逐条“对账”,做到真改实改,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追责问责,建立督促整改的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推动形成制度化,防止发生反弹;对需要“进一步整改”、“长期整改”的事项,定期调度、跟踪督导,按照序时进度持续推进,直至全部完成整改。认真研究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把整改措施深化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将常态化整改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同推动住建领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巡视整改,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起来、把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升上来、把全厅党员干部精气神提振起来,奋力推动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公开原则和巡视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对省委巡视组“政治体检”出的问题,始终以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的政治态度进行整改。同时,抓住巡视整改有利契机,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扎实有效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1.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省委巡视组向我厅反馈意见后,厅党组迅速行动,先后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2次、全厅处级以上干部会议2次,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和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一是迅速动员部署。接到反馈意见后,我厅立即行动,召开了厅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学习相关讲话、会议精神,以及中共辽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通报和反馈意见,并研究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对全厅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向全厅发出了坚决整改的动员令,确保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及时以党内文件形式将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省委第五巡视组组长王玉珠在反馈意见会议上的讲话和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万斌表态讲话转发至厅直单位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党委和厅直机关各党支部,将巡视整改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一个支部、每一位党员,使全厅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坚定了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三是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分别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具体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2.精心组织安排,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动巡视整改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切实加强巡视整改组织领导。立即成立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万斌任领导小组组长,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领导全厅巡视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结合职责分工,分兵把口、分工负责,自觉承担起整改责任;厅直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二是从严从细制定整改方案。厅党组对标整改要求,紧扣反馈意见,逐条对照检查,反复研究整改措施,在不断修改完善、数易其稿的基础上,制定了“1+1+4”整改方案,进一步具体明确巡视整改的工作目标、遵循原则、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厅直单位也主动认领问题并制定了相应整改落实方案,确保全厅上下一体推进、集中发力。三是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建立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工作台账》,将巡视组反馈的5方面35个问题细化为43项具体任务138项具体整改措施,并逐条逐项明确负责人、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真正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3.从严推进,强化督查,确保完成集中整改任务。一是举全厅之力集中攻坚。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巡视整改落实联络人制度,对整改任务实时跟进,每周调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厅党组严格履行抓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带头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指导监督、推动落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即知即改问题,雷厉风行马上改;对需要时间解决的,明确时限有序改;对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深入改,一项一项落实措施,一项一项对账销号,形成了推动问题整改的强大合力,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各单位、各部门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每周向厅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厅党组书记每期作出批示要求。厅党组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巡视整改落实调度推进会议,调度各项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再要求、责任再压实,务求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最大的整改成果。在厅领导小组调度后,召开了厅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厅党组成员及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巡视整改综合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巡视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三是坚持统筹结合。厅党组坚持把抓巡视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结合起来,把抓问题整改与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把抓问题整改与推动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结合起来,把抓问题整改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将巡视整改工作列入全厅重点工作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以整改成效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结合省委制度创新工作部署,在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为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强化了制度保障。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研究不深入”问题。制定印发《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14项重点学习专题。3月29日、4月17日,召开了两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专题研讨。同时,推动“以人民为中心当好新时代辽宁振兴开路先锋”大调研29份调研报告结果的综合运用,指导各单位、部门在规划计划编制、制度规定制定、体制机制理顺等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争做现代化开路先锋,已形成32项成果,向省政府申报制度性创新成果4项。研究起草《辽宁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注重交通与区域发展格局相协调,强化综合交通网络布局规划,推动综合交通转型发展。切实抓好“十四五”规划、“两个纲要”和《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开展“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中期评估,制定交通强国2023年度工作要点,有力推动本桓、凌绥等高速公路以及沈白高铁等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项目建设。推进东北地区货运物流多式联运一体化发展,与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交通运输厅签订《“三省一区”综合交通运输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七个方面加强合作,推进综合交通一体化融合发展。2月上旬组织开展了“坚持规划引领,抓好交通领域重点项目谋划推进”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项目谋划能力。
2.关于“主动作为有差距”问题。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制定印发《奋力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当好开路先锋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谋划推进项目为核心,形成重点项目清单,对重点建设项目制定了三年和年度任务目标,三年力争完成投资突破1750亿元。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纳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规划的阜新至奈曼、本溪至桓仁、凌源至绥中、京哈高速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仙人岛疏港高速公路等5个项目全面复工。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资金支持。国家已下达2023年车购税投资计划,我省争取补助资金67.1亿元。
3.关于“助力振兴发展不够”问题。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呈报了《关于完善辽港集团体制机制有关工作建议的报告》。制定《辽宁港口集团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含16项一级评价指标和28项二级评价指标,在此基础上开展辽港集团整合重组后运营和服务辽宁发展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完成辽港集团整合重组后运营和服务辽宁发展情况开展评估工作,从服务战略、支撑经济、生产经营、企业竞争力四个方面对辽港集团生产运营及服务辽宁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形成了《辽宁港口集团整合重组后运营发展和服务辽宁经济情况评估报告》,给出了评估结论及促进企业日后健康发展的措施建议。起草完成《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港口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从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提升港口服务保障能力、增强港口辐射能级、推动智慧绿色转型等方面发力,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履行合法性审核后按程序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关于“督促落实工作有差距”问题。印发《关于核实全省未铺装乡道现状及上报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立即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现场踏勘,逐段核实未铺装的乡级公路,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立即组织各地区实施具备条件路段的乡道硬化工程。在满足公路连接点基本功能的基础上,优化完善乡级、村级农村公路路网布局,将既有铺装的农村公路优化调整为新的乡级公路,满足乡镇对外交通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与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门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更新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情况年报数据,后续统一报交通运输部审核。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本溪至桓仁、凌源至绥中、京哈高速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项目加快推进,已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鲅鱼圈疏港、鞍山至台安高速路分于6月30日、9月29日开工建设,阜新至奈曼、仙人岛疏港高速分别于9月29日、11月30日建成通车;锦州港疏港高速控制性工程已开工建设,台安至黑山高速先行用地已经自然资源部批复,年底前控制性工程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秦沈、新阜、本庄、沈阳都市圈环线、辽辽等5条高速公路工可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研究项目投融资方案;启动并完成西丰至新宾、营口至宽甸高速公路等综合立体交通网剩余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5.关于“数字交通建设滞后”问题。整合全省普通公路与高速公路的视频监测、交通流量、应急物资储备及“两客一危”车辆等数据资源,依托省智慧高速路网运行监测平台,于2023年9月建成省交通运输应急调度中心及公路路网监测平台,实现行业多源数据融合共享,有效提升全省路网监测与应急调度的信息化水平。解决交通运输部“两客一危”车辆数据接入解析技术难题,打通路网监测平台与“两客一危”监管系统、运政系统的数据壁垒,实现路网监测平台对全省“两客一危”车辆的实时监测,提升重点车辆管理的精准化水平。开展厅属信息化系统整合工作,已将原46个厅属信息化系统整合至36个。我省特殊结构桥梁分别为辽河大桥、长山大桥、鸭绿江大桥,其中辽河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已于2021年底完成升级改造,长山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于2023年4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鸭绿江大桥(中方侧)结构健康监测系统于2023年11月底建设完成,提前完成国家部署任务。加快构建桥梁监测系统省级监测平台。提前启动桥梁监测系统省级监测平台建设方案设计工作,积极对接沟通交通运输部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国家建设要求并充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搭建辽宁省公路长大桥梁健康监测平台,汇集桥梁运行情况,掌握桥梁数据底座。加快推进一般结构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结合交通流量、桥梁结构、资金安排等情况,在完成国家要求实施桥梁基础上,增加建设奈营高速规划区高架桥(上行)、皮长高速葫芦山湾大桥、鹤大高速碱厂沟大桥(上行)、鹤大高速碱厂沟大桥(下行)4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上述桥梁已于11月底全面完成。
6.关于“绿色低碳交通建设存在短板”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充电桩建设进度,会同省发改委、省交投集团、电力公司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截止2022年12月底,建成充电桩234个,充电车位356个,实现了全省已建成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正在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国省干线沿线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制定出台《辽宁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奖励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发展,对新能源公交车购置按照每台1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BRT、氢能源公交车补助标准调高至20万元,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开展动员部署,将新能源公交车列为重点任务,纳入2023年工作要点。出台《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工作评价标准》(第2版),将绿色公交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评价内容。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辽宁省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推广新能源公交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相关政策挂钩。
7.关于“推进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智慧化建设用力不足”问题。整合全省普通公路与高速公路的视频监测、交通流量、应急物资储备等数据资源,依托省智慧高速路网运行监测平台,于2023年9月建成省交通运输应急调度中心及公路路网监测平台,平台拓展沈山改扩建综合指挥模块,为施工组织、交通分流等重大决策制定提供大数据依据,实现行业数据共享赋能。我厅已实现电子证照、道路运输等主要业务数据部省市共享共用,已建成运政管理系统、公路、水路联网售票系统、大件运输审批系统等行业管理系统。2023年8月,已实现空铁数据共享及空铁联运,为旅客提供航空铁路一键下单自由组合,一票制出行服务。大力推动高快速铁路客运站配建综合客运枢纽。大连北站综合客运枢纽是东北地区建筑规模最大的综合客运枢纽,已于4月30日正式投入运营;丹东市凤城公铁枢纽现已完成建筑工程主体、场地硬化等工程内容;抚顺北站综合客运枢纽已完成初设批复;凌源综合客运枢纽正在办理施工许可;喀左综合客运枢纽已开展基础施工;葫芦岛北站正结合规划新建高铁谋划推动建设一体衔接性枢纽体系;对丹东东港、丹东振安规划综合客运枢纽进行了技术指导,全省综合客运枢纽体系正加快完善。加强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重点推进沈阳、大连积极申报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试点城市。已会同财政厅完成试点方案编制并上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重点建设45个项目,着力构建“双核引领、多点协同、四向联动”的综合货运枢纽空间体系,形成粮食、冷链、汽车、集装箱四大联运系统,全面提升沈阳、大连沿线综合货运枢纽一体化衔接水平,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推进省级多式联运智慧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搭建海、铁、公、港等多节点物流信息交互共享平台。辽港集团多式联运智慧管理平台“辽港智多行”已经建成并上线运营,打通了多式联运经营人与铁路、水运、公路、国内外场站等多方信息壁垒,实现了公、铁、海等多节点物流信息交互共享。大力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学习借鉴外省经验,推动试点企业探索创新,着力在实现海铁联运一单到底方面取得新突破。组织省内大连集益、沈哈红运等5家企业开展“一单制”试点,并通过加强定期调度,推动试点企业改革创新,目前,“沈阳东—大连港马士基全程单海铁联运班列”已实现首发,成功实现了“一次委托、一份提单、一箱到底、全程无忧”的物流服务新模式。扎实推进公路、水路客运联网售票和客票电子化,积极与第三方互联网出行平台对接合作,实现多种运输方式联程联运,一网通行。全省77家汽车客运站、28个省际运输陆岛客运站已全部实现联网售票,并通过与携程、同程等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实现旅客公、铁、水、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一网购票、联程联运。公路、水路客运场站已全部实现了客票电子化,旅客在网上购票后,在客运场站可直接利用身份证检票乘车、乘船,基本实现了公、铁、水、空“一票通行”。
8.关于“思路转换慢,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不及时”问题。积极争取立法资源,推动《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列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形成相关工作方案,推动各项修订前期工作开展。同时,对全厅2022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定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经厅官网向全社会公布;宣布废止《辽宁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评定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将《辽宁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管理办法》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列入修订计划,完善行业行政管理制度体系。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农村公路养护相关规定,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形成《辽宁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通过制定印发农村公路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完善我省农村公路管理体制。
9.关于“破解交通运输执法改革难题担当作为不够”问题。制定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构建协同高效运行新机制做深做实改革“后半篇文章”的指导意见》,设计了“3+20”的行业管理体系,从全系统层面,理清省市之间的工作定位、工作关系和工作界面,推动建立职责清晰、协同高效、一体贯通、全面履职的交通运输工作体系,为形成踔厉奋发、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提供体制保障。完成因执法改革划转地方的原厅管7名处级领导干部调转安置工作。协调省委编办完成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工作。已经2023年1月18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优化省公路路政执法服务中心、省道路运政执法服务中心机构编制资源,加强省级执法工作人员配备和对地方工作指导。创新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的通知》,并起草制定了《第一届辽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能力大比武”技能竞赛活动方案》,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2月24日和28日丹东市组织开展比武练兵执法考试、3月31日盘锦市组织开展“模拟规范执法”等比武活动;制定印发《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建立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家库,第一批共计50人,进一步增强省级交通执法监督人才力量,为执法队伍建设、重大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支撑。积极对接省委依法治省办,将依托全省行政执法专家库组建行政执法业务骨干人才库,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起草制定《全省行政执法规范化现场推进会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工作方案》。圆满完成省委组织部开展的2022年度全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我厅在全省25家省直机关中被评定为好等次,排名全省第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运输执法车辆管理使用的通知》,统一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执勤车辆外观形象;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工作,我厅2023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由1项增至3项,执法检查事项覆盖面得到有效增加。
10.关于“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存在等靠思想”问题。针对“两个中心”内设机构整建制调整后,出现的部门职责交叉、领导职数和编制资源配置不合理等新问题,积极协调省委编办,在保持各中心编制总量、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对内部的职责、编制和领导职数再次优化调整,初步建立了厅机关与事业单位机构上下对应、职责上下衔接的工作体制。研究制定厅机关与事业单位职责清单,进一步明晰厅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权限、业务流程、工作界面和任务实施主体,为推行扁平化管理、促进上下融合夯实基础。对厅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中的“指标确定”和“审核评鉴”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推动建立年度有量化指标、季度有亮点工作、月度有重点任务的考评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11.关于“大货运输超载超限率高,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坚持立行立改,2022年与省道交委办联合开展全省治超重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展2022年度全省治超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并将各市考核结果纳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内容。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加强重点时段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先后调整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厅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进一步加强全省治超工作组织领导。围绕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治超工作部署要求,于3月27日召开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省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力推进全省治超工作再上新台阶。召开省治超办联络员会议,会同各成员单位制定印发全省治超工作要点,不断提升全省治超工作能力和水平。
12.关于“指导城市公交行业企业应对风险隐患缺少招法,城市公交管理、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受到影响”问题。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城市公交稳定工作会议,各市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参加会议,逐市调度情况,提出工作要求,推动各市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临时性举措,已向全省公交企业发放帮扶资金1.2亿元。出台了《辽宁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奖励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考评推动作用,制定印发《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工作评价标准》(第2版),将欠薪欠保问题作为重点评价指标推动各市逐步解决。推广城市公交领域成本规制制度,进一步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促进解决当前城市公交企业经营困难问题,确保城市公交行业稳定运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公交稳定运行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市、县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化解矛盾风险,加大资金投入,健全补贴补偿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城市公交行业稳定问题。继续开展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建设,下力气抓好试点重点任务推进,完成各项指标,提升发展水平,夯实发展基础,切实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同时,推动城市公交基础设施用地综合开发(TOD)相关政策落实,拟利用TOD政策帮助公交企业增加收益、缓解经营压力。
13.关于“管党治党制度抓而不实”问题。厅党组立行立改,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政治能力还需要加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转作风还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依然艰巨、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仍不强6方面不足和问题,并分析研判系统新发展阶段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同时,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分析研判管党治党形势、存在的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部署安排,明确6方面重点工作。制定印发2023年度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厅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机关党建工作,切实压紧压实从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对下级“一把手”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督促谈话,并将监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内容。目前,厅党组书记已经对发展中心、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督促谈话,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安排,厅党组书记对发展中心、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再次督促谈话。
14.关于“‘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规定,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2月8日,组织召开全厅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由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冬青同志提工作要求,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万斌代表厅党组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强化警示提醒,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严格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执行定期廉政谈话要求,制定《关于开展厅直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日常廉政谈话的通知》,每位厅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完成廉洁谈话。同时,在厅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通报精神,在王金鼎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在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通报精神,并组织厅直机关党支部围绕通报开展专题研讨,及时传达压力。
15.关于“以案释纪、以案示警不够”问题。制定印发《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开好王金鼎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明确民主生活会主题和查摆问题内容以及会前、会中和会后的工作步骤和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对厅直单位党委严肃认真开好此次民主生活会进行具体指导,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会前,厅党组成员聚焦民主生活会主题,采取厅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厅党组和党组成员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紧密结合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逐个对照、逐条查找、逐项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挖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会上,传达通报了文件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万斌代表厅党组做了对照检查、党组成员分别做了个人对照检查,直面问题、开诚布公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发展中心党委也召开了王金鼎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服务中心党委将“以王金鼎违法违纪案件,以及交通运输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专题剖析整改。
16.关于“主动发现问题不够”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通过组务会议或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研讨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提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派驻工作职责,提高主动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决扛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增强斗争本领,促进履职担当。通过配合驻在部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会等形式定期分析研判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开展警示教育,对强化纪律意识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提出意见要求。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与各级班子成员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常态化开展日常谈心谈话、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定期召开组务会议,及时开展对交通运输系统工程项目、大额资金项目等廉政风险分析研判,对问题线索办理集体研究提出核查意见。主动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党组会议等重要会议,了解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态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通过查阅文件等相关资料,及时了解有关情况,主动发现监督对象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7.关于“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等,严格按照管理权限规范问题线索受理及处置程序。坚持集体研判决策机制,通过组务会议对问题线索集体排查,线索了结、问题定性和人员处理集体研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性量纪,对顶风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核查处理。通过调卷复查和提级办理直属单位案件,强化执纪监督。2023年,收到省纪委监委转来的问题线索均严格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办理。
18.关于“查办案件能力弱”问题。通过党支部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积极参加省纪委监委“精兵强将大讲堂”学习培训,提高案件办理能力。紧紧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行动开展政治监督,制定监督意见,明确监督重点,制定政治监督台账。积极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微腐败大清扫”“万件化访”监督行动,做好省纪委监委交办台账核查工作,严格规范办理,目前省纪委监委交办的2023年第一轮“微腐败”交办的问题线索已经按期全部核查办结。完善问题线索处置台账,结合省纪委清理存量的要求,确保无超期未办结案件。加强督查督办,注重发挥监察建议书的功能作用,制发纪检监察意见2份,督促驻在部门及时进行整改。积极开展审查调查,确保立案件按期结案,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
19.关于“防控措施不够完善”问题。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围绕重大项目立项、资金拨付使用、审批审核备案、行政执法、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职级晋级、项目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隐患点,并结合预算范围支出不合规等问题、制度应建未建等问题及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目录》,排查廉政风险项目94项、环节风险点166个、主要表现形式330个,制定防控措施426项,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和制度建设,规范落实有关规定,形成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钱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20.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规行为监督不力、处置不当”问题。已经制定了招标采购工作流程,规范了采购活动,危货监管系统已于2020年12月完成招标采购并于2021年8月正式投入运行。制定并印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合同管理办法》《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在以后的招标工作中,统一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加大监管力度,严密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招标环节严谨规范和公开透明。督促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面完成2021年公路在建项目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对相关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进行约谈整改及相关处罚,形成了整改报告,分析了问题产生原因,提出了下部改进措施。同时,进一步组织完成2022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养护项目招投标自查工作。组织召开了全省公路招投标工作座谈会,讲解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办法,讲解关键条款、突出问题、典型经验案例,指导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提高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水平。结合全省农村公路工作大调研,对上一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招标文件编制、评标过程、程序执行等进行了抽查。
21.关于“‘互联网+监管’模式场景运用率不高”问题。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化系统设计、优化系统架构、完善系统功能,于2023年9月底全面搭建完成并启用全省交通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完善顶层设计。统筹行业需求,采取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全面梳理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招投标实施情况,研究全面推行电子交易系统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路径;固化交易框架,组织国家及省内外多层次专家咨询会,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解读和适用条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优化电子交易流程和规则;编制标准范本,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货物等六套电子标准文件,固化标准格式;完善交易底座,开发搭建辽宁公路工程市场主体信息库,面向省内外从业企业采集资质、人员、业绩等各类信息,支撑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优化系统功能,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轮反复模拟电子交易系统运行情况。深化推广应用。推动企业入库,下发文件正式启用企业主体信息库,明确各级交通部门职责,统一信息核备规则,组织培训、答疑,提升各级主管部门业务水平,通过全国公路市场、省交易中心、各级交通部门官网等广泛发布公告,引导有意向在辽宁市场从业的企业入库,目前各类入库企业已达350家,填报信息9500余条;统筹应用方案,按照全省交通系统交易一张网、一个平台、一套系统、一个规则,统筹排定电子交易系统应用,实现了全省公路工程项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
22.关于“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了《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对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提出了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理论学习档案建档率100%、新提拔年轻干部轮训覆盖率100%,储备40岁左右年轻后备干部比例不低于内设机构数量1/3,新招录年轻干部派驻重点项目一线或驻村工作比例不低于1/10,改革挂岗领导干部和超配专业技术干部全部清零的具体量化指标。组织“两个中心”圆满完成事业单位社会招录工作,共补充事业单位新进人员24名。组织开展了“两个中心”领导班子和厅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深入开展无任用调研,精准知事识人,为党组选人用人做好充足储备。
2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进展缓慢”问题。经2023年2月17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彻底消化解决了发展中心领导班子副职超配问题。
24.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修订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及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增设出国(境)证件审批电子台账和持有情况电子台账,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定期通报制度。4月14日、4月17日,组织人员对所属事业单位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及审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推动形成因私出国(境)证件数字化、清单化、常态化管理机制。
25.关于“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未做及时调整”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根据厅领导班子人员变动情况,制定印发《关于调整省交通运输厅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领导小组。同时,制定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厅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清理调整的通知》,及时调整了包括厅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在内的24个议事协调机构,确保发挥应有作用。
26.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厅党组会议和厅直单位党委会议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的思想认识。在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中,明确着力营造有利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环境氛围,营造开诚布公、畅所欲言的环境,本着对同志、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开展批评的严肃性,做到开诚布公地指出问题,实事求是、不讲私情、辣味十足,防止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厅党组及厅直单位党委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上立行立改,相互批评的156条意见均直接指出问题,得到督导组的肯定,防止了以希望和建议代替。
27.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组织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明确支部委员会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对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一季度党建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对发现的党支部委员会“只讲成绩和计划,未涉及问题”情况,及时通报反馈问题并督促进行了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8.关于“落实审计跟踪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印发《关于限期整改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重点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尚未整改问题的通知》(辽交财审〔2023〕42号),要求9个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尚未整改的28个问题,于3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省厅。组织召开推进审计问题整改调度部署会议,向9个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督办单》,组织2个工作组对6个市11个县市区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和挤占挪用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等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要求问题销号。印发《关于挤占挪用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等问题督查情况的通报》,要求有关市县(区)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45个巡视整改问题已全部销号,整改完成率为100%。完善规章制度。厅机关印发了《关于修订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交办〔2023〕11号);厅直属单位服务中心印发了《服务中心预算管理办法》《服务中心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辽交服务财审发〔2023〕5号)。开展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厅直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检查工作的通知》,抽调厅机关、两个中心人员对厅直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等情况开展检查,切实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并在检查后形成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检查情况的通报》。加强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厅直单位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及厅机关财务人员参加了省财政厅召开的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专题学习领会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会后,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组织两个中心、厅机关财务部门开展学习研讨。
29.关于“难点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正式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部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制定《关于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市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大道路运输市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3月2日召开非法营运整治协调会议,组织调度沈阳、鞍山市交通运输局部署开展重点地区(火车站、机场)非法营运打非治违跨区域执法行动;3月28日,组织沈阳市局会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联合开展了“线路黑车”专项执法行动,着重对业内反应强烈的SK客运站和桃仙机场周边的“线路黑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当日执法行动共查处非法营运黑车11台,其中“线路黑车”5台、无证网约车6台;多次组织座谈会议,有效推动整治工作深化落实。3月22日,召开全省出租汽车审批、执法工作座谈会,了解基层出租车行业执法问题,交流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对各市执法队伍提出工作要求。4月4日,围绕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宰客、不打表、拒客、非法营运,异地营运等突出问题组织交通运输相关部门、沈阳市公安交警部门、客运企业代表及法律顾问律师代表召开加强道路运输市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座谈会,探索创新工作举措,破解当前执法瓶颈,积极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下发督查通知。3月8日,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公路违规转分包、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开展农村公路违规转分包等问题督查,明确督查内容和有关要求,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排查违规转分包问题。开展实地督查。3月20日-24日,会同发展中心组织2个工作组对6个市11个县(区)挤占、挪用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等问题进行实地督查。同时对已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挤占挪用问题。督查期间,听取县区情况汇报,对2022年度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要求抽查地区,加强农村公路资金管理,严禁发生挤占、挪用等问题。
30.关于“市县省级以上农村公路专项资金支付率不高”问题。坚持立行立改,2022年11月25日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补助资金“以奖代补”分配细则(试行)》、2022年12月14日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省补助资金“以奖代补”分配细则(试行)》,将省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并将考评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按月调度各市县农村公路转移支付农村公路资金到位情况。2022年12月5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交通强国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考评工作的通知》,考评方案中加大了转移支付资金到位等考评因素分值,并已完成考评工作。2023年3月20日,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督帮一体工作方案》,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进行督帮工作。
31.关于“农村公路项目地方资金配套不到位”问题。坚持立行立改,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2022年11月25日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补助资金“以奖代补”分配细则(试行)》、2022年12月14日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省补助资金“以奖代补”分配细则(试行)》,将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并将考评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2022年12月5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交通强国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考评工作的通知》,加大资金到位情况等考评因素分值,并已完成考评工作。
32.关于“事权下放后缺少统一规范”问题。深入沈阳、大连、阜新等地进行调研指导,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执法培训和规范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审批、执法座谈会,组织沈阳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分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建立网约车联合监管机制,全面规范各地出租车审批、执法行为。制定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将跟进规范行业指导作为重点内容;印发《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解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部分)》,全面规范道路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为,解决执法尺度不一的问题。
33.关于“事权下放指导监督不到位”问题。精准解决巡视发现个案问题。联合省营商局,指导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开展整改工作。目前,鞍山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审批工作已由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开展,并形成营运客货车辆、出租汽车审验工作划归交通部门开展意见,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政策与当地审批管理模式一致。加强全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印发《2023年度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就做好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动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加强执法监督。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评查的通知》,全面检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工作,深入沈阳、大连、阜新等地进行监督指导;印发《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辽宁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计划》,规范行政审批窗口执法人员工作。
34.关于“监督指导不够,跨市路网主干线养护存在监管盲区”问题。以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1+6”方案体系》,全面指导做好沈山高速路网养护运营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印发《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联合指挥调度中心组建方案》,会同省公安厅、应急厅、锦州、盘锦、葫芦岛市政府及省交投集团组建沈山高速联合指挥调度中心,统筹高效做好交通组织指挥调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联合指挥调度中心已正式运营并投入工作。制定印发《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受流路网养护方案》,利用2月22日路段跨线桥拆除、3月24日北京方向三改二标线施划二次交通断流“空窗期”实施集约养护任务,维修路面坑槽15310平方米,清理中分带垃圾236公里(合计589立),维修护拦板85片,路面破损得到修补,技术状况大幅提升。建立沈山高速公路路况第三方巡查机制,及时发现路况问题,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落实管养责任。制定印发《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交通秩序管控方案》,建立与省交管局、省交投集团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拥堵路段交通疏导工作,减少车辆拥堵时间。
35.关于“未能健全监管机制”问题。研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办〔2023〕15号),围绕强化准入管理、教练员管理、协同监管等6方面21项市场管理关键环节,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指导铁岭、朝阳两市认真查办反馈问题。印发《关于组织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涉及你市问题调查核实整改的通知》,要求两市紧盯巡视反馈问题,认真排查整改。铁岭市针对反馈问题,成立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对两所驾校分别进行了调查,约谈驾校校长、主管招生宣传的副校长,并随机选择教练员和学员座谈、调查取证,同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报废培训车辆25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驾驶模拟器19台,打掉“黑报名点”一处。建平县交通运输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县驾校座谈会,广泛收集“黑驾校”问题线索,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了全县30个乡镇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2个黑驾校违规经营予以罚款、清除相关场地设施和宣传牌匾。同时,在检查中查处违规招生点3个,清除违规招生广告10处,并按照举一反三原则对全县5所驾校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驾校信息公示方面等方面6个问题全部整改。组织开展全省驾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机动车驾培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辽交服务发〔2023〕95号),要求各市聚焦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精准治理和举一反三,实现市县区全覆盖、驾校全覆盖,严查违规、严打非法。多措并举,全面推进问题整改。组织召开了新部令宣贯视频会议,会上学习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22年第32号部令),开展了培训业务审核操作专项培训。组织召开了全省驾驶培训工作会议,通报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要求各市对照反馈问题,全面自查自纠。开展反馈问题“回头看”,派员在4月10日至12日分别赴铁岭、朝阳地区,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调查核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回访,听取了两市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汇报,现场抽查了驾校培训合同,与两所驾校校长、教练员代表分别进行了座谈核实;深入建平县驾校,随机走访了建平县两所驾校,详细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实地检查建平县“黑驾校”训练场拆除情况,并对违规经营者进行了核实。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
关于“多项交通运输指标拖后腿等”问题。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以畅联辽宁工程为抓手,在132项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基础上,年底前再谋划一批铁路、公路、枢纽、水运、民航、轨道交通重点项目,形成谋划储备一批、前期准备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达产一批的良性发展局面。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沈白高铁以及京哈改扩建、凌绥、本桓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启动实施秦沈、本庄、沈阳都市圈环线等高速公路建设,推进宽甸兴边沿江公路以及抚顺、彰武、绥中等一批绕城公路建设,突出重大项目的带动引领作用。
四、巩固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
1.紧盯不放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组织“回头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审视整改结果,巩固整改成果,提升整改成效。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加大落实力度,强化督查督办,不见成效不收手,不达目的不收兵。
2.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机制。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用制度约束防止坚决防止回潮反弹,用制度固定和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以整改新成效推动交通运输工作新发展。
3.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厅党组继续团结带领全厅党员干部,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主动适应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落实新要求,把巡视整改与制定实施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建设交通强省、全面振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提高执政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统筹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通起来,以巡视整改新进展推动事业新发展,以实践工作成效检验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23877799;邮政信箱: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辽宁省交通厅机关党委;电子邮箱:lnsjttjgdw2021@163.com。
中共辽宁省水利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水利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省水利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天,厅党组立即召开巡视整改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水利厅党组巡视反馈意见和专项检查省水利厅党组选人用人工作反馈意见及中央、省委有关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全厅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省委书记郝鹏在听取省委第二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奇凡在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剖析,查摆根源、研究对策,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为全厅整改工作当好示范、做好引领。同时,全厅各级党组织均围绕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进行了传达学习和思想动员,全厅上下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以抓好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践行绝对忠诚,体现责任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成立省水利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厅党组成员和厅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分管党建工作的党组成员具体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单位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联络、跟踪调度、监督检查等工作。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整改方案,认领整改任务,多次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调度、督促检查,示范带领班子成员和全厅党员干部严肃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分管领导也多次带领分管部门逐个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巡视整改期间,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还从派驻监督的角度先后多次听取各部门整改情况汇报,其他厅党组成员也根据各自分管实际,先后召开分管部门、分管单位调度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始终坚持旬调度工作机制,对按时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销号,对未按时完成的整改项目安排专人进行督促提醒,保证了巡视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厅党组书记带领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志逐项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组织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逐个问题、逐条意见进行任务分解。在此基础上,制定印发《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水利厅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
(四)强化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症结所在,研究治本之策,着力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先后制定《中共辽宁省水利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重点任务清单》《省水利厅人事管理工作若干规定》《辽宁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按制度整改的良好机制,为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精准发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一是坚持“节水优先”严抓水资源管理。认真履行省节约用水工作厅际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职责,加大沟通、协调、服务力度,会同各成员单位,制定节约用水工作厅际协调机制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召开省节约用水工作厅际协调机制联络员会议,推进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持续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会同省发改委联合将国家下达我省“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按年度分解下达各市,并将双控目标纳入“大禹杯”竞赛考评。督促本溪市水务局加快推进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部署各市补充开展取水口核查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取水口不重不漏,信息准确。二是坚持‘两手发力’推进水利建设。召开全省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调度会议、辽宁省水利项目推介暨投融资政策培训会议。组织各地水利(水务)局收视收听水利部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会,并邀请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及各市县分支机构参会,期间我厅与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开展座谈,并就金融支持水利进行深入交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联合转发《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水利部门及金融机构不断拓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渠道。整理印发《水利投融资政策选编》,为各级水利部门、社会资本、中介服务机构等提供金融支持水利发展等相关政策知识参考依据。
2.在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上展现水利担当作为的主动意识持续增强。一是不断增强争先进位的主动意识。印发《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推进落实2023年水利重点工作的通知》,制定《省水利厅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辽宁省水利厅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无证取水、取水监测计量不规范、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违法违规取水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全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完成率99.85%,较好地完成了水利部工作要求。加强水文设施设备建设。2022年配备无人机、声学多普勒流速仪用于自动监测,同时,新建10处视频在线测流系统。实现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考核评估位次提升。向各市政府印发《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工作的函》,统筹部署了省级自评和市县考评工作。会同省直水土保持相关部门形成《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辽宁省2022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自评报告的函》,报送了我省2022年度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主动对接国家考核组,对照考评标准,积极主动作为。协调省财政厅发行水利专项债,扩大水利项目专项债使用规模。加大各类人才培养申报力度,不断提高人才数量及质量。做好全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全面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和小型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二是认真谋划水利建设项目。积极与水利部、国家发改委等国家部委协调沟通,争取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研究制定《2022年秋冬水利工程建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召开全省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及水利工程建设“百日会战”进度调度会。分管副省长带领水利厅赴水利部与两位副部长进行会商,厅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水利部向分管副部长及14个司局(单位)领导汇报工作,厅分管负责同志和各业务部门分别和对口司局沟通汇报,全力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制定水利厅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和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水利项目清单,部署落实目标任务。结合国家水网规划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完成《辽宁空间均衡水网规划》,编制完成《辽宁省水网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等8个专项规划。经积极争取,我省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7个水网建设先导区之一。启动《辽宁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水库建设规划》、重点河流《清障规划》编制工作。对各地2021-2022年水库移民扶持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并成立由副厅级领导带队的两个联合工作组对水库移民扶持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推进移民资金沉淀基层严重的地区加快资金支付。下发《关于开展河流滩区生态封育补助资金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对河流滩区生态封育补助资金沉淀严重的地区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厅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到沈阳某县对部分中小河流治理和水系连通项目进行现场督导,督促地方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启动2020-2022年重点水利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审计工作,启动2022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项目实施效果,确保财政资金效益发挥。组织各级水利部门对2020-2022年省以上水利项目补助资金支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梳理,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快资金支付,切实做到应支尽支。三是修订完善全省涉水政策法规。积极推动《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辽宁省水文条例》《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6件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结合全省水利实际,印发《辽宁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辽宁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结合全省水利实际,印发《辽宁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文件。
3.持续推进智慧水利建设。一是加大智慧水利科研成果投入力度。组织召开2023年辽宁水利科技发展论坛暨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介会和“构建数字孪生流域,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培训班,邀请水利部专家和本省专家对“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战略有关文件精神和智慧水利工作进行全省培训。组织各方科研技术人员积极开展智慧水利科研工作,研究提出智慧水利科研课题。印发《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规划和前期工作中加大科技成果应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智慧水利科研项目申报辽宁水利科学技术奖的通知》,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开展智慧水利相关课题研究和申报工作。二是打破水利信息系统数据壁垒。完成防汛业务相关数据整合、13个防汛相关业务系统整合,完成数据统一接收汇集平台建设。三是持续加强水文预警系统建设。开展辽宁省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和辽宁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监测能力提升建设工程,改造水文测站,配置无人机、声学多普勒流速仪等监测设备,更换水位计、雨量计、电池组、设备终端、RTU等设备1160余台套。
4.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攻坚克难。一是深入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成立省级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对标对表,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清理整治纳入《辽宁省总河长令》(第5号)、《2023年河长湖长制工作任务书》,纳入省“大禹杯”考评、河湖长制激励和“四位一体”考核重点事项重点推进。印发《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督导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调度各地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各级河长办、水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分办、督办、综合协调职能,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对标对表,深入排查,分类施治。二是全力破解水利建设历史遗留问题。成立由厅分管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副厅长担任组长,厅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推进服务组。服务组下设综合协调、移民水保验收、档案验收、竣工决算审计等4个专项小组。分管负责同志每月以点对点形式逐市逐项目调度竣工验收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对未完成验收的5个工程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建立移民安置推进工作问题清单。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推进服务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定期、不定期到工程现场开展督导服务,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解决制约竣工验收的一系列堵点难点问题。
5.全力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成农村水利资产确权管理工作。成立农村水利资产管理工作专班并印发工作方案,持续跟进农村水利资产调查工作进展。印发《全省大中型灌区及灌排泵站名录》《全省水库、水闸、堤防基础数据信息及工程名录》,汇总形成《全省灌溉工程管理信息登记表》《堤防工程管理信息登记表》《水库工程管理信息登记表》《水土保持工程管理信息登记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信息登记表》《农村小型水电工程管理信息登记表》《水闸工程管理信息登记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情况调查表》等8类、12项农村水利资产调查台账。二是加强涝区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完成《辽宁省涝区骨干工程治理方案(2023-2025年)》,加快推进重点地区可研审批及初设编制。赴水利部、省发改委、财政厅分别汇报我省涝区骨干工程治理方案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资金落实。组织各地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实施治涝工程建设。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农田基本建设确保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田灌排设施短板的通知》,健全沟通机制,协同推进涝区治理工作。三是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深入营口、灯塔、辽阳、凡河、浑北等近20座大中型灌区开展基层调研,与市、县水利部门、灌区管理单位、用水户等共同研究、落实耕地发展灌溉面积意见。开展现状耕地灌溉面积调查。加快发展大中型灌区新增灌溉面积。“十四五”期间,我省计划实施19座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其中,2023年,我省大中型灌区等改造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结合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再次重温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召开党建工作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议,研究《中共辽宁省水利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重点任务清单》和《中共辽宁省水利厅党组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重点任务安排》等有关事项。二是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列为全厅省管干部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点内容。厅机关及厅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分别围绕“做好干部思想工作”“全面从严治党”等内容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
2.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对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进行重点关注,加强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定期对厅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调研、监督检查,了解、掌握有关大型水利工程建设计划、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充分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与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开展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函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二是统筹推进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回头看”,加强对全厅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对2020年以来驻厅纪检监察组处置的10件查否的问题线索,逐一围绕线索处置方式、证据材料、审查报告及处理意见进行核查,确保严格精准处置问题线索。
3.着力消除重点领域廉洁风险和腐败隐患。一是持续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方面的监督。围绕“干部家属在水利行业企业任职”情况,通过下发廉政风险提示函,开展廉政风险提示谈话等方式,对干部进行廉政提醒。二是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权责清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三是加快水利行业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编制完成《辽宁省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电子招标)》等7类电子招标标准招标文件。
4.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全面加强对基层水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召开全省工作座谈会摸清全省执法情况,建立全省执法案件台账。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执法委托事项,开展基层水政监察人员培训,积极推动各地成立水政监察机构。二是解决基层力量薄弱问题。通过校园招聘及社会公开招聘进一步补充基层水文人员队伍。三是全力推进基层河湖长制落实。督促各地完成各级河湖长动态调整工作。建立联合会议、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办案协作、联合巡查、联合培训等协作机制。组织落实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专项督查,督促基层各级河湖长履职。
(三)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作用
1.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摸清各基层党支部“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情况,在全厅范围内重点打造13个基层党支部特色品牌。二是注重加强分类指导。领导班子成员深入驻各市水文局广泛开展党建调研,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各市水文局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安排和工作实际,按月印发党建工作提示,加强对驻各市水文局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印发《关于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在驻各市水文局建立基层联系点工作机制,提高对驻各市水文局党建和业务工作指导的精细化水平。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更好履职的能力。
2.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全面加强系统人才培养。持续落实《辽宁省水利厅人事工作规划纲要(2020-2023)》,研究制定年度重点业务工作培训计划,有序推进水利人才队伍培养培训。二是充分发挥系统人才优势和作用。邀请部推广中心和省科技厅推荐的授课专家对全省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项目有关内容的培训。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水利科研工作的通知》,倡导全厅专业技术人员发挥知识专长和技术能力积极投身水利科学研究工作。
3.严格执行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政策规定。一是健全完善干部考察材料。2022年12月以来厅机关职级晋升人员和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干部都已严格履行程序,全部形成了考察、考核材料。形成了厅职务职级晋升及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清单。二是严格履行干部考察程序。对某干部的个人事项重新进行查核并向纪检部门征询对其的廉政意见及信访举报情况,反馈的个报查核结果与其填报一致,纪检部门反馈其无廉政及信访举报问题。
(四)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全力落实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1.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对全省未竣工验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组织相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项目法人制定验收工作推进计划和问题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验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全省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将工程验收推进行动纳入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2.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结合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厅党组及厅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组织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各单位学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预算编制相关法规,全面提升预算管理能力水平。启动预算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申报项目预算的把关,全面提高全厅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的“精算、精准、精细”水平。同时,加强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调度,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五)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打造最优水利营商环境
1.积极营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一是全力推动市县的省级以上水利建设资金支付。多次召开全省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调度会议,明确加快资金支付工作有关要求。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对各地2021-2022年水库移民扶持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并成立由副厅级领导带队的两个联合工作组对水库移民扶持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对个别地区河流滩区生态封育补助资金沉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个别地区的中小河流治理和水系连通项目进行现场督导,督促地方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启动2020-2022年重点水利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审计工作和2022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项目实施效果,确保财政资金效益发挥。二是全力推进地方工程配套资金落实落地。召开全省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调度会议,将地方资金配套情况纳入相关考核和项目管理评价,并作为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重要因素,进一步督促各地及时落实配套资金。
2.全面建设“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一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下发《关于开展未办结审批事项督办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厅未办结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全力推进未办结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二是持续优化审批服务。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获取申请流程、办理环节等信息,提升办事体验。三是加强对下放职权的监督指导。认真梳理2020年以来对自贸区沈阳、大连、营口片区管委会赋予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18项,组织厅内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深入自贸区,现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并形成对接机制。
三、下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安排
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切实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注重整改的持续性。对于省委巡视反馈的所有问题,已经整改结束的,持续抓好成果的转化运用,着力从制度机制上加以固化和深化,真正取得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的整改效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继续紧盯不放,持续跟踪问效,坚决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成效不突出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坚决杜绝虎头蛇尾现象;需要长期持续整改的,始终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目标不变要求,按照序时进度强力推进落实,力争所有问题和建议全部完成整改清零。
二是注重整改的闭合性。切实扎紧每个问题和每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的工作链条与责任链条,进一步增强抓整改的整体意识、全局意识,特别是对制定的每项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责任区分、监督检查、成果运用、机制保障”等方面,逐个环节进行审视,通过查缺补漏推动整改工作真正实现全过程无缝链接。
三是注重整改的联动性。对省委巡视反馈的每个问题和每条意见建议坚决摒弃简单一改了之的整改思路,认真区分个性问题、共性问题、局部问题、全局问题、短期问题、长期问题等不同类型,举一反三,深挖根源,把问题背后的问题找准找实,使整改工作真正实现效益最大化、最优化。
四是注重整改的结合性。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全省水利“十四五”规划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整改工作与其他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中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了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定落实整改要求,切实做到立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以实际行动高质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厅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各项要求,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及省委要求,增强巡视整改责任感和紧迫感。厅领导班子召开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巡视指出的问题,逐一开展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问题根源实质,筑牢思想根基。及时将省委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工作要求和省委第八巡视组关于巡视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的反馈意见等印发厅内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引导和带动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巡视是政治巡视、政治体检,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结合职能责任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全面加强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建立协同高效的整改工作机制。厅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直接领导和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部署落实整改任务、调度整改进度。坚持系统观念,对省委领导批示重要问题、省委巡视两个“通报”问题和选人用人工作专项问题,一体研究推进,聚焦聚力抓好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改进展情况的统筹调度,研究重大问题,检查工作成效。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建立整改进展周报告制度。
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上下联动,全面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做深做实做细。全厅各级党组织及其书记承担起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五个责任到位”。逐条逐项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制定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指挥全局、又挂帅出征,班子成员切实把分管领域的领导责任扛在肩上。明确整改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可检验”。
四是立足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兼顾,全力推动巡视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充分发挥巡视标本兼治作用,坚持举一反三、注重建章立制。把巡视整改工作同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同统筹抓好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做到在主题教育中落实整改任务,在巡视整改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在乡村振兴新突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实现整改成果的有效转化。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开展巡视整改日常监督,与厅党组同时同向发力,持续传导压力,及时跟进开展“嵌入式”监督,共同做好整改答卷。通过巡视发现问题的真改实改,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持续发力,逐项逐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能力水平
1.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三农”工作,进一步提高主动担当作为能力。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践行“三农”工作创新理论自觉性。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工作重要讲话精神、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召开全省农业农村相关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省委农办秘书处建设,充实精干力量。二是提升运用新发展理念指导“三农”工作实践能力。聚焦全省“三农”工作组织开展调研,立足“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印发2022年辽宁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督查工作方案,组建督查组跨市交叉开展实地督查。会同省统计局等省直相关部门完成2022年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综合完成率”指标考核工作。贯彻落实并对标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起草省委一号文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起草形成《2023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加强对各地各相关部门2023年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调度。三是积极争取资金和规划项目。建立争取资金和规划项目工作责任制,将“三争取”工作细化、量化,提升工作质量。优化项目储备,建立项目储备库,定期更新项目储备,确保入库项目达到可实施条件,一旦资金下达,可立即实施。积极主动赴农业部等部委争取资金项目。邀请部委到我省现场调研指导项目工作,并对我省做好项目实施和下一步资金争取提出宝贵建议。
2.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一是落实规划指标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组织起草《辽宁省乡村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加强工作调度,不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推进落实规划指标。从提升农民合作社活力入手,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压实各级政府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区开展合作社章程规范化建设,推动盈利按顺序分配,指导农民合作社按时报送年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启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系统,数字赋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加强与市场监督部门的沟通,对存在问题的合作社区分类型,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强化顶层设计,全面启动食品工业大省建设。继续落实农产品深加工补助政策,帮助企业转型升级,增强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提档升级。新支持新民等8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度推进全省25个获得支持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特色产业支持力度,做大做强企业品牌。我省3个乡镇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21个村被认定为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成功申报全国肉牛产业集群和5个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成功争取良种奶牛和4个农业产业强镇续建项目。开展产业融合项目整改工作,实地督导项目建设和资金兑付进度。加强品牌培育,打响“辽米、辽蔬、辽果、辽畜、辽鲜、辽花、辽药”等特色农产品品牌。二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规划与监管。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加大对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申请开展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实现我省金融支持农田建设“零”的突破。重点支持易涝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度安排建设任务约占全省的63%。明确要求各地在初步设计时要严格进行地块踏勘,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设计灌溉和排涝设施。会同财政厅通报各地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情况,要求各地财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资金拨付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禁挤占挪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应拨尽拨。三是加强农村户厕问题监管。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组织各市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并将缺失户厕情况一并纳入排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排查结果。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各地按照《辽宁省“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农户自愿申报,落实信息公开、村务公开要求,充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针对重点环节采取定期督导和随机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通报反馈并跟踪整改。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度,严格施行农村户厕建设一户一档,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3.着力推动海洋与渔业领域工作,落实监管和执法职责。一是摸清全省“三无”船舶、“脱检”渔船底数,推进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渔业渔政管理局为涉渔“三无”船舶统计负责部门,动态更新涉渔“三无”船舶情况。持续开展排查,利用伏休期渔船回港有利时机,摸排涉渔“三无”船舶。保持涉渔“三无”船舶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依规处置涉渔“三无”船舶,发现一艘、取缔一艘、处罚一艘。组织开展全省渔船检验情况排查,摸清脱检渔船底数,依法依规对脱检渔船分类处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成立6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常驻沿海六市开展伏季休渔执法大检查。派专人深入现场进行实地督导,并帮助解决清理整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进省渔业船舶检验执法队执法主体资格认证。二是加强渔船动态监控。新增涉海渔船智能监管系统“值班弹窗”功能,从技术层面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管理。开展涉海渔船智能监管系统线上业务培训会议,提升值班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强化执法检查,对擅自关闭、屏蔽、拆卸、损毁北斗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顶格处罚。同时,下发《沿海各市涉海渔船渔港综合整治工作重点问题清单》,要求各地限期整改。沿海各市按照通知要求,完成了所有报警船舶逐船核实、船舶北斗设备状态摸排、报警信息核查处理等整改工作。建立完善省、市、县联动的平台报警处置机制,提高报警信息处置效率。对相关责任进行了处理。三是规范海上安全事故数据统计。与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和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辽宁省办事处数据进行逐船逐人梳理比对,形成数据差异表,查明双方数据差异原因。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巡视反馈渔业船舶水上事故统计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落实整改。举办全省渔业船舶水上事故统计业务培训班,详细解读事故统计相关规定,指导各市严格落实事故统计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渔业船舶水上事故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压实事故统计工作责任。每月核实、更新、完善事故统计信息。
4.统筹农业发展和安全,切实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厅领导小组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二是积极推进信访矛盾化解。印制信访工作指导手册,规范信访流程;邀请省信访局专家开展系统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从事信访工作人员化解信访问题的工作能力;推动属事、属地单位和个人落实行业信访工作责任。建立厅领导包市(案)制度,指导推动各地提高案件化解质量和化解率。针对行业信访重点问题,全面梳理行业相关政策,出台4个政策指导口径。强化部门联动,为基层担当,合力推进案件化解。
(二)坚决扛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推动政治生态向上向好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召开厅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干部监督的意见,就贯彻落实提出要求。明确“一把手”参与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机关纪委书记列席厅党组会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审议。召开全厅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组织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二是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全面强化专责监督责任落实。一是加强驻厅纪检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对各综合监督单位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发关于开展工作督办的通知,提醒各单位落实纪检监察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对纪检监察工作完成情况的重视程度,强化主体责任,并与“能下”机制挂钩。强化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建立督办事项清单,确定完成时限。集中整改期间,结合会议督查、书面督查和电话督查等方式,督促省农业农村厅针对短板漏项再排查再梳理,建立问题清单,逐项汇总收集,确保整改任务清仓见底、取得成效。二是落实专责监督。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制定问题线索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建立案件办理超期预警机制。对十九大以来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杜绝再次发生此类现象。对群众信访化解、渔业渔政执法和大项目资金落实加强监督。建立信访问题报备机制;开展渔业渔政执法问题专项监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3.切实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和监管,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对应防控措施;将所有涉及大额资金的项目纳入廉政风险点进行监管。将廉政风险点管控情况列入年底党建工作重要考核指标。加强重点项目的监管,完善内部管控体系、严控廉政风险。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立行立改,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对违规出借柴油和已完工投入使用项目未转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加强内部管理,以抓好内部控制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纪检监督、资产管理等部门作用,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三)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作用
1.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厅党组议事规则和厅工作规则。加强《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法规学习,提升党组议事规范意识,增强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的行动自觉,落实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要求,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党组决策的科学性。凡涉及厅大项财务支出、干部选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充分听取和采纳专家、学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党组决策科学有效。严格议事规则,强化党组议事制度保障。认真执行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规则(试行)和厅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议事决策内容,规范议事范围和标准,强化制度保障。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农业生产专项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向各市下达的资金分配方案报党组会审议通过。制定厅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大支出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
2.全面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责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总书记在第21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要求。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2023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制定2023年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2023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二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落实《关于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动态更新年轻干部储备库,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对厅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重要人事工作事项清单,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均由厅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把政治标准放在选人用人的首位,结合年度考核组织领导干部政治表现测评,健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落实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举一反三,对上轮巡视以来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纪实材料进行清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严格执行厅党组议事规则,非党组成员不参与干部任免事项表决。三是加强干部监管。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境)审批管理。修订厅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清理处理违规兼职或取酬问题,组织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领导干部进行社会组织兼职清理。对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同志,党厅组按权限履行相关手续。
3.持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完善机关党组织建设。完善修订厅直属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工作规则,明确委员分工。厅党组严格落实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时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研判。党组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抓党建纪实性汇报;每年听取一次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二是规范组织生活。经厅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向省直机关工委报送关于届中调整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的请示,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批复同意。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范机关党委会议管理。
(四)压紧压实整改政治责任,一体推进落实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1.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全面启动食品工业大省建设,组织制定食品工业大省建设规划和食品工业预制化发展若干措施,落实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和重大项目建设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质量和水平,截至2022年末,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0:1。二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工作调度,压实项目主体责任,督促未完成项目尽快竣工;通过会议部署、印发文件,部署加强项目管理,推进项目验收;将项目完成验收作为考核项目纳入2023年大禹杯市级考评标准;上一轮整改反馈的27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其中21个项目完成整体验收工作,剩余6个项目已开展部分单体工程验收。三是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项目,通过通报进展、调度进度、服务指导、调研督导推进项目落实。四是开原市2018年度培训任务已全部完成;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推进工作,确保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能够全面完成。五是规范厅管干部家属、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印发厅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范围,明确了禁业范围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集中排查。六是修订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制度。通过多部门会商、全国其他沿海省份调研,并征求各市渔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意见;经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会商并上报省政府同意,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和调整我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各地区实施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制度提供政策支撑。七是组织定期调度,多次开展保护性耕作任务实地督导检查,召开全省推进工作会议,举办全省政策解读和技术培训班,组织专家开展巡回技术指导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示范引导,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积极推进高质多补,不断扩大作业面积,持续提高实施质量。清算收回2020年全省保护性耕作项目剩余资金。举一反三,提前谋划、加强调度、强化指导,落实好2023年保护性耕作目标任务。
2.全力推进审计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制定审计管理制度,明晰审计管理职责,规范审计管理程序。通过会议部署、调度进度、约谈等方式不断压实属地责任,督促各地加快整改,推动项目建设和资金兑付。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共同研究分析项目推进难点和解决对策及措施。加强部门间沟通,推动历史遗留问题不断解决。进一步完善省农业农村厅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资产管理;开展全面清查、清点资产,重新核实资产,及时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严控资产购置,非必要不再新购置电脑等设备;兼顾历史事实和房产办证要求,寻找政策窗口期,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及时办理房产手续;继续追缴欠款,尽力追还外借款项。
(五)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打造平等、公平、服务的营商环境
1.着力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一是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建设管理。以各地申报情况、国家级整县推进试点县情况、前两年项目完成情况和预计结转资金情况、中央下达资金总量和下达我省任务等情况为依据,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下达任务进行分解,确保中央补助资金科学合理使用。会同省财政厅,对2020和2021年度项目结余资金进行清算。现已全部收回并将清算结余资金统筹用于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截至目前,2022年度全省立项230个主体、676个设施,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加强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补助资金管理。收回向企业超发的补助资金,上缴国库。联合省财政厅印发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渔业发展项目和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远洋自捕鱼回运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实施程序及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自捕鱼项目实施,保障惠渔补贴资金安全。严格审查自捕鱼回运申报材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按标准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2.着力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一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行政审批待受理件处理。立行立改,提醒行政相对人及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邮寄肥料样品、撤销申报重复事项、指导其正确申报,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况,依法推送“不予受理”通知单;联系不到行政相对人的,商请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相关技术部门协助解决;拖延的29个行政审批待受理件全部整改完毕。于2023年2月21日对未公示的检测机构中介服务检查结果所有事项在“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了公示,实现了检查事项全过程规范;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从制度层面为规范检查实施提供了保障;严格落实执法检查“事后公开”制度,增强时效性、准确性,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努力构建规范实施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监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举办多期农药生产与经营安全、农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等培训班,着力提高市县执法人员经营许可管理能力,提高农药经营人员指导科学使用农药能力;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经营许可延续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各市经营许可审批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了全省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组织各地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提高农药质量水平,确保农药使用效果;印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季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全省开展切实加强春季日常农药市场监管,规范农药经营行为,保证农药质量。赴沈阳市、大连市、阜新市和葫芦岛市开展春季农药监管工作实地督导。
3.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政策。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智慧农业发展部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渔业地方特色物种增殖放流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采购程序,按规定委托代理机构开展招标工作。举一反三,加强招投标政策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组织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手续齐全、程序合法、操作规范。二是加强项目审核规范性。在项目确定上实行科学决策,综合项目申报材料审查、日常工作基础、历年项目实施情况等,经专家评审、由厅党组审议通过,确定2022年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强化项目组织领导,成立地理标识保护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加强资金监管和项目指导,印发了《辽宁省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方案》,4个项目实施单位分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单位每季度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上报资金执行情况;项目执行过程中,及时开展检查、指导和服务,确保项目实施规范。对2022年实施的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
三、持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坚决地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从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力以赴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
二是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毫不松懈坚决完成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对表对标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紧盯巡视整改方案,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动态更新工作台账,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硬骨头”,敢于较真碰硬,下硬茬、出实招,不见实效绝不收兵。坚持系统整改,在做好具体问题整改销号的同时,注重做好建章立制等工作,防止问题反复出现。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常态化整改任务始终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抓好执纪问责,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
三是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巡视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担起“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补齐补强我厅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履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坚决抵制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不断推动作风建设走向深入。完善和执行各级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综合运用各种措施,着力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日常监督,突出抓早抓小。切实把省委巡视的“利剑”威力,转化为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是持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效,奋力谱写辽宁农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按照“四个融入”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巡视整改同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做到巡视整改与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用整改的实际成效,不断推动辽宁农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中共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务求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将省委巡视作为对省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局党组和全体机关干部高度重视和珍视这些巡视成果,把巡视整改的过程作为推进省乡村振兴局党建和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契机,采取召开传达巡视反馈会议精神专题局党组会和全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的形式,分层次开展思想发动,统一全局思想,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着力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运用巡视成果促进省乡村振兴局发展建设上来。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各处抽调精干人员,加强工作力量,高效开展工作。根据巡视反馈的问题和党组的工作部署,制定了整改方案,分解细化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邀请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参加局党组会,监督指导我局的巡视整改工作,构建起了省乡村振兴局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执行和监督责任框架。
(三)全面部署、强化措施。局党组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制定了《中共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清单》,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其他党组成员承担各自责任,各负其责,统筹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各处处长针对反馈问题,认真研究目标任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推进整改落实,切实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四)紧抓督办、确保实效。局党组4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3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调度推进整改工作,先后多次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上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巡视整改“调度推进”制度,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建立了整改销号台账,全程跟踪督办,对照整改销号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五)建章立制、改出长效。组织对全局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修订一批、建立一批、切实执行一批的原则,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结合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于2023年2月7日召开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照单全收、主动担责、全面整改,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讲话精神,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金融扶贫政策落实落地。省乡村振兴局会同辽宁银保监局、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辽宁省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建立协调共商机制,继续坚持月通报工作机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
二是不断提升扶贫产业质效。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科协印发《辽宁省组建产业顾问组支持脱贫县产业发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利用自有资源,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基地,促进就近就业创业。印发《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6号),指导各地积极谋划和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提高储备项目质量。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强帮扶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辽乡振综发〔2023〕33号),明确了帮扶产品加强品牌建设的相关要求,建立推进加强品牌建设的制度性长效机制。
三是加大培育人才和服务专家力度。印发《关于继续做好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通知》(辽乡振综发〔2023〕9号)《省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加强党组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系专家台账,积极推进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继续做好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提升创业致富带动能力。
2.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
一是加强衔接资金监管。印发《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6号),加强省级对资金项目进度的日常监督,推进项目资金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利用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定期开展数据调度和分析比对,及时掌握市县衔接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进度等具体情况。
二是扎实做好防返贫监测工作。印发《关于制定实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通知》(辽乡振综〔2023〕16号),强化防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宣传,要求各县制定发放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明白纸”。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推行APP微信小程序“一码通”,大力推行“辽宁阳光三务”,拓宽农户自助申报渠道。印发《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推进省内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省内对口帮扶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规范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切实压紧压实责任,推进省内对口帮扶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开展。
三是强化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指导和培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帮扶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12号),规范工作内容,强化干部管理。开展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注重政策讲解,提升工作能力。下发《辽宁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政策摘编》,加强政策指导,为提升驻村干部政策水平提供依据。
3.切实增强主动作为意识。
一是积极赴国家相关部委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省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先后多次赴国家乡村振兴局规划财务司、督查考核司汇报沟通工作,争取资金支持。
二是不断拓宽扶贫产品推广渠道。召开全省特色电商农产品推介会,组织辽宁省农产品交易集团、京东集团、抖音电商平台等介绍经验,助推拓展消费帮扶产品销售渠道。举办省乡村振兴消费帮扶产品推介会,推介全省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印发《辽宁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辽宁省消费帮扶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会同省商务厅开展“辽东小浆果消费季蓝莓品牌网上行”消费帮扶活动。
4.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机关党委于今年2月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各支部开展整改落实工作,指导各处室每季度进行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于今年3月召开季度会议,听取各支部关于意识形态情况的汇报,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制定《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实施方案》,明确了督查内容、方式及支部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2022年度省委对领导班子和省管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并纳入考核内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印发实施《中共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了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开展党建考核的工作要求。成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小组职责。制定《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党的工作要点》,将开展专题调研、述职述责述廉、接受评议等工作纳入要点,有序推进。2023年5月,召开局机关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工作会,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
2.严格履行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的监督建议书》,督促省乡村振兴局按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和小组职责,并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述责述廉、接受评议等工作。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指导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6号),强化对所辖乡镇、村级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责成省乡村振兴局相关处室针对权利岗位监管制定廉政风险点清单,并将大额资金安排的行权流程及各环节风险点向纪检监察组报告。
3.持续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扎实开展调研工作。省乡村振兴局制定印发《辽宁省乡村振兴局调查研究工作办法》(辽乡振发〔2023〕15号)《2023年度调查研究工作计划》(辽乡振综发〔2023〕27号),从制度上明确制定年度调研计划,牵头处室负责完成轮次调研或阶段性调研总体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分析、研究具体解决措施等规定,建立规范调查研究工作的长效机制。班子带头开展了“小切口”“重实效”的专题调研,在全局和全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二是务实开展扶贫资产清查。印发《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6号),压实责任,加强清产核资和运营监管,规范收益分配和利益联结。印发《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资产专项核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梳理第三方资产核查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持续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印发《中共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稿)》(辽乡振党组发〔2023〕16号)和《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局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修订稿)》(辽乡振发〔2023〕13号),进一步明确了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程序,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规范议事决策的意识,有效提高了规范议事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四必”审核规定。制定印发了《省乡村振兴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辽乡振党组发〔2023〕15号),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流程。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四必”审核规定执行不严格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处理意见。
二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局党组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研究干部晋升工作情况流程表,全程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和各项流程。同时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处理意见。
三是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机关党委办公室对我局所有档案进行逐人梳理,梳理补齐干部职级晋升考察材料、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材料和干部提拔任职考察材料,全部完成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有关内容缺失的整改工作。
四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修订印发《中共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了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要求,深入推动全局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纳入支部党建学习内容,召开支部书记培训会,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支部换届、党员发展等工作。
(四)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
省乡村振兴局制定印发《省乡村振兴局深化“党建+营商环境建设”行动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实施方案》(辽乡振发〔2023〕9号),结合防返贫监测、产业帮扶、就业帮扶、“万件清理”监督行动等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下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组织各支部学习省委、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营商环境最新文件精神,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结合承担工作开展学习交流,真正做到“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制定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有效衔接信访问题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等事件。
三、巩固深化巡视成果,持续推进省乡村振兴局党建和履职能力建设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省委巡视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整改为契机推进省乡村振兴局党建和履职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省委《关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意见》,突出政治机关建设,强化对党忠诚教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持续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持续发挥党内监督作用。贯彻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发挥常态化监督优势,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持续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各支部书记要履职尽责,统筹安排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深入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保持严的基调,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是强化廉政教育。落实好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机关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用规矩约束言行,用纪律守住清正。加强廉政提醒。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变种,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筑牢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处长拒腐防变防线。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乡村振兴官网、微信群、“12345”监督热线等多种渠道,提升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内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四)充分利用巡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把整改的过程作为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的过程,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结合整改持续推进全省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五)用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三年行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好《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培育壮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特色产业,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确保实现三年行动首战之年既定工作目标。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做出新贡献。
中共辽宁省商务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商务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商务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商务厅党组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35项,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巡视整改责任。
1.加快补齐“开放合作短板”。
一是实施外贸“双量增长”计划。先后召开全省外贸运行调度会和全省外贸工作会议,确定2023年为外贸“稳量提质年”,印发2023年外贸工作要点;建立省外贸企业包保责任制和外贸要素保障专班,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央地深化合作”工作,与15家央企集团总部沟通,并在此基础上,会同辽宁信保赴北京,分别拜会通用技术、中国中铁、中国电建和中国能建等4家央企国际业务负责同志;分别赴沈阳、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等市进行外贸工作调研和督导,与省工商银行进行“助辽企促外贸通全球”银政签约,并发布“工银辽贸通”跨境金融服务品牌。
二是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召开全省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推进会议,调度综试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全面部署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工作任务;组织全省6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参加2023中国跨交会全国跨境电商综试区交流大会,加强区域间跨境电商深度合作;举办海外仓业务培训会5场,宣传优秀海外仓案例,制定支持国际营销体系(海外仓)政策,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海外仓项目,提升海外仓综合服务功能,培育辽宁公共海外仓,挖掘海外仓项目。邀请蒙古国、韩国、波兰、匈牙利采购商到西柳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对接洽谈,并组织西柳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赴浙江义乌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招商活动;赴丹东市参加海关总署边民互市贸易工作调研组的座谈会,介绍我省边民互市贸易工作开展情况,提出相关诉求,推动我省尽快恢复边民互市贸易;指导沈阳市依托中欧班列、中老铁路和保税物流中心开展转口贸易,3月18日,RCEP国家与欧洲国家转口贸易首发仪式在沈阳成功举行,开辟了东盟国家经沈阳到欧洲的国际货运新通道。
三是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在反复征求商务部贸发局、各级商协会、各市及相关外贸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重点外贸产品行业分布和国际市场布局,研究制定了《重点境外展会计划》(辽商贸促函〔2022〕183号),经报请省政府审批后印发各市。
四是积极扩大进口。打造大连国际能源交易平台,深入探索开展多种类冷链保税中心仓服务,改善汽车平行进口产业发展环境;积极与商务部外贸司及研究院沟通联络,指导营口市商务局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培育建设方案,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五是梳理汇总辽宁在全球对外投资合作情况,针对我省企重点国别和区域,积极与省财政进行多轮会商,在中央“走出去”专项资金里,增加对境外园区建设运营的支持方向,引导我省境外园区加大投入,推动园区进一步发展。
六是与省财政共同研究制定《辽宁省境外园区管理考核办法》,支持我省园区做大做强平台载体,带动更多有意愿企业强强联合,抱团出海。
七是邀请罗马尼亚、乌干达、特变电工境外园区加入辽宁省对外投资合作促进会,鼓励会员企业报团出海,赴园区投资兴业,助力园区建设发展。
八是加强先进经验在辽宁的成果转化。收集整理了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23年切实可行、有所创新突破的开放工作举措和支持政策,目前《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已草拟完毕,正处于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建议阶段。
九是加强开放型人才培训工作。4月10日至14日,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商务厅和辽宁大学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共同举办“打造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专题培训班”。全省各市商务局及沈抚示范区开放合作局负责对外开放、外贸、开发区、口岸等工作的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以加强开放型人才培训推动对外开放引领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2.持续推动自贸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研究制定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2023年工作要点》,用实际举措在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二是组织片区对六年来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形成辽宁自贸试验区及各片区创新发展评估报告。
三是制定了辽宁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
四是邀请商务部专家对海南自贸港总体方案进行解读,提高各片区制度创新政策水平。3月份,省自贸办和三个片区赴海南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五是研究评估新一批创新实践案例。在辽宁自贸试验区与重点产业园区协同发展取得前期成果基础上,印发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借鉴推广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辽政发〔2023〕4号),总结推出了31项改革创新经验案例,形成了《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省内借鉴推广改革创新实践案例》,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推动建立辽宁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提升辽宁自贸试验区创新能级。
六是加强顶层设计。召开省自贸办工作会议,听取各片区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辽宁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不充分,缺少项目,开放发展引领作用不够问题。
七是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对各片区2023年及未来三年发展目标进行明确,并制定了考核评估办法。每年按照考核评估办法对各片区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向各市委市政府通报。
八是省自贸办联合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等单位赴大连片区调研,研究出台支持辽宁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政策措施。
九是省自贸办组织三个片区参加台湾人工智能推荐项目线上路演活动,参加辽宁省与联合国合作协调局视频会议和项目路演活动等。组织营口片区与香港澳科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对接活动,并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十是各片区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包装了一批重点项目,形成了重点培育项目清单和外资项目清单,实施精准招商,有针对性地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3.统筹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
一是多次深入沈阳综保区两片区进行调研,积极推进招商引贸和规划调整工作。沟通沈阳海关、省自然资源厅和沈阳市多次赴海关总署、自然资源部征求调规方案意见并争取国家支持。
二是督促沈阳市加快拟调整地块的组报卷工作,力争在尽快完成农转用审批。
三是指导沈阳市成立了由工作专班,组织赴国内先进综保区考察学习,研究制定推动沈阳综保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年度行动计划和考核评价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突破举措,坚持创新为本、项目为王,加快推动综保区调整结构、提质增效,在三年行动中做大做强。
四是指导大连市起草《大连自贸片区支持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的实施办法》;推动大连湾里综合保税区万众云仓项目竣工;推动山河跨境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建设;推动菜鸟中心仓项目完成菜鸟吉客云系统部署和对接拼多多和有赞等大型跨境平台;推动殊胜进口汽车保税改装签署投资协议。
五是指导营口市结合主导产业定位,承接保税产业转移。积极参与省、市经贸代表团赴日本招商考察活动,推动日本企业到营口综保区拓展业务;推进项目建设,打造产业集聚。结合项目需求,积极与营口海关对接,建立沟通机制,为下一步项目申请指定监管场地做好基础工作。拓展新业态,焕发新活力,推动O2O线下体验店建设工作。
4.持续推动东北海陆开放大通道建设。
一是按照任务分工清单化、重大工程项目化、具体推进工程化要求,指导各市和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制定了本单位通道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东北海陆大通道工作协调推进会议,总结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情况,部署下步重点工作。
二是扩大宣传推介。中央电视台、辽宁新闻、辽宁日报、北斗融媒体等多家媒体多次报导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加强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作为辽宁省级提案提交全国两会。
三是围绕“抓企业、促项目、建园区、搭平台、办活动”五方面开展工作,用好现有的资金支持政策,推动政府、企业共同开展与俄罗斯经贸合作。在营口市举办全省对俄经贸合作培训班,组织全省各市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及企业参加;联合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沈阳举办对俄经贸合作交流对接会,双方领导、机电商会会员企业代表及我省对俄合作重点企业参加。
四是争创中欧班列(沈阳)国家集结中心。推动海关、铁路部门对于洪蒲河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项目进行验收,持续提升中欧班列运营质量,补短板,强运营,提高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运营效能。
五是积极拓展中欧班列物流网络和业务领域。2022年辽宁中欧班列同比增长23.58%。继沈阳、大连后,锦州、铁岭成功开行中欧班列。
5.认真履行对全省开发区宏观管理职能。
一是下发《关于有关经开区存在突出问题情况的通报》,在2022年度全省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对报送数据不准确的经开区扣除相应分数。
二是下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盘活闲置厂房情况的通知》,指导各市商务局和各开发区进一步压实责任、夯实数据,汇总形成全省开发区闲置工业厂房2022年度总台账,持续做好开发区基础设施类资产盘活工作。
6.加大对开发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力度。
一是重新调研梳理未承接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未剥离社会管理职能的经开区,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加快完成社会职能剥离和经济管理权限承接工作。
二是成立辽宁省经济开发区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推进组,组织召开第一次联络员工作会议。赴省委改革办重点对推动全省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交流意见,研究下一步推动经开区剥离社会管理职能和承接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等的具体想法。
三是推动经开区加快体制机制改革,会同省委改革办与省委编办、省营商环境局等部门就经开区剥离社会管理职能和承接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等工作开展“一对一”会商,共同研究破题措施。
四是印发《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质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推动各地市、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经开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理顺经开区与行政区关系,坚持发展实体经济的功能定位,推动具备条件的经开区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属地政府承担。
7.统筹推动全省开发区建设成效。
一是2022年度,24家经开区中有12家实际利用外资实现零突破。今年一季度,鞍山铁西、辽宁新材料、营口北海等7家经开区实际利用外资实现大幅增长。
二是召开全省经开区创新提质新突破三年行动誓师大会,印发《全省经开区创新提质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全省经济开发区重点商务指标预期目标的通知》,将全年重点商务指标年度目标分解落实到99家经开区,建立亿元以上项目调度通报和考核制度,修订全省经开区考核评价办法,强化对利用外资、进出口、新落地亿元以上项目等指标考核力度。
三是修订《辽宁省省级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引入红黄牌制度,对年度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新落地亿元以上项目为零的开发区实行红牌罚下,进一步强化对经开区三年突破重点任务的考核评价和经开区动态管理。定期调度各市省级以上经开区亿元以上项目及使用外资项目签约运行情况,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四是组织开展全省经开区招商引资经验交流和考核评价培训活动,由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鞍山海城经济开发区等综合发展水平考核排名靠前的经开区做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服务工作经验做法分享。组织锦州经开区、盘锦辽滨经开区、营口核翼经开区等多家参与“辽宁—长三角招商引资促进周”系列活动,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推动全省开发区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五是组织各市开展特色园区评定摸底工作,研究起草《辽宁省特色产业园区评定办法》,指导和推动经开区加快优势产业集聚发展。
六是与排名靠后经开区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目标和工作要求,督促相关经开区向所在市政府汇报争取超常规举措,研究有针对性的提升方案,确保精准整改、加速提升。先后召开全省国家级经开区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国家级经开区考核评价业务培训会议,逐家指导填报统计数据和提供证明材料。多次到商务部汇报工作,争取部领导和外资司对我省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发展给予支持。
七是印发《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质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加强对全省经开区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发挥好省产业园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开发区工作推进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市、县(区)政府认真落实经开区建设发展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研究,做好顶层设计,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级经开区考核评价中排名落后、具有降级风险的重点经开区的差异化指导,加快进位提升。
8.多措并举推动引进外资工作。
一是召开全省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会议,按实际情况将实际利用外资指标分配给各市。一批重大投资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华锦阿美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华晨宝马、SK海力士、利勃海尔、爱瑞德科技、华润等重点外商投资企业计划持续增资。各市利用外资占比提升。
二是按照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向各市和沈抚示范区对外招商主管部门下发2023年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及合同外资额指标任务。
三是组织经贸代表团赴德国、瑞士、奥地利三国开展经贸交流活动,与商协会和企业恢复建立联系,积极宣传了当前辽宁的各项招商引资政策和利好信息。组织经贸代表团赴香港、新加坡和缅甸三地,抢抓订单,加大力度吸引外资,积极帮助省内企业走出去,巩固并深化对外经贸合作关系。赴日本和韩国开展友好经贸交流活动,期间省商务厅与各市举办多场招商引资活动,推动并签约了一批项目。
四是充分发挥辽宁—德国巴符州混委会机制作用,向巴符州混委会辽方各成员单位发送了《关于提供辽宁省—德国巴符州混委会第25次会议既要执行情况和第26次会议合作建议的函》。与新加坡企业发展局共同回顾和梳理了2019年新辽经贸理事会第10次会议举办以来双方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就今年在新加坡举办新辽经贸理事会第11次会议和会议的主要议题达成共识。重点加强了同香港贸发局、德国工商大会、韩中交流协会、中国欧盟商会、亚太经济领袖联合会等与我省合作密切的经济促进机构的交流合作,邀请其高层访问我省,考察重点产业区域,充分利用其资源平台优势,推动同我省务实合作。
9.大力推动项目签约落地。
2021年重点跟踪项目已有61个项目运营投产,92个项目实现落地到资。
10.打牢围绕“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精准招商的基础。
一是加快建设完善全省产业招商图谱平台,梳理出我省24条重点产业链,其中“新字号”产业链10条,助力全省各市精准分析自身产业现状以及“新字号”头部企业本地配套情况,厘清产业链上下游断点、堵点问题,明确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走出去”开展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不断推进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实现产业聚集化效应。
二是加大“新字号”项目招商引资力度。今年以来全省共签约项目338个,其中,新字号项目共98个,占签约总额的39%。
11.多措并举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与省发展研究中心配合,形成关于沈阳大连两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调研报告。赴大连调研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首店首发经济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沈阳市对标对表先进省份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有关情况,提出要进一步提升国际知名度、消费繁荣度、商业活跃度等意见建议。
二是合力协调推进。牵头组建全省促消费工作协调小组,拟召开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推进会,专题听取沈阳大连两市工作汇报,目前,推进会会议方案已经制定完成,跟进指导两市做好汇报准备。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赴抚顺、本溪、铁岭等市,围绕社零额工作开展调研督导,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的方式,查找消费及社零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与辽宁大学沟通交流,探索用chatgpt和建模方法对社零额指标进行预测。
四是开展促消费活动。制定出台《2023年“乐购辽宁惠享美好”促消费系列活动专项行动方案》、《辽宁迎新消费节活动方案》和《2023年“辽宁3折消费月”活动方案》,指导各地、各部分开展促消费工作。组织开展“迎新消费节”,启动第三届电商直播节暨“2023辽宁网上年货节”活动,开展“乐购辽宁惠享美好”系列促消费活动,着力打造“辽宁3折消费月”活动。我省已开展各级促消费活动100余项。
五是凝聚社会各方合力。建立全省促消费工作协调小组,借鉴先进省份经验并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健全我省促消费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在促消费工作中横向联动、纵向协同,凝聚全省共促消费的强大合力。与省文旅厅、省体育局共同推出“1+17+N”项系列促消费活动,组织开展“迎新消费节”活动,此次活动得到了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广电局、辽宁广播电视台、省文化中心、辽宁出版集团等多个部门大力支持。指导沈阳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十大城市消费场景,助力沈阳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省级夜经济示范街区,会同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市场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通信局等9个部门,评审认定沈阳中街、大连青泥洼—天津街等20条街区为省级夜经济示范街区,3月20日正式公布第一批省级夜经济示范街区评定结果。
六是合力推进应统尽统。赴省统计局进行了座谈交流,就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充分反映我省消费实际情况交换意见,双方就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共同推动我省社零额进一步提升达成共识,并将每月围绕社零额数据情况加强沟通会商,及时研判形势、查找问题,制定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及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指导各地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达限企业入统、纳统,及时更新样本数量,目前我省限上单位数量已超1万家。
12.稳步优化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
一是指导沈阳市积极落实《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沈商务发〔2021〕9号),组织开展2022年引进发展商业品牌首店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区县推荐和第三方机构评审等程序,认定沈阳上汽大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东北首店政策项目申报条件,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第三届消博会期间,帮助沈阳市与中免集团、海免集团等企业积极对接,积极招引国内外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知名品牌和原创品牌来沈开设首店。
二是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研究制定《推动老字号加快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老字号工作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任务。
三是组织中街冰点、马家烧麦、萃华珠宝、孔雀表业、景春堂等老字号企业亮相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加大我省老字号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四是启动第三批“中华老字号”推荐工作,印发《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按照计划,6月30日前向商务部推荐我省12家老字号企业参评第三批“中华老字号”,预计今年年内我省中华老字号数量将取得新突破。
13.大力培育商贸新业态。
一是督导抚顺跨境电商综试区加快整改。赴抚顺开展督导工作,召开专项督导工作会议。制定《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实施方案》,支持抚顺推动与沈阳跨境电商综试区联动发展,加快抚顺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加快建设,探索资源枯竭型城市工业品B2B出口模式。目前,中国(抚顺)跨境电商保税物流园区建设项目相关手续包括施工许可证均已办理完毕,并于2022年12月份完成主体工程招投标。
二是组织抚顺市跨境电商综试区“走出去”。组织抚顺市等六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参加2023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春季)。组织参加跨交会全国跨境电商综试区交流大会,增强我省与全国各地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交流互动,探讨共建跨境电商区域合作。组织我省6个综试区与福州市综试区主管部门开展座谈,交流各自综试区建设工作情况,分享在主体培育、园区建设、物流布局、政策制定和数据统计等方面的好经验,研究探讨综试区建设过程解决难题的好做法,加强辽闽省际间、各区域间跨境电商深度合作。赴福建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调研,与福建省商务厅组织的贸促中心、平台运营方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学习福建省围绕跨境电商新业态快速发展模式,不断拓展我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新功能,与海关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全省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创新发展。
三是引导电商直播等新业态拉动消费。组织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走进商场开展直播销售,推出“品牌日”“品类日”等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促进线上与线下融合互动。
14.全力推动打造外贸新高地。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夯实基地发展基础。提出利用2023年省全面开放资金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政策意见,包括支持方向和支持金额上限、比例等内容。
二是加强全省基地的分类指导和管理。赴营口、锦州、盘锦等7个市调研基地建设工作,指导锦州滨海新区汽车零部件省级基地筹备申报国家级基地,指导营口经济开发区、盘锦大洼县申报省级基地,指导新获批的丹东满药省级基地、阜新液压省级基地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本溪市加快钢铁深加工省级基地加快整改。
三是支持基地企业抱团参加境内外重点国际性展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挖掘各市基地建设典型案例,赴盘锦、营口、阜新、丹东等市召开外贸政策培训会,广泛宣传丹东凤城增压器国家基地、东港水产品国家基地抱团参加上海法兰克福汽配展、青岛渔博会等国际性展会先进经验,组合运用中央外经贸和省全面开放资金各项政策,全力支持基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四是省商务厅指导沈阳五爱、辽阳佟二堡市场认真学习西柳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建设经验,组织市场筹备试点申报材料,并积极与商务部积极沟通协调,推荐相关市场申报国家试点。商务部明确答复,一是商务部近期无新增试点计划;二是五爱、佟二堡等市场海关场所硬件建设和境外采购商等外向度指标存在一定差距,尚不具备申报条件;三是自辽宁西柳服装城试点获批以来至2022年第六批试点获批,辽宁试点始终是东北地区唯一试点,商务部在全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布局时,考虑到地区经济综合实力,未计划在东北地区同一省份批复两个及以上试点。
五是省商务厅将密切跟踪商务部关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评定工作动态,指导我省相关市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招引境外采购商,提升市场外向度,完善软硬件功能水平,持续做好申报试点准备工作。另外,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辽宁西柳市场采购贸易,共用平台、共享红利,我厅采取了以下举措:(1)推进试点扩围升级,鼓励全省各市外贸企业在试点联网信息平台备案,带动省内特色产品扩大出口。(2)组织开展市场采购业务学习调研。联合省税务局,组织鞍山市商务、税务部门赴福建石狮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工作调研,重点学习试点预包装食品出口、工商户所得税征收等业务经验。(3)邀请国内外商协会、蒙古国、韩国、东盟地区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客商走进西柳,参与辽宁市场采购贸易。(4)依托重大招商活动及辽洽会、跨采会等大型经贸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依托省市团组赴日本、韩国出访时机,开展针对市场采购贸易招商推介活动。组展辽宁西柳服装城试产采购贸易试点参加第133期广交会全国重点产业集群展区,集中宣传辽宁西柳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5)推进浙商银行、中信保等金融机构对接试点平台,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为试点企业提供结汇、融资、保险等服务。
(二)全方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要求,全过程实行权力运行监督。
15.扎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成立省商务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研究制订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对营商环境的监督,突出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三是召开省商务厅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部署。
四是严格落实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汇报制度,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厅党组按要求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16.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一是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针对违纪案例开展对照检查,进行深入剖析反思。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结合商务领域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以案释法、以案促改。
17.不折不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严格落实《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二是举办日本驻辽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处座谈会,促进辽宁与日本经贸合作。
18.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能力。
在日常监督上,前移监督关口,扩宽监督渠道,主动及时对“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查清问题、严惩腐败。
19.加大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力度。
一是在全厅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召开专题会议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形成廉政风险点排查报告。
二是在廉政风险点排查基础上,形成了《辽宁省商务厅2023年度廉政风险手册》。
20.健全内控体系。
一是明确内审人员,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二是按照内部审计制度,陆续开展年度内审工作。
21.严格财务审核把关。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审核,财务处已明确要求各类需附明细报销业务必须后附相关明细。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依托一体化平台这一信息化手段,增加付款环节、记账环节两个审核关口,杜绝问题发生。
22.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一是应用一体化平台系统核算模块,明确制单流程。2022年年初,我厅已按照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关于加快将资产管理、决算和报告等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的通知》(财办〔20222〕号)及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辽财库〔2021〕281号)要求,应用一体化系统会计核算模块,这一系统的应用为我厅会计核算规范化、制单流程标准化提供了技术保障。今后,财务处将进一步明确制单流程,待完成审核后再行打印,日常工作中记账凭证复核、审核完成后再进行打印,杜绝纸质版记账凭证无审核人情况发生。
二是规范基础工作,加强审核监督。坚决杜绝手工涂改记账凭证行为,涉及账务调整情况的,确保调整后的记账凭证重新打印;涉及现金收支情况的,确保经办人在记账凭证交领款人签章处签字确认。
23.提高工作作风。
一是对网站留言板块进行了全面梳理,已完成留言回复。
二是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及公众号日常运营维护,做到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及时更新新闻消息和做好公众留言答复。
三是针对人大代表提案,经与代表和委员主动沟通联系,对其关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答复与介绍,对我厅提出的有关农村电商提案,代表和委员均表示满意和非常满意。
四是严肃工作作风,高标准做好提案答复工作。近期,电子商务处围绕数字商务、跨境电商、直播电商三个方向,有针对性的起草主办件,与提案代表和委员电话沟通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汇报提案内容,代表与委员均表示满意。
24.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和监督整改的政治责任,将解决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拨付率低等问题,提上重要日程,积极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有效措施推进整改工作,定期通过调度、约谈等方式切实推动督促各市加快解决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
二是加大督促力度,积极开展整改。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快商务领域相关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辽商财函〔2023〕83号),要求各市县进一步梳理以前年度各类商务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相关整改任务分解到科,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有序完成整改。
三是开展现场督导,推动专项整改。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先后在葫芦岛、沈阳、丹东召开加快专项资金拨付专题片会,现场调度和督促各市县财政、商务部门加快专项资金拨付执行。
(三)坚定不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压紧压实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责任。
25.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是经厅党组研究审定重大经费支出须报厅党组会审定,在原有的基础上细化《中共辽宁省商务厅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
二是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最新明确的“大额资金”额度标准,标准之上的支出一律报厅党组会研究。
26.严肃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
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向班子成员发放工作提示函,将中央及省委相关要求再次明确,提醒班子成员加强批评,开出辣味。
27.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考察材料留存整理。
一是个报查核后,在党组会汇报材料中体现查核情况,将党组会汇报材料放入纪实材料。
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纪实。
三是对缺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情况的干部考察材料,按要求重新整理归档。
四是在撰写巡视整改以来新晋升干部考察材料时,将干部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存在不足、民主推荐、测评、考察谈话情况、核查档案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作为考察材料主要内容。
28.加大因私出国(境)管理力度。
一是对曾逾期归还证件的人员逐一进行教育,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二是对近期申请因私出国(境)人员,通过签署个人书面承诺的方式加强行前教育。安排专人督促提醒因私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归还证件。
三是完成了对《辽宁省商务厅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修订,对按期归还证件、行前承诺、离退休干部出国(境)旅游、探亲需提供材料等事宜进一步明确要求。
29.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一是对相关处室在年度党建考核中进行了相应扣分。
二是专门下发通知,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党建工作。
三是组织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大会,会议对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考核测评。
30.加大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对相关处室在年度党建考核中进行了相应扣分。
二是明确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包保支部责任分工,并在各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中列席指导。
三是一季度对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支部。
(四)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用力做好整改工作。
31.积极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和监督整改的政治责任,将解决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拨付率低等问题,提上重要日程,积极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有效措施推进整改工作,定期通过调度、约谈等方式切实推动督促各市加快解决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
二是加大督促力度,积极开展整改。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快商务领域相关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辽商财函〔2023〕83号),要求各市县进一步梳理以前年度各类商务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相关整改任务分解到科,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有序完成整改。
三是开展现场督导,推动专项整改。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先后在葫芦岛、沈阳、丹东召开加快专项资金拨付专题片会,现场调度和督促各市县财政、商务部门加快专项资金拨付执行。
(五)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32.畅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一是在2022年底,已将各市商务服务员覆盖率纳入2022年营商环境考核,各市商务服务员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因为在2022年参加年报的企业报送的是上一年年度相关数据,存在企业虽然报送了年报,但是已经在2022年注销或停止生产经营的情况,所以对各市的覆盖率要求是达到90%以上)。
二是对除沈阳、大连、鞍山以外地市的商务服务员配备情况进行了抽查,均表示当地商务部门已为其配备了商务服务员。
三是调度1季度各市外企服务情况,共收集142项具体问题,办结139项,另有3项问题正在持续跟踪后续办理结果。企业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和理解。
33.全面实行大厅审批制度。
经进口服务处、行政审批处主管厅领导、处长联席会议共同商议,已将办理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审批事项全流程无纸化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34.加强对下放事权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针对下放的商务系统行政处罚事权移交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的实际情况,与省营商局沟通协调,对政务服务目录进行修订。下一步,省营商局计划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调整政务服务目录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
二是按照《商务厅党组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专门制发《省商务厅关于加强下放事权跟踪督导及落实整改任务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厅机关相关业务主管处室加强业务法规宣传培训,指导各市商务局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35.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家库”管理。
一是研究起草《关于调整辽宁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评审专家库的实施方案》,重点推进研究制定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和对现有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完善等方面。
二是已制定《辽宁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范开展评审专家推荐、日常管理、纪律要求、评审等工作,健全评审专家的管理制度。配套制定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评审专家承诺书》,由专家签字确认,承诺在评审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等。
三是印发了《关于请协助推荐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评审专家的函》,会同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审计厅、税务局、省再生资源协会等各相关单位以及各市商务局、高校等开展专家推荐工作,经厅党组会议审定通过,完成了专家库动态调整。
中共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3年2月4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刻认识巡视整改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巡视整改正确方向
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巡视,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厅党组履职能力、全面深化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委第十四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客观中肯,直击要害,完全符合我厅实际,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整改期间,厅党组深入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领全厅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和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发扬斗争精神,彻底消除“周、牛”案恶劣影响,整治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对标对表,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真改、实改、彻底改。通过整改,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二)强化巡视整改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工作机制
召开厅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特别是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制定相关方案。成立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伟才任组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厅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职能工作整改。刘伟才同志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视整改专题学习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巡视整改专题党组会等7次会议,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统筹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措施。开通巡视整改工作信息宣传渠道,在厅官方网站发布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反馈巡视情况新闻稿,将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关于巡视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的反馈意见等文件转发各基层党组织,全面反映巡视整改动态,接受全体党员干部监督。
驻厅纪检监察组主动扛起监督责任,抓住开篇精准监督,督促厅党组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查摆、动真碰硬,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紧盯过程跟踪监督,先后开展工作督导7次,落实“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坚持每月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与厅党组沟通会商8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5次。坚持既提要求又教方法,责成并指导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深入调研,对巡视整改指出的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确定巡视整改思路,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方案。
(三)提升整改质效,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
整改过程中注重分析研究各责任部门、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指导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对已有各项制度,重点强化贯彻执行;对不够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实行倒计时工作制,倒推完成时限,倒逼责任落实,保障巡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整改清单,实行整改问题销号管理。及时制定完善23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有力推进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真正使巡视整改成果成为推动我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舵”和“助推器”。2023年度,全省文旅行业各项经济指标再创历史新高,中秋国庆双节,全省共接待游客5596.2万人次,同比增长139.1%,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69.3亿元,同比增长158.3%,受到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表扬。结合辽宁实际,推动确定并叫响“山海有情天辽地宁”旅游口号,为辽宁文旅行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讲话精神
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指示要求坚决有力。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一期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议,深入学习研讨文旅深度融合措施和办法,谋划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6月10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辽宁省文旅产业振兴发展大会,谋划部署全省文旅深度融合工作任务。制定《辽宁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照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规划,制定突破性举措,明确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目标任务。多角度拓展文旅深度融合形式,在创新红色旅游发展机制、推广“互联网+”革命文物展览展示、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模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指示精神不打折扣。积极落实《辽宁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22—2030年)》,把加强红色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列为主要任务。落实《辽宁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强化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加大力度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组织专家对全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现场核查和确认,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革命文物修缮保护。启动辽宁省革命文物专家库筹建工作,完善专家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健全革命文物征集、认定、保护、展示方案等专家咨询、论证、审核制度,进一步增强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专业指导。
三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指示要求确保到位。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精神,筹备建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起草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职责等。完成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制定实施《辽宁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开展第四批辽宁省省级非遗传承人认定工作并公布名单。积极培育年轻非遗传承人,鼓励引导年轻非遗传承人参加2023年中国非遗传承人研培班。
四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文物活起来”指示要求持续用力。采取“深化文物价值阐释、丰富文物主题游内容、加强文物云建设、强化中国展厅国际推广、增强中国文物知识产权推广能力、加强中外联合考古行动、推进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和文化遗产全球性伙伴计划”7方面措施,全面推进辽宁文物活起来。深化重大考古课题研究,完成中华文明探源研究之“北方长城地带文明进程研究”课题和国家文物局考古中国重大项目“红山社会文明化进程研究”阶段性成果《红山——中国文化的直根系》出版工作。组织开展红山文化专项调查,完成3项“考古中国——红山社会文明化进程研究”项目中的考古调查方案审批工作。推动考古成果转化利用,完成出版《半拉山——红山文化墓地发掘报告》《辽宁红山文化考古调查报告》审批工作。印发《辽宁省文物局关于做好公众考古活动的通知》,要求省内考古发掘资质单位要依托考古研究基地、考古工作站和考古工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众考古活动,推动考古成果转化利用,深入挖掘、整理、阐释考古成果,让文物活动起来。组织开展小小考古爱好者“走进考古”公众考古活动,走进沈阳市大东区聋哑学校开展“考古进校园让爱洒满人间”活动。
2.攻坚克难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是统筹疫情防控和文旅事业发展。2022年10月以来,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省防指的工作部署,印发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持续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有序推进旅行社恢复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用好省财政3000万元助企惠民资金,组织全省发放旅游惠民消费券,全力推进旅游消费券对扩大提振旅游市场恢复发展贡献力量。启动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请省政府将旅游业三年倍增计划纳入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实现2023年一季度旅游业开门红,全省旅游接待人次数为6193.4万,同比增长45.0%。全省旅游总收入为305亿元,同比增长22.6%。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和要求,深入开展调研。我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布置工作任务,明确督查措施,推进中央意见落实。建立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方案和“一团一策”进展跟踪机制。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和8个市出台了实施方案,其他市正在推进中。全省新设立国有文艺院团7家,院团公益服务功能显著强化。
三是加快推进文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积极向省财政厅申请资金。加快完成辽宁智慧文旅平台板块开发、测试、试运行,加速面向社会大众开放使用。12月6日,我厅召开验收工作专家评审会,经文化和旅游部选派的专家会同我省抽取的专家联合评审,平台已全面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四是文化旅游发展初见成效。举办辽宁省第十二届艺术节及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启动全省文旅资源普查。安排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二期工作。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储备库。启动全省旅游度假区质量提升工程。推动金石滩旅游度假区建设达到国家级新标准。推进本溪桓仁五女山创建5A景区。积极培育5A级旅游景区创建梯队。梳理统计公示4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度假区、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摸清重点旅游资源家底。2023年新增4A级旅游景区6家,数量达到157家;新增省级旅游度假区2家,数量达39家;新增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37家,数量达到152家;新增省级乡村旅游重点乡镇6家,数量达到11家。加强与文化和旅游部的沟通,争取国家支持,我厅将积极向上争取,力争到2025年创建1-2家5A级旅游景区。
3.履职尽责扎实有效推进重点项目
一是全力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项目建设。加快国家工程项目的开工进度,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我省十三个长城沿线市均已完成规划,并如期实施。
二是提高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力度。落实万佛堂石窟环境保护工程资金2000万,落实海棠山摩崖造像安防工程项目资金445万。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整治21处违规妆彩、涂画、燃香等活动。就牛河梁申遗工作加强与国家文物局汇报沟通,省政府领导带队赴国家文物局就牛河梁申遗工作专门汇报。红山文化遗址联合申遗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郝鹏书记和乐成省长亲自部署,慧晏部长、彩云副省长带队赴遗址实地调度。与内蒙古赤峰市主动对接,联合推进红山文化遗址申遗工作,《辽宁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红山文化遗址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备忘录》已经两省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是加强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督导。东北大学旧址文物保护工程,千山风景区古建筑群消防、安防、防雷工程等4个项目已开工。牛河梁博物馆安防工程已完工。对2019年以来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监管,在整改期限内完成了15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完成了4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的检查工作。
四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推动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向公众开放,落实辽宁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开展2023年智慧图书馆体系项目建设和公共文化云项目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群众对文化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率。
4.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排查堵塞文物安全防控漏洞,开展文物安全培训,对重点地区开展抽查,目前,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已经建立文物安全考核评价机制。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推进全省重点文化文物单位大排查整改工作。向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上报大排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改造1号库及2号库,提升安防设施,加装监控设备及更换甲级防火防盗门。加强对新业态的安全监管,落实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规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经营行为,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压实压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做到工作部署、检查、验收等全覆盖、不留空白。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赴沈抚示范区开展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年度抓党建工作纪实性汇报、机关纪委履责情况汇报,进一步树牢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和机关纪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集中通报“周、牛”、王大伟、郝春荣、孙远良、孙国相等人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班子成员把深刻汲取“周、牛”案教训作为2022年度及今后个人民主生活检视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汲取“周、牛”案件教训,组织党员代表撰写上报心得体会材料。机关纪委制定《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深化“10·8”廉政宣传教育日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消除“周、牛”案恶劣影响,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补齐监督短板,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大力推进作风建设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驻厅纪检监察组梳理《工作建议函》,建立超期反馈向党组通报机制。组织班子成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与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了解和发现问题线索。严格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关于项目采购等工作监督执纪办法》,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有效处置。加强基层调研力度,拓展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点调工作,督促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统筹推进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和“万件化访”行动,高效处置,按时办结,有效化解信访问题。针对项目采购存在廉洁风险,约谈相关处室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对所监管社会组织进行摸排,及时处置发现问题。召开协会监管处室工作会议,提醒相关处室落实监管责任,防患于未然。改进招商引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加强签约项目跟踪落地。优化资金预算使用比例,支持新晋国家5A级景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旅游项目提质升级等8个事项。制定实施《“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核查,形成处理结果,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三)积极践行、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抓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执行问题。修订《中共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工作规则》,内容涵盖党组议事、三重一大等事项。进一步吃透党中央和省委通知精神,深刻认识前几次民主生活会发生的问题根本原因和教训,切实增强工作落实的主动性、全面性,对整改未完成的问题重新列出清单,进一步推动整改。
2.依法依规抓好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厅主要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谈心谈话,摸清干部的现实思想情况,征求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开展无任用调研,结合平时考核和重大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储备、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形成常态化机制。
3.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方案和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方案,把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要述职内容进行部署,坚决杜绝出现“年年述、年年改、年年在”问题。
4.加强对厅管社会组织的管理。对厅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实名制工作台账,做到建立党组织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清,做好动态管理,确保党的组织应建尽建、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提高认识,确保巡视、审计发现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坚决防止巡视整改问题出现反弹。召开党组会议进行集体提示,要求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好表率,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厅主要领导与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帮助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不打折扣严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严格落实“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查处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原主要领导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辽宁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印发《辽宁省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制定《省文化和旅游厅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聘请第三方审计清查机构推进相关工作。及时纠正决算编制未经党组会研究批复等问题。
(五)打造阳光、高效、文明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率
1.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制定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召开培训会议,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印发《辽宁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实施细则》。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提升案卷制作能力,与执法案卷评查结合实施。印发《辽宁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细则》,将举报投诉办理质量纳入其中。
2.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在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调整“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层级,严格按照调整后的省级行政审批目录清单,依法依规进行行政事项审批。《文化和旅游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2版)》已报送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3.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印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评,加大考评力度。及时受理解决“12345”诉求问题,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专报第11期《关于2022年全省12345热线平台运行建设情况的通报》显示,2022年全年受理量12935件,同期5869件,增幅120%,办结率97%,满意率90%,在全省20个重点行业里满意率排名第4。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要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总体到位的基础上,将持续“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不断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的整改效果。把巡视整改成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与做好年度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按照《中共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在完成集中整改之后,还有一个持续整改阶段。深入落实省委部署,科学统筹,保持整改机构不散、整改目标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党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各党支部(处室)的整改责任保持不变。把巡视整改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载体,从思想上、从根源上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真正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成为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各项工作的过程。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实整改任务。始终坚持把聚焦问题、解决问题、深化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要按照既定目标和整改时限推进落实。对已经完成的,厅党组要组织进行一次巡查,查问题检视,查整改实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要细致对照省委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认真开展“回头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结合主题教育和调查研究工作,持续整改过程中群众依然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并作为日常工作中的关注重点认真解决。真正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要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在整改对象上,要突出重点;在整改方法上,要把问题整改与重塑形象结合起来,持续优化厅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在结果运用上,要强化督查问责。对于形成的制度成果,要不断巩固完善,及时修订转化,在制度体系上提高治理水平。涉及文旅行业发展深层矛盾,必须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举措、机制,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制约监督,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继续强化对整改阶段的监督检查,做实整改日常监督,盯住“关键少数”,抓住主要矛盾,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对整改不认真、不到位的,揪出典型,严肃问责。确保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行业发展的动力。
(四)坚持真抓实干,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积极运用好此次巡视整改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化辽宁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展现更大担当作为,为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贡献文旅力量。一是推动协同发展取得新突破。制定出台《辽宁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探索健全形成党委统筹、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协同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二是推动世界级文化地标建设取得新突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培育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打造“万里长城东起点”文化IP。三是推动文化繁荣赋能旅游发展取得新突破。推进新时代辽宁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培育旅游演艺,让优秀旅游演艺作品成为文旅融合展示窗口。四是推动文旅融合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统筹文旅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旅服务效能提升,创新文化惠民工程,着力支持、引导群众参与和共建共享。五是推动城乡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聚焦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共同富裕。六是推动文旅融合消费取得新突破。推动优质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培育消费市场,拓展消费增长空间。七是推动科技赋能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以科技创新、数字赋能,改造提升传统文旅业态,加快发展智慧旅游。八是推动对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取得新突破。借助部省合作平台,积极“走出去”。深化全媒体宣传,打造新媒体矩阵,构建现代文旅传播体系。
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将根据省委整改反馈意见,聚焦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回头看”。针对巡视整改反映出的不足,持续用力整改,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党中央和省委交出满意的答卷,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践行中国式现代化的辽宁文旅实践。
中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卫生健康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视整改责任
省卫生健康委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认识,认真落实省委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进一步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委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研究,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措施,实行“一个问题、一名牵头领导、一个责任处室(单位)、一抓到底”,严格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落地落实。
二是建立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委党组严格贯彻巡视工作要求,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明确完成时限,推动问题解决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思想认识层面与贯彻落实层面相结合,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相结合,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定不移抓好巡视反馈重点问题,不折不扣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将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落实,应完成的整改任务均已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树牢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
实施健康辽宁行动。制定印发《健康辽宁行动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从完善推进机制、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优化健康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40项工作任务,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并持续做好健康辽宁行动各专项行动调度、推进工作。重点在实施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持续用力,助推全省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
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和质量提升。积极推进健康辽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更加注重资源均衡布局,并向辽西、辽东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倾斜。加强我省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宏观指导,在《辽宁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出台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规范开展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制定完善符合辽宁实际的评审指标体系,统筹考虑区域人口数量和地域差异,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医疗服务能力相对薄弱、医疗需求大的地区均衡布局。制定出台《辽宁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引导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高度重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不断健全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将绩效考核工作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组织开展对连续3年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靠后医疗机构约谈工作。充分发挥“辽宁省医院病案质控管理平台”作用,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监测管理关口前移,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和区域医疗中心设置等工作挂钩。全面实施辽宁省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中医医院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在组织实施2022年高级职称评审时,对公共卫生专业类别人员单独分组,进一步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组织对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各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的原因进行分析。稳妥推进我省疾控机构改革,同步加强疾控队伍建设,分级分类提出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疾控队伍专业技术人员占比。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科学谋划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项目,积极协调同级财政、发改等部门筹措资金,加大中医药投入力度。将辽宁中医大师、省名中医、省青年名中医纳入“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重点培育、支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2022年举荐遴选39人,为争创全国名中医做好人才储备。建立中医药高层次人才联络制度,为争创全国名中医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印发《关于开展中医药健康宣教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中医药宣教基地标准,确定了建设宣教基地单位,全省现已建立6个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22个中医药文化角和1个“辽医药苑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公众号。充分发挥老中医药专家在培养中医药人才中的优势作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省已建成21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实施《辽宁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辽宁省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加强中医康复科和中医治未病建设,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已全部设立了中医康复科和中医治未病科,中医药康复和治未病服务能力、服务量明显提高。
2.主动担当作为,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逐步完成全省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及其业务系统集约式建设和融合应用,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上下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纵向贯通。深入医联体医院调研,强化绩效考核和技术指导,持续规范医联体建设与管理,将医联体信息化建设作为医联体制度内涵建设的有机组成。目前全省共建设63个城市医疗集团和50个县域医共体。会同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起草了《辽宁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加大投入,项目化推进全省46个县(市、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印发《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实施临床重点专科“3223”工程,目前,全省共建设县级临床重点专科109个,在基础设施升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微创技术应用、诊疗模式改进、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县医院专科能力提升明显,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在县域内得到有效解决。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大对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力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创新建立村医委托定向免费培养制度,首次签约入培59人,推动村医岗位吸引力和胜任力“双提升”。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工作,为全省农村欠发达地区的乡镇卫生院补充合格全科医学人才。自2023年起,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将其作为我省补充乡村医生的主要途径之一,引导一批品德好、素质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医学毕业生充实到乡村医生队伍中。加大农村基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倾斜力度,优先录取符合参加住培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人员,通过规范化培训提升临床实践技能和水平。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知识与适宜技术推广与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整治收“红包”“回扣”等顽瘴痼疾。深刻认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是践行新时代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重要举措,全省以“行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持续推进廉洁从业,纠治行业不正之风。严格落实国家部署的各项专项行动要求,加大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在专项行动中,全省共组织社会监督员对505所医疗机构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影响群众就医感受问题234个,已全部整改完毕。推动落实《辽宁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医德医风及职业精神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持续净化行业风气,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医疗环境。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
3.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成立辽宁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制定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指导推动各市结合实际出台的具体方案或举措,组织开展工作调研,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围绕我省中医药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立法依据等方面进行调查论证,列入省人大2022年立法论证项目并完成论证报告。列入省人大2023年立法计划。组织做好立法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等工作。赴各地进行专题调研,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基层工作者、中医药领域、法律界专家学者以及公众意见,进一步充实完善《条例(草案)》。《辽宁省中医药条例》已于2023年11月1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提升认识,强化规矩意识。规范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时限向省委报告相关工作进展。
严格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传达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加强本系统统战工作相关要求。学习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我委贯彻落实意见。结合新条例制定下发《2023年省卫生健康委统战工作安排》,制定全年统战工作计划,统筹指导委直属各单位召开座谈会、开展调研。
加强对委直属单位网上宣传阵地建设指导。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开展全面自查,修订完善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以及抽查检查制度,做到季度检查全覆盖,进一步规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4.强化风险意识,统筹发展与安全。
用心用力维护信访稳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信访工作重要意义。逐件梳理,明确责任,建立台账,定期调度。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督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印发《关于对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完成16家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共发现问题隐患456个。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隐患均要求被检单位立即开展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二)在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结合实际制定省卫生健康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委党组、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年度任务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务求实效。制定省卫生健康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按规定时限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报告》。
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围绕卫生健康行业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认真梳理制定廉政风险点,综合防控措施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结合、与年度工作重点相结合,构建“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预防监督为面”的防控体系。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开展谈话约谈提醒。在元旦、五一、中秋节前三次下发廉政提醒通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要求。建立委直属单位廉政风险台账,对各直属单位制定的风险点和防范措施进行审核把关,细化分类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各直属单位定期上报廉政风险点防范排查情况,机关纪委对排查情况开展定期现场督导检查,做到不拖延、不缺位,确保取得实效。
运用审计监督手段防控廉政风险。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审核审批程序,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设专人专岗加强审核复核。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招投标监督体系,发挥信息化在招投标过程中便捷高效的作用,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率。加强招投标全过程审计监督。
2.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政治监督。严格遵守党章,提高“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监督党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省委各项方针政策落地落实。完善了《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规定》等10个文件,形成及时通报工作机制、定向联系机制、定期沟通会商机制等,促进省卫健委机关纪委主体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形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合力。
二是规范处置,强化日常监督。加大对综合监督单位风险排查力度,做好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的分析研判。坚持把日常监督精准化、靶向化与问题线索初核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巡查和督导调研。突出对管人管事管钱、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或者群众反应较多的直属单位“一把手”的监督检查。
三是增加力度,强化发挥“探头”作用。对财务支出、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策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加强效能作风等方面监督。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努力形成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监督。打造“清风辽宁”品牌,省卫生健康委已完成两期“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使“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成为自觉遵循、“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能力。不断加强路线方针、政策理论、纪律法规、工作规则等方面学习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实战锻炼和开展业务培训,注重在实战中练兵,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干部队伍。主动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党组会议等重要会议,了解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态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3.作风建设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座谈会等形式,专题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党纪,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入自查自纠。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检视反思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明确改进措施,研究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责任时限、责任部门,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实行销号管理。以问题整改为抓手,加强监督指导,查找问题要精准,制定措施要具体,整改落实要到位,通过抓实抓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二是增强公文审核能力,坚持标准、从严把关。加强文稿审核,对存在表述错误、文种使用混淆、行文关系不规范、请示报告主体失当、审批程序不严、内容不实、数据不准、版面质量差、冗长空洞等问题的,及时指导修改完善。组织各处室开展培训。
三是健全“问题文件”整改机制,从严把关。严格履行程序,全程引导文件稿起草处室依照流程有序开展工作,未经前置审核或者前置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履行发文程序。严审文件内容,按照前置审核重点内容和公文审核要素清单,对文件稿内容和格式进行实质审核,强调文件起草三级责任。
四是完善全链条工作机制,形成责任闭环。完善工作台账制度,围绕领导同志批示、委党组会议议定事项等分类建立督办落实台账,动态更新完善,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及时发出督办通知,督促相关处室制定具体落实措施,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推进落实。定期调度进展,每月调度贯彻落实最新进展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通过抓实抓细抓具体,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1.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
着力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委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统筹谋划,注重优化、完善干部队伍年龄、专业、来源和经历结构。建立年轻干部储备库,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对即将到龄退休、职位出现空缺的委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提早研究酝酿,及时选优配强。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组织开展无任用调研,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前瞻性、计划性和主动性。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龄免职的规定。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相关规定,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要求,及时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干部档案审核意见等归入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管理,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管理制度,每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成后2周内,完成选拔任用过程中形成的民主推荐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干部考察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党组会和票决情况、公示情况、任免文件等纪实档案材料归档。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落实。组织委机关各支部参加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素养和水平。指导委机关各党支部规范程序、抓实关键环节,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定期对各级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互检互查。对巡视发现问题的4个支部的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以年度党建实绩考核为契机,对各基层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支部规范开展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力提升全委党务工作者的素养和水平。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将委直属医院院长向院党委述职纳入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工作中,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任期制度,建立全委年度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及时更新党组织换届情况,提醒督促各级党组织按期换届。
(四)在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方面
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个别问题,继续跟踪重点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定期调度计划生育项目资金发放情况,建立通报机制,对有问题的市开展函询、约谈,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能。推动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速增效。制订辽宁省专科类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为全省医疗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奠定了坚实工作基础。联合省政协教科卫体委组织开展调研工作,深入沈阳、锦州、阜新、葫芦岛等市了解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现状,重点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到2023年底,全省将累计建强乡镇卫生院400所、村卫生室8000所。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重点,完善运行保障机制,加强资源统筹,推动人、财、物、信息等优化融合,加强医共体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方面共同体建设。目前,中国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创建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综合实力有效增强,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有效发挥。阜新市和盘锦市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推动科学合理网格化布局和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将中医馆建设纳入2022年省政府民生实事,新建63个中医馆,总数达到1415个,实现全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全覆盖。通过实地调研,加强指导和检查,建立调度、督办工作机制,全力推动营口、葫芦岛2市及瓦房店、长海等8县设置了公立中医医疗机构。
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培育壮大10个道地药材重点种植(养殖)县、20个中药材省级种植(养殖)基地、7个中药产业集聚区、10个中药科技创新平台、15个中药龙头企业、4个中药材区域性交易中心,打造10个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药品牌。逐步把辽宁建成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标准化生产水平高、区域辐射带动性强,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中药产业基地。
(五)在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方面
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进一步发挥信息化手段支撑和促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深入开展调研和论证,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和规范各地信息化基础建设,实现全民健康数据(含医疗数据和日常健康档案数据)的自动采集和保存。
梳理完善“出生一件事”办理流程,优化办理要素,升级改造全省妇幼信息系统,已完成我省妇幼健康管理系统及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对接省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系统接口研发,并通过平台测试。配合省营商局对妇幼健康管理系统、公安落户系统、人社系统、社保卡管理系统进行上线运行前各接口联调和测试相关工作,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三、举一反三,充分用好巡视成果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巡视整改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增强政治能力和业务本领,强化责任、完善措施、持续用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问题整改机制,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积极彻底抓好整改。深入推进卫生健康“五大工程”,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构建完善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满意的健康服务,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健康基础。
中共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开展了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切实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厅党组充分认识省委巡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把加强巡视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有力有序推动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实,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迅即启动巡视整改工作。在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问题会议上,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国伟同志明确表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做到立行立改、真纠真改、彻查彻改”。认真组织召开厅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坚持以理论武装引领巡视整改,不断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以自我革命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巡视整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回避、不遮掩,逐一认领巡视反馈问题,逐一检视反思、剖析问题根源,逐一明确整改的思路举措。及时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省委郝鹏书记、省纪委刘奇凡书记等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通报,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整改标准、强化责任担当、施行有力举措4个方面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全面启动巡视整改工作。
(二)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巡视整改组织领导。厅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分解整改任务,并抽调精干力量跟进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督导整改落实。厅党组坚持从自身改起,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厅党组书记先后10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及推进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工作,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整改落实,分析阶段性整改进度和成效,提出工作要求。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逐个处室、逐个问题进行研究,做到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六明确”,强化压力传导。处室党支部、直属单位党总支对落实每一项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定期报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杜绝过程空转、责任虚化。
(三)严肃纪律规矩,严格坚持标准,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厅党组坚决落实巡视整改的政治要求,将问题整改成效作为对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工作评价的重要指标,实行专项督查,周调度、月通报,全程跟踪督办,对整改重点难点问题集体会诊,第一时间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坚持结果导向,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并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时限和整改措施,压实责任主体,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和推进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优化整改流程,严格落实巡视整改措施对账销号制度,制定“自查—整改—申报—评估—销号”的整改工作流程,对整改工作逐一评估,做到措施不到位不销号、制度不完善不销号、成效不巩固不销号。强化过程控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一事一档”,完善整改资料,确保整改工作和整改成效随时可查、经得起检验。
(四)体现综合成效,坚持举一反三,巩固延伸巡视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结合我厅实际,注重用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战斗性,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领导力,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注重在巡视整改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深入开展干部学习培训,解决部分干部政策不熟、办法不多、作风不实的问题。注重在整改中提升工作质量,由点及面、由表及里地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从思想上、观念上、制度上抓好问题整改,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过程。通过集中整改,促进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退役军人工作发展更加稳健、更具活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明显增强。
二、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厅党组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举措,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补齐履职尽责短板
1.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统筹谋划。一是统筹推进“双尊”目标要求落实。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工作职责加强顶层设计,设定“尊崇尊重氛围浓厚”主要目标,推动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成为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研究制定年度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点,细化明确推动全省形成尊崇尊重氛围的目标举措。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量化、可执行、可检查的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将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老兵宣讲团”建设和宣讲实践,组织开展第一批“辽宁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引领传承红色基因,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利用清明节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联合军地40余家单位凝心聚力、团结一致,经受雨雪、低温考验,发扬“拼抢争实”作风,高标准、零失误圆满完成第十批25位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回安葬任务,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双尊”氛围。二是统筹推进服务体系建设。联合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妇联等部门成立多个调研工作组,深入各地对工作进行调研督导,指导各地对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制度,推动落实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提升运行效率。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形成问题清单,下发工作通知,督导各地整改落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2023年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推动各地以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抓好贯彻落实。结合主题教育调查研究,由厅领导带队赴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开展实地调研督导,指导各地落实工作要点,促进基层服务站在标准建设、规范运行和服务质效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在全省评选工作实绩突出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主任(站长),推荐优秀服务中心(站)主任(站长)参加全国优秀主任(站长)遴选,突出典型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服务中心(站)建设提质增效。按照下跨两级培训要求,举办2期全省市县两级服务中心主任及业务骨干培训班,指导各地开展延伸培训,轮训基层服务人员,重点围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政策业务,通过专题授课、现场教学、研讨交流等方式,对服务体系干部队伍进行全方位培训,提升人员能力素质。通过整改,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运行效率和规范化标准化运行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队伍的整体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有效加强。三是统筹推进“三个体系”建设。发挥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向各成员单位印发通知,健全完善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积极谋划筹备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高位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开展。对上级重要文件及时办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组织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发挥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作用。牵头组织全省及各市高质高效完成全省年度转业军官安置任务,及时总结工作做法,提出工作意见,向省领导报告,形成了2023年转业军官安置工作要点。我省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经验做法被退役军人事务部收录《2022年全国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亮点汇编》。2023年国家年度安置任务下达后,即组织召开全省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高位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充分发挥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联合省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等部门和单位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圆满完成年度转业军官接收安置任务。发挥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召开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全国省(区、市)双拥办主任会议精神,及时研究双拥工作重点事项和重大问题。举办“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14个市党委负责同志“话双拥”,筹备召开双拥文艺晚会,开展省(城)舰共建、城连共建、“军民情深”书画展、文化进军营、慰问边海防官兵、“抢建英雄谱”等活动。组织评选省级“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兵妈妈”“最美军嫂”等41名先进典型,并在双拥文艺晚会现场发布,掀起双拥工作热潮,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及时完成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能调整,建立领导小组适时调整成员长效机制。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一是树牢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厅党组认真研究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的具体措施。成立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压茬推动解决问题。召开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目标,对年度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全国“两会”期间,成立6个工作组,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督导调研,督促指导各地通过领导包案、接访下访、提级办理、部门会商等方式,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做好矛盾问题化解工作。二是优化预警联动机制运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三届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工作部署和省委政法委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基础。选优建强基层网评员队伍,不断提升预警舆情处置能力。三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厅党组将思想政治引领融入信访工作,党组书记亲自抓,坚持把“三到位”挺在前面,把“事心双解”作为解决问题的落脚点,既研究具体案情,又注重深入研究导致问题发生和引发重复访的思想根源。广泛运用信访代办、行政调解、协商合办等方式,强化情绪疏导、心理矫正、困难帮扶等措施,多措并举推动问题化解。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厅党组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成立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落实工作清单责任制度,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运行机制和模式。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推进直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党组书记、分管领导与全厅各处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压实主体责任。定期听取服务中心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党组书记带头点评,分管领导结合工作点评,总结党建工作经验,查找短板和不足,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把关。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学习个人事项报告规定,开展培训,切实弄清个人事项填写有关要求、包含事项、填写范围,确保不发生因理解偏差漏填误填问题。对填写人开展谈话教育提醒,督促其严格按照个人事项报告要求,提前做好填报准备。将认真负责填写个人情况报告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和领导干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问题。三是建立廉政谈话长效机制。制定下发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和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长效推动党组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党组书记带头与每名党组成员进行专题廉政谈话,各党组成员与分管的处室、单位负责人开展专题廉政谈话,通过领导带头,推动全厅党风廉政工作走深走实。
2.提升履行监督责任能力。一是与派驻纪检组密切配合,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梳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及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重要安排中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建立政治监督台账,清单化开展政治监督,实时跟踪、每月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结合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以及我厅实际工作,制定专项监督台账,实时跟踪、每月调度,确保每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台账,针对廉政风险点,深入跟踪、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查检相关处室定岗定责流程执行情况,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辽宁省烈士评定工作规范》。邀请驻厅纪检组监督相关工作情况,确保公平公正。二是加大机关纪委工作力度。制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对“第一种形态”运用原则、运用主体、运用情况、实施方式和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明确,从制度层面推动加强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办和转办问题线索,均分类列入台账清单,定期对账销号,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建立政治监督、专项监督台账清单,紧盯重要节点、重要环节开展嵌入式监督,强化不能腐的刚性约束。机关纪委列席相关会议,参与研究重点工作,确保工作程序和结果公平公正;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有关财务方面问题,配合驻人社厅纪检监察组,采取谈话了解、调取账册、审阅历史记录等方式,积极开展廉政监督,严防严查违规违纪问题。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科学规范选人用人
1.教育引导干部主动作为。一是加强对下级工作督促指导。制定下发《关于扎实做好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改,设置“时间节点”及“任务关口”,形成情况分析和问题解决措施情况报告,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剖析,明确工作计划。对整改情况进行“周调度”,督促相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紧盯整改时限,全力以赴推进。组织巡视整改专项调研,指导责任单位加快推进、加紧发力、加速落实,有效推进问题化解。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经积极协调争取,部分市烈士纪念设施改扩建项目已被纳入“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国家项目库,后续将按中央有关部署开展相关建设。
2.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等法律法规,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制定《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办法(试用)》,厅党组将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任免事宜作为厅党组会议议题进行研究决定,并严格按照竞聘程序开展,进一步规范岗位聘用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厅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办法的学习,注重在平时考核和重大任务活动中对相关同志的表现进行考察,在人员提拔使用或者晋升职级时,重点审核近五年考核情况,确保延伸考察政策的执行落实落地。三是积极组织干部交流调整。根据《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工作急需、统筹兼顾,优化结构、立足长远的原则,制定《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干部交流工作办法(试用)》。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干部交流调整,将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干部和年轻干部作为重点交流或培养对象,多岗位锻炼,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四)在推动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着力强化跟踪问效
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的监督整改,积极推进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的监督整改一体研究、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是认真开展2019年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巩固深化已有成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发现需持续整改问题台账管理和督促调度,细化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进一步夯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传导压实整改责任,健全审计监督与巡视、纪检等监督贯通协作机制,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真改实改,务求实效。
(五)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方面,提升主动服务意识
1.优化营商环境氛围。厅党组多次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等内容,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研究确定并着力破解制约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难点痛点,推行“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深入实施党建+营商环境,推动全厅干部队伍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等贯彻落实措施,聚力打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总体战。按照省委关于党建和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印发<2023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建+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厅“党建+营商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厅职能,深入推进“党建+具体载体”,促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努力实现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改观。在2022年“一支部、一品牌”内容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修订各支部深化品牌效应、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的具体措施,以目标牵引、任务带动,引导各支部将优化营商环境贯穿业务工作始终。组织各支部开展营商环境专题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理念。
2.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便利化。一是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整合技术力量,加强与运维公司协调,明确了标签标准改造的具体办法。二是与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营商局、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深入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推进,线上线下同步发力。线上,研发我省“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信息系统,在各市政务服务平台开设专区;线下,联合省营商局推进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或分中心设置受理窗口,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并逐步扩展范围,最大程度便利退役军人,更好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对省退役军人综合库、业务库、信息采集库、建档立卡库、交换库等数据库和数据表深入研究分析,启动“标签标准”一致改造工作,相关数据库改造工作和自属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已全部完成,实现了省退役军人数据库与国家综合数据库标签一致,提升了数据交换效率。四是通过公开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调配人员力量,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技术团队数据分析及运用能力。
三、不断巩固扩大成果,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经过集中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系统各项工作质量明显提升。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提升,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自觉,确保中央部署及省委要求落到实处。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养成在吃透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及转业军官安置、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推动组织管理、工作运行、政策制度体系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理念,聚焦职责定位、强化顶层设计,营造浓厚尊崇尊重氛围。
(二)压实两个责任,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落地。厅党组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厅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党组成员强化“一岗双责”,把抓业务工作与抓党建、抓队伍、抓廉政结合起来,把管事同管思想、管作风联系起来,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发挥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强化对机关各处室和厅直事业单位常态化、嵌入式监督,坚决纠治“四风”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遵规守纪、依法办事、崇德向上、担当尽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积极攻坚克难,奋力开创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发扬斗争精神,勇于自我革命,敢于担当负责,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在攻坚克难中奋力开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为牵引,狠抓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的落实,加强评估监测问效,紧盯政治引领坚强有力、安置就业更加充分、服务保障全面精准、尊崇尊重氛围浓厚目标,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强项目储备,强化审计监管、持续跟踪问效。树牢实干实绩用人导向,推进队伍交流融合。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不断强化“三个体系”建设,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退役军人“一站式”服务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事业发展环境。
(四)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巡视整改全面彻底取得实效。深化厅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既立足当下改好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建章立制,推动彻底整改、长效整改。把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行动,转化为用心用情、尽心尽力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服务的具体举措,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拓展延伸,深入总结巡视整改的工作方法、工作经验,固化为规章制度,升华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质量、树立良好形象的软实力和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的实效,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省应急厅党委进行了巡视。2023年2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应急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厅党委认真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并先后向省委及有关部门报送了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告和审核意见整改落实报告。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加强巡视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厅党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一是把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作为厅党委重要政治任务,举全厅之力抓紧抓实。成立了以厅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统筹谋划;班子成员分兵把口、示范引领;牵头处室压实责任、狠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驻厅纪检组持续跟进、跟踪问效,全厅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政治态度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认真学习反思,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凝聚整改工作共识。分别召开厅党委会议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书记郝鹏和省纪委书记刘奇凡在巡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省委关注重点问题,紧密结合思想、工作、作风实际,进行深刻反思,查找根源。通过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巡视整改走深走实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制定方案,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有序有效落实。一是全员动员部署,对标对表“清单式”推进整改。厅党委会审议通过《省应急厅党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对标巡视反馈问题,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召开全厅巡视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厅党委书记作动员讲话,对全厅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党支部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合力。二是全过程跟踪调度,逐条逐项进行整改销号。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先后联合召开5次专题推进会议,对照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表,逐条逐项归纳盘点,听取各牵头处室及责任处室整改工作进度,研究问题整改情况,印发整改进度通报,积极破解整改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条条有措施,件件有着落”。
(三)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一是乘势而为,统筹结合。厅党委以省委巡视及整改工作为契机,乘势而为,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省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整改中,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题教育具体举措相结合,与全力维护全省安全形势稳定工作实践相结合,聚焦党的二十大对应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及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做到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并着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二是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将问题整改贯穿于巡视组进驻期间、意见反馈与整改的全过程。对暴雪灾害预案制定、省物资储备资金、党支部业务法律学习、党日活动方式等8项具体表现,在省委巡视组反馈之前完成了整改。三是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对全省应急预案修订、“十四五”应急体系发展规划推进、事故灾害预防等一些全省性重点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召开约谈座谈会议、纳入考核巡查指标、出台指导性文件、与央企战略合作、组织专家技术指导服务等强力举措加以推进解决。四是建章立制,重在长远。全厅先后制定出台了厅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联动规程等制度办法,申报了5项重点项目,进一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构建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水平。
二、巡视整改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厅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查彻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等重要论述。一是在巡视期间,厅党委再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等重要论述和《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论述摘编》,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的认识。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等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中共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制定出台了《中共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提升对政治学习重要性及时性的认识。一是厅党委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带头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印发《中共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切实改进会风的通知》,加强制度约束,端正学风会风。三是召开系统内重要会议,会议通知进行收到确认,参会人员统一着装,若发现违反会风会纪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统筹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履行应急管理核心职能方面
1.及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是加快组织推进省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为保持与国家总体预案衔接一致,拟待国家总体预案正式发布后跟进发布。二是对省中直有关部门承担的省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三是以省安委办名义组织召开了省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约谈推进工作会议,加强督促和指导。四是推动各市做好预案修订准备工作,待省总体预案发布后,指导各市应急局完成市级总体预案预修订。五是坚持即知即改,以省减灾委名义发布了《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防范应对暴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印发各市减灾委及相关单位推动贯彻落实。
2.进一步完善综合应急管理内部响应机制。一是建立了相关应急处置联动规程。正式印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联动规程(试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联动规程》,明确了应急响应和处置规则。二是以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为背景,组织相关处室进行桌面推演,进一步强化了联动规程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
3.积极推动基层应急力量建设。一是积极推动各市县(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各市县(区)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指导。继续督促市县(区)按照“局队合一”体制,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二是积极解决“人员招不满、留不住”的难题,保持队伍稳定性。加大推动辽东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应急能力建设进程,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实现人员进驻。三是推动辽南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选定临时驻地,解决场地受限问题,并在选址现场推进驻地改造修缮,完成整建制搬迁工作。
4.加快推进重点任务。一是集中精力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选址、现场勘察、软硬件设计等工作。二是在现有指挥中心基础上,推进辽宁省应急管理综合数字化平台项目建设,加快开发应急管理驾驶舱、应急指挥调度等信息系统,实现与智能指挥中心硬件系统有机融合。三是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善辽宁省应急管理智慧云平台。四是督导各地化工园区增加专业监管人员力量,现已满足应急部关于化工园区专业力量配备要求。
5.提升应急资金、物资保障效能。一是增加省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资金预算,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等多种方式进行储备,由有关单位以协议储备方式作为实物储备补充,满足应急保障物资需求。二是统筹优化全省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布局,实现了多点布局、“去中心化”,提高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时效性。三是已向国家和省财政争取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地震专业救援装备。四是整合社会资源力量,与重点企业建立联动机制,组织各市统计社会大型救援装备信息,对各种重型机械设备进行统计造册,有灾害救援需求时就地就近征用,提升救援能力和效率。五是以省减灾委名义印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意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等基本原则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持续协调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级政府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三)贯彻落实防灾救灾新理念,从源头上提升防范化解风险意识方面
1.加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力度。一是统筹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召开全省渔业船舶、煤矿安全专项会议等,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是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印发《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和《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厘清玻璃栈道等11种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三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装备制造业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四是强化协调指导。省安委办组织召开了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研判会商会议,分析渔业安全和城镇燃气安全形势,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组织召开突出问题整治攻坚工作。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是印发了《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细化落实《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二是接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深化源头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四)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1.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一是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在省委巡视和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等工作中,厅党委相关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经厅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二是厅党委主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党委班子建设,定期召开厅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每年向省委报送厅党委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的工作情况报告。四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年向厅党委汇报抓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推动压力层层传导。一是制定厅党委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班子成员责任、任务和完成时限。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请销假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加强警示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四是修订完善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出差申报、报销管理等制度,加强人员和公车管理,堵塞漏洞。
(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一是制定出台厅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对重大项目、政府采购、大额资金使用提交厅党委会审议,确保重大问题都由党委会议研究。二是建立党委会议议题库制度。重点关注“三重一大”、政府采购、财务资金支付等事项,提请厅党委及时上会研究决定。三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项目实施、资金支付等有关规定。四是制发《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计划》,严格执行培训费用厅党委会审议和管理使用。
2.强力推进攻坚克难。一是制发《辽宁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发展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厅内分工方案》《辽宁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厅内分工方案》,确保各项工程任务落实到位。二是组织制定我厅承担的重点工程任务分解和成果清单表,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目标和成果形式。三是完成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综合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和合同签订和架构设计、技术研发和前期建设等阶段性工作,建立防灾减灾、自然灾害等领域主题专题数据库。四是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省31个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智慧化管控平台建设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支持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提高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五是积极推进闲置房产盘活工作,已与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多次研究协商,达成移交盘活相关房产的意见。
3.严格执行“三定”方案。一是厅党委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准确掌握内容。二是按照“三定”方案,印发通知,制定《省应急厅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具体职责。三是厅党委进一步研究监管处室审批职责边界、业务划转、人员调整方案,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六)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一是召开厅党委会议,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十三届选人用人专项巡视检查整改推进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制定《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规划》《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三是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加大对年轻干部培养教育和选拔任用力度,形成合理梯次。四是坚持多岗位锻炼年轻干部,建立健全内部轮岗交流机制,引导年轻干部在乡村振兴、援藏工作等服务群众最前沿工作中砥砺锤炼、施展才华、练就本领。
2.充分发挥总工程师岗位作用。一是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辽宁省省直单位“总师总监”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总工程师岗位管理。二是制定了《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管理办法(试行)》,经厅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明确总工程师岗位分别负责综合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监管工作的谋划、业务指导和技术把关。三是严格落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具备专业能力且专业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同志选拔到总工程师岗位上来。
3.加强对下属党委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一是厅党委学习《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研究确定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聘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中心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相应层级人员的聘任工作,由中心领导班子具体组织实施。二是厅党委加强对中心干部聘任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中心依法依规开展议事决策。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厅党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中心党委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作用,履行好把握用人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做好组织考察、加强管理监督、培养后备人才等职责。
(七)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1.充分发挥机关党委专责作用。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二是研究部署机关党建重点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关于党建工作的要求,确保学深悟透落实。三是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总结党建实绩考核等工作经验,提升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委、纪委、党支部换届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落实有关工作要求。五是召开退休干部党支部成立大会,组织成立省应急厅退休干部党支部,进一步规范退休党员管理,发挥退休干部党员的积极作用。
2.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一是创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制,督促指导各党支部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创新融合工作方式方法。二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业务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与党的建设、应急管理工作深度融合。三是深化“党建+”模式,组织各党支部结合各自支部业务特色,开展学雷锋、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帮扶、为企业提供专家指导服务、比武练兵等系列活动,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四是制发党建工作安排,组织各支部研究部署“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结合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评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
3.规范党支部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加强党支部建设,组织参加省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评选活动。二是组织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进行分工,对各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联系指导。三是机关党委对党日活动内容设置进行调整,倡导联合开展党日活动,丰富党日活动形式载体。四是结合学雷锋、“五四”青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开展特色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八)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推进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监管常态化。一是召开厅党委会议,集体学习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通知,利用典型案例加强教育效果。二是加强培训,利用集中填报、抽查核实等时机对填报人员进行填报要求的再培训,提高填报质量。三是加强宣传,定期梳理个报相关案例纳入党支部学习,以警示促重视,形成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法规学习、制度落实、监督管理常态化。
2.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明确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要坚持“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二是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形成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相关要求,并指导地方政府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三是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听取有关汇报,认真指导做好全面整改工作。
(九)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一是厅党委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召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提升监管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厅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以高质量应急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推进“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纵深开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与党的建设、应急管理工作深度融合。
2.正确处理营商环境与严格执法的关系。一是印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随机抽查相关事项的通知》,加强执法环境建设,努力打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二是印发《2023年全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实施方案》,对重点县(化工园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三是印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严格按计划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四是制定2023年度全省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计划,提高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全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十)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
认真落实2020年以来与四家航空公司签订租机协议。一是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多次听取关于租机欠款的有关情况汇报,与应急管理部和省财政厅沟通,申请中央拨付应拨专项租机补助资金,结算租机费用。二是经协调沟通省财政厅同意,租机费用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予以结清。三是保持与四家航空公司沟通联系,发送《关于通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函》,主动书面通报租机资金支付最新进展情况。
(十一)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方面
1.积极提升行政处罚案件诉讼工作。一是围绕复议和应诉中遇到问题如何有效应对及提高胜诉率开展实务培训,加强厅党委对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应诉能力的指导。二是从2019年开始,持续开展全省执法队伍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本系统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三是省应急厅长年聘用2名法律顾问,在专业知识与程序等方面积极参与、献言献策。四是厅党委积极推动研究案件情况,加强与法院沟通,介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和案件相关情况。2022年与2023年我厅涉诉的案件全部胜诉。
2.认真处理举报线索案件。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成立调查组,实地核实了解举报案件情况,查阅厅和市应急局受理举报执法检查记录,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举报人(匿名)进行电话反馈。指导市应急局进一步完善执法、举报等相关制度办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举报案件查办能力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3.发挥专家指导服务作用。一是制定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实施方案,申请专项资金,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对重点企业进行了“体检式”排查诊断,对多家企业进行复查,排查治理隐患。二是组织专家组,对17家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开展深度排查诊断。三是积极协调应急部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组,对3个县(区)开展重点县指导服务,对6个园区开展产业转移指导服务。
4.加强市级专家队伍建设。制定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指导有关地区举一反三,全面落实整改。指导市安委办更新安全生产专家库,新调整的专家库共11大类135人,专业设置更加完善,技术支撑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各行业监管部门落实“执法+专家”机制,通过聘请复合型专家参与方式,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十二)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方面
1.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管理。一是出台《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以下简称《条件规范》),多家培训机构因为没有达到《条件规范》要求被暂停培训业务。二是制定印发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对各市培训考核工作的指导服务,主动深入基层一线服务指导培训机构,推动《条件规范》落实落地。三是筹建安全培训监管平台,将培训机构基本条件采取系统必要件审核的方式,不达标无法进行申报,对培训全过程进行系统化管理。四是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市级应急管理部门重新验收公告的培训机构。
2.加强安全培训考试工作。一是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强化对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日常管理。二是在全省安全生产培训系统开展一次“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三是建立巡考工作机制,省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采取定期巡考和不定期抽查巡考方式,通过全面自查、交叉互查、督导检查、总结提升等方式,加强对培训考试工作管理。
三、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安全护航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对党忠诚教育,不断提高党委班子和全厅同志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领全厅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践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章和新时代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锻炼,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厅党委工作规则,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内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民主集中制,着眼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二)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严格落实党委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密切联系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坚定发展信心,提升能力本领,落实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中贡献应急力量。
(三)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持续做好巡视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一是推进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厅党委将始终把省委巡视及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省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以对应急管理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立足长远发展,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巡视成果运用,着力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二是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与长期推进相结合,在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上构建长效机制。三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销号。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将联合跟踪调度、督促按期完成整改;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咬定问题不放松,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确保全面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发扬斗争精神,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厅党委将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分析查找问题深层次、根源性原因,找准症结所在,从源头上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带领全厅党员干部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进园区进企业、专家指导服务活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三是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做好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四是强化监督执纪。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堵塞可能的漏洞,扎紧制度的笼子。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抓早抓小机制,持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向基层发展。
中共辽宁省地方煤矿安监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省煤矿安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2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通报了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发现的共性和典型问题,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2023年2月6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向省煤矿安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挖思想根源,把解决思想问题作为落实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总抓手。巡视反馈会议上,局党组书记表示,省委第十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省煤矿安监局党组的工作,实事求是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完全符合实际,省煤矿安监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传达学习省委有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研究部署整改任务,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就是对人民不负责”,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反思巡视反馈问题,把每个问题当作“必答题”,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深入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把解决思想问题作为落实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总抓手,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政治态度,切实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期间,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整改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聚焦突出问题,以重点带全面,以强有力的整改举措为落实好巡视整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精心谋划,推进落实“五个一”举措,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一是开展一次思想大讨论,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组织各处室党支部开展思想大讨论,每个人对照问题深刻反思,深挖思想根源,提出整改建议。二是开展一次业务学习,着力解决能力不足问题。各处室开展了常态化学习,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煤矿“一规程四细则”等法律法规标准,补齐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短板,有效解决了监管人员能力不足的问题。三是开展一次业务培训,着力解决不会查的问题。聘请专家对局全体干部进行了现场培训,重点讲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与证据理论、煤矿监管执法工作要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效解决了现场“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四是开展一次执法比武,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组织相关监管处室人员开展了执法大比武活动,模拟实战检查现场,采用根据给定的案由,在限定时间内制作完成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结案等,聘请专家现场指导、点评,以实战提高执法水平,有效解决了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五是制定一批制度,构建长效机制。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反映出的制度性缺陷,及时修改完善和新制定了一批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严防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三)坚持统筹推进,全面梳理问题,以清单化的整改措施为落实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局党组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议,逐项细化制定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对当下能改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提出阶段性整改任务;对普遍性问题统筹考虑、一并推进,个性问题因事制宜、精准施策。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和具体表现,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逐一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及具体的完成时限,做到每条整改措施都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四)健全完善制度,严防反复发生,以机制约束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举一反三、抓源治本,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把巡视整改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融入煤矿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融入班子建设之中。坚持补短板、强弱项,聚焦既立足当前问题整改解决,又注重查找问题暴露出的制度和机制上的缺陷,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创新做法举措形成一批规章制度,扎实做好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将解决突出问题和提升煤矿安全监管能力有机结合,持续提升巡视整改的实际效果,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上水平、上台阶,为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动力度,以持续性的督导检查为落实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行动保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处长为成员的重点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坚持靠前指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定期跟踪调度巡视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局党组成员分兵把口,做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及时开展指导和调度检查,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推动整改落实工作走深走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调度、通报、简报、督办四项机制,多次组织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印发简报、通报和督办函,有效开展综合协调、跟踪调度、总结评估、督促检查,与各责任部门同向发力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坚持高标准要求,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实践
1.采取务实举措,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到位。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执法检查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领会核心内涵,深刻认识执法检查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危害,提出了落实举措。制定印发了《中共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工作制度》,构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长效机制。坚持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安全监管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制定了《“执法检查重数量、轻质量”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专项整改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及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一是建立了常态化学习制度,组织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一规程四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补齐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短板,有效解决了监管人员能力不强的问题。二是组织开展了一次执法大培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与证据理论、煤矿监管执法工作要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效解决了现场“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三是印发了《省煤矿安监局监管执法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组织相关监管处室人员开展了一次执法大比武活动,模拟实战检查现场,采用根据给定的案由,在限定时间内制作完成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结案等,以实战提高执法水平,有效解决了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四是制定了《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办法》,健全完善了一个制度,明确了现场执法检查的程序、内容、标准、要求以及考核督办,构建了长效机制,严防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五是组织两个执法检查组对全省生产煤矿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检查15家煤矿,发现3家煤矿3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组织局安全监管人员集中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关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结合业务大学习活动,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对煤矿“一规程四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煤矿安全生产法规进行了系统性学习,有效提升了排查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素质。利用执法检查和安全培训的契机,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向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宣讲超能力生产等重大事故隐患引发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进一步增强了煤矿企业遵规守纪意识。突出检查重点,把超能力生产等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作为日常监管检查和专项检查重要内容,细化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责任,持续加大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问题的检查力度。
3.加大跟踪问效力度,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制定了《中共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工作制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工作规则》等制度,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跟踪督办。制定了《2023年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聚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明确任务措施,着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紧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制定了《辽宁省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着力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制定了《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管系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反思办法(试行)》,对开展事故反思的启动条件、反思内容、反思方式、工作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补齐了制度短板。按照《辽宁省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全省生产煤矿和安全培训机构开展自检自查,组织煤矿从业人员分专业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对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调整岗位或辞退,有效防范个人违章引发事故。
(二)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1.加强对市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依据《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关于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省煤矿安监局关于监督指导(检查)市、县(区)煤矿监管部门执法工作制度》《省煤矿安监管局对市级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表》。组织开展了市县政府领导煤矿联系包保情况、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情况检查,推动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2.推动形成监察监管合力。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印发了《辽宁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系会商工作制度》,构建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分析研判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指导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召开会商研判会议,共同会商了全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督导、安全培训管理等情况。按规定积极参与了抚矿集团老虎台矿“3·6”顶板事故和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蒲河煤矿“3.27”全矿井供电中断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3.强化对省能源集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制定了《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监督检查省能源产业集团安全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监督检查内容、程序、频次和方式。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对省能源产业集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向省能源产业集团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督促省能源产业集团配齐配强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
4.常态化推动监管信息化平台应用。修改完善了《辽宁省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通过预警信息系统调度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发布全省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周报。常态化开展网上执法巡查,监管处室每周不少于两次使用预警信息系统开展网上巡查,建立问题台账,针对报警信息,立即组织核查,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三)积极主动作为,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局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监管处室负责人分别到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省属国有煤矿企业及灾害严重矿井开展检查调研,深入井下现场检查,与煤矿企业有关负责人座谈交流,实地了解企业重大灾害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情况。组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产业集团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我省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情况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情况,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听取整改意见和建议,研究治理举措。紧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我省煤矿重大灾害情况,印发了《辽宁省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时限和要求,安排部署三年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治本攻坚,有效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能源产业集团及所属煤矿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督促指导煤矿落实“一灾一策”“一面一策”治理措施。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印发了《辽宁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了煤矿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完成了三次会商研判,督促指导各煤矿企业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措施、责任等全链条全过程防控体系,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一矿一册”,确保重大安全风险全面辨识,措施全面覆盖,责任全面压实,并结合生产实际动态更新调整。组织制定了《煤矿设计诊断工作方案》,按照部门组织,企业负责的原则,立足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组织开展煤矿设计诊断,查清煤矿设计、建设、现场、灾害防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矿形成“设计诊断报告”,从源头上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根源性、深层次问题。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印发了《辽宁省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督导工作方案》,督促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点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确定了阜新矿业集团为省级重点督导煤矿企业、抚顺市东洲区为省级重点督导县(市、区),明确了煤矿安全重点县、重点企业整治工作任务和措施。制定了《2023年煤矿灾害风险排查方案及计划》和《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安排部署了全省煤矿重大隐患专项检查和综合整治工作,明确了专项检查的牵头部门、检查时间、内容及范围,督促煤矿有效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指导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和重点企业聘请高水平专家对所属(辖)高风险煤矿开展“解剖式”安全会诊,全面深入系统排查问题隐患;省煤矿安全监管局聘请专家对全省重点煤矿开展专家会诊检查,重点检查煤矿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防治措施制定落实情况。把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纳入煤矿日常安全监管检查重点内容,对照重大灾害清单和重大风险清单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重大灾害治理责任。增强斗争精神,严格执法,对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资金投入不足、治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查处。
2.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制定了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级晋档工作方案,采用召开现场推进会、座谈交流、参观学习、抽查指导等方式,全力推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上水平、上台阶,全省19处生产煤矿全部具备标准化等级,达到了既定目标。制定了深入推进辽宁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智能化建设领导工作组,明确了2023年至2025年煤矿智能化目标与任务;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共同组织召开了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推进会,推动我省煤炭行业智能化建设走向深入,2025年全省大型和灾害严重煤矿达到智能化建设目标。
3.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台账,强化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指导全省正常生产煤矿建立了2023年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研判重大安全风险,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结合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综合分析研判,建立了全省煤矿安全风险“一矿一册”(煤矿基本情况、采掘接续、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台账,每季度完善更新,为做好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四)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2021年版)》,班子成员作研讨发言,夯实理论基础,明确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思想自觉。召开党组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支部书记结合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向局党组汇报履行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研究制定了局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重点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机关党建“清单化”模式,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召开党组会议,从政治生态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内容对全局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改进措施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2.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印发了《省煤矿安监局领导班子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的通知》,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分管领域从严治党存在的难点问题,确定全面从严治党研究课题,制定了调研方案,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党组书记听取班子成员2022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撰写2022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对报告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修订印发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检查考评要求,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公务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印发了《关于做好机关党建重点任务督办工作的通知》,班子成员按照党建年度任务清单要求,认真梳理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内容,开展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自查,结合所分管处室的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查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及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症结”,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处室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方案,查找存在问题,形成针对性措施。局党组书记在所在党支部以《守牢底线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党员干部》为题讲授廉政党课,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在所在支部讲授廉政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堤坝,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
4.压实监督责任。梳理机关纪委工作职责,修改完善了《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责清单》《机关纪委书记职责清单》《机关纪委委员职责清单》,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责意识,在局党组、机关党委领导下,深入开展局机关纪律检查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在春节、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进行明察暗访,持续正风肃纪。
5.健全完善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制定学习计划,进一步强化对依法行政、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的研讨学习,执法监督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推动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落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发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制度》《监管执法计划统计分析和报告制度》《执法计划编制执行情况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煤矿监管执法回避制度》等内部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长效机制,推进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按照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要求,认真开展监管执法日常督查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案卷等方式,对部分市和局监管处室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计划编制、执法文书制作、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指导,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6.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年度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重要内容,对照制定了相关防控措施。加强内控管理,制定了《省煤矿安监局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印发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对照《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表》,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制定了《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监管工作纪律制度》,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纪律约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
7.发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党员干部撰写个人体会,进一步树牢坚守廉洁底线的廉政意识。组织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廉政责任。围绕“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组织党员干部赴辽宁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深刻吸取违纪违法案件沉痛教训,提升全局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8.持续改进文风。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公文处理工作细则》,组织机关各处室进行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文件制发过程中核稿、校稿等公文审批环节易出问题的把控,研究落实举措,堵塞漏洞。严格按照《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公文处理工作细则》规定,履行公文制作审批程序,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突出抓好核稿、校稿等环节,有效防止公文制发过程中存在的错漏情况等。
9.健全完善报告制度。印发了《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监管国有煤矿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作为重大事项报告的主要内容,配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将重大事项内容向省纪委监委报告,并通报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监管国有煤矿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省能源产业集团和省属国有煤矿上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将检查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函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
10.加强作风建设。印发了《2023年辽宁省煤矿灾害风险排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了煤矿“一通三防”暨瓦斯抽采达标、汛期防治水、顶板管理和冲击地压防治专项检查具体方案,持续深入排查煤矿灾害和风险。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印发了《辽宁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实施办法》,明确了全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实行“企业报告、双方会商、统一发布、动态更新”的工作机制,确定了重大安全风险的研判内容和流程,将重大安全风险纳入日常监管内容。制定企业自检自查问题上报审查制度,明确企业上报材料审查内容、程序、责任;各煤矿上报的材料必须经煤矿企业上级公司或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审核不细不严,存在严重错误的,约谈或追责相关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五)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照省委工作要求,精心制定政治理论研讨和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和研讨发言主题;在研讨会议上,局党组书记严格把关,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谈做法、谈问题、谈工作成效、谈解决问题措施办法。严格落实《局党组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学习内容,确保重点内容全覆盖。每次中心组学习研讨,局党组成员结合研讨题目,认真准备研讨发言材料,确保研讨发言有针对性。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高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认识,认真落实“四必谈”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谈话坦诚相见,相互谈透问题、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营造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领导班子对照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落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效果。在局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发扬斗争精神,开展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开门见山、直面问题,克服“好人主义”,做到红脸出汗。
3.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了《省煤矿安监局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将“三重一大”、意识形态等9项内容纳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修改完善了《省煤矿安监局党组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省煤矿安监局党组工作规则》和《省煤矿安监局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规范局党组议事规程,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
4.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党建工作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抓好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印发《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机关党建年度任务清单》,明确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的党建责任,严格按照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进行考核,对重点党建工作进行跟踪督办,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省委及省直机关工委通知要求,结合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印发《关于做好机关党建重点任务督办工作的通知》,班子成员按照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向纵深发展。
5.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到党支部党建工作中,组织党员学习《百年初心成大道——党史学习教育案例选编》《百年大党面对面》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一百年》等内容,开展常态化党史学习。4月底,各党支部结合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开展了研讨交流,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牢牢把住业务工作的方向,确保业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党史学习教育考核评价办法(暂行)》,明确5个方面考核评价内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以考核评价推动全局党史学习教育向纵深发展,持续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党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升担当作为意识。认真梳理2021年“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活动内容,5个处室承担的12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
6.规范组织生活。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议,组织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了《省煤矿安监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检查督办制度》,把党支部书记抓“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情况、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情况、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和换届选举制度落实情况、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八项重点工作纳入检查督办内容,以检查督办促落实、促规范、促实效,强化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制度保质保量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定期对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切实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换届工作有关规定,确保按时、规范做好党支部换届工作。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印发会议通知,明确内容要求,组织机关党委委员交叉列席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结合支部工作情况,明确存在问题,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召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会后督促各党支部及时提交书面报告,汇报组织生活会情况,明确自查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及责任人。机关党委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的整改监督,定期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确保组织生活会自查问题能够整改到位。
7.健全完善部选拔任用制度。召开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读书班,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干部工作法规文件,进一步夯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理论基础。制定了《省煤矿安监局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省煤矿安监局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职级晋升工作方案》《纪实材料归档目录清单》《干部人事档案归档目录清单》,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要求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过参加省委组织部举办的全省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和强化机关内部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我局人事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8.加强对干部深入考察。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制定了《省煤矿安监局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组织考察环节中,进一步规范了形成考察材料内容要求,将干部政治表现纳入民主测评专项内容,建立了干部政治表现测评长效机制。
9.严格执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中关于“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等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执行任职前公示制度,确保公示时间符合5个工作日要求。
(六)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
1.全力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法规规定学习,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实现依法行政信息公开透明,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2023年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切实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局重点工作来抓。聚焦依法行政和服务能力提升关键环节,着力在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安全发展难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上下功夫,持续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推动亲清政商关系更加完善,政府治理效能明显提升,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局网站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等政策信息,积极联系省级媒体,适时宣传我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和省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认识,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同监管执法深度融合,为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出贡献。
2.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监管处室结合大学习、大培训活动,认真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有效提升了发现和查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建立全省煤矿瓦斯参数台账,及时全面掌握全省煤矿煤层瓦斯含量等参数情况。建立重大灾害清单和治理措施台账,及时掌握全省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对全省生产煤矿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3.规范执法程序。修改完善《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检查全过程记录工作。申请财政资金,购买矿用防爆执法记录仪,对井下执法、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4.依法公示公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局的行政执法流程图进行了更新完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投诉举报方式和处理反馈程序,并在局网站进行了公示,为公民法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保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公开执法决定,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以依法行政的实际行动,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省煤炭行业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
5.全力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变化,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加强沟通协商,积极推动煤矿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与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工作,目前已实现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数据与省共享交换平台对接。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意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的同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持续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前后贯通学、及时跟进学,切实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谋大事、作决策、抓落实的能力。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抓好落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进一步树牢政治机关意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各项实践中,切实做到讲政治、勇担当、善作为。
(二)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严字当头,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战略定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深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提升监督合力和效果。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加强对要害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抓作风建设。
(三)不断推动煤矿安全上水平上台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兴调查研究,聚焦防风险、促发展、强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课题研究。认真贯彻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增强系统观念和大局意识,扎实开展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狠抓专项整治,严格执法,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切实加强班组建设,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和“一优三减”,夯实基础性工作;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组织开展煤矿设计诊断,深化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推动全省煤矿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四)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干部队伍。健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对党建工作分类指导,认真执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支部工作条例,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刻吸取阜新弘霖煤矿“6.27”事故教训,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关键岗位干部配备以及干部交流力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健全在干部选拔任用、激励担当作为、组织学习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煤矿安全监管干部队伍,为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五)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持分类施策,对于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锲而不舍抓好落实,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对于整改时间较长、分阶段推进的整改任务,以及整改难度大、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作为后续整改的重点和关键,抓住节点、紧盯不放。加强统筹推进,强化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
中共辽宁省审计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审计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审计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坚决的态度完成巡视整改重大政治任务
省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本次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郝鹏书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对待巡视反馈问题和巡视整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得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刻中肯、直指症结,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审计工作的关怀和厚爱。省审计厅党组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政治任务,作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以严的态度、硬的举措、实的作风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省审计厅党组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各自分工,及时组织调度分管领域的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难点堵点,全力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进行调度,紧密跟踪整改工作进展,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各司其责、担当作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三是坚持靶向思维,实化方案举措。省审计厅党组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深入查摆问题、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原则、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全面整改,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问题、细化具体表现,逐一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00余条,将整改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期限。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有力有效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审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高依法忠诚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能力和水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把巡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做法和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既立足当前解决问题,又着眼长远健全机制。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8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果导向,真改实改,全力推动巡视整改任务取得实效
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省审计厅共制定巡视整改措施100余条项,并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目前,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统筹推进审计监督有差距。
1.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还有不足。
(1)关于“履行省委审计办督促指导地方审计机构的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全省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回头看”,开展实地调研,对各地区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回头看”情况呈报省委审计委员会,有关情况呈报中央审计办,巩固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二是加强对各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计办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明确请示报告事项内容、报送时限、报送方式;全面梳理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建立请示报告动态管理工作台账,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三是组织召开各市委审计办秘书机构负责人业务培训会议,对秘书机构具体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及省委审计委员会有关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委审计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事项进行培训,交流各地秘书机构工作经验、做法和体会,规范审计办秘书机构工作,提升履职能力。
(2)统筹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监督形成合力不够充分。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全省各地区、省直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及时、完整掌握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基本情况和内部审计业务开展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报告,为统筹运用内部审计资源奠定基础。二是编发《辽宁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解读》,指导全省内部审计人员更好理解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推进贯彻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服务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三是开展内部审计人员“以审代训”活动,组织50余名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培训,根据参训人员的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入审计组,参加省审计厅2023年组织的审计项目,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四是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和重视,规范内部审计基础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内部审计成果运用。五是将内部审计工作培训纳入省审计厅年度培训计划,对省属企业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进行内部审计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六是结合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和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及与审计发现问题相关的社会审计报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机构工作质量提升。七是深入总结2021年审计署在辽宁试点开展社会审计报告核查工作经验,印发《关于规范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核查范围、核查内容及核查程序,严格规范管理开展有关核查工作。
2. 推动审计全覆盖不够有力,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发挥不到位。
(1)审计对象底数不清。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持续开展审计项目储备库建设,逐一核对被审计对象相关信息,经核准形成审计对象库(2023版)。二是运用好审计监督与财政监督、自然资源执法、生态环保督察执法、国资监管等贯通协同机制,积极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开展年度审计电子数据采集报送工作。三是采集省本级一级预算单位信息。四是采集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台账。五是建立企业审计台账,掌握企业资产规模、主要经营范围等情况。六是更新全省国有金融机构基本情况数据库。七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库,收集整理全省土地、矿产、水源地、林地、草原等自然资源情况数据。
(2)尚未实现应审尽审全覆盖。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精准把握审计全覆盖的重点,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发挥审计在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中的作用。从整体上把握审计全覆盖内涵,统筹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多种审计类型,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科学制定中长期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二是消除省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盲区,科学制定2023年度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三是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四是充分发挥省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会同省委组织部系统梳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详细核准审计对象库,摸清底数、动态管理、科学分类,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五是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制定程序,由省委组织部提出领导干部年度审计建议名单,以任中审计为主,避免逢离必审误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关键岗位、社会关注程度高、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产、资源密集领域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建议名单征求省纪委监委机关等有关单位意见后,提请省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六是召开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挥成员单位工作合力。
(3)统筹审计项目规划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全面梳理法检机关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情况,组织12个市(除沈阳、大连)审计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县级法检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每年安排部分县级法检机关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二是自2020年至2022年底,已对近150家法检机关开展审计。三是科学安排2023年法检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四是印发《关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审计监督意见》,紧扣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紧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风险隐患,营商环境治理和民生保障和改善,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揭示重大经济贪腐、重大财务舞弊、重大财政造假、重大会计信息失真等突出风险。五是结合主题教育,针对审计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省审计机关开展能力作风和效率质量专项整治,抓基础、抓基层、抓基本。六是开展“基层审计机关能力建设与审计质量提升”专题调研,摸清审计质量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基层审计机关能力建设与审计质量控制水平上台阶。七是认真谋划财政审计工作,科学制定2023年财政审计项目计划,开展对省本级、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市级财政收支审计,形成省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市级财政收支“三位一体”审计大格局。八是开展研究型审计,发挥财政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印发《2022年度财政审计工作总体方案》《2022年度省直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工作方案》《2022年度市级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等业务指导性文件,下发7期财政审计工作动态,加强财政审计工作指导,增强财政审计整体效能,提升财政审计成果质量。九是印发《2023年度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和《2023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等业务指导性文件,将重大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等方面内容作为审计重点。十是将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人员专业能力。
3.落实科技强审要求有差距,提升审计机关履职能力有待加强。
(1)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力度不均衡。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鞍山市、丹东市审计局接入“金审三期”工程数据分析网,推进各市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均衡发展。
(2)数据采集量不多、覆盖行业不广、更新不及时。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辽宁省审计厅电子数据采集报送办法》,常态化开展包括金融、企业、资源环境等各行业数据采集和标准化工作。二是建立国有金融机构舆情数据库、报表数据库、EAST数据库。三是采集相关银行的资产清收挽损管理数据,形成数据库。四是采集相关企事业单位2011年以来的财务数据。五是建立资源环境审计数据库。六是采集更新行业主管部门的社会团体组织数据、残疾人数据。七是采集转换2022年度全省各级财政一、二、三级预算单位的财务核算数据。
(3)运用数据综合分析能力不强,通过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不足。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将强化科技强审作为重要保障措施,写入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审计监督意见》,明确坚持科技强审工作方向,部署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等重点任务。二是举办预算执行大数据审计培训班,采取“互动教学+实战体验”形式,对全省审计系统数据审计、财政审计骨干进行培训,同步开展数据集中分析和疑点精度优化,发现可用疑点,形成数据分析报告。三是对财政审计数据分析模型改进和优化。四是依托“金审三期”审计大数据中心,实现全省审计机关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使用,为各市切分自有分析库,内容涵盖财政指标、非税收入、国库支出、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及有关行业数据。五是组织开展全省“职工创新工作室”相关创研工作,增强运用大数据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培养既懂审计业务、又懂大数据审计的复合型人才。六是开展全省审计机关优秀大数据审计案例评选工作,通报评选结果,共享优秀案例,为推动提升全省大数据审计应用水平提供借鉴。
4.督促检查审计整改不够有力,审计整改工作效果不理想。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盘锦等7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系统梳理、强化举措、压实责任,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切实整改,并举一反三,从讲政治的高度持续健全审计整改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关于未完成整改问题、出现反弹的问题已安排部署整改计划。三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督查工作安排,研究制定《2023年度审计整改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问题作为专项督察重点内容,督促整改。四是经与省政府督查室沟通,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绩考核指标,对整改不到位的地区进行减分。五是发挥监督合力,与省委巡视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贯通的意见》,明确巡视组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常规巡视重要内容;与省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印发《辽宁省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共同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5.揭示风险隐患能力不足,推动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1)对新时代审计工作认识有差距,审计队伍能力不足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党的创新理论和党性教育培训,初任、任职和在职岗位培训,专业知识更新与继续教育培训,审计业务培训四大类培训,共31个培训项目,依托辽宁大学举办全面推动审计工作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市、县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培训班)。二是分析研究全省审计机关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形成《辽宁地区审计机关干部队伍情况分析报告》,为科学谋划全省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培养摸清底数、夯实基础。三是建立健全全省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库,财政、企业、金融、投资、大数据审计等领域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库,突出培养一批各审计领域的“种子选手”。四是汇总国有企业审计有关情况,深入剖析国有企业存在的投资、管理以及利益输送等问题,深入剖析决策、内控等方面原因,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审计工作统筹谋划,持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等意见建议,以审计专报呈报省委审计委员会,得到省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五是梳理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线索等相关情况,形成《企业审计基本信息情况表》《企业审计问题类型参考情况表》等工作资料,供企业审计人员学习。六是组织金融审计人员参加审计署组织全国金融审计综合培训班,组织金融审计业务培训项目,通过专家讲授、经验交流、方案辅导等形式,夯实金融理论基础,提升专业能力。七是按照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开展省属企业、城市商业银行经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及中小银行不良资产核销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注重揭示重大金融风险、经营管理等方面问题,推动防范化解企业和金融风险隐患。八是开展大数据审计案例评选,开展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加强审计业务数据应用经验交流和人员技能培训,推广成型工作模式和技术方法,培养数据应用人才。九是开展2023年度全省“职工创新工作室”创研课题研究,依托创研平台,统筹全省数据审计技术力量,加强对数据分析模型的研究和开发。启动鞍山、本溪两市“刘博宇职工创新工作室”市级分室。十是结合全省统一组织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项目,赴沈阳、大连、鞍山、本溪、阜新、辽阳、铁岭、葫芦岛等8市,在审计一线对基层数据审计人员给予工作指导,通过工商、社保等审计数据资源,协助发现问题线索。
(2)揭示国有资产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梳理近5年国有企业审计情况,汇总主要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炼企业审计工作成果,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呈报《加大监督力度 强化问题整改 审计促进国资国企健康发展》审计专报,反映省属国有企业近五年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工作成效及审计建议,得到省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有关主管部门研究落实。二是总结提炼省属企业应收款项及境外资产审计调查成果,揭示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违规出借资金、失职失管、违规核算等各类问题,推动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审计署2022年12月通报表彰该项目荣获2022年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三是科学统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项目,开展省属企业审计。四是根据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特点,印发《2023年省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等业务指导性文件,突出将企业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资本运作、重大资产处置、重大物资采购和重大风险管控等方面作为审计重点,对于审计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坚决移送处理。
(3)未有效发挥对金融领域风险隐患的预警作用。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中小银行清收挽损质效情况调查提出针对性建议,在推动金融改革化险中发挥了审计作用。二是开展经营管理情况审计,从服务地方实体经济、贯彻国家金融政策、风险抵御能力等多方面剖析,全面反映问题,审计专报呈报省委审计委员会,得到省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地方商业银行健全风控体系建设。三是将中小银行不良资产核销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列入2023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中小银行不良资产核销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规范不良资产核销,防范不良资产处置风险,促进中小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四是将城市商业银行经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列入2023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政策落实、信贷资产质量、经营管理、潜在风险隐患等情况,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健康发展。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还有差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落实落细。
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辽宁省审计厅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厅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职责。二是厅机关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决算的审核监督和重大财务事项的审批管理,明确每年对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三是制定《辽宁省审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辽宁省审计学会财务管理办法》,加强省审计学会财务管理,规范代办费、评审费支出管理。四是制定《全省审计理论研究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组建审计理论研究评审专家库,明确入库专家申报条件、主要任务、评审流程、评审费用标准等,规范评审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还有不足。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深入学习、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贯通协同,定期会商,认真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出问题,逐条落实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和建议。二是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组提示提醒》,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及时督促提醒,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流程手册,规范干部选拔工作流程。
(3)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认识还需加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分析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总结工作,部署任务。二是召开全厅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专题授课,结合审计系统典型案例教育和警示审计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厅领导班子和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领导责任、岗位职责、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内部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履行的责任。四是开展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签字承诺活动。五是组织重点处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暨“清风传家故事会”宣讲活动。六是梳理汇总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审计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分析审计系统发生的案件规律性特点,形成专题警示教育材料。组织全厅党员干部学习《审计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录》,教育警醒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坚守纪律“底线”,不踩法律“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七是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在元旦、春节、“五一”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重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让每一位干部职工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八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贯通协同,重要会议、重要工作第一时间通报。九是发挥机关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压实工作责任,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规范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方式,加强事前提醒、强化过程监督、注重事后检查。
2.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日常监督责任还有不足。
(1)警示教育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梳理汇总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审计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分析审计系统发生的案件规律性特点,形成专题警示教育材料。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审计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录》,组织参观辽宁反腐倡廉展览馆等廉政教育基地,教育警醒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三是结合主题教育举办全厅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专题授课,结合审计系统典型案例教育和警示审计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机关纪委对招投标重点领域监督缺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辽宁省审计厅购买社会化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机关纪委对公开招标或非公开招标实施监督。二是机关纪委对厅机关组织实施的全部政府采购活动,开展全过程各环节现场监督,对重大事项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实不细。
(1)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廉政风险动态化管理滞后。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省审计厅党组及各党支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全省政府系统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精神。二是召开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分析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总结工作,部署任务。三是印发《辽宁省审计厅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规定》,完善厅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落实落细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进一步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强化权力制约。四是印发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开展廉政风险点专项排查,组织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认真梳理,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实施“清单化”管理,将风险点、防控措施、风险等级、责任人一一列入清单。
(2)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全厅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结合审计系统典型案例教育和警示审计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印发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开展廉政风险点专项排查,组织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认真梳理,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实施“清单化”管理,将风险点、防控措施、风险等级、责任人一一列入清单。三是梳理汇总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审计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分析审计系统发生的案件规律性特点,形成专题警示教育材料。四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审计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录》,组织参观辽宁反腐倡廉展览馆等廉政教育基地,教育警醒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议事机构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梳理领导小组成立依据,根据厅机关工作实际,对各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撤销、合并后保留13个。二是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履行职责,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分析各项工作形势,研究贯彻措施;各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厅党组和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任务,做好有关活动记录和文件归档等日常工作,重要事项提请党组会议等厅内会议审定。
(2)落实省委领导批示跟踪督办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督办台账,对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并跟踪反馈会议议定事项办理结果。二是建立省领导批示事项督办台账,制发督办通知书、批示转送函,组织各地区、部门第一时间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定期跟踪督办落实情况,及时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告或向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反馈落实情况。三是将2019年度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审计项目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审计整改台账管理,已于2022年11月、2023年2月和3月分别督导整改工作,并持续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定期跟踪调度,直至整改完毕。
(3)抓工作落实用力不足。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梳理厅机关参加各类议事机构工作情况,日常加强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省委编办、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不参与可能影响依法独立审计监督的议事机构的工作建议。二是积极对接有关主管部门,已退出“省财税和社保工作领导小组”“省推进沈阳桃仙机场第二跑道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4)对巡视工作认识不足。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成立省审计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组织领导全厅同志认真进行整改,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定期听取、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郝鹏同志和省纪委书记刘奇凡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要求,充分吃透中央及省委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三是召开2022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民主生活会的总体要求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深刻剖析巡视反馈问题的产生原因,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四是印发《中共辽宁省审计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时限,强化过程调度,确保整改到位。五是组织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巡视工作重要意义,对照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按照整改期限逐条落实。
2.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机关党委对党员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对党统系统、全国系统、智慧党建云平台进行系统维护和数据及时更新。二是建立党员台账,定期对照人事档案信息核对党员信息,根据调入、调出、退休人员等情况及时调整,确保党员底数清、信息明。
(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熟知发展党员程序。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以及“一人一表、一事一记、一步一审”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坚持政治标准,严格审核把关,把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做细,真正摸准、吃透每个步骤的时间、条件要求,2023年已新发展2名预备党员,3名预备党员转正。三是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把发展党员工作规定作为支部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规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
(3)党支部建设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全面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组织全厅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等党内规定。二是加强教育,提升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组织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及时缴纳、上缴党费。2023年上半年,及时、足额收缴党费,按照比例,上缴至省职机关工委组织部账户。三是组织全厅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规定。四是调整人员岗位,补充派出审计十四处党支部人员,该支部现有党员3人。五是组织全厅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等党内规定。六是开展2022年度厅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印发《2022年度厅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对民主评议党员作出具体安排,各党支部均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机关党委委员对全厅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逐一指导。各党支部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进行测评,确定党员评定等次,提出评定意见。2022年度辽宁省审计厅各党支部评定优秀党员人数均未超过总党员人数三分之一的规定要求。七是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评议会议,总结工作,指出各支部工作短板不足,提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要求,压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八是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提升党支部书记对岗位职责重要性的认识、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认识,提高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党建工作规范性和科学性。
3.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1)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担任非领导职务时任职年限进行重新认定,做出情况说明,相关材料已存入干部档案。二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做到“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确保及时做出处理认定。三是强化岗位责任制,落实档案管理员、人事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三级复核责任,确保档案审核准确无误。四是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每月开展一次业务知识集中学习,促进人事干部熟练掌握和运用干部人事相关政策。五是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有关政策和标准,对全厅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全面复核,针对存在问题进行重新处理认定。
(2)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调查核实因私出国(境)时间、行程与审批情况不符的情况,根据调查结果,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或批评教育。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归还台账,印制《证件使用管理工作簿》,及时做好登记和材料归档工作。三是从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认真审核出入国(境)时间和行程,对擅自改变出国行程和未按规定时间归国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印制因私出国(境)文件汇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和掌握有关规定并贯彻执行。
(3)领导干部违规在学会兼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成省审计学会的法人代表更换工作,省审计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兼职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兼职有关规定,从严审批在职和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
4.工作作风不扎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解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发展党员程序的机关党建宣传展板进行更换,更新为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展板,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加强对公文、工作信息、宣传展板等审核力度,严格把关。二是制定《辽宁省审计厅文稿“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校环节工作责任,推进厅机关文稿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文稿的规范性、准确性、严肃性。三是开展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公文质量工作,对公文审核中发现的公文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压实责任、提升意识,推动厅机关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提效率、提质量、提能力。
(四)对巡视监督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持续整改需用力。
1.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落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及省委实施方案,结合主题教育,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审计监督目标任务,针对当前审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厅机关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结合岗位职责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辽宁省审计厅2023年度调研工作方案》。二是开展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调研,了解市县审计整改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总结各地审计整改工作经验,摸清整改工作的困难,探索创新推进审计整改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工作质效,以整改促进增收节支、体制机制完善、防范风险。三是将加强审计成果运用研究列入年度科研选题,将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年度调研题目,研究提出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思路方法,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成果运用。
2.落实整改长效机制尚不完善。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省审计厅党组会议研究审议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总结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指出台账管理工作的问题,部署审计整改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辽宁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辽宁省审计整改专项督察工作办法》等审计整改制度,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督促做好常态化审计整改工作。三是开展审计整改台账检查,持续纠正台账存在的整改证据不完整不规范、填报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提高台账质量,夯实整改基础。
(五)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有差距,审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不明显。
1.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不到位。杂志征订乱摊派,影响了营商环境建设。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或批评教育。二是责成省审计学会加强审计期刊发行管理,对署办期刊发行征订工作秉承自愿原则,坚决禁止设定期刊期望数,严禁向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下指标、下任务。
2.打造“公平公正”司法环境不到位,运用审计成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效果不充分。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系统梳理近年对全省法检机关审计查出问题、移送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等相关情况,重点梳理执行案款问题。二是开展省高法预算执行审计和市级法检机关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重点关注执行案款问题,结合以往年度审计发现执行案款问题,形成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
三、持续深化巡视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有力有效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顺利实施
经过集中整改和前一阶段持续努力,省审计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省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省审计厅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持续用力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以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政治担当、诠释对党忠诚,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审计更大贡献。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思想见行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二是勇于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历史性成就,深刻理解把握“六个如何始终”,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牢记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纠治“四风”,坚持从严治审,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审计干部斗争精神培育和斗争本领养成,牢固树立“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意识,瞪大眼睛,明察秋毫,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放开手脚,大胆监督,如实报告。找准审计推动党的自我革命的着力点,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持之以恒用力,全面彻底抓好后续整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狠抓整改落实,不松劲、不歇气、不停步,高质量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果需持续推进的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咬定青山不放松”,有计划分阶段有序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一盯到底,加强评估问效。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确保全面完成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是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构建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把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与解决问题的好做法固化下来、传承下来,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主题教育中查摆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查堵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梳理党的建设、审计业务、人事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规章制度,做好立、改、废、释,建立健全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更多务实管用的制度性创新成果,实现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的有效结合。注重加强制度执行,对出台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执行力,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五是坚持统筹兼顾,加快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将巡视整改与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紧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围绕促进发展加强审计监督,以资金保障、项目落地和工作推进为抓手开展审计,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围绕防范风险加强审计监督,以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目标,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围绕推进改革加强审计监督,聚焦全面振兴重要环节开展审计,推动关键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充分激发经济活力。围绕维护民生加强审计监督,开展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促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基础保障加强审计监督,开展农业、资源环境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完成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中共辽宁省政府外办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第二巡视组对省政府外办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政府外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省政府外办党组关于组织抓好巡视整改的简要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思想自觉。2月3日上午,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办党组书面反馈机动巡视意见后,办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同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特别是郝鹏书记在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综合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要求,明确做好巡视整改的标准和要求。党组“一班人”态度端正,认识深刻,坚决服从、全盘接受,一致认为,省委第二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完全符合实际,是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代表的是省委对外办党组的要求,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外办的关心支持;明确表示,要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压实主体责任,全盘落实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工作落实;要充分用好巡视成果,进一步改进外事工作流程、健全机制,推动我省外事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全省对外开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为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成效,办党组坚持担起主责、负起总责,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罗丽同志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机关各处(室)及外事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抓好全办巡视整改工作。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委牵头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强了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办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亲自组织指挥、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协调调度、亲自检查督办,先后4次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工作标准和时序进度要求;每次双周例会专题调度,逐个问题听取整改情况,逐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推进。按照办党组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建立完善了整改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压茬推进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三)聚集反馈意见,细化整改落实措施。根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在省政府外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相关信息,以党组名义向机关各党支部、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印发相关文件。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中共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经办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及具体表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了《省政府外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明确了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处室、配合处室、责任人员、责任领导,确保巡视组提出的每项工作、每个问题、每个建议有人抓、有措施、有回音、有着落。在办党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配合处室按照分工方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分头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高质量按期完成。
(四)深刻查摆剖析,推动整改持续深入。办党组将开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学习领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在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查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主动进行认领,并结合学习研讨中查摆的问题、谈心谈话中指出的问题等,进行系统梳理汇总,形成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剖析材料。民主生活会上,办主要领导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对指出的问题全部认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各位班子成员围绕认领和查摆出来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开展对照检查,切实做到问题根源剖析深刻、整改方向具体明确、落实措施切实可行。班子成员按照“团结—批评—团结”方针,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对党、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通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达到了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良好效果,推动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落地落到位。
(五)坚持统筹兼顾,务求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与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及辽宁全面振兴三年行动相结合,做好统筹推进,达到标本兼治。一是注重思想引领,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学习习近平外交思想不够深入扎实等问题,及时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安排专门时间进行学习研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二是聚焦难点攻关,针对人财物问题,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针对审计指出问题尚未全面落实整改到位等问题,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指挥,穷尽各种办法,克服困难、集中力量、加班加点开展海量基础性核查,建立完整的往来款台账,逐笔核实对照、梳理核销。针对年代久远、档案不齐等历史原因形成的难以核查的陈年往来款,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在涉及人的问题上,严格依据上级政策文件,分类施策、依规整改;同时,举一反三,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剖析原因,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完善一套制度。三是注重建章立制,针对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格问题,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因私出(境)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等制度措施,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逐项逐条整改落实
省政府外办党组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细化为5个方面、19个具体问题,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够全面,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到位
1.学深悟透不够,落实党管外事有差距。
(1)深学笃行不扎实。省外办党组没有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6月在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也没有对《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进行专题传达学习。2018年11月省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统筹地方外事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省外办党组仅于2020年4月开展1次专题研究。
整改措施:
一是安排办党组(扩大)会议两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1月、2018年6月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动我省外事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办党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统筹地方外事工作的意见》及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统筹地方外事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专题研究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发挥不充分。2018年11月成立以来,仅组织召开一次省委外事委成员单位座谈会,未召开过办公室会议。指导各市外事委履职力度不够,沈阳等13个市委外事委未按规定次数召开全体会议,宽甸等26个县市区从未召开过党委外事委全体会议。落实定期工作汇报要求不严格,2019年至今,未按要求对各市外办负责人工作报告进行综合评价,也没有向其所属党委和政府进行反馈。
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工作需要,于今年2月2日召开省委外事委办公室会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于5月10日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外事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下发各市外事委,强化各级外事履职能力,要求各级外事委定期、不定期召开外事委会议,明确会议内容标准。要求各市认真查摆运行机制情况,并于6月中下旬上报。结合办领导赴沈阳、大连、丹东、锦州调研时机,围绕健全外事机制,以及落实外事委工作规则、会议机制等进行工作指导。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党对全省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8〕142号),加强督办调度,要求各市外办定期向省外办报告工作,并向其所属党委、政府及其本人进行反馈。2022年11月9日下发《关于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对各市外办主任向省外办规范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4月28日,向14个市外办分别下发反馈意见,并抄报当地党委、政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推动外事机构建设有差距。我省沿边东港市、宽甸县没有设置独立外事机构,对比黑龙江省、吉林省沿边所有县市区均设置独立外事机构,重视程度明显不足。
整改措施:
积极与丹东市外办沟通协调,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赴丹东市调研指导,根据我省实际,推动边境县市设置独立外事机构。2023年4月27日赴丹东调研,向市领导传达巡视反馈意见,请丹东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丹东市领导表示将认真研究。2月27日,与丹东外办主任就沿边市县设置独立外事机构进行面对面沟通协调;3月2日,丹东市委外办就“丹东市县区外办机构设置情况说明”函复我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统筹利用外事资源不够到位,服务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不够有力。
(4)围绕辽宁振兴发展战略谋划不深入。服务打造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主动性不强,发挥外事智库作用不充分,以科学咨询支撑科学决策不够,没有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对策研究。2019年以来,仅与辽宁大学开展1次课题研究,且将研究成果束之高阁。
整改措施:
一是制作相关资料汇编,为我省各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与成员国交往提供借鉴。
二是建立省外办推进对外开放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围绕重点,研究明确对外交往工作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和推进措施。2023年5月9日,下发《关于建立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相关处室聚焦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国家和区域形势分析研判,研提针对性工作对策,定期反馈工作进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外事智库合作,围绕服务辽宁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实现新突破、深入参与东北亚区域合作积极吸纳智库意见,为外事科学决策提供支撑。4月24日、25日分别在沈阳、大连召开外事智库工作座谈会,听取智库专家关于辽宁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东北亚区域合作、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等工作建议,为外交部为辽宁量身出台“一省一策”指导意见提供了参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5)涵养港澳资源不够深入。履行省港澳办职能不够到位,截至2022年10月,省外办仅与4家港澳驻京、驻辽联络部门建立交流合作关系。组织交往活动频率不高、覆盖面不广,2017年以来组织的10次港澳人士省情调研活动没有覆盖大连等4个市,鞍山等6个市仅调研1次。巡视谈话反映,我省只能依靠人脉资源维持与港澳联系。
整改措施:
一是扩大与港澳地区政府机构交往范围。2月23日至3月2日派出工作组出访港澳,与2家中央驻港澳机构、11家港澳特区政府部门、7个社会团体,5个旅行社共进行了近20场公务活动,会见港澳两地政、商及各界人士共70余位。重点与香港贸发局、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香港文化体育及旅游局、香港教育局、澳门政策研究所和区域发展局、澳门教青局、澳门贸促局建立工作联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地市行”活动,形成长效化机制。3月27日-30日赴锦州市、葫芦岛市、兴城市、朝阳市、喀左县开展联合调研;4月20日赴鞍山开展联合调研,通过经贸推介、座谈交流、走访企业、搭建相关市与港澳地区沟通交流平台,加深港澳人士对我省的了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联合港澳驻辽机构、商会,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港澳工作会商。1月18日召开一季度港澳工作会商;3月15日召开在辽港澳机构、商会、重点企业“二十大”精神学习会暨辽港澳工作会商;5月10日召开辽港二季度工作会商。通过工作会商的工作方式推动我省港澳工作稳步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6)发挥宣传平台作用不足。省外办门户网站政策法规版块5年未更新。2020年2月建立的辽宁外事微信公众号,“友城风貌”、“学习分享”版块没有任何推送信息。微信公众号知晓率低,截至巡视组进驻仅有1845人关注,点击率为个位数的信息占42%。
整改措施:
一是调整页面设计和首页版式排序,对栏目设置进行科学分类和整合,方便用户接受服务。
二是在网上服务上,将原9个子栏目整合为4个子栏目,全面拓展便民服务资源,推进服务信息具体化、务实化。
三是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结合巡视整改的意见,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及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了我办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和内部规范管理,规范了公开信息采集、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和日常读网制度。
四是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政务网站需开设本部门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本系统、本部门政策法规类文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是深入整合,设立“外事新闻”“外文咨询”“党史学习”“安全提醒”“外事管家”“友城风貌”“学习分享”7个子服务栏目,发布信息只推送至主界面,方便粉丝集中阅读、查找。
六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报道和重要稿件,重要信息转载工作12小时内完成,有力服务元首外交。
七是在发布涉及省部级以上领导的报道,按照相关规定逐级请示,待审批通过后再进行发布。
八是主动收集行业信息动态,加强政策解读比重,适当改变文风,匹配受众群体阅读习惯,增加图片、视频比重,加强互动交流。
九是扩大传播受众面,通过领导干部带头推广、举办各类活动时与兄弟部门互粉、号召行业人员多关注、内部职工多点赞、多转发等方式,增加关注人数和粉丝数量,提升传播力、影响力。2022年10月至今,订户数量增加451人,增比24%。新发布信息121条,无个位数阅读量信息,平均阅读量272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欠缺,管党治党不够有力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7)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省外办党组落实《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不够严格,2018年至今,未按要求每半年听取机关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党组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规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3月末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8)机关纪委监督能力偏弱。2022年8月,机关纪委初步核实实名举报线索过程中,单方面采信被举报人及其密切关系人说法,未与举报人及第三方核实就轻易查否,调查结果未向举报人反馈。
整改措施:
一是及时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报告,严格依照规范程序处理信访举报线索,将与实名举报人的4次核实录音进行整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二是组织机关纪委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法规,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9)财务管理不严格。省外办党组发现“2021年度财务账与财政结余指标不符”问题后,在未进行深入核实的情况下,仅依据财务部门推测“此问题大概率系陈年记账差错累积导致”,就按照省财政结余指标进行决算。2020年9月,在核算外事接待经费中支出金额比发票金额多3000元。现金未做到日清月结,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库存现金余额均在16万元以上。财务印鉴管理有漏洞,财务章和法人章未按要求分开保管。
整改措施:
一是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差异进行专业核查,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人员将根据核查结果对差异情况进行相应财务处理;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杜绝再发生此类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认真核查支出金额比发票金额多出3000元问题的成因,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审核财务核销相关票据,做到财务票据与报销金额一致。
三是加强库存现金管理,立即将库存现金超额部分存入银行,对库存现金实行定额管理并定期清理,严禁超范围使用现金,严控库存现金规模,切实做到现金日清月结;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将边界管理专项经费和因公出访专项经费纳入零余额账户,实行单独核算、专账管理,彻底解决因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导致的相关经费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是进一步细化财务印鉴管理措施,补签《财务印鉴交接表》,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财务印鉴“专人专管、分别存放”的原则,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法人章和财务章,存放在不同的保险柜中;制作《财务印鉴登记表》,两名财务印鉴保管人中有一人外出时,需将财务印鉴临时交由财务室第三人保管,确保正常财务工作不受影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0)对事业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执行预决算公开制度不严格,2019年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和2020年度部门预算至今仍未公开,2021年度部门预算及部门决算于2022年9月27日才予以公开。
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按照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在省政府外办门户网站补充公开本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和2020年度部门预算,此后每年严格按节点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财务监督,中心涉及重大项目、资金事宜的,严格履行程序,报办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1)外事礼品管理不规范。2016年和2017年外国元首来辽赠送的5件礼品,经现场物品鉴定和专家合议,拟认定为文物,仍与其他外事礼品和日常杂物混放。
整改措施:
一是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确认我办上报的5件礼品的最终鉴定结果(经询,均被确认为外国文物)。
二是与省文物局联系咨询文物保管、存放方法及注意事项,立即按要求稳妥开展临时保管工作。
三是与省博物馆联系,研商被认定为外国文物的礼品处置意见,根据处置意见,履行必要手续,将上述文物移交博物馆妥善收藏。
四是认真做好《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管理办法》的常态化管理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抓班子带队伍不够有力
1.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够。
(1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22年1月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有73%讲成绩,查找问题仅有27%,且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制度规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精神及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并请省委指导组审核把关。
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发扬斗争精神,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运用于日常工作中,运用于党内政治生活中,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不留死角、不讲情面,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增进团结和友谊,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在相互批评中,不谈成绩,只谈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统筹谋划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
(13)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任用条例》修订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均采用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演讲后再进行民主推荐,按得票多少确定人选的竞争上岗方式产生干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精神。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在2022年11月第41次办党组(扩大)会议上,集中组织学习了2019年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对政策的运用和把握。强调党组研究人事工作事项的动议酝酿、制定方案、启动流程、党组会议审议等环节,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规范执行;党组要承担起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人事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组织人事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
二是制定理论业务学习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抓好法规条例的学习,制定《人事教育处2023年度理论业务学习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落实相关学习内容,目前围绕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人事档案、因私出国(境)工作相关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切实提升组织人事干部专业能力水平。
三是重新修订了选拔任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2023年3月新修订了《省政府外办领导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规范选拔程序,取消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竞聘等环节;在巡视工作期间即做到了立行立改,2022年11月事业单位选拔任用领导职务干部过程中取消了竞聘环节,由党组根据干部日常表现,提出动议酝酿人选,切实发挥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4)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不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不到位,2017年10月以来2名干部任用后均未设任职试用期。干部选拔任用纪实不齐全,民主推荐及统计结果汇总表无考察组成员签字,普遍缺少会议推荐讲话等材料。
整改措施:
一是对未设试用期的干部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担任副职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应设任职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我办对两名干部实行了任职试用期,但在两名同志的备案审批表中在“拟任职务”处没标注“试用期一年”字样。
二是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对两名同志严格执行了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2021年3月起我办先后进行了4批7人次的试用期满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中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按照组织程序,组织好试用期满考核,并将试用期满考察材料及时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对照指出的问题对纪实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做好规范补充工作。全面梳理2017年10月以来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对于缺少考察组成员签字的民主推荐及统计结果汇总表,对照党组记录、上会材料等内容记载,逐一联系经办人补签;对缺少的会议推荐讲话等材料,通过查阅文书档案等方式完成纪实材料的补充。共计补充完善19人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
四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等制度规定,制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目录清单》,在今后的选拔任用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进行材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完整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5)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率较高,2017年10月以来,共查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65人次,不如实报告率达20.0%。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2017年10月以来,审批因私出国(境)49人次,其中42人次未详细记载因私出国(境)证件归还时间,2名干部回国(境)后逾期归还证件。
整改措施:
一是扎实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对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要意义,以及瞒报漏报的认定处理和结果进行重点讲解,结合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办发〔2023〕17号)文件精神,组织专题学习,确保了解掌握文件填报要求,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
二是梳理个人有关事项填报问题清单,对易错易漏点进行重点提示。对2017年10月至2022年全办个人有关事项填报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建立5大项25个问题清单,将对易错易漏点和查核比对中曾经出现过的问题进行专题辅导讲解,对出现过填报错误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提示提醒。
三是建立个报复核审查制度。干部提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首先由人事教育处检查是否存在明显的填报问题;其次由干部提供填报佐证材料,如查询APP小程序的截图、房产证、保单的原件或复印件等;最后由人事教育处对照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表、佐证材料与填报人进行一对一当面对查,提高如实报告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2023年1月,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向沈阳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新增、修改67人,撤控11人,完成因私出境审批单位领导签字式样更新,并根据排查反馈信息梳理相关人员因私证件收缴情况。2023年4月经党组(扩大)会议(第13次)审议通过重新修订的《省政府外办关于加强因私出(境)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五是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取、使用、归还等相关手续,管理流程更加清晰规范。修订完善《使用因私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登记表》《领用证件登记表》《证件上缴登记表》等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表格,在管理台账上列出应归还日期,并提醒干部在回国(境)后10天内、超过预定出国(境)日期15天的,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人事教育处集中保管。
六是对未按期归还证件干部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核实,两名同志均认识到了问题的严肃性,对逾期未归还证件两名同志和证件管理者同时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党的建设工作弱化。
(16)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互促不到位。机关党委在2021年“我为群众办实事、争做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中,没有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各基层党组织立足岗位职能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还不强,有11个党支部为民服务活动没有任何记录。
整改措施:
一是机关党委认真制定年度党建工作安排,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做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及时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推进工作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工作,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制定年度深化“党建+营商环境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外事为民服务活动,并将相关活动纳入党支部工作总结,及时记录到支部记录本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7)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力。查阅党支部会议记录发现,2020年以来,全部14个党支部中,有12个缺少年度工作总结和考评结果记录,有2个未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有1个未召开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有9个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整改措施:
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机关党委安排专人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会议程序、严肃民主评议,对缺少年度工作总结和考评结果记录的进行认真补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有的整改不够到位,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
(18)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审计指出问题尚未全面落实整改到位,核销陈年往来款力度不够,原有“其他应收款”余额904.18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449.2万元。截至2022年10月巡视组进驻,仍有“其他应收款”余额476.71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415.09万元,分别占应核销总额的52.72%和92.41%。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往来款。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往来款审批与核销流程,做到当年新增往来款项年底前必须核销。
二是建立往来款管理台账,逐项逐条进行梳理核销。
三是对于因年代久远、档案不齐等原因难以核对的情况,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开展辅助核查。
四是针对年代久远、档案不齐等历史原因形成的难以核查的陈年往来款,专门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目前从2006年往前倒查至1992年,已累计核查纸质财务档案二百余册,核查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2022年底,共有往来款126笔、780.45万元,截止目前,已收回、核销、列支往来款65笔、596.08万元,核销率达76.40%。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持续深化外事“放管服”改革不系统,助力辽宁营商环境建设有短板
(19)“外事管家”品牌服务效果尚未彰显。2021年提出打造“外事管家”品牌,宣称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巡视组随机拨打6名外事管家电话,其中5人未接听。服务企业“走出去”不到位,工作停留在“你找我助、你需我帮”层面。“好差评”窗口评价系统形同虚设,外事管理服务大厅“好差评”评价器未接入省营商局系统,服务评价二维码“犹抱琵琶半遮面”,未按要求摆放在窗口明显处。在巡视组询问时才告知需要翻转工作人员名牌至背面才能扫描评价,且7个窗口有2个没有张贴评价二维码。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外事管家队伍建设,于5月18日上午,组织召开增补外事管家授牌仪式,请赵洪斌副主任为2名新增补管家颁发外事管家牌。
二是出台外事管家服务“三规定”,提升管家服务水平和质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重新制作二维码,粘贴显著位置,及时提醒服务对象扫码评价;加大“好差评”二维码的管理和监督,做到每月对二维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机关纪委建立抽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拨打服务电话,检查服务人员在岗情况,并对“好差评”二维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下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安排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为持续整改落实提供思想保障。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深化思想理论武装。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持续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活动,确保年底前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达到100%;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四是着力推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五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机关党的建设新成效为全省外事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二)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为持续整改落实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一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论述,要着眼标本兼治,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服务全省对外开放的制度体系。二是完善党管外事体制机制。认真履行省委外办工作职能,加强全省外事工作的统筹谋划,高标准筹备省委外事委会议,严格落实统筹、请示报告、情况通报、督查督办制度,加大对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归口管理力度。三是构建外事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协调管控,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积极推进外事领域“放管服”改革,对外事行政审批事项、代办签证服务事项和财务核算全部实施进厅集办。
(三)坚持持续用力,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为持续整改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党组班子要从严从实带头持续整改;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对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继续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坚持分类推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不出现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工作责任和时序进度三落实,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标准决不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标准,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建章立制、贯穿始终,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对拖延整改、纸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坚持揪住不放、一查到底,该处理的坚决处理,绝不手软。三是提升整改成效。办党组将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加强制度建设,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摆脱传统思维定式,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一鼓作气、一抓到底,进一步提高服务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展示新担当、体现新作为、塑造新形象,以“钉钉子”精神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推动全省外事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辽宁振兴三年行动贡献新的力量。
中共辽宁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现将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将省国资委党委作为巡视对象,是对省国资委领导班子的一次“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省国资委领导班子及机关党员干部的重视和关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省国资委党委近年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情况,深刻指出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落实建议。省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2月19日,省国资委召开2023年第7次党委会议,成立委党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同时对巡视整改工作做出全面动员部署。2月19日,在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集中研讨及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工作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基础上,召开委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认领责任、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深入进行党性剖析,深挖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部署要求上来。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成立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姜有为任组长,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孟华强,党委委员、副主任王皎,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刘云辉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同时设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综合协调、跟踪调度、推进落实。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同志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抓整改的浓厚氛围。建立周调度、半月排名通报机制,有为副省长亲自调度整改进展;巡视整改办公室深入各处室一个问题一个问题面对面研究整改对策,协调解决矛盾问题,推进整改落实。3月28日、4月20日,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孟华强主持召开第10次、第13次党委会议,集中听取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审议整改销号事项,进一步压实整改落实责任。
三是强化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整改。坚持“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原则,既制定一批“当下改”举措,着力解决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更注重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着力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自身职责,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建立完善制度规定21个,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把抓好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今年一季度,省属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04.4亿元,同比增长7.1%;实现利润总额9.6亿元,同比增长163.7%。
二、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巡视反馈的每个问题逐条分解、逐一研究、逐项整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有差距,带领国有企业在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不够
1.在推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重要论述精神有差距,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持续用力不够”问题方面。
一是制定《辽宁省关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的实施意见》和《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着力打造一批具有产业控制力、科技创新力、安全支撑力的国有大型企业。
二是印发《关于加大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的通知》,将三年以上连续亏损企业、“双零”企业、连续三年无收益和账面价值300万元以下的参股企业等纳入压减重点监控范围,推动建立长效压减机制。
三是印发《省属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下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省属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的通知》,组织14户省属企业完成前置事项清单修订工作。
四是印发《2023年度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组织企业制定三项制度改革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评估机制,强化企业经营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推动三项制度改革由外力推动转化为自觉推进。
五是按照“因企施策、一企一策”原则全面梳理省级重点推介混改项目114项,联合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等部门推介拟混改项目。在沈阳、大连产交所开设混改推介专栏,实现拟混改项目线上推介。
六是对14户省属企业2023年度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情况开展调研,研究确定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清单。将研发资金纳入年度财务资金预算管理,加强对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推动省属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研发平台建设和技术转化方面的合作,努力实现产业链与创新链、资金链和人才链的深度融合。
七是组织中金、国泰君安、海通、国新证券等券商投行对省属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调研摸底,全面梳理省属企业可证券化资产,逐一形成上市方案。
2.在推进解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到位。”问题方面
一是对两类公司试点情况进行验收,两家试点企业评估验收等级均为优秀。制定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在省属企业深入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工程。借鉴第一批两类公司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是按照《省属企业境外投资负面清单》要求,加强新增境外投资监管,严格境外投资项目审核。督促指导涉及风险项目全部制定风险防控预案。按照省属企业经济运行和稳增长专项调度工作安排,开展存量境外投资项目经营风险情况月调度。
三是印发《辽宁省省属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举办投资管理业务培训,加强投资管理制度、业务政策宣贯解读,规范投资行为。梳理省属企业2019年10月以来开展的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形成省属企业完成项目清单,督促企业按计划开展后评价。
四是扎实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022年,14户省属企业开展内部审计274项,涉及金额13.42亿元。不断完善内审工作体系,14户省属企业中,除公投公司外,均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7户省属企业选派12名内部审计人员参加省审计厅2023年度“以审代训”。
五是组织对省属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范围、方式、途径、盘活后资金投向、保障措施等进行研究论证,形成《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方案》。组织省属企业认真梳理闲置资产,并建立台账。成立省国资委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省属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
六是对7项违规经营投资问题所涉及企业挽损追责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建立“两周一报告”工作机制,并对重点案件查办进行现场督导落实。印发工作通知,从健全完善权威高效追责体系、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发挥监督管理协同综合效能、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用、持续做实监督追责信息化工作、不断提升责任追究队伍素质等6个方面做出部署安排,不断健全省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3.在推进解决“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强,统筹企业发展和安全不够有力。”问题方面
一是完善全省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体系,持续开展“月调度、季排查”工作,继续对资产负债率超管控线、警戒线或是资金出现困难的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精准识别企业债务风险隐患。与省金融局、人民银行沟通协调、定期会商,形成监管合力。发挥政府在银企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督促重点企业制定化险方案,并落地实施。
二是修订《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履行对出资企业的管理责任。会同省应急厅重新完善省属企业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落地。
三是完善省国资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督促省属企业制定完善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建立企业网站、新媒体值班值守联络表,明确责任人。加强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管理,建立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月滚动排查机制。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廉洁风险和“四风”等问题依然存在
1.在推进解决“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方面
一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思想认识。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国资国企系统典型案件为镜鉴,对照检查,深刻反思,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召开机关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举办“清风传家故事会”国企专场宣讲活动。召开省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举一反三。
三是组织机关各处室区分行权类型,排查廉政风险点,细化表现形式,制定对应防范措施。机关纪委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加强廉政风险监管,确保风险安全可控。
四是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纪委,机关纪委委员由原来5委增加至7委。
2.在推进解决“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方面
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对“影子公司”贪腐谋利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工作台账。建立省国资委党员干部亲属及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报告制度,明确报告人员范围、报告内容、报告方式及相关要求。
二是印发《机关纪委谈心谈话制度》《机关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开展专题培训,参加省国资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
3.在推进解决“国资国企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方面
一是召开省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对持之以恒推进作风转变等工作做出部署。
二是制定《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一年接着一年抓,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在推进解决“党委决策执行不够规范”问题方面
一是重新修订《省国资委党委自管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和规范自管党费收缴、使用原则、使用范围、审批程序、管理监督等内容,进一步提高自管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国资委机关财务预算管理的通知》,对严格预算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预算执行等内容进行明确,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三是完善议题审批工作规程,会议议题单明确标注提醒表决、回避和保密工作要求,加强对党委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员的教育提醒。
2.在推进解决“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方面
一是按照《辽宁省优秀青年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要求,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推动处级年轻干部配备数量符合省委有关规定。
二是加大青年干部培养锻炼力度,拟定《省国资委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实施方案》,有计划地把青年干部放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一线锻炼,放到关键吃劲岗位历练。
三是按照《省国资委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工资审批表、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入档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补充、整理、归档委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出国(境)证照底账,收缴个人出国(境)证件,将过期证照归还个人,将有效证照指定专人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制定出国(境)告知单、因私出国(境)管理与服务流程图、省国资委机关干部因私临时出国(境)审批单,强化出国(境)规范管理。
3.在推进解决“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方面
一是通过召开调研座谈会、工作推进会、下发情况通报、实地督导和发提示函、约谈分管领导等多种方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与企业共同研究完善工作路径,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政策性、程序性难题。
二是印发《关于加大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的通知》,将三年以上连续亏损企业、“双零”企业、连续三年无收益和账面价值300万元以下的参股企业等纳入压减重点监控范围,推动建立长效压减机制。
三是制定《省属企业2022年度压减工作验收评估方案》,组成8个验收评估组,采取企业自查自检,验收评估组实地检查、现场复核,综合打分评出等级等方式,组织省属企业并指导各市开展压减工作验收评估。
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行权履职容错免责机制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指导省属企业健全本企业容错免责制度机制,规范容错免责程序,实施精准追责问责。
五是下发《关于兑现省属企业负责人2021年度薪酬的通知》,较上年提前2个月完成2021年度薪酬兑现。制定《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规则》,从制度上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增强机关考核合力,形成考核工作闭环,提升考核工作效率。
六是通过书面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能源控股集团等相关省属企业新能源业务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诉求。委主要领导和业务处室向省发改委当面反映省属企业发展新能源业务的困难和诉求,就扶持省属企业新能源建设相关政策思路进行沟通。
4.在推进解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方面
一是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通报2022年度省国资委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全部为“好”等次。将上级要求的述职内容全部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职,并对述职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二是按照“四必谈”要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并完整记录相关谈话内容。
三是制定《省国资委机关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活动。
四是开展“强党建、兴国企、促振兴”专项行动,下发重点任务清单,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有力,整改不彻底
1.在推进解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方面
一是通过国资委在线监管服务平台设立省属企业年度投资项目库模块,截至目前,省属企业入库投资项目达到202个。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规模和比重,2023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26个,投资59.87亿元,占投资总额的16.09%。
二是会同省发改委,遴选建立2023年全省央地合作重点投资项目清单。6月份央企进辽宁后,再梳理一批省属企业与央企合作项目,纳入重点投资项目库。
三是在深入梳理新旧动能转化重大项目库有关情况基础上,实事求是调整重大投资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不再单纯追求数量指标,而是注重项目质量。
(五)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办法不多,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不到位
1.在推进解决“履行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方面
一是开展摸底排查,摸清房产出租转租具体情况,建立房产出租转租情况台账。
二是印发《关于报送市属企业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国资系统监管企业房租减免政策的通知》,督促各市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落实房租减免政策。
三是先后2次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推进房租减免有关工作。截至2022年底,各市国资系统监管企业为19029户减免房租26109万元,全面完成2022年度房租减免工作。
2.在推进解决“对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监管不到位”问题方面
一是将地矿集团下属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件责任追究情况通报省属企业,吸取教训,以案为鉴,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守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底线。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法治建设信用建设的意见》《省属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省国资委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对建立省属企业诚信档案和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健全合规管理体系等进行明确和规范,加强信用监管,强化企业合规管理。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为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国资国企改革进行了新的部署。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做出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国有企业是辽宁振兴的龙头,必须冲锋在前、勇挑重担,聚焦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勇当新时代“辽沈战役”的突击队、攻坚队。
(一)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工程,增强服务全省重大发展战略的功能作用。一是优化功能做强主业。强化规划引领和刚性约束,优化企业功能定位,形成集团公司主业适度多元、子企业“一业一企、一企一业”专业化运营的业务格局。二是大力推进瘦身健体。精准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稳妥推进“两非”“两资”处置。三是实施跨区域跨层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市场化推进中央、省、市、县(区)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省级层面打造功能定位清晰的2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4-5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3家产业集团。四是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增强功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在重要能源资源、重要原材料、粮食等领域的托底能力。五是积极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进”的原则做加法,推动国有资本积极布局高端装备、集成电路、冶金新材料、航空航天、新能源等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六是完善多元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形成“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推进“卡脖子”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健全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七是推动国有经济高水平开放合作。积极参与中日韩经贸合作和东北亚区域合作,打造高能级国资国企开放平台,加强环境、社会、治理(ESG)统筹管理和制度建设,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企业管理提升工程,真正形成市场化经营体制机制。一是健全董事会运行机制。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考核分配等职权,完善外部董事制度。二是推行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坚持党管干部与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相结合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国有企业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强化契约目标科学性、挑战性和刚性考核与兑现。三是完善制度体系。省属企业建立健全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完善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相关制度。四是更大力度开展中长期激励。推动竞争类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扩面提质。五是围绕改制上市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上市+”行动,推动优质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达到10%。六是深化改革专项行动。深化沈阳区域综改试验等专项改革行动,在全省国企中实施百户企业改革促振兴攻坚专项行动,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三)实施央地合作提升工程,实现央地融合发展。一是建立健全央地合作工作机制。成立省央地合作领导小组和央地合作项目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加强顶层谋划和统筹协调。二是加强央地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建立重点驻辽中央企业信息库,畅通与中央企业在辽机构沟通渠道。三是加强央地战略深度融合。建立中央企业在辽重点项目库,主动策划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四是强化服务和要素保障。建立驻辽中央企业重大服务事项清单,切实解决中央企业实际困难和诉求。五是开展“一对一”央地国企帮扶合作。借助中央企业优势,对辽宁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市场开拓、资源配置、管理提升等实施全方位帮扶,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地方国有特色企业。
(四)实施国资监管效能提升工程,更好发挥国有经济优势。一是构建全省国资监管“一盘棋”工作格局。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健全对市、县(区)国资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机制。二是深化企业分类改革。将省属企业划分为市场竞争类、功能保障类、金融服务类,进一步明确不同功能企业改革发展方向。三是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水平。建立“监管+服务”工作模式,完善实时在线国资监管服务系统,打造“阳光国企”。四是健全协同高效的国资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提高监督效能。五是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健全全省重点企业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投资管理,全面提升国有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五)实施国企党建提升工程,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一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高质量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二是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动态优化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与“三重一大”制度更好衔接,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司治理全过程。三是聚势赋能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搭建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方法,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和战斗力。四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着力打造企业家队伍,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关键核心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引进、用好用活各类人才。五是持续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抓实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六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打造“清风国企”。
(六)坚决克服“过关”思想,持续深化后续整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整改。强力推进进一步整改和长期整改任务的整改落实,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坚持定期调度。委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调度进一步整改和长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向省委巡视办报告一次整改进展。三是动态评估验收。逐项制定分阶段评价验收标准,对长期整改任务进行动态评价,办结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四是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向社会和党内公开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第一时间回应意见建议。加大整改成效宣传力度,增强巡视工作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中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视整改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各项任务。
(一)迅速传达学习,深入安排部署。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学习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组织召开局机关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部署会议,传达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
(二)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组建省市场监管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整改成效评估制度,实施巡视整改工作周报告制度;建立巡视整改联络机制,构建上下互联畅通的运行体系。坚持将巡视整改与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与营商环境监督行动、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确保巡视整改与专项工作同题共答、一体推进。
(三)严格对标对表,细化实化方案。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整改台账。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自觉把巡视监督转化为推动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的动力,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坚持统筹结合,思想整改与行动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四)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调度推动。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年度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统筹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开展对照检查,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汇报,调度推动巡视整改重点事项。驻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把巡视整改监督融入日常监督,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
(五)严格督导评估,确保整改实效。按照巡视整改台账及时汇总、督导巡视整改落实进度,严格落实巡视整改措施对账销号制度,按照“自查—申请—初审—复审”的工作流程,对照举措逐项整改落实,对标对表逐个考核验收、对账销号。按照职责分工,主要领导全面关注,分管领导按分管领域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责任处室抓具体整改,多措并举、群策群力推动巡视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73项具体表现,制定整改措施183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省委巡视反馈的5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53个,正在整改1个,预计2024年完成。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贯彻落实企业家座谈会精神。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化对市场主体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充分认识到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就是稳增长、促发展;持续抓好助企纾困各项措施落实,加大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质量工具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在组织开展对全省100个县区大调研期间,将走访各地民营企业征求意见建议作为调研规定动作。在组织研究加强与企业交流平台载体基础上,印发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与民营企业家等非公经济人士常态化交流机制,形成长效制度机制。
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制定2023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提出“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排查风险”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排查,共抽检16.55万批次,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印发辽宁省食品药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小作坊、海产品、农村、网络餐饮、校园、特殊食品等重点领域,将“两超一非”、餐饮具清洗消毒、餐饮浪费、抽检监测不合格等问题纳入重点排查整治范围,全面提升问题发现治理能力。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举报奖励政策,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扩大社会监督效果。截至11月份,全省共受理投诉23.6万件,按时初查率96.2%,同比提高6.0%;按时办结率99.4%,同比提高0.4%。制定2023年执法稽查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执法稽查工作重点,加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制定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严厉查办一批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共向社会发布违法广告、涉疫物资、医疗美容等典型案例29批154件。印发2022年、2023年一至三季度全省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办案工作分析报告,为案件查办和分类监管提供支撑和依据。对各市查办食品安全案件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办工作。2023年,全省办结各类违法案件23728件,其中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3926件。
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印发关于调整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督促各地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持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贮存、生产经营来源不明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录制辽宁省暨丹东市首站定点冷库进口冷链食品集中防疫监管应急演练录像片,印制疫情防控培训资料1000份,2022年11月以省进口货物管控专班名义,通过线上形式召开国家二十条优化措施暨首站定点冷库应急演练培训会议。组织沈阳、大连等市采取书面推演、现场实操等方式分别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升涉疫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沈阳、大连和营口市严格按照应急演练培训视频的流程和要求,高标准处置涉疫食品44起,应急演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
一是履行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召开辽宁省质量大会,汇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合力。组织37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听取2022年质量强省工作情况汇报。印发2023年度辽宁质量强省工作要点,明确了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培育高质量品牌、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加强质量治理保障等6个方面30项措施。会同省(中)直相关部门,制定辽宁省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质量供给和需求更加适配,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二是推动全面质量管理。制定中国质量奖梯队培育方案,采取开展集中培训、预编申报材料、组织现场巡诊、正式报批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开展培育工作。组织225家企业400多人开展梯队集中培训,动员36个组织撰写提交申报材料,组织完成资料评审及意见反馈。组织4个专家团队对21个重点组织开展了现场巡诊式精准培育,指导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提高申报质量和管理水平。9月18日第五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和中国质量奖候选名单公布,89家组织和6名个人进入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候选名单,32家组织进入中国质量奖候选名单。我省3家组织进入中国质量奖候选名单,3家组织进入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候选名单。加强与设备监理单位联系沟通,组织摸查我省设备监理单位状况,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和企业经营难题。听取相关单位对设备监理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研究分析政府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方法路径。召开设备监理工作座谈会,开展设备监理工作经验交流,就规范行业发展研讨。研究起草辽宁省设备监理行业联盟章程、设备监理行业联盟自律公约、设备监理行业联盟第一届成员大会选举办法,委托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作为联盟秘书处,筹备成立辽宁省设备监理行业联盟,召开联盟成立大会。通过开展设备监理服务活动,促进我省设备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质检中心建设,组织专家对各市市场监管局及省内24家国家质检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线上、线下培训,要求国家质检中心将考核指标作为工作遵循,积极参与国家、省级监督抽查工作,提高科研能力水平,充分利用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服务企业,做好质检中心自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赴国家技术标准审评中心,积极协调争取国家标准立项。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标准研制提升行动的通知,动员行业主管部门从行业角度引导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研制,将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服务转化为国家标准;鼓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研究,完善专业领域标准体系,推进一批关键国家标准研制工作。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标准项目的通知,广泛动员我省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标准项目,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组织相关人员赴国家技术标准审评中心,积极协调争取国家标准立项。组织企事业单位600余人开展标准化工作培训,帮助指导我省相关单位申报国家标准18项,持续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截至2023年11月,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330项。
四是发挥标准化建设牵头作用。优化调整标准化联席会议成员,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夯实相关部门在地方标准立项、宣贯实施、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主体责任,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以省标准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2023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量化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标。研究2023年度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工作,严格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完善申报程序。组织征集2023年度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共征集到29个省(中)直单位申报的辽宁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469项,经论证评估、公示、审议,下达2023年立项计划371项。向标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中)直有关单位、省TC等有关单位发送地方标准工作提示单,对地方标准项目申报工作中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专题解答和提示。截至2023年11月,新发布辽宁省地方标准240项。
五是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落实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在全国创新开展“辽宁省企业质量品牌跟踪服务”。为30家企业提供一对一跟踪服务,组织专家组总结提炼企业质量品牌建设方面的成绩和问题,发掘企业质量品牌建设的优势特色,提出针对性发展建议,形成“点对点”的企业跟踪服务报告,并以“一企一策”的方式向企业反馈。组织开展全省2023年企业(组织)品牌价值评价宣贯培训,促进企业增强对现行质量品牌政策的了解掌握,激发企业(组织)参与品牌价值评价的热情,全省610家企业(组织)853人参加了培训。我省企业(组织)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成效被中国质量报、辽宁日报、辽宁卫视等多家媒体报道,营造了品牌发展良好氛围。
3.严守“三品一特”安全底线。
一是履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以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名义修订了辽宁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会商制度”作了明确规定,由省食安办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召开会议,通报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研究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会商食品安全形势。以省食安办名义制定出台辽宁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省食安办具体职责及各项工作制度。印发关于2022年省局开展“守查保”专项行动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将明察暗访发现的4方面28项共性突出问题通报各市,对深化问题排查处置提出要求。省食安办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会商,省直有关单位代表参会,通报食品安全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短板弱项以及重点风险隐患问题,围绕部门之间配合衔接的有关具体事宜进行研讨交流。对各市查办食品安全案件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指导各市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全省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办工作。
二是推动落实计量发展。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目规划的通知,指导各地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29项,其中新建强制检定项目20项。制定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加快落实重点任务,强化协同创新、计量应用、计量能力建设,完善计量监管体系,推动监管重点从管器具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体制转变,努力构建统一协调、运行高效、资源共享、多元共治的大计量工作格局。印发辽宁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用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设指导目录,指导各地面向重点需求、针对弱项短板,制定详细建设规划,压实地区强制检定保障主体责任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责任,推动强制检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工作落实。
三是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妥善处置个别地区液化气站多个已充装气瓶不能及时准确显示追溯信息问题,第一时间协调供应商赴现场对系统进行维修调试,对可能存在的同类问题进行排查。约谈供应商辽宁地区负责人,对平台维护、系统运行、日常服务等问题进行交流,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组织有关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充装站的业务指导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追溯系统运行效能;要求供应商加强日常售后服务,对充装站操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系统使用和管理水平。将提升气瓶追溯体系覆盖率工作列入2023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进一步优化液化石油气瓶追溯体系运行质量和效果,持续提升气瓶追溯体系覆盖率,严厉打击破坏追溯非法充装行为。2022年11月印发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整顿气瓶检验检测机构和充装单位。会同相关地方政府举一反三督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堵塞液化石油气瓶监管漏洞,检查6家检验检测机构和32家充装单位,发现问题503项,已全部责令限期整改。2023年印发辽宁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问题隐患专项排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检验能力建设,规范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和水平。
4.加强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推动完善法规制度。组织向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等17家单位征求意见,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汇报我省立法工作,听取有关意见。推动辽宁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对公平竞争政策的制定、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以及保障和监督的措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二是发挥网络市场监管牵头作用。制定辽宁省网络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南,并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向社会公布。结合当前移动电子商务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深入分析当前移动电子商务监管存在的问题,结合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反馈意见,提出“提升移动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意识”“推动头部移动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等建议,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全面总结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梳理出“强化宣传引导”“强化以网管网”“强化问题治理”“强化协同配合”等经验做法,形成辽宁省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网络市场监管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是加强信用激励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2022年出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的若干意见,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拓展运用到包括食品、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等14个市场监管专业领域。推动企业信用风险通用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机融合,按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风险低的经营主体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印发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通知,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信用提升行动,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发挥信用正向激励作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健全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业务系统,增加信用风险分类指标至92个。通过推进市场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应用,推动我省企业信用激励和惩戒,促进经营者主动提升信用意识。
四是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积极推动省本级执法办案工作,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省局办理的案件做到应办尽办。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3700余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2023年全省检验检测、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网络交易等领域执法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着力加强对系统案件办理的具体指导,强化各地对省局交办案件反馈情况的管理,进一步明确交办要求,提高交办案件办理质量。2023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共向系统交办案件线索29件,其中23件已办结并反馈结果,其余线索正在办理中。向各市局印发关于对省委巡视指出的行政执法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地对省局交办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逐案分析,形成整改报告和自查报告。相关市局已向省局报送了整改报告和自查报告,对能够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规范完善的立行立改,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定了针对性整改措施。
5.落实机构和体制机制改革要求。
一是履行对省药监局和省知识产权局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对两局党组的工作指导,采取指导两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年度工作会议和听取年度工作汇报等方式,加强对两局的管理。局党组会议审议2022年度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期间,要求两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列席会议,对两局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提升两局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质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对该局不断筑牢药品安全底线,持续提升药品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等工作提出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领导班子成员同步参加会议。2023年12月,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到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检查指导并听取两局党组工作汇报,结合实际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加强对两局党组的管理和指导责任。
二是推动局机关全面融合。引导机关党支部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加强处室间交流合作,提升党员干部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争当先进模范。结合党建工作安排,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党章、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学习省市场监管局干部队伍建设“两个意见、一个办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印发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思想交流、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促进工作。局领导通过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与所属支部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增强队伍向心力战斗力。印发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案(试行),积极打造具有省市场监管机关特色、有影响力和感染力的机关文化品牌。
三是加强省消费者协会建设。协调省委组织部、省编办针对省消协机构设置问题开展调研,汇报省消协机构设置有关情况,积极推动省消协机构优化设置,为省消协充分履职创造条件。省消协组织召开部分行业协会和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开展行业消费维权工作经验交流,就如何加强与行业协会合作进行研究,就有效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达成了共识。省消协组织部分大型商业企业开展企业日常消费维权工作经验交流,针对消费维权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研讨,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和解通道。持续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解决消费者诉求技能交流活动,夯实省消协干部队伍业务基础,提升解决消费者诉求能力。以省市场监管局名义印发关于全省消协组织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消协组织体系和机构建设,强化维权效能,不断提升消协组织履职能力和维权水平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发挥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作用。结合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纵深推进管党治党工作。组织召开省市场监管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会议,总结2022年度工作,研究2023年度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对省市场监管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建议。
二是调整领导小组组成。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实际,及时调整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反馈意见常态化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为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奠定组织保障基础。
三是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结合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筹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选取紧贴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结合本单位有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及时开展以案明纪、释法、说责、讲德、述廉,认真对照检视、剖析反思、引为镜鉴。
2.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一是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制定2023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明确监督重点,细化工作内容。结合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工作实际,明确年度政治监督重点工作任务,制定2023年度政治监督台账。严格日常监督,改进和探索日常监督形式,采取驻点办公、嵌入式监督、伴随式监督、体验式监督等形式,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单位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等12项专项监督,共发现问题8个,推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3项,制发工作建议函3件。
二是加强案件查办。扎实落实遏增清存工作部署,制定纪检监察组遏增清存落实措施,统筹开展“三个万件清理”行动,分类建立行动台账,强化交办、督办、核办,落实领导包案、限期办结、对账销号等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穿透和震慑作用,通过集中研判、统筹调度、科学分工、大数据赋能、重点突破等方式,上级交办的“三个万件”问题线索全部按期办结。
三是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省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廉政谈话制度(试行),对局机关纪委开展廉政谈话对象、时机、内容、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按照省纪委工作部署和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安排,机关纪委组成核查组,组织开展个别谈话20余人次,对有关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按时完成核查处置工作任务。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组织机关各处室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紧密结合职责任务实际,对本部门廉政风险进行再排查再处置,增强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机关纪委对各处室的排查情况开展全程监督和指导,对排查的风险点进行了逐项审定,对制定实施的防范措施逐条审核,确保风险排查工作高标准落实。通过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共计排查廉政风险点61个,制定防范措施140条,进一步打牢局机关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工作基础。
二是解决个别风险防控缺位问题。与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在保证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业务专网畅通的前提下,遵循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向各市局印发关于分级支付辽宁省市场监管业务专线租赁服务费的通知,要求各市自行负责市级以下专线租赁费,自2023年起,省本级不再代编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业务专网网络租赁费。按照及时清理存量资金的要求,清理上缴2018年以前机关项目经费和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结余,及时上缴国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和资金管理。制定省市场监管局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完善购买服务工作的管理要求,明确细化购买服务工作流程和购买服务项目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组织认真学习国家、省关于预算、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财务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购买服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省审计厅审计整改要求,妥善处理机关食堂账户和食堂账户采买经费结余款。
4.进一步严谨工作作风。
一是加强廉洁过节提醒。省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及时印发节日提醒,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省纪委有关典型案例通报等,开展警示教育,并紧密结合市场监管职责任务实际,围绕抓好市场监管重点工作,提出抓好重大节日期间重点工作和廉洁过节相关要求。组织召开全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2023年度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工作,分解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推动党建工作高标准落实。
二是抓好食品安全文件政策落实。制定辽宁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工作跟踪督办制度、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办法,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抓好文件政策落实。组织开展“两节两会”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就各市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守查保”专项行动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回头看”。召开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通报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行再部署、再推动。以省食安办名义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会商会,通报食品安全相关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中的重点风险隐患,围绕部门间配合衔接有关事宜进行研讨交流,商定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谁起草、谁负责”原则,保证公文拟制质量。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优化公示系统年报填报功能,增加联络员信息比对功能,改进企业年报工作,提高企业自主年报意识。改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填报事项,增加相关解释说明,为企业年报填报提供便利。对于网上填报年报确有困难的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做好帮扶,及时指导和帮助企业完成年报报送工作。在企业年报联络员注册和登录界面中增加联络员信息与市场监管系统年报监管人员信息的比对提示功能,优化公示系统年报填报登录方式,方便企业登录办理业务。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制发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章和各项党内法规,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和关于规范党组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提高民主议事决策质量。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更加自觉接受和依靠派驻监督,更加主动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更加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水平。
二是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组织召开党务工作人员会议,进一步明确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开展党务干部专题培训,要求各党支部、事务服务中心党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采取随机询问、季度提醒等方式,督促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指导相关处室加强制度学习,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认真制定整改举措,提升支部生活记录规范化水平。指导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高、成效好。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局党组深入学习关于党组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党内法规规定,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党组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维护党组议定事项严肃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工作制度框架,明确干部选任工作原则、资格条件、程序和要求,进一步推进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遵照有关规定操作,切实做到干部职级晋升工作按制度办事、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
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储备培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做好年轻干部工作提供制度遵循。组织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开展无任用调研活动,加强调研结果分析,为省局党组选人用人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分层级建立年轻干部储备库,并根据有关要求动态调整;印发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将省局年轻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培养纳入计划;突出一线实践锻炼和关键岗位磨炼,通过承担专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增强年轻干部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三是解决个别干部人岗不符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干部人岗不符问题。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依法依规操作能力,高质量办好组织部门转办涉干信访件,做到政令畅通。
四是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组织对存在逾期归还护照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予以相应处理。对未按时返还因私出国(境)护照的退休干部进行了约谈,责令立即返还证件,通报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批评教育。修订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强对因私出国(境)人员行前教育,明确出国(境)相关纪律要求,并要求签署承诺书,对归国人员及时进行回访,督促在规定时限内返还证件。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召开省市场监管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会议,总结梳理2022年度工作情况,研究2023年度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根据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局内统战工作任务,印发省市场监管局统一战线工作职责分工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压实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发挥统战资源优势,认真履行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的各项统一战线工作。
二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专题召开机关党委全体会议、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和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等事宜。积极吸收青年群众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参加主题教育动员会议、党的建设相关会议、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年群众的日常培养。
三是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向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的督办通知,明确整改落实督办要求,对各市局整改工作实行周调度,每周跟踪调度各市整改推进情况。截至目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均成立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均建立了党建工作指导站,具备条件的专业市场均建立党组织。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深入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结合召开2022年度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经2轮征求意见后,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班子成员对照主题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并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报请党组书记审定,保证了民主生活会质量。省委督导组对省市场监管局党组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是加强常态化巡视整改。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常态化整改不到位具体问题整改工作,采取委托律师事务所协助调查、派专人到相关部门查询相关房产档案等方式,核查相关情况,对历史遗留未参加房改的2处房产开展资产评估,入省市场监管局机关资产账。对事务服务中心4处房产经资产评估,入中心财务账、资产账;安排专人管理,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按照规定要求,对4处房产进行租金评估,填报出租出借审批表及资产清单,履行房产对外出租相关手续。
2.严格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及时收取未收租金,与应缴未缴房租存量资金一并以房租非税收入上缴省财政国库,完成未收未缴、应缴未缴整改工作。安排专人严格规范管理出租房产,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驻局纪检监察组跟踪督导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采取半月一汇总、一月一调度、定期听取专题汇报、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等形式,推动责任单位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6个方面15项21个具体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五)贯彻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方面
1.抓实省政府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结合召开局党组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全面查摆剖析局机关及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会同省公安厅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累计检查机构70家,其中部门联合检查25家,督促自行整改32家,责令改正28家,移交执法部门查处2家。
2.积极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组织对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免实地核查和告知承诺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在新修订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以欺骗方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处罚条款和处理措施,进一步加强相关失信企业责任人管理,为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3.努力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
一是推动企业注销“一网通办”。结合开展全省大调研,走访各地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民营企业,向服务对象、一线监管人员征求意见建议;先后组织走出去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走下去实地调研,走进经营主体征求意见等形式,研究形成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方案,并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升级改造,实现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办”、各相关部门“联合办”、全程“网上办”。截至目前,已有34.9万经营主体通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办理注销业务。在一体化许可审批平台新增气瓶充装许可业务审批模块,调整省、市两级因事权调整转换产生运转不畅的审批模块,优化一体化审批服务。目前,全省已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受理气瓶充装申请666户次。
二是推动实现高频事项“掌上办”。建设开发上线全程电子化登记手机APP系统,3月实现市场主体类型中的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手机端办理;6月实现其他类型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手机端办理。截至目前,已经通过手机端核准各类登记业务67344笔,其中办理设立登记49298笔,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事需求,大幅度提升了办事效率。
三是特殊食品许可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在一体化许可审批平台新增特殊食品生产许可业务审批模块,进一步调整省、市两级因事权调整转换产生运转不畅的审批模块,理顺省、市两级相关申报审批功能问题,截至2022年12月,企业已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许可申请材料,不必再同时向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审批许可服务。
四是加强服务创新。会同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强化业务协同,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水平,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功能,实现企业高频开办事项在线上一次身份验证、一表填报申请、相关信息实时共享交换、准入多环节同步办理。协调公安、人社、住建、医保、税务、银行等部门进一步优化整合企业开办的环节流程。自2022年12月5日至目前,全省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新设市场主体83.8万户,占新设总量的93.7%,其中21268户选择了银行预约开户服务,3840户选择了税务UKey非接触式发放。
4.聚焦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
一是推动成员单位数字化信息归集。采取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升级改造,加强监管信息数据对接标准化建设、下发工作通报等有效措施,积极推动相关部门数据对接归集,截至4月底,数据接口已全面启动。截至目前,能通过系统数据对接的部门已实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自动交换,没有自建系统的部门主动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数据录入,商改组54个成员单位均已实现信息归集。积极协调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部门和省12345平台主管部门以及两个平台开发技术单位,专门建立“12315与12345问题沟通群”和“营商局12345-市场局12315”两个工作群,协调解决对接过程中的业务和技术问题。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于11月底完成两个平台互联互通,并在全省上线运行,实现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线上线下一体化。
二是履行违法广告监管职责。及时将相关媒体涉嫌违法广告线索派发属地监管部门办理,发送关于核查重点违法广告线索的函,督导核查处置,推动相关违法广告案件结案。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将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广告案件通报相关部门,先后10余次向有关部门抄告广告抽查监测情况,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会商,联合召开座谈会,对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行政约谈,要求严格落实广告审查机制,规范广告发布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监测数据使用,约请数据运营维护单位参加广告监测有关问题整改落实会议,对数据运营维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议定监测数据使用管理规定。制定并实施广告监测数据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设计制作并开始试用广告数据查询记录表,明确监测数据从采集到销毁全流程、各环节的规范操作与责任界定,确保数据调用工作严谨规范。
5.聚力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一是对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导。按照公平争审查工作考核方案,对14个市政府及沈抚示范区管委会、26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书面考核,督促责任落实;以省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制发公平竞争审查提示函,印发推行公平竞争审查“起草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审”工作机制的通知,推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双审查”模式,压实责任、推动工作。
二是加强反垄断执法。主要领导调度推动,分管领导一线督导、协调,细致开展核查、分析研判,集体讨论研究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并报市场监管总局。按照总局批复意见,呈报省政府批准。采取约谈案件当事企业,督促主动整改,引导守法合规经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方式强化案件办理。组织编制辽宁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导则,进一步提升经营者垄断风险防范及处置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集中攻坚、常态化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将把持续推进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整改工作抓到位、改彻底。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深化主题教育成效,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市场监管领域落实落地。强化机关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的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进机关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全力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大局。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9·7”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按照省委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深入贯彻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大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提升准入准营准出便利化,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深化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助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加强监管执法,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守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着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三)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万件”监督行动要求,强化监督执纪,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三年行动,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市场监管效能充分发挥等行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管理,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切实防控廉政风险。
(四)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严管理监督,从严选拔任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干部梯队建设,优化年龄结构,完善专业结构,加强实践历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强党建、创模范、谋发展”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市场监管模范政治机关创建工作。突出党支部“四强”标准、突出党员“五带头”标准,开展模范党支部和模范共产党员创建创评工作。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以“四有”标准提升组织生活质量。积极培育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机关文化品牌,以市场监管特色机关文化凝聚队伍合力。
(五)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严改实改,强化跟踪检查督导。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抓好巩固提高,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进一步推进和长期抓好的整改任务,认真研究治本之策,持续跟踪督办,做到紧盯不放,确保各项任务件件有落实,所有举措条条见成效。进一步梳理总结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
中共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省药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药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部署要求上来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将抓好整改工作作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一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系统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二是自觉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严肃认真召开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剖析原因、反思不足、明确方向。
(二)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要求。一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构建形成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全面抓,各位党组成员分兵把口、各负其责,整改责任处室全面系统、深入彻底推进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细化明确任务。研究制定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及台账,全面落实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工作责任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见真章。三是强化跟踪检查。对标对表中央及省委要求,持续加强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调度,把巡视反馈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到位,扎实做好巡视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三)紧密抓好结合,提高监管实效。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把做好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真正使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提升监管工作实效的过程。对标对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将全年工作细化分解为8个方面、28项工作目标、89项具体措施,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坚决确保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四)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印发实施关于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的一系列工作制度。二是规范运行管理。紧密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行政、人事等方面的制度措施。三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印发实施《2023年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的工作要点》。
二、坚持政治标准、突出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是推动省政府成立辽宁省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2022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均成立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加大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药品重大违法犯罪行为,严查严控质量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切实提升抽检工作效率。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等领域“卡脖子”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与科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研企对接,进一步提升药品研发能力水平。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行为。鼓励中医经验方中药制剂开发,为医疗机构及科研院所中药制剂品种研发提供政策及技术服务。四是优化国家局交办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体系核查程序,提高临床试验备案效率,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的审查效能。
2.夯实药品监管基础推进药品监管能力提升。一是成立了辽宁省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参与三医联动改革,将我省国家集采中选产品生产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开展全覆盖检查。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明确相关部门分工,强化工作合力。
3.补齐依法监管工作短板。一是印发实施《辽宁省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药品生产)(试行)》,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检查行为。二是加强药械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有效提升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品种药品追溯工作,监督零售药店落实追溯主体责任。
4.不断加大我省医药产业发展助力。一是对标对表国家药监局支持东北全面振兴相关政策,制定印发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二是加强向国家药监局的汇报沟通,争取工作支持。三是印发实施《辽宁省规范中药材趁鲜切制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第一批鲜切药材品种目录。四是制定发布《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四批)公示》,共发布42个品种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五是对省内创新药物研制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推进解决新药项目遇到的问题。
5.提高防范化解药品领域风险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有效防控药品安全风险,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各项工作。
(二)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制定印发《中共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制定印发《中共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的通知》。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四是召开2023年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全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五是围绕彻底肃清郑筱萸、吴浈等腐败案件恶劣影响,专题开展警示教育。
2.持续强化监督责任。一是制定印发《2023年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及政治监督台账,进一步强化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二是制定印发《中共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话提醒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辽宁省反腐倡廉展览馆并观看警示教育片。
3.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规范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二是重新遴选组建专家库,专家库报人社厅备案。三是及时更新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目录,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的预警防范。四是组织签订《党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好服务职工会员。二是制定印发《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发文计划》,强化发文管理,精简文件数量。三是制定印发《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省市责任分工,细化处置工作流程。四是制定出台《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
(三)在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着力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认真制定《局党组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认真落实党内法规责任制,局党组专题听取《关于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有关情况的汇报》,对加强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加强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强化对支部的指导。二是制定印发《中共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三是对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开展专项检查,举办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专题培训班。四是指导药学会党支部进行支部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督促指导药学会党支部认真开展党建活动。
3.持续加强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宣传,营造全员学习了解条例氛围。认真传达学习3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作出部署安排,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
4.不断加强干部担当作为。一是制定印发《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各地行政执法工作的督导。二是与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全省严厉打击整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联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依法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
(四)在持续整改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方面
1.进一步落实省委机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一是制定印发《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和药学服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查处执业药师“挂证”工作程序,依法依规严格管理。二是严厉查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示一起,持续加强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打击力度。
2.进一步落实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整改。研究制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工作,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实施,提高行政处罚执行效能。
(五)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多措并举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营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在省局官方网站上公开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确保企业办事找对部门,找准责任人,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按照“风险分级、科学监管,全面覆盖、动态调整,落实责任、提升效能”的原则,采取多种检查形式科学配置资源,提升监管效能。
三、保持政治定力、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第一,加强政治建设。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两个确立”作为政治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强化党性锤炼。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砥砺政治品格。三要忠诚担当作为。自觉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药品监管工作的习惯,切实把对党忠诚体现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际行动上。
第二,强化理论武装。一要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二要着力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创新教育方式,提升学习实效,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常学常新中砥砺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三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坚持用思想再解放引领监管新提升,加快形成与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
第三,增进民生福祉。一要坚持和加强党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二要践行“三个表率”,从严从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三要全力攻坚克难,大干三年、奋斗三年,确保药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首战告捷。四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实从细落实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责任。五要推进智慧监管,以信息化手段更好为监管工作赋能增效。六要推动社会共治,全方位、多角度讲好“药品安全故事”。七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意识,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增强斗争精神。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提高风险排查、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交流、风险化解的能力水平。二要丰富斗争经验。培育引导干部在监管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应对各类药品安全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三要提高斗争本领。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监管干部法律法规和实践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应对舆情风险的能力水平,加快建设高素质监管干部队伍。
第五,从严管党治党。一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二要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切实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努力实现“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三要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全面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积极鼓励担当作为,打造领导为干部担当、机关为基层担当、政府为企业担当的“担当生态链”。四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带头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第六,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一要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二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三要真正让推进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强体制、强机制、强监管的过程,推动药品监管工作提质增效,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轨道,扎实推进全省药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努力在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中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广电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1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广电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省委巡视组向我局反馈巡视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有关要求,精心研究、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务实管用的举措,扎实抓好整改工作;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把巡视整改与做好年度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运用好巡视成果,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广电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二)压实巡视整改责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副职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制定巡视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召开调度会研究巡视工作,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的及时跟踪督导,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督促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三)实化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建立任务清单和措施清单,逐项细化整改任务,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研究制定重大主题宣传、智慧广电建设、监测技术能力建设、媒体深度融合发展、选人用人、审计财务等工作实施方案,以实际工作成效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四)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把整改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针对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以重点突破带动各类问题整改。推动完善制度建设,先后调整制定《中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辽宁省广播电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中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10余项制度举措,确保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从具体问题抓起,从突出问题改起,深查彻改,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明确到目前应完成的整改任务均已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智慧广电建设。组织开展智慧广电建设摸底调查,详细了解各单位智慧广电发展现状及未来三年工作规划,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智慧广电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高新视频创新项目调研。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积极参与第三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荣获第三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3项三等奖,获奖数量和项目质量为三届大赛中最好一届。
2.全力推进全省电视频道高清化建设工作。制定高清改造实施方案,对遇到技术困难的市台,派出专家组开展科学评估,指导制定性价比最优的改造方案。加强督导督办,推动高清任务落实,到2023年底,全省市级台主频道高清化率达到100%。
3.大力加强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邀请国家广电总局规划院行业专家围绕全国应急广播建设规划和推进工作进行授课。出台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规划,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建设实施。积极与应急、气象、地震等部门进行沟通,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地震、气象应急信息接入应急广播系统。提升辽宁应急广播FM97.5在全省覆盖,建设完成辽宁应急广播调频同步覆盖网。
4.推进广播电视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对现有监测系统全面摸排,进行系统规划设计,编制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监管规划,切实提升广播电视监测能力。积极协调督促各市建立完善监测监管体系,更新维护现有监测系统,更好提升监测质量。组织人员赴全省多个市县就监测能力提升和应急广播应用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对基层监测系统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给予指导和帮助,有效提升基层监测水平。实施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三年发展规划。邀请总局监管中心为我省编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监管规划。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启动实施发展规划,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
5.推动广播电视领域创新发展。一是推动广电媒体融合发展。与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地市级媒体加快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方案》,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辽宁省地市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广电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举措》,统筹推进广电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北斗融媒做优做强,增加用户下载量,提高日活用户。指导北斗融媒、东北新闻网与全国17家省级台融媒体平台联合采访制作、百余家新媒体账号同步播出《牢记嘱托做雷锋传人》大型融媒体直播,引发全网关注和热议,微博话题量1.4亿,全网话题总阅读播放量超过3亿。组织对省内广电视听重点APP和广电新媒体账号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建立辽宁广电视听新媒体发展排行榜。二是进一步完善广电视听剧目扶持政策。参照先进地区的激励政策,研究我省促进电视剧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积极争取项目资源,引导我省制作机构参与相关电视剧目创作生产。三是开展广电精品创作生产。制定《2023—2025年全省广电视听选题规划》,规划电视剧、广播剧等各类选题74部。聚焦第十七届“五个一”,遴选储备重点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完成重点电视剧《乘风踏浪》审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优秀电视剧剧本征集活动的通知》《关于举办2023年度全省广播剧大赛的通知》,深入挖掘好的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扩大备选剧目,力争第十七届全国“五个一工程”取得好成绩。制定印发《2023年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提质创优工程实施方案》及创新创优活动通知,开展2023年全省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国产纪录片、创新创优节目等推优活动。2022年度我省共有21件作品获评广电总局创新创优作品,截至2023年三季度,共有35件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和创新创优成果,持续推动全省广电视听创新创优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两个责任”
1.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整局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召开局直属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会。制定出台省广电局《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局机关与事业单位党支部联建联学联创活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
2.强化党建引领。组织开展“强党建创模范谋发展”专项行动,擦亮“心向党旗、志在高山”党建品牌,丰富“党建+”载体。今年以来,先后有一家单位被评为2023年辽宁工人先锋号,两个党支部被评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召开全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辽宁反腐倡廉展览馆,观看《清风传家故事会》《警钟为你长鸣》等警示教育片,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从严纠治“四风”,深化酒驾醉驾、餐饮浪费等专项整治。
3.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点廉政风险防控。修订《辽宁省广播电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卡支付管理的通知》,修订完善《省广播电视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制定《2023年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轮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全覆盖。
(三)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1.突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制定《中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制定《中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关于在选人用人及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执行回避要求的实施方案》,确保回避制度落实到位。
2.加强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规范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任前事项报告规定,提高选拔任用规矩意识。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审核把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组织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培训,确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审核把关严格、填报真实规范。加强干部管理,坚决杜绝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坚持从严从实,推动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的监督整改,积极推进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的监督整改一体研究、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强化落实《辽宁省省直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开展长期借调人员清理整顿。加强审计监督发现的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的督促调度,细化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要求,进一步夯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责任人职责,层层传导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审计发现的问题真改实改,切实推动取得实效。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1.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制定《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聘请省委党校教授以《全面持续优化辽宁营商环境》为主题为全体干部职工授课。对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进行分解,持续推进。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广电党建“提质铸魂”工程的重要内容,并形成长效机制。
2.大力打造“文明规范”执法环境。开展广电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大力整治违法违规广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组织核查整改违规广告,约谈广告违规播出机构,查处涉违法广告案件,违法违规广告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制定《省广电局广播电视广告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监督和管理,持续加大对医疗养生类节目监测。围绕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建设健康辽宁,在2023年度全省公益广告大赛增设科学就医用药和护康养生类公益广告主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违法医药广告的甄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同时,注重疏“堵点”治本,积极推动广告经营转型升级。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召开医疗养生类节目座谈会,调动激发播出机构主动转型,办好医疗养生类节目的积极性。召开广播电视广告治理工作推进会,就进一步加强广告宣传管理、扎实推进广告播出违规问题整治进行安排部署。推进频率频道精简精办,加强品牌节目栏目建设,推动广电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广电+政务、商用、民用”发展,以利实现广播电视广告良性运营。
3.打造“阳光便利”审批环境。规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将该项审批事项纳入省纪委监委和省营商环境局联合印发的《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让企业易读、易懂、易办,更好满足企业办事需求,着力打造“阳光便利”审批环境,实现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三、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广电部门的政治机关和意识形态属性,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到广电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强化理论武装。认真总结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功经验,注重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带动全局各级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更加清醒认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到破解矛盾的方法路径。三是加强模范机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开展“强党建、创模范、谋发展”专项行动,深化“党建+优化营商环境”。在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中走在前、当先锋、作表率。四是深化巩固巡视成果。切实把解决问题和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切实把巡视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压紧主体责任。局党组以上率下,切实担起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领导、检查和督促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标本兼治,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提醒、廉政谈话等,深入开展纪检干部教育整顿,提升纪检干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兴调研之风,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破解广电发展难题的具体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以数字化改革推动广电和网络视听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三)突出主责主业,大力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导向管理,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行业管理,深化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境外卫星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围绕7个方面新突破,坚持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深化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提质创优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不断繁荣全省广电精品创作生产。加快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一体推进智慧广电媒体、智慧广电网络和智慧广电生态建设。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建立自主可控新媒体平台,打造新媒体矩阵,创建新媒体品牌,推进全省各级广电媒体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精简精办、提质增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广播电视从“听到看到”向“听好看好”的需求转变,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加美好的视听体验。
中共辽宁省体育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省体育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5月15日,省体育局党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第十四巡视组对省体育局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11月10日,按照《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报告的审核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整改措施,更新了整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省体育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刻反思问题,深挖问题根源。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组反馈意见,对具体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检视,并深刻反思问题的症结与根源。总的看来,产生这些问题是局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一岗双责”方面存在差距,政治站位仍需提高,政治自觉需要进一步树牢。对新时期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深入,部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有所松懈,思想锤炼不够有力。对新时期、新形势下推动体育工作攻坚克难的主动性与信心勇气还有欠缺,在困难面前强调客观因素多,发挥主观能动性少,解决问题的危机感不足,对全局工作的谋划统筹、多方协调、解决难题的闯劲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整改部署。
2月3日下午,及时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巡视整改任务,对提级管理的重点整改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形成整改报告。成立省体育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明确巡视整改工作任务,部署巡视整改动员大会相关事宜。召开省体育局党组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任务动员部署大会,部署贯彻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局主要领导对认真抓好巡视整改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全局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要求上来。
(三)以问题为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局党组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对标看齐,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部认领,深刻反思、深挖原因。局党组认真组织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第十三督导组的领导列席会议。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大家都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坦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指出不足,推心置腹讲明利害,能够打开天窗说亮话,讲真话、说实话。奔着问题去,多一点“火药味”,少一些“打太极”。主动接受监督,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有力推动整改任务的落实。
制定《中共辽宁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35个具体问题和5条意见建议,细化为181条整改措施,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完成时限。形成各司其责、主动担当、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氛围。
(四)主要领导精心部署,切实加强统筹协调。
局党组书记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主持制定《省体育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召开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局长办公会以及各类会议10余次,跟进掌握巡视整改最新进展,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多次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协调解决巡视整改具体问题。经常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督促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形成全局巡视整改工作“党组书记牵头抓、分管领导分头抓、支部书记具体抓、党员干部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效推动整改工作往深里抓、往实里做。
(五)严格检查督办,强化跟踪问效。
一是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调度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各部门和直属各事业单位巡视整改工作汇报。省体育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负责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查工作。二是制定《省体育局党组关于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查方案》,按照集中整改和长期推进两个阶段划分时间节点,召开4次调度会议,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建立“月调度”机制,每月1日前各责任部门逐条对照填报《省体育局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表》,落实完成情况,实行整改销号制,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三是局党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二、关于巡视反馈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工作进展情况
省体育局党组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5大问题类别、15个主要问题、35个具体问题和5条意见建议,细化为181条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28个,需要进一步整改2个,长期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80%。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重要论述不够系统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有差距。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的指示要求有差距。
(1)推动全民健身有短板。
针对“统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不到位”问题,一是2022年申请国家资金为32个乡镇(街道)配建健身设施。二是2023年安排专项预算继续配建乡镇、行政村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2023年省本级在全省配建400套农民体育健身器材和200套城市智慧健身器材。
针对“全民健身设施底数不清,清单未建”的问题,在2022年已摸清的全省全民健身设施现状基础上,分析我省全民健身设施短板情况,通过研判分析确定补短板项目,制定了到2025年前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清单。
针对“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管理机制有缺失”的问题,一是落实属地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召开全省群体工作会议,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管理。下发做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器材配建管理工作通知,进一步提出要求,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运转维护工作。二是建立全民健身设施检查抽查机制。发动社会力量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加大对健身设施维护管理资金投入。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公共体育设施运转维护工作。
针对“全国公共服务质量检测满意度辽宁列第21名”的问题,一是加强全民健身设施梳理排查。摸排整改问题器材,提升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效率。印发问题整改方案,对公共体育领域存在的问题确定了整改目标、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在全省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器材,已经投入使用,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三是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供给。以“攀登辽宁”“徒步辽宁”“冰雪辽宁”等十大全民健身系列品牌活动为引领,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活动。重点开展社区运动会,以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把赛事活动办到群众身边,群众的参与度显著增加。
(2)发展竞技体育成效不明显。
针对“扭转竞赛成绩下滑趋势不力”的问题,一是持续加大辽宁竞技体育项目投入经费;二是进一步提升聘请外教数量及向国家队输送人员数量;三是搭建省体育局备战训练管理系统;四是在全面完善辽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的基础上,创新开展部、省、市合作,共建国家青年男子曲棍球队和国家女子少年曲棍球队。
针对“‘有所为有所不为’改革思路未完全落实,传统优势项目未能攥指成拳,与其他省份单一项目集中‘摘金夺银’反差明显”的问题,一是省市共建训练基地试点单位,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制定项目设置方案和教练员聘用方案。二是与内蒙古加强合作,力争取得好成绩。
针对“严肃赛风赛纪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党建为引领,引导教练员、运动员不断矫正行业行为规范;二是压实赛风赛纪工作责任,每年与各训练单位签订赛风赛纪责任书,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3)指导体育产业发展不力。
针对“引领推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加强统计分析,及时出台年度《辽宁体育产业发展报告》,2015-2022七年间,全省体育产业年均增速达到10.98%,远超全省GDP增长速度;二是推进2+4+N的全省体育产业发展布局,成立“沈阳都市圈体育产业发展联盟”和“辽宁沿海运动休闲带发展联盟”,开展“2023年辽宁省暨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体育消费嘉年华”“辽宁沿海运动休闲带六城市体育产业巡礼”等主题活动;三是采取开放办赛的方式举办辽宁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参赛总人数达13000人,积极引进并举办了沈阳国际赛艇公开赛、大连国际帆船赛、东北亚四国青少年体育交流邀请赛、全国田径冠军赛、全国海钓大师赛、泵道世锦赛中国分站赛等高端赛事,极大丰富了全省竞赛表演市场,全年还举办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有效拉动群众体育消费;四是组织重点体育企业参展全国性的体育博览会,大力宣传我省体育企业和体育品牌,引资入辽,引智入辽;五是以成功申办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为契机,推进沈阳冰上中心和抚顺雪上中心项目建设,培育我省冰雪经济龙头企业。
针对“协调推进全省体育产业发展布局缓慢”的问题,一是持续推进沈阳、大连两个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完成了《体育消费试点工作报告》。二是组织开展“辽宁省暨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体育消费嘉年华”主题活动。三是举办“辽宁沿海运动休闲带启动仪式暨首届辽宁沿海运动休闲带六城市体育产业巡礼活动”。四是“辽宁体育冠军疗养休闲中心”落地阜新,以城市男子篮球联赛等赛事活动推动阜新篮球城建设,积极推进“辽宁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建设。五是以成功申办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为契机,组织开展冰雪运动专家论坛,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共同推进冰雪产业项目发展。
2.推进体育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4)“三大球”要搞上去的紧迫感不强。
一是以职业化推动三大球项目冲击国内高水平竞赛圈,男篮辽宁沈阳三生飞豹俱乐部冲击联赛三连冠;女篮辽宁盘锦益胜俱乐部焕新再出发;男排辽宁沈抚跃腾俱乐部,主场再次落户沈阳,力争取得好成绩;女排辽宁腾达俱乐部提档升级;女足辽宁沈北禾丰俱乐部获得2023年全国女子足球乙级联赛亚军,成功冲甲。二是创新体制机制,用实招硬招切实保障 “三大球”振兴,拟申请成立专门机构专项负责足球事业发展;对省足球协会进行换届调整,选优配强领导管理层,拟创新成立省足协党委,以党建引领推进相关工作;搭建辽宁省足球大数据平台,用科技赋能,用信息化带动足球人才培养全方位管理、多元化服务、科学化精准评价、常态化规范监督。三是持续推进全面振兴发展辽宁“三大球”实施方案,按照推动“三大球”加快振兴工作部署,总结“辽宁经验”,完善“辽宁模式”,已制定“三大球”振兴发展三个阶段任务,到2025年完成深入推进,建设国家级训练基地,到2030年建成先进高效的人才培养体系,到2035年实现辽宁“三大球”项目全面振兴,融合发展重大突破。
(5)助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力度不够。
一是以“辽宁省百万市民上冰雪”和“辽宁省全民冬季运动会”为平台,开展冰雪赛事活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调查报告显示,2022年辽宁冰雪运动参与率排名全国第三(53.83%),参与冰雪运动人数辽宁排名全国第四(0.23亿),为“三亿人上冰雪”做出了突出贡献。二是积极开展冰雪运动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等“七进”活动,打造假日冰雪运动新时尚,举办冰雪嘉年华活动等,推动冰雪运动发展。2022年春节假日七天(雪场营业平均6天),31家滑雪场接待游客34万人次,同比增长80%,营业收入3546万元,同比增长95%,单日最大接待人数达7万人,整体效益达到去年同期的2.5倍。三是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赴本溪、辽阳、鞍山、抚顺、营口、丹东、沈阳等地,对冰雪运动发展进行监督调研和跟踪分析,形成合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四是持续推动冰雪场地建设。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抚顺市等部门和政府,进行项目论证,统筹推进岗山滑雪场建设;协调沈阳市推进“辽宁省冰上训练中心”规划建设;跟进沈阳、辽阳、本溪、鞍山、丹东、营口市政府对现有滑雪场进行升级改造;推进辽宁省柏叶体育训练基地冬季两项、越野滑雪场地等项目建设。
(6)反兴奋剂监管不到位。
一是建立《兴奋剂违规事件台帐》,编制《兴奋剂违规案例汇编》。目前《兴奋剂违规事件台账》和《兴奋剂违规案例汇编》已成为全局各项目运动队开展反兴奋剂教育的辅助教材,通过在反兴奋剂教育中了解身边发生的兴奋剂违规事件及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增强自觉抵制兴奋剂的意识,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二是建立健全省属运动队“三品”管理制度,建立联合检查机制,有效开展反兴奋剂监管工作。目前已建立“辽宁省体育局三品管理联合督查机制”,并组建“三品”管理联合督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辽宁省体育局反兴奋剂相关制度规定以及“三品”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对各直属训练单位和所属各运动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3.推动体育事业创新发展有差距。
(7)“数字体育”起步缓慢。
一是研究建立信息化系统,健全运动员信息,对赛事进行科学化分析。目前基础数据已经建设完毕,并不断完善升级。二是已完成辽宁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大数据赋能,做到全民健身心中有“数”。
(8)备战训练体系创新元素不多。
一是采用冠军模型训练配合运动队指导训练,目前已取得很好的效果。二是应用大数据进行指导训练,采用国外先进肌肉机能评估设备,进行高水平运动员肌肉特征数据的收集、分析与应用。
(9)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
一是与省教育厅联合组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部共同印发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关于合并青少年运动会和全国学生运动会,教育和体育部门配合完成参赛任务的要求。二是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示范性健身活动省级启动仪式”,示范引领全省开展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三是成立教练员、运动员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则,保障教练员、运动员的合法权益,解决实际困难,防止人才外流。
4.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不力。
(10)化解信访问题力度不够。
一是局党组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工作原则、职责、办理程序等重要部分内容,指导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厚植为民情怀,从根源上减少和解决矛盾。二是配合省信访局开展“万件化访行动”减少本系统信访积案存量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对信访案件进行甄别。三是厚植为民情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严格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准确、及时的做好三级化访行动。四是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修订省体育局信访工作应急预案,解决好干部职工“急难愁盼”的问题和实际困难,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11)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有短板。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关注“运动辽宁”公众号,积极为辽宁体育正面发声。二是与辽宁日报签订媒体运营合同,打包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及网站内容更新工作任务,确保发布内容质量高、时效好。三是积极协调辽宁体育频道录制《燃情岁月-辽宁体育功勋人物》大型电视系列片、《悦运动悦精彩-讲述辽宁体育非凡十年》系列片,讲好辽宁体育故事,激励辽宁运动健儿奋勇拼搏。
(二)履行“两个责任”力度不够,廉洁风险较为突出
5.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
(1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有缺失。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印发《省体育局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再次明确责任。二是完成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调整,进一步压实责任。三是开展“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警示教育大会”,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利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积极落实责任。四是上报《省体育局党组2022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的报告》。
(13)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
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分管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管理,对年度述职报告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三是局党组成员每月至少开展1次“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有效发挥“治未病”作用,筑牢“第一道防线”。
(14)压力传导不到位。
一是加强对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通过开展“辽宁体育学习大讲堂”,将严守党规党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深深刻在每一名党员干部心中。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廉洁文化进机关、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设立“廉政教育日”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意识。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教育管理,时刻提醒党员干部严守纪法红线。四是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处理,持续开展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时刻提示提醒,敲响警钟。
6.监督执纪不严格不规范。
(15)“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针对“某事业单位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一是对违规报销的费用全部追回,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二是重新修订《辽宁省体育局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直属各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业务规范及操作规程。三是加强财务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岗位能力。
针对“1名干部醉驾未如实向组织报告”的问题,一是给予该人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调整其享受待遇处理。二是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吸取案件教训。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对在个人事项上有重大变化的及时发现、及时了解、及时谈话、及时处置。四是开展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设立“廉政教育日”,对全局党员干部杜绝酒驾醉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针对“‘吃空饷’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认真梳理,对照相应规章制度,逐一排查,制定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个人工作、生活状态,对有重大变化调整的,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及时处置。三是每年至少集中排查一次党员干部职工在岗在位情况。
(16)执纪监督不到位。
一是已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处分。二是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党员跟踪帮助,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三是加强对各单位违规违纪人员处置的跟踪督办,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处置。
(17)办案程序有缺失。
一是加强对机关纪委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理业务外转办信访件。二是严格执行纪委会议制度,对接收的问题线索研判确定处置方式。
7.廉洁风险点多面广。
(18)招标采购领域存在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采购工作。二是指导直属各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业务规范及操作规程。针对特殊消耗品采购,明确具体的采购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审批、公示、报备制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采购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岗位能力。加强采购工作的检查抽查和督导。
(19)国有资产管理不严不细。
一是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范围全覆盖,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真实有效,确认盘亏数据,分析差异原因,提出工作计划措施。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处置流程。具体明确各项工作职责,规范资产管理流程。三是拓宽业务范围,有效盘活利用闲置设备,现已全部应用在保障一线,积极调剂解决医疗专用设备使用单位,继续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能,盘活资产。
(20)流动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一是结合实际,某直属事业单位缩减开户银行和账户的数量。2023年1月,将开户银行由7家精简为5家,账户由9个精简为7个。二是积极与银行协调存款利息。2021年5月,全部银行利息已调整为协定存款利息。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担当生态链没有形成
8.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到位。
一是充分发挥班子领导合力。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首要任务,深入各单位开展调研,制定加强和改进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二是局领导坚持与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领导水平。三是开好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深入学习,会上真批真改,会后跟踪问效,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质量、取得成效。
9.选人用人和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规范。
一是进一步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前“四必”审核要求,防止带病提拔。二是分析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表现,确保选的精准,政治素质过硬,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宁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办法》,将政治素质考察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必经环节。三是制定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三年行动计划,逐步加强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四是开展优秀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和体育专业人才公开招聘等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五是加强规章制度执行力,规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六是强化对政策法规和具体业务的学习,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的组织人事干部队伍。
10.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一是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要求,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二是印发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相关规定,将“加强纪实管理”纳入管理内容,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三是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辽宁省(中)直机关党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费支出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四是加强对协会党建工作引领,将协会党组织书记和党员代表纳入党的二十大精神党课、主题教育动员大会、党员教育的培训范围,印发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规范协会党建工作。
11.不担当不作为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制定出台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体育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有效监督和绩效管理,研究审定关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及使用暂行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制度。二是完善项目库,形成项目动态管理,成立由业务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项目审核工作组,加强审核把关。三是通过下发督办通知单、实地调研、面对面指导、电话调度等方式,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深入现场跟踪督办,通过法律途径研究解决个别项目未落实情况。四是举办“辽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强化干部队伍服务企业的本领,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五是科学制定全省范围的专项比赛,做好赛前、赛中、赛后突发紧急情况预案和应对办法,避免造成社会舆论影响。
(四)对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12.巡视问题整改久拖不决。
(32)巡视问题整改久拖不决。
一是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委、纪委已按照组织程序成立。省体育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领导职责。二是经重新核定省体彩中心车辆编制数已按照要求进行拍卖处置。三是强化跟踪问效,成立省体育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具体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制定《省体育局党组关于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查方案》,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在集中整改阶段,每月上报《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表》,局党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落细;明确巡视整改责任,加强巡视整改工作检查、抽查,杜绝整改问题反弹。
13.审计整改不彻底不扎实。
(33)审计整改不彻底不扎实。
一是出台《关于辽宁省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及使用暂行管理办法》,制定《辽宁省体育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省体育局职称评审暂行办法》,修订《辽宁省体育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辽宁省体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辽宁省体育局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是成立催缴欠款专项工作组,明确催缴欠款责任主体,做到“一项一档”“一事一清”。三是核实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具体单位,制定分类整改方案,积极完成资金鉴定和账务处理,全面梳理以前年度结存在实体账户中的财政资金,并全部上缴财政。四是组建联合资产整改工作组,对照资产台账和实物资产逐一进行确认,达到一卡一物,账实相符。五是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培训,提高票据审核、资产盘点和财务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五)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短板弱项
14.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有差距。
(34)“履约践诺”不及时。
一是全面梳理,企业质保金已全部足额支付到位。二是加强各单位合同履约执行力度。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三是修订《辽宁省体育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辽宁省体育局财务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15.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有差距。
(35)行政执法监督有缺失。
一是组织局机关公务员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已组织3批共24人次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人考试合格,第3批考试成绩尚未发布。二是开展常态化高危体育项目许可经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逐步规范高危体育项目经营执法行为。三是每年开展一次对各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经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全省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在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方面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市县两级体育部门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行政执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行政许可工作情况、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确保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执法工作顺利有效实施。
三、关于下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安排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筑牢人民至上思想根基。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真正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理论联系实际破解问题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成功申办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为契机,加快发展冰雪运动和冰雪产业。认真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三边工程”建设,即:建设好群众身边的设施,搭建好群众身边的组织,组织好群众身边的活动。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十大全民健身系列品牌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新形势下体育工作的发展变化,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运动队,面对面了解情况和商讨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把党的政策和组织关怀及时送到群众身边,不断增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压实“两个责任”。
一是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将优秀的年轻干部纳入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不断提高干部年轻化比例。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全力、全方位打造纯洁体育事业、廉洁体育队伍、清明体育发展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针对运动队这一特殊群体,广泛宣扬“辽篮精神”,加强运动员精神意志、心理作风锤炼和日常管理。突出抓好重点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建强守好党建工作舆论宣传主阵地。
三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同追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健全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巡视是一次难得的“政治体检”和激励鞭策,巡视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聚焦问题,不断向纵深推进,以扎实有力的整改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是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对于集中整改阶段可以马上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于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并在整改期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于巡视指出的问题,既解决具体问题,又深挖根源、标本兼治,确保从根本上整改到位。要形成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
三是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通过加强政治建设、党的建设、制度建设更好地推动辽宁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大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力度。坚持始终以解决问题、促进高质量发展为衡量标准,及时将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上升为制度机制,切实提升整改成色成效。坚持推进节奏不变,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分步推动任务落实、措施落地,保证整改成果在常态化整改阶段可评价、可检验,努力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提升工作质效。
(四)推进体育强省建设,助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
一是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动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当起政治使命和社会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健康中国、运动辽宁”为主线,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融合发展。
二是认真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好“十四五”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广泛开展户外健身活动,组织开展“跑遍辽宁”马拉松系列活动,力争用三年时间举办超100场各类马拉松赛事,推进体育、文化、旅游多业态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运动辽宁”建设,大力开展“舞动辽宁”“追球辽宁”“寻迹辽宁”“徒步辽宁”“骑行辽宁”等品牌系列活动,全年组织各项赛事活动3000场次以上,丰富和满足广大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强烈需求。
三是努力做好新周期备战工作,不断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不断适应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构建科学合理的项目布局和训练体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推动发展“三大球”和冰雪运动,不断巩固提升优势项目、逐步淘汰老弱项目、鼓励发展新型项目。推进体育协会职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向社会开放的运动员选拔、注册、交流管理制度,保障好运动员学习和退役安置工作,为优秀人才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
四是培育我省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体育产业发展规模和层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有关部署,以丰富多彩的体育赛事活动为牵引,快速拉动广大群众体育消费的热情。充分利用辽宁体坛明星的影响力,通过多种方式,为家乡代言、为家乡商品代言,用实际行动助力家乡稳经济、促消费,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体育力量。
五是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辽宁省统计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省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省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巡视工作作出的新部署,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增强政治自觉,凝聚思想共识。局党组将巡视整改作为当前统计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深化巡视整改的政治认识,不断筑牢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思想基础。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从政治站位上找差距、从思想认识上找根源、从责任担当上找不足、从工作落实上找短板,准确把握巡视整改要求,谋划部署整改措施,把抓好巡视整改任务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全省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得机遇,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和强烈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巡视整改专题工作会,对巡视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进展情况等作部署、抓协调、强督办;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二级巡视员、各处室负责人、局调查队副队长为成员,各负其责、分兵把口,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局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逐项研析,本着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制定了《中共辽宁省统计局党组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28项问题(其中含纪检组1项)39个具体表现,确定了92条整改措施,明确了每项整改措施的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四)健全工作机制,从严从实推进。加强整改工作组织协调,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5次巡视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审议相关制度文件、部署推动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4次会议,汇总整改落实情况,提出工作建议,遇到重大问题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工作专班,设立综合协调组、材料信息组和台账验收组,合力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掌握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按周督办,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整改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计划稳步推进。
(五)注重标本兼治,确保整改长效。省委第十一巡视组进驻期间,局党组对一些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自身存在问题原因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分析,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统计分析研究、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等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工作规范,健全完善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依靠制度促进整改落实的长期性和持续性。
二、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反馈问题,从严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不充分”整改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照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措施。
二是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完善《辽宁省统计局培训管理办法》,形成了办公室综合协调、执法监督局普法授课、各专业处主动作为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新机制。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执法检查时,同步进行普法宣传。在局网站和“辽宁统计”微信公众号上设立统计法律法规科普栏目和违法举报栏目,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范围,拓展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在全局开展统计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印发《关于开展统计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的通知》,以案示警,提升认识,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是全面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印发《辽宁省统计执法监督局关于建立专业数据审核核查与统计执法联动机制的通知》,建立专业数据审核、数据核查与统计执法联动机制。组织县(市)区统计局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开展的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培训,加强县(市)区统计执法力量配备。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工作消除“零执法”县(市)区的通知》,要求采取交叉互检方式提高县(市)区统计执法比例。
2.履行统计核心职能,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深入。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印发《辽宁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的通知》,成立统计分析研究工作专班,健全统计分析研究机制,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的统筹和调度,对年度分析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通报有关情况。紧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主题,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统计专题分析。对改造升级“老字号”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专题统计报告《辽宁装备制造业发展现状和比较分析》。对辽东绿色经济区有关经济指标进行监测,形成进度统计分析《一季度全省区域经济运行分析》。对县域经济开展统计分析,形成专题统计报告《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着力夯实振兴基础》。对乡村产业振兴开展统计分析,编印《辽宁省农村防返贫统计监测方案》,形成专题统计报告《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印发了《完善部门名录资料共享机制方案》,进一步规范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共享机制,强化数据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调查单位入库纳统工作,提高调查单位审批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制定全年统计培训计划,对重点企业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加大培训指导力度。
三是研究部署统计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推进辽宁“十四五”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规划(2023-2025)》,全面对标国家统计局《“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密切衔接《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规划》编制中落地见效。根据国家统计局“十四五”时期统计信息化发展规划,研究制定《2023-2025辽宁统计信息化发展三年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三年我省统计系统信息化发展方向,指导全省统计系统推进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短板,‘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全省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议,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以及全国统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召开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切实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用好廉政谈话这个监督手段,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拧紧廉洁从政发条,坚守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
三是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从严要求全局领导干部,认真落实《辽宁省统计局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处理的通知》要求。
2.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局机关纪委组织局内各处室结合岗位职责,对可能发生廉政风险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辽宁省统计局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监督管理,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刚性约束,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中可能发生谋取私利等腐败风险,进一步加大源头防腐力度,全面提升廉政风险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推进严实作风建设用力不足。
一是督促落实数据实地核查任务。制定全年数据核查计划,实行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将计划执行情况纳入督办,定期督促落实,按照国家统计局数据实地核查时间安排,稳步推进数据实地核查任务。
二是加大基层培训力度。制定全局培训计划,实行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将计划执行情况纳入督办,定期督促落实。
三是切实为基层减负。印发《省统计局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机制2023年工作要点》,统筹协调数据核查、执法检查、调研、培训等相关活动,合理规划行程,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整改落实情况
1.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
一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需要向省委组织部报告的有关事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文件。积极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沟通,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文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干部管理“4+10”系列文件,修订局交流实施方案。建立干部任职情况台账,对即将达到交流转任年限的干部及时提出调整交流计划,有序组织干部交流。
2.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一是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印发《省统计局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方案的通知》,梳理汇总为群众办实事工作项目,细化工作措施,在优化统计数据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统计需求、提振发展信心,服务基层群众、服务社区、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二是加强对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督促指导。印发《关于组织好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支部结合实际、突出支部特色,做好党日活动组织谋划等工作。局机关党委对各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各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指导支部履行主体责任,紧密结合本职工作,丰富活动形式,增强吸引力、凝聚力。
(四)关于“落实巡视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仍有差距,做好‘后半篇文章’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1.巡视整改不彻底。
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有关政令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督导检查。对2022年以来清理文件工作存在问题的地区,开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对清理不及时,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的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进行谈话。深入市、县(市、区)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对不合规文件整改落实到位。
2.审计整改不深入。
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制定了《辽宁省统计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科学编制预算,在编制预算时,综合考虑线上培训、疫情、上年差旅费结余等因素。及时结算项目经费。
(五)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不到位,文明规范执法等工作仍有弱项”整改落实情况
1.执法事前公示未落实。
认真组织研究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
2.开展营商环境宣传不到位。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统计局官方网站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省统计局官方网站栏目与信息征求意见的通知》,规范信息发布。梳理局网站所有栏目,逐一与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核实,删减重复栏目,调整栏目归属和级别,清理删除已废止文件和过期信息。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三、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机制,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省统计局党组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视整改作为新起点,不断巩固并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有力推进辽宁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对数据造假危害性的认识,积极构建坚决杜绝统计造假长效机制,持续增强防惩统计造假高压态势,全面压实数据质量监管责任,推动依法治统向基层和各领域延伸,有力保障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主线,扎实开展统计调查,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强化经济形势研判和统计监测评价,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控,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续推进从严依规科学治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以自我革命精神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深化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情况监督考核,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调研实效。
(三)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队伍。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审议决策。统筹谋划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将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合适岗位上,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强化年轻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四)持续抓好巡视和审计整改后续工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程督办、全力推进巡视和审计整改后续工作。将本轮巡视指出问题和上轮巡视、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同步推进。认真落实巡视和审计整改要求,始终保持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工作劲头,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发扬钉钉子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不松劲、不减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五)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持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抓全局的理念,聚焦解决市场主体关切的突出问题,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坚持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统计政务公开,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合理引导公众预期,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统计”。
(六)着力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进一步整改和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纳入局党组重点工作督办事项,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升华为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把巡视整改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更好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在奋力实现辽宁振兴发展新突破、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辽宁篇章中展现统计工作更大担当和作为。
中共辽宁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政府研究室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6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省政府研究室党组反馈了巡视情况。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推动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政府研究室党组高度重视抓好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举措,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确保改出新面貌、改出新动力。
(一)深入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巡视反馈后,省政府研究室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省委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巡视整改具体要求上来,切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升认识、统一思想,全面认领问题,坚决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召开全室巡视整改落实动员大会,引导全室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深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审议通过了《中共辽宁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分工和责任分工,制订实施81条整改举措,建立工作台账,按期对账销号,确保条条落实、件件整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突出组织落实,党组先后召开7次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先后2次开展巡视整改调研督导,有力推动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三)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整改。省政府研究室室党组主动认领问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分析查摆差距,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集体审议《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坚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整改责任,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实;其它班子成员自觉扛起责任,分兵把口、各司其职,在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又抓好分管处室、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支部针对巡视指出来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落实销号管理,推动整改落实落地。
(四)注重整改实效,做到标本兼治。室党组既注重“当下改”,又强调“长久立”,坚持把解决当下问题同建立长效机制统一起来。扎实推动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巡视期间共完成7个问题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按期对账销号;注重改建并举,建立健全了7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截止11月底,巡视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达100%。按照省委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围绕振兴发展发挥智囊作用不充分”方面
1.深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室党组重新修订完善了《省政府研究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明确了13个学习专题,从整体上对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作出详细安排,防止出现一次性学习内容过多的问题,确定每次内容限定在5项以内。同时,为防止应学未学问题,结合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室党组加强学习统筹,第一时间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合理安排上级或文件要求增加学习的内容,以及室党组认为必须增加的学习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防止以一般性传达学习代替研讨式深入学习,集体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根据学习内容安排,安排各处处长列席学习会议,并参与重点课题学习研讨,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实效。截止11月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9次专题研讨。室党组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学习计划落实;机关党委加强工作督导,未及时落实的,及时提示完成。切实促进文风转变。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2名班子成员、3名处长围绕“转作风、改文风、促振兴、当先锋,推动综合文稿服务保障、调查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进行交流发言;各处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风的重要论述。修订完善《省政府研究室关于提高重要综合文稿起草质量的工作细则》,强调发扬文稿“短实新”,落实层层审核把关制度;实施文字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各处加强业务研究,结合综合文稿任务开展岗位练兵,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在文稿鲜活性上下功夫,干部文字综合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大力提升调查研究实效。室党组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统筹谋划,研究制定《省政府研究室党组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具体方案》,聚焦党中央明确的调研内容,结合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明确调研重点课题,强调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视角,加强对宏观经济、发达地区发展经验的分析研究。4月28日,我室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的《关于加快建设东北陆海大通道的调研报告》,得到了多位省领导的批示。室党组统筹国内与国外,统筹省内与省外先进地区,适时走出辽宁开展实地调研,学习先进地区成功经验。5月8日至13日,一名班子成员带队,组织5名参事赴江苏省实地调研,围绕辽宁江苏对口合作、康养、医药、文旅产业开展交流。室党组加强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在战略统筹、战略谋划、战略定力上持续用力;修订完善《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实施细则》,强化对世界经济、我国经济发展形势以及先进地区经验的研究力度。增强调研深度。室党组把2023年确定为“调研年”,开展“解剖麻雀”式研究,在研究深度上持续用力,在调研具体方案中,提高围绕振兴发展难点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调研占比,提高问题研究类调研占比,切实通过调查研究推动有关问题解决。我室起草的《关于国务院部分地方医保政策改革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的报告》,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发挥建言献策作用。室党组着力强化深度研究,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聚焦制约振兴发展的难点痛点,开展“解剖麻雀”式研究,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起草的《部分企业在辽宁创业遇到的具体难题》报告,得到省政府的批示。提升调研时效。室党组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调研聚焦度,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制订的调研计划落到处室、落到人头,明确报告完成时间节点。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室党组在提升调研成果批示率上下功夫,找准调研的切入点,从“小切口”做“大文章”,不断完善调研报告审核把关制度,加大对调研工作指导,适时组织报告研讨,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今年以来,各业务处陆续向省委、省政府报送29期《咨政建言》,获得较高领导批示率。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室党组加大实地调研力度,把开展实地调研作为必经环节,党组成员经常带领分管处室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察实情、谋实策、求实效。党组成员加强工作指导,不断改进调研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走访、问卷调查、专家调查、抽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调研,提高科学性和实效性。
3.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加强与省内高端智库的交流合作,聘请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省委党校、东北振兴研究院省内高端智库的研究人员作为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建立了合作机制,开展重大课题常态化交流研讨。研究室党组在同省外新型智库交流的基础上,加强与省外智库合作,形成工作机制,确定每年同兄弟省份政府研究室等智库至少开展一次合作研究,提高研究水平。2023年,已同吉林省政府研究室建立工作联系,围绕吉林省与我省开展港口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分别到大连、营口、沈阳开展实地调研,一名党组成员全程参与实地调研。5月份,联合黑龙江省文史研究馆、吉林省文史研究馆,开展了“东北三省一市文史研究馆‘促振兴、求突破、助发展’文化交流活动。同吉林省政府研究室、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室共同开展了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发展研究,形成了《关于加快推动东北绿色经济带建设发展的研究》报告。
4.提高参事文史工作水平。完善参事、馆员考评机制。室党组加强制度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就参事管理、考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积极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进一步制订完善参事、馆员管理和考评制度,经党组研究审议后,印发实施《参事建言管理办法》《参事履职考评办法》和《参事馆员选聘解聘有关规定》,为开展好考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组织参事建言献策。组织参事学习《参事履职考评办法》,强化制度约束,把参事年度建言情况作为主要考评指标,同时参事处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及时提示提醒,年度内对参事建言等履职情况严格进行考评,确保参事认真履行建言等职责。今年以来,参事处加大工作力度,组织现有8名参事成立2个调研组,先后深入大连、丹东、本溪、营口、盘锦、朝阳等地实地调研,截止11月底,已经完成17篇《咨政建言》。
5.严格管控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室党组深入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党组工作的重要位置,强调每年按规定研究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形势,形成研判报告,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班子成员分别同分管处室党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准确把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领域监管。室党组切实加大管理力度,定期听取两个社会组织工作汇报,包括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强化日常监管,加强风险排查,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向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通报巡视反馈有关问题,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责成立即组织整改,要求对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立即删除网站上不实信息,及时消除隐患。4月13日,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对两个社会组织开展检查督导,现场检查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牢牢守住阵地。
(二)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
1.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成员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责任意识;强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方位落实。强化对党组工作原则和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贯彻执行,确保做到“三重一大”议题应邀尽邀,室党组已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发出邀请函,会议沟通参会人员,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从今年5月份以来,室党组召开会议研究“三重一大”议题,全部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2023年1月4日,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党组听取各支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分别对支部工作作出点评;2月上旬,班子成员结合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同分管处室负责人统筹开展了廉政谈心谈话;3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根据班子成员变化情况,专题研究并调整成立了省政府研究室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5月6日,召开了2023年全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
2.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室党组加强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及时提供新提拔、调入的干部名单,配合纪检监察组做到应谈尽谈。纪检监察组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专项检查,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加强廉政风险排查指导把关。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研究室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印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结合研究室职责和行权规律,认真分类查找各个部门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并认真审查检视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对未将岗位行权特点与廉政要求很好结合的予以指出并要求重新排查。同时,督促研究室党组专题研究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压实审核把关责任,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3.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党组责成机关党办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切实掌握有关规章制度。对党费、工会会费支付方式进行整改,党费账户开通网银支付系统,工会经费支出采取电汇支付。开展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整改工作,增强财经监督意识;开展谈话提醒,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不足,作风建设持续用力不够”方面
1.优化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大力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修订《省政府研究室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内容,避免同党组会议出现内容交叉。
2.抓好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室党组贯彻落实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2023年2月24日,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确定评价等次,做好述职评议结果与年度考核工作衔接,促进评议结果运用。3月14日,党组专题研究了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把关,评价为“好”等次控制在50%,确保述职评议工作规范化发展。
3.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掌握政策法规,梳理审核相关批次干部选拔任用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方案,纠正不规范表述,推进干部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严格选人用人监督程序,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审核,严格按照规定补充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补充相关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以及“四必”审核结论等考察材料,归入干部人事档案。严格选人用人考察程序,规范职级晋升工作,严把干部人事工作的考察关、程序关。
4.强化担当落实。室党组认真研究2023年工作要点,科学设定目标,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提示提醒,落实工作责任,到期对账销号。党组修订完善《省政府研究室关于提高重要综合文稿起草质量的工作细则》,切实提高制度文件规范性、严肃性。党组坚持把“一支部一品牌”活动列入2023年支部党建重点内容,机关党委切实加大督促力度,各支部结合调研工作,推动任务落实落地。力戒形式主义。室党组加强调研工作统筹,做好结合的文章,统筹调度调研频次,避免扎堆调研,避免反复打扰基层和群众。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带领相关业务处室,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切实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坚持开展好实地调研,提倡“解剖麻雀”式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规范公文运转。组织机关党办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辽宁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掌握行文规则,提高专业素养,强化公文运行规范性。认真梳理有关文件,对其中确有必要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党组审议通过后,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下发执行。同时,继续压缩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1.加强特邀研究员队伍建设。室党组研究制订了《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聘任管理办法》,参事工作处根据参事队伍专业结构,在综合衡量、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选聘特约研究员计划,首批12名特约研究员已经过党组审议,4月11日完成特约研究员聘任工作,目前正开展课题研究。
2.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财务人员自觉开展理论学习,积极同省财政厅沟通协调,进一步对有关项目进行优化。2022年,室党组围绕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不断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加强日常调度,推动工作落实,按期提醒督促,确保预算执行到位。2023年,室党组要求切实加强预算管理,提高年度预算执行力度,及时检查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年度预算按序时执行。
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室党组坚决克服“过关”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巡视组意见建议,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深化巩固整改成果,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本领,以更大担当和作为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要加强政治建设,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室党组牢牢把握研究室政治机关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研究室工作各个领域、各项工作、各个方面。要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反复、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把讲政治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动力,为服务辽宁振兴新突破提供思想保障。
二要持续改进作风,提升决策服务水平。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察实情、谋实策、出实招。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找准调查研究的切入点,聚焦振兴发展重大问题、重点领域,加强战略谋划、前沿研究,为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辽宁落实落地谋良策、聚共识。要加强对调查研究的工作统筹,完善工作机制,深化省内外新型智库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好特邀研究员这支外部力量,力争推出一些有份量有深度的研究报告。要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方式,综合运用好座谈访谈、随机走访、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式,更加注重开展实地调研,更加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提升调查研究实效,努力为振兴发展新突破提供智力支持。
三要扛起主体责任,扎实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党组和党组成员要带头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严肃党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带头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创新和丰富党建活动形式,提升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发扬斗争精神,抓实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廉政教育,牢牢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加强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党员干部思想状态,牢牢守住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要加强对“两个协会”的常态化监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加强工作指导,研究工作举措,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四要加强组织建设,建设过硬干部队伍。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肃党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干部考察工作,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引进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高质素干部队伍。在强化激励上做文章,坚持“重实干、重实绩”,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推动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开展好 “四个一流”创建活动,强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工作,在推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五要巩固深化后续整改,防止问题回潮反弹。要推动问题整改标本兼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要继续巩固深化,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事项,时常开展自我检视,持续跟踪问效;要贯彻落实好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防止有章不循、有规不依。要充分运用好整改成果,坚持将巡视整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落实,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建设,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工作水平大提升。
中共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金融监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省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巡视整改责任
省金融监管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过硬的作风,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省委部署要求,传达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及省委第六巡视组“一对一”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多次召开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统筹推进。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整改落实政治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每半月听取工作进展,及时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从个人严起,亲自抓、负总责,部署重点工作、研究重点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别担任六个专项整改工作负责人,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推动分管领域、协调配合其他领域整改落实。
三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工作实效。主动认领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的典型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把“一对一”反馈的问题与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捆在一起,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改方案,逐项建立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人员,形成上下共抓整改的浓厚氛围。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既聚焦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问题,带动各类问题整改;又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设,破解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19项制度规定。
四是坚持结合融合,注重拓展整改工作成果。自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抓落实。先后召开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商环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决战四季度决胜首战年等动员部署会议,不断充实整改措施,把整改工作落实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主题教育等工作之中,贯穿到推动建设发展的一个个具体“场景”。
二、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坚定不移推动省委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截至目前,已完成集中整改阶改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长期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进展,正在持续推进。
(一)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金融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认真抓好年度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贯穿其中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立场观点方法。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提升贴近企业的融资服务工作水平。深化与金融机构总部合作,举办辽宁省与中央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银企对接会,与17家中央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强银企对接交流,年初以来组织各种形式的银企对接和融资促进活动10余场次。拓展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通过“银企在线互动、征信一键查询、业务线上办理”,累计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需求近700亿元。大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出台北交所上市补助政策,扩大上市后备企业库规模,优化上市服务环境。年初以来,举办资本市场各类活动17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累计培训企业家及政府工作人员超万人次。提升融资担保增信功能,推动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业务规模及覆盖面,更好发挥行业引领作用。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辽宁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激发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敢担、愿担、能担的内在动力。
二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搭建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平台,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指导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量身定作“辽科贷”“辽知贷”等业务产品,实现线上申请、自动审批、随借随还,“辽”系列金融产品累计投放超300亿元。推动沈阳市科技担保公司与省交行、沈阳市产业投资集团创新推出“投贷同动”模式,为我省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资金支持。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印发《关于全省地方金融组织助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倡议书》,倡导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发挥金融“毛细血管”功能作用,助力我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截止10月末,五家科技担保公司在保余额同比增长51%。指导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做好“专精特新”专板建设,发挥上交所辽宁服务基地作用,推动和培育挂牌企业向资本市场更高层次发展。辽宁股交中心挂牌展示企业达2600多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占比35%。支持普惠金融服务设施建设,推动设立东北首家“续贷中心”、8个市设立“首贷中心”,支持3200个市场主体获得贷款。修订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举办“资本市场服务周辽宁行”等系列活动,开展合规运营、资本运作等专题培训,提高企业上市融资能力。
三是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工作部署,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和创新。推动金融业发展规划落实,制定金融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十四五”后三年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提升金融支持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精准度,积极开展产业链金融调查研究,针对性推动金融机构完善产品与服务。推动全省电力能源产业链金融合作,实现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电e金服”平台互联互通,持续扩大电力能源产业链金融服务规模。打好金融“组合拳”,进一步构建“信贷+基金”、“信贷+保险”、“信贷+担保”等多种金融工具联动机制。持续加强金融工作创新,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系统功能,进行舆情风险排查,严防新增风险隐患。发挥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平台与多家金融机构实现系统直连,建立绿色金融、科创金融等特色服务专区,增强一站式服务能力。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一是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年度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强调。结合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和主题教育调研工作安排,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调查研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深化警示教育,以案释纪,组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观看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片,开展深刻吸取反面典型案例沉痛教训剖析式调研,一体推进“三不腐”。强化工作落实力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一线解剖麻雀,提出针对性措施办法。建立工作督办调度机制,严格台账化管理,做到事事有部署、件件有回音、个个有落实,形成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工作闭环。
二是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清单等制度,对重点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综合运用参加(列席)会议、专项检查、调查研究、听取汇报、办理信访举报等方式,从严从实开展日常监督。围绕推进金融改革、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监督。认真贯彻全省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营商环境监督的部署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加大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监督工作力度,持续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
三是抓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召开党员干部大会进行部署强调,组织专题学习,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参加“清风传家”故事会等系列活动。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细化并严格落实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重点事项实行跟进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研究完善规范地方金融监管的相关制度,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则等制度并严格落实,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认真履行省金融委办公室职责,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省金融委成员动态调整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修订《省金融监管局财务管理制度》,细化《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新编印《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度规定汇编》,强化制度规范,增强工作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清单化管理和定期调度督导、进展情况通报等机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人事工作业务培训,细化干部教育管理措施,严格政治素质考察、平时考核、选拔任用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组织人事工作的规范性。
二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细化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措施。组织参加省直机关工委专题培训班,举办支部书记培训和党务工作培训,组织学习支部工作条例,提高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能力。强化考核督导,严格落实帮建指导、定期检查、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有效提高了党支部建设水平。
三是强化主动担当作为精神。聚焦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着力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动力。切实增强服务优化全省区域布局的工作主动性,支持沈阳市集聚金融资源,引进金融机构、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沈阳营业部落户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指导加强首贷中心、续贷中心建设,降低首贷小微企业融资门槛,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续贷服务。支持培育地方金融业态,增强资本金实力,提升融资增信服务能力。2022年,沈阳成为东北地区首个存贷款余额均突破两万亿元的城市,证券交易额和增速均位居东北首位。积极推动金融支持碳减排和绿色发展,细化制度落实,明确任务分工,持续推动落实。完善绿色金融服务,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设绿色金融服务专区,加强对企业的集中式绿色金融服务。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共同组织银行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估工作,加强对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的工作指导,建立绿色金融服务板块。支持沈阳市申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金融营商环境建设。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利用微信公众号、局网站、局内资讯等方式开展金融普法宣传,对全省金融局系统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积极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定2023年全省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及时在局官网公布地方金融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做好公布和解读工作。
三是加快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严格落实地方金融行政审批制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减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审批等工作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推行典当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提升地方金融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三、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切实推动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巡视整改,省金融监管局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热情更加高涨、行动更加自觉。下一步,省金融监管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扛起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已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事项着力做好深化巩固工作,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实施台账化管理和挂账销号制度,结合正在开展的工作任务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整改落实,全力推进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在辽宁振兴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压实“两个责任”,以上率下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优化地方金融环境,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服务和保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辽宁实践中作出金融工作应有的贡献。
中共辽宁省营商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营商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营商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简要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巡视前即知即改、巡视中立行立改、巡视后全面整改”的工作思路集中整改。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传达,深入学习领会巡视反馈意见,全面认领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动员发动全局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把巡视整改纳入到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之中,将反馈指出的问题细化为41条具体措施,建立巡视整改总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每月调度,确保整改实效。
二是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为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制定巡视整改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承担起整改工作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结合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大兴调查研究等活动,多次深入各地督导和专题调研,推进巡视整改问题整改。各党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处室的整改落实,做到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做到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三是抓住契机,深化改革,推进营商环境和大数据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把巡视整改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同开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相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数据赋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办事不找关系”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12345热线+网格”管理体制改革,惠企强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数字政府建设等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高质量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印发《辽宁省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深入开展重要审批事项省县直通车机制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等。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编制完成《辽宁省数字政府基座项目实施方案》《辽宁省综合业务信息系统项目实施方案》,推进协同办公系统向市县延伸。
四是巩固成果,常态整改,不断完善营商环境和大数据建设的机制体系。为深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将巡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反弹。在营商环境制度建设方面,印发《辽宁省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宁省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出台《辽宁省“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管理制度》《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与服务规范》《辽宁省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辽宁省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编制规范(试行)》《辽宁省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技术规范》,全省营商环境和数字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此外,在数字政府建设、“一网通办、一网协同、一网统管”等工作方面都出台了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完整准确全面
1.对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做实不到位。
一是关于“对营商环境基础性作用认识不够”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辽宁振兴发展的战略高度研究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会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年度工作重点,统筹推动落实。按照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要求,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信心、鼓足干劲。以领导小组文件印发《辽宁省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围绕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明确了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营造公平诚信法治环境、提高要素配置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优化政务服务、维持公平竞争秩序等方面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是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遏制资本和人才流失状况’研究不够”的问题。局党组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研究,认真学习领会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印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措施的通知》、省委组织部“百万学子留辽来辽”专项行动政策文件等,大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发挥营商环境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吸引促进作用。在《辽宁省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增加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内容。结合推进“免申即享”和“直达快享”改革,依托有关系统平台,加大人才政策的推送力度,确保政策的落地效率。
三是关于“推动共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用力不够”的问题。印发《关于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地区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建立完善常态化面对面政企沟通机制,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各地区均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性文件和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扎实推进“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 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积极履行专项行动协调办理组牵头单位工作职责,统筹做好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对接工作。在辽事通APP开发“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政企互动交流平台,畅通干部与帮扶企业之间线上互动渠道。依托省12345热线平台诉求办理闭环管理机制和六级办理体系,发挥协调办理、督查督办重要作用,推动园区、企业诉求问题有效解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赴全省各地区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各市完善政企沟通相关政策,并与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听取企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共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建议。完善市场主体参与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将听取企业意见、积极促进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相关内容纳入《辽宁省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差距。
一是关于“推动‘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事中事后监管顶层设计有空白,未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总体规划和具体要求”问题,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事中事后监管的总体规划和具体要求,从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明确2023年到2025年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明确了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的责任,建立了协同监管机制。
针对“2022年下半年抽查的134个政务服务中心,有5个中心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成了收发窗口”问题,一是精准实施整改。向涉及的抚顺、锦州、朝阳3个市营商局印发整改通知,通报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成立工作组分赴3市,召开现场会议,约谈相关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实地走访8个中心,开展“一对一”督导检查。二是健全考核机制。印发《2023年全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情况作为考核内容,设置单独考核指标和2项扣分标准,指导推动全省各地区切实加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运行管理。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召开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和大数据管理系统工作会议,通报相关问题情况,要求各地区切实加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印发《辽宁省“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管理制度》,明确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职能定位、监管责任、人员配置、业务流程、办理时限5方面工作要求,以及领导值班制度、分级响应机制、提级办理机制、跟踪督办机制、闭环管理机制5项工作机制。目前,相关地区严格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通过强化规范业务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台账,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二是关于“打造‘办事方便’环境有差距”的问题。
针对““新生儿出生事项办理”仍需跑4个部门,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3次、结婚证2次;“省内公民身故”事项办理需要跑6个部门办理8个事项;“失业人员灵活就业”需要到事项办理地点至少跑5次,“一件事多次跑、多次办”现象仍然存在”问题,推动“新生儿出生”“公民身后”“灵活就业”等3个事项制定开展“一次办”工作整改方案,组织召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会议,与各牵头部门共同研究“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系统对接等工作,推动工作开展。制定印发《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辽职转发〔2023〕1号),明确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等。制定印发《辽宁省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技术规范》,全面规范全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名称、编码规则、服务流程、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要素内容,提升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水平。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专栏,“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身后”等“一件事”已在专栏上线,在沈阳、大连等地区运行。
三是关于“数字政府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
针对“‘一网通办’能力不足”问题,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地区围绕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等重点工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结合国家、省有关要求,动态调整“一网通办”工作评价指标,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度各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评估指标>的通知》,坚持以评促建,持续推进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印发《2022年各地区政务服务工作情况通报》,对各地区“一网通办”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地区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的网办业务量、网办事项占比、电子证照归集数量、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数量等主要指标,我省相关数量明显提升。
针对“‘一网统管’建设进展缓慢,省级平台仍未履行招标采购程序”问题,完成省综合业务信息系统招标采购,并于11月7日完成初步验收。系统主要包括综合业务信息展示、政务数据统一监管、营商环境监测和大数据分析等核心功能,以多部门共建共用的大监管理念,打造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和大数据科学辅助决策能力。
针对“‘一网协同’覆盖度不足,截至2022年11月,三级总体覆盖度仅为17.81%”问题,建立省市“一网协同”沟通调度机制,已实现省市县三级“一网协同”全覆盖。同时,启动“辽政通”系统建设,采用全省统一建设模式,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组织,具有移动端和PC端两个版本,主要包括政务即时通讯、全省组织通讯录、协同应用工作台等核心功能,逐步形成全省公职人员协同办公的数字机关“一张网”。
四是关于“大数据赋能用力不足”的问题。
针对“数据底数不清”问题,制定《建立全省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体系工作方案》和《辽宁省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编制规范(试行)》,明确政务数据目录编制范围、编制要求、编制流程和指标解释,进一步摸清了政务数据底数。
针对“数据治理不够,缺乏统一有效的标准化支撑”问题,编制《辽宁省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纳入我省数字政府技术总体项目,启动政务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涵盖政务数据平台建设运行、数据治理、质量管理、共享服务、安全管理等领域,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统一有效的标准规范支撑。
针对“数据共享不够,数据壁垒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问题,起草《辽宁省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全面摸清公共数据底数并全量编目,并按照目录要求将数据挂载到省共享交换平台。为加快推进教育类公共数据有序共享,组织数据供需双方召开供需对接会并开展供需协调,有效满足了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人社厅及沈阳市、阜新市有关部门对教育类公共数据的需求。面向“不动产+供电”联动过户、水电气联合服务等应用场景的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需求,组织省电力公司与锦州等市召开电力数据供需对接会议,基于省市各级共享交换平台,为省电力公司和有关市及所属县(区)不动产登记部门搭建数据交换专区,通过“总对总”对接,实现公共数据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为进一步推进人口类数据共享应用,制定《公共数据资源数据元规范:综合人口库数据元》,组织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等人口数据核心部门召开综合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会,形成数据汇聚、多源融合比对的工作机制,初步建成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的全省综合人口库,为各地各部门基于人口类数据的应用场景建设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撑。目前,我局正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全局性谋划、一体化布局、整体性推进,将形成全量覆盖、完整有效的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支撑公共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应用,有效打破数据壁垒。
针对“数据应用不够,未开展营商环境大数据监督工作,监督和治理作用发挥较弱”问题,为快速感知辽宁全省营商环境运行态势,准确直观掌握堵点难点问题,辅助领导科学精准施策,我局组织建设了集监察监管、问题分析、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政务服务效能监察平台,采用“穿透式监管、嵌入式监察”方式,对事项、办件、流程、评价等各类数据进行分析,动态掌握每个指标运行状态,通过层层下探,随时掌握每个指标的运行变化情况,实现审批、补正、诉求、反馈、服务态度、在岗情况等全闭环管理,苗头问题及时预警提醒,全流程公开监管,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大数据监督工作,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行权方式优化变革。开发建设12345热线效能监察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对各地区、各部门企业诉求办理情况全程监控、实时调度的闭环管理和穿透式监管,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中高频多发和解决率低的问题和点位,对重点人物、重点事件、重点单位、重点领域等方面的数据分析画像,实现对政府职能的全覆盖和民生诉求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智能化。
3.未有效履行营商环境建设职能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有差距。
一是关于“牵头抓总不到位,权威性没有树立起来”的问题。进一步落实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制度,建立领导小组主任办公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的常态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联席会议。围绕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联席会议等,研究协调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探索改革举措等。
二是关于“组织指导不到位,落实效果打折扣”的问题。
针对“没有下好先手棋,作为全国第一部省级层面《条例》,自2016年12月发布以来未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问题,结合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对《条例》实施效果开展第三方评估。已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纳入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招标内容。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一项工作抓手和制度,长期开展。
针对“《营商环境专报》没有持之以恒将各方面情况及时报送给有关领导,争取主要领导关注和批示不够”问题,建立《营商环境专报》工作机制,定期编辑印发。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信息质量,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反映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制定《营商环境专报常态化改版工作方案》,对专报进行改版升级,推动专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针对“营商环境监督员重聘轻用”问题,重新修订《辽宁省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明确监督员工作机制,开展省营商环境监督员新一轮选聘工作,加强培训指导。
针对“项目管家服务质量难以保证”问题,对全省项目管家匹配企业情况进行系统梳理,累计梳理出管家匹配企业数超过2000家的相关问题155个,形成问题清单,要求各市逐一核对,合理调配管家服务企业数量,确保服务质效。目前,全省共有项目管家4.6万人,服务市场主体220万,管家企业比为1:48。
三是关于“统筹协调不到位,推动各方齐抓共管有差距”的问题。
针对“统筹全省营商系统不到位,每年制定完工作要点后跟踪问效不够。协调省直部门不到位,与各部门会商、约谈、考核等协调机制逐渐弱化”问题,加强协调、调度和考核,制定工作要点后,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对未按时间节点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并将各部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定期对“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三化”、数字政府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四是关于“职能理顺不到位,内部运转效能不高”的问题。
针对“机构改革后,省营商局、大数据局、信息中心三方协调不顺畅、运转不同步、工作较散慢”“大数据管理中心20个内设机构中16个与大数据管理局业务关联不紧”问题,进一步调整优化省大数据中心内设机构和职能,做到上下贯通、职能对应、结构科学、运转高效。起草完成《省大数据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和职能优化调整工作方案》。
五是关于“督查督办不到位,震慑效应未形成”的问题。
针对“对各地督查发现的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突出问题,仅简单在系统内推动整改,没有将压力传导至各地政府”问题,建立通报机制,每季度向各地政府通报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督导整改。 依托《营商环境专报》,对各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回头看”情况进行了通报,以省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送至各地政府及有关单位。
针对“《12345专报》通报力度逐渐弱化。对12345平台受理的1486件超过30个自然日未办结件未建立争议事项确责及联合会商机制”问题,扩大《12345专报》的报送范围。每月将12345平台运行情况、诉求办理情况和重大突出问题形成通报专报。对1486件问题进行梳理,明确责任单位,下发问题清单,对解决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地区和部门进行专题约谈通报,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在日报、月报、季报、专报常态化监督基础上,2023年起,进一步扩大通报专报的报送范围,及时将12345平台运行情况、诉求办理情况和相关问题向省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强化通报专报的监督震慑效应,提升各地区、部门重视程度。加大诉求办理力度,强化协同联动。建立争议事项确责及联合会商机制,定期梳理12345平台职责边界不清、疑难复杂的诉求问题,组织相关地区和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具体解决方案。
4.打造“两个平台”有短板,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有差距。
一是关于“‘辽事通’应用广度和深度不够”的问题。
针对“应用场景不丰富,在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交通出行服务等方面功能单一。电子证照应用拓展面不广,未接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等,尚未实现手机APP亮证”问题,围绕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交通出行等梳理需要纳入“辽事通”的应用场景及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清单。围绕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交通出行等方面制定接入辽事通应用场景事项清单,新增上线服务事项90项,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便利度;新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等电子证照38个,电子档案27项,拓展了电子证照应用范围。
针对“融合建设不到位,与全省信用平台互联互通、功能衔接不够,未与“盛事通”“锦州通”整合,疫情期间在沈阳地区还存在亮码不统一问题”问题,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移动端辽事通与省信用平台互联互通,在在辽事通上线企业信用专区,对接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查询、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查询等服务,审批人员服务过程中,可通过查看申报企业的信用信息,辅助申报企业开展“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服务。多次协调沈阳市大数据局、锦州市大数据中心等部门,研究推进盛事通”“锦州通”与辽事通整合。制定印发整合工作方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开展工作通报、督导推进整合。目前,“盛事通”“锦州通”已经将政务服务相关事项全部迁移至辽事通统一对外提供服务,完成整合任务。
二是关于“12345平台权威性信赖度不够高”的问题。
针对“统筹管理有短板,省系统未将沈阳市系统整合,不利于全省数据统筹管理。对涉及跨地区、跨部门、职能交叉等事项,协调多部门联合治理解决力度不够,群众反映强烈。推广应用不到位,“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没有实现与12345平台的贯通,数据未共享。企业群众对受理范围、办理流程、查询方式等不够清楚,认可度不够高。深化细化有欠缺,12345平台对问题原因的剖析和关联分析还不够,对典型性、苗头性问题的“舆情预警”较少,距离未诉先办有差距”问题,
针对省系统未将沈阳市系统整合,影响全省数据统筹管理问题,巡视整改期间,推动立行立改。组织沈阳市营商局、全国热线联盟及相关技术单位,就系统集约整合、辅助决策能力提升、拓展智能化应用场景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制定整合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合工作。沈阳市12345热线全面完成与省平台对接部署,实现平台各项功能可用。为推动全省12345热线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出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与规范》,为全国首个省级12345平台标准化规范。
将“辽政通”与12345便民服务平台对接列入试点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对接工作协调会,制定“辽政通”与12345便民服务平台对接试点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辽政通”与12345便民服务平台对接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市、试点部门通过“辽政通”App查看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业务数据、办理咨询投诉事项、跟踪各事项办理过程。
已通过辽宁省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公示《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实施方案》,并以图解形式通过辽宁省政府官网、辽宁发布微信公众号、ln12345微信公众号、《民心》杂志等进行宣传。同时,还通过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日报网等主流媒体以及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创新“12345+网格”基层治理新范式。
开发话务端自助查询功能,增加自助查询按键,根据诉求人来电手机号码,自动语音播放诉求人最新诉求办理进度。通过12345热线效能监察指挥调度平台,设置16个模块和400余项分析指标,实时跟踪诉求办理进度,实现穿透式监管。对发现的高频事项以及突出、苗头型问题,通过《日报》《周报》等载体发布舆情预警,及时提醒各地区、各部门妥善处置企业群众诉求。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针对“党组对新职能新任务的廉政风险管控不足,与党员干部主动谈心谈话少,发现倾向性问题少,信息化项目审批全过程监管制度不健全”问题,根据新职能新任务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进行动态调整,机关纪委加强管控。组织局机关各处室、省民心网、省政务服务中心各驻厅窗口、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省信息中心)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化解工作。建立谈心谈话机制,结合第一种形态党组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谈心谈话。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与处室负责人、党员干部代表进行谈心谈话。明确机关纪委在信息化项目审批过程中的职责,对信息化项目审批全过程实施监督。
针对“评审项目缺乏受托时间、审议修改过程等重要信息记载”问题,加强项目审批各环节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修改完善评审委托单,增加受托时间等内容。指导评审机构及省大数据管理中心制定统一工作台账模板,完善评审过程重要信息记录。已制定完成《委托书》《审批台账模板》,推动过程管理规范化,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2.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
针对“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利用营商局职能优势开展大数据监督的意识不强,监督能力与新职能新任务不相适应”问题,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到沈阳市纪委正风肃纪反腐大数据中心进行了参观学习。邀请大数据专家进行大数据监督方面的专题讲座,提升开展大数据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营商局职能优势,依托一体化平台、辽事通以及“一网协同”“一网统管”系统平台,开发有关数据监督模块,对全省营商系统工作开展大数据监督。
3.形式主义仍未根除。
针对“经常性深入企业深入基层不够,深入解剖麻雀式的‘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的方式较少,调度工作还存在把‘发文了’当成‘落实了’和‘材料对材料’‘文字对文字’的现象”问题,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局深入开展大兴调查研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局领导班子、各处室都明确了调研工作课题及任务,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制定《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实施细则20条措施》,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业务处室负责人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密切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发文审核,对文件中涉及增加基层负担的、不合理的任务、填表等形式主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局内部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印发《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对局机关督查督办工作提出要求,每周督查督办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
针对“将全省政府系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全部分解给各市,结合职能责任领办问题不够”问题,认领在“全省政府系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中涉及的“开展行政审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关于数字形式主义、系统不通、审批权力虚放等问题,组成工作组赴有关市,督导推进巡视整改问题落实情况。截至4月底,6个省直部门共性问题,从制度层面得到深入推动。我局认领的关于数字形式主义、系统不通、审批权力虚放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推进解决审批权力虚放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基层不懂不会“接不住”“用不好”的下放事项202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落实承接92项;“明放暗不放”事项101项,落实下放、承接到位53项,按程序组织收回48项。
组织编制《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指导编制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以及市县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全部印发,全省730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规范管理,明确了名称、实施层级,厘清权力边界,扎牢制度的笼子,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搭建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对接管理系统,按照国家政务大数据平台接口管理和数据共享交换等相关标准规范,采用单向接口、双向接口或库表交换模式进行对接,同步申请、订阅垂管系统办件数据和业务办理结果数据回流我省,为办理垂管类服务事项提供数据支撑。印发《关于转发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对接清单(第三批)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搭建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对接管理系统,完成国务院部门已发布全部事项与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
(四)落实巡视和审计整改不彻底
针对“截至巡视结束,审批指出的‘应于2021年底前完成一体化运维管理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问题整改尚未完成”问题,加快工作进度,建成了省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平台、完善了政务云运维管理平台,实现对云网端的统一运维,实时掌握省政务外网网络运行情况,监测基础资源运行状态,提升运维管理工作水平,保障系统平稳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继续做好巡视整改的“下半篇文章”,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推动巡视整改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重要意义,抓住整改落实的有力契机,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巡视整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和正风肃纪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更好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二是克服“过关”思想,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巡视工作要求,克服“过关”思想,狠抓工作落实,对巡视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再落实,确保整改目标、任务、责任、标准、措施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继续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入推进,确保问题不反弹。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整改促进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制度,靠制度固化巡视整改成效,对制度不完善、有漏洞、作用不突出的,及时修订完善,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并积极推动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坚持标本兼治,在解决好个性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延伸拓展,加强对共性问题的综合分析,找出病灶,从制度源头上堵塞漏洞,实现“问题整改要见底、长效机制要建立、各项工作要上台阶”。
四是强化抓落实的鲜明导向,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扎实开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全力缩短工作部署与落实之间的距离,以过硬的业务本领抓落实,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抓落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劲头抓落实。采取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目标化考核、销号式调度,牢牢把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杜绝同类问题”四步走的工作策略。提高推进落实能力,用好专项整治、营商环境评价、通报曝光等手段,推进工作有效落实。
五是以建设“双一流”机关为目标,狠抓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持续打造一流业绩、一流队伍的“双一流”机关,形成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强化服务意识,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体验,带着感情、带着温度,把企业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把“麻烦”留给自己,方便让给企业和群众。发扬斗争精神,争做战士,不做绅士,迎难而上,对阻碍改革的拦路虎敢于斗争,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敢于曝光,对营商环境投诉问题敢于一督到底。
中共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将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难得机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管用的举措、严实深细的作风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持续用力、一抓到底,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坚持学深悟透、对标对表,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郝鹏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2月6日、8日先后两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2月8日,局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坚持“三个摆进去”,逐一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自觉从政治上认领责任、查摆问题、深挖根源,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一致认为,省委巡视是一次全面彻底的政治体检,充分彰显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坚如磐石的决心意志,体现了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省委第七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刻全面、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对下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医保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局党组自觉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个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先后10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亲自带领班子成员逐条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推动解决遇到的问题,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分兵把口,组织抓好分管处室(单位)的整改落实任务。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机关纪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监督检查,各处室(单位)实行挂图作战,落实落细整改任务,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确保巡视整改工作稳步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巡视整改监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通过列席相关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调阅资料、审核整改落实方案和进展情况报告等方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确保巡视发现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三是坚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责任传导到位。省委巡视期间,坚持配合巡视与主动整改同步考虑、同步推进,对自我检视的问题和巡视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巡视意见反馈后,局党组把每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围绕巡视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分析、逐项细化任务,提出74项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制定整改台账,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时间表”“施工图”“任务书”。一体推进选人用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整改,分别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与全面整改有机衔接、相互协同,增强“集成效应”。建立了定期调度、整改台账和整改销号制度,先后12次召开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调度会,实施“绿黄红灯”式挂账督办,统筹抓好问题整改、督促核查、成果运用、执纪问责各个环节。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打折扣,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在全局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全省医保工作会议、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对上下联动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确保整改效果到位。局党组坚持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问题看责任、透过现象看本质,深挖巡视反馈问题根源,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要求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注重把整改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相结合,把巡视反馈问题与主题教育整改整治任务、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同起来抓落实,以点带面、深查细纠,既就事论事、盯牢盯死,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修订或新制定规章制度50余项,从体制机制层面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主题教育被省委评为“好”等次。对问题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坚持上下联动整改,推动巡视整改从“治病表”向“治病根”深化,实现整改一个、避免一类、规范一域。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认真落实“四个融入”要求,着力把巡视整改成效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体现在推进落实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上,体现在奋发有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上,体现在推动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体现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锻造更加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上,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发展再跨越,在辽宁振兴发展中展现医保更大担当和作为。
二、坚持问题导向、贯彻严实要求,对标对表推动整改任务逐条逐项落地落实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坚持一件一件抓,一项一项改,切实把整改“问题清单”转化为群众“满意清单”。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围绕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补齐统筹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短板
一是着眼覆盖全民,持续推进医保参保扩面提质。召开全省参保专项工作会议,局领导亲自参加每一个地市参保扩面工作动员部署会,亲自带队集中两个月的时间走遍全省14个市50余家县区经办大厅、基层医疗机构调研督导参保工作。会同省税务、教育等部门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参保人数目标的通知》、《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与省公安厅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合作机制,将“少部分群众未参保”问题纳入全省医保系统第二批主题教育整改整治问题清单,按月调度各市参保情况,对参保工作推进不力的市进行督导,进一步摸清全省参保底数,压实各方责任。大力推进医保服务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参保服务。加强同税务部门协作,拓展医保参保服务“掌上办、网上办”新渠道,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线上渠道进行参保缴费,实现“一次也不用跑”。多措并举将更多“一老一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出台医保领域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相关措施,推动新生儿参保“免申即享”,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即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我省老年人口参保比例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启动全省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月,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进机关、进校园等“七进”活动,营造全民参保良好氛围。
二是着眼公平统一,逐步破除医保区域发展不平衡。加快推动我省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局领导带队赴福建、四川、贵州等省开展专题调研,实地学习借鉴先进省份经验做法。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印发了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了我省推进省级统筹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先后印发了《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及风险评估预警办法(试行)》和《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2项省级统筹配套政策文件。采取书面和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采集了2020—2022年度全省医保基金运行数据,对省级调剂金分配、绩效评价、风险评估所涉及的相关指标、权重等开展模拟测算,对各统筹地区基金筹集、使用、监管进行全流程考核评价,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在此基础上,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统筹调剂”模式的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方案。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医保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严格履行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最终形成送审稿,拟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督导各市按计划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推动实现全省范围内医保制度设置、政策标准、基金支付范围等规范统一,缩小地区间待遇差异。
三是着眼安全规范,加强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预测预警。实地学习借鉴四川、福建省先进经验做法,印发了《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及风险评估预警办法(试行)》,根据各统筹区当期结余、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情况建立基金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构建基金季度形势分析、基金全年风险预警和运行分析报告等机制,深入挖掘数据背后的风险隐患,按季度对出现预警的统筹区医保局发送提示函,增强各级医保部门的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化解基金运行风险。邀请行业专家组织召开中长期精算工作座谈会,对如何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中长期精算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开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中长期精算工作,以2022年辽宁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制度为基础,撰写形成《辽宁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精算分析报告》,对2023年至2027年医保统筹基金运行前景进行精算预测和分析。
四是着眼协同联动,推动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会同卫健部门印发了《关于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医保定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医保目录管理、医保支付等方面16项意见措施。将中药配方颗粒统一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统一全省中药饮片先行自付比例为10%,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会同相关部门印发《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中药配方颗粒网采,更好满足参保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积极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2.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提升推动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成效
一是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不断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费用负担。认真推进第七、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实施,99种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1%。牵头组织“八省二区”第四批省际联盟对17种药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平均降价63%。积极参加湖北省医保局牵头的中成药省际联盟,14种药品平均降价49%。积极参加天津牵头的京津冀“3+N”药品采购联盟和河南牵头的药品采购联盟等省际联盟,在我省落地实施的带量采购药品品种数已达458种,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会同卫健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开展口腔种植专项治理,会同卫健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自4月20日起我省单颗常规口腔种植总费用降至5000元左右,降幅超过50%,降幅位居全国第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与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科学协同,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检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高限价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统一下调23个与试剂集采相关的检验项目价格,平均降幅8.1%;下调2个调研发现的非集采试剂成本下降的检验项目价格,平均降幅35.3%。会同人社部门调整了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类别215条,统一全省医疗服务项目乙类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是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加快实现用药保障人群全覆盖。调整优化两病用药保障政策,制定了全省统一的“两病”待遇指导线。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单独建立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全面取消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60%,合理确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政策源头建立提升保障效果的长效机制。与卫健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全面比对已纳入“两病”规范管理的患者和已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人员信息,将未享受医保待遇的“两病”患者全部纳入“两病”保障范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病”药品配送监测,及时统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病”常用药品需求等信息,督促配送企业落实“两病”药品配送服务,全力保障药品供应,确保药品配得齐、开得出、用得上。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落实“长处方”制度,确保“两病”患者及时、便捷享受到门诊用药待遇,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不断扩大政策受益面。
三是统筹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持续优化群众异地就医体验。会同财政部门印发了《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经办规程(2023年版)》,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经办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梳理新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政策要点30条,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异地就医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召开全省新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和经办规程培训会议,组织各市医保局开展自查自评、交叉互评、宣传推广,促进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已督促未实现异地急危重病备案住院直接结算的市于2022年底前整改到位,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审批时间超过国家要求的市医保经办大厅窗口现场申请备案实现了即时办理、即时生效,APP线上申请备案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3.持续砥砺“拼抢争实”的工作作风,强力解决推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创新上持续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印发了《关于实施统一的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病种目录及分值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统一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病组目录相关工作的通知》,制定全省统一付费病组(病种)、结算标准及经办规程,细化协议管理。组织各市就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培训和绩效评估。截至目前,全省15个统筹地区已全面开展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实现实际付费统筹地区全覆盖。
二是用好用足国家项目资金,加强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指导和督促各市在保证资金规范使用的同时加快提升使用效率。对各市资金执行情况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定期调度各市资金使用情况和立项建设情况,要求各市充分认识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对医保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大额支出项目要增设多个进度款支付节点,小步快跑,提升资金支付效率。在医保信息平台基金审计子系统上线《中央财政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月调度表》填报功能,根据各地执行情况,向相关市印发《关于加快中央财政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执行进度的提示函》。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央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组织局内各处室、直属单位开展2024年补助资金需求情况调研,并建立省级预算项目储备库,进一步提高我省资金使用质效。同时,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向国家医保局汇报我省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执行情况,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
三是推动智能监控系统全覆盖,补齐医保大数据智能监管短板。明确了全省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建设及上线应用任务目标,细化任务、锚定时限、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定期调度各市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建设情况及应用成效,通报各市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建设使用情况,并对建设进度较慢的市加强督导。将是否能够实现智能监控子系统的事前、事中、事后审核功能列入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及应用成效月通报中,拧紧责任链条,实现工作成效可视化。截至目前,已完成全省范围内智能监控子系统建设部署,
全面实现事后审核功能,省直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已开通“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事前、事中提醒”功能。积极推广应用“互联网+”、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超过半数地市已开展“远程视频监控+人脸识别”技术应用。
4.坚持把“统筹发展与安全”要求贯穿工作始终,全力提高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能力。
一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印发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省级医保飞行检查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现场检查和常态化省级医保飞行检查。组织开展全省职工医保门诊保障基金使用专项检查,对各市所有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定点医药服务机构今年以来发生门(急)诊和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结算的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开展检查,并建立月调度制度。开展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欺诈骗保违法违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协助深挖彻查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强化联合惩戒。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44号),制定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辽宁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暂行规定》《辽宁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组织开展医保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筑牢法治“防火墙”。
二是全面开展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排查工作,严防医保基金“跑冒滴漏”。组织各市开展医保基金“跑冒滴漏”问题整改,对照《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排查情况表》中的相关数据,全覆盖排查参保人员死亡后发生划拨个人账户、使用统筹基金等疑点数据,查摆经办风险点,分析问题成因,完善业务流程,坚决堵塞死亡人员管理漏洞,及时在业务系统做好死亡人员终止参保标记,杜绝统筹基金支付。积极拓展数据共享渠道,争取省人社厅支持开展养老保险丧葬费发放信息共享,增加死亡人员医保参保信息校验,及时终止死亡人员参保。争取省营商局支持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合作机制,获取民政部火化信息、省卫健部门公民死亡证明数据接口,并与省公安厅签订部门间信息资源合作共享协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严肃查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细化区分为死亡参保人员补录费用、开据处方等情况,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市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宣传教育。
(二)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坚持以上率下,扎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省委要求,修订完善《中共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和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机关党委抓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具体的党建责任落实体系。全面梳理权责事项,修订《辽宁省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履职尽责。
二是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有关通知精神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任务清单》,切实加强对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和“一把手”的从严常态化监督管理。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观辽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集中观看《热血河山》《身边榜样》《清风传家故事会》《警钟为你长鸣》宣教片,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把“第一责任人”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1月3日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1月18日召开全局总结表彰大会,认真听取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总结成绩、指出问题、明确要求。2月9日,召开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旗帜鲜明要求全省各级医保部门“一把手”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4月28日,召开全省医保系统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刻分析医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特点规律,准确研判形势任务,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鲜明信号,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2.强化党内监督,补齐履行监督责任短板
一是全面提升机关纪委履职能力。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局机关纪委坚持挺纪在前,深化标本兼治,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定期组织机关纪委委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制定局机关纪委、纪委书记、纪委委员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委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切实增强精准监督、执纪审查、纪法运用等能力本领。召开全省医保系统廉政会议,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紧盯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提醒,制定经商办企业禁业范围和与管理服务对象廉洁交往规定,构建起教育导廉、制度管廉、监督促廉“三位一体”廉政教育工作格局,一体推进“三不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是严密防控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组织各处室(单位)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开展覆盖医保工作所有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印发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23年版)》,健全了涵盖政策制定、两定管理、目录调整、药耗集采、基金监管等重点环节的“四梁八柱”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指导省医保中心设置专职独立内控岗位,健全内控制度,做到风险点在哪里、制度建设就推进到哪里,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扎实开展了“微腐败”大清扫专项整治和“营商环境万件清理”专项整治,开展“一满意两加强三整治”专项行动,圆满编制完成医保《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持续推进医保领域行使职权全面透明公开,用制度严格划定权力边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
3.坚持守土有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中共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监督执纪问责范围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进一步明晰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职责分工以及定期分析研判报告、提示提醒、督查考核等制度。根据人员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共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真实准确地反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坚持常态长效,全力把风险排查防范化解工作做细做实。
二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持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管理,制定《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网络舆情研判和处置工作制度》《辽宁省医疗保障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暂行)》,以党内文件通报全局2022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意识形态这根弦,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全年围绕医保高频热点事项通过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辽宁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报道780余篇,局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刊发署名文章3篇,持续占领宣传阵地,讲好医保故事。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突出政治标准,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建设质效
一是带头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党组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印发了《中共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主题教育期间紧跟省委步伐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4期学习研讨7个专题,累计集中学习13天,主要领导、党组成员讲专题党课2次,在全局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全年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带领党员、干部赴辽宁省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抚顺雷锋纪念馆、辽沈战役纪念馆等地开展现场教学4次。
二是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梳理和界定“三重一大”事项,制定了《中共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提高党组议事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机关党建任务清单,将党的基层组织调整、换届和发展党员等党建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与医保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三是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局党组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修订完善《中共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按照更严、更细、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的要求,对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等八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今年以来,局领导坚持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亲自领题8个调研课题下沉基层一线开展了9批次22天实地调研,同时开展了正反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和党的建设工作、干部队伍状况专题调研,形成了完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等重要调研成果30余项,做到了广泛问计于实践、问计于群众。调研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轻车简从,不折腾基层、不增加基层负担。
四是带头强化指导监督。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指导省医保中心完善了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建立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同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政治学习和政治教育的指导监督,每月制发基层组织生活重点工作提示单,安排局机关党委委员列席各党支部(党总支)组织生活,防止表面化、形式化,防止以行政会议、业务学习代替党的组织生活,保证“三会一课”质量,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落到实处。
2.聚焦选人用人薄弱环节,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在干部考察过程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梳理2019年5月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民主测评程序,将干部政治表现作为民主测评的专项内容,进行正反两方面评价,着力推动政治素质考察可对照、可感知、可评价。
二是从严从实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向全局应填报范围人员下发通知,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的纪律要求,并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为依据,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组织全体填报人员对两项法规进行再学习,结合个报年度集中填报工作对全体填报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进行认真学习和解读,确保将政策落实到位,提高如实报告率。
三是加强直属单位干部配备力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选齐配强直属单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
3.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建设质量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基层党组织换届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机关党建重点任务,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内容,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督促和推进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纳入党员学习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不断增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完善换届情况工作台账,对党组织换届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换届时间及人员变动情况,督促指导按期换届或及时补选,对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实行销号管理。全局所有任期届满未按期换届的党支部已于2022年9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党组织设置及任期、党员权利、纪律监督等要求,对换届选举的方法、准备、请示上报、确定人选、大会选举、呈报审批等程序步骤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谨规范。
(四)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
1.持续增强打造“履约践诺”信用环境力度
一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制定了《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共7章39条,分为总则、监管信用信息归集、监管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监管信用修复和附则,完善了医保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了医保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是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返还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定了《辽宁省省直医保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经办考核方案》,从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医保基础信息管理等7个方面细化考核指标,明确将考核结果与质量保障金返还及协议签订挂钩。成立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工作组,统筹开展2021年度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返还质量保证金,85分以上全额返还保证金,低于85分的定点医疗机构,每低1分扣除10%保证金,同时将2021年智能审核扣款从当年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推动定点医疗机构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是全面落实药械集采结余留用政策。向相关市下发《关于做好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落实工作的督办函》,督促未拨付到位的市尽快拨付。目前全省各市累计拨付结余留用医保资金2.9亿余元。
2.持续补齐打造“文明规范”执法环境差距
一是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综合监管机制作用。召开医保基金监督管理部门协同机制工作会议,会同省检察、公安、财政、卫健部门联合召开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积极与卫健、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合办理打击欺诈骗保专案,在省级飞行检查中加强专家力量。在继续完善与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动机制的基础上,根据基金监管实际以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密切沟通,明确监管政策界限,探索联合惩戒机制。在日常基金监管工作中,持续坚持部门协同机制半年一次的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年度工作会议制度。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
二是加强对移送案件的跟踪。对全省移交公安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建立季调度制度,要求各市与移交部门加强沟通协作,跟进案件进展,于6月底、9月底和年底分别向省局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对2023年移交案件,要求各市及时报告要情,并按上述时限向省局报送工作进展。
三、坚持“四个融入”,深化成果运用,以整改实际成效加快推动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和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对照“四个融入”要求,持续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为新时代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医保力量。
(一)坚持政治引领,在践行“两个维护”上持续用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医疗保障工作全过程各领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要求,继续抓好成果转化和建章立制工作,不断深化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将主题教育焕发出来的学习、工作热情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以严明纪律、良好作风贯彻落实好稳步提升群众参保率、提高群众待遇保障质量、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挤压药耗价格水分、优化医保公共服务等重大任务,让讲政治成为全省各级医保部门的鲜明底色,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坚持自我革命,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用力。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监督考核,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终身必修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入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接受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监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真正把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到实处。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化开展“三个万件”行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医保领域内外勾结骗取基金的违法行为,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
(三)坚持以上率下,在落实组织路线上持续用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集体决策重大事项等制度,切实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打造过硬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在主题教育中开展好机关和系统内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把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持续打造“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勇奉献、精业务、善作为”的医保铁军。
(四)坚持常态长效,在做好“后半篇文章”上持续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坚决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坚持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带头深化整改,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巩固深化拓展。把巡视整改融入医保工作全局,自觉站在“两个大局”的高度,围绕实现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和统筹降本、提质、增效的目标,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医保改革稳妥系统、待遇规范统一、管理精细科学、服务均衡可及、基础扎实稳健,着力防范化解医保领域重大风险,全力落实好党的二十大赋予医保领域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当好辽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引领者、践行者、推动者,打一场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的攻坚战,全力打造法治良好、优质高效、阳光透明、共建共享的医保营商环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更有价值、更加可靠的医疗保障,以巡视整改助推全省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检验巡视整改工作成效。
中共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中共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极端重要性,形成了高标准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思想共识,一致认为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的有力契机,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促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做出应有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成立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成立材料和协调督办2个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具体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紧盯重难点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深入整改,通过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检查落实,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三)突出示范带动,坚持以上率下。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对具体工作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推进,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整改领导小组会、巡视整改协调会,3次征求意见建议,5次逐个部门听取专题情况汇报,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并牵头负责8项整改工作。巡视整改期间,带头下基层、进企业、访社区,就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助企纾困破解难题、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及市县机关事务工作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多次召集分管处室深入研究,认真督导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及时解决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动抓、实处改、往深做。
(四)细化整改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结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实际,完善“1+3”工作思路,即:以《中共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为总抓手,以《深入抓好以案促改全面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工作方案》《“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为切入点,对标对表省委巡视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制定务实整改措施,并建立了工作台账,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要求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全面深刻反思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查摆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暨“作风建设年”动员部署会,将“作风建设年”与巡视整改紧密结合,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合力攻坚。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意见4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逐项推进落实、逐项对账销号,巡视反馈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或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经受了一次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和深刻的党风廉政教育。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不到位,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政治站位不高,没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
一是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局党组先后两次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开展交流研讨。二是邀请专家教授为全局干部职工作了《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核心要义以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专题讲座,相关处室作了交流发言。三是制定并印发《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责任部门,各部门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阶段性时限要求,根据具体任务开展督查督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重要要求不够到位”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重要指示要求,把资产管理作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政治站位,树立为国、为党、为人民管好国有资产的政治责任。二是组织开展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审核工作,摸清资产底数,完善制度机制,加大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集中统管力度,做好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和资产处置等工作。三是对在建工程进行逐项梳理,建立未转固在建工程台账。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做好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年报为抓手,及时跟踪掌握省直单位在建工程最新情况,并将转固工作推进情况纳入资产绩效评价进行考核。四是对资产闲置情况进行调查梳理,建立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地资产台账。印发《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地资产盘活利用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盘活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盘活方式,探索委托管理新模式,规模化盘活闲置房地资产。
三是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部门‘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健全完善《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行业指导,引导机关食堂在反食品浪费行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车辆运行维护厉行勤俭节约的通知》,进一步从健全车辆档案、建立车场日制度、加强车辆日常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节约经费支出。
2.斗争精神不强,缺乏谋事干事成事的责任担当
一是关于“用心谋事、积极进取意识不强”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局党组深刻认识到还存在理论研究不够,政策用得不足,争先创优意识不强问题。为此,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将相关定性定量指标纳入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当中,要求相关责任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机关事务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推进地方性法规出台,加强机关运行成本管理,强化线上线下人员培训等工作;主动咨询并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积极指导省内相关地市,抓好“标准化实训试点”和“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试点”两个国家级试点建设工作,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
二是关于“对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事项执行不力”方面问题。
针对处置闲置资产及盘亏固定资产核实处置等问题,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敢于啃硬骨头,善于攻坚克难,积极化解风险和矛盾,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已具备处置条件的房产评估后进行公开挂牌,对长期挂牌未成交及达不到公开处置条件的房产采取切实可行方式依规盘活。借鉴相关部门经验做法,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推进解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推进省直盘亏资产处理工作;成立闲置房产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不动产首次登记、资产划转、修缮改造等工作,全力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事项。
三是关于“不碰难题、不理旧账”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主动承担历史责任,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攻坚,对多年来往来款账簿、凭证、票据等历史资料进行了两轮深入细致排查,摸清了往来款的基本情况。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查情况进行了第三方专项审计,邀请法律顾问全程监督指导,并严格依据审计报告和有关政策法规,对往来款进行了全面彻底清理。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往来款管理力度,依法依规进行账务处理与核销。
3.积极作为不够,服务保障和管理效能不高
一是关于“信息化程度低”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成立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全省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制定《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整合方案》,将各业务系统整合到一个平台,统一门户,统一入口,逐步推进业务部门综合服务保障管理数字化运行。积极与各市公车管理部门协调,采取周调度的形式,完成了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数据的对接工作。印发《辽宁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积极推进市县(区)级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信息系统“一张网”引领作用,实现上下一体、互联互通、动态管理,一个应用平台,省市县分级服务。
二是关于“后勤服务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对集中办公区车库进行了全面清查和适当调整,进一步规范车辆台账,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集中办公区车库管理的常态化。二是更新服务理念,找准服务定位,定期进行市场询价,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大院服务部满意度。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偏差,机关政治生态遭到破坏
1.机关政治生态遭到破坏。
针对此项问题,一是加强廉政法纪教育,坚持将宪法、党规党纪持续、系统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支部组织生活重点工作提示之中,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树立重实干、重担当的导向,大力选拔任用政治坚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好干部。把反腐败关口前移,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坚持重大节假日前印发正风肃纪工作通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廉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制定印发《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检查鉴定、项目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支付、基本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实现基建维修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出台《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对部门职责、采购程序、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档案资料留存备查等都进行了明确,形成了各环节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
2.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
关于“党组缺乏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印发《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政治建设,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中共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半年听取党组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3.作风建设有缺失
一是关于“审批、审核效率低”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为提高审批、审核效率,制定印发《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规程》和《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单》,并在局网站公开。对全局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明确了行权依据、责任部门和办理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并按照规定时限对相关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二是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印发《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的编制、使用以及监督责任,加强对专项资金编制的调查研究,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通过加强审核监督和督办通报等方式,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建立动态排查廉洁风险点机制,定期更新,紧盯节假日廉政风险高发期,紧盯“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及时有针对性地调整廉政风险台账,加大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监督力度。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坚持重大节日前印发正风肃纪工作通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廉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选人用人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薄弱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弱化
一是关于“在讲政治上存在温差、落差、偏差”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与履职尽责紧密结合起来,养成用政治眼光思考、谋划和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的习惯,切实在提升服务质效中增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修订《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确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决策权。
三是关于“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不够”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开展个人对照检查,对在学习研讨中查摆的问题、对照党章党规找出的问题、调研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谈心谈话指出的问题等方面认真反思,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进行党性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同时,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查摆问题实,思想认识深,原因剖析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具体。
2.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
一是关于“落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不到位”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深入学习领会《辽宁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办法(试行)》精神,举一反三,制定印发了《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治素质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将突出政治标准贯穿干部工作全过程,在平时考核工作中,深入了解干部一贯政治表现,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注重考察政治素质,做到政治表现会议测评必测、个别谈话必谈。
二是关于“副处级岗位长期无故空缺”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启动部分副处长岗位选拔任用和副处级职级晋升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程序组织实施,及时补充了部分岗位空缺,树立了鲜明选人用人导向,畅通了晋升渠道,有效激励了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三是关于“中层领导干部梯队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全面梳理分析干部队伍现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长远规划,大力培养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落实优秀年轻干部配备比例,着力打造结构合理,梯次衔接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四是关于“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组织全体填报对象开展全覆盖培训,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部分信息辅助查询手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易错易漏点》等辅导材料,签署《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承诺书》,设立个报咨询电话,安排专人逐项核对,严格审核把关。收集整理近年来个人事项报告典型案例,形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处理结果案例汇编》,印发全体填报对象,用反面案例警示警醒干部,增强填报人员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提高个人事项报告一致率。
3.机关党建抓而不实
一是关于“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走过场”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组织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会前将各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进行了公示,会上各党支部书记依次述职,机关党委书记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点评,会后经局党组研究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是关于“组织生活不够严肃”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优化组织生活督导方式,在上级规定学习内容的基础上,由各党支部结合业务工作拓展党建学习资料,机关党委办公室开展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明确要求当年受到组织约谈函询和问责的党员要作出说明、检讨,确保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红脸出汗”。
三是关于“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有盲区”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拟定党员发展计划,对全局有入党意愿的各方面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方位加强党员管理工作。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对符合发展条件的人员及时培养、考察、接收,将其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
(四)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巡视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认真
一是关于“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走过场”方面问题。
针对此项问题,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坚持问题导向,联系巡视整改反馈问题,对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分管领域,逐项检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严肃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实事求是的给他人提出意见,真正体现“辣”味,并在今后民主生活会中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以‘长期整改’为不担当找借口”方面问题。
针对房产存在纠纷长期整改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局党组深刻反思,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多部门联合协作,依法依规推进房产纠纷处理工作。经多方努力,纠纷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相关房产已完成不动产登记,相关房租已收回并全额上缴。
三是关于“有的问题巡一次动一动”方面问题。
针对“巡视指出未对各市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问题后,检查了7个市;‘回头看’再次指出该问题后,又检查了另外7个市,此后再未开展监督检查”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和工作方案,组成工作专班,分别赴14个市和有代表性的县(区)开展公务接待工作检查指导,调研交流新时代接待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并形成了专题检查调研报告。认真落实接待工作检查指导长效机制,强化对各市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接待标准执行、接待基地管理使用等情况的检查指导,加大对接待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严格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着力提高全省接待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是关于“有的问题边改边犯”问题。
针对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的问题,立即按要求将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和缴纳税款;同时,制定印发了《非税收入上缴工作规程》,从制度上彻底解决非税收入上缴的“时间差”问题,坚决杜绝“边改边犯”问题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按照“四个融入”要求,持续推动整改工作,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驰而不息改作风,砥砺前行干实事,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机关党建为抓手,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继续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加大整改力度。
(二)聚焦重点问题,推动整改常态化。进一步增强抓常抓细抓深的思想自觉,聚焦资产、经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机关事务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聚焦干部职工急难愁盼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严谨细致的作风,常态化推进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完成事项,全面梳理汇总资料,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进一步整改事项,强化督导调度力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台账、责任到人、紧盯不放,抓好跟踪落实,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彻底改、改彻底。
(三)全面查缺补漏,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强化标本兼治,深入研究分析问题成因,突出重点领域整治,加强关键岗位和工作全流程监督,坚决杜绝“过关”“松劲”思想,对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再梳理、再完善,查漏洞补短板,确保问题改到位、不反弹。加强制度建设,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推动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四)突出点面结合,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放大巡视效应、用好整改成果,切实转变作风,努力破解难题、奋起直追,真正做到以整改促发展、以整改促提升。全面落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实干实效,以标准化、信息化为载体,用数字化、智慧化赋能,切实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中共辽宁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政府驻京办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1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政府驻京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党组坚决把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作为加强和改进驻京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与推进主题教育相结合,以严的要求、硬的措施、实的成效,使整改落实真正成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党组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了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党组立即召开扩大会议,将巡视组反馈意见印发全办进行学习,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同时,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处室对号入座,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2月19日,召开省政府驻京办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积极认领省委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征求上来的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是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部署协调,带头开展整改,全程督办落实,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巡视调度会议,明确整改目标和重点,做到真重视、不应付,真抓紧、不松懈,真反思、不敷衍,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解决;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抓好分管部门和牵头负责的巡视整改工作;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推进具体整改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全办整改落实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工作,形成了全办人人有责、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了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就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提出75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使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促落实。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松手、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强化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处室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注重层层传导压力,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各处室、各党支部根据整改方案,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小、落到位。
四是完善制度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此次巡视整改作为解决问题的重大机遇,深刻查找问题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既抓好整改落实,又认真反思总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配套完备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制定了《省政府驻京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省政府驻京办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省政府驻京办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省政府驻京办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干部考察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从制度机制上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二、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党组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5方面问题,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补齐发挥“窗口”作用不充分短板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召开党组会议,明确学习要求,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重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中关于集体学习研讨的要求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印发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省政府驻京办年度学习计划,并根据后续通知及时调整学习内容,确保学习质量。
2.关于“推进政治机关建设不到位”问题。制定《省政府驻京办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省政府驻京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健全落实政治机关建设制度文件。扎实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统筹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组织参观河北雄安新区规划馆、赴白洋淀雁翎队纪念馆开展“追寻红色足迹 传承革命精神”活动、赴中国人民大学家书博物馆开展“品尺翰之美 留清风传家”活动,坚持不懈推进政治机关建设。
3.关于“发挥职能作用不充分”问题。党组立行立改,在做好信息工作提质增效上,主持召开提升信息工作质效研讨会,学习省委、省政府信息工作要点,研究提升信息工作质效措施,邀请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处长到京为省政府驻京办及省驻京机构信息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和天津等6家驻京办信息处来办开展信息工作经验交流;安排专人到国务院国资委信息调研处、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学习借鉴信息工作经验。在大力拓展对外沟通联络渠道上,启动“在京辽宁精英信息库”工程,广泛搜集辽宁籍和有辽宁工作经历的领导、专家、学者、企业精英等各行各业杰出人才和优秀代表,建立信息库。在做好招商引资的协调服务上,积极开拓思路、谋划办法、搭建合作平台,组织开展了“助力振兴沈阳行”暨在京辽商赴沈考察活动,推动企业在辽投资项目落地;在北京辽宁大厦搭建“辽宁会客厅”并启动揭幕,组织省内各地市在京开展“辽宁名品,品味辽宁”推介会,助推我省名优产品进京;举办了省驻京机构与辽商企业家交流座谈会、各市驻京联络处负责人座谈会,引导在京辽籍企业家返乡投资兴业。
4.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有短板”问题。党组立行立改,根据中央及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强化建章立制工作,对现行预案、规范确需补充完善的,及时做好修订;对党中央提出的新规定,省委提出的新要求,加强研究,及时做好相关预案、规章的制定。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解决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
1.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制定《省政府驻京办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省政府驻京办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进一步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2023年以来,在召开涉及“三重一大”及巡视整改、党风廉政建设议题的党组会议前,均提前邀请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驻京机构的特点,建立实地监督与远程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国管局办事处与综合司、各市驻京机构、辽宁商会等沟通联系,多渠道、多角度了解驻京办工作,有针对性加强监督管理。对“三重一大”、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等会议派人参加。定期开展驻点监督,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加大日常监督力度,采取谈话、调研、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党组立行立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资金使用审核把关,2020年制定了《公务卡管理办法》,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2021年,按照有关要求开设零余额账户。
4.关于“作风转变不彻底”问题。党组加强跟踪问效力度,指导督促检查机关和省驻京机构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干部职工积极服务辽宁省与央企深化合作座谈会、辽宁—京津冀数字产业对接洽谈会、辽宁省“天辽地宁聚英才.振兴突破创未来”在京引才宣讲会等全省在京重大会议活动,在服务中心工作、展示辽宁风采的工作实践中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引向深入。策划组织“军民共建为百姓、京地携手送健康”活动,邀请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的专家赴盘锦、阜新、营口三地开展医疗帮扶活动,辽宁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新闻报道。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关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部署安排,以及“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 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弱项”问题。印发并严格执行省政府驻京办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试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
2.关于“落实干部工作政策规定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干部考察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转任调任等相关考核、考察工作。
3.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中共辽宁省驻北京机构委员会党员大会,对空缺的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进行补选。增强党建工作安排针对性、计划性,结合省政府驻京办机关和省驻京机构工作实际,分别印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到所在党建工作联系点为党员讲党课。严格落实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省驻京机构党委、机关党委分别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评议结果在驻京机构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抄送各市市委组织部门。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一是已完成住房补贴有关问题整改工作,协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重新启动了我办住房补贴申领工作;二是已完成有关房产资产划转操作,该房产已纳入省政府驻京办固定资产管理。
(五)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缺乏有效举措
关于“宣传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办法不多,每年只是向在京企业提供《政府工作报告汇编》《政策汇编》,没有顺应新形势新变化,工作存在一定路径依赖”问题。邀请省商务厅、省营商环境建设局有关领导来京召开宣讲会,为省驻京机构干部职工、北京辽宁企业商会及各市北京商会企业家代表宣讲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升驻京干部职工宣传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能力。坚持定期走访企业,向企业家面对面宣传介绍辽宁营商环境建设成果,积极传递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及成效信息。坚持在参加沿蒙环京省区市区域合作交流工作座谈会、东北三省一区驻京青年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联学等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讲好辽宁故事。
三、持续做好整改落实,巩固深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驰而不息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动力活力,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持不懈抓整改,标本兼治促发展,推动驻京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维护风清气正的驻京工作环境。
善始善终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适时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防止同类问题出现反弹。
加快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及时总结经验,把整改落实中形成的思想共识、实践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将梳理形成的各项制度规定印发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
推动巡视整改与驻京工作有机融合。把巡视整改作为自我完善、提升能力的重要契机,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尺、补齐差距短板、提升服务效能,扎实履职尽责,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出新贡献。
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关于深入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省委省政府信访局进行了常规巡视。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一是迅速动员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委省政府信访局领导班子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开展深入思想动员。局领导班子郑重承诺,从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真正使巡视整改成为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全省信访工作科学发展的有力举措,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二是深入剖析原因。针对巡视整改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剖析查摆、分析问题产生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进一步凝聚班子齐心协力抓整改的思想共识。三是强化理论武装。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对政治巡视的深刻认识,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坚决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扛牢主体责任,强力组织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省委省政府信访局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关于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指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和《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清单》,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5大类12个方面41项问题65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省委省政府信访局主要领导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靠前指挥,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亲力亲为、部署协调、督促督办、推动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把履行整改责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整改环节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认真研究部署,推动形成班子成员指导督促、责任处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力推进整改。建立了责任领导牵头落实、整改情况定期报告、整改任务逐项销号等整改工作机制,持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期间,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9次会议,2次对65项问题逐项听取汇报、研究落实措施。省委省政府信访局主要领导同志每周听取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推动,对已完成整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验收,使整改全过程保持了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氛围不淡、力度不减,确保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工作。
(三)坚持统筹兼顾,突出整改成效。坚持一手抓问题整改,一手抓重点工作推进,把巡视整改工作同全省信访重点工作、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同主题教育工作、同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切实将整改成果体现在履行职责使命上。一是将整改成效体现在主责主业、重点业务工作中。牢牢把握主责主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建立局领导包片、各相关处室包市调研督导工作机制,落实“六包”责任,大力推进“万件化访行动”和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强化重点时段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将整改成效体现在党建引领、从严治党工作中。省委省政府信访局从抓班子建设和管理入手,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认真落实科学民主决策要求,“三重一大”问题全部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驻厅纪检组参加。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了《省委省政府信访局2023年党的工作要点》,班子成员全部到所在支部讲廉政党课并开展廉政谈话。及时开展相关警示教育,共批评教育34人次。加强重点处室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管控,梳理了28个廉政风险点,落实廉政风险管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制定印发了《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基层党支部建设更加规范。三是将整改成效体现在夯实基础、建章立制工作中。落实标本兼治要求,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全面规范信访事项受理、交办、督办流程,在信访业务办理、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档案管理、基层党的建设、班子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完善长效制度机制21项,党支部建设要求更加明晰具体,信访信息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局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均得到有力提升。
二、坚持直面问题立行立改,从严从细狠抓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局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重点问题和梳理出的具体整改任务,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按照序时进度应完成的整改任务均已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制定《辽宁省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实施办法》和《辽宁省关于加强新时代网上信访工作的实施办法》,推进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有效减少矛盾上行。全面启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三年攻坚行动,强力推进“万件化访”,全力消化信访存量。制定《辽宁省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程》,进一步畅通群众意见建议渠道,通过网上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加强分析研究和成果转化,把人民群众的“金点子”转化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金钥匙”。二是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在全省持续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和“万件化访”行动,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全力推动重复信访案件化解。认真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特别是深入学习了“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深刻理解其内涵精髓。联合省高法、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对信访活动中突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情形予以明确。三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印发《<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在全省信访系统开展《条例》落实年活动,5月份开展了《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月活动。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全省信访干部培训,集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省信访局业务处室定期组织接访人员学习培训《信访工作条例》,确保全面掌握。制定《辽宁省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实施办法》《群众来信工作流程》,并就相关内容对各市进行培训和指导,就网上系统操作流程等进行深度培训。四是持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3月22日,召开局班子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在局主要领导同志党建述职报告和局党建工作报告中均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安排,班子会议专题审议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2.扎实履行好信访主责主业。一是认真开展信访台账统计工作。组织软件公司对信访信息系统中的数据项新增标签,对标签设置可查询功能。制定《拟纳入2023年“万件化访行动”台账集中交办信访事项初核规则》,将拟交办案件交由各地各部门,对已化解的案件进一步进行梳理核查,根据核查反馈情况将已化解的案件剔除,有效避免了已化解案件再次交办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要求。在《辽宁省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程》中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流程,加强工作责任落实,确保信访事项及时受理、按时办理。进一步提高转办质量,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实做细责任主体的甄别工作。进一步规范受理程序,合理统筹信访事项常规受理程序和简易办理相关要求,科学提高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效率。三是加强信访事项交办跟踪。对2023年“万件化访”案件进行认真甄别,确保案件分类准确。与相关省直单位及时沟通,最终确定交办省直单位“一案双交”案件数量,避免不属于该单位领域信访案件交由该单位办理的情况发生。加强重点信访事项的跟踪,完善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为全省部、省、市属共104家高校开通了信访信息系统。四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制定信访督查工作办法,规范和加强督查工作,对各市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督导督查工作。五是持续强化复查复核职能。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对复查复核委员会人员进行调整,5月16日,召开了复查复核委员会会议,与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签订战略协议,引进第三方法律专业团队评查涉法涉诉信访疑难案件。保证复查复核处室编制和人员,不再抽调处室人员进行专项任务,对各市督导组人员,采取督导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双促进方式进行。六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开展调研工作部署,印发了《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全面振兴新突破任务目标和信访工作中最突出的难点问题,确定10个调研课题和正、反面典型案例各1个。坚持“四不两直”方式,领导班子成员先后赴14个市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26次,发现问题29个,及时解决问题4个,着力推进解决的问题25个。认真梳理调研成果,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共完成转化11项,形成了具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性的制度机制,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成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七是切实提升综合协调能力。发挥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作用,会同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和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信访案件提级调度、疑难案件协调会议,有效推动了疑难案件化解工作开展。对各地提出的“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及时进行甄别、及时进行协调,积极推进信访事项办理。对信访案件实行“一案双交”,在交办各地的同时,交办省直相关部门,着力推进部门和属地形成信访工作攻坚合力。八是着力解决重点领域信访问题。组织在全省持续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和“万件化访行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力推动重复信访案件化解;要求相关部门和各市从政策层面研究信访积案解决办法,从领域问题角度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对6个领域19类突出信访问题,纳入台账重点推动解决。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深入调研、研究会商、推动一批群体性、倾向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明确了信访形势分析报告制度,对发现的群体性信访问题形成问题专报,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建议。
3.着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重点信访事项风险预警。制定《关于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机制的办法》等机制办法和预案,每月形成全省信访稳定形势分析报告。严格执行重大群体性来访案件通报制度,即时报送重要信息情况,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调处,防止事态蔓延上行。二是着力规范基层信访基础业务。对业务工作流程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再完善,切实加强基层信访业务规范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培训,针对信访信息系统智能化与基础业务规范化对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取得良好效果。三是着力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开展建设完成信访大数据和智能化管理督查平台并上线运行。能够完成智能办信、智能判重、智能辅助接访等功能,提高来信来访登记效率,补足基础业务规范化工作的短板。实现对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整理、挖掘、展示,为信访形势分析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设立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党组的请示。修改制定局领导班子会、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制度,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及时召开局领导班子会审议2023年机关党的工作相关材料,印发2023年党的工作要点,班子成员均已到所在支部讲廉政党课并开展廉政谈话,重要节日前专门召开班子扩大会议进行廉政教育。开展各党支部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28项风险点,按照风险点进行日常监督和防范工作。二是全面加强监督执纪。加强与驻厅纪检组沟通,邀请驻厅纪检组,参加“三重一大”议题。机关纪委成立重要节日廉政检查组,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醒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解决苗头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紧密结合信访岗位职责,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廉政教育。设立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对线索及时核查办理,强化执纪问责。细化机关纪委委员分工,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机关纪委委员整体能力。三是及时开展警示教育。3月22日召开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专题开展王大伟、孟冰违法违纪问题警示教育。对2020年以来个报查核不一致的9名同志的处理结果通报至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警钟为你长鸣》《零容忍》等警示教育片,到省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加强对网投中心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制定印发了《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日常监督检查。结合网投中心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财务监督机制,网投中心项目招投标或重大资金使用,均提交局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完成网投中心六级管理岗选拔。网投中心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做好党风廉政风险防控。
2.全面加强重点处室和关键岗位廉洁风险管控。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省委省政府信访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逐一谈话,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将人、财、物管理等进行统筹科学分工,杜绝权力绝对集中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开展各党支部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28项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清单,机关党委和各支部按照风险清单进行日常监督和防范工作。二是加大对省信访救助资金使用监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辽宁省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对信访资金的管理使用进一步进行规范。三是推动解决历史遗留的财务管理问题。
3.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发生。推动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严防信访事项重复交办,2023年省级只建立“万件化访”一本台账,不再建立其他台账。持续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今年以来未再发生“当日发通知,次日要结果”的问题。
(三)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规范议事决策和日常工作。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信访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工作,凡重大事项均经班子会集体研究。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杜绝权力集中问题。改变了调研督导工作方式,紧密结合当前重点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安排班子成员参加督导工作。二是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局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分管局领导对分管的重大事项、重要文件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组织办文部门认真学习文件审批及签发相关规定,对需要报请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的文件严格把关,未经讨论通过,不予印发,今年以来印发的重要文件,均经局领导班子审议。三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要求。研究制定《省委省政府信访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2023年2月,召开的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标准和要求,建立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台账和整改措施台账,并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局领导均按照要求参加所在支部组织活动,开展了廉政谈话,并讲党课。
2.加强选人用人工作。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2023年通过公开招录公务员方式招录3名公务员,解决年轻干部出现断档问题,通过遴选选调生、转任、调任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已转任1名,招录3名公务员。开展干部队伍建设意见征集工作,梳理合理意见建议,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逐项研究落实。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制度措施,对机关工作人员德、能、勤、纪、廉等方面开展全面考核,推动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持续向好发展。二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下发《关于开展全局性业务培训的通知》,收集整理各处室上报培训题目7项,并适时开展培训。制定印发《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各支部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党员评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对各处室人员定岗定责,加强日常监督,在工作中考察干部能力水平和纪律作风。推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部门跟岗锻炼,2022年以来,全省共选派205名同志到市级信访部门跟岗锻炼。三是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工作。召开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落实“五条硬杠”》和全省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推进会议精神。2022年以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将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人员范围调整为局机关全体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四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干部人事档案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完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进一步加强档案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好档案材料的审查鉴别和及时归档工作,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提升。
3.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3月22日,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并对党支部书记述职情况进行评议。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党的建设工作实绩考核工作要求,完成并上报了《省委省政府信访局2022年度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5个方面进行深刻自查,共检视出14个具体问题,已同巡视发现问题一并进行整改,现均已完成整改。二是严格规范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内容,深刻领会把握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和标准。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全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现已规范完成各相关党支部的换届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机关党委制定印发《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各支部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党员评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机关党委派人列席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下发工作提醒函,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评议党员。
(四)全力推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1.扎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研究推动指导监督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亲力亲为、部署协调、督促督办、推动落实。共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9次,对巡视整改的65个具体问题逐项调度,逐项研究提出深化完善措施。制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遵守执行,“三重一大”内容邀请驻厅纪检组派员列席,今年以来,共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46次,其中研究“三重一大”问题8次,驻厅纪检组均派人参加。
2.抓实巡视、审计问题整改。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同志第一时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研究落实问题整改,并将问题台账下发各相关处室,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到目前,巡视、审计问题均已落实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
(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
1.全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一是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加大涉营商环境信访问题推进化解力度,在省委、省政府接访大厅分别设立营商环境案件专门接待窗口,畅通信访问题反映渠道。每月对涉营商环境信访案件进行梳理,建立完善涉营商案件基础台账,及时跟进案件办理情况,加强对交办的营商环境案件督办力度,及时开展实地督办、案件协调。3月以来,按照省纪委工作要求,每半月梳理涉营商环境类案件,并将案件台账报送省纪委党风室。二是立足信访实际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局机关全面传达学习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及时整理搜集并更新了我局营商环境专栏信息,设立了专门的营商环境接访电话,建立接听电话台账。三是全力推动解决涉营商环境信访事项。将未化解案件全部纳入“万件化访行动”台账,开展攻坚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大涉“营商环境”事项的督办力度,按照“纪信联动”工作要求,及时统计、甄别涉“营商环境”类信访事项,按期将涉“营商环境”信访事项报省纪委。
(六)需长期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
1.持续推进干部担当作为。一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大调研工作,推动干部在工作实践中提升能力素质。机关党委组织各处室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能力水平。组织开展轮岗锻炼,对于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过长,需要进行交流调整的及时调整,充分发挥每名同志的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热情。全面落实落细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梳理跟踪每名同志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发现存在工作不饱和的,及时调整工作职责。二是努力建设担当型机关。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基层请示办理、信访工作责任制修订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办公室收文管理工作,修订《辽宁省信访局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基层请示办理回复工作。制定《辽宁省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机制。深入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着力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等方面转作风、树形象,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持续打造“担当型”机关,进一步促进局机关工作作风转变。
三、坚定不移推进整改成果转化,努力实现党的建设和信访工作做优做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完成的,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暂未完成整改的,全力推进如期高质量完成,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加强、履职能力提升,忠诚履行好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在强化政治建设方面持续用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更扎实成效。
二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持续用力。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高标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政治监督,坚持严抓严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抓好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建立长效机制,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水平。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三是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方面持续用力。将深化整改落实同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及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按照全省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三年攻坚行动工作安排,扎实推进信访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万件化访”行动,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着力解决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全力化解信访积案。强化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四下基层”要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大力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的“辽沈战役”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中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中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和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
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法院党组开展巡视,是对新形势下辽宁法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体检和有力促进。省法院党组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巡视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整改认识。省法院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及巡视组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全面客观地指出省法院党组在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省法院党组把准脉搏、找出病灶、查明病因开出了“良方”。省法院党组及时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相关工作安排印发全省法院、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第一时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上来。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对号入座、深刻剖析、主动认领,切实发挥整改工作的“头雁效应”。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整改机制。成立以省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下设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人事、审判质效、执行工作、纪检监察6个工作专班。省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7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整改专班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建立“1+1+6”整改工作体系,制定印发巡视整改总体方案、选人用人专项方案及6个专班工作方案,建立清单台账,对标对表推动整改落实。扎实指导下级法院整改,中基层法院主动对照问题举一反三,三级法院上下一体联动整改。全力支持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履行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监督,形成整改合力。
三是高效统筹推动,落实整改任务。高点筹划部署,通过召开省法院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省法院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统一全体干警思想认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效。高频调度推动,按照日报告、周调度、旬汇报、月汇总、季跟进的工作机制,对整改问题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高标准对账消号,建立“四审”工作机制,对每一个具体问题均须责任部门、整改专班、分管院领导、领导小组四道程序进行审核评估,严格执行整改销号标准,层层把关验收,切实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成效。加强巡视整改的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修订制度机制24项,对15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胜诉退费不及时”“审判执行权制约监督”等方面问题,深入梳理分析,开展专项整改;把涉特殊主体执行作为重点整改任务,优化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工作效果,让当事人有实实在在的感受;对巡视组通过大数据监督,发现法院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把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
省法院党组以巡视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为导向,坚持系统观念,举一反三、贯通融合,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情况
(1)推动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
一是深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深化落实审判管理三项机制,深入挖掘审判质效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实现精准整改。巡视期间,两次开展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与大数据分析研判,强化业务条线指导,专题督办长期未结案件。开展积案清理专项活动,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台账,定期下发违规超审限案件整治情况通报,省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亲赴大连等地实地督导长期未结案件。建立违规超审限案件台账,强调审限管理要求,下发违规超审限案件整治情况工作通报,截至2023年3月,巡视反馈问题案件台账内违规超审限案件全部整改完毕。升级改版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平台,增设初始案件指数与定分止争指数,对指标值进行实时通报,以审判质效的提升进一步增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加强审判业务监督指导,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诉求。整改期间,针对全省法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量刑规范化实施存在的问题,制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通过印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规范指引》,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的程序效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妥善审理涉税类案件及证券期货案件,制定《关于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联席会议纪要》《关于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座谈会议纪要》,积极推动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定期总结分析行政审判工作态势,印发全省法院办理行政案件情况通报,指出存在问题,分析发改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加强全省行政审判管理;落实环资案件“三合一”归口管理,建成覆盖全省的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定期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2023年4月,召开辽宁高院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2022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和10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发布白皮书。
(2)进一步树牢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一是开展“立案难及超期审查立案”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中,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通过对2023年3月至5月上旬全省立案出号周期的统计,相关数值有效降低,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开展上诉案件移送情况大数据分析督办。上诉案件需经提出上诉、送达、缴费、整卷、机要运输等环节后移送二审法院,经对移送数据分析,采取督办、通报等方式精准压缩案件移送时间,截至5月上旬,全省民事上诉案件移送效率明显提升。
(3)大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一是树牢政治意识。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印发《中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新时代辽宁法院党的政治建设的通知》,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年初以来,每月下发《省法院机关组织生活重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开展。完善和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制度,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贯彻落实在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抓实政治学习。年初以来,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系列读书班,全体院领导、各部门中层领导干部、员额法官参加读书班学习,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引导党员干部和法官更加自觉地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主题教育期间,各支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交流研讨,把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案例和体会作为重点内容,引导法院干警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注重法理情相融合,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三是加强政治培训。制定《2023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将政治理论课程作为各级各类培训必修课程,并组织开展理论测试。健全完善分级分类全员政治轮训制度,常态化组织“辽法大讲堂”。精心组织机关全体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四是注重政治引领。院领导、中层正副职在学习运用创新理论上“打好样”。全体院领导为分管部门全体干警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党课,阐释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辽宁法院现代化建设的方法、路径;各党支部书记在组织支部集体学习时,既注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又突出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落实。选取试点党支部,以打造党建加业务工作品牌为牵引,探索建立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新模式,推进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党建对业务的引领保障作用。省法院党组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以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生动实践检验整改成效。
2.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履行职能职责情况
(1)有效发挥领导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一是加强示范引领。全省各级法院院领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理、指导疑难复杂案件。将办理“四类案件”情况纳入院庭长办案通报,下发2022年全省法院副院级以上员额法官办案情况通报。二是深化案件评查。切实将评查制度落到实处,下发2022年发改下级法院案件评查情况通报,在全省法院开展抗诉改判案件交叉评查工作,总结梳理被改判案件存在的问题,将抗诉改判案件交叉评查情况通报全省法院。三是深刻剖析成因,提出务实举措。组织全省法院对评查出的瑕疵错案进行系统分析,梳理瑕错案件存在的问题,从多方面分析瑕错案成因,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促进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四是注重成果转化,加强跟踪问效。加强案件评查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纳入司法巡查、专项督查,综合运用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面对面机制和大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对下级法院进行指导,总结经验,针对问题督促及时整改,持续推进一体化、精细化的闭环审判管理。省法院认真组织全省法院及时学习评查通报,进行对照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将评查结果转化应用于审判工作中,问题整改和跟踪问效同步推进,真正发挥评查工作促进审判质效提升的作用,评查问题整改反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结果向对口条线同步反馈机制初见成效,评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各业务条线的对下指导范围和业务培训课程,成为各业务条线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抓手。五是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针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性、突出性问题,着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案件评查流程管理,印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评查专班工作办法》,切实提升案件评查工作质效。进一步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咨询平台重要作用,特别是突破性探索跨业务部类共同研究民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模式。进一步夯实业务条线对下指导职能作用,印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答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申诉办理流程规范指引(试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促进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专项工作的方案》《关于办理减刑案件财产性判项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等,贯通式提高全省各级法院审判管理效能和法官专业素养。全省法院主要审判质效指标连续七个季度持续同比提升,截至今年9月末,在最高法院审判通报中,辽宁作为试点地区,是全国评价指标中进入合理区间最多的地区之一。
(2)有效推动解决执行难,加大清理积案力度
一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下发《关于报送与公安机关执行联动情况的通知》,对贯彻落实省法院与省公安厅会签的《关于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合作协议》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各中基层法院推进与同级公安机关进行对接。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法院均已与公安机关通过印发联动文件、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规范案件”集中整治,通过分类评查,分析研判,进一步规范终本案件管理,实际执结率显著提高。对全省法院超审限未办结的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对存在法定事由的督促完善延审、扣审手续,有效提升案件办结率。三是强化管理,提高效率。充分发挥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作用,加大对执行全流程重要节点的管理,及时发起风险提示、风险预警、风险监管,督促各流程有序衔接,有效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四是规范终本案件管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及提升实际执结率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终本案件管理,杜绝无法定事由未处置查控财产而终本问题。五是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采取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推动执破融合工作、加大终结案件检查监督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终结率。六是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联合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会签下发通知,在全省开展集中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严惩违反诚信“老赖”专项行动。
(3)大力宣传推广基层先进经验
一是挖掘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深入挖掘大连地区法院院领导带头办案、鞍山地区法院精心准备庭前会议、沈阳市和平区法院诉前调解等一批基层先进经验做法,进行系列宣传推广,编发辽宁高院简报和信息专刊10期,在辽宁高院公众号宣传推广基层典型经验文章21篇。向最高法院报送的三个经验选题,全部入选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题目,最高法院在全国法院转发交流。二是搭建交流平台,丰富交流模式。省法院机关各部门通过条线指导,加强督促,组织开展经验交流。3月召开的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上,4家中基层法院作交流发言,23家中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作书面交流;4月召开的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体系座谈会上,5家中基层法院的11名同志交流工作经验。印发《进一步宣传推广基层先进做法、典型经验的通知》,推动机关各部门在工作调研、条线指导中加强对下级法院先进做法、典型经验的梳理总结,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经验示范引领作用。
(4)及时有效开展司法救助
一是加强工作规范。2023年4月召开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对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简化请款程序,及时办结案件。向全省法院下发《关于加强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期限管理的通知》,对司法救助案件的审判管理、审理程序、办理期限、报送请款、系统监管等作出明确要求。一季度司法救助案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平均审理天数有效降低。二是加强督促指导。省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加强调研指导,督导各中院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延长、扣除审限的审批,简化报送请款程序,缩短中间环节审查时间,以最短的时间向被救助人拨付救助款。
3.运用大数据手段推进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情况
(1)有效运用大数据,切实提升改进法院工作
省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智慧法院中项目填报和大数据管理的通知》,组织各审判业务部门结合本条线工作实际,就需填报信息项的增删,必填项与选填项是否需要调整,及数据间逻辑校验规则等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对具有可操作意义的优化建议予以采纳。对系统自动生成的信息项进行维护和更新,建立畅通的信息维护渠道,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对系统数据进行实时优化。通过技术手段对案件程序进行逻辑控制,防止案件“程序倒流”。
(2)有效打通数据壁垒
制定完成司法数据中台建设方案。通过建设数据中台贯通业务系统,实现全省三级法院的诉讼、审判、执行、信访、人事、费款、办公等全部数据的抽取、汇聚、治理、共享交换,融合全业务流程数据和人员等所有综合数据,实现数据全覆盖,通过四级法院纵向贯通、与外部相关单位横向协同,逐步实现“案件、人员、外部”数据一体化关联。
4.推动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情况
大力为生态安全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落实“三合一审判”模式。集中管辖法院将环境刑事、环境民事、环境行政审判职能归口至专门审判机构统一行使,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二是推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与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合力。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涉农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协作机制的意见》。各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法院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已经建立。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1)坚持系统观念,全力推进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系统筹划。省法院组织召开2023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5年以来工作,部署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全方位深入分析全省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情况,要求全省法院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持系统观念,从严正风肃纪反腐,全力打好有力遏制腐败增量、有效清除腐败存量、构建保障振兴发展反腐败治理新格局的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为辽宁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法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加大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二是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印发《中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推动全省各级法院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加大落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力度,印发《2022年下半年全省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正反典型案例通报》,坚持正向、负向双通报,大力宣传主动填报的正面典型,曝光因不填报而被处理的反面典型,让“有问必录”成为习惯,对全省法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调研,在全省法院开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大督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通知》,把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常态化任务,切实清除请托说情、以案谋私等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对2022年省委政法委通报的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深入核查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涉及人员均已受到处理;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微腐败”案件大清扫专项行动,严查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腐败行为。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坚持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向全省法院印发《关于全省法院2022年被查处的十起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关于全省法院2022年被查处的五起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2)有效遏制违纪违法问题,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时效性
一是坚持以案促改。召开省法院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定“以案促改”专题,深刻汲取教训,深刻剖析原因,进行对照检查,研究整改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时效性。向全省法院通报2022年被查处的十起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在报告记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干预过问案件行为,确保“三个规定”在全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制作全省法院系统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全院干警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干警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永葆清正廉洁本色。
(3)统筹谋划、扎实开展司法巡查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督导。制定省法院5年司法巡查工作规划,实现对辖区中级法院和专门法院司法巡查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指导督促各中级法院开展好对本辖区基层法院的政治督察和司法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法院政治督察和司法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常态化开展政治督察和司法巡查。巡视期间,省法院组织对营口、朝阳、葫芦岛3家中院开展政治督察和常规司法巡查,已完成对被督察巡查法院的反馈。2023年上半年完成对沈阳铁路中院、辽河中院和大连海事法院政治督察和常规司法巡查,实现司法巡查全覆盖。下半年对本溪中院、锦州中院完成了政治督察和常规司法巡查,开启新一轮督察巡查工作。
2.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1)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
省法院党组与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共同制定了《中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支持配合工作办法(试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省法院监督、管理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交流信息,开展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
(2)规范监督执纪
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将超期案件全部办结。经过举一反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检控类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完善台账,确保全部依规依纪依法办理。
3.抓作风建设,防控廉洁风险情况
(1)加强院领导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
一是规范调查研究工作。按照党中央及省委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制定出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具体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加强调研工作组织领导,确定18个重点调研课题。切实改进调研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和“四不两直”,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基层一线调研解决问题。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调研。省法院主要负责同志深入调研13次,9名班子成员全部带着课题深入11个中院、17个基层法院和6个人民法庭开展调研,帮助解决问题提出对策23个,初步形成调研成果7个。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一是从严查处。对审判执行人员违反案件回避制度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建立《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情况台账》。对个别法院极少数干警存在任职回避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相关法院党组研究,对违反任职回避规定人员进行了处理。二是加强教育。教育引导干警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落实<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3)强化对律师频繁代理特定法官案件的监管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与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实施意见》。二是加强监管。在辽宁法院司法数据中台嵌入预警模块,利用大数据排查功能,对法官在一年内多次承办同一律师代理案件情况的,启动预警机制,实现常态化监督。
(4)从严管理电子案卷归档
下发《关于加强案件电子卷宗归档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各级法院对实行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制度以来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应归尽归,确保电子卷宗归档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加大对案件归档的管理和督导力度。严格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卷宗管理和保密的若干规定》,坚持举一反三,对纸质卷宗归档情况进行严格管理。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1)严格落实民主生活制度,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肃认真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省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制定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就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门提出要求,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时要直奔问题,要见人见事,有“辣味”,并逐一审定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确保质量标准。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直截了当向其他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切实做到红脸出汗、辣味足。
(2)进一步提高党组会议事效率
一是规范会议程序。组织学习《中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召开程序、审批流程、汇报材料等作出进一步规范。对议题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提前书面通知党组成员,党组成员提前熟悉议题内容并进行研究,提高党组议事效率。二是规范议题内容。修订完善省法院《院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对有关重大举措、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安排等需要提交党组研究的重大问题,作出更明确更具体的界定和说明,确保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情况
(1)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配齐配强年轻干部
一是加大年轻干部配备力度。2022年底以来,省法院机关及时选拔任用了一批年轻领导干部。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储备。省法院机关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并进行动态更新,常态化督导下级法院强化年轻干部培养。三是持续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程。持续推进落实省法院《关于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程 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全省法院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方案》《年轻干部深入一线岗位锻炼实施办法》,体系化统筹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作,为辽宁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四是加强领军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审学研”一体化机制,注重对参加“审学研”人员的跟踪培养,推动研究成果转化运用。
(2)加强直属(专门)法院干部选配
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围绕岗位空缺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制定了整改措施和工作台账,依照干部选任工作程序,配齐配强相关干部。
(3)进一步规范管理干部人事档案
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档案管理规定,实行档案专人管理,规范档案查询、借阅程序,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强化从严管理,坚持“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干部管理权限发生变化的“凡转必审”,使档案工作深度嵌入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对抽查的档案建立台账并补充完善,在此基础上,对全院干警人事档案进行查缺补漏,做到档案材料齐全完整、规范有序。
(4)严格执行离任谈话制度
巡视期间,对未谈话的离任人员全部进行了谈话。2023年1月制定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干警荣誉退休实施办法》,明确了离任谈话的时间要求、内容和标准,进一步加强对退休干警的教育与关心关爱。
(5)进一步规范管理因私出国(境)
加强备案和管理。根据相关要求,加强干警信息管理,及时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沟通备案。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法院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修订)》,进一步规范干警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对违反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3.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加强系统党建工作指导
一是建立系统党建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省法院和各中院党组每年年初分析研判辖区法院党建工作形势,下级法院每年向上级法院报告党建工作情况,每半年分析研判法院干警思想和纪律作风情况,每季度对全省法院党建工作情况梳理汇总。省法院党组定期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辽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二是建立系统党建工作督导通报机制。按照省委和最高法院党建工作要求,加强对下党建工作督导,每年通报全省法院党建重点问题和亮点工作。进一步加强配合参与地方党委巡察下级法院,对法院系统党建工作进行严督实导。三是开展系统党建工作调研指导。把系统党建工作作为2023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查找和解决法院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健全规范工作机制。
(2)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力量
组织全省中基层法院开展党建队伍专项检查,督促指导无专职党建工作人员的法院全部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建立全省法院党建信息网络平台,实施党务工作队伍动态管理,确保全省法院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稳步提升。
(3)充分发挥党员在人民法庭中的模范作用
严格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新时代“五化”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和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标准(试行)》,把法庭党员干警配备情况作为“五化”和示范法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每一个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在人民法庭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在上一轮巡视整改方面
加强积案清理、“四类案件”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
一是强化积案清理力度。成立省法院积案清理工作专班,印发清理积案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台账,省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亲赴大连等地实地督导长期未结案件,确保案件审理平稳推进、顺利清结。对违规超审限案件整治情况进行通报,截至2023年3月,巡视反馈问题案件台账内违规超审限案件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加大“四类案件”监管。坚持立行立改,强化跟踪问效,加强监督通报,截至2023年4月,未批注监管意见的未结案件已经全部完成整改。三是严肃认真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省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制定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就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专门要求,并逐一审定其他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严肃认真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批评过程中,共提出批评意见84条,批评意见辣味足、质量高。
(五)在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方面
提高全省法院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到位率,规范涉企案件审限管理,推动‘一案一账号’系统规范使用。
一是加强督办沟通。下发3期《全省法院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办理情况通报》,督促全省各地区法院加大对旧存未结案件清结力度。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规则及审限管理的规定,未经审批超审限涉企案件已全部整改完毕。加强与省司法厅等部门沟通协调,商请协助督促行政机关等单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对大连法院、葫芦岛法院、朝阳法院、营口法院进行实地和专项督导。组织对涉特殊主体执行工作进行调研,对个别案件举一反三,形成专题报告报送上级和相关职能部门。二是加大胜诉退费力度。制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胜诉退费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推进方案》和《胜诉退费不及时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方案》,多次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措施,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出台《关于推进全省法院“胜诉退费”工作的规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胜诉退费”工作的实施细则》《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审批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一站式”退费服务机制,明确立案、裁判、执行等重点环节和工作职责,严格申请、审查、审批等工作程序,加强胜诉退费管理。坚持依法有序、应退尽退,依法确定胜诉退费范围,全面统计摸清底数,逐一核对案件信息,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标准,确保胜诉退费工作有序推进、逐案销账,加大胜诉退费后的诉讼费执行追缴力度。三是加强执行案款管理。坚持立行立改,巡视期间将系统外执行案款全部并入“一案一账号”系统,应发尽发,未发放执行案款均具备法定事由。
三、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视整改是解决自身问题的有利契机,省法院党组将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的成果,实现巡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流毒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二是强化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把巡视整改成效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上。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精管理、抓改革、强科技、重基层、提素能”五项重点工作,全面促公正、提效率,推动辽宁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服务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这条主线,积极推动落实《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7”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绿色发展等方面“专精实”一体推进,展现辽宁法院更大担当和作为。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要求,全面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三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牢记“三个务必”和“两个永远在路上”,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省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开展廉政学习、警示教育,增强底线意识,筑牢廉洁防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容易滋生司法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司法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紧密融合、一体推进、全面提升,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四是以严实作风,高质量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自我检视,以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跟踪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建立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职,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充分发挥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作用,进一步加强督促调度,压实整改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健全完善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制度,推动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通过巡视整改,推动辽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奋力推进辽宁法院工作现代化,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大连海事法院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院进行了巡视,2023年2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院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工作情况
(一)迅速动员部署
2月7日,院党组召开党组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有关领导在集中反馈会议上的讲话。2月8日,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我院向全院各支部印发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关于巡视大连海事法院党组反馈意见》和张国全《在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大连海事法院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表态发言》。2月15日,我院召开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做了对照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认领了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此后,按照省委巡视组和本院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召开我院巡视整改动员会,在全院范围进行巡视整改动员部署。通过上述举措,全院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决心,以最有力的措施把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
院党组以上率下,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部署和监督检查,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全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抽调相关部门精干力量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督办。各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按照“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制定《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确定80项具体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细化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做到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三)全程督促检查
在认真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的同时,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对全院各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改,坚持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往前赶、往实做。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推动整改;党组书记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调度,各分管领导随时听取汇报,研究、督促和推进全院整改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汇总全院整改情况向党组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按照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监督整改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
把巡视整改作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的过程,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在切实整改巡视反馈问题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解决顽瘴痼疾、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并固化为制度机制,着力从根本上解决我院工作中存在的规范化不强、工作作风不硬等制约我院长远发展的问题。自巡视开展以来,我院建立修订党建工作、审判管理、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政务管理等各方面重要文件和规章制度23项。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党对法院工作领导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1)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对院内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形成《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并严格推进落实。 二是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的规定,修订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三是落实院党组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
(2)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一是经认真梳理和审计审核执行标的暂存款产生的利息,按照审计报告要求统一上缴财政。二是今后所有执行标的暂存款利息均随案支付给当事人,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重点关注占比较大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类案件,全力作好相关数据统计、典型案例撰写等工作。制作《船员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在诉讼服务中心和普法宣传过程中发放,从源头助力化解船员可能产生的纠纷。二是规范《船员劳务合同》,向社会发布,引导企业和船员注重风险防范,减少矛盾纠纷,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到辽宁海事局、大连港、大连海事大学等单位和辖区内的重点服务对象走访调研,了解实际需求,对重点问题或共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并定期与相关部门联络沟通,确保司法建议落实落地。与辽宁海事局建立涉船员纠纷调解、维权等协作机制,共同化解涉船员纠纷。修订《大连海事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规定》,加强司法建议跟踪问效。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多措并举,为海洋强国战略提供司法保障。一是针对海洋权益保护、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司法难点、堵点等问题,包括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等,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首批七篇成果,第二批正在推进。院领导带队赴辽宁海事局、辽宁海警局、大连海事大学、庄河市委政法委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调研,形成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案典型案例、环资审判调研成果,并向省法院报送。《〈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海运物流领域商事留置权的善意取得适用》等调研成果在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等评选活动中获奖。二是省编办批准在大连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加挂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审判庭牌子。自贸区法庭工作团队已正式进驻大连片区开展工作。三是建立完善工作督办制度,对本院各项工作开展跟踪督办,防止出现工作拖沓延误的问题发生。
(2)实化工作举措,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一是针对现有的七个实施意见进行梳理,对尚在实施中的意见进行细化修订,对五个需要修订的实施意见进行完善,共明确具体措施41项,并在五个实施意见中明确责任部门和跟踪问效机制,压实责任,明确任务,使实施意见真正落地落实,新出台的文件操作性明显增强。二是对今后制定出台的文件,特别是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发展的文件,在举措上做实做细,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跟踪问效,杜绝举措不具体、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发生。三是加强诉前调解工作交流,加强调解力量,对部分法庭调解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立行立改。现派出法庭调解员已经全部配备到位,诉前调解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3)将最高法院提出的“努力将我国建设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准确适用法律适用规范和冲突规范。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对涉及的可能适用外国法、国际公约、条约的案件加强冲突规范的准确适用,确定适用外国法的,根据法律查明的程序性规定确定查明主体,查明期限。二是深化外国法、国际公约、条约与国内法的比较研究。在“审学研一体化”建设中,对国内法规定欠缺方面的国际法律比较研究作为调研方向,结合审判实务问题进行比较研究,推出有针对性的调研成果。 已形成2篇调研成果。三是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海商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要求,以及本院工作实际,出台本院关于外国法查明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大连海事法院关于外国法查明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有效指导外国法查明工作,并与高校建立包括国际海事法律查询、国际公约研究方面的协作机制。四是按需开展专业培训工作。推进与高校合作,邀请专家对国际法比较、法律冲突或有争议的审判实务问题讲解授课;为审判人员购置专业英语书籍,组建外语翻译团队,在白皮书英语翻译实践中提升英语水平,对有特殊需求人员送到高校进行专门英语强化培训。已建立“在院、入校、上船、进海”培训机制,并推进落实,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已完成30余名法官和法官助理在高校的集中业务培训,并开展上船实地培训。
(4)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工作。一是建立判后答疑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判后答疑情况,对判后答疑率低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提示。多次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判后答疑工作实效的通知》《关于持续做好判后答疑工作的通知》。二是将判后答疑率指标纳入部门考核内容,督促审执部门切实提升判后答疑率。并根据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列出需进行判后答疑案件台账,督促落实,跟踪问效。截至2023年4月我院判后答疑率提升至34%以上,现已明显高于全省中院均值和全省辖区法院均值。
3.政治机关建设方面
(1)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3月1日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组织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全面抓好落实。全面梳理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认真纠正各项不符合《条例》要求的工作,切实规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报告工作的同时,也向省委政法委报告,推动建立长效机制。2月15日,大连海事法院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专门发函邀请省委政法委列席。并将上报省委的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抄报省委政法委。
(2)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等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制作《谈心谈话记录本》,每个领导干部和支部书记人手一册,做好每次谈话记录。2月10日前,所有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谈话记录。二是每年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年初由各支部上报积极分子名单和党员发展计划,每年年底机关党委上报省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将发展党员作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2023年按照直机关工委发展党员分配计划,我院已确定3名同志为发展对象。
(二)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把主体责任意识作为党组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书记的必修课,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大连海事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党组集体学习和自学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和能力。二是认真履职尽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时听取机关纪委工作汇报,了解和把握机关纪委工作推进和发挥作用等情况。党组书记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同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至少谈话一次,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约谈提醒;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责任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2)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3月1日党组集中学习《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大连海事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党内法规和本院制度规定。二是增强担当意识。领导班子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做到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三是领导班子成员立足自身职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班子成员全面梳理自身履职尽责情况,认真撰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报告由党组书记亲自把关审核。
(3)党组认真履行并及时总结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大连海事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认真梳理检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存在的问题,充分了解全院各项工作尤其是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做到对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情形如实记录和报告。
(4)不断加大大数据监督权力运行力度。 一是邀请省法院技术处和相关技术公司进行座谈,提出我院技术要求和建议,形成技术建设工作方向和规划。二是完成全省法院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工作,向省法院报送我院人员及家属信息等数据,目前该平台已启动应用,监督作用已经显现。三是完成本院立案风险预警系统功能优化工作,将干警及其家属信息录入系统,待与其相关的案件进行立案时系统自动进行提示,除立案部门外,还将权限赋予督察室、政治部。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方面
(1)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形成工作机制,加大请示沟通力度。按照工作要求,目前我院相关工作已及时向驻省法院纪检组请示报告,每次党组会前,均按照要求向驻省院纪检监察组报告,并邀请列席我院重要党组会及其他重要会议。二是邀请驻省院纪检监察组领导列席我院重要党组会,并开展同我院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工作。4月10日至11日,驻省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那家强同志来我院开展驻点监督工作,听取我院党组落实巡视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别同我院中层干部、青年干部、机关纪委全体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已开展对我院工作的常态化监督和巡视整改等工作的重点监督,每周报送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按时间节点报送“微腐败”线索办理情况等。
(2)强化机关纪委实体化运作。一是机关纪委召开专题整改会议,3月13日,机关纪委召开会议,学习认领巡视反馈的问题清单,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并对机关纪委委员进行具体责任分工。二是完善机关纪委日常工作,每季度对党员开展遵章守纪教育,对各部门行使职权情况开展监督,每季度召开机关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处理日常检查中发现、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转发《辽宁省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实施意见》等意见规定,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并监督执行。发布《漫说纪法》等警示教育资料,通过对典型案例的生动讲解,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鉴,坚守底线,扛牢责任,警钟长鸣。三是进一步完善线索处置机制,加强与信访、督察部门沟通联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受理处置党员群众举报线索,对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党员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决定或取消对违纪党员的处分,保障党员合法权利。
3.廉政风险防控及作风建设方面
(1)严格财务管理。一是加强学习,立行立改。在省委巡视期间,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提高业务水平,规范管理。二是对相关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强化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规范涉案物品登记管理。一是制定《大连海事法院涉案款物管理规定》,严格涉案款物管理。二是案件承办部门指定专人管理涉案款物,落实管理责任,建立涉案款物管理台账,做好日常移交登记和出入库登记,做到账目清楚,管理规范。
(3)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一是切实加强执行人员工作作风建设,增强执行人员责任心,将执行案款发放同执行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二是严格落实执行案款发放由执行局局长、分管院领导和财务人员分级审核制度,做到层层审批、环环留痕。三是对于违规多收诉讼费、超额发放的执行款,做退回和追回处理。
(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重新修订我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大连海事法院预算管理规定》《大连海事法院资产管理规定》,用制度管人管事。
(2)严肃党内生活。一是不断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等,以学促行,知行合一,增强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严格把关,抓实谈心谈话环节。班子成员之间会前做好谈心谈话,开诚布公,坦诚交流。2月15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紧紧围绕主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建立提示机制。会议前送达提示单,明确要求,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截了当,从具体问题表现入手,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3)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办理案件示范带头引领作用。完善分案机制,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疑难复杂案件分配比例,原则上不少于30%,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带头办案引领作用。现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引领作用已经显现,2023年全院审执质效指标同比均有较大提高。
2.选人用人担当作为方面
(1)积极推动配齐干部。一是结合队伍建设实际和岗位空缺情况,已与省法院沟通请示我院干部配备工作,研究制定我院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积极配合省法院配备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其他中层干部配备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二是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建立完善我院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中层正副职选拔工作中推进按照比例要求配备年轻领导干部。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一是召开专门会议。2023年3月,政治部和机关纪委利用一周时间,进一步深入学习《干部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完善干部选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规定出具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等有关文件,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摸底排查,符合交流回避等规定的,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调整。现已完成任职回避交流工作。
(3)强化担当作为,解决历史遗留难题。根据审计意见,并与省财政厅积极沟通,我院的资金等历史遗留问题已全部解决,机关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3.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院党组强化抓机关党建工作意识。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提高抓党建意识,在管党治党、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上持续用力。二是压实责任。院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审议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走深走实。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全到任后经机关党委届中调整为机关党委书记,亲自抓党建,支部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2)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实效。一是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强化管理。认真组织落实《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制作《支部整改清单》《个人问题清单》《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情况汇总表》,机关党委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三是问题导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强化问题导向,严格落实《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要求,述职的书记讲清履职尽责抓党建的差距不足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一味评功摆好。四是做强品牌。牢固树立“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理念,定期组织“一支部一品牌”协调推进会,深入各支部指导,将各支部党建工作中的亮点工作、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通过品牌建设加以提炼、宣传和推广,打造党建精品,创出特色品牌,为建设一流海事法院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和组织保证。“一支部一品牌”内涵更加丰富,作用更加凸显。
(3)狠抓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一是发挥各支部主观能动性,注重理论学习与本职岗位工作相结合,注重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业务工作的实际成效。制定《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实施方案》,坚持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工作。二是加强检查指导。机关党委定期对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对各支部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进行指导。自3月起每月党日活动均有主题,主题党日与当月重大时间节点相结合,推动党建与法院业务、与审判工作不断融合,党建与业务双促双收取得明显成效,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四)查漏补缺,严格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一是按照审计要求,并与省财政厅积极沟通,将往年未及时清理的执行办案费全部上缴省财政。二是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办公用房,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专项审核,根据决算结果,将房产价值数额记入本院固定资产账册。三是对去向明确、数额清楚的个人借款及法庭借款等予以追收。将未及时清理结余资金作为非税收入上缴省财政。审计发现的已全部整改到位,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等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五)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部署要求,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1.解决案件久调不立方面
一是2023年3月底前,将所有超过六个月的诉前调解案件转入诉讼程序,并扎实推进结案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依照诉前调解案件审限要求履行立案职责,涉外案件依照办案流程依法办理,杜绝久调不立问题再次发生。
2.胜诉退费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管理,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承办人负责制,由承办人所在部门组织梳理核算,查清一笔退还一笔。目前涉及退费的案件非法定事由、非本院责任事由均已完成退费。二是加强监督,定期检查。部门负责人要负起责任,定期检查胜诉退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人员及时提醒督促。
3.解决“执行难”方面
一是坚决落实执行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完毕最优先、终本要及时、终结附条件、恢复需慎重、报结应及时”五个办案要点,切实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二是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攻坚涉船员工资等小标的案件,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充分发挥团队作战优势,提高执行工作权威性及公信力,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一次性结案”,有效提升执行完毕率。三是在啃下“硬骨头”案上下功夫,依法穷尽一切执行手段,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全面提高执行质效和管理水平。
4. 执行款发放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案款发放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畅通衔接案款发放与管理工作,建立清晰案款台账。二是规范使用“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监管。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杜绝已扣划案款拖延认领或错误认领、拖延发放等情况。截至目前,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剩余款项均因法定事由暂时无法发放,并且已经依法履行了延期发放审批手续,针对上述剩余未发放案款,形成台账,待法定事由消除后,逐一发放。
三、下一步工作
我院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现在的整改成效只是初步的和阶段性的,确保已经整改问题不反弹的工作压力依然较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仍然需要不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解决好个性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延伸拓展,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坚持分类整改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深入查摆不足,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治。加强对共性问题的综合分析,找出病灶,从制度源头上堵塞漏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1.压实责任,对账销号。认真落实院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的整改责任,把新任务新要求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坚定不移地向问题开刀,确保整改落实不留余地、不留死角。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真改实改改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2.加强督导,推动落实。加强对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日常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整改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肃整改纪律,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追责问责,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3.建章立制,堵疏结合。坚持重点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督促各部门认真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查找制度漏洞,健全各项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检验整改落实的效果。
4.深化改革,巩固成果。运用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成果,进一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全链条制约监督,严防司法腐败。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分调裁审机制,进一步扎实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全面深化辽宁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和应用,不断提升审执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实现更高水平便民利民,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5.锻造队伍,提升素能。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深入推进“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大力实施海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程,统筹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海事法院人才队伍。
6.发挥职能,担当作为。进一步提升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提升工作的重要契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省委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和大连市振兴发展“十个新突破”“三年过万亿”目标任务,实现同频共振、精准对接,合力谱写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辽宁篇章。进一步加强涉外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完善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司法服务措施,探讨健全反“长臂管辖”机制,维护海洋主权,保障对外开放,打造涉外海事审判新高地。
中共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至11月,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省委巡视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要意义。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巡视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省知识产权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落实。
(二)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敖然同志担任组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巡视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分工抓好党组整改任务的落实,又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好整改任务。各责任处室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逐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形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局面,保证了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周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分工。制定印发《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巡视整改的指导思想、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步骤和整改要求。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任务分解,针对问题表现明确整改措施、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各处室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细化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和问题中的每一个具体表现都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都有可检验的整改标准。在整改动作上注意做到层次分明,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坚决破除影响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四)认真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局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省委巡视整改意见建议,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会上,党组书记代表党组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见人见事见思想,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
(五)强化巡视整改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扎实成效。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全局巡视整改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多次在党组会上对巡视整改意见落实工作进行部署和调度,研究解决巡视整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整改结果逐项审核验收。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靠前指挥,及时听取分管部门单位巡视整改工作汇报,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逐项督促落实。
(六)加强与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的协作,共同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局党组全力支持和配合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自觉接受指导监督,建立了与纪检组的工作机制。主动做好巡视整改信息和进展情况报告,推动信息共享、跟踪问效、问题会商,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
二、坚持严改实改,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我省生态资源特点,指导各市做好地区特色产品的培育工作,整理形成《辽宁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名录》,协助培育成熟地理标志产品申请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强对省内知识产权联盟的备案管理,统计梳理全省知识产权联盟管理清单,指导沈阳市新增知识产权联盟进行统一备案管理,有效推动全省知识产权联盟协同发展和备案管理。
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我省重点产业编制专利分析报告,积极开展专利导航。开展辽宁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组织各地市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围绕本地重点产业和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实施。认真研究知识产权宣传工作,2023年,我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信息前三季度排名均位列前8名。依托远程教育辽宁子平台开展全省知识产权系统远程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业务能力。
三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重点产业、企业预警项目分析,发布重点产业风险预警报告、企业预警指导规程。与省贸促会、省商务厅共同签署《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编撰《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例指导》《企业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与预警指引》,加强海外维权和风险防控知识供给。开展重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分析预警,编制海外专利侵权风险预警分析报告,为相关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指导建议。
2.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工作顶层设计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制定《辽宁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管理办法》,统筹布局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高水平举办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2023年10月14日至16日,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在大连成功举办,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在开幕式上颁发。
二是制定、执行发展目标和工作标准。合理调整我省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速目标。大力引导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施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组织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中国专利奖申报政策解读培训班。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共同起草《高价值专利价值评估规范》。做好《辽宁省优势企业认定办法》修订工作,在大连举办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培训,规范我省优势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为增强企业创新创造能力,强链、延链、补链提供支撑。
三是谋划、落实地理标志工作。组织各市申报第二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经国家局综合评定,“旅顺海带”“清原龙胆”被列入第二批重点联系指导名录。至此,我省共有5个产品位列名录中。形成辽宁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制定印发了《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与省市场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方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准制修订工作。
3.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方面。
一是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我省重点行业、重要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竞争态势进行研究分析,在重点产业研发、补链扩链方面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组织开展辽宁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申报、认定工作。围绕重点产业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并积极向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定向推介。
二是服务数字辽宁建设。加速推进全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布局,推动沈阳市和沈抚示范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启动运营,引入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我省创新主体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在辽宁省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上正式上线知识产权预审管理功能。会同省贸促会共同主办“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信息分享会,提高企业海外专利布局意识,提升创新主体申请国际专利能力。
三是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研究制定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工作方案,科学设计评估指标。做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迎检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考核结果,我省首次进入国家优秀行列,实现了“提档进位”的目标。启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根据统计结果,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评分呈逐年递增趋势。
四是推动多项国家级中心建设。高效推动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验收,2023年10月7日,中心正式对外试运行。制定《2023年全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要点》,组织、指导省内3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积极申建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功获批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沈阳分中心。会同省教育厅制定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促进培育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支持省内高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4.深化改革推动职能转变方面。
一是对“三定”规定部分职责定责。结合机关内部职能调整,组织各处室重新梳理各个部门岗位流程,重新修订《辽宁省定岗定责定流程管理手册》,确保全面、准确反映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二是做好横向协调。印发《辽宁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指南》,建立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开展专利导航分析评议工作。积极发挥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规范引领、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编印《2022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全面、客观反映辽宁知识产权保护成绩。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强化重要工作部署。制定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强化对部门“一把手”、分管领导、事业单位“一把手”的监管。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任务安排,制定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知识产权工作全过程。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敏锐性。制定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意识形态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意识形态党内通报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2.落实监督责任方面。
一是强化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修订完善《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沟通协调保障机制》,建立纪检组参加(列席)局党组重要会议制度,确保重要事项及时通知通报。
二是提升机关纪委发现问题能力。制定机关纪委学习计划,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及省纪委具体部署。加大违规违纪问题防控力度,强化对各级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在以学促干、问题检视、案件查办上下更大功夫,纪委委员参与或直接办理案件,切实提高纪委委员工作能力。
3.加强作风建设力度方面。
一是力戒形式主义。提高思想认识,印发《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党支部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总结研究。组织各处室及保护中心结合岗位职责严肃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重新填报廉政风险点。
二是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局党组班子成员牵头开展实地调研,召开调研成果交流研讨会,切实将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具体行动、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一是主动作为。启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省部会商机制相关工作,研究形成《辽宁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全面振兴新突破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审议稿,做好发文前各项审批工作。
二是规范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加强政策学习,提高党性素养,认真贯彻执行《中共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党组议事规则》。
三是推动党务公开。编制《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党务公开目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选拔任用干部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分析研判和动议的基础性作用。开展好《干部任用条例》的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进一步强化对分析研判和动议政策的准确把握。完善选人用人流程,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凸显分析研判和动议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度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实施方案》,指导开展2023年度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升年轻干部储备数量,优化储备结构。通过组织教育培训、选派驻村等多种方式进行多渠道培养锻炼,持续提升年轻干部能力素质。
三是规范干部考察方面。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人选考察办法》等政策学习,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工作流程,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
3.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全面强化党支部建设,做好季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重点工作安排、月度党建工作安排。研究制定《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党内法规学习计划》,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局党组法治观念。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强化工作落实。制定印发《2023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宣传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全年宣传工作计划实施。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宣传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方案、活动方案,有序推进活动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重点围绕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知识产权服务业行风建设行动等六项重点工作开展对企服务。
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做好项目预算执行。按照省财政厅2023年项目预算资金批复情况,召集各处室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项目预算执行工作;制定2023年项目预算资金执行计划,提高项目资金执行效率。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对局机关固定资产台帐与实物进行全面盘点,对账实不符事项进行逐一核实,查明资产流动情况并补办相关手续。
(五)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方面
1.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按照要求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做好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结果、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专利代理监管力度。研究制定《辽宁省专利代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出台《辽宁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开展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代理整治,巩固严格规范行业秩序良好态势。
2.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
规范专利代理师、代理机构管理。建立专利代理师、代理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及评价体系,推动构建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指导辽宁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出台行业自律规范及收费价格指导性标准。
3.打造“用心贴心”的政务服务环境方面。
一是推进“入园惠企”行动。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入园惠企”行动,积极组织各市开展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活动,做好支持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贷款贴息工作。整理各市先进案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及时更新官网信息。加强网站栏目监督管理,及时更新官网信息。
三是推动“行刑衔接”行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会同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办法(试行)》。
四是强化维权援助管理。梳理《维权援助工作进展数据表》数据,对各地维权援助工作站协助维权工作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果及建议。制发《辽宁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专家库管理办法》,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导。
三、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各项工作在辽宁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局党组的“头雁效应”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扎实开展党员教育,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二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效。继续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常学常新。狠抓调研成果转化和整改任务落实,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每项任务都抓落地、抓到位、抓见效。三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确保在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头脑特别清醒,行动特别坚定,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责任清单的落实,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全力支持和配合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的贯彻落实,持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三是加强机关纪委力量,提升监督效能。按照省纪委部署要求,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检视整治从严从实,巩固提升抓常抓长,切实提升机关纪委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三)切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一是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围绕“一支部一品牌”,进一步深挖品牌内涵、特色和亮点,深入分析党建工作规律和自身工作特点,把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融入机关党建的全过程,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好“三个表率”,着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六个坚持”的基本原则,着力打造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领导班子。认真落实省知识产权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计划,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帮助年轻干部练好内功,成为知识产权工作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三是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以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为目标,注重发挥支部抓党建、管思想、育文化、养作风、严纪律作用,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四)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确保各项任务件件有落实,所有举措条条见成效,巡视整改善始善终、善作善成。进一步梳理总结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巩固扩大整改效果。
(五)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赋能助力。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紧迫性和使命感,大力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主动扛起光荣使命、切实勇挑大梁,自觉把知识产权工作放在国家和全省的大局中加以思考、谋划,以践行初心使命诠释政治担当。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认真分析全省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研究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的特点规律,以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主线,以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体系为抓手,着力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服务,持续营造良好的创新创造氛围。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一体推进《辽宁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在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方面出台更多更细更实的措施,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持续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价值的良好营商环境。
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将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安排,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改革创新,努力真抓实干,勇担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使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