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的沈阳市辽中区等51个被巡视党组织陆续向社会公开了整改进展情况。按照工作安排,现向社会集中公布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辽中区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辽中区进行了常规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辽中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入推进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精准整改、系统整改。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引导各个方面强化“争抢拼”斗志,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沈阳市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发挥“跳高队”的作用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紧紧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以主动认领的自觉、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勇于创新的恒心、驰而不息的韧劲,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狠下功夫,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时限和质量标准,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对反馈问题涉及的人员一查到底,坚决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高压态势。三是意见建议落地落实。对于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举一反三、纠建并举,着力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简便易行、衔接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落实到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聚焦问题。聚焦反馈意见,抓住“改”这个关键,对照问题、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 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坚持标本兼治。既确保反馈意见全面整改, 又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 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既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注重解决好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强标固本、本固标清。坚持立足当前。既强力开展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精准发力,确保取得实效,又坚持抓常、抓细、抓长,锲而不舍地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以上率下。各单位各部门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责任,带头强化指导,带头严格监督,带头整改落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质量方面
1.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有计划完成学习内容,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高质量开展。二是对全区各单位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开展督查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利用新媒体手段宣讲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三是严格执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区属媒体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2.打牢振兴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基础,全力打造沈阳城市副中心。一是对“老字号”企业两化融合水平进行评估诊断,给出合理化建议,并对企业数字化改造给予指导。对实施智能化升级改造的企业争取政策支持,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建立辽中区“老字号”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工作机制。二是结合辽中农产品产业现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本地农产品的深加工产业发展。三是推进中俄产业园建设,制定园区规划,并从俄罗斯引进优质廉价的木材及装备制造所需要的原材料,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四是建立疑似有研发活动企业名录库,对库内企业进行实地走访,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指导对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升R&D经费投入主体地位。五是统筹全区各镇街及近海经济区为全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指导、督促各镇街抓住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这条主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六是通过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及紧盯技改升级,实施数字赋能行动和培育头部企业方式,逐步提高二产工业体量。七是开展民营经济和市场主体提升行动,编制辽中区“青苗培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和市场主体活力,加速各类市场主体培育成长、发展壮大、提档升级,深入企业走访,解读政策,鼓励企业升规入统。八是加速企业改造提升,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力促产业层次由低端向高端转变。策划开展“惠民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九是加强引项目、引企业工作部署,鼓励在外地开办企业的本地人将企业迁回本地。打造优良营商环境,落实好市区两级的引企惠企政策。加快项目建设,力争引进一批规模大、投资体量多的头部企业落户辽中。加强项目服务,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难题,为企业排忧解难,讲解政策。
3.强化近海经济区“一区多园”引领效应,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的发展模式,全面宣传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惠企政策,推进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创新发展机遇,围绕四大主导产业进行延链补链强链,做强做大特色产业园区。二是加大招商引资服务力度,推进项目尽快落地。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信心,再掀招商引资新高潮。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招商为要、落地为大”工作理念,在全区形成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抓好项目的浓厚氛围。持续跟进项目签约落地进展工作,大力吸引外资,加大外资企业政策宣传和扶持引资力度。三是加大对辖区低效用地盘活力度。按照先易后难的思路,积极推进现有低效用地盘活。四是建立更加符合开发区发展需要的组织架构,切实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让开发区聚焦主业、轻装上阵。五是建立“小升规、规升巨”培育库,重点对一批小微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鼓励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打造一批数字化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为梯队的创新型企业培育体系。引导一批小微企业通过增加研发资金投入、开展技术合作,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六是着力推进外贸进出口工作。建立外资、外贸调度和运行分析方案。通过省市外经贸平台资金运用和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等方式促进外商投资和外贸进出口业务提升。七是创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引资成效,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及时对招商引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八是加强产业链招商。围绕新材料及智能制造产业的核心环节,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具有关键技术和优势的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升整个园区的竞争力。九是加强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通过政策引导和产业规划,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和表面精饰产业向特色产业园区和优势地区集中,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十是在已经开通的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保税展示、中欧(俄)卡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班列+园区”区港直通、国际中转、跨境电商等创新业务基础上,积极探索二手车出口、检测维修等业务。
4.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和美乡村建设短板。一是认真落实上级惠农政策,鼓励有机肥厂增加产量,促进有机肥还田利用。充分发挥经纪人的作用,畅通畜禽粪便外运销售渠道。二是加快整县推进项目验收工作,完善企业运营管理制度。三是完善畜禽粪污收储运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设畜禽养殖粪污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合理引导,形成养殖场(户)能承担、清运公司能运转、养殖场(户)能受益的种养结合、粪污还田、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四是对全区所有农村安全饮用水实施全面更新改造。五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辽中城区及农村安全饮用水的水质进行检测。六是按照国家、省、市“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实施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完成翻浆处治、补坑槽工作。
5.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意识。一是积极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采取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一般预算资金、盘活处置存量资产、闲置资产抵顶、借新还旧、展期等多种措施,确保完成化债任务。二是积极推进农信改革,加大不良贷款压降力度,提高现金清收占比。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确保机构平稳运行。推进不良剥离,着力化解存量风险,申请改革资金,完成账务剥离。三是深入实施村集体经济“增收共富”专项行动。通过采取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村企对接、盘活闲置资产、“边角经济”等方式拓宽增收渠道,努力实现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大力推进村企对接项目。四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结合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开展专项整治。五是挖掘投资增量,推进立项“容缺受理”,督促企业“应统尽统”,尽快贡献有效投资。六是持续加大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排查力度,强化反邪工作感知能力,加大对邪教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邪教类人员管控,加大涉案在押人员攻坚审查力度,对涉邪教类违法犯罪人员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关注人员的走访、写实工作。七是加大反邪宣传力度,做好对特殊人群的防渗透宣传培训和帮扶引导工作。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选取自办留置案件中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分领域、分层级、分系统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二是强化派驻监督作用。各派驻组牵头开展全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持续推动全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通过梳理排查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监督重点,聚焦关键领域、关键人群、关键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清风执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专项监督。三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建立问题线索“大起底”“回头看”台账和专项整治台账,严肃执纪问责,强化惩治震慑,深化标本兼治,推动系统治理。扎实推进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统筹数量、质量、分量,加大信访举报件查办力度,持续开展“微腐败”大清扫工作。四是开展全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专项检查,牵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加大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一是开展土地房屋征收领域重点风险专项排查,围绕“三重一大”制度落实、重点任务落实、岗位职责履行、制度执行等情况,重点查找科室、单位和个人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开展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按照“谁建议、谁跟踪”的原则,逐条对建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回访。二是组织学习《辽宁省纪委监委规范和加强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
3.持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一是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现场督导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严查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二是按照《关于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规举办婚丧喜庆“升学宴”等事宜、公款消费等问题。对违规操办升学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党员干部给予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进行全区通报。同时,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期间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全区通报。三是以“四下基层”为重要抓手,落实基层调研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挖掘制约地区发展的实际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四是注重提升调查研究质量,开展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灵活运用“四清单”,以“调研报告+政策制度”,或者是“调研报告+解决问题方案”的形式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五是严格会议审批备案、会议通报制度。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实效。提倡集中开会、合并开会、接续会议,会议多采取合开、套开、视频会议等形式,尽量压缩会期,精准确定参会人员范围,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减少大会交流发言,提倡召开小范围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议。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
1.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制定印发《辽中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严格做到在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审议重大事项过程时,逐一征求参会人员意见。二是严格按照《辽中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各项工作要求,力争不断提高完善常务会的组织和安排。三是研究制定《关于对各党组(党委)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由各派驻纪检组分别对派驻单位开展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并督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缺失问题的单位加强《党组工作条例》学习,建立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四是建立第一责任人严格把关机制,对学习研讨不深入,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批评意见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五是建立整改销号机制,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并严格对照整改措施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2.补齐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短板。一是加强和改进干部考察方式方法,强化专项考核、日常考核结果运用,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基础和依据。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在动议环节,提前审核人选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和“双签字”制度,对廉政上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对基层党委(党组)领导不力、把关不严、隐瞒问题,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严肃追究问责。二是压实“一把手”监督责任。通过定期进行监督谈话、结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加强信访举报综合分析等方式,督促“一把手”提高重视程度,认真履职尽责,形成有效监管。三是建立选人用人问题线索核查长效机制。探索构建层次分明、流转顺畅、运转高效的问题核查整改体系,通过实行“线索移交—通报反馈—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工作流程,持续纠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四是严把廉政审核关口。结合考核、工作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察了解,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切实把从严要求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五是畅通监督信息,强化沟通协调,优化调整沟通规程,打通信息壁垒,强化结果运用,为选人用人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3.抓牢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既往整顿成效进行全面分析,建立“包镇(街道)区领导+镇(街道)班子成员+驻村‘第一书记’+区(市)直包保单位”的“四个一”工作机制,推动2023年度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提档升级。对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排查常态化、整顿长效化,及时把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持续加强村(社区)干部的教育和廉政警示,将“三资”管理、村级财务制度、警示教育等内容纳入村(社区)干部培训,深刻警示村(社区)干部强化纪律意识,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提升村干部规范履职和办事能力。三是认真执行村“两委”班子成员补选联审工作机制,强化审查单位联动,从严审核把关。四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不定期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四)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1.强化整改监督主体责任。一是明确整改监督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责任细则,及时更新责任主体。二是压实整改监督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主动认领责任,加强对制度性文件的关注度,做到周检查,月总结。
2.加快问题整改进度。一是关于相关案件已向区人民法院申请非诉执行。二是积极做大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加强同金融机构协商沟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借新还旧、债务展期及结构优化,用时间换空间,防控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三是严格依据《市人防办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网上申报流程,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三、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要求。一是深化学习理解。迅速传达学习国家和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具体落实措施。通过集中学习研讨,提升全区领导干部的营商环境意识,强化专业素养,提升服务效能。二是规范流程标准。制定区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规范,紧跟上级政策导向。三是推进工作落实。制定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提升评价指标。强化“政企直通车”服务,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提升营商环境质量。四是增强责任意识。与责任人深入沟通,加强工作重视,举一反三,激发工作积极性,共同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水平。
2.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聚焦关键环节,持续革新工作机制,推动辽中营商环境变革。一是加大民企服务力度,实施稳经济政策,精准金融扶持,奖励“专精特新”企业,促进经济复苏。二是保障企业供地需求,加快地块征收,绘制招商地图,积极推介项目用地。三是深化“政企直通车”活动,明确职责,加强培训,多渠道宣传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实施人才引进培养方案,落实“兴沈英才”战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助力辽中发展。
(二)关于诚信政府建设,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
1.全面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一是制发《沈阳市辽中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分工,调整辽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保障,提升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全力推动诚信政府建设。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公示”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信用信息“双公示”迟报行为专项整治,对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双公示”工作人员给予技术指导,答疑解惑,提高上报信息的质量及准确率,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2.打造“践信守诺”环境。把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紧迫、最突出的任务来抓,深入开展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多措并举,分类管理,合力解决,逐户销号,不断塑造诚信政府良好外在形象。
(三)关于司法权力运用,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方面
1.加强公检法系统规范建设。坚持治建并举,深化以案促改。通过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提升全警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营造廉洁正气,提升“红线意识”。
2.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出台《辽中分局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工作指引》《辽中分局涉企案件督办工作机制》《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纪律作风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制度》《辽中分局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系列制度,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强化纪律作风监督,巩固以案促改成果,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区法院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加强执行管理,推动案件及时执行。
(四)关于行政执法权力行使,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方面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制定《行政执法清单动态调整通知》,推进行政执法法治化,培训执法人员,提升执法质量。建立执法责任制度,规范程序,保障当事人权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办法》,强化监督。加强法制审核力量,选用法律专业人员,打造文明法治环境。
2.依法保护企业集体利益。组织案件执行分析会,挽回企业损失,培训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乱占耕地建房执法,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处置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执法。
(五)关于“放管服”改革,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方面
1.全面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全面排查并整改“体外循环”问题,精简办事环节,实现审批事项全流程大厅办理。推动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企业办事不再“两头跑”。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整合综合窗口,提升镇(街道)便民服务水平和窗口人员业务能力。
2.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严格执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方案,加强一体化平台维护,率先实现网上预约功能。配备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监督提升电子印章、证照数字化应用水平。
(六)关于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方面
1.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区级监管部门依据法规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成清单认领。政府部门协同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积极推广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优化营商环境。
2.全力提升12345诉求办理效果。严格按照《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各单位进一步规范12345热线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办结回访制度,二级平台加大督办抽查力度和范围,着力做到平台待结案工单件件回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反复投诉的热点问题,聚焦工单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抓好细节管理,抓实整改举措,强化三级平台办件质量,着力解决群众诉求,提高群众满意度。
3.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营商环境案件查处,建立专项台账,按月清理并追踪处理“万件清理”诉求,明确责任分工,深入监督整改。同时,响应省交通、公安部门部署,开展出租汽车市场“打非治违”百日整治行动。
(七)关于监督管理中介组织,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
1.加强中介组织监管。严格依据辽宁省服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中介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工作。落实市发改委相关政策,做好监管任务,推进中介组织发展。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辽中区中介服务发展规划》(2023-2027年)及规范中介组织发展措施。
2.严惩中介机构违法行为。对相关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查清事实,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严惩中介机构违规违法行为,不断净化行业风气。制发《辽中区民办培训学校审批制度》、《辽中区民办培训学校日常管理制度》,开展随机抽查行动,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3.坚决治理“黑中介”。依法打击“黑120”急救转运病患业务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人员。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转运患者行为,加强院前急救车辆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八)关于整治行政权力干预,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方面
1.坚决清理政府采购中排他行为。一是修改完善《沈阳市辽中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组织建设工作方案》,规范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工作。二是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全面规范投标人投标行为,强化代理机构从业管理,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管,加大行政监督管理力度。三是妥善处理政府集中办公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工作中的排他行为。
2.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制发多份执法行动方案,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基层网格员排查,建立打非组织体系。通过联席会议研究案件办理,完善行刑衔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提升巡查力度,打击非法经营者。
3.加强招投标领域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对相关项目涉嫌围标串标的投标单位,已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处罚相关主管人员,公示处罚信息,以维护市场秩序。
四、下一步工作
辽中区委将进一步牢记政治使命,强化政治担当,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继续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紧盯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不放,持续抓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二)坚持严的基调,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释放从严纠治“四风”强烈信号,不断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担当新使命、建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正在推进整改的事项,加大整改力度,持续跟踪督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盯住不放,确保改深改实改到位。强化整改举措,对巡视整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再分析、再研判,完善细化整改思路,点对点、实打实、硬碰硬地联合攻坚,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全力交出一份合格的整改“成绩单”。
(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不断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工作,促进辽中区各项工作有效执行、保障辽中高质量发展。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加快形成一批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有效制度,构建起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注重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成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政治生态,切实以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辽中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
中共新民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新民市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新民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升整改自觉。2023年8月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市委主要领导立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落实工作。8月9日、10月27日,先后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巡视工作章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等内容,全面把握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标准要求。8月11日,召开新民市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通过专题学习、层层发动,切实把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要求和省委第一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上来。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市委第一时间成立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视整改落实方案,逐项明确牵头市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市委主要领导先后多次通过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调研活动等推动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改有序推进。各牵头市领导逐项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并实行周调度。市委常委班子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围绕巡视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对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明确整改方向措施。全市各级党组织于8月21日前召开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全面推动整改落实。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集中攻坚、立即解决,确保集中整改阶段整改完毕;对于集中整改阶段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细化安排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持续跟踪推进。各整改牵头单位对照要求,对整改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形成排查、整改、验收、销号的整改工作“闭环”。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坚持科学统筹,推动全面振兴发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既解决当前各类问题,又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锚定“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市、冲刺全国百强县”目标,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夯实推动全面振兴发展的思想基础。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大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带头,全市各基层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党章”,确保学习全覆盖、无盲区。建立宣传工作机制,规范宣传内容,及时掌握社会宣传开展情况。完善并维护宣传载体,刊播党的二十大相关宣传内容,确保社会宣传紧贴时事、导向正确。制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关于领导干部下基层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持续开展“六进”宣讲活动,推进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二是积极推进思想解放,广泛凝聚发展共识。完善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发全市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举办“乡村振兴大讲堂”12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市、冲刺全国百强县”的强大动力。统筹内宣外宣、网上网下,持续加强正面宣传,壮大主流舆论。
2.在夯实振兴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基础上下功夫,增强冲刺百强县后劲。
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包保服务,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加强助企纾困帮扶。加大工业项目谋划力度,培育新民特色工业产业集群,加快新能源产业布局。开展产业链招商,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协调重点企业加大排产,推动“三新”企业尽快达产,不断提升工业总量。不断涵养税源,优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加快造纸包印、医药食品产业集群发展壮大。
二是在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上下功夫。改造升级“老字号”,积极与宝马、通用等整车企业做好配套衔接,持续推进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深度开发“原字号”,全力推进十月稻田、福来食品等企业项目建设,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培育壮大“新字号”,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带动医药产业发展。盘活医药产业园区内闲置厂房,做好医药产业专项招商引资,壮大产业规模。
三是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动力。开展技术合同成交额网上申报专项业务培训,深入挖掘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潜力,提高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比。深入走访挖掘有潜力的企业、有发明专利的企业,进行精准培育。依托现有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政策引导、上门服务等手段,不断增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积极宣传贯彻研发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做好对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政策宣传,组织企业申报科技型企业,提升研发投入力度。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深入挖掘科技企业资源,成功培育辽宁省首家独角兽企业。加快沈阳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培育。
四是加强央地合作。建立央地合作工作机制,成立推进央地合作发展领导小组,推进中央储备粮新民直属库等项目签约落地建设。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加大人才政策推介、人才招引力度,制定“新民人才新政”15条,用政策红利激发人才活力。采取“包保制”,积极推进签约央地合作项目落地。
五是着力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新改造老旧小区工作有序推进。开展违建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均已销号。组建保洁队伍,健全完善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长效机制。开展施划停车位、道路交通标线工作,在城区重点路段、路口及早晚高峰时段开展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加强文明停车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
3.夯实开发区综合实力,发挥县域经济主引擎作用。
一是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对开发区内设机构重新优化调整,剥离开发区行政职能,推动开发区聚焦主责主业实现更好发展。成立新民市开发区集团公司,不断壮大平台公司资产规模,提高融资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落实专职专责工作制度,推动开发区管委会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开发区发展。制定开发区管委会差异化薪酬制度,形成激励机制。
二是增强开发区对县域经济支撑作用。结合“五经普”,摸清开发区企业状况和底数。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强化招商能力和成果转化。摸清企业生产运行详细情况,宣传落实好统计政策,引导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及时入规。发展壮大现有运行企业,引导和服务建设项目尽快投入生产运行,尽快形成产值贡献。做好各项指标统计工作,提升GDP数值和质量。
三是提高产业集聚度,促进转型升级。培育造纸包印链条、现有主导产业类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强化招商目标导向,提高重点企业占比。围绕医药食品产业,引入中医药全产业链项目,促进延链、补链、强链。进一步明确包装印刷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引进中端包装企业。
四是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优化布局,鼓励食品加工、饲料生产等农产品加工类企业向园区集聚。依托集聚区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条,加快盼盼食品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农产品深加工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编制新民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专项规划,完善加工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加大农产品深加工类别项目的招商力度,壮大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的综合实力。
4.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市。
一是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提质升级与集中连片老旧蔬菜设施改造。制定《关于在新民市开展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全方位帮扶指导,合力推动合作社规范有序发展。对全市开展党支部创办合作社专题培训,加大“土专家”“田秀才”培育力度。
二是统筹“河东”“河西”区域发展。推动河西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环线公路工程,带动沿线经济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依托河西地区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新民酸菜产业园一期东北酸菜腌渍研发中心落户陶家屯镇。持续改善河西地区生态环境,推进河西地区河流综合治理和防洪工程建设,实施美丽村屯建设行动,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
三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河流断面预警监测,做好上下游协调联动,推进水体断面达标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对全市范围内河湖进行常规巡查。利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联合开展排查。做好环保宣传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粪肥利用台账管理工作,规范粪污处理利用行为。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等网络培训,加快建立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四是强化村集体“三资”管理。因地制宜制定各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方案,开展党支部创办合作社集中培训,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参观合作社典型,学习经验。组建党群共富责任区,引导近4000名致富骨干结对带动身边群众增收致富,建立7个跨村产业联合党委,提升村集体自身“造血”功能。强化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严控村级债务增加,有序化解存量村级债务。
5.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上下功夫,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一是加大保障粮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农用水利设施建设,解决灌溉渠道堵塞淤积问题。编制完成《2023—2025年新民市重点涝区系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全市68座200千瓦以上排水站进行了维修养护,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粮食产量提高。
二是多举措处置闲置厂房。动态更新闲置厂房相关数据,通过对外开放招商对接、优化服务原地盘活等措施,有序推进盘活工作。依法清收闲置厂房厂地。
三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管理,建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加强正向宣传引导。
(二)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制定《中共新民市委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意见》,组织全市各党(工)委、党组学习《中共新民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自查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全部整改销号。坚持警钟长鸣,抓好以案促改。健全日常督导检查机制,促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是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针对涉及“一把手”的重点案件,督促相关单位深入查摆整改。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反腐倡廉展览馆。对“一把手”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谈话和组织谈话,做好警示提醒。
三是加强压力传导。举办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对全市党务干部90余人进行业务辅导,明确各岗位具体责任、工作要求。各党(工)委、党组开展自查,对相关文件材料“过筛子”,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材料质量。
四是认真履行巡察主体责任。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方式,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完善巡察工作规程,制定新民市巡察工作规划,将新民经济开发区纳入到巡察全覆盖范围,将370个村(社区)党组织单独作为巡察对象纳入巡察全覆盖范围。
2.严格执行监督责任。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和跟踪督促。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对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及时提醒督办。
二是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日常监督,制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落实工作、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督工作等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派驻工作。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作为重要工作内容。
三是推动基层纪检机构“三转”。落实乡镇(街)专职人员变更请示报告机制,动态更新专职人员信息。加大对乡镇(街)纪检专干的审核把关力度,严格规范履行任免程序。
3.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
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节日期间,开展在岗值班检查、纠治“四风”专项检查。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向全市党政机关下发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本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通过纪委公众号对2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二是加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全市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对相关工作进行规范。召开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并进行任务分解,抓好跟踪督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或领导班子确定调研课题21个,确定基层调研联系点43个。副市级以上领导深入乡镇(街)、村屯社区、企业调研,推动解决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农村人居环境及民生类问题。
三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制定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统计系统数据报送办法,统一党风政风监督执纪系统录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标准和案管系统录入标准。
(三)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1.提升领导班子建设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市政府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市政府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各单位各部门健全完善规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全面加强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督查指导,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民主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2.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加强日常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规定标准。加大学习培训力度,集体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纪实工作,建立干部任前精准征询和研判机制。对市管领导班子进行定期分析研判,开展无任用调研工作,把发现识别干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是缓解年轻、高学历层次干部流失。修订干部转任管理制度,营造拴心留人环境,在职级晋升、评优选先中,着重考量实干担当的年轻干部。开展领导干部与年轻干部“一对一”帮扶工作, 实现环境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健全培养体系、储备机制,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定期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一线挂职锻炼,搭建成长进步阶梯。
三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织密监督网络。切实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全市各单位开展年度警示教育谈话。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加强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各领域各方面的优秀年轻干部。
3.抓实党建工作。
一是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召开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及有关要求。全市各党(工)委、党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排查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相关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查即改。
二是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工作要求,举办全市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健全社区党组织协商议事、共驻共建工作机制,完善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办法,调动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4.探索解决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招法。
一是强化干部担当作为。支持国家非遗项目建设,加速推进《谭振山民间故事》出版发行后续工作。
二是坚持勤政为民。加强宣传发动,向群众普及在封育区抢栽抢种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加强对封育区内的管理,河道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巡逻,及时清理偷种、偷栽地块,并公开举报电话,对举报情况及时进行查证处理。
(四)强化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1.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审议通过《新民市进一步系统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关于巡视和专项巡视沈阳市的反馈意见,作出整改工作部署,并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完成效果。
2.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对审计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针对未完成整改问题,逐项制定整改计划、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调度进展,加强跟踪督办,加快推进整改。
三、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履行主体责任,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
1.以更高站位推动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提高重视程度。调整完善新民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分工,进一步发挥领导小组议事职能。定期研究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议题,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是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制。制定《关于调整完善新民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的方案》,强化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市政府重新研究领导职责分工,在市政府班子成员中确定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工作的人员。
三是准确理解省委营商环境建设“八个环境”。组织营商部门全体机关干部、驻厅工作人员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新民市全体干部深入学习省委营商环境建设“八个环境”方面内容,学深悟透文件精神。
2.主动作为积极服务。
一是积极解决市场主体和基层群众反映诉求。强化供暖诉求问题解决,强化排查检修,加大企业考评力度,强化供热企业监督,对2023年供热情况进行电话回访,持续做好供热服务。强化电动三轮车非法运营诉求问题办理,组织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
二是主动作为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会议审议程序,从程序和制度上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出台关于规范文件印发流程的制度性文件,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等文件规范及时印发。
三是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效果评价工作。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办件制度,定期跟踪新民市诉求办理满意率情况,及时掌握在13个县区(市)排名情况。提升营商环境建设评估指标,印发《新民市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3.推动“助企引才”政策发挥效能。
推进人才政策见效。推进“兴新英才计划”措施落地见效,加大人才政策宣传推介力度,建立三级人才贴身管家制度。实施“万名农民进职校”工程,开展乡土实用人才技术等级认定工作。打造胡台“稻香环线”、新民城区“依林荟”两处青年友好型街区。为企业人才发放“新阳惠才卡”,精准发力按下人才引进“快进键”。设立人才工作差异化考核体系。
(二)强化司法权力运用,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规范司法权力运用。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办证平台的管理,进一步强化管理机制,规范完善公证案件的办结期限、证明材料的调查核实等工作。
(三)约束行政执法,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
1.树立政府公信。开展全市行政应诉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规范各执法部门执法程序。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2.维护市场秩序。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着力解决未批先建执法不当问题。强化监管工作,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及巡查检查。举一反三,对新民市范围内未批先建处罚不当问题进行排查。
3.解决案件超期问题。制定《新民市行政复议办案内部工作机制》,成立新民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开展行政复议机构人员专题培训,对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开展专题研讨,按期办结超期行政复议案件。
(四)强化行政审批改革,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入落实“办事不找关系”工作。强化《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对指南编制完成情况开展验收,确保编制的办事指南标准规范。
二是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在政务服务中心增设咨询引导平台、自助服务终端、安装智慧软件系统。制定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方案,完善综合受理条件。
三是做好权力下放工作。对2019年以来下放乡镇试点的事项进行调研,收回乡镇(街)“接不住”的事项,由市直部门审批。定期开展培训,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制度,规范简政放权工作。
2.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工作。
一是强化平台对接。加快推动一体化政务平台与国家、省平台对接工作。将专属平台以链接跳转形式与沈阳市一体化平台对接。通过链接跳转方式,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400余项事项实现与沈阳市一体化平台对接。
二是推进“应进必进”。通过设立综合窗口,分区域办公等方式,实现审批业务全部集中办理,统一进驻。加快推动新民市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现全流程在政务服务中心内审批。
三是规范“店小二”服务。强化《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学习。对新民市全部政务服务大厅及窗口单位各类自助机运行情况开展排查、检修,出台窗口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强化窗口人员日常管理。
(五)规范监管权力运用,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
1.厘清监管事权。
制定《关于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优化法治环境实施方案》,厘清民政、市场监管等各部门职责,确保养老服务监管无盲区、无死角、无疏漏。对8家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检查,全力筑牢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防线。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协同监管机制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2.打造简约高效的“互联网+监管”。
一是提升数据监管效能。制定《新民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发挥监管职能,梳理部门监管事项清单,对本部门监管对象名录库、监管人员名录库做到及时更新。加快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各部门监管系统兼容互通工作,避免数据重复录入。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清风执法”专项行动以及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推进“标本同治”。出台酸菜生产企业废水处置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立专业运输车队,实现闭环管理。建立乡镇与酸菜企业包保责任制,开展酸菜生产企业帮扶检查。
(六)强化中介组织监管,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
强化中介组织机构监管。组织对新民市辖区内现有中介机构情况开展摸排,掌握底数。学习《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提升业务能力。严格落实《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做好随机抽查、失信联合惩戒等相关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9•7”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宣传宣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群众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沈阳市委工作要求在新民落地见效。
二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拧紧压力传导链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持续涵养积极健康党内政治生态。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锻造堪当高质量发展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落实。从对党忠诚的高度持续推动整改,巩固集中整改阶段成效,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不打折扣、闭环落实。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重检,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进一步整改、长期整改的问题,将持续加快结构调整,做好“三篇大文章”;加强重点企业培育,加快建成沈阳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强化资金保障,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大基地,形成大产业,更好统筹区域发展;把准方向,守正创新,全面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同时,强化跟踪督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查问责,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查处,推动问题改到底、改到位。
四是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保障制度落实落地,以保执行的刚性约束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五是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沈阳市委工作要求,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发展信心,不断发挥优势,锻长板、补短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造全国乡村振兴示范、东北地区现代化大农业县域样板,为省、沈阳市的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法库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法库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坚决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法库县委坚持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务实的整改举措,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确保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得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8月11日,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县委十七届常委会第82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省委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审议相关文件,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并要求全县上下实化细化整改举措,以高度的自觉、强大的合力、严格的标准全力以赴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都落实。8月22日,县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挖思想根源,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向深处抓、向实处落。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县委第一时间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整改工作调度会议18次,强力推动整改。县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其他县级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调度推动整改工作,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全力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周调度制度,紧密跟踪整改工作进展,及时掌握情况,督促任务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提升整改工作质效。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主要问题,在深入查摆问题、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常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省委第一巡视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原则、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逐条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确保全部措施可操作、可落地、可完成。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2个重点问题和1个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分别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县委、县政府成立检查督导专班,对全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按期保质完成。同时,县委坚持统筹推进,注重标本兼治,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抓好当前全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既立足当前解决各类问题,又着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聚焦解决问题,坚持以最有力的举措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取得实效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夯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思想基础
一是切实增强新突破的紧迫感。明确整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做到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工作,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制定《法库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督查方案》,对督查重点、责任分工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利用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发挥高质量项目引领支撑,制定《法库县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绩效考核专项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强化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充分发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教育引导全县上下进一步坚定全面振兴新突破的信心决心;通过在全县上下广泛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和振兴发展献策活动,发现各类问题80个,初步提出解决措施95条,解决问题37个,推动成果转化运用44项,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敢为的若干措施》,引导党员干部放下包袱、勇于担当、敢于开拓,破除条条框框限制,确保干部人人敢为善为。
二是精准擘画新突破的施工图。修改完善行动方案,及时将“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等3项内容,“到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等低于省市要求的4项指标进行调整,纳入《法库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积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加快法库县剥蚀丘陵治理,已实施补植2.48万亩,完成总任务进度161%;法库县净水厂已完成整体建设,全年供水810万m³;截至目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3.2亿元,同比增长9.5%;一审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85%以上;建设了法库县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活动8次,观看人数达500余人次。
三是找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定位。专题传达部署,重新梳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的部署要求,县委常委会已于9月1日传达学习并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措施;找准功能定位,以十间房镇和依牛堡子镇为试点,依据产业不同的区位条件和产业特色,助力都市圈内土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推进S214法盘线改扩建等路网工程建设,持续聚焦“陶瓷、通航无人机、新能源及储能、农产品深加工、高品质文体旅、全域电商”六大产业,推动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引进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技术成果进行中试孵化,提升县域重点产业与都市圈各地区协同发展水平。
(2)在产业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上下功夫,打造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一是深度开发“原字号”。加快推进技改升级,2023年完成沈阳大唐陶瓷、浩松陶瓷、沈阳佳得宝分公司、沈阳旺豪陶瓷有限公司4家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沈阳万顺达陶瓷有限公司已经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提高陶瓷产业出口额,预计到年底,法库陶瓷实现出口额近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0%,韩国仁川海外仓、俄罗斯远东海外仓等境外仓储设施陆续恢复使用功能;提升品牌知名度,举办法库陶瓷博览会,组织沈阳隆盛陶瓷、浩松陶瓷高层及设计师团队前往亚平宁半岛,参加第40届意大利博洛尼亚展,隆盛旗下慕梵希、KE、卓廷三大品牌,浩松旗下索伯颂品牌参展,参加辽宁对俄经贸洽谈会,通过推广活动,积极走出国门,布局海外市场。
二是培育壮大“新字号”。推动新型储能设施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协同发展,围绕风电装备、固废处理、储能材料项目加大招商和建设力度,推进新能源产业链条发展;法库原有辽宁龙源风电、沈阳龙源风电、大唐风电、东方风力4家风力发电企业,总装机容量60万千瓦,今年新增华润风电、中国电建2家风力发电企业,总装机容量65万千瓦,目前中国电建已累计完成投资4.94亿元,华润累计完成投资4.24亿元。制订《法库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总投资35亿元的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示范基地项目已开工,包括电网侧区域性储能、绿电制氢产业等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第十届沈阳法库国际飞行大会期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16份,总投资额8.6亿。2024年以来,通航园区推进项目30余个。积极培育本土企业,法库中军翼大载重无人机项目与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通用航空、无人机及发动机的研制、生产和市场开发。已推进龙昊集团与辽宁联航神燕达成初步合作,并与联航神燕下设公司辽宁天祥签署框架协议。
三是改造升级“老字号”。以高端、智能、绿色、融合发展为主攻方向,加强科技创新赋能,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积极提高企业能级,沈阳市东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沈阳鑫海舶重型机械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独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培育申报“专精特新”企业,2023年沈阳市延伟电力设备配件有限公司、辽宁莱特莱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加强科技创新赋能,2023年沈阳市延伟电力设备配件有限公司、辽宁莱特莱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北方塑力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沈阳盛京精益数控机械有限公司4家企业被评为创新型企业,推进企业延链,促进“老字号”中的金属制品企业完善产品,沈阳东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推进生产制造铝合金、锌合金产品,沈阳卓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推进生产制造铝单板,已成为金属制半成品及终端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目前,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产品市场认可度较好。
(3)在开发区引领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上下功夫,增强改革创新意识
一是充分发挥开发区新型管理模式效能。优化内设机构,落实“3+N”管理模式,县委任命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到开发区任职,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职能。推动改革管理,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动开发区机制体制改革,加快推进3个平台公司实施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强化招大引强,制定《2024年开发区招商工作方案》,组建8支招商小分队,针对开发区主导产业精准招商,3个园区成立招商项目落地办公室,制定推进项目落地工作流程,形成招商人员及机构设置方案,激发招商活力。建立招商项目履约库,沈阳嘉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辽宁互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已升规入统。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进项目进度,按照主导产业发展格局,引进大项目、好项目、高科技含量项目,积极推进签约项目落地、落地项目达产,2022年企业数量增长率为10.1%;高度重视开放指标,加大稳外资、稳外贸工作力度,切实服务好已落地外资项目,积极主动扩大进出口,培育外贸新增长点,2022年实际使用外资增长速度为726.1%,进出口增长速度为9.9%;对开发区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帮扶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稳步增长。2022年工业和服务业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为4%;加强与其他省份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合作,完善信息报送,2022年在全省开发区中排名55名,位次前进15名。
二是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布局和结构调整,开展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战略新兴产业集中,进而提升国有企业单体实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合法库县国资国企实际,于2023年11月15日印发《法库县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1项改革纲领性文件。制发《沈阳市法库县国资布局与监管总体方案》(法深改组发〔2023〕2号),明确了县属国有企业整合后的产业布局,为开展重组整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起草完成《县属国有企业推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工作实施方案》《法库县县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文件,2023年12月11日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法库县县属国有企业推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工作实施方案》(法委组发〔2023〕16号)。开展减少企业法人户数工作,全面排查三级以下子企业、“两非”“两资”“双零”(零职工、零收入)企业、连续三年无收益或账面价值300万元以下的参股企业等企业,目前已完成两户“两非”“两资”企业的注销工作。
三是厚植创新“土壤”。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已完成1.08亿元,完成2023年全年任务的108%;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投入航空产业飞行大会资金1110万元,再加上其他科技类资金,目前科技投入已达到1368万元,预计全年科技投入达到2000万元。加大研发投入,推进规上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实现快速增长,已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数量23家,规上企业研发投入金额已达到6299万元,瞪羚企业达5家。
(4)在农业园区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上下功夫,系统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深度谋划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整合现有资源优势,推动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加快构建、同步提升,提高食品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农业招商组赴河北保定市、沧州市、河间市招引驴制品加工企业,2023年10月16日河间市统战部带领机关及驴产业一行6人参加法库县第七届中国东北驴交易博览会,交易博览会上与河间市签订保供基地框架战略合作协议,叶茂台镇与沈阳市苏家屯区林盛街道办事处签订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辽宁省圣迹山畜牧有限公司与河北李春秋餐饮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今年增加3家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提升农产品深加工产值,发挥基地保供作用,指导沈阳登丰源农业有限公司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窑嘉宾饮品有限公司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根据沈阳市产业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带动产业发展提升产值,2023年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21亿元。提升品牌知名度和销量,带领沈阳山山伟业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倔老张食品有限公司和辽宁大窑嘉宾饮品有限公司参加第22届长春国际农业食品交易会,带领法库县17家企业参加第23届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开展平台管理,指导沈阳爱新觉罗祖家坊酒业有限公司、沈阳老北味酒业有限公司和沈阳伍丰畜牧有限公司3家企业纳入“溯源中国”管理平台;塑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矩阵,根据农业产业优势,培育鱼梁臻品为法库县区域公共品牌,通过展会、电商平台等手段,将爱新觉罗祖家坊酒业、老北味酒业、倔老张蔬菜、上禾农业、金鸿伊利、伍丰畜牧推向全国市场,扩大品牌知名度。提升龙头企业主导地位,培育辽宁上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沈阳八虎山沙棘种植有限公司晋升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目前法库县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家,其中省级5家、市级16家;推动农产品就地转化升值,通过“国资+管委会+企业+基地”的建设发展模式,组织以鲜食玉米和预制菜等项目为主的招商活动,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注入,推进农产品就地转化,建设配套加工企业,最终达到产业集聚效应;建设特色产品配套加工企业,加快推动树莓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沈阳登丰源农业有限公司成为树莓加工企业。
二是推进农产品深加工集聚区发展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成立农产品深加工集聚区工作领导小组,与辽宁预制菜专业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提升现有企业产能,大窑饮品二期项目已完成进场装修,设备已订购,陆续进场。积极盘活存量资产,东三禾饲料加工项目已竣工投产。成农反刍饲料加工项目新建5000平厂房已竣工投产,上半年整体销量达到19332吨。规划辽河产业园成为未来全县农产品深加工集聚区,重点发展预制菜加工、鲜食玉米加工、饲料加工、饮品加工、休闲食品加工等。与昊军食品成功签约,计划投资1亿元,生产预制菜,目前该企业已在法库注册公司,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完善产业链条,依托法库现有农产品玉米、大豆等农畜产品,积极策划包装项目,完善产业链条。大尊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烘焙食品项目完成内部主体建设,设备陆续进场安装。
三是培育农村产业新业态。打通公共服务渠道,依托超市发、美团、淘菜菜等商贸流通企业,累计开通135个村级点位工业品配送到村功能及寄递功能,已开通寄递功能的村级点位快递资费下降15%以上;对接企业入园,签订入园协议,并开展运营,累计完成线上直播活动10场,线下营销活动5场,参加大型展会13场;打造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进一步打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突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枢纽作用,提升电子商务企业孵化能力集聚效应,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全面启用电商服务站运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商流、物流等资源优化整合。20个乡镇级电商服务站、135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已完成基础建设,并全部开通运营;实现快递进村服务全覆盖,加快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位功能设置及路线规划,叠加服务站点功能,着力提升服务内容和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畅通快递进村渠道,实现快递进村服务全覆盖;提高农产品网络销售额,2023年全年,法库县农产品网络销售额1802.8万元,同比增长40.6%,比2021年增长187%。
四是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培训指导,筹备召开村干部能力提升培训,采取“理论+实际”“课堂+基地”的方式强化村干部的教育管理,提升村干部经营管理能力水平;加强帮扶指导,与沈阳农业大学对接,深入洽谈进一步合作框架,争取让农大方面派出更多的农业专家团为合作社项目提供科技支撑和技术指导,2023年底全县91个村集体有产业经营收入;多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采取会议调度、实地走访的方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推动合作社项目规范运行、土地确权成果利用、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规范资产资源出租发包,全面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五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收储运体系,制定了《法库县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实施方案》,实行农村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分6个监督检查片区,各区域监督巡检员流动分检,村屯保洁员实行村范围划定,将卫生责任区化整为零,定人员、定职责落实网格管理;加强保洁员监督管理,以乡镇(街道)为基础,按照实际人口排查,保洁员实际缺口294人,现已全部补齐;增加生活垃圾转运车辆,新建3处临时垃圾转运站,新采购3台大容积垃圾转运车,实现生活垃圾转运及时,农村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建立循环机制,按照《关于完善全县畜禽粪污收运储用体系意见》,充分发挥企业作用,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及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已经投入生产,累计处理粪污5.26万吨。加强部署,召开全县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会议,围绕“扫干净、码整齐、清沟渠、促转化”等重点进行全面部署。建立县委书记亲自推动、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我县农村环境卫生提升;强化督促检查,全县19个乡镇(街道)划分三个片区逐片推进,县委书记主持召开4轮8次片区会议。成立3个督查组、19个督导小组,持续对全县农村环境进行常态化检查,并立行立改,集中整治期间,共清理村内水塘234个、村内沟渠1529.7公里、三堆18161个,农村环境有了明显变化,在5月份省住建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评比中排名全省第九、全市第一。
(5)在统筹发展与安全上下功夫,树牢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通过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培植税源,调度留抵退税补缴扩大税收收入规模。成立专项督导组,对落后的乡镇(街道)进行实地督导,深入查摆问题,针对提出整改建议,各乡镇(街道)及属地信用社,进一步细化路径,提高效率;加大清收力度,充分发挥专班作用,持续加大对清收进度落后乡镇(街道)的支持力度。
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将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集中整治纳入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贯彻“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体系。建立水源长效防护机制,制定《法库县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井安全防护具体举措》,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加快隔离设施排查,针对不同情况制定隔离设施,共安装隔离水泥柱304根,隔离网608米,完成76处水源井安全隔离设施。召开定价听证会,编制完成《农村供水成本监审报告》,对农村供水运营成本进行全面监审。在县政府网站上发布了《法库县农村安全饮水定价听证会公告》(第1号、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有关事项,县发改局根据供水单位运营成本监审结果,结合农村供水工程实际收费情况,拟制定水费标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消费者、经营者代表等46名人员参加;完善定价方案,在参考成本调查结论数据、充分采纳听证代表建议基础上,综合考虑农村用户经济承受能力、我县财政补贴水平等各方面因素,进一步完善了定价方案,水费标准拟定为普通居民用水3.30元/吨,非居民用水中行政事业单位用水4.00元/吨,工业用水、服务业用水4.00元/吨,特业用水6.00元/吨等。9月8日发布《法库县农村安全饮水定价听证会公告》(第3号),公布了听证会基本情况、价格标准核定情况、听证会代表对定价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等详细内容。进行了专家论证会议,通过了公平竞争性审查、合法合规性审查,完成了农村安全饮水定价工作,并实施执行;征求群众满意度,聘请第三方风险评估公司开展农村问卷调查工作,并依据调查结果编制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水费定价群众满意度98.23%。
四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组织架构,调整完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进一步压实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若干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效能;加强思想引领,组织召开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
2.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仍需持续用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进一步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专题学习,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把握任务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制定可行清单,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对2020年5月制定出台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修订,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公文审核把关流程,压紧压实文件起草人、校对人、审核人工作责任,采取多人层层校稿、交叉校稿、反复校稿方式,确保文件严谨规范。制定年度计划,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制定《中共法库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8个方面、30条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各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分析研判的重要方面,县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有关任务落实情况,分析研判形势,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强化绩效考核,把年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全县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年度报告的关键内容,加大考核权重,确保责任压紧压实。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督促指导各党委(党组)落实落细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年年初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定期听取下属单位(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定下发《法库县关于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明确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落实措施,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效。
三是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坚决扛牢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政治学习,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辽宁省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若干措施》,提高巡察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优化巡察工作程序,强化巡察结果运用,着力提高巡察工作质效;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完善了《关于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的工作机制》《县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沟通情况的工作机制》《关于对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县委巡察工作组办会商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巡察中期汇报、组务会、组办会商、与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沟通、作风纪律评估等机制;强化业务培训,在十七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前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和底稿制作专题培训,提升巡察发现问题、印证问题、剖析问题能力。对十七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情况进行巡后复盘、经验交流,总结学习经验做法,提升工作质效。
(2)严格执行监督责任
一是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监督。利用调研走访、学习培训、“民主生活会”等契机,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向,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综合日常跟踪了解、年度考核、审计等结果以及信访举报资料,及时查找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式、警示式、诫勉式谈心谈话。在乡镇(街道)届中分析调研中,采取与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一对一面谈,随机访谈村党员群众等方式,全面掌握乡镇领导班子运行情况、“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日常表现。
二是提升基层监督质效。18家职能部门对全县1315名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届中联审,坚决将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人员清除出村干部队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带头人队伍;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通知》(法委组发〔2022〕8号),压实乡村两级党组织责任,持续深化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把人员“入口关”。
三是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严查线索办理,调配政治素质较好、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严密、精准、审慎核准问题,综合考虑情节、态度等因素,给予恰当处置,保障问题线索及时办结、精准问责;深入落实干部“十严禁”“十必须”要求,组织各支部、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学习“十严禁”“十必须”,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照执行;扎实开展教育整顿,组织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完善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方案、自查报告和党性分析报告,开展核查工作,全面整改验收。
(3)在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上下功夫
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消除违规隐患,做实常态化监督检查,节假日前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洁提醒。同时,将监督工作前置,督促各单位党委(组)书记召开党委(组)成员班子会,加强教育提醒及谈话提醒的使用;加强督导检查,5个纪检监察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开展重要时间节点纠治“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制发警示教育读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资料汇编》,开展“大操大办”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党员干部签署《不操办、不参与“升学宴”承诺书》,深刻认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按照《沈阳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扎实开展“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制定《法库县“清风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要求有序开展。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警示教育大会,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二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调研论证。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快推进对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确保污水处理设施24小时规范运行。对氧化塘进出水沟渠、氧化塘内外环境进行修筑及高标准清理,对氧化塘进水闸门及围栏进行修缮,目前氧化塘内及周边环境整洁,沟渠通畅。
3.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够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1)提升领导班子管理建设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规定的事项和时限程序要求,做到该请示的提前请示,该报告的及时报告,认真履职尽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单位做好有关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完成请示报告起草任务;明确标准要求,准确把握请示报告时效,严格按时限要求及时形成请示报告代拟稿,经前置审核后,严格按照有关会议和文件规定时限报送。严格执行催办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提醒,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报送;坚持统筹兼顾,不断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办理工作机制。对于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舆情,第一时间向市委报告并根据事件发展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工作。同时,不断健全报送网络,优化报送渠道,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坚决避免多头重复报送、内容失全失真,报送效率低下等情况发生;加强督导考核,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绩效考核计划,对未按时报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单位,年底将予以扣除绩效考核分数。
二是加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加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规范性,将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考核的重点内容,完善民主议事、科学决策等机制,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举一反三,安排专人跟进省市文件要求,全面梳理重大事项发文清单,并依据清单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下发文件。目前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已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备案到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创建完善法库县派驻机构综合监督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的日常监督模式,规范驻在单位行权过程有序务实,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三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强化政治生活严肃性,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方案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谈心谈话、查摆问题、征求意见、通报情况等环节,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质量、开出效果;制定《县委常委班子和县管领导班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广泛开展征求意见,于8月22日召开县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
(2)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一是严格把关干部选用。对曾涉及违法违纪相关干部的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再次从违纪违法情形、廉洁自律把关、慎重研究予以使用或晋升职级等程序方面进行核实把关,经核查,相关干部的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不存在问题。认真梳理了受到“双撤”以上处分的干部,对其选拔任用过程开展倒查并予以整改。综合运用日常包片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等方式,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考准考实干部日常表现。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情况,摸准摸透干部的综合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更多前瞻性预判,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专题学习《法库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实施细则(试行)》,深入研究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方式,坚持前移廉政审核关口,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督促16个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进一步加强干部廉政把关。同时深度运用法库县派驻机构综合监督平台运行成果,实时掌握干部“廉情”。坚持动态更新管理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定期收集政治素质评价意见、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干部曾获奖励等材料,将干部的“一时”与“一贯”表现相结合,确保政治素质考得准、识得透;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明确县纪委监委及时上报干部受处理处分情况,确保信息共享的及时性、有效性,对符合“带病提拔”倒查条件的,开展倒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核查,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充分利用廉政档案等大数据监督手段全方位核查,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文件规定,建立完善全县领导干部职数与实际配备管理实名制信息库,严格按照各单位“三定”规定的机构规格和职数选拔任用干部,坚决杜绝超规格配备干部。
三是强化干部人事工作监管。强化档案审核认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全面梳理“三龄两历一身份”的认定方法,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坚决不予提拔使用;开展业务培训,对全县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部内业务科室人员进行档案审核认定业务培训,深入细致解读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重点和干部人事档案缺少材料补充办法,进一步提高审核档案、管理档案的业务水平。建立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存在违规兼职的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清理,每季度各单位通过自查方式全面排查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情况,每年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行政审批部门联合开展抽查,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形成以单位自查清理为主、组织抽查为辅、群众监督为补充形式的层层筛查模式,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控制违规行为发生。建立长效机制,制发《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对全县编外用工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对各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将进行长期督导检查。
(3)聚焦薄弱环节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根据领导职务和分工变化,对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和工作提醒机制,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责任。
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开展监督检查,制发《关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在“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实施方案》,每季度向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印发“全县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重点工作提示”,分片区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交叉互检,开展随机抽检,坚决形成工作闭环。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库县发展党员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明确严格履行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入党机制、积极分子跟踪培养制度、联合审查制度等7个方面内容;定期对发展党员档案进行集中审查,通过全覆盖自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检、重点核查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改正,确保党员档案规范、程序合规,坚决杜绝问题党员的产生。
三是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培训,对全县“两新”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再次排查,开展摸底排查1次,将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纳入台账,对停产企业党组织进行调整,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新建“两新”组织党组织2个,因企业停业和党员员工离职等撤销党组织6个;及时更新统计数据,确保台账与系统保持动态一致,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建立考核制度,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作为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并量化考核指标,对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扣除相应绩效考核分值。
4.关于对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有的整改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加快巡视问题整改提质增效。围绕经济开发区道路、电力、排水、亮化等8个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重新排查梳理,还存在4条共计3公里道路、1.2公里排水边沟及120盏路灯需要维修改造。加快工程施工,强化道路、边沟工程的设计、招标等前期手续办理,强力推进工程加快施工,已全部完工。
(2)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召开研究部署会议,全面落实整改工作。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组,对整改情况随时进行督导检查,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不实,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不断完善营商环境建设体制机制
法库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立即按照岗位和职务变化对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分发挥“双组长制”效能,全面统筹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2024年2月23日,法库县召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赢攻坚之战动员大会,会上传达了省、市营商大会会议精神,强调了以优化营商环境的高质量提升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2)破除“上下一般粗”难题
重新制定《法库县2023年度企业(项目)管家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各责任部门执行。已修改“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业务图层名称,将法库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社区”行动计划中需持续开展的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社区行动计划的通知》,同时严格履行公文审核流程,制作公文签发单。
2.关于规范执法不够有力,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还存在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1)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明晰自由裁量基准。县法制审核机构在进行案件审核时,把坚持公平、公正、“类案同罚”原则作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在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环节对案件的定性、证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等内容进行审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处罚裁量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监管执法权威。
二是定期开展法制培训。增强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杜绝弹性执法,按照计划每季度一次。建立案审制度,每个案件经过案件审核小组审核通过,最后进入处罚流程,确保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及时公示行政处罚。制定法库县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督察通报制度,已发至各执法部门。截至目前,涉及法库县860条未公示的处罚信息,已全部完成公示。按照通报制度,定期对执法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进行通报、监督和指导。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案卷照片加注时间地点文字说明,在后续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定期对全队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制定案审委员会制度,严把案卷质量,制发《关于针对省委巡视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相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行政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做到文明、规范执法。
3.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够深入,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仍需持续用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实现“应进必进”
根据《法库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优化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事项已纳入进厅上网负面清单,调整为可不进厅办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事项已纳入《非依申请事项清单》无需进厅。“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事项已进厅办理。
(2)优化“一件事一次办”窗口
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中心宣传屏等渠道宣传“一件事”服务场景。截至目前,已受理“一件事”申请10件,办结10件。对“一件事一次办”窗口人员和各楼层帮代办人员开展培训,掌握所需要件和办理流程等内容。对有需要的办事人员,依托“帮帮团”服务人员全程指导“网上办”。
(3)全面推进“一网统管”“一网协同”
数字政府于2023年9月15日完成项目招标工作,于2023年10月12日完成项目签约工作,确定由中国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工作。项目选址法库县政府大楼一楼原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占地面积500余平方米。架设38平方米LED大屏、搭建可容纳50人指挥坐席。数字政府系统服务平台已于2023年11月15日上线运行,数据中台、数字底座、数字门户均已部署完成,党建引领、一网融合应用、地理信息、建筑物管理和运营管理系统也已完成开发,经济指标、人口信息等各项基本数据完成上屏,初步实现海量业务数据及视频数据资源于运管中心大屏综合展示。
4.关于监管权力运用不够规范,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成立法库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了法库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会议,依托“互联网+监管”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建设。对监管事项由原来的59项重新调整为48项,并已建立监督对象名录,对“一单两库”进行完善和调整。
(2)不断加大“互联网+监管”推进力度
一是全面应用监管平台功能。组织各相关执法部门对照《沈阳市市场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认领抽查检查事项。法库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召开部署会议,对照清单认真梳理联合监管事项,对需要监管检查的事项,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由“清单”发起部门发起,参与部门配合,完成联合抽查检查任务的录入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部门监督工作要求及时、准确使用县级赋权账号。
二是同步各行政执法部门监管数据。进一步提升“信用中国”公示网站使用率,在“2023年沈阳法库国际飞行大会”上对“信用中国”公示网站进行了宣传。建立了“双公示”信息日调度机制,根据“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跟进责任单位上报情况,发现瞒报、迟报情况及时处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公示内容一致》的通知,避免涉企信息公示查询混乱。
(3)完善监管协作机制
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并公示,加强对各执法部门检查计划的监督。要求执法部门对当月执法检查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并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要求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涉企检查计划进行检查,计划之外无检查。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督导执法部门对同一行业领域内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督检查事项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已按照联合检查计划进行检查,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
5.关于中介组织管理缺位,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亟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中介组织监管
印发了《关于成立法库县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发展管理。依据市发改委“三定”方案及《辽宁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县发改局对“三定”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交县委编委会审定,以文件下发实施。同时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摸清中介组织底数,建立法库县中介组织管理工作台账。
(2)加大行业部门履职力度
按照省、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本县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做好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业务数据录入、公示工作。各相关审批部门严格执行行政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落实清单化管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自查,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涉及中介服务的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监督,对授权3家中介服务机构已组织了相关检查。按照省、市要求及时组织并建立了行政审批中介失信信息(黑名单)制度。
三、巩固深化成果,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
一是坚定不移扛牢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要求和省委第一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上来,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强力推进,自觉从政治角度把握问题、剖析原因,从政治层面提出对策、落实整改。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政治忠诚的重要检验、深化自我革命的具体行动,不折不扣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全面彻底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举一反三、深挖细查,高质量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全力解决。强化整改督查督办,定期调度督导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对问题整改不积极、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切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法库县委将以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利契机,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猛药去疴的决心向顽瘴痼疾开刀,做到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不完成不收兵。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巩固提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监督管理,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牢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全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重点抓好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四是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坚决贯彻省委部署,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将此次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推动振兴发展的有利契机,同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锚定打造“两示范、两先行”目标,扎实抓好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发展,切实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法库高质量发展,为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作出应有贡献。
中共瓦房店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瓦房店市开展了常规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瓦房店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1.坚持政治引领,增强整改思想自觉。瓦房店市委充分认识到,巡视反馈意见是经过省委审定、代表省委要求,指出的问题既有当前制约瓦房店做强做优做大县域经济、百强县争先进位的突出瓶颈,又有多年来振兴发展、管党治党等方面的沉疴旧疾,必须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强烈意识,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坚决推动整改到位。巡视一开始,市委就明确要求,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把问题整改贯穿接受巡视监督全过程。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立即进行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整改工作。2023年8月7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中办发〔2021〕62号),传达学习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的部署要求和省委书记郝鹏在听取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研究瓦房店市贯彻落实工作。8月22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任务有人落、问题有人管。8月31日,市委常委班子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2.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链条。瓦房店市委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真正把巡视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亲自抓、抓具体、抓到底;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调度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和相关市领导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强化指导、严格监督,对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工作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亲自验收。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认领、靠前指挥,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合力。
3.坚持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瓦房店市委坚持一题一策精准改、按期交账全面改、动真碰硬彻底改、一体推进联动改的整改原则,锚定问题整改全面到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项工作取得突破的整改目标,狠抓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围绕常规巡视反馈的问题、意见、任务和线索,印发《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视反馈的每个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详实具体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各整改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切实做到真改、实改、限期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逐一“过筛子”评审,逐级签字背书,逐项验收把关,切实做到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4.坚持以督促改,推动整改提质增效。瓦房店市委坚持定期调度,强化对巡视整改的全过程管控,统筹协调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化解重点、难点、堵点。市委办公室认真履行整改小组办公室职能,适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加强对巡视整改的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每周调度一次全市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按要求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努力把工作往前赶、往实做;深入重点问题现场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差距不足,校准整改工作方向。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认真履行自身职能,加强整改跟踪问效,实时督办整改工作进度,考核评估整改工作成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工作落实不彻底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全市各级党组织能够坚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革发展、攻坚克难的奋进力量和务实行动,持续推动瓦房店市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逐条逐项推动,确保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1.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百强县”跳高队作用。制定实施《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瓦房店行动方案(2023-2025年)》,着力做强做优做大县域经济,力争实现2025年县域经济在全国百强县中争先进位。着力完善经济指标分析研判,建立分管副市长包保制度,完善周调度、月报告、季度分析、专题研讨和政企座谈相结合的会商机制,畅通企业困难诉求和意见建议反映渠道,扎实推进助企纾困。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将主要经济指标、投资增速、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等任务纳入全面振兴新突破工作实绩考核,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奋进担当作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轴承产业,坚持“一大多专”,引导大中小企业协同配套发展。加快新能源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陆上风电项目建设,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规模。鼓励支持海参、果蔬等领域农业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拓展食品精深加工、预制菜等业务板块,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创新经济发展方式,深入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等新基建项目,建设可视化城市运行平台,构建智慧城市雏形,深化政校企合作,建设我市工业互联网体系,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打造我市企业培育“雁阵”。持续做实做细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动“老字号”数字化蝶变,“原字号”全链条延伸,“新字号”梯次化培育,建设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提供坚实保障。全力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广泛宣传、精准推动,实现“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启动国有资产清查核实专项行动,确保国有资产“实全清准”。加大盘活存量资产力度,科学用好特许经营、激活闲置资产等方式,持续增加财政非税收入。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五强化五提升”实现县域综合实力新突破行动方案》,成立项目谋划专班。围绕提升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能力,结合省重大项目平台,谋划储备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做好项目建设服务,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服务项目专项活动,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力促项目提速增效。加强项目入统力度,实时掌握项目入库、入统情况,加快推动新开工项目入库进程,扩大投资增量。
二是扎实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针对“老字号”,组织召开高新技术政策宣讲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融资推介会、科技型企业合作洽谈会等,引导企业以科技促转型;组织轴承企业申报省提升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辽宁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等,推动轴承企业提升科研资质;构建梯度培育体系,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辽宁省瞪羚企业、辽宁省雏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工作;用好“两化融合”、数智技术和产业平台等新载体、新模式、新工具,提升轴承企业生产质效,强化轴承产业链条稳定性,拓展新领域。针对“原字号”,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农产品展销会,推动我市多个品牌走出去,逐步提升“原字号”农产品影响力及知名度;推进大连绿海大樱桃智能化产业基地建设,完善辽参批发市场海产品加工物流基地功能,不断提升企业农产品深加工能力;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针对“新字号”,加快建设仙浴湾300MW陆上风电项目、谢屯200MW陆上风电项目、赵屯200MW陆上风电项目,以及华锐重工大型高端风电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金山海上风电大型高精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福斯特大兆瓦风电高精配套部件制造生产线项目等重点新能源产业链项目,大力培育新能源企业。
三是全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召开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会议,深化“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推进园区整体开发和市场化运作,破解制约园区发展的障碍和瓶颈。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关键审批流程,探索建立“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完善提升咨询、代办、帮办等服务,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制定出台《关于赋予产业招商服务平台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试行)》,科学运营“轴都大厦”产业招商服务平台,发挥“产业+孵化”功能。推进华锐重工大型风电零部件、威远新轴承生产线、恒发精密轴承专机及配件、业盛达高精密自动化铸造机、金冠达大型精密环形件、中科智能制造产业园等亿元以上项目落地开工。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招商活动,积极引进高端轴承、汽车零部件制造、新材料生产、农产品深加工和洁净能源等绿电刚需企业。
(2)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激发队伍活力。持续推进“党群共同致富”活动,进一步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研究制定瓦房店市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公司)收益分配办法。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吸引本乡本村青年人才返乡,为村“两委”储备后备人才。
二是强化土地管理,保障项目推进。多次召开调度会,部署土地确权整改工作。成立工作指导组,深入相关乡镇进行现场指导,针对不同问题给予政策解读指导。对未开展(暂缓)确权工作的村民组开展分类处置,制定有针对性的细化工作方案,确保确权工作顺利推进。通过民主议定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化解土地确权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开展土地确权“回头看”,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摸排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
三是建设“美丽乡村”,改善人居环境。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三级书记”一起抓的基础上,成立专项工作推进组,建立党员干部“三级”包保责任体系,明确包保户数和包保范围,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区划图,保证工作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推动实施全域垃圾治理市场化运营,有效解决垃圾清运不及时、不彻底难题。制定实施《瓦房店市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考核办法》,市级领导不定期明察暗访,主管部门坚持周检查、周通报,以健全的工作机制促进整治工作质效双升。开发推广环境卫生整治“随手拍”APP小程序,倡导“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全面提升”,共同推进环境问题整改。通过“瓦房店广播电视台”“瓦房店发布”“文明瓦房店”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信息,利用乡村大喇叭循环播放倡议书、一封信等内容,组织开展主题班会、诗歌朗诵、给家长的一封信、主题绘画等活动,在民众中掀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热潮。制定实施《瓦房店市河库垃圾清理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办法》,明确河道垃圾长效管护内容,落实河道垃圾包保责任。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工作,确立“农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长效整治工作体系,建立“1+18+3”垃圾处理模式,促进农村面貌持续改善。
(3)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推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城市建设“规划先行、规划引领”理念。重新修订《瓦房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落实小街区密路网的交通理念,对城区路网进行科学布局,最大程度上解决街路交通拥堵问题。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交通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情况,进一步细化研究各街区交通组织布局,尽可能避免交通拥堵。对未取得许可或未按规划部门许可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分析调查,依法查处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项目并进行收缴罚款和限期拆除。对于具备整改条件的项目,强化督促指导,帮助其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常态化开展监督管理,完善各部门联动机制,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对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划部门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二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依托“大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行我市各部门的信息系统所产生的电子证照及各项数据归集、运用,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用好《辽宁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和《大连市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协调大连市大数据中心,对接“大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瓦房店市各部门申请政务信息数据和国家、省、市数据接口,充分满足各部门数据需求。协调大连市大数据中心,为我市“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登记审批系统”在“大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上申请“死亡状态批量校验接口”数据,进一步规范我市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费的发放。开展瓦房店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加强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政务信息化系统统筹规划和集约建设,制发《瓦房店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三是提升文化建设“软实力”。积极采购图书,丰富图书馆藏书数量。调配办公用房划转给图书馆,进一步提升图书馆服务能力。完善复州城横山书院、知州衙署、城防守尉等3个分馆的展陈设施和展陈文物,增加历史文物、非遗展馆、工运史馆、古代书院展馆等主题展品,做好文物的甄别分类和展品防护工作。博物馆展厅重新进行布展改造,制作立式文物展柜,丰富文物文字介绍内容,改善现有条件。进一步完善文物库房内部设施,安装铁门、铁窗、报警、监控等安防设施,库房内配备储藏柜架,为所存文物配备合适的囊匣,改善文物存储条件。
(4)统筹安全和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一是提升信访化解能力。落实“接诉即办”要求,压实“首接首办”和“领导包案”责任,采取“双推双交”、督查督办、协调调度等措施推动“最多访一次”。创新市级领导“双重”包片包案责任制,推动案件化解。对疑难突出的集体访问题,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研究解决。
二是全力破解“办证难”。成立工作专班,梳理国有土地上未办证房屋情况,做到分类清晰、数量明确、位置准确。启动联合督导机制,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达到竣工验收和办证条件。协调相关开发企业,对符合登记办证条件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引导购房者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在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的分析研判。定期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面临形势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设置讨论分析研判环节,常委班子成员逐一发言,通过充分讨论,提高分析研判质量。严格执行《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意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对策措施。
二是坚决扛起“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制定《关于协助市委主要领导及督促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对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方案》,明确谈话时间、谈话内容及方式、谈话具体安排、组织实施步骤等事项。根据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情况,深入查找下级“一把手”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起草谈话提纲,下发谈话通知,组织谈话实施。
3.在党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市委常委班子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充分保证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市委常委会严格控制议题数量。对《中国共产党瓦房店市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党组)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
(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选优配强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型领导干部和技术人才。科学统筹配备专业干部,对业务性较强部门的领导岗位,注重选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经过专业实践历练的干部,进一步优化班子专业结构。注重加大专业型干部招录力度,大力挖掘各类专业型干部,及时纳入储备库。围绕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举办专题研讨班,邀请领导干部、专家教授进行授课和经验交流,促进领导干部开拓思路、掌握政策、提升本领、提振士气。
(3)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方面
一是全面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实效。成立祝华街道华璟社区和华鼎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祝华街道华璟社区党总支部、华鼎社区党总支部。文兰街道金晟社区、生态城社区和祝华街道华璟社区、华鼎社区党组织及居委会全部完成换届选举。组织全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党组织书记特别是新建社区党组织书记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组织城区街道及相关乡镇对所属物业企业党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对现有物业企业党支部进行优化调整。印发《关于推行“红色物业”建设四种工作模式的实施方案》,支持壹言红郡和碧桂园红色物业项目示范点建设。建立定期排查机制,每年对物业企业党员情况进行一轮排查,指导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及时成立党组织。总结“壹言红郡”专业型物业“一核三联”工作模式经验做法,在人民日报客户端辽宁频道、大连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
二是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成立中共瓦房店市复兴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完成市复兴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党组织、党员关系转接,完成市复兴国投集团党委选举,结合实际建立市复兴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基层党组织。
(4)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纠治干部队伍“躺平”现象。举办副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设置“党性教育单元”,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主动思考的思想自觉性。开设瓦房店市高质量发展大讲堂,对全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相关业务副职和科室负责人进行培训,推动干部了解全市基本情况,理清工作思路,提升业务能力。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使干部在深学细照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能力本领。通过邀请法官讲解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组织执法人员到海事法院、律师事务所学习等形式,提升执法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
4.在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持续推进违章建筑拆除。制定印发《瓦房店市自然资源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立“四位一体”整改推进体系,推进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逐一进行再核实,形成《未完成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方式、完成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重新制定《省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案件进行分类处置。利用大数据整合方式,制作电子影像动态监督管理系统,对每宗案件整改推进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三)坚持久久为功,突出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1.强化理论武装,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用力。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做强做优做大县域经济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发挥好东北县域经济“排头兵”作用,创新工作思路举措,提升解决问题本领,助力大连“两先区”“三个中心”建设,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瓦房店贡献。
2.加强党的领导,在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上持续用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各级党委(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不折不扣贯彻民主集中制,更好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作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多措并举做好选、育、管、用各环节工作,大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严格工作实绩考核,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全面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持续开展“五强化五提升”实现县域综合实力新突破行动,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基层党组织强基固本、提质增效。
3.压实“两个责任”,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持续用力。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高度重视“四风”新表现新变种,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强化巡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更好发挥政治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用好大数据手段挖掘问题线索,加大惩处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推动成果转化,在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上持续用力。着力在完善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上下功夫,坚持从制度层面找“病灶”、开“药方”、除“病根”,推动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切实发挥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促进瓦房店市更好更快发展。着力落实“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城乡统筹、区域协作,塑造环境、激发活力”工作要求,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三个导向”、坚持“三力”联动、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六个基本原则,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巡视整改和深化改革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坚持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与常规巡视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始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融合,坚持精准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相递进,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以企业群众满意为检验整改效果的根本标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1.在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
(1)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一是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二是年初以来,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营商环境议题。三是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快“智慧瓦房店”建设、优化政务服务水平等落实举措。四是在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大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时刻紧盯中央、省、市关于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时跟进传达学习。
(2)加大“办事不找关系”推进力度
一是对全市371份《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进行重新梳理和刊印,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公开发布。线上可通过市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事不找关系”专区查阅、下载电子版;线下可在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站)的专区进行取阅。二是通过“瓦房店发布”“瓦房店政务服务”“瓦房店广播电视台”等公众号,“中国环境”等APP对《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进行公开宣传。三是多途径定期发送宣传工作提示,督促各相关单位将线上线下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指南》的群众知晓率和影响力。
(3)进一步扩大涉企政策宣传范围
一是编印《最新适用涉企政策精编(2023版)》,对项目培育库企业进行发放,并通过乡镇街道向全市所有企业推送电子版,方便我市企业及时掌握最新优惠政策。二是召开瓦房店市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解读《瓦房店市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任务清单》,向参会各部门发放《最新适用涉企政策精编(2023版)》,并要求向各相关企业推送。三是向参加“瓦房店市2023年度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暨科技型企业融资推介会”的企业,宣传科技和金融政策。四是建立重点企业服务群、梯度培育工作群,“面对面”对企业进行宣传和指导,每月整理政策月历,及时在工作群、订阅号内发布,提高政策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
(4)及时化解重点企业难题
一是化解红沿河核电员工停车难题,开展红沿河核电员工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先行解决核电1号岗500余辆私家车和周边务工群众电瓶车、摩托车停车难题,并积极规划二期工程,以期彻底解决停车难题。二是化解“艺树家”樱桃高端农业项目土地瓶颈问题,组织完成部门内部对“转进”地类审核及耕地“转进”潜力调查,组织专题会议审核通过“艺树家”项目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制定乡镇人民政府“进出平衡”计划,完成“转出”地块项目申报和“转进”地块民主议定事项(征求土地所有权人意见)。
2.在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
(1)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
一是组织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归集我市水、电、气、暖等特定信用信息,确保信息归集及时、准确、全面。二是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人,通过统一工作方式、归集途径等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制度落实落细。三是通过常态化归集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着力提高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质量和效率。
(2)主动开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
一是将信用修复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并实现全程网办、“申请即审批”,方便市场主体自主开展信用修复。二是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标注红色提醒,主动对符合要求的市场主体取消失信标记。三是开设专线电话,通过电话告知和发送短信的方式,主动联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醒其尽快开展信用修复。四是对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且未办理歇业登记的失信市场主体,引导其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对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且无法取得联系的失信市场主体,进行吊销营业执照处理。
(3)建立按比例、可预期的还款机制
一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狠抓收入任务落实。二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大力压缩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三是积极克服资金极度紧张的压力,按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筹集拨付项目资金。
3.在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方面
(1)强化涉市场主体执行案件监督
一是加大监督力度,对已制发检察建议的涉企执行案件建立专门监督台账,做到有的放矢依法监督。二是突出治理重点,规范执行活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常态化的涉企执行案件监督机制,确保工作制度落地落实。四是注重能力提高,重视对法学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运用,充分发挥检察官“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提高民事检察专业化能力和民事执行监督能力。
(2)持续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量
一是加强对法官的业务培训,建立起有效的请示、交流渠道,保证案件质量的提高。二是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管,在办公平台发布工作提示,保证宣传、执行到位。三是加强类案管理,完善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和审判委员会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最大程度实现同案同判,监督办案系统包括类案检索模块的使用。四是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法官进企业”落实落地。五是加强案件评查,除常态评查外,开展涉企业发改案件专项评查工作。
(3)堵塞“切实解决执行难”方面管理漏洞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责成专人对处置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对查封的不动产建立台账并进行监管,后续案件的台账同步建立。二是将不动产冻结、查封等信息纳入办案系统管理,保证不动产信息底数清晰,处置流程透明,有效堵塞原有管理漏洞。三是加强业务学习,让业务一线人员进一步探讨、学习相关规定,促进保全等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4)不断规范涉企案件执行行为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由专人负责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对符合规定的案件进行跟踪处理。二是进一步开展同步排查,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他案件进行排查,及时屏蔽(删除)符合条件的案件。三是完善办案系统,建议增加失信期满提醒模块,以实现失信管理标本兼治。四是开展法检联动,强化检察院对涉企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作用,规范执行活动,维护司法公正。
4.在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方面
(1)提高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规范互动机制意见》文件要求。二是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人民法院的意见参与协调和解,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是加强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加大党员干部学法力度,注重培养法治思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四是对近年来的行政败诉案件进行自查自改,促进行政机关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2)提升执法机构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长效化制度,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程序,全面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效。二是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定期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3)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
一是建立事前监管、事后处理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向各责任主体下发整改提醒函,督导开展整改工作。二是对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和未作出裁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区分,与司法机关、上级主管部门研究解决方式及处置意见。三是梳理行政处罚案件,制定整改台账和整合矢量数据挂图作战,做到底数清、位置准。四是按照我市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建设边界工作成果,对不同类型的项目重新细化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案件工作档案。
5.在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方面
(1)加快土地征收工作进度
一是积极与省厅对接,对报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整改补正;对省厅有关政策调整事项,第一时间对相应的工作程序细则进行调整;对项目方搁置用地申请,认真梳理原因所在,找出应对办法,及时提醒、督促、指导项目方和属地政府加快中间环节手续办理;对材料补正环节,协调各方及时补充材料;对无法报送的征地项目,及时通知项目方,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二是组织相关业务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提升管理水平,优化审批流程。
(2)持续用力解决工业企业办证难
一是召开工业企业办证难问题推进会议,保持办证绿色通道畅通,联合企业所属辖区,积极与企业沟通,推进办证难问题化解进度。二是积极核查未能解决办证难问题的原因,指派专人负责,为企业提供解决办证难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相关证照。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依托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审批手续一网办理。二是利用联审平台功能,实现审批事项与大连同流程办理、同标准办理,确保所有项目审批在大连市用时清单规定的时限之内办结。三是充分利用平台时限监管功能,随时关注审批时限,确保事项在时限内办结。四是提供靠前服务,全面推行基坑和土方工程施工许可,极大地缩短企业项目筹建时间,加快项目落地速度。
6.在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方面
(1)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驾培行业监管,对全市驾培机构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驾培机构的事后监管。二是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分别对训练场地不达标的驾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驾校负责人均接受并承诺立即整改。三是积极协调训练场地,针对在未达标训练场地学习且未通过公安交警科目二考试的学员,积极协调其他训练场地达标的驾校完成学习。
(2)切实发挥“互联网+监管”功能
一是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业务培训,对监管事项检查比例低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二是对“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的监管事项开展梳理,各相关部门均已按照要求在辽宁监管执法平台完成所有行政检查的任务制定。
7.在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
(1)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一是认真摸清底数,对瓦房店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调整,督促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名录库。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制度,全面推动全市各类鉴证、评估、代理、经纪、咨询、交易、公证、行业组织等中介组织发展,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三是加强信息监管,规范归集中介服务业务数据。四是严格抽查检查,定期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抽查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在辽宁执法监管平台进行公示。五是严格执行失信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明确中介机构禁止行为,监督查处重点和追责事项。加强“中介”组织信用分类管理,加大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范识别“黑中介”科学知识的力度,畅通“黑中介”违法违规案件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8.在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方面
(1)及时化解企业上访诉求
一是按照法定程序,撤销错误登记行为。二是主动为相关业主办理更正登记。三是进行“回头看”,确保登记工作合法,并积极与诉求人进行沟通。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大连市委具体要求在瓦房店不折不扣落实落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凝聚思想共识,全面提升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政治担当,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2.进一步加强对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组织领导,杜绝“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确保深化整改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聚焦重点问题,下大力气,持久作战,做到真改、实改、长改永远在路上。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针对进一步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锲而不舍地深化后续整改,确保相关问题按时间节点持续推进整改。针对长期整改的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加强工作研究,以改革创新精神打开“瓶颈”,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3.以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助力经济社会振兴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聚焦问题、解决问题、深化长效机制作为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整改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相结合,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持续推进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破解巡视整改难题。坚持治标与治本、当前与长远、集中整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推动解决一批制约和影响我市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大连勇当新时代东北振兴“跳高队”和“辽沈战役”急先锋作出瓦房店贡献。
中共庄河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庄河市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庄河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政治责任,全力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庄河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整改工作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统筹结合,一体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工作要求,把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贯穿于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把全面做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有利契机,以对党绝对忠诚、对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2.迅速动员部署,全面推进整改。成立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全市整改工作。2023年8月11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审议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和目标任务。2023年8月31日,市委常委班子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按照“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放过,抓不出成效不放过”的要求,全面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3.强化调度督办,确保取得实效。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牵头单位逐项汇报整改情况,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在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市级责任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新官理旧账,分工负责开展整改工作。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调度制度和交办、督办、反馈责任闭环,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在推进整改工作中,坚持举一反三,注重标本兼治,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制定完善了一批制度规范,各项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健全。
(二)紧扣反馈问题,扎实推进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学懂弄通做实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的通知》,通过集中宣讲、外聘专家教授讲课、组织参观见学等形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深入人心。举办庄河讲坛,邀请大学教授对全市领导干部进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庄河海洋经济”理论辅导和宣讲。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2期)上再次深入学习,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9·7”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交流研讨。紧紧围绕主题教育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坚持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措施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印发任务分解方案,全面落实“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找差距查不足明方向抓提升”和“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重要要求,清单化列出工作环节,确定时间节点,确保主题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大连市关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和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印发《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庄河(北黄海经济开发区)行动方案(2023—2025年)》,成立庄河行动指挥部,围绕“十个新突破”组建10个专项推进组,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大连市勇担东北振兴“跳高队”、辽沈战役“急先锋”作出庄河贡献。印发培育壮大百亿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速改造升级“老”字号,推动中比动力电池公司组装车间获评省级数字化车间,推动巨通塑料公司完成车间数字化改造。指导兴波机械公司等规上机械加工企业获得“两化”融合贯标认证。深度开发“原”字号,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精深化发展,培育壮大300亿元产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集群,围绕水产品、果蔬、畜产品、粮油四大领域,大力发展预制菜,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培育壮大“新”字号,庄河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正加快推进项目核准。
三是助力海洋强国建设。先后多次召开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深入开展无证用海清理、海域整顿,持续深化违规用海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养殖用海清理整治和非法违规占用海域、滩涂、岸线问题清理整顿,召开指挥部专题会议5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累计召开调度会议16次,积极推进解决涉海事项,取得明显成效。
(2)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
一是深入推进财政挖潜增收。加强欠缴税费征管,做到颗粒归仓。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重大工程项目的日常监控,强化财政收入的动态分析,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实现常规性可支配收入增长。
二是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大连市要求,结合庄河市实际,形成“1+6”化债方案。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切实做到底数清、举措实,确保各项工作安排落实落地。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从严审核把关。
三是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和分析研判。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财经委会议、专题调度会议,听取经济运行情况汇报,及时梳理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并推动解决。紧盯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方向,高质量谋划包装项目。坚持不懈挖掘投资潜力,加强招商引资,推动更多项目签约落地。制定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机制,挂图作战,落实季度、月、周调度,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大项目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推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上升。
四是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引育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创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提高我市科技创新水平。加大科技经费投入,不断提高科技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可执行性。
五是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践行“两山”发展理念,深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两山”基地,荣获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完成34座小型水库水质采样检测(每年不少于1次)。健全非煤矿山监管检查体系,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依托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国土所巡查、属地监管、航拍、卫星遥感等方法,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检查力度。按照《辽宁省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废弃矿山修复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复绿。从严执法,加大涉矿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关闭涉事矿山企业,加快推动违法案件办理。
(3)城乡协调发展方面
一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通过稳粮增菜、强果优牧、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产品品质、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新建和改造升级等具体措施,实现产业稳定增长。2023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47.92万亩、蔬菜种植面积9.1万亩、新植果树874亩。新建和改造提升设施农业1696亩,年新增生猪饲养量1万头、肉鸡饲养量220万只。加大本地水产品种良种化研发和普及应用,水产苗种产值达20亿元。第一产业累计实现增加值148.1亿元,同比增长4.2%。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市级领导带头深入乡镇、村开展实地调研座谈,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开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现场拉练,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出台党群共同致富活动方案组建市域跨乡镇(街道)特色产业联合党委4个,建立乡级产业联合党委22个,组建社企联盟51个,指导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有效拓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思路。指导村级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增加收入,已挂牌成交项目134项。截至2023年底,全市221个村村集体收入均超过10万元。
三是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净化整治。以“净化整治村庄环境,携手共建美丽乡村”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题宣传活动,提升村民垃圾分类意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清理专项整治行动,从强化“五指分类法”宣传、规范村民垃圾投放、加大扫保和清运力度着手,全面解决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指导农户正确下载、注册、使用“辽宁垃圾随手拍”APP,继续强化村民的监督作用。切实发挥督导检查指挥棒作用,累计发布人居环境和河库四乱督查通报15期,发现乱堆乱放、清运不及时等垃圾治理问题1900余处,所有问题24小时内全部整改完毕。
四是大力提升品牌创建成效。通过举办培训班、推介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各类展会等措施,大力提升我市经营者品牌意识。先后承办大连市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举办“大连(庄河)农业品牌发展论坛”,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参加了第十三届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4项产品获奖,农产品品牌得到有效宣传,“庄字号”品牌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得到有效提升。持续培育发展新品牌,向农业农村部申报绿色食品认证2个。
(4)重点领域改革、释放振兴发展活力方面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夯实经开区经济基础。全面落实经开区产业专项规划和发展目标任务,整合资产资源优势,推动园区经济规模不断壮大。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厚植经开区发展动能。持续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力度,积极开展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等地区招商活动,紧紧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级产业链,聚焦百强企业、实力央企、行业龙头,坚持招大引强,开展招商引资。全钒电解液容器项目、亿联科技二氧化硅项目、陶博士陶瓷纤维项目等项目有效推进。落实“北八条”等助企政策,提升经开区营商环境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存量重点企业增资扩产。进一步加强企业投资、经营重大事项监管,严格依法合规经营,修订《庄河市市属国有企业管理意见》,将“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事项”写入文件和各市属国企章程。
二是全面推进“问题楼盘”盘活和“问题项目”整改。成立解决“问题楼盘”工作组,建立工作调度机制、跟踪服务机制和领导包保制度,制定一楼一策整改措施,建立台账,推进销号。“办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面梳理“问题项目”并建立清单,分类处置,逐个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按期推进。同时,强化约束管理,建立监督约束机制,杜绝再发生此类问题。
三是强化数据赋能两个体系建设。研发应用“庄河市大数据共享分析服务系统”,为全市100家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创建了业务账号,共归集数据数亿条。建立“首席数据官+信息专员”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数据归集工作合力,数据种类和数据量稳步增加。健全完善“庄河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利用平台发布各类监管信息,丰富社会公开监督治理功能。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完善制度规范。修订市属国有企业管理意见,规范企业投资和对外担保行为,明确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审批等规定。加强经营监管,加强企业资产处置、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投资等方面审批监管,加强日常财务监管,做好月度、年度企业财务监测,加强企业经营风险研判。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强化国资、审计等有关部门联动,加强违规经营投资线索核实处置,严肃追究违规经营投资责任。建立国有资产台账,盘点清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健全政府购置公有房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置风险隐患,避免资产流失。
2.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市委常委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听取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印发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夯实了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规范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反腐败工作要求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出台协作配合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对2018年以来党组(党委、党工委)从严治党工作计划、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系统自查。持续完善巡视整改督促检查机制,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质量,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规范文件起草、审核工作机制,加强对文件起草制定工作的审核把关,杜绝行文不严谨、不规范、照抄照搬等问题发生。加强巡察监督,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强化巡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更好发挥政治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2)履行监管责任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强化监督谈话,市和乡镇两级党委主要领导与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强化同级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对“一把手”决策程序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作为理论中心组重要内容进行深入学习,深学细研悟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全面开展非法违规占用海域、滩涂、岸线问题清理整顿工作,同步开展全市涉海涉渔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行动,印发实施方案,公开举报途径。
三是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派驻组业务指导,讲授派驻监督业务知识,提升派驻干部业务能力水平。各派驻纪检组强化“小切口”专项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构建7个“小切口”专项整治方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优势,做好“贴身监督”。
四是全面加强正风肃纪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累计开展村级监督业务培训33次、567人次。加强监督员队伍建设,组织正风肃纪监督员参与市级专项检查,以干代训,提高正风肃纪监督员发现问题能力。
五是印发专项整治方案,对照专项整治要求以及巡视巡察和督查检查反馈意见进行问题线索排查,深入查找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和干部,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做到见人见事。
(3)廉洁从政方面
一是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评议为抓手,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排名靠后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持之以恒治理“四风”顽瘴痼疾,强化节前警示提示,向全市党员干部发放廉洁过节提示函,围绕公款吃喝、违规用车等开展联动监督。
二是加强信息数据采集,对全市政务数据进行全面摸排,对巡视搭建监督模型进一步改进细化,为智慧反腐助力遏增清存奠定坚实的信息数据基础。
三是紧盯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主动运用大数据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面开展监督建模,下发监察建议书,加强廉政风险管控。充分发挥大数据监督作用,在大数据的碰撞中精准发现问题,在大数据监督平台、大数据监督模型的具体应用中打通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运用多种方式提高监督质效,紧盯“人”“钱”“责”,促进综合治理,推动惠民政策“应享尽享”,惠民资金“应领尽领”。
3.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提交常委会会议的议题严格把关,充分征求市委常委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意见,程序没有履行完不上会,征求意见不充分不上会,确保流程规范,决策高效。派出民主生活会督导组,加强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督导,督促各级班子及成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2)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方面
制定《庄河市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与证件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教育管理,提升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召开专题部署培训会,对重点填报对象开展“一对一”专题辅导,切实提高报告一致率。强化驻村第一书记管理,进一步压实派出单位、派驻单位责任,落实到岗培训,加强在岗履职情况抽查检查,确保第一书记能够真正驻村到位。
(3)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是明确市委常委会会议每半年专题研究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每年上半年研究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传达学习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关文件,制定《庄河市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市域跨乡镇(街道)特色产业联合党委4个,创新了实践“N+1”党建引领农村特色产业抱团发展工作模式。
二是召开全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消除薄弱村暨乡镇党委书记工作例会,围绕推动巡视整改及开展“党群共同致富”活动,对各涉农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集中调度。
三是按照村后备干部标准,调整补充后备干部队伍,调整完善村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台账;编印《基层党建工作专报》,推广学习王家镇等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经验做法;开展村“两委”班子成员届中分析,注重加强对村干部届中调整人选年龄上的把握。开展全市村“两委”班子成员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基层治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村干部能力素质。22个涉农乡镇(街道)均建立农事企业、农村合作社党组织,占比100%。
4.关于对落实巡视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反馈意见方面:开展全市村“两委”班子成员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基层治理专题培训,研究增收办法,提升发展集体经济能力;深入推进“党群共同致富”活动,大力盘活村集体资产,增加产业项目收益转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坚持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与常规巡视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细化任务28项35条,坚持一对一“过筛子”,聚焦“人事因制”,“表象”“根源”同查共治,对发现的“病症”,深挖“病因”对症下药,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既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又注重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破解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严防问题反弹回潮,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坚持标本兼治,不折不扣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见效
1.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深化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调度。在全市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深化全市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统筹推动整改整治工作。召开深化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印发监督检查方案,下发督查督办工作通知、工作提示单,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见效。修订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健全完善长效长治机制。
二是加强营商环境监督。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统筹推动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印发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解,抓好重点攻坚,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月通报机制,长效推动问题解决。
三是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解决“不能办证”问题楼盘工作组,统筹推进问题化解工作。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实行“容缺办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群众解决办证难题。
四是主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格贯彻执行大连市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经济人士联系交往正面和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全市领导干部政商交往行为。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企发展“亲清下午茶政商话振兴”活动方案,先后举办6期“面对面”交流活动,共邀请57家企业负责人参加,收集企业意见诉求70条,解决40条。深入开展“双进双促”专项行动,全市340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各类市场主体499个,深入一线帮助企业解决发展瓶颈,累计联系服务3800余次,收集解决问题诉求117件。建立民营企业服务专员联系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五是推动构建“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编制完成《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并公开发布。积极选树庄河营商品牌,印发评选活动方案,组织全市各窗口单位参加“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25个窗口单位获评首批大连市“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建立“清风庄河,政务当先”公众号专栏,发布专栏信息10期,推进“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
2.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
一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印发《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动庄河市诚信政府建设进入规范化轨道。建立常态化公务员诚信教育制度,将信用教育纳入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开展诚信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信用意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大数据监督,督促公职人员履约践诺,对失信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二是积极推动招商引资政策落实。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细化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完善出台《庄河市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政策兑现的可操作性。深入一线了解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优惠政策审议,加强调度推动政策兑现。
3.打造公平公正司法环境方面
一是持续推动案件控增减量。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思想教育,树牢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的意识。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压实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到位。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强案件调度。建立“阅核”机制,发挥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建立发回改判案件评查制度,不断强化案件评查质量。深入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积极推进案件依法结案。
二是提高涉企案件办结质效。进一步强化情报导侦、多警联动、跨区协作,有效提升案件侦破效率,积极推进依法结案,有效降低企业损失。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先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5次,下发通报4次。积极推行涉企“警情”双报备工作制度。
4.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方面
一是提高联动执法响应合力。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合作机制,推动执法协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海洋渔业与海警、公安部门联合查办案件58起。加强海陆统筹,严格落实综合管控及“六包一”负责制,进一步压实多方监管责任,实现全程全方位监管。加强部门间执法合作,成立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形成水陆联动、部门联合、区域联防的工作格局。
二是提升现场执法检查质效。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积极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有效减少现场执法频次。依托自动在线监控平台、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各行政执法单位有效减少到企业现场执法检查频次,累计开展非现场巡查100余次,占总体检查比例近20%。严格落实涉企检查领导审批制度和正面清单管理制度,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无事不扰,先后两次将12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作为保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打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严格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健全执法全过程管理,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完善案件审核、集体会审等相关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行动,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02人,增加行政执法记录仪480余台,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组织全市970余名执法相关人员开展“匡正行政执法理念整顿行政执法作风”教育活动。坚持以查促改。成立案卷评查小组,先后组织开展3次案卷评查,累计自查自评行政案卷1370本,抽查行政案卷415本,监督指导27家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整改,全市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测,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20个。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监督,清理不在执法岗位行政执法证件59个,有效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5.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方面
一是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建立代(帮)办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提供“一对一”服务,累计提供帮办、代办一站式服务11次,申办服务主体满意率100%。结合“双进双促”专项行动及“1+1+N”项目管家制度,深入开展入企服务,为19个项目93个企业配备63个项目管家,共开展联系服务企业项目593次,收集解决问题28个。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帮)办工作通知,组建专业代(帮)办员队伍,设立审批代办综合窗口,为项目单位提供免费代(帮)办和辅导服务。
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启用“大连市行政职权管理系统”,通过“系统”组织开展事项认领和办事指南维护。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按月梳理完善全市“进厅”事项清单。加强政务服务制度建设,出台7项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为服务窗口提供规范化指引,确保政策解答到位、一次性告知到位。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模式,建立完善“一件事一次办”协同联动机制,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服务窗口,编发工作指引、高频事项办理流程,提升企业群众事项办理便利度。线上依托辽事通APP、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数据共享调用,实现“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不见面办理。建设完善“退休一件事”系统平台,现已完成基本架构搭建工作。
6.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方面
有效落实“互联网+监管”。全市具有检查事项的19家单位均使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工作,系统使用率达100%。开展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跟踪监督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畅通权责承接,细化执法权移交过程中具体操作细节,对信访受理、案件办理、权责清单调整、执法委托、执法范围等事宜做出明确。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动处置,依法依规及时解决权责承接过程中产生的群众诉求。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量,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周调度机制,结合实际制定诉求办理计划,切实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12345平台涉企诉求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7.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
一是提升中介服务机构监管覆盖面。制定出台了市场监管领域、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全系统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结合廉政风险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实行集体审批制度,加强审批程序性监督。共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审会议14次,项目集体审批率100%。强化《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全力推进“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有效杜绝违规审批的再次产生。
8.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方面
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日常政策学习与指导,提高业务人员专业素养与业务水平。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现场监控设施,建成招投标远程监督系统,实现了对评审现场的实时监督管理。严明纪律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节假日管理要求,重要节日跟进下发严明节日纪律有关要求,并在全市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形成有效震慑。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靶向纠治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对作风不良、纪律不严,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紧盯不放,形成了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严肃追责问责,对以权谋私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为鉴。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是把准前进方向,在政治学习上入脑入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一切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和第一议题,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要求,一体领会、整体把握,进一步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履职尽责,在从严治党上走深走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全面从严治党是失职的理念,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真正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到管党治党各领域全过程。
三是抓好后续整改,在整改落实上见行见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需进一步推进的整改任务,建立台账、责任到人、紧盯不放,抓好跟踪落实,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需要长期努力的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导调度,分阶段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用好巡视成果,在建章立制上抓常抓长。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入反思、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查摆薄弱环节、剖析问题根源、谋划推进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短板。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巩固一批的原则,把阶段整改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五是做好结合文章,在推动发展上善作善为。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第二批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和谐、补齐民生短板相结合,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庄河发展的重要契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成效,全力推动庄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助力建设区域引领性绿色经济示范区和北黄海生态型现代化海滨城市。
中共长海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长海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长海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系统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推动海岛经济转型升级用力不够方面。一是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总书记历年在辽宁、大连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一体学习、一体贯彻、一体推进。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活动,编印《内部学习辅导材料》3期。制发《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长海行动方案(2023—2025年)》。紧抓共建“一带一路”主线,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委出台的《关于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合作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和《大连市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全面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合作,加快推进长海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际国内知名展会,拓展“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客户资源。认真谋划包装产业招商项目,积极利用各类招商平台强化对外招商推介。加大企业“走出去”步伐,县政府主要领导率代表团赴韩国、日本开展招商活动。二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坚持立足一产渔业基础,壮大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突破发展链。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鲜预制菜产业,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参加辽宁省休闲度假旅居产业质量提升活动,长山群岛旅游度假区服务评价位于全省第一名。推进文旅体融合发展,开展“一岛一节庆”活动,举办2023大连长山群岛国际钓鱼节系列活动獐子岛海钓精英赛、长山群岛海钓大师赛等。三是深入实施旅游提升发展战略,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辽宁唯一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全国首个群岛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启动小水口森林公园国家4A级景区创建工作,完成广鹿老铁山森林公园一期、獐子岛24节气海上公园、大长山岛大顶山海防公园旅游服务设施提升等工程建设。组织参加国家等级民宿评定活动,一汐民宿、屿栖客栈成功获评国家丙级旅游民宿。举办文旅产业项目签约仪式,签订多旅融合重点项目6个,投资总额6.89亿元。承办“和美•渔火”2023全国海岛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展示活动。赓续弘扬“三八女炮班”精神,“三八女炮班”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国防动员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兵预备役工作基层建设先进单位”、辽宁省“时代楷模”等荣誉称号,“三八女炮班”展示馆即将完工。坚持一岛一特色,推出观鲸观鸟、水下摄影、赶海垂钓等精品旅游线路,最高单日进岛游客量突破1万人次。四是认真落实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推进22个县级领导干部包保项目,全部纳入“领导干部进项目进企业助力长海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对水产品加工行业重点企业的日常辅导。
2.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有力,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中担当作为不足方面。一是建立健全企业扶持政策,制定《长海县关于投资重大项目和盘活重大存量资产的激励办法》。建立《长海县新谋划生成亿元以上项目清单》,实施项目清单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制发《关于全县开展“领导干部进项目进企业助力长海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22个县级领导包保项目和“服务秘书”保障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制定《长海县推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统筹七大领域衔接工作,以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的科技生态。积极鼓励县辖企业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编制印发《2023年县级科技项目指南》。积极推进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热情。三是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拉练活动。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建设年”活动和海滩专项整治行动,做到海滩垃圾日产日清。大力推广高效环保养殖设施及机械,邀请中国工程院包振民院士及相关专家,深入海岛调研并研发软蛎排及其他新式高效环保养殖机械。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和海岛垃圾及入海污染物治理工程,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推进无证浮筏清理工作,发布《关于清理无证浮筏、网箱养殖等非法用海的公告》。加强源头管控,对打橛船只进行备案管理,严肃查处打橛船只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海联网”和“智慧渔业”项目,及时发现违规用海问题。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成立长海县海洋哺乳动物保护协会,扎实开展海岛珍稀生物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四是坚持从提高税收管理质量、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等方面,全力优化产业结构,稳步增加财政收入。提高渔业养殖业财政收入贡献率,支持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应用项目。加强品牌建设,在大连主要公共场所、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宣传长海县海珍品,带动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长海县电商物流园交易平台,不断调整养殖品种与养殖规模及营销模式,实现扇贝海螺育种、生产、加工、销售、设备采购等全产业链信息发布及产品交易。大力宣传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申报事项,支持我县工业企业申请纳入省级“白名单”。
3.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不到位方面。一是召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责任和目标任务。制定《关于印发中共长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5个方面13项举措,统筹推动全县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编制乡村振兴示范带、示范镇和示范村创建方案,进一步推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实施定点帮扶,切实解决振兴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通过编制村庄规划,高标准谋划推动乡村经济、自然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加强实地调研,做好与各村群众沟通交流,引导村民参与规划编制,充分采纳意见,同编同调推进村庄规划与县、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对各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调度与指导,督促各镇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县、镇级规划报批进度,及时完成村庄规划成果深化和报批工作。加强与省市自然资源部门沟通,根据上级部门反馈意见,完善规划成果,并加快推进履行报批程序。目前,已完成16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将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及时完成村庄规划成果深化和报批工作。三是积极推进镇、村开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完成了小长山岛镇蚆蛸村、獐子岛镇褡裢村和海洋岛镇西帮村扶持项目入库工作。建立镇、村两级扶持项目管理制度,强化对扶持资金以及通过扶持资金形成资产的监督管理。加强项目监管,建立项目台账,定期督导调度。完善考核机制,将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列入对镇级考核项目。加强指导培训,参加辽宁省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培训班,学习掌握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政策和新要求。组织镇村负责人参加大连市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现场会,学习借鉴其他区市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先进典型经验。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四是对全县农村道路硬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统计台账,全力争取上级相关补助资金和政策,严格履行镇、村两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大力推进农村道路硬化建设。完成小盐场小梨线0.673公里和菜莲线0.497公里路面改造工程,广鹿岛村级公路三南线、西张线大中修工程全部完工。持续推进“公路+旅游”精品线路工程建设,完成獐子岛美丽公路建设工程,在东大线、大小线路侧,建设观海景点、景观挂件和精品绿化。
4.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推进各项决策部署存在短板方面。完成惠民大厦维修改造项目和长海县电商物流园交易平台“长海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产销体系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并投入使用。
5.在县委统筹安全和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差距方面。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批示,将政府债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加强风险评估,完善预警应急处置机制,通过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构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县安委会、消安委会,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四项机制”“安全三日”“双重预防机制”“吹哨人”等制度,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监管专题培训班、安全知识有奖答题等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品3万余份。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综合应急演练、渔业安全抢险救助应急演练、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大比武等活动。强化海上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利用伏季休渔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开渔期前,按照渔船停泊地成立县内和域外6个工作组,重点对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责险、北斗设备开启等进行检查。组建海洋岛镇消防救援站,新招聘9名合同制消防员,充实基层灭火救援力量。三是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全力推动信访案件化解。制定《关于集中治理重复信访积案工作实施方案》,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与“万件化访”紧密结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信访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工作,建立化解稳控台账。建立了重复访案件台账,逐一明确县级领导包案、责任单位和工作专班,推进案件化解。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了2023年度长海县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培训班。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够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方面。一是制发《关于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开展讲廉政党课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党规党纪教育“六个一”活动的通知》,把“讲廉政党课”作为党规党纪教育“六个一”活动内容,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讲廉政党课”已被列为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并将列入今后巡察工作方案。推动制度完善,把“讲廉政党课”列入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监督工作重点,系统化加强“讲廉政党课”责任落实。建立《长海县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以清单式管理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监督。要求各镇纪委加强对镇党委的同级监督,切实落实乡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二是组织副县级以上领导集体参观廉洁文化展示厅,观看《警钟为你长鸣》警示教育片,重温入党誓词,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辽宁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若干措施》及2021年以来省委巡视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听取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集中整改综合情况报告和第四轮巡察情况综合报告,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省、市领导关于对巡视巡察安全工作指示批示要求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综合情况报告和第四轮、第五轮巡察情况报告,审议8项巡察制度机制,县委主要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制定《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检查长海县委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县委巡察办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有关巡察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落实责任主体,深入推进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要求,制定《长海县村级集体经济运行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对所有村(社区)产业发展情况、收支情况、带动就业情况、债权债务分析及化解情况等进行专项监督,各镇形成村(社区)集体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制发《长海县纪委监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试行)》,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进度慢的情况进行督促,对落实不力的予以追责问责。
2.在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方面。一是加强对涉及县管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案件查办等情况的分析研判、跟踪督办,严格落实线索移交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相关线索深挖细查,保障线索处置精准高效。印发《关于落实开展非法违规占用海域、滩涂、岸线问题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全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制发《关于监督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知》,公开征集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全力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各项专项监督走深走实。三是成立大数据监督建模工作专班以及县纪委监委大数据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制发“大数据赋能年”实施方案,明确三个方面11项重点任务,全力推动大数据在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中的应用。全面树立大数据办案思维,深入推进智慧案管系统、智慧审理系统应用,定期调度、听取大数据办案情况,积极利用“数战宝”“智慧云平台”以及省信息查询平台开展分析研判,共导入相关数据20万余条,为案件办理提供有效支撑。对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开展大数据赋能“两个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对全县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大数据监督与建模培训,有效提升党员干部大数据思维。邀请市纪委监委大数据中心及智慧云中心3名业务骨干,对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全员大数据监督和大数据办案业务培训。组织纪检监察系统精干力量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数战业务团体擂台赛进入复赛,获三等奖,参加数战比武经典案例评选赛并进入复赛。选派业务骨干8人参加省市纪委监委培训,赴沈阳市纪委、大连市纪委开展大数据监督办案专项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大数据应用本领。定期调度、推进大数据监督全员建模工作,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均已完成1个专项监督模型建设工作。四是编制市、县巡察整改工作指引,制发《关于做好十三届市委第三轮提级巡察暨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推进各被巡察单位深入开展巡察整改。组织召开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指导督导座谈会,对镇、村干部进行业务指导和交流,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效开展。制发《长海县纪委监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试行)》,建立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台账,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长海县委巡察集中整改联合会审工作办法(试行)》,认真审核十三届市委第三轮提级巡察大长山岛镇、小长山岛镇、獐子岛镇及所辖23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出具审核意见,督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3.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加强对基层监督力量的教育培训和管理,2023年9月22日组织召开县、镇、村(社区)监督人员培训会,市党风政风监督员优秀代表和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基层监督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联合市县交警部门和党风政风监督员夜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新增选聘媒体工作者1人、审计人员1人,特邀市党风政风监督员优秀代表等6人,共增补8人作为我县党风政风监督员,进一步织密织牢社会监督网络。二是召开县教育局机关党支部警示教育大会,并在全系统开展规范性制度落实自查自纠行动,通过进一步完善行风热线公示、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广泛受理群众咨询、投诉、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三是制发《关于制定廉政风险清单的通知》,全县51家单位(含县直国企)全部制定廉政风险清单。组织副县级以上领导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观廉洁文化展示厅,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40人次;加强对新入职年轻干部的廉政教育,为新考录的80名干部发放《给年轻干部提个醒》书籍,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开展“清风扬正气、廉洁在我心”廉政电脑桌面壁纸征集活动,累计收到作品140余幅,评选出优秀作品65幅,推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下载使用廉政壁纸,营造廉洁奉公浓厚氛围。
4.在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不到位方面。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各单位已完成自查,暂未发现问题。县纪委监委结合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回头看”,加强对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的监督检查。制发2023年党规党纪教育“六个一”活动通知,围绕参观一次廉洁文化宣传阵地、讲一次廉政党课、学习一部法规条例等活动要求强化纪法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观县廉洁文化展示厅、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为你长鸣》,组织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观看“清风传家故事会”,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思想防线。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紧盯端午、“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员、正风肃纪监督员等各类监督力量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纪律提醒,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制发《长海县最低生活保障监督管理制度》《长海县高龄津贴发放准则》,强化对津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管。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最低生活保障和高龄津补贴发放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督。二是进一步规范常态化联系服务村(社区)工作,每季度以《工作提示单》形式,对各部门开展常态化联系服务村(社区)工作进行提示督促,并责成专人负责督导落实,确保各部门严肃执行每月至少开展1次服务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实地走访联系服务活动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反馈机制,每月经村(社区)认定后,各部门以报表形式将联系服务情况反馈至县直机关工委;责成各镇关注常态化联系服务村(社区)工作,并采取抽查方式,及时了解部门联系服务情况。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常态化联系服务村(社区)工作纳入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常态化联系服务工作落实落地。目前,各部门均能按要求认真开展联系服务工作。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仍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方面。一是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程序的通知》,对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形成长效机制。县委常委班子、县政府领导班子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和党组会议的形式,多次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县四个班子召开“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检视问题清单,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邀请市委组织部领导到会指导。同时,县委派出督导组,指导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全部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县纪委监委制发《“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监督办法(试行)》,通过参加会议、调阅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的监督,切实增强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
2.在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深入学习《辽宁省市县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干部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规范职务名称表述。二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了《长海县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长海县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方案》和《长海县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关于加强培养各镇年轻干部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各镇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完善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按照《辽宁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完善237名县管干部政治素质电子档案,并及时分类归档。开设长海县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围绕网络安全、信访工作等课程为中青年干部集中授课,提高专业能力水平。
3.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方面。一是制发《关于建立全县发展党员工作预警提醒机制的通知》,围绕源头预警、结构预警、程序预警三个层面提出具体要求,不断压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开展全县党员库中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维护工作,动态掌握人员基本情况。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二是对党员数超过50人的离退休干部第七党支部和第十一党支部进行拆分,新组建第十六、第十七两个党支部,整改后均符合党支部设置要求。建立预警提醒机制,定期、实时监测各党总支、党支部党员数量。目前,暂未出现不符合党组织设置要求的情况。制发《关于常态化补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后备人选的通知》,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培养的长效机制。
(四)关于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整改工作不到位方面。一是切实加强县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县委整改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适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履行整改责任,加快问题整改进度。二是开展调查评估工作,提升渔业管理能力。对已经确权的海域,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并动态调整,摸清底数。优化养殖生产布局,与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签订了协议,对全县养殖海域的水文数据和底质状况进行本底调查,并进行合理布局。建设长海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渔业主体信息管理、新媒体数据交换3大系统,进行全产业链信息化监测,为养殖业户的生产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每年组织15艘样本渔船,在全县海域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回捕调查。实施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调查建设项目内的海域资源和环境现状,为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奠定坚实基础。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重要部署不到位,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决策部署用力不足方面。制发了《长海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2023年8月2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巡视巡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印发了《县政府领导班子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具体方案》,确定县政府分管营商工作副县长就《聚焦海岛政务服务品牌创建,以最优审批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开展调研。县四个班子先后召开了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查摆范围,班子成员深刻查摆个人检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2.在执行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打折扣方面。一是制发《关于持续做好惠企政策征集的通知》,通过“长海发布”“长海融媒”等网络平台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政策宣传。借助上三级媒体平台,结合长海实际进行政企宣传。组织干部走访企业,积极进行领导干部进项目进企业工作,对有申请小额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按政策全力予以保障。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统计汇总全县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融资需求,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帮助企业融资。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扶持政策,研究制定《长海县关于投资重大项目和盘活重大存量资产的激励办法》,通过“连心”大走访、入企帮扶等方式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落细《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政务公开日开展宣传等方式,引导企业群众使用“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办理业务。
3.在推进重点工作成效不明显方面。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分期、分批有计划招录优秀医学院校毕业生和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大力开展人才培养,积极实施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充分发挥对口帮扶作用,积极争取大连市卫健委支持,与上级各大医院形成对口帮扶服务网络。扎实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县镇对口帮扶,开展县域远程医疗,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落实“乡聘村用”。加强医联体协作,县医院加入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联合体、专科联盟28个,不断提升县域诊疗能力。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科学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单位进修学习;制定并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对县镇医院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员岗位培训,提高现有人员技术水平。
(二)诚信政府建设推进不力,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存在短板弱项
1.在落实诚信政府建设不到位方面。制发《2023年长海县政府失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再次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全县相关单位针对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算等重点领域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了政府失信行为季度报告制度、政府失信预警及处置机制,确保我县不再发生政府失信行为。
2.在拖欠企业工程款问题突出方面。制发《长海县开展政府拖欠企业款项问题工作台账》,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做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互联网+督查”“举报热线”“投诉邮箱”等渠道转办的投诉办理工作。
3.在打造最优信用环境存在差距方面。建立各部门政务外网互访区,督促各部门按规定时限上报“双公示”和5类行政管理信息数据。印发了《2023年长海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长海县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信用宣传活动,组织各部门全面归集整理2020年以来产生的合同履约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5类行政管理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
(三)司法权力运用问题突出,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任重道远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不足方面。聘请政府法律顾问,为长海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大连法网和“12348”平台宣传长海,广泛吸纳法律人才。积极争取引进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为海岛群众提供自助咨询服务、一键生成各类法律解决方案等功能。主动对接大连市公证处,缩短上岛办理公证时间,制定紧急情况下可随时上岛办理公证机制,同时,成立长海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16项简易公证的远程视频办理,实现工作日远程办理公证机制全覆盖。
2.在审判案件质量有待提高方面。制定《长海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实施细则》,分别于2023年8月18日和8月31日完成对2018年以来上诉案件、发改案件的自查和分析工作,统一裁判尺度,精准适用法律。以最高人民法院新考核指标体系运行为契机,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县法院干警进行政治与业务学习,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法官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实质化运行,切实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提升解决复杂疑难新型案件的能力。
3.在执行力度不够方面。择优选派3名骨干力量组成执行异议审查团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审查执行异议案件,避免超长期结案。加强执行异议案件办理团队业务培训,每月底开展一次集中业务学习,对上级法院及相关案件内容等进行交流,确保执行异议案件审查的公正与效率。加大执行案件查人找物力度,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依法加大惩戒力度。
(四)行政执法简单随意,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执法用权不够规范方面。一是印发《长海县清理行政执法领域问题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全县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行政复议人员通过“法治教育网”开展行政复议知识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印发《长海县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定期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大力加强行政审判白皮书工作,定期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通报全县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加强改革的意见建议。二是县委编办对全县各部门和各镇的权责清单重新梳理,进一步明确行政职责,有效解决了行政执法存在推诿行为问题,实现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2.在执法监督力量和能力不足方面。一是对全县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经积极与市司法局争取,于2023年11月1日组织完成行政执法资格考试,76人通过考试,通过率达98.7%。二是建立健全违建督导治理体系,成立了县城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实行“月调度、月讲评、月通报”。加强防违控违前置管理,落实村(社区)快速反应机制,将违章建筑拆除纳入政府考核,通过实绩考核督促相关部门及各镇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三是强化海上执法工作,持续开展打击“地滚笼”“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运用好无人机、雷达、北斗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执法船艇的“出航率”“查扣率”。加快推进“行转刑”案件的有效衔接,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海警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移交检察机关依法追缴影响生态资源损失费。加强源头治理,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渔政、公安、边防等部门联合对全县修造船厂、海上进行排查,对疑似无证船舶全部集中扣押。
(五)行政审批改革不够深入,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存在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不到位方面。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长海实际,高标准规划建设新政务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原有单独设立的社保医保综合大厅所有业务和公安局大部分业务一并纳入新中心管理,进一步扩充了县政务服务中心功能。
2.在数据共享和利用率不高方面。制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维护原则》,从共享资源的发布、使用、标准、安全、维护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共享资源的运用质量。加快推进对大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考核系统的应用工作,结合《长海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引导全县相关单位使用共享平台,目前已消除所有反向指标。与中科院计算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和定期互访制度,以数字化建设项目为载体,开展深入合作。
3.在“一网通办”未完全实现方面。责成县营商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住建局,推进完成了县不动产登记系统全面对接、全县数据与政务一体化系统对接、县维修资金一体化和共享数据库搭建工作。制发《长海县推动大数据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长海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长海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扎实推进“一网通办”相关工作。责成县营商局会同县海洋发展局及各镇共同研究,进一步梳理优化了海域使用证“一网通办”平台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六)监管权力运用不规范,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仍需持续用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项目监管不够到位方面。进一步完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人员的学习制度,加强不动产登记审批流程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定《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制度》,提高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风险防范能力。责成县住建局强化对开发建设企业动态监管,切实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抓好网签备案环节,做到在建工程解除抵押后,才能进行网签备案。做好预售资金监管,做好开发商的预售资金只能用于楼盘开发建设。指导业主购房,做到购房风险提示。重点关注对开发企业的信访、投诉案件,提前做好预判及时处置。
2.在劳动力市场监管不严方面。责成县人社局联合各镇对水产养殖、加工、建筑等重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行为进行依法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开展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常规监督检查指导,专项整治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坚持长期性、全覆盖,确保取得实效。制定《长海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建立定期会商和专题调度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在欠薪隐患排查和欠薪处置化解中的工作职责,要求部门间实行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的正面宣传引导,制定监督考核和问责工作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3.在旅游市场监管存在差距方面。针对海岛旅游从业者较为分散、往来交通不便等特点,聘请专业讲师联合公安、市场、属地等部门,对各镇旅游业户开展现场培训。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规范海岛旅游市场行为的提示要点》,规范了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全县旅游市场“百日会战”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各镇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安全、旅游环境清理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检查;启动旅游旺季投诉处理联动机制并建立旅游旺季快速处理联动机制工作群,多部门联动认真做好旅游诉求处置工作,实行了“10分钟响应、30分钟受理、3小时内形成解决意见并与诉求人达成共识”的快速响应限时办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旅游价格专项整治力度,在全县住宿行业内开展旅游商家违规经营、拒绝退还订金等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约谈形式,进一步增强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
(七)中介组织管理缺位,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亟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监管部门履职缺位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对《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进行系统学习,责成县市场监管局对长海县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发《长海县严重违法失信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建立长海县严重违法失信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机制,并要求各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条例严格执行。
2.在中介机构运行不够规范方面。责成23家中介服务机构严格建立服务承诺等制度,公示中介服务流程,并取得相应资质证明。全面开展全县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分管领域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指导中介机构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大对劳务派遣单位监管力度,制发《关于规范我县劳务派遣单位管理的通知》,梳理劳务派遣单位工作流程,并按要求公示;开展全县职业中介机构全面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职业中介机构监管力度,规范全县代理记账机构运营,督促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
3.在中介服务涉嫌隐性垄断方面。制发《关于采用竞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活动中选定招标代理程序。全县各镇、各部门成立竞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编制本单位竞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各行业监管部门全面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检查采购人是否落实方案要求,以竞争的方式选取代理机构。
4.在中介服务费用存在转嫁问题方面。下发专项整改要求工作提示单,督促指导全县各部门严格落实《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坚持“谁委托、谁支付”原则,自行支付中介服务费,杜绝中介服务费转嫁问题。制发了《关于采用竞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通知》,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自行采购制度。
(八)行业整治不够彻底,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有欠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限制或排除其他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方面。全面开展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清理审查和“净源”专项行动,制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全县各成员单位强化认识,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不定期抽查检查工作机制,责成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不定期对全县采购、招标投标情况进行抽查。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了公平竞争审查专栏,不定期公示政策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同时公布接受公平竞争审查投诉的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2.在招投标存在有失公平现象方面。制发《关于加强招标投标领域学习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加大招标投标领域监督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强招标投标领域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县教育局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加强教育系统合同签订管理,聘请教育系统法律咨询顾问,确保严格按照平等自愿原则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研究制定《长海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选定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各类项目招标活动。完善教育系统采购项目管理机制,委派专人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等工作,切实规范教育系统内控管理、项目采购机制。
3.在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力度不够方面。成立由多个警种组成的专案组,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全力开展集中打击,2022年9月以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零发案。利用上级公安机关制作的非法集资防范微视频、图文资料等,通过宣传栏、宣传板、金融行业单位等开展涉众型案件防范宣传3000余次。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协作,公安、财政等部门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共同推进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预防和处置。
中共海城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海城市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专项巡视。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海城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扎实,推动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存在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方面。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制订并落实《2023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的通知》。结合海城统战工作,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对全市统一战线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制订《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方案》,举办主题教育4期读书班,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研讨,形成研讨材料共126篇。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论述进行重点学习研讨。印发《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海城市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引领新突破工作方案》《2024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对市委及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工作进行系统谋划、科学安排。
二是深入推进落实省委菱镁产业战略部署。制订《海城市菱镁产业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12510”工程,构建“2+2+3”现代化菱镁产业体系。与鞍钢集团进行高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对接,推进“双鞍”融合走深走实。制订《海城市菱镁矿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聘任办法》,推进公司领导干部选聘工作。召开推动菱镁产业高质量发展暨打造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工作会议,形成全面调度、职能统一、专事专办的管理体系。开展矿业秩序治理专项整治,启动打击矿产品资源违法犯罪“雷霆”专项行动。依托大数据平台,加强对菱镁矿山开采区监测监控。与大石桥市、辽阳县加强协同配合,构建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跨区域联动机制。三是加快纺织服装箱包产业转型升级。制订《海城市纺织服装箱包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纺织服装箱包市场提级管理,举办2023年中国西柳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暨西柳国际服装周、辽疆棉纺织内外贸一体化推介、西柳优质地产品牌评选等一系列活动。推进市场与头部电商平台合作,形成一站式“线上+线下”融合的产业运营模式。
2.在着力解决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展现更大担当作为不够方面。一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围绕项目谋划建设,制订产业布局图、产业链图谱,出台央企招商工作方案,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企业投资贡献奖励办法,实行“赛马”激励机制,开展“抓投资、上项目、强包保、重服务”专项行动,构建项目包保服务工作体系。截至2023年10月末,开展招商活动380次,招商储备项目210个。二是发挥开发区引擎作用。制订开发区2023-2025年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定位、产业发展规划。培育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2家,3家企业获批省、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制订并落实僵尸和闲置企业分类盘活计划,采取“五个一批”方式,持续攻坚化解盘活。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活动,截至2023年10月末,两个开发区在谈项目47个,签约项目39个,落地项目20个。
3.在着力解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方面。一是积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确立“4+4+3+N”产业体系,明确产业链总体发展方向,成立产业振兴研究院,建立产业专班,形成一个研究团队、一个全景图谱、一个规划方案、一套保障政策、一套工作机制的“五个一”工作框架。组织10家企业申报省、国家级绿色工厂,培育4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落实省菱镁产业发展政策,推进镁建材、镁化工重点项目谋划建设。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重点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二是积极拨付科技创新奖补资金。建立创新驱动奖补资金、科研资金台账,资金已按计划拨付到位。三是推进大数据建设。制订《海城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试行)》,构建大数据工作组织体系和体制机制。围绕政务办公“一网协同”,推动个人账号、单位协同账号建立。整合数据平台,将9个平台系统统一整合到大数据中心。
4.在着力解决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不到位方面。一是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制订2023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将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赛马”机制。绘制“1+2+1”全产业链招商图谱,出台现代农业项目投资和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建立农业项目储备库。二是强化对乡村振兴指导监督。完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台账,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对产业兴村强县项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类别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规范项目实施各环节的全方位管控。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2019年以来,全市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制订并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改清单。
5.在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方面。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发挥政府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工作调度、风险预警、分工协作机制,制订一揽子债务化解方案。二是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实行提级管理,建立信访稳定“赛马”激励机制,开展信访化解专项整治,推进信访治理“百日攻坚”,强化信访矛盾隐患排查整治。三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十五条硬措施”,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直达企业机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安全生产法进企业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宣传资料1400余份。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政治生态亟待修复净化方面。一是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印发《关于遏制腐败增量清除腐败存量构建保障振兴发展反腐败治理新格局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动态清除、常态惩治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暂行办法》《海城市委管理领导干部建议人选推荐工作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鞍山市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提醒,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深化。市纪委监委围绕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监督能力培训,全面提升监督能力。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严防“吃喝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完善细化巡察监督重点,围绕“四个聚焦”+营商环境,细化监督重点,明确监督内容,强化协同联动,全面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推动整改的监督合力。三是以政治生态修复带动社会生态净化。持续加大曝光力度,通报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通过“舆情关注”“海城清苑”播放。持续加强扫黑除恶线索核查、案件查办力度,围绕市场流通、教育、农村等领域深入开展行业整治,依托“夏季行动”“平安护航”攻坚行动,全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在着力解决主体责任未落实方面。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修订完善《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层层传导压力,鼓励担当作为。印发《海城市行政执法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行政执法机关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同步制订防范措施。印发《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关于开展鼓励担当作为监督行动的实施方案》,激励引导广大干部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奋发有为、担当作为。三是严格履行巡察主体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修订《中共海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启动十届市委第五轮巡察,严格执行《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开展巡察整改评估问效。
3.在着力解决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方面。一是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印发《关于保障实施海城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措施,督促各镇街、各部门压实政治责任。二是强化国有企业监督。印发《关于净化国有企业政治生态的实施方案》,细化主体责任、管理职责、监督专责。三是深入整治“微腐败”问题。完成两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进一步明确“阳光三务”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分级管理、同步履责、实时监督、精准问责”运行模式。四是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印发《海城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问题处置受理办法》《关于开展“四个规范”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海城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
4.在着力解决依法行政观念淡薄,腐败隐患较大方面。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贯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通过大数据手段对涉商风险较高的岗位进行常态化排查,对违规涉商干部进行处理。制订《海城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办理工作规范》,下发《致全市公职人员一封信》,组织全市公职人员签署《涉商情况承诺书》2万余份。二是开展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专项整治。依据《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重新修订《海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三是深入推进司法执法规范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案件评查,进一步提升司法执法能力。普法宣传28场次,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制发《关于净化政法领域政治生态的实施方案》,组织参观省反腐倡廉展览馆,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开展政法系统整肃行动。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市委工作规则、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细则,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机制,推进市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二是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印发《海城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建立健全“月例会、双周调度会”工作制度,建立“赛马”机制,引领市级班子履职尽责、担当善为。召开全市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暨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钟为你长鸣》警示教育片,制发《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三是提高政治生活质量。市委常委班子及全市镇(局)级领导班子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清单,深入推进整改。
2.在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偏差方面。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关于加强鞍山市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二是落实选人用人政策。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宁省市县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三是防范基层权力“家族化”风险。加强公务员回避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新考入的公务员签写《回避承诺书》。制发《在海城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建立市委管理领导干部建议人选推荐工作的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干部回避交流相关规定。四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订《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暂行办法》《海城市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的暂行办法》,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
3.在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方面。一是强化双重组织制度落实。制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推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制发《关于规范全市“两新”组织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围绕“两新”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党的组织生活等业务开展培训。制发《关于在全市“两新”组织中开展党建带群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纳入台账管理,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台账中的非公企业群团组织应建尽建率达100%。二是强化基层党建。围绕党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情况等方面自检自查、深入整改。制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规范组织生活纪律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4.在着力解决正向激励不足追责问责泛化方面。出台《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暂行办法》,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在赛道评比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提拔使用和职务职级晋升。印发《关于开展鼓励担当作为监督行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和监督措施,对问责工作进行统一和规范。
(四)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整改问题不彻底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省委相关领导讲话精神,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制订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重点对整改责任落实和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日常监督。统筹上一轮巡视整改、巡视“回头看”整改,压实整改责任,将省委巡视整改和本级巡察整改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在着力解决真抓实改不彻底方面。一是强化农田项目工程质量管控。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农田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管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按设计标准要求返工达标。制订《海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控工作办法(试行)》,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强化过程管控。二是推进干部年轻化专业化。举办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充实优秀年轻干部战略储备库,稳步提高各领域年轻干部配备指标。深入开展无任用调研并综合分析研判,深入挖掘岗位资源,切实提高专业干部配备比例。三是深入持续推进生态环保工作。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保、菱镁行业整治工作,全面推动菱镁企业执行排放标准、建立菱镁资源管控协同机制、全面排查并淘汰落后产能、菱镁资源整合等措施落地落实。开展菱镁行业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动,强化菱镁开采、加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菱镁行业集聚区整治督导检查力度。依托大数据平台,对菱镁企业实施动态化监管。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充分,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环境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着力解决市委对营商环境建设不重视,学用结合不到位方面。制度设计上,市委常委会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局工作重点,定期研究部署推动。政策支撑上,出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企业投资贡献奖励办法(试行)》,着力兑现惠企资金,激发企业投资热情。工作推进上,开展“抓投资、上项目、强包保、重服务”专项行动,举办“我为企业解难题”大比武活动,一批制约企业发展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将西柳服装市场集群提级至海城市级层面管理,出台《海城市关于加强西柳批发零售业发展若干措施》,采取线上+线下融合运营模式,举办服装周、创新发展论坛、发布会等系列活动,助力市场发展壮大。二是在着力解决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足方面。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订《海城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商环境建设方案》《2023年海城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和《海城市涉企营商环境诉求办理实施细则(试行)》,深入开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在着力解决助企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方面。兑现科技创新企业扶持资金和抗震房补贴工程款、冬季居民供热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措施》,建立民营企业奖补项目清单,持续做好政策跟踪落实。
(二)关于落实诚信政府建设不到位,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亟待修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着力解决土地批而未供、净地不净问题突出方面。对涉及地块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制定并落实整改计划。通过挂牌出让划拨、加快征收等方式逐一论证解决。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的规定》,确保做到净地出让。二是在着力解决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方面。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沟通机制,针对项目经营预期、要素保障、经营方式等内容深入分析研判,积极推动问题破解。三是在着力解决政府拖欠账款问题严重方面。深入摸底排查,完善台账清单,对能够一次性付清的,及时拨付到位;对难以一次性还清的,制定拨付计划,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压缩经费类支出,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可支配财力。四是在着力解决政府二次失信问题时有发生方面。主动与企业对接,积极筹措资金,有效解决问题。五是对相关问题所涉及的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三)关于司法权力运用不规范,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需持续用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破解乏力方面。成立快执专班,强化案件恢复执行,加大大标的额案件执行力度,执行到位率有效提高。二是在着力解决一案反复审判损害司法公信力方面。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建立涉企案件发回改判审委会专题研究承办机制,统一裁判思路和标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裁判能力。开展“以案促改”教育活动,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三是在着力解决司法人员失职失责方面。对涉及人员已依规依纪处理。制订《立案庭上诉卷宗流程管理规定》,落实卷宗流转责任,全面加强日常监管。
(四)关于行政执法不严格,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存在短板弱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着力解决存在随意性执法方面。对照2022年《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对执法单位权责清单进行再清理,并在政府网站公示。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日常涉企执法检查督导。二是在着力解决存在趋利性执法方面。统筹优化执法计划,公开执法内容、标准,强化执法过程监督。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制度,完善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制订《解决环境违法问题闭环管理工作流程》,持续开展环境执法后督查,强化执法培训和普法宣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汲取经验教训,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
(五)关于政务服务建设推进缓慢,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亟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着力解决落实“办事不找关系”要求不力方面。修订完善《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动态做好备案、更新及宣传落实。推进“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创建,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统一对接鞍山政务网,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二是在着力解决工改审批落实不到位方面。协调相关平台运行,同步推进系统和数据维护,实现国家电网和华润燃气在政务服务窗口联合报装。三是在着力解决审批服务提质增效不到位方面。新增政策上线“辽事通”平台“免申即享”专区,实现网上办理。加大“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力度,实现鞍山平台开放一个,海城落地运行一个。四是在着力解决便民服务中心(站)硬件设施配置不到位方面。重点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硬件设备已配备齐全。强化便民服务中心“三化”建设,推进首批108个星级便民服务站建设,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五是在着力解决审批久办不结方面。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相关问题已有效解决。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六)关于监管权力运用不规范,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存在死角盲区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着力解决相互推脱不监管方面。对相关单位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予以处理。二是在着力解决违法行为该管不管方面。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林长制实施方案及林长巡林制度,建立林长制智慧平台,及时上报违法行为,快速开展查处工作。三是在着力解决矿产盗采监管不力方面。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严格落实巡查制度,深度推进乱挖滥采专项治理。充分利用矿山卫片线索,对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开展矿山联合检查,对生产及闭坑矿山进行全面排查、监督整改。四是在着力解决监管缺失该罚不罚方面。依法依规对相关建设项目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制订《海城市建设工程未批先建行为查处工作办法》,形成监管部门分工协作、协调联动、依法履责机制。
(七)关于中介机构监管缺位,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存在偏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着力解决存在中介监管制度缺失方面。制订新版《海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同步在政府网站公示。出台《海城市规范中介市场服务实施意见》,加大对中介市场服务监督力度,推进失信中介机构常态化整治。二是在着力解决存在中介垄断风险方面。深入开展政府采购“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强化代理机构日常监管,对政府采购等领域垄断问题线索及时处理。
(八)关于干扰市场竞争,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亟待提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着力解决存在幕后交易风险方面。依法依纪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针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管理、招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验收管理、决算管理等流程进行规范,严防类似问题发生。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手段,实行网上日巡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日常监管。二是在着力解决存在市场准入障碍方面。深入学习贯彻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研究、决策评估,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市场准入。三是在着力解决招投标公平竞争存在隐患方面。对政府采购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规范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打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岫岩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同年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岫岩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岫岩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及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照单全收、诚恳接受,以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的鲜明态度和有力措施,全力全速全责抓好整改落实。县委严格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县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工作专班,分兵把口、各司其职,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制定《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省委第三巡视组常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省委第三巡视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等巡视整改“1+5+5”系列方案,将省委第三巡视组常规巡视反馈问题进行细化,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县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先后召开多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巡视整改专题工作会议,对巡视整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推动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扎实方面。一是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研讨发言。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四卷、主题教育必读和选读书籍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中心组成员进行研讨发言。二是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成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际行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等内容,对全县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工作进行调度部署。制定《耕地“非农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对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实行“零容忍”。三是注重在学习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纲要》等内容,及时调度部署全县破解“林矿”“林菌”矛盾等工作。制定《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方案》《矿业秩序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将打击毁林占地、加强植被恢复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制定《食用菌产业振兴规划(2023年—2028年)》,通过扩大过草腐菌种植规模减少木材消耗,通过全县柞蚕场倒茬轮伐满足食用菌种植需求。
2.在着力解决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不够有力方面。一是全面提高争先进位意识。制定《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11+3”赛道考核方案》,开展“争先进位”活动;出台稳经济政策,鼓励本地企业提档升级,吸引外地企业来岫投资;将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经济指标列入乡镇(街道)考核内容。完善《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推动综合排名实现进位。组织县委常委班子成员结合包保乡镇和分管工作,积极开展“走出去”招商和学习活动。二是持续加强项目谋划力度。制定谋划储备项目工作方案,力争新能源、高科技、数字等领域谋划包装项目实现新突破,并将全县谋划项目录入市级项目库,重大项目录入省级项目库。三是全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半截子工程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各半截子工程实际情况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出台《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实施意见》,推进国有企业项目手续办理和资产移交,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监管。
3.在着力解决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显著方面。一是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深度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大力发展生态产业,重点推进抽水蓄能电站、石湖水库、风力发电等项目;制定《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狠抓产业链招商,从而改变矿产品加工“一业独大”局面;制定《县域企业做大做强工作方案》,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给予扶持。加快推进菱镁产业“原字号”深度开发步伐,引导企业开展传统轻烧反射窑炉升级改造,重点推进2家企业的镁肥加工项目扩大产量。二是持续增强“绿色经济”优势作用。实施药山、玉皇山等景区提质行动,引导相关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设施设备;召开岫岩县文旅产业振兴发展暨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大会,在沈阳、大连等周边城市开展宣传推介招商活动。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发展,鼓励茂洋公司研发有机花土,支持万客来公司做大做强,不断加强玉石加工废弃物开发利用;印制并发放《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养殖场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安全生产指南》3000册,制定《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加强养殖废弃物管理和利用。三是持续加强园区建设力度。编制《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围绕三大主导产业分别成立招商专班,完成签约项目23个、落地项目11个。
4.在着力解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到位方面。一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提高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收益率,推进建设1个肉鸡养殖项目,收益率可达到10%;对全县村集体产业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制定《扶贫产业项目资产风险四级分类管理办法》。持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营活力和带动作用,开展“三级联创”创建活动,为县级合作社提供财务代理服务;开展农民合作社“活力不足”问题专项整治,移除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9个,排查并清退长期停产停运僵尸社8个。二是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主题宣传,制定《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已建的农村无害化户厕进行摸底排查并整改。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建设垃圾终端设施16个;制定《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购置小型垃圾收集车629台;严格落实“河长制”,对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整治,保障河道畅通和行洪安全。
5.在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意识不强方面。加强矿山安全隐患整治,出台《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的若干规定》,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聘请安全服务专家帮助矿山企业把脉问诊;对2021年至2022年期间的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回头看”,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严格,政治生态问题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还没有压紧压实方面。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责成各党委(党组)严格材料把关,对应付了事的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等内容纳入述职述廉范围;下发《关于召开科级领导班子“整改落实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围绕省委巡视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查找问题。三是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制定《2023年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实施方案》,深入落实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省委巡视反馈的“微腐败”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对问题线索较多的部门“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扎实做好微腐败清扫“后半篇文章”,选取20个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组织各部门借阅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与实名举报人“案前沟通告知、案中交流认证、案后结果见面和处理结果反馈”的“3+1见面”工作办法,对重点案件提级由县纪委监委直接办理。四是严格履行巡察主体责任。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坚持每半年研究一次巡察工作;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成效评估,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汇报;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县委巡察工作汇报,点人点事、提出意见。
2.在着力解决政治生态净化修复不到位方面。一是持续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对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集中办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分处理;深入贯彻落实“风腐一体纠治”思路,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开展2023年上半年政治生态研判,组织开展“七个一”系列活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二是全面消除干部队伍陈规陋习。严肃查处“小圈子”和权钱交易问题,开展争创“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组织相关政务服务部门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良风气问题,对全县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全面增强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及时发布孙鹏宇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对其他人员线索进行核查处理;召开全县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警示教育大会暨廉政大讲堂,观看警示教育片,县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并组织65名领导干部参观辽宁省反腐倡廉展览馆。
3.在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有短板方面。一是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四种形态”有关规定,注重精准科学使用谈话函询,精准把握执纪尺度,正确运用组织处理。强化日常监督,对16个村存在债务不公开、违反集体决策程序等情况进行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分处理;制定《关于全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辽宁阳光三务”工程,平台注册用户达7.17万余人,累计上传信息13万余条。制定《关于开展重点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选取48个村(社区)作为提级监督对象。二是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优亲厚友等问题。开展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排查整治,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分处理,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三是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管。对教育整顿期间的问题线索动态管理,开展“四个规范”专项治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对办公室配备使用进行全面规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
4.在着力解决重点领域腐败隐患和廉政风险较大方面。一是全面加强“一把手”监管。聚焦重点领域对全县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监督谈话;下发《关于建立县级领导对包保乡镇(街道)、分管单位(部门)提醒谈话工作机制的通知》;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达到任职年限应该交流的及时进行交流。二是深入开展矿业秩序治理专项整治。对涉矿领域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对全县矿山秩序开展集中整顿;公开发布《关于征集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的通告》,及时发现并查处矿山企业越界开采、超采盗采、毁林占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有序推进矿业权核减,持续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着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向矿山企业宣传《矿产资源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5.在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方面。一是全面整治不良风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召开全县党员干部大会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典型案例;制发《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禁酒令”》,公开发布《关于严肃查处酒驾醉驾问题的通知》,坚持既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饮酒问题,又查饮酒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逐级开展廉政谈话,组织县纪委监委机关与全县82家单位“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471人次,班子成员与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2264人次;成立监督检查组对全县党员干部工作期间违规饮酒、酗酒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做好公务车辆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从制度上对全县“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建立健全议事规则,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加强下级党组织监督,对巡视反馈的相关单位存在“一言堂”和“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党委)会”问题进行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定《县委组织部特约干部监督员暂行办法》,进一步拓宽干部监督渠道。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规范民主生活会召开流程,召开县级领导班子和全县科级领导班子“整改落实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谈心谈话提示》及《谈心谈话记录表》,书面征求并梳理总结基层意见建议40条;安排26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列席科级班子民主生活会。
2.在着力解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相关村未安排部署2023年党建工作、开展“三会一课”给误工费和交通费、召开党员大会时违规发放现金和纪念品、开展活动时组织聚餐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调查属实的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组织全县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编印《村党组织常用规章制度汇编》,发放至全县24个乡镇(街道)及205个村(社区)。二是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对相关村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对全县2023年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县级集中联审。对2个单位按年收取党费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将党费收缴纳入各党支部“主题党日”内容。
3.在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弱项方面。一是持续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年轻干部配备监测预警台账》,举办年轻干部培训班,选派年轻干部参与县委巡察、央地合作专班等领域工作;制定《2023年年轻干部工作考核工作方案》,将年轻干部工作纳入工作实绩考核。二是严格做好干部配备交流工作。对县管科级领导干部空缺岗位综合分析研判,建立空缺岗位台账,制定配备计划,完成部分配备。制定《内设机构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办法》,完成政法系统应交流未交流干部调整,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在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仍然存在方面。制定《“不担当不作为”专项问题整改方案》,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对相关部门慢作为、推诿扯皮、漠视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责成相关部门全面整改问题,健全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再生。
(四)关于落实巡视整改成效不显著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着力解决整改实效不明显方面。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县委常委会定期调度研究巡视整改工作;组织全县各部门对2018年以来涉及的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仍然存在问题和反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与本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同步整改、统筹推进;制定《关于开展复核查验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深入32个部门对2017年以来省委巡视岫岩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查验;制定巡视整改举一反三制度,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共性问题进行排查整改,组织开展18个专项整治,制定完善120余项长效机制,堵住管理漏洞,防止问题反弹。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充分,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有差距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落实“办事不找关系”要求不力方面。一是加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宣传推广。组织政务服务单位再次梳理完善《指南》手册,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公示区统一放置,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在鞍山市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公示,生成二维码制作海报在人流密集位置张贴。二是扩大《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覆盖范围。组织未编制《指南》的14家单位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共编入指南事项134项。三是提高《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内容质量。对各部门年办件量大、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梳理,全县编入《指南》事项由原来的308项增加至568项。四是提高《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精准度。组织《指南》事项不准确的2家单位对《指南》进行了重新修改完善,对各相关部门《指南》开展抽查审核,发现并整改问题548个。
2.在着力解决助企纾困和惠企强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方面。一是加大惠企扶持力度,强化政策宣传推广。对惠企强企政策进行梳理,形成《“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和《“直达快享”政策清单》,在“辽事通”APP及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发布。二是加大解难纾困力度,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有效帮助某某景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并加大景区宣传力度。三是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积极落实奖补资金。已按相关政策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位,并在全县开展排查整改。
3.在着力解决推动供暖服务高质量发展主动意识不强方面。加强特许经营收费监管,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理,并停止收取工程施工费。制定《清理规范城镇供暖行业收费实施方案》,规范收费行为,完善价格机制,提升服务水平。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入户走访相关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合理合规合法收费。
(二)关于诚信政府建设不够有力,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有欠缺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招商引资承诺兑现不到位方面。一是积极兑现某文旅企业招商事项。相关道路已开工建设,桥梁吊装和主路路基工程已完成。二是积极兑现某仪表企业招商事项。已完成企业部分手续办理,其他手续即将完成;已对现有企业周边道路路基进行平整,正在办理道路工程相关手续。
2.在着力解决供地问题方面。积极推进征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化解,将原辽宁大洋河临港产业区征而未供土地纳入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管理。制定招商和盘活计划,新上项目优先使用闲置土地,享受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快推动土地供应,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净地工作效率,解决批而未供问题。
(三)关于司法权力运用不规范,打造“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不够有力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违反法定程序执行问题时有发生方面。责成县法院成立工作专班,对违反法定程序执行问题进行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县法院召开执行局全体干警会议、专题会议,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内容,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在着力解决执行久拖不决现象依然存在方面。一是积极主动释法,强化案件执行。责成县法院对某建筑队欠款案未执行到位问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向申请执行人释明;对案件未能执行到位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对办案人进行处理。经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其已交付部分资金,其中本金已全部执行完毕,其余利息同意从其个人工资中给付,县法院现已将其工资冻结。二是加强查人找物,保障合法权益。责成县法院对某公司与业主返还房租协议违约案件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梳理,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县法院多次联系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已向被县法院冻结的银行账户内汇入部分资金,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此外,县法院组织执行局干警对《岫岩法院关于终本约谈的规定》等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规范执法程序。
(四)关于行政执法不严格,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不全面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联合执法统筹发挥作用不够方面。制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确定检查计划任务77个,其中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比54.5%。制定《行政执法检查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对涉企检查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2.在着力解决以罚代管影响执法成效方面。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约谈,在党组会上做出深刻检讨,对其中1人履职不力问题在系统内通报。责成该执法部门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学习,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办案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3.在着力解决执法责任意识淡薄方面。一是对某交通事故执法人员粗心大意问题进行了调查。保险公司已进行理赔,当事人表示满意。县公安局制定《执法监督委员会案件跟踪督办工作办法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每月组织开展培训,规范执法执勤全过程,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对某交通事故交警现场检查不认真问题进行了调查。对办案民警予以处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岫岩县公安局疑难案件集体审议制度》等制度。三是对某案件法律文书内容不一致问题进行了调查。对办案民警进行处理,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岫岩县公安局一案三查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4.在着力解决整治违建推进不力方面。就执行“法院关于某小区违建别墅强制拆除决定”不到位问题,对相关部门执法负责人予以处理,相关违章建筑已依法依规拆除。
(五)关于政务服务建设推进缓慢,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便民“最后一公里”未全部打通方面。已将便民服务中心(站)硬件设施全部配齐,将线下办事指南进行公示。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行指导培训,并将其纳入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范围,全面提高基层群众办事的便捷度、满意度。
2.在着力解决存在“体外循环”现象方面。一是全面整改大厅代收、部门办理问题。对存在问题的11个部门126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已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75个,取消7个,不适合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44个。进驻事项签订《首席代表授权书》或《联合审批互助协议》,避免“体外循环”现象发生。二是推动落实采伐证办理“最多跑一次”。县林草部门45项审批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并签订授权书,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一站式”服务。
3.在着力解决“应进必进”未完全实现方面。对存在问题的12个部门104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已进驻79个并签订进驻协议书和授权书,已取消4个,不适合进驻21个。同时,编制《进驻岫岩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清单》和《进驻岫岩县政务服务分中心事项清单》,在政府网站公示。
4.在着力解决“一网通办”不到位方面。一是推进采伐证线上办理。责成县林草部门开通政务服务办理平台,已有林农通过平台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二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向岫岩授权更多的“一件事一次办”主题,目前已承接7项。对接件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能够准确快捷办理。三是推进“不见面办理”办理。对供暖、供水缴费系统进行技术改造,缴费业务已与“辽事通”对接。制定《“掌上办”政务服务事项及便民服务业务清单》和《“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全县共186项政务服务事项及便民服务业务可使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办理,共998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实现“不见面审批”。同时,编制《政务服务网申报操作指南》,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方便群众了解网上操作流程,实现从可用向好用、会用转变。
5.在着力解决审批久办不结方面。对2个部门久办未结办件情况进行梳理,一个部门系统内未办结业务126件,其中线下已办结118件、系统测试2件、不符合办理条件6件;另一个部门系统内未办结业务125件,其中线下已办结8件、不属于该部门受理范围117件(其他部门已在专网办结113件、系统测试4件)。责成该2个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网上办理能力和水平。同时,对全县久办不结问题进行排查,共发现问题643个,均为线下办结、专网办结、系统测试和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事项,已在系统后台统一处理。此外,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范(试行)》,规范网上审批流程,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关于监管履职缺失,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存在短板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以管谋私问题仍有发生方面。对某镇护林员处理滥砍林木事件向涉事村民索要好处费问题进行了调查,给予相关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索要好处费已退还。对属地乡镇下发监察建议,要求“以案为鉴”开展教育整顿,对护林员等临聘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纪法教育。
2.在着力解决客运乱现象整治不力方面。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持续开展客运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出租车不规范经营行为要求整改车辆48台、查扣车辆3台、行政处理车辆6台,客车违规运营警告处理1台。责成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查办非法营运案件7起。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倡议书》,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同时,制定《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违规拼客行为。成立整治专班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执法检查,共查处固定线路营运车辆2台、不使用计程计价器等违规车辆5台,纠正不规范经营26起。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从严查处侵害广大乘客合法权益的出租汽车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共排查车辆800余台次,整改车辆46台、查扣车辆3台、行政处理6台。
3.在着力解决乱收费问题监管不严方面。对某部门违规通过汽车修理厂等第三方向出租车收取气瓶检测和气瓶使用证等相关费用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因该部门宣传不到位,导致出租车经营者对车用气瓶检验流程和收费标准不了解,认为检测机构收费行为是受该部门委托收取。为此,该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专门制作了车用气瓶办事流程和办证不收费提示牌,并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同时,该部门制定了《廉洁自律工作制度》,召开教育警示大会,组织机关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防范违规收费或利益输送等问题发生。
(七)关于中介组织规范运营不到位,打造“中立诚信”中介环境存在偏差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中介组织发展规划缺失方面。一是积极推进本地中介组织发展。摸清中介机构基本情况,编制《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深入中介机构进行人才政策宣讲,鼓励3家中介服务机构增加了科技中介服务事项,新注册成立1家质量技术服务公司、1家科技服务公司。二是全力推进“网上中介超市”入驻。对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进行梳理,形成《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名录》,引导5家有意愿的本地区中介机构入驻了“网上中介超市”。同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入驻流程,欢迎各地中介机构随时入驻。
2.在着力解决中介组织涉嫌参与幕后交易方面。全面规范教育系统政府采购行为,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并责成县教育局加强廉政教育,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岫岩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展览馆。同时,建立《教育局中介机构内审制度(试行)》和《教育局政府采购办法(试行)》,对采购、工程项目严格把关。
3.在着力解决中介市场存在涉嫌垄断现象方面。一是全面放开涉林中介服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的工作方案》,明确中介机构监管责任分工和监管措施。在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林业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岫岩的公告》,吸引县内外20余家林业中介服务机构报名登记,其中多家中介机构在岫岩开展了中介服务。对林业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员进行法纪教育,进一步强调不引导、不指派、不推荐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二是全面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对个别中介机构承担项目占比较高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全县招投标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自检自查和联合抽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形成报告上报至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提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机构进驻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行政审批部门及时录入所办理的审批业务,2023年共录入平台270笔业务。对政府采购问题进行抽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八)关于整治幕后交易力度不够,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存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公平竞争存在乱象方面。一是对200万元以上项目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问题进行调查,并全面加强政府采购行为日常监督,按50%以上的比例对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抽查;对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对某事业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未实施政府采购问题进行了调查,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理。同时,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下属各单位深入学习《采购招标法》《辽宁省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召开本系统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议,通报反面典型案例,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此外,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了《行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行业招投标管理制度》,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在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方面。一是全面规范教育系统项目管理。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排查梳理,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理。同时,制定《教育系统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并对相关学校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全力推进建筑工程问题整改。对相关学校建筑工程问题进行复查,对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等人员进行约谈,已全部整改完毕。
3.在着力解决违规插手招标问题较多方面。一是全面推进机关单位与事业中心管办分离。就某局管办不分直接参与负责事业中心招投标问题,由分管县领导对该局和该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及党组成员进行约谈。该局召开了党组会议,明确局机关与事业中心工作职责,确定招投标工作的业务归属,并成立专门科室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和建设运行监管;事业中心组建了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初步设计、招标采购及项目实施等工作。同时,该局和该事业中心分别召开招投标领域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事业中心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此外,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严厉查处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的通知》,全面规范招投标领域各项工作。二是严肃查处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行为。就某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在本系统办公设备招标采购的付款等多个环节设置障碍问题,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同时,责成该局加强廉政教育,召开本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岫岩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展览馆,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此外,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该局制定了本部门政府采购办法,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工作流程。
4.在着力解决间接干预市场竞争影响较坏方面。对某部门委托3家中介机构在岫岩地域内为其行政审批提供采伐设计等服务问题进行了调查,给予相关人员组织处理,并由分管副县长对该部门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该部门已将涉林中介服务全面向社会放开,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的工作方案》,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服务和指导。同时,对中介机构进行严格监督监管,督促相关中介机构做到亮照经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中共千山区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千山区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对此,区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并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督促推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不扎实、不全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有差距方面。
一是坚持学用结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千山区落地落实。区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多次采取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从思想上深刻领悟其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区委党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必修课,全区各村(社区)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员大讲堂、微党课、大喇叭、“微千山”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区级领导累计调研300余次,现场解决问题60余个,取得阶段性成果200余个。在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主动作为方面,组建成立工作专班,推动烂尾项目盘活利用,成功销号3个烂尾项目。狠抓项目进度,2023年千山区51个建设项目全部顺利实施,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96亿元,同比增长95.5%。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对全区确权颁证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找问题原因,明确各镇街工作职责,破解发证难题,集中整改期间完成3370户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区委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走深走实。重新修订《千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会议制度、调度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约谈制度等工作制度。组建成立千山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联合执法小组,出台《千山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千山区关于开展矿业秩序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矿业秩序治理专项整治。加大领导约谈、提醒谈话力度,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对涉案企业进行后督查,确保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规范严谨、行政处罚执行到位。妥善处理舆情,邀请群众参与问题解决全过程,集中整改期间,解决了大龙岭村200余户居民饮用水浑浊问题。
三是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壮大发展动能。围绕《千山区落实“三篇大文章”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任务目标,全力开展项目前期筹备及手续办理攻坚行动,动态调整项目库,以工业“四改”项目为突破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本地“老字号”企业实施升级改造,不断提升企业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集中整改期间,新开工“老字号”改造项目2个,共有16个“四改”项目正在建设。依托西鞍山铁矿项目,围绕全市“双鞍”融合整体布局,发展一批矿山装备制造、环保装备制造以及新能源矿用车辆产业链企业落户我区,集中整改期间,已有15户企业完成注册。深入企业宣传“带土移植”“揭榜挂帅”,雏鹰、瞪羚、独角兽、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大“新字号”培育力度,集中整改期间,已有3家企业纳入“新字号”培育库。
四是结合本地区实际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项措施。对《千山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44项工作措施进行重新论证并修改完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同时自加压力,高位谋划,重点加强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通过全力攻坚,截至2023年年底,全区已申请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4家,申报“带土移植”项目1家,申报瞪羚企业1家,全面完成年度指标任务。
2.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本地优势资源推动产业发展。深入学习新发展理念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素养和能力。调整南果梨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出台《南果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制定《千山区优质南果梨标准生产园技术规程》,从建园、土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南果梨修剪等方面明确了统一标准。结合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深入调研全区南果梨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文章《挖潜能补短板,让南果梨香飘更远》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成立千山区文化和旅游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千山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设计规划千山区特色乡村旅游线路,持续打造生态乡村、温泉古迹、亲子研学三个文旅融合发展片区,运用数字化技术,打造“我在千山区等你”文旅微信视频号。督促指导旅游重点村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确保景区按照规定时限完成项目建设及全部资金使用。
二是全力推进开发区建设优化区域经济布局能力。成立省级经济开发区申报专班,与中规院等第三方机构就园区规划和产业规划进行对接,严格按照《晋升省级经济开发区申报审核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依据基本条件和需提交的有关文件逐步推进各项工作步骤衔接和基础材料收集。从弥补差距角度出发,将存在差距指标进行细化,对拟列入开发区企业进行系统梳理,建立并更新企业动态管理档案,同时,制定入园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吸引力,积极与企业对接,规划新企业集中进驻园区。
三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合作引领高质量发展。强化“央地合作”,深化“双鞍融合”,实施重点产业链精准招商。积极参与省市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及辽洽会等大型招商活动,充分利用省市大型活动的有利契机,锚定重点企业、头部配套企业、产业集群,开展招商推介活动,进一步扩大招商成果。集中整改期间,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走出去”招商6次,“请进来”考察10次,洽谈重点招商引资项目15个,成功实现项目签约8个,落地项目6个。降低政策门槛,制定出台《千山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包含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11项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四是积极主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群众所思所盼,及时化解群众诉求,妥善安置东鞍山街道花麦屯村5户水泡区居民,全面消除水患问题。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规范设置区人民医院相关科室,已达到二级医院设置标准;开设乡镇卫生院急诊(抢救)室4家;公开招聘村医配备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收入补助已全部补发完毕,满足了辖区内村民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统筹调度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细化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职能分工,制定《千山区平安校园建设会商管理会议制度》,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大力整顿学校门口交通秩序;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进行及时清理;对学校食堂、配餐公司开展大检查,定期对校园周边食杂店临期食品做及时返厂处理,坚决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集中整改以来,全区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全部完成消防设施升级改造,重点校园门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差距方面。
一是持续用力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千山区特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千山区“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强化政策引导,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制定《千山区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2023-2028)》,针对没有集体经济项目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部制定“一村一特色”发展规划。
二是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按照《鞍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采取政府代管方式,推动对无物管小区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各镇街严格落实《中共鞍山市千山区物业行业组成人员名单公示》文件精神,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激发无物管小区的管理活力,打造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在全区范围开展“爱家园、保清洁、净美鞍山”宣传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志愿者、物业人员等深入社区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小常识等内容,集中整改期间,共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600余份,增强了小区居民绿色文明意识。
4.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方面。
一是主动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定《千山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千山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发《千山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千山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宣防工作任务表》,积极开展反诈宣传“五进”活动,发动社区、村屯力量,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上门宣传,切实打通反诈宣传最后一公里。集中整改期间,全区群众防骗意识普遍提高、反诈氛围不断浓厚,电诈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12.33个百分点,未发生非法集资案件。
二是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纳入六届区委常规巡察、纳入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纳入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各党委(党组)落实“四个责任”,并按时通报各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召开全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会议,责令各相关单位落实“四个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督导重点部门认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不跑偏不走样。辖区街道党工委修订完善了《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三是压紧压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千山区区级领导包案督导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方案》,落实区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常态机制,压实地区管控责任和案件化解稳控责任,统筹做好案件化解和人员稳控。加速推进信访积案化解进度,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强化对各信访责任单位履行信访维稳责任的全程监督,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失职失责行为发生。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区信访联席会议、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区级领导专题调度会议研究信访“三率”工作13次,强化“三率”整改落实工作安排部署,截至2023年底,全区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98.95%,按期办结率99.6%,参评满意率99.15%,群众满意率96.3%。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不全面
1.在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一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论述,专题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研究制定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2023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安排,审议通过了《中共鞍山市千山区全面从严治党2023年工作要点(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千山区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千山区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明确细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抓好任务落实。
二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压实“两个责任”,区委常委会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规范和强化运用廉政提醒谈心谈话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加强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增强抓好党内监督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是做深做实以案促改工作。对全区典型案例进行分层级、分类别、分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发挥强大震慑作用,进行以案促改。拍摄警示教育片2部,召开全区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件,观看警示教育片,时刻保持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
四是推进监督力量贯通融合。学习《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精准掌握反腐败工作的最新动向、最新情况和最新问题,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起来,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召开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审议通过《调整中共鞍山市千山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建议》,明确分工和职责,加强政策衔接、工作协同、信息互通,形成“一盘棋”的反腐工作格局。
2.在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方面。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促履职。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强化对“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开展了“乡村振兴领域”和“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积极拓宽“一把手”问题线索渠道,深挖严查“一把手”腐败问题。
二是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进一步完善落实《千山区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方案》,扎实做细日常监督。制作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明白卡”,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的能力。落实领导包案,不断完善区级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建立信访化解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信访化解专项整治。
三是出台《千山区纪委监委规范和加强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通过对全流程的规范、细化,进一步压实责任。依托智慧案管系统对基层的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和跟踪,助推乡案县审提质增效。制定《大数据应用学习培训计划》,已开展大数据应用相关培训2次。制定《深入推进大数据应用工作管理办法》,提高大数据办案意识。
3.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隐患突出方面。
一是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提质增效。结合《关于千山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分别开展了农村低保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扶贫资金、扶贫领域与民生资金、民生领域专项监督;农村“三资”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和“大棚房”整改问题情况“回头看”。制定出台《千山区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较多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方案》,明确了“1+5”工作体系,着力解决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较多”具体问题和基层治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突出风险、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民生领域问题表现突出、服务保障体系存在短板等自查自纠问题。
二是持续强化招投标领域监管。成立千山区招投标领域整改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压实监管责任。出台《千山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暂行措施》,制发《千山区政府采购政策及流程指导书》,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三是以民生领域“小切口”推动巡视整改“大整治”。精准对照《千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操作规范等规定,坚决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每月新增和每季度在保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通过省核对系统进行一次信息核对,有效提高保障对象的信息精准化,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原则。对审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梳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工作中强调严肃纪律。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定期复核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动态管理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四是加强村集体资金使用监管。对现行的《千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逐条进行梳理,并开展了论证,目前已完成千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工作。组织经管方面专业人员对镇村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开展全区村级财务自检自查,采取镇(街)主导自检自查,区级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抽查模式,对村级资金的使用、土地补偿费等相关资金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在规范、有序、合理的环境下运行。
4.在加强和改进作风有差距方面。
一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反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对指出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建立健全长效规范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及时通报,使全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依托巡视整改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区机关开展劳动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活动,制定《千山区争创“辽宁清风政务窗口”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大力营造窗口单位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制定《千山区2023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问题台账》,对调查研究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检视和专项整治,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投入到振兴发展工作中。以整治“慵懒散慢”为突破口,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存在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是在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持续发力。针对低保、危房改造等领域形式主义案件,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低保“公示”规定,第一时间即查即停,依法追缴。要求各镇街严格按照《关于危房改造审批流程及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开展危房改造工作,同时召开危房改造政策培训会,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方面。
一是强化执行民主集中制。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有关民主集中制的相关内容,审议通过《中共千山区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千山区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并按照《中共千山区委常委会会议议事决策程序规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确保区委常委会的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
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区委常委班子就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常委班子成员进行约谈,从严要求班子成员履行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定,从严督促班子成员主动接收组织监督,坚决杜绝“特殊党员”存在。召开巡视反馈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区委常委班子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入脑入心。制定《区委常委班子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强化沟通,及时进行检视剖析。
2.在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一是增强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度。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就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形成《千山区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落实情况报告》《千山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及时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推动形成搭配合理、优势互补的班子结构。强化干部队伍分析研判,不断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积极盘活干部人才资源。建立领导班子空岗预警机制,全面排查领导干部空岗,梳理干部到龄退休、任现职时间等情况,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
二是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对照《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要求,对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区管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清查,对巡视提出的档案缺失材料补充、完善和归档,同时常态化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归档全面、及时、准确,避免出现档案材料缺失情况。
3.在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方面。
一是扎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千山区委高度重视党建责任制建设,及时调整党建工作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工作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制定《中共千山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中共千山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构建领导有力、协调高效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印发《2023年度千山区委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建立区、镇两级书记抓党建项目工作制度,建立《党委实际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项目立项书》,实施常态化推进,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摸底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导整改、规范设置。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提升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负面清单,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村党组织及时列为软弱涣散整顿对象,做到应纳尽纳、整顿有效。
三是进一步推进“两新组织‘两个覆盖’”。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两新组织信息数据库,对相关数据信息实时补充完善,为推进全区“两个覆盖”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开展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非公党组织建设和企业经营发展的各项工作。健全两新工委委员单位协调机制,制定《千山区关于完善两新工委运行机制的工作方案》,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两新工委牵头、委员单位协同、属地兜底的管理责任体系。
(四)关于推动巡视、审计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一是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视度。千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书记郝鹏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奇凡在省委第三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第三巡视组关于鞍山市千山区巡视反馈意见精神,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审议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召开巡视整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全部主动认领责任、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建立问题提醒机制,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制定《区委常委班子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预通知》,进行问题梳理,对认领不全面、不到位的区委常委及时提醒,避免出现巡视整改责任无人认领的情况。
二是强化巡视和审计工作整改落实。印发《2023年区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文件,将巡视整改落实到2023年区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鞍山联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并上传系统公示。攻坚克难解决永达园林工程款项,帮助企业化解经营困难问题,目前案件已阶段性办结,正采取市财政化解地方债务资金和市信访系统救助资金两个渠道偿还案件利息和相关诉讼费。
2.在日常监督有缺失方面。
一是加强和规范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制定出台《千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从整改责任落实和整改任务完成两个方面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确保做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用好工作实绩考核“指挥棒”作用,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
二是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对巡察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对照本次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清单,强化跟踪监督,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集中整改期间,建立对巡视整改落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制定《千山区纪委监委关于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和《中共千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着力巩固整改成果。
3.在建立长效机制有差距方面。
一是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区委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文件,研究制定《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应知应会手册》,开展“三会一课”督导检查,真正做到立行整改,同时对全区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党内制度纳入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党内制度在基层党组织的落实效果显著增强。
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缴库管理制度。为确保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区委制定出台了《鞍山市千山区非税收入缴库管理制度》,细化基本资料台账,并定期审核抽查、按时进行收入对账,坚决杜绝跨年度、跨期缴费现象出现。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千山区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积极主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纳入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并将学习情况纳入督查通报内容。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作用,多次组织召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千山区涉企营商环境诉求办理工作机制》《千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文件,为有效破解一系列重点疑难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全力打好助企纾困“组合拳”。千山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精神,制定《千山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让企业轻松便捷享受政策红利。开展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建立并及时更新《千山区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台账》《千山区企业融资需求台账》,切实加大金融机构对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以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向好发展。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包保工作,制定《“抓项目,进企业,解难题”专项行动方案》,组建8个工作专班,采取“五个一”包保结对模式,明确责任部门,针对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实现了专班化推进、项目化实施、清单化落实。
三是着力提振担当作为“精气神”。千山区着力把解决信访问题与关心群众生活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作为化解信访矛盾的突破口,力争解开群众“心结”,高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落实“领导挂帅、部门挂账、专人挂牌”三级挂图作战包干责任制,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定期对责任单位工作推进、问题解决等情况进行调度,对重点案件建立“一案一档”,通过多种督办形式确保按期结案。制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疑难诉求催办督办工作机制》,确保诉求问题能够第一时间精准派送责任主体及时处置。
(二)关于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不够有力,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力兑现招商承诺。高位协调推进“净地”工作,成立净地专班小组,制定征收补偿方案,预先对地块进行摸底调查和成本计算,通过与企业充分交流,协商一致后形成净地方案,确保企业正常开工建设。研究制定协议评审会机制,采取多行业、多主管、多业务共同审视协议的方式,评审签订协议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确保协议内容及时兑现。积极拓宽企业问题诉求来源渠道,强化区级领导、政府职能部门、镇(街)三级包保力度,把省级转办、鞍心直通车、营商环境“万件清理”等8个渠道涉企问题诉求全部纳入统一“问题池”,建立问题诉求收集、解决、反馈闭环机制,对收集解决问题全流程进行督导,确保企业问题诉求得到精准化解。
二是全力偿还政府拖欠款。为切实解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千山区对拖欠各类市场主体款项进行逐笔梳理、分类研判,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等方式,全力筹备债务偿还资金。在债务化解过程中,对切实面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认真做好企业帮扶,多方沟通协调资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针对工程款还款协议签订问题,千山区将区级配套部分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项目工程款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定期足额支付。针对还款计划制定周期较长的问题,为积极主动回应企业诉求,提高助企纾困意识,制定了《千山区涉企营商环境诉求办理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行乱执行慢的问题。
(三)关于司法权力运用不够规范,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亟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提高执行完毕率。出台办理保全案件的工作指引,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在立案阶段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保全措施,提高案件处置效率。通过线上线下拓宽财产调查渠道,进一步强化查人找物力度,充分利用市法院建立的联动机制,对房产、社保、商业保险等进行调查,提高案件回款率。完善终本案件的结案程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提高终本案件合格率。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与电信运营商合作,对被执行人实施失信彩铃惩戒,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在市法院主导下,与拘留所建立合作调解机制,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
二是开展专网信息平台专项整治。制定出台《千山公安分局组织开展公安专网信息平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禁毒平台为基点,辐射全信息平台,集中整改期间,共计对13家单位40个公安专网平台进行排查,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以案促改”教育活动。区法院开展以案促改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党组书记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要求全院干警对照法院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和违纪情况,在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坦诚谈心谈话等方式基础上,深刻汲取教训,分析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全面进行整改,达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目的。交警大队开展专题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对全体交警、辅警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明纪、以案促查、以案促改,筑牢交警队伍管理和执法管理的底线、红线和防线。
(四)关于履行行政执法职权有偏差,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仍需持续用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印发《关于调整鞍山市千山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同时下发《关于依托“互联网十监管”系统报送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和《千山区2023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针对未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问题,区应急局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并报送区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备案,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执法文书及时完成“双规档”工作。目前已全部按照计划完成执法,“双随机”执法计划抽查21家,完成21家,占比100%。全面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区安委会每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进行通报,督促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二是及时公示执法信息。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动态调整、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现已完成全区20个行政执法部门和7个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全区20个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及公示,确保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完整、准确、规范。积极规范全区行政执法结果公示工作,重点对6类行政执法台账格式进行了规范,并对行政执法结果公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目前,全区行政执法结果均在鞍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予以公示。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记录。在建章立制方面,相关部门完善了《千山区应急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千山区应急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千山区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千山区统计局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等制度机制;在硬件方面,配备齐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确保今后工作中执法规范,记录齐全。
四是持续强化法治审核。制定出台《千山区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办法》《千山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办法》《千山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从制度层面保证法制审核人员的调整、配备。目前,全区20个行政执法部门均已制定完成本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并完成了本单位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编制、调整。
(五)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不明显,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仍需持续优化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力推动“工改”工作取得实效。千山区组织召开了千山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及“甘泉工业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推进会议,调整区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制定《千山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持续推进实施方案》及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手册。组织相关部门赴沈阳浑南区考察学习,为我区的“工改”工作落实提供了有力的借鉴和参考。
二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努力实现“收件即受理”。千山区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梳理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部门相关审批事项,明确审批人员及流程。对进驻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授权书,加强进驻单位审批数据的统计和对进驻单位人员的纪律管理,目前,千山区940项依申请类及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全力推进“一件事”工作效率,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及相关分中心均设立了“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并结合千山区实际情况制定13个区级“一件事”实施方案。出台《千山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范(暂行)》,组织召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工作会议及“一网通办”系统操作培训会,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流程和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了审批相关工作人员政务服务“网上办”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基层便民服务场所岗位责任,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均建立了日常巡查、日常考勤、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AB岗等制度。全区5家便民服务中心、62家便民服务站均按照基层便民服务场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完成建设。
三是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出台《千山区承接市级行政权力下放事项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区级承接下放事项清单、区级上交事项清单,常态化对承接、上交事项清单更新、调整。制定《2023年千山区项目管家实施方案》,建立“四个一”服务工作机制,加大帮助项目服务力度,健全项目管家工作体系。对2019-2022涉及“个转企”奖励资金的116户企业进行电话回访,并建立符合兑现奖励金条件企业、自愿放弃奖励金企业和无法联系企业“三本台账”。对自愿放弃奖励金企业统一填写《自愿放弃奖励金声明》,对无法联系的企业做到登记在册,以便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六)关于履行监管职责不严格,打造简约高效地监管环境存在短板弱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千山区遵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条例》要求,加大对市场主体检查比例,对有执法资质的执法人员应录尽录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让更多的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检查当中。2023年,千山区按照本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增加随机检查户数,检查覆盖率达到全区市场主体的17.39%,同比2022年覆盖率超出8.99%。制定《千山区2023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调整、优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人员分工,调整了鞍山市千山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制定执法检查计划72个,涉及检查市场主体1541户,截至2023年底,所有检查计划已全部完成。
二是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印发《关于加强千山区工程建设领域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区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完善了《千山区2023年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要点》,制定出台了《千山区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针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千山区制定印发《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领导分管领域、安委会成员单位监管领域责任分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领域的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集中整改期间,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0项,已全部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开展医疗机构、易燃易爆企业、燃气企业、养老机构、学校等消防专项检查12次,共检查单位62家,发现隐患144处,全部隐患完成整改。开展企业消防责任人集中约谈会3次,消防宣传培训20次,“六熟悉”演练10次。并组织开展火灾、安全生产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决杜绝“以停代管”“以罚代管”现象。千山区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针对碎石洗砂镁砂企业未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的问题,千山区召开“散乱污”整治动员会,制定《鞍山市千山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散乱污”企业逐一排查并建立台账,并对相关企业关停取缔到位。积极引导对桩石旅游景区停车场规范化运营,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街道办事处对桩石村建设用地的批复》,将该停车场涉及的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千山区实施规划用地。出台《千山区耕地、林地保护管理制度》,对耕地、林地保护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坚决遏制占用耕地、林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七)关于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存在短板,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差距较大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中介服务管理。针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缺乏制度的情况,千山区制定《鞍山市千山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实施办法(试行)》《千山区规范市场中介服务的实施意见》及《千山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制度》,明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和工作规范,促进全区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规范中介服务准入。制定出台《鞍山市千山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实施办法(试行)》《千山区2023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千山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千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千山区审计局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管理办法》及《2024年度千山区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监管工作方案》等文件,从制度上健全中介服务监管,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引入工作,创造公平有序竞争的中介监管环境。
(八)关于招投标领域乱象频发,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存在风险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控招投标风险隐患,为乡村振兴赋能。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成立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较多处置工作专班,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千山区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较多的整改方案》,明确了“1+5”工作体系。召开全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区领导干部300余人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区农业部门成立招标及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并出台《千山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强化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过程控制监管。成立区农业农村局招标及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千山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扎紧招投标工作篱笆。
二是细化完善制度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区政府出台了《千山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暂行措施》,财政部门制定印发了《千山区政府采购政策及流程指导书》,要求区直各职能部门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各镇街党(工)委加强对“三重一大”“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及《千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学习,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议事规范。区纪委制定《关于开展2024年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监督推动项目建设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用权。同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堵塞漏洞,集中整改以来,共对全区2021年以来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相关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持续深入整改,巩固整改成效,以务实作风推动千山区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巡视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始终秉持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态度,坚决杜绝“过关思想”,以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政治担当、诠释对党忠诚,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贡献千山力量。
一是凝心铸魂筑牢根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巡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见真章。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坚决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狠抓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深挖细查,高质量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回潮现象;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同时强化整改督查,用好问责武器,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层层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牢牢把握党的创新理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自觉从中找方向、找方法、找思路、找遵循。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勇担新使命、建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学用结合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精神,持续释放从严纠治“四风”强烈信号,不断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将巡视整改工作与推动千山区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持之以恒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第一追求,强化“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持续推动“一网通办”,运用市场化理念、思维和方式带动发展,以政府更加有为,促进市场更加有效。完善营商环境考评体系,加大督办整改力度,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特别是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从严从快整改到位,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
五是坚持人民至上发展理念,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深刻认识和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本领,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倾心倾力办好惠民实事,坚决做服务群众的“贴心人”,让广大群众享受更多发展成果。坚持把“实干”摆在突出位置,主动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把准定位抓关键、立足职责找切口,更加科学地谋划制定好、实施好、落实好本地区破题之策和发展之计,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向全区百姓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中共台安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台安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台安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改革发展不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一是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推动实践。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等内容,县领导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进行研讨发言,进一步提升理论素养。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县级领导深入包保单位、工作联系点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34场,建立了宣讲台账,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深入人心。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意义,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任务清单》,结合台安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人。并督促各责任部门按照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推进,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下发督办通知,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实处。二是强化压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并就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台安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并出台督查方案,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加强监督和评估。针对产业支撑不够稳固方面积极调研。通过走访企业、微信及电话等方式,从升规入统、专精特新、工业四改、科技创新等多角度为企业宣传解读《台安县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回应解答企业对政策所产生的疑问。我县制定台安县32项重点任务台账,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月调度。针对重点任务台账,制定专项督促检查方案,就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每月调度一次进展情况。对省市关于三年行动方案的安排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开展学习。充分发挥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调度,注重统筹推进。领导小组每月召开1次调度会,目前已召开2次。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在发改局,每周督导一次进展情况,创立工作简报,形成工作制度,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全力提升科技创新动能。出台一系列补贴奖励政策,加大本级科技资金投入力度,安排科普经费和人才发展专项。在年初预算中,安排科技人才相关项目扶持资金和企业科技发展投入奖励补贴资金,支持和帮助相关企业更好地发展和壮大,为地方经济带来更多的活力和增长点。大力培育辽宁安井、辽宁福瑞达等科技型企业,通过以点带面形成辐射,带动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发展;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全力提升钢铁深加工及镀锌彩涂板产业。通过招商引入科技创新型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龙头企业产能。盘活闲置资产提升产能。钢铁深加工及镀锌彩涂板产业集群总体产能2023年达到350万吨,占全市比例提升至15%。四是全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8月15日,县城建集团、科顺防水合资成立台安科顺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实现“国企+民企”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催生企业项目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管委会+公司”改革力度,积极推进管委会与各公司间的合作,全面开展各项业务,全方位提升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服务水平。招商公司与7家企业签订轻资产招商协议;物业公司与台安大市场签订意向协议,提供物业服务。五是全力建设现代交通物流体系。台安陆港一期工程项目各分项目已于2023年7月28日相继开工,强化项目管理,确保2024年7月竣工。公铁物流园项目已开展项目对接,进一步疏通资金渠道,全力开展项目展示,计划2024年7月开工建设,2026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重要论述,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推动国家商品粮基地建设。制定《台安县“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组织全县12个镇街,部署整改恢复耕地1万亩,正在通过日常变更进行确认。完成了朱家排水站、张台子排灌站、小麦科排灌站、王家排水站等4座排水站的更新改造。二是积极培育农业龙头创建企业优质品牌。落实惠企政策,积极向企业宣传引导,提高企业对龙头企业在市场经营中所发挥的重要带动作用。不断深挖资源,通过定期推进调度现有项目,谋划新项目等方式引领带动全县生猪、肉牛屠宰及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加大产品宣传推介,产销对接,组织企业参加各级各类农业博览会,打造知名品牌。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进行有效衔接。针对洪家村、铁丝房村、于坨子村3个村供水入户工程,我县加大推进力度,目前已全部竣工,并实现了24小时供水。
3.在强化统筹发展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全县政务网站(账号)开展摸底排查,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工作台账,对11个新增政务新媒体进行登记备案,对15个长期不更新、关注度不高,网络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清理。二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提出“六个一批”的工作要求开展进京访化解工作,持续开展县级领导干部接访工作,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强化本地吸附力量,对进京访返台人员全部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并亲自接待,真正做到“当地接访吸附一批”“进京访接回化解一批”和“落实稳控管住一批”。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开展全县保密风险隐患大排查,针对对互联网计算机管理、邮箱及微信等9个方面,对重点涉密部门开展专项保密检查。督促指导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台账》《计算机管理台账》等,明确保密工作人员,规范涉密文件管理方式,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4.树牢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缩小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差距。一是全力积极防治污染。完善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工作微信群,形成部门联动、快速响应、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职责,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适时启动预警和污染过程应对。对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竣工运行后,污水日处理能力由2万吨/日提升到3.5万吨/日。制定未来全县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维护、运营工作计划。在污水处理厂和设施建设完成前,采取化粪池临时收集存放的方式,定期组织进行清运处理。购置有机肥抛洒车50余台,每年可满足65万吨发酵后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另果蔬大棚、林地、花圃、苗圃等可利用发酵后的畜禽粪污达25万吨。开展常态化巡河,对小柳河流域沿线6个镇、街在划界确权基础上,设置5个乡镇考核监测点位。二是扩大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选定房产小区、阳光小区及112栋老旧单体楼试点小区,由业主自行聘用保洁人员进行了垃圾清运。目前,103个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43个,物业管理委员会60个,达到100%全覆盖。协调社区启动楼长制,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及时解决居民意见和建议,组建物业执法中队,对物业企业管理进行巡查检查,提升物业管理规范和服务水平,投诉率比去年同期下降10%。三是强化村级卫生室服务与监管。细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责任,制定下发《2023年度台安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加强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管理,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同时强化督导考核,完成全县村卫生室上报所配备药品种类工作,均达到配备药品80种以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规范管理的通知》,规范乡村医生诊疗行为;对需要维修的村卫生室积极争取资金维修改造,达牛镇大于村卫生室、韭菜台镇淮泡村卫生室、桓洞镇么路村卫生室、黄沙坨镇下薄村卫生室、高力房镇后黑村卫生室完成改造。对全县卫生室进行排查,全县卫生室均已达标,能够正常开诊,使卫生室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为群众提供健康服务。在全县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真实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虚假建档情况,切实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培训和督导持续提升村医服务能力和质量。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照《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从严治党列入县委常委会、人大党组会、政府党组会、政协党组会等学习计划,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从严治党工作。县农开区党工委将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每年3次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缩小压力传导差距。制定下发《关于同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的暂行办法》;将“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和下级单位“一把手”廉政谈话开展情况列入年度检查内容。三是提高政治巡察监督质量。在县委常委会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县巡察工作的意见》(辽委办发〔2018〕107号),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研究巡察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情况的时间节点、相关要求等。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巡察情况的有关措施》。制定《巡察工作巡前培训工作办法》。制定了《关于规范县委巡察反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巡察反馈程序及相关要求。四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审计部门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辽宁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台安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已经完成对2018-2023年51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含应审未审29人。制定出台《台安县审计局审计作业规程(试行)》,县审计局派出5人参加2023全省审计系统(鞍山地区)新进人员初任培训班。自2022年2月以来未出现过“零问题”情况。
2.强化履行监督责任方面。一是提高部分案件查处质量。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条规,充分运用省纪委“精兵强将大讲堂”和辽宁省监察官学院鞍山分院加大培训力度。选派骨干力量到市纪委监委跟案锻炼,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二是强化派驻监督。组织派驻纪检组人员重新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派驻纪检组的职责。下发《关于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关于四起政法系统典型案例的通报》,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制定《台安县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关于同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的暂行办法》,并将各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巡察报告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内容。已对清理违规占地不力人员进行问责。四是充分发挥大数据监督作用。深入学习大数据办案知识,树立大数据办案思维。邀请市纪委监委专家开展大数据办案专题培训1次,组织参加上级大数据专题培训1次,组织机关干部参与市纪委监委组织的“数战比武活动;加强“数战宝”、省纪委查询平台的使用,将省纪委完善的智能分析、疑点推送、挂图作战、编号管理、“天眼查”、“千里马”查询系统、支付宝信息查询等全新功能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将大数据手段与审查调查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智慧查案能力。我县建立线索移送制度,探索“六类人员”数据与行政处罚数据共享制度,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在着力解决廉洁风险排查不彻底方面。一是清查并严肃处理违规经商办企业。依据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违规经商办企干部严肃处理。运用大数据监督对全县“六类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一次清查。二是认真核查涉农领域“微腐败”问题,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三是防范化解个别重点项目的廉洁风险。按照《台安县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4.在推动作风建设有差距方面。一是强化工作作风。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思想观念,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对全县重点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分类推进、跟踪调度,细化责任落实,强化服务保障,确保重点项目落地见效。二是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我县已制定下发《台安县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的规定》;在重要时间节点,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中高考前夕等重要节点,下发纪律提醒,加强警示教育;加大曝光力度,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纠治“四风”强烈信号,精准发现,对享乐奢靡问题露头就打;下发通报,督促各级党员干部知止收敛、以案为鉴。三是整治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我县已下发《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11个,目前已对19人进行了处理。下发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案例通报,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出台《交通事故接处警工作制度》完善涉酒醉驾交通肇事案件查处机制,加强事故出警勤务部署,强化现场管控,全面提高办案民警处置复杂案件业务能力。制定出台《台安县公安局案件主办人制度》(试行),通过周例会学法、送教上门、业务培训以及线上每日学法等举措,推动形成了浓厚的学法氛围,提升民警法律素养。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方面。一是严格落实议事决策制度。制定《县委常委会议题申报工作制度》,规范县委常委会议题申报程序,督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在起草我县重大事项方案后,及时向县委申报常委会议题。制定《县直单位向县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强化各单位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重大事项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二是强力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制度。组建5个考核组对78家机关事业单位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并形成《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2年年度考核评价等次情况表》;制定《台安县2023年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案(试行)》,结合领导干部在实施台安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承担的指标任务和日常职责分工,填报《县委管理领导干部服务推动台安全面振兴新突破政绩考核季度清单》,按季度考核县管干部日常表现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绩”的主要内容。三是规范议事决策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已经按照2019年新修订的《党组工作条例》重新修订了议事决策制度,明确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大额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县委办已经逐一审核完毕,现已全部达到要求。四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结合《关于印发<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规范>的通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提示》,严格标准要求,规范程序步骤,对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等进行细化,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民主生活会的请示》《谈心谈话提示》《谈心谈话记录单》《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个人发言提纲》以及《个人说明部分》等相关材料模板,供参考使用,确保规定程序不变、步骤不少、内容不漏。
2.在解决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一是按职数配备干部。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讨论研究通过《关于省委第十五巡视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原因分析情况报告》。建立《县管领导班子职数及人员配置工作台账》并动态维护。开展无任用调研工作,结合无任用调研结果,制定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计划。加强动议研判。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期交流规定。制定《台安县党政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办法》,对领导干部交流轮岗范围、权限和程序等进行明确。建立《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以上科级领导干部台账》和《政法干部任职期满需交流调整干部台账》。三是严格执行“四必核”“双签字”规定。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提高组工干部准确运用条例的能力。已对现有干部调整纪实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7月20日和9月17日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38名干部《廉洁自律鉴定表》进行“双签字”。四是缩小年轻干部配备差距。按照省、市关于年轻干部配备指标要求,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议配备年轻干部。完成2023年公务员招录工作,共招录35岁以下公务员29名。完成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共招录7批次事业单位35岁以下工作人员273名。按照跟踪培养、重点关注、成熟可用分类完成建立《台安县年轻干部储备库》工作。分组到县直单位和各镇街积极开展无任用调研,推荐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
3.在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规范执行党建述职制度。坚持立行立改。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2022年度各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下发《关于2022年度各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并及时向被评议考核人进行了反馈。加强业务学习。县委常委会书面传达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建立提醒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关于做好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工作提示》,督促指导各党委(党组)加强业务学习,严格程序步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规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国有企业党组织纪检委员配备工作自检自查的通知》,组织全县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落地见效,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对全县国有企业党组织组建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逐一“过筛子”,建立《台安县国有企业基本情况台账》。建立工作提醒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提示》,确保基层党组织应换尽换、能换尽换。对纪检委员履行党内民主和监督职责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推动国有企业党建与生产发展深入融合奠定理论基础。三是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对象。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调研排查推动整改提升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拉网式排查的函》《关于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调研排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调研排查的通知》等文件,聚焦11类整顿问题,在12个镇街党(工)委自查的基础上,由30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走村入户排查,并对上年度集中整顿工作开展“回头看”。四是提高两新组织“两个覆盖”质量。加强业务培训。在县委党校举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培训班,全县171名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出资人(负责人)及党建工作指导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紧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及两新组织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既有理论解读、又有实务指导,既摆明问题、也传授方法,进一步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业务能力水平,两新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五是持续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县委组织部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召开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整改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项目情况,对项目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四)关于推进巡视整改不到位,巩固整改成效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对上轮省委巡视鞍山市和省供销社党组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台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于2023年7月完成了换届工作,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排查,对全县此类情况进行了排查梳理,确保应换届的全部换届。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县委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推动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领导统筹作用发挥不够方面。多次召开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项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职能部门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会就如何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职能作用,共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共5大类15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逐项解决。
2.在着力解决监督考核不到位方面。一是制定《台安县营商环境监督员聘请与管理办法》,明确营商环境监督员考核标准,督促监督员履职尽责。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例会制度,每年召开两次监督员座谈会。由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并形成营商环境监督员意见建议报告,经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推行营商环境监督员“清单式”履职,制定《营商环境监督员履职清单》,细化固化营商环境监督员的具体任务、工作流程、业务标准,依照清单履行监督职责,促使监督职责落细、落实,实现监督检查延伸至基层“最后一公里”。三是实行通报制度。对监督员在发挥职能作用的过程中,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将共性问题进行通报或曝光,举一反三,以案为鉴,督促整改落实,推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3.在着力解决主动服务企业不到位方面。一是制定《镇街增设企业管家工作方案》,如镇街自有人员不够,要求其将土地所、司法所、市场分局,供电所、派出所、金融机构等职能部门人员全部配为项目管家,要求每人服务企业最多不超过20家。二是主动担当作为,增强破解历史遗留问题能力,强化履约践诺,打造诚信政府形象。经开区、农开区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政策协议及相关情况进行核验,与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双方签署科学合理的《优惠政策兑现协议书》,明确政策兑现流程,对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按程序予以兑现。
(二)诚信政府建设有差距,履约践诺信用环境的基础还不稳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诚信建设制度缺失方面。制定《台安县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办法》《台安县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失信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做好信用宣传工作,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依托政务诚信平台,实施政务诚信大数据检测预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评级结果。
2.在着力解决拖欠工程款损害政府公信力方面。对拖欠工程款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科学制定还款计划,着力推进诚信政府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在保证“三保”支出不出现风险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拨付欠款。
3.在着力解决失诺破坏招商形象方面。制定《台安县推进土地攻坚解决“批而未供”问题的实施意见》,堵塞造成“批而未供”的漏洞。制定《台安县征收地块“净地不净”行动方案》,组织专班,抽调精干人员,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净地不净”工作。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4.着力解决不法市场主体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问题方面。一是加强税法宣传,与社区网格员进行对接,通过可视答疑、帅哥说税、印制宣传手册、税企群发送最新税收政策等方式向纳税人宣传;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堵塞了税收漏洞,维护了税法的尊严,确保了税负公平。二是专项听取案件执行情况报告,强化组织协调,推动县政府、县法院紧密协作,要求承办法官耐心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及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和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三是深化服务保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登门行动”,主动走访重点企业,主动问需、跟进服务,了解掌握企业发展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征求意见建议,畅通侵犯企业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渠道和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全力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难题。
(三)司法权力执行质效不高,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方面。成立市场主体案件执行工作专班,制定非金融类市场主体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方案。司法部门、金融、不动产等相关机构实现信息共享实质化,着力解决查人找物难问题。县法院将加大涉法涉诉营商环境投诉案件的执行力度,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在着力解决执行款、罚没款管理不严格方面。对未发放执行款进行清理,对罚没款账户结余款履行上缴手续,明确一笔发放一笔,截止目前,已发放完毕。进一步健全完善《涉案款物管理若干规定》,切实规范执行款、罚没款管理,有效防止类似问题出现。
3.在着力解决检察系统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到位方面。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刑检员额检察官、助理会议,学习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文件;完善、修正案卡,确保数据准确;对今年在办案件均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确保无遗漏。
4.在着力解决公安部门执法不严方面。制定出台《台安县公安局案件主办人制度》(试行);建立健全覆盖接处警、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的全流程执法记录机制,实现执法全程回溯和“闭环”管理。增强执法规范意识,县公安局深入开展执法宣传教育,加强民警对法律法规的全面掌握。提高执法素质,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实现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实现公安工作由被动到主动、由用对到驾驭、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变,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
(四)行政执法权力运用不到位,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仍需持续用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文明规范执法存在差距方面。各相关机构内法制审核部门,并对26个执法部门的法规负责同志开展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在鞍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公示。汇总形成我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清单,定期更新数据。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至少每季度开展以西行政执法证件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出现证件管理不当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
2.在着力解决打击不法欠税市场主体力度不够方面。对欠税企业全面摸底排查,依法依规清理欠税;对所有欠税企业进行催报催缴并予以公告(欠税企业按季度公告)。对于恢复生产经营或者转制重组的欠税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尽力将欠税、滞纳金清缴入库。针对此问题,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3.在着力解决统筹执法不到位方面。已制定县市场局、应急局、人社局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计划,临时性联合抽查检查由发起单位牵头负责协调参与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于2024年初开始执行部门的联合执法,制定统一的执法计划。
(五)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深入,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仍需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存在无权限审批问题方面。拟定《政务服务事项和人员进驻协议书》,明确要求进驻政务中心及分中心的审批人员必须为“公务员”身份。人社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编办等4家单位选派1名行政编制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审批工作,并与政务服务中心签订审批人员进驻协议书。目前,各业务部门已派出公务员入驻政务中心,正式开展审批业务。对行政审批人员进驻到位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
2.在着力解决审批效能不高方面。一是明确33家部门进驻事项清单,并召开全县33家部门巡视整改和协议签署工作会,与各进驻单位分别签署完成了人员和事项的进驻协议。全县33家部门已派公务员入驻政务中心,政务事项已完全入厅办理,且完全实现所有事项应网办尽网办、应进必进。不定期抽查115个审批事项的线上线下办理量,确保名副其实“一网通办”。二是所有审批人员均已进驻营商局三楼行政审批办公室开展审批业务。定期抽查检查“厅内批、厅内办”问题。在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服务台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调查问卷,监督各部门在实际业务办理中是否存在的“体外循环”问题。对“体外循环”问题进行督查督办,立即整改,整改不力的,通报批评。
3.在着力解决基层便民服务建设存在短板方面。一是成立台安县优化基层服务工作检查组,对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制定培训计划,全年至少进行两次业务培训,确保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能办事、会办事、办实事、好办事”。截止目前,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设置两个无差别综合窗口,原有单独设置的社保、医保、民政、住建、残联等各领域单一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并入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此项工作达到市级抽查验收标准。二是各镇街确定1名以上线务员,专门负责电子政务外网故障维护,确保电子政务外网畅通。目前,各综合窗口配置计算机、扫描仪(高拍仪)、打印机、复印机、视频监控等必要办公设备,为开展综合便民服务提供基础硬件保障。负责电子政务外网的专员已对全县的电子政务外网全部维护完毕,保证电子政务工作的信息安全、环境安全,正常使用。
(六)关于监管权力运用不规范,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亟需改善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互联网+监管”落实不力方面。一是我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对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知》,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协调。二是对26个专项执法检查按照要求进行补录,现已补录完成。县医保局对台北街道蔬菜村王光卫生所、何影卫生所等19家医疗机构的专项执法检查进行补录,现已补录完成。
2.在着力解决“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一是完善26家执法部门检查名录库,做到执法人员应录尽录。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系统“两库一清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目前,我县共有持证执法人员934人,现已全部录入,录入率100%。二是开展特种设备监察培训,执法人员特种设备监察能力得到提升,补充了特种设备专职人员队伍;组织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参加每年的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增加持证人员。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组织督察组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3.在着力解决个别领域监管不严不实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加快完善监管机制全面实行收费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鞍双减办发〔2023〕1号),协同中国银行鞍山支行加快办理开户验点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落实资金监管专题培训,督促培训机构按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加快完成资金监管工作任务。二是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多层次的打击“黑校车”社会监督网络,公开黑校车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开招标引进专业校车服务公司,在全县农村地区开展服务,完善落实高补贴、低收费校车管理政策和办法,从根本上取缔“黑校车”运营。三是安排专人到顺通客运出租有限公司督办油补发放工作。对以往出租车油补发放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以制度规范工作、堵塞漏洞、做好防范,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七)中介组织管理缺位,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建设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监管体系尚未建立方面。制定《台安县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依据《辽宁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及分类监管细则(试行)对台安县4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分类,按细则要求,我县将对被确认为C类的中介服务机构每年实施一次监督检查。
2.在着力解决中介服务有缺失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从业者资质和信用的审核,防止垄断和恶意竞争的产生,从而促进中介机构市场的公平竞争,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服务质量;通过提供补贴的方式,鼓励中介机构发展,优化各行业的中介机构分布,满足市场需求,推动经济发展。二是联系域外中介机构2家在我县开展工作。同时加强中介组织的竞争机制,对中介组织的使用采取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使用。
3.在着力解决中介代理存在垄断风险方面。学习借鉴外地关于中介组织的管理办法和经验,制定《台安县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保障中介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中介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立代理机构企业档案,制作企业简介宣传单,拓宽宣传渠道,提高代理机构知晓率。通过引进更多域外代理机构,建立行业竞争市场,彻底打破行业垄断。
(八)规避幕后交易风险意识不强,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方面。一是我县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监管部门,进一步认真分析梳理问题点,抓好整改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工程未进行招投标、擅自施工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创新工作方法,规范采购流程。三是开展集采业务时严格执行《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完成。
2.在着力解决打击非法集资乏力方面。一是公安部门开展宣传活动,以辖区派出所为单位,通过社区民警、驻村辅警深入农村,在银行、营业厅、餐饮、超市等场所,发放非法集资、传销、涉养老领域等突发经济犯罪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二是抽调精干警力全面开展案件攻坚,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执法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强化学习培训,以本案为鉴,组织办案民警深入学习讨论,提升办理涉企类经济案件的能力水平。
3.在着力解决围标串标问题方面。制定项目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职责,成立监管部门负责、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招投标监管工作。
中共抚顺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抚顺县委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抚顺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2024年3月6日,省纪委监委向抚顺县委反馈了《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报告的审核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抚顺县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视整改。
(一)凝聚思想共识,增强整改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2023年8月3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及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听取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上来。8月10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为开好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8月14日,县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在集中整改过程中,县委常委会持续学习中央及省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责任。县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靠前指挥、亲力亲为,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和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推动整改取得扎实成效。针对省委关注的重点问题,全程紧盯、全面指导、全力协调,建立督办机制,加快推进问题整改。针对堵点难点问题,逐项拉出计划清单,明确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整改任务按期实现阶段性目标。
(三)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县委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研究和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调度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周调度制度,紧密跟踪整改工作进展,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格局。
(四)细化整改方案,加强检查督导。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深入查摆问题、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原则、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要求。针对重点问题以及巡视中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各牵头部门和相关乡镇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逐项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每项任务都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工作台账,对整改工作“日调度周汇总”,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五)坚持统筹推进,注重标本兼治。县委坚定不移推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将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抚顺县全面振兴新突破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既立足当前解决各类问题,又着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提高认识,扎实做好政治理论学习。紧扣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召开理论宣讲工作培训会议2次,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治理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理论宣讲接地气、见实效;持续深入开展理论宣讲,从县委党校、教育、卫健等部门及各乡镇精选宣讲骨干31人,组建浑河新语理论宣讲团,开展10场理论宣讲。
(2)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落实落地。一是召开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三年行动工作汇报,研判当前经济形势,安排部署下步任务,成立了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领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二是县政府成立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投资消费进出口、产业结构调整等10个专项推进组,统筹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各项工作。三是绘制全面振兴新突破指挥部工作导图,建立调度和信息报送机制,每周、每半月调度各相关单位重要举措、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方面的工作亮点、取得的成效。
(3)务实担当,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一是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将资金排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积极筹集资金,制定拨付计划,做到具备条件一笔,及时拨付一笔。二是加强就业服务,通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发布企业用工信息,为求职人员搭建平台加快转移就业。三是扎实落实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带头人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政策,为企业注入活力,以政策扶持助力企业稳岗保就业。四是全力打造劳务品牌及零工市场建设,积极开展为零工提供“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活动。
(4)敢作善为,不断加快乡村振兴步伐。一是召开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对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行安排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制定《抚顺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实施方案》和《抚顺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标准》,规划建设了抚顺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成功签约辽艾股份责任有限公司艾草种植及深加工项目。同时,持续推进食用菌、有机杂粮、果品等发展,为特色农产品深加工提供优质原料支撑。二是加强资金监督,强化人员培训,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财务管理要求使用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用,促进村集体资产增值保值。
(5)恪尽职守,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一是制定《抚顺县2023年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方案》,进一步明确“扶贫资产收益在保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基础上,结余资金可用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确保扶贫资产发挥效益”的工作要求。二是建立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专项检查,对2022年以前扶贫(衔接)资金支出开展“回头看”,对2023年新下拨衔接资金跟踪指导,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6)常抓不懈,扎实推进人居环境建设。一是召开人居环境净化整治紧急工作会议,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制定出台《抚顺县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方案》《抚顺县县级领导联系包保乡镇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制度保障。三是推行“河长”“路长”“街长”“林长”的“四长联治”机制,清单式管理、台账化推进,确保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四是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2023年抚顺县年度绩效考核》,对此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成立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督查组,持续加大8个乡镇督导检查力度。
(7)不留死角,全面夯实森林防火屏障。一是召开全县防灭火工作紧急会议,对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坚决遏制山火多发态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用于宣传品制作、印刷和采购防火必要物资以及保障县直属森林消防队人员的工资、保险等费用。三是设立防火检查站和入山登记处,实行人员入山登记制度,从源头控制火源。四是对全县森林消防骨干队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能力。五是通过联通、移动短信服务,悬挂条幅,村部和景区喇叭及宣传车等方式进行防火宣传。六是制定《抚顺县森林防火巡查督查方案》,成立专门巡查组,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开展督查检查。
2.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全面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关于健全县委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和研究巡察工作机制的暂行规定》,认真落实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限要求。
(2)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并依法要求于法定日内,将立案情况及查处结果告知。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抚顺县审计局揭示问题整改推进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及时处理。
(3)持续强化监督职能。一是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2023年制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建立工作台账,并着重围绕相关党组织(单位)执行情况、整改措施、建章立制等方面开展“回头看”,推动开展以案促改,确保妥善解决问题、堵塞制度漏洞。二是强化违纪违法问题成因剖析,深挖细查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对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4)不断提高线索办理质效。一是将县委巡察机构移交暂未办结问题线索全面起底,纳入遏增清存台账,实行“一对一分办、集体研究处置”,与整治“微腐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统筹推进。二是专题召开全县纪检监察遏增清存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百日攻坚”行动,集中力量克服实际困难,查办巡察移交未办结线索。
(5)全面提升大数据监督成效。一是下发《关于开展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疑似问题数据核查工作的工作提示函》,督促核查主责部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高效推进、逐条核查。二是下发《关于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大数据监督平台疑似问题数据核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督促主责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疑似问题数据核查工作。
(6)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制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讲授专题廉政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三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具体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隐形变异“四风”反弹回潮,推动基层政治生态出清向好。
3.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不断完善议事决策机制。一是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认真学习2019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额度、标准作出规定,确保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晰。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对县直各党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制定修订情况进行排查,及时督促整改。
(2)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一是组织开展处分期内提升党内职务问题集中排查,建立县委管理领导干部受处理处分台账,对受处理情况基本信息、具体问题表现情况、组织处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记录。二是严格落实“四必审核”规定,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干部,在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均按规定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三是起草制定《处理处分决定执行清单》,并严格执行,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3)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结合无任用调研、年度考核和日常了解,建立《近期成熟和长期培养后备干部储备库》,加强干部梯队建设,确保在岗位出现空缺后,及时补齐配备空缺岗位。二是建立《空缺岗位台账》,对可能出现空缺岗位情况综合研判,提前谋划接替人选,确保及时补充配备到位。三是制定干部交流轮岗定期排查机制,建立《领导干部任现职5年以上台账》,全面掌握应当交流和建议交流干部情况并动态跟踪管理,每半年进行核查,确保及时调整应交流未交流干部。
(4)进一步完善干部出入境管理。一是开展因私出国(境)证件收缴问题集中排查,按照规定,及时收缴企事业单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及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集中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机制,明确干部因私出国(境)事宜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三是加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动态管理,每年开展集中核查,对未及时上缴证件或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的,视情况追责问责。
(5)不断加强村组织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模式,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联系,对受处理处分的村党组织书记是否胜任本职工作情况及时开展分析研判,确保村级党组织的纯洁性、先进性。
(6)全面规范党务工作者队伍。一是在全县各乡镇、各党(工)委开展一次非党人员从事党务工作集中清查整治工作,形成“非中共党员从事党务工作”工作情况报告。二是要求全县各乡镇、各党(工)委定期更新《抚顺县党务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进一步从程序上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4.落实巡视整改方面
(1)持续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建立县级领导包保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调度,加快推进问题整改。二是清单化推进本次省委巡视组发现的问题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及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
(2)加强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力度。一是各乡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要求村组干部要把农村建房相关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常态化组织摸排管控,及时发现、上报并劝止占耕行为,切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和初始状态。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乡镇,严格落实“八不准”要求。三是对95个自然村违法占地建房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立即处理,以最坚决的态度、强有力的举措,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
(3)扎实做好河道环境治理。一是县委召开人居环境净化整治紧急工作会议,就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具体问题(包含河道倾倒垃圾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按照《关于全面开展2023年度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河湖进行全面排查,乡镇、村级河长对水质不达标、问题较多的河道加密巡查频次,保证河道垃圾清理不留死角。三是压实责任,将河湖垃圾清理纳入全县各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四是下发《进一步加强各级河长秋季巡河工作的通知》,确保我县河长制工作落地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爱护家园意识。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以学促进,深入贯彻营商环境部署精神。一是通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上率下引领带动全县党员干部细照笃行、学思践悟,教育培训100余人次。二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每年将优化营商环境学习教育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内容。三是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党员干部优化营商环境知识培训的工作方案》等通知,组织全县党员干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持续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知识,全县1万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学习。2023年10月,邀请辽宁省委党校平健教授为基层工作人员做了题为《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奋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专题讲座,46家单位的200多名学员参加。
(2)压实责任,充分发挥营商环境主体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作用,召开了3次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营商环境重大事项和问题。二是按照《抚顺县学雷锋树新风创环境当先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要求,对9个牵头单位下发工作提示,牵头单位均已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召开会议推进工作开展。三是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考办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日常督查和考核。
(3)优化政策,持续营造招商纳才良好氛围。一是县委、县政府修订了2019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双招双引”工作的意见》,修订后重新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双招双引”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建立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联动机制,强化政策引领,凝聚多方合力,推动产业和人才发展。二是县委组织部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研究起草了《抚顺县农产品深加工集聚区招商引资方案》(含农业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及人才政策)。三是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积极与本地木业企业沟通,同时到江苏、山东、南京、上海等地考察了解市场形势,有针对性开展政策制度工作并参照《救兵木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入驻企业管理办法》,制定《救兵木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入园合同书》,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优惠力度。
(4)主动作为,着力解决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一是针对企业建立惠企资金拨付台账,逐件梳理未拨付原因,制定拨付计划。二是加大惠企资金拨付力度,积极筹集资金,对具备拨付条件的项目及时拨付资金。三是进一步梳理惠企资金拨付情况,对尚不具备支付条件的,定期调度,督促加快办理项目建设、资金审批等,实现惠企资金拨付。四是始终将惠企补助资金作为财政重要保障内容,长期推进,做到及时足额拨付。
2.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
(1)立足实际,加强建设信用制度体系发展。一是健全制度,印发相关文件,围绕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诚信建设制定了具体工作任务。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及省市出台的信用政策文件,制定出台《关于调整完善抚顺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推进社会信用建设。三是开展培训会议。召开了抚顺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会议,有效推动我县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各部门信用建设能力水平。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面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2)加强督导,专项整治失信主体违法行为。一是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开展“抚顺县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县各失信惩戒实施主体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二是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存在高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政府机构和企业,以及近3年内多次被行政处罚和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主体进行专项治理。
3.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方面
(1)迅速行动,持续跟进案件办理进程。县公安局提高认识规范程序确保案件按时办结。一是成立工作专班,逐案查找超期办案原因。二是责令责任部门办结相关案件,9起案件现已全部办结并整理案卷,现已进入审卷程序。三是针对超期办案情况建章立制,印发《抚顺县公安局执法监督规定》,将超期办案纳入监督重点。
(2)加大力度,提升涉企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抚顺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集中力量专题突破。一是抚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省委巡视整改落实会议,研究成立涉企案件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抚顺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制定《抚顺县人民法院开展涉企案件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涉企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规定了职责。同时梳理了全院涉企案件、涉企执行案件,建立涉企案件台账,进行督办。三是由涉企案件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办理涉企案件,做到应查尽查、集中清理,逐步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
(3)深剖原因,积极推进超期执行案件整改。一是抚顺县人民法院已完成超期执行案件整改工作,审限内执结率100%。二是召开党组会议查找并总结超期执行原因,要求执行人员严格按照省法院关于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办理执行案件,对超期执行案件每月进行通报并建立长效机制。三是针对超期未发放执行款逐案清理、建立台账,梳理未发放原因,制定发放计划。
(4)加强管理,持续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案款工作专班,认真执行“一案一户”管理措施。二是加强培训,认真监督,对执行案款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
4.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方面
(1)多措并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一是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测试。全县450人在线上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50人完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测试。二是全县13家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97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三是多举措进行执法监督。14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交由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科进行审查。30本行政处罚案卷由市司法局进行审查。四是召开中共抚顺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暨破坏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破坏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期推进执法监督工作。
5.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方面
(1)优化队伍,着力提高行政审批质效。一是召开审批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下发了《抚顺县开展审批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审批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并将巡视反馈“体外循环问题”进行重点安排。二是强化帮办代办队伍,优化再造办理流程,对于办件量较低的审批事项通过部门授权集中培训等形式实行帮办代办制,按照“受理、审批”相对分离的原则,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开展审批工作。三是设置重点领域窗口。根据群众办事的主要类别,把集中办理事项较多的不动产登记、建设工程、社保医保服务事项独立设置重点领域窗口,协调相关单位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四是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等事项,市生态环境局抚顺县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分别通过审批科室进驻、制作审批印章等方式落实整改,坚决杜绝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问题。五是拟定并下发了《关于行政审批“体外循环”梳理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审批职能部门做到部门进驻到位、人员进驻到位、事项进驻到位,并开展“体外循环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目前各相关单位均已入驻到位、授权到位。
(2)优化服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一是推进端口前移,落实“一次性告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设立19家乡村便民大集服务站,将13项医保事项下放至村,实现村级可办,将“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便民服务指南”“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梳理进村、上墙宣传,选任19名村级代办员做好前置要件及办理流程的现场告知,让群众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最多跑一次”。二是提升服务能力,推进“最多跑一次”再发力。重新梳理“最多跑一次”的高频事项,制定了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个体工商户执照、农房翻建、新建审核等30项高频事项的便民服务指南,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同时,综合运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快递邮寄等方式,最大限度发挥“最多跑一次”便利作用,成立帮代办队伍,在政务中心设置帮代办岗位,开辟填报专区,为服务对象提供导办咨询服务,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和不熟悉申报材料电子化操作的服务对象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明确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截至目前,全县22家单位、8个乡镇、95个行政村均已完成编制公开工作。
6.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方面
(1)统筹规范,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一是召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推进会”,组织全县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抽查检查计划。巡视以来全县监管部门已有16个部门制定了40条计划、联合检查计划9条,已制定计划部门比例达到100%,联合检查计划占比率22.5%。二是已发出关于对县直部门2023年度抽查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制定和填报2023年度抽查检查计划工作情况的通报,开通工作群,形成工作联动,推动工作长效实施。三是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将检查计划、检查结论以及处理结果公示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四是县商改办下发督导考核文件,要求各部门做好督查自查工作,强化问题导向,对照评分标准逐一落实,以巡视促整改、以考核促提升。
(2)强化督导,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一是开展“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大家运用意识。二是2023年9月19日,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已升级为辽宁省一体化监管执法平台。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各部门及时接入新平台并完成录入,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录入完成9项任务。
(3)高位推动,加速解决“问题楼盘”整治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不能办证”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实施。一是分管副县长组织相关单位针对“办证难”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二是抚顺县“不能办证”问题共涉及11个小区,1529户,其中列入省2022年“不能办证”项目清单10个小区,涉及1517户,截至目前已完成分户登记854户。依据《抚顺县“问题楼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改目标,目前,书面确认主观上无意愿办理产权登记的业主450户,按照基础户数1517户扣除书面确认主观上无意愿办证户数450户,“不能办证”户数为1067户,目前分户登记率80.03%,救兵镇小东新居项目列入县级台账,土地手续尚未完备,目前已完成质量安全、消防验收、用地规划及土地评估工作。三是汤图天府荣城、后安启运嘉苑、峡河铭郡三个楼盘均制定化解方案。
7.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
(1)增强意识,明晰中介服务机构概念。县委、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梳理事项、明晰责任。一是印发了《关于印发抚顺县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具体事项和责任部门。二是组织全县14家相关单位召开了抚顺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任务,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分工明确职责。
(2)统筹协调,加大中介机构监管力度。一是印发了《关于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服务范围、机构和主管部门。构建管理网络、落实监管职责、强化责任约束。二是召开抚顺县行政审批中介环境专项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建章立制并开展行业内相关整治工作。三是印发了《抚顺县行政审批中介环境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服务范围、机构和主管部门。
8.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方面
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招投标领域监管制度体系。一是编制了《抚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领域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招投标工作流程、健全招投标投诉查处机制。二是下发《关于反馈抚顺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部门上报了阶段性成果,形成我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性问题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报告。三是2018年以来我县发生多起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下发了《抚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县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抚县政发〔2022〕1号),并持续实施。四是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制定下发了《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规范管理的通知》。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高质量发展质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加大主要经济指标调度力度,成立调度专班实地走访企业,对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等多项支撑GDP指标情况进行分析预判。二是严格执行县级领导包保重点企业实施方案,帮助企业找市场、抢订单、解难题,确保企业稳定生产运营。三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果品产业、柞蚕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2)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一是深度开发“原字号”,重点抓好毛公、上马、金马、马郡城铁矿等矿山企业改扩建项目,推动矿山企业规模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二是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度,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组织企业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科技研发重点项目等,为企业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三是不断强化全县科技投入水平。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提高基础科普水平。结合县级财力水平,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
(3)“一区四园”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推动完善产业格局。启动海浪应急产业园建设工作,努力破解土地瓶颈问题,积极争取各类扶持资金和政策,全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发挥区位资源优势。依托毛公铁矿超纯铁新材料研发技术,积极对接洽谈相关上下游企业,推动铁矿产业发展。三是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推进救兵木业产业园区消防及整体验收工作,为项目落地提供有效载体。四是营造招商引资新局面。按照《抚顺县促进“飞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充分调动各乡镇招商引资积极性,推进更多飞地项目落地。
(4)签约项目转化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着力推动招商引资提质增效,以“落地论英雄”,强化项目专班推进机制,一个项目一套专班,为招商项目提供全周期“保姆式”服务,协调帮助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土地、水、电等各类要素保障,积极推进项目早签约、快落地。二是强化摸底排查,加快已批准土地的供应。对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再调查、再核实,统计最新批而未供土地数据。针对不同性质出台相应解决问题的措施,保证土地效益最大化。三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逐年完成处置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定不移抓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学出绝对忠诚,学出责任担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政治担当。
二是毫不动摇抓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和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以整改落实为动力,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心无旁骛抓发展,全力抓实营商环境建设、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重点任务,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
三是坚持不懈抓后续整改。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同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
四是持之以恒抓党的建设。坚持一手抓高质量发展,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永远在路上、一刻不停歇”的坚韧执着,狠抓正风肃纪。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监管,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清原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清原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意见反馈后,县委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郝鹏书记听取巡视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坚决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
(一)以担当主体责任的强烈意识带头整改。反馈意见后,县委主要领导明确提出,要强化政治担当,将巡视整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直接抓手,要坚持从严治党,将巡视整改作为持续优化政治生态的具体行动,要抓好成果运用,将巡视整改作为助推全县振兴发展的有利契机。第一时间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组长,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和成员,下设5个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进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确保巡视组反馈意见条条整改、件件落实。8月14日,县委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深入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实事求是、全面客观认清差距不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监督、共同提高,以最坚决态度、最严格要求、最有力举措、最扎实作风改出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以精准务实过硬的具体措施落实整改。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经县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第四巡视组对清原县委常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落实工作清单,逐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每项具体问题的县级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验收,确保集中整改期内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三)以有效解决问题的标准推动整改。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日常调度会议,对相关反馈问题和整改方案制定情况进行调度,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调度,并研究推进落实工作。在全面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同时,强化对各单位巡视整改推进情况的督查检查,坚持举一反三,强化相关制度的健全完善,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
(四)以全面振兴发展的实际成效检验整改。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和经济发展任务,切实把整改效果体现到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成效上来。巡视开展以来,紧紧扭住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主线,立足清原实际,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接连取得不俗成绩。按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安排,经济发展实现了从筑底企稳到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积极转变,各方面工作呈现多年未有的良好局面,以实际行动彰显巡视整改成效。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学习研讨方案,重点突出党的二十大精神吸收转化,确保研讨取得实际效果。注重调查研究,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邀请省、市委党校教授面向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干部授课。
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我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过程中,16个生态绿色项目,已完成项目11个,因政策等原因不再纳入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实施的5个项目,补充实施了4个项目。项目的建设实施,使我县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有效将我县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三是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制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清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2023-2025)>单位分工及加强督查检查的通知》,对确定的30项重点任务明确牵头部门,明晰责任分工。针对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督查。按照《清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重点任务涉及的43家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2)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谋划推动发展能力。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项目专班”和“项目管家”职能作用。制定《“奋战二季度、半年双过半”重点新开工项目任务分解清单》,并对全县2023年实施项目进行“周调度”。2023年,GDP同比增长3.5%,全年入库项目81个,完成固投27.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0.6%,增速列各县区第一位。扎实推进抽水蓄能电站二期、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改建工程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上级补助资金、土地要素等支持政策。充实完善招商项目册,选定具备对外推介条件的项目包装策划。
二是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锦宇隆矿业有限公司选厂改造工程进展顺利,宏印矿业有限公司恢复井巷工程,有望年内“小升规”。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投资7000多万元完成智能矿山建设,成为全市第一家智能矿山,抚顺隆烨化工有限公司年产一亿发电子模块及十亿米脚线生产线项目完成数字化改造,并在深圳设立研发中心。推进田润华等食用菌企业开发深加工项目,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仓储工程项目,现已投入生产使用。清原满族自治县道生堂中药材有限公司中药材深加工项目计划2024年内投产。推进抽水蓄能电站一期项目建设,二期工程正在积极推进中。辽宁抚顺恒运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4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完成选址并积极推进。加大财政科技投入,2023年科技投入233.3万元。积极对上争取中央及省、市科技专项资金,4家高新技术企业获科技后补助资金40万元。
三是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召开融入“一圈一区”建设暨项目建设推进会议,制发《清原县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清原县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编制《清原满族自治县绿色经济区建设规划》。推进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管委会+公司”的运行管理体制,逐步实现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县城综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计划投资2200万元,新建道路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及市政配套等,目前工程全部竣工。
四是着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桃花汛期间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汛期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工作的函》《关于落实河流水质超标问题频发整改工作的函》,狠抓“河长制”工作机制落实,对河道垃圾、漂浮物及农村地区散乱垃圾及时清理。持续巩固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果,制发《2023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行动方案》,确保实现国控断面达到考核标准的目标。制定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明确主体责任和处罚标准。制定《英额河水环境调查分析与综合治理规划》,实施英额河源头小流域治理项目。2023年国考断面水质总体稳定,5个国考断面2023年度水质均符合Ⅱ类,达到或优于考核标准。
五是推进解决民生问题。北山公园已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和立项工作,黄土大坝体育公园于2023年8月进场施工。对广电小区、信合、金台北苑小区进行管网改造,对金台北苑小区、工会小区、东部1号站机组改造,对花溪小区、林业小区、白云小区21个单元立杠进行改造。加大征收搬迁工作力度,打通断头路6条,建成10年的龙岗桥、长白桥具备通车水平。实施沈吉铁路城区段平改立工程,已进场施工。成立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严厉打击黑出租非法营运的行为。
(3)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成效
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抓好就业帮扶工作,安置村级公益岗2090人,实施跨省就业交通补贴和灵活务工就业补贴。增加脱贫人口经营性收入,支持联农带农产业和“五小产业”发展,实施五小产业奖补193.51万元。增加财产性收入,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全县2亿经营性扶贫资产发挥最大效益。强化政策保障,制定出台《清原县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突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投入产业发展资金2525万元,鼓励脱贫人口就业实现3100余人。在落实消费帮扶政策方面,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关于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和参加市县农产品展销会、电商培训;在减轻群众负担增收方面,积极有效落实防贫保障政策,为4600人次累计救助560万元。
二是优化农村供水工程设施。实施清原县2023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该项目涉及13个乡镇34个行政村35个自然屯,于2023年6月8日开工,2023年11月30日完工,解决了22801人的供水问题。
三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开展全县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全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拉练检查的工作方案》《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环卫市场化考核办法(试行)》,整县推进农村垃圾环卫市场化工作,对14个乡镇开展督导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在南口前、敖家堡、北三家、夏家堡4个乡镇15个村建设27台低温磁化降解炉,实现4个乡镇农村生活垃圾终置处置全覆盖。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减量的规范管理,要求现有67处垃圾堆存点由属地乡镇政府依据《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标准逐步完成闭库,乡镇将每日收集的生活垃圾,有序转运至梅河口、抚顺焚烧处置。
(4)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组织召开四家单位综合执法队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推进会和县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原则同意四家执法队同全县其他事业单位一并执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2024年1月12日确定职员等级晋升名单。加快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明确国有资产监督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定期上报国有资产情况。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主管部门多措并举增收节支,降低资产负债率。
二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对全县社区现有工作人员进行核查,10个镇中只有清原镇未满足要求,清原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社区工作人员,基本能够满足社区工作需求。建立“三岗十六级”岗位等级序列,2023年7月,开始落实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工作。
(5)统筹安全和发展,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积极化解“问题楼盘”,对不能办证楼盘分类提出化解措施。已依据相关政策解决7幢250户。117幢1576户已完成权籍调查工作,等待出台相关政策后即可办理产权证书。剩余问题楼盘正在进行权籍调查工作,待完成权籍调查后,为剩余楼盘办理产权证书。
2.在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压紧压实监督责任,不断强化日常监督
一是切实提高监督保障能力。制定《关于保障实施清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监督工作方案》,各乡镇纪委、派驻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组建立监督台账。县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县营商局、乡村振兴局对清原县政务服务中心、部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进行明察暗访,下发检查通报1份。省纪委监委机关分四批交办营商环境“万件清理”问题共102个,已督促解决102个,推动各职能部门高效办理“万件清理”督办件67件。
二是强化执纪监督力度。加强了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检举举报途径,为群众提供便捷渠道,充分利用大数据监督平台,多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专项监督、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主动发现问题,强化对被监督单位的执纪监督,提高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多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与公检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互相配合,及时掌握案件信息和线索,对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的案件及时排查、筛选、初核,并深入挖掘案中案。
(2)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加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非必要不要求乡镇同志特别是乡镇党政“一把手”到主会场参会。制发《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干部参加有关会议的通知》。加大对各类重要会议、活动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相关县级领导开展提醒谈话。坚决整治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坚决查处阳奉阴违、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
3.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加强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发《关于激励全县干部在全面振兴新突破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专项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在全面开展工作实绩考核的基础上,对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实行专项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职级晋升、提拔使用、评先评优主要依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发《2023年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案(试行)》。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
(2)持续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持续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固基本工作。全面落实《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涉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重点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确保各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创新推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四个一”工作纪实手册》,压实乡镇党委责任,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走深走实。组织县委直属各党(工)委对2022年以来新发展党员档案进行了自查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同时,组织开展全县党务工作者培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
二是不断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抓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好乡镇党建“1+1+N”活动,于2023年度新增3个非公企业单独组建党支部,组建率稳步提升。进一步压实县直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乡镇党委的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新就业群体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力度,实现了新就业群体党员“零”突破。开展县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乡镇党委兜底培训、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持续提升联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4.在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方面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抖音等多种形式,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提高百姓防范金融风险意识。设立举报热线,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广泛开展宣传。对办理经济案件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涉超期”案件专项整治活动。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
(1)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清原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的通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强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由县委常委、分管县政府日常工作副县长负责营商环境工作,分管县营商局。加强县营商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县营商局领导班子,保持县营商局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稳定性,保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连续性。
(2)认真落实惠企政策
一是拓宽惠企政策覆盖面,提高惠企政策针对性。县委、县政府对出台的《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新旧动能转换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惠企政策的可行性、适用性进行研究,因其有效期到2022年底,同时覆盖面有限,目前已予以废止。结合清原实际,重新制定操作性强的惠企政策,2024年3月制发《清原满族自治县落实省市推动经济稳中求进系列政策举措若干配套政策》《清原满族自治县重大项目建设十条》。加强惠企政策宣传,提高惠企政策针对性,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督查,根据实际调整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惠企政策落实。召开清原县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巡视问题整改推进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压实问题整改责任主体及完成时限,并完成整改任务。制发《清原满族自治县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资格审核指导意见》,建立联审机制,完善工作流程。
(3)做好招才引智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人才强县计划。设立县人才专项资金和“清原人才基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积极吸引人才返清来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纳入全省统一考试平台,共招聘各类人才101人。加强医联体合作,推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与省、市级医院建立合作联系,柔性引进专家定期到我县进行技术指导或坐诊。全面抓好人才工作,制发《清原满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在全县开展2023年人才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
二是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积极促进企业、合作社与8家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开展科技政策宣传,深入企业解决各项政策。积极对上争取,针对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组织企业积极申报省级揭榜挂帅、省产学研联盟等项目。
(4)积极解决市场主体诉求
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企业诉求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诉求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目前县自然资源局已将办理手续所需详细清单及联系电话交由企业负责人,待企业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由县自然资源局报上级部门审批。
2.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1)推进拖欠账款有效化解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分类施策,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通过采取强化预算约束、加大债务化解力度、加强税收管理、出借资金清欠、盘活闲置资产、严控新增支出、积极对上争取等多种措施,加快推进拖欠账款化解工作。
(2)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次失信”
县乡两级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分类施策,逐一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堵点问题,企业已顺利取得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3)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发《2023年清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息共享平台使用系列培训。加强宣传治理工作,乡镇政府签订政务承诺书,各单位开展了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制发《清原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定期调度联动和信息收集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七公示”工作,定期调度企业信用情况,印发《清原县信用等级情况通报》。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继续执行《清原县贯彻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工作制度》《清原县政务严重失信惩戒实施方案》《清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失信工作的治理,将高频严重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
三是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制发《清原县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督办工作方案》《清原县信用办关于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依法依规启动提示、警示约谈程序,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了联合惩戒。
(4)着力解决企业失信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了清原县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制发《清原县信用办关于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成立清原县失信企业专项治理专班,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启动提示、警示约谈程序,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工作联动,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和协同治理机制。目前,已有39家企业履行承诺纠正失信行为,对没有在规定之日内纠正失信行为的94家企业实施了联合惩戒。针对失联企业,通过在政府网站公告、县融媒体公告、从县法院函调、乡镇社区查询等措施,查找企业失信法人、经营者或知情人联系方式,推动企业纠正失信行为。
3.完善司法权力运用,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1)提高涉企民事案件审判时效性
建立超审限案件台账,对每月超审限及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排查和梳理,形成案件清单,对案件跟踪督办。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发《清原法院评查和发现案件常见问题及整改意见》,严格审限审批制度,严守办案时效,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2)加强审判管理监督
严格执行《清原法院整治离职退休人员违规代理案件的暂行规定》,严禁现任员额法官及离退人员违规代理案件。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纳入“三会一课”学习,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警示教育,先后召开纪律作风整顿动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通报典型案例,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修订《清原县法院工作人员退休谈话规定》。
(3)强化涉企案件执行
一是制发《关于开展“规范涉企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建立涉企案件基础台账,组织开展自清自查行动,并对台账内涉执企业有、无可供执行财产情况进行分类,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制定阶段性回款目标,并持续推进涉企案件执行回款工作。现已推动2018年以来有可供执行财产涉企执行案件回款2208.45万元。
二是强化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建立执行信息基础台账,拓宽执行信息公开方式,强化日常执行告知制度,执行案件未公开信息已全部公开。
(4)提高经济类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开展评查工作,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后又撤案进行评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加快案件办理,2件超期未办结案件全部办结,相关责任人已被追责。制发《清原县公安局办理经济案件受案、立案、撤案办案程序规定》,不断提升受案、立案、撤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4.严格行政执法权力运用,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
(1)防止执法检查随意性
一是制发《2023年度县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同比去年新增31项执法事项。11个从未制定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的部门,已严格执行《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检查,每月向县司法局报备涉企执法检查情况。健全行政检查“双备案”机制,制发《清原满族自治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规定》,全县开展的187次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均完成涉企检查备案。强化社会监督。县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执法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涉企行政执法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发放企业法律服务手册,推动企业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
二是制发《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公示至“辽宁监管执法平台”,并报送县司法局备案。
(2)强化联合执法检查
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机关联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将联合执法工作纳入考核指标。召开清原县联合执法推动会,对县直执法部门及乡镇政府联合执法工作进行推动落实。重要时节点推动联合执法,制发《关于开展红河漂流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全县中元节期间殡葬陋习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关于清原县城规范停车管理工作的通告》,开展旅游安全、殡葬治理、停车秩序等联合执法。
(3)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规范法制审核流程,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的通知》,以法制审核为抓手提升执法质量。向被复议机关撤销案件的单位印发整改任务函,各单位通过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完善执法制度建设等多途径,提升执法质量。2023年全县复议案件撤销同比下降62.5%。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旁听复议听证会活动,召开清原县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专题培训会,全员培训全县执法人员。持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制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评查,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
(4)高质量做好行政处罚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行政罚款未执行和行政拘留未执行专项清理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发《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暂行规定》《强制执行程序指引》,规范行政拘留、强制执行相关工作。
二是制发《清原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归档执法文书。制发《清原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制发《行政处罚款上缴程序》,行政处罚罚没款项通过县非税收入网上直缴系统上缴财政。
三是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针对无立案审批案卷问题,新增立案登记表,规范审批流程。针对未经审批程序放行扣押车辆问题,新增扣车审批表、退还财物清单,对放行扣押车辆进行加强监管。
(5)大力整治非法营运车辆
成立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厉打击黑出租非法营运行为,并对全县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摸底排查。强化宣传引导。以广播、横幅、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发动全县居民坚决拒绝乘坐“黑出租”,倡导文明绿色安全出行。开展常态化巡查,成立稽查小组,在县内火车站、易和广场等重点区域和14个乡镇开展错时巡查,对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进行打击处理。
5.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
(1)着力提高行政审批质效
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治理工作,制发《清原县项目审批“前店后厂”“体外循环”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全面梳理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确保项目审批在厅内完成。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清原县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通知》,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进驻人员、审批流程,坚决避免“厅外循环”“厅外审批”现象。
(2)积极推进“一网通办”
积极破解“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铺设政务外网专线,并安装物理防火墙,政务外网及物理防火墙已经由软件公司调试完毕,相关网络迁移工作已初步完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搬迁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便利条件。
6.强化监管权力监督,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
(1)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将“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到全部日常执法监管过程。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召开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发《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切实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执法人员名录库管理。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强全县执法人员名录库管理的通知》,全县各执法部门将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录入至“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已实现执法人员“应录尽录”。
(2)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加强检查指导,制定2023年物业检查计划,召开全县物业管理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会议,建立物业企业管理台账,实地深入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指导,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加强物业服务,成立清原满族自治县洁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县内46栋楼弃管楼提供物业服务。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对没有达到星级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物业服务管理较差的企业,可由业主大会通过决议解除物业服务合同,重新决议选聘物业公司。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管,制发《清原满族自治县物业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规范物业公司经营行为。
(3)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驾培机构监管,制发《交通运输执法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按计划执行涉企检查。加强对驾培机构指导,进一步完善驾培机构与学员签订合同,明确收费项目、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并将明确的收费标准在驾校办事处设立公示牌。加强对运输企业日常监管,将运输企业服务质量列为监管重点,进一步完善信誉考核指标的设置,对信誉考核不合格的运输企业降低其企业信誉等级,对信誉考核优秀的企业给予业务优先办理政策。同时督促并约谈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完善服务质量纠纷处理制度,明确奖惩措施并落实到位。
7.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
(1)不断完善制度机制
充分发挥县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作用,召开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发《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明确领导小组关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职能、职责分工、工作机制。重新调整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发《清原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在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更新数据。加强中介服务管理,制发《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业务数据归集管理、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推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全省名录库、失信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名单维护等工作。
(2)强化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强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摸清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底数,对新增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及时进入全省中介机构名录库,动态调整本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台账。全县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共53家,其中县级管辖户数14家。
(3)着力整治隐性中介
一是制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介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负责各类中介组织发展范围。制发《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对未按照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视情节列入失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名单。每季度调度各单位“七公示”情况和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每月通报一次“七公示”情况,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
二是着力整治“红顶中介”“灰中介”。县公证处已停止代收翻译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公证当事人办理涉外公证时自行选择翻译公司,自行向翻译公司支付翻译费。对薪丰财务咨询服务部违规代理记账业务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开展税务风险核查,相关企业已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8.加强幕后交易整治,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1)强化公平竞争制度
组织召开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会议,印发《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汇编》,制发《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各部门依据自身职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强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自纠,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着力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围标串标现象
开展全县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项目围标串标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招标代理名录库,采用信用考核。全面启动电子标交易,从技术层面上减少围串标行为发生。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警示教育,不断提高招标及监管人员管理水平。健全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制发《清原县深化工程招标投标等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优化公路水运建设市场营商环境落实方案》《深化工程招标投标等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优化公路水运建设市场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清原县水务局关于遏制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长效机制通知》《2023年清原县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清原县优化营商环境治理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突出问题落实方案》。
(3)杜绝未经招标自行选择服务机构或直接指定现象
召开全县医疗机构医责险参保协调会议,重新捋顺医责险参保程序,将医责险纳入抚顺市医责险范围办理。目前,已为128家医疗机构办理了参保手续。新增驾驶员体检业务医院,全县驾驶人体检可自行选择到清原县人民医院或清原县中医院体检。
(4)严格审核涉企奖励补贴
对2018-2021年所有升规入库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共发现4家企业的申报材料把关不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审核人员业务水平。建立联审制度,加强部门横向联动,并深入企业现场核实。制定《工业企业“小升规”工作实施方案》,对相关审核流程、申报资料进行规范。
(5)提高追赃挽损质效
加强宣传,提升防范意识,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大讲堂暨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多项活动,全面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加快案件办理,5起非法集资类案件,已判决2起案件,正在推进3起。加大电信诈骗案件办理力度,成立合成作战中心,进一步强化诈骗预警拦截抓预防,接报警30分钟高效止付减少群众损失。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县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系统谋划、狠抓落实,对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紧盯不放、久久为功,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郝鹏书记在听取本轮巡视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把解决长期整改问题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清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大机遇,不回避、不推脱、不掩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
(二)压紧压实责任。县委常委会坚持定期调度,听取各领导小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等会议,全力组织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各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县上下真正谋在新处、干在实处,形成了一定的整改成效。
(三)狠抓整改落实。严格细化具体化整改措施,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做到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逐条逐项抓好落实。进一步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制定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罢休,以扎实整改成效促进清原高质量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委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但对标党中央要求、人民群众期待、形势任务需要仍有不小差距,推进整改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整改进入长期持续深化阶段后,县委领导班子将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持工作责任不松、坚持保障机制不改、坚持标准要求不降,始终以解决问题、促进高质量发展为衡量标准,及时将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上升为制度机制,切实提升整改成色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深入把握博大体系、丰富内涵、创新精神上下更大气力,全面系统跟进学习,自觉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清原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定期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压实各级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大事项、重点问题直接上手、直接研究、直接推动。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县上下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整改格局。
(三)进一步做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不推诿、不回避,主动解决问题,主动承担责任。推动各牵头单位不断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定期汇报整改进展情况。推动各责任单位主动配合,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边。
(四)进一步做好分类推进。对已经基本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各阶段整改目标要求,确保整改扎实有序推进。查清查实巡视移交线索,从严办理,绝不遗漏。针对具体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坚决整改到位。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督查,对组织领导整改不力,落实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及时约谈提醒党组织负责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坚决维护巡视权威。
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新宾县委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新宾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督促指导60家单位制定完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集中学习1463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宣讲1317场。结合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党的二十大报告纳入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计划,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体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
二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对《新宾满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表》,将十个方面、40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为164项具体工作内容,并抓好组织实施。同时,对《新宾满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项目,逐个确认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完成时限,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并对项目进行了更新,更新后的项目清单共有储备项目79个,总投资126亿元。建立了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信息“周报”、动态信息“半月报”及重点任务“月调度”工作机制。针对岗山森林公园相关问题,已与辽宁养生文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除承包经营关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对公园进行管理,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2.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定了《关于岗山、猴石森林公园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方案》,开展了占用林地违规建房及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占用林地建房及设施问题,均已依法受理、查处,违规建设的八旗大营和蒙古包已拆除,并加快推进林地恢复工作。对辽宁岗山生态谷林溪养生度假区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拆除木栈道。制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护林员管理办法》,对护林员管辖区进行责任划分,全方位加强森林管护和执法力度。
二是严格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对于罕王城养生茶公司应承担的土地流转资金,已诉讼至新宾县人民法院,待法院判决后依法依规进行追缴。县委、县政府将深刻吸取经验教训,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担保。同时,建立招商引资风险防控与监管机制,对招商引资重要环节中可能发生风险的工作节点,逐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合法合规。
二是加快推进园区建设。为产业园区管委会安排了办公场所,指导产业园区管委会完成了“三定方案”的编制,配齐了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设置了独立财务核算账户。完善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在新宾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和南杂木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各1座,为新宾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铺设了2.6万平方米黑色硬化路面。同时,正在为永陵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供热站和污水处理厂。
三是强化服务发展职能。永陵镇污水处理厂土地征收款未及时拨付到位问题,已于2021年10月将土地征收款全部发放至被征收对象。南杂木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土地性质调整已于2022年9月完成,永陵镇污水处理厂土地性质调整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8月25日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待批复后履行相关程序。
3.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政策
一是加强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制定了《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乏力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全县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对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不断提高三资管理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全县177个行政村的资产、资源全部录入三资平台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对大和睦村违规借贷问题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院判决和调解,按期偿还借款。同时,对违规借贷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扶贫项目实际情况建立了工作台账,做好分类指导和整改。目前,27个项目已取得收益,剩余8个项目正在督促指导乡村两级按照既定措施稳步推进。闲置扶贫资金1269.15万元已全部投入到产业项目。扶贫资金投入到企业或者合作社本金逾期1122.72万元,已收回254.674万元,协议还款432.52万元,提请司法程序追缴435.526万元。拖欠收益157.73万元,已收回42.78万元,协议还款39.07万元,提请司法程序追缴73.24万元,协商减免2.64万元。
三是加快推进高铁占地补偿发放工作。目前,木奇镇涉及下湾子村、大洛村的补偿资金全部发放完毕;木奇镇下营子村、东韩家村剩余3户村民分别因为前期核量时未按红线内占地进行补偿、存在纠纷等情况暂未发放,待相关单位认定、纠纷解决后,通过村集体提留资金进行发放。上夹河镇涉及吕家村、徐家村的占地补偿款均已发放完毕。
4.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统筹推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
严格落实人防工程“应建必建”、“能建必建”要求。2019年,在全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中,对欠缴、漏缴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全部进行了清缴,再未发生欠缴、漏缴情况。编制了《新宾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台账,实施了档案数字化改造。同时,拟新建人防工程及青年路人防工程消防整改工程,均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上报提级论证名单。
5.统筹安全和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全力推动信访问题化解。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张某某在八宝村非法采伐的林木进行了评估,最终确定补偿八宝村村委会40万元作为挽回村集体经济遭受的损失,目前40万元补偿资金已支付给八宝村村委会。县纪委监委已对违规办理林权证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将109万元国家补助资金中的59万元一次性平均发放给平顶山镇西安村四组村民。同时,在林权没有确定的情况下,以后将每年度国家补助资金的60%发放给四组村民。待林权确定后,按照四组村民应得的国家补助资金进行发放,并对林权确定之前为四组发放的国家补助资金,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补足或收回。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切实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市县巡察工作操作规程》,于每轮巡察结束30天内,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2.督促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一是加快推进案件办理。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案,定期督导案件查办工作进度,全力推动超期未办结件尽早办结。开展“清存遏增百日攻坚”行动,优先办理超期未办结件,全力处置巡视巡察和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着重查处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案件。出台《2023年新宾纪检监察系统业务考核指标》,全力调动干部积极性。建立线索研判机制,集中逐一分析研判超期未办结案件,明确办结时限,采取重点督导、周调度、半月通报公示等措施,全力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在时限内办结案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持续抓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下发了《关于落实<辽宁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加强对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回访。同时,制定了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回访工作流程图,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回访记录。建立教育回访工作台账,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回访。
三是严格规范开展监督执纪。对涉及提拔的领导干部廉审名单全部进行复核,截至目前,暂未发现问题。依据省、市廉政查询制度,制定廉审意见工作程序图,明确责任、回复标准和存档要求,规范出具廉政审核意见,严把干部审核“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提拔”问题。及时送达处分决定,并督促相关党组织适时宣布。启动内部核查程序,根据核查认定的事实,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令检查。建立纪律处分送达台账,确保及时有效送达,并根据台账统计情况,定期随机抽查核实送达情况。
3.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召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重点警示教育内容,以案例通报+警示教育片+集体谈话等方式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建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对账督办,快速销号。对巡视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宴问题,严查快处,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治”,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深挖彻查作风问题背后的腐败行为和腐败案件中的作风问题。制发《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清单》,重申纪律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制发廉洁提示函、严明纪律工作通知等,督促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严格选人用人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政策规定。免去杨某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新岗位不再担任党内职务,对杨某晋升四级调研员职级进行集体研判,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其一贯工作表现,研判小组一致意见,拟保留其四级调研员职级并逐级上报至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同意保留杨某四级调研员的整改意见。责令县委组织部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县委组织部时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诫勉处理。同时,对82名受处理处分干部是否存在影响期内提升党内职务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制定《受处理处分影响期满干部重新使用会商研判办法》,对受处理处分影响期满干部重新使用会商研判的工作程序、参加人员范围、会议发放材料、分析研判要求等6项内容进行了完善和规范。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将徐某、衣某某分别交流至县财政局副局长、新宾镇人大副主席岗位。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了应交流未交流问题集中排查,同步建立“新宾县科级干部任职时间及交流计划台账”,对任现职5年以上干部纳入统计范围,对任现职7年以上的干部列入预警范围。建立干部交流轮岗定期排查机制,每批次动议均先对需交流调整的干部进行查核,并于每年年底对全县领导干部特别是在人事、财务等关键岗位的干部的任职年限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交流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
三是坚决杜绝“混岗”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组织部时任分管副部长给予诫勉处理,免去8人挂职职务,调整回关系所在单位任职。同时,建立了干部“混岗”问题定期清理机制。
四是严肃换届纪律。对旺清门镇夹河北村和旺汉村党支部换届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相关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旺汉村詹某某进行民意调查,对其现实表现均给出了明确意见,满意率为100%。将夹河北村列为2023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整顿,由县委书记直接包联,目前,旺清门镇党委已任命1名副镇长为夹河北村党支部书记,并完成村委会主任补选工作。我县将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纳入每年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课程体系,不断提升基层党务工作队伍的政治素养、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坚决杜绝党内关系“庸俗化”的问题。对响水河子乡汉族村、夹河北村、北四平村发放的误工费全部收回并存入乡镇政府经管站账户。分别给予北四平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和响水河子汉族村现任党支部书记批评教育处理,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夹河北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免职处理。针对巡视反馈的基层党建共性、个性问题,下发工作通知,督促各乡镇党委加大对村级财务支出的监督审查力度,杜绝此类乱象再次发生。
二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对各乡镇组织委员开展了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业务培训。对3个乡镇的组织委员和未及时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强化监督管理,每季度对各基层党委、党支部收缴党费、发展党员及开展党务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是严厉打击村霸恶势力。针对赵某某个人独自经营利用上级扶贫项目资金建成的中药材加工厂和冷库问题,经县纪委监委核查,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全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四)落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质效方面
1.全面落实整改监督责任
将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纳入我县2023年工作实绩考核方案中。建立《新宾县巡察整改评估机制》,及时掌握领导班子运转情况,把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参考。
2.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新宾县委继续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将10个反弹回潮问题细化分解为1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正在推进5个。
持续跟踪问效审计指出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8个,需持续推进5个。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完善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宾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制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进社区网格实施方案》,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二是深入查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全面清理沐与康新能源公司在我县承揽的项目。针对实施该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将该问题作为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强化重大项目前期评估论证,在重大项目启动前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保证项目质量。同时,对2021年以来全县5000万以上重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排查,未再发现PPP以及其他形式的政府、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制定出台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领域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确保全县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证项目高质量实施。
三是健全完善领导机构设置。为产业园区管委会安排了标准办公室。指导产业园区管委会完成了“三定方案”的编制,配齐了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并为产业园区管委会设置独立财务核算账户。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在新宾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和南杂木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各1座,为新宾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铺设了2.6万平方米黑色硬化路面。同时,正在为永陵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永陵主区)和榆树副区分别建设供热站和污水处理厂。
(二)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
一是多措并举兑现招商引资承诺事项。已与华晨地产签订补偿协议,并对协议进行公证,正在履行补偿款的拨付程序;2024年5月,南杂木镇政府已与罕督木业有限公司初步达成还款意向,将罕督木业欠南杂木镇政府的30万元钱借款与南杂木镇政府欠罕都木业的欠款相互充抵,剩余部分按每季度还款15万元的方式进行偿还,直至还清,目前正在草拟协议中;抚顺凯莱食品有限公反映土地争议问题,企业同意按照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结果退还土地出让金。目前,正在研究退还土地出让金的数额及其构成,在企业对退还金额无异议的基础上,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与东工冶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对配套资金额度及支付方式表示认可。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强化招商引资领域诚信建设,防止发生新的违约行为。
二是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对郭某某反映的问题全面调查核实,聘请法律专业机构进行咨询论证,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价格评审机构针对因规划移位造成未开发建设剩余面积,评审出与之相应的水毁恢复工程价款,从而确定补偿金额,如对结果存在异议,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拖欠账款问题,目前,已支付11家企业欠款3281.28万元(实际支付3269.28万元,与企业协商核减12万元);剩余欠款746.09万元逐步还清。
(三)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方面
一是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制定了《新宾法院法官业务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方案》,稳步提升审判质效。对于发回改判案件,通过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重新审理及二审更正一审判决等方式,目前已全部结案。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对发回改判案件继续通过案件评查会评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同时对相关承办法官给予批评教育。
二是严格执行生效判决。158笔执行款已全部发放完毕,同时,修订完善《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坚决杜绝通过执行员个人账户发放执行款问题,并给予县法院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
三是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修订完善《新宾法院案件评查工作规程》,增加1名案件评查工作人员,全面提升案件评查工作水平,对县法院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四是加大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力度。通过组织开展“一把手”讲授廉政党课、廉政教育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全体干警做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并对照典型案例深刻反思,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制定《新宾满族自治县律师行业日常监督管理细则》《新宾满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卷宗管理细则》,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及法律援助卷宗监督管理。充分运用“三个规定”平台,案件回访等措施加强监督,拓宽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渠道。同时,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四)打造“文明执法”的执法环境方面
一是严格执法程序。修订完善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规划中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案件管理制度》,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对阀门厂违建问题,重新出具了《违法建筑确认书》,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办案人员处置违建问题未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超出时效问题,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是规范执法方式。修定完善了《法治审核人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5项执法工作制度。对近三年的117件案件卷宗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错误及时更正。对于27起药品流通案件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五)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方面
一是审批事项应进尽进。制定《新宾满族自治县“体外循环”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经全面排查督促,11个部门的200个事项均已授权至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办理审批。持续关注各部门办件情况,通过抽件检查、走访或随机回访等方式,深化政务服务事项“体外循环”清理排查。
二是严格行政审批时限。指导申请主体规范填写《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时受理审核申报材料,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验,发现申报材料不全或存在问题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及时补充完善。2020年7月后,再无行政审批办结时限超过承诺时限的情况。
(六)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方面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编制《执法检查计划》,将停产停建矿山巡查检查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按月巡查检查。加派2名执法人员到矿山监管队伍中,充实执法力量。开展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保驾护航。
二是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建立县烟草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作机制,共享国家烟草局、省烟草局相关文件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表,将国家烟草局“互联网+监管”系统服务网址与市场监管部门共享。将烟草“互联网+监管”系统服务网址等相关信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监督。
(七)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完善《新宾满族自治县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3项制度。针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没有实际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刻检讨,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同时,对全县9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二是强化中介法律保障服务。县司法局2人注册为公职律师,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意见,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调配2个律师事务所14名律师担任永陵镇、木奇镇、上夹河镇、南杂木镇村(社区)法律顾问。
(八)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方面
全面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存在此类问题的领导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市、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目前暂未发现问题。组织召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例通报+警示教育片+集体谈话等方式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的任务分工》。制发“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工作告知单,督促全县各党组(党委)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有序有效推进监督行动。完善政治监督共性清单、个性清单,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严格落实《新宾县纪委监委开展政治生态预警工作办法(试行)》,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及民主测评,针对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发现问题,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开展谈话。召开遏增清存“百日攻坚”部署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全力推动营商环境案件化解工作。
三、需要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加强对经济指标的调度和纳统工作,定期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调度,加强经济运行的监测和研判,高质量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切实解决难点、堵点问题。2023年实现“小升规”企业2家,预计2024年规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增长5%。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管理,实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动态,按一户一档实行精细化管理,实施台账式动态数据跟踪管理,“点对点”辅导纳税人,确保企业如期完成汇算清缴工作。
2.加大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力度。制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2023-2025年中长期事项化债方案》《新宾满族自治县2023年隐性债务化债方案》,同时与各企业进行了沟通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还款计划,通过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化解拖欠账款。拖欠企业账款4027.36万元,目前,已偿还3299.39万元,剩余727.97万元,按照与企业签订的还款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前偿还。存量债务766.21万元,已化解75.62万元,剩余690.59万元,按照化债方案逐年还清。
3.加快推进“保交楼”工作。研究制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御祥山庄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保交楼、稳民生”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12月前复工建设。关于烂尾楼问题,市政府已将御祥山庄楼盘列入省政府保交楼项目台账,并上报至省“项目超市”,加快推动项目盘活。同时,依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已由抚顺金中霖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盘,目前该公司正在筹措资金补缴税款,县政府将积极帮助企业向上争取优惠政策,并联系合作招商,加快推进项目复工复建。
4.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在岗山森林公园违规建设的八旗大营和蒙古包已拆除,并恢复林地。对岗山森林公园承包主体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木栈道并恢复植被。同时,按照《保护区管理条例》,对龙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封闭管理,并指派专人看守。收回了岗山经营权,并指定专人管理,确保不再发生乱占林地违规建设等违法行为。关于“参仙谷违法建设房屋”问题,根据第三方出具的鉴定结果,依法进行处罚,责令限期拆除,如逾期不拆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关于“北四平乡国有林地被私人占用建设度假村”问题,已对违法人进行行政处罚,并限期拆除违建房屋。关于“北四平乡国有林地被私人占用种植人参”问题,该地块权属为国有,土地类型为园林地,不予处罚。经与参农协商,已收回林地使用权,并于2024年5月造林恢复植被。关于“自查发现20处违规建筑”问题,对违规占用林地建房及设施问题,均已依法受理、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几个月的集中整改,全县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县委清醒的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特别是中长期整改的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我们将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恪守使命担当,充分发扬斗争精神,不断增强斗争本领,坚决做到思想认识不松懈、整改标准不降低、推动力度不减弱,持续推进巡视反馈问题彻底整改。
一是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聚焦常规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县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巡视整改各项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转化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新成效,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二是进一步提升整改质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硬的措施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同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
三是进一步巩固良好态势。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本质要求,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的重大判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坚持“实好干”工作要求,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努力做大经济总量,持续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加快解决制约新宾振兴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在“分两步走”战略中找准时代方位、扛起时代使命,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突破。
四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把各方力量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本溪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本溪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1.坚决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促进发展的本领。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县委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指标36项,建立了工作台账,按期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推动各单位各部门抓好各项工作。高官镇制定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等文件,开展村级“千分制”考核,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要有新突破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引进培育力度。紧盯人参铁深加工及汽车零部件、玻璃深加工、中药材及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开展精准招商,2023年,全县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81亿元,同比增长29%。今年一季度,新增签约项目45个、储备项目62个。全县硅石深加工产业已基本成型,玉晶、亚玛顿、金晶等龙头企业带动玻璃深加工产业发展壮大。增强企业节能降碳意识,开展节能宣传周和生态文明日活动,加快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有效解决能耗缺口问题。编制完成《本溪满族自治县现代物流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将现代物流业提上发展日程。
三是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加快观音阁水库隔离管网工程施工进度,于2023年9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加大违法采矿行为打击力度,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和矿山综合治理,每月对采矿易发区进行全覆盖巡查,有效遏制违法采矿行为,同时,完成了63亩毁林占地案件的整改工作。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全县具备创建条件的7家矿山企业全部通过辽宁省2023年度省级绿色矿山项目库入库公示。推进碱厂、高官、草河口、县城4处垃圾填埋场关闭封场、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便消除污染隐患,同时,积极争取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四是统筹发展旅游产业。认真研究冬季旅游项目,解决旅游“半年闲”问题,本溪水洞、小市一庄、铁刹山等主要景区2023年冬季营销效果明显。丰富旅游产品,延长旅游消费产业链,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展“开山踏青节”,推出民间非遗表演、萌宠互动等相关产品及活动;老边沟景区打造“春天没有心事,老边沟只顾开花”主题赏花地。推进重点项目申报,持续推进关门山、关山湖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花溪沐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并积极2028年冬运会比赛项目,大力营造冰雪旅游氛围。推动景区吃住行游购娱一体化,泓景源民宿一期已运营,溪水楼民宿成为甲级民宿。抓好红色遗址遗迹保护和开发工作,对全县红色资源开展排查登记,完成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基础设施改造、国防教育基地建设以及“重走抗联路”宣传片拍摄工作,叫响重走抗联路品牌。2024年1—6月,接待和承办“重走抗联路”主题实践活动班次30余个、3000余人次。
2.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大新能源项目招商力度,与多家央企签约了一系列新能源合作项目。组织重点企业参加国内展会,为企业搭建交流平台。协调交通、电力等部门帮助企业解决用电等问题,保障企业稳定生产。培育“老字号”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华岳精工比亚迪汽车曲轴列入辽宁省工业企业创新产品目录。培育壮大“新字号”企业规模,推进龙宝东北道地药材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支持鑫暾生物能源充分释放产能。2024年一季度,“新字号”企业实现产值1.1亿元,同比增长27.6%。拉长玻璃深加工产业链条,新引进亚玛顿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已正式投产,美高玻璃、亚玛顿两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均已达到升规标准,实现升规入统。加快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华岳精工J16曲轴月供量提升到4万件,增长了10倍,卡倍亿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已投产,新产品已投入市场。提升人参铁深加工产业发展水平,推动四野、参铁两家企业技改升级项目竣工投产,铁精粉利用率及产品质量及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二是持续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财政投入,2023年拨付科技扶持资金171万元,2024年5月落实科技型企业奖补资金32万元。积极开展企业创新研发活动,截至2024年6月,荣盛建材、琅沐木业、玉晶玻璃等企业新获取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合计21项。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琅沐木业、盛丰农机、东华铸造3家企业已被确认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华岳精工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年,荣盛建材、琅沐木业2家企业已开展高企申报、复审筹备工作,锦成炉料、鑫暾能源、辽冶轧辊已列入高企培育库。
三是积极融入沈阳都市圈。加大都市圈合作企业的摸排力度,新增17家配套企业,形成本溪县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企业配套清单。与沈阳市辽中区、于洪区搭建合作平台,促进两地间交流。组织县内农事龙头企业参加2023年沈阳农博会农副产品展会,发展多产业融合。推动文旅产业交流发展。组织参加2023泰州、本溪文化旅游(沈阳)联合推介交流会,在大连举办2023本溪县“溪枫山色·海韵相连”秋季旅游推介活动,正式发布我县“溪养福地,多彩枫乡”旅游品牌以及3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承办了2023年辽宁省提升休闲度假旅居产业质量系列活动,并代表本溪市做了现场推介。与新疆托里县进行旅游宣传联合推介,并开展交流互动。
四是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新增山水俪城停车位590个、燕兴世福C区地下车库470个;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划定停车位626个、临时停车位37个;在光明街地块改造规划方案中规划停车位300个。着力解决“供暖不达标”问题,维修改造供热管网20.1公里;自10月25日开始,县城居民享受到提前供暖;积极解决上年度216户供暖不达标问题,在适当减免取暖费的基础上,采取末端管网改造、免费清洗散热器和地热过滤网、增加供暖设施等措施,确保低温户室内温度明显提升。县供热公司成立了供热统一热线受理平台,增加了诉求受理及维护维修人员,编制了《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形成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住宅小区“无物业服务”问题,推动县城“无物业服务”的19个住宅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维护了居民自治权力;6个小区已实现物业企业进驻,13个小区实行业主自治管理。着力解决农村部分地区冬季“吃水难”问题,草河城镇投入人力物力,对黑峪村下佟堡组自来水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同时,对管线下挖,确保自来水管线达到冻层以下,解决了村民饮水问题。
3.推进乡村振兴,形成“输血”变“造血”的产业格局。
一是加快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完成了11个乡镇规划编制、征求意见、公示、专家评审等工作。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进行全面调查,已编制实施碱厂镇赵堡村村庄规划。
二是加大乡村经济扶持力度。积极争取扶持资金,推动9个村获批省乡村振兴示范带,每个村扶持资金29万元,发放涉农创业担保贷款283笔、5203万元,用于支持农民从事农业创业。壮大农事龙头企业,2023年,新增市级龙头企业3家,新发展示范家庭农场6个。发展林下产业,完成干坚果经济林1.7万亩,发展林下参1000亩,开展4次现场技术培训,指导农民进行规范性施工作业。推动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东北道地药材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拉长全县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条。组织农事企业参加展会活动,本溪武兴农牧场“老红根”小米、本溪龙兴农场“溪冠”大米通过评审,成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连山关刺五加”作为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参加了辽宁国际农博会本溪参展农产品巡礼,辽宁恒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酸不二”酸菜获得此次博览会最受欢迎农产品奖项。截至2023年底,培育市级以上农事龙头企业42家,在全市排名第二。19家市级以上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中,营业收入额超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5家。
三是进一步发挥涉农专项资金作用。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2023年,发展庭院经济到户产业项目965户,带动脱贫人口1848人。发展设施农业项目,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设施农业、光伏等产业,增加村集体收入。同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逐步投入到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家庭经营项目等领域。
四是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开展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工作,在清河城镇探索“林场+集体+农户”合作营林模式,建成了第一批224亩红松试点林。制定了《本溪满族自治县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扶持7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目前,全县98个村集体收入均达到或超过10万元标准。
五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023年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万余吨、村内沟渠0.3万公里、“三堆”近2000处。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倡导垃圾分类。省人居环境办公室对我县的“猪小妹垃圾分类法”进行了通报表扬。县生态环境局对小市镇香磨村某养殖场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对受污染河流进行了清理,建立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4.县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作用,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县委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定期研判经济形势,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印发了《本溪满族自治县惠企政策宣传手册》,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运行。开展促消费活动,发放促消费专项资金182万元。2023年,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经济指标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不断提升招商引资成效。完善了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提高了各级各部门的招商引资积极性。出台了招商引资项目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扩大了产业扶持范围,提高了固投扶持比例,增加了招商优惠政策的吸引力。2023年,全县引进新建招商项目10个,建立了人参铁、装备制造业储备项目库、石灰石深加工储备项目库。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精准对接外商企业,积极推进中德产业园项目。
三是深入发掘林业资源。积极引导农民发展林下产业项目,不断扩大种植规模。大力宣传林下产业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林下经济开发建设。2023年,全县新发展干坚果经济林1.7万亩及林下中药材0.67万亩,东北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综合网络交易平台已建成并正式运营,林业产业总产值占全县GDP比重已达7.2%以上。
四是加大停产半停产企业盘活力度。县工信局制定了盘活方案、盘活措施,目前,已盘活停产半停产企业11户。南甸子镇党委政府为辖区内矿山企业牵线搭桥,解决了铁刹山水泥厂无主体矿山的问题。县发改局通过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新能源项目,解决能耗指标问题。
五是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增加民政工作人员力量,不断提高殡葬管理水平。开展违规从事殡仪经营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黑殡葬场所联合执法,对2家非法从事殡仪服务经营场所予以取缔,定期对全县殡仪服务行业进行排查,并进一步完善殡葬执法的工作程序,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5.统筹安全和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明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厘清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排查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028项。县应急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县林草局加强森林防灭火管理,组织全县森林消防队伍培训演练,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全县未发生森林火灾。
二是加强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县信访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信访联席工作会议、重点台账案件推进会议,坚持县领导包案、日点调等工作机制,化解信访问题45个,全县进京访案件较2023年初下降51%。县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等相关单位研究、推动、督办重大疑难信访案件60余件次。县法院完善了“院领导定期接访,一案一专班,制定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办法,日督办、周通报动态管理”四项机制,规范了信访程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制定了《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县人大常委会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任务安排》等文件。县政府党组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听取县政府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二是强化压力传导。县纪委监委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县管干部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5次,对发现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公职人员,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三是加大巡察工作力度。完善了巡察工作流程,定期印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提高了巡视工作质效。
2.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专项整治7项,7项专项整治皆取得阶段性成效,查处问题全部得到整改,责任人员均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县自然资源局针对草河掌镇朴某已取得用地批复但未完成供地问题,组织实地勘察,编写供地方案,已完成土地供应。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数战宝”使用规定,对复杂案件进行分析,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大数据意识和应用大数据能力。
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县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函询了结的县管“一把手”案件全部进行了“回头看”,所有案件均通过了检验。同时,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对县管“一把手”案件开展“一案一评查”,进行实时监督,加强线索全流程管理。县委组织部对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干部认真开展“四必”审核工作,确保人选资格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三是强化主动监督。县纪委监委深化全员培训,提升基层纪(工)委办案能力。开展了村(社区)正风肃纪乡村行、“两专”“三兼”纪检监察干部及正风肃纪监督员走千家进万户大走访活动。并向全县51家单位(部门)下发“三重一大”监督提醒书,推动县直部门细化“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推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决策监督,保障监督全覆盖。
四是加大基层“微腐败”惩治力度。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四轮“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加大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力度,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类问题线索全部得到认真办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村级档案管理,堵塞民政资金管理漏洞,清除腐败问题根源。深入推进“以督促防”协作监督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阳光三务”。对某村主任涉嫌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3.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强化公车管理。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加快公务用车北斗卫星定位系统项目建设,全县符合条件的车辆安装覆盖率达100%,各级公务用车平台加强日常管理。县法院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度,建立健全了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二是及时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违反有关规定兼职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并组织实施,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高官镇加强机关食堂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压缩了费用支出。
4.树牢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县教育局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建设,14所食材采购金额超30万元以上的学校、幼儿园全部实行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
二是严格把控资金风险。县法院对资金使用审批流程重新梳理完善,严控各类资金风险。同时,制定了《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罚没款管理制度》,规范罚没款管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基层党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1.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有关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县委常委会研究工作事项过程中,各位县委常委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议事决策作用。县政府党组对推进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落实等进行了规范,并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推动“三重一大”事项及党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落地。
二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县政协党组扎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推动班子修改完善整改措施9条,督促班子成员逐一制定完善个人整改清单16人次。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并抓好查摆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县委组织部及时召开副县级领导所在部门党的组织生活专题培训,印发工作提示和反馈单。县委主要领导对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约谈,提高了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的重视程度。县政府党组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日活动。
2.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梯次配备。县委常委会对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进行优化,县供销社班子平均年龄下降了1.6岁。县委组织部开展系统摸排,及时将优秀年轻干部配备到位,优化县管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及时动态更新“2+4”干部人才储备库,确保后备干部储备充足。
二是规范职级晋升程序。严格执行标准晋升流程,做细做实职级晋升考察方案,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赴各单位进行考察,确保晋升流程依法依规。
三是推动干部交流政策落实。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对任现职超过10年未交流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调整,确保符合省市委组织部文件规定的干部交流工作要求。
四是着力解决人才短缺问题。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进校园”招聘、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招聘方式,进一步优化教育卫生队伍年龄结构,有效解决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务人员流失、长期超负荷工作问题。2023年,招聘教师42人、医疗卫生人才140人。
3.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县委组织部加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业务培训,将相关党(工)委、党组的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纳入县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并派专人参会并进行点评。
二是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县委组织部召开成立机关党委工作部署和培训会议,下发相关材料模板,成立督导组,进行工作指导,12家县直单位顺利完成成立机关党委工作。
三是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2022年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各乡镇成立工作组,按照软弱涣散村整顿销号标准,对20个村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目前,20个村均已销号。
四是落实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县财政局加大资金拨付力度,近期下达2023年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并将2024年专项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4.提升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儿。
一是严格审核把关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县农业农村局两次召开全县惠农补贴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警示教育,对补贴发放范围、流程等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加大指导检查力度,经抽查8个乡镇15个村85个农户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没有发现问题。
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加强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纳入2023年年度实施计划99个,开工率100%,资金安排率100%。成功申报辽宁省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获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2023年到位资金比上一年增加674.2万元。
三是推动基层单位依法履职。碱厂镇针对某土地纠纷问题,积极与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并深入开展思想工作,支持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同时,纳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重点研究事项,争取多渠道予以解决。
(四)认真落实上次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1.推进上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着力解决实华山水俪城、汇美新天地部分居民未办理产权登记问题。成立工作专班,积极争取市县两级法院的支持,将符合诉讼条件的住宅和回迁门市全部纳入诉讼程序,并将审理时限由六个月压缩至三个月,加快了审理进度。多次约谈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协调有关银行机构,并得到群众的支持配合,加快了提起诉讼、解除查封的进度。截至目前,已解决126套住宅办证问题,其余住宅和门市户正在推进解决。
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推进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
县委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完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工作举措,建立跟踪推进机制,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营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压力传导,明确25项营商环境考核标准,定期开展政务服务窗口明察暗访,推动各单位把责任落实到位。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共收集反馈问题51件,已办结51件,办结率100%。2023年通过12345平台受理涉企案件5件,均已办结。加强督办,解决诉求办理推脱绕问题,2023年,省委巡视组反馈转办3次以上的6个问题已全部办结,社区直办诉求件106件办结率100%,市平台交办5128件,按时反馈率、办结率均为100%。
二是强化服务企业举措。积极破解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定期组织线上线下“政银企”对接活动,为企业融资提供平台。推动县内各金融机构降低贷款要求、提升授信额度、推出无抵押、纯信用产品,已为3家企业融资2400万元,以信用方式为某羊绒制品有限公司授信350万元,解决了企业实际困难。全力破解招工用工瓶颈问题,组织开展2023年民营企业服务月专场招聘会、2024“春暖辽沈惠企护航”春季招聘会等活动,开展抖音“直播带岗”74次,微信公众号发布需求信息59条,发布岗位4571个,服务市场主体438个。其中,为某企业机床操作、铸造等岗位招聘用工人员30人。
(二)推进诚信政府建设,营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一是着力解决政府部门失信问题。积极化解政府欠款,县财政局推动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结算审核,确保欠款无分歧,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等手段,积极筹集资金,做好资金保障。严防边清边欠现象发生,成立县政府拖欠款工作专班,对有关单位加大提醒监督力度,严防新增欠款,并按照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杜绝出现二次失信行为,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承诺,按照还款计划,及时支付拖欠企业钱款。
二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履行招商协议,县住建局通过开展法律解释和沟通工作,征得某企业负责人对砖厂转让协议条款表示充分理解和认可,双方当事人对协议签订的内容理解达成完全一致,对政府工作部门的答复表示满意。推动政府部门履行赔偿义务,县法院对7家败诉单位的案件进行了梳理、调解,推动所有案件终结执行。
(三)规范司法权力运用,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一是认真解决立案难问题。解决立案不规范问题,县公安局先后对三类执法不规范案件进行重新核查,对每起案件进行逐案评查,查处的问题立行立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到位,已全部查改完毕。解决立案逾期问题,县法院开展逾期立案审查清理专项活动,对巡视反馈的逾期立案案件进行梳理排查,经核查案件现全部结案处理。同时,贯彻立案登记制度,确保有案必立、规范有序。
二是深入解决审判难问题。加快推进超期审理案件进展,县法院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对超期审理案件全部进行梳理排查,截至2023年5月的超自然审限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严格审限管理,对即将超审限案件实行提前预警制度,同时,加强与鉴定机构、社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缩短因鉴定、公告流程带来的审限耗时。切实解决法律适用及裁判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县法院对同案不同判相关案件进行了重新审查,涉抵押合同纠纷案件的错误裁判案件,已全部进入再审程序,现已全部结案;涉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错误裁判案件,全部进入再审程序,目前已开庭完毕。同时,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落实类案检索机制。
三是扎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力推动执行未到位案件,县法院组织开展集中清理积案专项行动,对未执行到位案件开展摸排和甄别,针对未执行到位的涉企案件,加大整改力度,推进建章立制,改组执行事务中心,并加强人员车辆配备。提高执行款物处置时效,县法院对查封未处置案件全部进行摸排和调度,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完善法定事由延缓和提存审批程序,对符合发放条件的案件及时发放。同时,紧抓案款发放和管理规定的落实,完善和简化审批流程。
四是落实检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措施。开展企业合规考察,县检察院对涉企案件进行大排查,建立自查台账,并及时向上级院汇报相关案件的办理情况。制定了《服务营商环境办案备查表》,以及企业合规考察有关制度。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县检察院对2018年以来未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的案件建立自查台账,进行再梳理,推动完成追赃挽损。同时,开展了检察业务数据报送工作培训,制定了追赃挽损有关制度,形成常态化机制。
(四)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用,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
一是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推动权责公开,推动8个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及时更新公示了全县执法人员信息。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县司法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执法队伍力量。县司法局组织统计全县执法人员情况,组织执法证考试,解决无证率高的问题。通过争取市统计局派出统计执法人员的方式,缓解县统计局执法人员不足问题。解决行政机关败诉率高的问题,县司法局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应诉率,降低败诉率。2023年,下发《出庭应诉提示函》52份,《败诉风险提示函》10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败诉率大幅度下降。
二是推进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县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行为行动,加大检查督察力度,推动各执法部门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通过随机抽查全县24家的115余本执法卷宗进行案卷评查,促进执法行为的整改提高。解决执法检查随意性较大问题,县司法局推动各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局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梳理,427次检测结果全部完成公示。解决执法标准不统一问题,县交通局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县司法局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活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标准的监督,防止执法扰民和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
一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高“一网通办”平台利用率,全面梳理并完成了238项僵尸事项,建立了可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办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予以公开。未进驻大厅办理的29项行政审批事项,除3项涉密事项,其余26项已全部进驻大厅办理。解决信息烟囱林立问题,除因涉密、市县两级均无权限进行系统对接等原因外,各专网系统已完成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法律援助申请业务事项已完成在省事项库认领工作,并设置了12348平台跳转链接。推进“一网统管”协同到位,县司法局成立“慧评理”小程序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的宣传,提高各村调解员使用“慧评理”小程序熟练度。2023年,已通过微信“慧评理”小程序受理调解申请、法律咨询31件,已解决31件。推动“本溪市一体化协同办公系统”开通运行,各乡镇(街道)、部门实现全覆盖。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县营商局梳理形成新的一批涉及6个领域、4个类型的乡镇政府职权事项清单,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事项办理指南,包括申请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公布。加快软硬件建设,本溪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已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12月前竣工使用。县营商局对全县政务服务投诉电话进行规范,各单位监督电话、投诉电话均已公示,窗口服务评价器均能正常使用。开展服务企业意识不强专项整治,县委书记亲自包案,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意识,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县营商局制定了《政务服务窗口明察暗访工作方案》,推动检查中发现的2个问题落实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成。县税务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设置了销税证明出具窗口,2023年8月以来已有50户纳税人通过该窗口办理了销税证明业务。碱厂镇主动联系企业,将拖欠的款项全部偿还到位。
(六)规范监管权力运用,建设“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
一是主动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县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的18个部门全部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制定部门抽检计划和联合抽检计划。县市场监管局已将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合作社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按时完成抽检任务。消除市场监管死角,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与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执法部门协调,建立动态巡查联合监管机制,定期进行联合检查,未发现非法销售液化石油气及丙烷相关问题。同时,依托12315举报渠道加强监管,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加大强制执行处罚力度,县法院对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通过案件撤销、行为处罚由政府实施、执行立案等分类处理的方式,推动生效行政非诉案件开展;对有执行标的、符合移送执行条件的卷宗,全部装订卷宗并移送,并推动各行政机关向县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同时,坚持落实非诉执行专人专管机制,及时高效的配合行政机关进行执行立案,提高强制执行处罚效能。
二是提升行政机关监管质量。遏制重罚轻管现象,县林草局通过采取植被恢复和植树绿化措施、办理相关手续等方式,对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整改,有效解决行政处罚不到位的问题。县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服务企业意识,2024年3月对田师付供热供暖有限公司进行回访监测,经审核认定各个监测点位均符合指标。解决监管不均衡问题,县司法局依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动各执法单位上报并公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全县16个县直部门确定50项检查事项(涉及454家企业)。县应急局科学合理制定监管计划,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
(七)加强中介组织管理,建设“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
一是加强中介服务管理。理清中介机构发展规划思路,县发改局认真落实《本溪市规范市场中介服务指导意见》,组织召开中介服务研讨会,研究交流全县中介服务发展现状并部署中介重点工作,将中介组织服务工作列入“十四五”中期调整规划,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落实中介监管制度,县住建局完善修订《本溪满族自治县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本溪满族自治县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办法》,制定全县房地产经纪机构“黑名单”,开通了存量房交易网签管理系统,并对列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采取不予开通存量房交易网签资格和提示风险的惩戒措施。
二是着力治理颜色中介。防止红顶中介垄断市场,县林草局制定《关于公开征集林业服务机构入驻本溪县的公告》《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中介服务机构暂行管理规定》,将森林经营作业设计业务推向市场,并强化中介机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目前已有9家中介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开展黑殡葬违规服务专项整治,县民政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两处违规从事殡仪服务场所联合执法依法查封,依规取缔。开展了殡葬用品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域14户殡葬用品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常态化开展殡葬检查工作。
(八)杜绝幕后交易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一是遏制招投标违规问题。解决招标代理机构高频代理问题,县财政局印发《政府采购文件制度汇编》,组织召开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议,推动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本溪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指导项目建设单位规范抽取招标代理机构。落实大宗采购履行招标程序,县财政局加大大宗采购项目监管力度,印发了大宗采购项目流程指引,开展了2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议,并将大宗物品采购项目流程上墙公示。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警示教育,要求严格履行大宗采购招标程序,并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加大串标围标行为打击力度,县发改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本溪满族自治县破除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隐性壁垒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对《招投标法》进行了培训。县纪委对串标围标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已对有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规范项目采购方式,县财政局开展2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议,印发了《政府采购文件制度汇编》,县财政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追责问责处理。
二是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现象。坚决查处利用执行权非法牟利行为,县公安局已对某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查处,诈骗的钱款已全部返还。县法院加强办案及财务制度建设,重申审批程序,建立执行案款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滥用司法权问题,县纪委监委开展了司法领域“执行难”问题专项整治,对赵某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并对当事人进行党纪处分。县法院召开警示会议,以案为鉴,开展自查工作,杜绝“执行难”问题。大力解决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问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召开“全县‘一把手’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对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做深做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升各单位“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的纪律约束意识,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纪律作风保障。
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桓仁满族自治县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桓仁满族自治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领会要求,统一思想抓整改。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委书记郝鹏关于“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的工作要求,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将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让党纪国法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加强,精神面貌、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加强领导,步步深入抓整改。县委全面领导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市委书记吴澜对桓仁的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对有关问题提级督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我县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跟踪了解整改进度,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县委书记刘明刚作为组织落实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先后主持召开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20余次,进行传达学习、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是统筹安排,明确任务抓整改。县委制定了《省委第五巡视组关于巡视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省委第五巡视组关于专项巡视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制定了220条具体措施,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了“三清单一台账”。各牵头单位按照县委的部署要求,主动对接整改任务,认真制定方案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扎实整改。县委整改办以及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加强日常调度和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周更新半月报告机制和对账销号制度,扎扎实实写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靶向发力,务求实效抓整改。县委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按照“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要求,以钉钉子精神全力抓好集中整改阶段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全面做好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工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完善工作制度60项,做到管根本、管长远。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有关要求
(1)在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规范地方党委政策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文件备案审查,切实提高发文质量。二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加大县本级对生态保护领域投入力度,着力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切实呵护好辽宁“水塔”“绿肺”。三是着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健全完善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在辽东9县率先开展生态绩效考核,为辽东绿色经济区GEP生态转化考核机制提供先行先试经验。发展以林下参、红松等为重点的林下经济种植加工,成功举办2023中国山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桓仁山参纳入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一城一环三廊五区”格局,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做强红色旅游品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本桓高速、大雅河抽蓄电站、冰酒小镇隧道等项目,为县域经济发展蓄势赋能。
(2)真抓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刻认识科技创新的战略意义,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11种中医药产品投产上市。二是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制定《桓仁优质稻米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做大做强桓仁大米产业。深入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围绕中医药健康产业、绿色食品加工业、原材料加工业、绿色能源产业四个主导产业,推动产能释放。制定促消费工作方案,深度融合“夜经济”与特色文旅产业,丰富和提升三产结构。三是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挖掘包装旅游产业项目,推动旅游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深入挖掘冬季旅游开发资源。四是持续改善民生。制定《县城供热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供热行业监督管理,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全面优化服务意识;加强能源储备,全力做好供暖准备工作,派遣工作人员进驻供暖企业,促进供暖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开展农村饮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饮水安全,实施五道河自来水改造工程,解决农民吃水难问题。
(3)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规范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全面排查扶贫资产运营、收益分配情况,切实提高项目收益率。持续推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全力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二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将乡村振兴考核纳入实绩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加大耕地保护查处及宣传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4)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的领导作用
一是持续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县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六个年”活动要求,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累计走访联系企业402次,收集解决问题36个。202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8%,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8.9%。二是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强化政策支持,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计划3年内完成空编招聘工作,2023年已完成招聘81人,占空编总数50%,2024年招聘30%,2025年招聘20%。三是筑牢意识形态防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健全报告审查机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上宣传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2.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发《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度任务安排》,并列入党的建设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以高质量党的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县四大班子领导按照《桓仁满族自治县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要求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全县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暨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为你长鸣》,通报典型案例,不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清廉社会生态。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促进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制定《机关干部下乡村“强党建、转作风、促提升”行动方案》,加强对乡镇党委专项工作监督指导。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村组干部宣传教育,整体提升能力素质。开展“三资”“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和惠民政策落实。四是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的新要求,严格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及时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会议,强化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指导。
(6)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等“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和谈话提醒,覆盖1000余人次;全县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全面加强廉政教育。二是切实发挥监督职能。开展“以干代训”,每周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践悟论坛”业务知识大讲堂等形式,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工)委自办案件能力。依据《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三是不断丰富巡察方式方法。强化巡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着力提升巡察干部综合运用“12+N”方式发现问题能力和水平,完善优化干部人才库,进一步选优配强监督力量。制发《关于县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情况的工作机制(试行)》,提高发现问题线索数量和质量。
(7)加强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范
一是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切实发挥风纪监督员作用。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组织县属国企召开工程项目培训会,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县国资中心建立健全17项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县财政局健全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手续。三是切实规范失地农民保险。利用大数据加强对失地农民保险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组织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梳理经办流程。
(8)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各派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常态化学习《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在元旦、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节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及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按季度制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列席旁听及考核督查计划,对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进行明确要求,不断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效化水平,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3.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9)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县委常委班子、县政府党组班子分别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全程参会、督促指导,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规范会议流程。成立6支民主生活会督导组,对会议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全程跟踪指导。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县各乡镇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制定完善本单位有关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安排县政府党组成员讲授专题党课,让理论武装入脑入心。
(10)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规范执行职级晋升程序。制定《县管领导干部晋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考察办法》,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荐考察、确定考察对象以及职级晋升等工作。二是充分发挥精准“画像”作用。制定干部考察工作程序,强化干部考察工作标准,明确考察组及其成员责任,进一步提升干部考察工作质量。三是逐步优化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建立健全年轻干部“选育用管”全链条机制,加强年轻干部配备。四是出台《实施“兴桓人才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挖掘储备更多实用乡土人才。
(11)筑牢基层战斗堡垒
一是严格执行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培训与指导;切实将评议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评优、奖惩相结合,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是狠抓基层“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建立基层党建基础工作排查机制,组建工作指导组,及时跟踪指导,保证规定动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三是建立社区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将社区党建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进一步整合物业管理用房和国有资产等资源,强化社区党建工作。
(12)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
一是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文件规定,深入开展“躺平式”干部整治工作。二是制定《桓仁满族自治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全县临时救助资金使用。三是组织召开全县促进乡村振兴创业补贴工作推进会议暨培训会议,细化工作流程,明确部门职责,缩短审批时限,增强群众获得感。
4.切实落实巡视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
(13)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县委整改办及督查部门加强调度,建立健全周更新半月报告机制和对账销号制度,不定期督促指导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14)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通告》《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的通知》,加大耕地保护查处及宣传力度,对新增土地违法问题限期整改。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优化政务发展环境
(1)充分发挥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
一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优化调整《桓仁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传达省、市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我县有关实施方案,确保清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三是制定印发《桓仁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通报制度(试行)》《桓仁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约谈制度(试行)》,通过排名通报、约谈警告、督办考核等方式推动各行政审批单位全面提升服务“质效能”。
(2)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一是积极谋划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合理规划现有场地布局,优化调整服务窗口,最大限度吸纳分中心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推动实现“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目标。二是制发《桓仁县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作用,提升窗口服务质效,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三是加大“网上办”“掌上办”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率、使用率,力促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办事更省事。
(3)创新整合惠企政策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等各级各类稳经济政策举措,精准把握政策适用范围,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二是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建立健全保障工作机制,紧盯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建立定期调度、台账管理、督办通报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推进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促进稳经济增长政策红利最大限度释放。
(4)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一是定期深入桓仁农商行、本溪银行桓仁支行等金融机构,推动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二是制定《桓仁县2023年政银企对接活动方案》,先后召开两次银企对接会议,坚持定期深入企业调研融资需求,推动企业与金融机构达成贷款意向。三是引导桓仁农商行和本溪银行桓仁支行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针对农户、自然人和小微企业,推出金信种养贷、金信收购贷、金信税E贷等产品,切实帮助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纾解企业融资困境。
(5)加快统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一是制发《桓仁县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各行政审批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库具体责任人。二是强化部门自查自纠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政务服务指南流程图错误等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深度推广“领导走流程”等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审批事项办理环节、材料、时限、跑动次数等进行“四减”优化。
2.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6)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一是以政务外网为载体,逐步实现全领域信息上报、信息共享、信用修复、联合奖惩等功能。二是建立信用信息录入人员台账,健全七类行政管理信息报送及沟通联络机制,全面整合归集并向“信用本溪”平台推送公共信用信息。三是强化督查检查,通过部门自查自纠与常态化监督检查,有效杜绝信用信息迟报、瞒报、误报等问题发生。
(7)切实解决政府投资类项目工程款边清边欠
一是全面梳理政府投资类项目进展及资金拨付情况,科学制定《项目欠付资金台账》和《项目资金拨付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二是全面梳理国有闲置资产,制定《桓仁满族自治县盘活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企业增加投资、加快发展、创造税收。三是制定《关于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切实解决延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健全完善《桓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工作制度》,建立保证金收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督查、核查,确保及时、足额退还。严格执行投标保证金工作制度,坚持应退尽退原则,加快企业资金回笼。同时,大力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电子保函(保险),切实为投标企业减轻负担。
(9)切实解决政策把关不严失信于企业问题
一是强化政策宣讲,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同时,通过“小税花讲税法”网络直播平台和税务“夜校”等方式,全面解读政策文件,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二是制定《桓仁县税务局纳税辅导工作机制》,深入企业辅导,进一步提高企业会计核算质量,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10)提升政府公信力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制定《关于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
3.规范司法权力运用,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11)加快涉企案件处理
一是县公安局积极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培训,深入基层开展培训检查工作,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二是制定《桓仁县公安局受案立案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加大涉企案件自检自查工作力度。同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开展警情回访,规范公正执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12)提高涉企案件审理效能
一是制定长期未结案件统计台账,明确责任人,逐一对案件进行督办、对案情进行分析指导。二是严格控制审限变更案件,形成逐级审批程序,坚持每日由审管办专人负责并加强提醒。三是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推动诉源治理提质增效。用好网络送达平台,切实提高送达质量和送达效率。四是定期开展案件督办,下发督办函,严格避免前清后积情况发生。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提示指导承办法官有针对性地办理案件。
(13)解决涉企案件执行难
一是强化卷宗归档工作,定期通过周例会、月例会强调卷宗归档问题、汇报卷宗归档进度。二是加强执行案件办案期限管理。定期对重点案件进行研判,及时作出拍卖决定,推动案件化解。
4.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用,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
(14)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制定《桓仁满族自治县联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完善执法检查制度,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县司法局与县市场监管局定期对全县“双随机、一公开”计划进行排查,避免出现交叉重复检查情况。三是开展涉企回访调查,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现场走访、电话咨询、微信反馈等随机抽查方式对企业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企业被检查情况。
(15)严格执法监管
一是召开全县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培训会议,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二是制定执法行为规范,明确对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定期对执法单位执法案卷进行随机抽查,未发现无执法资格证人员参加执法检查情况。三是制定《桓仁县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2023年度)》,将执法信息公示情况纳入全县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内容,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强化事前、事后公开,规范事中公示。
(16)坚持公正执法
一是组织规范履职业务培训会,对行政诉讼程序及出庭应诉注意事项进行培训,并对行政复议法律实务、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工作任务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指导,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二是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机制,规范乡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加强对行政行为监督。
(17)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一是加强考核工作,将各行政执法单位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情况纳入工作实绩考核。二是加强备案工作,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台账制度,行政执法单位报备率达100%。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不及时报备和不报备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管理权限的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5.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
(18)落实“一网通办”
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库。制定《桓仁满族自治县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试行)》,建立动态核实比对机制,确保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保持一致。
(19)优化行政审批授权到位
一是制定印发《桓仁县行政审批“中心之外无审批”工作机制(试行)》,规范签订政务服务事项授权委托书,依法依规行使审批权力,保障承诺事项审批环节在政务服务中心限时办结。二是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办事人自主选择邮寄、自取或网上自助等方式获取办件结果,设置政务服务中心取件告知牌,进一步提高审批办件结果取件便利化水平。三是组织全县各行政审批单位对216项流转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142项需流转办理,其余74项必须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四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会同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各行政审批单位落实授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杜绝违规流转审批等相关问题发生。
(20)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一是制定《桓仁县政务服务限时办结制度(试行)》,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件监察专岗,对各行政审批单位办件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督促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二是加大审批人员培训力度,召开业务培训会,对本溪市一体化平台审批系统操作、政务服务事项库、电子证照、一件事一次办等工作进行系统培训。三是制定《桓仁县政务服务网络维护制度(试行)》,组建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网络维护队伍,保障政务外网系统稳定。
(21)优化审批环节
一是印发《关于除法定设置条件外其他前置条件一律废止的通知》,废除办理修车、车辆买卖等6类营业执照需县综合执法审批前置条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积极运用一网通办、集成服务等手段模式,提升审批效率,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6.规范监管权力运用,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
(22)加强土地监管
一是将土地征收工作纳入村民委员会工作议程,多方协力推进征迁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管理,优化审批程序,在县域内全面实行“净地”供应。二是出台《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通告》《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的通知》,加大耕地保护的查处及宣传力度。三是建立长效土地监管机制,明确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作职责,建立土地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督导机制、履责监督机制,确保土地监管责任有效落实。
(23)有效发挥“12345”热线平台监督作用
一是明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案件移送工作制度,针对超期未结件、多次督办未结件、多次无理由退转件、多次办理仍投诉件,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二是有效推进“12345”热线疑难复杂问题处办工作,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热线办理工作,针对“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管辖争议”等疑难复杂问题,由县政府明确主办责任单位。三是召开全县“12345”工作推进会议,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各部门收件办理工作职责及办理工作流程,保障诉求问题得到有效落实。
7.加强中介组织管理,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
(24)强化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事项管理
一是对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机构逐一排查、清理。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强化中介服务机构源头管理,确保动态管理“无遗漏”。二是印发《关于调整〈桓仁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组织全县17个行政审批部门对事项清单进行排查、确认,并及时移除了6项省、市权限项,形成《桓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
(25)加强中介服务监管
一是制定《桓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黑名单管理办法》,对未按照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视情节列入黑名单。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中介服务机构随机抽查实施办法》《关于联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检查的通知》,构建中介服务机构联合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制定《桓仁满族自治县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县司法局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问题专题会议,对全县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排查整治和跟踪回访。在桓仁普法微信公众号和县政府网站上发布《关于2023年度通过市年度考核准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名单》,公布法律服务行业机构举报投诉电话,同时向县人民法院函报准予执业的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推动行业规范管理。
(26)动态维护中介服务管理平台信息
一是形成《桓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共涉及县教育局等8个行业主管部门的36项具体事项,并通过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更新。进一步明确各行政审批部门职责,要求各行政审批部门在收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通知后,及时确认、调整相关事项并反馈至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二是积极向省、市市场监管局申请调整相关信息,省市场监管局已于8月23日对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信息进行了更新。
8.加大幕后交易整治力度,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27)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
一是进一步强化招标投标主体责任,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规范招投标代理服务行为,落实行政监督部门职责,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二是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整改工作通知》,暂停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嘉信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在桓仁县开展招投标代理业务。
在下步工作中,桓仁县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重要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加快振兴发展的重要契机,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中共明山区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明山区进行了常规和营商环境巡视。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明山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实政治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整改政治自觉。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迅速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强烈意识,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全面到位、落实见效。
二是区委书记牵头,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区委书记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巡视整改负总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先后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专题会议13次,深入基层现场研究解决问题14次,统筹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细化整改举措,统筹兼顾抓好整改。区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深入查摆问题、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常规、营商专项、选人用人、巡察工作4个《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每个问题都明确整改措施、牵头区级领导、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保障整改工作成效。区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既立足当前解决各类问题,又着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以高质量整改成效体现政治担当。同时,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确保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不到位方面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系统化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并撰写发言材料,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聚集到干事创业上来。二是区委区政府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委会、明山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化“6+1”个年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专题调度会等会议,统筹安排“三争取”工作,全面争取各级各类项目资金。三是突出“矿山、啤酒”两个产业链条,围绕新材料、矿石精深加工、装备制造、绿色建材、文旅康养等重点产业和领域,开展产业链招商、央企招商、以商招商。四是做实产业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引导“老字号”企业改造升级,帮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升关键工序数控化水平,全区数字化、智能化企业数量同比增加20%。推动“原字号”企业延链补链,加大“钢地”合作力度,搭建“钢地”对接服务平台,企业与本钢建立业务往来,有效实现销量增长。支持“新字号”企业发展壮大,用政策引导企业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税收全部呈现较大幅度增长。五是大力开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制定《明山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增强工作措施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操作性,保障全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举措取得成效。
(2)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一是深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增加科技创新支出比重。印发《明山区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措施》,激励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全力解决发展不协调问题,做大做强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102.4亿元,同比增长6.56%。大力促进乡村振兴,印发《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和统筹推进力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3个。三是深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完成毁林占林问题,压实各级林长主体责任和护林员网格化责任,全力减存控增,巩固涉矿企业整改成果。统筹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制定《明山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方案》,围绕丰富的生态旅游和康养资源,谋划包装项目,推进明山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四是积极与沈阳市和平区深入对接,在教育合作、人才服务、项目招引、文化旅游、园区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主动与江苏泰州对口合作,双方主要领导均带队开展交流活动,签署了《海陵区人民政府 明山区人民政府缔结友好城区深入合作框架协议》等。五是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城市环“脏乱差”问题,制定《明山区解决城市环境“脏乱差”用力不够问题整改方案》,通过积极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加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全面提升辖区环境卫生水平。整治农村道路,对全区9条道路、14.5公里开展大修、中修,开展整治农村道路病害治理专项行动,延长农村道路使用寿命。维护农村文化广场,修复破损地面9处、不能正常使用的健身器材46件。
(3)充分发挥区委总揽全局的领导作用。一是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全面振兴三年行动以及“项目建设落实年”“招商引资竞赛年”“实体经济服务年”活动,全区2023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除固定资产投资外,其他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国、全省和全市平均水平。二是大力推进开发区各项工作,以工业园区企业为重点,发挥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区位优势和环境优势,对经开区企业进行帮扶,经开区2022年度考核在全省88家省级开发区中综合排名第34位,位次前移35位。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印发《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制度》,严把“三审”签字制度,严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提高意识形态领域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四是防范化解风险,解决“不能办证”问题,组织办证难工作专班,积极协调,帮助老百姓办证。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强化诉前调解效能,从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入手,开展信访风险评估和化解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2.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切实夯实区委主体责任。一是区委常委会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各街道党工委以及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工作汇报。发挥以案示警工作效能,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持续放大腐败治理叠加效应。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区委常委及时在分管领域带头讲廉政党课,引导各单位进一步强化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原因,逐项整改落实。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组(党委、工委)全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推动巡视整改清仓见底。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将全区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派驻监督范围,保障日常监督和考核检查相结合。及时组织审计监督,全力推进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四是加强巡察工作的有效指导,及时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整改工作旗帜鲜明提出意见。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暨十三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提高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牢牢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定位,把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2)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压实案件承办部门主体责任,适时开展“回头看”,保障监察建议质量。及时督促纠正检察建议书落实不到位问题,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监察建议的制度》,保障跟踪监督检查到位。二是加强大数据建设,成立第六纪检监察室(大数据中心),配强工作力量,大数据使用做到应用尽用。三是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派驻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做到实时介入、全方位监督落实,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能。把谈心谈话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开展多种形式的谈话,及时发现被监督对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严防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和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一是堵塞廉政风险漏洞,规范个别单位财务管理职责,细化财务支出管理环节,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事前报告支出计划、办理厉行从简节约、报销按程序审签。严格制定食堂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加强廉政教育,自觉拒腐防变。二是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破坏企业经营环境、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打造亲清政商关系、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源头治理,遏制增量。
3.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党内制度。一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区委常委会学习《中共明山区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区委重大决策事项,进一步规范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行为,提高区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区政府党组在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时,增加了班子成员开展集中研讨环节,班子成员充分结合个人学习和工作实际,围绕学习主题,深入交流研讨,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明山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的办法(试行)》,副区级以上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开展双重组织生活相关要求。
(2)做好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和日常管理监督。一是统筹考虑全区干部专业背景和专业性较强的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为专业性较强领导班子配备相关专业干部。二是严格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按照有利于事业科学发展、有利于干部结构优化、有利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原则,及时开展交流轮岗工作。
(3)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区委组织部开展“三会一课”交叉互检,把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作为2023年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以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开展全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训班,完成全区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普遍轮训,深入“两新”组织开展指导工作。“两新”党组织严格对标“五个基本”要求,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三是严防“僵尸党员”,常态化对街道党工委进行督导,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运用“上门走访服务”“送学入门”等有效举措,强化与“僵尸党员”沟通联系,督促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充分运用主题教育、“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组织本钢退休党员学习党章和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
(4)严防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一是严防干部不作为问题,常态化做好“12380”举报受理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接听工作,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及时开展“一把手”干部离任交接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持续强化干部监督、督促干部主动作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多从群众角度出发、多为群众考虑,增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防干部慢作为问题,完善各类惠农补助资金发放的监管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惠农补助资金足额、准确、准时发放到位。对耕地地力补贴、生产者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加强各类涉农补贴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严防发生拖欠发放、违规发放涉农补贴情况。三是严防干部乱作为问题,制定街道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财经管理。对全区在建项目,包含民间投资、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开展调度,严防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4.关于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部分问题整改不力方面
一是全力解决财政收支矛盾问题,紧盯政策资金投向,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严防财政拨付不及时问题。持续加强暂付款管理,扎实开展暂付款清理工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把握资金支出节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稳固巡视整改成效,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要求,建立巡视整改长效机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持续推进整改。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有差距方面
(1)认真学习研究中央及省委有关指示要求。一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领导干部学习研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主人翁”意识,主动寻找自己工作与营商环境的结合点,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汇聚起一股优化明山营商环境的强大力量。二是严格规范选题报送制度,发布《关于规范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各单位报送年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通过定期通报、检查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整改质效,避免问题反弹,持续巩固全区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整改成果。三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围绕党中央和省市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议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持续做好会前议题充分征求、会中充分讨论、会后严格落实,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
(2)压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治责任。一是先后召开明山区优化营商环境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区第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大会、全区“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进展情况专题会议、全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安排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调整<明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工作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印发《明山区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的实施方案》,切实发挥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总体指挥、统筹协调、组织保障作用,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能力水平,为明山区稳经济、促发展,市场主体落户明山提振信心。二是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相关文件,结合明山区实际,先后出台《关于印发本溪市明山区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政策措施》《明山区2023年“三保”应急处置预案》《明山区2023年兜牢“三保”底线工作方案》《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明山区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实施方案》《明山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实施方案》《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稳岗就业实施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3)深入研究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对区内招商要素进行梳理,并就铁矿石深加工、啤酒小镇、全域旅游、新能源、物流产业园、央厨产业园等项目进行推介,邀请企业来明山区考察,对项目进行详细规划。通过赴企业考察,重点了解企业在相关项目领域的经历、成功经验、企业规模、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等情况,邀请企业来区洽谈,通过实地考察,详细了解企业对具体项目的投资意向、项目规划、项目设施方案和未来发展预期等情况,做好项目研判。二是在项目洽谈过程中,提前向企业就项目涉及的“两高”、环保、林草、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政策进行讲解,对项目方案中不符合环保、水利、国土、林草等相关政策的部分进行调整,确保项目落地。三是严把“程序关”“内容关”,及时对《明山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进行修订,并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发文。
2.关于诚信政府建设推进乏力,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差距较大方面
(1)全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摸清欠款底数,多方筹措资金,制定还款计划,全力清偿相关欠款。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确保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失信行为发生。
(2)积极兑现奖补资金。一是立即对相关科技型企业开展重新审核。对经审核认定的企业及时发放奖补资金。截至目前,相关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二是全面梳理域内“个转企”企业经营状态,成立领导小组,全力筹措资金,制定扶持资金发放流程和条件,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三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完善普惠制幼儿园补助发放机制,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监督管理,保证普惠幼儿园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按规定时限足额发放。
(3)积极兑现政府承诺的土地保障。在征地搬迁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及时兑现用地承诺,并积极向上争取征地搬迁资金,保障征地搬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
3.关于司法权力运用问题较多,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还有差距方面
(1)优化法院系统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动“三个规定”“十个严禁”制度落实,紧紧围绕《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审务督察活动,严查破坏营商环境的司法腐败行为。二是为更好地进行警示教育,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定期发布典型案例通报及节假日廉洁提醒,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要慎微慎独,警钟长鸣,持续提高干警的政治站位及行动自觉。三是强力推动“三个规定”制度落实,每月组织法院干警填报“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表;充分发挥审务督察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干警司法作风;严格落实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报告制度,干警近亲属从事律师情况及时在“三个规定”上进行报告。
(2)规范执行涉企案件。在涉企案件执行中做到穷尽财产调查,对被执行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住所地进行实地调查,并在执行系统中进行关联查询,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依法冻结。进一步规范终本案件文书,及时约谈申请执行人,释明相关财产调查情况。
(3)提高行政机关维护司法公信力意识。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工作的定期研判和规范指导,建立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工作的长效培训机制,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健全行政执法、应诉责任机制,及时修改完善行政执法、应诉工作考核标准,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败诉问责制度。通过强化监督考核,切实发挥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二是制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明山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重点工作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诉前调解机制》。对因行政行为不当而引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定期调度、分析原因、查摆不足、举一反三。加强全区行政执法部门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明山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质效。
4.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不够有力,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存在明显弱项方面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和规范化建设,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工作,完善执法活动规范性和常规性。二是加强对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和规范化建设,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工作,完善执法活动规范性和严肃性。
(2)加强执法信息公开。一是全区21家执法单位178名执法人员已全部在明山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信息公示,并将加强日常公示情况的监督,做到执法人员信息公开的动态管理。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双公示”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严格按照法定时间完成公示。定期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各行政执法单位信息公开意识。
(3)严防违法执法问题发生。加强全区行政执法及行政决策的监督,严格执法,严肃行政程序,将执法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彻底整改,压实主体责任到行政执法过程中。
5.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够深入,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欠账较多方面
(1)全力解决“‘一网通办’堵点较多”问题。一是对全区政务事项,以及事项涉关的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进行精细化梳理,形成《部门办事方便改革重点工作推进清单》《部门事项材料情形拆解清单》《部门推进“办事方便”改革实质运行重点工作表》。二是印发《关于全区集中更改辽宁省政务事项目录库及更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事指南的通知》《关于限时推进“办事方便”改革实质运行的通知》《关于编制明山区2023版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确保明山区线上及线下办事指南的精准度及事项办理环节的准确度。
(2)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一是各进驻单位已确定本单位进驻人员及进驻方式并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区营商局。全区具有行政职权的27家部门审批人员已全部进厅。二是组织全区各职能部门梳理完成并上报《明山区2023版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形成《明山区政务中心进驻事项清单》《明山区政务中心负面清单》《明山区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明山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明山区政务中心进驻单位清单》,并严格按照要求,将《明山区2023版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全部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范围。个体工商户备案等38项事项已全部实现厅内受理、审批。
(3)严防发生审批超时限问题。设立“一网通办”政务运行办件监控专员,对办件实时监控督办跟踪,使用一体化平台进行电子监察,及时将预警办件告知涉关单位首席代表。组织区营商局对涉关部门进行政务审批规范化全流程办件业务指导,确保办件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区政务服务中心综窗初审通过后,及时告知涉关单位,再次强调承诺时限。
(4)提高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制定下发《2023年明山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对全区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逐一进行检查,向各窗口工作人员明确了已下放事项的办理流程及办理方式。组织全区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操作培训,现场解答系统操作中存在的疑问,切实使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避免审批业务“两张网”情况出现。对全区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窗口设置、进驻事项、管理制度等具体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逐个环节、逐个问题督导把脉,提出优化建议和整改意见,全面掌握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进展情况,并对街道工作人员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突出问题进行解答,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全面讲解,进一步形成基层政务服务合力,将更多的便民利企好政策落地落实,让办事群众感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6.关于部分重点领域缺乏有效监督,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还有短板方面
(1)加强对危化品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对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购销汽油构成违法犯罪的案件,及时立案查办,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组织区应急部门严格按照年初执法检查计划进行检查,进一步完善社会面巡防勤务机制,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门的巡逻盘查和安全检查,对发现销售、购买、储存、携带汽油行为存在治安隐患的,及时整改到位。强化部门协作,组织区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同属地办事处建立健全加油站安全管理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对汽油经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共同研究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措施,实现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结果反馈。
(2)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一是开展检查工作,印发《关于统筹编制和填报2023年度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各行政检查机关制定2023年检查计划。加大公示力度,以商改组作为主要协调平台,强化部门沟通,提高“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利用效率,推动全区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切实做好年度检查计划的制定以及检查结果的录入和公示。加强监督管理,安排专人接收“互联网+监管”的文件,确保按时落实上级下派的文件,“互联网+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组织全区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好名录库的制定及调整,做到名录库内对象全覆盖,制定联合抽查检查计划,做到应检尽检。三是成立信用监管专项工作组,完善信用监管工作台账,为开展信用监管工作提供依据。
7.关于中介组织治理监管工作缺位,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亟待加强方面
(1)规范中介市场的服务管理。一是全面调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形成机构监督管理台账,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中的各中介行业名单及企业名单,并实施分类管理,开展检查工作,并通过“辽宁监管执法平台”(原“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公示。二是坚持贯彻省市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明山区域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价格监测违法纠正等工作,制定印发《明山区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对辖区内的中介机构进行了抽查检查,有效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
(2)加大对代理机构的检查力度。参照《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规程》《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年版)》《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抽取规程(试行)》等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文件,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切实破除代理机构“隐性垄断”问题。加大对代理机构的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考核,努力消除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优化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依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关于不合理的市场干预和霸王条款依然存在,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仍需持续用力方面
(1)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重视采购监管,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同时,依法制定采购目录,加强财政管理,规范采购行为。
(2)解决“转供电”擅自加价问题。相关物业公司已按要求公示电费收取标准,并按照计算公式重新计算电费。同时,将相关物业公司违法线索移交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队,待下达处罚决定书,并明确返还费用后,将进行返还工作。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常态长效,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责任担当。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过硬的整改实效诠释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切实抓好后续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本着“虚心接受、认真反思、严格对照、努力整改”的态度,把巡视整改作为一次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自我提高的有利契机,自觉接受干部群众评议,深挖细查问题根源,高质量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从根本上找原因、明责任、查对策,做到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区委巡察的重要内容,作为组织部门抓好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的重要参考,作为区委区政府督查的重要事项,纳入全区各街道、各单位、部门工作实绩考核体系,常态化推进落实。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各级党员干部防腐拒变高墙。聚焦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激励担当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完成“十四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全力建设“五个新明山”,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
中共东港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30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东港市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东港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担当。东港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8月4日,迅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市上下必须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省委对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把落实巡视整改贯穿于市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整改责任。东港市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多次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和组织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统筹推进全市整改工作落地见效。8月18日,市委常委班子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为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奠定基础。
(三)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成立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整改工作调度会议,针对难点堵点问题,研判根源、制定措施、推进整改。领导小组下设由市委常委牵头负责的“2+4+1”共7个专项整改组,各市级领导干部聚焦分管领域、各司其职,各部门单位敢于担当、主动认领,在全市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齐抓、协调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各项整改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8月17日,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审定7个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留余地、没有死角。
(四)强化督导检查,提升整改实效。市委整改办公室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工作职能,全程跟踪督办整改工作,多次采取召开办公室会议、下发工作提示单、现场督导等方式,协调督促整改任务按序时进度落实;严格巡视整改“周报告”“月调度”工作机制,坚持每周对整改问题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准确把握整改进度,市委常委会每月听取一次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高标准、严要求把好整改落实关,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有序推进。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对全市整改牵头单位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既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又推动责任担当、作风转变。
二、扎实推进问题解决,确保省委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一)关于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方面。
(1)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方面。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举办市委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主持召开的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学、率先垂范,积极开展思想交流研讨,带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履行领导责任、示范责任,真正形成“头雁效应”。编印学习提示资料21期,送市级领导学习参考。修订《2024年度东港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督查清单》,制定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实施细则,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会文章评比,切实把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作为固本培元、补钙壮骨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实。
(2)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重点领域生态环保问题解决方面。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国家资源督察反馈意见落实。紧盯整改任务,积极开展保护区联合执法,杜绝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按照辽宁省2021年海洋督察整改要求,保护区海域使用权已全部收回。
二是加快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步伐。完成大鹿岛、獐岛垃圾处理及污水处理工程验收,目前运行正常。针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进行健全完善,积极争取《丹东鸭绿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方案》尽早获批,推动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按计划实施。
三是坚决打好入海河流污染防治攻坚战。印发《东港市河长制考核方案》,组织入海河流所在辖区乡镇、街道、农场加密巡河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巩固已建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调试和运行质量,推动未建污水处理设施早日开工建设;组织职能部门积极推进新沟河支流大沽沟、二道沟河、钱塘沟河未达标重点河流综合整治,开展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做好农业污染源防治,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排污行为。
(3)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一是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①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与国内外高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海洋研发中心、智能制造推广中心等平台的建设,推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率先实现数字化转型。②提高科技创新水平,编制《东港市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组织全市44家营收亿元以上企业开展政策培训,引进香港祥利集团OCC营养液研发、生产等项目,增加高技术企业存量。③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组织开展东港市海洋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成果交流活动,辽宁好星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被评为雏鹰企业。④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围绕装备制造、医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四个行业找准工作着力点,组织企业参加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支持医药企业实施改扩建项目,积极谋划布局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⑤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深入实施“百企百亿技改提升行动”,8家企业分别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⑥持续推进节能提效改造升级,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宣传教育,东港市华瑞彩钢有限公司获评省级第八批绿色工厂。
二是壮大特色水产品养殖。举办东港贝类论坛暨首届辽宁“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高校成果转化对接活动。组建贝类研究院,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实施“菲律宾蛤仔浅海养殖技术研究”和“菲律宾蛤仔苗种本地化培育及工厂化越冬技术研究”项目养成试验,促进贝类种质资源保护、贝类育苗、养殖技术研究与开发推广。
三是加强地方财政收入调度力度。印发《东港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加强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实施方案》,做好制造业缓税入库管理,强化税收风险核查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精准监控重点税源,强化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占比。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动重点工作取得突破,不断增强企业长远发展信心。
四是积极拨付渔业资金。严格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渔业成品油补贴、更新改造、减船转产等项目实施台账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保证渔业资金实现应支尽支。
(4)深化部分领域改革攻坚方面。
一是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东港经济开发区和前阳经济开发区已承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和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2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到先进地区学习锻炼,加快提升在经济管理、规划设计、项目审批等方面能力水平。
二是持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召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明确10家新组建的市直事业单位和36家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建立执法人员台账,有序推进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严格落实《东港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及调转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把好人员录用和调转工作审核关。
三是深化完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织召开市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专题会议,梳理转企单位实际运行情况和转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东港市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成熟一个解决一个”原则,持续推进转企改制工作。
(5)统筹防范重大风险隐患方面。
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有序推进债务化解工作,逐月统计监控债务变化,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是加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处置力度。制定《关于全面加强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为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责任主体和任务要求,全市一般性支出决算数持续压减。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行动,对新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快速反应、打早打小;针对重点领域开展宣传活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四是坚决消除防洪隐患。开展中小河流堤防治理,对堤防重点隐患部位进行加固;编制《中小河流重点部位防汛特征水位(警戒水位、保证水位)》,沿河乡镇政府、村委会分别编制镇级、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为防洪调度和防汛抢险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完成大洋河东港境内无防洪堤段项目申报。分类分批开展病险水库排查整治,已完成9座病险水库治理。
五是及时化解社保基金风险。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实施方案》,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有效保障城乡居民养老基金拨付。
六是积极推进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定关于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方案,落实社会治理“四柱四筛”工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健全完善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和“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加强镇级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队伍建设;建立重要节点“交巡联动”“警铁联动”“公安武警联动”的“巡特警+N”的重装联勤巡逻模式以及社区精准化巡防机制,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选派政法干部下沉到各村(社区),协助镇村化解矛盾纠纷。
(6)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方面。
认真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阵地管理,加强对大鹿岛甲午海战古战场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管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保护,组织开展瞻仰参观活动,充分发挥历史教育功能。
2.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印发党的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制定《2023年度东港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方案》,指导各党组、党(工)委抓好落实,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修订印发《意识形态工作手册》,明确工作制度、工作责任、阵地建设管理、考核问责内容。
三是进一步提升从严治党计划质量。审核全市各党组、党(工)委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计划,对问题单位进行约谈督促,确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无偏差、无遗漏。
四是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专题听取七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情况,组织巡察工作人员开展巡前培训和“素能练兵、效能提质”活动,制作巡察监督重点参考清单,提高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近年来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逐件进行核实,重新梳理“一案三查”落实情况,组织职能部门强化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业务流程。
(2)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方面。
一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市委召开违规违纪问题对照反思会议,为全市党员干部树标杆、作表率;深化同级“一把手”监督,确保“关键少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在全市予以通报曝光,营造知止生畏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贴身”监督优势,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制定廉洁教育实施方案,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走深走实;开展“五个一”活动,切实筑牢党风廉政思想防线,有效防止风腐一体问题重复发生。
二是及时通报处理党员违纪违法信息。成立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的工作办法》,建立党员违纪违法信息审查机制,做到“每案一问”,确保移送党员违法违纪信息及时准确,不落一人、不落一件。
三是推进大数据监督和办案“双轮驱动”。组建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东港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数据监督和办案的工作办法》,全面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数字化水平。提升大数据思维,科学运用信息查询平台及“数战宝”,组织开展“数战比武”活动,将信息查询平台和数战宝使用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四是净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严肃处理违纪干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制发《东港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
(3)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整顿整治方面。
一是严厉整顿医疗领域腐败。严肃查处医疗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召开医疗系统医疗反腐警示教育大会,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聚焦医药行业“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洁从医和法制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医疗单位、医护人员法制意识。
二是严肃处理教育领域“雁过拔毛”问题。聚焦截留学生伙食费、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等问题,开展教育系统问题大检查,健全完善《东港市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办法》,印发《东港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各学校食堂材料采购、财务收支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严厉查处侵害学生利益问题,对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和截留学生伙食费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开展教育系统“雁过拔毛”问题警示教育,确保全市教育单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三是强化财政部门监督管理。面向全市开展《会计法》《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方面法律法规学习,印发《东港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公务卡的各项管理措施和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持卡人三方工作职责。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设置大额现金监控规则,对全市独立核算预算单位的现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落实《东港市财政逾期借款清缴实施方案》,建立借款台账,对逾期借款清缴工作做出细化安排。
四是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排查,严肃查处村级组织大额提现支现、违规设置“账外账”、未经批准提前发放村干部绩效工资等问题。印发《东港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开展村级“三资”“三务”公开等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聚焦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五是强化事业单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整治。针对相关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开展谈话,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建立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提升党员干部党纪法规知识储备。制发《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暂行办法》,开展廉政提醒,守牢“廉政关”。加大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拓宽负面信息收集渠道,延伸干部监督触角。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东港市水利局关于以“知纪懂法、正风肃纪”为主题开展党员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和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成立正风肃纪检查组等形式,落实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常态化。
六是严肃惩治司法领域知法犯法。加大对党员干部打听案情、干预司法审判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干预司法审判未处理问题进行调查处置,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组织召开法院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干警自我约束力。对干警的司法行为和日常管理进行作风检查和审务督察,建立健全审判执行制约监督体系,完善审判执行在聘用制人员范围内的制约监督体系,推动法院队伍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确保制约监督体系无死角。
3.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方面。
(1)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干部建设制度。认真学习《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不断推动落实,全面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制定《东港市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政治素质考核工作流程》,考准考实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结合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开展无任用调研,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按照“一人一档”方式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电子档案,为干部职务调整、晋升职级、表彰奖励提供重要参考。
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印发《东港市县处级领导班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认真开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乡科级领导班子、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发言提纲及批评意见清单进行了审核检查,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严格贯彻落实集体决策机制,把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部分抓实抓好。健全完善文稿写作机制和重要文稿起草审核流程规则,切实把好文稿质量检查关。
三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全市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指导督促,制发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查清单,推进全市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坚决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落实立行立改,组成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问题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制定《东港市“带病提拔”倒查工作暂行办法》及流程图,规范倒查工作程序,在全市范围开展“带病提拔”排查工作,对发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二是严格履行干部交流规定。制定《东港市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干部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对市管干部临近交流期限情况开展集中排查,建立应交流干部名册,逐个进行分析研判,实行动态管理,按期按序落实干部交流调整。
三是强化干部试用期管理。开展新任职干部未设试用期排查,及时纠正应设未设试用期问题。对相关人员受到处分后未及时免除试任职务的问题开展倒查,并按规定给予处理。聚焦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干部任职试用期政策等,开展系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四是强化干部档案审核管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专项排查,建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排查问题台账》,及时纠正改正。针对干部档案不规范进行调查,形成专题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召开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与审核工作、日常管理制度进行培训,推动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制度化。
五是强化年轻干部违纪现象整治。建立90后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台账,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对近年来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在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中,开设《遵纪守法,做廉洁担当的年轻干部》课程,提高年轻干部的法纪意识。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常态化开展重要节点正风肃纪工作,制定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计划,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形成梯度化结构合理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
(3)关于落实党建政治责任方面。
一是统筹谋划全市党建工作。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定期开展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督察检查,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干部培训教育内容。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听取市直机关工委工作汇报,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纳入七届市委巡察和纪委日常监督内容。
二是从严审核把关先进党支部推荐工作。面向全市分领域对2019年以来评定的星级党支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分类处置;落实星级党支部评定、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评选等要求,准确把握推荐范围、推荐标准和推荐程序,严格评定先进党支部。
三是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针对市直部门、乡镇、街道、两新组织等党组织设置情况、换届时间、党员数量进行排查核对,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问题清单;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采取发展党员、选派党建指导员、建立联合党支部、撤销党组织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各党组、党总支、党支部设置。建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者队伍库,开展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会,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四是强化社会组织党建意识。组织召开社会组织党建入章整改工作推进会,压实业务主管单位责任,督促指导社会组织落实党建入章。对全市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党建未入章台账,从预审、登记、评估、年检四个方面入手,严把审核关,持续抓好党建入章工作。
(4)关于强化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强化海岸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落实。开展《海岸国土有偿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对全市欠缴单位分类建立台账,确保追缴工作无遗漏、无偏差。成立海岸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清缴工作专班,确保清收欠缴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项目建设规范化运行。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政府投资条例》等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对政府投资项目未经立项审批和未批先建问题,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建立台账,对问题单位人员进行处理;印发《东港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试行)》《东港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政府投资类项目立项流程,推动重大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成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专班,按序时进度完成省、市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
4.落实巡视整改责任,促进成果运用方面。
一是全力推动“不能办证”问题解决。在全市开展“不能办证”问题排查,制定“一区一策”化解措施,设立“不能办证”专门受理窗口,完成3个小区化解工作。对13个小区工程质量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情况进行摸排,积极开展质量验收督办工作和消防验收备案,完善《竣工验收监督流程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流程》,扎实推动验收备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保障惠企利民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制发《东港市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完善渔业成品油补贴兑现流程,确保渔业成品油补贴和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资金2项惠企利民专项资金全部兑付到位。
(二)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在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仍需持续用力方面。
(1)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生态体系方面。
一是优化社会综合治理措施。印发《东港市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要点》,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项目。强化“一体化专案协同办理机制”运用,形成“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合力。
二是扎实推进民营企业反腐工作。深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法律宣讲、“东港草莓”知识产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专项工作,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职务侵占等案件,依法予以惩处。
(2)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方面。
一是加大推进整改工作力度。完成丹东市经济开发区、东港经济开发区和前阳经济开发区园区区域评估任务。制定《东港市政府系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方案》。
二是提高营商环境政策知晓率。印发《东港市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家干”学习研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梳理国家及省市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向企业精准推送。
2.在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仍需久久为功方面。
(1)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方面。
一是建立“双向奔赴”的诚信关系。“对外”将还款安排纳入以后年度预算,逐步偿还欠款。“对内”严格执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事项。
二是有序兑现惠企政策奖补。将符合各项奖励、扶持政策的资金额度纳入以后年度政府预算,按计划兑现全部政策奖励。
三是认真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培训,确保法院有效判决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执行。
(2)全面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公职人员诚信建设。落实《东港市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对失信公职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月”活动,将信用建设纳入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培训计划。
二是强化对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强“黑名单”信息报送,推进信用信息征集。
三是及时公示信用信息。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数据报送,对数据报送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指导答疑。
3.在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差距较大方面。
(1)全面加强从严治警力度方面。
加大公安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违纪民警给予处分,对涉事派出所给予通报批评。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和集体谈话。召开全市公安干警警示教育大会,为干警敲响警钟。
(2)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方面。
一是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审判管理。落实《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工作规则(试行)》,强化一审终审,减少上诉案件数量。健全案件质量常态化监管机制,减少发回重审案件和改判案件数量,提高案件质量。
二是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出台方案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处理机制。召开警示教育会以及业务培训会,提高办案法官思想认识以及办案规范性。
4.在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亟待加强方面。
(1)有效落实依法行政原则方面。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对程序违法案件的经办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约谈。制定年终绩效考核指标。对行政复议期间发现的程序违法案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
(2)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方面。
落实《开展“匡正执法理念整顿执法作风”教育活动方案》。以案为鉴,规范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案卷互评互查,严格追究过错责任。重新梳理非诉审查案件,全部整改完成。
5.在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存在短板弱项方面。
(1)破解林权证办理难题方面。
制定《东港市林权登记工作方案》,编制林权办事指南,成立工作专班,启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证发放工作。
(2)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取消将修建性详细规划作为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的要件,直接审批建设工程项目总平面。出台《项目审批材料清单》,制定建设工程项目总平面模板,有效指导企业完成审批。
(3)杜绝“体外循环”现象方面。
形成“整改后不宜进驻事项清单”,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落实“只进一扇门”工作。加大“体外循环”“明进暗不进”监管力度。
(4)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方面。
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清单事项,编制流程优化和办事指南并公示公开。组织“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培训。
6.在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问题突出方面。
(1)推动行政执法落地见效方面。
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对未执行到位案件的专项整改。严格落实包案工作机制,推动重点案件取得实质性突破。
(2)切实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质效方面。
一是进一步规范渔船管理。制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等制度。对渔业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一案双查”。
二是为群众提供放心就医环境。给予违规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涉事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行政处分。多部门联合开展突击检查,立行立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梳理非法行医案卷形成重点监管台账,加强对重点对象巡查频次。
三是加大林业监督工作力度。对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执行不到位案件进行梳理,分类推动整改。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对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正。
7.在加强中介组织管理,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
(1)破除中介组织监管盲区方面。
建立中介机构名录台账。印发《东港市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加大失信黑名单公开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信息互通,全部公示。
(2)杜绝“红顶中介”垄断现象方面。
发布《关于全面放开规划设计与测绘行业市场的通知》,取消将修建性详细规划作为方案审查必需要件。“多测合一报告”的编制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有资质单位测绘。
8.在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隐患突出方面。
(1)整顿招投标领域乱象方面。
一是加强全流程监管。加强招投标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制定《东港市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业务缺陷扣分标准》,严厉打击不合理排斥或限制投标人的行为。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建立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系统。对招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开展联合惩戒,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是认真履行招投标程序。相关项目已完成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地质勘探等质量验收,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按照《东港市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业务缺陷扣分标准》,对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2)强化招投标领域监管方面。
一是加强事中监管。制定《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制度》,规范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程序,与存在问题行为的代理公司解除委托代理协议,重新选定代理机构。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实施方案》,规范全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情况线上检查,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检查。
二是严格事后惩戒。组织执法部门开展案卷互评互查,深入推进执法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印发《东港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完成《自由裁量基准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并公示。
(3)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程序方面。
完善《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选取程序,严格落实单位内部采购控制制度。
三、持续深化整改,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
(一)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丹东市委工作要求在东港落地见效。
(二)持续深化整改,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始终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后续整改任务。坚持巡视整改常态化督导检查,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对入海河流污染防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等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创新思路举措,加快解决步伐,落实月调度、季报告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三)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对同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努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树立正确导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市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健全干部考评体系,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加强农村和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担当者担当、负责者负责、干事者撑腰,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五)坚持以改促建,持续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持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改出精气神、改出积极性。坚持将巡视整改工作与推动东港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聚焦服务和融入新时代“六地”建设,聚力打好“九大攻坚战”,确保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胜利,奋力在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展现东港更大担当和作为。
中共凤城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凤城市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凤城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方面。一是对照《凤城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目标任务,形成推进和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提出各年度应完成的细化量化目标任务,达到了可评估、可量化、可考核要求。要求全市树牢“首战即决战”意识,建立动态调度机制,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将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二是严格执行《中共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室字〔2023〕48号)文件精神,确保权责分明;于2023年11月承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及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2项经济管理权限。修订“飞地园区”的相关实施意见,将“飞地园区”权责事项明确交由所在镇街管理,由开发区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为入驻企业提供全程跟踪服务。
2.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老字号”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组织25家企业完成线上两化融合评估,14家企业完成“上云”工作,积极争取“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扶持,积极引导企业进行智能工厂建设;拉长“原字号”产业链,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逐步提升企业产品精细化加工能力,重点推进各类高科技项目;加大“新字号”引育力度,积极推动凤城市高校科技产业园项目落地,强化对首钢智慧矿山、捷焓新材料和高校院所生物转化中心的跟踪服务。二是加快推进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充分利用我市农业资源,研发蛹虫草系列产品、驯化棚栽珊瑚猴头菇,设计开发“栎丝御锦”柞蚕丝系列服饰,投入市场后广受消费者喜爱和好评,持续推进中兴首钢蔬菜生产基地等申报有机产品认证,借助电商渠道和网络优势,2023年全市特色农产品抖音平台销售额1189万元,积极鼓励农事加工企业参加“辽洽会”“沈阳农博会”“南宁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展会,累计销售额1000余万元,梨樹香牌软枣猕猴桃被“盒马鲜生”连锁品牌选中,并有意向深度合作。深入挖掘我市旅游业潜力,积极推进凤凰山5A级景区创建,指导三浓新村争创3A级景区,构建全域旅游大格局,发挥凤凰山旅游主体功能区作用,成立丹境文体旅游接待中心,开工建设凤凰山北入口服务区中的大唐和院山水颐养生活区,大幅度提高游客接待能力;大力宣传“山水凤城养生福地”文旅品牌,借助文旅局长“白发将军”变身参加央视《对话》访谈栏目,持续在新媒体平台发布凤城旅游宣传视频;开展“走出去”系列活动,在全国多地相继开展旅游交流推介会,把凤城旅游资源推向全国市场;丰富营销手段,与200余位网红达人达成合作协议为凤凰山拍摄投放宣传视频500多条,仅凤凰山景区合作的旅行社就达100多家,团队入园人数5.8万人,十一黄金周凤凰山景区线上购票的省外游客比例为25.41%。将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认真对照《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防范林草碳汇项目开发风险的通知》文件规定,积极将我市碳汇开发工作纳入丹东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林业产业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综合开展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中,邀请全国各地林业专家和碳汇相关企业代表到我市,就林业碳汇和国家储备林相结合进行调研指导和科普培训,积极与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咨询探讨,依法依规实施碳汇工作的开发建设。
3.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一是加大对乡村振兴产业的宣传和支持力度。召开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2次,105名乡镇村干部参会,进一步强化乡镇村干部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发放政策宣传指导“明白纸”9万份,进一步扩大产业带动效应的规模;增加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投入,2023年凤城市产业项目投入资金2654万元;投入股权债权类项目1388万元,占产业项目资金比重52.3%;投入实体经济项目1266万元,占产业项目资金比重47.7%。二是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加强督导考核,每月对全市21个乡镇(街道)考核打分,全市排名并通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农村道路未硬覆盖和年久失修问题。为解决防洪设施不健全问题,于2024年4月实施重点河段河道治理44.51公里,计划12月底前完工;为解决农村“吃水难”问题,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工程,东汤镇供水二期、刘家河、通远堡、边门4处供水工程已完成。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短板
1.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一是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和市政府领导班子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制定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制定《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定期提醒全市各级党组织,按照《凤城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要求,定期召开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二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意见〉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凤城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的工作意见》,聚焦营商环境、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在21个乡镇(街道)开展基层政治监督调研,推进基层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三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制定《凤城市“四个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方案》,定期提醒“四个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分管领域和包保乡镇(街道)开展调研,目前已全部完成,形成专题调研报告21份。
2.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制发《关于开展违规饮酒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饮酒问题专项整治,保持对涉酒问题整治的高压态势。二是切实加强重要岗位监督,制发《凤城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岗位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凤城市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准确把握被监督单位重点行业、关键岗位和腐败易发领域的廉政风险,并针对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防范措施,有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市排查出廉政风险点310个,征收、民政等高风险领域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5个。三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推动廉政风险排查常态化,共收到廉政风险排查报告及排查表77份;将廉政风险清单纳入日常监督中,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精准发现、精准处置、精准防控廉政风险。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选人用人和党建等工作有差距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方面。一是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主题教育,制发《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结合巡视巡察、信访维稳等工作,对不担当、不作为或者不在状态、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果断调整。二是针对2019年以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普遍辣味不够问题,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组织各级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全市乡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已全部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对辣味不够问题进行深入对照检查。三是认真执行《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通知》,组成5个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全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四是结合主题教育,向县处级领导干部发放《习近平著作选读》28套,向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员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3.1万本,向全市1080个基层党支部分别发放《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著作3240本,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斗争精神,敢于担当作为。
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一是坚持好干部标准,以无任用调研强化干部日常考察,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日常了解,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调整。制定《凤城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组织部与纪委监委、巡察等20个部门的长效沟通联络与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强化部门间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干部廉洁表现、负面信息和问题线索,形成干部监督工作合力。二是为保持乡镇干部队伍尤其是党政正职队伍稳定,在研究干部调整时,加强对领导班子运行配备的科学谋划和分析研判,注重把握干部成长规律和任职时间,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规范各级党组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辽宁省公务员交流工作办法》等规定,修订凤城市《关于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规定的暂行办法》,对巡视反馈部分中层以上干部任职满10年或接近10年未交流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交流调整;印发《关于做好应交流未交流中层、关键岗位干部情况统计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干部交流轮岗情况排查。对排查发现的19名中层和关键岗位干部应交流未交流问题,责成主管部门制定调整计划立即整改;建立市委管理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台账,对任职时间较长需交流的干部事宜进行提醒;举办全市干部人事工作业务培训班,对干部交流轮岗相关规定进行政策培训,明确各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
3.党建工作有差距方面。一是第一时间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产生问题原因。建立健全党建督责机制,每季度下发《全市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重点工作提示》,并对全市基层党组织进行党建抽查,指明问题,强化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党组年度实绩考核,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2023年10月13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凤城市四星党支部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并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推荐评定”工作,共评定“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4个、“四星党支部”51个、“五星党支部”5个;建立健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回头看”机制,每年对照中央组织部明确的整顿问题,对21个乡镇(街道)逐村调研排查,同时对上年度软弱涣散村的整顿工作开展“回头看”。二是优化农村党员年龄结构,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印发《2023年全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要求基层党组织每年新发展35岁以下的农村党员不低于50%,并将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情况作为年度党建考核重点内容,2023年全市新发展35岁以下农村党员90人,逐步降低农村党员老龄化比例;加强对务工及返乡的优秀农村青年教育引导,并做好跟踪式服务,从77名35岁以下务工及返乡的优秀农村青年中,确定了60名入党积极分子;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头雁育苗行动”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每个村至少储备3名后备干部,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2名,至少有1名30周岁以下年轻后备干部和女性后备干部,经优化、调整后,全市储备930名村级后备干部,其中30岁以下298人,占比上升至32.0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74人,占比18.71%,长期在外的村后备干部占比下降至4.8%。三是加强对学校和医院等单位的党建引领,组织市中心医院、市职教中心等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教育局党组、卫健局党委通过党务业务培训、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强化对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加强专兼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日常巡察开展督导检查。深入学校及公立医院,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共发现问题12条,已立行立改,帮助学校、医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打造“政通人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科学制定政策,对《凤城市开展“四大行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进行调整修改,制定《凤城市营商环境质量提升方案》,确保制定上级文件的配套文件或贯彻落实意见时做到细化、实化、本地化。二是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反馈问题办理机制”,明确受理范围、跟踪办理、结果反馈、督导督办等内容,高效开展涉企诉求办理工作,拓宽诉求受理渠道,通过12345便民热线、企业来信来函、上级转办诉求意见共22项,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三是落实惠民举措,重新启动24小时自助警务分中心,配备辅警值守,协助群众办理相关业务;组织21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及20个部门围绕国有便民设施及设备使用情况开展自查,目前所有便民服务设施均能正常使用,不存在闲置浪费情况。
(二)打造“履约践诺”信用环境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详细了解企业实际运行情况和生产发展中所面临的难题,帮助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安排分管经济开发区的市委常委、副市长进驻开发区办公,保证在第一时间解决园区企业提出的相关诉求。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赴开发区调研指导工作30次,为丹炭集团、奥创膜过滤技术有限公司、飞莫斯增压器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解决用电困难、污水处理等8项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三是制定《“两解一代”工作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代办事项、实施流程、代办员职责等内容。制作《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手册》,并建立企业微信群及时解答企业诉求。四是通过电子显示屏、企业微信群等方式,积极宣传“两解一代”工作制度,并将《实施细则》《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手册》发放到开发区每户企业手中,让企业了解“两解一代”服务。
(三)打造“公平公正”司法环境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行政案件开展执法质量专项检查,共发现程序违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等3类6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凤城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用“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规范审判执行岗位人员行为。二是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工作规则》《关于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积极推进院庭长“阅核”裁判文书制度,全力提升审判质效指标。三是明确涉企案件“五到位”,认真贯彻落实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对涉案企业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把握司法尺度,在财产保全、账户查封、资产处置等方面尽最大可能为企业发展留有时间和空间,促进执行质效再提升,树立良好的执行理念。四是制定《市法院财务工作规定》,进一步落实《关于“一案一账号”系统审批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案件流程规则》。对于超期未发放案款进行全面核对,摸清案件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对有延缓发放理由的案件,在系统内进行严格审批。目前,已恢复符合执行条件的229件案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566.63万元;发放执行款合计8889.44万元,无新增超期发放案款案件。
(四)打造“文明规范”执法环境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自由裁量权自查,结合上级相关文件,明确本部门自由裁量权的应用范围及标准,要求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准确掌握自由裁量权标准。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案件审核程序,在执法过程中强化案件审查,严格做好执法卷宗资料的收集、归类、装订、存档。三是组织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重新梳理排查执法卷宗,严格落实公示制度,通过凤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委托书48份、案件处罚结果19件、监督检查结果284份。
(五)打造“阳光便利”审批环境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每月围绕便民服务设备使用、窗口工作流程、政务服务中心行业规范等内容对政务服务中心引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抽查各窗口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情况,方便群众、企业办理业务。按照便民利企原则,结合业务发生量,调整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二是严格落实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已进行专项检查4次,随机抽查3次,发现11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三是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事项公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示管理,对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窗口公示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
(六)打造“简约高效”监管环境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凤城市涉企执法计划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涉企联合执法行为。汇总梳理各执法部门下半年涉企执法检查单位名单,筛选合并重复企业名单86家,召开涉企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协调会议,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二是印发《凤城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动员会暨行政诉讼业务培训会,组织21个部门760名相关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学习培训考试,参训人员学习达40学时,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七)打造“公平竞争”经营环境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要求各单位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经党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进一步强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自查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转变工作作风,避免重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研究的问题发生。
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30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宽甸满族自治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2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宽甸满族自治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宽甸县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的部署要求、省委郝鹏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县委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一体推进,狠抓落实,全面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贯彻巡视整改要求。宽甸县委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对党中央和省委高度负责、对全县人民高度负责、对宽甸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委巡视组要求部署。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完全拥护、照单全收、坚决整改”。集中整改落实阶段,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质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进整改落实。县委第一时间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分解的具体问题、意见建议明确县级责任领导。全县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本乡镇本部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精心组织、统筹部署、狠抓落实,形成了上下齐抓、各司其责、协调推进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
(三)坚持以上率下,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县委主要领导始终坚持以上率下、靠前指挥,主动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系统谋划整改工作,推动整改任务按期实现阶段性目标。
(四)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巡视整改落实任务分工。科学系统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针对常规巡视、专项巡视、专项检查、重点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确定了“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落地”的整改目标。
(五)强化工作调度,推动巡视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县委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巡视整改重点问题,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抓实抓细整改工作做出安排。县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持续开展工作调度,对整改内容逐条审核把关,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全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一是着力推动绿水青山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宽甸县委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先后出台《宽甸满族自治县绿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宽甸满族自治县绿色经济区建设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举办“践行两山理论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研讨交流,为全县绿色经济发展奠定思想和理论基础。加快优势产业发展。做大林业产业,完善林业产业发展规划,争取辽东重要水源地保护治理项目,加快推进森林经营碳汇资源利用,切实将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编制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方案》,为项目建设奠定基础。发展生态农业,打造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做好农产品品牌打造,全县“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增至26个。做好生态工业,坚持保护和开发并重,进一步规范矿业企业生产行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推进文体旅融合发展。立足文体旅资源和产业基础,全力打造东北四季文化旅游新地标。积极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天桥沟森林公园5A级景区创建。立足边境特色,推出主题精品线路10条,打造四季主题旅游线路48条。大力发展冰雪经济,积极打造全国冰雪旅游度假地,成功举办辽宁省高山大众滑雪、青少年高山滑雪等冰雪活动。持续加大天桥沟枫叶节、冰雪节,河口桃花节等文旅品牌宣传力度。全力实施精准招商。立足宽甸资源禀赋,主动策划自主招商活动,坚持“一把手”抓招商,大力实施全员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助推招商引资项目高质量发展。依托“项目代办”和“项目管家”服务体系,以高效优质服务推动项目落地。发挥园区项目承载优势,积极引进牵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进园区,为项目复工复产提供要素保障。严格落实林河长制。印发《关于强化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压实县、乡镇、村三级林长责任,落实森林资源管理举措,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辽宁省河湖长制条例规定,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打击各种水事违法行为。二是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部署安排和省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深入传达学习,高效推动工作落实。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省委关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部署安排和省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把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纳入督查考核范围,定期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县委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坚持对标对表,推动国企做大做强。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宽甸实际,确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50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相关内容,通过调整工作目标、摸清国有企业底数、加快国有集团分类组建等系列措施,推动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三是扎实开展兴边富民工作,着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统筹科学包装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鸭绿江边境特色产业廊带”建设,提升镇、村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编制《宽甸满族自治县沿边开放总体规划》,用于指导全县对外开放事业发展,全力推动将太平湾口岸列为国家一类口岸管理纳入2024年度口岸开放审理计划并争取资金支持。完成《宽甸河口互市贸易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推动互贸区开工建设。四是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和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县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县委书记带头履行落实“第一议题”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常委会议题亲自审核把关。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执行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宽甸县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郝鹏书记指示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委主要领导到丹东、宽甸调研时的指示精神,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认真传达学习,严格抓好贯彻执行。
2.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一是全面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扎实推进产业园区建设。选优配强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增强开发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引领力。加大谋划包装项目、资金争取、“走请”招引力度,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更多项目落地见效,加强企业帮扶力度,分类施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紧盯上级政策机遇,立足我县区位特点,全力以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推进三次产业稳健发展,深挖征收潜力,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加快推动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区。强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县委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实行清单化、项目化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牵头单位责任,分门别类推进项目建设,完善项目审批要件,为项目开复工建设提供有利条件。推进硼产业高质量发展。聘请专家组编制《宽甸满族自治县硼产业发展规划》,从宽甸硼产业现状出发,提出切实解决瓶颈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推动硼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发展后劲。挖掘“抗美援朝出征地”精神内涵。以纪念抗美援朝战争胜利70周年、毛岸英烈士牺牲73周年等重要活动为契机,开展红色教育,举办抗美援朝历史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营造铭记历史、崇尚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建立抗美援朝战争时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档案,持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完成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毛岸英学校改陈布展工作,充分展示抗美援朝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持续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县委坚持把全域旅游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深化党政同责,坚持高位推动,在集散中心建设、旅游交通网络建设、旅游景区提质升级、全域旅游品牌打造等方面持续发力,被评为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三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稳健推进三次产业发展。全力做优一产,加快特色产业培育,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持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全面做强二产。进一步扩大工业企业规模,持续开展“小升规”“规升巨”培育,做好“三篇大文章”。全方位做活三产,成功举办首届全民健身登山节、避暑漂流节,以及桃花节等系列文旅活动,持续提升宽甸旅游影响力。坚持以项目建设为引领,补全产业链,发挥龙头企业带头作用,深入挖局全县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及下游产品的生产潜力,着力打造特色产业全链条。四是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提高卫健事业发展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医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县中心医院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投入使用,县中医院住院部、综合门诊部和发热门诊建设项目主体已完工,稳步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坚持长效化常态化人才引进培养机制,为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医疗卫生领域人才,提高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组织义诊、坐诊对乡镇医务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带教,促进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发挥作用。深入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排查整改暨“攻坚周”专项行动、村庄清洁行动“秋季战役”及河湖“清四乱”攻坚行动。加大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频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乡镇、村进行问题整改。坚持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治管理。
3.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一是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宽甸县委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夯实基层基础、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积极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推动全县“薄弱村”全部清零。加快推进农村道路硬化项目建设。成立公路普查工作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自然村组道路开展现场勘查,形成建设项目实施意见,分类分段推进农村道路硬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乡镇饮水工程建设。落实水行业责任机制,针对饮用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指标,开展实地排查及入户调查,推进2处集镇区供水工程改造,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压紧压实粮食安全责任。扛牢粮食安全责任。强化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问题排查,全县粮食种植面积基本稳定,粮食产量稳定增长。广泛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宣传,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县级验收工作。对历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开展“回头看”,制发《管护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不断强化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
4.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推进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一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工作。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制发《宽甸满族自治县国有企业做优做大做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县委定期听取国有企业工作专项汇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国有企业良性发展。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校思政课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学习思政课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全县中小学思政教师集中培训,建立一体化备课机制,分课程、跨课程、跨学段组织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提高对教师教学内容的一体化把握能力。二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强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县委将村级服务中心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争取资金支持,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持续强化村级服务中心建设便民服务作用发挥,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根据村情实际,组织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制定《宽甸满族自治县村规民约管理制度》,建立奖惩机制,促进村民履约。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使村规民约入脑入心。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建立健全“四所一庭一部门”联动机制,参与“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政法大讲堂”等培训,提升相关人员法律调节能力充分发挥“村民评理说事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作用,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5.在统筹安全和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调度协调职能作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领导干部主动接访下访约访,不断提高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和源头治理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车船税管理。在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和纳税服务部门设立咨询电话,组建专业车船税问题咨询服务队伍,定期开展车船税专题业务培训,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及时向纳税人进行政策解释说明,答疑解惑。加强废弃矿山治理。编制完成《废弃矿山恢复治理实施方案》,持续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复绿工作。
(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1.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一是统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宽甸县委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定期召开县委专题常委会会议,分析研判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压力传导。加强司法领域监督。持续开展司法领域自查自纠、专题培训,落实任职回避制度和《宽甸法院退休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制发《全县公安机关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双向通报暂行办法》《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推动执法司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强化森林资源管护。严格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制发《关于强化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乡村林场经营管理约束,制定《乡村林场管理办法》,严厉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森林资源保护内容,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管护森林资源。三是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县委定期研究巡察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若干措施》要求,印发《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措施的任务分工》,明确巡察工作目标任务,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2.在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方面。一是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县委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定期调度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扎实开展持续推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三年提升工程”,通过以干代训,不断提升基层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意识。加强宣传教育,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行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实现“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双轮驱动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智慧案管、智慧审理、走谈必用系统应用,切实提升履职尽责意识。
3.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一是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在重要节日、关键时间节点,落实节日禁令,逐级开展廉政提醒。加强选人用人的监督,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运用正反典型案例加强廉政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全县“清风政务窗口”评选活动,拍摄“清风干部”“清风政务窗口”宣传短片,树立先进典型。二是开展党员干部违规饮酒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县各单位、各乡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确保震慑常在。
(三)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方面。一是充分发挥县委班子领导作用。切实发挥县委班子在全面振兴新突破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压实工作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包扶重点项目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定期深入项目现场开展工作,及时帮助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序时进度推进项目落实落地。二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要求。县委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结合实际,对涉及变动的县委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县委议事协调机构人员及时调整到位、运转高质高效。三是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县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作出安排,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并开展好谈心谈话。县委主要领导坚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等,并参加了基层联系点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2.在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坚持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要求,对县委管理的干部实施日常管理、年度考核、职级晋升等。举办专题培训,提升干部工作业务水平。进一步修订完善干部职级晋升办法,发挥职级晋升持续激励作用。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县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加强事业管理岗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程序,严格履行事前请示、事后备案等程序。强化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落实“凡提四必”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认真开展无任用调研,加强分析研判,为客观、准确评价干部掌握第一手材料。三是加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县委定期研究公务员、事业单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干部配备,健全和完善公务员转任程序及有关要求。建立了科级及以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举办全县优秀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和年轻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及时发现优秀年轻干部。
3.在党委严格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县委定期召开专题常委会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听取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加强国企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摸底排查,推动实现符合建组条件的国有企业做到应建尽建。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及时更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提高“两个覆盖”,实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扎实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县委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要求,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述职评议,实现述职评议全覆盖。二是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宽甸县委坚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加强廉政教育培训,确保村干部廉政教育全覆盖。强化制度执行,认真落实“阳光三务”、“四议一审两公开”等制度规定,推动乡镇党委和包村干部履职尽责,进一步提升村干部遵规守纪意识。
4.在加强干部担当作为意识方面。一是强化干部主动担当精神。切实发挥县委班子在全面振兴新突破工作中的表率作用,深入开展“双进双促”专项行动,定期深入项目现场开展工作,及时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为项目落地提供保障,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实行县级领导包抓项目,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联动,项目化、清单化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序时进度实施。二是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县委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着重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在全县干部队伍中开展“强素质、强作风,促提升、促担当”活动,坚决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躺平”思想。
(四)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1.在全力推进巡视整改方面。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原则、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确定了“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落地”的整改目标,统筹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县委全面掌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坚持每月听取一次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巡视整改重点问题,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抓实抓细整改工作做出安排,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2.在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方面。加强县委审计委员会作用发挥,定期召开专题审计工作会议。县委审计委员会将省、市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议事内容,每年年初对上一年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如遇重大整改问题,随时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进行研究落实。
3.在加强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碧水、蓝天、青山、净土高质量生活环境。制定《宽甸满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序时要求完成整改。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三、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意识。一是严格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精神及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制发《宽甸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扎实推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制发《宽甸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调度、各专项组分头负责的工作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细。坚决落实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打造26个清风窗口,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418项。贯彻落实“阳光国企”工作,优化国企内部管理,规范企业权力运行机制。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加大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培育,围绕园区“五通一平”建设,推动实现城南产业园区主干道路A路全线贯通。建立优质企业和重点项目培育库,进行靶向帮扶。成立“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专项推进组”,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工作,简化登记事项。多措并举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推动减税降费相关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惠企利民政策。编发《宽甸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工作手册》,使企业广泛了解惠企政策。宣传推广“辽宁省稳增长惠企政策汇编二维码”,指导市场主体和群众利用公众号查询各类惠企利民政策。用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快转、快办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诉求。组织各部门开展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及时受理和查处政策措施不落实问题。三是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召开全县坚持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会,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警示教育真实性、深刻性。将12345平台、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台账,推进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走深走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有效盘活国有资产,提升资产利用率,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合理运用权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研究疑难复杂案件。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员额法官学习上级法院发改案件通报,分析原因,提升案件质量。强化判后答疑,耐心细致做好释法明理,切实规范司法权力运用,提高公信力。二是持续规范执法程序。开展司法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工作办案规程》等法律法规,提升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对涉企案件实行法院领导包案,纳入“四类案件”监管台账,定期调度,用好用足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全面提升执行质效。三是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办案系统,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发挥大数据分析研判预警作用。制发《宽甸法院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关于诉讼代理人资格要求和任职回避相关规定。制发《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涉林工作规范》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
(三)依法规范履行职权,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一是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制定《关于全县规范文明执法方面依法履职能力不足执法环境不优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围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聘请律师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规范行政强制行为。二是积极开展执法检查。组织财政、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对全县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责令代理机构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按照每年年初制定政府采购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
(四)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一是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制发《宽甸满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否定备案制度》,修订《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开展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身份审查,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员监督考核工作,提升窗口服务意识。理顺业务流程,全县29个政务服务部门完成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同步更新。二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编制县级《办事不找关系指南》418项,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导。对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进行实地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务服务意识和网络审批能力。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不动产存量房网签信息、商品房网签信息及业务信息数据互通。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实现“农村登记服务事项”就近办理。
(五)提升行业部门监管能力,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一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印发《进一步开展河湖“四乱”和非法采砂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通知》,持续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清四乱”行动,严格落实“河长制”,组织开展河长制专题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履职意识。印发《关于强化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各级林长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监管检查。制发《渔政执法工作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规范水上养殖秩序,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强化责任监督。严格落实《辽宁省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所有小水电站实施全覆盖监管措施。二是完善监管方式。认真落实国家“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推广和应用,充分发挥县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重点部门账户管理员进行监管信息归集业务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学习调研,借鉴运行经验,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大数据中心项目进行规划设计。三是提高民生诉求办理成效。制发《群众诉求办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诉求办理行为,用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加强对部门办件跟踪督促,确保部门接诉即办。实施通报考核制度,督促部门规范办理民生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关注民生问题。
(六)加强中介组织管理,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认真贯彻《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开展中介服务机构排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加大对全县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对中介服务机构执行规范和标准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公示,促进中介机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对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指导其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建立监督监管以及预警约谈机制,定期对中介组织进行实地检查,持续改进中介服务质量。
(七)加强资金资产管控,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一是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宽甸满族自治县破除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隐性壁垒工作方案》,明确采购主体,规范采购程序,并对县域内所有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档案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强化规范管理。二是规范管理国有资产。印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健全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举办财政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法制意识。
四、持续深入整改,巩固整改成效,加快推动宽甸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定政治方向,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把巡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宽甸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底抓好问题整改。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狠抓整改落实,高质量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有计划分阶段有序加以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用力、一盯到底,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是坚持严的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层层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着力构建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构建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抓好现有制度的贯彻落实,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针对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切实将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把整改形成的好经验与解决问题的好做法固化下来,推动形成更多务实管用的制度性创新成果。
五是坚持统筹兼顾,加快推进宽甸振兴发展。坚持将巡视整改工作与推动宽甸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生态立县为引领,切实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开发区建设为抓手,加大投入力度,建好基础设施,强园区、抓项目,带发展;以培育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为基础,实施特色产业链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载体,加快打造服务功能完善、建设布局合理、市容市貌整洁的宜居宜业新县城,努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宽甸力量。
中共凌海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凌海市开展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凌海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委切实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高标准高质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市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市委书记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审定整改措施,督导推进整改工作;召开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省委整改落实工作安排,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召开3次市委常委会,2次领导小组会议,22次专题调度会,推动问题整改。市委常委班子多次调度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切实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深入谋划落实,认真制定巡视整改方案
市委召开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标本兼治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制定了巡视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原则、整改任务和整改要求;制定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逐项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举措,明确整改措施、牵头负责领导、责任单位、时间节点。
(三)加强统筹领导,形成巡视整改工作合力
市委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切实加强对全市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带头抓巡视整改,亲自督导,把整改工作放到第一位来布置,严要求、快部署、狠落实。市委常委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推动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思想”。
(四)紧盯整改进度,确保巡视整改扎实有效
对照反馈意见清单逐一督促落实,实行销号管理,把靶向施治和举一反三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做到有机衔接、相互促进,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结合实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在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及在锦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方面。一是挖掘利用红色资源总体谋划,发挥红色资源最大影响力。深入挖掘辽沈战役内涵,精选党校教师开发5个专题精品党课,打造红色影视拍摄基地,谋划实施红旅研学旅游项目。积极推动与辽沈战役纪念馆合作共建,聘请辽沈战役纪念馆专家开展业务培训。联合打造红色旅游精品路线,完成虎溪民俗文化村和滨河慢道建设,举办“惊喜凌海乐享畅游”文化旅游季等主题晚会。二是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完成新华龙焙烧尾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技改备案,车间自动化装备改造提升项目技改备案,对所有回转窑进行设备技术和2座冶炼车间冶炼系统装备技术升级改造。七支半路纳潮沟清淤及道路维修完成,开展入海排污口化零为整示范项目,补助41家育苗室尾水治理设施改造,引进安源一号、东科一号等海参优质品种。成功举办中国(凌海)海参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大会,凌海市获评“中国生态海参之乡”和“中国冷水产品预制菜之乡”;与大连海洋大学共建“海参生态高产和水产预制菜创新示范基地”正式揭牌,成功举办第一届“凌海海参捕捞节”。宣传国家、省、市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组织企业申报享受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与通信运营商进行对接,提升工业企业互联网接入率。积极帮助符合条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企业,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完成环球玻璃等3家企业新认定高企申报,恒顺等2家企业重新认定高企申报,英冠陶瓷1家瞪羚企业申报,渤海液压等3家企业雏鹰企业申报。优质中小企业入库12家;完成展望、希尔达2家企业辽宁省创新平台申报。
2.在着力解决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行动不够扎实,高质量发展乏力方面。精准实施“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将停产或无法联系的企业调整出《凌海市选派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台账》。目前,所有对接企业均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坚持动态管理,将定期对已停产或无法联系的企业及时进行调整。
3.在着力解决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不畅,乡村振兴存在短板弱项方面。建设扎实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开展农村改厕入户宣讲活动,印刷了宣传单20000份入户宣讲;建立乡镇户厕巡查工作机制,做好粪污收集、转运、处理工作;对2018年以前建设农村户厕进行入户排查。加强对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到12家塑料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指导,与企业进行座谈。三台子镇与各行政村签订“人居环境整治责任书”,大力实施“三级包保、集中攻坚”行动。三台子镇对垃圾点生活垃圾清理100余吨,并且在垃圾处理点周围安装围挡;住建部门对我市10个农村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巡查,并深入6个乡镇宣传“五指法”垃圾分类方法。
4.在着力解决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方面。强化校车道路通行和渔船安全管理。把金香线13.6公里列入凌海市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计划,工程已全部完工。对全市88条校车通行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养护。通过日常巡查检查及联合执法等形式对渔船全方位进行管控,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期到渔船异地停泊的渔港码头进行检查;每年伏休期间,与当地渔业部门沟通,由异地渔业部门开具异地监管凭证,由当地所在的渔业部门进行集中对3艘大马力异地渔船进行监管,至伏季休渔结束。
(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不够有力
1.在着力解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方面。一是推动压力传导。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建立追缴工作台账,对个别主动退缴意愿不高的人员,送达《追回违规领取补助金的通知书》,涉及资金全部追回,完善《关于加强凌海市优抚对象信息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死亡保”问题涉及资金已完成追缴,民政部门完善了低保信息核实制度,每半年对低保救助家庭进行复核,及时对保障对象做出调整,每月月初将在保信息进行比对。二是落实巡察工作领导责任。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对51个县(市、区)党委开展巡察工作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在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启动前,进行了巡前准备及动员会筹备等工作;2023年9月14日,市委书记出席了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6月10日,六届市委对三台子镇、余积镇、温滴楼镇党委所辖的51个村党支部直接开展了常规巡察,并召开会议及时听取了市委3个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2.在着力解决纪委监委履行监督专责有缺失方面。推动“三转”落实到位。下发《关于同意市纪委监委退出部分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批复》文件,按照“三转”要求,将纪委监委机关调整出22个议事协调机构。
3.在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犹存方面。一是加大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力度。2023年1月至10月,市纪委监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2.9%。在重要节日前开展监督检查和节前提醒,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批次6件6人。二是加大“文山会海”整治力度。下发了《凌海市关于“文山会海”专项整治为基层减负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配套类发文,减少各类文件简报;严格按程序审批各级各类会议,实行并会套开,减少主要领导参会次数。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在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务员回避规定》。进一步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凌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2个文件,并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组工作条例》。下发《凌海市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八项制度的实施方案》;2023年10月,全市各党委(党组)开展了《党组工作条例》学习。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全市各党委(党组)开展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内政治生活8项制度的学习和自查;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相关流程及具体要求。
2.在着力解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严不实方面。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认真执行《凌海市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听取一次各党委(党组)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汇报;领导小组召开4次会议,研究审议《凌海市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等内容。
3.在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严格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有效履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双签字”制度。
三、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动真碰硬不够,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差距较大
1.在着力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到位方面。一是强化部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23年4月27日,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下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调整了凌海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各成员单位建立本部门、本领域违法失信名单或管理制度,调整凌海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向成员单位转发《锦州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三是督促相关党政机关发挥表率作用。督导4家相关单位履行法院判决,办结了案件。
(二)司法权力运用及监督不到位,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成效不明显
1.在着力解决破解执行难问题缺少有效办法方面。一是加大涉企经济纠纷类案件的执行力度。采取多元化解等方式解决涉企案件执行难问题,申请人为企业的涉企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或和解155件,被执行人为企业(申请人为非企业)的涉企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或和解354件。二是协调联动解决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制定《凌海市人民法院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工作方案》,开展涉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已分类处置。
2.在着力解决扰乱司法秩序案件时有发生方面。一是强化政法队伍素质。制定《全市政法干警政治培训轮训实施方案》《凌海市人民检察院队伍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实行办法》;召开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公安局纪律作风整顿暨警示教育大会、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暨警示教育大会。二是规范司法权力运用及监督。制定《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规范》等3个规范文件,完善《凌海市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范》《凌海市公安局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2项制度,规范司法行为。
(三)依法行政不规范,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问题突出
1.在着力解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多方面。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执法监督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发放锦州市行政执法“十严禁”“十不准”“五公开”手册。制定下发《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严格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政府机关政务行为。司法部门对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情况进行督导。
2.在着力解决道路交通领域执法乱象频发方面。一是避免重复处罚。制定了《凌海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开展交通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邀请省交通运输厅专家,对62人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二是避免越权处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详细解读“一超四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制定交通执法部门与路警联合治超执法流程图,并公示在路政卸载场以及办公场所;对《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梳理调整并在网站进行公示。三是避免随意处罚。制定《凌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专题培训,对31名执法人员进行考试;制作行政处罚流程图等并于交通违章处理中心大厅进行公示。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够深入,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有差距
1.在着力解决审批权力虚放、乱放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项整改工作推进会,指导各单位对赋权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和充分评估。制定下发《凌海市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调整方案(讨论稿)》《凌海市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调整清单》。已将乡镇(街道)接不住的69项审批事项收归相关单位行使。召开凌海市乡镇(街道)赋权事项工作培训会,对承接下放业务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将对乡镇(街道)行使下放权力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形成长效机制。
2.在着力解决“一网通办”数据壁垒尚未打通方面。对一体化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解决基础信息重复填报问题。市营商部门向市场、公安、税务部门送达《关于加强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3家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沟通,及时跟进,逐级汇报配合完成整改工作,同时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指南,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3.在着力解决行政事项审批未实现“三集中”“三到位”方面。一是优化政务服务资源配置。摸清各分中心窗口、人员、设备等底数,结合市政务服务中心主大厅实际承接能力,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尽进”原则,优化政务服务中心资源配置,推动公积金分中心和人社分中心正式进入主大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它各分中心纳入一体化管理。二是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推动班吉塔镇和板石沟乡恢复了便民大厅服务功能,完善了全市政务服务体系,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
4.在着力解决“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未推进方面。将《辽宁省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全省“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了35件“一件事一次办”所涉及各家单位,对工作进行梳理。召开“凌海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推进会”,解读《关于印发<锦州市2023年“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办事流程等服务指南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知晓率。
(五)监管不到位,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亟待加强
1.在着力解决对涉企执法检查统筹领导不够方面。制定《凌海市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审批长效机制》。凌海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7月28日对政府部门涉企行政联合执法检查计划进行审批,并以文件形式进行发放。市应急局重新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按照新的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整理权责清单事项334项,在2023年执法检查计划中检查对象明确具体涉农生产经营主体共64家,均在政府网站公示。
2.在着力解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弄虚作假方面。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4家单位已制定和开展2023年度抽查检查计划,并录入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召开业务培训会议,各单位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检查情况。制定《凌海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印发《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暨涉企信息归集情况的通报》,形成长效机制。
(六)中介组织管理运行不规范,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存在短板
1.在着力解决中介管理职能缺失方面。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并制定下发《凌海市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凌海市中介机构发展战略规划》,规范中介机构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中介服务业发展。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十不准”行为规范》《辽宁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加强中介机构的监管。
2.在着力解决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不力方面。下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召开凌海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回头看”工作会议。鉴于未与政府职能部门脱钩的4家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均为凌海市工商联,依据有关规定,将其不纳入“脱钩名单”和“暂不脱钩名单”。
四、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常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结合实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全面排查一、二级管网老化、破损问题,督导供热企业对锅炉、热网、立杠进行检修,做好冬季供暖煤储备工作,同时开展“访民问暖”工作。二是锦州市政府正在进行《锦凌水库移民安置规划》调整,《锦凌水库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后,按照相关程序推进后续工作。三是沈阳铁路局已对“上跨桥”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沈阳铁路局大连建设指挥部已委托铁三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四是27.9公里公路列入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和新改建工程计划已全部完工。五是推动乡镇卫生院与凌海市人民医院和凌海市中医院结对帮扶,组织部分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参加了放射防护与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六是对全市“村小”进行排查梳理,将年级建制不全的村小变更为教学点,无后续生源的教学点按照学生家长意愿及有关程序进行撤并,无法满足教学需求的老旧教学仪器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2)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一是推动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治理工作,并按照要求完成复核报告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核减销号。二是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到重点河段巡河,和市公安局食药生态资源管理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大排查,在人流密集场所开展宣传。三是依据锦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省锦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确定治理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3)加大开发区建设统筹力度。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对未纳入城市开发边界的土地拟在下一轮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时纳入城市开发边界;对剩余土地开展招商引资。
(4)抓实项目工作,提高项目建设质效。一是把10个科技馆的项目,整合为城市科技馆和街道科技馆两个项目,将原有10个光伏项目进行整合优化,2024年全市储备项目库入库项目拟谋划110个。二是充分发挥五个招商分局专业优势,围绕精细化工、“一参一菜”预制菜、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点产业,组织专题招商活动,全力洽谈引进一批重点产业高质量项目。三是与德国企业方面进行协调,完成了对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将生产出的产品送到国家指定的上海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积极跟进。
(5)提高干事创业精气神。一是经与储存方协商并达成协议,需支付的储存费已制定还款计划并按时支付。二是对污水处理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进行合理利用。三是52宗违法占地已自行履行处罚6宗,并持续推进其余违法占地退地(拆除、没收)工作。四是右卫镇、市教育局已修改完善了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对全市各部门(单位)下发《关于检查机关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通知》并进行了督查检查。
(6)加强资金及项目管理。一是对所涉乡镇(街道)下达了追缴资金督办函,相关合作社已制定还款计划并签订还款协议。二是板石沟乡争取到扶贫项目资金用于新建大棚六栋,完工验收后由大刘屯民生果蔬合作社经营。
(7)加大化解信访难题力度。一是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各乡镇(街道)新配置专职信访工作人员;从2023年8月份起,各乡镇(街道)每月开展1次信访矛盾排查。二是将未化解的台账案件全部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已全部化解。
(8)强化粮食安全责任落实。一是积极协调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拨付,剩余资金已制定还款计划。二是以通过验收为目标,进行督导检查,开展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业务培训和宣传,推动我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完成2023年任务指标。三是完成高标准农田垮塌部分修复,并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排查。
2.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不够有力
(1)推进公租房建设工作。紫光集团建设紫光御景小区配建公租房增加35套;将法院流拍的金陵花苑21套房屋收储为公租房,并持续推进公租房建设工作。
3.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一是对9家单位的党委(支委)书记重新任命,并审议通过19家市直单位党组织组成人员名单。二是将符合“三有标准”且有党员职工的“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无党员职工的选派党建指导员;已新建联合党支部4家,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排查,将符合“三有”标准的企业纳入台账管理。
4.落实整改政治责任不够主动,推动巡视等监督整改不够彻底
(1)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有力推动整改落实。一是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原因,标本兼治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二是持续推进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及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拨付。
(2)提高审计反馈问题重视程度,持续推动审计整改到位。经锦州市审计局审核相关整改证据材料,认定我市有7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其余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打造“政通人和”的发展环境不到位
(1)持续推进违规用海问题整治。一是及时纠正违法发包海域使用权问题。废止违法滩涂承包合同,并将《终止合同书》送达。二是加大海域使用金收缴力度。认真梳理核查未收缴到位海域使用金,加大海域使用金催缴工作力度,并下达海域使用金催缴通知书。三是提高海域使用证办理效率。已经受理3户村民的用海申请;按照海域论证报告的结论,持续推进海域确权。
(2)加大惠企利民等专项资金拨付力度。各相关涉欠部门与财政部门对接,梳理涉欠惠企利民等专项资金,涉欠各部门严格落实主体拨付责任,剩余资金制定还款计划,逐步拨付。
2.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动真碰硬不够,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差距较大
(1)推进拖欠工程款偿还和招商引资承诺事项兑现。一是各相关涉欠部门严格落实主体拨付责任,与财政部门对接,梳理政府拖欠工程款资金,并制定还款计划,将加强财源建设,拓宽收入渠道,逐步拨付。二是经属地政府与财政部门梳理核查,并与企业沟通协商,剩余资金已制定计划,逐步兑现资金。
3.司法权力运用及监督不到位,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成效不明显
(1)加大胜诉退费工作力度。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联系,及时退费,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讼费”窗口,由专人提供退费相关规定的政策咨询,收转退费申请。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省委巡视反馈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市委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要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市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整改意见和省委要求,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凌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意识,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市委将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感悟转化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于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压实责任担当,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以更高标准、更严作风、更实举措,一以贯之推进整改后续工作。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不变、压力不减,强化担当、分工协作,凝聚巡视整改攻坚突破的强大合力,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落一件、不虚一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深做实做细巡视“后半篇文章”,务求整改工作取得新实效。
(三)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整改常态长效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集中整改期已经完成和取得整改成果的整改任务,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检验整改效果、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全面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成效。通过巡视整改不断加强各类问题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和健全各方面体制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大胆探索制度机制创新,出新招、出实招解决一批问题、化解一批矛盾、形成一系列制度,全面净化政治生态。
(四)注重成果转化,助推凌海高质量发展
市委将继续以此次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凝聚共识,积极作为,坚决完成好巡视整改落实这一重大政治任务,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展现凌海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的更大担当和作为。
中共义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义县开展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义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义县委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硬的举措,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整改自觉。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义县委立即召开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学习党中央及省委巡视整改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委常委班子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班子及成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推动整改落实。通过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义县委充分认识到,省委巡视组此次巡视,是对义县各项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是对全县党员干部的一次党性检验,为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全面振兴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义县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领导带头,坚持以上率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靠前指挥,把巡视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逐个研究、逐条解决,做到全程紧盯、全力协调、全面督办,并将责任层层传导给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书记,凝心聚力、合力攻坚。县级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认领责任,指导落实分管领域整改任务,管好分管范围内的阵地和队伍。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党组织书记直接安排、直接推动、直接督办,带动各级干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整改工作。
(三)细化整改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制定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项明确了负责的县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着力把问题表现落细、把问题成因找准,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召开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工作方案进行解读,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各职能部门按照整改责任,制定了整改工作子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地、落实。
(四)加强督查调度,推进整改落实。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推动整改落实全覆盖、动真格、见实效。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督考办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快整改进度,推动整改到位。对巡视反馈问题逐一梳理,对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滚动更新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五)坚持标本兼治,注重统筹兼顾。在做好巡视整改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见微知著,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和文件,用制度管根本、管长远。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结合起来,与全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一体部署、统筹推进,以巡视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实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及在锦州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一是讲好英雄故事,认真挖掘和保护红色文化遗产。制定《义县传承红色文化赓续精神血脉工作方案》,传承红色基因,擦亮红色文化底色。提高管理水平,美化朱瑞烈士陵园环境,修订《朱瑞烈士陵园管理制度》,多方搜集朱瑞烈士遗物列入展室,对朱瑞事迹展室全天候开放。积极争取资金、申报项目,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对刘凯平烈士居住地院落进行清理和修缮,悬挂居住地标识,加强对烈士居住地的管理。二是扎实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改造升级“老字号”,重点抓好装备制造业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建立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结合“千人进千企”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帮助有技改需求的企业进行申报。深度开发“原字号”,召开规上企业座谈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举办2023年辽宁义县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招商推介会,一批延链项目签约。全力引育“新字号”,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迈进,对现有产品进行改造升级,推动老企业焕发生机。2023年以来,有1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家企业被认定为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企业被认定为辽宁省创新型企业。三是加强河道管护。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健全河长制调度和考评体系,组织县、乡、村三级河长开展专项巡河,对河道砂坑进行排查整治,对裸露河道进行平整,严肃查处堵截河流行为。水利、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强化联合打击,全面遏制水事违法行为,打造“水清”“岸绿”优美河道环境。
2.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一是深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制定《义县畜禽粪污整治工作方案补充方案》,进一步加大畜禽粪污整治力度。组织项目谋划专班对谋划推进项目清单中的项目进行核准梳理、优化调整,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县委、县政府领导积极走出去开展招商活动,带头洽谈对接项目,深入园区和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转作风、重实干、求实效”百日整治行动,围绕“六聚焦六整治”,开展“六个一”活动,着力解决全县各单位及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落实。坚持因地制宜、宜大则大、宜小则小的原则,精准谋划养殖项目。举一反三,建立项目谋划管理制度,对新谋划项目进行研究会商、推敲论证,保证项目谋划质量。二是增强开发区建设动力。发挥开发区经济发展主战场作用,持续推动改革创新,助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认真梳理落地项目,分类施策,对基本建成的项目,推动尽快运营;对开工、在建项目,全力提供“保姆式”服务。建立了开发区企业生产情况调度数据库,定期调度、掌握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强化调研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壮大。扎实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了公司组织架构,深化做实“管委会+公司”模式。组建5个招商分局,先后举办新材料产业、文旅产业、健康食品产业等主题招商推介活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担当作为意识。制定《义县土地非诉讼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实施办法》,对强制执行案件及时进行研究。加强自然资源部门和法院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研判重大案件。理顺部门之间隶属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夯实河长制,对大凌河、细河等流域开展摸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治理。扎实推进奉国寺安防系统工程,确保景区安全。
3.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迅速完成机构整合。将原乡村振兴局各部门整合成为3个股室,纳入农业农村局党组直接领导,整合后各股室各司其职,工作运转顺畅。二是扎实推进宜居和谐乡村建设。健全农村环境整治包保机制,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结合EOD项目,对河道进行系统治理,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推动保洁员、垃圾清运、管护队伍建设。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公开发布机制,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对农村饮用水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达标。三是大力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实施“四个一”整顿措施,分类施策,确保重复整顿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实现全面提升。建立整顿长效机制,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三年行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基层治理,促进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进一步推进“阳光三务”工作,确保村级各项事务公开透明。针对涉嫌侵占各类补贴及扶持资金、克扣群众财物的信访举报线索,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及时转办督办。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村干部遵规守纪。举办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全县239个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提升了村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4.统筹安全和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举办全县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各级党委(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反邪教工作,开展了反宣品专项清缴行动。二是强化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管理。加强排查,确保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日常管护到位。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开展基本农田调规工作。三是加大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力度。压实领导包案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切实将案件化解在基层。落实“浦江经验”,县领导到信访大厅值班接访,并对重点难点信访案件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全力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四是认真抓好清收挽损工作。推动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多种方式,加快清收工作进程。
(二)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高质量起草中共义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坚持举一反三,要求基层党组织向县委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既谈成绩又谈问题。县政府党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政府党组会专题研究。持续改进政府部门工作作风,让干事创业成为主旋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政府各部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政法委制定《述职述廉规则》,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纵深推进政法系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强化“一岗双责”。加强教育培训,把警示教育纳入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培训内容,教育引导政法干警严明纪律规矩。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组在重要时间节点与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提醒,严明纪律要求。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全县范围内组织观看《清风传家故事会》《警钟为你长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明纪律规矩。三是严格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巡视工作有关精神,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关于健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的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
2.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一是加强政治监督。督促17家涉农乡镇(街道)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开展自查,并开展了监督检查。及时收集营商环境工作动态和成效进行通报,建立健全联动研判机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积极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充分发挥大数据监督优势,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发挥派驻监督组的优势,定期与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并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组织派驻干部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强化对驻在单位的监督指导。三是加强纪委监委机关建设。制定《义县纪委监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把各室组部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开展作风能力建设提升行动,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成立大数据专班,建立大数据室,强化软硬件建设,大数据监督优势充分发挥。
3.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召开了全县金融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结合典型案例,推动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日常监督,督促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履职履责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督促重点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扎紧制度笼子。由各纪检监察派驻组全面排查各职能部门廉政风险点,筑牢廉政防线。督促全县重点部门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
4.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是坚决整治享乐之风。把整治“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义县发布等平台发布廉洁提醒,对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廉洁教育,释放从严信号。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乡镇(街道)纪(工)委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提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享乐奢靡之风。成立监督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措施,对全县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展监督检查,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二是坚决整治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严格执行发文程序、审核程序,确保做到严谨细致,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对机关干部进行再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对义县城市更新“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科学制定各类实施方案,确保方案内容符合客观实际,可操作、可落实。出台《义县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工作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制定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落实。提高县政府党组会、常务会会议规范化水平。二是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断提升县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县政府党组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坚持把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审议重要内容,安排部署财政工作重点任务。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统筹配备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广泛开展基层单位无任用调研,通过征求群众意见、查验工作实绩等方法精准识别干部。坚持全县“一盘棋”,严把选人用人关口,综合考虑空缺岗位和干部专业能力、队伍结构等因素,突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推进干部队伍有序调整、合理流动。选拔一批35岁左右年轻干部到领导岗位工作,班子结构得到优化。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工作机制,储备了一批全日制大专以上35岁左右年轻干部。持续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举办了“三个计划”优选干部及年轻干部培训班。选派一批干部到信访、招商、营商等部门进行实践锻炼,着力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全力培养党外干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外干部培养工作,储备了一批全日制大专以上35岁左右党外干部。加大党外干部选拔配备力度,着力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推动党外干部整体占比逐步提升。三是全面加强人才工作。制定《义县人才支撑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义县关于实施“兴义人才”行动若干措施》,强化政策保障,加大投入力度,将人才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制定了农村年轻人才“三向培养”实施方案,推动各村从党员致富能手中确定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壮大农村人才队伍。
3.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壮大“两新”组织党员队伍。加大对新就业群体党的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新就业群体对党组织的认同感。结合全县新就业群体党员从业人员实际情况,推动条件成熟、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企业单独成立党支部,推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企业成立联合党支部。完成向外卖、快递、货运等新业态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并在新就业群体中成立了1个党支部。举办了义县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将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纳入培训范围,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向3个社会组织党支部分别派驻了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举一反三,对全县社会组织党组织2023年以来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将发展党员指标向七里河经济开发区适当倾斜,及时发现先进分子,组织专题培训,重点培养和发展45周岁以下科技型、创新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层、一线技术职工等先进青年进入党组织,提高七里河经济开发区党员数量。
(四)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视等监督整改方面
压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的重要议题,认真研究部署,推动整改落实。
三、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
1.加强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领导统筹。一是理顺工作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组织运转效率。理顺工作机制,补优配强数据局(营商局)领导班子,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营商一线锻炼,充实营商干部队伍。二是全面落实工作任务。重新制定《义县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中介服务机构清理工作。相关部门召开党组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落实《义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与锦州市大数据中心及相关企业沟通,实现“锦州通”APP水、电、气用户报装及在线申请、缴费功能。三是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召开了“金融赋能攻坚必胜”义县高质量金融服务对接会和企业家座谈会,积极搭建平台,推动政府职能部门、担保机构、银行和企业对接,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企业质效。金融机构加强警示教育,全面提升依法合规意识。加大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及时将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奖补资金拨付到位。
2.强化服务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一是全面掌握企业运行情况。对《义县2023年领导及项目管家包保服务企业(项目)明细表》项目重新梳理确认,实时更新项目管家服务企业台账,结合“千人进千企”活动,定期核实联系服务企业情况,对已注销或停产待注销企业及时进行调整。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九道岭平改立工程竣工,解决了交通堵塞问题。
3.有效处置市场主体和群众投诉。着力提升12345政务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办理时效,积压件全部清零,省、市平台办结率、有效回访率明显提升,好评率全市名列前茅。专题召开供暖工作督导会,成立工作专班解决供暖投诉和信访问题,充实供暖抢修队力量,保证抢修及时到位。
(二)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行业条块管理要求,建立本部门本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各行政职能部门依托锦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成行政信息数据归集报送工作。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义县关于建立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失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工作方案》。定期征集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失信信息,通过“信用中国(辽宁锦州)”网站向社会公开。健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得到完善。
(三)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方面
1.着力提高司法服务能力。县法院通过开展疑难案件研讨,审判质效评议,严格办案流程等措施,使案件审判质效显著提升。出台《义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若干规定》,制定长期未结案件通报制度,建立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台账,由责任部门督促法官在法定审限内结案,超审限长期未结案件均已结案。针对申请执行款未到位问题,县法院成立工作专班,优化执行人员配备,畅通提供财产线索渠道,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积极查找财产线索,部分案件已恢复执行,执行到位率处于合理区间。
2.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制定了民爆物品管理内部监管制度、关于加强党建和队建工作的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强化队伍建设。选拔优秀干警担任危险品专管民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技术标准,开展危爆物品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四)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方面
1.严格落实审核备案制度。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县执法部门开展了执法培训和警示教育,召开了能力提升培训会议,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锦州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办法》执行备案制度。加大案卷评查工作力度,对不合格案卷、不规范执法案卷进行纠正整改。司法部门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各行政执法单位定期开展案卷自查,规范执法工作流程,提升了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2.坚决杜绝以罚代管行为。开展多次执法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在重点企业设立“义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全县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等问题发生,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
3.有效解决以权谋私、以管谋私问题。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县纪委监委督促执法单位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大投诉举报线索梳理排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对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优先排查、优先处置,对涉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五)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方面
1.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明确“一件事”牵头部门,进一步优化流程,做好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工作。积极推进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使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持续开展“代帮办”服务,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
2.实行“三集中三到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按照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将本部门事项下放到各乡镇(街道),设立综合窗口受理下放事项。各村(社区)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和综合服务设施,推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开展“代帮办”服务,着力提高服务水平。
(六)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方面
1.强化“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强“一单两库”平台系统管理,提升工作质效。重新梳理全县具有执法证人员名单和注销的执法人员名单,更新平台信息,确保各单位“一单两库”中执法人员信息准确。县司法局监督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更新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名单,各行政执法部门明确专人管理平台系统,及时更新名录库信息。
2.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县生态环境局监测站严格按照上级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求,强化空气质量、污水处理设施等方面监测。
3.坚决杜绝随意用权。各职能部门建立了小微权力清单,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排查全县各职能部门廉政风险点,拓宽收集问题线索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七)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
严格组织招投标活动。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范招投标管理行为。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已启动全流程电子化运行,依法依规进行招标。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中介市场秩序。县纪委监委加强监管,公布举报电话,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营商环境“十不准”要求,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八)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方面
1.有效杜绝文件设置排他条款。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废止存在设置排他条款问题的工作方案,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完善文件内部审核机制,加强法律咨询,坚决杜绝出台涉及排他条款的文件。
2.加强金融领域监管。及时掌握非法集资案件最新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工作。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在金融网点办理大额提现业务过程中进行风险提示。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处置力度,严密防范金融领域风险。
3.坚决杜绝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县纪委监委督促各单位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制定下发《义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职能部门廉政风险点开展排查,有针对性开展监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四、需长期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常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实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是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深入全县老旧平房区调研,针对实际情况,确定了率先从改善平房区居民生活环境入手的工作思路。先后启动实施了东南街、西南街、东北街等小街小巷改造工程,有效改善了平房区居民生活环境。稳步推进城市更新,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二是加大供暖管网改造力度。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热源厂锅炉、一级网、换热站进行了检修,加强供暖抢修力量,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三是扎实推进服务园区发展道路建设,着力改善园区企业出行条件。下一步,义县将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对符合历史文化名镇的老街区实施保护性改造,对适合房地产开发的地块,纳入未来房地产开发计划,积极招商引资,加快城市开发步伐。按计划稳步推进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推进凌北产业园发展道路建设。
(2)认真践行“两山”理念。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义县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废弃矿山治理,2023年治理任务已竣工并通过市级验收,2024年治理任务实施方案及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正积极推进。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废弃矿山治理工作。
(3)补齐乡村振兴短板。一是着力解决部分项目及资金闲置问题。对扶贫项目开展精准核查,通过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推动闲置项目盘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加快处置待处置资产。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加强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强化资产运营、日常管护等环节监督。二是扎实推进白羽肉鸡和小粒花生两大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下一步,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闲置项目盘活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盘活。坚持因企施策,督促企业按时竣工,确保中央划拨的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资金及时拨付。
(4)全力维护粮食安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永恒课题”。认真开展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取样、分析、检测与评价工作,保障“耕地健康”。加强事前监管和事中监督工作,明确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健全县、乡、村三级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坚决遏制耕地违法行为。下一步,将结合近几年的检测指标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
(5)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温莎小镇”、宜州大酒店、兴隆大家庭三个项目,成立工作专班,科学论证,分类施策,制定了项目盘活方案。通过开展招商、搭建平台、促成合作等方式,积极推动三个项目盘活,目前兴隆大家庭项目已实现盘活。下一步,将持续跟进,多措并举,积极搭建平台,推进规划调整,促成各方洽谈合作,大力招商引资,推动项目实现盘活。
2.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方面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调研,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以“星级堡垒”创建为抓手,打造“五星堡垒”村党组织23个、“四星堡垒”村党组织57个。加强法治建设,创建“五星级”乡镇司法所11个,各村均建有法治文化阵地,发挥法治效能,让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深入人心。加大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把选举关,严格防范家族势力,对4个村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补选。严格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积极在多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发展党员。加强基层后备力量培养,强化在外优秀青年人才的联络服务,建立在外青年人才数据库,开展联谊、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等活动,引导在外青年服务家乡、参与家乡建设。落实农村青年党员“三创计划”,加大农村中青年党员培养力度。通过组织党员参与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让党员在实践中锻炼成长。重点对换届未选出书记的村进行调研,分析原因,研究具体措施,做到成熟一个、使用一个。下一步,将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三抓三促”载体为牵引,加强乡村两级班子建设,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强化村级组织后备力量培养,为村“两委”换届打好基础,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3.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视等监督整改方面
(1)扎实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积极推进开发区闲置资产盘活,按照“利用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完成了辽能公司部分厂房租赁利用。做好省委巡视锦州反馈涉及义县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计划,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进度拨付资金。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与各方沟通协调,通过租赁、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推动开发区闲置资产盘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
(2)扎实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安全防护,设立围挡和警示标识。委托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治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深入研讨,积极编制治理方案,有序推进治理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按照计划完成治理工作。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1.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
树牢服务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七里河经济开发区积极与相关企业对接,加快解决园区工业蒸汽供应问题。坚持一企一策,分类解决园区企业项目用地问题。下一步,将加大跟进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计划完成整改。
2.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
加大清偿拖欠账款力度。县法院扎实推进欠款案件的执行,针对新增政府类投资项目工程款,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制定计划,及时拨付。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监督,确保按计划清偿。
3.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方面
加强项目用地和惠企资金审批工作。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业务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县级直报”制度,安排专人推进企业项目用地审批工作。县财政局全面梳理欠拨惠企资金情况,制定拨付计划,并及时拨付。下一步,将针对不同项目情况分类施策,指导相关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协助完善相关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按计划拨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义县委将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管党治党、改进工作、落实责任的重要抓手,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义县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
(一)坚定政治方向,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从对党忠诚的高度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奋力开创义县振兴发展新局面。
(二)持之以恒用力,全面抓好后续整改。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始终保持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风、严格的要求、有力的举措。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需要进一步整改的,紧盯不放、加力提速,切实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分类施策、保持韧劲。特别是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整改难度大的重大事项常抓不懈、一抓到底。要加强后续整改监督检查,县委定期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三)突出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坚持举一反三,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一批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在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上取得更大成效。
(四)注重成果转化,推动义县振兴发展。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落实省委关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全力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着力打造农业特色产业集群,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千方百计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当好新时代“辽沈战役”锦州攻坚战的“首战先锋”,切实以经济社会发展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中共黑山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黑山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黑山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视整改。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黑山县委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审议巡视整改方案,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县委书记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4次,点对点研究整改落实向县委书记反馈重点问题的专题调度会4次;县四个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调度巡视整改工作16次,县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推进有关工作9次,各责任县领导研究部署各领域整改工作30余次。在全县上下形成领导带头、全员覆盖、层层落实、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深入研究、精准施策,认真制定巡视整改方案
我县认真对照省委第七巡视组向我县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逐一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了《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第七巡视组对黑山县常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一体抓好整改落实。
(三)完善机制、加强统筹,形成巡视整改工作合力
建立领导带头抓巡视整改,统分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深化县委领导班子成员统筹督办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例会、情况通报、协调联络等制度机制,及时掌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坚持开门整改,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实地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意见,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四)紧盯进度、严把质量,确保巡视整改扎实有效
按照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把靶向施治和举一反三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黑山县委将反馈的4个方面、36项具体问题,细化为66个具体表现(含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制定整改措施226条。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2项具体问题,完成率88.9%;其余4项在集中整改期内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4个方面意见建议全部落实。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实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及在锦州考察重要讲话精神
(1)切实抓好红色基因传承。一是做好红色资源保护利用。面向社会征集抗日英烈高鹏振相关的资料和文物,将高鹏振率部袭击日军军需库旧址以东北野战军十纵30师90团后勤保障基地旧址命名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纳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重点调查和登记点位。在县内媒体开设《传承红色基因 讲好黑山故事》专栏,学习强国辽宁平台刊载高鹏振及抗日义勇军事迹4篇;《黑山发布》、黑山融媒APP播放纪录片《热血河山》3次。二是加强烈士陵园修缮管理。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基础设施,美化陵园环境,完成励家烈士陵园修缮工作。建立并执行《烈士纪念设施常态化保护长效机制》。
(2)着力提升创新驱动效能。一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2023年,拨付科技创新经费16.8万元、知识产权经费20万元,发放企业研发项目补助35万元。截至2024年6月,本年度拨付科技经费18.3万元、发放企业补助85万元。开展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指导相关企业申报使用“黑山花生”地理标志品牌并参与省级品牌价值评价活动。二是做好企业帮扶指导。先后推荐光大膨润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加拿芬化肥、宁越农机2家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芳希化工申报雏鹰企业,圣源食品申报瞪羚企业。三是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制定《黑山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建立“小升规”培育库,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保机制,实施科技企业群体培育壮大行动,支持宁越农机等行业领军企业为“盟主”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优质中小企业三级培育体系建设。截至目前,新增注册科技中小企业36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3家,1家科技企业升规入统。
(3)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一是全面提升供暖保障水平。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开通黑山县供暖直通车(2212345),及时解决百姓供暖诉求。县住建局督促县供暖公司维修更换30栋老旧楼房供暖立杠,新增20名维修工作人员,及时调整供水温度,确保室内温度达到标准。优化新建楼房设计方案,提前预留供暖设施维修口,降低因设施破拆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印制并张贴宣传单公示供暖缴费标准,避免因房屋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问题引发收费标准争议。县供暖有限公司供暖首周被锦州市12345便民热线平台评为满分企业。二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成立燃气管网规划改造工作专班,倒排工期,挂图作战,2021年规划改造14166米燃气管网全部改造完成。
(4)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一是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深入开展大气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联合检查。已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提升企业环保生产意识。二是督促问题企业整改。辽宁华电长兴生物环保有限公司违规倾倒“土壤调理剂”问题,该企业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已停止接收污泥。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已对黑山县辽宁华电长兴生物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行动
(5)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一是积极开展涉农企业摸排帮扶。召开“双进双助”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对全县涉农企业进行再次摸底排查。同时,新增177个涉农企业纳入台账包保。目前,“双进双助”专项行动中联系服务涉农企业占比提升至20%。二是精准优化企业项目包保工作。对《黑山县县直单位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项目对接表》台账企业信息进行再次梳理,将2023年计划投资的140个项目纳入“双进双助”工作台账,结合企业经营状态、项目推进程度等,适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县级领导按照工信部门包保分工,联系服务37个规上企业;县直部门主要领导一对一联系服务限上企业、规下工业企业等共计80个。
(6)着力提升开发区龙头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召开庞河经济开发区“僵尸企业”盘活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僵尸企业盘活工作方案》。实行“管委会+公司”运营管理模式,组建辽宁庞河产业投资发展公司,配备工作人员8名。成立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完成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承接工作。庞河经济开发区按照收入范围实行金库独立核算,按照支出范围正常预算支出。
(7)高质量统筹谋划振兴新突破行动。一是优化重点任务指标。结合黑山实际,对《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等重点指标进一步优化明确。二是加强项目统筹谋划。召开项目谋划调度会,重新梳理调整2023年项目谋划表。将新建杂粮加工项目向常兴镇、励家镇和新立屯等杂粮产区和交易区集中,并分年度逐步谋划实施。三是精准做好产业项目填报。由各工程专班、乡镇(街道)牵头,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实际,重新梳理谋划2023—2025年能源类项目,提高项目谋划质量,夯实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8)着力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堵点难点。一是不作为方面,严肃查处薛屯乡政府违规套取补贴资金案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并追缴套取资金30万元。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制度》,全面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组织召开农业农村系统党风廉政动员会,开展廉政党课,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二是慢作为方面,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起步较晚”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县人社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黑山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分批次举办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业务解读培训会,2023年9月27日首批 职员等级晋升至目前,共开展5批次,晋升203人。三是不作为方面,责成县水利局党组采取“七查七看”方式全面开展自查,对多发放工资予以收缴,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同时,完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做到每一个环节都落实到位、有据可查。
3.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持续用力推动乡村振兴
(9)全面提高扶贫项目运营管理质量。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对产业扶贫项目运行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有关乡镇,对8个低收益项目逐一分析研判,研究整改措施,同步对全县产业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10)持续提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效。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指导,积极推进领办合作社模式,进一步增加村集体收入。通过组织村委会参与经营,将本村土地、资金、农业机械等入股合作社获取分红,积极争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11)加快推进组织振兴。一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强村工程”,持续深入落实《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县基层党组织“星级堡垒”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村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内容纳入村干部培训课程,调整不胜任不尽职村干部21人,2018年至2023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部转化完成。截至目前,共有71个村党组织被评为“五星堡垒”,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持续夯实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党员活动日”为载体,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正风肃纪专项学习教育。2022年选树7名村党支部书记为“清风干部”。35件反映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全部办结。
(12)统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责成有关乡镇对道路破损、人居环境治理不彻底、村集体设施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立即开展整改,逐一明确整改措施,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坚持举一反三,由县住建局牵头聘请专业机构编制《黑山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可研,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进行系统性规划、设计;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进行指导和服务,协调规模养殖场同粪污处理企业签订粪污收集处置协议;由县农业农村局协同生态环境局,对畜禽粪便随意堆放等情况开展联合执法。同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村部建设,消除安全隐患。
4.统筹安全和发展,全力做好防范化解风险
(13)坚决扛牢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一是治理乱占耕地方面,严格执行《黑山县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网格化土地监管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对乱占耕地现象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二是黑土地保护方面,编制《关于省委巡视组巡视黑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压实各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将2022年不合格面积41.33万亩增加至2023年作业,年内实际完成作业面积147.28万亩,合格面积125.21万亩,合格率达85%以上。三是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方面,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乡镇淤堵涵洞、沟渠已全部清理完毕,电井设备均发入到项目区内村民管理和使用,并已建立《设备登记台账》。同时,各乡镇(街道)逐项逐年进行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一并整改完毕。
(二)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5.强化以案促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14)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召开县政府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农业农村局系统性腐败案进行剖析反思。同时,由县政府班子成员牵头,对分管领域进行廉政提醒,对机制漏洞、监管缺位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15)从严从实抓好压力传导。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建立《科级干部警示教育制度》,制作身边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4个,组织全县科级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并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发放我县办理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筛选我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下发通报6期。
二是强化以案促改。制定《黑山县农业农村局以案促改工作方案》《黑山县农业农村局治理违规用权、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工作办法》,先后召开农业农村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动员大会、党员大会、“机关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讨会和廉政党课,层层签署党风廉政责任书,坚决遏制系统性腐败问题发生。
(16)严格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委书记以身作则,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在听取十六届县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发现问题进行点人点事,形成书记专题会议记录,并建立工作台账,共点出重点人、重点事等重点问题91个。
6.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17)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近期案件中未纳入统计的“第一种形态”进行梳理,并纳入统计范围。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2023年初至2024年5月,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56人次,占比53.6%。
(18)从严从实加强日常监督。一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对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县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请示报告情况。重新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细化申报事项、规范审批流程。对2019年以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单进行完善,在背面印制《中共锦州市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巡视反馈以来,签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单8份。二是严肃查处教育系统违规发放补贴案件。立案查处黑山县特殊教育学校违规发放教师补贴案件3人,“第一种形态”处理7人,并收缴违规发放补贴款。同步在教育系统44所基层学校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和抽查检查,均未发现此类问题。三是加强派驻纪检组工作指导。对有关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对规范开展派驻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围绕充分履行派驻监督工作职责,全县派驻机构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被监督单位相关工作会议均有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参加。
(19)持续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一是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黑山县纪委监委查办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助配合的实施办法》,组织召开公检法等县直单位协调会议,加强协作配合,及时调度移送线索及处理情况。二是加强跟踪回访。对2020年至2023年可进行跟踪帮助党员干部进行梳理,建立跟踪帮扶人员台账,严格落实《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要求,常态化开展跟踪帮扶工作。
7.紧盯短板弱项,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
(20)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一是规范开展国有企业登记工作。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系统梳理,省委巡视后,我县新成立县属国有企业6家,注销长期未经营企业5家,1家为事业单位不应列入登记范围,全县41家国有企业已全部登记完毕。二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黑山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指导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建立内审机构,并对所属企业开展了内部审计。下步,我们将组织开展国有企业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同时,将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制发《黑山县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并将考核结果、考核方案、经营业绩责任书等报县国资局备案。
8.筑牢思想防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1)高标准推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一是违规设立小金库方面,针对发现问题,开展立案审查调查,留置1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给予党纪处分4人。深入开展农业农村系统“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完善《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杜绝“小金库”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方面,县纪委监委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监察建议,给予1人党纪处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监察建议进行整改,并建立《黑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制度》。县纪委制发《2024年黑山县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为基层减负专项行动方案》,将办公面积超标等机关公务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纳入监督重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方面
9.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2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发《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有关要求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将“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县委巡察、领导班子考核、党建实绩考核范围,并以考核问责倒逼制度落实。
(23)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县委常委会审议事项至少有2名县委常委参与研讨发言,重大事项均经与会全体县委常委表决。二是规范党委、党组会议程序。完善《县人大、政协党组会议制度》,组织县人大、政协机关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党外副主任、副主席不再参与表决。完善规范《县人大、政协党组会议制度》,重新修订完善《县人大、政协党组议事规则》和《县人大、政协“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组织县人大、政协机关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党外副主任、副主席不再参与表决。
(24)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责任人党内职务,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建立全县党组成员台账,对全县党组成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25)全面加强县直部门党组领导作用。分管县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机关党建、组织、人事、财务等工作,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执行。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党组会议,明确党组成员及中心班子成员分工。对办公场所进行整合,自然资源局搬迁至原林业和草原局办公楼。
10.坚持正确导向,扎实做好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
(26)统筹谋划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优化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严格落实《锦州市年轻干部培养“锦菁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墩苗工程”,健全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发现识别机制,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二是完善党外干部储备培养。严格落实《锦州市党外干部培养“同舟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制定《黑山县优秀年轻干部优选优育优培实施意见》,对党外干部进行摸底调研,建立党外干部储备库。同时,扎实开展党外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党外干部到县“两办”、经济部门、信访部门等关键岗位轮岗锻炼。
(27)扎实做好超编干部消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及一般干部超编问题,明确超(满)编部门(单位)在超(满)编问题未解决前,不再办理人员调入及安置。制发《黑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
11.聚焦强基固本,压紧压实抓党建责任
(28)全面提升抓党建责任意识。一是常态化安排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县委组织部严格落实定期向县委汇报相关工作制度,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县党支部建设重点任务。二是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履职。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党委)履行审核党组织设立、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职责的通知》,将党组(党委)研究基层党组织换届和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本年度党组(党委)履职尽责的考核指标。
(29)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严格规范受处分党员干部管理。取消受处分党员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等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受处分党员重新进行民主评议。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指导全县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中央相关要求,提高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在党建年度考核中的比重。二是严格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对有关镇党委进行全县通报,并约谈相关党组织负责人。制发《工作提示》,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的通知》。将村党群服务中心环境卫生列入“四季风提升行动”整治内容,按照片区分工体制,成立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
(30)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全覆盖。一是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召开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推进会,建立《黑山县国有企业党组织台账》,规范党组织建设,组建联合党支部5个、独立党支部4个,均已完成选举工作。印发《关于贯彻〈国企党建提升工程工作方案(2023-2025)〉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二是加大两新领域党建工作力度。截至目前,新建非公企业党支部9个,党组织覆盖率提升至91.03%、单独组建率提升至51.72%。对全县社会组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新建社会组织党支部3个,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28人,党组织覆盖率提升至40.21%。
(31)规范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举办全县县直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制发《关于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工作提示》,并将规范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全县“党员活动日”的重点学习内容和全县党建考核指标内容。
三、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
1.统筹领导营商环境建设。
(1)多举措推进工作落实。一是高频高位推进工作落实。黑山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多次研究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对出台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营商环境质量提升等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督导调度,确保工作落实落地见效。二是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将营商环境建设在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比重提高至20%。开展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整治活动、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活动。三是严格落实上级优化举措。严格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按照省市最新要求和时间节点,在省市统一部署下,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2)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工作,扶持企业发展。黑山县委印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暨黑山县双进双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县委组织部充分发挥县“双进双助”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协调、统筹职能,召开重点项目对接协调会,包保干部已完成服务对接。
(3)利用财政金融政策服务企业发展。加强债券利用,出台《黑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山县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发〔2023〕11号),在10个方面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发展。
2.构建清亲政商关系,强化服务市场主体意识。
(4)加强惠企政策宣传。一是建立惠企政策公开机制。印发《关于加强惠企政策宣传落实工作的通知》(黑营领发〔2023〕5号),确保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印发《黑山县“清风早餐会”“营商下午茶”优化政企沟通机制实施方案》(黑营领发〔2023〕2号),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二是主动推送惠企政策。由职能部门通过网站、包联企业、企业工作群等方式宣传推送惠企政策。三是加强政企沟通。加大主动服务企业力度,通过调研走访、政企座谈会、清风早餐会、营商下午茶、“双进双助”活动等方式与企业零距离主动服务。
(5)完善配套服务建设,助力企业发展。一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庞河经济开发区与县科技局密切合作,按照产业区及全县企业类别,打造了农机、秸秆、木制品、速冻肉、饲料等方面的6家创新创业平台。鼓励支持专业技术过硬的逸立达电梯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科技技术、设施等资源条件,打造装备制造类创新平台。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方便园区企业员工出行,利用现有公交线路(黑山至大虎山),增加园区内站点6处。根据园区客流量,增加早晚对发班次16个。
(二)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
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6)完善社会信用监管体系。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建设。黑山县信用办督促指导各行业各领域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及时主动更新本行业本领域失信黑名单并向上级推送。督促完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监管,为守信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对失信企业加强监管。二是建立公开曝光机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严重违法违纪失信公职人员纳入《黑山县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失信黑名单台账》,并通过黑山战地清莲公众号、黑山发布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营商专项巡视整改意见的通知》(黑信办发﹝2023﹞5号)、《黑山县建立完善失信黑名单“即时更新,部门联动”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按月调度,汇总、上报失信黑名单。
(三)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方面
4.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
(7)加强内部管理,死守权力运行红线。依托重大事项报告系统,每名干警对干预、过问司法办案情况进行月报,发现问题线索立即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坚决杜绝扰乱司法秩序的问题再次发生。制定了《黑山县公安局队伍管理工作规定》,对全局民辅警遵守规范执法规定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制定了《黑山县公安局刑事案件办理期限管理规定》《黑山县公安局受立案监督工作规范》等制度,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违法情况进行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四)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方面
5.严格管理权责清单,统一公开执法信息。
(8)加强权责清单管理。由县编委办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具体到人,在权责清单调整更新后,及时督促各部门做好权责清单备案和政府网站公示工作,定期与各部门校对权责清单事项,形成动态更新机制。
(9)加强执法信息公示。制定了《黑山县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方案》(黑依法组办发〔2023〕10号),明确要求全县执法单位执法信息统一通过县政府网站公示并实行动态调整。全县执法单位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执法人员信息、重大决定审核事项清单、责任追究制度及投诉举报制度(投诉举报电话)等执法信息已在政府网站完成公示。
6.完善监督检查程序。
(10)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已经建立对应检查计划的监管对象名录库并进行公示。制定详细涉企检查计划,已明确具体检查对象,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印发了《黑山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黑依法组办发〔2023〕16号),强化临时专项检查备案。县司法局与市场监管局联合,通过电脑数据比对和人工比对方法进行审核,确保不重复抽取。
7.完善执法程序。
(11)加强制度建设,依规依纪执法。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县司法部门督促各执法单位,保证今后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全部具备执法资格,全部持证上岗。制定了《黑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县自然资源局制定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流程图》,严格案件办理流程。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压实保护耕地责任,加大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执法监管,重点对新增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问题不予整改、屡教不改者予以立案查处,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合议制度》《农业执法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聘请法律顾问,为行政执法合法性、合理性提供坚强保障。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全县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质考试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快政府、部门、乡镇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及时公开行政检查结果。
(12)加强自查整改,确保执法程序完善。
黑山县交通局修订了《黑山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动态调整“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将调整后的两库信息完整录入,严格落实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在平台建立任务,派发任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对象,检查结果及时上传公示。黑山县市场监管局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查找漏洞,进行补报。对交通局整改措施落实进行跟踪,扩大检查人员的参与数量,重点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落到实处。全县举一反三整改,16家执法单位对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把问题解决在工作过程中,不积压、不留存。
(五)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方面
9.提高政务服务质效。
(13)加强政务服务制度建设。
黑山县营商局转发了锦州市事项库管理办法,各单位及时调整完善省库信息。各单位已经按要求执行否定备案制度,建立台账。结合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已经梳理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确认事项应进厅必进厅。县政务服务中心细化了大厅自助服务设备维修制度。按照大厅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各大厅开展常态化检查。今后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的重视程度,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研究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程度。
10.建章立制,推进依法行政。
(14)完善审批制度。
黑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粮改饲项目审批制度》《乡村振兴项目监管责任机制》和《乡村振兴项目项目责任追究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出台了《黑山县政府组成部门工作岗位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黑组通字〔2023〕21号),在全县范围内对关键岗位干部定期轮岗。
(15)加强警示教育。
全县以预防和警示教育为主,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县纪委监委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已开展活动23次。
(六)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方面
11.厘清权责边界,加强县乡联合监管。
(16)明确监管责任,加强联合执法。
针对违章建筑的监管,县住建部门出台了《黑山县农村违法违章建设规章制度》。对建设行为实行过程监管,防止出现未按审批建设行为发生。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开展联合执法,终止违法行为。
1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7)多级联动,肃清监管盲区。
镇安镇对个体收猪户建立管理台账,印发《致镇安镇各生猪贩运经纪人的公开信》,告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防止运载生猪造成粪尿和噪声污染。县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全县生猪贩运经纪人微信群,适时发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做好动物经纪人的动物收购、运输等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服务工作。对全县生猪交易行为进行一次集中整顿,规范生猪贩运经纪人守法文明经营。黑山县生态稽查部门对在收猪过程中造成的污染情况加大打击力度,做到违法必查。
(七)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
13.摸清底数,动态管理。
(18)明确监管对象,杜绝监管真空。
由黑山县发改局牵头,严格遵守“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摸清底数,及时更新名单,建立台账。黑山县住建局制定了《加强黑山县房地产中介市场动态监管工作机制》。
14.严格管理,禁止中介机构超范围经营。
(19)履行监管责任,根绝违规经营。
由黑山县发改局牵头,加强行业部门统筹协调能力。印发《黑山县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行业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和具体实施阶段。黑山县司法局对法律服务咨询(服务)机构宣传资料、标识等含有超范围服务内容采取没收宣传资料,销毁诉讼代理标识,并给予警告。
(八)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方面
15.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消除限制公平竞争行为。
(20)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动态开展审查工作。
一是开展政策“废改立释”工作。县政府废止了《黑山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黑政办〔2020〕30号)。同步制定了《黑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及流程》,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印发黑山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2022〕49号),已废止2017、2019、2020、2021年同类文件。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黑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黑农发〔2022〕56号),建立了《黑山县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处理流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坚持联席会议制度。黑山县认真落实《锦州市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涉企审查机制。定期开展评估,抽查政策措施、建立举报处理机制。严格遵循“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落实审查主体责任。实行市场监管部门常务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对各单位制定涉企文件等进行现场初审,避免出现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问题。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督查和涉企政策措施抽查,集中督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线上线下同步推进。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要求,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公开遴选服务企业。
16. 整治采购招标领域“灰色地带”。
(21)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落实。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制标准的通知》(黑采发〔2021〕10号)精神,强化重点环节管理约束,严格执行采购活动备案制。建立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监管清单》,成立专门评审机构,出台了《黑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山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2023〕2号),强化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预算价格评审。向全体预算采购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节支率工作的通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力求提高政府采购节支率。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制度》《粮改饲项目审批制度》《粮改饲项目基金申请审批发放流程》,加强项目审批工作管理。
四、未完成整改问题下步整改举措
在全力抓好集中整改期任务整改的同时,黑山县对列入持续推进或需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逐项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坚持不懈抓整改,扭住问题不放松,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1.针对推进创新驱动用力不足问题。向各乡镇下达考核指标,每个乡镇注册2家、入库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计划年底前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25家。力争培育1家瞪羚企业。
2.针对开发区未发挥龙头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问题。一是加快推进“十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两个企业平台,建立两个政府平台,建立7+N区域性统一评价体系、5+X区域控制性指标体系“标准地”出让机制。二是全力以赴开展招商引资,依托黑山县域物产资源优势,构建“两基地、两百亿、三大主导产业”的工业体系。三是依法依规处置僵尸企业,梳理园区现有闲置资产,通过招商引资上项目和启动法律诉讼等方式,依法清退园区内僵尸企业。
3.针对“两山”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一是按照《黑山县矿产资源领域监管长效机制》要求,县乡村三级严格落实巡查制度,由属地乡镇汇总本辖区巡查记录、巡查照片,每月底统一报送自然资源局,经自然资源局梳理,形成问题台账,由执法队调查处理。二是对未完成整改的8家关闭矿山,纳入2024年度县政府矿山治理任务,预计2024年12月底完成。
4.针对推动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开发区内闲置厂房问题,县政府已经与中电投(辽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几次深入洽谈,对方有意向与政府合作,待时机成熟后,对合作关键问题进行洽谈。二是对相关单位下达了催款函,要求尽快偿还借款,并做出还款计划,争取尽快全部到位。
5.针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效差问题。一是开发利用村级现有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土地、林木、矿山、荒山等统计台账,合理开发发包利用。二是在现有的乡村振兴项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上级资金、政策发展壮大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增加村集体收入。三是盘活集体资产,将村闲置办公用房、仓库、院落、空地承包给业主经营,增加村级收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几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部分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还要持续推进,建章立制仍需加强。下一步,黑山县委将紧紧围绕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持续发力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注重长效抓整改、标本兼治抓整改,确保每个问题见底清零见效,向省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提升理论学习质量和效果的方式方法,加强理论学习督促检查,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在学思想上学深学精、在悟思想上入脑入心、在用思想上见行见效。
(二)在履行主责担当主业上持续用力。巡视整改最终的目的是从严治党,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我县将充分借助此次巡视整改的难得契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机构编制工作,依托三年行动新突破这一有利契机,坚决破除妨碍我县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切实解决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实实在在的成果来检验巡视整改成效。
(三)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上持续用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治“四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疲劳厌战。
(四)在锻造过硬干部队伍上持续用力。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规范轮岗交流程序,健全完善干部人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范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作风素养,不断深化人员融合、业务融合、作风融合,引导激励党员干部积极进取、团结奋斗,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担当作为、拼搏奋进。
中共北镇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北镇市进行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北镇市委反馈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北镇市委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把抓好省委巡视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检验,作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严肃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北镇市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遵循。2023年8月4日召开市委常委会第96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审议北镇市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整改落实任务责任清单,强调要将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2023年8月11日,市委常委班子召开“整改落实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锦州市纪委监委、锦州市委组织部列席会议进行督导,班子成员围绕巡视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责任,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检查等具体工作。2023年8月18日,市委常委会第9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三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北镇市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三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北镇市营商环境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专项检查北镇市委选人用人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关于专项检查北镇市委巡察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四个方案均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负责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要求,对巡视反馈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三)统筹推进,务求实效。在锦州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对北镇市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全程督导下,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2024年2月21日收到省纪委《关于对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北镇市委整改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后,我市对《审核意见》提出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成效等三方面12项具体问题进行严肃认真、深入细致的整改,于2024年3月21日将《审核意见落实情况报告》上报给省纪委和省委巡视办。市委常委会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坚持高位推动、高频调度、高效督导。市委书记郑文彬带头落实整改工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5次,其他部署会议3次,并多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成立“整改落实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13个,对各乡镇(街道、农场)党(工)委和市直单位党组织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全方位督导。2024年3月开始,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纳入我市县级领导干部“双高”清单,实行红黄绿灯跟踪管理,量督考纪一体化问效。建立动态整改销号台账,全过程跟踪督办,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坚持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相结合,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常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常规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落实落地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一是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专题学习、读书班、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包括市四个班子领导紧密联系实际,深刻反思和查找自身理论学习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体会文章审核制度》,市委宣传部严格按照研讨文章审核内容要求、审核流程,从严从细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定期对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研讨发言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市委督考办、市委宣传部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干部党员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基层理论武装督促检查、调度通报、台账管理等工作机制,并纳入党建考核和市委巡察范畴。二是全面激发园区发展活力。推动去行政化,已将开发区敬老院养员管理等工作移交沟帮子街道管理。加强市场化运作,建立建管投运企业平台和招商服务企业平台,完善规划、管理、建设、投资、运营机制。三是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成立北镇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北镇市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9项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开展环境整治现场拉练,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调度会等进行统筹调度。下拨补助资金,开展生态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对行政村进行暗访督导检查,并由18家成员单位对43项指标考核评分,对排名落后的乡镇通报批评并督促改进。举办闾山旅游节、农民丰收节、助农电商节“三节联动”等系列节庆活动、文化活动、惠民演出等60余场次。提质升级2家村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动文化馆、图书馆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北镇市图书馆再次获评“国家一级图书馆”。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要要求,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一是全面净化政治生态。深挖彻查案件线索,加强干部审查力度,对相关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全市所有单位企业、门市店铺涉“大河”“娄河”等相关字样予以拆除清理。加强市场主体精准监管,综合利用税收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政府依法收回医巫闾山风景区、老爷庙市场、大河热力等经营权,目前运行良好。加强对全市各重点行业领域涉黑线索摸排,面向社会和群众广泛收集行业乱象问题,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分别对相关领域黑恶势力流毒进行深挖细查、打击整治。二是坚决肃清流毒影响。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市委书记郑文彬结合北镇政治生态实际为党员领导干部讲授廉政党课,对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再次召开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视内容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市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组对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并根据职责分工层层开展谈心谈话。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全市干部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领导班子成员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3)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科技创新。认真落实《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和《北镇市科技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4年)》,制定《中共北镇市委关于落实〈实施“兴锦人才计划”推进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加强科技创新企业扶持,制定详细奖励标准,严格落实奖励政策。加强跟踪督办,及时收集各部门、各行业反馈的意见建议,精准打通惠企政策落实堵点难点,确保惠企政策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制定《北镇市产业提升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部门分工,落实相关责任。组织规模以上“老字号”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邀请省级科技特派团专家进行技术培训,举办线上线下技术需求对接活动。支持“原字号”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延伸拓展畜禽加工、粮油加工、预制菜加工等产业链条。加强“新字号”企业培育力度,大力实施工业企业产值和市场主体两个“倍增”行动,积极培育壮大一批,升规入统一批。新增亿成商砼、煜泰肥业、远腾电炉、夫宇食品、中电环保、中电装备规上企业6户。2024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预计同比增长26.6%。三是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制定《北镇市废旧轮胎回收及再加工利用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关闭闾阳镇北镇市齐氏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等十四家废旧轮胎加工企业的决定》,开展废旧轮胎回收及再加工利用行业专项整治。通过产业引导、整治关停等疏堵结合方式,着力消除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管理水平。建成北镇市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出口在线监测数据已与国家生态环境部监测平台联网,实现正常稳定运行。四是持续扩大开放合作。制定《关于北镇招商引资支持政策的指导意见》,紧盯香港、深耕日韩,拓宽欧洲及“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广泛开展境外招商活动。去年北镇市肖氏耀文中医医院外资项目一期注入手续完毕,实际利用外资实现突破。今年上半年,肖氏耀文中医医院外资项目、鸿锦新能源分散式风电发电项目已有外资注入。五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制定《非物业小区物业化管理实施方案》《北镇街道关于弃管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实施方案》,指导弃管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完善《北镇市供暖管理办法》,优化供暖网络体系,全力保障冬季供热质量。加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老旧小区路面破损、违章建筑、违规停车、管网老旧、饮水等问题。
(4)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消除水利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河库“清四乱”行动,要求市、乡、村三级河长严格按照《北镇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乡级、村级领导实名制双脚巡河、巡堤查险”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河长职责,不断提高巡河工作质效。深入实施河道治理、堤防加固、河堤新建等工程,全市套堤隐患已全部清理完毕,22座水毁桥梁全部得到修复。全面加强新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防火设施,增设消防安全标志、消防设施和器材等。制定并悬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巡管护工作。将2022年中央下拨购买应急救灾物资款全部用于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并视灾害情况和需求安置人口数量按需有偿购买。二是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制定《中共北镇市委关于调整北镇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多次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对落实“六个一批”信访案件化解举措以及提高省、锦州12345热线平台办结率、回访率、满意率提出明确要求。省交办“万件化访”台账三批次全部上报化解完毕,省市12345热线平台办结率、回访率、满意率大幅提升。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纳入“党员活动日”学习内容,开展《共产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主题宣讲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台账,组织、宣传及统战等相关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信教问题排查,纪检监察部门利用大数据建模,定期汇总甄别新增信众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整改“四进”工作任务进行检查验收,均达到“四进”要求。开展全市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敛财行为大排查,全市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均已使用对公账户。
2.关于履行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制发《中共北镇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市委常委会定期专题听取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沟帮子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各乡镇(街道、农场)党(工)委,市直各党组、党委(支部)及市委各常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对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以文件形式对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通报。二是严格落实省委重大工作部署。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共辽宁省委关于遏制腐败增量清除腐败存量构建保障振兴发展反腐败治理新格局的意见》,审议通过《中共北镇市委关于遏制腐败增量清除腐败存量构建保障振兴发展反腐败治理新格局的意见》。组织相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参加锦州市遏制腐败增量清除腐败存量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培训会。三是强化巡察政治监督。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健全全市县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及时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听取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相关情况汇报,参会领导均发表意见建议,市委书记郑文彬就巡察发现的3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
(2)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一是严肃案件查办。制定《北镇市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明确分办、处置、初核、立案等各流程时限。建立案件督办台账,对各环节即将超期的案件提前预警、及时督办。二是全力遏增清存。严格实行案管室、信访室初步研判,分办部门、案件承办部门二次研判工作机制,由案件承办室具体精准提出处置方式。持续加强案件调度,规定具体办理时限,案件承办部门每周填写周报表,确保问题线索不积压。三是加强大数据监督。建立《党员及六类监察对象违法犯罪》和《党员干部违规占用农村土地建房》2个数据监督模型,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开展大数据培训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大数据应用、相关查询手续流程、数战宝使用、查询平台使用、大数据建模等知识的掌握。四是强化派驻监督。修订完善《北镇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和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紧密结合各被监督单位的职能定位、重点工作等实际,紧盯关键人、关键事,持续加强对被监督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情况等的日常监督检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五是加强纪法协作。建立公检法机关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报送信息机制,市纪委监委与公检法部门联合制发《关于在查办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对涉案党员、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时限进行严格规定。
(3)防范廉政风险隐患。一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持续更新全市各乡镇(街道、农场)和被监督单位权力清单、权力目录,将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事项全部列入权力清单。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估廉政风险,对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加强排查、制定举措,相关责任人手写签字背书。二是严格市属国企管理。建立《汽车检测整改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整顿检车费用行动,追缴应付检车费用,实行严格问责,向全市相关中介机构经营者发出《北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价格行为的告诫函》,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每月报送免检名单,市纪委监委通过大数据核查对比,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强化惠民政策落实。制定《北镇市惠民资金管理制度》《北镇市民政局关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有关数据模式对比的方案》《关于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追缴违纪款项,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推动干部转变作风,坚决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是深化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市政协党组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及四届市委九次全会重点任务,确定“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民宿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等主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4篇,被市委市政府采纳,调研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为促进我市文旅工作高质量发展,分管文化旅游工作副市长带队到山东、南京等地考察学习,并将学到的先进经验融入我市文旅宣传推广、景区建设发展、活动策划举办等具体工作当中,为我市文旅产业发展提供可行性指导,北镇文旅品牌效应得到显著提升。二是加强廉政提醒。健全完善节日抽查监督机制,结合中高考、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印发《致全市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致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政公开信》,向全市各单位下发《关于严防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要求涉及子女高考的干部党员、公职人员,逐人填写《党员干部子女升学情况表》,深入开展廉政谈话。通过“北镇发布”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加大对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3.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加强集体决策讨论。印发《中共北镇市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每次会议与会党组成员均充分发表意见。二是规范集体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北镇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市委常委会对《北镇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制发《文件印发流程规范》,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规定程序落实。
(2)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空缺岗位配备。对全市领导班子空岗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单位、职务、级别、空缺时间等类别建立岗位空缺情况台账,对空缺时间较长的岗位进行配备。制定领导岗位空缺预警机制,按照红(必须配备)黄(预警)绿(关注)等级,提前做好配备规划。持续提升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储备优秀后备干部348人。二是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制发《关于进一步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建立交流预警制度,动态调整应交流未交流干部台账,对未来4年内应交流的干部进行梳理排查,明确最后交流时限。完成对全市群团组织换届工作的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开展换届工作“回头看”检查。三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制定北镇市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年度计划,持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配备力度。开展全市专业化干部摸底梳理,分级分类建立专业干部人才储备库。强化年轻干部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在营商环境、法治、退役军人领域新配备专业化干部,不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实施专业化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北镇市“干部大讲堂”,参加“锦州市三年行动周末大讲堂”。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设置专业化岗位,增加公务员队伍专业岗位招录名额,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四是加强党管人才。制定《北镇市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动态调整北镇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北镇市人才支撑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北镇市实施“高校学子留北来北”专项行动若干措施》《北镇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调整北镇市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名单的通知》。2023年人才工作经费使用率91.85%,主要用于开展人才招引、培养、激励等相关活动,其余未使用部分作为人才公寓租赁费备用资金,2024年将依照人才工作计划合理使用人才工作经费。
(3)抓实党建工作。一是发挥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认真执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制定《2023年度全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做好述职评议等相关工作。制发《北镇市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2023年度)》,将党的政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单独列出,发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作用。二是深化国企党建生产经营有机融合。组织学习《关于强化国有企业党委领导作用建立“三议一报告一执行”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加大对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日常指导力度,指导5家市属国有企业完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指导3家市属国企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每年开展一次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大检查,切实使国有企业党建引领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开展流动党员排查工作,对现有流动党员进行重新梳理,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台账》。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立流动党员报到点,对流动党员进行实时登记并动态管理。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定期推送理论学习材料,督促流动党员在线学习。利用中秋、国庆假期,为全市流动党员发放《致流动党员的一封信》,引导流动党员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党建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流动党员排查工作,抓实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确保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四是规范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党员队伍情况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指导8家非公企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制发农村党员夏训工作通知,各乡镇(街道、农场)制定夏训方案,将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组织书记纳入培训范围。
(4)强化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制定《北镇市建筑垃圾监管清运管理办法》,加大对居民区和城乡结合部垃圾堆放排查整治力度,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形成建筑垃圾监管清运长效机制。
4.关于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彻底整改反馈问题方面
(1)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锦州市营商环境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强化责任,细化分工,切实抓好营商环境问题整改。
(2)坚决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制定《中共北镇市委组织部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北镇市纪委监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责任制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汇报会和被巡视巡察单位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对被监督单位的整改方案、报告以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等台账的审核把关。加强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跟进督导,做到优先办理、全部处置。
(3)彻底整改反馈问题。制发《北镇市废弃农膜回收问题整改方案》,健全完善农膜使用者负责全面清理、村级回收处集中收集、企业转运回收再利用、乡镇统计的分级管理责任体系。依托生态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有效载体,在17个主要覆膜乡镇持续进行废弃地膜回收督导,加大农膜回收利用宣传力度,强化提升农户对标准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的认识。在高山子镇、柳家乡等5个乡镇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向农户发放加厚高强度地膜。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为今后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推广提供理论依据。
(二)常规巡视反馈需长期整改事项推进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制发《中共北镇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北镇新篇章的实施意见》,完善《北镇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奋力实施“14121”振兴发展战略,召开三年行动推进会、经济指标调度会、重点项目调度会等,进一步加强重点任务指标调度,全面提升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召开沟帮子开发区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对照省级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指标,深入研判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趋势,加强对实际利用外资、科技创新、进出口、亿元以上项目落地等统筹调度,推动沟帮子经济开发区指标前移、进位发展。发挥项目谋划专班作用,加强对数字化、节能降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工业项目的谋划储备。全市经济运行保持全面企稳回升、整体明显向好的发展态势。二是全面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强化发展意识,出台《沟帮子经济开发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认真谋划园区“12275”标准化体系建设、“一区三园”产业提升等工作,考察学习先进园区体制机制和园区建设经验,成功盘活“僵尸企业”及闲置土地。三是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制定《北镇市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为5个村实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开展北镇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对全市5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专项审计。
2.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实施北镇市工业“13651”发展战略,全力打造“农产品深加工及商贸物流、装备制造及新型肥料、新能源新材料”三个百亿产业集群。建立小升规培育库,培育企业入库。培育申报“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二是持续扩大开放合作。对铁路货场改造,实施陆海新通模式,依托锦州港实现北镇农副产品“借船出海”。
3.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坚决维护粮食安全。制定《北镇市2023年“进出平衡”编制总体方案》,加强土地类违法问题整改,严肃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污水处理厂污泥倒排等问题,切实保证耕地数量。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加强集体决策讨论。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共北镇市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统筹推进城南污水管网建设、南部河道治理及光伏试点项目建设等民生实事落实落地。
5.强化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半截子工程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加快推进新兴桥项目涉及区域房屋及土地征收工作,对新兴桥安全状况进行质量检测,完成新兴桥和梨花路未完成部分的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将地王华城小区和新客运站之间的梨花路段纳入三道河整治项目,彻底解决此区域的“断头路”“断头桥”问题。
三、营商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营商专项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一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同时,针对“六稳六保”“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企纾困”“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夯实贯彻落实举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及党中央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纳入市委及各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与时俱进开展学习。二是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会议要求,制定《北镇市2023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逐项内容明确牵头市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确保责任清晰、主体明确。
(2)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根据北镇实际,修改完善《北镇市“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重新下发给各有关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分别下发《中共北镇市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市委文件制发工作的通知》《北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政府文件制发工作的通知》,强化各类方案在制定起草过程中的审核把关,规范文件草拟、审核、征求意见等程序。
(3)压实主体责任。一是梳理2019以来与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的文件20个,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市委市政府督考办对“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北镇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问效一体化实施方案》中绩效考核的独立部分,加大考核力度,增强考核实效。二是市司法局召开党组会对《北镇市司法局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工作方案》《北镇市司法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北镇市司法局开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3项方案重新审核整理下发。严格按照《北镇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北镇市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督制度》要求,规范文件草拟、审核等程序。三是市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召开进驻单位窗口首席代表大会,要求严格执行中心的各项制度。市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每月对各窗口及工作人员落实各项制度的情况进行通报;对严重违反相关制度的,年终考核列为不合格,并将考核结果通报给市四个班子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4)落实惠企政策。经市工信局核实,对符合我市政策的企业应兑付奖励资金。针对不符合兑付政策的企业,由政策实施部门与企业进行解释,企业同意反馈意见。市工信局在北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及解读全文,加强对助企纾困政策的宣传解读。
2.打造诚信政府,营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1)积极兑现承诺事项。一是沟帮子经济开发区多方筹措资金,兑现招商政策。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财政支付效能,及时兑现协议约定事项。二是经市政府与暖春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沟通协商,二期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在紧邻暖春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的东侧,占地面积70亩。
(2)坚决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市法院将加强联动,建立专项通报制度,就涉特殊主体执行情况发布执行专报,定期向市领导及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通报相关执行情况及被执行单位的落实判决的进展,依靠市委、市委政法委协调被执行人单位履行给付义务。将曝光的特殊主体失信单位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职能部门,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
3.依法行使司法权力,打造公平公正司法环境
(1)坚决做到有案必立。通过调取原始报警记录、执法记录仪、询问笔录和警综平台数据,完成应受未受案件的补受案、应立未立案件的补立案。市公安局制定《案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规范执法质量提升年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六清六治”专项行动,每日进行警情调度,及时发现整改执法问题。推进案管室建设,从源头加强“警情、案件、涉案人员、涉案财物、案件卷宗”等执法要素精细化管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和基层法制员指导作用,深入推进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机制,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和警检同堂培训,从源头杜绝各类执法问题的发生。
(2)及时侦破涉企刑事案件。市公安局持续加大警力投入,全力搜集相关线索,完成案件侦破。市公安局聘请15名企业家担任警风警纪监督员,组织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暨企业家座谈会,对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落实整改。组织开展“百警入百企”活动,围绕企业发展所需、所急、所盼,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为企业营造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确保企业心无旁骛、专心发展。制定《涉企刑事案件快侦快破工作方案》,依法严打涉企违法犯罪,侦破“玉宝农业被敲诈勒索案”“尹家熏鸡被诈骗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3)及时办结审判案件。市法院建立长效机制并做好“回头看”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规定》文件要求,强化院、庭长等监督责任;加强四类案件管理力度,对于四类案件网上留痕不到位的情况着重通报;落实审判管理三项机制,每日不定时排查办案系统,根据研判大数据,对案件收结存、审限、归档情况进行整改,根据审判执行质效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并召开案件调度会;结合省法院开展的“三涉”行动,对长期未结案件开展自清自查活动,每周对超期未结案件进行督办,上报自查报告,并持续推进清理工作。
(4)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加大涉市场主体案件的办理力度,充分发挥“绿色通道”作用,提升立案及案件办结效率。严格落实《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试行)》工作制度,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案件质量;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错案追究,积极做好补瑕工作,倒逼强化法官责任意识;严肃审限管理,定期召开审判质效面对面,通报被发改案件情况;增加业务知识培训及法律法规、案例检索、法信网、法答网等信息网络搜索能力培训,定期开展青年法官大讲堂活动,从而提升办案质量。
(5)及时发放执行款。市法院制定下发《北镇市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办法》,开展集中清理执行案款行动,逐笔落实到责任人并规定办理时间。
(6)及时返还应退案件诉讼费。市法院成立专门窗口、开通网上退费等形式,为当事人办理退费。持续推进《北镇市人民法院关于胜诉退费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推进方案》,做到应退尽退,避免形成历史案件;严格执行《北镇市人民法院诉讼费收退费实施细则》,从制度上落实胜诉退费工作;主动增强退费意识,设立专门窗口办理胜诉退费,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胜诉退费的手续,为前来办理退费的当事人及时高效办理退费;开通网上退费功能,当事人在立案时提供相关退费所需手续,收款账号等,案件胜诉后可通过网上操作胜诉退费流程,以提高胜诉退费的主动性和及时性。
4.规范行政执法,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
(1)及时公开权责清单。一是市司法局下发《北镇市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执法单位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新进行整理公示,并对公示情况进行跟踪检查。21家行政执法单位公示责任清单,6个部门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严格按照《北镇市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清单。二是市司法局按照整改要求,全面排查权责清单内容更新情况,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在北镇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更新法律援助、公证处的相关工作内容,坚决纠正权责清单网上公布更新不及时问题。三是市综合执法局因机构改革更名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将权责清单上报至主管局,并在北镇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民宗局、自然资源局等6家单位制定并公示涉企行政执法计划,同时要求全市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音像记录。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执法单位涉企的例行检查、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进行备案。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执法单位的日常监督考核工作,并对2020年以来21家行政执法单位涉企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共抽查卷宗53本,未发现执法不规范、不严格、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方面问题。开展巩固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制定《北镇市巩固集中整治成果活动方案》,严格落实《锦州市行政执法“十严禁”“十不准”“五公开”》文件,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现象,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切实提高。二是市司法局转发《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锦州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办法〉》的文件,要求各执法单位参照执行,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时进行备案。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
(1)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一是市营商局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确保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全部在厅内集中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将严格执行《北镇市政务服务中心派驻单位及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做好年终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通报给市四个班子领导及各进驻部门和单位。二是市营商局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充分授权给窗口首席代表,确保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即办事项全部在厅内即来即办。市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北镇市政务服务中心派驻单位及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做好年终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通报给市四个班子领导及各进驻部门和单位。
(2)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加强窗口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尤其对外地来办理社保和退休的人员,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一次性办完申请办理的业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微信和媒体平台上及时发布关于社保方面的公告,让群众了解相关工作方针和相关政策。
6.履行监管权力,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
(1)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一是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结合科室职责调整固化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牵头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将2023年度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进行全面公开。同时明确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必须对现场检查(勘察)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坚决杜绝以书面检查代替现场检查的问题发生,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得到有效规范。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定期检查通报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市文旅广电局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党组会,由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分管科室、执法队对“两库一清单”进行全面完善,并结合实际工作任务,随机抽取执法队员到随机抽取的北镇市XX音乐等11家娱乐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定期督查并公布各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管。一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有关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私自买卖经营权行为已停止。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同时加强出租车经营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出租汽车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出租车公司依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经营与管理,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举报,并与法律援助部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立出租车信访协调机制,维护经营者的切身利益。二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核实有关情况,依据《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其进行处罚,同时经公安部门调查,未发现该事件中出租车司机存在涉黑涉恶情况。针对视频中车辆司机王某,经调查认定其存在不具备网约车合法手续从事违规运营的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了罚款处理。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北镇市沟帮子火车站出租车视频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求有关出租车公司完善制定《出租车运营服务管理规定》,特别针对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不使用文明用语、拒载等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利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车辆运营,确保出租车市场安全、文明、有序发展。开展出租汽车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定期对出租车公司及运营车辆进行巡查,防止不规范使用计价器、不文明服务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3)坚决遏制违规补课。市教育局已对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发现的违规补课机构和黑班问题进行行政处罚并形成卷宗。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期间又查处一起代课老师违规补课问题”,市教育局第一时间在校长工作群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校立即排查本单位在职教师是否存在有偿补课行为,并召开局党组会议,进一步落实治理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工作,开展2023年暑假校外培训综合治理行动。市纪委作出《关于给予李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责令学校监督涉事代课教师全额退赔有偿补课期间所得钱款;责令学校对该代课教师予以解聘。市教育局将持续保持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和黑班的高压态势,落实包保责任,做好宣传引导,联合市市场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常态化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凡查实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对涉事教师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
(4)加强对住宅维修资金的监管。结合北镇实际,制定《北镇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有效推进住房维修资金的收缴和使用工作。市住建局加快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采用老旧小区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的方式积极推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工作;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充分发挥街道、住建、物业及业主委员会的联动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维修资金的收缴率,提高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
(5)抗牢粮食安全监管责任。针对未对粮食收购企业检验人员培训问题,组织4家企业检验员参加锦州市粮食检验员培训;组织20家企业检验员开展2023年北镇市粮油检验员专题培训,参与培训人员全部取得粮油检验员证书。针对未对粮食收购企业检验能力进行指导和鉴定的问题,在走访粮食收购企业过程中,对企业进行粮食质量安全宣传,对企业的检验能力进行现场指导,提出实验设备应定期进行年检和加强检验人员培训的建议。针对缺乏授权签字人和内审员的问题,具备资格的授权签字人和内审员已经到位,已经正常开展工作。针对药品库建设不规范问题,已完成对药品库的改造。针对消防设施不完善问题,已设置消防设施摆放处,增加二氧化碳灭火器,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针对部分设备未年检问题,已完成了检验监测设备的年检。针对未对粮食收购企业进行粮食质量跟踪检测问题,市粮食监督管理站对全市粮食收购企业进行走访,对已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样品采集,并进行样品检测,出具样品检验的原始记录,检测结果全部在合理范围内。针对未对企业设备试验数据进行对比问题,在走访过程中,对企业的粮食检验数据进行采集,并与中心采集样品的实验数据进行对比,对比结果在误差允许范围内。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监测机构通用要求》等相关要求,加强自查自纠,定期排查人员、设备、试验数据、保障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检查相关操作、记录是否规范,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粮食监督管理站职能发挥到位、运作规范。
7.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管理,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
(1)健全完善中介监管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北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镇市进一步加强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作用,建立部门协调联络机制,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印发《北镇市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及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经排查,目前我市暂无纳入黑名单中介机构。转发《锦州市中介服务领域“八不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建立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络机制,市市场局、市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已对中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2)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的力度。市发改局制定印发《北镇市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涉及到的14家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行业管辖的中介机构开展监督管理专项行动。市发改局将按照《北镇市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动态更新中介服务机构台账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严防中介服务机构串通涨价。经市市场局调查核实,涉事企业确实存在通过电话沟通方式相互串通共同实施涨价的问题。经市场局大要案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初步认定涉事企业行为构成串通涨价。市市场局两次向锦州市市场局汇报案件调查情况,并恳请锦州市市场局向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对涉事机动车检测企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进行认定。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交易行为,保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市场局向全市中介服务相关经营者发出《北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价格行为的告诫函》,要求其严格遵守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市市场局将持续密切关注价格动态,对相关经营主体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稳妥处置,有效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中介服务机构违规收费行为,助力广大市场主体纾困减负,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
8.规范行政权力使用,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环境
(1)严查“以权谋私、设租寻租”问题。市纪委监委派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自然资源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自然资源系统涉及违纪违法案件,局班子成员做表态发言,派驻五组对全系统党员干部提出廉政要求。同时,开展廉政谈话。督促市自然资源局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制定《北镇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2)大力惩治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市公安局成立“新型犯罪数智侦查中心”,组建专业化反诈团队,持续开展“断卡”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共破获电诈类案件15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9人、返还被害人295万元。组织开展预警劝阻工作,及时止损1000余万元,单笔最大劝阻止损430万元。组织全局民辅警开展“扫楼”行动,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推广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1.2万余人(次),实现“两降两升”的工作目标。
(3)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市市场局已通过召开会议形式向全系统进行了情况通报,要求各科(所、队)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说理式执法文书、自由裁量权适用、大要案备案等工作,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加强行政指导与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为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行为、统一行政处罚幅度奠定基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执法行为,公开、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栽量权,进一步助力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促进全市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
(二)营商专项巡视反馈需长期整改事项推进情况
1.打造诚信政府,营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一是及时支付拖欠工程款。鉴于当前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为确保“三保”不发生支付风险,对政府投资项目未付工程款项按计划分时间段分批次偿还。全力组织收入,挖潜增收;盘活存量资金和闲置存量资产(资源),拓宽财源增收渠道;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二是清偿企业借款。沟帮子经济开发区已与德营集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和解协议。开发区将进一步梳理企业欠款,及时做好清欠工作。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
一是市营商局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维护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的办事指南,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跳转地址办理相关事项,配合锦州市局完成对接一个上线一个,杜绝“二次录入”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设备、系统的接入接出准备工作,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向上协调省、市主管局开放数据查询端口工作。三是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拟与公安、民政、市场监管、司法、卫健和税务等部门开发系统的对接接口,实现不动产相关信息与各部门的系统对接、数据共享。
3.履行监管权力,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
一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督促企业办理作业车辆保险,并对企业负责人、驾驶员每季度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二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不定期开展交规和酒驾整治,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环卫作业车辆整改工作。
四、下一步打算
北镇市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巡视整改新部署新要求,聚焦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持续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以高质量巡视整改向党和人民交上合格政治答卷。
(一)坚持政治引领,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履行持续整改职责使命。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高效的措施推进整改工作。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干部党员持续深学细悟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锦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慎终如始抓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坚持“两个永远在路上”,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要求,压实部门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把经济社会发展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常抓常管,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治“四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疲劳厌战。以省委巡视为示范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巡察质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核查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健全完善联合监督执纪等制度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坚持常态长效,坚定不移推动各项巡视整改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促进全市党员干部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和需要持续整改的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紧盯不放;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促进各项管理和监督机制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注重统筹兼顾,将省委巡视整改贯穿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领域、融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全过程,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果彰显巡视整改落实的新成效。
中共鲅鱼圈区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6月13日,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第八巡视组对我区开展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我区开展了3个月的集中整改。2024年2月26日至3月26日,按照省纪委监委对我区巡视整改情况审核意见,我区进一步完善了整改措施,巡视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常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不深入”方面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存在短板弱项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学深悟透。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区委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2023年9月20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上,就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进行研讨。二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举办2期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开设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引领奋力谱写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警示教育等课程作为重要内容,采取分组学习、视频教学、参观见学、学员交流发言等方式,推动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
整改进展情况:需要进一步整改,计划2024年底前完成整改。
2.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推动鲅鱼圈高质量发展质效不高
(2)关于“对国资国企改革推动不力”问题
一是组建国有企业集团,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注册登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改组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了一级二级公司分工明确的“1+2+1”区属企业集团布局。二是加强企业监管,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制定《鲅鱼圈区国资局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鲅鱼圈区国资局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加强对企业从事的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的监管,加强风险控制力度。制定《鲅鱼圈区国资局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对集团、重要子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分类监管权责,明确监管内容和责任主体,切实提升国资监管效能,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三是推动三项制度改革落实。印发《区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鲅鱼圈区国资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鲅鱼圈区区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文件,区属国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四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三会一层组织架构。各集团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及业务范围确定内设机构,遵循按需用人、人岗相适的原则,设立了高效、稳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同时,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国企改革整合划转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五是建立健全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结合我区国资国企改革方案,继续推进企业集团按照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进行市场化管理,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制定相配套的各项制度文件,针对企业集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继续持续深化提升国企改革。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工作存在短板
(3)关于“教育医疗承载服务能力不够”问题
鲅鱼圈区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倾注真情实意、拿出真招实策,从3个方面推进问题整改:一是印发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制定印发《鲅鱼圈区教育工作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鲅鱼圈区卫生健康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升教育医疗服务承载力提供发展方向和重要遵循。二是加紧有序组织教师招聘工作。对教育系统编制进行梳理和规划,2024年对各学校编制进行了补充和科学调整。三是不断充实基层医疗卫生和专业机构人才队伍。自2023年10月起,面向社会进行了两次公开招聘,第一批计划招聘卫健局所属镇卫生院等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6人,经过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档案审核、体检、政审等环节,成功录用11人。采取专业对口调转等多种方式,逐步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推动全区医疗集团建设,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需求,每年至少给每个镇卫生院派驻一名专业技术人员长期坐诊,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整改,计划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4)关于“对公共交通运营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并下发重点区域周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出租汽车市场“打非治违”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采取重点场所强化执法和路面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二是规范出租车市场运营秩序。先后多次对出租车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其进一步发挥管理主体责任,从严从细厘清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广受诟病的高铁站区域违法违规出租车,建立高铁广场“黑名单”制度,在依法处罚基础上,限制其进入“高铁站”运营,现已拉黑车辆50余台次,有效规范了高铁站附近出租车运营秩序。三是促进巡游出租车和合规网约车合理化发展。建立由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形成对出租汽车市场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联动工作格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4.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力度不够
(5)关于“推动优质葡萄形成标志性品牌迟缓”问题
一是强化科研成果转化。依托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辽宁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专业院校和科研单位的资源优势,组建鲅鱼圈区乡村振兴专家库,制定专题培训、专项指导、技术推广等计划,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实现先试先得;积极推广“科技小院”成果,申请清华乡村振兴工作站落户我区,借助辽宁省农科院果树研究所资源申请制定葡萄种植技术地方标准。二是打造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全力推进熊岳产业强镇项目,进一步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有序开展“两品一标”建设,组织企业申请绿色食品认证,推动葡萄产品积极申报农业部“名特优新”农产品。三是不断提升对外宣传影响力。组织优秀葡萄生产企业参加第十三届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胜台村集体经济联合社、营口盈福高科技有限公司荣获第十三届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最受欢迎农产品”称号。借助第六届中国(营口)海蜇节,聚焦中央经济频道《欢乐大猜想》栏目,大力宣传我区优质农产品企业及产品,红旗葡萄的市场影响力实现再提升。四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整合我区现有资源,形成“行业协会+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农业大户+农户”的产业互助模式,有效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6)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机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中央、省《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鲅鱼圈区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推进网格化土地监管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二是部门协作狠抓整改。构建完善的衔接推进机制,遇棘手或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配合所属镇(街道)拿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依法依规拆除违法建筑物,推进复耕复种、恢复土地原貌。目前,18个“非粮化”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正面引导推进整改。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力量,广泛宣传“八不准”相关规定,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至村组街巷、田间地头,使广大群众、市场主体等用地主体全面了解相关内容,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用地、依规建房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7)关于“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提高重视程度。针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恒温库及住宅问题,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和部署,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违规建筑依法依规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二是扎实推进整改。严格落实《鲅鱼圈区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推进网格化土地监管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对659平方米违规建设住宅拆除工作。加大住宅和恒温库两处顶风违规建筑相关问题的处置力度,采取高压态势重拳惩戒,坚决杜绝拆后复建等问题发生。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日常监管责任,通过职能部门与镇(街道)沟通联动,对违建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扎实推动执法队向镇(街道)下沉,加强执法巡查检查力度、增加执法巡查检查频次,坚决遏制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5.区委总揽全局,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力度不够
(8)关于“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化解不力”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工作会议分别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制定并印发《营口市鲅鱼圈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营鲅信联办发〔2023〕22号),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大力减少信访矛盾存量。制定《鲅鱼圈区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制度化推动“万件化访”、巡视组交办台账案件攻坚。三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各镇(街道)实现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覆盖,健全会商会办机制。集中分析信访态势,研判疑难复杂案件,发动各方力量,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推动基层信访治理工作落细、落实。四是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坚持把“三到位一处理”原则挺在前面,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扰乱信访秩序和试图借访牟利的上访人员予以依法处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有短板,“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9)关于“结合本区发生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不够”问题
一是每半年开展1次全区范围警示教育活动,用好反面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促改。巡视整改以来,分别于2023年6月、9月、11月、12月和2024年1月召开全区范围警示教育活动5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为你长鸣》等5部,通报近年被查处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廉政党课1次,覆盖领导干部2000余人次。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扎实开展“清风干部”选树活动,激发干事创业新动力。三是督促发案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找准问题症结,做好问题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会,并提出意见建议。巡视整改以来,在重大领域相继开展以案促改4次。开展行业性专项促改1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四是利用“鲅鱼圈清风”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在“鲅鱼圈清风”微信公众号及时转发和发布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最新动态信息110余篇,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全区范围内警示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履行监督责任有缺失
(10)关于“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到位”问题
一是明确监督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监督单位依据纪检监察建议,制定防范堵塞漏洞的措施。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形成廉政风险分析报告,压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定完善《综合派驻纪检监督组日常监督指导手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已督促监督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二是制定完成行业监管方案。制定具体的行业部门监管方案,并做好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已针对本行业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廉政风险点,制定完成行业监管方案。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从思想上正本清源,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四是完善区管“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组织区管“一把手”进行述责述廉,区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听取镇街党委(党工委)及区直相关部门党委(党组)2023年工作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进行述责述廉。五是强化思想引导和党风党纪教育。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开展新任干部廉政谈话,筑牢思想防线。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政治意识淡漠
(11)关于“没有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
一是将“以案促改”内容纳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2023年8月12日,区委常委班子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以案促改”要求进行对照检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全面查找不足、深刻剖析原因,增强党性修养、严格自我约束,切实加强区委常委班子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二是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9月24日至30日,区委及区直有关36家责任单位先后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全区64家区直单位全部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视反馈整改和本地区本单位被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深入开展对照检查,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进一步强化以案促改。三是强化督导。成立7个督导组,对区直单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督促指导各单位从严从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以案促改,督促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检视自身不足,从个案出发查找本单位管理监督上的共性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于偏离主题、焦点发散、态度不正等问题及时纠偏。四是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印发《“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示单》,督促提示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后,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从严从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释纪释法、查找自身漏洞,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达到处理极少数、教育大多数,拔除“烂树”、护好“森林”的效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12)审计整改成果未得到充分运用
一是认真核查处理。结合“五个大起底”工作,对全区闲置房产、土地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逐个研究推进使用。二是开展专项盘查。对全区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盘查,共盘查行政事业单位146家、区属国有企业70家,责成6家存在问题行政事业单位立行立改。三是完善报送机制。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结果报送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结果报送机制》(营鲅委审〔2023〕6号),推动审计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打造政通人和的“发展环境”存在短板
1.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同虚设”的问题
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鲅鱼圈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按照工作需求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营商环境工作相关事宜。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全面提升便民便企服务质量。领导小组的议事协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司法权力运用积弊较深,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任重道远
2.关于“法院涉企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区法院多次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并做好和各业务庭室之间的衔接,严格按照《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胜诉退费”工作规范(试行)》执行,各庭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通知及材料汇总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位。目前,退费已打入相关账户,并提交了支付凭证作为佐证,今后将严格按照《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胜诉退费”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3.关于“公检法领域办理案件监督监察失职失责”的问题
区委政法委完善政法干部政治月度轮训计划,并监督落实情况,健全政治轮训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坚持以上率下,常态化开展督察巡查。区公安局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针对巡视发现问题,专门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制定《营口开发区公安局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使全体党员干部和民辅警的从政从警行为全部置于制度监督之下。研究制定《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清单》;组织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集中观看了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区公安局机关纪委组织党风廉政文化书画、摄影展,多种形式教育引领全体民辅警要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清廉自守,筑牢全体民辅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肃查处不正确履职问题。区法院对巡视反馈问题涉及的违纪问题已召开党组会通报。安排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具体工作。
4.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涉企案件滥用司法调查权”的问题
针对涉案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过错,区公安局开展责任倒查,对案件涉及的部分相关办案人员给予了全局通报批评处理。区公安局法制监察大队立即责令办案单位分析问题原因,根据《营口市公安机关受立案六项工作制度》要求,强化干警宗旨意识、为民意识,严格规范受立案各环节执法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整改。
(三)规范行政执法不够到位,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存在差距
5.关于“区交通运输局在查处出租汽车非法营运违法案件中,对案件未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问题
一是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会议,部署全面提升交通执法保障能力和水平。重点聚焦行政执法规范不到位问题,坚持“刀刃向内”,采取内部主动对照查、接受群众监督查、重点问题深入查等方式,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发现问题即行即改,确保整改走深走实。二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组织自查自评本年度案卷。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流程的规范力度,不断强化“文明执法”理念,积极改进交通运输执法环境,做好自检自查工作,提升执法者形象。四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减少业务能力不足、执法过程不规范等问题。
6.关于“机动车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区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区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和“平安护航”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始终对机动车不挂牌照保持高压严管力度,净化辖区路面交通秩序。截至目前,开展了多次检查,并对违规案件依法进行了处罚。区交警大队将常态化开展机动车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载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7.关于“存在环保监管失职”的问题
一是鲅鱼圈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责令企业对锅炉立即拆除,企业现已拆除完毕。二是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对负责排查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排查不到位情况给予批评教育。三是对区域排查发现的无手续燃煤锅炉进行取缔,鲅鱼圈生态环境分局开展禁燃区锅炉排查工作,共组织多名工作人员开展两次排查检查,发现的燃煤锅炉已经全部责令拆除或去功能化。
8.关于“渔业监管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查私拆北斗终端设备、私改船号行为。进一步强化北斗终端监管执法,增加多名监管人员,确保365天“黑+白”不松懈,保证全天24小时在岗值守,严查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及安全通导设备安装使用情况。加强海上执法检查和渔港码头巡查,严厉打击私拆北斗终端设备行为,已处罚多起擅自拆卸屏蔽、关闭北斗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按照“依港管船”的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对渔港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对无船名船号、私改船号、船号刷写不规范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二是严查涉渔“三无”船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发生,维护渔区渔业生产秩序安全稳定。
(四)便民服务仍有不足之处,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还需加强
9.关于“政务服务分中心应设未设”的问题
组织召开鲅鱼圈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专题会议,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安排专人进行办公,悬挂便民服务中心牌子,做到相关制度上墙,同时在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对其相关的事项进行了维护调整,积极推进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管理,严格抓好窗口工作纪律管理,提升便民便企服务水平,已实现“就近办”。
10.关于“放管服”改革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落实,召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会,编制一件事申请表、办事指南、窗口工作规程,要求各部门按照工作流程开展“一件事一次办”办理工作。通过统筹协调已实现“结婚登记、人才就业、失业登记、退休”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功能。二是加强对窗口“好差评”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调整完善窗口变动人员信息,并制作与窗口工作人员相对应的二维码,确保好差评制度落实到位。协调各有关窗口单位,做到数据快速更新,窗口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上报更改信息,并及时将变动人员的个人信息录入到“好差评”系统中产生二维码,将“好差评”登录号下发至各相关单位,设置“好差评”窗口,群众办理事项后可直接对办理人员开展好差评,实现了对窗口人员办事情况的实时监督。三是加大“一网通办”工作力度,对多家单位政务服务事项逐项进行梳理论证,能够通过政务服务网或者专网生成电子档案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形成电子档案,取消纸质档案。目前,多家单位通过对本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论证形成电子档案事项清单,对清单中的事项申请人通过网上办理,审批机关将进行电子存档,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存档。
11.关于“便民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目前区政务服务中心有多个窗口可以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打印复印所需材料的服务,已在政务服务大厅张贴免费复印服务通知的公示,在业务窗口摆放“复印处”指示牌。二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了《营口市鲅鱼圈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管理办法(修订版)》,在政务服务一楼大厅设置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对“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设置“办不成事”台账,汇总各单位“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负责人联系方式。进一步规范全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切实发挥兜底服务作用,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帮办代办的服务功能,逐步减少“办不成事”反映问题的增量,满足了企业群众的基本诉求,畅通了企业群众基本诉求渠道,通过主动服务,优化流程,加强了跨部门的协作,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让企业群众真正办成事。
12.关于“数据共享共用和业务协同不到位”的问题
在形成一批电子证照并完成发放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对能够生成电子证照的要全部生成电子证照,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移动终端发放电子证照。
(五)行业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存在短板
13.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召开鲅鱼圈区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会,就“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落实部署,限期整改。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营口市鲅鱼圈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跟踪督导及考评方案》,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区商事制度改革办公室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业务会议,落实部署下发了《关于限期启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建立检查任务的通知》,明确“互联网+监管”系统使用的必要性,并指导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操作流程,直至彻底完成整改任务。截至集中整改结束,多家区直部门和驻区单位已使用本单位账号,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检查事项、编制检查事项清单及建立抽查检查任务,完成整改。
14.关于“落实监管责任存在死角”的问题
一是关于“非法经营成品油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1)强化联合执法,实现联防联治,梳理正规加油站名单,区公安、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和各镇、街道结合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对名单外的黑加油站(点)及时执法。(2)严格落实成品油零售许可准入标准,深入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等行为,建立成品油销售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体系,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构建合法经营、竞争有序的成品油经营格局。二是关于“日租房监管不到位”问题。区公安局立即开展日租房清查整顿行动。对日租房行业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参照《辽宁省治安特业服务管理办法》,已备案的经营单位需安装辽宁省特种行业信息上传系统,必须“实名登记、实数录入、实人住宿、实时传输”上传入住旅客身份信息。
(六)中介组织管理缺位,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亟待加强
15.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商事改革领导小组召开鲅鱼圈区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会,明确各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各自管辖领域的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履行监管职责,下发《营口市鲅鱼圈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限期启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建立检查任务的通知》。召开全区成员单位大会,督促并指导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职责的部门针对本行业特点,建立本部门主管的行政审批中介组织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二是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意见,促进我区中介服务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16.关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摸清底数,经查询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及询问各成员单位,辖区内存在多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其中由我区相关业务部门监管的机构,均没有纳入黑名单。二是落实责任。明确各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各自管辖领域的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履行监管职责。三是依法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针对各行业特点,制定中介机构的监管办法和惩戒措施及联合惩戒措施。
(七)整治幕后交易力度不够,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有待提高
17.关于“领导干部破坏营商环境、参与市场经营”的问题
一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给予涉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处分。二是涉案单位党组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会,会上领导班子对照检查并发言。三是分管副区长到涉案单位召开违纪违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全体职工增强政治意识,筑牢政治根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四是涉案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不断强化廉政教育工作。
18.关于“金融领域违法放贷问题屡禁不绝”的问题
一是积极协调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金融机构的行业监管,区金融办予以相关工作支持。二是下发监察建议书,进行以案促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对具体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金融专班对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抽查新增贷款档案。
中共盖州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6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盖州市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盖州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还有不足方面。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主题。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集中研学10次21个专题,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1200余册,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420余场。建立宣讲稿件审核机制,防止宣讲照本宣科走形式。全面落实省委“百万党员大宣讲”活动,从百姓视角,以质朴的语言,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组织“红色宣讲团”,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产学研合作、税务政策等进行系统宣讲,累计走访20多家高新企业,让理论宣讲走深走实、红色思想入脑入心。二是妥善处理中海石化700万吨/年重油加工项目停工问题。营口银行同意中海石化公司替换质押物,解除与营口银行的担保合同。中海石化公司已返还土地出让金,并归还价值千万的金凤宾馆。盖州市人民政府依据仙人岛管委会和盖州市自然资源局的请示,收回2862亩土地。中元融通投资有限公司与仙人岛管委会协商解决中海石化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已同意在原中海石化公司地块新上制药项目。三是加大停建项目盘活力度。对中海沥青二期项目,通过科研创新和高端产品谋求发展路线。其附属项目所占358亩土地纳入《盖州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仙人岛管委会已和康辉新材料公司对接,新上“双性塑料”项目,盘活该地块。目前,康辉新材料公司正在做前期设计工作。四是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认真做好科技型企业培育,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提高科技型企业数量。全市新增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32家,培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4家,培育申报雏鹰、瞪羚企业2家。积极鼓励头部企业牵头建设创新联合体,构建一批高质量产学研联盟。培育产学研联盟备案5家,1家企业与高校开展深度产学研联盟合作并获批2023年辽宁省“揭榜挂帅”项目。营口国宏轴承有限公司获得2023年辽宁创新创业大赛高端装备制造成长2组一等奖。
2.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一是充分发挥特色农业优势。大力推行“电商+农产品”模式,减少农产品销售中间环节,提高销售价格。积极引导森源果蔬、滢辉海蜇重点企业发展电商,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8000万元,同比增长33%。成功举办盖州市农民丰收节,现场购销金额达3500余万元。农户个人直播销售农产品蓬勃发展,盖州绒山羊、盖州海蜇、盖州苹果等个人直播销售人数快速增长,通过电商我市特色农产品快速打入全国各地市场,大幅提升了销售利润。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并受邀参加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产品展销会,盖州农产品受到全国各地关注和好评,有力提升了我市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竞争力和附加值。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投入400万元创建农产品品牌。连续举办3次辽宁省绒山羊种羊推介会、拍卖会,为全国绒山羊养殖业输送优质原种资源,带动全市绒山羊养殖业户增收增效。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新闻频道、农业频道,对我市绒山羊进行了现场直播和新闻报道,进一步扩大了盖州绒山羊影响力。在万福镇设立肉羊屠宰场,项目2024年6月投产,将有力推动我市绒山羊全产业链发展,提高附加值。二是推动四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仙人岛区位和产业基础优势,依托康辉石化、中海沥青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和引进上下游企业,促进产业链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投资10.5亿元康辉超强锂电池隔膜、投资5亿元盖尔化工有机硅等项目正在加速建设,总投资10亿元的仙人岛港2号30万吨原油码头于2024年初开工建设,仙人岛疏港高速公路项目建成通车,总投资116亿元的中交营口LNG接收站项目开工建设,为加速发展大型临港能源石化产业集群奠定了坚实基础。以压铸业、华峰动力为龙头企业,鼓励企业设立各类技术创新载体,推动装备制造企业技术革新。营口亿杨纳米金属有限公司被确定为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营口华峰动力公司进入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鼓励建华管桩、天禹塑胶等企业引入科技创新力量,研发新产品,推动建材企业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我市建材行业规上企业达到16家。加强纺织服装企业“小升规”培育,1-9月,纺织服装产业同比增长3.99%。金鑫制衣增资扩产,金马丝绢有限公司产品柞蚕丝被列入“国家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科学调整产业集群,将缺乏支撑力的纺织服装业调出产业集群,快速提升文旅康养产业支撑作用,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三是充分利用旅游资源禀赋。重新修编《盖州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整合全市旅游资源禀赋。依托“山海林泉城”旅游资源,推出了6条精品旅游路线,实施了金溪谷风景区、奕丰悦龙庄等一批文旅项目建设,开展梨花节、露营草地乐活节等文旅活动11场次。今年以来,全市接待游客同比增长57%,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35.8%。委托辽宁省第五地质大队进行地热资源评价,彻底摸清区域地热储量及日开采量,为温泉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深入开展温泉资源专项整治,打击违法案件5起,双台镇区域已没有无序汽运供水问题。依托双台镇优质温泉资源,深挖历史文化、民俗、民风、饮食文化等地域特色,推动双台文旅企业各具特色、差异发展,奕丰天沐度假区入选辽宁省100个乡村旅游新场景,双台镇董屯村入选2023年辽宁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双台镇黄旗堡村民宿入选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的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充分发挥北海古海温泉资源优势,投资1.18亿元完成北海温泉文旅康养小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温泉管网全部铺设完毕。积极推进与中国旅游集团、大连绿城集团等大型央企、国企重点洽谈项目,全力发展文旅康养产业。
3.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农村优先发展力度不足方面。一是清理整治违建别墅、违建墓地。巡视发现的陈屯镇太平沟村2处违建别墅,盖州市自然资源局已向盖州市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正在裁定中,待法院裁定后进行强制拆除。对全市经营墓地及硬化大墓进行全面摸排,对570处不符合整改要求的墓地和新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扶贫解困工程后续管理。对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扶贫解困项目工程涉及的269眼深井、大口井全面排查,一井一档,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保障安全供水。对存在的设计不合理、防冻设施不健全、运行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全部整改、维修完成。三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我市积极筹集资金保障项目建设,将因伐木补偿价格未达成一致造成进展缓慢的工程变更为修建村路。目前,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四是支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对滞拨改厕资金、畜禽粪污综治资金,已制定拨款计划,逐步拨付到位。及时拨付135万元垃圾清运费,并采取租用车辆方式解决了垃圾清运车缺口问题。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在全省农村环境净化整治督查工作中得到了省督导组的充分肯定。按照“水面无漂浮物、水中无障碍物、水岸无垃圾”标准,对碧流河35条支流垃圾点位全部清理。开展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实施护岸工程、水生态工程、水美工程等建设。我市河流流域整治工作通过国家水利部督察组验收。在全省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专项督查中,省政府对我市河湖环境卫生管理也给予好评。五是加强乡村振兴项目监管。对全市乡村振兴项目全面梳理,理清项目资产,摸清运营现状,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清产核资,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平稳运行。对已建成的16个恒温库,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对水果经纪人、果品公司进行转包,解决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群众就地就近实现就业,不断提高恒温库项目收益率。2023年,全市恒温库项目收入和分红已接近前5年的总和;项目收益率达到3.3%,已不属于低效产业。加强对杨运镇头道沟肉牛养殖场项目监管,该项目已对外公示公开招租,租金收益已到位,对困难群众进行了分红。
4.在推动改革、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工作还有欠缺方面。一是加快推动国企改革。对全市32家国有企业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企业资产、债权、债务、经营情况等“家底”,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改组组建国有集团公司,将市本级所属企业整合为3家企业集团,由本级国资部门统一监管;仙人岛经开区整合成6家企业,北海经开区整合成4家企业,分别由仙人岛和北海经开区统一监管。按照管理权限和出资关系,将集团领导班子选配(聘)到位。明确主要业务板块,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业务板块。与原出资单位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签署《企业脱钩移交协议》,完成国有企业与原出资人及其主管部门脱钩。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完成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房屋、土地、车辆的过户手续和资产交割。全市国企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是开展经济开发区改革。仙人岛经开区、北海经开区已制定“园区总体改革方案”“管委会+公司改革方案”,并上报营口市政府。由于两个园区为营口市派出机构,改革方案需经营口市批复后实施。依据《仙人岛服务中心三定方案》《北海服务中心三定方案》,已将自然资源、房屋征收等社会管理职能进行剥离,分别交由盖州市仙人岛服务中心、盖州市北海服务中心进行管理,仙人岛、北海管委会不再承担社会管理职能。三是切实改善城市环境。我市积极争取和筹措资金,切实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改造力度,维修城区道路23条、道路施工5.5万平方米,城区破损道路全部得到维修改造。对排水不畅的长征大街沿线排水设施进行改造,污水管网清淤2390米、道路水稳20360平方米,城区排水不畅路段全部得到改造。开展黑臭水体治理二期工程,完成治理河道总长11.47公里,新建截污管网10公里,巡视指出的10公里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城后街、红花峪路等处河道内垃圾全部清除。我市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全面提升城市环境。改造完成老旧小区24个。深入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城区交通秩序显著提升。抓好停车秩序规范常态化落实,新划停车位4470个。及时拆除清理私搭乱建、非法路中摊点、出槽经营商户、破损广告牌匾条幅、小广告。城区栽花、摆放花卉5万株,栽植五角枫526株,新建路灯130基,建设口袋公园2个。全市城市环境明显改善,人居品质持续提升。四是及时发放社会弱势群体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由于我市财力紧张,已制定拨付计划,逐月逐批拨付。对残疾人或其家属的生活、就业、助学等补贴,已全部发放。
5.在统筹安全和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及时杜绝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在全市深入开展网络排查整治工作,排查333家属地网站,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召开全市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市26家政务新媒体网站关于重大涉政表述错误、历史虚无主义、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全面自检自查。切实加大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力度,巡视整改以来,打击网络违法案件58起、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案件1起。在全市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全面营造全社会共筑网络安全防线的浓厚氛围。二是切实扛起信访工作政治责任。盖州市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信访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市委先后5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市信访工作市级领导干部和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接访、下访工作,拿出足够时间化解信访案件。按照“见人、知事、明断、妥处”标准,全力做好存量案件清理,严格控制增量案件发生,坚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巡视集中整改以来,日平均登记进一步下降到0.86件次,降幅达到44.16%,全市进京访量下降到全省第5位。严肃追责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因信访问题市委约谈干部38人,属事单位25家,组织处理11人,处分5人。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就涉信访问题共依法处置59人次,其中法治宣传教育33人次、治安拘留19人次、刑事拘留7人次,另批评教育80人次,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公布依法打击人员情况。双台镇陈德本、包东华案件背后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已按管理干部权限由营口市纪委监委部门调查,时任双台镇党委书记被留置。三是积极化解政府债务。我市已制定新的《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并于2023年7月18日通过省财政厅审核。四是加快清收挽损工作进度。把清收挽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周月调度,建立清收进度通报、末尾表态等机制,及时研判清收工作形势,协调解决清收工作存在的难题。截至10月末,我市已超额完成全年清收任务。五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巡视期间,我市立行立改,于2023年5月启动调试2间厂房及设备,目前已正常开机运行,用电问题已解决。盖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启动第三方应急处理设备,已清空应急池内暂存浓缩液,并对渗滤液产生量实时监测,保证应急池空池状态,正常应急留用。严肃查处污水外运途中偷排问题,对负有责任的生活垃圾处理厂车间主任免职处理,辞退偷排司机并停止该车辆运输工作。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仍需加强,“两个责任”压得不够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市委履行主体责任还有不足方面。一是层层传导压力。盖州市纪委对太阳升街道、青石岭镇等14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14家单位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盖州政治生态面临的形势任务,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严肃查处了一批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市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市委组成10个督导组,督促各单位全面检视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不足。市纪委通过日常监督、参加“三重一大”会议等方式,常态化监督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市委把巡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先后召开5次市委常委会、3次书记专题会,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时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点人点事点问题,研究成果运用,有效保障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三是科学安排巡察任务。市委认真落实《中共七届盖州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6)》要求,每轮授权4个巡察组,每组人员不少于10人,采取“一托2”或“一托3”方式,高质量推进七届市委巡察全覆盖。
2.在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短板方面。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市纪委监委协调市审计局对中心医院进行全面审计,深入剖析负债情况,发现问题15条,督促市中心医院结合巡视反馈问题,一并整改。对市中心医院职工开展集体谈话2次、一对一谈话4次。市中心医院制定《绩效问题整改方案》,全面提升医疗水平,提高运营收入。2023年1-9月,市中心医院总门诊量比去年同期增加5.5万人次,住院病人比去年同期增加3487人次,医疗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908万元。对全市32家国有企业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企业资产、债权、债务、经营情况等“家底”,督促盖州市财政局(国资局)推动完成全市国企改革,为我市国企尽快变亏为盈打下基础。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线索正在初核12件,立案2件,移送司法1人,主动缴款264.16万元,追赃挽损292.66万元。对省委巡视组提出全市开展“三资”清理意见,市纪委监委跟进监督,目前,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负责人问题线索1条,已按干部管理权限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至营口市纪委处理。二是加大民生领域监督力度。为强化民生领域监督工作力度,市纪委监委对各单位“一把手”开展谈话提醒154次,对倾向性及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市纪委监委对四中教师补课问题开展全面调查,给予第四初级中学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教育局局长批评教育。对市房产管理处原主任薛成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那同伟、保健科科长王春威、器械科原科长冷家元三人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三是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市纪委监委对12个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纪检组提升主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未能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4个派驻组已全部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组立案审查75件,其中,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处理22件,占比43%。四是认真落实函询监督规则。市纪委监委对9名未向组织说明接受函询情况的干部所在单位党委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9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对被函询情况予以说明。对九垄地街道纪委书记不仅未说明情况,反而提供虚假民主生活会材料问题,市纪委监委给予当事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监委建立函询人员工作台账,定期对被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做函询情况说明开展检查,确保函询监督规则落到实处。五是加强重要节点廉政教育。市纪委督促市自然资源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起到警醒教育作用。市纪委在重要时间节点下发节前通知,并成立监督检查组10余个,开展监督检查100余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3次、受教育人数近1.5万余人次,通过“清风盖州”微信公众号发布警示教育信息140余条,用身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为全市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3.在作风建设任重道远方面。一是积极解决拖延敷衍、高抬轻放现象。针对万福医院竣工两年多未开诊问题,我市积极筹措资金,补缴了拖欠的在职职工医保资金,为9名职工办理退休,对万福医院现有的房屋进行了改造维修维护,并派遣各科室主任级医师到万福分院坐诊,目前,万福医院已顺利开诊。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往来款挂账问题,认真查清挂账原因,已平帐。针对24家单位43台公车去向不明问题,目前,已找回14台公车,其它未找到公车,移交市纪委监委调查追责。由于丢失公车年代久远,很多为40年、30年前购入或当事人已经去世,取证较为困难,市纪委正在加快调查进度,力争尽早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加大违规操办宴请问题处理力度。盯紧 “四风”问题,开展多层次监督检查100余次。走进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进行典型问题警示教育,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5起10人,形成强有力震慑作用。今年以来,全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同比下降50%,违规操办宴请类问题同比下降90%。三是深入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抓落实”专项行动,认真解决好党政机关各级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为全市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停止印刷和发行2017版《盖州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重新修编完成《盖州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在新《总体规划》中,虹溪谷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设置不再有高尔夫球场介绍。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执行民主集中制还有欠缺方面。市委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党组下发工作提醒函,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市政协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完善《盖州市政协“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重大项目、大额资金标准。市交通运输局等3家单位及时研究制定“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召开党组会,对拨付天众道路有限公司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工程款、预决算表公示执行等事项进行讨论决定。市公安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市委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对全市各党委(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全面规范。市委组织部组建4个基层党建规范提升指导组,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及市直机关进行调研督导,推动基层党组织抓好民主集中制落实。
2.在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一是增强干部队伍规划前瞻性,及时配备单位“一把手”。市委常委会议对24家单位未配备“一把手”情况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7月份至10月份的4次干部调整中,把配备“一把手”作为调整重要事项,共完成21家单位“一把手”优化调整。其中,巡视指出的未配备主要领导的24家单位中,已完成11家单位“一把手”配备工作。第一高中书记、校长已在干部调整中全部配齐。二是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年轻干部工作。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开展年轻干部培训、实践锻炼工作,推荐7名年轻科级领导干部到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参加培训,推荐1名正科级年轻干部赴连云港市跟岗实践锻炼,鼓励年轻干部参加“营口市高质量发展云课堂”。举办年轻干部培训班,对48名年轻干部进行培训。开展年轻干部座谈会,市委组织部长同31名年轻干部进行交流,深入了解年轻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在10月份干部调整工作中,择优配备了1名年轻干部任科技局党组书记,现党政工作部门共有3名35岁左右正职。建立完善年轻干部人才信息库,随时跟踪掌握年轻干部情况,加强年轻干部使用统筹谋划,目前已有190名年轻干部入库,其中副科级168名,为正职储备人选。三是解决事业单位超级格聘任管理岗位人员问题。对19家单位情况和69人岗位聘任情况逐一调查核实,查找相关机构规格文件依据,对超级格聘任管理岗位人员重新进行岗位核定。严格按照机构规格对69名超级格聘任干部重新进行聘任,现已完成11人,其余58人正在推进。对2011年底前聘任人员未及时重新聘任以及2011年年底后仍存在新增超机构规格聘任问题,责令盖州市人社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时任副局长诫勉谈话,时任局长批评教育。在全市范围内针对超级格聘任岗位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经排查暂未发现其他超级格聘任情况。四是加快职级晋升工作。按照《盖州市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巡视整改以来,全市公务员职级晋升279名,其中,二次晋升93名,符合晋升条件并经所在单位推荐的公务员全部得到二次晋升。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等级核定和套转工作,5家单位已全部完成职员等级设置核定工作。106家单位中,有82家单位没有需套转人员无需进行套转,其他24家需套转的单位全部进行了套转。全面开展事业职员晋升工作,已完成职员等级晋升285人,已通过资格审查正在考察期间215人,资格审查中76人。相比巡视时只晋升9人,晋升人数大幅增加,晋升速度大幅提升。
3.在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对原有36家事业单位和17家新设立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和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3家市委直属事业单位、4家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46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了调整。同时,新设立的17家事业单位全部成立党组织,并做好党员转接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二是规范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巡视期间,我市立行立改,以书面形式将2022年度市管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向参加考核本人进行了反馈。切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2022年度有一名党委书记因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未被评为“好”,导致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被评为优秀。规范述职评议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委相关要求,以“应述尽述”为原则,推动各党委(党组)书记、机关、村(社区)、非公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组织书记,开展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切实规范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三是支持保障基层党建工作。在财力紧张的状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在不产生新欠账前提下,制定党建工作经费还款计划,每季度还款,直至2025年底还清。四是选配村级党组织空缺人员。市委对照村“两委”集中换届情况,对村党组织班子空缺的,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基础上,补齐配强空缺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截至目前,15个村党组织书记、30个村和5个社区支委成员均已补齐。市委建立村干部队伍每半年全面分析工作制度,对村干部优化年龄结构、加强联审监督、强化教育培训、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干部档案提出明确要求,对村党组织班子存在空缺的及时补齐,不断优化村级组织队伍,巩固党的农村基层政权。五是加强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整改。市委对历年来被反复确定软弱涣散的6个村党组织进行专项“回头看”。严格落实“四个一”整顿举措,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彻底,切实做到发现一个、整顿一个、完成一个。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派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帮助建强村党组织,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效果达标。目前,23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已全部整顿完成。六是党组织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开展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大排查、精把脉、强整顿”专项行动,对全市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和集体经济项目运行情况进行集中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推动收入提升。对全市259个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开展全面审计。制定实施《关于开展“党群共同致富”活动 集中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力争全面消除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对收入为“0”的18个村所在乡镇党委下发工作提示,详细分析问题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目前,全市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减少至178个;17个村实现“0”突破。
(四)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缺乏担当精神,做好“后半篇文章”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推动巡视整改乏力,三轮车问题长期未解决方面。省委第八巡视组进驻以来,盖州市委立行立改。深入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摸清车辆底数,掌握营运现状。经排查,盖州市城区三轮车(含超标电动四轮车)总数共9274台。对有营运手续的三轮车实行“一人一车、一号一档”,建立车辆档案,明确营运三轮车不可继承、转卖、出租,逐步实现三轮车自然减员。对2346台营运三轮车按照“单双号”喷涂带有LOGO、编号、防伪二维码的“红、蓝”两种颜色,进行电子信息备案。对2182台自用车辆粘贴“自用”标识,266台快递三轮车喷涂快递企业标识。在营运三轮车车身粘贴盖州农产品卡通标识985张。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严管态势。市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每天平均出动70名执法人员和20台执法车辆,在城区6个主要交通路口开展联合执法,累计查扣非法载客营运“黑车”567台,教育警示违规自用车4146台。先后9次组织开展夜间清查统一行动,不让黑三轮有任何营运空间。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电动车销售网点进行全覆盖检查,严禁销售超标电动车。三是研判整治利弊,强化后续保障。交通局增加10辆公交车,提高城区交通运力。提供383个就业岗位,积极帮助三轮车失业人群解决就业问题。四是明确执法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在国家及省市层面未出台关于三轮车管理的法律法规之前,暂时参照《盖州市人民政府整治电动车方案(试行)》,对三轮车按照机动车的标准进行日常管理,具体明确了三轮车违法违规的执法标准,改变了过去多年整治三轮车“无章可循”情况。目前,盖州三轮车数量已由原来的近10000台下降至5000台左右,下降50%。涉及三轮车的一般事故发案数同比下降52.72%,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受伤人数同比下降50%、简易事故发案数同比下降37.22%,已完成三轮车数量大幅度下降、三轮车事故大幅度下降的整改目标。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市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高度肯定,市民普遍反映城区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得到质的提升。
2.在虚报整改情况,宗教场所“批小建大”问题仍然存在方面。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省民宗委《关于妥善处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违规建设历史遗留问题补办审批手续的指导意见》要求,已将万合寺、北海禅寺2处“批小建大”宗教场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省民宗委已批复同意补办扩建手续,宗教整改工作已完成。
3.在整改长效化意识不强,个别问题反弹回潮方面。我市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补助金、家庭优待金测算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发放相关资金。目前,拖欠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已全部发放完毕。由于财力紧张,拖欠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暂未发放,已制定还款计划,正在积极筹措资金逐步发放。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主体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方面。一是深入学习国务院及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学深悟透,用于指导实践。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市委开展读书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将开展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列在“八个专项整治”第一位,切实把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二是专题研究落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委组织召开全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深入研究部署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履行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责。47个成员单位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重要议程,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向好。市政府召开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结合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直面问题,攻坚克难,系统部署,扎实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2.在优惠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方面。及时发放创业带头人、高校毕业生补贴补贴,通过电视台、微信、企业走访等方式,对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政策进行宣传,并对企业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进行认定审核,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将相关补贴发放到位。
3.在落实上级部署上下一般粗方面。一是结合盖州市实际设置政务服务窗口。巡视期间,我市立行立改,制定《落实上级部署上下一般粗落实整改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政务服务大厅26个窗口23家单位业务受理情况,发现市自来水公司、吉利、九仓供暖公司,自进入政务服务大厅以来,未受理过业务,于5月26日下达了《关于规范合理规划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的决定》,结合实际设置政务服务窗口,将3家专窗撤销,调整到政务服务大厅,由工改窗口进行业务受理。二是及时调整消防、金融审批窗口。巡视期间,我市立行立改,盖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14日下达了《关于规范合理规划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的决定》,将市消防救援大队综合专窗、财政金融部门专窗予以撤销。同时,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的通知》和《关于推进营口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将两部门及其事项并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业务。
(二)政府失信问题比较突出,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差距较大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落实诚信政府建设要求不到位方面。市发改局牵头督促失信案件专项推进,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帮助涉案机构细化治理举措,加快治理进度,确保失信案件销号。加强预警跟踪,强化信息联动,第一时间向涉案机构主管部门进行通报,督促涉案机构及时履行法定义务。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通报工作进展,对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拖延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市政府进行约谈。盖州市九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拖欠沈阳设计院的归州小镇设计费、一帆顺达游艇公司相关案件已解除失信。仙人岛管委会、盖州公汽公司失信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
2.在新增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多发方面。我市积极筹措资金,通过争取化债资金、深挖税源、争取上级财力转移支付、过“紧日子”等方法,在保证“三保”基础上,在不新增拖欠的前提下,对满足支付条件的制定还款计划,逐步完成发放。巡视整改以来,盖州市已偿还部分款项,剩余拖欠款项,正在筹措资金逐步拨付。
3.在执行生效判决,清偿拖欠账款不积极主动方面。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项目上。拖欠营口海源建设工程、鹏鹞环保公司工程款已拨付到位。
(三)对司法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效果不佳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解决“执行难”问题力度不大方面。盖州市法院深入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建立市公安局、看守所、市法院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利用非工作时间,针对被执行人“钉子户”,采取查封、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判决,进一步提高执行到位率。在全院开展老、大、难执行案件专项排查工作,针对时间长、标的额大、难度大的执行案件及时形成专班,逐一分析研判,一案一策,制定针对性的执行工作方案,推进实施。将5名员额法官调整到执行局,充实执行力量,成立快执团队、普执团队、终本团队共3个执行团队,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送达、查控财产,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线下查控力度,集约化、常态化开展线下不动产、银行、保险公司等实地调查。市法院与公安局联合执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查控力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判决。经过整改,盖州市法院执行到位率为43.92%,处于全省合理区间范围内,并处于营口地区较高水平。
2.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影响营商环境方面。一是及时解决法拍房办证难问题。盖州市法院完善法拍工作事项,深入开展司法拍卖工作整治活动。建立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相一致的法拍工作长效机制,细化法拍工作流程及法拍物注意事项,加大法拍案件审核力度,确保司法拍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法拍物信息发布工作,在完全明确法拍物是否存在瑕疵并充分提示交易风险后,再进行法拍,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针对该问题,在全院开展法拍专项排查工作,再未发现此类问题。二是开展法律文书专项排查工作。制定了《关于规范法院机关公文写作格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法律文书的规格及标准。深入开展法律文书大检查及法官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加大法律文书检查力度,提升法官综合素质,严禁再次出现此类工作失误。
3.在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一是开展行政拘留案件卷宗评查工作。盖州市公安局责成警种部门召开整改研讨会议,对49本卷宗分类别逐一剖析整改,办案人在会上做检讨,分析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派出所分别针对本单位44本卷宗中出现的问题,逐一整改,使公民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正公平。对存在的办案错误,逐一研判,纠正办案错误,对相关办案人员予以追责。针对卷宗中出现受案超时的情况,法制大队案管中心加强对受立案的监督,以及加强案件办理超期的预警提醒。二是对差错案件进行追责问责。对沙岗派出所在办理3个青年盗窃6个西瓜被行政拘留5日案件中,由于案件办理不实,在行政诉讼中败诉问题,给予办案民警全局通报批评,所长交流岗位。对太阳升派出所办理姜宏富车棚被盗案,给予办案人徐文浩全局通报批评。
(四)行政执法权力运用不到位,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仍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无证执法问题长期未纠正方面。深入开展执法证件申领审核工作,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将符合申领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在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网站开展执法证件申领工作,2023年审核申领执法证件206个。在全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工作。2023年9月,按照营口市统一部署,我市146名符合参考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参与2023年度第二批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考试,考试合格69人,按证件申领程序由省司法厅下发行政执法证件。积极解决市交通局执法证问题。交通局通过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网站申领后,于2023年7月17日为盖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发执法证件78个。
2.在行政执法检查随意性大方面。一是按照《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各部门严格依法开展涉企检查工作,未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开展,并在2024年初及时制定公布2024年度涉企检查计划。针对未制定年度涉企计划的执法单位提出整改工作函,要求16家单位针对问题提出本部门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将全市执法单位2023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开展情况纳入年度重点检查项目。二是向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印发《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用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工作的提醒函》,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随机执法检查工作中严格落实《盖州市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未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开展。同时,针对国家和省、市政府临时部署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应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结束后的30日内向市司法局备案。
3.在盗采盗挖问题严重方面。一是加大涉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盖州市公安机关主动出击,要求各辖区派出所为第一责任人,配合乡镇政府全力控制矿产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在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采用无人机对我市非煤矿山以及易发生盗采的区域进行巡查,固定犯罪证据。公安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运转。在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公安局分别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盗挖盗采案件线索,严厉打击盗挖盗采行为。巡视整改以来,公安机关与自然资源局相互配合,联合执法,查处盗采案件4起,破案3起,因不够立案标准移交自然资源局4起,已进行政处罚。二是开展机制砂加工企业整治工作。盖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机制砂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先后三次召开全市机制砂生产加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回头看”。目前,全市33家机制砂生产加工企业已经全部去功能化,无法进行生产。三是严肃查处非法生产问题。九寨镇三道河村一处机制砂场所有人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砂石加工厂现已拆除,时任九寨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被免职。榜式堡镇泉眼沟村耕地被盗挖问题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10万元。徐屯镇韩家沟村盗采山石问题,为村民钩机和铲车搬运多年前所遗留废弃石料,用于填埋养殖场院内的坑,并未对矿坑进行采挖出售,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市自然资源局对监管不力的1名自然资源所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
(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深入不彻底,“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仍需持续优化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办证繁、办证慢、办证贵”现象仍然存在方面。省委巡视期间,我市立行立改,责成市营商局、市林草局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将蚕场轮伐审批业务原有6个审批要件优化至4个要件,分别为:林木采伐申请表、采伐作业设计文件、采伐林木的权属证明和采伐公示材料等4项必要材料。在收到蚕场采伐申请人材料后于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同时,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取消伐区调查设计,精简伐前检验等程序,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针对收费2000元问题,经过核查,砍伐数量超过15立以上的必须由第三方出具设砍伐计报告,费用由第三方根据实际砍伐立数收取,审批机关不参与费用收取。我市蚕农对省委巡视组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非常感谢,向省委巡视组送去锦旗表达谢意。
2.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规范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市营商局调整受理模式,受理窗口全部改成无差别窗口,设立引导指示板,由引导员按申请项目进行专业引导。二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经对16家单位反馈的306个政务事项无办件量的统计发现,306个事项自2022年以来均无群众、企业申请办理。市营商局调整受理模式,受理窗口全部改成无差别窗口,设立引导指示板,由引导员按申请项目进行专业引导。三是规范政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大厅。经对7家单位的54个政务事项进行统计,发现部分事项已经取消以及大部分事项不需要依申请办理、不需要在大厅办理。营商局针对54个政务事项在大厅综合窗口设置岗位,负责对54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咨询指导工作。营商局在综合受理窗口设置人员受理相关无法进入大厅事项,建立受理台账,如有群众需要办理可在综合受理窗口,由营商局工作人员受理,并形成初步审核收件后与相关单位沟通后办理,不需要企业群众往返多个单位,减少跑腿次数。
3.在“一网通办”未实现全覆盖方面。一是推进跨部门、跨系统办理工作。24家相关单位对相关事项进行梳理,能够网办的必须网上产生办件,不能进行网上办理或长时间无人申请的“静默事项”写出情况说明,由市营商局向群众说明并引导至综合窗口办理。二是推动审批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作。7家单位39项政务服务事项,在网上进行事项认领并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将截图进行上报,确保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严格落实“一网通办”相关政策,制定进驻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整改方案,明确进入事项名称。要求有关单位全面排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有差距,权力监管运行存在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推动“互联网+监管”不力方面。我市对全市低保户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开展追缴行动,截止目前,盖州市共涉及追缴人员769人,金额78.03万元。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建立盖州市本级困难群众信息共享平台,将相关部门纳入平台,实现在保人员信息互通共享,对在保人员进行动态信息管理,发现不合规立即清退。将被动核查变为主动核查,将定期核查变为随时核查,形成省、市、县三级信息核查体系,建立随时抽查机制,并与走访入户调查相结合,及时掌握在保人员信息变化,确保在保人员信息准确。加强镇村两级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现代化信息应用技能,真正实现本级在保人员的信息动态监测,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救助政策精准落实。坚持低保常态化公示制度,镇村设置永久性公示栏,公开申请人员信息,增加透明度。民政局设置公示电子屏,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利用大数据技术,以月为单位,开展动态监测,随时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2.在12345平台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一是完善12345平台工作机制。建立12345超期诉求整改推进工作机制,定期将12345平台运行情况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并召开12345诉求件承办单位调度会。目前,12345诉求件工作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工作,形成周汇报、月调度常态化机制。结合12345综合考评制度,向各单位明确诉求件认领时限,并与各承办单位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奖惩制度相结合,定期召开协调调度会压实责任,确保一般诉求件按法定时限内办结,增加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二是加快解决超期诉求件。25件超期未认领于8月1日整改完成。对369件超期诉求件全部下发整改限期督办函,营商局全程跟踪、两次进行数据调取,截止9月20日,369件超期诉求件已全部办结。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工作办法。建立了《12345超期诉求整改推进工作机制》《盖州市12345政务服务联动调度工作机制》《盖州市12345平台诉求办理督办工作的暂行办法》,对12345接件、办结等时限做出规定,如未按规定内5个工作日办结的由政府督察室协助追办,实现应领尽领、应办尽办。目前,我市在营口6个县区中,排名上升到第4位。
3.在宅基地违法用地问题无人监管方面。制定《盖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对全市宅基地存量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登记造册。指导各乡镇办事处设立宅基地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开展审批业务。培训镇村两级熟悉业务,能够顺利开展宅基地申请的确认和公示等相关工作。目前,国家还未出台宅基地违法用地处理相关政策,国家和辽宁省正在对宅基地管理进行试点工作,待省里出台明确的政策后,立即进行查处。
4.在“双随机、一公开”有缺失方面。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部门联合不到位,2023年需建立检查事项的市直部门中,有9个没有建立检查事项,15个没有制定检查计划的问题。市营商局下发《关于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检查,9个单位全部建立检查事项,15个单位全部制定检查计划。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联合组织检查,不留死角。针对2023年至今没有完成的,建立补充计划,并对下半年工作作出提前计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已发起2次联合检查任务,并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司法局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现既能依法进行检查,又不损害企业利益,真正达到规范性执法。
(七)中介组织管理缺位,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亟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乡村振兴投资项目中介机构低值高估,造成投资损失方面。一是切实加强省扶贫(乡村振兴)资产后续管理。对全市15个项目再一次进行排查。严格规范程序,明确抵押物估值必须达到乡村振兴投入资金1.5倍,做到每项一议,跟踪管理,持续指导,确保资产、资金安全使用。对发展收益类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健全项目监管机制,加强资金监督检查,确保乡村振兴资金安全。二是核查颐和春田家庭农场项目评估方辽宁弘文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帮助企业骗取政府资金问题。市公安机委托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对该土地估价报告进行技术审裁。经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营口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审核卷宗后,均认为辽宁弘文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不涉嫌刑事犯罪,市公安机关对辽宁弘文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撤销案件。三是严肃处理金鳌湾生态农业园项目违约问题。盖州市农业农村局就金鳌湾、芮德实业有限公司项目问题,向盖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胜源苗木项目问题移交市纪委监委查处,现已结案,因对乡村振兴项目监管不力,给予盖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产业组组长党内警告处分。
2.在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缺失方面。一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管。对全市所有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出67家中介机构,并全部建立台账,实现了底数清、情况明。由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监督。印发《盖州市中介服务机构随机抽查实施办法》,定期组织对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按照《营口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做好黑名单认定、信息公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未按照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中介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视情节列入中介服务机构黑名单管理。二是严肃查处辽宁千程房地产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违规贷款问题。市公安机关于2023年9月11日立为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侦查,正在继续对千程评估公司涉嫌的犯罪行为侦查取证,待达到起诉条件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三是严肃查处北京建亚恒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等3家评估公司严重扰乱金融市场案。该案盖州市公安局立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现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于2022年10月22日起诉至盖州市人民检察院。现该案已诉至盖州市人民法院,正在进行审判。
(八)不公正、不规范问题突出,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任重道远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政府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直接指定供货商方面。市农业农村局召开政府采购业务警示教育专题大会,对开展政府采购业务进行了指导培训。制定《盖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局党组会议审核机制,对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机制上保障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性。整改以来,盖州市农业农村局对实施的绿色种养循环、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苹果期货等4个项目,全部严格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
2.在制印漏管失控,影响市场秩序方面。我市深入开展整治印章刻制业专项行动,对全市所有印章刻字业进行彻底排查,摸清底数,排查梳理出全市从事印章业务经营场所7家,一家不漏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基础管理档案,取缔未取得经营手续的印章业2家。通过逐户上门、电话讲解等方式,宣传讲解防伪印章刻制备案知识。2023年7月19日起,凡是符合盖州市政府规定的企业,企业防伪印章刻制费用由盖州市政府财政出资支付。截止目前,全市共新增防伪印章刻制备案企业638家,共刻制防伪印章2578枚,备案率达9.91%,比巡视期间备案率提升6个百分点。
3.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出问题整治不到位方面。一是加强旅馆、洗浴行业经营管理。盖州市公安局对全市220家旅馆业经营场所、86家洗浴行业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涉黄问题线索,通过日常管理监督、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和打击整治力度,杜绝涉黄违法犯罪行为。截止目前,共打掉涉黄窝点9个,涉黄案件9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行为人20余人。二是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行为。巡视期间,我市立行立改,市公安局严肃查处泰好洗浴卖淫嫖娼问题,对卖淫嫖娼行为人员采取行政拘留,对洗浴场所法人和主管人员进行罚款处理,对场所停业整顿。因监管不力,责令治安管理大队负责同志、西城派出所负责同志、民警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中共大石桥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30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大石桥市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大石桥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对此,市委高度重视,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部署整改,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市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调度推进,持续推动整改工作。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推动振兴发展的力度不够大
(1)针对“深学细悟笃行方面有差距”的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将科技、人才等方面纳入学习内容,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均完成对科技、人才等方面内容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立大石桥菱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损毁土地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加大督导调度,全力推动治理任务落实,已完成2023年任务;制定《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关闭矿山治理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程序和要求。
(2)针对“争先进位的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制定《大石桥市冲刺全国百强县行动方案》,明确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综合实力百强目标;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制定行动方案,部署8方面49项重点任务,通过持续壮大工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振消费市场等举措,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全力推动完成指标任务。壮大市场主体,强化投资驱动,做强优势产业,不断积蓄县域经济发展后劲。
(3)针对“菱镁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强化矿山管理,强化窑炉管理,强化创新驱动,推进转型升级,进一步做优镁耐材、做精镁化工、培育做大镁合金镁建材,不断以高质量项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着力加强科技创新,积极培育科技支撑力;强化协调联动,研究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共赢发展,成功举办第十届中国辽宁(营口·大石桥)国际镁质材料博览会。
(4)针对“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实际不够紧密”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针对镁产业资源整合等问题,明确具体任务举措;制定实施方案,严厉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部署开展矿山盗采问题专项整治,加大联合执法巡查和案件侦办力度,坚决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2.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
(5)针对“推动经济增长的支撑力不足”的问题。全力打造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加快工业项目投资落地;集中抓好工业项目招引工作,为经济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撑;推动重点企业升规入统,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做强做优;扎实做好对新升规企业及重点培育企业走访帮扶工作。
(6)针对“谋划高质量产业项目力度不够,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正确处理好一二三产业投资结构关系,加快推动镁制品及深加工等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把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产业政策导向,进一步强化一二三产业重大项目储备力度,积极培育新的投资增长点;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做到“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个团队、一抓到底”全程服务。
(7)针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有较大差距”的问题。持续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推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通过节能技术提升及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规上企业能源总量消耗和存量企业能源消耗;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和企业项目节能审查;制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菱镁企业环境整治方案,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8)针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有短板”的问题。围绕旧城区改造项目,广泛征求意见,拿出解决方案,稳妥解决回迁安置问题;围绕老旧小区改造,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围绕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加大城市供水、供暖工作监管力度,及时解决涉公共服务类诉求。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差距
(9)针对“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招法不多”的问题。制发工作方案,明确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目标任务,通过整合集体资源、实施集体项目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全力消除薄弱村。
(10)针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经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全面摸底,大力推广现有比较成功的项目经营模式,及时回收闲置资金;对经营不善、收益偏低的项目建立问题台账,“一项一策”制定盘活项目措施,加强资金审计,保证资金安全。
(11)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实施西部农村饮水工程,认真做好供水管线检修工作;对全市范围垃圾中转站进行集中清理,加强日常督查检查;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
4.统筹推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2)针对“基层治理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督导指导,加快工作进度。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和自主培训,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和基层网格员业务能力水平。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到位
(13)针对“闲置资产利用不到位”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闲置资产处置问题,明确收回和安置措施。同时,加强排查摸底,及时发现其他闲置资产,结合实际合理充分利用。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4)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研判不到位”的问题。紧扣工作重点,持续发挥“三不腐”一体推进综合效能;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进一步强化以案促改质效;结合实际认真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明确净化政治生态综合施治措施。
(15)针对“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不深不细”的问题。深化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干部打消顾虑,提振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信心;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警示教育力度。
(16)针对“‘一岗双责’压得不实”的问题。下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细则》,通过谈话提醒、巡察检查、督导考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推动层层落实“一岗双责”。
(17)针对“‘三不腐’综合效应没有显现”的问题。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提升办案效率,持续形成强大震慑;注重教育转化,推动党员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管住大多数成为常态;进一步完善纪信联动机制,推动问题有力解决。
(18)针对“巡察工作仍有短板”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中期调研、听取汇报和组办会商机制,强化全过程指导;注重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抓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进一步提高移交问题线索的成案率,持续提升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2.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19)针对“统筹‘三个万件’行动不够有力”的问题。充分运用纪信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解决信访问题;“微腐败”大清扫、营商环境万件清理均建立健全相关台账,严格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
(20)针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督有漏洞”的问题。聚焦动拆迁、金融、司法等领域开展整治,进一步强化关键领域监督;结合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专项监督,不断巩固扩大整治成果;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强化干部警示教育,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域的综合效应。
(21)针对“运用大数据监督有较大差距”的问题。及时选优配强专业人员力量,不断提升“大数据”应用实践能力,全面适应大数据办案工作模式。同时,对重点领域开展建模,进一步提高大数据办案质效。
3.基层廉政建设、“微腐败”治理用力不足
(22)针对“对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研判不够”的问题。督促派驻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对驻在单位廉政风险进行查找分析;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做好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推动重点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全覆盖,助力监督提质增效。
(23)针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易发多发”的问题。推广应用“阳光三务”平台,规范基层“微权力”运行;加强对村干部警示教育力度,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4.整治“四风”正面引导、反面警示还不到位
(24)针对“依然有部分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而顶风违纪”的问题。坚持节点与日常并重、明察与暗访结合,既盯老问题,又关注新表现,持续强化“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同时,加强正向引导,推动移风易俗。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1.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25)针对“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的问题。完善年轻干部储备人才库,抓好源头储备,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年轻干部任用力度,将更多优秀年轻干部选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开展实践锻炼。
(26)针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到位”的问题。建立全市超配情况工作台账,科学制定消化计划,加大超职数干部消化力度,已完成相关单位消化任务。
(27)针对“执行干部交流规定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对涉及单位相关干部逐一分析,及时完成交流调整。对全市任职时间较长领导干部排查梳理,建账管理,及时进行更新,并做好交流调整工作。
(28)针对“部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的问题。对发现的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干部进行调查处理,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在企业社团兼职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单位、各部门摸底排查,做好规范清理。
(29)针对“执行干部考录政策有偏差”的问题。对试用期期间调整岗位的人员安排返岗补足服务年限,并对2023年新录用公务员工作岗位情况进行排查。同时,通过审核审批业务、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导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抓好人事工作落实。
2.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
(30)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执行得不严不实”的问题。按年度制定《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述职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
(31)针对“部分市委派出工委运行不规范”的问题。及时配强相关市委派出工委领导班子;完成相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转隶工作,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
(32)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设置规范化,指导所在镇(街)党(工)委按要求完成党组织改建工作,严格落实“以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的规定。
(33)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的问题。通过分类指导、督导推动,相关基层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换届。梳理全市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对各基层党组织换届时间进行再核实,明确换届工作相关责任人,确保到期及时换届。
(34)针对“发展党员存在空白点”的问题。目前相关村已完成发展党员或积极分子的任务。同时,重点关注连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行政村,排查梳理全市已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行政村,确保全市无新增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行政村。
(四)关于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35)针对“个别问题整改节点任务分解不明确”的问题。已修改完善大石桥市菱镁矿山整合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36)针对“部分问题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加快推进供热问题整改;在庭院经济项目资金落实方面,在全市开展排查梳理,进一步统筹使用。
(37)针对“深挖彻查力度不够”的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已查处的案件办理工作,相关部门协同发力,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挖问题线索,加快案件侦办,扩大整治成果。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履行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不到位,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38)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编制完成《助企纾困政策摘编》,多渠道广泛宣传,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制定出台我市切实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文件,严格贯彻落实好上级出台政策工作要求。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奖励申报;贯彻落实《大石桥市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专项行动。积极举办企业家接待日活动,制定并贯彻实行《企业家接待日工作方案》,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加强项目管家管理,调整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项目管家数量以满足需要,管家服务占比在1:5的标准内,公共管家服务占比在1:200以内。
(39)针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存在短板”的问题。发挥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不断完善联络机制,进一步完善明确市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营商环境工作职责,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沟通,实现成员单位之间任务共担、工作联动、服务协同、同频共振的营商环境工作格局;紧盯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际需求,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对营商环境工作各项考核指标分值重新调整、提高营商工作考核占比,分值从10分提升至36分,指标占比从5.88%提升至13.58%。加大党建引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比重,权重达10%以上。
(40)针对“营商环境问题整改用力不足”的问题。全面梳理涉企投诉案件,建立台账,逐个问题进行调度,下发督办函,推动案件加快解决;召开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相关推进会议,提高重视程度,加大推进力度,落实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持续推进“清风辽宁政务窗口”活动,动员全市各窗口单位积极参加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工作,共有43个窗口参评,其中18个窗口入选营口市首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微视频等方式大力宣传清风窗口,营造浓厚氛围。
(二)关于诚信政府建设不够有力,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差距较大的整改落实情况
(41)针对“政府决策‘朝令夕改’”的问题。认真研判、科学研究解决办法。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成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制定《大石桥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大石桥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查规则》,规范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行为。
(42)针对“‘忽悠文化’尚未根治”的问题。认真梳理剖析土地未供地原因,逐一研判分类,制定土地供地台账,采取八种措施对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处理,制定完成计划;定期召开征收净地、信访专题工作会议,避免以后发生类似问题;组织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信访工作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及分析,通过学习,加强和改进征收工作,做好广大群众工作,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43)针对“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不够”的问题。制定出台《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工作方案》,明确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擅自解除失信、限高。长期坚持动态调整措施;制定并印发《大石桥市关于落实<营口市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责任分工方案》,明确开展联合惩戒的职责范围、事项,各单位依据职责实施联合惩戒工作。
(三)关于司法权力运用积弊较深,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任重道远的整改落实情况
(44)针对“法院对涉企案件久审不决,执行工作质效不高”的问题。制定《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规定(试行)》,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更高质量、更高效率完成。自省委巡视组进驻以来,案件已全部完成清理;出台《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工作方案》,明确纪律要求,加强对书记员的管理,杜绝擅自解除失信、限高,提升审执工作质量;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执行款发放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发放案款。
(45)针对“检察系统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力度不够”的问题。深入推动涉罪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力争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针对涉企刑事案件,逐案审查是否可以适用企业合规。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的涉税合规案件,建立整改和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台账,制定联合税务机关深入企业进行普法宣传计划,并按计划逐案深入企业。制定《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案后工作制度》,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四)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问题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46)针对“存在徇私枉法、办关系案”的问题。成立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查阅人事档案,走访了解情况,进一步核查确认涉案人员。组织应急局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充分学习《行政处罚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
(47)针对“多头执法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召开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2+3”专项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制发《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多头执法”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报送联络员信息。各执法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报送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相关工作制度文件,对“多头执法”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按照《关于调整大石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调整市应急事务管理中心编制,完成“局队合一”改革。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厘清执法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监管对象和范围。印发《关于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关于市应急管理局科室、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调整的通知》文件,对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加强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避免“多头执法”现象;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印发《关于印发<大石桥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文件,科学合理分配受检企业,按照名单开展执法检查,避免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的问题。加强督导和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内部纪检监察作用,制定内部检查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等问题进行问责。
(48)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积极对罚而未缴有缴纳能力的企业开展强制执行工作。由专人负责案卷整理工作,完善处罚案件台账;定期召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针对现场检查记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规范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记录内容,严格按照规定详细记录检查情况,确保执法人员在制作案卷过程中,程序合法,记录全面、准确;加强法制审核,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根据《大石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对各类执法案件进行严格审核,补充完善案件证据、记录等材料,严格履行案件审核制度,对记录不全、证据不足的案件一律不予通过。
(五)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够深入,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仍需持续用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49)针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的问题。深度探讨,根据实际情况,从便民利民角度开展工作,解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不彻底问题;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任务的函》及《关于扎实推进水电气热信联合报装的通知》,督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水电气暖事项进驻大厅,不断深化水电气暖“一口受理、一网通办”综合窗口改革。目前,大石桥市政务服务大厅已完成设置供水、供气、供电和供暖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管衔接工作专题会议,17个部门参加会议,落实整改任务。完善审管衔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批监管协调配合的通知》,安排专人每两日对监管部门办结事项认领情况进行提醒,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并履行监管职责。
(50)针对“审批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完善办理程序和机制,提升办理人员业务能力,责令相关人员修订申报备案所需材料,举一反三,清除同类非法定要件,严格按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规定,修订申报备案所需材料,按照制定的《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办理网办业务,建立完善办理程序和机制,派专人负责网办业务,提高办理效率;配备专人审核经营备案材料,严格审查好每个环节,留有必要的审核时间,严格按照规定办结时限实施备案管理。对于符合要求办理的备案申请,按照法定办结时限与程序实施备案管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备案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按时按要求完成审批工作。
(51)针对“数据共享共用和业务协同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统筹,调整优化“一网协同”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工作,进一步完善协同工作模式。定期通报全市数据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部门持续抓好日常数据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数据思维能力。统筹开展数据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参加营口市数据工作业务培训2次,开展本级培训2次,培训人员120余人次,工作人员数据工作能力有力提升;编制下发《数据工作制度汇编》,将《辽宁省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辽宁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等9项内容纳入其中,从数据体系、运行模式、应用方式、发展方向、工作职责等方面解读指导数据工作,推动大石桥市数据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向营口市级申请我市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账号,现已完成31个账号申请,针对资源需求、使用情况等内容,在全市开展政务数据资源平台账号排查,对31家单位下发排查通知,并扩面排查其他53家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跟进督促整改;对《营口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积极组织开展数据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单位部门数据资源梳理、挂载等能力。截至目前,共梳理政务数据资源目录249项,指导挂载资源172项,挂载量排在营口各市区前列。
(52)针对“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有差距”的问题。规范我市继承登记工作,制定《大石桥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工作细则》,针对继承情况复杂,历史问题较多的现状,对于无法提供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亲属关系等7类情形实行分类处置,对符合告知承诺制的情形实行简化登记条件措施,实施承诺制。制定《大石桥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实施方案(试行)》,并实行非公证继承告知承诺制。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未落实承诺制问题整改专班,同时组织继承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了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增强了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六)关于监管权力运用不够规范,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存在短板弱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53)针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抽查检查计划及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推动各相关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及时报送“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进行动态更新,报送抽查检查工作计划。市场局与7个单位制定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全部检查计划已录进辽宁省监管执法平台(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石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大石桥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开展城镇燃气相关工作,落实城镇权责清单认领问题整改工作,认领对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行为的行政处罚。逐步完善制度建设,研究探索《大石桥市城市综合管理领域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工作衔接制度》工作,并针对燃气安全监管、处罚权责等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举措。下发《大石桥市城镇燃气事故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大石桥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方案》文件,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市民对燃气安全使用方面的认知得到了极大改善。
(54)针对“‘互联网+监管’推进缓慢”的问题。推进“数字新镁都”项目落地,借助项目架构实现审批系统与监管系统同平台运行,实现对审批服务的外部监管。搭建电子政务外网上网行为监管硬件,实现对审批服务的内部监管。建立审批监管平台,审批信息通过平台自动推送至相关部门单位,安排专人定期对信息认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做到审管工作无缝衔接。
(55)针对“监管事权不够明晰”的问题。进一步理清职责,教育局对小饭桌等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学科培训进行监管,市场局做好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卫健局负责辖区内已登记托育机构的备案工作。制定《关于小饭桌等场所开展学科类违规培训管理方案》,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定期联合检查制度,对小饭桌、托幼机构在内的所有场所开展常态化检查。
(七)关于对中介组织管理不到位,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亟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56)针对“履行中介服务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召开关于落实《辽宁省促进中介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会议,共12家市直部门参会,共同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落实省政府《辽宁省促进中介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形成大石桥市关于落实《辽宁省促进中介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围绕发展目标、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按时公布调整后的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落实工作责任。
(57)针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优化不到位”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并认定错误情况,通过整改通知的形式下达整改相关要求。针对错误信息立刻改正,并形成整改情况说明,现已修改完毕。
(58)针对“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司法局召开营商环境专项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市场局针对相关的检验检测中介机构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对规定范围内的检验检测中介机构,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并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对我市的7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全部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出一般问题14项,机构全部整改完毕。督促相关的检验检测中介机构增强自律意识,落实机构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要求相关的检验检测中介机构在其官方网站或者现场公示等其他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我声明承诺,相关的检验检测中介机构在营业大厅显著位置张贴了落实机构主体责任承诺书。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探索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税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等部门协同监管,共同对涉税中介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监控排查,通过许可名单、营业执照名单共排查53户企业。
(八)关于幕后交易整治不到位,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问题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59)针对“招标代理机构考评惩戒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健全相关考评机制,制定《大石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考评办法(试行)》;组织代理机构、业务人员对《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专题学习。每季度调度各行政监督部门,会同各行政监督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招标投标领域重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维护市场主体切身利益。
(60)针对“金融机构对企业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优化对企业服务,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掌握我市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详细了解企业的所需所盼,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措施。召开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座谈会,学习上级新出台的政策条例,充分交流沟通,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从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大局出发,贯彻《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文件精神,加强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组织金融机构召开交流分析会议,积极推广应用营口“金小二”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鼓励辖内企业积极参与并充分利用平台优势,做好银企线上交流对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帮助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更好地助力项目建设,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针对个别银行为规避风险收回、缩减贷款规模的现象,通过约谈、出具信贷推荐函等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存在融资困难的6家企业出具信贷推荐函,企业均已正常生产经营。
(61)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压榨企业”的问题。从企业普遍反映的严重干扰企业生产经营问题入手,精准查纠影响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开展“政务服务窗口及为民办事岗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严肃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和吃拿卡要、压榨企业等问题。积极当好“项目管家”,在项目一线开展监督调研,发现并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定期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深化以案促改,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专项整治,边排查边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县委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地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盘并诚恳接受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确保整改质量在政治上过硬、功效上突出。
(二)坚持以上率下,统筹组织落实。县委常委班子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要求,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目的。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全县巡视整改动员大会等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班子成员“分兵把口”,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三)细化任务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县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整改工作纳入县委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专项研究、专题部署。组织成立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统筹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常规巡视、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等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全力抓好整改。
(四)严格督促整改,确保取得实效。我县坚持一手抓督导、一手抓指导,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整改方案阶段安排,通过一线调研、座谈、电话等方式,多次就整改进度、材料报送等事项进行督导。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彻底整改。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印发《关于县委中心组研讨发言材料相关要求的提示单》,进一步明确了学习研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发展思路、创新举措和实际行动,加快实现“提能增效优环境、跃级晋位当排头”强县目标步伐。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并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专题研讨,进一步提高学习和落实成效。以县委十五届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为总抓手,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暨“百十一”奋斗目标为着力点,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具体成效。2023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高于全国、全省、阜新平均水平,如期夺取三年行动首战首胜。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和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均达100%。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宣传贯彻耕地保护政策,落实《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领域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增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力量,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储备及其能力水平,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下一步,加快未完成整改图斑的整改工作,做到一案一策。充分发挥网格化作用,形成三级联动,消除违法状态,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改任务。二是科学谋划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周统计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确保建设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达效、早受益。加强项目调度工作,完善开工建设条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积极开展走请招商活动、集中签约活动。把握上级各项资金政策投向,抓住项目建设关键节点,统筹组织各单位开展项目包装工作,实现项目谋划层次和质量不断提升。
2.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并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用力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成立巡视整改“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重点抓实三方面工作。改造升级“老字号”。引导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动企业向多元化、高端化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完成6户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2023年以来,共有19家企业获得国家或省级荣誉。深度开发“原字号”。加大招商力度,在农产品深加工领域积极培育新项目,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监测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情况,持续推动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为核心,围绕饲料加工、粮油加工、果品加工、奶制品等领域,提高深加工水平。通过参加交流活动、建立合作机制等方式,促进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融合发展。目前,全县有农产品加工企业30家,其中规模以上深加工省级龙头企业5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1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8家。培育壮大“新字号”。加大对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指标的争取力度,逐步扩大新能源产业体量。积极推进现有新能源指标落地见效,全力支持能源企业在本地做大做强,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向精密加工方向发展,目前,我县新能源企业29户,其中规上企业17户。深入企业宣传解读相关政策,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目前,8户企业获得数字辽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二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特色作用。发扬和传承蒙医药发祥地特色优势。制定《辽宁省百亿级蒙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实施方案,依托国药集团蒙药工业板块优势,持续加强与国药集团等央、国企合作,加快推进蒙医药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蒙医药大健康产品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一种蒙医新药三个保健品)项目于2023年8月24日在辽宁省科技厅立项。辽宁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已正式投入使用。我县2人入选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蒙医药(血衰症疗法)传承人。积极配合辽宁省中医药大学推进阜新高专蒙医专业升格本科学历。大力推进特色项目谋划。成功举办2023中国观赏石博览会十家子第十七届玛瑙文化旅游节,签约黄金矿产资源合作开发、玛瑙原石市场开发建设等20个项目。旅游节期间十家子市场总体成交额达到3000余万元,玛瑙产业集群所产生的市场规模效应凸显。佛寺镇查干哈达睦邻节和“探寻古镇新韵 畅游和美王府”2023王府文化旅游节取得良好成效,为我县乡村振兴发展注入新动能。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合一”8天“超级黄金周”期间,共接待游客24万人次,全县各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红红火火。三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召开生态修复推进工作会议,压实属地责任并督导企业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矿山修复治理、自然恢复、转型利用等方式,组织企业进行矿山修复。下一步,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分批次完成整治,切实提高非煤矿山恢复治理成效。严格矿山执法监管,建立巡查检查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有关非煤矿山死灰复燃。四是增强优化区域发展主动性。积极围绕资金政策项目开展“三争取”工作。加强政策研判,深入研究中央、省、市产业政策支持领域和投资重点。加强项目储备,立足我县资源和产业优势,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县发展重点,筛选储备一批符合上级投资导向的项目,积极争取区域协调发展专项及“一圈一区”方向资金,确保项目精准对接。切实将争取的项目最大限度地列入省资金计划盘子,积极争取京津冀产业转移先导区和“一圈一区”资金政策,强化资金保障。不断拓展园区外向度。积极争取产品订单,持续加大氟产业开发区企业产品市场拓展力度,组织氟产业开发区企业积极参与CPHI国际原料药展、上海涂料展、农化展上海站等国际国内大型展会,争取国际、国内贸易订单。搭建金融融资平台,畅通融资渠道,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构建多层次产业金融体系。成立氟产业开发区外贸进出口公司,推动进出口贸易提质增效,园区外向度大幅提升。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农业人才引育用留工作。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育用留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阜新英才计划”助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举办宣介会,做好人才政策宣传工作。2023年,全县新增加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土专家和技术员共732人,人才储备规模达到1657人。举办“头雁”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等培训班,培训160人次。组织开展专家下基层专项行动,对种植大户进行一对一指导。发挥县乡村振兴学院作用,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雏雁人才库”,择优将懂农业、爱农村、善于经营管理的农村人才补选进村“两委”班子。面向农业领域优秀专家、优秀人才发放人才服务卡,帮助优秀人才解决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关键小事。基层农技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全县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增加至280人,培育高素质农民450人。整合农业系统专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技推广工作和“七送下乡”活动。我县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成立了农机农业创新服务站。推出乡村振兴引才计划,为充实基层农技队伍提供了有力保障。
4.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属地内网络媒体账号的备案管理,强化“三审三校”制度和值班值守制度。进一步压实属地和属事网络安全责任,加强新媒体管理员培训,有效规范属地网站平台、公众号等日常管理,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5.加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风险管控,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各单位采取专家会诊、实地摸排、总结规律等多种方式,筛查确定全县风险点位,形成工作台账,确定风险点位直接负责人和督管责任人832人。完善企业负责人台账,落实包保责任人。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累计检查各类场所131户次,整改一般隐患87项。摸排县域内餐饮类燃气用户,督促完成整改任务。氟产业开发区内41户化工企业已全部纳入风险点位台账,实行园区属地安全包保到人,帮助、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完成氟产业开发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2处应急物资库,组织并开展企业人员疏散专项演练,开发区36户具备条件的生产企业视频已接入开发区智能监管平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一是增强县委主责意识。县委带头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多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十四五”规划全过程。同时,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实绩考核,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考核量化和结果运用,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坚持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制发的“两书”进行跟踪问效。制作警示教育片《蝇贪之鉴》《蝇殇》,把惩治腐败的成果转化为预防教育的“治本”成效,有效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综合效应。县委常委班子、县政协党组班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班子于2023年9月召开了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取得扎实实效。
2.压实纪委监督责任。营商环境“万件清理”交办问题已全部办结。对营商环境“万件清理”问题中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并在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上曝光,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指导有关乡镇开展镇村两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为你长鸣》和《营商之“殇”》,充分发挥了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作用。
3.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组织全县各乡镇街、县直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倒逼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扎紧制度“笼子”。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乡镇街、县直各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纳入年末党风廉政建设实绩考核内容,确保排查精准、防控措施到位,切实防止制度空转。
第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作用。一是增强班子整体合力。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配备到位,责任分工明确,班子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强。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将是否存在被函询情况作为必谈内容,提醒、督促被函询人按要求报告被函询情况,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县委坚持从严从实,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等县级班子和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指导督导,进一步提升了各县级领导班子和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高标准选任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的重要论述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储备年轻干部。同时注重在一线考察年轻干部。举办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年轻干部履职能力。建立百名党外干部人才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党外干部实践锻炼工作机制,规范考核流程。召开全县优秀党外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外干部整体素质。二是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建立干部交流工作台账,对临近任职最高年限的领导干部进行梳理,纳入全县干部调整计划。注重从事业单位选拔干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质量。三是全面落实容错机制、激励政策。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有关的“容错纠错”研判机制流程图,明确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规定》,建立考核情况台账。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并重,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崇尚实干、鼓励担当的浓厚氛围。下一步,深挖潜在税源,培育财源后劲,按资金拨付计划拨付资金,切实保障容错机制、激励政策落实到位。同时,继续压减日常开支,“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
3.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增强村级党组织引领乡村振兴能力。加强对村书记教育管理。制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筹划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擂台比武”活动,通过搭擂台、大比武、常练兵、促提升,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骨干队伍,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加强巡察监督工作,自巡视整改以来,开展县委巡察3次,共涉及18个乡镇、188个行政村,对村级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巡察。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书记。结合村“两委”缺额成员届中补选,调整村党组织书记,打造过硬村“两委”班子。积极推进各乡镇街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村干部廉洁履职》《坚持依法治村》专题辅导,实现381名村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强化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制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关于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为促进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稳步提升注入新动力。制定《全县“一村一策”2023—2025年项目发展规划》,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稳步提升打下坚实基础。大力开展“七送下乡”惠民工程,将政策理论及新思想送到村里,让村级组织带头人和广大党员群众真正做到发展思路清晰。大力开展“党群共同致富”活动,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进一步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增收致富渠道。二是强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加强“两新”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县五星级“两新”党组织达到16个。选优配强“两新”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举办培训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储备库,加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大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举办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培训班。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体系建设,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及社会保障待遇。充实社区工作力量。配齐社区“两委”班子,招聘社会工作者,将强基工作队队员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充实社区工作人员力量。
4.强化担当作为抓好落实。提高“阜政通”受理案件群众满意率。召开“阜政通”工作培训会,提高业务能力。开展“阜政通”宣传月活动,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提高“阜政通”关注度、影响力、知晓率。“阜政通”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对责任单位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结果列入全县绩效考核及年末“红白榜”评比中,褒扬先进、鞭策后进。
第四,关于履行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县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集中供养机构落实消防、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目前,6家养老院消防设施已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定期对全县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检查,目前,所有养老机构从事餐饮工作人员均已核发了新的健康证。
2.压实日常监督责任。一是强化县纪委监委对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深入学习有关文件规定,提高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能力。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按要求参加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会议,并列席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乡镇巡察整改方案进行指导。截至目前,未发现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二是县委组织部将巡视整改成效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结合。做好结合运用,充分发挥“12380”电话、信访、网络、短信“四维一体”举报平台作用,压紧压实干部日常监督责任,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提高工作质效。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关于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
1.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县委常委会带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督查方案,明确督查保障措施,积极开展督导检查。下一步,将全面推进《关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发挥县委表率作用。县委常委会带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县委常委围绕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调研31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向好向优。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积极扩展传播渠道,讲好“营商故事”,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2.保证体制机制运转通畅。一是严格执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全面总结安排部署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督导各专题小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并充分发挥各专题小组作用,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制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收集监督员意见建议,并及时转办督导。二是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提高考核科学实效性。三是落实“项目管家”工作制度。制定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联合督查方案,督查项目管家履职情况。开展项目管家培训,动态更新项目管家信息,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及精准度。梳理企业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推动问题解决。加大惠企政策宣传,使企业充分享受惠企政策。
3.落实服务企业工作。加大对民贸民品企业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十四五”第二批民贸民品企业登记上报工作,5家符合条件的民贸企业已获省级相关部门批复。走访服务新确认的13家“十四五”民贸民品企业,宣传贷款贴息政策。深入落实定期入企走访制度,了解民贸民品企业的经营状况,加强服务民贸民品企业工作。
第二,关于建设诚信政府,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
1.严格落实诚信政府建设要求。研究确定政府败诉案件履行期限,制定还款计划,加大执行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同时,扩大政府败诉案件排查范围,督促乡镇政府履行义务并纳入台账管理,提高政府败诉案件执行率。
2.杜绝招商引资开“空头支票”。梳理研判全县签约项目,制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促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全链式服务实施意见》,确保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为项目签约落地提供全要素全链条服务。
第三,关于打通涉企关键环节,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方面
1.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一是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成立涉企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监督,制定评查工作制度,全面压实政法各单位案件评查责任,有序推进工作开展。邀请县专业人员对评查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抽调专业人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涉企案件开展集中评查。二是发挥“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作用。完善中心工作流程和会议议事规则,向企业发放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二维码,并进行相关政策宣传。深入企业、社区、乡镇、园区等进行宣传讲解投诉监督中心职责,发放《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178条》和“四大检察”职能宣传卡。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强化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与“阜政通”平台数据对接,通过自主设计研发“数据智能检索筛查工具”小程序,深挖案件线索。
2.疏通司法领域难点堵点。一是加大涉企案件审结、执行力度。调度研究半年以上未结案件,逐案分析未结原因、确定责任领导、制定清理方案。严格落实审限管理的规定,缩短涉企案件审理周期。开通涉企执行“绿色通道”,实现全流程提速。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快涉案财产处置,进一步提升执行到位率。秉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将涉企执行攻坚行动常态化,通过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高效保障被执行企业减负纾困,全力维护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现涉企案件执行到位率高于全省平均值7.26%。二是全力破解“收押难”问题。成立工作专班,进行逐人逐案分析研判,全力推进“收押难”问题破解。强化建章立制,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标准。
3.加大对司法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通报被追责问责有关情况,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28个,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常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定期通报典型案例。下发《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定期排查,做到提前防范。持续加大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规、依纪对违纪违法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关于行政执法行为,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方面
1.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扩充一线执法人员,使基层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持续开展全县行政执法队伍“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动。深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力量逐步壮大。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裁量权基准,同类案件确定标准实现了规范化精细化,从根本上杜绝了“同案不同罚”现象发生。各行政执法部门修正或制定了各自领域的“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明确了行政执法事项,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第五,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方面
1.强化行政审批衔接。一是积极履行规委会职责。重新调整规划委员会成员,明确规委会审议项目控规图职责。召开规委会会议,推进我县规划审核顺利实施。二是厘清部门间职责。明确了“日常消防检查(合格证明)”办理流程并强化监督管理。同时针对“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情况、权责不清,职责界定不明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2.提升行政审批便利度。一是加快工改审批进程。完善我县工程建设审批系统模块,工改各阶段事项相关基本信息已正常公示,申请表、样表可正常预览下载。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自来水、燃气、供热办公窗口。供电、燃气等公共服务类报装事项已同步工程建设审批系统,实现联合报装。组织工改各成员单位对本部门工改系统信息进行核对,同步在工改系统更新,进一步提高企业、群众的办事便捷度。二是强化排查实现应进必进。食品经营许可等40项应进驻业务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一照一码信息确认等16项业务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现企业开办“一站式”办理。
3.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通过阜新政务服务网对《已备案事项清单》1220个进驻事项予以公示。有关单位通过事项库对18个事项进厅状态予以调整,并同步更新公示。严格执行“统一发证窗口”发放审批证照模式,落实“不见面审批”。为服务窗口配备38个“好差评”评价牌,实现“一事一评”“一次一评”。
第六,关于主动履行职责,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方面
1.加强全方位监管。一是均衡执法力量。制定执法人员调配方案,合理分配执法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切实筑牢安全监管防线。二是明确监管事权。加强事前监管,建立横向沟通机制,及时将项目情况以台账形式转给执法部门,方便执法部门实施事前监管。加大对企业政策宣传,引导企业遵纪守法及时办理施工许可、环评手续等。
2.突出规范化监管。一是规范日常监管。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按计划规范执行。深入开展涉企执法专项监督,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二是提高监管质效。制定《案件高发领域行政执法实施方案》,依法开展计划检查和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源头治理,压实各行政执法部门责任,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本部门《行政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行政检查责任,严禁“以罚代管”“屡罚屡犯”问题发生。
第七,关于重视中介监管,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
1.加大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力度。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制定了规范中介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了常态化工作制度。行业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要求,依法规范全县中介服务事项。严格执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提升中介服务业务数据质量,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及时将行政审批事项录入省级信息管理平台。二是摸清中介机构底数。重新排查行政审批类中介机构监管目录,将行政审批类中介机构录入了监管目录。印发了《2023年健全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动态维护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监管目录,提高中介服务质量。
2.强化对“熟人”中介风险警惕性。制定招投标代理机构抽查计划,对招投标公司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摸清我县招投标代理公司底数,建立监管名录。下发《关于开展招投标领域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代理机构在遵守法律、诚信经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相关行业部门对“熟人”中介风险警惕性。
第八,关于禁止非法逐利乱象,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方面
加大打击盗采资源行为力度。一是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监管力度。开展入户普法宣传并增加巡查频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能力显著增强。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二是加强盗采地下水资源监管力度。对县城管网区用水户进行分类整治,依法打击盗采地下水资源行为。制定《供水管网扩面计划》,加快接通供水管路。制定《水资源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城区地下水监管,确保水源井封闭工作不反弹。三是加强非法采石监管力度。强化执法力量,增加人员编制,对非法采石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定期召开自然资源法制执法业务工作会议,对非法采石违法案件定性定量的判定及执法流程进行梳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法律程序上遏制非法采石牟利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按照“工作不散、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干劲不松”要求,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一是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已完成整改任务巩固提高,推动未完成整改任务尽快整改完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二是坚持从体制机制上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推出一批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性创新成果,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现系统治理和标本兼治。三是坚持抓好巡视整改成果运用。要坚持把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与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切实转化为我县实现“提能增效优环境、跃级晋位当排头”强县目标的强大动力,努力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县域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中共彰武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彰武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彰武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彰武县委把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牢牢把握“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整改、推动整改,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推进整改工作,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县委推动常规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1.坚持强化学习,全面夯实巡视整改思想根基。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进一步强化学习,深化认识、加深理解,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对照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深层次原因,高标准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找准方向、强化措施,提高整改成效。
2.坚持以上率下,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拥护、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精心制定《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健全整改责任体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落实。强化从严整改要求,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6次、其它各类会议20余次,专题研究部署,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加强全过程动态管理,保证整改高效落实。
3.坚持系统思维,贯通“当下改”与“长久立”。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出现在哪里,整改就推进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集中整改攻坚,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紧盯不放,防止发生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常态化推进,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统筹治标与治本,全面深入分析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制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强化源头治理、长效治理,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4.坚持务求实效,切实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在巡视整改与党的建设中寻找结合点,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推动各项规定落实,全面压实“两个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执纪,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大力弘扬治沙精神,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把巡视整改落实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四城”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四个三”发展战略,全力推进三年攻坚行动。
(二)强化政治担当,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扎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县委理论中心组作用,结合实际深入研讨,不断提升学习效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通知》,严格落实中心组巡听制度,进一步推动全县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流程更规范、研讨更充分、效果更显著。对各党委(党组)下发工作提醒并发放学习提示卡,督促各党委(党组)对党的最新理论政策及时跟进学,切实提高基层学习效果;精心组织科级干部培训,高质量举办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委党校教师做专题报告,组织培训班学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分组研讨,确保培训实效。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纳入基层党员学习内容,在全县青年干部培训班中设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课程。二是积极推进治沙精神转化运用。主动谋求生态安全、绿色发展,统筹推进“以肥改沙”。新建粪污堆放处理点,提高农村畜禽粪污的处理能力。通过沙化耕地综合治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式推进实施“以肥改沙”;推动以县内大型养殖场产出的畜禽粪便为粪源进行还田试点。三是全力推进三年行动。编制《彰武“加速赶超 富民升位”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表》,对重点任务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各专项推进组牵头单位以重点项目为支撑,组织制定各领域三年工作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台账;加快推动硅砂产业发展,加快推动国有矿探转采和民营企业的独立矿权的手续办理,为我县硅砂加工企业提供原料支撑,提升龙头企业竞争力。围绕绿色硅砂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大项目招引力度,签约铸造产业项目8个,举办第五届中国(彰武)铸造硅砂产业高质量发展会议。
第二,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思路,持续加大生态治理力度。编制《彰武县科尔沁沙地歼灭战行动方案(2023—2030年)》,谋划“一带两区全域网”攻坚格局,统筹实施林草植被修复、沙化耕地治理、水资源利用等治理举措,着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样板。强化森林保护力度。国家森林督查确定违法案件已全部查处整改到位。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严格、严肃执法,依法行政。同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推进柳河彰武县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建设,谋划好“水田湿地”后续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以水含沙”功能。加快推进“以光锁沙”工程,全力开展土地流转和光伏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工程建设等工作,力争早日建成投产。二是严格履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养息牧河水质保护。全面落实河长制要求,继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垃圾分类清理”等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养息牧河沿岸规模化养殖场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对沿河养殖户进行排查,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全面开展河流水质预警监测工作;完成解放河清淤改造及排水防涝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解决污水溢流问题并有效保障了汛期安全。积极推进南城区雨污分流一期建设工程。三是着力整治农村环境。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从源头解决畜禽粪污集中处理问题。新建粪污堆放处理点,增强农村散养户畜禽粪污处理能力。对全县养殖场的粪污处理台账进行随机抽查并持续跟进检查。
第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加速推进砂产业发展。持续提升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促进企业与科研院校的合作,2023年县内企业先后与21位博士建立联系,并与华中科技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和沈阳建筑大学达成合作。积极对接省级部门对我县科技创新的业务指导,先后对接科技特派团5个和科技特派员28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组织4户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硅砂研究院可研编制及可研批复、能评手续已办理完毕;强化硅砂开采监管,设立三级网格员,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开采全过程监督,督促企业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从严查处、打击破坏矿产资源的违规违法行为。二是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工业企业,推进二产提质、扩能、增效,逐步扩大二产在三次产业占比,2023年全县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为44.6:17.5:37.9,结构优于2022年同期。2024年一季度,全县三次产业占比为30.4:19.0:50.6。加强农产品品牌管理,彰武地瓜、彰武黑豆、彰武花生被辽宁省农学会授予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草碳沙泉大米被辽宁省农学会授予知名农产品品牌。加大统一农产品品牌管理和推广宣传力度,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由原来5家增加到20家;大力发展沙文旅产业。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不断丰富德力格尔草原风景区旅游要素,开展系列文旅活动,走文旅体融合之路。整合好文化、旅游、体育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规划研学线路,打造彰武特色研学品牌。编制《草原生态旅游总体规划》,发展沙地草原旅游观光产业。推进建设章古台国家沙地森林公园,打造沙地运动、娱乐、休闲体验区。三是稳步提升招商引资质效。理清产业发展路径,加大项目甄别筛选力度,围绕绿色食品、绿色硅砂、绿色能源三大主导产业,开展精准招商。扩大宣传,收集优质项目。严格落实好招商引资政策中有关项目享受政策条件规定,持续形成良好的政策导向,吸引优质项目落户。创新招商路径,充分发挥“1+8+24+N”招商体系核心作用,瞄准重点区域,紧盯“链头”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完善“飞地经济”指标分享办法,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推动优质项目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落地。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彰武)铸造硅砂产业高质量发展会议。四是主动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加强与都市圈内县区多方面合作,先后与沈北新区等县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着重在产业共链、文旅共建、平台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努力实现“优势互补、服务延伸、推进共享、实现共赢”的合作目标。开展招商引资,在沈北新区组织召开招商引资和产业对接座谈交流会,推介了彰武经济开发区整体产业构架及产业发展方向。五是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接收原独立供暖的铁路住宅楼供暖,对其实施并网集中供热。通过维修老旧管道、清洗换热站交换器等方式,确保供暖质量。建立供暖网格,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积极推进老旧楼房基础设施内配套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努力解决问题楼盘,全力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力量逐案研究,多方联动,加大化解欠薪案件力度。
第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精准有力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全力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农事龙头企业,村集体入股,增加村集体经营收入。设立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库,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加快乡村人才振兴队伍建设,提升新型主体素质。制定《彰武县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考核办法》,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2023年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50万以上72个村,村集体经营收入10万以上90个村;持续深化互换并地改革“后半篇文章”。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整治,清理不完善承包合同。立足资源禀赋,充分利用“三资”发展产业项目,带动村集体经营收入增长。二是有效推进产业扶贫衔接。加强扶贫项目管理。修订扶贫(衔接)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对全县扶贫(衔接)资产规范管理。有序谋划实施2023年项目库建设工作,避免形成结构单一现象。建立扶贫(衔接)资产后续管理台账,常态跟踪,动态管理;推动扶贫车间复工复产,提升扶贫车间运行质量;坚决落实脱贫不脱政策原则,持续实施“41115”工程,精准落实帮扶政策。强化脱贫人口就业培训,促进脱贫人口实现技能就业增收。三是全面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印发《彰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管理及管护责任;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强执法巡查,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和违法占用农用地问题。积极筹措资金、组织人力物力,清理干、支渠,恢复毛渠、斗渠。编制《彰武县涝区系统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全县涝区进行全面治理。建立涝区应急管理责任制,做好农田排涝准备、组织和抢险工作。
第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审”制。组织线上、线下学习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督促各单位新媒体账号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发布审批流程。二是积极防控债务风险。不同债务进行分类施策,针对性解决债务化解问题。进一步加大增收节支力度,开源节流,增加财政收入,压减一般性支出,遏制新增,防止新债产生,保持地区债务风险处于较低水平。三是大力治理道路交通隐患。国道304改移工程项目已竣工通车,彻底解决了东环路拥堵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国道101改移项目建设方案已确立,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已通过省交通运输事务发展中心专家评审论证。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高风险路段进行排查,持续增设区间测速、黄闪警示灯、路口哨兵等电子设施,加大警力巡逻管控,严查严管重点违法行为。四是持续提升校园消防安全重视程度,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加强消防安全演练和学校消防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两个责任”压得不够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履职尽责担当。一是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县纪委监委做实日常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纪委书记同下级“一把手”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召开全县持续深化政治生态暨警示教育大会,切实提高“关键少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性。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向县委报告工作的通知》,切实压实下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向县委报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听取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2023年召开全县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暨警示教育大会,制定《2023年警示教育工作重点暨警示教育“十个一”系列活动方案》,2024年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制定《彰武县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六廉”工程实施方案》,拍摄廉政教育原创微视频,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党员增强法治观念、自觉严守党纪国法。注重发挥系统优势,不断提高监督执纪执法协同性和高效性。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推动相关部门深入查找风险隐患,抓整改、建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县委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和巡察整改综合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十六届县委第五轮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并对巡察和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行认真剖析,精准提出具体意见。
第二,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印发《彰武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书综合评估工作要求》,细化评估措施,将建议书的执行情况、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从严从快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案件。加强提醒谈话和监督检查,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通过选派干部参与查办省市专案和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委机关“以干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监督作用。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对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督促指导,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纳入乡镇警示教育培训的范围,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培训。四是持续用力解决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问题。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强化内部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
第三,统筹推进“三个万件”,全力提升办理质量。一是高站位、高标准、高强度推进“微腐败”大清扫。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分批动态管理,包案领导切实担起责任、集中力量查办、严格立案标准和办结标准、压茬推进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2023年以来交办“微腐败”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将“微腐败”大清扫与重复举报问题治理相结合,对重复信访、实名举报等重点案件进行系统梳理、综合研判、有序分类,严格落实化解基层矛盾的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化解矛盾,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二是对“万件化访”复访案件和被退回案件建立工作台账,建立“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包案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化解措施,确保按照要求完成案件化解任务。三是全力推进营商环境“万件清理”,对各批次办理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推动各责任单位积极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全面推动“万件清理”工作办结率、满意率双提升。制定下发《彰武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投诉案件跟踪处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营商环境投诉案件处理流程。
第四,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一是严肃整治违规从业和兼职问题。对违规从业问题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组织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就在职和退休人员违规从业、经商办企业和兼职等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档案,组织全县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组织签订承诺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二是坚决惩治虚报冒领问题。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案件查处力度,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第五,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县纪检监察部门上下联动,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监管中的薄弱环节,精准发现问题。二是对打“擦边球”、搞变通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保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的态势,严防福利变成“腐利”。三是把抓关键节点作为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整治的重要突破口,紧盯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扎实做好节前教育提醒、节中监督检查、节后严查快处等工作,着力查处一批在重要节点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2023年以来,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8人。
3.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坚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作用。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县政府工作规则,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作用,做到先民主后集中,全面落实民主决策要求。同时,对会议纪要起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明确记录会议组成人员决策过程、具体款项明细,确保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研究大额资金使用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民主。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上报“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落地。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监督工作要求,加强对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和管理。二是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材料把关,坚决避免用“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下发了《关于开展民主生活会归档材料自查整改的工作提示》,加强自查整改。开展科级班子民主生活会督导组培训会议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开展调阅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并限期完成整改。
第二,坚持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委年轻干部工作要求,提高落实年轻干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听取我县年轻干部工作汇报,对照反馈意见,积极推进年轻干部配备工作。开展彰武县年轻干部“能力大比武”活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优化完善储备库建设。谋划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优秀年轻干部的能力素质。加强日常管理,对干部政治素养、工作实绩、作风建设方面开展日常调研,全面了解年轻干部的工作表现。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模板、干部考察材料模板,规范干部推荐考察程序。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纪实制度,提高干部纪实工作质量。规范执行廉洁自律“双签字”制度,加强任前审核。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整改调研工作计划,建立了公务员平时考核调研指导工作台账,确保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印发工作提示函,进一步督促各单位做好平时考核季度考核工作,并建立季度备案长效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依据和提拔使用、职级晋升、推荐评优的重要参考。对需要集中保管的干部人事档案,积极协调档案集中管理所需库房、人员及资金问题,对档案装订整理及移交工作进行辅导培训,已完成所有档案整理归档、收集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干部人事档案集中管理“1+1+2”监管机制》,指导各集中管档单位做好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管理。四是完善人才招引方式。合理安排部署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科学合理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拓宽招聘岗位条件。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名的岗位或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在面试工作结束后进行调剂,保证岗位招聘人数。2023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工作已顺利完成。
第三,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压实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时调整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调度,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组织全县各乡镇组织委员、各县直单位党务工作者,就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党务干部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组织全县各党组织开展换届情况自查,对24个乡镇机关党支部换届材料进行集中排查。对全县100名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材料审查工作,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下发2023年下半年《按期换届提醒函》,指导2023年下半年应换届党组织按期开展换届工作。坚持定期调阅基层党组织换届,针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二是加强村级党组织带动引领作用。2023年以来各乡镇开展警示教育161次,村干部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开展全县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召开县级培训班2期,组织184名村书记参加全国村党组织书记视频培训班1期,提升村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加强后备干部储备。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储备台账。推行“阳光三务”,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三是强化流动党员管理。各乡镇均已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确定联络员218名,建立“流动党员之家”微信群202个。对全县流动党员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通过“流动党员之家”微信群定期发送学习资料,加强线上学习,并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集中学习。各乡镇制定《流动党员管理责任清单》,并将流动党员管理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体系。四是规范党费管理。完善4项党费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党费管理的制度性、规范性、严肃性。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票据审核把关的能力水平。
第四,加强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委“提高标准、拉高标杆、自加压力、奋勇争先”的要求,高质量开展工作。二是发扬斗争精神积极主动作为。推进实施杨家干渠清淤改造工程、解放河清淤改造及排水防涝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改善排水能力。围绕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等工作一线,加强日常了解,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三是坚决整治敷衍塞责乱作为行为。组织窗口部门围绕主责主业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依法依规提出具体解决办法。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多形式的业务本领提升活动,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四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中重点开设了《提升基层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境界和能力》专题课程,在彰武县21期青年干部培训班次中设置弘扬治沙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相关课程。组织开展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慢作为排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全体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优化部门之间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五是推动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监委、督查室到各乡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进一步查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中专题开设《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把纪律挺在前面 把功夫下在平时》课程;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纳入县第21期青年干部培训班课程中,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4.关于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任务整改到位。强化巡视整改责任落实,将历次巡视未完成整改问题分别纳入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部由县级领导牵头,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坚持将整改未完成问题与本次巡视组反馈问题同步调度,同步推进,全力推进未完成问题整改取得新进展。
第二,强化跟踪督促,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一是加强对巡视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的跟踪调度,对未落实的4项工作制度及时督促提醒,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管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扎实推进我县党外干部工作。四是充分发挥机动车行业领导小组和价格监管长效机制作用,组织专人对机动车检测市场进行调研,加强价格提醒告诫,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机动车检测行业的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彰武县委将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自觉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推动已完成整改任务巩固提高,推动未完成整改任务尽快整改完成,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1.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性坚定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彰武落地生根。
2.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方位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坚持风腐同治、纠树并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保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深化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以案促改,持续深化警示教育,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3.坚持常态长效,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职尽责,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继续巩固拓展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督办,加强督查问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同时,强化源头治理,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查补漏洞,着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上堵住漏洞、扎紧“笼子”,确保巡视整改既见实效、又管长远。
4.强化成果运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把巡视整改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成果运用,落实“四个三”发展战略,高标准推动“十四五”规划和三年攻坚行动实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彰武加速赶超、富民升位新局面。
5.践行宗旨意识,用心用情用功办好民生实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持续补齐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交通以及文化服务、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全力抓好民生重点项目建设,让人民享有更加均衡、更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文明、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安全、更加舒心的社会环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彰武县将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加强对巡视整改问题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坚持长期推进。
(一)县委县政府推动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问题为我县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问题、强化整改、促进改革、推动发展、完善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23年8月9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专题研究学习和安排部署,学习传达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逐项逐条研究整改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切实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彰武县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省委第九巡视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负责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方案》亲自把关、从严指导,并要求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8个方面24类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分别对省委营商专项巡视整改方案进行了审议。
3.细化整改任务,提升整改成效。县委县政府勇担主体责任,书记、县长带头认领问题,各位常委主动担当,形成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逐条认真研究和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12名县级责任领导、15个牵头部门、33家责任单位,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4.严格工作标准,加强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领导定期调度各牵头部门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展较慢的问题,与牵头部门共同分析研究,进一步确定细化整改举措。其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巡视整改推进情况5次,营商环境整改组召开调度会议8次,综合协调组召开会议10次。
5.高标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8月22日和8月30日,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了高标准高质量的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8月23日至8月30日,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分别启动召开科级领导班子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县上下进一步强化了对落实好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晰责任,深入剖析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举措,紧盯整改时限,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为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奠定基础保障。
(二)逐项分析、定期调度,全面抓好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打造“政通人和”经济发展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作用。及时召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对年初以来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深刻剖析问题,对下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建设工作水平;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主动性,不断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通过制定《彰武县营商环境投诉案件跟踪处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质效,使诉求案件跟踪处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提高项目管家服务能力。采取沟通协调、定期督办、协办和派发工作提醒函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办,提升问题解决效率;围绕项目管家对企业服务能力方面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1+1+N”服务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建立项目管家服务机制的通知》,确保企业诉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有人答;定期调度项目管家工作开展情况,多渠道了解管家服务情况,梳理企业遇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定期开展管家调度工作,建立“项目管家解决问题台账”,强化项目管家管理,提升项目管家对接服务市场主体主动性,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切实做好“双进双促”工作。完善定期调度机制,按月通报领导干部推进情况,建立县级专项行动领导包保企业微信工作群,定期对“领导包保企业工作台账”进行调度;责成县委组织部下发领导干部开展“双进双促”活动工作提示,定期对选派干部单位收集解决问题情况进行统计;对包保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为领导干部和企业分别发放《专项行动明白卡》和《政策汇编》材料;责成县委组织部、县营商局、县工信局组建2个联合督导组,开展领导干部“双进”工作检查,到选派干部派出单位就领导干部开展“双进双促”活动情况进行调度检查,重点督导选派干部与企业对接、收集解决问题、“辽事通”信息录入等方面工作;制定印发“双进双促”活动简报,对表现突出的干部和单位通过彰武宣传APP、阜新新闻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
(2)优化企业融资机制。一是加强联动机制。搭建银企对接桥梁,组织金融机构深入到企业开展贷款需求调研,研究企业贷款失败的原因和有效破解办法,提升企业融资成功率;组织召开全县金融系统工作座谈会,提出银行优化信贷流程、创新金融产品等建议,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帮助,为企业争取更优质服务;协调金融机构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需求问题;通过向省委、市委积极争取引进从事金融行业高级人才,寻求破解企业融资瓶颈。二是创新金融服务机制。组织召开全县金融系统工作座谈会,就企业贷款失败原因进行分析研判,建议银行优化信贷流程,创新金融产品,拓宽对企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符合我县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制定《彰武县金融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3)完善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彰武县政府网站、彰武融媒、彰武有线电视台、彰武时讯等形式,将营商投诉举报电话、民办幼儿园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示,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度;同时,研究制定《彰武县营商环境投诉案件跟踪处理工作机制》《彰武县民办幼儿园信访案件跟踪处理办法》,进一步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安排专人受理投诉案件,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水平,形成闭环管理,提高群众满意度。
2.推进诚信政府建设用力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信用环境建设。一是制定出台彰武县诚信政府建设考核办法。2023年10月8日,县政府印发《彰武县诚信政府建设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考核范围、内容、标准、程序,明确考核细则,年底将按照《办法》进行考核;2023年10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询问会议,针对政府承诺等方面询问,全力推动打造廉洁、诚信的政务环境。二是建立健全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问责相关机制。2023年10月8日,县政府下发《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和〈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通知》,坚持以部门联动形式,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依法依规运用信用奖惩手段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行为核查,进一步完善健全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不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2)兑现招商引资承诺。一是制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兑现计划。积极与招商引资企业沟通协商,按时兑现。二是加大招商力度,积极与优质企业对接,盘活闲置资产,提升政府偿还资金能力。三是组织县财政局、县招商中心、彰武经济开发区、县工信局等相关单位对招商引资企业的政策返还条件进行验收确认;截止目前符合兑现标准的现已全部兑现。
(3)严把二次失信关隘。一是提高执行到位率。对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执行案件逐案分析,采取强有力执行措施,促进执行和解,进一步推进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二是强化措施。通过网上查控及线下查控,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对被执行人的法人采取“限高”执行措施,督促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积极履约,避免二次失信问题发生。
(4)积极拨付项目保证金。一是按期拨付。县财政全面认真梳理,通过筹措资金,积极退还完成验收项目的保证金,目前,已将保证金全部拨付到位。二是举一反三。每年调度已完成验收项目保证金情况,将情况汇总并积极筹措资金制定拨付计划。
3.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立案监督监管。一是针对超期立案情况,对办案单位主管领导及办案干警给予提醒谈话、通报批评处理,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10人;二是县公安局组织下发《关于建立警情如实受立案常态化核查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立案制度和进度监控机制,设立专人负责监管,确保案件不再发生超期情况;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督促政法单位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和日常监督检查,对立案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培训,并要求相关政法单位法制、督察部门对立案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三是2023年4月19日,县委政法委组织下发《全县政法系统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在全县政法单位开展了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2)提高案件执行力度。一是强化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对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督导。召开执行动员会,强调涉企案件重要性,提高执行干警政治站位,加大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及时对财产进行变现,符合拍卖条件的案件,及时进入拍卖程序。二是强化对全县干警教育引导,调动执行干警工作积极性,避免消极执行、选择执行。县法院组织召开执行干警教育学习会议,通报《全省法院2023年上半年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正反典型案例》,并对执行、执行异议等相关法条及司法解释进一步学习,提高执行干警整体素质;开展“如我在诉”主题教育活动,正确指导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培训,进一步增强干警为民司法意识,办案思路进一步拓宽,办案能力得到提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标准的案件,及时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1)优化联合执法制度。一是县司法局组织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消防队、县市场局对燃气企业检查情况进行了统计,5个部门2021年、2022年、2023年检查频次呈逐年递减。二是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彰武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各部门使用排查整治APP联合对燃气企业进行检查,避免交叉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三是2023年5月30日,印发《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统筹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全县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周统筹”工作机制,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
(2)明确行政执法标准。一是县第一纪检监察组对巡视组发现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并给予相关人员提醒谈话,进一步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对案件相关执法人员批评教育,规范执法程序。二是县林草局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组织执法大队及乡镇综合执法队学习,熟练掌握现行执法标准,确保严格、严肃执法,依法行政。
5.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存在短板弱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一是调度应进未进部门和事项情况,推进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事宜。8月9日,县营商局召开“三集中、三到位”推进会议,推进10家部门、61个审批事项未进驻大厅审批事项进厅。10月23日,经十九届县政府第28次常务(扩大)会议,对10家部门和61个审批事项进一步审议。目前,应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30个单位、依申请“6+1”类政务服务事项1272项,已实现应进全进。二是9月26日,县营商局制定下发《“三集中、三到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定期进行调度,确保能进驻部门和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服务到位。10月24日实现部门、事项能进必进要求。三是进一步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功能,方便企业群众一站式办理水、电、气、暖等民生事项。新增一台电力自助设备,取暖、燃气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此外,在老城社区、西门社区、公园社区、建设街社区、南城新社区新增5台燃气自助缴费机。
(2)规范容缺审批体系。一是责成县住建局制定涉及企业消防备案(消防检测报告)整改方案。二是建立《消防容缺审批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消防容缺审批需通过项目单位出具承诺、属地政府或部门出具担责证明、多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紧密配合等方式,规范容缺审批,形成职责分明的容缺审批体系。
(3)认真查摆审批环节互为前置现象。一是责成县营商局组织县市场局和县教育局召开协调会,通过梳理事项、查阅文件,县教育局决定取消该局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严格依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先由县教育局办理办园许可证,再由县市场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2023年8月31日,县营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自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经自查,全县31家部门、1298项“6+1”类政务服务事项,未发现审批互为前置的事项,同时,明确对于因职权调整等原因新发现的审批环节互为前置现象,由县营商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办理。三是2023年9月27日,在“彰武营商环境公众号”发布《关于征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行政审批“互为前置”“隐形审批”“体外循环”问题线索的公告》,征集时间9月27日至10月30日,征集期间内未发现审批环节互为前置现象。
6.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存在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县政府采取公开招聘补充执法力量、完善部门内部协作机制等方式,着力解决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问题。二是县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三是采取案卷评查、网络检索等方式,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并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2)优化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一是2023年4月11日,县司法局印发了《关于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二是采取培训、“伴随式”执法等方式,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善于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等柔性执法方式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落实到位。
(3)加大部门监管力度。县政府办下发《彰武县关于全面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县住建局按照《方案》要求,对彰武县县域建成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县住建局组织印发《违法建筑清理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变突击治理为长效管控,确保治得好、管得住,切实巩固违法建筑治理成果。
7.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差距较大的整改落实情况
(1)建立中介机构良性竞争机制。一是组织全县各单位全面梳理2018年至2023年代理项目台账,核查2018年以来集中使用个别中介机构导致“一家独大”现象。二是使用中介机构单位建立使用社会中介机构办法措施,形成良性竞争机制。目前,我县使用社会中介机构单位,均已建立委托使用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行为。
(2)加强违规中介机构检查力度。一是县财政局已对发现问题进行核查,并于2020年4月下达记分通知,同时,核查2018到2023年对中介机构惩戒行为,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制定《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中介机构惩戒情况开展自查,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情况。
(3)优化检车行业市场环境。一是充分发挥机动车行业领导小组和价格监管长效机制作用,通过常规检查、价格监测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县政府召开县市场局、县发改局、县营商局、机动车检测机构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共商检车价格事宜。二是县市场局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机构价格检查力度,通过政策宣传、法律法规提醒告诫等方式进一步引导各企业根据自身的运营成本制定合理的机动车检验检测价格,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对机动车检测机构发放《守法经营提醒告诫函》,通过现场宣传《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醒各企业负责人要守法经营,教育引导各企业不得跟风涨价,把检车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8.打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公平竞争机制运用。一是2023年3月27日,对14家未组织公平竞争培训和社会宣传的成员单位在考评中给予扣分,并进行了通报。二是2023年6月20日至7月3日,县市场局对全县24家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导检查工作,各单位均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有序开展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三是2023年9月5日由分管副县长对考核成绩垫底的3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县政府督促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加大防范经济犯罪力度。一是县公安局加大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力度,组织全天候上门劝阻,精准预警,大力推广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提升全民防范意识,开展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开展电信诈骗宣传,进行反诈知识讲座,为群众答疑解惑。二是组织多警种联动,全链条打击电信诈骗。另外,充分发挥反诈联席会的作用,建立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多单位协调反诈,与银行建立警银联动机制。
(3)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执法队伍培训计划,同比去年增加业务培训20课时。二是完善《农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有奖制度》,并在彰武县政府网公示了农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方式和途径。三是制定《彰武县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农资经营门店和合作社开展专项排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推动问题解决。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认识上入脑入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专项整改走深走实。强化理论武装,笃行善用党的创新理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既注重总体上系统把握、又专注分专题分领域研究,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研究成果,在学深吃透、笃行善用党的创新理论方面走在前、作表率。增强底线思维,扛起防范化解风险责任。紧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组织建设,持续推动全县干部思想作风、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改善法治环境、诚信环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以严的主基调营造社会公平公正环境。
2.坚持常态长效,从落实上推动问题解决。聚焦主责主业,在管党治党上从严从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把巡视整改成果与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助推“厚道彰武”营商环境建设,在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中贡献彰武力量。坚持举一反三、在建章立制上抓常抓长。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查补漏洞,与彰武“暖心工程”行动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不断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从制度层面上扎紧“笼子”。坚持制度创新,不断增强创新创造能力。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出一批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性创新成果,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我县营商环境“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争做辽宁省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排头兵”。
3.有效转化成果,从行动上推动问题解决。抓好后续整改,在整改落实上持续用力。坚持以上率下、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深化成果,对需要长期努力的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导调度,分阶段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把握问题导向,在成果转化上见行见效。通过巡视整改落实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提振士气,增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党赋予的使命任务,做深做实便民服务工作,落实“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工作要求,全力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机制、一流效率、一流服务”的政务环境,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压实整改责任,构建风清气正营商环境。深化党性教育,全面加强窗口单位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建设,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日常工作、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用,教育引导窗口工作人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规规矩矩履职。
4.用好巡视成果,从监督上推动问题解决。加强监督问效,在措施落实上抓真抓实。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入反思、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查摆薄弱环节、剖析问题根源、谋划推进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短板。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巩固一批的原则,把阶段整改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做好结合文章,在推动发展上善作善为。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打造“厚道彰武”品牌的重要契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成效,为打造彰武“办事不找关系”试点,开启“山海有情,天辽地宁”新局面,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紧盯关键少数,在履职尽责上推动整改。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深入贯彻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确保整改成效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发挥“头雁作用”。
中共新邱区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新邱区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1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新邱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增强政治自觉,凝聚思想共识。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省委郝鹏书记在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化巡视整改的政治认识,不断筑牢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思想基础,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和强烈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区委切实担负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工作会部署、协调、督办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区委对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逐项研析,针对反馈问题确定了251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并落实“建账、管账、交账、查账、销账”的“五账”管理模式,确保巡视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时限完成。
(四)健全工作机制,从严从实推进。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5次、领导小组会议7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16次,下发整改工作提示函13期,研究讨论巡视整改相关事项、审议相关制度文件,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常规巡视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制度落实。县级领导班子带头执行制度要求,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提高了理论中心组的学习质量。二是科学合理设置了培训班次和学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培训重点内容,举办全区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班和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延伸和拓展理论学习范围,提升全区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三是细化分解目标任务,从一二三产协调发展、壮大三条产业链条等方面,谋划项目、服务企业、发展产业,组织各部门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全力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源型城市转型重要要求。一是学习领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精准梳理目标企业,积极做好项目服务保障,着力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夯实一、二、三产业发展基础,加快形成产业集群效应,积极为完成三年行动经济指标提供产业支撑。二是持续用力推进产业转型。探索开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新模式;引进特变电工、三一等全国知名的新能源装备企业落户辽宁(阜新)新能源高端装备产业园;围绕化工新材料产业,引进了盛泽催化剂、百特润滑油、合润调和油等头部企业。成立“北方纸都”供应链管理公司,激活工业固废示范基地新动能,推动实现多链驱动发展新格局。
3.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是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围绕三大主导产业推进项目建设,帮助企业协调土地使用证、环评、能评等手续的办理,推进了项目建设速度,加快投产进程。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进企业专项行动,对接进企300余次,发放“惠企政策汇编”100余本,有效解决企业运行中的困难问题55件。围绕万亿级产业基地培育等15项重大工程,全方位谋划争取中央预算内、地债及省专项资金项目。紧盯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精准招商,服务推进项目的落地建设。二是高质量推进园区发展。科学制定经开区权责清单,承接市级管理权限。采取管委会+专业招商公司模式组建经开区招商公司,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开展“揭榜挂帅”挂职锻炼工作,选派7名同志挂职派驻增强园区工作力量。三是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发展水平。编制融入“一圈一带”产业图谱,明确了17项工作任务重点推进。围绕“产业图谱”和“招商地图”梳理重点目标企业清单,组织重点企业参加全国各类重要招商会议,洽谈合作项目75个,签约17个,实现签约额34.64亿元。成立助企专班,帮助百特公司4小时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帮助特变电工3小时完成图纸审查,3天时间便取得了不动产证,帮扶盛泽催化剂企业案例入选全省优秀汇编。四是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解决大岗岗村供水问题,向上争取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切实改善近郊村群众供水保障水平。完成10.7公里供暖管线改造工程,惠及45栋住宅楼、3316户居民,制定印发《新邱区城市供暖攻坚战实施方案》,建立保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供暖诉求。
4.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逐项研究审议镇村拟发展的示范项目可行性和各村优势产业发展前景,编制我区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长营子镇产业发展规划和村屯规划、长营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规划。针对历史欠债村,逐一分析债权债务关系,制定还债计划,积极解决村集体负债问题。成立工作专班,高位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水源井周边农田情况探索实施水肥一体化工程项目,全力把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完成细河新邱段清淤、沙扎兰河清淤、高铁、高速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累计参与人员37750人次,清理垃圾1.1万余吨,乡村环境得到显著提升。二是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制发《新邱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试行)》,强化党对国企改革工作领导。整合成立4家一级区属国有企业,并注销全部三级以下企业,审议通过《新邱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对6户国有企业财务开展审计工作,强化内部监管力度。加大了借资收回力度,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由区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三是规范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新邱区二院经营管理,积极与阜新市中心医院及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协商委托经营事宜,提升医院经营管理水平。
5.着力加大重大风险防控力度。一是严肃处理在信访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研究制定《新邱区进京访案件处置流程》《新邱区信访工作台帐制度》等9项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升信访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压实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工作主要责任,积极化解隐性债务,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化债计划,隐性债务化解率较2018年提升至2.56%,债务风险等级由黄色降至绿色。三是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了《开展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专项督查的方案》和《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健全完善《新邱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邀请政策理论法规专家授课,提升工作的能力水平。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6个防汛相关应急预案,建立新邱区防汛风险隐患台帐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8家单位开展防汛指挥调度抢险救援演练,切实提升防灾减灾应急保障能力。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不断夯实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分析研判。组织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暨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集中学习省市文件精神,专题分析研究全区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任务。制发《新邱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考核工作方案》,向下延伸开展专项检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强化以案促改。围绕重点领域典型案件拍摄警示教育片,加大廉政教育力度。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原因,汲取经验教训。精准运用“两书”,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三是高质量召开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第一责任人”以及“一岗双责”有关情况。区委书记带头开展讲廉政党课,各区委常委围绕各自工作实际开展廉政党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组织召开了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工作综合情况报告,对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新修订《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到区委巡察岗位锻炼的实施办法》,调整优化巡察工作人才库;制发了《新邱区委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工作办法》,拓宽发现问题的途径,增强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2.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强化执纪力度。全面落实省委1+5系列文件,充分运用10项措施,集中统筹清理问题线索22件。持续推进大数据赋能,运用大数据监督惩治医疗领域腐败问题,收缴违纪款25.04万元。统筹一体推进“三个万件”专项行动。制定印发《新邱区纪委监委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监督行动方案》,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专案组,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追缴违纪所得、强化工作纪律,从严监督执纪。二是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制定印发《新邱区基层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化监督实施方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多形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三是完善监督融合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印发《关于新邱区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对5名酒驾醉驾人员严肃处理,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起抵制酒驾醉驾的思想防线,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做到警钟长鸣。
3.严控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一是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在虚报冒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资金问题中的责任,追缴违纪所得。健全完善新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常态化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工作。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个,党纪政务处分1人,批评教育1人。同时,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三资的管理监督和绩效考评,并指导村级组织规范履行民主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三是规范动迁补偿工作。制定印发了《新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管理办法》和《新邱区建筑领域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认真开展核查,对相关人员工作不力的行为给予诫勉与批评。四是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监管。贯彻执行《招投标法》,净化和规范招投标环境;强化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调查核实有关招投标投诉举报案件;进一步深化项目监督模式,严格实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和招投标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项目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质量、资金安全。
4.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一是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制定《新邱区周调度信访工作办法》,定期调度信访工作情况,研究重点工作。制定《新邱区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发挥纪委监督作用,深挖细查信访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印发《2023年新邱区区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督查调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以督促改,转变各部门工作作风,积极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堵点、瓶颈问题。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微信电话告知服务等工作机制,让更多残疾人感受到工作人员优质、热情、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满意度。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着力推进领导班子规范化建设。一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请示报告提醒制度,督促各单位自觉把请示报告作为一项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到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完善区政府议事规则制度,健全完善区委常委会议题征求机制,及时做好向上请示、联合发文、跟踪督办等后续工作,确保执行议事决策及时严谨规范。三是制定了常委班子召开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相关要求,确保问题查摆到位、批评意见辣味十足。组建民主生活会专项督导组18个,深入各单位开展督导,保证会议质量。
2.强化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主体责任。制发《新邱区全面振兴新突破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无任用调研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干部的日常考核力度,建立完善年轻干部储备库,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常态化开展“年轻干部大比武”活动、“揭榜挂帅”等工作,为年轻干部成长提供平台。二是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范开展干部纪实档案复查整改工作,围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进行了专题辅导。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流程图及相关考察材料模板,对6月份以来提拔任用干部均进行了“四必”审核、廉洁自律双签字和政治素质评价。开展全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政策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三是认真核查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并对不规范档案按照相关工作意见予以补办,同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责任。组织人员对区管干部的档案进行再核查,并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予以认定,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建立了问题台帐。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全区人才工作实际,树牢“项目+人才”工作理念,针对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为企业引进各领域人才53人。积极选派2名高学历人才、招录1名事业编制人员到区人才服务站,邀请沈阳化工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团队到区指导工作,不断加强人才服务力量。继续为专家人才提供19套周转性住房,为人才提供优质生活环境。
3.加强党建工作合力。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召开了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听取履职情况汇报,部署党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各单位责任意识,保证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各环节。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名村干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并建立了联审机制,对后备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群众认可度进行考察。同时,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机制,全面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
4.着力强化担当作为。一是压紧压实民生项目建设责任。对民生项目建设过程中失职失责人员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责,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制定了《五家子村危楼安置工作方案》,及时转移安置群众。全面排查现存既有建筑、农村自建房,建章立制加强工程建设监管。二是压实村集体经济项目监管责任。对有关村集体经济项目开展专项调查,对查摆出的12条问题限期整改完毕,并严肃追究了相关责任人责任。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质量和成效的工作方案》,对全区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重新梳理研判,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牵头建立电商助农平台,组建“新邱区助农工作群”,重点解决产品销售、市场拓展以及品牌推广等问题,拓宽产品销售渠道。三是制定了《新邱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办法》,严肃工作纪律和考勤管理,及时解决干部“躺平”现象,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四)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做好上轮巡视指出问题整改工作。一是积极化解村级债务。针对历史欠债的5个村,逐一分析债权债务关系,理清思路,并围绕各村资源禀赋,“一村一品”村集体经济项目收益情况制定还债计划,并陆续偿还欠款。进一步细化《长营子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建立债权债务明细账,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的管理。二是认真梳理尚未收缴招待费和违规发放补助情况,建立清单,落实责任,分类施策,全力追缴。结合具体情况,对不落实整改要求,无法完成收缴任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2.举一反三,拓宽干部使用视野。严格执行工作调动、干部交流等相关规定,对区管干部建立干部任职交流台帐,对任职时间较长的8名干部交流工作提前谋划,结合干部调整适时予以交流,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进一步拓宽干部交流渠道,将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交流到镇(街道)、区直重要部门等任职。
三、营商环境专项巡视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还有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落实营商环境条例不到位方面。一是强化制度保障,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并形成制度汇编;二是组织全区各单位、部门针对各自领域营商环境建设问题进行深刻自查自纠,进一步压实责任。
2.在重点项目配套慢方面。一是加强新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保障,进一步完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统筹推进新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完善产业园道路、供水、排水、蒸汽设施建设。
3.在扶持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制度空转方面。一是对原有联席制度进行修订,下发《关于成立新邱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10号);二是开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大走访大调研”行动;三是从政策帮扶、发展环境、公平竞争等方面落实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4.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力方面。一是及时调整完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小组职能;二是对在建工程和新建项目实行每月调度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三是建立工作群,各主管部门对领域内的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四是对在建工程和新建项目严格落实“一金三制”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发放规范化。
5.在惠企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全方面。一是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及时向辖区内中小企业宣传惠企政策;二是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帮助符合或贴近政策的中小企业积极向上申报;三是结合“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 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包保干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存在困难,切实帮助解决问题。
(二)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尚有弱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解决政府、国有企业拖欠款项问题力度不够大方面。一是建立还款计划,积极克服资金极度紧张的压力,按签订还款协议的时间节点,筹集拨付项目资金。二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狠抓收入任务落实。三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
2.在落实信用建设工作要求迟缓方面。一是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确保奖惩措施合法合规;二是严格执行《新邱区人民政府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3.在个别干部失信于市场主体方面。一是加强干部党性党纪教育,自觉筑牢诚信之堤,不断增强诚信意识;二是着力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作为,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树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服务本领。
(三)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不实不细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法院执行工作质效不佳方面。一是开展“涉企执行案件清理专项行动”,建立涉企执行案件台帐机制,加大执行力度;二是规范执行程序,强化案件监督管理;三是对未解除冻结、查封财产案件逐一梳理,需解除冻结,查封的案件及时解除冻结措施。
2.在法院信访工作有漏洞方面。一是对信访登记内容进行细化和优化,并在全国法院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补录信访案件;二是严格落实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规定,制定案件交办函,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效果;三是对新发生的信访案件及时交办办理,所有来信来访案件均通过线上录入“有信必复平台”;四是畅通信访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汇总,按要求登记、分流处理。
3.在结案率不实方面。一是区法院审判团队及执行局制定月结案工作计划,杜绝不能及时结案的问题;二是每周进行结案情况通报;三是每月在审判质效通报中,通报结案情况;四是定期通报审限少于30天的案件;五是不再采用结案率指标进行质效考核,而是采用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简易程序适用率等指标代替结案率指标,从根本上解决结案率不实的问题。
4.在未及时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方面。一是区司法局与法院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对接,通过“庭所联动”“所所联动”方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二是派驻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法院特约调解员,驻扎法院开展诉讼衔接的诉前调解工作;三是结合“四所一庭”联动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四)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不够有力地整改落实情况
1.在行政执法监督不严方面。一是依照各部门执法检查台帐和记录,完成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二是各单位已按规定完成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工作,今后将继续加强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工作力度。
2.在多头执法时有发生方面。一是全区各部门会商执法权限,避免出现多头执法,全力营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二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的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督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能力。
3.在重复执法仍有表现方面。一是严格按照《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执法检查;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压缩检查频次,提高检查质量;三是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动由“多头执法”向“组团执法”转变,切实减少检查频次,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4.在交通执法随意性大方面。一是抓好历史违法数据排查,做好错误违法数据的申请消除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工作,多频次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组织全体民警和辅警进行专题学习。
5.在公安执法不够规范方面。一是不断强化对法律知识、规范性执法等业务的学习,确保执法规范化;二是在处理举报、投诉案件过程中,做到应查尽查,严格按照流程办结;三是落实涉案资金缴纳制度。
(五)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差距较大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政务服务事项未实现应进必进方面。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综合窗口,可受理电力咨询、居民更名过户,各电压等级的全部业务,自来水居民更名、咨询业务,港华燃气通过窗口和96177热线预约,入户办理燃气业务。
2.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得不实方面。一是落实“一张申请表单”完成多项审批,提高审批效能,减少企业多次跑动、避免多次提交材料。二是规范政务服务审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在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低方面。一是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大“好差评”引导力度,规范否定备案制度;二是提升政务中心“服务台”服务质量,引入叫号机等智能终端,及时更新并公开各项惠企政策;三是提升代帮办质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4.在线上一体化平台信息提供不全方面。一是对阜新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维护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围绕网上申请表、办理流程图、审批结果等门类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三是完善阜新政务服务网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流程图,坚持动态检测,及时更新。
(六)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办法不多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未批先建问题一罚了之方面。一是帮助企业快速办理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协助办理施工许可、工程竣工等各项手续;二是相关部门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项目,依法进行处罚;三是新邱经济开发区通过承接市级、区级审批权限,加强项目服务能力,提升审批速度。
2.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一是各部门严格按照“辽宁监管执法平台监管门户”操作流程制定抽查检查计划,实现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持续加强执法队伍的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从严开展执法工作。
3.在个别区直部门不知晓监管权责方面。一是严格按三定方案执行,落实部门职责;二是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三是加大对未批先建线索查处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4.在税收监管不规范方面。一是规范税收监管,加强征管档案管理,形成动态跟踪管理机制。
(七)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步伐不够快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中介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未开展方面。一是制定中介组织发展规划,出台了《关于新邱区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监管规范中介服务监管工作方案》;二是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中介组织发展、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监管及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中介监管长效机制。
2.在对应监管的中介机构底数不清方面。一是梳理核查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底数,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阜新远胜机动车检测中心纳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范围;二是抓好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监管,将机动车检验检测中介机构执法检查列入抽查检查计划;三是依法规范全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执业行为,切实履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
(八)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质效不够高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犹存方面。一是健全制度体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准则,不断强化全过程监管;二是坚决杜绝应招未招、未招先建行为,形成良好行业规范;三是加大打击串通投标、虚假招标行为,严格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
2.在招投标代理机构存在垄断倾向方面。一是采取公平公开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单位;二是印发《关于新邱区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监管规范中介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单位遵照执行;三是充分发挥“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作用,用好“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失信信息”,强化监管监察,打造公平竞争的中介服务环境。
3.在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方面。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建立内部工作机制、工作流程情况,落实审查主体责任情况;二是全面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定工作规程,建立领导机构,明确主体责任;三是实现公平竞争审查的常态化。
四、需长期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关于常规巡视方面
1.统筹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班推进新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赛道城建设。抓好《阜新市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编制实施新邱区规划方案,优先整治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集中连片、严重影响人民生活环境区域,截至目前,共完成治理面积1.76万亩,完成削坡量约7万立方米,植树3000株,消除地质灾害点隐患4处。立足煤矸石的综合利用,抓好煤矸石预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玖峰宏泰等2家煤矸石预处置中心已建成投产,年可消纳煤矸石700万立方米。添盛煤矸石预处理中心生产线已建设安装完毕,正在试机生产,预计年加工煤矸石500万吨。鼎聚鑫煤矸石预处理中心预计9月初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后年加工煤矸石可达560万吨。
2.高质量推进园区发展。完善了园区总规、控规、产业规划,园区规划更加清晰更加合理,产业板块及功能更加明确,进一步提升园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投资2358万元建设新能源装备产业园污水、供水、排水工程,园区承载能力得到提升。编制完成《阜新新邱经济开发区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工作方案》和《阜新煤化工产业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在全市率先完成第一批项目审批权限承接工作。抢抓机遇,争取资金推进新能源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项目工程内风光大道工程,已完成道路铺油工作,并全线通车;项目一标段工程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已完成污水管线3.1公里;雨水管线5.17公里;给水管线3.73公里;路灯基础150座,完成工程量的84%;项目二标段工程已完成五彩桥下游约600米河道清淤和石笼建设工作。
3.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梳理整合全区合作社情况,发挥多方带动作用,鼓励扶持合作社规范经营。利用各村资源禀赋,在七家子村,台头皋村建设光伏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利用地理环境优势规划发展旅游项目,利用土地连片优势在大岗岗,五家子等村规划种养殖产业,在阿金歹和长营子建设纸制品加工厂,实现全区各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同时,积极分析债务情况,制定还款计划,化解村级债务。
(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
1.着力解决小额欠款占比高问题。一是建立还款计划,积极克服资金极度紧张的压力,按签订还款协议的时间节点,筹集拨付项目资金。二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狠抓收入任务落实。三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
2.防止发生新增政府类投资项目工程款。一是制定政府拖欠工程款清查台帐。明确时间表、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清欠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加强对新增政府工程欠款的资金预算安排。动态掌握最新工程建设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程序。规范项目审批管理,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对于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予立项,严防发生新的拖欠。
3.清理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一是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同时把握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提高清理欠款的资金保障。二是建立清欠台帐。制定偿还计划并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部清偿到位,不留死角。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及修订《新邱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国有企业融资担保和借款行为的合法规范,防范出现重大投资风险。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新邱区委将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推进新邱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提升整改质量,破解阻碍新邱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全力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战。
(二)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认真过好组织生活,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合理优化配置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制定干部常态化培养储备计划,调动和发挥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三)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
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推动责任和压力向各级党组织延伸。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加强对重点部门、领域和基层单位的监管,切实防范和化解突出廉洁风险。突出抓好政治巡察,优化权力监督格局,增强监督整体效能;建立巡视巡察整改常态化机制,强化巡视巡察效果,提高各级党组织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正确认识程度。
(四)巩固已有整改成果,切实形成长效机制
持续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担好深化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跟踪问效,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进一步梳理完善工作制度,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切实形成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权的长效机制。及时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对正在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辽阳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6月13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辽阳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辽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坚定坚决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2023年8月3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听取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务实的行动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2023年8月31日,县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挖思想根源,进一步增强主动整改、扎实整改、逐项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县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和4个推进组。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在厘清问题实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高位推动整改。县委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方案逐条把关修改,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调度推进整改工作,并深入一线到现场研究解决重点问题、督促落实难点任务,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地。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检查督导,注重标本兼治。县委坚持把“严”“实”标准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各方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组织部,抽调专人负责,按照时期节点定期督导检查,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坚定不移推动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各类制度82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难点,确保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在全面振兴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着力解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不够到位问题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结合主题教育,通过召开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等方式,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发《中共辽阳县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更大担当和作为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意见》《中共辽阳县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阳县新篇章的实施方案》,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在科级领导干部重点专题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完成全员培训,使学习贯彻落实走向深入。三是创新开展宣讲活动,制定下发《辽阳县开展“小院宣讲”活动实施方案》,整体谋划,建强工作队伍,成立9支基层宣讲团,对基层宣讲内容充分征求意见,开展小院宣讲565场。
(2)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不断强化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意识。二是着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招商引资三年行动大会,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方案》,稳步提升营商环境治理效能,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编制《关于省市县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汇编,大力开展“双进双促”活动,通过政策宣传,对口帮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偿还政府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持续推进惠企政策落实,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数字化工厂等荣誉,16户规下企业成功实现“小升规”,更好获得民营经济政策支持。
(3)在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上下功夫,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引领,持续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根据县政府领导分工变化调整各专班及产业链负责领导,并建立长效机制,动态进行调整。二是大力推动“老字号”智能升级,支持2户企业申报省级数字化车间,引导“老字号”装备制造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组织指导相关企业积极争取省市专项支持政策,召开全县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家座谈会,促进县域内企业之间沟通合作,补齐产业链条。三是深度开发“原字号”,突出菱镁等重点行业补链、延链、强链,加快菱镁产业园建设步伐,不断提升项目承载能力,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新落地项目土地指标已解决,正在办理能评、环评手续。四是壮大“新字号”企业队伍,2023年以来,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23家,获批省级雏鹰企业3家、瞪羚企业3家,助力2户企业分别获得科技风险补偿贷款1000万元,引进了华燚锂电池梯次再利用等项目,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4)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确保首战告捷。一是持续用力抓好三年行动,十个专项推进组全部制定本领域年度计划和三年安排,将重点任务逐月分解落实,明确牵头县级领导、牵头部门,项目化、工程化推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抓好落实。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制定出台《辽阳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督查工作方案》,县委坚持每季度召开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推动全县上下凝心聚力抓发展、促振兴,确保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2023年全县重点指标增速创近年来最好成绩,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夺取了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三是加大节能降碳攻坚,编制完成《辽阳县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推进全县规上企业能耗强度稳步下降。四是强化项目服务,做深做实电力、土地、能耗等项目要素保障,强力推进经济增长新突破和生态保护修复相关项目开工,鞍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辽阳县段)、省道沈环线小北河太子河特大桥新建工程、南沙河污染治理二期工程、运粮河污染治理二期工程等均已开工建设。五是全力推进工业固投实现增长,通过争取上级资金、组织银企对接等方式,促进工业投资在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加快工业投资增长速度。
第二,着力解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弱项问题方面。
(1)多措并举推动园区建设发展。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增强推动园区建设发展主动性,制定《首山经济开发区创新提质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谋划三年园区的主要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二是有力有效促进企业盘活复产,深入开展园区停产、半停产企业调研,摸清问题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协调金融机构与园区内企业对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全力解决企业融资需求,推动一批停产企业恢复生产,采取租赁、二次招商等方式加快企业盘活步伐。三是完善包保企业制度,落实包保责任人,发挥“项目管家”作用,帮助一批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四是加快菱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进程,菱镁产业园现已完成除道路以外全部建设内容,园区内落户企业正在办理前期相关手续。五是完善招商引资政策,重新出台《辽阳县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产业建设项目扶持政策实施意见》,园区一期土地已全部挂牌出让。六是突出规划引领,重新编制钢铁精深加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园区内华燚锂电池梯次再利用项目已全手续开工建设。七是编制完成刘二堡镇鞋业产业发展规划,成立辽阳市鞋业商会辽阳县分会,引进中国建设银行辽阳支行在刘二堡镇设立分行,向镇内鞋业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有效破解中小鞋企“融资难”问题,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在抖音平台开设直播,推动传统销售模式转型升级,稳步提升刘二堡镇制鞋产业的品牌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2)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一是开展菱镁行业整治,2023年5月,完成10家菱镁矿山企业整合,督促引导电熔镁企业对老旧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达到行业标准和环保要求。二是加快未整治矿山整治进程,制定《辽阳县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治理面积3305.55亩,并通过验收。三是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效,整合组织力量全力推进国家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做到行政案件及时处理,刑事案件及时移交,持续保持对破坏林地、林木等涉林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
(3)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辽阳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诉求办理督查督办实施办法》《辽阳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考核办法》,不断提高热线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二是梳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诉求,对群众多次反复投诉问题通知给相关部门,要求加大解决力度,通过改善农村交通、饮水、生产条件等方式,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降低了群众诉求量。
第三,着力解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力度不够问题方面。
(1)强化工作统筹。一是加强对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关于调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召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重点情况汇报,推动农业农村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同时县委农办强化工作统筹,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收集议题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二是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23年完成编制村庄规划21个,村庄规划编制完成率稳步提升。三是集中力量攻坚,不断提高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道路硬化率,投入资金974万元新建4个村集中饮水工程,全县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省规定标准;2023年全县新建农村公路48公里,2024年计划新建农村公路13.6公里,推动农村道路硬化率稳步提高。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一是强化产业带动,大力推进到户项目实施,2023年实施到户项目1248个,不断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积极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采取增设扶贫公益性岗位、跨省就业交通补助等方式,切实解决脱贫后有返贫风险、无业可扶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开展防返贫保险工作,持续兜牢脱贫基础。二是切实看住用好全县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对全县投资入股的集体经济项目做好摸底调查,加强壮大村集体资金全面审计,跟踪资金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全力确保专项投资安全。三是加大政策引导力度,2024年对各乡镇申报的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要求以自建项目为主,严格控制以入股分红的模式,不断扩大自建项目实施数量和比例。
(3)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一是全力做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将2024年黑土地保护任务分解落实到项目乡镇,并督促乡镇把任务落实到村到地块,采取聘请教授授课,制作下发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技术宣传单、宣传册等方式,不断提升广大农民对保护性耕作项目的认知度,提高验收合格率。二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制定印发《辽阳县“田长制”暨网格化土地监管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责任下沉、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属地土地监管主体责任,通过卫星遥感监测的“技防”手段与网格化监管的“人防”手段有机结合,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各类违法用地行为。
2.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着力解决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方面。
(1)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一是定期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机制,县委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汇报,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形势,明确落实意见,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要求全县各级党组(党委)每半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并强化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开展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等问题专项整治,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防止问题反弹。
(2)加强“关键少数”监督。一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细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年度各项监督重点任务,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监督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开展排查,制定下发《关于排查廉政风险点的通知》,组织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工作制度,形成严密内控机制。三是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
(3)进一步强化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制定每轮巡察工作流程表,在巡察结束后,及时向县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汇报本轮巡察综合情况,对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切实扛牢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结束后均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汇报。
第二,着力解决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方面。
持续提高审计监督质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县委审计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分别制定《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的意见》《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工作方案》《辽阳县人民政府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试行)》。二是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强化审计与纪检、巡察、人大、组织、财政等部门信息联动共享,畅通信息渠道。三是加强跟踪督办,县人大财经委、县政府督察室、县审计局组成督查小组,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文件精神,2023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以任中为主,并长期坚持。
第三,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积弊犹存问题方面。
(1)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纪委监委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关键节点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强化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件下发通报。同时,对违规发放补助和加班费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一是规范各党委(党组)会议决策记录,加强教育培训,邀请市委巡察办领导对全县各单位加强和规范决策记录进行业务培训,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对各单位、各乡镇进行抽查检查,下发问题通报,切实规范党委(党组)会议决策记录。二是对全县负责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全县公文写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会议上报材料审核把关制度和加强全县各级新闻媒体稿件把关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3.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着力解决县委发挥领导作用不够问题方面。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组设置,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符合设立条件的30个部门全部设立党组,其余不具备条件部门的重大事项明确由机关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县委在干部调整过程中,将党内职务与行政职务统筹规划、及时配备,确保党的领导实现全覆盖。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重新学习《重大问题议事规范》,明确重大事项决策规则,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二,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方面。
(1)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一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引领,强化实干担当,注重在重要节点、重点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二是精准考察识别干部,出台《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坚持多渠道发现了解干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充分运用信访、审计、巡察等工作反馈结果,将县委巡察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参考。三是有序开展干部交流,县委组织部深入调研,建立问题台账,确保应交流干部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建立交流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干部交流分析研判,制定干部交流轮岗计划,分批分步加大交流力度。
(2)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一是严查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强化公安、纪委、组织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核实处理,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二是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由县直机关工委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察室,组成机关作风联合检查组,对县直机关工作作风情况定期进行集中检查并下发《通报》。三是将机关纪律作风抽查、检查情况纳入对县直党建考核指标细则,对发现违反机关纪律作风相关要求的机关干部,扣除其所在单位相应分数。
第三,着力解决党建引领作用发挥有差距问题方面。
(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县委坚持每年年初召开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议,采取“一述一评”方式对基层党建存在问题进行点评,推动全县基层党建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及时开展排查,对全县应建未建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开展大排查,下发《应建未建基层党组织台账排查表》《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统计表》,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做到应建尽建。
(2)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一是全面排查梳理,建立政府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未担任党支部书记台账,采取改选、届中调整直接任命等方式,做到动态补充调整到位。二是组织举办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切实提升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更加适应新形势下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三是建立审核台账,明确要求各部门在年度总结时要将党建工作放在首位,充分体现党建引领作用。四是制发《2023年度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述职评议工作的总体要求、范围方式、重点内容、方法步骤等,2024年3月,召开2023年度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推动“两新”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二是严格落实《两新工委工作规则要求》,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两新党工委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听取两新工委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强化对两新工委工作领导。三是加大对非公企业摸排力度,将符合纳入非公企业台账的企业纳入台账,符合成立党组织的采取单独、联合建立党支部等方式,逐步提升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对不符合建立党组织的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积极培养,逐步纳入到台账管理。
(4)夯实农村基层党建基础。一是加强村干部的管理,把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工作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将村干部受处分、村级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等情况作为年度农村党建拉练检查的一项内容,对评选各类先进的村干部多部门进行联审,从源头上把牢关口。二是开展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将《党支部工作条例》、“四议一审两公开”、发展党员及《党风廉政建设》等纳入课程,进一步提升了村干部能力水平。三是开展大排查,对应建未建基层党组织和未按期换届党组织进行排查,督促符合成立支委会的及时组建,并按期进行换届。四是严格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组织各乡镇党委针对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开展一次“回头看”,建立排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程序规范。
第四,着力解决担当作为意识不强问题方面。
强化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工作落实。一是紧盯县一高中新址项目工程进度,优化施工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抢工期,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确保项目安全有序开展建设,目前,学校基建及配套工程已全部完工。二是全面加强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的监管,确保扶持村具备有效资产抵押,强化事前论证、事中审批、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资金监管,着力消除投资风险隐患。三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相关投资项目进行调查,详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定期跟踪,避免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出现投资风险。
4.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够充分,巡视发现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着力解决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方面。
县委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细化整改工作措施,压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巡视整改“一岗双责”,并将巡视巡察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调度推进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动真格、见实效。二是全力抓好省委巡视辽阳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县纪委监委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有效整改。三是压实整改监督责任,县委制定省委巡视整改方案中,明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整改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加强监督检查,明确专人负责,对标对表巡视反馈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着力解决持续推动整改和成果运用不扎实问题方面。
(1)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一是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中,将议事规则落实不规范问题列为重点整治内容,并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培训,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严格按制度要求落实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县委组织部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委巡察办对全县各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2)加快审计问题整改。一是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甄别,部分问题在巡视期间已完成整改。二是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推进,加快问题整改。
(3)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一是深化标本兼治,在此次巡视整改过程中,针对一些制度漏洞,经过修改和完善,形成53项务实管用的制度,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有差距,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着力解决营商环境建设的政治站位不高、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方面。
(1)县政府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郝鹏书记在全省决战四季度决胜首战年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省、市政府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确保中央和省市要求在我县落实见效。出台《辽阳县优化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制定《辽阳县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2)县营商局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上级来文,将各部门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情况纳入全县营商环境建设考核体系,建立完善文件承办、转办、督办机制,确保上级文件得到有效落实。
(3)县委督查室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完善《辽阳县县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制定出台《辽阳县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时完成。
第二,着力解决个别政府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方面。
(1)县交警队公示停止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用,拖车、停车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公示停车场运营办法,出台管理细则,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2)制定《辽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国有蚕种场承包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对蚕种场承包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积极引导配合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同纠纷,尽快恢复企业正常生产。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杜绝再次出现此类现象。
2.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不完善,诚信政府建设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着力解决政府拖欠款项问题方面。
(1)制定《辽阳县关于省委专项巡视营商环境拖欠工程款相关还款规则》,按与企业签订的还款协议分批分次安排资金,“一企一策”制定还款计划。
(2)省委巡视期间,已签订还款协议未能按期履行的欠款已全部支付完毕,强化跟踪调度,杜绝发生“二次失信”问题。
(3)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的工作方案》和《辽阳县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工作。
第二,着力解决统筹规划不力,招商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方面。
(1)履约践诺,严格按照政策兑现承诺。积极推进袜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目前已经投入使用。按照园区产业规划和布局,加大袜业园区项目建设和招商工作力度。
(2)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合一”整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联合工作组,因企施策,分类处理,依法依规。
3.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任重道远,法院执行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着力解决查封、扣押涉案物品管理不规范问题方面。
制定《辽阳县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涉案物品管理规定》,设专人按各执行团队每周报送情况完善查封、冻结、扣押台账。
第二,着力解决案件执行率不高问题方面。
(1)定期开展“涉企案件执行攻坚”及“回头看”行动,建立常态化联动办案机制,全方位提升执法办案工作质效。
(2)提高涉企财产处置效率。在坚持网络司法拍卖优先原则的基础上,适当采取直接变卖或强制变卖等措施。强化审限意识,加强配合联动,设立专门评估、拍卖岗位与评估机构对接、与辅拍机构配合,缩短评估、拍卖周期,提高案件执行效率。
第三,着力解决法院法官履职不到位问题方面。
(1)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得出核查结论,形成核查报告向县委汇报。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学习《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
(2)认真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反馈至县纪委监委和县检察院。修订完善《辽阳县人民法院卷宗管理规范》,严肃案件卷宗管理,推进卷宗管理信息化建设。
4.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意识不足,联合执法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方面。
(1)县路政执法队完善查扣违法车辆登记台账,建立县路政执法队、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三家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公开查扣违法车辆处理结果。县治超办定期召开查摆问题联席会议。
(2)县公安局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和执法规范建设,召开全体民辅警教育整顿大会、培训会,与交通运输局召开协调会议找出问题短板,严格执行路警联合治超相关规定,按标准处罚并建立台账。
(3)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考核办法,设立法制员对案件进行督导、考核、抽查。定期与民警进行廉洁自律谈话,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
(4)建立巡逻台账,确保案件有据可查。与全体民辅警签订责任状、承诺书,要求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执法。结合案管室建设,建立案件督导检查长效机制,由法制员逐案分析,逐条查看,案管室领导逐级审批、查阅。
第二,着力解决侦办涉企案件不规范问题方面。
县法院制定出台《法制员工作规定》,将送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列为法制员重点监督项目,依托案管室建设,对案件进行全流程监督,重点监督审核检察院退回补侦的案件。与县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工作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沟通协调机制,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5.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力度不够,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着力解决权力下放承接不到位,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未充分发挥问题方面。
县营商局重新梳理编制了128项便民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15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下发《推进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切实提高业务人员整体水平和能力。
第二,着力解决个别审批环节“体外循环”问题方面。
县营商局下发了《加强“应进必进”工作通知》,召开了“应进必进”工作推进会,重新同28家单位签订首席代表授权书,明确窗口办理人员和大厅进驻事项。
第三,着力解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缓慢,“一网通办”不到位问题方面。
(1)县营商局重新核实全县业务专网情况,建立业务专网台账和专网审批共享事项清单。重新梳理编制了全县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明确了可共享信息、共享要素和共享范围。
(2)县营商局组织县联通公司对县乡村三级政务外网连接性、稳定性情况进行全面测试,县级各部门与15个乡镇网络连接稳定。
第四,着力解决“一件事一次办”未完全实现,落实“一窗受理”存在差距问题。
县营商局制定出台《辽阳县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简化申报方式,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
6.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有短板,履行监管职能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着力解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方面。
县市场局制定了整改方案,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举办业务培训会,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业务培训,加强督导,发布督查通报。2023年全县20个部门录入检查任务80条,全部及时完成检查结果录入。
第二,着力解决监管行为不规范,整治力度不坚决问题方面。
(1)县市场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约谈相关责任人。邀请市专家对监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对生产、流通及消费领域共3349家食品安全监管对象进行了全覆盖排查,及时消除了风险隐患。
(2)县交警大队牵头制定了整治非法载客三轮车工作方案,明确了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城管执法队、县残联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整治活动。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民众监督举报渠道。
第三,着力解决事中事后监管履职不到位问题方面。
县自然资源局制定印发《辽阳县“田长制”暨网格化土地监管工作方案》。所涉地块在划定“三区三线”时已列入小北河镇的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已调整完毕,积极做好征地准备工作,待国家出台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分类整治政策后,6个月内给予办理用地手续。
7.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有缺失,中介乱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着力解决监督机制尚未建立问题方面。
县市场局组织县直部门调整了2022年版《辽阳县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发布了《辽阳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县政府制定出台了《辽阳县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第二,着力解决整治“黑中介”不彻底问题方面。
制定《关于非法中介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合并车管所与驻企服务站,设置导办人员,落实首问负责制,同时增设轧机、人脸识别和视频监控。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和督导检查,严防内外勾结,黄牛及非法中介得到有效遏制。
8.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有不足,招标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着力解决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不够问题方面。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对县水利局2019年以来招标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责令该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县发改局转发了省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招标投标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二,着力解决学校定制校服程序不规范问题方面。
县教育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校服生产企业。指导各学校依规做好校服定制、采购、使用工作,规范后续检查管理。建立校服管理长效机制,出台《辽阳县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学校校服订购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坚持常抓不懈,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一是坚定政治方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县委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示范带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入抓好整改,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突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把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措施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构建标本兼治长效机制。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强化全县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筑牢不敢腐的思想防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坚决防止问题整改过后又反弹、再回潮。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全力推动振兴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加快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坚定不移做大做强实体经济,项目化推动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坚决扛稳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加快基础教育强县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品质,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县域综合实力,让振兴发展的颜值更高、筋骨更壮、成色更足,不断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向省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中共灯塔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6月13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灯塔市开展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8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灯塔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灯塔市委坚持把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高站位、扛起责任,紧盯问题、分类施策,系统联动、统筹推进,以整改落实的高质量成果助推灯塔振兴发展。
(一)建强组织机构。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和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和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成员包括其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常规巡视整改、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推进组,各负其职、各担其责,分兵把口、相互配合,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及时对照反思。2023年8月31日,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整改提出的4个方面反馈问题,市委常委班子和每名常委都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明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担负的责任,为抓好各自领域整改落实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高效安排部署。在整改过程中,灯塔市委先后召开8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相关工作,及时了解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巡视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全市各市直单位、各乡镇(街)累计召开各类会议66次,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形成了统筹推进、高效落实、全面整改的工作格局。
(四)有序抓好整改。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8个问题、92个具体表现,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逐一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同时,印发《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我市反馈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对照整改措施逐项验收,做到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
二、聚焦整改目标,逐项推进整改,完成“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任务
(一)常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省委第十巡视组常规巡视指出的92个具体表现,已完成整改77个,占83.7%;2024年和2025年底前,可完成整改10个,占10.87%;长期推进整改5个,占5.43%。
1.“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存在学用脱节现象”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理论宣讲及理论学习面对面活动,举办第五届微党课大赛暨“党课开讲啦”等活动,相关县级领导领题调研,编制了重点调研文集汇编,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二是谋划推动转型发展。推动金属材料精深加工产业、日用化工产业、佟二堡轻工业等集群化发展,引进福建象屿集团入驻忠旺建设立邦新型建材东北区域生产基地项目,宏图碳制品、鑫源石化等6家企业成功获批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兴旺石墨、丰收塑业等4家企业成功获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是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及时兑现惠企政策,建立了个体工商户服务站14个,“小升规”培育库进一步完善。
(2)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一是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印发《灯塔市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2023年灯塔在辽阳市实绩考核排在首位,被评为项目落地年“综合优胜地区”。
二是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省委关于“三篇大文章”的各项要求,“三篇大文章”项目数量不断提高。
三是谋划实施高质量产业项目。2023年,实施500万元以上项目中竣工达产占比达48%,其中科技型项目达16个;实施5000万元以上项目入统项目占比63%,实际完成固投达40.1亿元。发挥开发区项目建设主阵地作用,500万元以上项目数和亿元以上项目数均已完成全年任务指标。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灯塔成功获评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灯塔葡萄”入选辽宁首批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目录,柳河子镇获得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称号。
四是加快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编制《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实施方案》,建立同沈阳市苏家屯区等周边城市沟通交流机制,融入步伐持续加快。
五是推进佟二堡市场转型发展。理顺园区管理体制,人事调整工作全部完成;盘活5400平商场、10万平工业厂房;佟二堡线上线下销售额增速达13.7%;2023年,佟二堡皮毛制品区域品牌价值达108.7亿元。
六是提高经济开发区拉动经济增长能力。发挥开发区区位资源优势,2023年开发区在全省综合发展水平考核由第55位提高至第25位。
七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年度任务全部完成。
(3)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不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工作有短板”问题。
一是提升产业扶贫带动效果。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个,提高产业分红收益。
二是发挥扶贫资产效益。加强对承租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强化扶贫资产管理,确保各类经营类及债权类资产稳定收益。
三是实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对门市出租项目及其他收益较低的项目建立专门台账,实施1个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不断提高项目收益。
(4)关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个别领域隐患突出”问题。
一是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全市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开展涉政错误表述信息专项清理,坚决杜绝涉政表述错误和表述不规范问题发生。
二是解决信访突出问题。2023年,“万件化访”行动交办信访问题全部化解,重复访问题同比下降5.34%,集体访件次较同期下降60%。
三是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备案粮食企业检查实现全覆盖。及时拨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加快整改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激发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差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缺失”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组织召开4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围绕“以案促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4轮警示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发挥市委审计委员会作用。印发《中共灯塔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灯塔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将审计整改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推动审计成果转化运用。
三是落实巡察主体责任。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10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对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上下联动作出部署,七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六轮巡察后,均及时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工作汇报。
(2)关于“落实专责监督有差距”问题。
一是严防市纪委监委“灯下黑”。制定《关于成立教育整顿期间纪检监察干部线索办理专班小组方案》,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全系统签订《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承诺书》116份,围绕5名纪检监察干部案件进行了警示教育,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问题发生。
二是深挖案件根源。以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为抓手,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622人(次),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针对19人因违反党的纪律、工作纪律等原因受到三次以上党政纪处分问题进行了案件剖析,形成了案例分析报告;针对1名领导干部因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等原因先后5次受到党政纪处分问题开展了案例剖析,找出了相关单位在监督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三是严格政法队伍监督。市委政法委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开展政治轮训,制定《政治督查、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对政法各单位开展政治督查、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并督促政法各单位对督查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市公安局对因疫情原因未执行拘留人员全力送拘。
(3)关于“廉政风险隐患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严防招投标领域监管盲区。对古城街道种养殖小区三次废标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对2018年以来违规核准邀标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约谈。2023年,建设的工程类项目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补齐日常财务监督管理漏洞。开展全市财务管理情况检查,对相关单位违规使用畜牧保险协办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开展了预算一体化会计模块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财务人员工作业务水平。
三是做好村级财务管理。举办村级财务管理暨仲裁业务培训班,对全市经管站站长及村会计进行了集体约谈和批评教育,对柳河子镇各村现金支付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成立审计工作组开展村级财务审计,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四是规范村干部执行议事程序行为。制作“四议一审两公开”工作制度学习手册,对“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三资”问题线索台账,加快问题线索办理。对东上岗子村书记进行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补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对相关问题进行重新审核通过。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一是严防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发生。追回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佟二堡分局违规发放的20万元补贴,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二是做好公车管理。印发了《灯塔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开招标5家维修厂为我市公务用车提供维修服务,将公车审计列入2024年审计计划。
三是杜绝形式主义问题。对《关于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实施方案》等文件起草人员,进行深刻批评教育,制定文件办理工作流程,确保文件办理流程严格规范。
四是加大酒驾查处力度。制定《灯塔市公安局“三个严禁”规定(试行)》等文件,建立公职人员酒驾问题线索反馈机制,开展测酒行动13次,未发现有违规饮酒情况。
3.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基础不够扎实
(1)关于“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市财经委员会、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均按照要求研究相关工作。
二是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撤销14个已经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任务已经转为部门常态化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对保留的99个议事协调机构均建立了工作台账,完善了工作规则。
(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
认真执行《中共灯塔市人民政府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24个政府组成部门均修改完善和制定了本单位的党组工作规则。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统筹谋划领导干部选配。建立2020年以来任职不满1年的科级干部台账,分析问题原因,做好干部调整。建立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集中整改以来,提拔年轻干部占提拔干部总数的31%。
二是做好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受处理处分干部“回头看”,运用“第一种形态”对15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制定《关于开展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常态化整治实施方案》,对排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一经确认,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免程序。撤销2名灯塔市监委委员职务。对存在推考干部“一把手”首先表态或人选未回避的4家单位问题原因进行摸排,给予8名同志批评教育。完善干部考察工作流程,在考察工作中增加了考察组列席确定考察对象和拟任人选的党委(党组)会议环节,重点监督是否落实回避制度等情况。
四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成立专项问题调研组,重点对反馈的21本干部档案进行了逐本核查,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出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制度(暂行)》,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真实、准确、规范。
(4)关于“基层组织党建引领不够”问题。
一是做好机关党建。对23个政府组成部门机关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党组织书记均任本单位党支部书记。对10个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缺失单位进行了集体约谈,印发《关于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确保各基层党组织保质保量做好换届工作。
二是抓好农村党建。提高农村党建质量,在2023年度辽阳市农村基层党建量化考核中,全市193个行政村排名后100名的占比仅为5.18%。提高党组织“双带”能力,组织开展党员致富骨干培训班,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29家。2023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占比96.4%。对三年未发展党员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约谈,并逐村制定了整改计划,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三是严格“两新组织”党建。新建非公企业党组织12个,单独组建率和组织覆盖率分别提高3%以上,社会组织覆盖率提高11.9%。加强标准化规范化指导,组织各乡镇(街)党(工)委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集中攻坚活动,标准化规范化率提高至52%。
四是规范党费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对未按要求将党费及时存入指定账户的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结合党日活动按月下发工作提醒,引导党员自觉缴纳党费。
(5)关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23名县级领导干部对接23个项目,102名科级干部对接102家企业,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难题。
二是全力做好向上争取。赴阜新市太平区等地区考察学习向上争取先进经验,积极到省、辽阳市相关部门对接沟通,让更多项目、资金推动灯塔发展。
三是浓厚履职尽责氛围。结合实际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修养教育,把激励担当作为纳入全市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和党外干部培训班培训课程,制发《灯塔市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工作实绩考核方案(试行)》,对铧子镇3名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加快形成了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4.落实巡视、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做好污染治理问题整改。加快北沙河流域(灯塔段)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现已完成工程总量95%;建成中圣和白三家子2个畜禽粪污处理中心项目,提高农村畜禽污染防治能力。
二是做好审计问题整改。针对巡视反馈的17个问题,组织县级领导包保,推动相关单位加快整改。同时,做好公益性公墓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将墓区主道路复垦为耕地,对公墓入口主道进行整改,其他地上附属物全部拆除。
(2)关于“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问题。
针对秸秆禁烧屡禁不止问题,启动2023年“秸秆离田”工作,扩大秸秆禁烧视频监控范围,并严格秸秆巡查检查,发现火点及时预警处理。
(3)关于“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整改有差距”问题。
针对“房产证办理难”问题,2023年底,已完成首次登记率100%。同时,为常态化推进问题整改,新增加4名办事人员和2个办事窗口,提高办证速度。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的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占90.6%;建立、完善制度性文件27项。
1.“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不到位,贯彻省、市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有短板,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深入贯彻省委文件精神。将惠企政策统一面向企业宣传。由“两办”督查室牵头,对相关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3次,已形成督查报告。
二是结合实际,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严格执行发文流程,制发了《灯塔市关于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印发了《灯塔市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完善了《灯塔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2)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积极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建立了协调联动制度。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审议《灯塔市关于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的实施方案》。召开了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强化诚信政府建设意识。2023年以来,收到辽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小组办公室文件均立即落实。
(3)推动部门履职尽责,全力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是加大查处惩治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在海宁皮革城(辅料城)的9个单体建筑、16个回路中加装16块电表,规范了电费收取行为。
二是大力整治杜绝懒政、怠政现象。召开了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业务学习培训会,重新捋顺了维修资金支付相关流程。
三是着力解决“选择性返还利息”问题。梳理实际未返还企业共计57家(重复企业3家)。目前,48家企业保证金利息已返还,仍有9家未能来领取保证金利息(现已按相关规定上缴保证金利息至市财政国库)。
2.“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重视不够,诚信政府建设用力不足,失信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1)增强履约意识。
已按照法院判决全部清偿剩余工程款。
(2)有力推动还款。
截至目前剩余款项已全部偿还完毕。
3.“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有差距,涉企案件执行不到位,监督考核有缺失”方面
(1)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已将案件恢复执行,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汽车和机器设备,拍卖了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现该案已执行完毕。
(2)及时办理上诉案件。
要求承办人和书记员优先处理上诉案件相关工作,定期通报相关情况。市人民法院上诉案件流转天数现为32.69天,低于全省上诉案件流转平均天数。
(3)严格管理扣押款物,解决超标冻结问题。
对各办案团队所有执行款物台账进行整合,统一汇总到执行指挥中心,形成整体查扣冻台账,对查扣冻案件进行排查,并制作到期提醒单。
4.“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用力不足,行政执法不规范,依法履职有差距”方面
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违规执法问题严重”问题。建立车辆放行制度,开展不定期检查,对辖区所有停车场安装监控。
5.“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力度不够,推进“放管服”不到位,强化改革担当不够”方面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主动承接赋权。针对2019年、2022年两次赋权,灯塔经济开发区共承接95个事项,实行帮办代办服务,制定办事指南。
二是推动权力下放到位。各乡镇街已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事项进行了承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事项已在乡镇产生办件。
三是彻底落实政务服务事项。209个未认领事项中已完成认领137项,剩余72项因审批权限在辽阳市级或取消等原因未认领。印发了《灯塔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管理制度的通知》《灯塔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3版)》,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调整。
(2)落实“一门通办”“一网通办”要求。
一是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完成政务服务大厅整合工作,取消灯塔市社会事务服务分中心和灯塔市残疾人服务分中心,事项及人员整合至灯塔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无差别受理专区办理。
二是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确定了25个“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事项,确定牵头部门,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窗口9个。
三是提升一网通办率。截至目前,一网通办率为1.6%。可以实时生成电子证照事项114种、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时产生电子证照56种。
(3)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提高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一是规范制定政务服务目录。407个不一致清单中,按照政务服务目录需认领 305 项,剩102项因审批权限在辽阳市级、取消等原因不再认领。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为便民服务中心(站)审批人员申请了审批账号,形成《灯塔市便民服务清单》,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建成了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
6.“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有欠缺,行业监管存在‘真空’,‘双随机、一公开’有短板”方面
(1)从严做好行业监管。
开展了客运市场整治活动,全力打击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监督考核办法,先后对出租汽车企业质量信誉和客运市场整治活动的信誉进行了考核。
(2)有力推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及时督促相关单位使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填报执法检查计划。对各相关单位累计开展业务指导。
7.“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有差距,中介乱象整治不到位,中介机构监管乏力”方面
全面加强中介机构监管。细化执法检查内容,对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等进行随机抽查。开展年度中介服务“双随机”抽查,依法规范了全市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公示。
8.“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不到位,市场垄断行为尚未根除,‘围标串标’依然存在”方面
(1)杜绝利用行政手段实施校服“垄断”问题。
已经立即叫停中小学校服制作。废止了校服制作两个文件,立即取消定点厂家。制定出台新的校服制作管理办法《灯塔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方案(试行)》。
(2)合理推动学校餐食供应。
明确要求所有在洪亚公司采购的学校第一时间与洪亚公司终止合同,不允许涉事三家公司参加灯塔市教育局所有招投标活动。印发了《关于印发灯塔市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
(3)营造市场公平竞争良好环境。
在选择招标代理工作中,每次选择2-3家第三方公司,经对第三方公司的信誉、服务、资质综合评价比较,确定委托项目的第三方招投标公司。
三、牢记初心使命,持续抓好整改,奋力谱写灯塔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
(三)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多措并举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四)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运用好巡视整改工作成果,持续放大整改效应,以工作的实绩检验巡视整改的成效。
中共弓长岭区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弓长岭区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弓长岭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扎实全面,振兴发展需持续用力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一是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省委决定与本地区实际结合不紧密,全区尚有180名党员干部未参加培训,占比58.6%”问题整改情况: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将全区30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分为五期,每期不少于5天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其中,3月份专题培训2期,4月份专题培训3期。截至4月28日,已完成对全区30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工作。②积极配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区委党校理论宣讲主阵地作用,举办主题教育专题辅导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③优化完善课程体系,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在主体班次设置专题教学模块,通过专题辅导、分组研讨、学员论坛等形式,教育引导学员不断增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④全周期全链条强化学员党性锤炼。组织主体班学员开展一次党性分析、讲授一堂专题党课、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利用好身边的红色资源,使党性教育由理论化、抽象化转向实践化、形象化,更接“地气”,更富“生气”。
(2)针对“工作落实浮于表面,未能开展有针对性的理论宣讲”问题整改情况:①9月10日区委宣传部下发了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通知,对宣讲工作做出了部署,9月28日全部完成。②组织县级领导结合包村包社区工作,深入基层开展了宣讲。指导各乡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宣讲。③指导相关部门组建三新组织、网络、机关干部、师生、国有企业、职工、青年、巾帼等11个层面的宣讲团开展了分领域的分众化、各异化的宣讲。④指导各部门以支部为单位采取组织与党员个人相结合方式,就近就便开展了宣讲。截至9月末,共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130余场次,实现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三新组织、进网站宣讲全覆盖,推进了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
(3)针对“在营造宣传氛围上存在不足,部分街道党建宣传墙未及时更换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内容”问题整改情况:①督促苏家街道结合街道办公楼更新改造,对楼梯墙面进行了规划设计,制作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标识,9月30日前全部更新上墙。②结合省市关于意识形态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陈旧破损过时的各类宣传版面自检自查专项行动,对陈旧破损过时的宣传设施及宣传内容及时进行了更新更换。
二是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力度不足”的问题。
(4)针对“2020年获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以来,区委、区政府未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区定位发展和自身资源禀赋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未制定出台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问题整改情况:①拟定12月份召开区文旅产业振兴发展大会,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制定了《区文旅产业振兴发展大会的会议方案》,完成了《弓长岭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将在文旅产业振兴发展大会上印发。②参照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情况,完成了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的更名,改名为弓长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并对人员构成进行调整。已于10月19日召开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未来三年文旅高质量发展及相关促进政策等重要内容。③为加快我区文旅产业发展,依据辽宁省办公厅下发的《辽宁省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结合我区文旅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解决我区文旅产业短板问题,制定了《弓长岭区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近期印发。为我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明确了政策导向,激发全区各经济主体加快发展文旅产业的积极性。
(5)针对“在打造以绿水青山、冰天雪地、天然温泉为旅游目的地和康养度假核心区模式缺乏融合创新,产业优势发挥不足,创新发展理念滞后”问题整改情况:①为进一步提升全区领导干部创新发展理念,增强建设更高水平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能力,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党校于8月26日至8月31日,在浙江大学开设了全区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暨全域旅游专题培训班,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0余人参加了培训。集中学习了如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域旅游、文化旅游产业的资源开发与品牌塑造、农文旅融合与休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与全域旅游发展的实践等课程,开拓了视野。②由经开区牵头,聘请了上海帕金斯维尔规划设计院专家,为我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再把脉,把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纳入我区全域空间战略规划,明确了文旅产业核心区布局。规划现已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论证,近期编制完成。③参照《辽阳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弓长岭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了未来三年我区文化旅游产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文旅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全域旅游示范区起到指导性作用。④加快推进双泉水镇项目建设,完成了前期方向性规划,由经开区牵头,组织农业农村、国土、文旅、汤河镇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论证。同时,正在与运营公司洽谈具体合作模式,项目资金情况正在有序推进当中。下一步,抓紧制定初步设计及具体功能分布,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有序进行。温泉滑雪场升级改造项目,经开集团公司已与弓长岭温泉滑雪场签订框架协议,正与辽阳建筑设计院、吉林设计院、哈尔滨建筑设计院进行对接,已经确定了概念性设计具体内容。同时,办理新增雪道的林地手续,新增索道近期完工。
(6)针对“文旅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高,仅依托行政手段对特色产业模式进行简单复制、模仿,缺乏地区特色和吸引力,尚未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地域品牌”问题整改情况:①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功能品质,北出口升级改造项目全面启动,东出口三星道口平改立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温泉体验广场投入使用,实施了非法营运三轮车专项整治,成效显著。②总投资87.81亿元的央地合作绿色采选提质增效项目成功落户我区。大汤河综合治理项目获央视点赞,滨河商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已成为一处新的网红打卡地,完成了假日、人参谷登山步道和小南山观景平台的建设,为游客提供了更多的观光、休闲、娱乐、健身的场所。水幕电影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举办了“情溪伴今夕”沉浸式演出、光影水幕秀等系列活动,凝聚了人气、拉动了消费。③不断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已经建成省级美丽宜居村9个,截至目前,又有6村进入创建名单,镰刀湾田园集市项目投入运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完成汤河温泉体验广场的建设,并建有李世民东征雕像和唐王井。10月初,央视中国地理频道对漱石泉、温泉体验广场、唐王井等进行实地拍摄,播出后将进一步提升我区温泉知名度。④加强与央视、辽宁卫视等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联系,在央视创新之路栏目与央视主持人朱军对话“不老莓”的致富路,在辽宁卫视播放辽宁“不老莓”故事上下集,打造全国不老莓弓长岭IP,进一步做大汤泉谷不老莓品牌。做大雷锋品牌,推进雷锋纪念馆改陈布展工作,现已将方案上报至中央宣传部待审,通过后将组织实施,将进一步展示雷锋精神在我区的传承和发展。为扩大我区特色美食汤河鱼和三星羊汤品牌,推动汤河水库渔业公司建立抖音号和视频号,加大汤河有机鱼宣传力度。举办弓长岭区首届羊汤节,宣传羊汤品牌,同时推介我区特色农家乐、牛录酒等特色旅游产品,我区特色地域品牌得到进一步强化。
(7)针对“‘汤泉谷’牌矿泉水其水质可媲美法国依云高端矿泉水,本是开发价值极高且日产丰富的矿泉资源,但因宣传推广忽视突出特色和深度挖掘,没有文旅资源作为支撑,导致文旅产业‘空心化’,没有讲好地区故事,知名度和影响力始终未见起色,明珠暗投,地区自然资源优势无法为其经济发展助力”问题整改情况:①在品牌塑造中,深度挖掘漱石泉、唐王井、八宝琉璃井等历史传说,通过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讲述品牌故事。结合地域特色和行业特性,把厂区打造成绿色环境生产基地和生态工业旅游景区,使消费者能够零距离观摩水生产过程,零距离接触饮用健康放心水。多渠道扩大汤泉谷矿泉水品牌,通过辽宁卫视播放辽宁“不老莓”故事上下集,打造全国不老莓弓长岭IP,讲述矿泉水与不老莓品牌融合形成不老莓系统饮品故事,展示汤泉谷优质水源。借助央视地理中国频道在我区的拍摄,介绍数亿年的沉积、溶滤,神奇的大自然孕育出汤泉谷独有的冷、热双泉景观,扩大我区矿泉水资源的知名度。②加大宣传力度,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参加“辽品出辽”名品推介会、第四届“辽洽会”、“珍奇辽味”在韩国等活动,对汤泉谷不老莓进行品牌宣传,在第七届辽宁省农村创业大赛中,荣获第三名。通过举办羊汤节、光影水幕秀、沉浸式演出、登山节等系列活动,推广汤泉谷品牌。通过加强汤泉谷品牌的普及推广,目前企业已成为弓长岭区工业旅游园区、辽阳市中小学生教育实践基地、辽宁省科普教育联盟单位,吸引了众多游客到企业参观,并给予汤泉谷品牌好评。③为进一步扩大矿泉水影响力,特聘请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女乒大满贯球员、世界冠军、沈阳大学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教授李晓霞,作为辽宁岭秀山圣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健康推广大使,进行品牌宣传。先后为辽勤集团、金杯集团、鞍钢集团、辽宁碧湖温泉度假村、花旗银行、沈阳桃仙机场、鞍山机场及省、市、区政府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优质的天然矿泉水。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不断拓展营销渠道,搭建了电商运营平台,包括有赞、京东、天猫、淘宝等,具备面向全国销售的能力。
三是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重要思想尚有差距”的问题。
(8)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态势不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推进缓慢,截至2022年底,尚有4128亩裸露矿山未开展修复治理”问题整改情况:弓长岭区人民政府按照历年省、市政府下发的绩效考核指标,全部完成了矿山环境治理任务,巡视意见中提到的裸露矿山是指企业的办公楼、排岩场、运输道路、历史遗留露天采场以及地下采场塌陷区、井口、废石堆、火药库等。经调查统计,涉及我区四家企业,立行立改裸露矿山修复面积:10.45亩,剩余裸露矿山4117.55亩正在使用,将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修复治理。①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井采分公司裸露矿山面积2498.5005亩。其中,工程临时施工区裸露面积5.2亩,计划2023年末完成5.2亩裸露矿山修复工作,目前已完成削坡整形工作,2024年5月完成绿化工作;露天采场2061.1205亩地下矿石储量丰富,矿山正在规划设计采用“充填法”采矿工艺开展回采工作,待完成开发利用方案获得国家审批后,进行“充填法”开采,“充填法”开采全面实施后,预计2028年后按照《二合一方案》、《开发利用方案》陆续开展修复治理工作;地下采场塌陷区173.30亩是“地下分段崩落法”采矿形成的地表塌陷。目前正在生产无法修复,待“充填法”开采全面实施后,预计2028年后按照《二合一方案》、《开发利用方案》陆续开展修复治理工作;运输道路8.03亩,工业场地250.85亩正在使用,目前无法修复治理,待企业闭坑后开展修复治理工作。②辽阳市弓长岭区瀚声矿业有限公司目前矿山裸露面积为335.994亩,主要为生产生活用地。其中,井口0.3亩,工业场地55.659亩,办公生活区60.5385亩,矿石堆场112.083亩,废石堆场13.6335亩,选矿厂36.1425亩,选厂尾矿库35.541亩,火药库6.717亩,运输道路15.3795亩。计划2023年底对路边裸露区域进行修复治理,完成裸露矿山修复面积0.75亩,现已完成削坡整形工作,2024年5月份进行绿化修复;剩余335.244亩裸露区域正在使用,目前无法修复,待企业闭坑后,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全面修复治理。③辽阳市弓长岭区何家铁矿裸露面积18.375亩,自2009年6月至今取得采矿权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弓长岭矿业公司拟将辽阳市弓长岭区何家铁矿采矿权无偿转让给辽宁省集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集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正在与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弓长岭矿业公司办理相关转让交接手续。2年内转让手续完毕后,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修复治理工作。④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露采分公司裸露面积为1275亩,属工业场地,计划2023年末,对办公区裸露矿山进行修复治理,完成裸露修复面积4.5亩,剩余1270.5亩裸露区域属排岩场,目前正在使用无法修复,待企业闭坑后,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全面恢复治理。
(9)针对“战略方向谋定不准,顽瘴痼疾难消。尾矿库、头顶库回填复绿缺乏顶层设计,没有因矿制宜,分类施策,目前尚有8座尾矿库未进行治理,占现有尾矿库数量的42.1%”问题整改情况:①顶层设计,分类施策。全面排查8座尾矿库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工作档案,形成“一库一策”治理方案。②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建立应急、生态环境、属地政府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检查调度治理情况,推动治理方案全面落实。③坚持“谁破坏谁负责”,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法人或实际投资人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增加投入,采取加固坝体、裸土坝体复绿、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方式,按时限完成治理任务。④明确要求,强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对达不到治理目标的尾矿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确保顽瘴痼疾得到根治。
(10)针对“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担当不足。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到位,河道内垃圾清运不及时,全区23条村级河流均不同程度存在垃圾堆积漂浮问题,其中北沙河、耿家河各有近2000米河段存在生活垃圾”问题整改情况:①区水利局会同安平乡,按照河长制管理权限,及时清理河道垃圾,做到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②制定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将河道清理工作落实到乡、村和具体责任人,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河湖管理范围内整洁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确保工作落实落细。③建立河长制巡查督导和问题举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河道内各类违规违法问题,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处理解决。
2.落实省委工作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一是关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项目谋划质量不高”的问题。
(11)针对“区委对落实省委三年行动方案认识有差距,项目申报前期论证不充分。谋划的136个项目中,无投资类项目38项,占比高达27.94%;科技型项目仅有2个”问题整改情况:经责任单位、各专项行动组、督导组进行充分论证和对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类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136项目进行更新完善,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中期修改稿。调整前:45个工程、136个重点项目,无投资类项目38项,占比27.94%,科技型项目2个。调整后:45个工程,126个重点项目,其中政府项目69个,社会项目40个,无需投资项目15个,占比12%,暂无投资项目2个(攻坚克难,揭榜挂帅;屋地闲置资产联合盘活),科技型项目6个,分别是鞍钢集团弓长岭矿业公司数字化建设项目、鑫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光伏砂项目、多源数字科技投资项目、北京融智11.6MW分散式风电项目、圣维60万吨铁精粉生产及尾矿充填系统建设项目、干磨干选项目。
(12)针对“截至2023年5月,未按时间节点完成规定任务的项目11个;已开工项目23项,开工率仅为17%”问题整改情况: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专题听取了“未按时间节点完成规定任务”的11个项目工作情况汇报。目前,11个项目中,按时间节点完成7个,因客观原因调出攻坚行动目标项目4个。一是按时间节点推进项目7个,分别是①汤河(汤河水库坝下至辽溪公路桥)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已争取到位上级资金3400万元,项目用地正在组卷报卷,待土地手续完成后年内进场施工;②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总投资240万元,惠及汤河镇小安平村349户,已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③人参谷冰雪小镇项目,因建设计划变更为人参谷森林公园项目,现已完成规划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正在征地动迁,上半年进场施工;④村集体经济振兴项目,已实现村集体经济超过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7个,完成16个以上的工作目标;⑤弓长岭十大美景评选,已完成初评,在各村公示,确定了十大美景;⑥辽阳弓长岭雷锋文化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工作已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全部划转到经开发展集团,实现对外市场化运营;⑦省级“无废城市”目标体系建设,已提交省厅通过评审,正式纳入省级“无废城市”名单。二是因客观原因调出攻坚目标项目4个,分别是①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项目,因我区人口、面积等体量较小,未申报成功;②汤河·金城秀项目,因招商企业投资计划变更,导致项目无法实施;③林地碳汇经济研究,因国家生态环境部政策调整,全国碳汇工作处于暂停状态;④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因群众缴纳物业费参与度不高,企业经营难以实现自平衡,导致无实质性进展。
(13)针对“2023年开门红项目开工情况不实,上报的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鹿鸣谷中草药园实际未开工”问题整改情况:①企业已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初步调整,正在编制详细规划设计,待双河自然保护区调规完成后,推动项目全面开工建设。②项目的土地费用已缴纳完毕,村屯及村民动迁已完成,征收房屋场地平整已完成,已完成97.13亩土地新品种玉米种植。③已加强项目管理工作,严格规范了项目开工认证标准。
二是关于“开发区经济主战场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14)针对“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尚未发挥。2018年2月获批省级经济开发区后,区委未及时按照发展定位进行谋划、落实,直到2022年5月才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组建工作,期间4年时间开发区未进行实质性工作”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实施“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组建开发区国有集团公司,搭建“1+1+N”三级管理架构,截至目前,集团共有7家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1家。落实《辽宁弓长岭经开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和运营实施方案》,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规范集团内部控制组织构架,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积极推动人才引进工作,截至目前,集团本部现有员工21人,各子公司现有员工30人,均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完成资产和资本金注入工作,不断提高平台公司的运营能力。二是推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加速打造专业化、市场化人才团队。目前管委会实有人员35人,其中体制内人员22人,社会化招聘人员13人,平均年龄为39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5人。创新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辽宁弓长岭经济开发区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深化“大招商”改革。投资促进部和招商公司共下设6个专业招商部门共计20余名专业招商人员,形成“政府招商+市场化招商”的赛马机制。连续举办两届城市机会发布会,共对外发布总投资237.5亿元的重点项目61个,现场签约城市和产业合伙人8家、总额76.5亿元,与7家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授信额度155亿元。四是创新谋划了19.6亿元以生态环境治理为导向的大汤河片区生态治理综合开发(EOD)项目,正式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审批入库,成为2023年全省首批申报成功的县区。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佳兆业酒店盘活、东方雨虹建筑新材料等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五是高质量编制规划。已完成《弓长岭全域产业战略概念规划》《弓长岭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的规划报告》《弓长岭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六是充分发挥“管委会+公司”优势,精心谋划重点项目落地。组建专业招商公司,通过市场化运营,洽谈了29个项目,落地2个项目。与深圳麦克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资合作成立了辽宁弓长岭多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推动数字金融产业园建设。项目落地以后,先后实现招联金融、度小满、微众银行等国内行业头部金融机构到开发区实地考察,并成功与上述三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2023年,分别与北京特乐、武汉众邦银行、四川新网银行、北京光大消金等签订服务协议,提供多元化诉讼处置服务2017件,涉及资产规模近2516万元。积极推进人才公寓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50套人才公寓的全部装修工作。销售双泉家园房产39套,销售收入合计约711.08万元。推动经济开发区3号地路网及强弱电整理,采取央地合作模式,谋划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和文旅目的地项目。双泉水镇项目已同陕西村上文化旅游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域驴妈妈集团及奇创旅游集团签订《双泉水镇项目前期方向性策划报告》,并就后期运营进行深入交流;精酿啤酒花园项目与联合加乐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多次商讨,双方就合作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已完成可研报告,正在做概念性方案。经开发展集团公司还与深圳华侨城集团、上海燕归来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进行交流沟通,就酒店盘活等项目进行洽谈,已完成对佳兆业酒店的法律尽调工作。
(15)针对“截至巡视进驻,尚未制定完成产业发展规划”问题整改情况:①与上海帕金斯维尔规划设计院多次对接,已完成弓长岭区全域空间发展规划及经济开发区战略规划设计方案。②已与辽宁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对接,修改完善了辽宁弓长岭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16)针对“‘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没有真正破题,平台公司发挥作用不够,至今无产业类项目落地”问题整改情况:①落实《辽宁弓长岭经开发展有限公司组建和运营实施方案》,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规范了集团内部控制组织构架,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积极推动人才引进工作,截至目前,集团本部现有员工21人,各子公司现有员工30人,均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继续推进资产和资本金注入工作,不断提高平台公司的运营能力。②推进落实人才公寓奖励政策,积极推进人才公寓建设项目,10月底已完工;盘活存量房产,提高经营收入,在房地产板块取得了新突破:截至2023年11月10日,集团共销售双泉家园住宅31户,销售地下室35户,实现销售额608万元。③推进建设金融服务数字经济产业园区,与深圳麦克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辽宁弓长岭多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作为弓长岭数字经济产业园的主要承接与推动单位,项目落地以来,积极推动项目发展,先后实现招联金融、度小满、微众银行等国内行业头部金融机构到弓长岭实地考察交流合作,并积极规划产业园架构,推动多元化解纠纷,以平台建设为理念,以数字经济为抓手,全面助力弓长岭经济区域化发展。④继续推进EOD项目,完成城市合伙人、产业合伙人,加快项目融资进程;双泉水镇、啤酒花园小镇等产业项目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双泉水镇项目已同陕西村上文化旅游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双泉水镇项目前期方向性策划报告》服务合同,并与上海景域驴妈妈集团及奇创旅游集团就双泉水镇项目深度策划及后期运营进行交流。精酿啤酒花园项目与联合加乐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多次商讨,现双方投资合作协议内容基本达成一致,目前正在同设计单位开展可行性研究及详细性规划设计工作,计划于11月底前完成啤酒花园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详细性规划设计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
三是关于“招商引资工作不实”的问题。
(17)针对“区委、区政府对招商引资工作轻监管、重指标,对项目落地缺少后续跟踪。存在‘资’到位,‘商’没来、‘标’达成、‘钱’即走的情况。2020年至2022年,区委全员招商三年认定完成总额为55.47亿元,按市考核标准域外到资落地项目转化固定资产投资额总量为14.59亿元,三年平均转化率仅为26.3%”问题整改情况:①建立项目落地监管制度。按照“谁出数、谁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切实提升招商引资统计工作质量。每月召开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在项目落地实施阶段,按月度节点跟踪、跟进,积极协调各方面资源,协同推进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项目真实落地,并纳入全年绩效考评体系。对招商引资落地项目进行全链条监管服务,确保“资”到位,“商”到位,截至三季度,完成招商总额24.96亿元,域外到资落地项目转化固定资产投资额总量为8.13亿元,平均转化率32.6%。②加大招商引资宣传力度。开展点对点招商洽谈,赴珠三角、京津冀、吉林省等地开展上门招商;开展行业协会以商招商,先后邀请辽宁省广东商会、浙江商会、福建商会、江西商会等到我区进行考察洽谈并建立了联络机制,拓宽我区招商引资渠道;8月31日召开的弓长岭城市机会发布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到我区开展投资洽谈及宣传推介,极大提升我区知名度。前10个月,主要领导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招商87次。③探索建立招商项目落地研判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程序,提升招商引资项目研判和决策效能,降低防范产业项目风险,加快项目落地建设速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拟建立《弓长岭区招商引资项目会商研判机制》。成立区招商引资项目会商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主要领导任组长,采取“8+X”的工作模式对项目进行会商研判。明确凡拟落户我区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均适用本机制。对初步达成投资意向的项目,由引荐单位通知投资企业提供投资项目计划书或项目可研报告,由开发区投资促进部牵头,组织相关专家和有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投资强度、环境影响、纳税贡献、节能降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四是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深入”的问题。
(18)针对“区委、区政府对乡村振兴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2019年以来未下发乡村振兴年度发展计划和工作
要点”问题整改情况:①区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班子成员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2023)》,及时跟进学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迅速。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制定了《中共弓长岭区委 弓长岭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好今年各项重点任务。③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9)针对“农村环境治理存在短板,‘三堆’清理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①乡镇已建立“三堆”(粪堆、柴堆、积存垃圾堆)清理台账并落实“三堆”包保责任制到村、到户、到人,截至目前,乡镇清理“三堆”共计260处。②认真落实《弓长岭区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方案》,加大力度开展农村环境净化整治监督检查,每个月对全区22个行政村进行排名,引导形成良好整治氛围;对连续三次评比最后一名的行政村,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约谈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并与村两委年末绩效考核挂钩。③做好“三堆”清理宣传工作,评选优美庭院11个,其中:安平乡4个,汤河镇7个;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6个,提高村民自我保护农村净化整治环境意识。
(20)针对“农村改厕数量达标但效果不佳,实际利用率不足50%”问题整改情况:①全区实有农村改厕户数702户。针对改厕利用率不高的问题,一方面,由乡镇负责,对农户厕所的厕具及易损件进行维修更换,对厕所粪污及时清运;另一方面,加大对卫生厕所使用的宣传,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截至目前,实现正常使用的卫生厕所共604户(其中室内水厕237户,室外旱厕367户),实际利用率提升到86.03%。②对安平乡127户问题厕所,通过委托有资质的施工方,赴现场逐一进行整改,已于2023年10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21)针对“农村饮水保障不到位,安平乡8个村涉及734户,1494人未接通自来水管网”问题整改情况:①结合区委区政府“奋进新时代、攻坚做表率”三年专项行动部署,计划2023年12月完成安平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设计方案并上报市局进行审核,由于2023年上级资金计划已完成,区水利局计划2024年、2025年拟争取上级资金分期分批逐年进行实施,不足部分由区财政配套解决。②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会同乡镇进行再次排查,开展全方位、全覆盖调研,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稳定,切实打通农村自来水管网“最后一公里”,确保村民长期稳定用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助力乡村振兴。
五是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够充分”的问题。
(22)针对“农业产业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能力有限,全区建档立卡户268人,月人均增收仅为40.8元”问题整改情况:①指导乡(镇)规划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5个项目(高崖村养殖基地项目、沙土坎村养殖基地项目、三星村秸秆焚烧一体化项目、贾彬村秸秆焚烧一体化项目、松泉寺村培养食用菌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增收。②支持涉农企业,扩大发展规模,2023年在现有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基础上增加省级扶贫专项资金3万元投入到乡镇产业项目中,带动脱贫人口增收。③引导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鼓励带动脱贫人口增收;如:弓长岭区云年榛子种植专业合作社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为他们提供技术与就业,带动他们脱贫增收。④在确保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前提下,谋划脱贫人口入股的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提高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收益率。安平乡与辽阳市弓长岭区富麟农产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辽阳市岭航农业生态旅游发展公司,汤河镇与辽宁信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扶贫专项资金协议,按每年5%的收益提取分红资金作为扶贫资金的固定分红,拨付到扶贫对象个人账户,此项资金使用期限为一年,一年后本金作为扶贫发展基金。
(23)针对“扶贫项目政策依赖性较强,抗风险能力较弱,存在返贫隐患,80.2%的脱贫户需要依靠保障性政策兜底”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我区共有脱贫人口163户、266人,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收入9902元,高于全省标准线2352元。为解决返贫隐患,注重选好用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突出联农带农,强化产业扶贫。采取将脱贫人口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给合作社、再由合作社雇佣脱贫人口经营的方式,与辽宁岭秀山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合作,流转土地4288亩用于不老莓种植及系列饮品研发,不仅增加脱贫人口每亩800元流转土地收入,同时发动企业吸纳就业,10余名脱贫人口参与企业种植劳作,每人每年可增加收入1.5万余元;与安平乡岭航农业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流转土地300亩进行榛子和花卉种植,进一步带动脱贫人口增收。采取农产品规模化经营、销售模式,与弓长岭富麟农产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帮助贫困户销售榛子、蘑菇等农林产品,增加经营性收入。采取“合作社+农户”的联农助农方式,与安平乡云年榛子合作社合作,直接带动4户8人脱贫人口种植榛子,实现稳定脱贫增收;同时,该合作社每年为包含脱贫人口在内的60个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有效增加工资性收入。二是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截至2023年,我区共投入产业扶贫资金450.27万元,注入3个产业扶贫项目,用于两乡镇发展产业扶贫项目。每名脱贫人口平均增加近900元的收入。分红资金采取对因不同致贫原因脱贫人口进行差异化、不均等的股金分配形式,保障脱贫人口的收入。三是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两优”保障脱贫人口持续性增收。采取村企联合的方式,2023年将安平乡5个村的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500万元通过“飞地”模式投入到安平乡姑嫂村人参谷民宿项目,该项目建成后企业优先提供就业岗位给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收益资金优先用于巩固脱贫,通过增强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增强脱贫人口不返贫的底气,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性巩固。
六是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用力不足”的问题。
(24)针对“区委、区政府对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缺乏统筹,对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缺乏研判,项目收益率低,质效不高”问题整改情况:①区委组织部组织全区22个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国视频培训会议;通过排查,确定小安平村为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目前,正在整改中,年底前完成整改。②目前,申报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的2个,申报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的5个。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协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申报2023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建设仓储、初加工场地等。③制定《弓长岭区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规划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5个,待项目建成后,能使5个村集体收入增加。
(25)针对“2018年以来,安平乡6项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的4项总收益14.56万元,收益仅为投资总额的3.82%”问题整改情况:①耿家屯村、姑嫂城村冷库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耿家屯村冷库部分库眼已对外出租,剩余库眼预计年底前完成出租;姑嫂城村冷库现已挂平台对外出租,同时安平乡党委、政府积极帮助村两委对接企业,实现合作、投产达效。②全力支持南雪梅村农机项目扩大服务范围,参照往年数据,预计秋冬季秸秆回收收益不低于10万元;小漩冷库项目已与农事企业对接,租金2.4万元已入账;姑嫂城村康养合作和居家养老项目已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收益7万元已入账。③深入挖掘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结合村情实际调查研究,科学规范包装申报项目,安平乡今年共申报5个项目,分别是高崖村和沙土坎村养殖基地项目、松泉寺村食用菌培育项目、三星村和贾彬村秸秆和种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工企业项目,现部分上级资金已到账。④根据已到账收益和计划收益,安平乡已建成4个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收益率预计为5.09%,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3.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个别领域安全隐患突出。
一是关于“落实信访‘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不够到位”的问题。
(26)针对“区级领导干部对信访维稳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信访接待日不到现场、记录造假、代替签字等情况”问题整改情况:①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每月制定并下发县级领导接访值班表,县级领导能够按时到信访接待大厅接待,并按照要求撰写接待记录。②在信访稳定周通报中增加县级领导接待和召开调度会等情况,呈报区委、区政府。③县级包案领导能够主动约访、下访、召开信访案件调度会议,研究推动信访案件化解。
(27)针对“2023年省‘万件化访’台账中有4案时间长、跨度大,至今仍未化解”问题整改情况:集中整改期2023年省“万件化访”台账中剩余4案,分别为胡久林、王利、王丽、李广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剩余案件化解工作,逐案落实包保领导,会同属事单位共同研究化解方案。胡久林反映购买政府顶账网点后要求退房问题,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对其诉求予以充分论证,最终以退房方式化解,信访人签订息访协议;王利反映退伍兵安置问题,经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对王利孙女予以安置,信访人签订息访协议;王丽反映捐献造血干细胞后承诺安置政府雇员未兑现问题,经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按照时任领导出具情况说明,予以重新招录为政府雇员,信访人签订息访协议;李广年反映动迁补偿问题,经包案领导充分论证、协调,信访人同意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解决,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二是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28)针对“2020年以来,10名区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问题整改情况:①针对10名区级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已通知领导干部本人按照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要求立行立改。②区委书记分别进行了约谈。③进一步规范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撰写要求,突出强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内容,并加大对述职述廉报告的审核力度。
(29)针对“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管控监管不力,2021年至2023年期间,均发生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张贴反宣品等案件。巡视发现,汤河镇存在‘法轮功’反宣品”问题整改情况:①防范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有力有效。每季度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一次。三季度,区委政法委牵头在雷锋公园开展以“齐心协力反邪教,携手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7.22反邪教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0余快,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宣传品1000余份,受教育群众2300余人。四季度宣传活动由安平乡牵头,目前正在制定宣传方案。在每个村(社区)建立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栏(窗)。7月底前,全区33村(社区)“一村一栏”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栏(窗)建设或更新100%。另外,区委政法委着力加强对关爱场所建设,投入4000余元对安胜社区关爱工作室进行升级改造,每月定期组织关爱活动。9月26日,组织部分涉邪人员到关爱工作室做月饼,迎中秋庆国庆,在欢声笑语中有效强化教育巩固。②反宣品清缴常态化全方位。把反宣品清缴纳入网格员日常巡查任务,要求网格员每日结合网格巡查,对管辖区内楼体外墙、楼道、电表箱、线杆、栏杆等重点部位,公园、商场等人员密集场开展反宣品检查清查;把反宣品清缴纳入“长岭卫士”的积分奖励规则,拓宽了反宣品发现渠道;针对雷锋公园日常清缴责任不清问题,我们积极与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沟通,压实了雷锋公园的清缴责任,最大限度确保全区范围内反宣品及时发现、及时清除,不留死角,不留痕迹。三季度清缴反宣品1份。③防范处置邪教督导考核得到加强。7.22和中秋、国庆节等敏感节点,区委政法委会同公安国保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村(社区)、公园开展明查暗访2次。各乡镇街政法委员带领村(社区)干部深入网格全面自查,形成了齐抓齐管的强大合力。④对邪教组织严打严管严防态势持续加强。深入开展深挖打击整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攻坚行动。区公安分局成功破获“法轮功”人员利用信件向政府领导邮寄反宣品案件,该案已于9月28日移送到灯塔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是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不够全面”的问题。
(30)针对“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不坚决。农村乱占耕地现象突出,截至巡视进驻,耕地‘非粮化’面积达6552亩,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9.8%”问题整改情况:①已制定耕地“非粮化”整改计划,任务已分解到乡镇。②乡镇对“非粮化”问题开展摸底调查,调查核实后,完善耕地“非粮化”整治台账落实到户,乡镇在核查期间做群众工作,要求逐步退出。③印发宣传单发给乡镇到村实地宣传,制定并下发了《弓长岭区“非粮化”长效机制》。
(31)针对“高标准农田未种植粮食作物502亩,占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4.5%”问题整改情况:①已制定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整改计划,任务已分解到乡镇。②乡镇对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问题开展摸底调查,调查核实后,完善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整治台账落实到户,乡镇在核查期间做群众工作,要求逐步退出。③印发宣传单发给乡镇到村实地宣传。制定并下发了“非粮化”整治长效机制建立,《弓长岭区“非粮化”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差距,廉政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方面
1.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一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2)针对“2020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未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未结合忠旺集团违纪违法案件给政治生态带来的破坏和恶劣影响进行深刻剖析。有‘看客’思想,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缺失,压力传导不够”问题整改情况:①区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区纪委监委、区人大党组、区政协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区法院党组、区政府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区委组织部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汇报,听取区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汇报,听取区委政法委关于社会治理工作汇报,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辽宁省反腐倡廉展览馆,组织观看《警钟为你长鸣》警示教育片,区委主要领导结合片中反映典型案例,在会上点问题、明方向、提要求,为全区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②组织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公职人员分批组织集中观看《忏悔录——辽宁忠旺集团及金融系统腐败案件警示录》,进一步接受教育、吸取教训,增强反腐定力。③严格落实《中共辽阳市委关于印发<辽阳市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市委发〔2016〕20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干部监督、干部管理、基层党建相关工作,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履行从严治党职责作为党建述职重要内容。
二是关于“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3)针对“2020年以来开展的常规巡察、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和专项巡察,领导小组会、书记专题会听取汇报均不及时,均超过47天,最长的达235天,且存在‘打包’听取现象,领导小组会、书记专题会“打包”听取九届区委第七轮、第八轮巡察工作汇报,并分别于巡察组撤点后235天、102天听取”问题整改情况:①完善巡察工作流程机制。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9月健全完善了2021年制定的《巡察工作流程》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巡察结束汇报的时间节点,20天内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30天内向书记专题会议汇报。同时明确了不能“打包”听取巡察工作汇报。②扎实做好汇报前准备。结合十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情况开展了中期调研,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区委巡察办主任听取巡察组汇报,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同时在第四轮巡察结束后,区委巡察办就巡察报告内容与巡察组进行会商,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并先后2次请市委巡察办对巡察报告进行把关,进一步提高巡察报告质量。③严格按时间节点及时听取汇报。十届区委第四轮巡察于2023年4月10日启动,至6月9日结束,7月7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第四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7月12日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
一是关于“未完整准确录入案件信息”的问题。
(34)针对“2020年以来,信访举报部门受理检举控告类问题线索110件,未录入案管系统90件,占比高达81.8%”问题整改情况:①针对未录入案管系统的90件问题线索,组织力量迅速开展录入工作,目前已全部录入完毕。②强化信访问题受理工作,纪委常委会组织认真学习《关于优化受理办理检举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正规化水平。③由信访室建立受理检举控告类问题台账,对信访部门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每月向案管部门移交,做到即交即录。今年巡视集中整改期间(8-10月份),信访移交案管部门问题线索4件,已全部录入案管系统。④坚持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了信访与案管部门问题线索移交机制,保证了案管系统录入信息全面及时准确。
(35)针对“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受理问题线索153件,未录入系统64件,占41.8%,其中,75%的案件超过半年未立案或了结”问题整改情况:①区纪委监委对巡视反馈指出的未录入系统的64件问题线索立即组织补录,现已全部完成录入工作。②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案管部门和各室组进一步对智慧案管系统应用进行再学习,9月8日邀请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到我区对“智慧案管”、“廉政档案”等相关内容进行现场培训和实地指导,区纪委监委全体人员及乡镇(街)纪(工)委“两专”人员参加培训,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③加大问题线索查办力度。对未办结问题线索全面清仓起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办案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周调度制度,全力推动落实问题线索查办工作。截至目前,原有超半年未立案或了结的问题线索仅有9件未办结,现正在开展初核。
二是关于“办案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36)针对“2020年以来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7件,尚有20件未办结,未办结率为74.1%”问题整改情况:①区纪委监委统筹区乡两级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结合全委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对2020年以来巡察移交尚未办结的20件问题线索,全部落实办案责任人,要求限时办结。截至10月底已办结13件,办结率65%。②通过区纪委监委与乡镇(街)纪(工)委建立“结队帮带”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室(组)对乡镇(街)纪(工)委办案指导和把关机制,进一步提升了乡镇(街)纪(工)委办案能力。目前,结合开展“遏增清存”工作,已建立4组帮带队伍。③加大业务培训力度,9月8日区纪委监委邀请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到我区对“智慧案管”、“廉政档案”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和指导,8月份以来组织参加省“精兵强将”大讲堂等各类培训活动6次,自行举办3次,进一步提升了办案人员业务能力。
三是关于“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失效”的问题。
(37)针对“2020年以来,3个派驻纪检组,3年未发现一条问题线索”问题整改情况:①强化学习培训。9月27日,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区派驻监督工作会议,三个派驻机构和全区被监督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行了解读,宣布了修改后的区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安排,派驻机构和部门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主要领导对派驻监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有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同时,10月25日,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来我区授课,对派驻监督工作进行专题培训。②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室开展常态提示提醒,现已发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提示单”4期;派驻机构加大对部门“一把手”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力度,三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列席部门会议20次、同“一把手”谈话41次、集中听取汇报3次,向被监督部门下达提示函,截至10月底已实现监督工作全覆盖。③深挖问题线索。结合日常办案和监督工作,积极挖掘问题线索,集中整改期间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2条问题线索,进一步发挥了派驻监督“探头”作用。④加强日常调度。实行集中整改期每月听取一次、常态整改期每季度听取一次派驻监督工作汇报机制,8月份以来区纪委常委会已3次听取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派驻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已将派驻监督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范围,并强化了日常考核工作。⑤增加人员力量。着力破解派驻机构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整合工作力量,在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借调8名工作人员参与派驻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派驻机构工作力量。
四是关于“‘两专三兼’人员配备不齐不专”的问题。
(38)针对“乡镇街‘两专人员’尚未配齐,且近三成承担其他业务工作,应专未专”问题整改情况:①配齐专职人员。区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问题整改,向乡镇(街)党(工)委和纪(工)委分别下发《关于对“两专三兼”人员配备不齐不专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街)专职纪检监察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乡镇(街)迅速补齐配备到位。目前,我区4个乡镇(街)“两专”人员已按要求全部配齐。②推动专职专干。压实乡镇(街)党(工)委主体责任,由党(工)委对“两专”人员兼职问题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整,现已全部实现“专职专干”。③加强日常管理。区纪委监委已于9月份对乡镇(街)“两专”人员实行台账管理,并定期排查,动态掌握基层“两专三兼”人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9)针对“‘三兼人员’近六成是乡镇(街道)办公室、财政办等重要部门负责人兼任,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监督职能虚化”问题整改情况:①调整“三兼”人员。区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问题整改,向乡镇(街)党(工)委下发《关于对“两专三兼”人员配备不齐不专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乡镇(街)党(工)委及时召开党委会议调整“三兼”人员。目前,我区4个乡镇(街)“三兼”人员已按要求全部调整完毕。②加强日常管理。区纪委监委已于9月份对乡镇(街)“三兼”人员实行台账管理,定期排查,动态掌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作风建设不严不实,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
一是关于“抓作风建设持续用力不够”的问题。
(40)针对“部分单位对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作风随意涣散,2020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均18人次占用工作时间到机关浴池洗浴,且屡禁不止”问题整改情况:①成立了机关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组,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抽调区委巡察办、区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人社局及部分区直部门工作人员共计18人,重点围绕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时间擅离岗位、迟到早退、浴池提前刷卡等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开展检查27次,对10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未再发现占用工作时间到机关浴池洗浴现象。②健全制度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考勤管理的通知》,对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雇员、临时工实行早晚签到制度,考勤结果以月统计方式并分别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报备,机关工作纪律得到持续加强。③8月8日,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将问题整改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人员,研究制定了浴池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干部每天进入浴区洗浴时间和结束时间,调整了通勤大巴发出时间。同时,强化大数据管理,每月初定期检查,平时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查,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④区委主要领导对提前洗浴的人员所涉及的单位和部门分管县级领导进行了约谈,区纪委监委对35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各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同时,所在部门主要领导对提前洗浴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是关于“违反财务纪律问题尚未杜绝”的问题。
(41)针对“巡视发现,2018年以来,区人大等部门违规申请政府资金制作服装,共花费33.55万元。其中,2018、2021年区人大两次共为35名新进常委统一制作服装支出8.6万元”问题整改情况:①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立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小组,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按照领导班子分工,切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党组书记、主任为整个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主任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在8月1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到了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②干部思想进一步强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区委主要领导关于巡视整改的有关讲话精神,学习了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召开了区人大常委会县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围绕发生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查找不足,从内心深处认识错误,并举一反三。通过以上举措,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从灵魂深处感悟到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财经纪律。③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通过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机关各项财务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做到了规范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及“三重一大”制度,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对相关财务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做到了依规依纪依法办事,从严执行区人大机关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及资金审批程序,杜绝了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④2024年2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相关资金追回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及副主任、党组成员带头返款,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截至目前,涉及资金86060元已经全部上缴国库。
(42)针对“2018年区政协为26名常委制作服装支出6.68万元”问题整改情况:①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区政协高度重视,立行立改,8月10日,召开政协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我区巡视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要求进一步扩大问题查找面,找准共性问题,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反思。2023年8月25日,召开区政协县级领导班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制作服装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查找不足,从内心深处认识错误,并举一反三,确保类似事情不再发生。③建立长效机制,做到长抓长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及“三重一大”制度,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从严执行政协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使用程序,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例如,近期政协外出培训考察及制作乡镇(街道)、村(社区)功能型党支部和委员工作站制度板等工作都经过党组会议研究及采购相关程序依法依规落实。④区政协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资金追回工作。时任区政协主席、副主席及党组成员带头返款,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截至目前,66820元服装款全部收缴并上缴国库。
(43)针对“2020年区教育局以“助力我区教育振兴发展”为由为全区609名教职工制作校服支出18.27万元”问题整改情况:①传达学习。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我区巡视反馈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相关财经制度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明确政策要求,汲取深刻教训。②深挖根源。召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反馈问题,深入查找思想、工作、制度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切实从思想上认识错误,从行动上改正错误。③立行立改。对所采购的609套教师校服,严格按照工作性质进行区分,除“一线”教师外,其余教师均应退还当时由区财政承担的每人300元校服资金。经仔细排查,明确局机关人员7人、挂职局机关教师12人、学校在职工勤5人,计24人需退还校服资金,合计7200元。截至目前,财政资金已缴回并返还区财政。
三是关于“‘微腐败’大清扫群众认可度偏低”的问题。
(44)针对“2022年,‘微腐败’大清扫处理结果群众满意率仅为72.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问题整改情况:①强化分析研判。认真落实《关于优化受理办理检举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对信访举报件分析研判,引导群众将业务范围外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同时,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班子成员主动接访,认真听取和解决当事人诉求,耐心细致做好信访群众接待工作。②深化案件办理。班子成员全员包案,全力做好“微腐败”案件查办和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做到问题查处到位,对群众解释到位,有困难帮扶到位。截至目前,第三批12件“微腐败”案件已办结6件,其中已办结的2件实名举报中,满意2件,满意率100%。③坚持协调联动。对已调查处理到位但因群众要求或诉求无理等原因导致对调查结果不满意的“微腐败”案件,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并与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分析,由承办机关深入举报人家中面对面进行反馈,同时多渠道通过所在乡镇街、村(社区)干部共同开展群众满意工作,从思想、生活各方面多管齐下,推动案结事了。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1.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关于“部分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发挥职能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45)针对“现有68个议事协调机构,其中,‘区委财经委员会’‘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等23个从未召开会议,占33.82%”问题整改情况:①下发通知,推动自查。下发《省委第十巡视组常规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议事协调机构问题整改通知》,要求未召开会议的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开展自查,深入查找问题,填写上报《议事协调机构巡视整改反馈问题自查表》。②建立台账,抓好整改。区委编办根据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自查情况,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③规范运行,发挥作用。严格执行《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弓长岭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弓委办发〔2022〕24号),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及运行。目前,区委财经委员会、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挥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弓长岭区协调组、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区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等13个议事协调机构已于9月底前召开会议。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区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等8个议事协调机构已于10月底前召开会议。同时,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职能并入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区退税减税政策跨部门落实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拟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范围。
二是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46)针对“汤河河道内8处弃置桥墩拆除工程86.71万元,未经区长办公会研究,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支出”问题整改情况:①审批流程科学化。7月初,区政府办公室和区财政局立即沟通对接,充实完善区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单,增设资金额度、资金来源、是否为预算外资金和财政局审批意见四个栏目,并下发至政府系统各部门,督促上会部门在会前与财政对接,做好提请会议审议资金会前审核工作,切实提高了区长办公会议对财政资金使用审议的可行性和操作性。②公文流转规范化。7月11日,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规范报送资金类公文的通知,要求区直部门在起草资金使用类公文时,要提前与区财政部门对接,规范表述使用资金额度、来源等相关要素,切实提高行文质量。③审核把关严格化。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区政府工作规则要求,对提请区长办公会议审议议题的汇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要求牵头部门在会前对审议事项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并按程序呈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阅,提高了区长办公会议办会质量,保障了区长办公会议民主决策、科学高效。
(47)针对“2020年以来,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1笔工程款2387.6万元、安平乡11笔重大支出82万元,未经党委(党组)会研究”问题整改情况:①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针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中心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2023年6月,党组会议通报了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议题,并严格按规定履行议事决策程序,截至目前,凡涉及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支付情况的都上党组会研究或进行通报。②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再次在党组会议上认真学习《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议事规则》,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目前,党组议事更加规范高效。③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年底将组织各个科室对党组执行民主议事规则情况进行评议,汇总问题及时整改,着力推进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高效、规范的服务队伍,做到全方位服务机关、服务群众。④经核实,安平乡11笔重大支出发生在2020—2022年。对此问题,采取3方面措施予以整改落实。一是组织安平乡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乡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各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对安平乡财务工作人员予以约谈和批评教育,责令其后续严格按财务支出相关制度要求执行。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着力推进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安平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定期按时提交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并严格按乡党委会议议定事项深入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关于“对群团组织存在工作盲点”的问题。
(48)针对“未将群团工作纳入议事决策规则,2020年和2022年区委未听取群团工作汇报”问题整改情况:①修订完善了《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定期听取群团工作汇报,进一步加强区委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在人员配置、经费保障、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有效开展工作。②坚持立行立改。区委于7月5日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安排情况汇报,年底继续听取汇报。③将群团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每年初召开群团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群团工作。充分利用群团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把人民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区委的周围,坚持以群众为工作主体,以群众需求为工作出发点,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坚决维护好群众利益。
(49)针对“区红十字会18年、区文联8年未进行换届”问题整改情况:目前,区红十字会、区文联换届大会会议材料等工作已全部筹备完毕,11月中旬完成换届工作。
(50)针对“届中提名人选均未履行选举程序,担任了区文联主席、红十字会副主席”问题整改情况:待召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区红十字会代表大会时,履行区文联和区红十字会提名人选选举程序。
2.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的问题。
(51)针对“2名干部在党员身份存疑未核实认定的情况下,仍被提拔任用”问题整改情况:①由2名同志所在单位进行了调查核实,提出初步认定意见,认定2名同志入党程序合规,党员身份无疑义,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判,确认党员身份无问题。②对全区从事党务工作领导干部的党员身份进行了排查,共发现5名领导干部入党志愿书无党委审批意见,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认定,确定党员身份。③召开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2次,合计培训230余人次,重点对党务基础知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等进行了系统培训。④对干部档案审核工作进行了系统内部培训,组织25名组工干部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考察组认真进行档案审核,对档案中存疑的,特别是党员身份存疑的,认真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处置。
(52)针对“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在公务员身份存疑的情况下被交流到行政岗位”问题整改情况:①及时纠正问题。通过自检自查,发现张春雷公务员登记时间和任事业副科时间存在一定矛盾,经区委组织部研判,认为对其历史认定不够准确,公务员身份存疑,应及时纠正。经2022年12月2日区委常委会研究,撤销其2022年10月28日原交流担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改任区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②开展全面排查。对174名领导干部公务员身份进行排查,未发现存疑问题。③进一步强化选人用人组织把关。充分吸取张春雷撤销任职教训,进一步强化选人用人组织把关,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坚持认真开展拟任人选“凡提四必”,并进一步拓宽审核把关范围,对保留公务员(参公)身份干部平职交流的一律从严进行把关审核。④切实提高档案审核能力。对干部档案审核工作进行了系统内部培训,组织25名组工干部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考察组认真进行档案审核,对档案中存疑的,特别是公务员身份存疑的,认真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处置。
二是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和纪实材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53)针对“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39本档案中,‘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确的有19本,占48.7%”问题整改情况:①解决档案问题。对存在问题的39本档案进行查核,对19本“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确、18本入党志愿书存在问题、2本存在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汇总,逐一调查核实后,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认定。对14本缺少材料的档案已安排相关单位及干部本人及时提供,均已补充完善。②启动新一轮区管干部人事档案全面审核。重点对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实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员的417本档案进行复审,建立更新区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问题台账,共发现99本档案存在问题,并立行立改。③完善管理制度,严堵档案管理漏洞。完善了档案转递制度,督促提醒相关部门及时形成材料并移交归档,凡是个人带档的不转,没有调档函的不转,接收单位不明的不转。④加强档案业务培训。于今年9月,对干部档案审核工作进行了培训,组织25名组工干部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强调了考察材料、干部任免表、处分决定等材料要及时归档,增强对归档材料的敏感性,从档案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借阅、利用、转递等环节逐一进行规范,切实提升了干部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效提升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和质量。
(54)针对“抽查20份干部考察纪实材料,7份执行‘双签字’制度不规范,只有一人签字”问题整改情况:①全面开展排查。对2020年以来干部纪实档案廉洁自律“双签字”情况,包括巡视反馈的7份只有一人签字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共发现缺少“双签字”和不规范盖章等情况41份,对考察对象为单位一把手本人签字的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对履行廉洁自律“双签字”责任不到位的将采取组织处置。②对廉洁自律“双签字”主体严加管理。今年7月调整干部中,考察前对考察组进行了业务指导,“双签字”材料经考察组审核把关后,由干部口具体负责人把关,最后报分管副部长再次把关,对出具廉洁自律情况“双签字”材料规范的予以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讨论。③着力提高干部业务工作水平。今年9月,开展了组织人事系统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业务培训,对25名组织人事干部及3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培训,着重强调“双签字”的具体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从思想上深化了对“双签字”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规矩意识,筑牢了干部选拔任用的防火墙。
三是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55)针对“2名区管干部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纳入区委管理的干部存在出国(境)证件收缴不及时情况”问题整改情况:①严肃查处相关人员。区委组织部针对金鑫、刘明珠2名区管干部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已于2021年取消党代表初步人选资格,2022年5月责令2名干部进行整改,撤出成员、股东。区纪委监委已对2名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区管干部给予组织处理。②健全领导干部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全区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8月21日启动对全区317名科级领导干部、85名职级干部和42名公务员(参公)科员是否有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排查工作。③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经常性开展干部谈话谈心,充分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作用,已开展干部任职谈话、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个别调研谈话等650余人次。④针对3名同志上缴证件不及时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区委组织部于2022年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登记备案人员因工作提拔的,其原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因私出国(境)证件在10天内转交到区委组织部”,3名同志出国(境)证件迟交了3个多月,但在收缴过程中,未发现个人瞒报、单位漏报等违规违纪行为。所在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发现问题后,都能够认真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已对3名干部所在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干部进行了组织约谈。⑤明确备案人员范围,做到应收尽收。下发出入境证件管理整改通知。针对全区乡科级领导干部、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重点岗位等8类人员进行信息汇总,并及时到市出入境管理单位进行登记备案,对出入境证件做到应收尽收。截至目前,新增备案人员154人,新收缴各类护照83本。⑥切实加强台账管理,严把因私出国(境)审批关。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动态更新出入境证件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在文件规定允许出国(境)范围之外的,不予审批。台账备案人员1000人,收缴各类护照248本。今年,因私出国(境)审批仅1名。
(56)针对“4名干部在党组会上确定自己为人选考察对象,9名干部在确定为考察对象后,参与深入考察谈话环节”问题整改情况:①对13名干部涉及回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区卫健局负责人事工作干部、会议记录人员缺乏对回避规定的认识,导致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会议记录失真失实,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②针对考察对象本人参会发表意见的情况较为普遍问题,组织对2020年以来会议讨论确定干部任免、职级晋升考察对象涉及回避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查找原因。包括单玲玉等9名干部在内,共发现考察对象本人谈话中发表意见45份。针对这类谈话回避中普遍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问题,7月干部考察谈话中已进行重点提醒,并规范书写谈话记录,杜绝发生此类问题。③着力提高考察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开展全区组织人事系统工作业务培训,对25名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了培训。精心挑选考察组成员,部署考察任务前,对考察组成员进行考察前培训;今后要求考察组列席确定考察对象和拟任人选的党委(党组)会议,重点监督是否落实回避制度等情况。
3.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关于“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57)针对“2020年以来区委未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问题整改情况:①已印发《弓长岭区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工作通知》(辽弓组通字〔2023〕11号)。②区委组织部联合区委党校起草了《弓长岭区党员教育培训五年(2023-2027)规划》。③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弓长岭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辽弓组通字〔2023〕8号)。
(58)针对“16家机关党支部书记未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问题整改情况:①直面问题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第八条中关于“书记一般应有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规定,召开了区机关工委委员会议,研究任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党支部书记,并下发任免通知。②调查摸底举一反三,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区委机关工委对所属党支部进行全面自查,因工作需要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营商局、团区委主要负责人均有所调整,区直机关工委召开了会议研究,对新履职单位党支部负责人进行及时调整。
(59)针对“存在年度党建述职民主评议结果为‘较好’,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问题整改情况:①落实中央组织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从2022年起按照党建述职民主评议结果占比30%,党建绩效考核评分占比70%的比例核算分值、确定排名,综合评价为“好”的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②起草了将2020年以来党组织书记年度党建述职民主评议结果为“较好”,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改评为称职等次的工作汇报,经组织部部务会同意后执行并下发了追缴嘉奖奖励资金的通知书。
二是关于“党组织建设及党务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60)针对“区经开区成立至今未建立党组织”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组织程序成立基层党组织。中共辽宁弓长岭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辽宁弓长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市委派出机关、市政府派出机构,与弓长岭区委、区政府合署办公,为正处级单位。2023年4月11日,开发区党政工作部向中共辽宁弓长岭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申请成立辽宁弓长岭经济开发区支部委员会。2023年4月25日,经中共辽宁弓长岭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辽宁弓长岭经济开发区支部委员会。2023年6月15日,经开区按照组织程序,组织召开中共辽宁弓长岭经济开发区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一名。现任党支部书记由开发区管委会专职副书记担任。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并实施《中共辽宁弓长岭经济开发区支部委员会学习制度》等制度,落实集体议事决策、第一议题、谈心谈话等制度。党组织成立至今,共召开党员大会13次,主题党日10次,集体学习23次,主题研讨4次,专题党课4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11次。三是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截至2023年底,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宣传稿件48篇,被市级及以上媒体采纳发表28篇。与安平街道安东社区党支部签订“契约化”服务协议,构建“党建工作共商、社会资源共享、服务群众共办、优势互补、文明街道共创”的“契约化”党建工作新格局。深入柳河社区,开展“冬日暖阳——除冰雪送温暖”活动,为小区主干道、2个文化健身广场除雪,把冬日温暖送到群众家门口。
(61)针对“2020年以来,区委组织部共64笔156.76万元支出没有部务会研究记录”问题整改情况:①按照支出时间查找票据,确定相关责任人,已建立台账。②规范资金档案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实行专柜保管档案,及时将档案归档。③巡视期间发现问题后,已实行部务会议议题单、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全部归档。④第二、三季度已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确保部务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62)针对“区农村局等2家单位存在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问题整改情况:按照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党支部于5月5日召开支委会研究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问题,酝酿专职党务工作者人选;并于5月11日召开党员大会,全体党员票决通过,一致决定组织委员赵鑫同志为党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局党建工作。5月16日,党支部书记召开党务培训会议,为党建工作人员讲解党务基本知识,要求党务工作者尽快熟悉掌握,加强党务工作本领。9月22日,召开党员大会,任命王双为组织委员,原组织委员赵鑫因工作变动调离本单位。区卫健局党支部组织委员由监督中心主任中共党员赵洪岩担任,考虑到组织工作繁多,配备一名非党人员协助组织委员负责党务工作。巡视组提出问题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疾控中心党员于杰协助组织委员赵洪岩负责党务工作。
三是关于“非公党建工作仍需持续用力”的问题。
(63)针对“2022年全区‘两新组织’24项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中,仅落实12项”问题整改情况:①对照《2022年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开展督查检查4次、召开调度会议6次,下发2期工作提醒,制定印发《弓长岭区委两新工委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②5月31日、9月26日分别组织全区非公企业出资人(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③为2家新建党组织拨付启动经费4000元,为41家党组织拨付党建活动经费26000元;指导开发区非公企业综合党委召开“辽宁弓长岭经济开发区产教联合体成立大会”,以党建引领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④注重发挥典型示范效应,现达标企业9家,标杆企业4家,示范企业5家,已打造“五星”党组织2家,“四星”党组织3家。⑤实现“三新”领域主题教育工作全覆盖。
(64)针对“63家非公企业仅有3家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问题整改情况:①联合开发区非公企业综合党委深入32家企业党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并撰写《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现状调研报告》。②落实属地责任,由四家乡镇(街)党(工)委成立指导组,对管辖区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逐一指导。③5月31日、9月26日分别组织全区非公企业出资人(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同时,结合“双进双促”专项行动,组织全区选派干部进企业开展专题党日活动,为企业发展解决实际问题86件。④选派工作全覆盖。向“三新”领域党组织全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进一步推动党组织规范党组织生活,整体提升党组织党建水平。⑤三新领域党组织均已开展主题教育,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党组织全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4.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履职尽责还有差距。
一是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65)针对“全区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仍领取工资、绩效奖金人员20人,其中因病16人,因家庭琐事2人,无理由旷工2人”问题整改情况:①成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纪委、区人社局按各自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责成涉事单位对反馈名单中的人员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及整改意见材料,分别上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②召开专题会议,区分不同情况,逐人分析研判,因病能够提供相应医院病历证明和相关佐证资料的15人,因家庭琐事的2人,无理由旷工的2人,领导原因1人。对能够提供相应病假期间医院病历证明和相关佐证资料的,相关待遇拟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文件执行,违规所得工资、绩效、车补予以追缴,并退还财政。对相关领导进行约谈。对“因家庭琐事”2人,其中,累计旷工13天的马宁,责成单位主要领导予以其批评教育;对陪伴患重病爱人治疗事假3个月的刘洋,根据有关规定追缴车补,取消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对“无理由旷工”2人,杨涛予以辞退、唐文清解除聘用合同。对“因领导原因造成在编不在岗”的翁兴民,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其工作分工,现已安排在办公室工作。③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制定《全区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有关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请销假程序,督促各单位定期将考勤结果按管理权限进行备案。同时成立了机关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组,重点围绕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时间擅离岗位、迟到早退等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6)针对“不在岗超过1年的15人,最长时间达13年”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因病人员(12人)。①谢广鹏、刘晓曼、关振威、王丽、赵岩、祝明、史维宇、辛伟、尚旭红等9人,能够提供医院病历证明和相关佐证资料,执行病假期间生活待遇,按相关规定追缴违规所得工资、绩效、车补。其中,对病情较重需继续治疗无法返岗的关振威、史维宇2人,按相关规定履行病假手续并备案。②唐俊春已执行病假生活待遇,鉴于其难以坚持满勤工作且年龄较大,劝其提前退休,已于2023年12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③肖李彪、王金玲2人,在化疗期间不能满勤,因每年治疗期间请病假天数在规定时限内,工资、绩效等全额发放。二是无理由旷工人员(2人)。唐文清于2023年11月份解除聘用合同;杨涛于2023年11月份办理辞退手续。三是因领导原因造成在编不在岗(1人)。翁兴民因所在单位领导原因造成在编不在岗,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其工作分工,现已安排在办公室工作。由于时任领导未经集体研究作出“安排其2020年开始参与单位值班值宿工作,未参与其他日常工作”的决定,给予时任领导批评教育。
二是关于“主动履职意识淡薄”的问题。
(67)针对“2013年的两起破坏林地案件,区政府未按法院判决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导致尚未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问题整改情况:①8月16日,区农业农村局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能有多大成就。”的主要讲话精神,要求局机关干部改变工作作风,做到履职尽责,做一名有担当、有作为的好干部。②区农业农村局于9月份开始对两起破坏林地案件开展下达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催告书》工作,由于2个案件当事人均不在弓长岭本地居住,导致工作开展缓慢,经努力与当事人联系并通过电话沟通,肖某已到区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接受《催告书》、魏某目前还未到案接受《催告书》法律文书。
三是关于“懒政怠政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68)针对“2019年以来,区财政局共收到报审项目487项,仍有155项超期未出具结算报告,导致资金不能及时拨付”问题整改情况:①优化机构设置。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设立投资项目评审一科、评审二科,增加两名中心副主任具体分管,同一项目实行预结算分离管理,增加投资审核人员力量,加快了项目审核速度。②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报审相关要求的通知》(辽弓财发〔2023〕45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区政府投资审核工作,确保政府投资审核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③细化整改目标。逐项进行分析、跟踪、落实。截至2023年10月末,155个项目未能出具结算报告政府投资项目已完成审核项目81个,尚有74个正在审核中,审结率52.3%。对有异议的部分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相关规定对无异议部分,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四)关于巡视问题整改不到位,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方面
1.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69)针对“区委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不严不实,十三届省委第一轮常规巡视辽阳市及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报告中,全部问题均已认定整改完成,但巡视发现,仍有‘一窗受理’未完全实现等9个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①压实责任,加强调度。区委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推进组调度会议10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出现的困难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提出整改要求,督导推动整改。②立行立改,抓好落实。区委组织9个问题涉及的部门全面开展“回头看”,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全面抓好整改。截至10月底,9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5个,剩余4个问题需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同步推进。③建章立制,强化保障。区委将巡视整改工作成效纳入到今年实绩考核中,作为单位评先选优、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完善区委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文件,强化了日常监督和整改落实的配合机制。
2.整改监督责任压得不实。
(70)针对“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职能缺失,尚未建立巡视审计整改监督台账”问题整改情况:①建立监督台账。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建立巡视审计整改监督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②健全沟通机制。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审计局完善常态沟通机制,定期通报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掌握被监督部门存在的相关问题。③加强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按照各自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督导推动整改事项真正落实落地。
(71)针对“连续3年审计发现区财政局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仍未整改”问题整改情况:①加强巡视整改跟踪督办。逐条逐项排查梳理巡视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并从完善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入手,推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②完善了非税管理模式。依托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系统不断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整合线上线下缴库结算功能,通过信息自动匹配,资金电子化收缴、自动对账、动态监控及时入库,随时摸清财政非税收入,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率。2023年3月底,已将上年度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今后将坚持非税收入应缴尽缴,杜绝发生此类问题。
3.整改措施不健全。
(72)针对“没有建立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的长效机制和督察督办长效机制”问题整改情况:①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②针对常规巡视反馈的四方面、13项36个问题、74个具体表现,制定了232条整改措施;针对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的8个方面、19个问题、38个具体表现,制定了112条整改措施,措施中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推动任务落实落地。③下发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督察督办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逐项开展督察督办,对整改不及时、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下发了整改督办单,推动各项问题改彻底改到位。④加强督导检查,对整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开展检查5次,对发现不足之处,进行了及时纠正,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73)针对“整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尚未形成”问题整改情况:①把巡视整改工作列入每年区委全会报告,做出总体安排部署。将巡视整改工作成效纳入到今年实绩考核中,作为单位评先选优、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人人重视整改、人人参与整改的浓厚氛围。②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完善区委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文件,强化了日常监督和整改落实的配合机制。③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联合成立3个督导组,对科级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推动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促进整改落实。
(74)针对“秸秆离田不彻底、‘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重复反弹”问题整改情况:①实现河长全覆盖,辖区内流域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27条河流全部设立河长,共落实区、乡、村三级河长52人,其中:区级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2名,河长3名;乡级总河长8名,河长8名,村级河长30名;警长26人,其中:区级总警长1名,副总警长1名,区级警长2名,乡级总警长5名,乡级警长17名。②区水利局积极开展河湖垃圾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辖区内河湖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河湖管理范围内整洁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③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河长制工作巡护常态化、宣传精细化,补齐河道治理短板、修护河湖生态环境、提高河湖管护水平,切实当好河流生态的守护人。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不到位,贯彻省市部署决策不彻底,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
1.推进营商环境建设重视不够,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一是“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意识不强”。“2020年以来,区委常委会议题524个,其中营商专项议题仅4个,重视程度不够,政治站位不高”,(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区委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8月18日学习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要求每季度至少学习一次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会议精神、讲话精神或相关文件条例,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区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涉及营商环境建设各相关单位定期上报有关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议题,将每季度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少于一次作为硬要求,常态化研究部署营商环境工作,于8月9日、18日和9月15日分别审议了《省委第十巡视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方案》《省委第十巡视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弓长岭区关于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的实施方案》,提出工作要求。(3)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督导检查。将省委第十巡视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第一时间制定任务分工,明确了40余家整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建立问题台账,逐项销号,印发督查专报3期,督导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区营商局已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统筹推进力度不够”。“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自2021年成立以来,未召开过全体会议,工作跟得不紧、督得不严、落得不实,未能凝聚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合力”,(1)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摆在核心位置。切实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列进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分别在8月15日、9月6日、10月8日召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部署营商环境建设和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工作。(2)持续推进建章立制。积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度化,制定了《弓长岭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组织机构、会议制度等内容,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每周调度营商环境巡视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出现的困难问题。(3)强化督导,形成合力。制定《关于弓长岭区优化营商环境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项工作的跟踪问效,区营商局每周收集汇总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下发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及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提醒通知6次;严抓督导落实,开展督导检查12次,印发工作专报4期,及时解决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强化部门联合,凝聚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合力。
三是“贯彻落实不到位”。“区制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没有经区营商局党组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未结合地区实际,造成上下一般粗。文件中确定的71项任务举措,有7项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完成”,(1)立行立改。凡涉及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文件以及重大工作,紧密结合弓长岭区实际,经区营商局党组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讨论后,进行印发实施。截至目前,区营商局党组讨论通过了《省委第十巡视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方案》《省委第十巡视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弓长岭区关于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的实施方案》《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弓长岭区关于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的实施方案》,并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印发执行。(2)落实任务。制定完成了《关于完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中7项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的任务,结合区情实际,重新明确任务内容,科学研判完成时限,经区营商局党组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区政府文件下发,推动7项任务见行见效。(3)加强督导。区营商局严格履行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体责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协调督促落实7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及时通报工作信息,确保7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区营商局已对牵头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统领谋划不够。
一是“开发区承接赋权进程缓慢”。“22年6月,辽阳市向区经济开发区赋权119项。截至巡视进驻,仍有69项政务服务事项暂由区政府承接管理,在区直部门审批;21项市级权力事项没有承接”,(1)重新梳理事项,形成90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把69项区政府承接管理的审批事项移交给开发区进行审批,21项市级审批事项明确由开发区进行承接审批。(2)坚持顶层设计。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完成《辽宁弓长岭经济开发区承接赋权事项实施方案》,对赋权的内容、方式、范围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推动行使承接赋权事项,实现“园区事园区办”。(3)优化审批模式。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园区审批办理绿色通道”窗口,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发挥代办帮办作用,提供全流程服务,窗口收件后进行审批,实现申报、受理、审查、发证等审批环节“一站式”服务。(4)明确责任划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在方案中明确了行使开发区审批权限的内设机构实施主体,要求行政审批实施主体和审查部门对审批内容、过程和结果负责,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审批后的监管负责,确保不缺位、不越位。8月25日,市营商局组织召开全市开发区赋权工作推进会议,市直各相关部门对各自审批权限是否继续赋权提出意见,我区结合开发区实际,拟提出赋权需求47项,待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下发正式文件,我区根据赋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巡视谈话了解,66名谈话对象反映,影响区营商环境最为突出的三个方面分别是‘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和‘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其中,审批环境排在首位,占比53%”,(1)积极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①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在省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上,根据政务服务网事项情况,同步在政务服务网上更新调整基本目录;严格落实国家政务服务标准规范,今年5月、6月分别召开协同办公系统业务培训会议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培训会议,合计130人次;区营商局充分延展支部学习内容,常态化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省、市有关营商环境相关业务文件内容,把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有机结合,共计学习培训5次、110余人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全面推动《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完成第一批《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共计313个事项,教育系统完成第二批扩大编制《指南》工作共计13个,梳理完成第三批事项137个。②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加强教育管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提供办事服务,全面落实好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做好帮办、导办等前置服务;深入推动“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工作,获评市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3家,评选区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7家。③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落实省市“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任务,认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办理,减少老百姓的跑动次数、便民利企。(2)积极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对科级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培训。联合区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依法行政内容纳入10月份秋季科级培训班课程。②加强对重点执法人员培训,10月12日,区司法局邀请3名区政府法律顾问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法律顾问对部门日常服务情况,有针对性地从理论学习、座谈、案例分析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各行政执法单位人员对执法程序和公正文明执法的理解和运用。③组织重新学习2019年制发的《弓长岭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区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工作的学习及运用。④将“端正执法理念”教育纳入科级干部秋季培训班及执法人员培训班课程内容,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提升。⑤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8月2日召开弓长岭区推进“行政执法提质增效年活动”暨2023年全区涉企行政执法计划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会议,严格对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已办结案卷,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执法相关案卷逐项进行了自检自查;8月9日组织参加全市案卷评查工作,我区被随机抽取的30卷行政执法案卷,经评查,优秀率100%。通过评查,督促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卷宗归档标准的运用和理解,促进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3)积极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为建设宜居宜业新弓长岭提供坚强保障。①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组织选聘了4名区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在辽阳飞天工艺品有限公司建立了1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覆盖面。②加大柔性执法推行力度。正在按市级工作进度,指导部门推动“四项清单”编制工作,计划2023年底前完成。
二是“招商谋划准备不充分,导致项目落地难”。“2022年11月,吉林小禾农业与区政府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规划建设梦享田园综合体项目。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规划地块部分土地属于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用地,由于在耕地上推进设施农业及花卉项目存在争议,导致该项目搁置”,(1)开发区投资促进部探索建立招商项目落地研判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程序,提升招商引资项目研判和决策效能,降低防范产业项目风险,加快项目落地建设速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弓长岭区招商引资项目会商研判机制》,成立区招商引资项目会商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主要领导任组长,采取“6+X”的工作模式对项目进行会商研判,明确凡拟落户我区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均适用本机制。对初步达成投资意向的项目,由引荐单位通知投资企业提供投资项目计划书或项目可研报告,由开发区投资促进部牵头,组织相关专家和有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投资强度、环境影响、纳税贡献、节能降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2)积极破解项目落地瓶颈。建立项目推进专班,进一步分析原因,研究破解办法。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积极与企业沟通,做好梦享田园项目的重新选址工作;创新思路,破解难题,赴吉林省梅河口市专门学习调研梅小野项目用地创新办法,结合梦享田园项目用地实际情况,着力破解土地瓶颈,加快项目进程。
(二)关于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有差距,诚信政府建设用力不足,政府失信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1.拨付工程款不及时,拖欠问题依然存在。
“巡视发现,2019年民生实事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巩固提升工程等四项水利工程共计1667万元工程款,在工程竣工后未及时拨付剩余工程款145万元,巡视进驻后才完成拨付”,目前,上述4项工程剩余工程款已于今年3月全部拨付完成。(1)做好拖欠工程款资金拨付工作,区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严防因拖致欠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防拖欠工程款行为。(2)区财政局与各项目单位全面对接,密切配合,下发了《关于上报拖欠工程款情况表的通知》,排查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督促各单位及时申请具备支付条件的工程款项,确保发现问题,立即整改。(3)要求政府投资项目严格依据政府批复实施,建设资金不落实或到位资金不足的,暂停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和资金支付的管理,防止发生新的拖欠问题。(4)区水利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及各科室要加强监管,进行自检自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5)区水利局将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2.工程审计结算拖延,无法拨付工程款。
“200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因工程款增量争议等原因,政府始终没有进行全面审计,拖欠剩余工程款2900余万元长达11年,2023年3月弓长岭区政府才开始重新启动全面审计工作”,(1)查找问题。区住建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有关整改工作,对照反馈问题,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2)主动作为。积极主动与辽阳金豪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妥善解决审核工作中的分歧,确保审核工作按期完成。召开了棚改审计相关事项的会议,区财政局、住建局、辽阳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辽宁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志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均派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由区财政局负责牵头,区住建局配合,经辽阳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委托辽宁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志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辽阳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档案材料等进行项目结算审计。目前,一审审计工作已结束,正在进行二审审计工作。(3)举一反三。查找其他方面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并立即纠正,确保类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经排查,目前暂不存在类似问题。
3.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不及时。
“区交通运输局目前存在欠拨质保金项目共计6项,总金额为14.013万元,截至巡视进驻仍未拨付”,(1)立行立改,区交通运输局全面梳理工程合同,第一时间与有关部门积极对接,抓紧落实相关拨付款手续,已于2023年6月末全部拨付。(2)落实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负责人具体办的责任落实机制。(3)建立台账,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形成工作台账,开展自检自查,在以后工作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关于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不到位,涉企案件程序不规范,法治环境建设有差距方面
1.涉企案件超期办理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法院超期立案、超期送达尚未根治”。“2020年以来,区法院办理的涉企案件中,存在超期立案3件,超期送达案件7件,最长超期近一年”,(1)对立案工作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立案庭、民事庭工作人员法律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制定《弓长岭区人民法院有案不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内部管理,做好案件的流转工作;制定《弓长岭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诉讼文书送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统一送达标准,注意送达时效,严格贯彻执行。(3)协调好诉前调解与正式立案时间的衔接问题,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立案。(4)建立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综合立案机制,设立市场主体立案绿色通道。(5)建立通报机制,对有案不立、超期立案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巩固现有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有案不立、超期立案等情况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立案制度,确保每个案件都合法有序进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6)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采取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多种方式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进行送达,切实保障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法院退费不及时问题仍未解决到位”。“2020年以来,尚有2件涉企案件未及时退费”,(1)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诉讼退费、收缴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释明告知,明确退费途径,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退费专口,工作人员对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做好同步告知工作。(2)开设退费绿色通道,制定胜诉退费专人管理表,指派专人负责胜诉退费申请、填报、复核、钱款发放。(3)当事人确有困难不能到场的,采取主动上门退费。(4)严格退费期限,申请人符合退费条件的案件,要求必须在期限内全部返还。
三是“执行案款发放不到位”。“5起案件结案后,执行款仍滞留在法院账户中,未发放给当事人,最长拖延达6年”,(1)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各部门协作,形成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制定《关于执行案款清理发放的工作细则》,确保及时准确获取当事人信息,保证案款能够及时发放。(2)对无法联系当事人、当事人明确表示拒收或暂时无法退付且符合提存条件的,办理提存手续,并统一公告,确保未能及时发放的案款进行专门管理,堵塞管理漏洞。(3)建立长效机制,加速案款清理,每周公布未清理案款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对清理不及时的干警及时约谈提醒。目前,5起案件执行款已发放给当事人。
2.违规解封涉案执行款物,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巡视发现,2020年4月执行局划扣冻结辽阳东鑫电力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3.5万元。同年6月执行局却将该冻结存款无理由解封”,(1)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将该事件在法院全体会议上予以通报,引以为戒。(2)加强业务学习,形成制度,每周五下午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特别是民事法律方面相关规定,提高全体执行人员的业务素养、法律素养。(3)严格执行案款冻结、扣划、发放审批制度,制定《关于查封、扣押、冻结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按法定流程逐级审批,堵塞漏洞,严禁此类问题发生。
(四)关于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方面有差距,行政执法不公正,联合执法违法问题突出方面
1.行政执法不规范,违规执法问题突出。
一是“选择性执法”。“巡视发现,2020年以来路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货车超载运输检查时未联系交警,即对超限超载货车予以放行、不予处罚共9次,其中严重超载超过60%的5次”,(1)立行立改,区路政执法队召开队务会,对执法当事人员提出严厉批评,要求当事人作出书面检讨并说明情况;同时,上级路政执法队对区路政执法队进行约谈并通报。(2)杜绝选择性执法,制定《关于加强路警联合执法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积极与弓长岭交警大队进行工作对接,每周两次(不定期)组织路警联合执法人员到超限检测点,调取超限车辆处理放行情况,做到无盲区、无死角。(3)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执法协作,与弓长岭交警大队严格落实“肩并肩”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内业检查,建立专职副队长、中队长及内业处理三级无缝衔接方式,确保查扣超限车辆精准检测、移交到位。(4)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执法文字、音像、记录规范齐全,执法可回溯管理,执法合法有效。(5)规范路政协勤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协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弓长岭路政执法队协勤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
二是“随意处罚”。“2020年以来,交警在未通知路政部门进行检测、缺乏执法依据情况下,违规对疑似超载超限车辆直接做出简易处罚共1664次,涉及金额23.46万元”,(1)开展专题教育。区交警大队召开专题会议,将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2)加强执法监管。重点对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进行检查,建立《执法检查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随意执法、弄虚作假、降低处罚等问题上报支队纪检、督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3)强化协同执法。坚持落实联合执法清单式管理和全程记录,制定路警联合整治台账,坚决杜绝超载超限车辆直接作出简易处罚行为。
三是“违规执法”。“2020年以来,交警伪造称重票据、未按照法律法规处罚3次”,(1)查明伪造称重票据来源,规范执法行为。对未按照法律法规处罚、伪造称重票据的问题,报支队纪检督察部门处理,切断伪造源头。市交警支队对相关问题的责任人和民警进行通报批评,区交警大队领导集中约谈相关人员。(2)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组织民警学习《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严格落实治理超载超限规定,依法依规称重、分载、处罚。(3)强化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提升守法意识。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加强对路面执勤执法工作的有效监督,督促民警强化纪法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落实路警联合整治规定,依法依规治超。会同交通路政部门联合执法、无缝对接,依法依规查处超载超限车辆,通力配合,严格执法,相互监督。
2.公安机关不作为,乱收费问题突出。
一是“交警部门不作为损害企业利益”。“2022年12月至今,交警大队在未与存车场及时续签停车服务协议的情况下,仍要求存车场提供服务,未支付相应费用,企业多次沟通无果,损害企业合法权益”,(1)强化执行力度,加快推进工作。区交警大队召开专题会议,将问题立即上报支队,重新提出需求上报市局警保部门,加快推进合同的审核签订。关于存车场补充合同签订相关工作,已于2023年8月与企业签订补充协议,并将2022年12月份合同到期后至2023年8月间所欠款项上报核销。(2)加强营商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帮助企业查找原合同中可能涉嫌损害企业利益的条款,推动新合同签订。2023年9月1日,企业与辽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签订《事故和违法车辆拖拽停放服务》的合同。
二是“交警大队与存车场签订虚假合同,转嫁拖车费”。“2020年,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存车场向交警部门提供涉案停车场、违法和事故拖车服务,但交警部门以企业无拖车资质为由未支付拖车费,放任停车场违规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3万元,代替应由交警大队支付的费用”,(1)参照辽阳市其他正规拖车企业和保险行业拖车标准,与企业在新合同中约定拖车收费标准并予以报销,区交警大队与企业新签订的合同中已将拖车事宜纳入报销事项,帮助企业询价问价。(2)区交警大队进一步完善停车场规章制度,加强对停车场的监管力度,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坚决杜绝企业私自收取当事人应由公安机关承担的停车和拖车费用。(3)区交警大队制作相关台账,对违法和事故案件中需要拖车的进行逐一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求企业也要进行逐一登记,定期对台账进行检查和核对,既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失,也监督企业严禁发生私自收取当事人费用问题。
(五)关于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力度不够,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差距,数据共享工作推进缓慢方面
1.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不够,权力下放、承接不到位。
一是“承接事项不明晰”。“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目录名称不相符,全区依申请和公共服务类政务服务事项共715项,172项事项无法与权责清单对应”,(1)全面开展核对工作。对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无法与权责清单对应事项逐一核对,梳理出清单,建立了工作台账。(2)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区营商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法律规定的权限,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调整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区编办按照市级编办要求,根据本级实际情况编制新版权责清单,并根据省、市最新要求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区编办、区营商局统筹协同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法律规定的事项范围完全一致。区营商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班子成员就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作检讨发言。同时,区营商局已对负责此项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权责不清问题依然存在”。“2022年8月,原区水利局的‘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等23项给排水事项移交给区住建局,截至巡视进驻,双方仍未正式交接”,区水利局和区住建局已于8月16日正式完成交接工作,签订移交协议书。(1)督促2家单位开展权责交接“回头看”,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形成权责交接台账,确保权责统一。(2)建立了督导机制,10月7日,区营商局专门成立督导小组,到2家单位实地开展督导检查,查看台账和交接完成情况,确保2家单位在事项交接之后,认真履行职责。同时,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定期对有权责交接事项的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及时完成交接。区营商局已对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承接能力不足”。“11项事项因承接能力有限,实施层级为县区级但仍需到上级部门进行审批,不同程度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质效”,(1)加强向上沟通。区营商局针对该问题下发了工作提醒通知,要求涉及11项事项的3家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此问题,并形成书面说明进行上报,确认能否在我区进行审批。11项中,涉及区发改局5项:“小额贷款公司股权变更(非主发起人变更)”“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筹建)”“小额贷款公司股权变更审批(主发起人变更)”4项事项目前由省金融局统一审批,暂未下放至县区;“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事项属于公共服务类事项,无需审批,我区已于6月15日开展此项工作。涉及区医保中心1项:“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事项已实现进厅审批。涉及区企业养老和工伤保险经办中心5项:“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和“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2项事项已实现进厅审批;“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3项事项需市级部门进行审批。(2)加强业务培训。督促3家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办理事项能力,确保下放的事项“接得住、用得好”。区营商局已对牵头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3)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各部门必须落实好《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因设定依据废止或修改、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确需取消、调整或变更的事项,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做好调整或承接工作。
2.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动作迟缓,“一网通办”尚未完全实现。
一是“‘一网通办’推进缓慢”。“2023年共办件6799件中,能够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 ‘一网通办’的仅有261件,占3.84%,距离‘一网通办’的要求差距过大”,(1)建立了工作台账,认真分析研判816项事项,分类别核查出816项政务服务事项未能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办理原因。其中:能够在政务一体化平台审批280项,需在部门专网(辅助)审批536项。经统计,目前国家专网23个、省级专网19个、市级专网3个,共计45个;其中8个专网与政务一体化平台成功对接,能够实现“一网通办”。(2)开展督导检查,主动沟通对接上级主管单位,不定期抽查网站后台办件数据,对存在办件数据异常的单位,及时督促其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办理审批事项。同时,通过督导检查,8个与平台成功对接的专网各类事项,均按照要求在平台上进行审批,5月至10月,合计办件量984个。(3)结合上级职能部门专网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推进程度,及时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办理审批事项,不断提高“一网通办”率。区营商局已对牵头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全区水电气暖等7家公共服务企业,均未实现数据对接共享,无法在一体化平台上办理接入、更名和报装等工作”,(1)要求7家公共服务企业主管单位积极对接市级对口部门,请求帮助,并摸清现状,上报区营商局。(2)积极与市局沟通,力争解决存在问题。目前,供电公司采用接口调用方式,在一体化平台进行办理接入、更名、报装事项;奥德燃气公司、凯发新泉水务(辽阳)有限公司、弓长岭集中热力有限公司、弓长岭双泉供热有限公司4家企业采用办件结果回传方式实现对接,接入、报装可在一体化平台办理,更名事项暂无法实现在一体化平台办理。剩余2家企业:陈家液化气站和永洪气体公司为液化气换气企业,即为液化气钢瓶使用单位或个人提供换充液化气服务,按照经营模式,企业无需网上办理。
二是“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尚未打通”。“电子政务服务外网建设迟缓,全区4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5个便民服务站审批权限均未开通,无法实现县、乡、村全覆盖,‘就近办’无法实现”,(1)区营商局已于今年7月份,完成了对我区37个便民服务中心(站)的辽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审批账号的申请和发放工作。(2)根据省、市要求,会同各相关部门,结合区情实际,已编制完成我区乡镇街、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已在政府网站对外公布。(3)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已全部搭建完毕,并督促乡(镇)街及辖区内村(社区)全部使用电子政务外网。(4)将“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纳入营商环境绩效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5)下步,积极与上级单位沟通,待相关单位审批权限正式开通后,开展网上办理工作。
三是“‘一件事一次办’未完全实现”。“全区共认领‘企业开办’‘准入准营’等事项22项,其中20项尚未启动推进落实,占比90.9%,企业和群众‘多头跑、多次办’问题仍然存在”,(1)制定措施。今年6月,制定了《弓长岭区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具体落实措施。(2)落实要求。严格按照市营商局提出的时间要求,启动推进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根据辽阳市35个“一件事一次办”情况统计表,我区梳理出25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办理,提高出件效率。(3)设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统一受理方式,建立联办机制,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区营商局已对牵头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加快工作进度,提升工作效率。(4)督导考核。不定期对已启动的25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开展督导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将“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纳入区营商环境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程度不高,数字政府建设推进缓慢。
一是“政务服务目录不统一”。“全区政务服务目录事项715项,其中与市基本目录中名称不相符的有244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1)分析原因,精准施策。全面开展核对工作,重新梳理我区政务服务目录事项,逐一与市基本目录事项进行核对分析原因,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全部认领。(2)建章立制,动态调整。区营商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及时调整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区营商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班子成员就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作检讨发言。同时,区营商局已对负责此项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较低”。“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均未按照2022年辽阳市文件要求设立自助服务专区,未推广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数字政府建设尚有欠缺”,(1)立行立改。梳理乡(镇)街、村(社区)各级政务服务场所自助服务设备,在12个乡镇、村、社区设立了自助服务专区。区营商局已对牵头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加强沟通。积极与区公安分局、医保、社保等相关单位沟通研究,设立了2台自助服务设备,明确了投放位置,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专区,政务服务自助设施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六)关于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不到位,事中事后监管不规范,执法扰企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1.监管事权不清晰,执法扰企问题尚未杜绝。
“恣意裁量阻碍‘夜经济’发展”。“2022年7月,区城管执法队自行制定100-200元不等的标准,向该地区夜市部分经营者收取摊位费,被索要收据时无合理解释,涉及20余户摊主、6000余元,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1)区住建局召开党组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反馈意见精神,要求全队人员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服务意识,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由区住建局领导约谈相关负责同志,要求其加强学习,举一反三,增强法制观念,提升自身素质。(3)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化队风队纪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增加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4)推行“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逐步完成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变。2022年7、8月过渡期后,再无收费现象。目前该夜市已搬迁至滨河商街。同时,将收取的6000元用于聘请保洁人员,清理夜市的垃圾杂物。
2.环境监管不力,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有差距。
一是“区水利局在水土保持监管中‘宽松软’问题突出”。“通过大数据监测,该局2021年、2022年共有7个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或‘未批先弃’行为,扰动面积20.17公顷,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1)区水利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科室加强巡查,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属地和网格员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沟通,及时处理,确保工作落实落细。(2)加强监管,制定《202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方案》,与农业农村、住建、交通、市场监督、行政审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乡、镇、街等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形成监督检查联络台账,坚持预防为主,实现水土保持全面防护。
二是“区农业农村局在森林资源日常监管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通过林政管理系统查询,该区2022年森林督查案件24件,涉企12件,截至巡视进驻,24件均未开展查处整改工作,大数据监管作用未能真正体现”,(1)区农业农村局已将毁林开垦的图斑信息移交给乡镇,并与乡镇政府已对毁林开垦地块组织实施清退工作,依法收回林地,并恢复植被。(2)区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对违法使用林地案件立即开始进行查处。(3)将疑似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至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立案查处。(4)对确需使用且符合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查处到位后督促用地单位按程序尽快补办使用林地审核(批)手续。(5)区农业农村局已对2022年森林督查案件24件开展核处工作,目前办理13件,其中:办理毁坏林地案件1件,目前已刑事立案;办理清退小开荒案件11件;行政处罚1件,办理了使用林地手续。(6)充分发挥大数据监管作用,通过林政管理系统发现2023年发生9起疑似毁林案件。目前,已按照程序对9起疑似案件逐个开展初步调查。区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依规对违法使用林地案件进行查处;将疑似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至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立案查处。
3.区各职能单位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理解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2022年全区应填报涉企执法检查计划23家单位,未填报计划16家单位,占70%”,(1)提高认识。①组织16家2022年未制定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单位开展自查,要求其立行立改。②指导执法部门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权责清单、认真梳理执法检查事项,提前谋划2024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做到应填尽填。(2)组织学习培训。①加强对科级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培训。联合区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依法行政内容纳入10月份秋季科级培训班课程。②加强对重点执法人员培训。10月12日,区司法局邀请3名区政府法律顾问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法律顾问对部门日常服务情况,有针对性地从理论学习、座谈、案例分析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各行政执法单位人员对执法程序和公正文明执法的理解和运用。(3)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程序。结合6月至9月市区两级联动卷宗评查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以卷促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47项任务计划中,未报备或未公示的有11项,占23.4%”,(1)立行立改。组织涉及11项未报备未公示任务的7家单位,已于8月11日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了报备和公示。(2)提高认识。督促各单位深刻理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要性,提高重视程度,要求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3)开展业务培训。对相关单位的具体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做到即检即录,并及时报备和公示。
三是“同时存在突击补录问题,第四季度录入检查计划39项,占83%,“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1)落实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牵头单位责任,联合检查单位坚持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定期对联合检查任务完成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按计划完成联合检查任务。(3)即检即录。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做到即检即录,应录尽录,及时报备和公示,防止出现集中录入情况。
(七)关于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有短板,中介机构监管乏力,制度体系不健全方面
1.政府对中介机构监管不到位。
一是“瑞兴德矿业腾达分公司申请审查批复腾达矿石加工厂年产5万吨铁精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作,2021年6月该公司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辽阳汐函水利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送审稿。2021年9月市专家对该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意见中明确提出问题和意见,但该中介在最终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中巡视发现未进行修改,区水利局也未进行核实,予以通过审核”,(1)区水利局召开党组工作会议,学习《辽宁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意识,提升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不断提高水土保持工作执行力,确保整改到位。(2)加大监管力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中介机构的监管范围、责任和措施。(3)加强管理,落实具体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使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全区共有二手房中介5家,没有录入辽宁省互联网+信用监管系统,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中介监管”,(1)加大督促力度。督促区住建局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依法对二手房中介机构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对二手房中介机构的管理。(2)加大日常检查。区住建局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会同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联合检查,做到应查尽查、应录尽录,并及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检查计划及检查结果,进行报备和公示。通过检查发现:2家正在经营,1家已不经营二手房中介业务,2家已注销。(3)建立长效机制。区住建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具体科室,安排专人负责,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工程化落实。
2.委托中介审核机构不规范,存在随意性。
“巡视发现,区财政局在委托中介审核机构时缺少公开招投标程序,均使用直接指定的方式,缺少规范化、制度化约束”,(1)加强学习,区财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巡视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对照反馈问题,深入查找思想、工作、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2)2023年8月14日,根据辽宁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2020〕148号)文件规定,弓长岭区财政局(中心)已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核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需求在指定网站公示工作,公示期为30日。(3)采购需求公示期间,弓长岭区财政局(中心)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110号)规定,并结合我区政府建设项目审核工作实际需求,完成了编制征集文件等工作。并于2023年10月13日,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征集项目的采购公告,待公告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开标工作。(4)采购工作结束后,我单位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110号)规定以及内控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八)关于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有缺失,政府部门履职不到位,垄断行为禁而未绝方面
1.政府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市场垄断行为未得到有效根治。
“区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反复指定3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工作。经调阅台账发现,全市共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36家。2018年以来全区共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336个,其中由建信招标代理公司、永信公司、志诚管理咨询公司等3家公司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共有200个,占60%。其中区住建局负责的47个项目中有21个项目由建信招标代理公司一家代理,存在行业垄断行为”,(1)坚持信息公开。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之前,发布项目服务招标代理信息,让每个招标代理机构都能够获得相同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保证各机构公平参与竞争,并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2)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台账,按照各机构的不同优势和项目的不同性质分类,选择不同的招标代理机构,杜绝出现一家独大现象。(3)做好集体决策。在选择代理机构时,提前召开党组会议或行政班子会议,集思广益,集体决定,保证选择代理机构的公平性。①住建局:独立工矿区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用了辽阳建盛招标代理机构;凯金亚小区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用了辽宁盛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②交通局:“6.1”农村公路水毁复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用了辽阳振华招投标有限公司;2023年沈环线北段(弓长岭北出口)道路路肩绿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用了辽阳协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③水利局:长岭河河口段生态治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用了中润(辽宁)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小录村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机构选用了辽阳广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个别政府部门履职不力,校服采购存在垄断现象。
“巡视发现,区教育局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要求不到位,未建立管理制度,长期指定1家企业定制校服,‘一家独大’垄断长达8年。截至巡视进驻,全区共7所学校,除2所学校因规模小、人数少未与指定企业合作,其他5所学校均在辽阳某服装企业定制校服”,(1)及时传达巡视整改意见。召开教育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2)立行立改解决问题。召开各校校长专题会议,要求全区各中小学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严格按照内控制度中关于采购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进行校服采购,并将采购相关手续及时报教育局备存。目前,除光华中学(民办学校)由家长自行购买外,其它6家公办学校均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从不同企业进行了采购。(3)加大监管力度。制定《弓长岭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监管力度,每学年对各校检查2次,保证今后校服采购依法依规操作,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中共铁岭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铁岭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1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振兴发展不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方面。一是将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与读书班融合开展,组织县级领导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和分管工作开展主题研讨,交流学习心得。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摸底检查,各单位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组织县级各官方网络宣传平台,统一开设党的二十大专题专栏,强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力度。二是按照《铁岭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确定的重点任务,将县直各单位涉及的重点工作根据性质全部纳入各专项推进组,并积极组织各推进组制定本组三年行动专项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和资源开展相应文旅节会,成功举办“乐游在铁岭,车行山水间”百辆房车摩托车巡游活动、熊官屯鸿马艺术馆开馆仪式及跑遍辽宁·2024铁岭莲花湖湿地半程马拉松等大型活动。三是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编制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图谱和家居产业链图谱,灵活开展点对点招商、代理招商、以商招商和网络招商,加快构建具有东北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2024年新签约项目65个,总协议资金71.39亿元;盘活项目10个,总投资额7.26亿元,占地533亩。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扬帆食品为牵头代表,联合老兵榛子、马侍郎野生榛子等几家企业、合作社共同发展,与代加工企业合作,加工榛子奶糕、坚果酥、榛子云派等零食产品,进一步提高企业产品附加值。
2.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一是持续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县政府每月召开调度会,研究经济运行情况,推动全县工业经济规模扩大,九三集团纳税超亿元。新获批3个省级智能工厂、3个省级数字化车间,新签约神农(铁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食品加工项目7家。引导企业围绕数字化赋能和绿色低碳等重点方向谋划储备一批技改项目,进一步加速“老原新”项目更新升级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制定《铁岭县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开展“科技服务百企行”。编印《铁岭县企业科技创新政策》读本100余册,做好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织企业参加省、市成果对接会,邀请中科院研究所、东北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专家教授实地考察企业10余次,完成成果转化签约项目3项、成果转化意向签约项目4项。促成铁岭市扬帆食品有限公司与沈阳工学院成立“绿色农产品深加工专家工作站”,推动东北大学与辽宁北宇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实践教学基地,贵鑫环保等2家企业成功获批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长飞光纤等3家企业获批省级典型类产学研联盟。我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及占比在全市均排名第一。三是实施农产品融合发展园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8%。
3.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方面。一是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题推进会,对农村环境整治作出安排部署,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黑土地保护及草坪清退任务全部完成,高准农田建设和保护性耕作任务正在验收中。二是加强美丽乡村建设,2019至2022年35个美丽示范村和宜居村已通过省级验收。成立县环境净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铁岭县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方案》《铁岭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考核实施方案》,对全县14个乡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打分。各乡镇配备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和保洁员,对农村生活垃圾“五指分类法”进行大力推广,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资金缺口纳入财政预算。
4.在总揽全局有差距,统筹推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用力不足方面。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重新启动理顺凡河新区行政区划相关程序,制定理顺凡河新区管理体制方案,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明确事权财权、健全管理机制。
5.在统筹安全和发展有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效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印发《铁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设立20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推进信访案件化解,践行“浦江经验”,落实县级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入户走访,不断强化基层吸附能力,推进信访矛盾源头化解。建立京访整治台账,完善做实“一案一策一档一专班”机制,以“六个一批”举措化解重点信访难题。强化信访业务培训,全力提升全县党员干部接访、化访、服务群众能力。做实“三到位一处理”,对无理闹访缠访、以访谋利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正风肃纪反腐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一是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制发党的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县委常委会定期召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专题听取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二是制发相关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2期,转发省、市通报7期。选取典型案件拍摄警示教育片《代价》,制作微警示录5期,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警钟长鸣。三是建立巡察工作汇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使巡察工作各环节全流程实现有序运行,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四是推动问题线索统筹分类、快查快结,对相关问题线索实施台账管理,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加强沟通协调,明确日常联络专员,推动部门协作配合高效化。
2.在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一是针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件,拍摄微视频《酒诫》。召开全县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暨警示教育大会,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开展业务培训19次,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业务能力。以办案协作区为单位下发《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57份,进一步明确案件定性量纪统一标准,提升工作水平。二是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强化对县直部门、乡镇正职监督力度。针对重大案件,抽调业务强素质高的人员成立专案组进行查办,提高案件查办质效,杜绝“零移送”问题发生。建立线索及案件统计台账,每周调度,每月统计、通报,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案件线索查办力度。三是积极发挥大数据监督作用,科学建立“农村非公办教师养老补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13个数据监督模型,开展数据比对50次,大数据监督得到有效提升。县纪检监察机关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及时调整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分工,对数据实时更新、监督定期开展等提出明确要求,实现各领域数据监督全覆盖。四是下发《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须知》,严格规范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单位宣布处分决定相关事项。严格做好受处分党员宣布处分决定会议记录回执工作,确保被处分人员处分决定相关事项执行到位。
3.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存在风险方面。一是针对我县“三资”领域发现问题,召开“三资”起底再排查及提质增效专题工作会议,对“三资”排查整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遇重大决策需向司法部门申请政府合法性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三是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医保基金“跑冒滴漏”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铁岭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制度》等文件,县政府每月召开调度会,对死亡人员信息数据等进行对比共享。
4.在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存在短板方面。一是完善修订《铁岭县2024年预算编制方案》,制定《铁岭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铁岭县行政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铁岭县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中规模和比例。二是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数、实有数,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制定《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支出,认真执行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定额。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和规范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费开支。开展会计核算监管及业务能力培训,健全决算填报制度,对填报项目和金额层层审核把关。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方面。一是县委、县政府出台《铁岭县项目资金和上级专项审批及拨付管理办法》,作为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的补充办法,确保大额资金使用科学、合理。县人大、县政协重新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对“大额资金使用”事项进行细化、量化,作为党组议事的重要内容。对部分单位存在议事规则未制发、缺少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和未明确标准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对各单位议事规则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培训会,印发民主生活会提示单,对各单位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发挥机关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县委常委参加支部活动情况、在支部讲党课情况纳入机关工委年中及年末机关党建考核清单,形成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规范县委常委会会议制度及议事决策程序。县政府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坚持会上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策,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县人大、县政协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全面杜绝列席人员参与表决情况发生。全县各单位严格按照议事规则,执行党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2.在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够严格方面。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定,对超配领导干部进行了免职。建立编制文件汇编,进一步梳理完善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职数设置情况,对各单位实配领导干部情况进行排查,目前已无违规超配情况。二是建立县委常委会和常委会列席人员家庭成员信息台账,派专人核实回避关系。制发《关于进一步整治干部工作中存在若干问题的通知》,组织各党组(党委)对执行回避不严等问题全面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扎实推进整改。三是制定《铁岭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对廉洁自律意见、“双签字”进一步明确,并在考核中严格执行。严格落实执行“双签字”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审核材料。完善对考察对象廉政审核机制,坚持廉政审核意见在先原则,严把廉政审核关。四是制定《2023年度全县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年底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评定述职评议考核等次,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联审制度,明确将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基层党建述职结果、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综合比对。
3.在基层组织建设存在差距方面。一是切实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指导大甸子镇成立中共铁岭县大甸子镇机关总支部委员会,督促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理顺党组织关系,完善党组织机构。二是开展“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通过发展党员、招录党员、党组织选派等方式,提高党组织覆盖率。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对需要重建重联的党支部采取片区联建、同业共建和派驻帮建等方式重新成立联合党支部,对于“空壳”党支部,第一时间召开党(工)委会予以调整或撤销。严格党组织换届程序,根据隶属关系,提前6个月通知党组织换届准备工作,确保换届工作按期进行。三是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为未配齐的基层学校党组织优选配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目前,全县23所学校基层党组织已全面完成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要求。
4.在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方面。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级公务员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针对典型问题进行自查整改,为每名职级公务员安排具体业务工作,脱产参与驻企、招商和包扶乡镇、社区的职级公务员立即返回单位,由所在单位合理安排业务工作,在完成日常业务工作基础上,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各类包扶工作。常态化开展职级公务员管理专项行动,对不正常出勤,以驻企和包扶乡镇、社区名义安排工作,实际并未到岗人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按时间进度开展季度平时考核工作,并对退出领导岗位职级公务员进行重点考核。二是持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的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全县各单位推进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县政府成立环保税征收工作专班,制定信息交互制度,实行线下人工定期交互信息模式。邀请专家对环境保护税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生态、税务部门共计50余人参加,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对全县14个乡镇辖区内企业开展环境保护税培训辅导工作,进一步宣传环保税法,学习自主报税相关业务知识,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四)关于巡视、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中央、省委巡视反馈及上级审计部门反馈的未完成整改问题,重新进行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工作责任,逐项调度推进,积极推进整改落实。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环境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不深入方面。一是制定了《铁岭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协调联动、督查考评工作机制。发挥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对重点工作及时督促提醒。召开全县营商环境重点问题调度协调工作会议,就工作进展和难点问题进行调度推进。二是在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配备“好差评”评价系统,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发现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库中相关问题174个,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制定“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效率。制定《“一网通办”引导推广使用方案》,提升企业群众对“一网通办”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全面梳理《铁岭县证明事项清单》115项,打通不动产网上审批数据壁垒。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39份。制定《铁岭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2.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有缺失方面。制定了《关于行政应诉工作报告和备案的通知》,形成行政应诉案件一案两报备制度,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范化。对行政败诉案件进行梳理,形成《铁岭县行政应诉败诉案件分析报告》。
3.在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不到位方面。一是在政府网站集中公示《惠企政策汇编》,利用新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工作,对325名选派包保企业干部进行培训。开展惠企政策面对面宣讲活动,确保惠企政策落地落实。编制完成《铁岭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杜绝出现政策空转现象。二是线上利用政府网站和“铁岭县政务”微信公众号,准确规范公开涉企优惠政策等信息。线下运用政务公开专区,做好便民利企政策解读、政府信息查询,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4.在“项目管家”制度没有落实落细方面。细化项目问题台账,制定《铁岭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管家”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管家职责,点对点调度,按月进行督导考核。同时将“项目管家”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助力企业在铁兴业。同时举一反三将整改成果延伸至项目建设调度、项目包装等业务工作中,切实发挥项目服务中心作用,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差距较大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统筹推动诚信政府建设不到位方面。制定《铁岭县政府守信践诺监督考核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任务。制定《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
(三)关于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效果不佳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落实防止“构罪即捕”要求不到位方面。制定《关于贯彻落实防止“构罪即捕”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召开业务分析研判和培训会议,对案件进展、证据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增强业务知识储备,提高办案质量。
2.在公安机关办理涉企案件滥用司法调查权方面。县公安局针对办理涉企案件提请逮捕的案件进行评查。制定《铁岭县公安局关于规范提捕与移送审查起诉环节的规定(试行)》,开展部门执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与县检察院建立提前沟通协商机制。
(四)关于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不到位方面。县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铁岭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铁岭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登记表》。县政府督查室对巡视期间发现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不到位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对2018年以来全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
2.在临时性执法检查均未向县司法局备案方面。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制定了《铁岭县临时性涉企执法检查备案登记表》。县政府督查室对巡视期间发现的未履行备案手续的执法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对2018年以来全县临时性执法检查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临时性执法检查备案工作。
(五)关于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存在短板弱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放管服改革不够到位方面。对2022年新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职权中13项未及时在省事项库更新相关信息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领并更新成功的9项,剩余4项中一项行政职权未下放至铁岭县,两项行政职权省住建厅已收回,一项行政职权由铁岭市住建局负责,由省住建厅发证。
2.在体外循环仍然存在方面。按照“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协调相关事项进驻大厅,进行授权,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制定《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应进必进”清单。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业务窗口”,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授权窗口办理。
3.在“一件事一次办”流于形式方面。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宣传力度,让企业群众了解“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流程。
4.在行政审批前置手续多方面。按照《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分别结合自身实际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中对应中介服务事项,委托相关机构为审批提供技术性服务,不增加申请人的义务。
(六)关于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力度亟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监管不力问题时有发生方面。一是县公安局科学调整勤务民警,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强化超载超限货车违法治理能力。重点货源企业周边增设电子监控,加强日常巡查与摸排。制定《铁岭县公路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开展超限超载违法专项整治。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料堆未覆盖的27家企业进行全面梳理,限时整改,建立整改档案。成立了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铁岭县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在辖区内开展料堆覆盖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县市场监管局对未取得健康证的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和批判教育,现相关涉事单位从业人员已全部取得健康证。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75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
2.在落实“一超四罚”强化源头治理差距较大方面。开展县域内15家装载源头企业专项检查,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下发《铁岭县治超办信息协查抄告制度》。建立维修企业定期巡查机制和企业巡查台账。对县域内维修企业进行日常巡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7份。安排执法人员网络学习4次,集中学习3次,考试1次,有效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
(七)关于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亟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未建立中介服务监管机制方面。一是制定《铁岭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铁岭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把中介服务重点内容列入到《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进“信用铁岭县”建设的工作方案》中。二是将行政审批中介管理执行情况纳入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内容,作为县政府考核事项中的一项,开展工作考核。
2.在日常检查和惩戒制度缺失方面。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台账。多渠道开展抽查检查工作,通过辽宁监管执法平台“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联合抽查。结合铁岭县实际制定印发了《铁岭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抽查检查纳入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中,依托辽宁监管执法平台分类制定年度抽查检查计划,确保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常态化监管。
(八)关于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隐患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到位方面。对2018年以来已经审查的46件制度文件进行逐一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下发《关于规范填报<公平竞争审查表>的提示函》,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同时,向相关单位下发《关于重新对已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对已出台的46件制度文件和应审未审政策文件重新进行审慎的公平竞争审查。召开铁岭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下发了《铁岭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双报告制度的通知》,成员单位定期报告制度实施情况。开展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发放公平竞争政策宣传手册。
2.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等金融乱象治理不力方面。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发展局进一步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在乡镇街道现场讲解防范知识。加大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强化追赃挽损,提升执法效能,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
下一步,县委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的事项,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调度督导,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坚持定期督查,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中共调兵山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调兵山市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调兵山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深入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不到位方面。一是制定《中共调兵山市委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督导小组,要求全市各单位分别制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建立《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度性创新成果台账》,形成一批制度性创新成果。二是传达学习省委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及郝鹏书记讲话精神,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铁岭市委决策部署工作机制的意见》,修改《调兵山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成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小组,严把文件制定关口。制定《加快实现调兵山振兴发展新突破(2023年)工作图谱》,严格实行周调度制度,推动重点任务清单化、项目化落实。常态化召开主要经济指标调度会议,全力推进农业健康发展、工业高效发展、服务业加快发展。三是制定《调兵山市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成立“三篇大文章”工作专班,加强支持帮扶。四是对全市规上非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深入挖掘重点企业潜能,全力推进企业认定,完成辽宁久益创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五是梳理资源禀赋,做好资源开发利用,鼓励现有矿山更新设备、提高产量,硅灰石年产量大幅提升。
2.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一是依托“三大两特一精”产业定位和五个特色“产业园”主导产业及产业链方向,持续强化“走出去、请进来”,在铁岭市率先谋划建设生物化工园区,开辟了招商引资“新赛道”,获得铁岭市招商引资工作突出贡献奖,被评为项目建设优胜单位。建立准入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规模小、科技含量低、抗风险能力弱的企业进入园区。持续深化助企帮扶,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规上工业企业健康发展。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向恒业气体(辽宁)有限公司拨付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专项资金,成功申报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项目。二是严格准入审核,确定“两高”范围、严守“两高”红线,对项目进行预审,剔除不符合标准项目。全面梳理排查现有企业和在建项目,具备提档升级条件的辽宁尚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和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现改造升级,不具备提档升级条件的铁岭恒辉化工有限公司现已关停。制定《调兵山经济开发区闲置厂房盘活利用工作方案》,成立盘活闲置资产领导小组,对长期停产企业进行分类施策,成功盘活辽宁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铁岭天祜环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多个项目,正在为剩余长期停产企业积极寻找嫁接改造项目。完成供而未用土地专项整改,调兵山市应急局物资储备库项目和辽宁鑫丰矿业有限公司已自愿无偿返还该土地,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3宗项目用地已开工建设。三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全市干部主题教育学习范围,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调兵山市乡村振兴发展规划(2023年—2025年)》和《2023年调兵山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镇(街)进行年度考核,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列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调兵山市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工作议事规则》,对无收益项目的镇(街)领导、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制定“一村一策”整改方案,全部实现正收益。加强煤场的监督管理,制定《调兵山市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对全市各个煤场分别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加大污水直排治理力度,晓南镇完成截污纳管和调节池建设工程并投入使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市5个镇(街)均建立了保洁员包片制度,34个村均按照“一村一策”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定农村人居环境包保责任制“作战图”,自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好转。
3.在解决民生力度不够方面。一是召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题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小组和危房改造安置领导小组,对建筑年限30年以上的14栋D级危楼进行分类施策,全力加大危楼改造力度。加快老旧小区改造验收进度,完成小区封闭、小区绿化、水厂改造等项目的验收工作。组织实施防水工程,完成漏雨房屋统计工作并形成台账,维修改造工程全部完成。二是召开供暖信访问题、物业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制定《调兵山供暖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建立《2023—2024年度供热市长热线台账》、《2023年物业投诉台账》,全力提升工作质量,推动问题解决。督促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压实责任,针对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监测报告中得分较低的公共交通、公共事业、公共体育等领域,认真自查整改,公共服务质量不断优化。
4.在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发展不够有力方面。一是成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闭坑矿山土地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调兵山市采煤沉陷区搬迁村庄土地复垦工作方案》,分类施策,全力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召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调兵山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2023—2025)》,加大公办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全市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进一步提高。建立退出机制,制定《调兵山市无幼儿教师资格教师退出计划》,有序退出无幼儿教师资格证教师。对幼儿教师“零”字单位停止办学或吊销办学许可证,全市已无幼儿教师资格证“零”字单位。规范审批流程,制定《调兵山市幼儿园审批流程》,对专任幼儿教师持证率达不到100%的幼儿园不再审批。年初以来,没有新审批幼儿园。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一经发现幼儿教师“零”字单位,责令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一是制定《中共调兵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规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对各党委(党组)履行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开展实地检查,督导开展整改工作。制定《关于遏制腐败增量清除腐败存量构建保障振兴发展反腐败治理新格局的实施方案》及《净化政法领域政治生态的工作方案》等8个子方案,扎实推动全市“遏增清存”工作。召开全市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查处“一把手”、破坏营商环境、“四风”等典型案例,由市委书记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牢固树起纪法“高压线”。二是对2018年以来55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梳理,建立《铁岭已完成审计项目台账》等4本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制定2023年审计计划、《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战审计监督工作方案》,加大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力度,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常态化。三是制定《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巡察监督重点,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巡察监督,认真收集信访举报。认真开展巡前业务培训和组内培训工作,针对每轮被巡察单位主责主业及工作特点安排相应培训课程,有的放矢提升巡察干部业务水平。召开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中期组办会商会议,对各组中期报告进行分析研判、审核把关,就《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讲解,提升发现问题质量。
2.在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方面。一是开展“清廉调兵山建设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制定《调兵山市政治监督共性化事项清单》、《调兵山市政治监督个性化事项清单》和《调兵山市政治监督即时性事项清单》“三张清单”,构建闭环管理体系,推动政治监督可量化、可视化、可评价,相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均以“三联单”形式交相关承办部门办结并完成上报。建立政治监督共性化事项、政治监督个性化事项、政治监督即时性事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政治监督等“四本台账”,按季度上报铁岭市纪委监委。完善派驻机构机制,制定《调兵山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实施细则》以及《2023年度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自行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等文件,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上半年及第三季度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排名,鞭策排名靠后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改进工作方法,认真履职尽责。二是召开纪检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会议,对纪检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认真梳理,就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全面提升回复质量。召开对审计移交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整合、平衡办案力量,加大线索查办力度,提高线索查办效率。建立《调兵山市纪委监委接收审计移交问题线索台账》,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进行动态更新,相关移交的问题线索均已办结。制定《调兵山市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实施办法》,建立纪委监委与审计部门日常沟通和线索移送管理机制,确保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及时查办。加快推进案件查办,涉及省委第十一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铁岭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线索、调兵山市委巡察新移交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三是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重新制定《中共调兵山市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2023)》、《关于遏制腐败增量清除腐败存量构建保障振兴发展反腐败治理新格局的实施方案》,建立《调兵山市纪委监委接收反腐败协调小组线索工作台账》,推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反腐败协调工作深度融合、同向发力。
3.在民生领域廉洁风险隐患较大方面。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整改,相关小学已终止公办幼儿园承包合同,公办小学幼儿园均由学校专人管理自主经营。成立账目核查工作组,对公办小学幼儿园账目开展核查。制定《调兵山市幼儿园经费“月缴付、季审核、年监管”制度》和《关于幼儿园普惠性生均经费使用范围工作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责任追究,由纪委监委对公办小学幼儿园承包情况、资金去向、账目情况进行核查,给予相关人员批评教育、政务警告等处分。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调兵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调兵山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进行进一步规范,着力维护资产安全。二是对全市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个人电子档案进行全面筛查追缴,对涉及的基层卫生机构进行追缴金额确认,在年底拨付资金中予以扣除,返还市财政。建立长效机制和《调兵山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基层管档机构监管。严肃追责问责,召开调兵山市关于省委巡视组巡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题整改工作纪委现场确认会,对涉及整改追缴金额数目较大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填写确认书并进行训诫,并给予时任卫健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制定《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采煤沉陷区青苗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调兵山市采沉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有序开展青苗补偿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调兵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方案》和《调兵山市不规范使用“一卡通”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给予相关人员严重警告处分、谈话提醒处理。
4.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方面。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建立《调兵山市纪委监委组织处理线索台账》,精准使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措施,召开培训会议,层层压实责任链条,增强组织处理工作规范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整理形成线索处置审批单,并按要求落实分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二是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调兵山市公职人员工作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公职人员工作纪律作风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各单位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机关党建考核,对省委巡视反馈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将干部作风整顿情况同绩效考评相结合,与干部职工的评先选优、职级晋升、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相挂钩,个别人员因纪律检查被通报受到影响暂缓晋升,警示震慑作用有效强化。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方面。组织各党委(党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议事工作规则的通知》,对相关单位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进行抽查检查,全力做好问题整改。责成市人大、市政协、晓南镇、晓明镇、大明镇分别召开党组、党委会议,对自查发现未上会的大额资金进行说明,并由市委书记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组织相关单位对2018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制定《党委(党组)民主议事监督问题线索转办单》,建立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动机制,常态化抽查检查,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责成调兵山街道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学习人事任免制度,由街道党委书记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在全市范围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党委(党组)“三重一大”工作提示单》,对2018年以来人事回避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自查,分别建立问题台账,对自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在各自单位党委(党组)会议上进行说明,并由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制定《执行人事任免回避制度提示单》工作模板,确保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全面规范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环节各步骤,由相关市委常委分别负责督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民主生活会。成立督导组,对全市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过程督导,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2.在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仍有短板方面。一是制定《调兵山市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具体措施》,规范年轻干部选用工作。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调整党政工作部门干部,充实年轻干部,全市市直部门配备35岁左右年轻干部的领导班子和党政工作部门正职数量均已达到比例要求。二是梳理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和执行“双签字”制度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工作。针对个别干部在进一步使用前未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未落实“双签字”制度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市委组织部向市委作书面检讨,自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干部均按照“双签字、双盖章”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执行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时限、程序等相关要求,杜绝“带病提拔”隐患。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会商小组,制定干部人事档案整改审核计划,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干部档案建立台账,补充完善档案,逐人逐项销号处理。制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会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补充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三是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建立《超职数配备干部台账》,结合现有岗位空缺优先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全市各单位均不存在超职数现象。对违规进一步使用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建立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长效沟通机制,对影响期内干部任用情况征求意见,对干部进一步使用情况严格把关。对应交流未交流领导干部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应交流未交流干部台账》,应交流未交流干部已整改完毕。下发《关于持续做好公务员交流和任职回避工作的提示单》,建立监督指导工作机制,有计划实施交流轮岗,确保不再出现应交流未交流问题。
3.在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调整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召开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共调兵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中共调兵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对《中共调兵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清单》,根据时间节点及时督促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制定《关于规范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的制度》,对述评要求、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从制度层面强化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制定《2023年度全市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确保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建述职材料有人抓有人管。制定《关于规范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的制度》,健全完善组织部与各党委(工)委的联动机制,确保述职评议结果得到充分运用。二是举办全市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议,提升党务工作者履职水平。持续强化督导检查,对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培训会议,相关国有企业已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责成有监管责任的市直单位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充分发挥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作用。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前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前置程序,要求相关国有企业对2018年以来未经过党组织讨论前置决策问题进行全覆盖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由住建局、文旅局、发改局等主管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进行通报,并对相关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一是制定《调兵山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具体措施(试行)》、《关于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具体措施(试行)》、《关于健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细则(试行)》,为领导干部提供干事创业制度保障。制定《调兵山市2023年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案》,通过领导干部季度考核清单进一步掌握干部履职情况,并对绩效考核排名靠前单位中的一些干部予以提拔、进一步使用和职级晋升,加强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查核典型案例,给予相关人员分别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并予以通报。规范职级晋升工作,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干部晋升职员等级,职数空缺率大幅下降。制定《关于常态化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的通知》,在坚持择优晋升原则的同时开展常态化职员等级晋升工作。二是成立调兵山市公职人员工作纪律作风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调兵山市不兼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管理措施(试行)》,在组织层面和制度层面上强化对不兼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规范化管理。对排查退出领导岗位的未退休干部并建立台账,完成对缺乏有效监管的单位以及一些以招商、驻企或参与其他工作等名义脱离工作岗位干部的整改工作。下发《关于常态化开展调兵山市公职人员工作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的通知》,督促市直各单位、各镇(街)制定考勤制度,市委组织部不定期抽查。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统筹领导不到位方面。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辽宁省、铁岭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政治站位,增强抓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高度重视上级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各类政策文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认真研究,紧密结合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对于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跟踪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2.在职能部门存在懒政怠政方面。对出租车聚集引发舆情事件,由市纪委监委进行全市通报,并对事件中的主要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直接责任人免职。制定《调兵山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具体措施(试行)》、《关于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具体措施(试行)》、《关于健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细则(试行)》,同步下发提示单,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3.在供暖改革重形式轻实效方面。畅通信访渠道,设置润鑫供暖信访接待专门办理窗口,第一时间对投诉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对需要上门维修的问题立即沟通协调热力公司抢修队伍予以处理,全力保障市民取暖投诉件的办理效率。召开供暖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和供暖企业负责人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调兵山市供暖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督促供暖企业做好整改工作。12345热线平台供暖期内每周形成供暖诉求办理周报,将诉求办理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对办理质量不高的诉求件加强督办,保证办件质量。
(二)诚信政府建设有差距,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重视不足推动不力方面。召开调兵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学习《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研究我市关于《铁岭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履行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在追究失信责任不严方面。加强行业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失信企业及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为整治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提供依据。把失信问题整治作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对嘉纳置业等失信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开,并实施联合惩戒。第一时间核实、了解失信企业信息,将严重失信企业上报铁岭市信用办公示并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3.在退还保证金不及时不彻底方面。全面梳理未退还保证金明细,推动医疗保证金全部退还核销,相关医疗保证金已全部退还。制定《调兵山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保证金管理办法》,对涉及保证金管理的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坚决杜绝保证金不及时返还问题。
4.在行政机关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到位方面。对政府机关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案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健全应诉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相关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相关工作要求进行明确,将行政应诉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确保各行政机关能够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切实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三)行政执法权力运用有差距,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执法检查缺乏统筹方面。转发《关于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单位联合抽查的监管领域,组织牵头发起单位主动商请参与单位共同制定年度联合抽查检查计划,联合检查前按规定要求到司法局审批,减少对企业检查的频次,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召开重点执法单位联席会议,学习《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明确联合执法工作任务和要求。强化绩效考核,将公正文明执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季度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打分。
(四)行政审批权力运用有差距,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一网、一门、一次”推进缓慢方面。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明确可办事项名称、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完成市直部门、镇(街)、村(社区)编制工作,所有事项指南全部在政务服务网公示。以领导干部走流程为载体,推动各部门迅速全面梳理网上可办事项流程,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重新梳理政务服务网上可办事项清单,针对全程网办、“最多跑一次”事项重新进行梳理公开,定期对网办事项、办件量进行统计,对办件量较低事项分析原因,有针对性整改调整。
2.在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不实方面。加强统一管理,分批次整合分中心进驻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制定《调兵山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管理制度》,明确月例会制度,对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定期梳理研判,对网办事项、办件量进行动态调整。对全市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在审批事项下放不到位方面。重新梳理高频事项,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医保、就业等方面问题进行汇总,明确便民服务站网上可办事项,调整低频事项。深入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站进行走访调研,组织恳谈会,向服务主管、社区书记、群众了解情况,倾听基层意见。开展宣传培训,详细解读业务办理、政策文件等内容,提高百姓知晓率。
(五)监管权力运用有差距,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12345平台职能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邀请省12345平台驻铁岭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培训,点对点答疑解惑,提高诉求办理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对我市12345热线平台2020年至2022年关于供水、供暖、供气、道路破损方面诉求问题台账进行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同类问题处置措施。将2023年至今诉求低星件进行清单化管理,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补报,提高办件质量。将六类需提级督办问题转至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通过实地查看、现场办公、联合会议等方式解决疑难问题,有力回应群众诉求。
2.在疑难件解决效果差方面。对全市物业住宅小区进行漏雨房屋实地摸排,建立问题台账,督促物业公司、社区及业主委员会严格执行《调兵山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履行维修手续,对问题楼宇进行维修。在政策范围内进一步优化申请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压缩办结时限。设立维修资金专有账户,将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去向统一归集到专有账户,由住建局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六)规范中介组织服务有差距,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中介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方面。召开中介机构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会议,学习《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调兵山市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相关要求。组织行政审批部门和中介服务主管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工作
2.在违规委托价格评估机构方面。加强检查指导,对中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是否存在发布虚假房源、是否为不符合交易条件房屋提供中介服务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规范,规范经营行为。召开调兵山联社第三方评估机构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对调兵山联社第三方评估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制定整改落实措施,规范日常管理,打造平等的营商环境。
(七)整治幕后交易有差距,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事企不分破坏经营环境方面。严肃追责问责,对涉事人员违纪行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迅速整改落实,经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将诚宇检测公司交还惠都建工集团管理,涉事人员与诚宇检测公司脱离关系,不再参与有关诚宇检测公司的任何事项,并将监督站在诚宇检测公司从事检测工作的在编人员召回监督站工作。监督诚宇检测公司将无效报告全部追回,对涉及的工程项目进行结构实体检测,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组织工程质量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强部门资质管理,坚决避免无资质检测、无资质上岗等行为。
2.在非法从事工程监理活动方面。市政府责成住建局对监理站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责令监理站不能再承接新的监理劳务合作业务。针对已承揽的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销号台账,指派具备资质的职工认真履职,确保履约项目质量安全,消除履约工程的风险隐患。制定《2023年调兵山市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持续强化行业监管。
3.在监管不力致市场混乱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调兵山市殡葬领域管理实施方案》,成立调兵山市殡葬领域管理小组,建立丧葬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在全市经营性公墓和城市公益性公墓设立公墓价格公示板,对殡葬行业开展不定期检查,健全殡葬服务体系,规范殡葬领域市场秩序。鼓励多元化经营,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丧葬服务行业,增加市场竞争,降低价格,推动殡葬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中共铁岭市银州区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银州区进行了巡视。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银州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有差距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落实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不积极。一是提升区委统筹谋划水平,全面学习、把握、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列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区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开展了专题研讨。认真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等“三年行动”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且加强对重要文件传签流程及领导签批意见的跟踪和督导,做到文件传签“落地有声、有始有终”。现已完成整改。二是推动落实措施项目化、目标化,重新修订了《中共铁岭市银州区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动新时代银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的决定》,区直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决定》的贯彻落实方案 61 个。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重新修订下发了《铁岭市银州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区政府成立银州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跟踪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如期完成。现已完成整改。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区委宣传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联合下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三年行动”工作督查通知》,区委宣传部成立 10 个督导组,到人大、政协、司法局等 18 家单位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现已完成整改。
2.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的不牢。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关于“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内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是积极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推进上海佳苑回迁楼建设,其他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积极推进。需长期整改,计划于2024年内完成上海佳苑回迁房建设;于2028年底完成整改。三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进度,不断完善水电、道路、燃气等基础设施。需长期整改,计划于2024年底前,完成剩余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三分之二,于2025年底前,按照国家要求,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四是持续关注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制定了《物业引进、提升三年工作计划》,完善《银州区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办法》,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积极协调市属单位,积极解决供暖、供气、供水等各类群众诉求;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于2025年底前实现全覆盖;落实容缺办理,加快推进解决办证难问题。需长期整改,计划于2025年底完成整改。
3.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在东北振兴实践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的新发展理念。二是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和财政增收,持续用力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2023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05亿元,增长4.7%,全市排名第六;固定资产投资实现13.4亿元,增长17.6%,全市排名第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4.77亿元,增长7.1%,全市排名第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68亿元,增长12.9%,全市排名第一。现已完成整改。三是切实解决工业园区发展质效低问题,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开发区工作,强化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专业化招商、园区化布局、职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促进开发区管委会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紧盯机械装备制造和农产品加工两大主导产业,新招引了注册资金5亿元的新能源空气源热泵制造项目,盘活铁岭大禾清真肉禽(集团)有限公司的闲置厂区,目前,合约已送至铁岭银行,签署后平台公司将正式托管大禾闲置资产,推进后续电箱、办公楼修缮等工程建设;总投资1.2亿元的玉米饲料生产项目,目前,施工设计图还在修改中,投资方已将厂区车间平立抛设计图绘制完成,办公楼平立抛设计和筒仓设计图正在绘制中,待设计图完成即可办理开工许可证;智禾农业生物技术开发项目,目前,办公楼主体已经封顶,楼内电路、网路等管线铺设正在施工,预计9月份完成施工建设,11月份正式投产;富谷年产1000吨玉米种子项目,目前,厂房已经改建完毕,厂区内路面硬覆盖工程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办公楼体改建并帮助企业对接联通公司对楼内网路进行重新设计,新购置的生产设备正在安装调试阶段,预计7月下旬基本完工。计划于2024年底完成整改。四是根据法定债、隐性债明细逐项建立债务清单,制定形成了《银州区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总体方案》、《银州区严肃财经纪律过紧日子及从严管控政府投资项目、追责问责、追赃挽损方案》,严控新增政府债务,杜绝违规举债、变相举债。需要长期整改,计划于2028年底全部完成整改。
4.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不够,统筹发展效果不佳。一是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制定了《银州区招商引资整体规划》,明确了银州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招商方向、保障措施。2023年初至今,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活动288次,新签约项目101个,实际到位内资30.04 亿元。需要长期整改,计划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整改。二是持续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完善了银州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实行“一项一策”,逐一研究制定项目盘活化解方案,衡量利弊、综合施策,对症下药、先易后难,持续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长期整改,计划于2025年完成整改。三是捋顺农村债权、债务,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化解方案,制定下发了《龙山乡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已化解债务90余万元,化解债权35万元。需要长期整改,计划于2028年底全部完成。四是积极推动信访案件化解,深入开展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下发了《铁岭市银州区治理重点疑难案件区级领导包案工作规范》,压实包案责任,推动案件尽快化解。需要进一步整改,计划于2024年底全部完成整改。五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放在全区中心工作中统一进行谋划和部署。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整治,调整区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委的全面领导核心作用。现已完成整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差距较大
1.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一是加强区委统筹谋划作用,定期召开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调整“十四五”规划纲要,添加了“加强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内容,统筹研究推进全区党的建设工作。现已完成整改。二是建立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对被公安机关查处的行使公权力人员,逐一进行核查处理;建立了《中共铁岭市银州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现已完成整改。三是加强对巡察工作领导和重视,建立巡察人才库、后备干部参与巡查制度,提升巡察干部业务能力水平。现已完成整改。四是提高审计质量,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强化组织部门与审计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现已完成整改。
2.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够。一是加强执纪力度。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2022年6月以前的案件已全部办结。现已完成整改。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十九大以来全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拷问》,下发通报4期,落实以案促改和以案处治。现已完成整改。三是强化派驻监督力量,增设政法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达到5个、编制12个。现已完成整改。四是落实失实澄清工作,对141件实名举报案件立行立改。现已完成整改。
3.部分领域廉洁风险较大。一是积极解决盗采砂石问题,全力配合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制定形成了盗采地块回填复垦方案,持续开展土方回填工作。需进一步整改,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国有企业管理,通过“巡审联动”,着力解决企业内部管理和财务账面混乱问题;制定了《银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将区属国有企业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实现归口管理,解决“政商不分”;开展“巡审联动”,派驻纪检监察组进驻国有企业,强化纪检监察、巡察和审计工作监督作用。现已完成整改。三是开展了“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民政救济和公共卫生领域违规发放的资金,全部予以追缴;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现已完成整改。
4.作风不实问题较为突出。一是开展了违反财经工作纪律专项整治,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现已完成整改。二是全面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对病假人员严格执行病假工资;对无故不上班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予以通报,严肃工作纪律。现已完成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选人用人方面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一是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建设,深入学习领会民主集中制的重大意义,督促、指导21家区直单位和乡街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3家区直单位和乡街明确“三重一大”议事标准;对涉及到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推动“三重一大”制度全面落实。现已完成整改。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端正党内政治生活思想态度。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严格按照省委提出的内容、程序、整改要求落实,通报征求意见情况,对受到问责等情况主动作出说明,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现已完成整改。三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党小组在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前,提前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认真填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登记表”。现已完成整改。
2.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够严格。一是规范编制事项决策程序,重新审定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州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已完成整改。二是规范区委常委会研究干部程序,严格落实“对拟任人选基本情况、任免理由及考察情况逐一汇报,提请审议”等要求,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现已完成整改。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对近年来反馈的廉政审核意见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新的类似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现已完成整改。四是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建立了未执行回避制度情况排查台账;切实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回避规定》等规章制度执行力度。现已完成整改。
3.党建工作抓的不严不实。一是切实抓好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工作,下发了《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征求意见函》,建立了《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及整改清单》。现已完成整改。二是着力解决党建经费拨付不到位问题,协调区财政局加快推进经费拨付;完成了2023年度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拨付工作;将党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现已完成整改。三是规范党费管理,开展了规范银州区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行动;对全区“党员情况及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了集中摸排,坚持应缴尽缴、应补尽补;认真落实每年第一季度向区委常委会和市委组织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工作。现已完成整改。
4.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提升农村党组织战斗力,完成了辽海村、园艺村、英城子村党组织书记补选工作;压实龙山乡党委、纪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下发了《银州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调整(补选)办法(试行)》。现已完成整改。二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约谈了龙山乡党委班子,要求龙山乡党委压实责任;5个“一村一品”项目实现盈利。现已完成整改。三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对新发展党员档案涉及的各项问题,按照党员档案管理要求完成整改;举办了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提升了党委干部发展党员工作的能力水平。现已完成整改。
(四)巡视、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1.巡视整改不到位。一是立行立改,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2023年、2024年区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范围,作为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工作重点。二是落实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督办台账,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迟缓的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集体谈话提醒。三是下发了《关于推动落实“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通知》,对于没有完成整改的各项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整改分工台账,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整改时限,做到了整改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建立完善巡视巡察整改常态化制度。需要长期整改,计划于2025年底完成整改。
2.审计整改统筹协调、监督问效不够。一是召开3次审计整改专题推进会议,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目前,未实现整改问题中,已完成整改三分之二,剩余正在加快推进整改中。二是严格执行《中共铁岭市银州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铁岭市银州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铁岭市银州区委审计委员会加强审计整改及专项督察工作办法》、《中共铁岭市银州区委审计委员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委审计委会议,压实工作职责。三是编制下发了《银州区各单位接受市级以上机关审计整改情况备案制度》,以长效机制的建立,提升审计整改统筹协调、监督问效水平。需要长期整改,计划于2025年底完成整改。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具体落实不深入
1.学习贯彻营商环境有关规定要求不深刻。一是完善了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会议流程以及文件传阅签发落实闭环机制,明确落实意见、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跟踪问效,做到了文件传签“落地有声、有始有终”。二是召开了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营商局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强化统筹推进、定期调度,推动“放管服”改革、市民投诉办理等工作高质量开展。现已完成整改。
2.营商环境工作重形式轻实质。一是强化企业走访,加大涉企问题收集力度,并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化、项目化推动落实,收集问题全部办结。二是建立了政企沟通长效机制,每季度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分享经验、提出建议、解决问题,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撑。三是着力开展营商环境“万件清理”行动、营商环境大起底工作,对涉企问题提级办理、挂牌督办。四是深入推进“一把手面对面”“领导干部走流程”,全区政务服务单位参与率达到100%。五是结合“双进双促”工作,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企业管家”、“项目管家”作用,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履职本领能力,针对问题诉求落实“收转办反评”闭环管理机制,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建设、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现已完成整改。
3.处置投诉化解率低。一是对平台分派件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持续做好精准派件。二是聘请省12345平台驻铁负责人为全区承办单位开展了投诉工作培训、组织全区承办单位参加了省12345业务培训、对街道及社区开展了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了群众诉求办理质效。三是建立了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对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切实厘清了部门职责边界。四是建立了退件签批机制,对于平台驳回后仍要退件的,明确承办部门退件需区级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杜绝退件情况频发。现已完成整改。
(二)诚信建设效果不明显,不履约不兑现顽疾反复
1.重视不够、缺乏作为。将诚信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制发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银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责的通知》,压实了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协助市级部门推进“信用铁岭”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市级平台录入联合惩戒信息、信用承诺等,实现平台共享。现已完成整改。
2.政府欠款不降反增。全区相关部门对各类应付未付款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台账并逐项制定了还款计划,按照序时计划拨付到位。需要长期整改,计划于2025年底完成整改。
3.政策奖励不兑现。全面梳理了惠企政策奖励事项,建立了未兑现奖励企业资金台账并全部兑现到位,同时严格落实定期走访企业机制,建立了“奖励企业资金信息共享工作群”和惠企政策动态监管台账,杜绝拖欠企业政策奖励现象发生。现已完成整改。
4.党政机关履行生效判决不到位。全面梳理了全区行政机关相关生效判决,强化府院联动机制落实,及时掌握跟进全区行政机关应诉情况,加快推动生效判决执行。目前,相关案件均已按照生效判决及和解协议履行到位。现已完成整改。
5.违规抵扣手续费。一是形成了返还清单并完成退款工作。二是目前政府采购保证金账号设在邮储银行,已不收取转帐手续费。三是积极推广电子保函,支持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同时加强保证金管理,规范保证金收退流程,定期开展巡查检查,杜绝保证金延期归还现象发生。现已完成整改。
(三)司法权力运行不严格,司法环境保障不足
1.立案难问题突出。一是区法院加强了业务学习,严格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遵守审查立案的期限,做到及时、准确、有效立案;完善了相关机制,研究出台了《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工作规范》,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有案不及时立的问题发生。二是铁岭市公安局组织法制支队对相关案件逐一审查,全部完成整改,处理结果已及时反馈至检察院。现已完成整改。
2.超期下达裁定书。一是区法院强化了法规学习,组织干警开展培训,提升了法官办案质量。二是压实了院庭长监管职责,规范报结流程,杜绝报结案信息错误以及超期下达裁定等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大了评查力度,完善了《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的工作办法》,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不予受理案件列为被评查案件范围,对超期下达裁定案件承办人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四是设专人集中审查执行异议立案案件,利用集约送达系统,加快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现已完成整改。
3.久审不结依然存在。一是区法院加大了监管力度,每月召开案件督办会,逐案制定清理计划,审管办每日跟进、每周统计,确保按时有序完成清积工作;强化了人民法院、鉴定部门、司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缩短鉴定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加大了预警力度,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管理职能,对即将进入超长期未结案件及超自然审限案件提前预警、制定结案计划,坚决杜绝新增超长期未结案件。计划于2024年底完成整改。二是铁岭市公安局成立了执法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彻底排查和整治刑警大队执法突出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现已完成整改。
4.执行难问题依然严峻。一是区法院成立了执行事务中心,对执行案件统一制作文书、网络信息查控、送达等,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二是因案施策,用好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持续开展涉企案件执行专项行动,为涉企案件开通立、审、执全流程绿色通道,加快执行进度。四是研究制定《银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定(试行)》,建立常态化提升执行到位率的工作举措。五是加大执行违法违纪行为追责问责力度,同步强化警示教育。现已完成整改。
5.案件办理质量不高。一是区法院组织开展了系列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了办案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大了信息化办案应用力度,制定并推动落实《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类案检索机制的工作方法(试行)》,促进裁判尺度统一。三是强化了疑难复杂案件分析研判,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作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降低发改率。四是开展了阅核工作,制定了《银州区人民法院案件阅核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院庭长的监管职责,审管办每日汇总阅核案件情况并上报上级法院。五是加强了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对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等,争取上级法院的指导,确保裁判结果准确。计划于2024年底完成整改。
(四)行政执法不规范,违规执法风险较大
1.重大行政处罚不备案。一是制发了《关于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重大行政处罚不备案问题的整改工作调度通知》,全区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全面自查。二是开展了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培训,邀请市司法局专家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辽宁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等内容对全区各执法部门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进行了培训。三是备案审查部门建立了工作群,定期开展备案监督检查,最大程度避免发生重大行政处罚不备案情况。四是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内容。现已完成整改。
2.行政处罚质量不高。一是制定并落实完善执法程序、及时回复申请公开、投诉举报等措施。二是开展了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法治专项学习以及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三是强化了执法监督,深入开展全区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避免出现随意执法和任意执法情况,并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内容。需要长期推进,于2025年底完成整改。
3.存在违法执法风险。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建立了公开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台账,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参与行政执法。二是行政编制不足的执法部门探索成立专门执法队伍,以委托执法方式使事业身份人员参与行政执法。三是组织了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全区新增通过行政执法考试执法人员全部录入了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内容。现已完成整改。
4.随意处罚仍然存在。区城管执法局开展了专题学习,召开了案例分析会议,建立了处罚决定内部审核机制,严格落实《银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治审核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实效性、合法性,保证合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现已完成整改。
(五)行政审批存在不便环节,清风辽宁建设较为迟缓
1.“三集中三到位”推进迟缓。一是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高频事项清单》和《低频事项清单》。二是开展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低频事项集中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三是供水、供电、港华燃气已集中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改窗口。四是已加强对婚姻登记、退役军人事务等高频事项分厅的监督管理,持续提升服务质效,同时积极推进集中进驻大厅等各项工作。现已完成整改。
2.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不完善。一是对政务服务事项主题类别进行了调整,完善了政务服务网界面信息,提供事项查询和下载服务;工伤保险、义务教育等已实现网办。二是组织政务服务单位深度学习《辽宁省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管理办法》,并形成《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调整更新《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现已完成整改。
3.政务服务不规范。一是加快推进市级权限开放,目前已有59项便民服务实现自助查询、打印、办理,将持续协调推进更多便民服务事项接入自助终端。二是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已制作完成《一次性告知单》,并在窗口公布。三是组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学习了AB岗、首问负责等各项制度,并开展了业务培训。四是加强了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对窗口人员在岗情况、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不定期巡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推动整改落实。现已完成整改。
4.网办申请事项效率不高。一是组织全区属地市场所开展了登记注册业务工作学习培训,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得到强化,“即时办结制”得到严格落实。二是完成各市场所窗口工作人员名单确定和AB岗设置,申请事项第一时间得到处理。三是建立完善了督办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业务超时数据动态跟踪,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现已完成整改。
(六)智慧监管运用不充分,存在监管盲区和责任死角
1.“互联网+监管”统筹不足。一是召开全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相关要求。二是定期调度督促推动工作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中所有检查任务全部备案公示。三是强化抽查检查,推动入企检查任务公示、备案等相关制度落实到位,并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专项)考评范围。现已完成整改。
2.再生资源领域存在监管盲区。一是修订完善了《铁岭市银州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二是建立了集中排查整治机制,在重大节日前后对全区再生资源站点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三是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将再生资源管理专班联合执法检查频次增加到每周三次,确保问题有效解决、隐患及时消除。计划于2024年底完成整改。
3.药品安全领域监管缺失。一是依法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常态化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表》全部存档。二是在日常“全覆盖”检查基础上,将网络销售药品及经营血液制品的药品零售企业信息录入“双随机”系统,建立了名录库,同时按“双随机”要求确定了随机抽查的基本流程,检查报告全部录入系统。现已完成整改。
(七)对中介机构监管缺失,存在中介服务乱象
1.中介行业处于无序发展状态。一是完成了中介机构底数摸排,并建立了监管台账,定期摸排、更新调整,已实现动态管理全覆盖。二是编制下发《银州区政务服务网中介服务超市入驻操作流程》,已组织资质信誉良好的中介服务企业进驻到铁岭市政务服务网银州区界面中介超市板块。三是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引导中介机构自主入驻中介超市。现已完成整改。
2.监管机制不健全。一是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对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进行了监督指导。二是建立《银州区住建系统招投标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和《银州区房地产中介管理制度》,并开展了抽查检查和监督指导。现已完成整改。
3.中介服务存在乱象。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严格落实招投标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建立了招标管理机制和投标代理机构储备库,并动态更新,随机抽取服务质量好的企业委托业务。现已完成整改。
(八)维护市场秩序不坚决,破坏公平竞争问题时有发生
1.执行审查制度不到位。一是召开了全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行公平竞争审查“起草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审”工作机制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全面建立了“双审查”工作机制,强化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三是加强了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宣传和培训,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现已完成整改。
2.对破坏市场秩序行为查处不力。成立了违法广告线索核查办理专班,建立了投诉案件处理机制,明确了办案主体和受办理程序,畅通了投诉举报途径,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件已全部核查完毕。现已完成整改。
3.招投标领域存在风险隐患。一是加强了政府采购法规宣讲力度,组织各单位常态化开展线上、视频学习。二是对全区国有企业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完善了财务审批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报归口管理部门党组会议审议。三是持续加大了监管力度,对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杜绝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发生。现已完成整改。
中共开原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开原市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开原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市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反思问题根源,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开原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视反馈问题对照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过硬的作风扛牢整改责任。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开原市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协调部署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市委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采取定期调度、调研座谈等方式,推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三)坚持靶向治疗、认真对标对表,切实做到整改措施到位。聚焦省委巡视指出的突出问题,明确了“剖析原因,正视问题”、“立行立改,彻底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建章立制,持续推进”四项整改原则,对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组织相关单位“对号入座”,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对完成整改的任务全部请示上级机关审核把关,确保完成的每项整改任务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检验、历史检验。
(四)坚持协同高效、积极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整改成效到位。开原市委把督查督导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建立了牵头领导周调度、领导小组旬调度的工作机制,对效果不明显、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推进。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督查部门对整改工作跟踪督查,对整改进展较慢的深挖工作作风原因,形成督查专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高质、高效开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常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感不强”方面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不到位。
(1)关于“政治生态严重破坏”的问题。一是深刻反思反省。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党组及各乡镇(街道)党委、市直部门党组相继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对照反面典型案例深刻对照检查、反思反省,筑牢了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思想防线。二是强化思想教育。突出抓好政绩观培训教育,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关要求,市委党校将政绩观教育纳入培训课程,引导全市领导干部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三是强化监督落实。市纪委监委机关围绕“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持续强化监督效能,将各党委(党组)履行“三重一大”情况作为政治监督、巡察监督重点。四是坚持举一反三。由市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全市开展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大排查、大起底,并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排查整治纳入“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
(2)关于“不遵守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抗公车改革要求”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务用车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铁岭市公务用车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强化规范管理公车的思想意识。二是规范车辆处置。将超标超编车辆回收,对合规使用无偿予以调拨并办理过户手续,不能使用的依法依规报废处理,超标车辆公开拍卖。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了公务用车台账和管理档案,明确专人专管,实行“一车一档”,严格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程序,严控公车运行经费,并做好节假日封存停驶管理。四是健全监管平台。已与铁岭市同步建成公车使用平台,对公务用车进行统一管理,市纪委监委采取重点抽查、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对公务用车进行监督。
(3)关于“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缺失,违规乱纪行为频发多发”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中共开原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将“一把手”监督清单纳入政治监督。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议事决策有关规定;全市各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相关工作制度。三是坚持建章立制。市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包片联系机制,对乡镇(街道)、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每年底前纪委书记同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提升干部遵规守纪意识。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1)关于“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视不够”的问题。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再次进行了充分研讨。市委宣传部组织全市各单位重新完善党的二十大学习方案,并建立中心组学习通报制度,对各中心组学习研讨情况进行通报。有关单位同志就学习态度不端正问题作出检讨,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
(2)关于“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迟缓”的问题。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工作图谱和任务分解台账,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每半月总结调度工作进展。二是加强项目调度。建立重点项目推进表和重点项目跟踪工作台账,将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细分为13个具体环节,逐项列出计划时间,责任到人,按节点调度推进,对项目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及时跟进解决。三是加强考核督导,成立了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督查工作专班,制定了督查工作方案,每月对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7个方面“新突破”、21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调度,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内容,确保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3)关于“调结构、谋发展要求未落实”的问题。一是完善工作方案。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开原市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并建立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机制,细化工作任务。二是加大工业企业培育力度。主动送政策、送科技、送服务进企业,积极帮助企业申报技改项目,推动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助力企业发展。2023年推动企业实现“小升规”7户,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创新型中小企业5家,专精特中小企业3家。三是加快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生态、冰雪、乡村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加大促进消费力度,组织引领企业利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促消费活动。力争“十四五”末三次产业比达到34:20:46。
3.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1)关于“扭转国企亏损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制定印发相关文件,规范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批备案,指导国有企业结合实际,建立企业财务管理、费用报销、会计核算岗位流程等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管理,增加营业收入。
(2)关于“园区建设管理存在短板”问题。针对“九通一平尚未完全实现”的问题,组织自来水公司、宏达热电对开发区主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检修,开发区内供水、供暖主管网已全覆盖,有集中供水、供暖需求的企业已全部接通。针对未实施“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问题,成立开原市铭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围绕开原农产品和食品销售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建立开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绩考核评价机制,对机关干部、专职招商人员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价。
(3)关于“生态环境监管不够”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将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列入重点执法检查内容,查处“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案件2起。市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开发区联合对违法开采地下水、废水直排偷排等行为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
(4)关于“教育领域问题多发”的问题。一是规范配餐管理。制定《开原市学校集中供餐管理办法》,建立“阳光校园”平台,公布食谱、食材品牌、采购渠道及实际餐食照片,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家长和学校管理人员陪餐制度,市教育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常态化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二是规范校服采购。制定《开原市中小学校服管理细则(试行)》、《开原市校服采购实施方案》,明确校服标准,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市教育局牵头对超标准收费情况全面排查,对各校校服、书本、就餐、住宿等收费情况进行了严格把关。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
(1)关于“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将乡村振兴相关内容列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6月8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乡村振兴农业强国战略思想。二是强化工作谋划。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指导各乡镇(街道)制定完善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对五大振兴同步谋划安排,确保问题即知即改。三是强化人才保障。市委组织部出台大学生回乡就业奖励政策,鼓励大学生到村就业,招聘50名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深入到基层一线,选派23名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四是发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建设特色乡镇、特色村,推荐7个村(镇)申报铁岭市“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2)关于“对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快督促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督促指导项目村加快项目建设,8个项目已验收合格并投产达效;5个项目正在履行验收程序;10个项目正在建设中;另有4个项目正在调整。二是跟踪推进整改。对无收益产业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分类整改,目前已有20个乡村振兴项目完成整改。三是强化跟踪监督,市纪委监委机关跟进督办,紧盯资金管理等问题易发环节,加强对产业项目资金审批分配、日常运行的监督力度,并纳入政治监督重点事项清单。四是坚持建章立制。建立自查、第三方清查、“回头看”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方式,每年3月组织乡镇(街道)自查,5月份聘请第三方进行全面清查,7月开展联合检查,防止问题反弹,避免产生新问题。
(3)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乏力”的问题。一是强化财力统筹。对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摸底,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逐项核实项目工程量,分期分批拨付资金,着力破解制约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的资金瓶颈。二是全面排查整改。针对巡视指出的“双套墙”问题,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全面排查。已对八宝镇胡家村110米破损白墙进行了维修,1040米破旧围墙进行了粉刷,对15米双套墙进行了拆除;庆云镇高家村对550米双套墙进行了拆除。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已建立健全项目管护制度,压实村级管护主体责任,镇级监管主体责任,加大对墙体广告、乱涂乱画的管控力度,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5.统筹安全与发展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
(1)关于“政府债务风险依然较大”问题。一是加力组织收入。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亿元,同比增长20%。2024年一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同比增长9%,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市政府制定《开原市债务化解方案》,对全市债务化解实行统一管理、统筹推进,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强化债务风险监测预警,统筹各方面力量将债务风险降至安全区间,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2)关于“违规运作项目”问题。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学校同步学习“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打牢全面整改的思想认识。二高中与社会办学机构签订借款协议已全部偿还完毕。市教育局对PPP项目开展了运营期绩效考核工作,并于2023年12月出具考核结果。市财政局已对项目单位会计核算和成本控制进行考核。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市委宣传部举办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对基层宣委、社区工作者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提升基层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的能力。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市委宣传部已向全市各单位下发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对李家台镇、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进行了通报,给予批评,并指导上述单位按要求进行了分析研判。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市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每月进行评分,督促指导各单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召开分析研判会1次,每半年至少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确保全市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平稳可控。四是严密排查风险。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主管主办责任,每月滚动排查意识形态风险隐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风险管控到位。
(4)关于“推动信访化解不够有力”的问题。针对“鸿基水岸房地产项目”问题,成立“鸿基水岸”盘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推进项目由大型国企中铁十一局公司接盘续建。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向购房户通报工作进展。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
(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及时召开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讨论研究通过。同时听取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各乡镇(街道)党委,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制定下发了市委常委个人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责任事项,明确清单内容,确保责任清晰、责任落地。
(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近3年述职述廉报告内容逐一核对,对内容不全面的,已经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报送存档。二是严格把关,市委组织部牵头建立层层把关机制,加强述职述廉报告审核把关、核实校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举一反三,加强乡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质量把关,对乡科级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内容全面、责任落实。
(3)关于“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市委巡察办严格落实《市县巡察工作操作规程》,九届三轮巡察于2023年6月8日结束后,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市委巡察办关于本轮巡察工作综合情况汇报,九届三、四轮均已建立“点人点事”台账。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巡察机构对被巡察党组织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核,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彻底进行整改落实。
(4)关于“警示教育没有跟进”的问题。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结合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重要节点下发廉洁提醒,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筛选近年本市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剖析,组织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
2.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1)关于“案件办理质效不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强化纪检监察队伍业务能力建设,依托“精兵强将大讲堂”有针对性开展各类执纪执法业务培训5期,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实施大数据赋能工程,在用好传统发现问题手段的基础上,注重利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及时发现新问题新动向的能力。三是加强资源整合共享,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联系,定期召开案件咨询会、研判会,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案件和线索移送力度,提高案件查办配合水平。四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通过案件日常评查、专项评查、重点案件评查三种评查方式,查补案件核查质量问题。同时提升在案件中发现其他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能力。
(2)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到位”的问题。开原市纪委监委已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开原市纪委第117次常委会将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和空间利用规划服务中心两家事业单位纳入纪检监察派驻日常监督范围。同时全面排查国有企业情况,建立党组织的11家(2家设立党总支、9家设立党支部)国有企业,均已配备纪检委员;对不符合独立设置党组织条件的26家国有企业,明确其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每季度以党组织会议形式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3)关于“遏增清存用力不够”的问题。一是开展“三个万件”攻坚行动,实行“提级包案+协作区攻坚夯实”工作模式,确定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专包“钉子案”和“骨头案”;安排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全员包案;安排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案件承办部门对本协作区的“微腐败”案件详细调查核实。二是主动深挖案源,充分运用信访举报资源,对于群众长期多渠道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综合研判,及时开展“回头看”,从中捕捉有价值的线索,“顺藤摸瓜”移送起诉2人。三是全面加强统筹协作,成立由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组长的“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领导小组,运用“室组地”联合作战机制,五个协作区形成五张作战图表,市纪委监委两名副书记和一名常委牵头在一线办理留置案件。四是深化以案促改,及时发现和分析总结腐败等问题的新特征新手段,制定完善反腐败相关工作机制,补齐制度漏洞。
(4)关于“村级监督形同虚设”的问题。一是配齐配强监督队伍,组织各乡镇(街道)对正风肃纪监督员队伍进行调整、补充,目前全市20个乡镇(街道)正风肃纪监督员实现行政村(社区)全覆盖。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制定开原市正风肃纪监督员监督清单,由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级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已制定正风肃纪监督员考核制度,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对监督工作热情不高、能力不强、长期不能发现问题线索的实行末位淘汰。
(5)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着力优化干部结构,加强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任职经历等情况分析,及时补齐短板弱项。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害群之马”典型案例,在纪检监察全系统进行通报警示。领导班子带头授课开展纪法培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四是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管理,严格考核内容,科学评分,制定完善了《开原市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3.作风顽疾犹存。
(1)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问题。市委办公室牵头建立完善了会议承办内控机制,全面贯彻厉行节约原则,对会议计划、会议审批、会议期限和会议人均标准和财务报销流程进行明确,对参加人员严格把关,从源头控制会议支出。财政部门将审核端口前移,对大型会议、活动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2)关于“违规借调基层工作人员禁而不止”的问题。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清退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借调人员的通知》,组织各机关事业单位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的违规借调人员,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同时坚持每年固定开展两次违规借调问题常态化排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借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借调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
(3)关于“机关干部工作日缺勤空岗严重”的问题。相关单位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进行了说明,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未严格履行制度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采取集中检查和常态化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了纪律作风大检查,并将日常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作为长效机制,纳入检查项目,每半年督导检查一次。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未绝”的问题。一是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各党委(党组)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级纪委按照《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实施办法》,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整治和严肃查处公车管理、使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在清明、端午、高考及中考前期下发廉洁提醒,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同时重点关注查处利用节假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够实
1.领导班子建设水平不高。
(1)关于“党委领导班子发挥表率作用不够”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县域治理等重要论述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将《辽宁省党政代表团赴吉黑蒙两省一区学习考察报告》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县级领导结合本人分管工作实际,研究本领域发展思路。三是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实践活动,创新思维,更新观念,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扎实开展村屯环境整治,着力提升乡村颜值,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多项措施纳入本地决策。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注重学以致用、真抓实干,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
(2)关于“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不强”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统筹调度财政资金,全力解决历史陈欠问题,市财政局持续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推进历史陈欠资金尽早拨付到位。二是专班推进,市政府建立“烂尾楼工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一楼一策”化解方案,积极推进项目盘活。三是举一反三,加强部门联动,严格配置好建设用地指标,切实加强预售许可证的核发、预售资金的监管。
(3)关于“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已就相关领导未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其进行谈话提醒。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机关工委牵头,已对各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立行立改,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
2.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干部选配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对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干部进行了调整,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建立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干部台账、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转任等工作流程清单,在人员调转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的年限规定。二是对超职数配备校领导的22所学校及时进行清理,我市副校级领导数量已低于职数。三是市委组织部牵头对股级干部人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累计排查单位64家,未发现类似问题。四是完善了《开原市深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全面规范全市各单位非市委管理干部任免工作。
(2)关于“任前报告事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通过干部大讲堂,对组织部机关干部进行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二是及时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并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三是开展自查工作,通过查找全程纪实材料,对全市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排查核实。四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文件规定。
(3)关于“对人才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召开2023年开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组织部对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了人才政策培训活动,系统解读人才政策。市委组织部与市财政局建立调度协商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相关资金监督和管理,提高人才工作资金的到位率。
3.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够扎实。
(1)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结合开原实际,认真谋划部署全市党的建设工作,制定中共开原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二是召开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审议中共开原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三是认真履行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对全年党的建设工作认真分析谋划,高质量召开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四是全力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目前已召开乡镇党委书记工作例会,研究党建工作思路和举措,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市卫健局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开原市城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医院开展了综合监督检查,对党支部评星定级实施方案重新修订。市委组织部同市卫健局对全市民办医疗机构行业党建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对组织生活不规范、政治功能发挥不好的党组织进行通报,督促全面进行整改,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3)关于“党建示范引领作用不强”的问题。一是已组织乡镇(街道)党委和全市各村级党组织,紧密结合资源禀赋及产业发展优势,完善“一村一策”集体经济增收方案。二是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认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并将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党委述职评议考核。三是加大跨村、跨镇组建产业联合党委力度,加快强村富民步伐。四是建立乡镇(街道)领导包保制度,定期调度党群共富开展情况,取得收益情况。五是建立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台账,并严格落实整顿建设“四个一”包保措施,重复被确定的6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均已全部完成整顿升级并通过组织部门验收。
(4)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已完成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党组织副书记的配备工作。3所市管学校已完成党政分设。
(四)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够到位,做好“后半篇文章”有差距
1.市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关于“推进问题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已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市委年度督查考核计划,每年按计划进行督查考核。二是市委整改办已督促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就3个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完善整改措施,按方案进行整改落实。三是加强调度推进,坚持分管领导周调度、领导小组旬调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加快进度。
(2)关于“个别问题反弹回潮”的问题。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对反弹回潮问题立行立改,目前7个问题均已完成自查。加大监督力度,将乡村振兴领域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审计工作、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市纪委监委已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开展“回头看”工作,对乡镇自查、三方清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原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委整改办已梳理上一轮巡视整改出台的长效机制22条,对落实情况进行了核实核对。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已督促相关部门对落实不到位的长效机制及时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本轮整改已建立长效机制台账,市委整改办定期进行调度,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
2.巡视问题整改监督部门责任缺失。一是市纪委监委重新完善制定《开原市纪委监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日常监督暂行办法》,将整改监督与保障实施开原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将反馈问题整改纳入政治监督重点任务,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和转化,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市委组织部部务会通过《关于落实组织部门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按照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对开原市委巡察的四家乡镇(街道),组织部门参加巡察反馈会和民主生活会,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措施进行整改。三是集中整改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整改后续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做好日常监督,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确保长期推进任务取得实效。
三、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打造“政通人和”经济发展环境不够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市委常委会带头,分别于第55次和第90次市委常委会上,组织全市各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和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举一反三,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委办班子成员及秘书、综合、督查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实现了议题征集、安排提醒、组织落实的闭环工作流程。
(2)关于“落实省委决策部署迟缓”的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市农业农村局等6个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二是浓厚宣传氛围,在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条例》宣传角,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册、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同时,发挥驻企服务专员和项目管家作用,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率。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专班,实现了议题征集、安排提醒、组织落实的闭环工作流程,能够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并组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四是举一反三,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台账,督查部门已对全市各单位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2)关于“对营商环境建设督察巡察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市委市政府已将营商环境列入督查检查计划,定期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不定期开展抽查,并将营商环境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同常规巡察一同汇报。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市县巡察工作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巡察组进驻结束20天内,提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巡察组进驻结束30天内,提请市委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综合情况报告。三是举一反三,市委在每轮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后,专题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九届三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与书记专题会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关于“为企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压实各责任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整改具体举措、阶段性目标及完成时限,按序时进度有力推进落实。目前已解决问题23个,其余10个正在全力推进解决。
(5)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市市场局召开年报整顿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分局每年月起进行电话告知提醒,每年5月份起重点对未年报的市场主体进行实地走访告知。市法院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大查人找物力度,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设立速执团队办公室,成立速执团队,不断提升执行完毕率,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二)打造“履约践诺”信用环境用力不足
(1)关于“信用体系建设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已制定了《关于防范和治理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相关机制》和《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了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拖欠市场主体账款长效机制。
(2)关于“政府失信禁而不绝”的问题。一是加强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财政局召开党组会议,对于政府失信问题作出深刻反思。二是立行立改,市政府积极兑现承诺,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为“履信践诺”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分期分批拨付历史拖欠企业账款,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三是举一反三,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大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坚持机关低标准运行,大力压减非刚需、非急需一般性支出。
(3)关于“二次失信问题严重”的问题。一是市委市政府带头履约践诺,千方百计克服财政困难,积极筹措资金,主动面对历史陈欠积账,逐步推进各类政策兑现。二是建立包案机制,市法院针对特殊主体案件建立院领导包案机制,积极促成达成和解,督促被执行人将所欠款项纳入财政预算。三是举一反三,市法院全面排查涉特殊主体案件,对梳理后存在问题的案件,及时整改,推进化解。四是健全管理制度,市法院制定相关长效机制,并实行案件周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每个案件的实时进展。
(4)关于“优惠政策应兑未兑”的问题。将营商环境建设列为财政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调度力度,市财政局配合责任单位与企业协商制定了兑现计划,分期分批偿还政策性补贴资金。
(5)关于“信用环境负面影响突出”的问题。强力推进项目实施,2020年高标项目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县级验收;2022年市农村公路防护工程已由开原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接。
(三)打造“公平公正”司法环境亟待提高
(1)关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到位”的问题。市委政法委细化了政法各单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对政法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进行了及时调整。市法院开展了“超审限积案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将审限变更率纳入考核指标,进行严格的审限管理,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法治体检”工作业务指导培训会,细化法治体检报告填写要求,并赴各律所对《体检报告》进行了指导检查。
(2)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不高”的问题。市法院组织审判业务法官逐案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进行原因分析,常态化开展政治培训、业务培训;法院案管部门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进行常态化评查,定期进行通报;对其他案件进行定期抽查或交叉评查,及时反馈评查出问题并整改。各审判业务庭室每月召开1至2次专业法官会议,基层法庭每周召开1次案件研究会议,每月召开1至2次审判委员会议,研究重大疑难案件。制定完善了临限预警等工作机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3)关于“涉企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低”的问题。市法院全面排查涉企终结、终本案件,违规报结案件已整改完毕并建立台账,并对涉违规终本案件的承办人,两名干警批评教育,三名干警提醒谈话,并制定相关工作机制,提升案件质量。
(4)关于“立案执行拖延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相关案件现已恢复执行,对责任人已依法追责; 2023年10月9日市法院召开会议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强化举一反三,运用廉政风险提醒和法院执行申诉信访办理系统,全面排查拖延立案、消极执行行为,并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杜绝案件立案执行拖延问题。
(5)关于“违规执行时有发生”的问题。该案件恢复执行后,两次到异地核实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调取原执行卷宗,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立案进入执行监督程序,逐步按程序推进。并对该案件承办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四)打造“文明规范”执法环境差距较大
(1)关于“公示公开不到位”的问题。对未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陆续进行上网公开。2022年27个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已重新审定并在开原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市司法局对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2)关于“执法不规范比较普遍”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分别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已按照“当事人申请听证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的规定严格进行落实。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全面核查执法记录仪的配备情况并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办理案件,对未补种树木的三起滥伐林木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足额完成林木补植。市司法局牵头对各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公开进行监督,责成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其它执法环节中可能存在的类似问题。
(3)关于“执法裁量适用混乱”问题。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学习19次;市交通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市住建局组织各执法科室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法制学习活动。市住建局2023年行政处罚卷宗均明确体现从重情节或从轻情节。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审核制度,对新产生的行政处罚案件充分研讨,确保行政处罚案件执法程序规范、法律适用准确、自由裁量适当、证据充分详实。
(4)关于“同案不同罚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制学习活动。情节相似的同类案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统一标准作出处罚,认真总结出现问题的原因,吸取教训,杜绝同案不同罚现象。
(五)打造“阳光便捷”审批环境存在堵点
(1)关于“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组织各部门编制了“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推进各部门划定高频、热点服务事项,理清办理路径、业务指南、违规禁办情形、容缺办理事项等。市交通局与政务服务中心对接,重新更新网络设置,将公路建设项目许可事项上传网络。安排公路建设项目许可业务人员进驻中心,开展业务办理。将“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纳入到对各部门的考核当中,着力解决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授权不到位、“体外循环”等问题。
(2)关于“‘一门、一次’未完全实现”的问题。已对审批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办结的材料可以共享至后置部门,存在的问题软件公司全部配置完成,不需企业再次上传。
(3)关于“窗口服务有短板”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各政务服务大厅以窗口为单位制定学习计划,全面提升B岗人员业务素质。市数据局督促各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单位加强计算机日常维护及更新换代,市场局与网络运营商沟通,将宽带扩容,市场监督管理局自主申报电子化平台网络已满足业务办理需要。
(4)关于“政务服务评价设施不完善”的问题。政务服务相关信息已在好差评系统录入完毕。全市各政务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已在窗口设置“好差评”二维码台牌。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好差评”制度,主动引导办事群众扫码对政务服务进行“好差评”。
(5)关于“违规增加企业审批成本”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对照《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对委托中介服务主体进行了明确,依法依规承担需政府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
(六)打造“简约高效”监管环境问题频发
(1)关于“医疗机构监管问题多发”的问题。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开原市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医保部门拒付违规“挂床”医保费用、追缴违规医院违约金;卫健部门对违规医院给予行政处罚。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同时举一反三,由市医疗保障局牵头,联合市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2019年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保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欺诈骗保行为。
(2)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缺失”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证销售虚假标注包装水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8月至10月底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无证生产经营虚假标识专项整治。
(3)关于“救灾资金发放监管不力”的问题。对受灾情况及资金拨付依据进行再次核查,认定拨付救灾资金符合项目资金用途,不存在超拨问题。经济作物受灾情况为预估,后期对农作物收成影响不大的未给予拨付,符合实际情况。同时举一反三,加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审阅每笔资金性质,查阅各项审批事宜。
(4)关于“土地使用监管不严”的问题。对非法占地案件建立台账,14 件超期未执行完毕案件,已有4 宗退还土地恢复耕种,10宗依据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结果,调成建设用地,由乡镇督促用地户及时补充办理合法用地手续,自然资源局认真做好指导、督导。
(5)关于“包容性监管不够”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与有关乡镇形成联动机制,推进项目进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建立县、项目所在乡镇、项目村三级协调机制,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调度管理。
(七)打造“中立诚信”中介环境推进乏力
(1)关于“中介机构发展缺少统筹规划”的问题。开展《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培训学习,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及省、铁岭市相关文件精神。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介组织发展战略规划,积极引导新增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入辽宁省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名录库,目前5家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均已录入平台名录库。
(2)关于“中介机构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已制定印发了相关考核方案,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执行情况纳入政府部门考核项目和权力运行监督。召开物业服务企业工作部署会议、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所属企业相关工作加强监督和调度。建立“三供一业”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通过专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提高“三供”企业工作效率。
(3)关于“行业协会改革不到位”的问题。6家协会依照法律法规程序已全部完成脱钩工作,并对全市行业协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
(4)关于“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利益输送依然存在”的问题。市纪委监委机关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以案促改、以案示警。违规兼职的公职人员已将兼职取酬退回。市纪委监委将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利益输送问题纳入派驻监督重要内容,推动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
(5)关于“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住建局组织供热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客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供热维修指挥中心。市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制定了诉求处置工作方案,对群众诉求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完善相关激励惩戒机制。
(八)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仍需加强
(1)关于“通报曝光力度不够”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全面梳理近年来典型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督促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聚焦营商环境专项问题易发多发领域,采取“线上曝光+线下通报”相结合的方式,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同频共振形成震慑。
(2)关于“招投标领域监管不力”的问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安装相关设备,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市教育局组织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采取“一校一策”措施,为学生免费提供直饮水或白开水。
(3)关于“打擦边球,与民争利”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增加乡镇专职森检员名额,将植物检疫证书的发放工作授权至苗木最集中的靠山镇,切实解决林农办证不便问题。严格落实《木材检查站检疫检查管理办法》,推动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关于“同样处罚两样执行”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专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流程,制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流程,确保案件闭合。
(5)关于“‘办事找关系,用权图好处’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对2019年以来利用职权接受企业宴请等以权谋私案件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市纪委监委评选清风政务窗口,推动梳理出权力事项清单,绘制办事不找关系路径、业务指南。推动在全市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实时记录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情况,倒逼窗口工作人员履职尽责。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开原市委将把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持续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保持坚定态度,继续严格标准,始终长抓不懈,持续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销号。
一是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市委将坚持履行好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始终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用力推动问题整改,按照常态化整改阶段要求,对未销号问题始终盯住不放,定期开展调度检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持续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动解决,确保整改工作按照时序有力推动。对在整改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尽早销号。
二是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理,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开原实际,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需长期推进的持续关注、常抓不懈。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通过巡视整改让类似问题彻底杜绝、不再发生。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整改落实工作提出的意见要求,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实举措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三是着力抓好建章立制。坚持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作用,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具有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将更大力气更多精力用在建章立制上、用在有效堵塞漏洞上。努力通过完成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形成一方面制度体系。同时,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类似问题的反弹回潮,以扎实的制度举措,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成效长效化、常态化。
四是统筹兼顾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把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同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真正将巡视整改过程转化为纠正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的过程,以扎实有效的整改成效为开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中共昌图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昌图县委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昌图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郝鹏书记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和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副县长及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为成员的县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整改进展,研究推进解决问题。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和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主动担责,及时研究制定改进举措,为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细化落实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惩防并举、解决问题”的原则,聚焦巡视反馈意见,对号入座,深挖根源,从主观找原因,从领导干部自身找不足,从思想深处找差距,从严重危害做剖析,县委常委会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详细的整改清单,逐项明确牵头县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和整改时限,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根据任务分工,明确专人、配备力量,结合实际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县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县委常委均围绕巡视反馈意见,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逐一认领查摆巡视反馈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县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周调度;各整改事项牵头县领导坚持亲自抓督查、抓协调、抓推进,对牵头负责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工作,逐一过问、逐个督促,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县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三次整改工作调度会,逐一听取责任单位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每个问题、每个事项都认真对待、落实到位。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全国粮食大县的担当作为不够。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对文件进行任务分解,形成任务清单进行下发并开展定期督查,督促相关部门抓紧推进各项工作。将全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政治监督首要任务,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二是提高园区支撑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对园区内欠税企业进行欠税清理,提升园区税收收入。三是全力推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和8个推进组,保障工作落实。紧扣年度指标任务,细化责任清单,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深挖行业潜力、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等,不断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2.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深不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两高”违规上马项目已经完成整改,项目涉及人员已作出相应处理。加大露天焚烧秸秆管控力度,对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将科技投入纳入县级县财政预算,加强督导,保障科技投入成效。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引导并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三是坚持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招商质效,亿元以上项目落地、开工率大幅提高。围绕资金政策支持方向,积极包装谋划,全力争取都市圈专项资金。四是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对两个污水处理厂分别进行调试运行和扩容工程,目前,污水直排问题已彻底解决。
3.总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县用力不足。一是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的审核把关,严格做好施工质量管理。二是夯实农业技术人才储备。开展县级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和百名优秀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评选活动,并在县农民丰收节上进行表彰。加大农业技术人才培训力度,强化农业技术人才引进,提升了农业技术人员村均拥有率。
4.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不强,防范化解风险措施不力。一是压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将信访情况年度报告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必研究议题,建立对各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督导考核机制,并纳入到年末实绩考核中。二是严格落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的“四个机制、一个预案”,将意识形态培训工作纳入到对各党委(党组)的专题督查、专项检查范围之中,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短板,正风肃纪反腐不够有力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发挥作用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情况和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压实主体责任。二是聚焦“关键少数”。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举措》,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召开全县组织人事干部工作培训会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政策法规进行讲解培训。三是扎实推进“遏增清存”工作。结合昌图实际,印发了《关于遏制腐败增量消除腐败存量构建保障振兴发展反腐败治理新格局的实施方案》和《关于遏制腐败增量消除腐败存量构建保障振兴发展反腐败治理新格局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是提升巡察质效。加强对巡察干部的培训,强化深入查找被巡视党组织履职用权中的问题。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强化对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台账中重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督办力度。
2.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有短板。一是强化责任追究。县纪委监委对案件严格把关,加大查办力度,精准监督问责。二是严格线索立案时间。严格要求各案件承办部门按照规定时限、程序要求,落实好案件办理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及办理各环节到期预警机制,加大督办催办力度,推动案件按期办结。三是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作用。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派驻纪检监察组靠前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审查调查能力。四是全力推进“三个万件”工作。加大“三个万件”推进力度,不断提升“三个万件”办理率。五是强化警示教育。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年来违纪违法情况,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
3.廉政风险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加大群众身边腐败案件查办力度。深挖彻查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有关问题线索,向涉事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推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二是紧盯教育领域廉政风险。重点对家长反映强烈的现象和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进行监督。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加大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工作期间违规饮酒等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开展警示教育,印发典型案件问题通报,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一是规范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下发《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撰写要求》,督促领导干部将意识形态等工作纳入到述职述廉报告中。二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县政府党组立即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了重要日程,已按照计划开展了六期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
2.抓党建工作用力不足问题。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县乡科级班子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督导组在会前严格审核,确保全县乡科级班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较好效果。县委宣传部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指导和检查,切实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二是规范基层党建。强化“四议一审两公开”业务培训,开展全县村级组织“四议一审两公开”执行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建立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及人员配备不到位情况提示提醒机制,并长期跟踪管理。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量”行动,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上级指标要求。三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下发《昌图县2023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的建设年度考核细则,加强培训教育,强化县级审核把关,提升发展党员规范化水平。
3.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召开全县组织人事干部工作培训会议,对相关法规进行讲解培训,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开展。二是优化干部年龄结构。严格落实《铁岭市科级年轻干部专岗历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更新年轻干部储备库,为配备年轻干部提供源头活水。三是加强干部管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管理、审批和审核等事项,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相关业务有序规范开展。
4.干部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不足问题。一是加快解决民生问题。对为全县出租车安装计价器问题,成立专项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确定中国电信铁岭分公司为投资方,负责免费为全县出租车安装计价器和顶灯,已全部安装完成,运营状态良好。二是压实部门工作责任。中铁沈阳铁路局修建平齐铁路项目占地罚没款已补齐,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已整改完成。县水利局对两个地块土地进行回填。县公安局对近年来的全部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进行系统排查,未发现存在应该受理未受理移送案件情况。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还有差距
1.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重要议程,常态化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持续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2.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缺位问题。严格落实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制定下发《昌图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将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融入纪委和组织部门日常工作。将县交通局所属的新区客运站一楼售票大厅用于改建科技馆使用,现已布展完成并向社会正式免费开放。至此,县客运中心大楼已整体投入使用。
3.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健全问题。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机制。县委书记范磊分别在县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巡视整改动员会议上提出建立长效化机制的明确要求。县政府党组定期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推动整改攻坚再加力、进度再加快,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全县各部门围绕省委巡视建立制度,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三、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不够有力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县委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分别组织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部署落实。制定印发《中共昌图县委 昌图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图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昌委〔2023〕10号),并按照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布。号召各单位结合中心组学习、党日活动、机关例会等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二是提升营商环境建设质效。未按要求开展“一把手面对面”、“局长跑一趟”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按要求开展了此项活动,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严格落实项目管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督查指导,积极助企纾困。三是完善监督问效机制。将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范围,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交通局等7家单位重新上报实施意见落实情况、改革举措、目前成效。四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完善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制度,通过开展“三勤”工作收集营商意见和建议,推动解决收集营商环境类问题。
(二)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不够到位
一是履行机关积极履行生效判决。县法院设立专项涉党政机关执行办案组负责案件办理,设立联络员与被执行人所在党政机关沟通,推进涉党政机关案件的办理。建立特殊主体执行案件联席会议机制,争取县委、县政府及各相关单位的理解配合和大力支持,已将未执行到位标的款执行到位。二是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昌图县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职责的通知》(昌信办发〔2023〕3号),确保信用体系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县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已召开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会议,对政务诚信工作全面部署,明确分工,全力推进政务诚信工作建设。三是积极兑现政府奖补承诺。昌图经济开发区主动对接企业,已兑付奖补资金。
(三)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存在短板
一是加大刑事案件办理力度。提级办理,穷尽技术手段,力争案件取得更大突破。二是提升案件审批质效。为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县法院定期召开审判执行质效面对面推进会。强化审限管理,县法院每月编撰《昌图法院审判质效管理情况通报》,要求各部门及时关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相关情况,围绕各项质效指标办理案件。三是规范执行结案。针对33件违规终本和终结执行案件的承办人及引发群众上访的两件案件的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给与相应处分。对拒绝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未采取强制措施便终结执行程序的两件案件,与信访人充分沟通妥善处理,当事人未继续上访。
(四)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有差距
一是规范涉企执法公开。司法行政机关对各行政执法机关拟定的检查计划审核并报政府批准,政府批准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对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结果未公开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已将以往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开。二是规范执法过程记录。县市监局已购买并配发执法记录仪,县综合执法局落实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将记录的音影像资料刻录光盘装入案卷中,确保证据链齐全。三是严格按照《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辽依法行政发〔2019〕3号)要求,组织各行政执法机关设立法制机构,并为法制机构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各行政执法部门已按照要求配备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法制审核人员。四是规范行政处罚文书。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1年版)》要求,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案卷。五是坚决杜绝执法部门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县政府已将2023年4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作出的决定作废收回,并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市场监督服务中心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补缴问题,决定由县政府财力解决。县市监局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大会,强调要严格规范处罚事项和罚款标准,持续压减罚款事项。
(五)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亟待加强
一是规范审批要件。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已取消办理卫生许可证时向商家索要房照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协议前置手续,依法依规办理卫生许可证。二是完善行政审批窗口设置。将临时使用林地项目审批业务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在窗口统一受理及审批,方便群众办理审批业务。三是加强“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督促县林草局重新梳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各项审批要件,规范书写内容,已重新印制“一次性告知单”。已督促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完成“一次性告知单”制作,放于窗口展示,方便办事人员随时取阅。四是强化审批数据共享。协调自来水、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和软件公司实现平台对接,推动审批数据共享共用。积极向上级部门及软件公司反馈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二次录入系统问题,已将系统完善。五是提升政务人员服务意识。加强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对县、镇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开展礼仪培训和警示教育,全面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效。
(六)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仍需优化
一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检查,坚决杜绝不规范行为。对于巡视指出“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已全面整改。二是规范行政处罚。组织各执法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标准,并结合法律立改废释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执法培训会,培训自由裁量权标准内容和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自由裁量适用,坚决杜绝“同案不同罚”。三是强化城市综合执法领域监管。县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持续推进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新增问题通知》(昌专项整治办发〔2023〕16号),压实耕地保护属地主体责任,对于新增违法用地做到“零容忍”,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四是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监管。基本农田改造鱼塘地块已恢复土地种植条件,对无证采矿企业卷宗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全部移交公安机关。五是强化交通领域监管。建立货运源头监管信息报送制度,每周交警部门向县治超办报送企业违法超载车辆信息,治超办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将处罚结果报送县各治超成员单位。下发补充通知,完善《昌图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加大违法货运车辆打击力度。
(七)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仍需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召开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制发相关文件。制定《昌图县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围绕科技中介服务、金融中介服务等八大领域重点发力。搭建房地产中介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房地产中介行业长期监管制度,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二是加强协会管理。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已退还民祥村镇银行的捐款,并对昌图警察协会负责人给予党内相应处分。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以此案为戒,进行深刻的反思。三是整治违规指定中介问题。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窗口公布“辽宁省中介服务平台”网址,让办理卫生许可证人员随意选取可检测环境质量的中介机构。召开县市监局《行风建设警示教育大会》,警示教育全体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规指定中介问题。
(八)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存在堵点
一是规范招投标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单位进行严惩,增加违法成本和降低打击成本。二是对巡视指出的辽北建材市场违规占地问题建筑已彻底拆除完毕,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处理。三是平等对待国企民企。县住建局对下属国有企业“未批先建”行为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对待国企、民企一视同仁,保障参与市场竞争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需长期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
1.针对“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短板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农高区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能够实现“七通一平”。推进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招商,重点引进鲜食玉米、花生休闲食品、预制菜加工等项目。成立推进玉米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和推进花生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印发工作方案。
2.针对“解决‘靠天吃饭’问题不力”问题。开展系统治理,大力推动解决“靠天吃饭”问题。全县实施三年农田基本建设工程,2022—2023年共疏通沟渠540公里。同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水平,降低自然灾害影响。
3.针对“2022年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问题。加强秸秆禁烧、供热企业管控,实施工业炉窑升级改造,强化扬尘污染管控,推进餐饮油烟治理,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4.针对“实际利用外资总量低于市指标要求”问题。积极参加省、市外资招商活动,力争签约引进一批对全县经济有牵动力和支撑力的外资项目。同时,围绕已落户外资企业,开展以商招商工作,力争在项目的产业链延长及配套方面实现外资招商新突破。
5.针对“县域内仅有3个垃圾处理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转运能力不足,导致垃圾随意堆放”问题。已采购5410个垃圾分类桶和100个垃圾分类亭,分发29台垃圾运输车辆,并为三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发放推土机。持续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逐步缓解我县垃圾车辆短缺的问题。
6.针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问题。加快推进昌图县昌北农村供水(一期)工程前期工作,为下一步提升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打好基础。计划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小型标准化项目。
7.针对“连续多年未对粮库资源进行核资清查,核资清查后存在盘亏”问题。制定《关于对国有粮食资产进行定期核资清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粮食集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成立粮食系统盘亏资产清查小组,定期对粮库资源进行核资清查,对核查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交纪检监察部门。
8.针对“昌图作为全国粮食大县,没有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问题。将持续推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
9.针对“特色农产品品牌化建设不足”问题。不断开展企业品牌建设工作,“昌图黑猪”被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公告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并核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积极推进地标申报工作,昌图黑猪等3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申报成功。
10.针对“县财政自给率在全省排名倒数”问题。全力招商引资上项目,涵养税源,壮大县级财力,提升财政自身“造血”功能,提高财政自给率。开源节流,压减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等支出,全力弥补财力缺口。针对债务问题,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制定还款计划。
11.针对“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对全县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并作出相关调整。下步,将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及上级要求再次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确保议事协调机构切实发挥作用。
12.针对“村级组织履职尽责不到位,负债较多”问题。开展“三资”专项整治,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托管平台,探索壮大村集体经济新模式,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控制债务增量,逐年化解负债。
13.针对“部分村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问题。做好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和发展党员名额分配工作,强化发展党员督导检查机制,通过县级联审、协审指导各镇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14.针对“部分两新组织联合党支部连续两年未储备积极分子、未发展党员”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建立“两新”党组织发展党员动态台账。定期开展调度,加大联合党支部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力度。科学制定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15.针对“县法院案件发改率较低”问题。努力将案件发改率控制到最低,力争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处于中上游水平。
16.针对“涉及民事执行首执案件中执行完毕案件占比较低,终本和终结执行案件占比较高”问题。开展执源治理工作,促进案结事了,降低涉及民事执行首执案件及终本和终结执行案件数量。
17.针对“县法院涉企执行案件中未执行到位金额较高”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未执行到位金额占总申请执行标的金额比例呈下降趋势。
18.针对“县自然资源局处罚违法案件移交法院执行案件中,仍有较高比重罚款未到位”问题。由院领导牵头,成立专案组专门负责该类案件执行工作,全力推动案件执行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抓好各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更加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每一个整改事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逐个对账销号,直至整改完毕,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全力巩固整改成果。在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制度面前没有例外,强化刚性约束,强化督促检查,强化追责问责,真正把该管的管起来、该严的严起来,让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习惯、一种风气。
四是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全县各项工作有力开展。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把整改的过程变成加强党的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广泛凝聚合力的过程,变成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过程,以整改工作的不断深化,为昌图县经济社会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打下良好基础。
中共西丰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西丰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西丰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坚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着力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作为检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全面压实整改落实政治责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成立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和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西丰县情况反馈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全县上下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不断深化思想认识,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整改、推动整改落实的效果。
(二)坚持拧紧责任链条,形成整改合力。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推进巡视整改,领办督办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对照反馈意见,结合西丰实际,逐条逐项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台账,统筹推进全县整改落实工作。县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定期调度、专题研究等方式,推动分管领域、分管单位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有力承担整改责任,不等不靠,深入分析研判问题,逐项逐条进行认真整改,确保整改任务纵深推进,全面整改。
(三)坚持抬提高工作标准,力推整改落实。县委始终坚持在真抓实改、系统治理上下功夫。按照省委巡视办下发的《巡视整改工作指引》,细化研究全县整改工作流程,形成县本级整改工作手册,实现全县整改工作“一图索引、一册指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多次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批示,采取一周一例会的方式,定期听取各条线整改进展情况,压茬推进整改进度。强化结果导向,组织工作力量采取“周调度+跟进督查”相结合工作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可量化、可评估、可检查。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化长效化整改相结合,具体整改和举一反三相结合,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不断深化整改工作成效,着力解决影响西丰高质量发展突出问题。
(四)增强系统思维,放大整改成效。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同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将省委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把巡视反馈意见作为“镜鉴”,锚定主题教育明确提出的5个方面目标,进一步认识差距、厘清短板,努力提升整改标准和质量。将省委巡视整改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将省委巡视整改与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制约影响发展的“病灶”,用好省委巡视开出的“药方”,打通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卡点瓶颈,清理顽瘴痼疾,化解风险隐患,以更优的环境、更实的作风、更强的担当,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更大担当作为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力度不足方面。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保护性耕作项目资金拨付。深入排查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任务未完成作业地块,明确作业面积和时限,稳妥完成保护性耕作目标任务。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关于补齐“经济结构短板”的精神。坚持将农业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突出鹿、柞蚕、中草药材、黄牛等特色产业,扩大种养规模,提高产业项目包装,谋划包装比重,统筹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全县农产品加工储备项目比例达到30%以上,成功入选辽宁省鹿业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荣获全国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三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辽宁河长湖长制条例》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责任,确保各级河长做到巡河常态化、长效化,全县河长累计开展巡河12312次。通过组织开展涉水企业和畜禽企业执法检查,高标准实施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养殖场(户)堆粪场及污水收集池建设,全面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高标准实施生态治河、河道封育、河道插柳等一系列措施,全面保障了寇河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四是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按照《辽宁省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试行)》,研究起草县本级工作方案,确保耕地总量不减,保障粮食安全,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恢复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地块耕种条件。五是扎实推动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紧密结合全县实际,科学制定全面振兴新突破工作实绩考核方案,组织相关考核部门采取现场查验、检查相关资料等方式,有效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组织县发改部门重新梳理郜家店镇、安民镇园区基础设施立项手续,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坚持加快推进工业项目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做到应统尽统,同时围绕中央及省各类政策支持,加强项目包装储备,加快招商引资力度,做到省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储备项目应入尽入。截至目前,纳入省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储备项目70个,总投资16.1亿元。
2.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深不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方面。一是坚持推进特色产业打造,创新利用资源禀赋。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县适宜栽植林下参地块进行综合分析,科学制定2024—2025年林下参发展计划,扩大种植规模和面积。二是坚持提高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力度,将主动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区”和“沈阳都市圈”工作纳入全县实绩考核内容,提高赋分比重至34%。三是加强开放合作,提升招商引才效果。全面梳理2020-2022年签约项目落地情况,落实项目管家和部门责任,积极开展领导招商、派驻招商、代理招商等各类招商推介活动,制定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和“5+3+N”重点项目及盘活闲置项目工作方案,统筹推动88个项目高质量落地发展。落实人才政策2.0版,做好青年人才引进工作,通过深入调研企业用工和人才需要,制定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团圆计划”等具体举措,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四是加强教育领域监管,实现教育公平。制定农村学校教师借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教师借调和补贴发放等工作。严格执行中小学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制定完成全县小升初和县城小学阳光分班方案,稳步完成随机派位阳光分班。
3.在推进乡村振兴不深入,助力农业强省建设不足方面。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规范组织机构。聘请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完成《辽宁省西丰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3—2025年)》,同时调整完善了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三农”工作。二是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村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深入对照省、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问题,加强全面排查,系统整治,统筹推动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题培训会议,规范全县174个行政村建立《养殖台账》、《包保台账》、《消纳还田台账》,明确各方责任,进一步加强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现已达到84.39%。全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备财政补贴保洁员,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办法,有效解决生活垃圾未及时转运和随意清倒堆放问题。三是加强科技赋能引领“三农”发展。在柞蚕生产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积极鼓励和引导更多无人机企业参与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来,为确保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继续有效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加大对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的扶持力度,有效提升全县亩均机械化水平达到53.15千瓦。四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组织行业部门结合政府系统“月考季评”工作,加强对乡镇督查考核,确保月度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制定《西丰县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项工作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基层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员工作水平,并通过建立预警制度和工作台账,为全县科学有效处置有害生物提供依据。
4.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方面。一是全面加强农业生产风险防范意识。印发关于柞蚕生产与果林农业错峰使用农药工作建议和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农药使用,同时组织县农业农村部门在打药季节增派力量,深入乡镇、村屯检查违规用药情况,有效避免了因播撒农药造成柞蚕受灾现象。二是全面加强个别“钉子案”人员稳控和开展信访源头化解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有效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相关人员所反映问题,均已稳妥解决。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方面。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调整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推进机制。深入学习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通知》,紧密结合全县实际和重大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县本级监督工作,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依托营商环境“万件清理”、“微腐败”大清扫、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同时坚持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措施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落实《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二是坚持传导工作压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乡镇党代会重要报告内容。开展违规套取耕地地力补助问题专项整治,严把申请、审核、发放等环节,坚决杜绝冒领套取耕地地力补贴问题。三是全面加强警示教育。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县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有效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并对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内容进行更新完善,累计组织1587名党员干部进行参观学习,同时完善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扩大曝光范围,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四是全面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推进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提高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并督促各巡察组认真执行工作操作规程,按期定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将“金纪三期巡视巡察信息系统”规范化纳入巡察总体工作,通过全面收集、分类整理、数字化管理的方式,进一步推进了巡察电子资料规范化建设。
2.在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一是坚持推进政治监督。深入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政治监督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起底排查近年来受理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研究制定《政治监督清单化管理运营办法》,确保政治监督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全面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查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二是加强案件查处质量。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同政法、行政执法等机关问题线索机制,全力扩大和延伸问题线索受理范围。深度运用“数战宝”、构建新型智能监督模型等手段,深入挖掘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相关问题线索,深挖背后潜藏的腐败问题,切实做到“应留尽留”。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廉洁防线。三是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按照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督促纪检监察部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和以案促改通知书,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研究制定了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办法,全面追缴未在规定时间内追回款项。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联席会议,完善“三联单”监督运行机制。四是严格落实上级纪委工作要求。坚持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对重点项目建设运营、重大资金申请使用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制定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工,确保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能够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等部门移交。
3.在过紧日子的思想树得不牢方面。一是全面加强督查检查。组织相关部门从餐饮浪费、办公耗材浪费、用水用电浪费、办公用房浪费、公车维修浪费等5方面入手,开展了全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督查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坚持节俭举办活动。进一步优化招商方式,加大成果转化,督促全县各单位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招商活动,有效避免在节日期间开展扎堆式、集中式、突击式招商。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采买审批手续,压缩日常经费支出,树牢勤俭节约思想。三是加强公车管理。对全县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实有人员、实有车辆情况进行梳理,重新核定车辆编制,核算公车所需费用,分类处置超编车辆,同时通过安装北斗车载定位终端、制定公车管理和平台使用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车管理和使用。
(三)贯彻新时代组织路线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落实党建工作政治责任有缺失方面。一是加强县委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和县委关于县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及隶属等有关要求,将县公安局、县教育局机关基层党组织纳入县直机关工委领导,同时坚持集中整治各基层工会在工会经费上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保障了工会经费收缴规范、有序进行。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内容规定,实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高标准完成了基层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分设工作。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对村级组织办公、村干部报酬、党建经费等“三项经费”和壮大村集体项目资金进行了拨付。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员教育讲师聘任制度,开展教育培训11次,同时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费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
2.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发挥作用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村集体经营收益目标,研究制发考核方案及其细则,将提升村组织运营管理和“三资”管理考核指标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责任,通过举办村党组织书记比武拉练,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评审等一系列活动,不断开阔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思路,有效提升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能力。二是全面推动县直部门落实党建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已组织相关机关党委、党总支按照要求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上报相关情况说明和述职报告,并定期监督、指导、检查全县各机关单位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情况,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按时参加组织生活,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三会一课”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将县公安局基层党组织纳入县直机关工委领导,成立机关党委,同时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在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交流相关规定,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对全县科级干部应交流未交流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任职时间较长的进行了交流调整。二是严格执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全面加强公务员辞职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
4.在工作不实问题仍然存在方面。一是认真对照县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及换届台账进行排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组织召开相关工作培训会议,引进“方正智能辅助审校云服务”智能审校软件,确保所发信息准确、安全,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考核方案,加强对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力度。三是引导干部从实际出发,重视实质内容,对正式文件发文前进行严格审核,坚决杜绝制定文件照抄照转问题。
5.在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方面。一是积极组织卫健、人社等部门通过账户核算、筹措资金等方式,有序推动解决了相关欠缴资金问题。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县各乡镇两证不全农户进行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关于化解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的方案》,将农村历史遗留两证不全问题和交易类业务统一下放到乡镇政府负责审批,有序推进了农村村民不动产证核发工作。三是推动相关部门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项目资金缺口问题,经县政府立项审批后,已将项目追加资金申请批复下达至属地乡镇。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坚持对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尚有遗留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跟踪问效,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对未下发“三定”方案的单位完成方案印发工作。
2.在审计整改流于形式方面。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办法,推动县农业农村部门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村签订工程移交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并组织工作人员对项目所在地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进行监督指导,并重新落实了管护责任人。
三、常规巡视需长期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更大担当作为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力度不足方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耕地保护和提升,全力筹措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采取“周调度”工作机制,压茬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序时完成资金拨付和项目收尾工作。全面复核违法占地案件,消除违法行为,同时继续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招引和培育力度,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占比比重。在此基础上,坚持认真梳理排查2017年以来中央及省环保督察未办结、未销号问题,对标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方案,序时推进任务办结、销号。
2.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深不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方面。坚持聚焦特色产业发展,出台扶持鹿产业链优惠政策,扩大全县梅花鹿养殖量,积极推动鹿产业三产融合发展,提高鹿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结合全县资金投入和蚕农自主补植情况,科学制定优质蚕场补植计划,为柞蚕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坚持主动融入“一圈一带两区”,加快推进项目包装,做好资金争取。坚持提高园区发展质量,成立五大领域招商专班,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活动,积极帮助茅台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扩大产能,增加华润东阿阿胶春天(铁岭)药业有限公司产品门类,全面加强“小升规”企业培育力度,不断提升县经济开发区能级和水平;收集整理闲置项目档案,持续破解制约项目盘活瓶颈,采取整合、租售和融资等方式,提高闲置企业盘活率,实现闲置资产增值。
3.在推进乡村振兴不深入,助力农业强省建设不足方面。坚持提高扶贫项目收益率,筑牢产业发展基础,以乡镇为单位对全县收益率低的扶贫产业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根据项目类别建立收益档案,逐项解决项目收益率低等问题;通过法律诉讼渠道对相关资产进行保全,确保相关资金足额返还,并按照2022—2024年小型农村标准化建设规划,持续推进农村自来水管道新建项目。
4.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方面。全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通过加强财源建设管理,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监管,挖掘非税收入增长点,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培植新增财源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财政自给率;坚持将“三保”放在财政工作重中之重位置,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及化解基层财政运行风险等急需领域;防范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系统摸排全县教学楼具体情况,明确建筑物建造年份,聘请第三方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验收;成立疑似违法建筑物排查、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对疑似违法建筑进行分区域、分阶段全面调查核实。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严格落实上级纪委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1+10”工作方案,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及腐败、农村“三资”管理、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等领域,加快排查起底全县腐败存量,持续强化审查调查工作,深入推进遏增清存攻坚任务走深走实。
四、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还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28”关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方面。召开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重新对《关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建立健全政商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中未完成的可量化任务和工作实际,进行合理调整,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企业家接待日、座谈会、专题办公会等工作制度。
2.在营商环境议事协调机构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调整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筹备召开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专题调度研究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全面分析研判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单位。二是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调整会议制度相关工作内容和成员组成,召开营商环境联席会议,统筹破解营商环境难点问题。
3.在工作存在只部署不问效方面。一是认真总结“局长跑一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省、市创新活动要求,以“转变职能、提升效能、规范执法、为民督办、优化环境”为原则,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并将此活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深入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二是组织县司法局立即向各执法单位补发通知,未按时报送自查自纠报告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补交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报告。目前,“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已成为常态化工作,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通过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促督办等方式,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
4.在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互相推诿方面。一是组织县营商局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召开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明确牵头部门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售卖冥币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贩卖、焚烧冥纸冥币行为。二是完善相关单位责任分工,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制定冬季清雪工作方案,合理划分责任区域,督促高标准完成清雪任务,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二)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还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对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缺乏总体部署和推动方面。结合全县工作实际,按照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工作机制和政府采购诚信信用管理体系及监管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用承诺,优化营商环境。
2.在惠企利民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方面。一是加强对市级下拨人才专项资金调度,明确资金主管部门,建立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台账。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和调度,全面了解企业应得但未得到人才奖励政策资金情况,确保奖励资金及时拨付兑现到位。截至目前,全县企业已无应得未得人才奖励政策资金情况。二是科学合理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使用,认真做好残疾人所急、所需、所盼的就业和保障生产生活等相关扶持项目,确保全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时支出。
(三)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还有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政法委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不够方面。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司法监督工作,推动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建立县委政法委与县纪委监委、县营商局、县工商联等部门常态化协商联络机制,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为企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提升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认识,扎实开展营商环境“万件清理”行动和“服务企业直通车”活动,组织政法系统各单位深入企业解决困难。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企业家座谈会,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宣传和涉企案件法律服务。开设“涉市场主体 绿色通道窗口”,护航企业发展,全面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2.在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职方面。一是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深刻反思,加强执法规范化培训,严格执法办案、管理队伍,成立专案小组对相关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和调查,积极同上级公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案件应立未立原因进行复核。二是重新梳理排查相关案件,根据案件产生原因和性质、研究制定了解决措施,避免发生超期未结案问题。
3.在审判机关审判质效不佳方面。一是对立案时符合速裁程序的案件及时标识为速裁案件,没有标识为速裁案件的结案时及时补录为速裁案件,有效提升了速裁案件受理率。二是制定积案清理计划,对超12个月未结案件建立台账,定期调度超期未结案件,及时完成积案清理工作,做出鉴定结论。加强案件送达管理,避免因送达时间过长导致案件久审不结。三是全面加强县法院业务人员培训,提升专业素质,积极利用法答网,与上级法院或业务专家咨询请教等方式,准确把握案件判决结果。四是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得到有效提高。督促法官加大信息化办案应用力度,积极利用好案件查询平台,坚持发挥类案检索作用,促进裁判尺度的统一,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4.在判决生效案件执行不力方面。组织成立涉经济类案件清收专班,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应执尽执,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
5.在审判机关未依法退还诉讼费方面。全面逐案核查未退还诉讼费问题,对应退未退费案件明确退费完成时限,跟踪退费进度,结合案件和当事人实际情况,依法退还诉讼费。
(四)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还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行政机关履行诉讼义务、行使诉讼权利不到位方面。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学习,以文件形式转发给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事项,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工作报备制度,报备责任、报备时间等相关内容。
2.在行政处罚滥用自由裁量权方面。立即对相关处罚决定进行梳理研判,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条规定,制定执法机制,坚持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幅度内,综合考量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确定处罚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3.在行政处罚文书不规范方面。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对相关执法文书进行梳理,认真审核案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行政处罚文书文号使用。制定相关制度和行政处罚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使用。
4.在依法履职能力不足方面。重新梳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组织相关乡镇依法依规履行答复职责,作出处理决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执法部门自查自评+司法局抽查”评审模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县直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多维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培训班,增强行政执法业务技能,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5.在行政执法备案制度未落实方面。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执法备案制度,建立部门同县司法局沟通联结机制,明确重点案件专人跟踪督办,确保应备案件及时报备。
6.在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机制不健全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做到应联必联,可联尽联。责成县交通局重新核对县公安局推送信息,依法依规处置源头装载企业违法行为。
(五)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存在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政务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未落实方面。一是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议,梳理政府各部门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分中心大厅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提升进驻事项总体比例,通过增加综合窗口等方式,有效推动进驻率达到100%。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与群众密切相关事项进驻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公布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2.在打造“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的“清风辽宁”品牌不到位方面。严格按照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工作和宣传力度,同步公布纪委监委投诉电话;按照容缺办理事项清单要求,将容缺办理事项清单纳入“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进行公示,同时通过辽宁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工作群、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等多渠道开展宣传,使群众办事更便捷;积极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接落实好全县各单位、各部门事项清单,依托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相关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
3.在审批服务效率低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医保部门关于医保定点审批规定,对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符合规定的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审批,并进行公示。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审批效率,统筹协调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已完成兑付相应补贴资金。
4.在不动产登记存在堵点方面。一是责成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加快相关审批事项办理,有效推动群众方便快捷办理相关手续。二是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相关条例、实施细则,持续提升干部队伍业务素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三是推动相关部门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打造为村民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快捷办事流程,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5.在数字化服务推进不够方面。一是督促各证照签发部门及时完成证照电子化注册,推进各单位电子证照系统与四级一体化平台绑定授权工作,同步归集至电子证照系统,有效提升电子证照生成数量。二是认真梳理常用注册证书种类,开展身份证、驾驶证等电子证书推广,有效推进电子证书便民利民应用。
6.在权力下放事项基层无力承接方面。组织召开了乡镇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具体研究乡镇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及编制,责成相关部门为乡镇行政执法机构办理委托执法和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资格等事项。目前,已完成乡镇执法队伍“三定”方案和18个乡镇执法队队长的配备工作,相关执法人员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已完成委托执法备案工作,有效保证了行政职权下放和承接质量。
(六)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亟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依法依规监管不规范方面。一是按照省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重新梳理执法人员名录库,确保相关人员符合执法资格。二是对全县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配备情况开展调研,要求在日常执法活动中严格按照规定着统一服装。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针对执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伴随式”执法监督,对执法资格、执法着装、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情况进行实时督导监督,确保执法规范。三是加大企业自主申报年报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引导企业自主申报,杜绝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企业报送年报工作。四是加强培训学习,掌握“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专业知识,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强化检查结果,提高监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在建筑工程领域存在以罚代管现象方面。建立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土地挂牌时间,为建设单位预留足够办理时间,有序引导房地产有序开发,杜绝未批先建,未招先建、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帮助并督促建设单位履行设计、审图、监督委托等前期手续,压缩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对未批先建项目坚决停工,同时加大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的惩戒力度,在国家监督平台进行失信曝光。
3.在市场日常监管不到位,监管行为还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方面。一是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为县检验检测中心申请资质批复,按照法定要求,加快开展计量监督,有序完成应执行检定任务。二是协调资金为县检验检测中心开展工作提供公务用车,坚决杜绝发生接受被检定企业提供车辆和车辆加油服务等现象。
4.在粮食质量检测不严不实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对粮食质量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规范了质量检测工作,有效杜绝不严不实现象的发生。
(七)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亟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管理责任不落实方面。一是出台《西丰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以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的发展,同时坚持发挥县发改局对中介组织的组织管理作用,结合全县实际情况,依据省、市相关条例和方案,进一步规范中介组织发展。二是制定西丰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议事规则,全面加大对依法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执行行为协调推进力度。
2.在中介机构底数不清方面。明确全县各类中介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垂管部门,重新梳理全县各中介机构数量和名称,及时准确将各类中介机构纳入到行业主管名单当中,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日常管理。
3.在对中介机构日常监管缺失方面。一是中介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垂管部门联合行动,开展中介机构收费标准抽查检查专项行动,对所发现的未明码标价问题给予了规范指导。二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全流程制度,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坚决杜绝风险隐患。
4.在对协会监管不到位方面。加强对行业协会监管力度,确保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市场秩序,研究制定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协会资金专用账户,对专项资金进行合理使用。通过开展年度检查工作,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定期公开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了行业协会健康运行。
(八)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隐患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招投标管理不严方面。制定加强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实施意见,规范招投标流程,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
2.在招投标不规范方面。一是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确保招标投标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停止与违反招投标流程企业的合作,推动相关项目顺利完成招投标工作。二是调整询价宣传方式,扩大联系渠道及范围,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规范相关领域监督抽检的招投标工作。
3.在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查处曝光力度不够方面。一是县纪委监委及时梳理了省纪委监委交办的相关问题办理情况,印发问题通报,并通过乡镇纪委、派驻组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了学习传达,同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通报曝光工作进行了规范。二是依托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及时通报曝光查处案件。
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需长期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一)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还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政府机关履行法院判决不到位的问题方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重新组织梳理案件进展情况,逐案跟踪清理,定期汇报涉党政机关为被告和被执行案件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相关部门定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在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依然存在方面。召开各相关部门专题会议,逐条查摆项目工程拖欠原因,安排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制定还款计划,序时完成工程欠款拨付。
(二)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还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行政机关履行诉讼义务、行使诉讼权利不到位方面。坚持在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组织相关部门对案件进行核实,依法依规有序推动案件做出裁定。
2.在依法履职能力不足方面。组织相关部门查清建筑物所在土地性质,划定权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三)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隐患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对不公平竞争行为查处力度不够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在规划设计时要求再建项目必须完善联通、电信、移动等通信管线规划,并在项目审核和联合验收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小区电讯管线入驻情况调查表”,进一步做好后期通信管线沟通、协调和管理,全面保障公平竞争。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共西丰县委将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为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要求上来,着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常抓不懈、持续用力。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经过集中整改、全面整改,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让巡视的作用和效果充分显现,为西丰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坚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构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抓好巡视整改成果巩固。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制度建设,提高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长期整改任务,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在此基础上,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着力在各个领域形成简便易行、具体有效、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切实用完善的制度体系管长远、求长效。
(五)强化统筹协调,将巡视整改与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巡视整改工作对强化党的建设,推动政治生态优化,助推改革发展稳定、县域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作用,通过巡视整改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重点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将整改落实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我县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中共北票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北票市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北票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定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市委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检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标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逐一研究、主动协调、跟踪督办,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整改落实。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市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和调度会议等形式,全面研究部署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带领全市全面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常委和有关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委书记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系统推进,市委整改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定期调度、督促落实的整改体系。制定《中共北票市委关于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北票市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北票市委关于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北票市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面压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整改责任,确保任务有人落、问题有人管、效果有人盯。
(三)统筹督导调度,确保整改成效。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要求,集中整改阶段,市委建立了“整改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汇总,及时跟进整改进展,及时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问题。市委主要领导不定期听取整改推进情况,要求责任领导切实落实分管责任,对分管领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亲自研究、亲自调度、亲自协调、亲自把关、亲自督办。市委整改办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督导调度,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四)坚持举一反三,实现常态长效。市委始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重点改与全面改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盯紧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实效,又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始终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中央、省委、朝阳市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常规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制定印发《关于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班安排》,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单行本及其系列读本列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必读书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学习,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点内容,纳入2023年和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加强研讨交流。印发《常态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通知》,持续推进理论宣讲“六进”活动,利用各种媒介扩大宣讲覆盖面。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老字号”企业数字化改造力度,制定《北票市推进“老字号”企业数字赋能升级工作计划》,全市“老字号”企业数字赋能升级达到10户,占比52.6%。2023年争取“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170万元,省级智能工厂荣誉称号1个、省级数字车间称号2个、两化融合贯标企业1个。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升级,落实《北票市(环保)装备制造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3年,环保装备制造企业“小升规”2户。制定《北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三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营造绿色生态发展环境。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制定《打击破坏林草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巡查制度、信息联动制度和执法案件、线索研判制度。严格落实林长制,加强行业监管,严厉打击毁林毁地行为。
2.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一是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深入学习传达落实《北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并结合实际,谋划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发展思路和工作措施。制定《北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宣传方案》,在北票媒体和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制定《北票市纪委监委关于保障北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监督意见》《关于保障实施北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监督工作方案》,以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微腐败”问题大清扫、村级“阳光三务”和乡村振兴等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为抓手,建立工作台账,强化问题监督;制定《北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督查工作方案》,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北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对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调度一次,确保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二是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成功签约项目36个。制定《北票市项目(企业)管家服务工作方案》,创新实施“企业管家+联系人+代办员”的服务新模式,为项目(企业)在手续办理、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加快“两高”企业整顿力度,全市11家“两高”企业,不再实施3家,获省出具评审意见8家,均制定整改计划并逐步组织实施。三是千方百计破解北票经济开发区资产闲置和项目停滞问题。制定《开发区标房管理制度》,通过招商引资、开放合作及双方协商、走司法程序等举措,解决项目停滞问题,提高标房利用率。制定《北票市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损失。
3.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对全市设施农业扶贫资产逐个分析研判、整改,目前运行良好、收益稳定。严格执行《北票市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加强扶贫(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加大扶贫项目拖欠租金追缴,确保脱贫户和监测户“分红”兑现。二是坚持以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发展,持续补链条、树品牌,做大做强农业优势产业。完善《番茄产业发展规划》,印发《北票市2024年设施农业建设和特色农作物生产支持政策的通知》,对红干椒、番茄产业发展给予政策、资金扶持。鼓励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通过参加展销会等形式,加大对“北票番茄”“北票红干椒”等农业优势产业和品牌的对外宣传力度,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对垃圾填埋场进行修复扩容,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不足问题得到缓解。印发《北票市2024年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农村环境专项整治,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落实推进《关于印发北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探索农村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新模式,支持企业和合作社开展粪污发酵还田。
4.下大力量解决民生问题。一是加强学校管理。严格落实校长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大检查和校园安全专题教育,强化校园日常监管,建立纠纷调处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安全。健全完善学校《预算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在全市实施<阳光收费制度>的通知》,实行阳光收费。二是着力解决“办证难”问题。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协调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措施、破解办证瓶颈,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办证难”问题。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依规开发建设,杜绝“办证难”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下大力量解决居民供暖问题。加强供暖管理,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供暖管网维修改造,保证煤源储备,提升供暖质量。针对出现极端天气,对供热企业下发《关于应对降温天气提前做好供热应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保证居民温暖过冬。强化服务,增加报修电话和客服人员,及时处理群众报修,“12345平台”投诉较上个取暖期下降91%。
5.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全力解决城建领域遗留问题。对城区烂尾楼盘逐一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推进问题尽快整改。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加强房屋质量监督,确保不出现“烂尾楼”和房屋质量问题。二是全力化解政府债务。采取遏制增量、增收节支、向上争取等措施积极化解债务,目前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三是加大信访矛盾化解力度。压实“五位一体”包保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持续深入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专项行动,做到排查、化解、稳控、预警、处置工作有效衔接。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落实县级领导包案等制度,强化纪信联动,把“三到位”挺在前面,协调推动问题化解。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防范行业领域廉政风险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对违法违纪多发问题分析研判。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优化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抓好责任落实,推进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二是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督促各党委(党组)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抓紧抓实巡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省委有关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巡察工作制度,制定《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巡察工作。
2.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一是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加强常态化监督,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被派驻机构党组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管理的办法》,采取事前报备、重点跟踪、随时抽查、定期检查、问责追究等方式对监督单位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政务12345平台、辽宁阳光三务APP、正风肃纪监督平台等渠道,加强案件问题线索管理和督导。严格落实《北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印发《关于规范立案案件管理的通知》,建立《北票市市管干部问题线索专项台账》,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和对市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三是加强大数据应用,提高办案效率。开展大数据查询和“数战宝”应用学习培训,提升运用大数据办案工作能力,有效运用“数战宝”深挖线索、突破案件,“数战宝”账号覆盖率达到80%。
3.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一是夯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做到以案示警,警钟长鸣。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突出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制发《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与“升学宴”的通知》《关于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饮酒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严厉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等问题。三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用好“阳光三务”,确保账实相符。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乡村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有关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执行会前围绕主题开展学习研讨,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同时督促指导开好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印发《2024年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安排》,根据学习内容确定学习时间,做到时间服从质量。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及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及时制成学习提示卡,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
2.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压实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定期调研指导所属党支部工作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加强督查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谈话提醒并整改。强化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村级党组织领富带富能力和村书记抓产业抓发展能力。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制发《北票市2024年设施农业建设和特色农作物生产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党群共同致富”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大考核和支持力度,确保全市每个村实现有经营收入。二是做好新组建的事业单位党组织组建工作。全市25家事业单位全部建立党组织,选优配齐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班子,制定事业单位党支部(党总支)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建设标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全面提升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质量。三是抓好社区网格党组织建设。全市296个社区网格已全部建立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了调整更新。四是规范党建经费使用管理。修订《北票市村社区党建经费管理办法》,严格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建经费使用科学合理合规。党建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在“辽宁阳光三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基层党员的监督。
3.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一是坚持科学依规管理,确保干部队伍稳定。对市管干部调整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建立工作台账,科学制定领导班子配备计划,实行动态管理。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制,对换届后乡镇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职不满3年的,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作调整。开展无任用调研,统筹全市干部资源,科学精准提出人选,杜绝频繁调整问题发生。二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对全市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档案全面复核,复核率达到100%。三是严格执行干部工资、人事关系管理有关规定。印发《关于及时办理干部调整人事、工资、组织关系调转工作的通知》,按要求办理调整交流干部相关手续。建立市管干部调整人事、工资、组织关系调转工作台账,实行提醒和销号管理。四是统筹安排干部培训,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4.积极担当作为。一是制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庸懒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庸懒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二是严格执行《北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行为。三是制定《北票市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
(四)关于推进巡视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方面
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线索办理进度。一是强力推进省委巡视朝阳市委反馈问题整改力度,加快推进“久立未结”的案件和“久办未结”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二是建立并落实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健全完善巡视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以整改的成效推进工作作风转变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关于常规巡视需进一步整改和长期整改事项安排
(一)在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1.与时俱进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一是落实好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乡局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学习研讨和贯彻落实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坚持学用结合,用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升级改造“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企业。加快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树牢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保护治理生态环境。
2.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落实。一是加快推进“两高”项目整顿,严把项目审批关,杜绝盲目新上“两高”项目。二是加大设施农业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三是加快解决北票经济开发区资产闲置和项目停滞问题。落实《开发区标房管理制度》,提高标房利用率。加大精准招商,确保入园企业质量。四是强化服务,解决企业在生产和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 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紧密衔接。一是严格执行《北票市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加强扶贫(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对扶贫车间项目资产排查指导,确保投入资金安全运转、发挥作用。二是做强做大农业优势产业。落实《北票市2024年设施农业建设和特色农作物生产支持政策的通知》,对辣椒产业在内的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作物生产给予政策扶持。积极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培育发展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条,逐步向产业新业态迈进。三是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推动农村环境治理常态化开展。
4.全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快解决“办证难”问题。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研究破解办证难题,推动“办证难”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采取“一事一策”等措施,全力推进解决城建领域遗留问题;通过遏制增量、增收节支、积极争取等措施,全力化解政府债务,确保风险可控。
(二)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开展机关干部“庸懒散”问题专项整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针对北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问题,落实《北票市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废弃矿山治理。
(三)在加强巡视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方面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健全完善巡视整改各项制度,确保巡视常态长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将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市委的各项重点工作,做到真改实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四、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研讨。组织召开2次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2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中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研讨,研究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二是制定《北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北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北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督查工作方案》《北票市纪委监委关于保障北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监督意见》,推进各项工作有力开展。三是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印发《北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实施方案》,目前,“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增至10项。
2.全面落实项目管家制度。一是印发《北票市“项目管家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方案》《北票市项目(企业)管家服务工作方案》,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市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督导,强化工作落实。组织开展项目管家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对项目管家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调度,并纳入年度营商环境工作实绩考核。二是制定《北票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管家服务工作方案》,增加实地走访次数,强化服务质效,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三是做好持续跟踪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关于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
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是完善分类分级监管和联合惩戒制度。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联合惩戒制度和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制度,制定《关于2023年北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年末考核方案》,强化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二是加强对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制发《北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实施方案》,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签订《安全生产执法委托执法协议》,组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强化乡镇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三)关于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方面
1.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一是提高执行完毕案件比例。市法院部署开展“六十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充实执行力量,抓实案件执结。建立涉企案件执行台账,逐件核查执行。目前案件总执结率在最高院规定的合理区间内,持续推进余下未执结案件尽快执结。二是积极推进执行款发放。建立超期未发放案款台账,对超期未发放案款逐笔清理及时发放。严格执行《北票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制度》,避免边清理边出现新问题。
2.规范受案立案,推进案件审结。一是推进案件审结。市法院建立长期未结工作台账,严格控制结案时间,落实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机制,建立案件预判机制,强化案件审结,严控积案新增。二是推进案件应立尽立。制定《北票市公安局受案立案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北票市公安局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工作机制》《北票市公安局警情及受案立案巡查工作机制》《北票市公安局受立案日清零工作规定》,对受案立案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规范,确保案件应立尽立。
3.严肃查处政法干警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一是提高政法干警业务素质。组织全市政法机关开展营商环境专题学习,签订《北票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承诺书》,制定《北票市政法系统2023-2025年政治轮训(培训)工作方案》,对全市政法机关300名政法干警分2期进行培训。市法院制定《关于依法服务保障北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案件阅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印发《北票市公安机关全警实战大练兵轮训计划》,开展公安机关队伍集中整顿行动和公安机关队伍素质提升行动,提升干警业务素质。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围绕《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深入学习,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三是加强廉洁自律。市委政法委与市营商局联合对“12345”政务服务平台涉政法单位及政法干警举报线索进行梳理筛查,及时处理。市法院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岗双责”要求,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引导干警廉洁办案。市公安局成立从严管党治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实现“管住事,管好人”的工作目标。
(四)关于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方面
1.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市市场监管局等8家单位开展整治突出问题情况监督检查。制定《关于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执纪问责、“12345”热线建立三方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发挥震慑警示作用。二是强化对违规执法、徇私枉法行为惩处力度。在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执法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投诉举报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违法违纪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2.提高执法质量,完善执法程序。一是提高执法质量。举办全市行政执法培训班,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予以指导,提高案件审理质效和行政执法水平。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印发《北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评查行政执法案卷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给各单位进行整改;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市司法局对相关部门下发执法监督意见书,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开展“互联网+监管”平台行政执法决定公示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部门行政执法决定全部公示。
(五)关于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方面
1.加强“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有差距”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工作的通知》,规范部门《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制定《北票市“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各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让企业群众满意。印发《北票市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组织市纪委监委、市直机关工委、市营商局成立联合督导组开展专项检查,推动政务服务质效提升。同时将《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纳入年度营商环境考核。
2.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一是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制定《北票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简化非公证继承手续工作方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延时、预约、上门等便民服务举措,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二是强化自助服务硬件建设。分别在市中心医院、北票邮储银行桃园支行、朝阳银行北票川州支行和朝阳银行北票台吉支行新增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为企业群众提供“就近办”服务。
(六)关于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方面
1.压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水平。一是强化对燃气充装单位、运输车辆的监管。市住建局成立燃气管理办公室,全面落实送气工安全责任制,对相关人员分领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开展燃气联合执法检查和常规检查,确保燃气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强化液化石油气钢瓶质量安全管理,将全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全部纳入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交通运输局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北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燃气运输联合整治长效机制》,发放《北票市燃气运输安全宣传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深入排查整治燃气违法违规运输风险隐患。二是杜绝建筑领域以罚代管。市住建局制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警示单,在项目策划初期主动与企业对接,一次性告知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印发《北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北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治理房地产领域失信行为的通知》,对违法单位在信用中国及“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一是规范监管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和加强工作纪律会议”,组织学习《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办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规范监管行为。二是做好公开公示。印发《北票市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2023年度抽查检查计划自查自纠的通知》,自查检查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七)关于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
1.强化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一是深入开展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印发《2023年北票市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北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和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对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和清理整顿,督促各中介机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加强对评估公司监管。制定《北票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依法征收工作程序和职责》《北票市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在强化房屋征收各项工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建立涉及房屋征收领域第三方评估公司台账,全面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督。
2.破解中介机构隐形垄断屏障。一是规范招投标代理工作。制定《北票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代理规范制度》《北票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招标投标自查自纠工作机制》,强化合同管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有效打击隐性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局实现代理机构信息共享,制定《北票市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中介代理机构遴选管理制度》,坚决避免发生隐形垄断现象。二是市教育局积极宣传使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不定期委托其他机构对评估报告抽查复审,对评估质量不高及弄虚作假的评估机构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制定《北票市教育系统关于规范使用第三方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培训,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方式让民办教育机构知晓所需中介服务事项相关信息,有效节约时间和人力成本。
(八)关于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方面
1.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一是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制定《北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对全市预算单位分部门开展培训,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召开政府采购专题会议,着力解决不规范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组织成立检查组,对相关单位进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规范采购方式。严格执行《北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确保政府采购合规合法。
2.严控政府采购文件设置不当条件。市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对不当条件限制投标人问题依法做出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7个项目的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给予警告。制定《北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项目代理台账》,加强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印发《政府采购文件制度汇编》,杜绝政府采购变形走样。
五、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视需进一步整改和长期整改事项安排
(一)关于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方面
针对上级补贴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补贴类上级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规范补贴类资金拨付管理工作,确保及时拨付到位。对以前拖欠资金,建立拖欠上级补贴类专项资金台账,制定拨付计划,分阶段完成资金拨付。
(二)关于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
1.千方百计推进拖欠企业工程款拨付工作。一是积极统筹资金,建立全市拖欠2018—2022年工程款台账,制定拨付计划,分阶段拨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北票市工程类专项资金拨付管理的通知》,规范工程类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二是推进第二批“万件清理”移交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办理进程。
2.积极兑现招商引资承诺事项。推进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对未兑现资金制定拨付计划,逐步予以兑现。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带头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振兴、辽宁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实五项重点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朝阳市委总体要求上来,确保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朝阳市委具体要求在北票落地、落实。
(二)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国之大者”,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拧紧管党治党螺丝,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坚决管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严惩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担当作为推动北票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采取超常规举措,心无旁骛抓发展、谋突破、促振兴。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全面奠定经济发展基础。坚定不移推动产业升级,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不断提升农产品深加工、环保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竞争力,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清洁能源产业体系。持续抓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关注社会民生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城市建设,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四)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定期研究调度巡视整改进展,持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进一步整改和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进度、工作力度、整改质量始终如一。切实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严格执行各项长效机制,最大程度发挥整改综合效益。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对巡视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坚决追责问责。
中共朝阳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朝阳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朝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朝阳县委始终坚持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行研究部署推动,严格落实“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要求,以对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推进,确保整改工作一抓到底、落实到位。
(一)坚持高位推动,坚决扛牢整改落实政治责任。朝阳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县委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副县级领导和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突出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落实责任体系。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研究制定《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巡视朝阳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标对表巡视反馈所有问题,点对点压实整改责任,统筹督导全县高质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推进涉政府各项问题整改工作,及时跟进调度重点事项整改,加快推动整改举措有力有效落到实处。各责任领导主动担责,分别就牵头整改任务及时督促指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把整改工作往前赶、往实做,拧紧责任链条,务求工作实效,确保整改到位。
(三)狠抓协调联动,切实形成整改落实强大合力。全县各相关单位全面认领任务,严格按照整改任务和整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整改方案,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研究推进整改具体工作。县委整改办加强与省委巡视组和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联络沟通,建立“周调度、周汇总”制度,落实台账化管理,经常性深入一线督查指导,推动形成全县上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常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一是持续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县委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工作,扎实做到理论指导实践。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带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好主题教育读书班、学习研讨会、集体学习等活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二是全面落实维护粮食安全责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推进灌溉井打井维修各项工作,指导项目区生产主体采用覆膜滴灌、浅埋滴灌等节水灌溉措施,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调研,提升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实用性。持续强化耕地保护执法监管,指导督促各乡镇场(街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职责,对乡镇发现的问题、提供的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三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曝光典型案例,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力度,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四是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加强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建设,完成县中心医院搬迁,提高县中心医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医师和乡村医生大学学历占比。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制度,推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向好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推进民生领域项目建设,务求整改实效。
(2)在着力解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方面。一是以项目为支撑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强力推动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宣传和招商范围,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京津冀招商周、珠三角招商周等大型招商活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上手谋划,强化跟踪服务,实行清单化管项目、专班式推项目,全力破解要素制约,加快推动高质量大项目落地。完善人才工作制度体系,出台《实施“朝阳县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建设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朝阳县英才计划》)等政策措施,为高层次人才成长提供空间。二是推动产业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农业方面,加快推进品牌强农,有序推进农产品加工项目,完成5家省级、6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工作,5个农产品品牌被评为朝阳市名优特农产品,“朝阳小米”被评为市区域品牌。成功争取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工业方面,加大高科技企业培育力度,重点培育规上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有针对性地培养和支持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骨干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打造一批科技龙头企业。积极引导铁选企业向智慧矿山、绿色矿山及数字化矿山发展,不断推进采选行业技术改造,提升产品供应品质。发挥有色金属重点企业发展优势,加强上下游配套协作,通过加大技术改造、强化数字赋能、开展主导产业招商等举措,加快冶金产业链发展壮大步伐。服务业方面,组织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在汽车、家装、住宿餐饮和超市类零售企业等行业,投入促消费资金,拉动服务业社零额增长。丰富限上企业结构,逐步改变汽车类企业社零额一家独大的局面。三是全力推进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成立朝阳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朝阳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新突破三年工作安排(2023—2025年)》及任务清单,持续推动工作落实。
(3)在着力解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缺乏有效衔接方面。一是对巡视指出的受灾项目进行重建,并为全县经营性扶贫资产投保财产保险。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持续强化扶贫资产后续管理。二是选优配强村书记、村干部队伍,加强教育培训,鼓励创办领办合作社,发挥风电、旅游、古村落等资源优势,整合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加强对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监督指导,帮助指导各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提升村级组织造血功能。采取产业带动、稳岗就业、消费帮扶、发展庭院经济、金融帮扶等方式,降低全县脱贫户及监测户兜底率。三是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将环境治理纳入乡镇场(街道)、县直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打好“四季战役”。制发《朝阳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稳步推动落实。
2.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履行主体责任有缺失方面。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加大对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紧盯“关键少数”,快查快办快处问题线索。修订《朝阳县2023年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场(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方案》,以严的基调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评,推动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专题学习《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朝阳县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30条措施》。注重运用谈心谈话教育提醒干部,完善县委主要领导与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制度,围绕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加大谈心谈话力度。制发《朝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清单(试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片区作用,开展异地交叉检查,坚持做到预防在先,警示教育在前。三是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以上率下推动责任落实,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四是全力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制度文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在着力解决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方面。一是增强遏增清存工作的主动性。发挥案管部门监督督办职能、“室组地”联合工作优势和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持,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效运转,全力清除存量。进一步做好“三个万件”“阳光三务”等工作,全力遏制腐败增量。二是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派驻监督责任。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对派驻机构的实绩考核,不断激励派驻机构干部担当作为,切实发挥派驻“探头”作用。三是持续强化大数据赋能监督执纪。健全完善廉政档案系统,进一步补充党员干部信息,建立完整、准确的廉政档案库,明确专人及时动态更新信息。充实大数据办公室力量,加强硬件保障,持续提升大数据赋能监督执纪作用。
(3)在着力解决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方面。一是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全面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二是强化“微腐败”问题治理。向相关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对发现的“微腐败”问题进行通报,持续深入开展“微腐败”大清扫行动,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
(4)在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开展自查自纠,修订完善《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制度》,对未按规定执行的予以责任追究,最大化发挥公务交通工具作用。二是深入查处巡视指出的问题,排查所有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所谓“清水衙门”的日常监督力度,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力量,确保监督不留死角,坚决纠治“四风”问题。
3.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方面。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将《中国共产党朝阳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朝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加强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经济发展、政治生活、任用干部等方面议题的酝酿和沟通,进一步发挥班子成员集体议事作用。坚持以上带下,督查指导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各环节工作要求,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按照开展组织生活的相关要求,及时下发提示、通知等,对全县党组织进行提醒,确保组织生活扎实高效开展。
(2)在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一是科学合理调整干部。全面统筹干部资源,根据乡镇班子职数空缺和功能结构需要,结合年度考核、日常了解等途径对领导班子和干部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定期研究干部调整配备工作措施,持续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进一步把握干部调整配备节奏,有效杜绝干部频繁调整和党政正职同时易地交流问题,确保工作连续性。二是加强干部梯队建设。通过平时考核、无任用调研及日常了解等方式,多渠道发现优秀年轻干部,动态更新年轻干部储备库,年轻干部规模更加科学合理,数量分布更加均衡。坚持把教育培训和实践历练相结合,多维度拓宽年轻干部锻炼渠道,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选派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等方式,多措并举提高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健全联动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年轻干部选拔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方案》,明确选拔标准、配备任务和工作要求,以整体素质更加优化、数量规模更加科学为目标,不断提升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各环节工作质效。三是严格干部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任期制规定,任期未满的一般不予调整,确保乡镇党政正职任期内稳定。分级分类建立全县年轻干部、女少非干部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为精准科学配备干部打好基础。
(3)在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壮大集体经济作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四个一”举措,强化县级领导包保,持续推动整顿升级。建立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工作台账,制定“一村一策”,研究破解发展难题。发挥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围绕“党群共同致富”活动,组建乡村振兴志愿服务队,划分党群共富责任区,领办创办合作社,组建产业联合党委,进一步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完善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制度,选定扶持村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二是持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压紧压实各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和党支部直接责任,对近年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建立问题台账,扎实抓好整改。印发《发展党员工作问责机制》,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严肃、规范。三是优化党组织设置。注重培训指导,举办县直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培训会,提升县直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的问题已限期整改完毕,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加大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力度,向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划拨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名额,持续推动企业党员队伍不断壮大。
(4)在着力解决执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政策有偏差方面。一是持续加强职级晋升干部监督管理。全面开展自检自查,认真梳理干部职级晋升政策,重新制定完善职级晋升政策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引导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积极发挥作用,形成常态长效。二是规范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年度考核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优秀比例。统筹组织、人社等部门严格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有关文件要求,合理分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防止违规问题发生。
4.关于整改落实有差距,巡视成果运用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巡视整改工作未能做到“举一反三”方面。对办公用房使用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分类建立台账,多措并举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健全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新建办公用房管理平台,对全县办公用房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水平。对购置公务用车问题开展调查,及时追加预算指标。加强“三公”经费监控,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确保符合无预算不支出、总量只减不增等要求。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方面。一是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摘编及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开展研讨,结合实际安排部署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召开朝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工作推进会议和综合协调监管联席会议,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振兴新突破营造有利环境创造良好条件。二是大力营造创新环境。实施《朝阳县英才计划》,将创新驱动发展有关奖励政策纳入配套细则。建立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拓展合作渠道,强化科技研发。支持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深度研发,接长产业链、创新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2)在着力解决落实“放管服”要求不到位方面。一是及时落实“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上级文件得到有效对接并积极开展相应工作。制定《朝阳县政务服务事项维护工作制度》,狠抓常态长效。二是全面承接下放审批职权。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在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审批局和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环保审批窗口,实现企业办理环评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
(3)在着力解决部门之间存在推诿现象方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建立健全投诉受理转办机制,明确物业属地责任,加强物业行业部门指导,共同协调处理好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物业协调会议制度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坚决避免出现推诿现象。
2.关于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承诺事项未践诺方面。一是协助企业完善招商引资政策申报材料,加快推动问题有效整改。在今后招商引资工作中,依法依规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并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兑现各项承诺,树立诚信政府形象。二是召开人才工作会议,印发《朝阳县英才计划》,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措施。
3.关于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有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政法干警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时有发生方面。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工作落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组织政法干警签订《整改落实承诺书》及公安部《六项规定》承诺书,制定《朝阳县公安局开展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构建新时代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的实施方案》,坚持举一反三,开展问题自检自查,强化纪律约束,巩固整改成效。
(2)在着力解决案件实际执结率低方面。成立涉执行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细化梳理案件台账,制定执行措施,集中破解难题,提升执行质效。着力提升涉金融领域案件的执结率,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3)在着力解决审理案件质量不高影响司法公信力方面。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扩大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持续加强指导和监督。制发《朝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朝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案件阅核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朝阳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朝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充分发挥法官专业会议作用,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法官司法实践能力。
4.关于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力度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存在执法不规范现象方面。一是通过制发文件、通报公示情况等方式,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公示执法情况,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切实提高执法公示率。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立法制审核小组,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程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持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2)在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问题未能有效解决方面。一是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印发《朝阳县政府跨部门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制定2024年度跨部门联合行政执法计划,开展防汛工作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实行伴随式执法监督。二是规范部门内部涉企检查。成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制定《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精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加强涉企检查备案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3)在着力解决行政行为违法造成政府赔偿方面。出台《朝阳县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全方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朝阳县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印发《行政执法实务》,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持续加强事后监管。
(4)在着力解决存在过度执法问题方面。组织开展政治体检,下发自查自纠问题清单,签订整改落实承诺书及公安部《六项规定》承诺书,提升整改实效。排查梳理数据,建立档案,细化分类,强化对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予以警告方法的使用,对适合简易处罚的交通违法处理作出调整。成立监察小组,及时检查处罚数据。建立完善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路面管控,提高执法效率。
5.关于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体外循环”问题突出方面。全面自查整改,开展“前店后厂”问题专项整治,强化督导检查,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调整工改工作领导小组,签订授权委托书,在工改工作服务区完成“一站式”审批。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制定工改服务区工作制度,增强制度约束,强化监督执行。
(2)在着力解决“一网通办”推进缓慢方面。全面清查应上未上、线下审批问题,公布《一体化平台朝阳县事项清单》。完善长效机制,印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朝阳县运行制度》《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朝阳县电子监察管理制度》,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平台规范运行。
(3)在着力解决政务服务要求落实不到位方面。开展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系统培训会,制作操作指南,及时录入证照数据,提升整体入库量,做到应录尽录。设置专属窗口,整合“补领婚姻证件”和“婚姻档案查询”两件事为“我要补办婚姻证件一件事一次办”,推动实现一次办理。制定《朝阳县便民服务中心督导检查制度》,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6.关于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对执法监管部门监督不力方面。召开综合协调监管联席会议,将创新监管纳入考核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部门间沟通,及时跟进执法监督,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创新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2)在着力解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有差距方面。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会暨新系统培训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制度,合理制定抽查检查计划,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3)在着力解决以罚代管问题方面。全面梳理项目建设程序,加快补办相关手续。强化依法依规建设意识,深入企业召开座谈会,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引导企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建设,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7.关于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仍需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推广“网上中介超市”力度不够方面。加大对中介超市优势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单、在“掌上朝阳”APP发布宣传信息等方式,让企业更深层次了解中介超市打破地域壁垒、择优选取服务机构的优势,使企业和群众选取更优、更快、更实惠的服务机构。
(2)在着力解决对中介机构监管不到位方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坚持举一反三,查遗补漏,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3)在着力解决中介机构存在隐形垄断问题方面。强化以案为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并在全县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重新选派进驻人员,签订责任状、承诺书,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8.关于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违规授予特许经营权问题方面。及时成立工作专班,统筹特许经营重新授权工作,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重新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重新申请核定水价,开展特许经营授权。
(2)在着力解决建设项目先施工后招标方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监督企业开展自查。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强项目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在着力解决项目采购存在漏洞方面。加强建设项目重点环节管理,履行材料变更程序,及时挽回损失。建立完善朝阳县住建系统参建单位储备库,制定住建系统工程项目询价比价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询价比价程序,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需进一步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在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一是持续加强理论学习,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多措并举提升全县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成效,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粮食作物单产水平,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新品种,稳定农民生产收入;新增设施农业,改扩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支持重点生猪养殖企业扩大产能,夯实农民增收基础;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全县农民合作社,增加入社农户占比,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收入;加强招商引资,加快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提升农民就业率和收入水平;积极争取政策扶持,推动旅游重点村建设,创新农民增收渠道;以乡村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为依托,建设现代农产品物流网络,打造农民增收新业态;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农业转移人口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增收能力。二是坚决落实维护粮食安全责任。加强财政统筹,合理高效推进高标准农田灌溉井打井维修工作。依据相关政策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进行整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推动执法关口前移,发挥村、乡发现和制止作用,将各类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发生。三是紧盯民生领域服务设施建设,全力破解影响项目建设进程的各方面问题,强化服务保障,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整改到位。
2.在着力解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方面。一是强化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项目支撑。明确主攻方向,扩大对外宣传和招商范围,重点围绕有色金属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农产品精深加工四大产业集群及产业链,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压实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积极参加省、市大型招商活动平台举办的各类招商活动,加速项目洽谈及落地进程。二是精心谋划高质量大项目。坚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紧盯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达产各环节,落实领导包保、项目管家机制,实行专班调度推进,强化服务保障,全力推动大项目、好项目落地。三是大力实施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有计划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雏鹰、瞪羚企业,提高高科技企业占比。继续完善人才工作制度体系,保障《朝阳县英才计划》《朝阳县“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等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3.在着力解决产业发展成效不明显方面。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产品优势品牌,围绕小米、大枣和羊肚菌等特色产业抓招商。持续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承载能力,统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现代农产品物流网络,发展“电商+基地”模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二是提升工业竞争力。持续推进产学研合作,提高规上企业自身科研能力,年内重点培育格兰生态、丰麦食品、百盛金属等规上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逢石科技、成运橡胶等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规上工业企业。引导铁选企业向智慧矿山、绿色矿山及数字化矿山发展,推进采选行业技术改造,提升产品供应品质,扩大市场份额。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发挥重点企业优势发展效能,加强上下游配套协作,通过加快技术改造、强化数字赋能、开展主导产业精准招商等举措,加快产业链发展壮大步伐。三是大力发展服务业。围绕新县城做好发展商超、餐饮、住宿等工作,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限上企业和限下抽样样本单位范围内举办节假日促销、年货购物节、节日品美食、“老字号”及“直播带货”等各类促消费活动,全力提高服务业占比。
4.在着力解决推进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力度不够大方面。坚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上手,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加大“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力度,积极开展京津冀地区自主招商活动。充分利用京沈客专带来的有利因素和助推作用,加强农产品宣传和销售,全力推进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
5.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缺乏有效衔接方面。持续提升村级组织造血机能,加大对已有村集体产业村的扶持指导力度,巩固发展村集体产业。组织指导没有集体产业村结合村情实际,选择村级党组织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兴办实体产业等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提升造血机能。
(二)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在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科学统筹谋划班子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的要求及有关规定,每年至少开展2次无任用调研,对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逐一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动态掌握班子运行状态和干部现实表现,精准掌握班子和干部现状,严格按照干部调整政策规定和领导干部交流调整有关规定,有计划、有步骤调整使用干部,结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专项巡察等工作,对违规交流调整干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把握干部调整的节奏规律。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朝阳县委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把持续深入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同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紧密结合、一体推进,聚焦巡视指出问题,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以整改实效推动朝阳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两个维护”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的重要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持续整改的职责使命,增强慎终如始抓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朝阳县落实落地。
(二)坚持常抓不懈,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持抓整改落实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对后续整改工作紧盯不放,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严格落实既定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事项,紧盯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持续跟踪督办,直至问题销号。注重治本、预防,倒查制度缺陷,不断健全完善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强化监督执行,让制度真正管住人管好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围绕中心工作,高标准谋划、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紧盯各项重点任务,筑牢县域振兴发展根基。
(三)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县委班子带头发扬斗争精神,主动提升担当作为的勇气和豪气,以敢闯敢干加实干的过硬作风,推动形成“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干事创业氛围,切实把攻坚克难体现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中。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持续为基层一线注入活力。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核查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关于中共双塔区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于2023年3月29日至6月13日对双塔区开展了常规巡视和营商专项巡视。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双塔区委反馈了巡视整改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省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双塔区委第一时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集中召开了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29次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推进整改。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四个自信”坚不坚定的试金石,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持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分工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调研整改进展,通过专题会议、实际调研等方式推进重点问题整改,研究解决办法,逐项明确措施。其他区委常委及副县级领导分工负责整改工作,牵头调度工作,解决具体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全区上下紧跟区委部署,全面延伸整改触角,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整改合力。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细化整改举措。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要求,双塔区委制定了常规巡视整改方案、营商专项巡视整改方案和选人用人、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方案及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不够有力、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有差距重点问题整改方案。按照“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可问责”的原则,细化整改内容、整改举措、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把常规巡视的问题具体表现整改落实到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上,细化整改措施。同时,建立日常调度机制、重点问题督办督导、问题整改确认销号等机制,不断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统筹推进,注重整改提升。双塔区委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纵深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巡视整改和重点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提升。将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7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相结合,不断推进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推动双塔区全面振兴新突破取得了较好成绩,形成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社会大局总体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靶向发力,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弱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并用以指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并结合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区直机关党组织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234次,制发《关于建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机制的通知》《关于在全区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副县级领导干部认领课题58个,开展调查研究122次,解决实际问题116个。二是持续调整产业结构,制发《双塔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全力打造“一城三区五园”的产业空间布局。持续提高一产二产产业占比,制定《双塔区“十四五”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双塔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推进组三年工作方案》,建立了长期规划。制定《双塔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推进组三年工作方案》,加强农业企业培育,不断提高第二产业比重,持续推进产业质效提升。三是做深做实产业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编制了《双塔区重点冶金企业分布图》和《双塔区重点冶金企业产业链图谱》,完成力宝机械、英华铸钢2家“老字号”企业数字化改造。持续推进“原字号”企业补链、延链、强链,组织开展产学研对接2次,推动企业研发新产品。加大“新字号”企业培育力度,制定《双塔区科技局提升科技型企业增长率实施方案》,规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家,较整改前增长27.3%,并在数字创意产业方面取得新突破。
(2)着力解决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缺乏硬招实效问题。一是加速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设立10个重点工作专班小组,分别制定了各领域三年行动方案。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多频次开展督导督查,通报单位18家,并按期完成整改。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12次指挥部会议,实现了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二是全力以赴稳经济增长,提升发展能力。狠抓经济运行,强化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监测调度,积极培育壮大财源税源,大力实施招商引资。细化项目管家税收服务,通过助企纾困、发放助企纾困贴息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消费券等方式,助推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扩大销售,走出困境。三是树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正确导向,制定《双塔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年行动方案》和《双塔区招商引资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调整项目结构,继续加大产业类项目招引力度,突出抓好重点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四是积极推进开放合作,不断扩大成效,制定《关于优化完善双塔区“1+8+13+1”招商机制方案》《双塔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突破年行动方案》,围绕“高端制造、数字经济”主导产业开展招商活动,项目质效提升显著,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项目小、零、旧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五是激发经济技术开发区活力,优化“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积极推动市场化运作。制定《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履约管理工作办法》《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研判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标房管理。制定《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服务工作专班实施方案》,持续提升新材料产业园、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产业园标房利用率。制定中小企业众创基地盘活续建方案,启动项目建设。
(3)着力解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开展专项排查检查,全面摸排扶贫项目资产的运营、管护和收益情况,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流失资产。开展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行业部门论证会,针对滞留扶贫资金安排项目10个,全部开工建设。制定《 2023年双塔区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扶贫项目资产风险防控方案》,与阳光保险公司合作对全区固定资产进行投保,提高扶贫资产抵御和应对风险能力。二是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结合全市“四个一”美丽乡村建设,对双塔区乡镇村进行国土空间村庄规划设计。全区有产业收入村较整改前增加9个,有特色产业的村较整改前增加18个。制定《关于加强双塔区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的通知》,控增减存,逐步化解村级债务。三是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委托第三方服务企业朝阳环境集团,实施城乡一体化清运,对4个乡镇垃圾进行统一清运,集中处理。制发《双塔区2023年农村“三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双塔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整体推进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4)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朝阳城区凤凰山片区改造提升方案》,分区域、分地块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大拆迁力度。重新修订《双塔区2021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施方案》,推进开工项目及早竣工验收,推动获批项目及早开工建设,推进申报项目早日获批开建,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二是积极协调化解“办证难”问题,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发力,严格落实省自然资源厅等13个部门出台的“13+11”条化解政策,分类推进、对号施策,推进容缺办理。三是积极推进解决“一老一幼”问题,通过新建、改建和引进一批养老机构,增加床位数量。现有在建项目5个,预计到2025年底增加床位1610张。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全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方案》,逐步实现标准化运营。制定消除大校额的时间表,实施建校分流,在2025年之前逐步消除大校额问题。通过新建、改建、合理划转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制定《双塔区公办幼儿园联盟办园实施方案》,将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与双塔区教育幼儿园联盟,逐年提升公办幼儿园比例。
(5)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短板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建立“万件化访”台账,彻底压实“包案、化解、稳控”三个责任。开展进京访治理百日攻坚工作,制定《学习践行“浦江经验”区级领导接访下访包案督导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方案》《双塔区进京访治理百日攻坚工作方案》,持续加大信访矛盾化解力度。二是深入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社会矛盾,完善综治、信访、司法、民政等相关部门联合接访、联合调处工作机制。按时完成“省级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挂牌督办整改工作”,并顺利摘牌。持续开展双塔区两卡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反诈大会战”,加大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整治力度,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没有一贯到底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完善《双塔区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区委向市委请示报告和报备事项清单》,印发《双塔区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文件,明确责任单位和报送时限。二是加强责任和压力传导,制发《双塔区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方案》《双塔区关于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党员干部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全面检视“一把手”正确履职用权、自觉反对特权、严格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大涉及“一把手”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并开展问题线索“回头看”,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三是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召开全区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有针对性地制作警示教育片,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制定《典型案例警示通报制度》,确保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四是提高巡察工作重视程度,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将每轮巡察情况和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区委常委会议题,并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区委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制度,建立了《书记点人点事清单》。
(2)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开展了乡村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民生保障、资金监管、“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等重点精准开展专项监督,提升发现问题能力。进一步完善《双塔区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关于开展“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方案》,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从问题线索研判到案结全程把关审核,提升群众满意率。二是加强派驻机构日常监督,重新调整了派驻机构监督单位,制发《双塔区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增强监督全面性、精准性和有效性。三是严格落实“三转”要求,配齐配强配优专职委员,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人员配置,明确专职委员的工作职责,并将乡镇街设置专职纪委委员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四是全力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制定《双塔区纪检监察机关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持续对需跟踪帮助的党员干部开展跟踪帮助工作,加强了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了解,做实做细思想转化和监督检查工作。
(3)着力解决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问题。一是加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全面开展教育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通报典型案例。积极开展“阳光校园”活动,制发《双塔区全面推行校园“阳光三务”的指导口径》《在全区开展阳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双塔区校园“三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学校党务、校务、财务公开力度,并成立校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和完善全区学校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法院系统干警违纪问题整治,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区法院组织人事、督察、审判管理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解决派驻力量不够、驻在单位内部监督无力等问题。全面开展政法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相应风险防控措施。召开政法领域警示教育大会,制定年度《廉政教育计划》和《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修订)》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行为准则。三是加大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力度,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完善低保领域内控机制,制发了《双塔区低保核查认定实施细则补充说明》,进一步规范双塔区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日常管理工作,并利用“阳光三务”平台加大对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的公开力度。四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薄弱等单位,在招商引资政策制定、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等廉政风险较多的方面,逐项完善风险点防控措施,制定防控办法。同时,举一反三,对各乡(镇)街、区直部门进行“点对点”提示,精准排查廉政风险点。
(4)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是规范使用办公用房,及时调整了超编办公用房,制发《关于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实施办公用房动态管理,提高全区办公用房管理水平。二是规范使用公车,统筹发挥“辽宁阳光三务”APP、12345热线、12388举报电话等便民监督举报载体作用,以及村干部、驻村干部和正风肃纪监督员“瞭望哨”作用,确保“三务”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监督,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纳入八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内容,强化纪审协作,计划开展多领域审计,发现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四是解决常态长效纠治“四风”不够有力问题,对重要节日、节点实施廉政提醒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化,制发《双塔区关于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党员干部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典型案例警示通报制度》,推进警示教育提醒日常化。
3.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差距较大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议事决策制度。及时修订《中国共产党朝阳市双塔区委员会职责清单》,制定《关于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通知》,并列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全区副科级干部进修班学习内容,实现全区干部和党组织书记学习全覆盖。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通过制发提示单、成立督查指导组等方式,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提前审核把关,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按时保质组织完成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层讲党课任务。三是提升带头抓大事、解难题能力。成立项目服务专班,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华润雪花啤酒(朝阳)年产30万千升项目开工建设。继续落实向上争取工作专班推进机制,全口径争取上级到位资金实现持续增长。
(2)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落实乡镇党政正职任期制,建立《双塔区领导干部交流常态化机制》,实施领导干部交流预警机制,对达到任职年限的干部及时调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化提升选人用人水平。二是逐步化解干部断层问题。科学筹划,逐步解决空岗问题,针对空缺岗位情况及时配备干部。建立领导班子空岗预警机制,建立年轻干部储备库,建立健全年轻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制定《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双塔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三是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制发《关于双塔区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在提升学校食堂供餐质量方面,完成统一公开招标配餐公司工作,建立校园食品信息公开制度。在公益林补贴方面,完成总面积及资金总数清查核算,并建立台账。制定《双塔区2023年作风转变敢为善为突破行动工作考核办法》,推动全区干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
(3)着力解决基层党建薄弱环节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规范党组议事决策,分批次对全区所有党组进行清查,严肃党的政治生活制度。加强对机关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会前把关指导,修订《星级党支部创建工作标准》,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塔区机关党组织“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促进机关党支部整体晋位升级。二是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对大工委和大党委单位各项工作的指导,制定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计划并督促实施。制发《关于加强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将对街道“大工委”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对全区9个街道的网格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网格员系统培训,网格运转质效提升显著。三是加强农村党建工作,开展2023年度的软弱涣散整顿工作,达到了问题完全化解、整顿结果彻底的要求。制发《进一步优化全区党员结构方案》,建立农村发展党员后备队伍台账,着重加大从高中及以上学历、年轻党员发展力度。
4.关于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巩固深化成果运用不够有力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推进解决孟克村改造期间提前搬迁的14家企业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问题。成立孟克城中村改造遗留问题处理专班,认真开展核实核查,对孟克村向搬迁企业支付的款项进行了核实。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依照相关征收法律法规,完善征收补偿程序,加快推进征收补偿工作。
(2)着力推进解决设施农业大棚弃管严重问题。进一步完善《弃管棚整改督导办法》,加大执行力度。对有利用价值的弃管棚,积极向上争取老旧设施升级改造补贴资金进行恢复,并进行招商。对于位于基本农田上的弃管棚,一方面,在保持原有现状的基础上,由乡镇及所在村负责通过承包、流转等形式种植粮食作物,恢复生产,杜绝出现撂荒现象;另一方面,通过法律程序逐步解除抵押,将弃管棚拆除,实现还地于民,恢复耕种。
(三)持续强化举措,巩固整改成效,加快推动双塔区全面振兴新突破
一是不断加强政治引领,持续提升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双塔区将以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的姿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在双塔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决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狠抓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维护全区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将整改成效推向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坚持在巡视的“后半篇”文章上持续发力,对反馈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已完成整改的,长期坚持,持续跟踪,坚决落实长效机制,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善始善终,紧盯整改进展、整改实效,不断自我鞭策,兑现承诺,说到做到,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做到整改见底、问题清零。
四是坚持抓高质量发展,切实以整改实际成效助推双塔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治“病表”与除“病根”相结合,继续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持续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做好整改结合文章,放大整改效应,以深入持续整改的实际成效为双塔区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关于营商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
一是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举一反三,坚持不懈推进整改,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发展,为双塔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带头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从思想深处找根源,主动认领问题,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多次组织召开营商环境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会及系列专题工作推进会议,印发《整改工作提示单》《工作任务分解表填报单》《整改工作督办单》累计117份,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高频调度、集中整改、强力攻坚。
三是从严从实制定举措,真改实改闭环管理。制定了专项方案,明确区级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确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区直各部门制定巡视整改子方案。实施“清单、台账、调度、销号、督导”五位一体的闭环管理机制,成立初核认定领导小组,制定问题销号表,实行责任部门必签、主管领导必签、初核认定小组必签、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必签、区级主要领导必签,严格把关验收,督导检查到位。
四是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机制建设,建立重点事项审核、协调联系、督导检查、反馈报告、深入调查、审核验收6个流程,推动整改工作高质量开展。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专门部署做好“举一反三”工作,做到了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规范一项管理、完善一项机制,切实推动了营商环境全面好转、持续优化。
(二)深入根源解题,确保整改实效
1.关于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力度不大,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解决落实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制发《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区委理论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学习研讨。制定《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工作规范》,对区直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调整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重新制定了《联席会议召开制度》《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
二是着力解决承接下放政务服务事项挂“空档”问题。及时向区直相关部门下发整改工作提示单,各单位对承接不到位问题作出情况说明,组织相关部门逐个事项进行筛查,逐个事项进行审批权限确认。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杜绝部门事项调整,区级事项清单不能及时掌握调整的情况发生。
三是着力解决“万件清理”交办件办结标准不高问题。立即对涉事单位通过司法途径、督办、约谈等方式进行协调解决,确保案件彻底办结。制定《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联合工作机制》等文件,确保高效推进整改工作。
四是着力解决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够有力问题。成立专班,对在建项目“一金三制”落实情况展开检查,分类建立台账,对欠薪情况详细核实,分类分步解决问题。及时调整双塔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双塔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十项制度》,确保高效推进整改工作。
五是着力解决助企纾困成效不明显问题。建立“全覆盖、无盲区”模式,提供“应包尽包、应保尽保”服务。印发《助企纾困政策汇编》,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进行政策解读,结合“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活动”积极走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组建服务专班,成立项目管家工作组,提供精准服务,发放消费券刺激消费,邀请企业参加“年货节、电音泼水节、大枣节”等惠民活动。
2.关于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存在不足,整治违约失信问题力度不够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解决诚信建设不够及时有力问题。制定下发《双塔区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红黑名单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规范政府诚信行为,加强诚信建设。实施联合奖惩,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方案》,编制了公务员诚信手册,对2021年以来受处分的公职人员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进行限制。征集失信信息,制发《关于征集政府、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失信信息的通知》,归集各单位及公职人员失信信息,相关失信行为。
二是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信频发问题。对查处失信党员、监察对象案件进行“回头看”,并于8月21日向双塔区人民法院制发了《问题线索协查函》。对全区失信党员、监察对象线索进行排查。制发了《双塔区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将党员、监察对象失信问题纳入日常监督内容。制发《双塔区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将党员、监察对象失信问题纳入日常监督内容。
三是着力解决兑现政府承诺不及时问题。成立孟克城改遗留问题处理专班,推进补偿进度。
3.关于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有短板,司法权力运行存在薄弱环节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解决政法系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决处理到人,查实相关案件情况,并对涉及人员给予相应处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要求,严禁超标查封、违法变更追加当事人和违法查扣案外人财产等行为,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印发《全区政法系统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方案》,提高工作标准。组织法院系统干警集中观看《永远吹冲锋号》《警钟为你长鸣》《清风传家会》,提高干警树立底线思维和遵纪守法自觉性,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二是着力解决执行案件处置不够及时问题。对132件案件详细调查,对12件超法定执行期限的案件详细调查。对执行承办人进行业务培训,对最高法新出台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进行统一学习。设立结案审查组,对报结案件进行结案前审查,制定了《关于案件阅核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4.关于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有差距,部分行业执法存在盲区漏点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工作作出要求,明晰工作规范。对2018年—2022年以来17家行政执法检查部门每年报备年度检查计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同时对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着力解决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现象问题。对案件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印发了《双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后检查制度》《朝阳市双塔区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
三是着力解决行政处罚行为不规范问题。统一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案卷,转发《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1版)》,围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举办业务培训班,开展“伴随式”联合执法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在全区推行“教科书”式执法的通知》,统一行政执法文书。
5.关于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有弱项,政务服务不够便捷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解决“一网通办”未完全对接问题。成立“一网通办”能力提升专班,《制定“一网通办”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加快“一网通办”工作推进会,对一体化平台专网办件事项进行梳理、对零办件事项进行督导,印发《双塔区一体化平台办事指南维护管理办法》《双塔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管理办法》,同步制作电子监察抽查台账,监察一体化平台办件流程。
二是着力解决“进一门”未全部实现问题。完成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并于线上线下进行公示,提升了办事便利度。编订了《政务服务标准化手册》《政务服务规范化手册》《政务服务便利化手册》,提升工作规范度。
三是着力解决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问题。制定《双塔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规范》《双塔区便民服务中心(站)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10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便民服务全覆盖,全区所有社区(村)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全部设置便民服务站,达到全覆盖,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召开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对所有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围绕“事项办理、首问负责、帮办代办”等工作进行现场培训。
6.关于打造 “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有缺失,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存在差距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解决建筑领域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加强监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相关项目进行处罚。加强学习,组织在建项目相关人员开展宣传学习,落实各项规定。针对各项目部印发了《建设项目重要法律法规规定摘编》(第二版),并督促相关人员学习。
二是着力解决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未有效落实问题。成立整改工作小组,专题研究、精准把脉。建立《双塔区教育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制度》,设立联合执法联络员,随时调控合并检查事项,压缩检查频次。
三是着力解决对殡葬服务机构监管滞后问题。成立殡葬工作监督检查专班,制发《关于提升双塔区公墓建设监管工作的通知》,推进问题整改。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全区殡葬服务机构行风整治专项行动。创新工作模式,形成“建设前有申报审批、建设中有随机监督检查、建设后有验收”的公墓建设新体系。
7.关于打造 “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不够到位,行业监管责任未有效落实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解决代理记账行业监管不力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发《关于开展双塔区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违规企业的行业规范进行了检查,进行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双塔区建立代理记账机构监管规范化长效机制实施意见》,进行长期规范。
二是着力解决法律中介服务乱象犹存问题。加强业务学习,要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制定学习计划,组织法律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联合排查机制,每年在律师、法律工作者年检备案后,将全区律师、法律工作者人员备案名单函送区法院,区法院配合协查离任(退休)法官从业情况。加强诚信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每年年检前,组织本所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从业承诺。
8.关于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差距较大,干扰市场经营问题时有发生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解决违法指定服务机构问题。成立服务机构评选小组,制定《双塔区交通局服务机构选取暂行办法》,发布《朝阳市双塔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遴选农村公路工程项目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报名公告》,确保服务机构选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着力解决询价采购漏洞较多问题。规范询价采购,对涉及单位进行了统一规范,规范询价流程,达到公平、公开、公正工作要求。
三是着力解决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对相关项目的招标档案进行核查,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规定制度,杜绝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三)持续巩固深化,深入抓好整改
一是深刻反思,强化认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态度,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持思想不放松、力度不减弱、标准再提高,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是提高觉悟,强化理念。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层次强化“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的意识,让参与、维护、成为营商环境的理念,转化为广大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浓厚氛围。
三是聚焦根源,狠抓整改。将法治贯穿政府治理各环节、全过程,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一步提高法治服务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和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四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建立的长效机制,持续强化落实。针对“事要解决”的长效机制,要盯住执行效果发挥,杜绝同类事情再现;针对“人要处理”的长效机制,要切实发挥出长效规范和约束效应,形成强力威慑杜绝再犯;针对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的,要继续谋划、完善提升,持续跟踪、抓好落实。
五是对标对表,取长补短。对标对表营商环境先进标准,逐项指标、逐类问题查找不足和短板,狠抓整改、建章立制,不断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大力度激发群众的创造性,推动营商环境迈上更高水平,以营商环境的“软实力”构筑起双塔区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中共凌源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凌源市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凌源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3年8月3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系列整改方案。8月15日,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指出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8月16日,市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对标对表,认领问题。相关市直部门、乡镇街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巡视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局面。
(三)精心组织实施,坚持项目化清单化推进整改工作。对照巡视指出问题,逐项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坚持一周一调度,每周形成工作简报,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市纪委监委将监督执纪问责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派出监督组进行跟踪督办。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拿出“当下改”的措施,又形成“长久立”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常态长效。
(四)坚持“四个融入”,统筹推进巡视整改与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召开市委全体(扩大)会议、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聚焦到三年行动安排部署上来,聚焦到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对标对表,全力冲刺,加快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努力做到巡视整改与推动凌源高质量发展两手抓、两促进。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方面
1.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要求上来。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包扶乡镇街开展宣讲,并通过线上线下宣讲方式,实现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全覆盖。举办县级领导干部封闭读书班和“云课堂”,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结合凌源发展实际,通过“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坚持“不低于朝阳平均水平”的原则,将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了定性调整,对三年行动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对朝阳市委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承接。三是对2018年以来的签约项目进行梳理,强化要素保障,确保项目落地开工。进一步严把招商引资入口关,全力招引创新能力强、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带动潜力足的项目。
2.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民生福祉、共同富裕上持续用力。一是大力整治私挖乱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管,严防新增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二是完成《凌源市水资源规划》编制。将打击非法取水纳入河长制长期管理内容,推进工业节水技改、鼓励水权交易,常态化开展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严防超计划取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全力整治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全市22个乡镇实现生活垃圾终端设施全覆盖。
3.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持续用力。一是大力开展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成立农机联合社,在“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形成闭环管理,完成国省下达的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任务。二是对全市经营性资产运营情况进行摸底,建立整改台账,积极实行资产管护网格化管理,建立实施资产收益动态调整机制,为所有扶贫资产办理资产保险。加强防返贫对象监测,实施台账管理,有效增加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
4.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持续用力。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聘请专家对全市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开展专家体检,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全部整改完成。
(二)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推动正风肃纪反腐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制定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年度工作要点。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二是从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优化考核方式,严格控制满分比例。三是不断提升市委巡察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程序。四是全力畅通各类监督协同机制,督促各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将发现的涉及党员或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
2.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多措并举推进案件数量、质量、分量“三量”合一,全面推动遏增清存,提高案件质量,提升案件分量。二是加强培训与指导,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强化查办案件规则意识,增强审查调查工作效果。三是各派驻组积极参加被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四是压紧压实乡镇(街)纪(工)委监督执纪责任,开展审查调查谈话相关知识专题培训,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五是提升大数据办案能力。强化“数战宝”应用,力求一线办案人员使用大数据全覆盖。
3.加强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一是强化公路运输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警示教育活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凌源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开通“码上监督”举报渠道,在路路通停车场、路政中队大厅张贴二维码,群众只需扫码便可对公职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投诉、举报。二是强化财政系统廉洁风险防控。召开财政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大会,高效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等系统,开展全市财务大检查,实施乡镇财政所长轮岗制度,强化对乡镇街财政业务的指导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流程,完善财政收支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杜绝非规范操作。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和采购的管理。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知识专项培训,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一体化,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机制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的全过程。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
4.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一是对市委、市政府设立的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梳理精简,对各议事协调机构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二是大力整治文山会海和基层“指尖上的负担”,确保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三是加强对公务接待和公务车辆的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度,坚决杜绝奢侈浪费行为。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强化选人用人、基层党建工作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对市委工作规则进一步修订完善,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发挥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作用。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题培训会议,建立“一把手”、指导组双重审核制度,提高各级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大兴调查研究,聚焦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副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及成员带头领办分管民生领域的关键问题和难点问题,一批民生问题有效化解。
2.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一是强化政治素质考察,结合干部一贯政治表现精准画像。二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三是认真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对兼职人员进行约谈,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四是大力解决超编混岗问题,进一步明确各局属事业机构服务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定位,使机构编制与工作职能合理配置。
3.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发挥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作用,确保点准问题、保持“辣味”、“红脸出汗”。依据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结果,对抓基层党建工作等次差的约谈整改。二是将“党建+”项目申报打造工作纳入年度党建考核指标,形成有部署、有指导、有督促、有整改、有总结的闭环管理模式。三是召开市委常委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各国有企业主管单位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轮训10次。组建党员突击队15个、划定责任区32个,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走深走实。在市财政局“三定方案”中明确“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等职责内容。四是稳步开展“双找”工作,将失联党员尽快纳入组织管理。
4.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一是建立每年召开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交流会议常态化机制,强化对选派干部管理,制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任务清单》。二是组织召开全市村书记、村“两委”干部暨选派干部乡村振兴培训会议,持续开展“头雁领航 擂台比武”示范培训,选派人员赴铁岭、吉林松原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定期调度项目收益情况,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是对全市243个村进行评估定级,精准确定整顿对象。认真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扎实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成果。四是对全市村“两委”干部开展“阳光三务”及村干部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培训,不断规范“阳光三务”有关事项,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加强村干部日常监督和管理。
(四)关于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方面
一是进一步推动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力争尽快完成整改。二是坚持举一反三,设立5个区域驾驶员健康体检中心,推进全市21个乡镇就近办理更换驾驶证驾驶员体检业务。推进农村田间地头废旧地膜整治,推广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浅埋滴灌技术,逐步替代地膜使用。
三、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
加强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建设工作,将考核指标评分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衔接,采取“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加减分”的框架结构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主动推送服务信息,将审核通过的惠企政策在辽事通公示,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的主要做法和实施效果通过融媒和政府网站公示宣传;规范政府部门收费行为,禁止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强制收费,防止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
(二)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将全市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约毁约拖欠等失信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制定《凌源市人民法院规范涉企执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用足用好联合惩戒措施,推进案件结案和赔偿资金到位。
(三)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方面
提升涉企案件侦办质效,组织政法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和政治轮训,提升政法干警综合素质、办案水平;提升涉企案件审理质效,梳理案件基础台账和问题清单,加强专项监督,降低发回改判率,强化诉前、诉中调解;加强涉企案件检察监督,对民事、行政涉企执行卷宗建立检察监督台账,实行报备制度。
(四)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方面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市司法行政机关15次到现场监督检查,对797本案卷进行了评查;推进包容审慎制度落实到位,组织执法单位制定重点行政处罚主体行政执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4个,强化查处违反法律、自由裁量权基准、“四张清单”行为,执法部门已经对部分案件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加强执法联动和协作。印发《凌源市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施方案》,涉企检查计划在网站公示并按时报送检查记录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执法单位在政府网站公示《凌源市行政执法人员事项清单》和《凌源市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责令行政执法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自由裁量权基准并备案,重要执法单位按照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案卷。
(五)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方面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在各乡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专窗增加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在社区全面实行全科社工、综窗受理模式,在村便民服务站推行“两委”班子成员轮岗值班办事方式;提升行政审批时效,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专区,实现业务全流程“一站式”集成化办理,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内完成,将供地审批纳入朝阳市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平台,实行线上并联审批;落实落细审批制度。细化了“一次性告知”“否定备案”“帮代办”等相关制度,形成制度汇编印发执行,加强对中心、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以及窗口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督查检查。
(六)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方面
加强监管工作制度化建设,印发了《凌源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凌源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凌源市综合协调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凌源市综合协调监管联席会议工作细则》;加强蔬菜花卉市场规范化管理,将各蔬菜花卉市场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属地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制定了《凌源市花卉、蔬菜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联合检查;完善诉求办理工作监管机制,推进群众咨询和诉求接诉即办,加强与纪委监委、110指挥中心、信访局诉求办理工作联动。
(七)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
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调整了凌源市清理整顿中介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了《凌源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抽查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收费监管机制,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服务费用纳入部门预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理清政府与中介机构的边界;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管,制定方案对不动产中介机构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督促职责部门做好房地产开发及售卖的管理和备案工作。
(八)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方面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存量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对重点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规范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行为,对建设工程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做好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确保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依法依规;印发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违规参与竞争活动自查工作的通知》《凌源市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参与竞争活动“十严禁”》,规范公职人员参与竞争活动。
四、需长期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常规巡视方面
1.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合作力度。一是实施“双凌共建”融合发展战略,凌源市与凌钢集团建立党的建设、产业集群、基础设施、人才引育、文旅融合、民生保障“6方面共建”,舆情互通、信访协同、警企联动、日常沟通、营商环境“5项保障机制”,推动钢城联动融合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发展新局面。二是加强与航天科技集团沟通对接,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进航天凌河提升研发能力,帮助车企拓展市场、强化合作,积极推进一汽凌源盘活破解,加快推进汽车产业发展。三是紧抓京沈高铁带来的交通优势,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净菜团餐等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用好热水汤等旅游资源,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文化旅游康养目的地,全力打造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和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示范区。
2.加快推进青龙河流域乡镇发展。发展乡镇“飞地经济”,通过飞地项目,增加青龙河流域乡镇收入。积极为青龙河流域乡镇包装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治理、以工代赈等项目,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3.全力补齐民生短板。筹措资金启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积极包装项目、向上争取,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
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农用地备案手续,做好长期监管,避免改变用途。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5.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坚持“三到位”原则,组织开展越级访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全力攻坚信访“钉子案”“骨头案”。二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发挥镇村组三级联动作用,确保问题解决于萌芽、矛盾化解于基层。组织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专项行动,构建民意联排、矛盾联调、法治联宣、党群连心的工作格局。制定《凌源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细则》,推动长效常治。
6.全面落实基层干部激励政策。按时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完善《考核绩效发放办法》,优化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方案,激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方面
1.全面加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认真落实省市委相关部署,重新梳理省市文件并列出任务清单,采取现场检查、调阅资料、回访企业和办事群众等方式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加强资金拨付管理,推进惠企政策落地。
2.全面加强信用环境建设。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防止出现招商项目不实、政策把控不严、项目缺乏后劲等风险问题,对备案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再梳理,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督导政府部门加强收支管理,解决好政府拖欠问题。
3.全面加强司法环境建设。解决好涉企案件执行难问题,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用足用活执行措施,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做好涉企案件退费工作。
4.全面加强审批环境建设。以“受审分离、综合服务”为核心开展“综合窗口”改革,将市政务服务中心改造升级,采取无差别受理方式进行业务办理。
5.全面加强监管环境建设。加强消防安全领域监管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应急评估和集中整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6.全面加强中介环境建设。规范行政审批部门竞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落实公平竞争制度,规范竞争程序。对违规评估机构予以行业禁入惩戒。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持续用力。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轮训等制度,大力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在凌源落地生根见效。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鲜明导向,把巡视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检验,做到问题真整改、责任真落实,以实际行动彰显政治担当。
二是在推动问题真改实改上持续用力。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坚决摒弃“过关”思想,继续压紧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毫不松懈抓好各项整改措施推进落实,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干劲不松,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推向深入。将整改抓在经常、融入日常,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督查督办,对需要进一步整改问题、长期整改问题,持续跟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梳理回顾,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坚持以严的作风、铁的纪律,对问题整改不积极,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严肃问责,杜绝敷衍塞责、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现象。
三是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持续用力。坚持常态长效,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成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问题不复发、不回潮、不反弹。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扎紧制度的篱笆,持续纠治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四是在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上持续用力。把巡视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一手抓高质量发展、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把整改成效充分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为凌源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中共建平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建平县进行了常规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中共建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站位抓整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建平县委第一时间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15次会议,提高站位、强化认识、统一思想、部署工作,坚决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为自觉整改、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抓整改。县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实化整改措施,认真督办重点案件,对巡视整改中遇到的问题亲自推进,全力破解,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形成整改合力,确保整改工作全覆盖、动真格、见实效。
三是科学合理安排,从严从实抓整改。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原则,县委制定常规巡视整改方案、营商专项巡视整改方案以及选人用人、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方案,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原则,逐个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并逐个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和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各牵头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协调各责任部门制定整改分方案,聚焦重点,挂图作战,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环环相扣、衔接紧凑、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坚决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建平县委坚定不移推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将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同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建平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精准施策、查处到人、彻底整改,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存在差距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出现偏差的问题。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县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并按照中央、省、市委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结合建平实际,明确发展方向,确保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召开“深入汲取王文佳严重违纪违法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制发《建平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进一步细化目标措施。三是扎实开展全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四是在2023年秋季学期主题班设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教学单元,积极利用“两微一端”、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宣传。
(2)着力解决落实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存在温差、落差的问题。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高标准农田”等7项指标任务,结合建平实际,分别制定专项方案进行量化承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部署要求上来。二是制定《建平县产业结构调整专项方案》,进一步明确膨润土产业发展方向和规模,细化各项举措,确保如期实现目标任务。三是紧盯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推进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平稳增长,截至2023年底,华润、国能、金风科技、北大荒马铃薯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实际到位资金同比增长32.7%。
(3)着力解决乡村就医难长期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大乡镇卫生人员招聘力度。2023年安置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10人,招聘特岗全科医生8人。各乡镇卫生院以合同制形式自主招聘医技人员,有效缓解乡镇卫生院人员短缺问题。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组织10家卫生院26名医师进行彩超、放射性等专业培训。县医院每年将对参加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培训辅导及定期考核,确保培训效果。三是下发《关于建平县乡镇卫生院收治住院患者安排的通知》,对于无法接纳住院患者的乡镇,按照就近原则解决乡镇患者住院治疗问题。
(4)着力解决规模性返贫风险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建立监测排查常态化机制,对符合监测对象基本条件的农户实现“应纳尽纳”。对收入较低人口逐户剖析原因、分类制定举措,台账化监测管理。二是通过实施产业项目、开发公益岗、落实就业、民生、金融等各类措施和政策,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5)着力解决扶贫专项资金拨付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全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排查。截至目前,相关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偏差,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落实责任制不扎实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发《2023年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安排部署工作。县政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明确今后每年政府系统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推进工作。二是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会议议程召开会议。落实县纪委监委同级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2)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其他考核“两层皮”的问题。一是在工作实绩考核方案中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项考核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场街或县(省市)直单位不得评为‘优秀’级次”。二是在工作实绩考核方案中明确提出“乡镇场街和县(省市)直单位的领导班子如有成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根据情况该单位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着力解决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不主动、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对相关未移送情况进行核实核查,并完成移送。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移送工作长效机制,按照要求定期向纪委监委移送涉公职人员案件问题线索。二是制发《建平县行政执法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工作机制》,明确执法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的相关要求。三是制定《建平县审计局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办法》,明确移送范围、分工及程序,确保及时移送案件线索。
(4)着力解决压力传导不到位,乡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一是约谈相关乡镇(街)的党(工)委书记,督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相关乡镇(街)党(工)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传达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研究并安排部署本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纪委监委各联系纪检监察室列席会议进行督导。三是制发《2023年乡镇场街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办法》,要求各乡镇场街党(工)委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四是组织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各乡镇分别组织班子成员和村“两委”成员观看警示教育片《莫让贪欲染初心》,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五是开展乡镇场街党(工)委书记讲党课、纪(工)委书记讲党纪条规课60次。制发《关于严格“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主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5)着力解决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支持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县委主要领导到纪委机关开展调研;结合干部选拔配备及时补齐县纪委监委机关空缺岗位。二是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程序对县纪委监委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的县管干部处分建议全部审议通过。
(6)着力解决县委推进巡察工作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制定《县委书记履行巡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工作提示清单》《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履职清单》。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县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线索进行研究和安排,并提出意见和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十六届建平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文件要求,科学安排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合理分配各巡察组巡察任务,适时增加巡察组内人员力量,为规范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在县委第四轮巡察前,认真参加市县联动巡察巡前集中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巡察发现问题及线索的能力和水平。
(7)着力解决部署安排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下发县纪委十六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明确7项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提供方向和指引。
(8)着力解决以案促改不深不实的问题。一是制发《建平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制度》,明确以案促改的案件范围、方法措施,压实以案促改工作责任。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分析15件自办典型案件发案特点、原因,撰写剖析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向发生问题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整改问题12个。二是制发典型案件通报,有效发挥以案促改的作用,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9)着力解决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派驻机构力量。通过调剂和调任方式,将14人充实到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任职工作,10个派驻组现有人员36人,人员配备率达到90%。二是严格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各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担任派驻单位党组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三是加强对乡镇场街纪(工)委的领导。约谈在职的乡镇场街纪(工)委书记,要求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落实监督职责。同时,下发《关于规范乡镇场街纪(工)委会议的通知》,明确会议召开的议题、程序等事项。
(10)着力解决自身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纪检干部理论学习,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内容进行学习;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观陈镜湖烈士墓,观看《警钟为你长鸣》《莫让贪欲染初心》《锻造铁军队伍,弘扬雷锋精神》等警示教育片,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思想觉悟和法纪观念。二是县纪委监委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全体干部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报告,深入查摆问题,切实加以整改。三是对涉及违规违纪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从严从重处理,做到警钟长鸣。四是充分发挥“数战宝”在数据摸排等多领域中的平台作用,截至2024年5月份,县纪委监委申请使用“数战宝”43个,渗透率达到6.91%,对比之前0.44%有明显提高,运用“大数据”为审查调查工作赋能增效。五是强化公车私用线索核查,对疑点信息进行梳理排查,对存在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11)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参与盗采矿产资源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开展矿业整顿,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拍摄警示教育片,以案促教,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二是制发《建平县行政执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工作机制》,推动相关单位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实现各类监督有机贯通、互相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对自然资源系统不担当不作为、纵容盗采的干部全部立案审查,进行追责问责。同时,深化标本兼治,推动自然资源系统针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排查廉政风险点18个,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做到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2)着力解决微信群多而滥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发文件,明确要求全县各乡镇场街暂保留两个常规工作群,今后因工作需要确需建立业务性办公类工作群,且需要基层干部加入的,要标注“临时”字样,业务工作结束后立即解散。二是对此问题涉及的工作群进行整改,并由县委办公室主任担任群管理员,并指定专人加强对该群运行进行监督。
(13)着力解决基层文山会海、督检考核、填表报数压力持续加重的问题。一是制发《建平县关于开展困扰基层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通过自查自纠、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提高发文质量等措施,进一步减少发文数量。县直各部门制定年度会议计划,明确会议内容,制定会议制度,并采取集中时间、合并整合、视频会议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会议总量。二是制发县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规定24项县级层面督查检查内容,明确未列入计划和未经批准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不得对基层党委和政府开展。三是全面精简常规性工作报表,严控报表总量。各部门单位根据所调度事项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各类报表周期,能延长的最大限度延长,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周报、日报和无意义的零报告。各单位、部门建立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做到数据、资料等资源共享共用,实行统一管理,严禁各股室多头重复要表。
(14)着力解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制发《建平县“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组织全县各单位严格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不超预算安排支出。二是强化“三公”经费执行监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市级行政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管理。落实《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更新和调整采购目录清单及采购价格等信息,严格要求采购单位加强内控管理。三是将机关接待服务中心办公室和餐厅进行功能改造,避免闲置浪费。同时,学习传达《省管干部周转房管理办法》,加大对各单位办公用房情况检查抽查力度,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
3.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3年12月12日学习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2024年1月8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同时,将学习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2024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建平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建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国共产党建平县委员会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决策机制。三是制定《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重要讲话、会议、文件精神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委常委会会议工作机制,提高县委决策水平。
(2)着力解决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召开“深入汲取王文佳严重违纪违法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真正达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目的。二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发现问题,主动认领,不回避、不遮掩,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同时,组织全县各部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三是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杜绝“定量式”相互批评。
(3)着力解决带头管难事、办实事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印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发展安排方案》,将“梳理总结民生实事、民生领域重点事项、民生项目,形成全县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列为重点任务,形成县级实事项目22项。二是印发《工作提示》,对县级领导干部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确定办实事项目进行提示,形成县领导聚焦民生问题办实事清单37项。
(4)着力解决王文佳破坏选人用人生态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调整干部前与县委书记专题会成员及相关分管县领导进行沟通,做到充分酝酿讨论。二是召开2次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参会人员近2000人,观看《警钟为你长鸣》警示教育片,并对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制定《建平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乡镇场街、县直单位推荐县委管理干部建议人选工作办法》《县委管理干部人选动议酝酿工作办法》,将选拔任用监督情况纳入联席会议内容,抓实抓细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
(5)着力解决政治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完善、补充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的通知》,完善政治素质档案,及时将本次巡视意见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半年度实绩考核情况、近期受处理处分情况等纳入归档范围,并实行动态更新。二是从严从细把关干部考察纪实材料,对新提拔和职级晋升的干部,所属单位党组织均深度结合干部现实表现出具政治素质评价意见,并严格进行了审核,确保画像精准,坚决杜绝模板化问题发生。三是对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受行政拘留、处于党纪政务处分的村(社区)干部情况进行核实,未发现影响提名的问题。四是对反馈的受党纪处分次数较多造成影响的村党组织书记责成有关乡镇场街免去其村党组织书记职务。
(6)着力解决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安排工作组下沉各单位了解基层党建任务落实情况,并形成工作情况报告,指出亮点和不足,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点评提供参考。二是根据2022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情况形成了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评级,被点评的30个单位已全部制定整改方案。
(7)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仍未破题的问题。一是组织县直机关工委工作人员分别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学习讨论,掌握内涵要义,共开展培训3次,培训21人次。二是将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310人。
(8)着力解决“两新”组织“两个覆盖”质效不高的问题。一是结合“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制发工作提示单,指导各乡镇场街党(工)委开展摸排,做到应建尽建,及时做好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两新组织领域发展党员40人,新建两新组织党组织5个,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80%,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60%。二是县经济开发区选派27名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126家企业做好联系职工群众、培养推荐入党对象等工作,实现全覆盖。
(9)着力解决履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发《关于开展乡镇层面“擂台比武”活动的通知》,指导29个涉农乡镇场街完成村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活动。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交流会,27名村书记交流发言。二是制发《关于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的通知》,对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提出工作要求。县委主要领导带头确定乡村振兴联系点1个,29名乡镇场街党(工)委书记带头确定乡村振兴联系点29个。同时,指导乡镇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形成了县、乡分析报告。三是印发《关于建立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的通知》,指导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任务建立有关清单,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0)着力解决村党组织建设仍有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12个软弱涣散村全部按要求完成整顿工作,形成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对重复整顿的软弱涣散村开展“回头看”,推动各项整顿措施进一步落实。二是完成13个村书记和57个村“两委”成员选任工作,印发《关于常态化补齐配强村书记的工作提示》,建立村干部“313”动态补齐机制,指导乡镇场街党(工)委按要求抓好落实。三是深入推进村级“阳光三务”平台建设。全县“阳光三务”平台注册人数12万余人,公开党务、村务、财务信息7万余条。四是督促指导各乡镇场街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日常管理监督的通知》要求,明确抓好理论武装、推进规范管理等10项具体举措。五是抓实村干部培训,各乡镇场街由党(工)委书记或纪(工)委书记为村干部上“廉政课”。目前,各乡镇场街共开展培训81场次,培训村干部1654人次。
(11)着力解决乡村治理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制发《关于严格“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的通知》,各乡镇场街对村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加强对“四议一审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将“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县对乡工作实绩考核以及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印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工作方案》,对村规民约修订时间、修订内容、修订原则、修订程序作出明确的指导意见。目前,全县249个村全部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网格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各乡镇场街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诉源治理情况进行工作督导,并重新划分网格,提升矛盾纠纷前端预警能力。
4.关于落实巡视、主题教育、审计整改情况方面
着力解决举一反三自觉性不强的问题。针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未完成治理尾矿库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治理工作,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举一反三,督促符合闭库条件的企业履行闭库销号程序,强化尾矿库闭库治理和移交注销工作。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为建平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学出绝对忠诚,学出责任担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整改落实为动力,坚决贯彻党中央及省委重大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心无旁骛抓发展,全力抓实营商环境建设、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重点任务,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建平力量。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提升整改质效。坚持对后续整改工作紧盯不放,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症结,从根子上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对正在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措施办法,下大力气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抓不放,进行再梳理、再明确,确保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整改落实到位。围绕整改任务中需长期坚持的事项,固化为制度机制,以长效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防止老问题反弹、避免新问题发生,坚决动真碰硬,推动问题真正“销号”。
三是持续正风肃纪,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一手抓高质量发展、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信心、提振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纠正“四风”。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政治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选优配强村级干部队伍,引导百姓群众“感党恩、跟党走”。全面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力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一、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工作实化细化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召开落实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有关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工作要求,动员全县上下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从快从严坚决抓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压实工作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必须下好的“先手棋”,必须拿下的“关键仗”,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省委巡视意见反馈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将整改工作责任层层压实。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整改落实。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采取周调度制度,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制定销号制度,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建立健全佐证材料审核制度,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总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佐证材料进行逐一研判审核,确保各项佐证材料完善齐全。
四是聚焦重点问题,精准发力化解。对于难点重点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上手,点调相关牵头单位。要求各单位要强化结果运用,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解决问题与理清根源相结合,把巡视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全面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五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为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巩固省委营商专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果,建平县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 ,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进一步梳理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通过制定长效机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巩固整改成果,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二)全力推进专项巡视整改,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关于抓营商环境政治担当不够,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尚未切实形成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存在偏差、落差的问题。一是建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内涵,并结合县情实际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对照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的相关部署要求,制发《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领域改革专项方案》等文件,进一步突出优化营商环境对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作用,全力化解影响振兴发展问题,使全县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2)着力解决督查问效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梳理《建平县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等综合性推进方案,将未落实的具体举措落实到位。二是在2023年的工作实绩考核中,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设置为独立的单项考核指标,进一步加大分值权重。
(3)着力解决引进人才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企业进行调研,找准我县在人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摸清我县人才队伍基本情况、人才政策与企业人才需求。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建平县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建设的政策措施》,通过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助力集聚和留住各方面人才,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制定《建平县人才政策指南(2023版)》并面向社会、企业大力宣传人才政策,结合《关于实施“建平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建设的政策措施(试行)》,对近两年来推动建平人才工作和科技创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团队及科技创新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4)着力解决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以案促改”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制发《建平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工作制度》,下发《优化营商环境通报》,并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联合承办部门针对性解决民众诉求,提高案件满意率。二是对查处的涉及营商环境案件进行梳理,针对典型案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并对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深入整改意见。三是制发《建平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制度》,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纠治营商环境领域顽瘴痼疾。
2.关于推进诚信政府建设缓慢,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差距较大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缺乏总体部署和全面推进的问题。一是制发《建平县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按要求完善相关重要内容,把诚信政府建设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规范政府在重点领域的诚信行为,提升政府公信力。二是印发《建平县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将诚信政府建设纳入工作实绩考核落实,细化目标责任,并建立通报制度,对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进行表彰和鼓励,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进行通报批评。三是落实《建平县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2)着力解决履行招商引资约定不够尽力的问题。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因企业资金链断档等原因,取消项目建设共11个;已完成相关手续办理,继续推进项目6个;因企业在建设中存在违规行为,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被叫停项目1个。
(3)着力解决延期退还保证金的问题。认真核实保证金应退未退情况,梳理应退未退原因。遵照辽人社〔2022〕5号文件规定,对依申请退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卷,及时上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批。
(4)着力解决不查实情“一女二嫁”的问题。已与两位承包人协商,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划清承包范围,纠纷已彻底解决。
3.关于司法权力运用不严格,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效果不佳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涉企案件侦办不及时的问题。一是组织执法办案人员学习《辽宁省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规定》,并进行岗位练兵,将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与执法技能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实用、实效性,使办案人员熟知、理解、掌握法律条款、办案环节、流程、时限,提升全体民警执法水平和法律素质。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涉企案件逐一梳理,查摆问题,并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对立案后经侦查发现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撤案,依法依规办理案件。三是对于涉企“挂案”案件进行“回头看”,全面复盘准确分析产生挂案的原因,加强科学论证和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分类施策,分别处置,持续推进案件办理。
(2)着力解决涉企案件有诉不理的问题。一是细化各类案件立案标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坚决杜绝有诉不理情况发生。二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遇有案不立、拖延立案、限制立案的问题,立刻启动监察问责机制。
(3)着力解决涉企案件久审不结的问题。一是建立“久审不结”案件办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办案人责任意识、审限意识,以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二是推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对于争议较大、难度较高的案件,由专业法官会议参与案件谈论与分析,提高案件审理质效,进一步降低涉企案件改判率。
(4)着力解决涉企生效判决执行难的问题。一是制定《建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健全解决涉企案件执行难长效机制的办法》,着力解决涉企案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整改结果从“治标”向“治本”转变,将“涉企生效判决执行难”整改工作成效转化为营商环境治理效能。加强执行工作建设,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推动执行质效各项指标持续好转。二是通知当事人办理退费,并修订诉讼费退费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退费流程,判决生效需退费案件无需当事人申请,即胜即退。三是制定《建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健全解决涉企案件执行难长效机制的办法》,着力解决涉企案件执行中案款超期发放的问题,促进整改结果从“治标”向“治本”转变,将“涉企生效判决执行难”整改工作成效转化为营商环境治理效能。
(5)着力解决法律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办案人员参加各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事民事和行政检察人员的职业素能,提升监督案件质效。
4.关于以罚代管、违规执法问题突出,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存在以罚增收倾向的问题。对辖区内全部电子抓拍设备进行系统梳理,将不合时宜的点位立即拆除,确保现行使用设备达到最优化、最少化,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出现按月向中队下达查处任务的情况。罚没收入占非税收入占比、交警罚没收入占非税收入占比较往年均有下降。
(2)着力解决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有23个单位根据上级文件或法律法规制定“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二是制定“首违不罚”清单的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3)着力解决执法检查过多、过繁,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未形成的问题。一是制定《建平县行政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二是下发《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有关规定的通知》,并严格按文件精神落实。
(4)着力解决以罚代办,“未批先建”的问题。一是制发《关于加强规划监察工作的通知》,压实规划建设项目开工放线、跟踪监察和竣工验收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遏制“未批先建”的现象发生。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开展检查,并严格执行建筑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基础上,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坚决遏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5)着力解决违规执法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能力,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二是成立“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法制工作委员会”,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5.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彻底,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县政府盲目赋权,乡镇(街)“接不住、用不好”的问题。一是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将省政府明确规定“必须由县级确认审批”或“由省市组织开展、县有关部门配合”的事项收回至县(省市) 有关部门,做到精准赋权。二是各乡镇就赋权事项与赋权部门进行积极对接,按照应领尽领的原则主动认领赋权事项并签订赋权协议,实现一镇一目录。
(2)着力解决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不深不实的问题。一是已对省事项库系统进行维护,系统内6+1类政务服务可网办事项占比已达全省平均水平80%。二是对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重新梳理,做到“应进必进”。
(3)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低的问题。一是住建部门认真梳理,组织具体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的相关培训工作,熟悉掌握业务知识,提升业务素质。二是规范环评审批程序,落实集体决策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提高行政许可质量和效率。
(4)着力解决审批要件超出国家规定规范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批要件保障的通知》,建立行政审批要素排查制度,对全县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排查,不存在超出国家法律范围的审批要件。
6.关于监管权力运用不到位,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双随机、一公开”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重新确定行政执法单位权责清单事项目录,下发《关于调整“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二是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防止检查过多,并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三是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着力解决以罚代管,非法采矿的问题。一是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攻坚整顿,重拳整治,利用人力、科技等手段,全面梳理辖区内废弃矿井、私挖滥采点、有证矿山等重点监管对象,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确保无盲区、全覆盖,推动矿业开发管理秩序规范有序。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召开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会议,对执法监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按照建议书内容严格履行执法监察工作职责。
(3)着力解决监管失职的问题。一是对监管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二是制定《建平县水务局会前学法制度》《建平县水务局违纪发现制度》,强化遵规守纪明法意识,切实转变执行纪律不严、廉洁自律意识淡薄的风气。
7.关于对中介组织监管不力,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中介组织监管缺失的问题。一是印发《建平县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建平县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严格落实文件精神。二是建平县清理整顿中介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录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业务数据,做到应录尽录,持续改进和完善平台信息归集工作。
(2)着力解决评估机构评估偏差过大的问题。制发《关于对评估机构评估偏差过大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办法》,对社会评估机构采取评估准入审查准入制,未通过准入审查的评估机构,不得进行抵押资产评估业务。
(3)着力解决对中介机构乱收费治理不力的问题。完成对招投标代理机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核对工作,调查了招标代理公司2018—2022年的收费情况,已对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并处理完毕。
(4)着力解决政府部门将本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转嫁给企业的问题。已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返还中介机构专家评审费,严格按照《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执行。
(5)着力解决有的行业商会重收费轻服务的问题。指导商会完善《会费管理办法》《监事会职责》《商会信息公示制度》等管理制度,并督促商会贯彻落实制度。
8.关于隐形壁垒犹存,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县政府出台和相关部门制发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对已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落细。
(2)着力解决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排他性条款的问题。
一是加大培训学习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条款设置。二是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杜绝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排他性条款。
(3)着力解决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不阳光、不透明的问题。认真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监督。
(三)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整改成果巩固深化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持思想不放松、力度不减弱、标准再提高,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以不断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来践行“两个维护”,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建平高质量发展。
一是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在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上下功夫。以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层次强化“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的意识,让参与、维护营商环境的理念,转化为广大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浓厚氛围。
二是聚焦深层难点问题,在继续深入抓好整改上下功夫。把净化政治生态作为根本,把法治环境作为营商环境建设中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注重倾听企业呼声,及时回应市场关切,进一步提高法治服务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是持续落实长效机制,在跟踪问效切实管长远上下功夫。坚持举一反三,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针对“事要解决”的长效机制,要盯住执行效果发挥,杜绝同类事情再现;针对“人要处理”的长效机制,要切实发挥出长效规范和约束效应,形成强力威慑杜绝再犯;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确保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际成效。
四是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在推进营商环境再优化上下功夫。对标对表营商环境先进标准,逐项指标、逐类问题查找不足和短板,紧扣市场主体需求和群众诉求,紧密结合建平实际,切实找准问题所在、查清症结所在、深挖根源所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营商环境迈上更高水平,以营商环境的“软实力”构筑起建平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中共喀左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喀左县进行了常规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喀左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扛牢扛稳政治责任,持续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省委巡视组向我县反馈巡视意见后,县委立即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推动全县上下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县委常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深入查摆反思,引导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夯实自觉整改、主动整改、真改实改的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抓好巡视整改统筹安排部署。县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先后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推动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县政府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等会议持续调度巡视整改工作。各县委常委、有关副县长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各司其职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和方法步骤。县委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逐个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科学规范。把常规巡视反馈主要问题、具体问题、具体表现和意见建议,逐项落实到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每项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单位落实。各牵头单位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原则,逐个建立领导组织、细化整改方案,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通过集中攻坚、动真碰硬、逐项落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四是实化督导举措,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县委对整改工作实行“周调度、周报告”,每周调度、通报全县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坚持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质效。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落实好巡视整改任务,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落实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一体谋划部署、统筹推进落实。
(二)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坚决整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存在差距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思想和行动尚未统一到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要求上来问题。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发《喀左县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的决定〉的方案》,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部署要求上来。副县级以上领导同志赴基层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及主题教育读书班等方式,组织县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充分明确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修订完善《喀左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保省委、市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在喀左落实落地、取得实效。实施国企改革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聚焦市委确定喀左为“绿电”消纳应用“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基地目标,积极与各大企业、集团对接,全力引进重点清洁能源消纳项目。推动28个县直单位和22个乡镇街区制定了本单位三年行动计划和2023年度计划,明确了目标、细化了举措。2024年一季度,全县主要指标稳定增长,实现了首季“开门红”。
三是牢固树立大抓项目理念。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向上争取表奖力度,充分发挥项目管家作用,2023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全市第一。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举办了朝阳市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场景建设现场推进会暨喀左第八届紫陶文化艺术节等招商活动。认真梳理手续不全项目清单,分级分类补全手续项目12个。制发《喀左县进一步强化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前期工作。加大“半截子工程”盘活力度,精准制定盘活方案,全力盘活闲置土地。认真梳理全县企业闲置厂房情况,截至目前,已盘活闲置厂房20.82万平方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进项目落地的通知》,签约未落地项目中新增落地项目25个。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锚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指标,扎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如期落实落地。完善部分承担政府债务的平台公司债务整合方案,做好整合、转型、撤销等工作。全力争取新能源建设指标,推动正泰、华电等绿醇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做好第二批“两个一体化”项目储备,争取更多“防沙治沙”光伏项目落地喀左。加紧推进剩余项目如期补全手续,杜绝未批先建问题再次发生。积极对接沟通,加快盘活闲置资源资产。
(2)着力解决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意识不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缓慢问题。
一是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编制了《喀左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矿山企业转型升级方案》,对采矿业企业产品种类、分布情况、产能、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统计,印发了矿山企业转型升级工作责任清单,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委托中国铸造协会编制了《喀左县铸造产业发展规划》,推动铸造企业向精密铸造、精深加工、装备制造等领域全产业链发展,2023年铸造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值22.2亿元,同比增长31.2%。制发了《喀左县水泥及陶瓷建材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引导现有建材企业改造升级,2023年,全县水泥、陶瓷建材行业实现产值9.9亿元。
二是做大做强喀左特色品牌。鼓励引导陈醋企业增强发展意愿,开拓发展思路,扩大生产规模,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和资金支持,2023年,县域内8家企业陈醋产量达到1.5万吨,增加36%。委托第三方规划设计机构,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编制《紫砂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紫砂企业参加第十四届辽展茶博会、第十一届“辽宁四宝”文化艺术品博览会和辽宁省旅游产业年中推进会,大力宣传推介喀左紫砂。加大本土紫砂人才培育和外地人才引进力度,为紫陶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拓宽紫砂产品销售渠道,推动形成线上线下同步销售局面。
三是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步伐。规划建设占地1.1平方公里的信息半导体新材料产业园,重点发展砷化镓、锗、锑化镓、磷化铟、磷化镓、锑化铟等半导体专用材料,以及高纯镓、高纯锗等相关超纯元素生产。产业园现有7家企业中已投产5家,3家企业已成功晋升为规上企业。积极开展向企业送政策、送服务行动,强化与省、市发改、工信部门沟通对接,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下一阶段,我们将着力改变矿山粗放型开采方式,促进非煤矿山向安全型、环保型和资源节约型转变。培育壮大装备制造主导产业集群,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动企业智能化、清洁化和高端化进程。着力压减过剩产能、拓展延伸产业链、提升质量效益,推动水泥、陶瓷等建材行业向新型绿色产业转变。学习山西等地经验,规划建设喀左陈醋博物馆工业旅游项目,大幅度提高喀左陈醋产业知名度。积极争取紫砂产业扶持政策,制定相关政策扶持措施,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3)着力解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全面,推动生态治理、民生保障仍有不足问题。
一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统筹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自然资源等各方力量,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解决森林草原违法图斑问题。聘请专门机构为域内非法破坏林地草地的违法企业制定植被恢复设计,督促违法主体按设计要求限期进行植被恢复。制定《喀左县林业和草原资源网格化监管体系》《喀左县林草局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喀左县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森林草原日常管理。依法查处越界开采行为,违法破坏图斑已全部恢复到位,巡视新发现的擅自改变开采方式等违法开采行为已停止并恢复到位。建立矿山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制发了《喀左县矿山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喀左县矿产资源动态监管制度》《喀左县采矿权延续管理办法》《喀左县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办法》等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县矿业开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指出的涉及粪污污染问题开展复查回访,确保养殖户畜禽粪污全部实现日产日清。对全县畜禽养殖污染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联合督导检查,不规范使用储粪场的养殖场已全部完成整改。印发了《喀左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开展畜禽养殖执法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处置畜禽粪污行为。强化畜禽粪污治理,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2022年未及时处理的81.2万吨畜禽粪污已全部清理,新产生的畜禽粪污实现日产日清。建立资源化利用台账,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实现一场一账,专业户和散养户实现一村一账。
三是全力缓解农村吃水难问题。修订完善了《喀左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力度,2023年,新增农村供水人口1.18万人,完成了年度整改目标任务。新建、改造饮水工程,源头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2023年,新建农村饮水工程10处,解决了10个村季节性缺水问题。认真开展干旱影响饮水安全调研摸排工作,及时掌握农村饮水安全现状,构建定期排查、核实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饮水困难问题。
四是积极保障购房群众合法利益。认真兑现契税返还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对尚未申请退税的购房者,通过历年房交会认证单、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系统查找购房者购房信息,及时告知购房者退税政策。约谈相关房企负责人,对逾期未退还的协助购房者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推动做好贷款保证金返还工作。制发《喀左县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不同问题逐项研究,加快化解步伐,全面保障群众办证需求。
下一阶段,我们将加大森林草原违法图斑、违规采矿等问题查处力度,确保相关问题按期整改到位。按计划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解决好农村吃水难问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契税返还应返尽返,已售商品房房产证愿办尽办。
(4)着力解决推进“三农”工作不够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积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突出农产品加工园区带动作用,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推动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在建项目尽快投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签约落地一批有机食品、饲料生产、屠宰加工项目。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2023年,全县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产值48.18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了1.5:1。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辽宁朝阳市(北京)名优特新农产品展销会、建平县杂粮节等活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二是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发放要求。成立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惠农资金发放中的重大问题。印发《喀左县关于对惠农补贴资金迟拨问题加强管理的通知》,全力解决迟拨、滞拨问题。制定惠农资金还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科学调度,确保按计划有序拨付资金。加强各类惠农补贴资金管理,确保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安全有效发放到位。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对2017年以来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逐一再核实、再甄别,依法依规、分步整治、分类施策,违法图斑累计已整改到位36个。制发《喀左县开展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等系列文件,从源头遏制问题增量,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图斑销号。对巡视期间新发现的7处新增乱占耕地问题,均已恢复原种植条件。
四是全面加强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制定了受损项目维修方案,部分受损项目已按期修复完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资产后续管理专项培训,督促指导各乡镇街区进一步完善扶贫(衔接)资产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制发《喀左县2023年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方案》,强化扶贫项目资产长效运行管理,确保资产不闲置、不流失。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宏发肉鸡、兴源食品等项目建设进度,招引更多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落地农产品加工园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全省水平。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执行发放计划,确保惠农补贴应发尽发。加大扶贫项目监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扶贫资产运营收益。
(5)着力解决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不够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力问题。
一是严防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加强财政资金统筹,防止债务违约,通过盘活存量、调入资金等方式优化政府预算安排,坚决维护政府信誉。制发《中共喀左县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中共喀左县人民政府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健全完善规章制度,防范债务风险。
二是积极化解信访矛盾问题。健全完善《县级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度,推动了坐班接访工作常态化落实。制定完善领导预约接访制度,接访领导对所接待信访事项全程负责、一盯到底,接访工作效率和质量显著提升。加大“钉子案”“骨头案”化解力度,全县4起超10年未化解信访问题现已全部有效解决。制发了《喀左县关于开展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提高信访工作质效。
三是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矿山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时更新非煤地下矿山基本信息系统数据,坚决防范遏制矿山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制发了《喀左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制发了《喀左县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尾矿库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清单》,彻底消除现存尾矿库风险隐患,着力提升尾矿库安全水平。
下一阶段,我们将全面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加大债务还款力度,坚决防范新增隐性债务。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有差距,严的主基调没有一贯到底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落实主体责任不深入问题。
一是有效发挥带头作用。县委常委会深入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召开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以来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
二是从严从实开展考核。制发了《喀左县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工作实绩考核方案(试行)》,修正完善考核体系,明确“考核对象领导班子成员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降低一个级次”。全面排查近五年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建立考评部门与纪委监委常态化沟通反馈机制,推动党纪政务处分与年度考核结果有效衔接。
三是充分重视巡察工作。调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运行更加高效。县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对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巡察巡前培训,提升巡察干部政治监督本领和业务能力水平。明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至少2名成员参加每轮次巡察反馈会议。加强巡前调研,提升巡察精准度,合理延长进驻村开展巡察时间。
四是推动监督融会贯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推动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问题线索实现应移尽移。对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严厉处理相关问题线索。制定《喀左县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组织召开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专题工作会议,提高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同向发力整体协作水平。重点执法部门结合执法范围,系统开展问题线索自查并建立台账。
五是逐级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18个单位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39个党组(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聚焦“关键少数”,开展谈心谈话,督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面传导从严治党压力,严格按照《喀左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30条措施>任务清单》,加强对“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的监督。
(2)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得不实问题。
一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充分统筹“三量”案件,加大对“关键少数”的查处。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督促全县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超概算、出借挂靠资质、规避招投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涉矿山、林业、乱占耕地、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自办留置案件实现“零突破”。
二是严格依规查办案件。规范工作程序,深入传达学习《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进一步增强审查调查、审理人员程序意识。制发了《喀左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模拟试卷》,有效解决办案程序不清、不会办案的问题。
三是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明确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担任相关单位党组成员,并进驻开展工作。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确保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开展。通过选拔招录、选优配强等方式,有效增加了纪检监察队伍力量。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是强化大数据办案意识。增加大数据查询次数,发挥“数战宝”数据分析作用,查询率和渗透率稳步提升。积极组织办案部门参加省市纪委关于数据平台查询和“数战宝”应用培训,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学用、会用、善用“数战宝”分析办案。长效推进大数据办案,将大数据运用贯穿到纪检监察全过程。
(3)着力解决防范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对2017年以来1871个项目逐个进行梳理,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成立了核算核查专班,对相关项目和资金进行了全面核查核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建设项目切实取得应有效果。制定出台《中共喀左县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确保各类企业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县政府集体约谈各预算单位,要求各单位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开展自查,认真抓好整改,坚决杜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无序问题。
二是严格履行招标采购程序。对2017年以来应该实行而未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重新梳理,聚焦问题堵塞短板漏洞,坚决杜绝应招未招问题。县政府主要领导对41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中约谈,并提出严肃批评。责成县审计、财政、住建等部门组成联合核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核实,防止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人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喀左县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
三是加大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查处力度。制发《喀左县纪委监委对惠农直补资金发放责任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台账》,对27个职能部门和22个乡镇街区落实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完成了“一卡通”系统升级工作,强化了对补贴资金核实、比对、支付、发放等重要环节数据集中采集和管理。对骗取草原生态奖补资金相关人员进行严厉查处,组织各乡镇街区开展“顶名户”骗取资金问题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和整治“顶名户”骗取资金问题。持续紧盯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深挖细查扶贫领域、关键岗位、重要部门腐败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引导脱贫群众积极参与帮扶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着力解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持续巩固各项荣誉。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正在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继续推进。积极谋划下一周期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喀左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为下一个示范周期创建做好了充足准备。编制《国家生态魅力县省级生态县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明确了巩固中国生态魅力县、省级生态县创建成果的具体措施。对17个未建设景区逐个梳理,分门别类制定具体措施,有效提升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内涵。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深挖旅游资源,不断修订完善旅游景区咨询服务、卫生管理等制度,实现了旅游产业类型丰富、优质发展。
二是积极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印发《关于开展网络工作群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每个县直部门面向乡镇(街)建立的长期微信群仅保留1个,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不得要求乡镇(街)党政“一把手”加入微信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县直部门面向基层建立的网络工作群和乡镇党政“一把手”加入微信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面停止“乡镇街区党工委书记工作群”每天汇报“打卡”,坚决清理“打卡”式微信群。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县政府约谈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求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全县公务接待均严格按标准执行。规范公务支出,严控接待范围,规范公务接待流程,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持续减少。制发了《喀左县四大班子公务接待实施细则》,持续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不断压减公务接待费用,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四是全面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严格审批车辆购置,持续提高节支率。建立了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平台,对全县行政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数量、车型、用途等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加强公车日常管理,严格规范派车、维修、保养、加油等相关流程,严禁公车私用。科学编制并认真执行预算,不断提升公车改革质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进行严格精细核对,按照编制数、对照实有数,逐辆核实校对,确保台账与实际一致。加强责任追究,对超预算单位进行约谈,问题严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强化对公车管理使用的日常监督,对公车私用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下一阶段,我们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压减车辆运行维护费,杜绝超预算运行维护、公车私用等现象。
3.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喀左县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发流程的通知》,明确涉及全局的重要文件必须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审议前置程序,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是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县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常委班子和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对省委巡视喀左县反馈问题逐条进行了查摆剖析。
三是持续提升实践活动质效。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发《关于做实做细“我为群众办实事、争做贡献促振兴”活动的通知》,进一步科学量化实事指标,提高实事项目可操作性。建立事前把关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实事缺乏量化标准、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让实事真正惠及于民。
(2)着力解决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政治考察作用。对提拔重用、职级(等级)晋升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政治素质考核,切实做到“精准画像”,避免千篇一律。制定了《喀左县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工作提示》,推动干部政治素质考核系统化、常态化。
二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口。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水平,坚持“凡提四必”,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制发《喀左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保证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三是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成员配备不规范的班子及人员逐个分析研判,确保合理合规配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管控党组成员的任免,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四是做好空缺岗位配备工作。全面调研摸排,充实空缺岗位,认真做好空缺岗位配备工作。做好人才储备,统筹干部资源,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建立完善《空缺县委管理岗位预警台账》,动态更新岗位配备情况,持续保持工作力量。严格落实公务员职级晋升常态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
五是积极落实乡镇干部激励政策。结合《喀左县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工作实绩考核方案(试行)》,明确乡镇机关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一级次”“二级次”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认真落实乡镇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发放、带薪年休假等政策规定,确保乡镇机关公务员待遇及时落实到位。
(3)着力解决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相关要求的工作提示》,督促基层党组织按要求落实。制发了《关于规范县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和党务干部配备的通知》,对机关党组织设置等工作进行了再要求、再明确。制发了《喀左县委组织部关于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文件质效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若干规定》,避免不切实际、定而悬空现象发生。
二是提升机关“党建+”活动质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活动工作的提示单》,对原有“党建+”项目重新调整,优化升级。加强督导检查,定期督促县直机关“党建+”活动进展情况,确保“党建+”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制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机关党的建设着力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的通知》,真正把党建工作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突出“党建+”项目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三是加强县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能建立党组织的国企均已单独成立了党支部,无党员国企已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方式实现了党的工作覆盖。下发《关于县管国有企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喀左县国有企业党建提升工程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积极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设置党委、党总支的学校书记、校长均已分设。制发《喀左县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指导各中小学校党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是提高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水平。深入梳理剖析,追加县级配套资金,用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了《喀左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县级配套资金投入和管理,提高配套资金使用效益。针对未产生收益项目和低收益项目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制定出台《喀左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政策内容、运营模式、资金管理、保障措施。
五是巩固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成果。下发《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回头看”的工作通知》,集中优势力量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全面体检”,确保整治力度不减弱、整改问题不反弹。严格验收抓提升,对2018年以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逐一进行走访,反复进行核查。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动态监测,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下一阶段,我们将积极落实壮大乡村振兴项目配套资金,通过竞标、协商等方式,提高项目资金收益。
4.关于巡视整改不彻底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有的问题持续整改用力不足问题。
优化项目布局,持续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项目占比。做好提前谋划,2024年产业项目安排布局重点向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项目倾斜。制发《喀左县加强衔接资金风险防控和扶贫(衔接)资产监管的办法》,明确扶贫产业全力向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拓展延伸。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把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项目作为乡村振兴产业重点,持续扩大相关项目资金占比。
(2)着力解决有的问题整改敷于表面问题。
充分整合现有水井资源,制定详细水井使用方案,加强供水管网和灌溉管线建设,提升扎堆水井覆盖范围,合理分配每口水井的供水范围,将已建成水井供水能力和覆盖面积发挥到最大。制发《喀左县农田灌溉井维修管护办法的通知》,明确各乡镇街区为灌溉井管理管护主体,各行政村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对农田灌溉井的水价从严管控,严格按照水价指导意见执行。
(三)深化巩固整改成果,为喀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9·28”“9·7”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走深走实。
二是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推动喀左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体学习贯彻、一体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形势的重大判断,切实用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全面抓好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持续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全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深化巩固优化营商环境成果、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重点任务。聚焦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在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展现更大的喀左担当和作为。
三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全力推动巡视整改不断取得新成效。县委将继续扛稳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都落到实处。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省委工作要求,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发力攻坚,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效体现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上来。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切实以制度管人、管财、管权、管事,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入举一反三,用制度建设确保巡视整改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长期战略和永恒课题,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切实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持续提升各级党员干部抓党建、促落实能力。深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抓好各领域党的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厉查处隐形变异“四风”新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持续巩固喀左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喀左县委深刻认识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坚决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县委书记履行专项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专项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对整改落实工作亲自部署、直接过问,配合部门主动作为,共同担起整改责任,共同抓好整改工作。
二是剖析原因,精心部署。县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县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副县级以上领导、乡镇街区党(工)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刻反思省委巡视指出的八个方面问题。县委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分别围绕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三是聚焦问题,动真碰硬。县委对标对表巡视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主动发力、精准落实,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组织制定《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方案》,制发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部门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挂图作战、集中攻坚、上下联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整改落实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各部门主动配合,共同担起整改责任,共同抓好整改工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把解决问题和整改落实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机遇,推动专项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突出问题导向,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县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是修订有关文件。重新制发《喀左县关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力破解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能不高、创业创新氛围不够浓厚、资本人才集聚缓慢等主要问题。
三是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深化改革重要内容。细化年度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着力通过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四是抓好贯彻落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扶持发展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全面提升服务企业和项目能力水平,以更加精准的政策落实帮助企业解难题、渡难关、增活力,切实为所有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2)着力解决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年度考核走过场的问题。
重新修订《喀左县2023年乡镇街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方案》《喀左县2023年县(市)直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方案》。提升考核公正性、公平性,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的考核工作,将破坏营商环境工作纳入考核内容,涉及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被纪委监委立案查处的人员及所在单位,在年度营商环境工作考核中予以减分。
(3)着力解决企业奖补扶持资金发放不到位的问题。
建立喀左县涉企奖补扶持资金整改台账,实行日督促、周调度制度,付清一笔销号一笔。制发《喀左县关于对拖欠各类账款、涉企奖补扶持资金还款计划》《喀左县关于对涉企奖补、扶持资金加强管理的实施方案》,确保达到整改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快施工进度,落细项目管理措施,完善资金拨付手续,早日达到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条件。同时,积极筹措资金,科学调度资金,均衡摆布资金,确保按照计划完成资金拨付工作,确保早日实现销号,完成省委巡视整改任务。
(4)着力解决专项整治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夯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专项整治,制发《关于对2018年以来开展的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整改的通知》,提升整治精准性、时效性。开展喀左县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发《喀左县关于开展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方案》,围绕整治内容,查摆具体问题,加大督导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
二是对招投标项目重新进行梳理。全面查摆招投标领域问题,对问题项目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开展专项整治,下发《关于加强招投标活动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对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重点部门加强管理,对招投标工作进行规范。健全长效机制,印发《喀左县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规范相关行业部门招投标行为。
2.关于推进诚信政府建设缓慢,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差距较大的问题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不动真格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印发《喀左县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喀左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喀左县诚信政府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暂行)》《喀左县持续深化政府失信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喀左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组织开展政府诚信整治活动,组织各单位开展信用学习宣传活动,并将信用体系建设学习内容纳入单位及个人学习计划。
二是制定考核办法。印发《喀左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将各乡镇街区以及县直部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制定《2023年喀左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细化分级分类监管,印发《喀左县诚信政府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暂行)》,将政府及县直各单位及所属公职人员纳入失信监管,建立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加强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喀左县诚信政府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暂行)》,确保达到整改目标。
三是规范推进专项整治。印发《喀左县持续深化政府失信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整治政府诚信方面存在的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通知》,大力开展专项。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喀左县诚信政府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暂行)》《2023年喀左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等制度机制,不断加强各乡镇街区以及各县(市)直部门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落实。
(2)着力解决招商引资开“空头支票”的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排查。组织相关部门逐户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与引进单位核实项目情况,并形成核查报告,确保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加大招商引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把握好各项政策规定,避免允诺无法践诺行为发生。坚持新发展理念,督促指导引进单位严格按照《朝阳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和《朝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评审批工作管理的通知》执行。发挥监督机制作用,认真落实《喀左县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与诚信政府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政府诚信的考核和管理。
二是协作办理土地使用证。梳理30家未获得土地使用证项目,完成办理工作。责成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建立《喀左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及时为企业办理产权证书。督导登记部门继续跟进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强化与经济开发区信息互联互通,持续巩固整改效果。
(3)着力解决政府拖欠款边清边欠的问题。
建立喀左县拖欠各类账款整改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实行整改日报告制度。制发《喀左县关于对拖欠各类账款、涉企奖补扶持资金还款计划》,出台《喀左县关于对拖欠各类账款问题加强管理的实施方案》,从源头避免边清边欠问题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已出台的《喀左县关于对拖欠各类账款问题加强管理的实施方案》要,对剩余各类拖欠账款加大督促和调度力度,手续齐全符合拨付条件的及时拨付销号。
(4)着力解决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制发《关于行政机关不履行法院判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行政机关案件立审执全流程督促履行工作机制。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制定印发《喀左法院关于办理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实施细则》,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执行工作综合考核,把解决行政机关不履行法院判决问题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强化特殊主体执行案件办理,对涉特殊主体案件开展专项治理,促进行政机关自觉主动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文书。对于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政机关重点督办,对涉案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控,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确保法院判决执行到位。
(5)着力解决公职人员失信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认真开展核查,组织所属单位对涉及执行案件的74名公职人员进行核实,对41名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被执行人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失信督导,对已履行完成法定义务的,尽快完成信用修复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制发《喀左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喀左县诚信政府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暂行)》等系列制度文件。
3.关于司法权力运用不严格,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随意立案、撤案的问题。
对案件进行复核、评查,对存在办案周期过长的问题立行立改。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民警开展业务学习,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研讨,努力提高民警办案能力水平。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喀左县公安局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从根本上杜绝立案、撤案随意性问题。
(2)着力解决有案不立的问题。
对涉企业诈骗案件进行评查,制定《喀左县公安局涉企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四快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对立案、快侦快结、缩短办案周期等问题进行规范。建立“一案三查”工作制度。推动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信息互通,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相关案件采取立案侦查、撤销案件、加大侦查力度、移送批捕等措施。严格执行《接处警工作规范》《辽宁省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规定》,切实做到规范执法。针对有案不立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责成公安机关对110警情进行抽查、排查,做好当事人回访工作。开展司法领域专项行动,制定《喀左县开展公正司法领域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
(3)着力解决超期“挂案”的问题。
对涉企案件重新进行专案督办,专案侦办清除挂案,严格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公安、检察、法院机关针对长期未结涉企案件开展自查,建立工作台账,推进案件办结。制定《喀左县公安局涉企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四快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监督管理。
(4)着力解决涉企案件执行难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建立工作台账,逐案排查,分类施策,集中力量破解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惩戒措施。继续强化查人找物力度,加强联合惩戒。制定执行回款计划,确保做到应执尽执。强化联动机制。完善《喀左县法院与喀左县公安局关于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合作实施细则》《喀左县人民法院关于妥善执行企业涉金融贷款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等制度文件,扎实开展政法系统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持续提升常态化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建立管理台账。建立应退未退诉讼费清查台账,分类管理,逐步销号,组织清退工作。建立“应退即退”工作机制。完善了《喀左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胜诉退费”工作的暂行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设立的整改工作阶段性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惩戒措施,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及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做到倒排工期、对账销号。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对疑难案件专题研究解决。同时加大督导力度,定期调度执行回款情况,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4.关于违规执法问题突出,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以罚增收问题严重的问题。
一是全面整改问题。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制发《关于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按期将执收经费缴回国库。
二是坚持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柔性执法温度,对轻微违法行为以警告为主,不予罚款。加强日常执勤执法督导检查,防止“突击执法”。全县各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杜绝“逐利执法”“以罚增收”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县委直接约谈问题单位班子成员,并对负责同志提出严肃批评。
三是优化财源结构。扎实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三进”“双促双进”活动,认真落实惠企纾困政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着力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强化执法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市场行为,大力开展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市场主体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减少罚款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已确定的追缴方式,分批次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款项追缴回国库,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2)着力解决过度执法问题屡见不鲜的问题。
一是开展顶格罚款排查整治。组织执法部门对顶格罚款现象自查整改,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处罚决定书不按规定公示、复印证件缺少审核、不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及部分执法人员参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参加人员达190余人次。
二是落实包容审慎执法规定。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事项集体讨论制度,重大案件进行集体会商,严格执法程序。
(3)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问题突出的问题。
组织涉企检查单位开展涉企联合检查,责成各执法单位制定联合执法计划,并制发《喀左县涉企检查联合机制(试行)》。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责成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年初公示的检查计划,按照《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执法单位自查工作。
(4)着力解决违规执法现象频发的问题。
开展整治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规范持证执法,制发《在全县推行“教科书”式执法活动方案》,推行“教科书式”行政执法模式。组织各单位进行案卷自查和抽查工作,建立规范执法约束机制。
5.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够深入,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下放审批事项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印发《关于印发喀左县落实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关于乡镇赋权工作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对乡镇承接事项能力进行调研评估,无力承接的事项予以收回,对明放暗控的事项组织相关部门重新整改落实。组织好业务培训,由赋权部门对乡镇街区开展承接培训。同时,加强乡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对下放事项的承接能力。
二是明确事项内容及部门职责。梳理高频审批事项清单,印发《关于乡镇赋权工作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制定《喀左县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实施层级的实施方案》,确保相关审批事项真下放、接得住。
(2)着力解决“应进必进”不到位的问题。
制发《关于开展“应进必进”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全面排查应进未进事项。规范进驻部门事项办理流程,对23个部门进驻情况进行评估整改,对15个部门、120个审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应进必进”,杜绝“前店后厂”“体外循环”以及“接件员”现象发生。
(3)着力解决“一件事一次办”流于形式的问题。
下发《关于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流于形式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完善一张表单的制作和人员配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促进系统对接,“新生儿出生”“公民身后”等34个一件事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
(4)着力解决环评审批超时问题严重的问题。
进一步缩减审批时限,将受理公示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环评报告书平均审批时限压缩至16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平均审批时限14个工作日。规范中介机构管理,对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实行备案制度,确保环评报告如期高质量完成。对申请报批的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对环评报告编制工作进行评审指导。
6.关于监管履职乏力,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措施落实。认真落实《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制定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制定政府系列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细化考核细则,集中统一开展评议考核工作,将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向社会公示。
二是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将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开展“全程说理”式行政执法。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部署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四个“减免责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制定政府系列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适时开展调研评估。
三是落实首违不罚机制。加强举措落实管理,建立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台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制定政府系列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细化考核细则,集中统一开展评议考核工作,将包容审慎监管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鼓励各部门紧密联系实际,探索有利于本地区本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及符合新产业、新业态特点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2)着力解决“双随机、一公开”推进缓慢的问题。
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系统安排部署,确保做好基础性管理工作,指导成员单位编制和完善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建立长效机制,制发《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实施意见》,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对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各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相关情况,落实各部门责任。
(3)着力解决以罚代管,放纵非法盗采行为的问题。
一是对查处的越界开采行为进行复核恢复治理。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责成公安机关、自然资源等部门对违法开采、盗采等行为依法打击,给予相关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庇护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切实发挥震慑作用。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喀左县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喀左县矿山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喀左县矿产资源动态监管制度》《喀左县采矿权延续管理办法》,制发《喀左县打击非法采矿行动实施方案》《喀左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喀左县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办法》制度文件。
(4)着力解决对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查处不力的问题。
加大常态化执法检查力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加快落实查处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力量,促进执法工作落实。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协调纪检、公安、检察、法院、自然资源等部门力量,对林地违法案件进行快立、快查、快结。对违规工作人员做出党纪政务处分。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喀左县林草局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喀左县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措施》,修订《案件查处工作制度》《案件查处会议讨论工作制度》《行政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力量,落实恢复整治工作,整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林业和草原局牵头为企业办理林地草地许可手续,针对拒不执行恢复的或未按要求整改的,责成相关部门封停企业。加强部门联动,全面整合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自然资源等各职能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系统整治林草违法图斑。
(5)着力解决出租车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
一是加强出租车市场整治。深入开展出租车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安排稽查人员全天候对高铁站、客运站、城乡接合部以及县域内出租车揽客、拼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处罚。大力普及遵规守法观念,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培训,加大黑车、无证营运等市民举报、电话投诉问题处理力度。
二是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水平。规范出租车服务行为,运用法治手段规范出租车市场服务,重拳打击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好诉求处置,提升群众满意率。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路警协同合作,加大执法查处频次,对重点路段和点位进行全天候检查,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及时处置。
7.关于对中介组织监管不力,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亟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政府不履职,中介机构趁机搜刮民财”的问题。
落实监管职责,责令涉事中介机构停业整顿,规范服务行为。加强政策宣传,明确不动产发证原则,加强对测绘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月会制度,中介机构每月将测绘情况汇总成表,建立台账,由监管部门监督管控。建立中介机构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了《喀左县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2)着力解决评估机构评估偏差过大的问题。
处置抵债资产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强化信贷人员业务培训,树立合规守法、阳光清正的信贷管理理念。进一步强化对评估公司的管理,严格按照《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对评估机构进行严格审查,实行动态准入、退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喀左县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3)着力解决公职人员串通中介机构出具虚假鉴定的问题。
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对违规工作人员作出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决定,调离现工作岗位。严格约束中介机构行为,与沐林三方公司解除聘用合同。严厉追究违法行为,对涉案滥伐林木问题已移送公安局进行立案调查。建立机制,制定《喀左县林草局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喀左县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整改方案》等有关制度。
(4)着力解决政府部门串通中介机构违规招标的问题。
县委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财政部门约谈了招投标中介机构负责人,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至县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结果,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8.关于市场壁垒尚未完全破除,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存在障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按照程序重新制定物业收费文件,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意识。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2)着力解决政府采购设置排他性条款的问题。
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严肃责任追究,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人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
(3)着力解决“对洗钱、非法集资等金融乱象治理不力”的问题。
一是加大整改力度。积极开展涉嫌洗钱、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着力打击洗钱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等重点行业领域指导、检查,加强金融机构资金异动监测,启动警银联动,拦截异常汇款,防止非法资金流入金融系统。责成公安机关、行业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广泛开展联动配合,加强对重点风险、苗头隐患的监测预警,聚焦风险领域,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制定《喀左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喀左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宣传防范工作质效,扩大宣传覆盖面,加速推进社区金融服务站建设,提高社会公众对洗钱、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
(三)发扬斗争精神,以久久为功锲而不舍的坚韧精神,常抓营商环境建设,促进专项巡视整改成果巩固深化
一是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整改为契机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喀左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提升专项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把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抓实抓好。
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以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为导向,推动整改成效再巩固、再提升。坚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成因,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把解决问题和整改落实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机遇,切实推动专项整改取得扎实成效,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四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以更严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层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紧盯“关键少数”,持续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教育、预防、监督及惩处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始终按规矩办事。深入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抓好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建立长效机制,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果,体现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认真负责。
五是持续加强成果运用。县委将持续把整改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引导各级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通过巡视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充分发挥巡视整改标本兼治作用,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盘山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盘山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盘山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不够深入的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走向深入。二是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制定了《2023年度三年行动工作台账》,明确重点工作事项133项,每项工作指定具体联系人,每月进行工作调度,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落地。三是扎实做好“三篇大文章”。稻盛美米业5G智能数字化技术改造、益海嘉里米厂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2个技改升级项目实现竣工。永晟能源、辽宁大地新材料科技、盘锦稻盛美米业有限公司5G智能数字化技术改造、盘锦奕嘉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秸秆生产颗粒燃料项目4个“新字号”项目已全部竣工,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四是持续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加强对国企改革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成立新一轮国企改革编制小组,印发了《盘山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同时出台了《盘山县国资监管体系系列方案》,提高国资监管规范化水平。五是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并完善了《盘山县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负面清单》,明确党政机关及国家公职人员政商交往“十不准”行为,为盘山县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打好政商基础。
2.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一是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出台了《盘山县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2023年全县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培育雏鹰、瞪羚企业3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11项,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二是持续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围绕石化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多元化发展等方向强化招商引资,2023年推进上海宸硕半导体显影剂和剥离剂等40个项目完成签约,没有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项目。积极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以省市举办的大型活动为契机,积极对接洽谈推进了深圳嘉美轩食品预制菜生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饭店餐饮烹饪协会鹅全产业链等项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智慧冷链仓储中心、阿妙卤制肉制品等项目加快建设。2023年农副食品加工业实现产值59.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14.2%,同比增长3.5%。三是不断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对2020年以来125个签约注册项目的签约、注册、开工时间进行调度、再核实,对16个项目的签约、注册、开工时间进行了修改,对28个项目的时间不合理问题做出了解释说明。四是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解决商品房“不能办证”问题,针对不能办证的8个小区,对1个小区进行销号处理,其余7小区均已完成首登工作,可以办理不动产证。针对6个小区5602户居民不能网上缴纳水费的问题,已为全部居民安装智能水表,实现网上缴费。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加快“稻蟹”产业发展。引导河蟹生产经营户注册和使用商标,目前全县共有大米商标129件,河蟹商标22件。盘山河蟹参加2023年度辽宁省品牌价值评价,区域品牌价值为218亿元,成为全省9个品牌价值超百亿的品牌之一。二是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对县域内存在的‘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建立了整改明细台账,“非粮化”“非农化”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加强日常执法巡查。落实好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对“非粮化”“非农化”土地查处力度,严防违法用地发生。三是全力推动西部镇街振兴发展。2023年,西部三镇街财政收入实现5587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177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2%,低保人数占全县低保人数的19.46%,同比下降2.84%。四是以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镇街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工作重要参考。
4.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一是全力维护信访稳定。严格落实“五位一体”包保责任链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初次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国家、省信访局登记信访事项信息报送的通知》。传承弘扬“浦江经验”,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季度京访量与月均京访量均呈下降趋势。二是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能力。全县推动落实《盘山县安全生产责任制》《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对《盘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盘山县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制定了《盘山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出台了《盘山县应急管理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聘请专家服务,对排查出存有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将安全生产发展理念落实到实处。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短板,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坚持统筹谋划。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县政府明确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县委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了履职尽责本领,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向各党委(党组)下发《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提示》,全县9个镇党委均按照《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提示》,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对照检查,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以来,县审计局公开招聘行政编人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5名。将“以干代训”作为培训手段,切实增强执纪审查人员的业务本领,积极参与各级机关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分批次组织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审计监督工作水平。
2.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一是拓展监督模式。保证在开展监督工作集中办公的基础上,抽调部分人员实地入驻被监督单位。二是严格监督执纪。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相关问责规定,加强对县管干部特别是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相关问题线索处理力度。三是丰富监督手段。2023年9月中旬建立酒驾醉驾人员没有受党纪处分相关监督模型。
3.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针对部分重要权力部门与不法资本深度勾连的问题,县委召开了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议,同时制定调研方案,组建调研专班,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队,对重点领域单位开展调研,从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成因分析、整改措施等方面形成专项报告。二是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属企业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向各重点国有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盘山县属国有企业党委会前置讨论制度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国有企业为民营企业融资违规提供担保问题整改清单》,对各责任企业整改任务进行明确,要求各责任企业明确具体责任人,全力推动国有企业为民营企业融资违规提供担保资金清退工作。三是持续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将4家不同程度涉嫌以虚构项目骗取农业专项资金的企业及审计移交、自查发现等问题线索,按照管辖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将某镇原村党支部书记郑某相关案件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是完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12名不在原岗位工作教师均已返回原单位进行教学工作。制定了《盘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笔试)》《盘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面试)》,分别围绕预防和准备、突发事件响应机制及处置措施、应急保障、善后工作等方面已加以完善。
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进一步提升公文质量。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盘山县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意见(试行)》。文件中对公文管理各环节工作的操作规范进行了明确,特别是针对公文拟制中,下级贯彻上级政策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各单位高效履职、协调运转,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二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以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强化身边事、身边人的警示教育。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完善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县委、县政府“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按照党中央及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和要求,以界定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额度标准为重点,建立完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盘山高质量发展构筑制度保障。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要求,制定了《中共盘山县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县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问责等具体内容,持续提升县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工作意见(试行)》,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
2.从严管理把好选人用人关。一是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整改。县委组织部对超职数配备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分析原因,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做好超职数干部消化调整。县委组织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消化调整方案,完成了相关单位领导班子超职数干部消化调整工作。二是规范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程序。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定纳入县委办机关学习计划。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程序,针对干部任免具体工作流程相关单位进行了详细研讨,切实规范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程序。三是全面消除地方“土政策”。针对县教育局违规配备校长助理问题,对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县教育局分管领导进行诫勉,免去12所中小学和幼儿园18名校长助理职务,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3.抓好党建工作薄弱环节。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县委召开2023年盘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了下级党(工)委关于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切实履行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县政府明确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补齐基层党组织“两化建设”短板。出台了《关于对部分单位党组织设置进行调整的意见》,改设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4家党委为党组,配齐东郭苇场党委班子。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盘山县基层党组织换届的通知》,制定了《盘山县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组织县直各党委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严格民主评议党员。对发现的个别党员错误的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进行及时纠正。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指导的通知》,督促全县各党(工)委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的认识,选派指导员参与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四是扎实做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的通知》,推动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及时成立党组织,新建单独党支部3个,联合党支部11个,共覆盖36家企业,覆盖率由61.68%提升到84.41%。2023年非公企业发展党员33名,占比23.6%,较去年提高7.3个百分点。
(四)关于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有差距,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整改落实情况
1.深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县委、县政府召开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已将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查摆的问题。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已向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发送通知,提醒各位县领导将推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关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二是完善制度机制。畅通与相关执法部门定期沟通会商问题线索渠道,形成了《关于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协作配合信息通报机制》,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度案件办理情况。
2.做实做细整改日常监督职责。一是出台配套制度。县纪委监委出台了1个办法6项机制制度。县委组织部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通知,督促部内各相关股室按期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二是做好日常调度。在集中整改期内,县十四届纪委常委会已6次安排巡视整改议题,集中研究部署整改监督阶段性工作,听取、调度线索办理情况及问题整改相关情况,对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相关纪检监察室督促被巡视巡察党组织限期整改。县委组织部已完成对县委第四轮巡察4家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审核。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仍需持续用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县政府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县营商环境建设情况汇报,总结经验、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举措,并审议通过《盘山县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县营商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推动盘山县营商环境专项整改工作和12345平台群众诉求办理工作,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建设。三是调整完善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各议事机构协调和督促解决全县相关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召开各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审议并通过《盘山县政务服务事项审管信息共享机制》《盘山县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盘山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办理工作流程》等议题,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纵深开展。
2.责任压力传导到位。一是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2023年度县政府业务工作绩效考评操作办法》,印发《盘山县2023年营商环境年终绩效考核细则》,使考核结果能够全面反映各部门的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二是对“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活动开展回头看,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审议印发《盘山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办理工作流程》,加强12345平台通报工作,压实责任单位,督导相关部门高效办理群众诉求。同时,加强与县纪委监委联动,持续解决营商环境建设问题。
3.推动惠企政策落实。一是财政部门对惠企资金未及时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计划、筹措资金、分期兑现。此项工作按还款计划将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二是全面梳理现行各项惠企政策,将现行有效的惠企政策全部上传智慧盘山APP平台,向社会公开。结合助企先锋活动,通过助企干部积极向企业宣传惠企政策,累计发放惠企政策汇编850余套,让更多的企业知晓现行有效的惠企政策。
(二)关于诚信政府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差距较大的整改落实情况
1.积极推动诚信政府建设。一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重视程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盘山县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社会信用查询在公务员录用、调任、评先等工作中的运用,将信用建设纳入了年度公务员培训课程。二是加强诚信宣传工作,通过“印象盘山”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常态化宣传,普及信用知识,切实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三是推动解决三家镇街卫生院不承担法院判决赔偿问题,积极筹措资金,全部兑现拖欠的药款。
2.认真落实招商引资政策。一是县招商服务中心对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间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核实,对有可能享受扶持政策的15个项目积极跟进,每月给相关园区和镇街发送工作提醒函,及时督促对符合扶持政策条件的项目及时兑现扶持政策。二是辽宁新材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与园区内企业双方签订的协议,积极兑现政策资金。
3.积极兑现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一是县财政部门结合“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积极筹措调集资金,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竣工验收手续情况,积极兑现拖欠工程款。此项工作将于2026年7月底前按还款计划完成整改。二是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积极协调市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全部退还,对已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单符合退还条件企业的履约保证金全部退还,做到应返尽返。对暂未验收不符合退还保证金条件的企业,待企业项目验收合格符合退还保证金条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
(三)关于司法权力运用差距明显,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一是县法院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交流,对疑难复杂问题及时请示,提高法律适用的精准性,降低发改率。二是完善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加强案件研讨,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三是组织专门的评查团队对发改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逐案分析,查找原因。加大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调解力度,提升调解率。
2.加快超审限案件审结。一是县法院加强了对超12个月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工作,开展了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专项行动,多次召开推进会,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结案措施、定督办领导,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审限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延审、扣审事由。对临近审限案件进行催办,控制新增长期未结案件。三是每半个月对审限变更案件及临近审限案件进行通报、催办。对无故长期未结案件进行跟踪、督办、问责。
(四)关于行政执法权力运用不规范,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存在弱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规范执法。一是各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处罚进行公示。二是县司法局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办理。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采取疏堵结合的治理方式,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取缔,积极宣传引导摊贩免费进入惠民农贸市场内经营,从源头上加强治理。二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全天候值守,采用早提前晚延时、节假日无休,对市场周边值班值守,按照“721”工作法开展文明规范执法。三是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开展联合检查频次,增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作,提高了执法效率。
3.统一处罚标准。一是县交通运输局与省、市交通运输部门沟通,核实2023年处罚案件,并对核查出的2台未处罚车辆进行立案完成处罚。二是县交通运输局对运输中队队长及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县交通运输局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执法效率和公正性。
4.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盘山县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二是将提升执法能力纳入《盘山县2024年度政府业务工作共性指标考核细则》,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督察工作计划。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四是结合五大领域改革,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和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建立工作,动态更新执法人员执法工作情况。
(五)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深入,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仍需持续用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县全面梳理县级承接下放权限,协调相关部门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纵向对接,对县级未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核实确认,并对认领后的事项录入辽宁省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二是县营商局制定镇街政务服务人员业务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安排组织对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
2.加强“一网通办”工作水平。一是县营商局牵头,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对《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进行了再完善、再细化,做到服务信息的规范化,统一化。二是完善网上办事信息,县营商局将盘山县政务服务网站公示的27个部门名称全部进行了对照检查,指导各单位在县政务服务网上补录“空白表格”和“样例”,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下载与参考,提高了审批便利度。三是县营商局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理,协调省、市营商部门将我县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纳入辽事通“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专区,实现与辽事通APP对接和政务服务事项信息移动终端展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3.提高审批服务质效。一是县营商局印制《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宣传手册,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率。二是县营商局党组会研究将审批事项评审费、专家咨询等费用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制定完善《盘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行业规范》《盘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创建“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加强对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持续推动窗口作风转变。
(六)关于监管权力运用不严格,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存在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县自然资源局认真推动“未批先建”整改工作,现已完成14宗地整改处置,针对剩余3宗地块问题,县自然资源部门将进一步督促责任单位加快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协调法院、属地街道加快移交进度,2024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二是县“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审议通过了《盘山县政务服务事项审管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审管衔接工作机制。县营商局专人每日将审批信息推送给行业主管部门,确保审批信息及时共享。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一是县自然资源局对2020年至2022年期间发生的非法占地未予立案案件进行核实,涉案案件现已全部完成处置。二是加强对危险品停车场监管,太平街道协调行政执法部门,对辖内所有停车场违规占用现象清理完毕。为了防止发生反弹,太平街道安排专人对区域开展巡察工作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充分发挥安委办协调指导作用,压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加强对危化品停车场管理。
3.规范“以罚代管”。一是县交通运输局特聘请省交通厅执法监督处行业专家就“一事多罚”问题专门进行业务指导。二是县交通运输局就车辆检测超期数量较多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推动省厅在运政网增设了预警提示功能,县交通运输局安排专人提醒即将到期的道路运输车辆,做好预警工作。
(七)关于中介组织管理不到位,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不得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健全中介服务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评估工作,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确认,并通过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示。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照调整后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梳理汇总,建立电子台账。三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内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四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的通知》,加强中介服务行管部门对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和收费的规范管理。
2.完善中介超市。一是县营商局加大宣传力度,邀请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中介服务超市。二是县营商局积极对接中介机构,扩大中介超市规模达79家,基本覆盖项目所需中介机构需求,方便企业选择。三是对入驻中介服务企业要求合理收费、保证服务质量,保证良性市场竞争。
3.积极整治中介机构垄断市场行为。一是县法院积极对接已在市中院入库的辅拍机构,目前4家机构主动入驻县法院。加强对派驻人员的管理和辅拍工作的规范,按照辅拍机构轮流分案原则,实现案件量动态平衡。二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项目单位、相关部门、镇街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招标代理业务垄断问题,规范招标代理业务。三是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发挥中介超市作用,确保全县招投标公开透明,防止发生垄断行为。
(八)关于惩治行政权力干预力度不大,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问题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强力推动“借名贷款”资金清收。一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借名贷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借名贷款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二是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实现精准清收。三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遏增量,加大借名贷款清收力度减存量,做到应收尽收。
2.坚决严惩破坏经营环境行为。一是县纪委监委选取干部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件以案促改,督促各级党组织明责担责、督责考责、追责问责,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二是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通过县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精神,深挖彻查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化解信访矛盾。四是健全完善12345平台一体联动等机制,确保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五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
1.关于“项目支撑乏力、后劲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招商引资。围绕盘山重点产业链全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到2025年末,每年签约项目不少于60个,开工率达60%以上,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加强园区建设。聚焦园区主特色产业,推动产业链精准招商,密切跟踪新意化工年产2万吨纺织助剂油剂等签约项目早日落地开工;三是积极谋划项目。重点围绕中央预算内资金、新增万亿国债,牵头组织各单位积极谋划包装项目;四是加强存量挖潜。加强摸底调研,进一步完善《盘山县闲置与储备资源信息库》。
计划完成时限:长期整改,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关于“产业结构比重失衡”的问题。
一是抓好项目招引。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运用好《盘山县石化产业招商图谱》,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环节,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商;二是聚焦重点产业。围绕延伸石化产业链,实时更新谋划储备项目库,聚焦现有谋划储备石化产业类项目,加强项目推进;三是推动融合发展。加大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力度,进一步对接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相关企业。
计划完成时限:长期整改,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关于“西部镇街振兴发展举措乏力”的问题。
一是将“旱改水”和“盐田复垦”“石新镇自来水多网合一”“石新镇供暖改造”“新建羊圈子镇污水处理厂”“光辉出口改扩建”“建设土地社区的村民活动场所及广场”“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产品2项”共8个项目列入到《2024年西部镇街振兴发展实施工作方案》中;二是“大洋河桥改建”项目可研、设计、洪评以及用地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将项目上报省交通运输厅争取列入2025年计划工作。
计划完成时限:长期整改,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4.关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考核,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镇街党(工)委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结果作为镇街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工作重要参考;二是逐个项目进行梳理。结合市场规律,对未完工项目指导各相关镇街制定项目推进方案,推动项目尽快完工;对无收益的项目,指导相关镇街做好项目规划,逐个项目制定收益增长计划,促使项目尽快产生收益;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对51个村集体经济项目,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每月调度一次。协调帮助解决项目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合作、协调推进。把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把手”工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不悬空、任务不落空;五是严格审核把关。对今后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及实施方案推进项目落实,抓好项目实施,强化项目后续监管。
计划完成时限:长期整改,持续推进。
中共双台子区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六巡视组对双台子区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双台子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高位推动,靠实整改责任,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区委深刻认识到,这次省委巡视站位高、把脉准、要求严,是对双台子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上的“体检”、思想上的“淬炼”、工作上的“会诊”,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双台子区发展的高度重视、对双台子区工作的充分信任、对双台子区干部的关心爱护。巡视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务实中肯、对症下药。区委全面认账、照单全收,切实担负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确保不折不扣的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凝聚共识抓整改。在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之后,区委于2023年8月4日迅速召开常委会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省委书记郝鹏在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全区上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深入研究落实举措,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坚决不放过”。并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区上下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任务,把握整改要求,以从严从实的作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发力、同题共答,凝聚整改合力,以坚决整改不贰过的决心和力度,全力以赴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向深处抓、向实处落,确保向省、市委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2023年8月13日,区委常委班子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深刻自我检视,各班子成员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提出明确举措,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了整改工作合力,确保巡视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责任抓整改。区委常委班子带头整改,切实发挥了以上率下的引领作用。区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多次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要求全区上下在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中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决不能单纯地为了完成整改任务推进整改,要站在对双台子区未来发展负责、推动产业项目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站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厚植民生福祉的高度,站在优化政治生态、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的高度,深度推进整改,重塑城区形象,全面整改落实。并以牵头负责3项重点问题整改为切入点,以点带面,亲自推进,带头部署重点工作、过问重点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点事项,推动整改任务按期实现阶段性目标。各责任单位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构筑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同题共答的整改落实体系。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抓整改。区委坚持把强化党的领导贯穿整改全过程,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和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多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整改工作调度会议等会议,深入研究和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兵把口、知责尽责,围绕分管领域牵头推进的整改任务,紧密跟踪整改工作进展,及时掌握情况,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地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抓紧抓实、落细落实,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格局。
四是细化整改方案,严督实导抓整改。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深入查摆问题、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1+3+3”整改落实方案,对照巡视反馈问题,逐项制定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整改措施,明确24家牵头单位,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成立了常规巡视、营商环境、选人用人、巡察工作4个专项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和“围绕华锦阿美项目延链补链扩链谋划不足”“推动棚户区和老城区更新改造进展缓慢”“推动诚信政府建设不得力”3项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同时,将市委推动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项重点问题整改纳入区委“1+3+3”整改落实体系之中,明确了集中整改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安排、具体举措、任务时限,确保每项任务都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建立督办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脱产集中办公,及时更新整改工作台账,滚动跟踪盘点,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做到定期调度督促改、建立台账盯着改、动态销号限期改,确保全区巡视整改工作按期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
五是坚持常态长效,标本兼治抓整改。区委把巡视反馈意见当做“祛病强身”的一剂“治病良方”,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予以统筹推进,始终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相结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既立足当前解决各类问题,又着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常态化巩固提升宜居乡村建设成果的工作方案等11项制度,力促整改工作长效化常态化,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守整改要求,逐项逐条推进巡视整改的任务抓实、问题改实和全面落实
区委根据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入反思剖析,坚持举一反三,逐个建立整改台账、完善整改措施,以清单式、项目化的方式靶向施策攻坚,强力推动整改。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清仓见底的斗志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1)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发展意识。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作为全区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举办科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引领发展意识。同时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建立“四个以学”的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整改落实。加强对干部的实践锻炼,选派干部跨地区跨部门任职、跟岗锻炼,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工作“第一遵循”,使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本领得到提升。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振兴发展。区委始终把落实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制定方案、成立专班等措施强力推动发展。成立双台子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制定《双台子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双台子区工业增长三年行动等“1+6”工作方案,统筹部署推进。围绕华锦阿美项目抢抓发展机遇、增强区域协同发展意识,建立“一办三班”工作机制,通过资源共享推动产业链深度融合,为产业发展出谋划策。树立讲担当重作为的鲜明导向,建立《领导干部服务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政绩考核季度清单》,引导干部在三年行动中真抓实干。常态化整治“躺平式干部”,持续改进干部作风。
三是主动对接央企,力促融合发展。深化央地合作,启动“助企先锋服务振兴”行动,举办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接华锦阿美项目,组织域内重点企业围绕华锦阿美项目进行产业链供需对接,谋划储备项目,提高石化产业链丰厚度。促进融合发展,推动企业与华锦集团加大在检测、工程设计、产品贸易、进出口等多领域合作,加快精细化工中试基地建设,提高生产性服务业配套率。深化央地合作,谋划包装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10个,通过优势互补,蓄积双台子区域内产业借势发展新动能,提升双台子区的产业竞争力和经济实力。
(2)着力在发挥统筹引领上下功夫,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产业支撑,统筹推动发展。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及方案,形成可融合、量化、督查的工作体系,推进工业强区、乡村振兴等举措取得实效。细化实化顶层设计,召开区委九届第七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丰富“一带三区”“五大产业功能区”建设内涵,细化“六个高质量”和“八大攻坚行动”举措,将一脉相承的各项规划方案融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通过定期调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工业升级发展,开展工业增长三年行动,发挥“助企先锋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帮扶作用,助企干部对接企业,宣传解读惠企政策,为企业生产运营提供要素保障;引导域内企业纳入精细化工、塑料加工和粮食加工产业集群发展;注重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部分企业获评“专精特新”、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等荣誉称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丰富农村产业业态,提高带动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区委区政府谋划的重点事项进行督查,细化内容,调度督促任务推进,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蓄积发展动能。着力推进“三篇大文章”,全面梳理域内“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企业运行特点及问题,综合施策。改造升级“老字号”企业,推进辽宁龙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绿色仓储项目建设,引导盘锦超利防腐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改造,推荐盘锦亿源管业有限公司参加第二十一届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CIEME),实现产品质量和知名度提升,不断开拓市场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推进“原字号”企业产业链向中高端发展,围绕华锦集团、北化鲁华、北方戴纳索等重点企业项目原料资源,打造乙烯、丙烯、环氧乙烷、聚烯烃树脂等产业链条,推进三力中科MMA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链附加值;加快引育壮大数字经济等“新字号”,修改完善《双台子区“一带双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加大数字经济支持力度,依托“互联网+外贸”,做大做强盘锦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提升数字经济产业示范区能级。立足双台子区资源优势,推动三次产业协同并进、高质量发展。做精第一产业,推动农业品种优质化、种养智慧化、产品品牌化,打造溯源智慧农业新模式,“蟹田稻海”品牌已获评辽宁省知名农产品品牌,促进都市农业精品化;做强第二产业,推动石化及精细化工主导产业做精做强,加快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等产业链项目招引建设,抓好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做优第三产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医养康养产业和数字经济,不断丰富“辽河+”旅游产品体系,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做强康养服务中心、康复辅具品牌,智源碳科技企业业碳一体化平台设计工作基本完成,盘锦跨境电商香料制造园挂牌运行。
三是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发展能级。持续放大开发区的引领作用,强化项目招引、产业配置,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能级和水平。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力度,紧盯“绿色低碳+精细化工”产业发展方向,围绕精细化工、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四大板块开展招商引资,重点招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院所。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审批事项,实施项目攻坚行动,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常态化到建设项目现场。全力培育雏鹰、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精细化工中试基地等科研平台,持续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强化园区产业配套,申请专项资金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完成危化品仓库改造提升和消防改造工程,利用智慧综合管控指挥中心实现园区安全、环保、消防、能源等全方位管理,实现园区由传统化管理向智慧化管理转变。
四是坚持“项目为王”,打造发展引擎。实施项目落地达效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从项目对接、签约、开工、投产到后期跟踪服务的全生命管理体系,奋力在扩大项目增量、盘活项目存量、提升项目质量上实现新突破。分类施策推动项目进程,对未竣工项目进行排查,加强服务企业力度,深入分析企业搁置原因,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有效提升招商引资质效,围绕华锦集团等头部企业本地配套,重点招引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及其他智能制造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院所。全力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开发区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管家坚持常态化深入建设项目现场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和存在困难,及时解决问题保障建设项目早日达产达效。
(3)着力在增进民生福祉上下功夫,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加快推动城区更新改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加大政策资金争取和项目建设进度等措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居宜业水平。加强棚户区改造统筹推动。按月份调度棚户区征收工作推进情况,东地村地块已开展征收工作,针对征收未完成户,一户一策推进;结合“城市更新改造”政策,全方位推进棚户区改造;系统性实施棚改小区建设,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竣工交付进度。科学调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于未完成的11个老旧小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维修、小区合并改造、整体调出及纳入城市更新改造。有序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对未完成改造的26条主次街路雨污分流现状逐一排查,优先改造重点路段,通过财政资金及争取亚投行贷款等最大限度解决城区内涝问题。
二是巩固宜居乡村建设成果。坚持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层层压实包保责任,实施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领导包组的领导包片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完成农村基础设施修复工作。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结合常态化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同步推进宜居乡村建设,结合《双台子区常态化巩固提升宜居乡村建设成果的工作方案》开展常态化排查,巩固成果。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三是全面落实各项惠民举措。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民生补贴发放到位。加快兑付拖欠款项,及时跟踪、定期调度,确保款项及政策足额结算到位、及时兑现到位。强化民生领域资金保障,完善民生保障财政支出清单,加大政策性预算保障力度,落实好惠民政策。开展高龄老人信息核查、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培训等工作,通过多渠道宣传发布社会救助政策,公示享受高龄补贴人员名单和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群众知晓度。
(4)着力在化解信访矛盾上下功夫,精准防范风险隐患。
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不断提高信访工作实效和群众满意度。深入践行“浦江经验”,采取区级领导带头推动、组建专班攻坚推动、基层街镇联合推动的方式,着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加强组织领导,构建主要领导亲自上手、分管领导协调调度、包案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工作机制分类处理。组织专班攻坚克难,针对省“万件化访”交办未办结案件由包案领导和相关部门、属地镇街组建攻坚专班,逐件分析研判形成方案,全力推动案件化解。落实区级领导包案化解、带案下访、包扶街镇三项制度,开展部门、街镇、社区(村)、网格“零访四争创”行动,下大力气解决“钉子案”“骨头案”,确保全区信访稳定。
2.从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压实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确保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确保贯彻落实。落实专项工作机制,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制定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职责任务,推动责任落实更实、标准更高、责任更明确。建立长效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区委常委会制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要点,每半年定期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听取各级党组织履行情况的汇报,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聚焦关键少数,守住纪律红线。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实做细对“一把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的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基层研究管党治党实践,区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在认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开展谈话及述职述廉工作,区委书记对科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每年年初科级“一把手”在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接受评议。严格执行“一把手”任职谈话,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对“一把手”的任职谈话,推动干部在新岗位上正确履职、健康成长。细化实化“一把手”监督举措,定期调度《双台子区纪委监委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试行)〉任务清单》中的工作任务,做到月调度季统筹,推动“三重一大”备案、廉政意见回复、科级廉政档案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是聚焦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执纪。着力构建反腐治理新格局,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起底排查、处置问题线索,制定责任清单,常态长效推进。聚焦权力集中岗位,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把遏制腐败增量、清除腐败存量落到实处。聚焦“微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多批次承办基层“微腐败”大清扫信访线索,落实省纪委监委“双移交”“双督办”“双反馈”工作机制,推动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督办件及时有效解决。推进信访问题“万件化访”工作,巩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成果。明确重点任务监督责任,建立《双台子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监督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强化对职能部门日常监督。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明确职责,提升巡察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严格落实巡察工作组织实施责任,每轮巡察后按时召开相关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强化规则意识和制度观念,修改完善《中共盘锦市双台子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统筹谋划巡察机构队伍建设,科学调剂行政编制,增强巡察机构工作力量。
四是聚焦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确保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开展集体谈话,督促党委(党组)书记严格执行主体责任规定。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提示》,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传导压力。加强督促指导,区委组织部检查各党(工)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督促其主动扛稳抓牢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结合年度考核和党建指标考核,重点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2)坚持挺纪在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深挖问题线索,提升案件查办质量效率,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严查快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强化监督执纪震慑,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对掌握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的,依法依规采取留置措施。强化梳理研判,落实领导接访、带案下访、联系指导等制度,畅通“信、访、网、电、微”信访举报渠道,认真梳理反映区管干部信访举报案件,建立区管干部信访举报台账,坚持动态管理。加大查办力度,组织专门办案力量,采取“室组地”联合的方式,强化分析研判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做到应立尽立。强化数据赋能,促进大数据与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融合,增强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精准化和预判化。
(3)织密监督网络,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实施资金前期立项审核、中期动态监管、后期审计追责的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拨付使用规范安全。加强涉农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把资金使用的程序关、手续关、规范关,按照大额专项资金使用程序要求,实施资金拨付台账管理,聘请第三方形成验收和评估报告,有序进行拨付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到位;加强对各类惠农支农补贴进行重点监督,严格上报数据的审批程序,坚决杜绝违规虚报冒领惠农惠民资金问题发生。强化追责问责,坚持挺纪在前,加大监督力度,有效防控廉政漏洞。
(4)坚决纠治“四风”,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
一是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问题。强化日常监督、加强警示教育、紧盯关键领域,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纪律提醒,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制发《严禁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有关纪律的通知》,对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强化督查检查,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装样子、搞花架子以及加重基层负担等突出表现,紧盯不放、严肃查办。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选取2018年以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通报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坚持把严实的工作作风贯穿始终。从严过程管理、从严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件件有落实、件件有效果。提高政策有效性,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完善支持方向、支持方式、试行时间等政策内容,加大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加大对工作方案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定期调度任务落实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示范带头调研,帮助基层、企业解决推进社会治理、项目开工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实际问题;转化调研成果,针对调研过程中反映和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定期跟踪督办,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真正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效。
3.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
(1)着力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上下功夫,提升班子整体功能。
一是提升引领发展能力。强化党员干部斗争精神和本领养成,结合双台子区“五大产业功能区”建设,挖掘潜力,扬长补短,全面拓展开发区“南扩东拓”等五大发展空间,完善“1+3+3”产业体系,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产业支撑。切实强化发展意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具体思路、破解难题的有力举措、加快发展的实际成效;发挥区委常委班子领导核心作用,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选派包括9名区委常委在内的领导干部“一对一”帮扶企业,助推发展、产业振兴;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推进开发区扩区工作,积极推进辽河新城(高铁站)高端商旅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加大力度盘活闲置土地、厂房等存量资源;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健全“1+3+3”产业体系,推动石化及精细化工主导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康养医养、文创旅游、现代商贸等支撑产业,积极培育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绿色低碳等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结构。
二是强化高效履职意识。引导区委班子成员增强责任意识、民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大局看问题,自觉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水平。落实决策议事规定,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组织开展学习相关内容,全面落实《中共盘锦市双台子区委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盘锦市双台子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盘锦市双台子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要求,规范区委常委会会议议事决策程序;扩展学习知识领域,将经济发展、生态文明、社会治理等方面内容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为领导决策部署拓宽思路、开拓视野,提高班子成员的履职能力。
三是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党的领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及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提升区委常委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强化理论学习,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盘锦市双台子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盘锦市双台子区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及统筹推进落实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严格遵守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程序,本着充分酝酿、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围绕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论证,积极建言献策,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意见建议征求和办理,在召开区委全会、区“两会”等涉及全区发展的重大会议前,充分征求专家学者、“两代表一委员”和普通群众意见建议,并将有效可行的意见建议纳入双台子区发展规划中。同时,结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诉求,认真汲取宝贵建议。
(2)着力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一是及时调整解决“混编混岗”问题。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全面开展自查摸底,掌握混编混岗人员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杜绝混编混岗问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同志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和“三定”方案,切实提升组工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
二是及时择优选拔配备缺额干部。加大空缺岗位的动态管理力度,确保及时选优配强干部。坚持摸准摸清空岗底数,形成《双台子区岗位空缺清单》,不定期对清单做好动态调整,避免出现岗位长时间空缺情况发生;开展自查分析,梳理全区空岗情况和空缺时间,提出有效解决区管领导班子配备不及时问题的意见建议,形成分析报告提交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性;选优配强干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通过及时补充空缺岗位,有效推动班子正常运行。
(3)着力在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上下功夫,补齐基层党建短板。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基层党建质效。加强社区(村)两委班子建设,坚持把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整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区级领导包街镇走社区(村)、街镇党(工)委班子成员包社区(村)制度,形成整改清单,限期推进整改,巩固届中分析成效;补齐配强社区(村)“两委”成员,对全区社区(村)“两委”成员缺额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全区居(村)委会委员缺额情况台账》,加强居(村)委会委员中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举办抓党建促振兴培训班和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提升村“两委”班子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提前谋划储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督促相关街镇按照村级班子结构人选配备要求,把好人选标准,培养讲政治、重品行、有本领的“一肩挑”后备人选。
二是规范党组设置,推动党组规范运行。规范党组设置和党组运行,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化对相关规定的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区委组织部负责核实拟新成立党组是否符合成立条件,确保党组设置规范。加强党组成员配备管理,对全区各党组设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不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按照既定程序予以撤销,对党组成员配备不足的及时完成配备,保证党组规范运行。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激发非公党建活力。深入实施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集中攻坚行动,通过加强组建联建推动非公有制党组织建设,有效提升党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活动覆盖。加强组织领导,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攻坚工作的通知》,更新完善《双台子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台账》;加强组建联建,坚持精准攻坚、分类施策,全区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提升到85.4%;坚持典型引领,推行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挂牌上岗制度,开展“共产党员商户”授牌活动,以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的“软实力”催生企业发展“硬实力”。
四是强化教育管理,提升党员队伍素质。突出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违反纪律情况发生。切实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制发《关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工作提示》,举办培训班、“微党课”竞赛等,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送教入户”“送学上门”等活动,着力提升党员队伍素质。注重整合资源,围绕盘锦新世纪交通救援施救有限公司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培训活动,切实用好用活红色教育基地“活教材”;推动监督执纪贯通协同,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协同作用,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日常监督走深走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效震慑。
(4)着力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上下功夫,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一是健全干部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氛围。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区委注重把牢看敬业、看能力、看人品、看担当、看贡献、看廉洁的“六看”标准,对担当作为、实绩突出、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优先考虑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选树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勇于攻坚克难、善于创新发展、敢于担当作为的攻坚先锋。坚持容错纠错,加大澄清正名力度,严查诬告陷害行为。
二是规范争取资金使用。加强项目经营管理,调研分析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并逐一分析,找准原因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增加项目收益,不断丰富都市农业发展内涵。严格项目申报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双台子区涉农项目申报管理的通知》,提高项目质量,坚决杜绝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低收益、零收益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涉农资金切实发挥强农惠农作用。抓好向上争取工作,制定向上争取资金任务分解,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情况调度力度,督促指导各部门清单化、目标化、常态化抓好向上争取工作。
三是提高为民服务效率。强化群众反映问题协调处理机制,进一步厘清热线诉求问题的部门责任清单,建立部门受理诉求通报机制和移送机制,切实提升办理质量和效率。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情况,突出工作实效,以事要解决为根本,解决群众堵点难点问题;建立清单管理机制,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12345热线诉求问题确权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首接承办单位,对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复杂诉求,实行“首接负责制”;建立工作通报机制,梳理各部门受理平台诉求情况,通过信息数据分析,适时进行通报,提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质效;建立问题移送机制,区营商局与纪检监察部门积极联动、高效协作,对多次督办未结件、多次无理由退转件,开展联合督查督办,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4.加强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力度。
(1)抓好抓实巡视整改,确保各项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坚持多措并举化解拖欠款项,定期调度整改进度,确保款项足额结算到位、政策及时兑现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强化源头治理,研究制定《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双台子区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审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坚决制止非民生类、非发展刚需类项目“上马”;全面延伸监督触角,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彻底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加强惠民资金领域监管,开展惠民一卡通补贴领域监督排查,健全落实巡视整改长效机制,紧盯常规巡视发现的问题,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
(2)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提升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质效。
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管控机制,及时跟踪调度,防止问题反弹。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紧盯时间节点,核实整改情况和效果,落实销号管理。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审核把关,沟通核实整改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推动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双台子区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构建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协同联动、追责问责的审计整改链条,压实审计整改工作各方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规范化管理。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
(1)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优化顶层设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省营商大会和全省政府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等,制定出台《双台子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优化完善《双台子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双台子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建立调度推进等9项工作机制,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等3个议事协调机构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二是整合议事机构,统筹推进实施。规范区委议事机构,将营商环境“大党委”与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进行整合,由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在其职责范围内主持召开议事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按照盘锦市关于开展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全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做好政策宣传,提质人才工作。区委组织部统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广泛开展“兴辽英才计划”的政策宣传,8人申报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差异化制定人才政策,制定印发《双台子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强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培养产业人才”“吸纳人才平台建设”等工作措施。
(2)主动对标对表,全力推动各项部署落实落地。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全面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系统解决政府拖欠企业项目工程款和“体外循环、前店后厂”问题。核实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情况,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落实;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彻底解决“体外循环”问题;推动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向派驻工作人员授权,实现事项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真正做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彻底解决“前店后厂”问题。
二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抓好落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推动各项政策应落尽落、见底见效。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利用机制建设,健全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拓宽抵质押担保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等信用融资服务;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实现民营企业优化重组;发挥区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机制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更好为民营经济发展排忧解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一网通办”1018项,网办率98.36%;健全完善市场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形成区本级《辽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进一步实现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精准监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常态化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支持民营企业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等,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促进产融供需对接,搭建金融机构与企业面对面沟通直接提供融资服务的桥梁,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促进信贷资金精准“滴灌”、按需投放;鼓励民营企业提档升级,积极开展“小升规”培育,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攻坚科技创新,助力引才育才,坚定不移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开展市区两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系统化重塑,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和能力。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强化示范引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双台子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从“持续推进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等方面细化工作重点,明确三个方面13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严”的标准、“实”的要求,推动政府诚信履约,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持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3)坚持“对症用药”,形成干部担当作为良好风气。
一是建章立制,着力解决推诿扯皮问题。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12345热线诉求问题确权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首接承办单位,实行“首接负责制”,规范全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诉求办理;建立通报工作机制、问题移送机制,强化联合督导,提升办理质量。
二是多措并举,提高企业项目帮扶质效。通过强化日常培训、及时调整人员、常态开展调度、正向进行激励等方式,全力推动领导定点联系重点项目企业和项目管家包扶重点项目工作落地见效。
2.加快诚信政府建设,着力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1)全力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坚持系统化、公开化、法治化,充分发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严格落实例会制度,制定工作要点,扎实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准确、合法、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以及依申请等各类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印发《关于建立双台子区“七公示”信用信息台账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对应公示及已公示信用信息进行“清单化”管理。强化法治意识,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全力推动执行款给付工作落实落地,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全力解决履约失信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印发《双台子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开展失信核查和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坚决防止发生新的政府失信行为;印发《关于开展诚信政府履约机制落实自查工作的通知》,及时研判涉企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围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逐一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计划,系统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以赴集中化解存量拖欠款项,严格防范新增拖欠款项,确保各类款项按计划进度结算到位。严格政府优惠政策承诺兑现,及时足额核实发放惠企政策资金,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3)全力健全信用制度机制。
坚持守信、失信两手抓,充分发挥失信平台作用,推动建立信用失信记录以及政府失信责任追究机制。统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企业,全部建立信用台账,在盘锦信用平台进行公示。严格开展失信惩治,对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恶意欠税等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全面梳理失信政府部门及失信个人情况,建立信用记录。实施评优评先信用核查机制,在职务晋升、表彰等领域对失信者进行限制。制定《双台子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办法(试行)》,将信用与监管相结合,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对企业存在欠税等失信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在享受优惠政策时给予限制;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加快构建“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信用格局。
3.严格司法权力运用,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1)坚持学用结合,全面夯实审判法律法规基础。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制度,规范审判委员会委员任用工作。强化法治思维,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依法依规推进案件审理,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开展未发放案款核查工作,严格履行执行款发放程序,全面落实“一案一账户”管理制度,推动执行款管理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坚持精准发力,全面提高案件审判质效。
全面开展涉企案件久审不结清理工作,进一步严格涉企案件审限管理,全力推动涉企审执案件提质增速。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将长期未结案件进行销号式管理。坚持主动排查和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双向发力,多措并举推动执行兑现,全力破解涉企案件执行难问题。强化制度建设,保障标准统一,坚决避免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发生。强化工作举措,推动审判管理现代化建设,全力确保平均案件审理时间等各项指标进入合理区间。
(3)坚持依法依规,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办法(试行)》,加强对涉企案件评估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全力避免出现涉企案件未进行评估的情况。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措施,积极防范化解因不当司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
(4)坚持为民便民,提升立案诉讼服务质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全面加强对受案立案工作的流程管控和问题整治,推动受案立案工作更加规范、高效、透明,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制定《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受案立案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建立从接警、处警、受案到立案的全流程监督模式,及时发现、预警和纠正受案立案环节的问题,切实强化公安民警受案立案环节规范执法意识。强化便民服务理念,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规定,进一步提升立案诉讼服务水平,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4.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用,着力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
(1)坚持系统施策,推动执法制度规范落实。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柔性执法,积极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行政处罚公示合规率,通过清单化管理,实现应公示尽公示。加强各执法部门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提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比例,推动法制审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面梳理各执法部门柔性执法事项清单、“两轻一免一容”清单制定情况,推动“两个清单”应制尽制,强化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2)坚持服务为本,加强执法联动机制建设。
通过推进各执法部门制定联合执法计划,进一步提高联合执法检查比例,有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3)坚持依法依规,持续规范执法队伍管理。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执法人员档案库。大力整治违规执法问题,完善监督管理和问题投诉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追责问责,坚决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发生。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
(1)推动应进必进,破解体外循环。
系统解决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未按规定进驻审批大厅的问题,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对受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律集中办理,确保应进必进。进一步做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责成有关部门通过签订首席代表授权书的方式,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向派驻工作人员充分授权,真正实现事项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
(2)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通过开展综合窗口设置,由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后台分类审批,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真正做到“一件事一次办”。积极开展容缺受理,核准可容缺受理事项材料信息,统一标准、对外公开,全方位推进容缺受理事项办理。全面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大力营造窗口单位“比学赶超”氛围,树立服务水平优质高效的标杆,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3)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就近办理”。
建立完善区、街镇、社区(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便民服务大厅实现街镇、社区(村)全覆盖,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6.强化监管权力运用,着力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
(1)坚持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严格对宅基地违法用地行为的监管。
系统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底数不清问题,开展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等信息,制作农村宅基地调查地图,精准建立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强化农村宅基地日常监督巡查,将对宅基地的日常巡查工作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报送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处理。
(2)坚持多措并举,坚决杜绝“以罚代管”行为。
聚焦关键领域,规范监管程序,提升监管效能,有效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精准开展项目监管工作,构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于一体的项目监管闭环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各建设项目施工手续检查,对开展监管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进行依规依法严肃处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非法行医行为的能力,自觉抵制非法行医,不到非医疗机构就诊;坚持接诉即办,严肃处理,及时曝光,对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震慑,最大限度避免无证非法行医问题发生。
(3)坚持落实落细,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统筹制定工作计划,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全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走实走深,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强化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动态更新管理“执法人员名录库”,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提供坚实保障。
7.加强中介服务管理,着力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
(1)突出一个“清”字,摸清底数打牢基础。
全面摸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领域机构现状、执业、运营等基本情况,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及时更新完善法律服务机构监管台账,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检查。综合通过电话抽查、实地检查等形式,精准掌握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运营及人员履职等有关情况,全面做好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2)突出一个“细”字,细化制度强化落实。
一是建立中介服务“黑名单”制度,制定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双台子区行政审批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试行)》。依据《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工作职能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开展随机抽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中事后管理,切实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扎实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全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梳理完善社会组织登记权限,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对全区社会组织超权限、超职能登记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实时做好自查整改;全面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审查,落实监管责任,对全区社会组织的章程标准、业务范围和会员数量进行重新审核。
三是进一步规范整治行业协会法人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区民政局与各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协作,严格对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坚持规范开展年度检查工作。
(3)突出一个“严”字,严格监督规范管理。
坚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提升年检结果公开透明度,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重点对社会组织内部建设、业务范围、财务状况、党组织建设、换届备案等情况进行检查审定,并通过相关信息平台及时公告社会组织年检结果。
8.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严格执行政府招采制度,规范招投标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全力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确保政府采购活动规范高效运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采购操作程序,切实提高采购队伍建设水平,杜绝政府采购领域非公平竞争,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加强日常业务培训,及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纠正,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持续深入整改,巩固整改成效,以最务实的作风推动双台子区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总体来看,双台子区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区委清醒认识到,整改成效还是阶段性的,整改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既定的整改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标本兼治的任务任重道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下一步,区委将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纵深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以整改工作带动全面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巡视整改的质效。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鲜明导向,把巡视整改到不到位,作为是否对党忠诚的检验,推动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到问题真整改、责任真落实,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建设现代化北方水城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
二是强化统筹兼顾,注重整改长效。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切实做到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照整改方案列明的整改任务,按照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的方式抓好台账管理。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坚持高压强势推进,督促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紧盯任务和措施,严把时间节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对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坚持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在建强制度机制上下功夫,确保问题不复发、不回潮、不反弹。
三是坚守职责使命,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动真碰硬,高标准高质量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注重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切实达到整改“一事”、警示“一片”、完善“一域”的良好效果。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始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推动双台子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迈进。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共同努力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IP”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是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善于从根子上找原因、明责任、查对策,以巡视整改倒逼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探索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通过强化“问责+清理”“教育+监督”“治标+治本”,扎紧制度“笼子”,使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不断得到巩固和深化,切实将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形成更多务实管用的制度性创新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五是提升整改质效,致力推动发展。坚持举一反三,把巡视整改与推动发展统一起来,持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持之以恒转变发展方式,坚持“产业为先、项目为王”理念不动摇,围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立足全市加快构建“3442”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实施精细化工主导产业跃升工程,康养医养、文创旅游、现代商贸支撑产业突破工程,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壮大工程,进一步完善“1+3+3”产业体系,推进产业发展与转型、城市发展与转型、社会发展与转型,推动双台子区在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矢志不渝促发展、争先进位作贡献。
中共兴隆台区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六巡视组对兴隆台区委进行了常规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1日,省委第十六巡视组向兴隆台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兴隆台区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视整改。
(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始终
区委书记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书记立即作出批示,组建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指挥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全区巡视整改部署动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切实把全区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巡视整改任务上来,强化责任,细化分工,迅速行动,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兴隆台区委扎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高起点谋划,分管区级领导带领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针对存在问题,逐条对照查摆差距和不足,结合实际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建立措施具体、责任清晰、时限精准的整改落实台账,以“清单化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高质量召开区委常委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和区四大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区级领导带头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把巡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动兴隆台区在盘锦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的生动实践。
(三)深入研究、精准施策,认真制定巡视整改方案
兴隆台区委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必须完成好的重要政治任务,由区委副书记全程亲自调度督导,各位区级分管领导、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度查找问题症结和根源,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省委第十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1+3+1”工作方案,提出了399条整改措施,确保全面整改、彻底整改,见人见事见思想,动真碰硬见真章。同时成立了营商环境、选人用人、巡察工作3个专项整改落实小组和“不动产登记‘办证难’和燃气安全隐患长期存在”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分别由各位分管区级领导牵头,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狠下功夫、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推动专项巡视整改和重点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四)完善机制、加强统筹,形成巡视整改工作合力
兴隆台区委坚持将巡视整改作为一项务实工作、系统工程,坚决杜绝前紧后松、虎头蛇尾,持续发力、一抓到底。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始终,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重点围绕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等方面,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建立了政府债务预警、基层党组织流动党员管理、重点企业跟踪监测等10个工作推动机制,新出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协作配合实施办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等18项工作制度,切实用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以整改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五)紧盯进度、严把质量,确保巡视整改扎实有效
兴隆台区委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推动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采取“周调度+现场办公”方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先后召开4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视整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区委各位常委、区政府各位副区长先后召开工作调度会议32次,研究解决具体问题。34个牵头整改责任部门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整改方案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力量,清单化推进整改落实。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落实,先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调度会19次,查台账、查责任、查落实,逐条逐项督促推进整改,确保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取得扎实成效,向省委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振兴发展还不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的工作要求有差距
1.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上联系区情不够紧密,争先进位意识还不强方面。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摆在首要位置。制定了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计划,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分为6个学习专题,组织2次集中学习、2期读书班开展深入研讨;开办5期科级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实现科级干部全覆盖培训。制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四区一基地”建设的决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快推进落实,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兴隆台区落地见效。二是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坚决杜绝“等靠要”思想,全力推动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结合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研究我区上下游产业配套;积极推动油地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央企+”行动,建立央地合作项目库,与央企对接重大项目。强化“走出去”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化落实“向北开放”战略。三是强化政治责任担当,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四大班子”以及全区各单位分别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全区党员干部深刻反思,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四是坚持底线思维,严控政府债务。建立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确保财政资金科学合理使用。
2.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有力,发展后劲有待增强方面。一是大力推动创新发展,为高质量发展积蓄动力。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工程,2023年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25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1家、雏鹰企业4家。深入开展“千人助千企”“助企先锋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对企业实施一对一帮扶,一批高质量项目加快推进。二是进一步做深做实“三篇大文章”,不断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全力推进兴隆台区、高新区工业增长三年行动,高新区获批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石油装备产业集群被评为“2023年辽宁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并推荐申报国家级特色产业集群。实施技术改造项目8项。建立重点企业跟踪监测和服务机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逐步壮大。三是谋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多措并举推动乡村振兴实现破题。制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计划,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保证重点工作落实。认真开展乡村振兴项目验收,确保项目达产。加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全区文旅产业发展谋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粮家村被授予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进一步做好资源整合,结合东北新发地项目销售经营,加大与域外农业企业合作力度,打造绿色农产品展销基地;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四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持续解决民生问题。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0—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全部按期完成。成立工作专班,大力破解商品房“办证难”问题。及时发放各类民生补贴资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3.在统筹发展与安全用力不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还不足方面。一是切实扛起安全生产责任,全方位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认真落实《辽宁省城镇燃气事故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起底式、无死角、全覆盖、揭盖子的专项整治。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聘请专家对辖区内加气站、CNG母站、管道燃气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积极推进智能燃气表安装更换,加快推进燃气、供水、供暖管线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有效提升居民的安全用气意识,保障燃气安全。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意识形态专题报告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区属网站、公众号以及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及时处理政务僵尸账号。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1.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一是打好有力遏制增量、有效清除存量、构建保障振兴发展反腐败治理新格局攻坚战。建立责任清单,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全面构建保障振兴发展反腐败治理新格局,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好转。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加大清存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强化领办、督办,统筹办案力量集中攻坚。二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召开区委常委会以及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建立党建定期调度制度,推动各党(工)委书记管党治党责任上肩;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三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党忠诚、担当进取、勤勉务实,始终保持“两个永远在路上”的清醒,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四是全面落实巡察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严格落实书记讲话点人点事制度,以制度化规范化方式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巡察结束后及时通报,推动领导干部切实扛起整改责任,督促推动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为提高巡察整改质量提供保障。
2.在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方面。一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力度,坚决惩治涉及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实施大数据监督、办案“双轮”驱动。开展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专项监督,建立“三重一大”监督台账,加强精准监督。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价,完善案件质量。二是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提升监督能力。加强干部培训,强化大数据应用能力。完善多部门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汇总分析各类信息,确保应移尽移、规范移送,做到及时查处、应查尽查。三是进一步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有效保障监督执纪效果。制定了《关于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充分发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纠偏功能,做好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开展以案促改“回头看”,逐条逐项调度,推动抓好落实。
3.在廉洁风险长期存在方面。一是全面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监督。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推动大数据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深度融合,严惩违纪违法问题,形成联动效应;聚焦日常监督、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审查、追责问责等,形成重点领域《廉情报告单》,进一步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业务管理及审核制度,对国企日常业务开展、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流程进行完善,建立风险管理与控制体系,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三是全面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开展专题培训,为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夯实基础。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在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方面。严格执行区委议事决策制度以及政府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规范议事决策流程,营造广开言路、集思广益的讨论研究氛围,确保集体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2.在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方面。一是科学合理配备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对全区干部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调整配备计划,全面挖掘综合素质好、有潜力的年轻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干部考核和日常了解,为选准配准干部提供支撑。二是严把干部选用关,坚决杜绝“带病提拔”。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公安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情况进行通报并综合分析研判,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三是严格执行任职回避、交流、试用期等制度。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梳理自查,对干部任职年限和应交流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严格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3.在党组织建设不规范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问题整改,“一人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严督实导,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下发了《兴隆台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确保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反馈的相关问题常态化解决、制度化推进。二是推进非公党建发展壮大。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整改落实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完成非公企业排查并建立台账,推进符合组建条件的非公企业建立党支部,全区非公党组织覆盖率逐步提升。做实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企业党建,将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纳入主题教育推进内容,常态化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向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采取“条件成熟一个就组建一个党组织”办法,稳步推动党的组织覆盖。三是加强农村民主管理。严格规范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机制流程,对13个村“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清底自查,建立村级重大事项清单台账,推动所有村级事项全面履行程序。四是加强退休党员管理。深入开展流动党员排查,建立流动党员常态化管理和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对党员流动管理作出一系列规范,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制度漏洞,确保流动党员有效纳入党组织管理之中。
(四)巡视反馈问题、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1.在巡视整改推进缓慢方面。针对2022年省委巡视盘锦市反馈问题涉及到兴隆台区进展缓慢的10个整改问题,区委逐一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带领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加快推进,区委定期调度,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
2.在审计整改质效不高方面。针对2018年以来上级审计提出22个未整改到位问题,区委切实增强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目前已完成整改16项;其余6项问题,区委将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正确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健全制度、完善措施,确保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改。
三、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亟需提升
1.在着力解决履行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一是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并与贯彻落实“9·7”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确保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召开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
2.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浮于表面方面。一是深入推进“项目管家服务企业”活动,深入企业解决问题。对服务满意度开展“回头看”,听取企业意见。二是深入开展“千人助千企”活动,确保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诉求,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动真碰硬不够,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仍有短板
1.在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不到位方面。一是推动合法性审核工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履行招商引资项目政策承诺,积极筹措兑现资金完成招商政策兑现。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引导公务员切实增强诚信意识,弘扬诚信精神。二是组织召开府院联动会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作用,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庭审,打造高效优质的法治环境、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2.在解决信用监管未实现全覆盖方面。14个涉企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本领域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常态化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运用。严格落实《盘锦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将黑名单信息查询和使用纳入行政管理工作中。
(三)司法权力运用不严格,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效果不佳
1.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未落到实处方面。制定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破解涉企难题、“我为企业办实事”三项清单,形成28项具体工作举措。
2.在解决超期“挂案”方面。开展挂案摸排清理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日常执法监督等各类举措,常态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有效落实整改。
(四)行政执法权力运用不规范,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存在薄弱环节
1.在解决联合执法落实不力方面。开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动用重型设施和雇请“蜘蛛人”对非法安装使用“小锅盖”依法强制拆除。
2.在解决具备执法条件人员少方面。调剂4名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派驻曙光、欢喜岭街道执法所工作,1名具有执法资格人员派驻沈采街道执法所。
(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到位,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仍需优化。
1.在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办事不找关系”不到位方面。一是编制17类37个关联业务事项,编制涉及区级推进的20类“一件事”场景。二是开展《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2.在解决审批事项存在“体外循环”方面。除《负面清单》中35个事项因涉密或受场地限制等原因不能进驻办事大厅外,其余事项均已“应进必进”。
3.在解决街道便民服务管理不到位方面。推进政务窗口标准化工作,7个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为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窗口,每窗口配备1名工作人员及统一窗口标识牌。对全区11家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内容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监管权力运用不够规范,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有待加强
1.在解决“早、夜市”市场监管不到位方面。与9个“早、夜市”市场物业公司重新签订市场服务合同,对市场食品安全、卫生、经营秩序、经营时间、经营行为、管理收费等进行规范管理。制定市场管理制度,对市场经营时间、物业公司责任、市场边界、收费标准等进行了规定并进行公示。
2.在解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不到位方面。一是将检查事项、检查任务等信息全部录入平台,并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二是建立102个监管对象名录库,并及时对监管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调整完善。三是执行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模式,对抽取的执法人员能否履职情况进行核查杜绝出现冒名顶替现象。
(七)对中介组织监督管理严重缺失,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亟待完善
1.在解决对中介组织发展缺乏规划方面。一是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从业管理和行政监督,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二是将中介组织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科学合理地规划,明确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思路和发展重点等内容。
2.在解决中介组织管理严重缺失方面。一是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摸清全区中介组织底数并实施有效监管。二是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无伪造、涂改、转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无不合法提供职业中介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排查。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督管理,建立监管对象台账,按照《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落实监管职责。
(八)经营混乱整治力度不够,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差距较大
1.在解决未按规定执行招标制度方面。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组织配餐企业公开招投标,五家校外配餐企业入围。开展联合检查,实行动态监管,保证配餐质量。
2.在解决政府工程招标项目设置不合理条款方面。结合行业监管部门职能,强化招标单位及代理机构监管工作,杜绝在政府工程招标项目设置不合理条款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兴隆台区委牢记“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与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相结合,与党纪学习教育、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把巡视整改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在兴隆台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兴隆台区委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始终,针对政府债务化解、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切实将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切实用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
(三)强化督查检查,确保真改实改。兴隆台区委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强力攻坚,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指导督促各牵头部门不折不扣整改工作,不定期组织“回头看”,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直至整改完毕。
中共大洼区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六巡视组对大洼区进行了常规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大洼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区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增强整改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书记郝鹏在听取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精神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审议通过巡视整改日程安排,提出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都落实。第一时间召开巡视整改动员会议,部署全区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区上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深入研究落实举措,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坚决不放过”。按期召开区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区委常委认真对照检查、深挖思想根源、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向深处抓、向实处落,并督促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分别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责任。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靠前指挥、亲力亲为,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前后,共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3次,研究部署和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推动整改取得扎实成效。针对重点环节,认真细致研究,强化责任落实,并对抓好整改提出具体要求。针对省委、市委关注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全程紧盯、全面指导、全力协调,建立督办机制,加快推进问题整改。针对堵点难点问题,逐项拉出计划清单,明确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各阶段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整改期间,区委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2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调度等会议,深入研究和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负其责、主动认领,及时调度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专题研究、专题调度机制,紧密跟踪整改工作进展,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全区各级党组织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形成了区委牵头抓总、部门镇街各负其责、全区上下同频共振的整改工作格局。
四是细化整改方案,加强检查督导。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具体表现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深入查摆问题、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常规+专项+突出问题”的“1+3+2”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原则、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要求,逐项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每项任务都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事。成立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全区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全过程督促检查,点对点指导整改、面对面传导压力、实打实协调解决,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按期保质完成。
五是坚持统筹推进,注重标本兼治。区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既立足当前解决各类问题,又着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制定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以制度建设促进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振兴发展还不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还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方面。
一是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区委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成立主题宣讲团,以上率下推动学习走深走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委常委会会议相关细则,构建“1+4+6”工作体系,推动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稳中提质。
二是推动传统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着力打造大米、河蟹两张金色名片。制定《关于加强大米河蟹规模化经营、品牌化管理的实施规划》,完成粳稻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细化稻米“1+7”标准和规范,选育推广“红海滩1号”“洼米”系列优质稻种十万余亩,持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水稻规模化种植、稻蟹综合种养面积再创新高,产品实现优质优价。
三是坚持以三年行动为“总牵引”,着力以思想“破冰”推动行动“破局”。召开“解放思想推动振兴发展”系列专题会议,健全完善“1+7”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谋划启动“工业升级、文体旅融合、改革攻坚、开放合作”四个专项年行动,与华锦阿美项目达成合作意向,与辽滨经开区深化融创发展,石化及精细化工、医疗卫材等主要产业链价值实现全面提升,水稻全产业链产值跃升全市首位。
2.在着力解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一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三位一体”培育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组织企业定期参加国内外高端产业发展论坛,帮助企业申报各类国省级政策扶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跃升至全市第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2%。
二是扎实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聚焦发展新型工业化和培育新质生产力,制定《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奖励办法》,建立区委书记、区长项目接待日和问题解决直通车制度,深化项目包保和助企服务,着力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基本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是筑牢工业主阵地。制定《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项目入驻园区评审办法》,建立“三级包保”助企服务制度,加强项目全周期要素保障,江南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盘锦分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东润新材料等一批新项目竣工投产,临港经济开发区在全省年度综合评比中位次前移31位,获得省政府嘉奖。
四是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健全完善《大洼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一厂一策”制定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管控方案,系统排查修缮主城区市政管网,建立《粪肥利用台账》,督促畜禽养殖场场主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问题。制定渔港整治系列方案,全面取缔环保不达标渔港,完成中心渔港污染处置设施建设,实现渔船污染物集中清理、即产即清。制定《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直排治理方案》,加强排放企业监督管理,企业排放行为得到全面规范。
五是坚持把民生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委定期听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展,牵头制定《不能办证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专人包保工作推进和问题解决,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按期完成,已购商品房不能办证问题有效化解。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制定涉民生问题工作,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问题。制定高龄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建立覆盖各镇街和村(社区)的信息预报台账,定期调度核实域内高龄老人信息,确保及时依申请发放到位。
3.在着力解决统筹安全和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有差距方面。
区委牵头制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区领导带头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加强区应急局执法力量,从上至下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扎实开展安全整治,推动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制定渔船管理系列方案,加快推进减船转产和木改钢,建立“行业+属地”双重包保机制,层层压实管理责任,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全区“三渔”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正风肃纪反腐需持续发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一是坚决打赢反腐败治理攻坚战。区委坚决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纳入“十四五”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遏制腐败增量消除腐败存量构建保障振兴发展反腐败治理新格局的意见〉的责任清单》,全力遏增量、减存量,推动全区案件总量持续下降,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二是全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发《关于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酒驾、醉驾、涉毒案件“月调度”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员、公职人员违法信息报送落实整改责任的通知》,构建纪检、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依纪依法严厉打击干部违规行为。
三是不断强化巡察监督质效。区委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巡察工作汇报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巡察机构向领导小组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会议汇报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具体事项,确保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2.在着力解决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弱项方面。
一是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区委全面加强对纪委监委和巡察机构的支持保障力度,组建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数据中心,统筹机关、巡察、派驻、镇街等各板块干部队伍建设,全链条加强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推动一批优秀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优先走上重要领导岗位。
二是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追缴违规领取的资金。制定《参保人员待遇支付经办流程》等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发生反弹。
3.在着力解决加强改进作风有差距方面。
一是做深做实调查研究。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定《关于大洼区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和《县处级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具体方案》,建立区委常委调查研究“四项清单”,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推动成果转化运用,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经常性党性教育、纪律教育,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讲授《知敬畏 守底线 做实干担当领导干部》专题党课。严肃查办“升学宴”“满月宴”等违规违纪行为,从严追究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成立工作专班,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强日常监督、明察暗访,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清正廉洁。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方面。
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常委会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区委常委会带头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上会研究讨论制度,进一步明确大额资金额度,督促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充分思考酝酿议题、踊跃发言讨论,在议事决策中发表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2.在着力解决干部选用管理不够严格方面。
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综合调研工作方案》,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审核,按照“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原则,统筹配备空缺岗位。建立年轻干部储备库,常态化开展无任用调研,年轻干部任用配备工作全面加强。建立《区委管理干部应交流未交流干部台账》《机关事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交流轮岗工作办法》,及时提出干部调整建议,不断激发干部队伍干劲和活力。
3.在着力解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方面。
一是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区委建立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沟通联络机制,将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年度会议内容和议程,健全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推动问题解决。印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方案》,进一步明确调查评价、综合评定等环节,切实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评优相结合。
二是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梳理排查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的村,逐村制定工作台账、落实发展计划。举一反三加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年轻党员发展工作,为各领域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将党员发展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干部实绩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党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
三是严格规范党组织设置。建立常态化提醒机制,指导区红十字会完成党组织建立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各级党组织设置和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规范运行。
四是着力加强“两新”组织建设。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攻坚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台账》,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开展新建工作,推动覆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履行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不到位,打造“政通人和”的营商环境还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方面。调整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完善领导小组职责,督促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聚焦反馈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见到成效。
2.在着力解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制定《盘锦市大洼区贯彻落实〈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严格抓好贯彻落实。成立解决众成汽车4S店项目问题工作专班,通过积极沟通、主动服务,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到位。
3.在着力解决助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方面。重新梳理《2018年全区惠企政策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台账》《2018年以来国家和省惠企奖补资金台账》,加强对惠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惠企资金规范使用。
4.在着力解决金融助力企业发展效果不明显方面。建立政银企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积极组织政银企载体活动,推动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鼓励银行推出优质民企信贷业务产品,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二)关于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不到位,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到位方面。印发《关于上报盘锦市大洼区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整改的通知》,建立基层政府公开承诺制,制度化约谈严重失信主体法定代表人。督促各行政部门推广应用“信用盘锦”,严格落实“双公示”和“红黑名单”制度。
2.在着力解决政府败诉赔偿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召开涉特殊主体执行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推进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制定《关于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清理专项活动,切实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关于司法权力运用不严格,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还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涉企案件久审不结、质量不高方面。制定实施《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高质量完成清理期限内未办结案件集中工作。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进一步规范送达程序、送达质量、裁判文书质量。
2.在着力解决涉企案件执行难问题突出方面。坚持“铁腕+规范”“强制+文明”“打击+教育”原则,全面规范涉企执行行为。严格规范执行案款发放行为,及时发放执行款,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3.在着力解决涉企案件诉讼费超期退还现象突出方面。制定《诉讼费退费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办理退费期限,足额退还符合条件的案件诉讼费用。
4.在着力解决涉企案件办理质量有待提升方面。充分发挥法制系统三级案件管理部门作用,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登记制度,严把涉企案件受立案关,全面强化涉企案件受立案监督。坚持以案说法,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自觉提高警惕,从根源上减少和杜绝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的发生。
5.在着力解决检察机关对企业经营者保护有待提高方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涉民企案件优先办理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案周期,切实加快涉民企案件办案进度。
(四)关于行政执法权力运用不规范,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执法力量薄弱方面。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组织新考录公务员考取执法资格,全面加强执法情况监督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在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方面。严格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确保从源头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
(五)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够深入,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存在短板弱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一件事一次办”未落实方面。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合理布局“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全面优化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2.在着力解决“一网通办”推进缓慢方面。严格执行《盘锦市大洼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暂行)》,系统梳理规范需线下办理的事项,加强人员培训力度,建立帮办代办机制,切实提升“一网通办”效能。
3.在着力解决政务服务审批备案不规范方面。严格落实省市工改审批要求操作,强化审批时限办理服务。全面梳理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明晰审批要件,确保一次性告知单与网上公示要件保持一致。
4.在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低方面。严格按照省市工改审批要求操作,加强对工改审批事项操作流程培训。
(六)关于监管权力运用存在盲区,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力度有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流于形式方面。更新《“双随机、一公开”两库、一单、一细则》,落实执法人员抽取要求,监管队伍建设水平得到全面加强。
2.在着力解决对“未批先建”项目监管缺失方面。印发《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未批先建管控工作通知》,采取“帮办代办”形式加强监管、推进审批手续办理。
3.在着力解决12345平台“接诉即办”落实不到位方面。制定《12345平台运行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各项步骤的操作流程,采取月报、周报、督办单、提示单等形式督促问题高质量销号,确保问题解决、群众满意。
(七)关于对中介组织监督管理不到位,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有待提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缺位方面。制定《关于印发〈大洼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制度〉的通知》,建立行政中介机构电子台账和“黑名单”制度,全面加强中介机构监督管理。
2.在着力解决中介超市入驻率不高方面。对涉及市场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业务的各中介机构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及时将进驻区实体超市的中介单位推送至盘锦市(大洼)中介服务超市,推动能进尽进。
3.在着力解决违规选取中介机构代理服务方面。围绕单位“一把手”、分管负责同志、采购办工作人员等重点群体,自上而下开展全覆盖业务培训,全面规范中介机构代理服务的选取程序,切实提升招投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八)关于幕后交易整治不力,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隐患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着力解决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严格方面。制定《大洼区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镇街和各行业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工作条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成立工程项目采购(招投标)工作专班,全面规范采购和招标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未批先建管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动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一段时期的整改,区委进一步深化了对政治巡视的认识,进一步纠正和解决了一批存在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成效。下一步,区委将保持坚定态度、始终常抓不懈,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常态化整改工作,切实向省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是坚定政治方向,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对党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巡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见成效。
二是持之以恒用力,全面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狠抓整改落实,高质量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由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还需持续推进的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压实整改责任,抓住主要矛盾,创新思路举措,逐条逐项、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一盯到底,注重整改方法,加强考核评估和跟踪问效,坚决避免打折扣、搞变通。坚持把后续整改工作列为区委督查、巡察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发扬斗争精神、用好问责武器,对责任不落实、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是勇于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牢牢把握好“六个必须坚持”世界观方法论,自觉从中找方向、找方法、找思路、找遵循。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直面问题、清除障碍、决不“绕道”、勇往直前。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持续巩固拓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构建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着力从根子上找原因、明责任、查对策,以巡视整改倒逼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探索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注重现有制度的落实,对集中整改期间制定出台的系列文件,加大执行力度,严格督促检查,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予以及时曝光、果断处理,切实发挥制度的约束力、执行力。针对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查堵漏洞、补齐短板,切实将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把整改形成的好经验与解决问题的好做法固化下来,推动形成更多务实管用的制度性创新成果。
五是坚持统筹兼顾,奋力推动大洼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坚持将巡视整改工作与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深入实施“1+7”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系列方案,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以产业振兴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大力推进水稻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坚持工业强区不动摇,围绕“4+3”产业发展格局加强高质量项目招引和项目要素保障,紧盯辽滨经开区重大项目延链补链,深入推进与辽河油田、国机集团等央企对接合作,推动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坚持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深入推进文体旅融合,促进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中高端延伸。坚持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守住保障和改善民生底线,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信访稳定等工作,全面清理20种影响振兴发展的情形,以新风正气振奋发展信心,向党中央、省市委和全区人民交上振兴发展的“高分答卷”。
中共兴城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七巡视组对兴城市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专项巡视。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兴城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落实情况
兴城市委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有关巡视工作部署要求,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坚决整改。市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反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了全面对标、全力整改的共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常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专门听取省委重点关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压实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谋划部署。认真研究省委“常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科学制定“1+7”整改落实系列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原则、整改要求,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建立了“一台账、三清单”,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具体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四是坚持纠建并举,深化标本兼治。坚持把抓好省委巡视整改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综合用好巡视成果,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党执政兴国“一线指挥部”职责使命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方面。一是深化学习教育。深化市委理论中心组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制度建设,印发《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安排》《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提示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街道)党(工)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等文件,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兴城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材料审阅制度》,从审阅内容、审阅程序、审阅要求三个方面规范研讨材料,形成中心组高质量研讨材料。印发《开展全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督察方案》,通过深入各乡镇(街道)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督查各乡镇街道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二是强化政策支撑。全面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制定《兴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听取兴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审议通过相关方案,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三是抓好规划实施。建立“十四五”规划实施定期调度机制,成立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研判,实施专班论证,对于明确不能落地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形成《兴城市十四五项目汇总表》,并对“十四五”规划进行逐项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形成《兴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任务分解方案》。四是强化干部教育管理。举办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轮训班和新任职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年轻干部、公务员骨干培训班。严格执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印发《兴城市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制定《兴城市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完成19个乡(镇)领导班子半年测评工作。印发《兴城市开展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整治“科(股)长”“科员”现象专项行动方案》。五是全面推进“工业新市”战略。以工业振兴引领全面振兴,制定《兴城市实施“工业新市”发展战略行动方案》,梯度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企业升规入统。六是扎实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改造升级“老字号”,编制完成《葫芦岛泳装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3—2027年)》。积极进行泳装产品推荐,参加消费品“三品”战略峰会,举办2023东北亚(兴城)国际泳装博览会。深度开发“原字号”,积极为企业申请补助。培育壮大“新字号”,制定《“京津冀”地区驻点招商小组方案》,成立“京津冀”地区驻点招商小组,在北京市设立辽宁兴城京津冀招商联络点。
2.在着力解决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到位方面。一是高质量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制定《兴城市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二是扎实推进“三地”“两平台”“1+10”园外园建设。重点推动国家级旅游康养目的地,清洁能源基地,物流商品集散地“三地”建设。扎实推进京津冀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平台、区域电子商务和创新创业平台“两平台”建设,成功举办2023年兴城旅游网络直播推介会,与吉林省图们县、临江县、珲春县签订友好合作协议;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乡镇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培训、增值培训。深入实施“1+10”园外园规划,建成以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为龙头,以徐大堡、红崖子、围屏等重点项目所在乡镇为补充的产业园发展格局。三是优化产业结构,扩大经济总量。四是构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体系。制定驻点招商方案,修订《兴城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优惠政策统筹优化和分类细化,针对性招引符合兴城实际的项目。五是推进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制定《“京津冀”地区驻点招商小组方案》,成立“京津冀”地区驻点招商小组,在北京市设立辽宁兴城京津冀招商联络点。六是大力发展泳装产业。制定《葫芦岛市泳装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3—2027年)》,建立升规入统重点泳装企业培育库。推进泳装延链补链,着力补全泳装上下游产业链。积极推动设立市泳装行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进程,成功举办2023东北亚(兴城)国际泳装博览会。印发《破解兴城市泳装企业用工难问题实施方案》,采取11项措施解决泳装企业招工难题。七是系统性谋划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成立兴城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部门通力合作推动文旅发展。编制完成《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创建国家3A级景区—红海栈道景区,创建旅游重点乡村4个,设计推出5条特色精品主题线路。利用古城历史文化、乡村赏杏花、梨花活动和线上温泉推介,复原《乘风踏浪》剧中部分拍摄场景,打造微笑路、微笑墙、微笑船、微笑巴士等系列打卡点,大力宣传兴城文旅。2024年5月24日兴城市成功入选“2024中国最美县域榜单”,提升了兴城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进古城保护开发建设,编制完成《兴城古城保护利用概念性规划》《兴城古城西北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即“城隍烟火”设计方案,完成古城北门楼抢险工程、明长城—兴城段首山烽火台修缮工程的初验工作,开展古城数字化保护工程。全面实施古城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丰富古城文化内涵和旅游业态。八是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拆除多宝鱼养殖区违章建筑,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加大河水总氮浓度治理,建立畜禽粪污收集储存运输利用体系,开工建设元台子乡、红崖子镇和旧门乡三地畜禽粪污有机肥加工厂。九是发挥开发区先行示范作用。修订《兴城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地控制投资强度、盘活僵尸企业和闲置资源、促进银企对接等方式,提高土地综合容积率。建立《兴城经济开发区企业情况台账》,“一企一策”制定盘活方案。兴城经济开发区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联络服务制度的通知》和《兴城经济开发区项目管家工作方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十是持续推进国企改革。编制完成《兴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启动市属国有企业重组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持续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
3.在着力解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到位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兴城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二是调整产业项目结构,增加非种养殖项目储备。加强项目储备,因地制宜谋划二、三产业项目,补齐产业项目结构短板。三是提高产业扶贫项目帮扶效果。下发《关于做好资产专项核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整改闲置产业扶贫项目。四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制定《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支持村集体实施实体产业项目。五是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管理。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验收、结算审计以及资金拨付工作。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供水方案,加大节水灌溉技术指导和宣传。
4.着力解决统筹安全和发展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印发《全市信访案件排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三到位一处理”集中专项行动,对全市信访矛盾进行摸排,形成《兴城市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台账》。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等相关要求,制定《兴城市意识形态工作审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三是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加强网络平台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宗教政策法规普法宣讲,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落实“五位一体”包保责任。严格执行《兴城市融媒体中心网络安全检查制度》。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正风肃纪反腐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一是严格压实责任。建立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乡村党组织抓党建责任清单》,督促乡镇(街道)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推动责任落实。推动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健全听取巡察汇报工作机制,印发《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健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和研究巡察工作机制的暂行规定》。修改完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
2.在着力解决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方面。一是深化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十小”不良作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关于破“十门”解“难题”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开展超期线索和案件清理工作,制定《问题线索遏增清存工作方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二是加强派驻监督力量建设。印发《关于提倡、整治“十手”型干部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协作区、纪检组、科室协同联动形式,配齐配强派驻干部。各派驻纪检组通过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会、班子会等方式,对重要问题、事项开展“贴身监督”,及时主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制定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十步法”参考工具书,归纳形成39个“十步法”和39个配套流程图,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3.在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仍有薄弱环节方面。一是完善国有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兴城市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等系统文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大国有企业在投资方面的监管力度。二是加强村“两委”班子管理。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推动村干部规范权力运行。三是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建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同时,市住建局印发《兴城市严厉打击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行业监管整治行动。四是加大教育系统工程项目监管力度。制定《教育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下发通知对学校供电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查自查,成立教育系统招投标监管小组,严格采购程序,对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管。五是推进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巡视整改意见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的通知》。
4.在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积弊犹存方面。一是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二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工作浮在表面、应景造势”问题整治工作,整治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选人用人和党建等工作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规范议事决策制度。制定《市委文件前置审核要件》,规范文件前置审核工作。组织全市各单位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及范围。二是严肃认真剖析反思。认真召开市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剖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印发《关于健全兴城市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的实施方案》,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有辣味”、见实效。三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制定《兴城市纪委监委受处分纪检监察干部跟踪帮助办法》,加强受处理处分纪检监察干部的跟踪帮助工作。
2.在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问题突出方面。一是严格组织人事管理。印发《关于持续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卫健系统领导干部任免及管理的通知》,对医院、学校领导干部任命权限进行调整。二是开展违规进人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逢进必考政策后违规取得事业身份人员,建立专项管理台账,从严管理,限制交流调动、提拔调整。三是坚持分类考核。印发《兴城市2023年工作实绩考核方案》和《2023年度兴城市工作实绩考核指标考核实施细则》,对直属事业单位与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共同进行实绩考核调整为单独进行实绩考核。
3.在着力解决党建工作抓的不实方面。一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建立党建考评工作机制,根据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分情况研究确定等次。细化抓党建工作方案,下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强化党员培训全覆盖,指导各乡镇(街道)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常态化空岗补充机制。推进社区优化调整,完成社区专职副书记配备工作,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充实壮大。三是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优化党员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党员队伍年龄结构。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25个村党总支、党委的设置。规范“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市委组织部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管理监督的通知》,从明确管理责任、加强教育培训、规范考勤签到和严格监督检查等方面强化对选派干部的监督管理。
4.在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整治不力方面。一是积极开展跨海管线修复工作。配电设施及泵站修复由市政府组织纳入兴城市海滨公共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跨海管线修复改造工程已纳入辽宁省兴城市河海一体化保护与生态渔业融合发展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待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将解决岛上供水问题。二是开展整治“工作拖沓慢作为”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联合制发《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方案》。三是对私搭乱建进行拆除,摸清违建基本情况,分析研判地类地性,拆除违建,保留功能性建筑。为了进一步促进海滨景区标准化建设,提升景区环境。
(四)关于“推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巩固整改成效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召开“办证难”专题会议,调整领导小组,落实工作分工,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方案,分类推进实施。制定清单、台账,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完善解决“办证难”措施。三是剖析问题产生原因,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认真查找自身问题,逐个项目分析不能办证的原因,举一反三,对存在不能办证的类似问题一并解决。
2.在着力解决对审计整改重视不够方面。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审计整改相关内容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辽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二是加强审计整改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市委审计委员会职能作用,对整改落实情况提前分析研判,建立《审计整改动态管理台账》,实行清单式整改,明确完成时限、严把整改进度,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三是严格制度落实。建立《兴城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工作沟通协调机制》,规定审计整改内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审计局对我市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及时对接、共同商议,由市审计局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确保整改任务落实。
三、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不够坚决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组织领导不够有力方面。召开专题会议,加强理论学习,研究工作方案。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规范文件制定和监管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学习。制发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文件。及时调整兴城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工作规则,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2.着力解决数字政府、大数据建设缓慢方面。组织大数据工作集中学习。加速智慧城市一期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实际,调整并着手筹备二期项目建设内容。陆续通过人才引进、招考、转隶、调转等方式填补大数据建设人员缺口。制定大数据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等制度,规范管理工作。
3.着力解决推进工作不扎实方面。成立政企联络工作小组,开展“政企直通车”宣传和“营商会客厅”活动;成立农村电商工作专班,升级建设兴城市电商综合服务官方小程序,升级改造乡镇级和村级服务站点,运营市级物流中心。开展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监督员监督检查、项目管家和公共管家培训。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规范制度;开展项目管家服务督查;建立乡镇招商引资工作长效机制,制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完善招商队伍建设。
4.着力解决“四个当成了”问题突出方面。结合实际,修订《兴城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试行)》。成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专班,加强梳理和督导有关政策文件中涉及人才工作方面内容。新增技能及高技能工人,聘请院士进行培训指导,申请专家工作站。扩大招商引资政策宣传,促进相关政策实施;验收和引进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
5.着力解决主动服务意识欠缺方面。完成开发区企业摸底调查工作。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完善工作机制,畅通政企双向联络渠道。专题听取企业经营状况情况汇报,掌握辖区企业经营状况。
(二)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步伐缓慢,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差距较大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行政诉讼败诉居高不下方面。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严格落实出庭应诉。清理规范性文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加强法治督察,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文明执法。对因不履约不践诺、不作为乱作为等导致行政案件败诉的,陆续进行追责。
2.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退未退方面。对符合退还保证金的缴存单位立即退还保证金。简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流程。建立机制,规范农民工资保证金应退尽退流程。
(三)司法权力运用不够规范,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存在短板弱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久审不结问题突出方面。摸清长期未结案件底数。加强对审判流程的跟踪管理,超自然审限案件全部结案。规范诉前委托鉴定流程,开展积案预警工作。
2.着力解决涉企刑事案件未办结率较高方面。成立领导小组,对未办结涉企案件实行一案一专班,确定责任民警,定期调度,推进案件进展,办案单位形成工作报告,保证案件侦办质量。对于疑难案件,适时提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对涉企未办结案件进行大清查,举一反三,督促案件尽快办结。
3.着力解决涉案款项处理不及时方面。及时发放案件执行款,依法依规办理诉讼费收取和退还。加强督办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挂账销号。
(四)行政执法权力运用不到位,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尚有欠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够严格方面。立行立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困难瓶颈。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2.着力解决“三无”渔船清理整治不彻底方面。调整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三无”渔船排查工作培训,规范行业标准。拆解“三无”渔船,按照定人、定位、定责要求,完善“一船一档”。开展冬季排查“三无”渔船专项行动、渔港安全检查和涉渔船舶渔业安全生产检查,防止渔业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清理行动实施方案,完善机制。
3.着力解决盗采砂石整治不力方面。制定会商机制,加强行政部门协作。完善乡镇级河湖警长管理信息和巡河台账,建立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和巡查等制度。开展专项行动,有效打击和遏制非法采砂行为。针对反复盗采案件当事人,进行调查处理。开展盗采砂石案件自查自纠,强化对盗采砂石案件的监督。
(五)政务服务工作推进力度不足,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需持续用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一网通办”有短板方面。作出资金预算,对接专业机构制定共享项目建设方案,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2.着力解决审批事项“应进未进”政务大厅方面。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有关事项进厅。实行专人负责制,加强人员培训。开展事项未进厅情况核查,全面推进“应进必进”。
3.着力解决超权限制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方面。深入排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超权限制定情况。印发并公开《兴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调整版)》。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专题培训会。
(六)监管权力运用不规范,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方面。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多渠道公示执法检查结果及监督举报电话。
2.着力解决劳动监察缺位方面。完善并动态管理在建工程项目台账,依法向有关企业追缴垫付的政府应急周转金。
3.着力解决工程质量监管存在漏洞方面。明确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职责承接单位,为市建筑工程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增人员编制,并成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雨污分流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七)中介组织管理缺位,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对中介组织监管缺失方面。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数据归集审核机制等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管理,明确资质审核要求。组织数据归集业务学习培训。调整并公布《兴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完成对省平台新增机构(自行申报)资质审核。
2.着力解决监督检查走形式方面。制定《兴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督检查方案》等文件,压实监督检查责任。约谈有关违规中介机构,要求企业签订《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3.着力解决变相指定涉企中介机构服务方面。组织相关窗口人员学习《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提高办事能力与业务水平。公示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方便办事人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4.着力解决对代理记账中介机构监管不力方面。全面核查涉事代记账公司账目,取消有关代理记账协议,对涉事代记账公司依法处罚,并完成有关整改。建立对全市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抽查的长效机制。组织全市财会人员对照财经类法律法规要点开展自查自纠。
(八)幕后交易时有发生,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隐患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1.着力解决招投标向国企倾斜方面。对有关项目单位开展情况调查,进行数据对比分析,制定招投标工作流程。开展招投标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依法依规做好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履行招投标活动,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大力开展招标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着力解决围标串标、暗箱操作时有发生方面。成立中小学食材采购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行为常态化监管。建立食材采购管理制度,全面排查全市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食材采购流程相关情况,针对各校采购程序、采购合同签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成学校立即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兴城市委将继续对巡视整改工作跟踪问效,对标先进,查找不足,推进持续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成果,奋力实现兴城全面振兴新突破。一是坚持党建统领,持续压实政治责任。切实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落实巡视整改这一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整改进一步走深走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紧盯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把控时间、标准、质量要求,定期调度推进情况,督导按时完成任务,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标准决不销号。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倒逼改革创新,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深入查摆制度存在的漏洞,着力从个性问题找出共性问题,继续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以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保障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把巩固深化巡视整改任务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目标,与提升县域经济竞争力结合起来,紧盯关键领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在重点项目建设、“三篇大文章”、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文旅产业发展、国企改革、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
中共绥中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七巡视组对绥中县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3日,省委第十七巡视组向绥中县反馈了巡视意见。2024年3月19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向绥中县委反馈了巡视审核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一是学用脱节,联系实际不够紧密。组织新闻媒体开设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大时光》专栏。印发《关于全县各乡镇(场)、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再次进行深入宣讲的通知》《关于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再次深入学习研讨的通知》。二是县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下发了《中共绥中县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行监督指导。三是贯彻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有差距。完成了对方案内容的重新梳理,围绕中央预算内、新增中央预算内、专项债、一般债支持的方向谋划包装项目。深入开展了“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专项行动。
2.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一是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多,落地少。下发了《绥中县全面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绥中县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方案》等文件。组建6个专业招商部门,配备百人专业招商团队。二是国家支持项目推进缓慢。成立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对整改内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三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彻底。对全县国有企业逐一进行梳理排查,制定了《绥中县部分县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实施方案》,对未脱钩改制国有企业进行分类处置。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不到位。一是农业、渔业产业化规模小,缺少龙头企业。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产能,“佐香园20万吨/年大豆深加工”等项目已建成投产。积极培育特色品牌,目前“两品一标”总数达到35个。二是示范村规划流于形式。对2020年22个通过评审的美丽示范村规划文本进行了公布。对2021年和2022年编制的村庄规划按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低。坚持高标准设计、高频次调度,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了“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机制。四是低保对象台账不规范、管理滞后。聘请档案部门专家进行业务培训,实行低保、特困档案分类管理。严格管理程序,完善监督举报机制。五是村集体经济薄弱。开展专题培训,制定发展计划,实现了“一村一策”。定期召开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调度会议,对全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进行调度。
4.统筹安全和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一是金融市场管控工作仍需加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倡导群众主动学习金融常识。出台了《绥中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联动会商工作方案 》,针对非法集资案件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分析研判。二是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下发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制度》,每月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一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了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东戴河新区党工委及全县各乡镇(农场)、各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二是传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不够。下发了《关于强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对近年来市委管理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有关内容进行补充的通知》,要求市委管理干部对十九大以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三是坚持长管长严不够有力。严格落实《绥中县关于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绥中县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十六项措施》,召开了全县警示教育大会。
2.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一是综合运用“第一种形态”抓常抓细,抓早抓小不到位。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准确把握、严格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处置情形、处置方式、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二是派驻监督的“前哨”“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严格执行《绥中县纪委监委机关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结合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巡察工作质量有待提升。在县委第142次常委(扩大)会议上,专题听取了十五届县委第三轮整改情况和第四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开展了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巡前培训,组织学习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等制度规定。
3.部分领域廉洁风险隐患突出。一是财务管理混乱。成立财务检查小组,对涉事单位财务账目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了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会议,杜绝同类问题发生。二是清收债权不及时,借款长期不还,存在廉政风险。按照《绥中县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及时作好清收、清欠、核销、账务处理等工作。建立常态化动态清理机制,加强了往来款项管理,规范了财务管理行为。三是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涉事单位已向相关用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及时整改,保证用户不受影响,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引以为戒。
4.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仍需加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制度不严格。一是“特权车”违规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县公安局组成专班,对有执法职能部门的车辆进行集中排查。召开了专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各责任单位将违规装置拆除,并建立整改台账。二是公车私用、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依然存在。对各有关单位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执行《绥中县纪委监委机关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提高监督效能。三是公款私存。下发了《绥中县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各乡镇及县直部门进行了财务检查。规范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杜绝“公款私存”“坐收坐支”“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1.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不规范。在县委第147次常委(扩大)会上,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制度文件。下发了《中共绥中县委关于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若干意见》,并严格参照执行。二是县级四个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县级四个班子、东戴河新区班子及乡科级领导班子按照要求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县委书记对县级四个班子、东戴河新区班子召开省委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有“辣味”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县直部门班子配备不够优化。对全县37个党政部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情况及政府部门配备专业型、业务型干部情况进行摸排,建立了专业型、业务型干部储备库,实现动态管理。二是党外干部、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存在短板。建立了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整配备政府部门党外干部。建立了党外干部储备库,优化调整年轻干部储备库,坚持动态管理。三是落实相关制度不彻底、不规范。制定下发了《绥中县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报送制度》,明确各单位设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系人、档案材料归档报送程序,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全面规范、归档及时、信息安全。
3.推动党建责任落实方面。一是推动党建责任落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不规范。召开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印发了《绥中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绥中县乡镇党委书记工作例会制度》,更好发挥了领导小组作用。二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印发了《绥中县乡镇党委书记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调度会议暨乡镇党委书记工作例会。三是农村发展党员后续乏力。举办全县党务工作者发展党员业务专题培训班,建立农村发展对象台帐和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4.干部作风建设亟待加强。一是个别部门政务审批大厅工作作风不实。涉事单位已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办不成事”窗口设专人负责办理业务。下发了机关工作纪律管理办法,建立日常工作纪律监督长效机制。二是个别干部吃“空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吃空饷”、在编不在岗排查清理工作,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将排查清理情况和处理结果上报组织、人社部门。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三是规范案件审理执行过程。涉事单位已对案件进行评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制定了《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范》《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等工作机制,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规范执法行为。
(四)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仍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滞后。在县委第145次常委(扩大)会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精神。下发了《中共绥中县委关于省委第十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安排意见》,确定了巡视整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二是省委前两轮常规巡视提出的问题中有11项、营商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中有5项未按期完成整改。目前,所有问题正在按照整改时限要求有序推进中。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履行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不扎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1.学习不到位,学用结合不紧密方面。一是在县委第129次常委(扩大)会议暨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讨论研究《绥中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草案)》。二是在县委第157次常委(扩大)会议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第18次(扩大)会议上,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研讨。三是在县委第158次常委(扩大)会议暨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听取关于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报。
2. 县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方面。一是制定《关于调整〈绥中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工作分工〉及完善〈绥中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请示》。二是建立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
3.走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有行动、无结果方面。一是下发《关于报送绥中县走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发现问题整改措施的通知》,制定《发现问题已解决汇总表》,明确相关内容。二是要求各成员单位责任到人,整改措施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实行调度机制,各成员单位必须按时间节点上报工作进展,最终确保企业满意,措施有效,问题得到解决。
4.推动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不到位方面。一是下发《关于报送整改问题清单的通知》,自查并梳理出问题清单。二是按照《2023年全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方案》要求持续监督推进,已完成对全县政务服务分中心、25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实地检查。
(二)关于诚信政府建设有待加强,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 土地预收款应还未还、拖欠严重方面。一是核清往来账款,制定还款计划。二是加快土地出让,多方筹措资金,坚决遏制新增。
2.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不到位,市场主体没有享受到政策红利方面。一是对2022年具备获得科技奖励资金条件的18家企业逐一核查确认。二是制定奖励资金拨付计划。
3.行政败诉案件居高不下方面。一是全面开展审查,形成《绥中县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报告》。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绥中县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权及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方案》。
(三)关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涉及市场主体案件办理迟缓方面。能立即办理案件已依法移送起诉、撤销案件程序,剩余案件未获取证据线索,待与其他案件进行串并时发现相关线索、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或因其他案件到案后供述相关罪行,方可继续开展工作。
2.涉企民事案件久审不结,案件诉讼费应返未返、超时未发方面。已将未发放的执行款全部发放完毕。并对2010年执行款案件,已到申请人所在地重庆市核对当事人身份,签订案款发放凭证。
3.县法院涉案款物底数不清方面。补建完成2019-2023年5月间的冻结、查封、扣押涉案款物台账,对巡查之后的案件,定期汇总,建立总台账。
4.存在接案不查问题方面。一是成立整改小组,审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立行立改。二是深入剖析问题案件,监督检查各办案单位受立案情况,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工作,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5.案件执行难问题较突出方面。有关案件均已结案,涉案案件均已进行可供执行财产查询,对有财产线索和当事人申请的终本案件基本恢复执行;未发现新可供执行财产的终本案件均已形成台账,由专人负责终本案件维护。
(四)关于依法规范履职行权,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有缺欠的整改落实情况
1.行政处罚结果应公开未公开方面。一是向未按规定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单位发送《关于处罚结果应公开未公开问题进行整改函》,并形成《行政处罚结构应公开未公开问题整改报告》。二是积极落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项任务,制定《绥中县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公开制度方案》。
2.未依规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备案方面。一是制定《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备案监督工作,形成《绥中县司法局关于全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工作情况报告》。
3.存在趋利性、随意性执法问题方面。一是加大管理力度,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查摆自身问题并积极整改。二是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教育、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五)关于强化改革政治担当,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有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1.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提交一次材料”工作力度不足方面。一是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技术支持,采取在微信公众号、渔港渔村书面张贴等方式宣传业务受理办法。二是将权籍、档案系统数据融合至登记系统。三是将葫芦岛政务服务网与国家级医师、护士电子化系统对接,已实现申请办理医师、护士注册电子化。
2.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有差距方面。一是新区政务服务网端口与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已联网,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一网通办”。二是对必须往返县大厅办理的政务服务,由代办窗口统一收集去县大厅办理。
3.存在互为前置、互相证明、审批回流问题方面。一是先由申请人办理不包含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再凭借营业执照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最后到市场部门申请变更,将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增项。二是服务窗口积极主动做好与业务申请人的沟通工作,做好提示,同时做好业务办理指导工作。
4.行政审批管理不规范方面。一是对缺少签字、盖章、时间等情况,进行补签补盖,并对审批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和通报。二是完善相关审批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对审批科室人员进行培训,强化业务能力,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六)关于依法监管市场主体,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有弱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1.对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不力方面。一是建章立制,严格执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审批发放流程。二是严格执行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不动产登记证书》审批流程。
2.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的不实方面。一是印发《关于调整绥中县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填报2023年度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督促制定工作计划,公示检查结果,并及时备案。二是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业务培训和“互联网+监管”系统操作系统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3.对市场主体监管不到位方面。一是摸清农家院底数,开展阶段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二是下发实施《绥中县畜禽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监管知识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4.推动解决12345热线平台受理的企业和群众诉求力度不够,投诉办结不实方面。一是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提质提速办理,推进诉求尽早办结。二是针对应办结未办结及积压诉求案件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落实整改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督查督办,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制定《绥中县12345民意诉求案件确权责任清单》及《绥中县12345民意诉求办理流程图》,不断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
(七)关于严格规范中介服务,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有缺失的整改落实情况
1.政府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监管缺失方面。一是出台贯彻《葫芦岛市贯彻落实<辽宁省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的落实意见。二是开展自查,实施信息确认管理,归集中介信息,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管档案。三是加强对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打击,坚决取缔扰乱市场秩序的“黑中介”。
2.录取中介服务相关数据不及时方面。针对全县330条未按规定及时录入“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的业务数据中,293条数据已补录完毕,涉及的39条信息无法录入的已提交情况说明。
3.中介评估机构评估虚高方面。一是要求银行机构严格对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切实规范评估行为。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银行机构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案件指导核查,深挖犯罪线索,联合行政监管部门形成有效合力。
(八)关于破除幕后交易,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监管问题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不招标直接指定施工单位方面。一是根据处分条例已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二是委托审计机构对达到采购标准的工程进行审核,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价格。三是制定《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内部控制制度》,重大工程建设事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2.利用审批权提供有偿服务,充当掮客以权谋私方面。一是成立专项督导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建立长效机制、防微杜渐。对检疫违规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对违法违纪行为检疫人员,坚决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三、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进巡视整改进一步走深走实。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咬住问题不放松,不达目标不罢休,做到全面改、持续改、深入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出实效。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全面监督,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五是注重成果转化。要放大巡视整改效应,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相关问题一并解决、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本轮巡视未能在集中整改期完成整改的相关问题,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台账管理,力争保质保量推进未完成问题的整改工作。
中共建昌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十七巡视组对建昌县进行了常规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8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建昌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省委巡视反馈以来,建昌县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实现建昌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重大机遇,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筑牢整改基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代表了省委的权威,体现了省委对建昌广大党员干部的关怀与警醒。2023年8月2日,省委巡视组反馈会议上,县委书记张祥波同志代表县委作了表态发言,表明了县委对反馈意见完全拥护、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的态度。会后,张祥波同志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8月3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郝鹏书记讲话精神,传达省委第十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8月4日,向下级党委(党组)转发了《省委第十七巡视组关于巡视建昌县的反馈意见》《省委第十七巡视组关于专项巡视建昌县的反馈意见》,各党委(党组)召开传达学习会议,确保全县上下深刻认识全面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8月22日,县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认真进行查摆剖析,深刻进行相互批评。8月28日,召开省委第十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大会,对全县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发出了坚决整改的强烈信号。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张祥波和县委副书记、县长赵宜洋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各位常委任副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中共建昌县委关于省委第十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安排意见》及包括常规巡视、专项巡视、选人用人、巡察工作和2个省委关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在内的“1+6”系列整改落实方案,形成了全县落实整改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以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严格按照县委巡视整改工作安排,分别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通过一系列环环相扣的举措,为全面深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领导带头推动,强化问题整改。县委书记张祥波同志亲力亲为,紧盯具体问题,督促整改工作落实,主动提出涉及巡视整改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集中整改阶段,县委召开的17次常委会中10次涉及整改工作,召开2次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具体问题整改,召开3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召开10次专题会议调度具体牵头单位整改进展、听取督促信访问题办理情况。县委副书记、县长赵宜洋同志组织成立政府系统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常规、专项巡视整改。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反馈意见整改进展,压实28个牵头单位责任,紧盯节点督进度、促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方面。一是制定《中共建昌县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工作的意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阵地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确保湿地保护、生态修复治理等项目按照实施进度、实施绩效支付。三是编制完成《建昌县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建昌产业结构调整专项推进工作方案》,统筹部署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编制完成《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美丽建昌建设专项推进工作方案》,细化生态建设5个方面26项具体工作,以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更高质量的发展。四是着力提高县人均GDP、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全省的比重,制定了推进增长的详细举措。着力提高财政投资和土地利用效率,对27个工程实行清单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质量。
2.在着力解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一是在稳定第一、第三产业的前提下,重点发展二产,建立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全面实现振兴突破的长效工作机制,用三年的时间,实现GDP量的新突破。二是着力抓好特色农业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扩大特色产业发展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强化企业培育,加强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推动企业数字化发展;制定《建昌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对县域红色文化的宣传保护力度,做好化石文化推广工作,加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旅游项目招商。三是统筹推进大凌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开展已售楼盘不能办证化解工作,制定《关于深入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的实施方案》,印发《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方案》。加强项目盘活工作,加强对供热企业的换热站、供热锅炉及供热管网检修工作,加强储煤工作。四是推进开发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完善园区数据统计工作,加大开发区招商引资力度。五是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园区企业情况,完善《项目管家服务台账》,积极鼓励企业与消费市场对接。六是推进闭坑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强化对宫山咀水库、马道子水库一级保护区排查保护。
3.在着力解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生态建昌建设不到位方面。一是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二是严格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全力做好资金筹措和保障,盘活闲置资产,避免项目资金长期闲置浪费。三是不断加强基层司法力量,提升化解乡村矛盾纠纷能力。四是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制定《选派驻村干部出勤履职备案制度》;全面排查农村改厕任务,制定《建昌县农村户厕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户厕运维管护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户厕运维管护体系正常运行。
4.在统筹推进各类风险隐患化解方面。一是着力降低矿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强化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完成非煤矿山生产企业两个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二是着力做好信访工作。举办《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培训活动,制定《建昌县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差距,“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方面。一是在“十四五”中期评估报告中增加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章节,将是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制定《中共建昌县委2023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印发《中共建昌县委关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中共建昌县委2024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计划》。二是下发《关于对受处理处分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的通知》,对全县受处理处分干部岗位安排和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并整改。三是严格落实巡察工作方案,县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通知》,明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县委组织部制定《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操作规程》,明确巡察机构录用公务员政治面貌。
2.在着力解决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方面。一是制定《建昌县纪检监察系统关于开展问题线索遏增清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全面提升问题线索处置效率的工作方案》,对已办结线索和所有在办问题线索进行系统梳理,避免出现结而未处案件。二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并立案,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被监督单位会议,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三是印发《关于加强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四是印发《建昌县纪委监委大数据赋能监督的行动方案》,建立公职人员、党员因私出境问题大数据模型,制定《建昌县纪委监委信息查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大数据办案意识。
3.在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还需加强方面。一是加强纪法宣传,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促改,压紧压实案发单位党组织责任,加大对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住建等领域的查处力度。二是开展“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各单位“四不直接分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三是加大对公职人员不良贷款问题处置力度,每月按时督促已签订还款计划的人员履行还款约定,对相关当事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
4.在着力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方面。印发《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组织查办关于办公面积超标、私设“小金库”、公车私用的问题线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方面。一是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格规范履行全会、常委会职责,严格执行议事和决策相关规定。印发了《建昌县党委(党组)公文运行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委发文程序的通知》,加强对各单位公文运行指导管理,确保实现公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县级领导到包联的软弱涣散村进行实地调研,并形成《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调研情况分析表》,加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效果。三是将县四大班子2018年以来的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建立台账,逐一核实,涉及检视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我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程序》,制定了《民主生活会班子及个人整改问题清单(模板)》,进一步严肃规范民主生活会。
2.在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方面。一是针对干部出生日期认定不准确、入党时间认定不准确问题,分别进行了认定专审,并对上述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对2018年以来提拔、进一步使用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排查,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二是制定《县委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工作制度》,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三是制定《关于对县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部内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对县管干部的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加强县管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3.在解决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缺失,基层党建工作抓而不实方面。一是制定《建昌县空缺岗位预警机制》《建昌县党支部日常管理备案制度》,核查机构设置,对党员领导班子不足单位配齐党组成员。二是县委常委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制定《建昌县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每年至少向县委全会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列入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三是结合基层党建“季度巡检”工作,定期听取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汇报,落实《县委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制定《2023年度建昌县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规范述职评议和分类定级。2022年分类定级“较好”及以上的村,不存在转化为软弱涣散村的情况。四是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备案制度》,已责成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党支部进行调查核实,查明未开展原因,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已责成相关党(工)委逐人作说明,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要求限期整改。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
4.在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一是制定《县委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乡镇党建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大问题。二是制定《关于在全县进一步推进村(居)“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的通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截至目前,28个乡镇均已制定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召开全县乡镇工作会议,规范了编制工作,全县276个行政村和15个社区已全部按程序修订完毕,并在县民政局进行备案。
(四)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解决对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方面。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分别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要求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建立巡视反馈问题跟踪解决长效机制,成立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通知》,建立《建昌县审计发现问题台账》,实行问题销号制度,落实整改责任。
2.在解决巡视反馈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一是积极推进烂尾项目盘活,协调意向接盘方加快推进盘活事宜。二是闲置扶贫车间已重新对外出租。三是对2辆公车未悬挂车牌用于执法执勤问题,已将车辆移交至县国资部门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并将全部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在“阳光”下运行。
三、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会议,对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强化部门沟通配合,召开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压实改革工作责任。开展“万件清理”工作,2023年度已全部办结。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持续发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专题培训,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意识。二是加强“零证明”办件监管,梳理全县所有新建的社会投资一般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推动“拿地即开工”工作。成立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项目策划生成”工作,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三是对群众反映的建房、坝体护坡坍塌、申请取出医保卡余额、“水淹地”等问题立行立改,予以解决。
(二)诚信政府建设推进不力,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问题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印发〈建昌县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建昌县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我县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机制的通知》《关于对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完善“分级分类监管”和“联合奖惩”制度,建立《建昌县企业诚信档案》,定期排查失信问题,建立台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支付企业补偿款,针对某村委会拖欠账款问题,已将欠款偿还到位,对相关人员给予了相应处分。三是对2019年以来首次升规企业进行核实认定,认定后拨付奖励资金;针对涉企败诉案件责令各相关单位及时执行法院判决履行约定。
(三)司法权力运用不规范,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有欠缺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建昌县人民法院开展积案清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成立积案清理工作专班,县人民法院长期未结案件已全部结案。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胜诉退费”要求,及时足额退返应退款项。对县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排查,将发布5年未撤销的失信信息全部撤销。二是全县政法系统各单位开展全覆盖政治轮训,深化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改,定期印发典型案例通报,建立《建昌县政法系统防止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双向通报制度》《建昌县政法系统推进防止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长效机制》《建昌县公安机关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层层压实责任,形成落实合力,加大惩处力度,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四)行政执法有偏差,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方面有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县综合执法局对违建案件进行认真梳理、研判、处理;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项整治(住宅类)专班,对新增问题进行调查,依法依规整改。二是合理调整处罚权,将货车非法改装行政处罚权移交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金额随行政处罚权限的调整而降低。对县市场局印发《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加强行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明令禁止“以罚代管”。
(五)“放管服”改革成效不够明显,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各相关涉企单位进一步梳理“免申即享”事项,目前,梳理出2项惠企政策,经省审核通过并在“辽事通”公布。对35个“一件事”事项进行梳理分类,2023年省定的35个“一件事”已与市级同步上线运行。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加强对各窗口否定备案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否定备案制度落实监督电话。二是一网通办问题,截至目前,已有11个系统完成对接。民政困难群众智慧救助已与一体化平台手机端辽事通对接,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为国家级系统,已通过市民政局逐级向上级申请。针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确认”未进厅事项,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干部纪律作风专题会议,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规范》要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办公室办公地点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公。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局转变工作作风大会,提升干部服务群众意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三是对审批慢作为乱作为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规范办理程序和时限,对各类窗口业务进行排查,明确办理时效,进行督促落实。县应急局对资格培训过程中转嫁餐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将培训餐费支付给企业并全额退还给零售户。
(六)监管责任落实有缺失,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存在漏洞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监管制度方面,印发《建昌县行政机关监管信息归集公示管理办法》,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县交通局对监管事项进行核实,对监管名单及信息维护实施常态化管理。县水利局对“互联网+监管”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实操水平,完成对监管事项动态更新,及时调整监管对象目录。县市场局牵头召开关于“监管信息公示问题多”问题整改协调会。县医保局建立《建昌县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县市场局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公示检查信息。县应急局对行政执法检查的内容24小时内录入系统,安排专人在政务服务网站按时公开。二是强化行政监管方面,成立建昌县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宣传相关管理办法,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经营农资门市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弃农膜回收台账记录情况。在乡、村两级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并建立回收台账,做到可追溯管理,派专人对无证农资、兽药经营门店不定时巡查,引导帮助企业及时尽快办证换证;县应急局排查烟花爆竹店内储存易燃杂物现象及其他安全生产隐患,发现一般隐患已全部整改。县市场局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对被举报药店责令整改并予以警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县发改局印发招投标监管工作相关文件,切实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提升我县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七)中介服务管理不严格,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需进一步提升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中介服务管理制度,责令各行政审批部门及时准确录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业务数据,对相关会计服务所在本区域代理记账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款,在全县范围内对已办理营业执照包含“代理记账”字样但未办理代理记账许可的机构进行排查,不存在无证经营行为。二是县司法局责令相关律师事务所搬离司法局办公楼;县公安局完成相关房地产评估公司案件侦查,县法院已作出判决。县住建局已上报省住建厅取消相关房地产评估公司资质,目前该企业已经注销。县公安局对相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案立案侦查。县纪委监委对涉案相关公职人员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县住建、执法等部门配合,对县内房地产评估公司进行了抽查检查。
(八)规范市场运营不到位,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需持续用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相关公职人员处分,对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收缴。印发《建昌县公安局禁止公安民警及其亲属利用民警职权或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若干规定》,坚决防止违规经商办企问题发生。二是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精神,严格落实“严禁应招标未招标、未招标先施工”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建昌县自然资源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开展招标监督管理,对涉及项目招投标相关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开展招标工作。三是成立客运市场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道路运输市场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制定《开展客运市场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执法力量,运用部门联动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客车、非法营运网约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定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建昌县委将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主线,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准确把握县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提升民生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上攻坚突破,展现建昌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
(二)坚持结果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建昌县委将紧盯问题整改不放、一抓到底,推动整改工作持续走深走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整改责任,紧盯完成时限,加紧推进落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方案和台账要求,持续组织推进,确保常态长效,取得预期效果。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效。建昌县委将聚焦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坚持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并重,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梳理总结整改中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以制度机制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巩固巡视整改成效,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四)坚持工作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建昌县委将把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与日常工作、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各项目标任务、制定的政策措施,全力狠抓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统筹抓,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绝不手软,持续转变作风。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加强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管理,聚焦农村基层党建补短板,推进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为推动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