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职责定位 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的使命担当
明确职责定位
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的使命担当
邵林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四章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职责任务概括起来就是正风、肃纪、反腐,这为各级纪委在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中明确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指明了方向。
一、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始终
作为政治机关,我们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看政治上的问题。要提高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党委(党组)把“两个维护”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落实落细,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坚持政治监督具体化,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对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以贯彻落实《关于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若干意见》《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为突破口,把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抓实抓好,对破坏营商环境和“微腐败”等问题开展大清扫,推动年度两大政治监督文件落地见效。要将政治监督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坚持审查调查首先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查起,坚决清除政治隐患、肃清流毒,持续净化辽宁政治生态。
二、把坚持守正创新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始终
坚持守正创新是持续推进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要对“国之大者”了然于心,时刻站在辽宁发展全局高度,克服就纪检论纪检的思维定式,在吃透党中央精神的前提下,围绕省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落实,围绕制约辽宁经济发展的难点痛点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助力辽宁振兴发展。要抓好贯通融合,形成网格化监督模式。从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入手,做好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贯通融合,以政治监督引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做好“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一体发力,打造统一监督信息平台,以信息畅通促进监督贯通,推动监督、办案、整改、治理真正协调协同;做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助责任的贯通融合,确保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协助责任形成合力。要主动求变、倒逼促变,创新办案方式,全面树立大数据思维和技战法。要探索创新全省纪检办案力量统筹方式,建立完善办案人才库,加大“精兵强将集训队”培训力度;要探索创新专案组组织形式、工作运行模式、监督管理方式,因案制宜实施兵团化作战或小部队攻坚作战;要探索创新科技化大数据技战法,强化案件查办的案前、案中、结案三个环节的系统控制,放大科技赋能和流程管理叠加效应,实现审查调查工作质的提升和飞跃。
三、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始终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实“反四风”树新风,深入基层调研,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侵害群众利益等顽瘴痼疾,加大对隐形变异、发现难、定性难、根治难问题的破解力度,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要着力推动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落实《全省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方案》,严肃整治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等问题,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化解一批信访举报、通报一批典型问题,集中纠治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化解信访矛盾。要纵深推进金融反腐斗争。运用金融反腐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法,加强统筹,强化指导督导,省市县纪委三级联动,县大队、区小队齐上阵,持续发力,形成合围之势;与公安机关组建联合专班,用大数据战法主导问题线索集中初核、案件查办和追赃挽损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办案效率和精准性;统筹解决好案件查办数量、质量、分量的关系,坚持对“四类人员不放过”,持续高压震慑。
四、把“三不”一体推进方针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始终
坚持把“三不”一体推进作为反腐斗争的基本方针、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要严厉惩治、形成震慑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软、不能丢,必须一以贯之、脚步一刻不停,确保“三不”一体推进的“后墙”稳固。要强化制度约束,主动发现社会治理、内部控制等存在的漏洞和短板,倒逼整改促治,不断提升治理腐败效能。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触及灵魂,提高觉悟。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全面加强体现辽宁地域特色的廉洁文化建设,引导我省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夯实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