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全部公布
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的单位陆续向社会公开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工作安排,现向社会集中公布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相关单位如下。
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省外事办公室、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沈抚新区、沈阳市法库县、锦州市古塔区、阜新市新邱区、辽阳市白塔区、辽阳市弓长岭区、铁岭市调兵山市、盘锦市大洼区、葫芦岛市绥中县、葫芦岛市连山区。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厅开展了机动巡视。2020年3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厅党组反馈了机动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部署推进整改落实情况
(一)照单全收,统筹谋划。
3月11日收悉省委第八巡视组机动巡视书面反馈意见后,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宋彦麟同志立即书面表态完全认同、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按照省委要求狠抓整改落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彦麟同志第一时间向厅党组成员传达机动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达成共识,并马上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厅党组书记、厅长宋彦麟同志担任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广利和副厅长王景明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宋彦麟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相关处室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切实开展相关工作。
(二)压实责任,强力推进。
3月23日,省商务厅党组召开厅长碰头会,进一步研究推进巡视整改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到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正视问题、端正态度、严肃对待,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精神狠抓巡视整改工作,打通整改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省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迅速行动,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情况较为复杂、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问题,要深度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在整改期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3月30日,省商务厅党组召开第十二次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省委第八巡视组机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列出了时间表、路线图、整改台账及76项整改措施,要求各分管领导、相关处室和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确定的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调度、按期完成。
(三)校准方向,系统总结。
4月22日下午我厅召开了机动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彦麟同志带领班子成员紧扣本次自贸区建设机动巡视主题,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全面深刻进行自我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进一步做好整改落实的方向和举措。会议开出了凝聚共识、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好氛围好效果,取得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预期成效。5月27日上午,省商务厅党组召开第十八次党组会议,听取关于机动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就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进行了研究,对巡视整改以来的相关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就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截至6月15日,省委机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目前,省委巡视组给我厅提出的18项问题具体表现,已经整改完成问题具体表现15个,正在整改的问题具体表现3个,整改率达到83.3%。预计今年底18个问题将全面完成整改。以巡视整改促进自贸区工作提升取得阶段性成果,自贸区各项经济指标实现跨越式增长,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明显提升,产业集聚效益初步显现。自贸区财税收入是成立前的3.3倍,进出口总额是成立前的1.7倍,固定资产投资是成立前的3倍,金融机构数量是成立前的55倍,因特尔等34个10亿元以上项目落户。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区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
1.学深悟透不够,自贸区建设的思想基础筑得不够牢的问题。
(1)关于“学习不够系统全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系统学习。制定了《2020年省商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深入学习2016年中发7号和2019年中发37号等文件中有关自贸试验区建设精神作为重要内容,于3月—6月组织开展了三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月9日,邀请普华永道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厅党组进行专题研讨,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学习深度和理论水平。特别是对自贸区政策理论和中央文件精神,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了精读深研、学深悟透,深入领会了文件精神实质,深化了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理解和把握。二是自觉对标对表。4月22日,召开的厅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存在差距作为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对表对标,检视存在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改进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政治担当,提高了正视问题的勇气,提升了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深入研究赋权。5月9日向省政府报送了辽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诉求事项的建议,紧扣辽宁自贸试验区战略任务,以沈阳片区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大连片区建设东北亚航运中心、营口片区建设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赋予更大的系统化集成化改革自主权。四是充分下放权力。筹备召开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6月17日,陈绿平副省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下放管理权限,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省营商局汇报赋予辽宁自贸试验区省级行政职权工作进展情况。陈绿平副省长在讲话中强调,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能放尽放,尽快下放到位,要做到“省级层面无审批”。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学用“两张皮”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党课提升学以致用能力。厅党组书记、厅长宋彦麟同志以自贸区建设为题上党课,系统总结了辽宁自贸试验区三年来建设成效,深入剖析了存在问题和差距,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特别是疫情当下世界经济和中美贸易摩擦情况,提出了辽宁自贸区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二是组织学习提高学用结合水平。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区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纳入支部学习计划安排中,梳理汇总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指示批示精神,印发各支部学习贯彻。针对党员干部在自贸区建设中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开展的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和技能培训,增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信心和能力。三是系统检视提升学以致用效果。厅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各党支部分层级集中学习2017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5次对自贸区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同时,结合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实际,做好各项任务指标“回头看”工作,形成辽宁总体方案123项试点任务工作台帐,确保各项任务件件有着落,项项有人负责。四是深入调研提升学用相长成效。厅党组成员率领各相关党支部分期、分批组织自贸区学习调研活动,以“党建+营商环境”建设为载体,结合业务职能,帮助自贸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用结合、学用相长。党组书记、厅长宋彦麟率先垂范,于今年1月和5月两轮调研沈阳、大连、营口三个片区,深入分析自贸区发展现状,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五是纳入考核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研究出台《省商务厅处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的重要依据。积极营造了任人唯贤、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给真正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提供平台,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2.落实“制度创新”核心任务有差距,改革试验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关于推动制度创新“碎片化”“浅表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推动系统化集成创新。总结推出第四批21个改革创新实践案例,其中沈阳片区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单一窗口”、大连片区“五位一体”商事登记确认制和营口片区“外贸一窗受理”3项为多部门联合推出、集成化实践案例,创新集成化案例达到14.3%,制度创新集成化程度显著提高。目前,已出台《关于印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实践案例的通知》(辽自贸办发〔2019〕5号),供各市在自贸试验区协同区先行借鉴推广。其中,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单一窗口”系统化集成创新试验成效显著,企业由原来的往返2个部门提交14件材料,变为到一个窗口只需7件材料;由原来的3—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即可办结,为我省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借鉴。二是推进深层次制度创新。5月13日向三个片区下发通知,要求各片区根据商务部要求,梳理报送辽宁自贸试验区新一批创新实践案例。沈阳片区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一站式平台、飞机行业内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便捷调拨监管模式,大连片区进出口商品智慧申报导航服务,营口片区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出版物发行业务许可与网络发行备案联办制度等5项创新,已被列入国家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即将在全国复制推广。三是积极向商务部争取相关政策。2020年1月6日至8日,陪同商务部俞建华副部长一行到辽宁自贸试验区调研,并在大连片区召开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座谈会。会上,各片区向商务部提出一系列政策诉求,恳请商务部予以大力支持。经积极争取和充分沟通,商务部办公厅已于3月对相关需求进行了书面回复。四是申请赋权积极探索。向省政府报送辽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诉求事项的建议,积极争取支持沈阳片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维修再制造产业集群,推进大连东北亚航运中心建设,建设营口港口型国家枢纽,打造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等系统化集成化改革自主权,其中包括“支持自贸试验区内注册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外开展经济活动时享有相应的自贸试验区政策”。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自贸区金融创新仍需破冰”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以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为重点努力破冰。以沈阳片区以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等金融创新试验任务为重点,加快试点任务进程并形成实践案例,已印发各市,供各市在自贸试验区协同区先行借鉴推广。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践行“放管服”改革,节约了企业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简化了材料审核,为银行业带来新思路。二是以农业供应链金融贷款创新为重点努力破冰。组织指导大连片区以农业供应链金融贷款创新为重点,加大对金融领域改革创新成果的梳理力度,形成实践案例并印发各市,供各市在自贸试验区协同区先行借鉴推广。农业供应链金融贷款创新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减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了收益率,为企业量身定制最优融资方案。三是以“互联网+云智能研判”金融风险预警为重点努力破冰。加大对金融领域改革创新成果的梳理力度,组织指导营口片区以“互联网+云智能研判”金融风险预警为重点,加快试点任务进程并形成实践案例,已印发各市,供各市在自贸试验区协同区先行借鉴推广。利用“互联网+云智能研判”金融风险预警获取有价值数据,筛查疑似犯罪企业和个人,转变监管方式。四是加大金融创新培训工作力度。2019年末,在省委党校举办为期一周的辽宁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专题培训班,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有关单位同志近70人参加培训。五是加大金融创新调研工作力度。2019年12月3日至6日,组织沈阳、大连、营口片区赴广东深圳参加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专题培训班,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工作。2019年辽宁自贸试验区新增持牌金融机构28家,占全省24.1%;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37.4亿元人民币,是2018年的3倍。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3.自贸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不够有力,对外开放新引擎马力不足。
(1)关于深耕日韩俄“浮在面上”,发挥自贸区面向东北亚开放的支点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争取日本爱媛县在自贸区沈阳片区设立爱媛县制造业产品展示交易中心项目。3月11日,宋彦麟厅长主持召开了推进日本爱媛县制造业产品展示中心项目工作协调会议。目前,日本爱媛县正对在自贸区选址工作进行研究。二是把宣传推介辽宁自贸试验区内容纳入到第二届高质量“对话辽宁”活动中。省商务厅举办辽宁—关西经贸合作推介洽谈会,安排自贸区企业代表东软集团总裁刘积仁面向日本关西地区企业进行宣传推介。三是研究制定了《中韩贸易投资博览会方案》,已起草举办申请报告并报省政府履行报批手续。对参展企业进行精准分析和准确定位,汇集整理拟贸易订货产品清单和拟洽谈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包装和项目推介各项工作。四是推进我省自贸区企业对俄经贸交流。大力推动中俄产业优势互补,扩大对俄出口贸易规模,促进中俄企业相互投资。研究制定企业线上参展计划,6月中旬组织省内企业报名参加“哈洽商网”线上展示平台的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更快适应当前市场形势变化,满足企业对自身产品推广销售、品牌推介。五是参照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研究制定《辽宁自贸试验区东北亚经贸合作优先发展产业目录》,已发函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9个相关部门意见,拟于近期履行相关程序公开发布。六是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召开全省重大招商项目落地工作视频调度会,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实时跟踪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目前,营口市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木结构保税加工项目进展顺利,沈阳片区呼吸康复设备生产基地、大连片区毅都冷链二期项目和营口供销汉吉斯东北亚国际冷链枢纽暨跨境供应链智慧园区项目也在有序推进。
下一步工作:一是按照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辽宁自贸试验区东北亚经贸合作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争取尽快公开发布。二是组织参加11月在日本举办的第19届泛黄海经济技术交流会议,借助国际会议平台,重点面向日韩开展全链条、集群式精准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搭建东北亚合作新平台。三是积极组织片区参加10月举办的中韩贸易投资博览会,邀请中韩两国机械制造、轻工纺织、电子通讯、农业食品等产业领域参展单位400家(韩方200家),设置国际标准展位1000个,力争成功签约特别是推进自贸区签约一批重点项目。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正在整改,预计12月末完成。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2)关于加速中东欧交流合作“挂空挡”,打造自贸区“17+1”经贸合作载体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依托我省企业在匈牙利、罗马尼亚设立第一批海外商务代表处,把推动辽宁自贸区与相关国家的交流列入重要内容。全面展示辽宁自贸试验区良好的投资环境、投资政策、产业优势,充分宣传辽宁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帮助自贸区企业对接中欧优质客户。二是结合中东欧国家年度展会安排制定我省重点展会计划,组织包括自贸区企业在内的企业参展,扩大对中东欧国家出口。已策划组织了辽宁—中东欧国家防疫物资出口线上系列洽谈会,波兰、捷克等中东欧国家商协会代表纷纷参展。三是积极构建辽宁对俄及中东欧贸易集散中转基地,推进莫斯科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项目。研究起草《关于对辽宁省推进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目前,项目已经由“工程建设阶段”逐步转向了“运营阶段”,为扩大辽宁对俄出口贸易规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中俄海关监管结果互认,提高双方货物海关查验率,缩短贸易商品通关时间,降低双方贸易企业成本,全面拉动辽宁对俄及中东欧进出口贸易快速发展。2020年4月车次已提升至每月开行28列。四是积极推动片区加强中东欧经贸合作。积极帮助大连片区协调邀请波兰玛弗罗集团高层于2019年12月来片区考察,洽谈项目选址、优惠政策以及中东欧经贸合作等内容。今年以来,双方就项目代建内容、技术标准、扶持政策等各方面具体内容进行了多轮谈判,特别是3月后,为促进项目尽快签约,大连片区与项目方密切沟通,多次举行现场和视频会议,推进项目进展。目前该项目代建协议、投资协议、租赁合同等的谈判已全部完成,但受疫情全球蔓延影响,项目签约工作已暂停,将适时重启。五是突出打造自贸区“17+1”经贸合作载体制定2020年度出访计划。增加自贸区出访团组,制定了辽宁自贸区出访中东欧国家计划,以双边产业园区建设、贸易合作、工程承包、对外直接投资及企业并购等为重点开展经贸交流合作。
下一步工作:一是会同匈中商会、克罗地亚商会、塞尔维亚工商会、罗马尼亚工商会、保加利亚中小企业等相关中东欧国家工商会组织产业及产品云对接活动,推动企业和产品的双向经贸。二是进一步推进我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中欧班列大通道,推进中俄共建莫斯科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项目建设。三是继续推动片区加强中东欧经贸合作,持续跟进波兰玛弗罗等重点中东欧项目洽谈进展情况。四是出访中东欧国家,通过拜会商协会组织、政府机构、重点企业和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务实推动一批经贸合作项目。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正在整改,预计12月末完成。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4.自贸区服务辽宁经济发展不够到位,对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示范引领作用有待强化的问题。
(1)关于发挥自贸区“苗圃”作用不到位,激发国有企业活力贡献有限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一是以沈阳片区国资国企装备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创新为重点,及时总结国资国企改革经验成果,形成实践案例,纳入辽自贸办发〔2019〕5号文件印发各市,供各市在自贸试验区协同区先行借鉴推广。沈鼓集团加快“6+6”服务模式引领制造业服务化进程,即通过构建项目管理、客户服务、物联网等6大平台为客户提供6种沟通手段,更好为客户提供高效服务。该模式帮助企业服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重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有效降低成本并培育企业新利润增长点。二是以大连片区检验检测单位事改企为重点,加大梳理力度,形成实践案例,并纳入辽自贸办发〔2019〕5号文件印发各市,供各市在自贸试验区协同区先行借鉴推广。检验检测集团和各子公司作为科技型服务企业,充分借鉴案例经验,在完成了定机构、定职能和定人员的工作基础上,企业效益大幅提高。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14亿元,同比增长60%。三是加强改革创新政策宣传解读。4月9日召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运行三周年新闻发布会,介绍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现场回答媒体提问。4月17日,商务部召开辽宁等自贸试验区设立三周年网上专题新闻发布会。通过进一步宣传解读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政策,使各类市场主体知悉政策内涵,引导其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确保改革试点经验生根落地,取得实效。
今年6月,向商务部报送6项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案例,分别是北良公司整合集团资源构建粮食产业多元化布局、检验检测单位“事转企”改革新路径、基于“事转企”背景下的国有企业“三级跳”发展模式、“他有我营”国企民企深度合作新路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沈哈红运模式”助推多式联运服务体系建设、因企施策、统筹兼顾的市场化国资国企改革,我省作为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经验的“苗圃”和试验田作用进一步彰显。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2)关于“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成效不佳,提高自贸区招商质量仍在路上”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夯实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强化产业链、以商招商问题研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部门认真梳理自贸区优势产业链,组织各片区结合产业特色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明确招商引资突破口,有针对性地策划包装一批对外招商项目,形成各市招商引资指南。落实信息员联络机制,坚持每周更新辽宁省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系统,实现全省招商工作网络化。二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印发了《关于推进网上招商常态化的通知》,指导片区研究创新招商方式,策划开展一批由“线下”转为“线上”的网络招商活动,组织协调三个片区举办推介活动和云签约仪式。特别是大连片区德邦快递辽宁总部智慧产业园项目、毅都冷库二期项目的“云签约”,为大连片区招商引资按下了加速键。三是制定了参加“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三大招商引资促进周活动方案,将自贸区作为推介对象,纳入活动方案。就“珠三角”招商周活动进行了部署,下发通知明确要求,组织做好相关筹备工作。四是结合各片区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筹备参加深圳高交会活动的各项工作,加大辽宁自贸试验区宣传推介力度,促进经贸合作,推进产业和项目合作。五是积极开展大连数交会筹备活动。1月8日,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筹备工作会议在西安市成功召开,积极指导主办方大连市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并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数交会的平台作用。
1—5月,辽宁自贸试验区新设立企业4170家,注册资本361.5亿元;新设立外资企业数34家,实际利用外资860.5万美元,实现税收45亿元。截至2019年末,区内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8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6.3亿元。新增专利申请1470件,同比增长105.3%;新增专利授权1245件,同比增长22.5%。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坚持长期推进。
(3)关于“服务全省对外开放发力不均,对加快构建辽宁开放新格局贡献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为区内企业搭建扩大进出口业务平台。研究制定了《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辽宁交易团组织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组织片区参会的相关事项。充分调动区内企业特别是沈阳、营口片区参加进博会的积极性,将第三届进博会专业观众报名流程精准推送给三个片区,使片区企业及时熟悉报名方式,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及时组织片区企业报名参会。二是研究出台了《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确保2020年全省外贸实现双量增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积极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目前,沈阳、大连、营口三市新增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1423家,鼓励辽宁自贸区内新注册企业的3122家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壮大外贸群体规模。研究制定了《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20〕10号),为切实推进我省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政策保障。三是结合大连片区实际,对标上海临港新片区,坚持创新引领,研究制定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对标上海临港新片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方案(试行)》,已于3月初印发并组织实施。四是组织举办了辽宁出口商品(泰国)云洽谈对接会。组织营口万意工艺品有限公司、营口隆胜实业有限公司等自贸区企业免费参加对接活动,帮助企业精准对接意向采购商,实现疫情期间足不出户,免费开拓泰国、东南亚国际市场。五是积极向商务部为恒力石化争取202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对恒力石化实行线上周调度,实时了解企业生产序时进度和原料需求,并就企业需求多次与商务部外贸司协调沟通。截至目前,已协调商务部提前为恒力石化下达了两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1800万吨。六是协调沈阳海关,以沈阳片区综合保税区分类加工、海关事务项目担保为重点试验事项,加快贸易便利化改革创新,并形成实践案例供各市借鉴推广。综合保税区分类加工、海关事务项目担保、海关稽查模式创新、保税船供油监管创新发挥了综合保税区功能优势,有效降低区内企业运行成本,明显减轻了企业负担,缓解了资金压力,降低海关行政成本,促进大连片区建设发展。七是协调海关、海事等中直部门,以大连片区海关稽查模式创新、保税船供油监管创新为重点试验事项,加快贸易便利化改革创新,并形成实践案例。充分发挥了综合保税区功能优势,有效降低区内企业运行成本,明显减轻了企业负担,缓解了资金压力,降低了海关行政成本,促进了大连片区建设发展。八是协调大连海关,以营口片区“物联网+云系统+水尺计重”“互联网+船舶吨税查询”为重点试验事项,加快贸易便利化改革创新,并形成实践案例,供各市在自贸试验区协同区先行借鉴推广。通过“物联网+云系统+水尺计重”“互联网+船舶吨税查询”大幅缩短了流程时限。降低了船舶滞期费用,打通了数据壁垒,减少了船舶代理企业往返海关及银行的往返次数,极大的减少了差错率,提升了监管能力。九是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推动营口、盘锦2市成功争取获批第五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我省拥有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进入全国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数量第一梯队。大连综试区开启了包括“1210”通关模式、B2B业务流程等创新业务模式,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以保税区为代表的线下产业园区也均已初见成效;京东集团外贸综合体暨跨境电商东北总部项目以及面向日韩的跨境电商商品展示中心项目正在推进,全市发展跨境电商生态环境基本形成。沈阳综试区制定并完善了跨境电商扶持政策,先后建成了综保区近海园区、桃仙园区2个海关查验仓,升级改造了辽宁邮政速递快件监管中心等3个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营口综试区跨境电商“1210”保税备货业务、易捷跨境电商线下实体店已在营口自贸区启动运营。
2019年我省自贸区内企业进出口额1691.1亿元,占全省总量23.3%,较2018年占比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95.3%来自大连片区,沈阳片区和营口片区占比略有上升。随着沈阳片区和营口片区综保区的全面运营、跨境电商综试区工作的深入推进、制度创新红利的释放,三个片区服务全省对外开放发力将更加均衡,对加快构建辽宁开放新格局将做出更大贡献。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将长期推进。
(二)党组对自贸区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推动自贸区建设有差距。
5.关于统筹谋划没有“横向到边”,工作落实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关于统筹谋划没有“横向到边”,工作落实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将自贸区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今年以来,厅党组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委托普华永道开展自贸区周年评估、传达学习辽宁自贸试验区经验总结推广会议精神、审议《关于贯彻落实辽宁自贸试验区经验总结推广会议精神工作方案》等工作。二是加强调查研究。1月6日至8日,陪同商务部俞建华副部长一行到辽宁自贸试验区调研,并召开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座谈会。明确要求自贸试验区加强统筹谋划,紧扣制度创新,提升开放水平,聚焦产业发展,突出差别化探索。5月19日,陪同陈绿平副省长一行到营口片区审批大厅、易捷跨境国际商展中心、综合保税区调研,并召开座谈会。5月27日至29日,党组书记、厅长、自贸办主任宋彦麟一行到自贸试验区沈阳、大连片区实地工作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并与企业进行交流。三是高起点高标准谋划自贸区建设。3月31日印发《辽宁自贸试验区2020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辽宁自贸试验区新一轮试点任务落实、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创新经验集成和复制推广等相关重点工作。为进一步细化实化推进工作,每项推进任务分别由厅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明确牵头处室和责任处室,压实各项工作责任。四是结合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实际,调整了出访计划,以对标新加坡、香港、韩国釜山等国际自由贸易港为重点,在出国人员、出国事项上适当向自贸区综合指导处予以倾斜。在大幅缩减出访计划安排的情况下,增加1次自贸试验区出访计划。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自贸办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深入落实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辽宁自贸试验区新一轮试点任务落实、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创新经验集成和复制推广等相关重点工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多层面推进自贸试验区发展建设。根据《辽宁省自贸办关于印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督查考核办法的通知》,4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辽宁自贸试验区经验总结推广电视电话会议。三是加强工作调度指导。向三个片区下发通知,调度各片区经济地图填报情况、数据统计等工作,专题督导自贸试验区统计工作。在辽宁自贸试验区三年改革开放试验基础上,启动了《进一步深化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相关工作。四是加强工作沟通。针对三个片区提出的享受沈抚新区同等政策申请,省商务厅将自贸区现行政策与沈抚新区政策进行了认真比对研究,绝大部分政策已经在自贸区落地,有些政策由于沈抚新区政策出台时间较早,实施过程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之中。省商务厅厅长、自贸办主任宋彦麟已专门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了相关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指导推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筹备召开省委省政府于4月15日召开的辽宁自贸试验区经验总结推广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听取自贸试验区试点任务完成情况汇报,总结推广改革创新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下步工作。二是组织召开4月28日辽宁自贸试验区专项工作推进组牵头单位座谈会。贯彻落实辽宁自贸试验区经验总结推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等单位参会,均提供履职情况及发言材料。三是筹备召开辽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17日召开的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陈绿平副省长主持,各相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省营商局、省市场监管局等12家省直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四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多层面、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召开自贸区挂牌运行三周年新闻发布会,介绍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全面展示自贸试验区发展思路、举措、进展和成效。2020年上半年,省级政府媒体报道辽宁自贸试验区相关新闻11次,其中辽宁日报8次、辽宁新闻3次。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6.压力传导没有“纵向到底”,推动自贸区发展的整体合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1)关于“差异化指导不够有力,各片区发展特点不够鲜明”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聘请商务部研究院开展自贸试验区2.0版本规划工作,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核心,以突出辽宁特色为重点,扎实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做好后续跟进工作。二是结合沈阳片区差异化探索任务和发展现状,组织沈阳片区深入研究装备制造业领域的对外开放,找准着力点先行先试,不断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开放压力测试力度。截至2019年底,沈阳片区规上装备制造业企业已有16家。三是组织大连片区对标国际先进规则,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定位、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领域、以东北亚重要航运中心建设为载体,3月7日,制定出台了《探索建设大连自由贸易港先期行动计划(2020-2021年)》。大连片区“5+2”口岸通关已初步实现。在执行“5+1”工作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预约通关,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失信企业除外),遇规定情形需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以外办理通关手续的,可向海关提出预约通关申请。四是以营口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为重点,结合营口综保区起步运营实际,强力推进营口片区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木结构保税加工项目等省政府2020年度“重强抓”专项行动重大招商项目签约落地。目前,项目土地尾款已全部缴清,已签署土地合同,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已经完成前期土地平整工作。营口港与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和制度创新,打造了辽宁省“东南沿海—营口—欧洲”通道集装箱公铁水联运示范工程,助推了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和国际海铁联运大通道的重要枢纽的建设。 五是向省政府报送辽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诉求事项的建议。积极争取支持沈阳片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维修再制造产业集群,推进大连东北亚航运中心建设、扩大东北亚区域开放等系统化集成化改革自主权。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2)关于自贸区优化政府服务进展缓慢,“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大力推进一站式办理模式的建设。先后两次在大连召开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座谈会,各片区结合自身实际,优化政府服务,加强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陈绿平副省长在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也明确要求,三个片区要认真研究、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大力推进“一章办理”,推动行政审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水平。沈阳、大连、营口三市专题研究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公平便利营商环境等工作。二是积极推广大连片区 “单一窗口”管理模式。沈阳片区已于2019年3月对沈阳片区管委会机构进行调整,与浑南区合署办公。目前,沈阳服务大厅正在整合。营口片区已到大连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学习调研。重点学习单一服务窗口,行政确认制等创新举措。三是加大对营商环境示范领域制度创新成果的梳理汇总力度。对沈阳片区政策兑现单一窗口和税务处罚标准化制度创新试验任务进行成果梳理,形成创新实践案例供各片区借鉴推广。通过创新,大幅压缩政策兑现时间,按照之前程序,从企业申请到最后资金拨付需要一个月时间,政策兑现单一窗口实行后,一周即可办结。同时,降低了税务行政处罚的随意性,降低了税务干部的执法风险,提升了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提升了税收执法的透明度,提升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升了税收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四是对大连片区海事稽查改革创新试验任务进行成果梳理,形成创新实践案例供各片区借鉴推广。海关稽查模式创新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海关行政成本,促进大连片区建设发展。五是加快推进营口片区建设者综合信息化管理新模式试验任务进展,形成创新实践案例,并纳入辽自贸办发〔2019〕5号文件,印发各市,在自贸试验区协同区先行借鉴推广。建设者综合信息化管理新模式提升了服务效率,提高了保障水平,引入了多方参与,实现了多方共赢,实现了产业升级,丰富了监管手段。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并将长期推进。
(三)关于组织保障不够有力,制约自贸区建设的长远发展的问题。
7.关于自贸区体制机制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运行效率有待提升的问题。
(1)关于自贸办组织人员力量配备不够强,指导片区体制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省自贸办工作力量。2019年末,向省领导提交了关于辽宁自贸试验区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先进地区和同批省市的做法,加大省级层面的调度、监督、检查、研究和协调力度,做实省自贸办,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提高级格、增设处室、扩充编制、完善职能。陈绿平副省长和唐一军省长对报告分别圈阅。目前,已经增加2名工作人员,有7人专门从事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二是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结合辽宁自贸试验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探索建设大连自由贸易港、加快自贸试验区和协同区建设发展等实际需要,在争取宣传培训、招商引资、贸易会展方面加大相关经费支持力度。目前,已经安排资金30万元用于支持自贸区工作经费,其中宣传培训等费用12万元。国际商报对辽宁自贸试验区成立三周年及三个片区的建设情况进行了重点宣传报道,共计报道13篇,近2万字。三是推进三个片区机构改革尽快到位。沈阳片区与浑南区合署,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兼任自贸区沈阳片区党工委书记,浑南区委书记兼任自贸区沈阳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浑南区区长兼任自贸区沈阳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管委会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局、经济发展局等8个局,另设党群工作部。营口片区实施自贸试验区、综保区、高新区“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全新的管理体制,形成一套班子、一支队伍抓自贸试验区建设,明确“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三级“扁平化”管理框架,实现了机构精简、权责清晰,最大限度减少管理层级。大连片区已经启动机构改革相关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8.对自贸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与任务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1)关于“自贸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结合国家赋予辽宁自贸试验区战略任务,争取省里支持,配强自贸办人员力量、提高人员专业化程度。目前,已有7人专门从事自贸区工作,而且从沈抚新区调转了1名熟悉自贸业务年轻干部增加工作力量。二是贯彻执行《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高新区)推动人才集聚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若干政策》。高薪聘请任命原深圳前海物流保税区高管为营口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自贸区人才建设需要,有序推进营口片区管委会与辽宁大学共建实习生实践基地工作,首批12名研究生经过培训已上岗实习一年。三是依据《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外国留学生申请开具企业注册证明工作流程》,目前共有130多名来自加拿大、俄罗斯、乌克兰、埃及、肯尼亚、苏丹、尼日利亚等国的外国留学生通过在自贸区创业办理了工作类居留许可。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推进。
(2)关于“开展培训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一是加强自贸试验区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依托高校和培训机构,邀请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夯实干部队伍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各领域人员业务素质和改革创新能力。二是指导三个片区结合自身发展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大连片区正在研究自贸试验区片区建设方向,对标海南自贸港和上海临港新片区,推进探索大连自贸港建设;营口片区正在围绕跨境电商、网红经济等产业开展专题培训,帮助干部更新工作观念,提升工作能力。
下一步工作:拟于下半年举办的“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专题培训班,邀请北京和外省市专家学者到沈阳授课。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正在整改,预计12月末完成。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3)关于“智库建设明显滞后”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成效:一是委托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针对辽宁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试点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评估,挖掘工作中的亮点、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以国际视野对辽宁自贸试验区发展建设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建议,启动研究起草新一轮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工作。二是组织片区与普华永道等国内外高端智库资源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展自贸试验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领域创新改革前瞻性研究,及时提炼总结可复制可推广改革创新经验。形成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试点任务评估报告》《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周年建设评估报告》《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案例评估(部分)》,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前瞻性意见建议。三是大力探索开展智库建设。沈阳片区已于2017年9月1日成立沈阳片区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商务部国际经济贸易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博导李光辉,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黄汉权等13名专家委员组成。大连片区已建立了以东北财经大学自贸研究院为基础的智库平台,同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中山大学自贸区研究院等智库建立合作,围绕对接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由贸易试验区重大制度创新和政策课题研究,提出体制机制创新的工作建议,为大连片区建设提供政策储备和理论支撑。营口片区已与商务部研究院、毕马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东北大学东北振兴研究院等第三方机构建立了全程制度创新战略联盟,建设营口片区高端智库,实现了制度创新工作由管委会、第三方机构全流程参与工作机制,确保改革创新成果落地精准度和实效性。
整改进展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商务厅党组清醒认识到,抓好这次省委机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一定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虽然经过集中整改,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省委机动巡视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整改为契机持续推进自贸区建设工作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坚决落实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组成员履行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责任,自觉把党建工作与商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厅党组自身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厅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要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要深化整改成效,推进自贸区事业发展。要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努力使整改过程变成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变成推动全省商务改革发展的过程,自觉把整改落实同完成商务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强化服务能力,全面推进我省自贸区事业发展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4-86890236、86899097,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电子信箱:lnsswtjgdw@163.com。
中共辽宁省商务厅党组
2020年9月14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3月2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严肃对待问题,认真反思反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巡视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深入领会省委要求和巡视反馈意见
3月2日,接到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厅党组书记张克宇同志代表厅党组郑重签收。3月3日召开厅党组会议,传达省委书记陈求发同志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张克宇同志代表厅党组做表态发言,研究部署整改工作。3月4日,召开厅机关党支部书记动员部署会议,并将《中共辽宁省委巡视办印发第六巡视组<关于巡视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反馈意见>的通知》《陈求发同志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传达提纲》等文件转发各党支部(处室)。厅党组深刻认识到,省委对文化和旅游厅党组进行巡视,是对我厅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体检和有力促进,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文化和旅游厅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关心爱护。反馈问题建议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实事求是、中肯深刻。针对这些问题,经过讨论研究,厅党组进行了认真的反思,这些问题既有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也有履责实践的问题;既有历史遗留的问题,也有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既有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也有工作作风建设不实的问题。厅党组坚决拥护巡视工作,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逐一整改,坚决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政治体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将整改措施贯穿建设“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加强文化引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文旅融合深层次问题逐步解决,推进文旅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坚持政治导向,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是党中央和省委对厅党组的政治考验,是对“四个意识”的直接检验。厅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举措和实践,以高昂的政治热情、抓机遇的意识和敢担当的精神全面抓好巡视整改。建立强有力的整改领导机制,成立省文化和旅游厅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支部书记履行职能职责,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要求。巡视整改期间,先后召开7次会议专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跟进学习党内法规制度。4月24日,厅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张克宇同志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带头接受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批评。党组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发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直指问题、“辣味”十足,共梳理出22条相互批评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2条措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三个清单”,全面做好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实质要义,全面把握整改工作方向和突破点,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巡视反馈提出4条意见、建议及23个方面37种具体表现的问题。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4个方面,即: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部署不够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指示还有差距,政治建设抓得不紧,履行职责差距较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干部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然存在;巡视、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够扎实。厅党组针对每个问题和具体表现,坚持问题导向,一一对应解决问题。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共70条整改措施,其中立行立改措施54条,全年推进的整改措施16条,分解到19个部门,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又注重长久“立”的谋划,确保问题与整改措施无缝对接,有效衔接。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主动靠前监督执纪。优先办理巡视移交线索,重点监督厅党组加强上轮巡视、审计整改不彻底等难点、敏感问题的整改处理。在整改过程中,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田延同志关注巡视反馈意见重点问题整改进度,及时向厅党组提出工作建议,促实“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要求;牵头履责,广泛开展谈话谈心活动和现场督导,有效监督省文化演艺集团党委、省旅游饭店协会等单位落实整改。
(三)坚持目标导向,加强“三个统筹”,确保真正整改到位改出成效。一是统筹应改即改和全员整改,一体推动本级整改、延伸整改、整改问责。机关上下联动,系统整体推进。党组和机关各支部同频同温,广泛开展讨论,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促进认识再提升、问题再检视、措施再梳理、责任再强化、成效再评估。对巡视整改的认识上达到与党中央和省委同声相和,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上同气相求。主动协调省直相关部门、驻厅纪检监察组、省文化演艺集团、各市文旅行政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协助开展整改,增强整改措施的针对性,见人见事见思想。二是统筹疫情防控和文旅融合总体目标,创新整改内容,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围绕疫情防控为文旅行业带来的新变化,抓住“三个转变”,加强指导区域旅游业发展布局,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文旅消费,从政策、服务、实招上扶持文旅企业共渡难关、加快经营复市,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文旅事业发展中检验整改成效,交出阶段性合格答卷。三是统筹成果运用转换,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以改革思维从制度上抓好整改,从“根子”上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文旅治理能力。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改革、完善制度,推进巡视整改发挥标本兼治的作用。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整改成果。把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推动整体工作。
二、对账销号,标本兼治,高质量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巡视整改工作按时序进度完成。截止8月底,巡视反馈的23个问题中,22个问题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96%;针对具体表现制定的70条整改措施,69条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98%;54条立行立改措施全部整改完成,销号率100%。还有1个问题1条整改措施正在整改,推进路径、完成时限均已明确,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按照工作要求,形成《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见附件1)。巡视移交线索2条均已办结(办理结果由驻厅纪检监察组另文报告)。
巡视整改成果转换和运用有力推动了省文旅厅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一是党组领导能力进一步提高。巡视整改过程中,厅党组坚持把解决现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需要长期推进的战略性问题相结合,着重在提升治理能力上找准最佳契合点,不断完善党建和行业发展政策举措和制度规范。共形成了15项制度,统筹推进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形成制度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用制度建党和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动文化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进程。二是应对危机抢抓机遇的举措进一步丰富。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给文化和旅游业带来的重创。省文旅厅党组认真领悟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创新工作模式,一手抓疫情防控各个环节,一手抓疫后复工复产各项措施。结合实际,指导全省文旅系统开展线上文化服务、全省春夏季旅游云推介等举措,全省各级各类文旅机构举办线上文化活动4000个(项)、旅游云推介上百场次。适应疫情给文旅行业带来的新变化、旅游方式的新转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大众消费为目的,以全省区域发展战略为切入点,推动区域旅游联合体发展,先后对沈阳经济区、沿海经济带、突破辽西北等区域联合旅游发展进行调度,广泛开展联合推介。三是为基层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以巡视整改为“硬核”,推动文旅行业“六稳”,落实“六保”任务目标,机关作风建设受到洗礼,干部担当精神焕发活力。制定实施《科学应对疫情,开展“春台行动”,进一步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文化和旅旅产业共渡难关的措施》《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助力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措施》等5项政策措施,有力促进文旅产业复苏繁荣。举办“文旅审批云课堂”为企业开展在线培训,互联网企业审批缩短行政审批时限30%。为全省1111多家旅行社清退质量保证金2.65亿元,落实扶持资金4795万元,补偿66家损失严重的冰雪旅游企业。落实旅游专项资金用于16个重点项目贷款贴息1780万元。四是清理历史欠账取得进一步突破。新官坚决理旧账,彻底解决了一批长期积淀的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消除了系统内腐败案件恶劣影响,肃清遗毒取得实效。强力推动上一轮巡视、审计发现未整改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后,采取果断整改销号,追回款项30.8万元,挽回了积淀多年的经济损失。对在系统内腐败案件中受到影响的干部,按照“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干部担当作为,4人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1名年轻干部选派驻村扶贫。厅党组对反馈问题中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干部8人次进行问责。省演艺集团党委对所属单位一个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对1人提出批评教育。良好的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有差距,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
一是厅党组对文化、旅游地位在国家战略中不断跃升的态势认识不足,特别是对习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培根铸魂”理解不深,仍把文创的主攻点放在冲奖上,未能有效推动优秀作品深入企业、农村、机关、社区和网络,广泛影响和带动群众。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6条,完成情况如下:
(1)印发《2020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辽文旅党〔2020〕11号),把学习领会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极端重要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重点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全厅人员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回访调研报告>上重要批示精神具体措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东北三省考察回访调研报告>相关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同厅机关共同督察落实机制。
(2)印制《习近平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摘编》200册,机关干部和各市文旅行政部门班子成员人手一册,要求学习贯彻。
(3)印发《关于推荐全省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全省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确定委员推荐人选。加强与高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通过课题立项、举办活动等方式,加强对文化和旅游相关专业的科研人员以及青少年学生正确引导。
(4)制定出台《科学应对疫情,开展‘春台行动’,进一步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报春行动”。
(5)鼓励和引导文艺院团多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推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和“三下乡”等活动。报请财政厅积极争取国家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公益惠民演出,召开厅长办公会要求各市在省财政转移支出资金中确定公益惠民演出资金。组织推荐阜新蒙古剧参加2020年戏曲百戏(昆山)盛典。推荐沈阳评剧院评剧《过大年》、鞍山市艺术剧院话剧《燃烧的钢铁》列入《2020年度全国舞台艺术重点创作计划》。积极推进抗疫主题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本溪歌舞剧院有限公司话剧《与你同在》列入全国抗疫题材重点舞台作品创作名单。
(6)改版文旅厅官网,开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通过网络平台长期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我厅建设方案已完成,于3月19日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核交由省信息中心进行技术设计,于2020年8月机关内部试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辽宁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国内演出1.31万次,全国排名倒数第8。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3条,完成情况如下:
(1)启动艺术节筹备工作,印发《关于申报省第十一届艺术节参演作品的通知》《关于推荐辽宁省第十一届艺术节专家库专家人选的函》。8月13日,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辽宁省第十一届艺术节总体方案>的通知》,确定31个剧目参加艺术节展演,明确了系列文旅融合群众文化活动。艺术节将于9月15日至29日举办。
(2)召开全省剧场建设发展座谈会,形成改革创新、发展服务共识。完成《全省民营演出院团的调查与建议》,提出对策和建议。
(3)审定确认大连、鞍山等市非遗进景区活动方案。疫情期间组织线上活动,9月将于鞍山等地线下景区实地开展非遗展示活动。
2020年前五个月,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全省各类国有文艺院团积极开展线上文化服务,线上展播优秀剧(节)目400余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落实行动不迅速问题。
一是2018年9月,习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做出“推进寒地冰雪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指示后,省文旅厅直至2019年9月才牵头推出《关于推进辽宁省冰雪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且该方案对所涉及14个厅局的工作未明确具体指标、完成时限、调度方式、考核办法等,指导性操作性不够。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5条,完成情况如下:
(1)结合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回访调研报告>上重要批示精神具体措施的通知》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工作台账和厅内督查机制。4月9日,已向省委督查室报送第一期进展情况。
(2)经与发改委协商,由发改委牵头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省发改委牵头制定《辽宁省冰雪经济发展规划》,并列入省发改委专项规划,把《关于推进辽宁省冰雪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及部门重大项目纳入规划。8月初,我厅向中宣部报送了全省冰雪旅游发展情况。我厅自加压力,制定三条措施,积极落实“推进寒地冰雪经济加快发展”重要指示。
(3)开展辽宁省冰雪旅游经济调研。4月份,已完成《辽宁省冰雪旅游经济研究报告》调研大纲,年底前完成报告。
(4)下发实施《旅游企纾困帮扶实施方案》,落实帮扶资金4795万元,重点帮扶冰雪旅游企业。
(5)制作完成全省四季旅游形象宣传视频,按季节节点上线推广。3月31日,联合新华社辽宁分社等媒体共同开启辽宁省“拥抱自然 畅游辽宁”春夏旅游“云”推广平台启动仪式。7月初,我厅启动“辽宁人游辽宁”专项活动,14个市联合开展夏季旅游推介活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2019年1月形成初稿,直至巡视进驻仍未印发执行,其间已有12个省份出台相关政策。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4条,完成情况如下:
(1)《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9]83号)已于2019年12月印发施行。巡视过程中完成整改。
(2)制订下发《关于开展第十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类)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市编制申报文本,年底前完成评审。
(3)组织有关单位完成《沈阳故宫古建筑油饰彩画保护修复二期示范展示方案》和《“拓印历史,传承文明”公众考古课堂活动实施方案》,5月份开展活动前期准备工作,视疫情防控情况随时举行。
(4)制定下发《关于确定2020年全省重点展览项目的通知》,确定2020年全省重点展览项目。视疫情年底前完成11项主题展览,其中包括2项红色主题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推动效果不明显。
文化和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较小,规模生产力不足、品牌影响力不足、产业拉动力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2017年我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5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6个百分点(2018年以后数据未发布);2018年我省旅游总收入不足河北70%、云南60%,排名全国19位,增速列全国倒数第3。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2条,完成情况如下:
(1)起草完成《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正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审定。
(2)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的措施》共11条,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据统计,今年“五一”5天假日期间,全省旅游业收入约为37亿元,占全国旅游总收入的7.91%。
整改进展情况:1条措施已完成。《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正在推进,年底前印发实施。
4.政治建设抓得不紧,在消除周连科、牛辅恒恶劣影响上态度不坚决问题。
一是党组在2019年厅机关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只字未提肃清周连科、牛辅恒影响。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制定厅机关党支部建设量化考评实施细则,将汲取教训情况印发《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列入党组责任与考核内容,进行认真考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2018年原省文化厅党组政治性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仅张克宇1人提及周连科案教训。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对巡视反馈民主生活会提出要求,深刻反思周连科、牛辅恒案教训,厅党组民主生活会每逢必谈。厅主要领导要对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省文旅厅成立后,明确每年10月8日为机关警示教育日,巡视组向17名处级干部谈话了解,16人不知情。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5月13日召开厅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10•8”廉政宣传教育日通知,明确警示教育、廉政宣传活动内容,并提出相关活动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是通过省文旅厅官网仍能找到周和牛的14本书籍以及参加会议活动的照片。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对厅官网上涉及周连科、牛辅恒图片和书籍内容做删除处理,3月份共删除6条内容。整改后,经第三方评估,厅官方网站没有搜索到相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五是2019年2月牛辅恒被留置乃至8月被移交司法后,交通补贴和通信补助等仍然照发。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按照有关规定已经追回为牛辅恒发放的交通补贴和通信补助等33,250元。厅党组对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5.对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按照“三定”规定,省文旅厅有12个处室赋有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的职责,但厅党组成立1年多来,未就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出台过宏观性指导性文件,新形势下我省文旅工作的战略性顶层设计尚处缺位状态。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2条,完成情况如下:
(1)以编制“十四五”规划为契机,指导全系统加强文化和旅游工作研究,开展调研活动,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全厅所有处室共同参与论证,制定“十四五”规划大纲。3月17日完成报送《关于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开展全省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思路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6月底前完成制定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改革 “十四五”规划(大纲)。
(2)完成《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的指导意见》,12月底前完成5个主体功能区创建,并公布名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6.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和筑牢文化安全防线的工作还显薄弱。
一是2019年7月对全省文化市场突击检查,受检对象中的15.4%存在制售违禁产品问题,19.1%仍允许未成年人、中小学生进网吧和游戏厅。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3条,完成情况如下:
(1)党组开展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疫情期间,会同省委宣传部组织2次文旅行业开复工、“五一”小长假集中宣传报道,正面引导舆论在全省形成良好氛围。
(2)向省委宣传部报送全年文旅宣传重点内容建议。5月9日制定《全省文化和旅游宣传工作方案》并印发实施。前5个月各类媒体发稿超过百篇。
(3)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文旅发[2020]10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巡视发现,丹东市图书馆学生阅览室存有20本宣扬基督教义的书籍,且与马列主义专著同柜摆放。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2条,完成情况如下:
(1)责令丹东市图书馆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检查。4月9日,印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阅览室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开展检查。配合文化和旅游部完成丹东边境文化安全调研报告,提出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已上报文化和旅游部。
(2)下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管理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0]16号)《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保障行动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0]28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7.机构改革后的整合融合工作进展缓慢。
一是档案交接不够及时,对原省旅发委档案资料接收工作尚未完成,工作中查阅相关历史数据和资料比较困难。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原省旅发委档案库房内所有档案资料和库存档案完成移交核查工作。目前,档案和历史数据查阅较为便利。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队伍融合不够深入,巡视谈话中43%的谈话对象反映,原省文化厅与原省旅发委干部的思想融合和业务融合不够。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4条,完成情况如下:
(1)机构改革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对原两个单位人员进行融合分配,18位处长全部轮岗交流。持续在机关开展“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组织开展处长大讲堂、青年干部讲堂。理顺我厅承担的省委、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建立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印发《省文化和旅游厅党内若干制度措施》,包括:党员教育制度、检视整改制度、调查研究制度等长效机制。
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的原则,推动文化和旅游业务工作融合。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制定政策措施,指导工作实践。坚持理念融合,在疫情防控最吃劲时刻,实施“春台行动”,科学应对疫情,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制定支持文旅产业共渡难关若干政策措施,推动文旅企业开复工;出台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坚持元素融合,实施公共服务“主客共享”工程,推进非遗展示进景区、群众文化活动进景区;建设辽宁“文化云”、村文化广场、“智慧旅游”平台和厅机关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坚持产业融合,做大做强市场主体,搭建186家文旅企业参与的产业联盟平台;大力发展“冰雪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特色品牌;打造旅游主体功能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重点村;打造辽宁文化地标,提升辽宁形象,重点建设沈阳盛京皇城景区、辽西文化走廊,完成编制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规划。
(2)1月31日,召开厅机关2019年工作总结暨迎新春联欢会,总结融合成绩,营造团结氛围。厅机关建成并完善党员活动室,积极组织党员交流学习。向一线执法人员发放1000个口罩。
(3)4月21日,制定下发《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规范发文和文号使用的通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的通知》。
(4)举办厅机关“防控舆情与恢复旅游经济”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
1.党组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一是省文旅厅党组未按要求成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2条,完成情况如下:
(1)前5个月,班子成员开展和党员谈心49人次。
(2)印发《关于成立中共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辽文旅党〔2020〕号),明确责任。制定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22条主体责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2019年“一把手”未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5月28日,召开厅机关2020年度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同党组成员、机关各支部(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2016年和2017年,原省文化厅各下属单位党委未向厅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2019年12月27日,厅党组集中听取机关各党支部2019年汇报,同时认真做好点评。今后作为制度坚持落实。巡视期间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宽松软现象依然存在。
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人员张丽珠以能够帮助本溪市平山区城建局科长杨立坤亲属办理工作为由收受人民币20万元,2016年8月驻厅纪检监察组查实后仅对其进行诫勉谈话;2017年6月张丽珠因还犯有其他诈骗行为被列为“网逃”,直至2018年9月单位才知情,其间张一直身居外地处于失管失控状态,对此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对张所在单位展开相应追责。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宽松软现象依然存在”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反思、深刻剖析、积极整改,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组务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坚决按照“严紧实”标准履行派驻监督职责。一是健全完善参加(列席)会议制度、同党组(党委)沟通协调机制,多次同省文旅厅党组、省文化演艺集团党委沟通交换意见,协助、督促厅党组、集团党委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整改任务。每月听取省文旅厅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动态汇总、分析、研判整改进度,及时向厅党组、集团党委指出问题,提出建议,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认真谋划全年工作,研究制定全年工作要点,着力抓好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发挥与厅党组、机关纪委的监督合力。5月8日,驻厅纪检监察组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工作。协助厅党组指导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织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纪检工作会议,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在提升监督保障质量上持续用力。抓住“关键少数”,深化课题研究成果,采取“望闻问切”手段,精准实施对监督单位“一把手”领导的监督。紧盯权力运行重点领域,与专项资金额度较大的对外交流合作处联合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制定试点工作。督促各监督单位班子成员落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各单位“第一种形态”谈话数量显著提高,1—3月同比增长分别为515%、388%、373%,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四是把问题导向贯穿监督全过程,做实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的“监督闭环”。如:针对问题线索处置中发现,省文旅厅每期中国非物质遗产文化非遗的培训经费均有大量结余,存于培训单位账户,建议厅党组对此类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充分发挥好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效能。五是立足“早近帮”,确保防疫监督检查不缺位。先于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时间,自1月21日起对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省文旅厅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节日安全的重点任务。疫情防控期间,同省文旅厅两个检查组一起到营口、朝阳、锦州等6个城市23家宾馆,采取紧跟式“贴身监督”, 对宾馆行业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督的再监督”。为厅党组收集、提供7份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文件,督促厅党组及时解决疫情期间企业延期审批问题,有效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避免形成热点问题。同时,督促省文旅厅研究下发《省级帮扶企业专项资金用于旅游纾困帮扶的实施方案》,有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六是严格执纪审查,严肃追责问责,有效维护党章党规的政治性和严肃性。重点督办历史遗留问题和涉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突出表现的整改,省文化演艺集团张丽珠案件问责、省旅游饭店协会信访处理整改落实到位。其中,针对张丽珠案件存在的具体问题,多次督导省文化演艺集团党委对相关单位进行追责。集团党委印发《关于对张丽珠案件涉及相关单位追责的通报》,对原省文化艺术研究所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提出批评教育。优先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3月17日至18日,利用2天时间,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过筛子”“做扫描”,进行集中研判,组领导与每名承办人员分别对问题线索进行逐条分析,抓住问题的重点,找到办案的突破口,理顺工作思路,确定审查调查步骤,为严查快结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夯实基础。目前,巡视移交2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共对3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人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对转办信访件未跟踪督办。
2019年9月,驻厅纪检监察组向省文旅厅党组转交的反映省旅游饭店协会秘书长任绪键涉嫌违纪违法的信件,巡视指出后党组才展开办理。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2条,完成情况如下:
(1)制定《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并经厅党组会审议,5月28日印发实施。
(2)针对“反映省旅游饭店协会秘书长任绪键涉嫌违纪违法的信访问题”,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调查组,进行专案分析调查处理。
信访信件反映任绪键(非中共党员)3个问题,一是2014年以来评奖过多,收费不开发票问题。二是收费款项打入任绪键等人个人银行卡问题。三是评选“特色餐饮名店”“辽宁名小吃”变相收费问题。经调查,评选“辽宁名小吃”变相收费问题不属实;评奖过多不开发票问题、收费打入个人账户问题和评选“特色餐饮名店”变相收费问题属实。
根据调查结果,省文化和旅游厅向省旅游饭店协会下达了整改意见函,明确要求协会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彻底解决评奖过多,无依据收费等问题。4月29日,省旅游饭店协会向省文化和旅游厅上报了《整改报告》,明确协会已停止违规评奖行为,开展财务整顿,对任绪键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按审计报告线索进行调查,如存在违法违纪问题,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田延专门听取该问题调查情况汇报,跟踪掌握情况,指导调查组依规依法办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力,“坐在办公室监管”问题依然存在。
2018年鞍山市虚报旅游厕所建设数量21个,省文旅厅未经核实直接上报国家,本应扣减鞍山的154万元补助仍照常拨付。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2条,完成情况如下:
(1)3月下旬至4月上旬,厅党组成员分赴全省十四个地市,对“支持我省旅游主体克服疫情影响做大做强情况”专项调研,摸实情,鼓干劲。
(2)彻查鞍山市虚报旅游厕所问题。经查,2018年鞍山市应完成旅游厕所建设任务50个,实际完成36个。上报完成57个,虚报建设数量21个。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下拨鞍山市2019年度补助资金154万元(鞍山市完成2019年度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厅党组形成《关于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虚报旅游厕所建设数量问题调查处理意见》,对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成鞍山市文旅行政部门自筹经费补建14座旅游厕所任务,2020年底前完成;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整改工作通知要求,鞍山市文旅行政部门召开全市旅游厕所建设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各县(市)区文旅局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逐个点位核实对照,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中共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党组对原鞍山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5.在为“基层减负”中做虚功、搞变通。
存在以函代替通知、意见的现象,巡视发现,2019年以来本溪、营口、辽阳3市文旅局,分别接收省文旅厅函件36个、34个、42个,其中转发国家文物局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等均用函件下发。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3条,完成情况如下:
(1)制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精神责任分工方案》。
(2)严格控制2020年度发文数量。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度发文计划统计表。已修订《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发文审批单》并印发施行。
(3)市场管理处、文物保护处、文物管理处、博物馆处清理2019年度向各市文旅局下发函件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6.弄虚作假和敷衍塞责的现象比较突出。
一是2019年10月印发的《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具体措施》90%以上内容抄袭吉林省委和四川省德阳市委文件。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重新修订《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具体措施》,并于5月25日印发执行。厅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个别厅领导2016至2018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相似度过高,2017年与2016年78%内容相同,2018年与2017年94%内容相同,而且“把纪律挺在前”的“挺”写成“挻”,一错3年。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将巡视反馈意见传达给该同志。要求其本人始终在坚持独立思考、自己撰写讲话和各类个人材料的基础上,以更严肃认真态度对待个人材料,为党员干部作表率。该同志开展自我反思,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深刻批评和自我批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干部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然存在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不够严格。
2018年9月原省旅发委一提任处长,干部任免相关文件未体现任职试用期,试用期满至今未进行考核。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该同志进行试用期满考察,并结合该同志现实表现,将考察报告提交党组研究通过。1月20日已考察完毕,经党组研究同意按期转正。巡视期间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个别干部考察材料内容不全。
2017年8月原省文化厅一提任副处长,考察材料中缺少民主推荐及考察情况。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根据该同志提职过程中的纪实材料,补齐了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报告,并归入个人干部档案。3月底前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存在个人有关事项连续漏报问题。
一副处级干部2017年因漏报配偶名下基金被诫勉谈话,2019年又少报儿子名下房产面积30.53㎡。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2条,完成情况如下:
(1)3月11日,开展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培训。对今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进行严格审查。
(2)重新核实该同志个人事项报告问题,本人进行了说明,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干部档案管理还不够精细。
具体表现:
一是抽查22本干部档案,发现不同程度存在材料缺失问题。一提任副处长档案中缺少部分工资表、年度考核表和考察材料。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对干部档案全面梳理排查,完善了92本干部档案。该同志档案缺件已经补齐,并装入干部档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2018年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检查时指出,个别干部档案中缺少1996年9月参加工作入职相关材料,至今未补齐或组织认定。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经党组认定,已将相关认定材料装入该同志档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5.不作为和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推动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工作进展缓慢。
按照省财政厅和原省旅发委文件规定,2019年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应于2018年10月出台,但截止目前仍未出台,导致省政府倾力支持的2亿资金未能发挥应有效能。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3条,完成情况如下:
(1)贯彻落实重新修订《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具体措施》。开展干部谈心谈话,鼓干劲,提精神。
(2)按照年度预算,督促各相关处室制定支出计划并加快实施,向省委宣传部、省政府领导报告,加快已确定的专项资金支出。
(3)制定下发《制定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重点项目贴息的实施方案》《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发展先进市奖励的实施方案》,党组会审议通过《辽宁省旅行社2019年“引客入辽”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奖励资金954.6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6.对全省文化旅游资源底数不清。
目前省文旅厅对全省4A、5A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以外的文化旅游资源情况还不掌握,有效的资源整合和对下指导难以开展。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完成全省的4A、5A景区、度假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信息更新,启动相关旅游资源做好普查部署工作。同沈阳市沈北新区文旅局专题会商沈北新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相关事宜;转发《关于请报送红色旅游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布置申报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7.省文旅厅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
全部6个一级栏目中的4个存在内容超过1年不更新或网页无法打开。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网站、微博、微信已实现及时内容更新。重新开发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已于8月在厅机关内部试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巡视、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够扎实
1.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不到位问题。
一是上轮巡视移交8件问题线索,有2件未处理完成,一原下属单位负责人等4人2012、2013年借到欧洲考察之机公款旅游,违规支出13.48万元,目前只追回4万余元。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协调省文化演艺集团安排追回公款旅游开支费用。驻厅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已追回款项122,424元。省文化演艺集团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原下属单位中华剧场长期被4家个体户无偿占用,损失租金881万元,至今只追回19.4万元,而且未展开追责的问题。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厅机关纪委向省文化演艺集团送达《关于商情协助开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函》,明确需要集团党委协助整改事项,协调驻厅纪检监察组进行督办。涉及的4家个体户无偿占用中华剧场的问题均已进入法院审理或执行阶段,等待法院判决执行。目前,法院已追回29,014元(此款项已到法院执行账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迟缓问题。
一是2018年省审计厅报告指出的问题中,关于“2017年省文化厅使用可移动文物普查专项经费16.68万元购买机关办公设备、软件”“2016至2017年省文化厅向信息报送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16.11万元”2个问题至今未整改。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原经办处室负责人提供了书面的情况说明。党组专题会议进一步强调专项经费使用方向,明令禁止挪用他用。完成厅机关、各市文旅局退还津补贴工作,共计退款58,940元;省文化演艺集团应退款退还金额93,810元。省文化演艺集团有3人因离职等原因未退款4,320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往来账款48.44万元长期未清理”“部分专项资金被同级财政滞留”“部分国家文物保护本溪市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修缮款191.54万元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缓慢”“省文化厅本级往来款整改不到位”等4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2条,完成情况如下:
(1)按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辽宁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专业机构延伸审计并给出专家意见,理清往来账目。目前,账目已查清,确认账目构成。下一步,依法启动法律程序甄别追索。
(2)3月11日,下发《关于对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修缮工程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3月27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修缮工程整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四方面工作要求。5月20日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推进专项资金使用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主题教育整改推进不力问题。
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计划的“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未按序时进度推进,2019年11月底前应推动完成所有县级执法队伍组建,目前只完成7个。
对应问题及表现共制定整改措施1条,完成情况如下:
已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列入对各市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印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落实2020年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0〕12号),《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的提示函》(辽文旅函〔2020〕13号)。全省14个市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1条已阶段性完成,需持续推进的措施
年底前印发实施《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
责任领导:王晓江;责任处室:产业发展处;责任人:卢锡超。
四、适应新常态,持续做好整改工作
巡视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一项长期的日常工作,既要有“当下改”的举措,又要有“长久立”的机制。我们要适应这个新常态,让巡视整改伴随党的建设、事业发展、个人成长的全过程,在反思中长期贯彻,在推进重点工作中贯穿,在健全制度上贯通,在常抓不懈上贯力,在全员参与中贯行,在监督引导中贯实。
(一)提升思想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按照《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在完成集中整改,向省委巡视办汇总上报之后,还有一个持续整改阶段。要深入落实省委部署,科学统筹,保持整改机构不散、整改目标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党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各党支部(处室)的整改责任保持不变。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抓手,作为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载体,从思想上、从根源上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真正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成为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各项工作的过程。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实整改任务。始终坚持把聚焦问题、解决问题、深化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要按照既定目标和整改时限推进落实。对已经完成的,厅机关纪委组织进行一次巡查,查问题检视,查整改实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要细致对照省委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认真开展“回头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持续整改过程中群众依然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并作为日常工作中的关注重点认真解决。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要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在整改对象上,要突出重点;在整改方法上,要把问题整改与重塑形象结合起来,持续优化厅机关良好的整治生态;在结果运用上,要强化督查问责。形成了15项制度成果,要不断巩固完善,及时修订转化,在制度体系上提高治理水平。涉及文旅行业发展深层矛盾,必须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举措、机制,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制约监督,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驻厅纪检监察组继续强化对持续整改阶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行业发展的动力。
(四)履行文旅职责,集中精力做好当前工作。一是“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繁重。要坚守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的“初心使命”,坚持文化引领,发挥“培根铸魂”作用,艺术创作、文旅服务、文旅生产都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目标提供精神动力。二是疫后文旅企业复市经营艰难。要主动适应疫情给文旅消费带来的深刻影响,采取具体举措,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条件下,加快进度,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延伸产业链大力推动生态、康养、乡村、自驾、亲子和智慧等旅游业态,形成特色品牌。推进文旅与科技融合“新基建”项目建设。三是落实文旅企业扶持政策困难较多,扎实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抓住省防控指挥部出台的支持文旅企业共渡难关政策措施和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措施,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项目,调整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建立文旅重点项目包联制,推进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提质升级,激活旅游新消费。在推进各项工作过程中,以持续做好巡视整改为保障,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给力。关注和跟进疫后旅游业发展的新变化,科学应对,精准施策,大力推进文化、旅游生活服务业复苏繁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精神需求。
厅党组将根据省委巡视办整改反馈意见,聚焦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回头看”。针对巡视整改反映出的不足,持续用力整改,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党中央和省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 24854127 电子信箱:whtfgc024@163.com
中共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2020年9月11日
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卫生健康委进行了常规巡视。2020年3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省卫生健康委按照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整改,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委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建立了由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的整改落实机制。自收到反馈意见以来,全委进行了动员发动、责任分解、方案制定、举措谋划、统筹协调、督查调度等工作,推动各项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36项48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40个具体问题,8个具体问题正在积极推进。
一是迅速组织动员发动。收到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后,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组织部署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委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把全委思想统一到省委巡视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坚决把巡视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是详细分解落实责任。制定出台《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一个具体问题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办整改事项,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针对48个具体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全程督查督办调度。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督查推进组,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好整改任务,严格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进展相对缓慢的事项单独调度、及时提醒,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期落实到位。
四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巡视整改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委干部职工加班加点,全力投入到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中,成功处置初期本土疫情,严防境外、域外输入疫情,打赢大连保卫战。先后从全省182家医疗机构派出2054名医疗队员驰援湖北(武汉),派出418名医疗队员驰援黑龙江、吉林、北京、新疆、大连等地,孙春兰副总理先后4次对辽宁医疗队提出表扬。委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带领全委干部职工迎难而上,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同步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五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委党组严格贯彻巡视工作要求,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思想认识层面与贯彻落实层面相结合,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在抓好立行立改、解决问题的同时,着眼从源头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完善规章制度6项。
二、严肃严格抓整改,以钉钉子精神促进问题解决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学习贯彻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2019年委党组印发了出台《中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了《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重要事项议事清单》,明确了党组决策的原则即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等有关事项,强化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在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执行《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工作规则》,凡“三重一大”均经党组会决策。
二是委党组全面梳理督促检查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坚决把各项工作督查落实到位。对关系全局的重要任务和难度大、易反弹的问题,做到动态跟踪、持续紧抓,以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2020年1月,委党组对2019年省市政府卫生与健康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在线考核,对各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促进我省卫生与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以省政府“重强抓”、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基础,对我委承担的21项考核任务制定各市考核指标。针对我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以省委省政府名义组成14个督导组对全省地市防控工作督导检查,以省卫生健康委名义组成14个督导组对省管医院和各市重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导,组成3个督导组对沈阳、大连、锦州3家集中救治中心进行重点督导,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指导直属单位党组织深入学习不够问题。
指导委直属各单位将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纳入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对党的十九大特别是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进行了再学习。组织委机关和直属单位134名处级干部参加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培训。制定印发《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年度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列出学习重点书目。每月对学习重点作出具体安排,督促全委各级党组织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委直属各单位制定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形式、要求等。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中华先锋网等积极开展在线学习,提高学习实效性。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严格。
调整组建省卫生健康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省卫生健康委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对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省卫生健康委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向省委报送了省卫生健康委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研究疫情期间的意识形态及舆情引导工作,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4月下旬,委领导分别带队组成考核组,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对委直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督导。
(二)落实中央卫生健康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1.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时差问题。
进一步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9年,提炼了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到位、功能到位、服务到位,保证多劳多得、保证群众满意、保证提高健康水平”的“三三模式”,并在全省推广。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3823个,常住人口签约率42.6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9.82%,2019年各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满意率均达到80%以上。
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早落地早见效。会同21个省(中)直部门,建立我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2019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我省整改方案,督促各地举一反三,做好问题整改,全面推进我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贯彻落实。
2.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制定并完善了《辽宁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政策清单》,形成了以沈阳为核心、大连为支撑, 1+X+N模式的创建专科类区域医疗中心的总体布局。稳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全省三级医院全部牵头参与,医联体总数达到388个,覆盖1.86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的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和设置方案要求,在组织相关医院自评、开展省级评估的基础上,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设置儿童、心血管、癌症、创伤、口腔、呼吸6个专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申请。2020年8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复在东北地区以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这是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2019年,省、市分别就基层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指南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50余场。确认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130个,确认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10个。2020年,确定以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为主题,组织指导基层机构开展新一轮培训和自查自评。
开展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我省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加强各地培训基地建设。2018-2019年累计完成5018名六类基层卫生人员线上和线下培训。2020年继续组织400名基层卫生人员开展3个月至1年的长期培训。
全面实施“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2019年启动“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确定18个县(市、区)作为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大连瓦房店市县域医共体建设经验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肯定和推广。2020年,18个试点县普遍成立了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共组建22个县域医共体,覆盖44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274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试点县加快推进医共体内行政、人员、资金、业务、药品和信息“六统一”。组织总结各试点县县域医共体建设经验,遴选部分试点县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支持和引导三级医院加快创办互联网医院,截至目前,纳入全省监管服务平台的互联网医院已达21家,其中10家已正式上线运行,在提供医疗咨询服务的同时,逐步实现线上开药、预约检查,生成病志,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3.因地制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厕所革命’指示批示精神不够问题。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厕所革命’指示批示精神。省爱卫办进行部署,推动各市边排查边整改。截至9月10日,大连、锦州、盘锦已完成全部整改任务,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对排查出的问题户厕整改率超过40%,其他地区正在按计划推进整改工作。
4.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加大中医药工作推进力度。牵头起草了《辽宁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征求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直各厅局以及各市意见,拟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加大对中医馆资金支持力度,累计投入资金10580万元用于推进中医馆建设。截至2019年底,75.73%(105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已完成中医馆建设,提前达到国家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十三五”目标。2020年我省新建133个中医馆,开展辽宁省中医药健康产业调研,进一步了解我省中医药健康产业现状,形成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不够,卫生健康领域防控风险能力不足。
1.职能优化整合不够问题。
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健康工作,将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分支机构省卫生监督中心独立设置,对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设置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全面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印发《关于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整合职能的意见》,对职能优化整合不够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措施。持续推进人员融合,根据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实际,深化人员交流,将9名中层干部中4名干部和近五分之一工作人员安排到新岗位工作,积极推进整合单位人员融合。
2.推动转隶医院转型发展办法不多问题。
统筹谋划推动转隶医院转型发展。委党组认真研究,提出激活优抚医院新的9000平方米医院大楼,从根本上解决省优抚医院发展能力不足问题。着力加强对三所医院的管理、指导和支持。印发文件重点加强对包括三所医院在内的医疗机构指导,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和管理.卫生健康委行政领导和省属三甲医院副院长、专家组成3个督导组,分别深入省荣军医院、省优抚医院、省康宁医院开展对口指导,积极建立长效指导机制,进一步推动医院管理建设水平提升。
3.重大重点疾病防控能力弱化问题。
多措并举提高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水平。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改善省疾控中心的硬件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已报送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积极配合编制部门推动完善市县疾控机构网络,全省14个市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部完成独立设置。各市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推动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独立设置,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提升重大重点疾病防控能力。
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增强各地法定传染病报告意识,充分发挥“中国传染病监测管理信息系统”监测预警功能,进一步推动各地各级医疗机构认真履行传染病依法报告职能。加快推进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会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落实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加强慢性病防治,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20-2022年)》,提升癌症筛查、早诊早治和规范诊疗水平。
4.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聚焦医疗美容领域乱象问题,持续加强行业监管。会同网信、教育、公安等10部门组织全省开展医疗美容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大医疗美容市场综合监管力度。组织全省开展卫生监督蓝盾九号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疗美容市场乱象。组织开展2019年度卫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对评选出的省级优秀案例,在委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对医疗卫生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组织省级医美、院感控制和医疗监督专家,以医疗美容等社会办医疗机构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省级飞行执法检查。
5.卫生应急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对20部省级卫生应急部门预案进行梳理修订,目前预案修订工作已经完成,文件已经印发执行。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
制定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委党组、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和具体工作部门的职责。省卫生健康委组建以来,委党组每半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研判,每年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省委报告工作。
将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采取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委直属各单位实地考核方式,听取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采取民主测评、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委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2019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制定印发2020年委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和履职本领。在辽宁省纪委反腐倡廉基地举办全省医疗卫生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在疫情期间,对委直属医疗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指导。对健康扶贫、医保扶贫等重点工作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对综合监督单位及所属直属单位“春节”、“五一”、“端午”期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开展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多渠道查找案件线索,依纪依规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表现
针对工作部署落实不够、发文数量仍然较多等问题。2019年制定下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加强文件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从严控制发文数量,严格发文审核,从严控制转发文件,切实解决以“文件落实文件造成发文数量过多”的问题。制定了全委2020年发文计划,进一步精简发文数量,2020年我委发文计划比2019年减少18%。
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领导干部调研研究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健康扶贫、人口老龄化、中医药事业发展等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调研促进工作提升。
(六)对所属系统监管不够到位,存在一定廉洁风险
对个别单位存在的收费、价格等问题,制定制度规范,强化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等工作的监管力度。
(七)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完善党组会议召开程序。认真履行会前准备、集体讨论、会议决定、材料备案等程序。实行党组会议题决策表决制度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会上,各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每位党组成员的表决意见明确记录在案,会后及时发布会议纪要,强化民主监督。
(八)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严格,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差距
委党组制定印发《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委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以党组文件形式固化下来,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委直属各单位党组织向委党组提交了2020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报告,委领导班子成员分队带队深入到委直属各单位,听取各单位2019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编制《省卫生健康委党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细化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落实的程序、要求。加强对委直属单位民主生活会会前把关和列席指导。开展“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全委各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开展学习自查和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围绕党支部规范建设六条标准,采取党支部自评、上级党组织抽查检查等方式,对委直属139个党支部进行评估定级。加强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日常监督,开展党支部台账互检互查工作,通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每年年底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民主评议党员等次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具体流程,加强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工作,在省直机关工委指导下,配合我省对口支援襄阳前方指挥部党组织开展一线发展党员工作。
(九)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不够规范,人才流失数量较多
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认真组织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年度集中填报工作,分批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专门设立咨询电话,向每名填报个人事项领导干部印发填报提示和学习辅导材料,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填报个人事项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干部档案转递、归档、借阅等规定,落实干部档案管理责任,切实提升干部档案管理水平。组织对机关事业单位170余本干部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审核,对干部履历、自传、考核、学历学位、入团入党、奖惩工资等材料分别进行梳理,切实摸清干部档案材料底数。
针对人才流失问题。制定出台《关于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流出预警机制及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人才服务管理。组织委直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失预警机制,制定实施人才流失预警机制实施意见,全面加强人才管理服务,控制人才流失。着力加强人才引进,推进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积极指导公立医院多措并举引进人才。
(十)担当意识不够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够到位
针对资金滞留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辽宁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我委就巡视提及的结余资金,向省财政厅报送《关于申请上缴存量资金的函》并得到省财政厅批复同意,目前结余资金已上缴省财政厅。
(十一)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论述,传达学习省委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上一轮反馈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纳入本次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一并加强工作推进。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党组和直属各单位围绕“整改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主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切实增强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二)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对某直属单位专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督促其及时清理、足额拨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常态长效促巩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我委将深入贯彻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坚决克服“过关”思想,以驰而不息、抓铁有痕的精神,突出常态长效,持续深入整改,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提升政治站位。一是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体现在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上,落实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二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巡视整改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部署,持续深化改革补齐公共卫生短板,扎实做好健康辽宁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深化后续整改。一是紧盯重点整改任务,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加快推进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结合制定实施“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下大力气谋划、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推动转隶医院转型发展。对巡视移交的问题,坚持不懈推动整改。二是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我委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三是坚持定期调度制度。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每半月调度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评价,办结一项,验收销号一项。
(三)持续促进成果转化。一是深化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对巡视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视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对现有制度体系进行梳理、完善,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突出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聚焦整治“四风”问题,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三是切实推动工作。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全省卫生健康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加快辽宁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下功夫,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开创全省卫生健康工作新局面。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6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应急厅党委(原省应急厅党组,下同)进行了机动巡视。2020年3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原省应急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共反馈具体问题17个,现已完成整改14个,正在推进整改3个,整改完成率为82.35%。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省应急厅党委关于组织抓好巡视整改的简要工作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收到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后,3月10日,省应急厅组织召开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党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陈求发书记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省委第八巡视组关于机动巡视省应急厅党组的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厅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作为“一把手”将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站在讲政治、顾全局的高度,以问题为导向,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认真组织抓好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分别表态发言,集中精力坚决整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厅党委决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要求上来,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落实。3月12日,印发了《省应急厅领导班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3月30日,组织召开领导班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在厅领导班子的带动下,省煤监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不回避、不推诿、不扯皮,做到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和共同推进巡整改的工作合力。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厅党委成立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抽调精干人员,专门负责巡视整改落实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工作。一把手靠前指挥、精心组织,亲自审定整改方案,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推进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兵把口做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与处室(单位)同志一道,逐项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跟踪调度、督促检查,积极破解整改落实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上下联动、合力抓整改的工作局面。
三是逐条梳理,精准施策。为有力有序有效打好整改工作攻坚战,厅党委认真研究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梳理归类,将省委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8个问题及5个方面意见建议,细化成40个落实项。3月24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汇报,审议通过厅党委巡视整改落实方案,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再细化、再部署。会后印发了《中共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委第八巡视组机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将每一个问题、每一条建议都明确整改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实现全覆盖,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回音、项项有着落。5月28日前,各牵头部门基本完成了巡视整改阶段性工作,将整改完成情况经主管厅领导审核后报领导小组。6月初,基本完成了巡视整改情况的梳理汇总。6月15日,厅党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是督促检查,促进落实。厅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调度整改落实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细化整改措施、提出整改要求,强调即知即改、标本兼治,以整改成效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协调调度,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始终盯着任务督进度,盯着问题督责任,制作《省委第八巡视组机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挂图上墙,指挥作业,对表对标,步步跟进,确保各整改任务齐头并进,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每周对各牵头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挥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遇有不明事项实施跟进指导,防止整改出现偏差漏。4月29日,领导小组召开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推进会,听取各牵头部门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总结讲评前一阶段工作,对下一步整改落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牵头部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在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上使真劲、下真功、见实效,把每一项整改措施做实做细做到位。
五是监督有力,推进整改。驻厅纪检监察组以高度政治站位,把监督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监督责任,督促厅党委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措施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在召开民主生活会、讨论整改方案、动员部署工作和巡视整改推进时,明确提出要聚焦问题、吃透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合力做好巡视整改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派专人全程监督,盯紧整改任务不放松,持续跟踪巡视整改进度,3次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4次调度巡视整改完成情况,切实发挥政治监督的有效作用,督促巡视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逐项逐条整改落实
省应急厅党委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13项40条问题,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1.学用“两张皮”,深化机构改革的思想基础筑得不够牢。
(1)关于“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厅党组没有专题学习2019年4月新修订的《消防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没有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2019年四川木里‘3·30’森林火灾的重要批示,也没有统筹加强森林防火工作,2019年发生2起重大森林火灾”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贯。将宪法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4月24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新修订的《消防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4月24日,省应急厅印发了《2020年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在培训课程安排中,将有关法律法规列入干部集中培训内容。5月份,在安全生产执法资格培训中,集中开展了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在4月和5月份党日活动中分别组织学习了《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利用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和辽宁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4月10日,厅党委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2019年四川木里“3·30”森林火灾的重要批示,学习李克强总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三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利用6月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和“5·12”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四是统筹加强森林防火工作。3月1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陈求发书记、唐一军省长重要批示,分析全省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常务副省长陈向群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五是认真汲取2019年2起重大森林火灾的教训,补齐能力短板,筹备组建省级直属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伍,推动省级森林消防救援力量建设。2019年10月18日,省应急厅印发《辽宁省省级直属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方案》,在丹东、营口、朝阳三个市组建三支省级直属森林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一期组建工作已完成,共招录消防队员135人;目前,正有序开展第二期组建工作。六是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9月,向应急部申报了《辽宁省西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应急能力建设项目》,2019年11月6日获得批复,项目总投资322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580万元,地方投资645万元。目前,正在按照有关要求履行项目建设前期审批手续。下一步,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进度要求有序推进项目施工建设等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2)关于“推动厅内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够到位。与29名处级以上干部谈话发现,有9人不能准确说出习近平总书记‘16字训词’精神;有15人认为商场防灭火是商场消防部门的责任,与应急部门关系不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16字训词”精神的宣传教育。制作习近平总书记“16字训词”精神展板,张贴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让全厅党员干部对“16字训词”精神做到耳熟能详、入脑入心。发放《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学习辅导读本》,做到人手一册,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6字训词”精神。二是根据“三定方案”规定,制定印发了《辽宁省应急厅定岗定责定流程手册》,进一步明确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三是加强《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在4月份党日活动中组织学习了《消防法》,使党员干部了解和掌握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以及商场经营单位在防灭火工作中的职责。四是加强商场防灭火工作的督查检查。在“五一”和全国“两会”期间,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了商场消防安全督查检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2.落实“优化协同高效”原则不够彻底,构建“大应急”格局存在短板。
(1)关于“新承接职能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厅党组对落实新划转的地质灾害防治、震灾应急救援等13项职能缺乏整体考虑,在灾害风险普查、多灾种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测预报预警等方面分工不细,管控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内设机构(处室)职能相互交叉,存在 ‘重复执法’”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新划转的13项职责进行合理统筹。参照应急部对新划转项职能的整体考虑,依据省应急厅“三定方案”,制定印发《辽宁省应急厅定岗定责定流程手册》,进一步明确了新划转13项职责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和工作流程。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对7名同志进行了调整。二是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根据各部门“三定”职责承担各自责任,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2019年11月24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年12月23日,省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印发了《辽宁省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6月8日,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三是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印发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4月26日和28日,分两期开展了执法业务培训,明确执法内容,规范执法程序,有效避免“重复执法”问题。加强执法过程规范化管理,由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执法工作的进行监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2)关于“履行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有欠缺。对重点行业监管职责落实不够到位,一些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抓安全生产“老本行”仍需持续用力。2018年我省亿元GDP事故死亡率(每产生亿元GDP死亡人数)0.043仍高于0.0376的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全省发生较大事故25起,重大事故1起;2018年较大事故27起,重大事故2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形势依然严峻”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5月21日,省安委会印发了《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采取“1+2+11”基本框架模式,即:按照1个总体实施方案统领推进,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深入落实,分别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特种设备、涉爆粉尘等11个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明确安全整治内容、任务措施和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情况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二是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执法。印发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目前,按照分级原则对中央驻辽和省属企业(30余家)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30余份。查处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违法案件1起。三是持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排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先后印发了《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复工复产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部署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截止4月末,全省排查各类隐患10.5万项(整改9.9万项),重大隐患55项。四是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力度。2月9日,4月13日,召开两次全省安全生产(安全防范)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整治力度。省安委办起草了《省委省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党委、政府和部门的责任。五是持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4月24日,省应急厅印发了《2020年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计划》,拟组织14期培训班,对1560人进行业务培训。六是推进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保障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3)关于“落实‘统筹应急能力建设’不到位。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防’‘救’职能职责存在薄弱环节,灾前预防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推进中央2018年12月提出的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进展迟缓,2019年11月,才提请由省委发文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任务。应急救援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协调应急预案衔接不畅,没有及时修订《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省10个市和14个专项应急预案责任部门也没有修订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履行‘负责消防工作’职责尚未落地,未建立协调联动、共建共练、共同提升机制,仍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工作合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代省委省政府起草印发了《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切实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明确“防”“救”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提高全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切实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成立辽宁省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成立由省应急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牵头的辽宁省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9项重点工程各项工作落实。5月12日,筹备召开了省联席会议第一次工作会议,17个成员单位的成员及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推进9项重点工程工作落实进行部署。三是推进《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已完成对《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内容的修订,形成初稿,待应急部修订发布《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对照无冲突条款后,按程序上报印发实施。四是对年度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谋划部署,明确任务,健全完善预案体系。印发了《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明确预案修订工作任务和时限,指导各市和省直部门开展预案修订工作。五是加强与消防救援部门工作对接,强化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形成突发事件处置合力。专程赴省消防救援总队调研,指导省消防救援总队起草制定了《关于构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火灾事故现场指挥扑救行为,明晰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提升火灾事故处置应对能力。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月前完成。
3.落实“竭诚为民”理念不够扎实,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织得不够密。
(1)关于“‘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做得不实,全民应急意识有待加强。没有制度化、常态化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每年仅在‘5·12’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宣教载体不够丰富,网络平台使用效率不高,厅官方网站宣传教育栏目仅更新到2019年8月。组织开展演练实战化不够,2019年全省42次应急演练,有39次坐阵厅指挥中心,缺少深入一线的现场指导督导,相关地区、部门按脚本‘一演了之’”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多载体、多内容普及全民应急意识。制作宣传手册500套,在防灾减灾日、政务公开日、安全生产月和日常执法中向企业员工和公众免费发放,通过常态化手段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在央视播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新闻1篇,在辽宁新闻播放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举措新闻5篇。二是及时更新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宣传教育栏目信息。截止到6月5日,已发布宣传教育信息近30条。三是制作发布《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距离》公益广告3部,在辽宁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播放,普及应急意识和安全知识。同时还通过“谁执法谁普法”等多种宣传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另外,还转发“防控疫情公益歌曲”5首、“防控疫情公益宣传片”3部,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四是加强对全省年度应急演练工作谋划部署。起草印发了《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度重点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指导各市和省(中)直有关部门做好年度应急演练工作。五是加强对演练活动实地督导。根据计划安排,4月28日,赴营口市实地督导“石化爆炸事故跨区域应急救援实战演练”等,推动演练质量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2)关于“统筹全省救灾物资资金保障不够有力。对全省救灾物资储备需求仍不明确,没有制定省级应急物资中长期年度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不够扎实,有的市县救灾物资种类单一、储备不足,辽阳市库存只有3.5万床棉被,没有其他物资。应急物资资金管理不够精细、使用效率不高,2019年先后划拨价值35.6万元救灾物资和592万元资金给鞍山市应急局,实际仅用7.3万元物资即完成全年救灾任务,剩余物资及资金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制度体系。完成了《辽宁省自然灾害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救灾应急储备物资储备和采购工作。起草了《辽宁省应急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储备物资制度体系,对全省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储备物资进行中长期规划,切实提升我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能力。二是加大对基层救灾资金发放和物资储备工作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增加物资储备品种,提高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严格按照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使用的相关规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度约束,做好灾民救助、恢复重建资金发放和物资储备等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好我省自然灾害救灾工作。三是指导督查检查鞍山、辽阳整改工作。巡视组提出有关问题后,省应急厅第一时间责成辽阳、鞍山市进行整改,责成相关处室全程跟踪检查指导工作。辽阳市应急管理局专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精心谋划,组织编制了《辽阳市“十四五”时期救灾物资储备需求计划表》,并经局党组研究,于今年年初投入资金300余万元,购买了帐篷、应急灯、发电机等47种各类应急物资,进一步扩大了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模。目前,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共储备有帐篷、棉被、发电机等各类应急物资73种、73038件。下一步,辽阳市还将在汛期前专项列资20万元,用于购买生活保障类物资。同时,在现有市级和两县3个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基础上,拟对现有市级物资储备库进行改扩建,并在弓长岭区建设一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这两个项目已于今年4月初上报至国家重点项目库,等待批复后开建。鞍山市应急管理局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视反馈问题,认真逐一对照整改。在满足“利奇马”台风受灾群众的基本需要的基础上,将剩余的省拨救灾物资作为市级的储备物资在今后救灾工作中继续使用。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市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增加物资储备品种,提高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四是解决剩余物资及资金处于“闲置状态”问题。将剩余的省拨救灾物资作为市级的储备物资,在今后救灾工作中继续使用。2019年12月24日将592万元资金拨付9个受灾县市区,其中拨付转移安置人口救助资金400.752万元,拨付台安、岫岩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91.248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月前完成。
(3)关于“避难场所建设工作有差距。没有系统核查和公布基层应急避难场所情况,巡视了解,某县上报建成2万平方米应急避难场所,实际仅有6000平方米。应急避难场所公众知晓率亟待提高,北京和四川等省市已向社会公布应急避难场所位置,巡视调研发现,某县应急局长都不清楚辖区内有省级避难场所”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将“辽宁省应急避难场所名录”在省应急厅官网公布。2020年5月21日,省应急厅将“辽宁省应急避难场所名录”在省应急厅官网“宣传教育”栏目中进行了公布,进一步提高民众知晓率。二是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应急标志或指示牌。4月14日,印发《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应急避难场所、关键路口等位置,设置应急标志或指示牌,张贴应急疏散路线图,促进公众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自救能力。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加强普及性宣传。与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联合拍摄了3部公益宣传片,在全省主要媒体、公共平台、网络平台、户外广告进行循环播放,增强公民安全避险意识。四是责令和督促本溪县和清原县整改。第一时间到本溪县和清原县核实情况,责令整改。在今年汛前检查中,第三工作组专题对两县有关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指导检查,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同时,我们还举一反三,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提升本地区避难场所的管理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4.落实“边应急、边建设”要求不够有力,当好“守夜人”的支撑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有短板,实现‘反应灵敏’的基础工作有待加强。落实‘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进展缓慢,全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无法实现与消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实时交互,应急指挥主要靠电话联系,停留在‘过去式’;防汛、抗震等专业化指挥平台建设滞后,存在硬件老化等问题,难以满足实战要求。推行应急部视频点调系统不够积极,没有系统开展厅内人员培训,巡视暗访,厅值班人员不会操作视频调度系统;压力传导不到底,有的县区责任意识不强,现场点调全省100个县(市、区),有31个没有及时响应。巡视期间,沈阳市浑南区SR新城小区发生火灾,省应急厅1.5小时后才获悉详细火情情况”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争取经费支持。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省发改委已批复同意为我厅安排信息化专项建设资金880万元,用于应急指挥中心、融合通信调度系统、指挥通信网、卫星通信网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二是实现了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省直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通过网络贯通专项攻坚,现已完成省、市、县(区)应急指挥信息网和电子政务外网三级贯通,横向已打通与省委政法委、省水利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部门的互联互通。三是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在推进感知网络、应急指挥信息网、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急指挥信息网等工作方面取得较大进展。2月27日,应急部发来感谢信,对我厅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四是进一步加强我省防汛抗旱和地震系统信息化基础建设。强化防汛重点部位、风险隐患点、灾害易发点的实时监控预警,将其接入我省重点“头顶库”和危化企业视频监控系统中。在应急管理智慧云平台标注全省尾矿库、重点危化企业、水库、江河等防汛抗旱信息,提高防汛抢险救援综合协同和应急指挥能力。积极协调省地震局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实现音视频联通调度功能。五是升级改造应急指挥场所。已完成指挥场所的改造升级工作,更新配备了整套的指挥调度设备,信息化硬件支撑能力有了较大提升,基本实现应急管理综合指挥调度功能。六是集中开展视频调度系统的使用培训。以处室为单位,组织全厅所有人员开展视频点调系统使用培训和讲解示范。简化视频调度系统操作流程,制做操作流程图,确保所有值班值守人员都会实际操作视频调度系统。七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建设。5月19日,省应急厅召开“全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专门就加强值班值守提出明确要求,要求领导在岗带班、严格信息报告、强化应急处置,确保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灾害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视频点调抽查检查和管理制度,组织值班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检查各市及县区值班值守情况。八是增强技术保障力量。安排技术支撑保障单位加派驻场保障人员,确保设备及系统运维保障得到有力支撑。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2)关于“应急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难以满足专业化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救援需要。省应急厅104名工作人员中,仅有1名灾害风险评估专业人才,没有应急管理、水利专业人才,缺少专业人干专业事”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从源头抓起,严把入口关。加强与省公务员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下一步选调、招录和遴选公务员时,把急需的相关专业人员纳入到应急管理队伍中来。二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印发了《2020年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计划》,拟组织14期培训班,对1560人进行业务培训。三是依托高校开展在职培训。继续加强与省委党校、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抚顺石油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合作,对应急管理干部进行在职培训,进一步提高应急干部的专业水平。四是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大课堂活动。按照应急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大讲堂活动”,邀请知名专家授课,以此推动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全面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能力,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6月1日,组织收听收视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大讲堂”活动,由应急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周学文同志作题为“新时期我国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的授课。6月8日,由省应急厅一级巡视员陈列作题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实践与探讨》的授课。五是利用网络等平台进行干部培训。利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互联网+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平台”,加强干部的在职学习和培训。6月上旬,组织全厅干部完成了“自然灾害防治基础知识专题培训”。六是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建立安全生产和各灾种专家库,把行业领域的专家纳入到专家库中,让专家成为应急管理科学决策、科学监管的智囊团,成为应急管理部门的得力助手,成为推动科技进步、攻坚关键技术的中坚力量,更好地服务于应急管理工作大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二)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仍未完成。
1.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事业单位改革仍需加大推进力度。
(1)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有的党组成员对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制度概念不清,2018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把支部组织生活会写成民主生活会。抓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够扎实,2019年8月厅某直属单位挂牌成立,2019年12月才成立机关党委;有两个党支部2018年未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4月29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梳理基层党建制度中的重点任务,列出清单,序时推动目标落实。6月3日,制定印发了《中共辽宁省应急厅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关党的建设制度的通知》,编印了基层党建12项制度汇编,不断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规范运行。6月12日,印发了《中共辽宁省应急厅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工作方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做好“三个表率”,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二是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建立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长效机制。6月4日,印发了《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工作方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不断提高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以解决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5月27日,组织对22个基层党支部进行了考核评估,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六项标准”,15个党支部被评为“好”、7个党支部被评为“较好”。6月2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到服务中心现场指导工作,并作了题为《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专题党课。6月4日,组织各党支部按照《细则》,规范党支部“五个台账”,进一步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对党支部和党员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适时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以问题为导向,通报各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时限。五是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为强化评估结果运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厅党委委员和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对考核评估靠后的党支部进行定点帮带。六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完善党组织设置,及时更新党组织和党员信息数据,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党支部换届和届中调整。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和岗位调整,4月份组织对6个党支部进行了届中调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2)关于“推进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不够彻底,制度建设不及时不完善。厅党组对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续事项督促指导不够有力,2018年11月转隶单位仍未完成清产核资;2019年8月新组建的直属单位始终未建立财务、行政管理等工作制度”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及时协调省政府办公厅做好省应急办相关清产核资工作。二是加大对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力度。指导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制定了行政、人事、财务以及各部门的工作制度33项,经中心班子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5月22日正式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试行)》(辽安服减灾发〔2020〕9号)并认真贯彻执行。三是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今年4月份完成了对中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将对直属事业单位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定期目标考核相结合,发挥监督执纪和目标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传导工作压力,形成联动机制,不断提升直属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定岗定责定流程尚未完全落实落细。关于“厅党组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定岗定责定流程要求不够有力,没有根据‘三定’方案全面评估、细化、界定职责任务,22个内设机构都没有明确工作流程”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安排部署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2018年12月,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应急厅印发“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但由于我厅“三定方案”没有印发,经请示省委编办同意暂缓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制定印发《辽宁省应急厅定岗定责定流程手册》。根据省应急厅“三定”方案,全面评估、细化、界定职责任务,明确内设机构工作流程。目前,已印发《辽宁省应急厅定岗定责定流程手册》,并将有关材料报省委编办。三是及时修订《辽宁省应急厅定岗定责定流程手册》。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编办统一部署,结合职责职能调整,及时修改调整《辽宁省应急厅定岗定责定流程手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机构改革组织保障不够有力。
(1)关于“队伍融合不够到位。厅党组对推行集中办公主动作为不够,截至2019年11月,从省民政厅、省地震局等7个部门转隶到应急厅工作的28名同志(涉及7个处室)仍分散在原单位办公,仍需加大人员整合力度”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推行集中办公力度。经积极协调机关事务管理局,优化办公方案,推进集中办公。春节前,新划转的28名同志已搬入省政府院内,全厅干部职工实现了集中办公。二是推动干部队伍融合。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并行工作,目前已有7名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下一步,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既要考虑原安监干部成长,也要充分考虑到新划转同志的进步,更大范围的进行岗位交流,促进干部职工深度融合。三是加强业务上的深度融合。在今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等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专项检查中,将新划转同志进行编组,加入到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中来。在防灾减灾专项检查中让原安监干部广泛参与,通过实际工作交流和锻炼,加强工作上的互动和业务上的融合。四是新划转同志均参加了安全生产执法资格培训。为了让新划转同志更好参与到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中来,在今年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中,将新划转同志列入计划、加强培训,确保能够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依法获得安全生产执法资格证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2)关于“基层应急队伍不够健全。巡视谈话反映,应急系统自上而下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在乡镇(街道)落得不实,难以满足基层应急工作需要”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省多网合一的格局已基本形成。目前,按照2019年7月22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辽委发〔2019〕16号)精神,各乡镇(街道)将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络,统筹网络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援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二是加强对基层网格化推进情况的督查检查。在2019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及2020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中,分别将网格化推进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推动基层落实省委要求,将应急管理纳入综合网络。三是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4月24日,省应急厅印发了《2020年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对应急系统干部培训作出部署。要求各市县区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要求,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全省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4月3日,省应急厅与民政厅、财政厅联合转发《应急管理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并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全省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3)关于“执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够严格。2017年至2018年,省应急厅先后有7人错漏报个人事项;2019年有党组成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个人检视剖析材料中未报告房产面积、购买价格等事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教育。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制定培训方案,召开专题培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先后在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三场培训会,做到不落一人。公布咨询电话,指定专人负责解答大家提出的问题。将省委组织部制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辅导提纲》录像片发到每名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在集中辅导的同时,由各单位(处室)组织再学习、再培训。二是明确了主要负责人、人事处和各单位(处室)的责任清单。按照省委要求,我们分别制定了厅主要负责人、人事处和各单位(处室)“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由主要负责人填写,逐项逐人进行核验,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项。三是严密组织好2020年度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组织开展填报工作,3月31日前,全厅符合填报要求的74人均按时完成了填报,报告率为100%。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人和事,坚决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错漏报个人事项7名同志按照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处理,其中: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2人、批评教育4人;7名同志对漏报事项都进行了补报,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作检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对2018年省委巡视原安监局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仍有4项未完成整改。
1.关于 “全省110座下游1公里内有居民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安全隐患较多”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省应急厅在《重强抓专项行动84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124项绩效考核指标》中,把剩余29座“头顶库”综合治理纳入市级考核指标,督促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进一步提升“头顶库”安全保障能力。目前我省尾矿库“头顶库”已全面消除危库、险库、病库,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数量大幅下降,安全基础状况明显改善,抵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安全风险总体可控、形势平稳。二是开展督导检查。省应急厅下发了《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暨2020年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应急非煤〔2020〕9号),派出4个检查组(含2个与驻厅纪检组共同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头顶库”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导,对防汛度汛工作逐一进行“体检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以查促治推进“头顶库”综合治理,确保“头顶库”汛期安全度汛。三是进一步压实责任。省厅在政府网站对全省尾矿库基本信息及政府包保责任人进行了公告,进一步压实“头顶库”综合治理的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头顶库”综合治理工作落细落实。四是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结合《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制定了《辽宁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新一轮“头顶库”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对“头顶库”重新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查缺补漏,全面提升“头顶库”本质安全水平。五是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导全省在生产的尾矿库“头顶库”企业于2020年底前完成风险分级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关口前移,切实将“头顶库”风险辨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管控措施执行到位。六是加强源头管控。省应急厅严格按照《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辽委发〔2018〕49号)要求,严禁新建“头顶库”。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月前完成。
2.关于“行业监管责任清单刚刚出台”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扎实协调推进行业监管责任清单规范运行。机构改革后,辽宁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简称“审改办”)由省委编办划转到省营商局。目前,省直各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已由“审改办”审核印发,并在各部门官方网站公布。二是加强与“审改办”的工作沟通。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审改办”工作沟通,确保省直各部门职责变化时,能够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修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关于“机关党委中无直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问题。
整改措施:在巡视组巡视期间立行立改。2019年11月29日,省应急厅组织机关党委进行换届,选举包括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主任张耀伟在内的9名同志为中共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机关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存在资产损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跟踪督促,指导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确保整改到位。2019年12月11日,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委托辽宁润致会计师事务所,对原辽宁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财务核销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论为债权类资金59.835万元(其中,应收款53.16万元、长期股权投资6.75万元)、债务类资金42.11万元符合相关规定,予以核销。2019年12月31日,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会议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原则同意审计报告的结论。二是按规定程序将有关事项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统一处理。2020年1月13日,按规定程序,省应急厅将《关于原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资金挂账核实处理的函》及相关材料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征求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意见,统一处理此类事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巡视反馈的意见建议。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应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要紧密联系实际,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无缝对接、形成合力。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三是代省政府起草印发了《辽宁省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明确“防救治”职责,强化形成救援合力。四是加强与重点专业部门及军方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与东北航空护林总站建立航空救援联动机制,提升航空救援能力,目前正在履行签署协议前的征求意见、会签环节,协议条款已确定,待总站三定方案明确后,签订协议。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签发了《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分工和协同机制》,会签已完成,文件在印发中,明确了双方抗震救灾职责,细化了各自的分工任务,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理顺了防震减灾机制,提高了防震减灾能力。与省地震局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地震局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防震减灾职责分工和协同联动机制》(辽震发〔2020〕52号),明确了双方抗震救灾职责,细化了各自的分工任务,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理顺了防震减灾机制,提高了防震减灾能力。与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动员局、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军地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辽应急发〔2019〕18号)。加强与省军区、武警辽宁省总队工作对接,积极推进防汛救灾军地协同联动,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救灾军地协同联动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汛发〔2020〕11号),并同步到市、县,确保见令遂行。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月前完成。
2.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切实履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净空安全保护职责,加强对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实施精准治理,筑牢人民防线。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省、市、县三级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制度。起草印发了《辽宁省关于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自然灾害综合会商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我省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规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活动,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立省、市、县三级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制度,有效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监测预警空天地一体化水平。二是履行好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安全保护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全省民用机场净空区域无人机黑飞活动的管控力度,制定《省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现已征得各成员单位同意,拟于近日报陈向群常务副省长签批后正式印发。省应急厅多次与省工信厅、公安厅和民航东北管理局、民航东北空管局沟通协调,加强对全省8个民用机场净空区域无人机黑飞活动的管控。三是加强危化品、矿山等重大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领域风险排查工作。2月9日,4月13日,召开两次全省安全生产(安全防范)电视电话会议,部署重点行业领域风险排查工作。四是组织开展省级自然灾害救助等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对《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6月1日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印发了《辽宁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方案》(辽减委〔2020〕2号)。6月30日代省政府起草印发了《辽宁省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辽政办〔2020〕18号)。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月前完成。
3.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完成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要主动应对职能转变后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确保职能职责充分融合、人员责任有效落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和工作流程,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使机构改革真正从“物理重组”转到“化学反应”上来。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主动应对职能转变后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把精力放到转变和优化职责上来,加快内部职责有机融合,避免职责越位、缺位、错位,真正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实现从“物理重组”转到“化学反应”上来。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进一步强化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工作导向,推进服务窗口“最多跑一次”提质升级,努力让群众有更多的改革获得感。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省应急厅创新疫情防控期间审批工作方法,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采取“网上受理、视频审查、邮寄审批”等模式,组织专家对非煤矿山“三同时”建设项目进行审查,这种“不见面”办理模式的推出,实现“一次不用跑”,提高了工作时效。三是推进干部队伍深度融合。利用职务和职级晋升的机会,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岗位交流,不断推动干部队伍深度融合。四是协调推进权责清单和定岗定责定流程手册修订工作。加强与“审改办”的工作沟通,确保省直各部门职责变化时,能够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修订。按照省委编办统一部署,结合职责职能调整,及时修改调整《辽宁省应急厅定岗定责定流程手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4.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国家综合性救援力量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发挥好各方力量。强化队伍战斗力建设,补短板、强弱项,提高救援能力。要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空域保障机制。要加强队伍指挥机制建设,大力培养应急管理人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提升救援联动能力。5月7日专程赴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调研座谈,研究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相关事宜。指导省消防救援总队起草制定《关于构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火灾事故现场指挥扑救行为,明晰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提升火灾事故处置应对能力。二是加强省级直属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按照《辽宁省省级直属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方案》要求,与丹东、营口、朝阳市政府签订了《省级直属队伍代管协议》。目前,第一批招录的消防员正在按照计划开展训练,第二批招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三是加强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起草印发了《辽宁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对整合全省航空救援力量,推动全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推动建立航空救援协调联动机制。起草了《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北方护林总站应急救援协同联动机制》,推动省应急厅与护林总站间合作,护林总站正在为辽宁培训四名飞行观察员,以实现森林航空高效灭火救援。五是加强与北方航空护林总站的交流合作,推动航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根据《北方航空护林总站关于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租用航空应急救援飞机方案的通知》,及时启动招标租机计划。3月底前,省本级4架飞机全部进驻基地,大连金普航空护林站2架直升机也已进驻航站。上述6架直升机,按照相关要求己开展航空巡查和灭火训练。六是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省级直属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指挥机制建设,提高指挥效能。协调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加大院校对应急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月前完成。
5.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要加大先进适用装备的配备力度,提高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能力。要适应科技信息化发展大势,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
整改措施:一是推广应用国家应急部应急装备之家信息系统,为各地区开展装备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已向有关应急装备企业推送国家应急部应急装备之家信息系统信息,正在引导企业积极注册录入应急装备产品信息。二是着手制定辽宁省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与装备发展“十四五”规划。已向应急部和省发改委报送了《辽宁省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与装备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方案和基本框架信息,目前正在开展调研和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三是完善应急管理智慧云平台相关辅助指挥决策系统,提升系统使用针对性和有效性。多次组织平台开发单位进行系统迭代完善,对系统的具体功能和有效性进行论证,提出合理性和科学性的修改建议,特别是辅助指挥决策系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四是以森林草原防火为演练重点,先后两次组织消防救援开展综合视频指挥调度演练,制定和进一步完善消防救援指挥调度制度及协作机制。五是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大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力度,加强公众对应急知识和社会动员方面的参与和引导。六是已将执法信息化平台的操作应用考核纳入全省执法比武活动方案,通过进一步细化考核要点和细则后,通过执法比武活动和信息化专项培训提升全省执法信息化水平。七是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开展实战综合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月前完成。
三、关于下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安排
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的成效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一些整改任务还需要长期推进。厅党委将一如既往、坚持不懈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的巡视工作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持之以恒抓下去,坚持常抓不懈,做到久久为功,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向省委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一)坚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践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弘扬新时代辽宁精神,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持续做好巡视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巡视新要求,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用扎实的整改成效向省委交上一份合格答卷。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认真思考,深研细究,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与长期推进相结合,在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上构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长效机制,聚精会神抓整改、抓改革、抓发展。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防止反弹;对整改未完全到位的事项,继续紧盯不放,督促尽快完成;对需长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问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确保全面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厅党委将定期分析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源头上查找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带领全厅党员干部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要求,持续加大“四风”问题整治力度。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做好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党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作用,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防止养痈为患,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向基层发展。
(四)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改革创新。要紧密结合这巡视整改,不断开拓创新思路,切实加强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重点时段督查检查,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多发势头,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各项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全力应对处置森林草原火灾、龙卷风、强降雨、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指导各地做好灾民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辽宁的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4-86896065;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号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党委,邮政编码:110032;电子邮箱:ajjjgdw86896065@163.com。
中共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政府外办党组进行了因公出国(境)方面的机动巡视。2020年2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政府外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省政府外办党组关于组织抓好巡视整改的简要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思想自觉。收到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办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省委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九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和省委第八巡视组机动巡视反馈意见,党组“一班人”一致认为,省委第八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符合实际,全盘接受;明确表示,要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工作落实;要充分用好巡视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我省外事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全省对外开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为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成效,办党组坚持担起主责、负起总责,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办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加强了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亲自组织指挥、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协调调度、亲自检查督办,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和专题调度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工作标准和时序进度要求,逐个问题听取整改情况,逐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推进。按照办党组的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压茬推进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三)聚集反馈意见,细化整改落实措施。根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在省政府外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了省委机动巡视反馈意见相关信息,以党组名义向机关各党支部、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印发了巡视反馈的相关文件。研究制定了《省政府外办领导班子落实省委机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视组指出的3个方面8个问题,举一反三,将其细化为30个具体问题,建立了《省政府外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和《省外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工清单》。在办党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配合处室按照分工方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高质量按期完成。
(四)深刻查摆剖析,推动整改持续深入。在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查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办党组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主动进行认领,并结合学习研讨中查摆的问题、谈心谈话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汇总,形成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剖析材料。民主生活会上,各位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通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达到了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良好效果,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落地落到位。
(五)坚持统筹兼顾,务求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与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统筹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和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及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落实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各项任务相结合,做到统筹推进、标本兼治。一是注重思想引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二是注重把握政策,严格依据上级政策文件,统一标准,严格规范,分类施策,依规处置。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制定出台了6项制度规定,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逐项逐条整改落实
省政府外办党组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细化为3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不够深入扎实,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1.学深悟透不够,开展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思想基础筑得不够牢。
(1)关于“办党组没有专题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地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的问题。
整改措施:将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地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改革的重要文件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于4月23日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地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党对地方外事工作领导的目标任务、机制设置、领导方式和保障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关于“办党组理论中心组没有对习近平总书记2次在中央外事工作有关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集中学习研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办党组于4月21日印发了《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2次在中央外事工作有关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纳入2020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之中。二是组织研讨交流。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4月23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外事工作有关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并组织研讨交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校正偏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关于“查看2017年以来党组会议记录、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8次传达中央及省委关于外事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落实举措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措施:办党组于4月23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对中央及省委关于外事工作系列部署要求进行了再学习再贯彻,各位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了认真对照和深入研讨交流,办主要领导就结合我省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举措,找准工作目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4)关于“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不够,组织学习并出台相关落实文件后,没有进一步落实的具体措施。”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下发关于学习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相关处室特别是业务处室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二是按照中央文件中明确的举措和要求,积极为省属高校申请一定外事审批权。目前,辽宁大学已通过初审。三是制定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事一体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方案》。四是建立了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报告管理台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5)关于“近年来我省赴重点国家团组不多,交往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统筹全省资源渠道,建立对外交流平台工作台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赴重点国家团组的政策法规宣讲。三是制定支持赴重点国家团组的措施和办法。四是建立定期对重点国家交流情况调度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6)关于“赴相关国家团组总量偏低、与发达省份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统筹全省资源渠道,建立对外交流平台工作台账,利用重大交流活动,搭建我省对外交流平台。二是加强赴相关国家政策辅导培训和法规宣讲。三是制定支持赴重点国家因公出访团组的政策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7)关于“推进国际友城建设发力不够,现有友城88对,个别友城不活跃,与发达省份相比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强化一批、激活一批、开辟一批”的原则,积极推进国际友城建设,丰富发展对外交流工作渠道。一是对我省88对友城、184对友好交流关系城市的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梳理,摸清了底数,对不活跃的友城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二是指导全省各市加强对外联系,强化国际化意识,改进工作方法。5月13日,组织召开“辽宁省友城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全省14个市及省对外友协分别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设想。三是继续加强我省与东南亚地区友城工作,通过与东南亚各地方政府、企业、商协会、侨界联系,争取扩大在东南亚的“朋友圈”。5月15日,与菲律宾八打雁省代表进行工作会谈,就进一步推动人文交流达成共识。四是推进我省与日本地方的交流,加强与神奈川县、爱媛县、佐贺县日常工作联络,积极推进与爱媛县在康养产业人才培养、与神奈川县在青少年体育交流、与佐贺县在文化及人员交流等领域的务实合作。五是制定并印发《关于推动全省国际友好城市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长期坚持。
(8)关于“联系港澳地区渠道不多、不够顺畅。”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上沟通联络,主动向国港办汇报我省特色港澳工作,在“九·一八”历史博物馆加挂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牌子等工作得到国港办的肯定和支持。二是进一步密切与粤港澳驻辽机构的交流互动,有计划地走访粤港澳驻辽机构,加强与粤港澳驻辽机构的合作。三是调研走访粤港澳驻辽商会及在辽重点企业,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生产经营问题。四是加强与港澳政协委员的联络,参加省政协港澳委员和特约代表座谈会,走访调研委员企业。五是通过向中央驻港澳机构、港澳政协委员及重点人士邮寄专刊、定期联系等方式畅通辽宁在港澳的交流渠道。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9)关于“APEC商务旅行卡宣传推广渠道不够畅通”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召开全省APEC商务旅行卡工作会议进行宣传推介,各界代表180余人参会,扩大旅行卡知晓度,鼓励小微企业办卡。二是深入各市基层进行宣传推介,联合市外办和市工商联向相关企业宣介旅行卡。三是建立APEC商务旅行卡工作微信群,并链接到省政府外办网站进行宣传。四是推进网上受理模式,减少企业跑动次数,提高工作效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10)关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因公出国(境)团组总量偏低,与先进省份相比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统筹各方资源,建立对外交流平台工作台账,积极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搭建对外交流平台,助力“走出去”。二是采取分类分区分片的形式,加强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有关人员的政策法规辅导和培训。三是出台进一步规范高等院校和企业人员因公出访团组相关文件,全力支持对外交流与合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3.构建因公出国(境)监管体系不够完善,服务辽宁外事工作大局不够有力。
(11)关于“对个别团组‘人事相符’、扎堆出访审核简单及缺乏有效监管措施。”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出访团组人员、出访任务等,坚决杜绝照顾性出访。二是要求组团单位准确提供相关材料,不定期组织抽查。三是加强对出访团组公示监督,制定下发并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四是强化计划管理和监督执行,严防团组扎堆出访。五是制定下发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出访团组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12)关于“执行出访报告制度不严格,存在未按规定时限提交报告。”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梳理核实近年来出访报告上交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通知等多种形式进行催交。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时限内未提交出访报告的,暂停办理相关单位和个人出访审批,并实行《暂停办理通知单》制度。三是对提交报告内容简单、与出访任务不一致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建立因公出访团组出访报告管理台账制度,定期梳理总结,并列入通报内容。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需要长期坚持。
(二)党组履行因公出国(境)管理主体责任有差距,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3)关于“党组对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修订完善《省政府外办党组工作规则》,将制订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划和制度措施等工作,由主任办公会规范为党组会研究和审议事项,将办内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等列入党组审议事项清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2.因公出国(境)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缓慢,落实“放管服”有差距。
(14)关于“研究推进‘放管服’和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将学习“放管服”和因公出国(境)审批相关政策文件等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事项清单,及时组织专题学习,增加专题研究频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指导力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5)关于“落实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的措施不具体、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巡视整改期间,将各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相关要求张榜公布;将“一次性告知”“容缺后补”机制纳入岗位制度要求;与顺丰签约,使用顺丰到付、寄付、月结等服务;推进与公证部门研究认证代办业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16)关于“‘一个窗口’工作起步晚、推进慢,外事服务事项多点办公。”的问题。
整改措施:经办党组研究,并报省领导同意,于5月29日组建外事管理服务大厅,对因公出国(境)审批、护照签证受理、APEC卡受理、领事认证等外事事项进厅集办,设置9个服务窗口,集中办公、统一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17)关于“有的流程优化没有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于流程优化情况以通知、微信、QQ群等形式及时广泛告知。二是建立跟踪检查回访制度,切实做到告知所有服务对象。三是完善因公出国(境)审核报批流程,重新制作因公出国(境)审核报批流程公示公开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18)关于“签证大厅收费窗口始终没有配备银行POS机”的问题。
整改措施:巡视期间,协调银行系统在签证大厅收费窗口安装了POS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9)关于“推进网上审批进展迟缓。”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了解学习个别省(市)因公出国(境)网上审批系统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二是起草《辽宁省因公出国(境)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方案》。三是结合外事事项进驻服务大厅集中办公时机,启动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建设。
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长期坚持。
(20)关于“外交部2016年提出的因公护照电子柜建设工作,截至2019年11月我省尚未建成”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巡视整改要求,于8月25日将电子护照柜安装完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1)关于“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够,没有实现数据共享,影响领事认证效率。”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利用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联合省司法厅向社会公众及全省公证机构大力宣传领事认证办理流程和便民服务事项,提高社会公众及公证机构对领事认证的认知。二是积极与省内涉外公证机构协调,全力推动与各公证机构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目前已与省内相关公证机构通过微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实现公证数据共享,极大地降低了错证、假证率,提高了工作效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3.因公出国(境)管理组织保障存在薄弱环节,人才队伍配备不够科学。
(22)关于“语种配备不齐全,没有配备阿拉伯语、斯瓦希里语等专业人才,制约了与西亚、非洲的交往。”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我省外事人才工作现状,加强全省外事人才的全面统筹,制定印发了《2020年度全省外事人才工作方案》。二是建立全省翻译人才库,对重大外事活动紧缺的专业人才,实行全省资源统一调度、协调解决。经与大连外国语大学联系,开展了小语种专业培养调研。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推进。
(23)关于“法律、贸易类,国际关系、国际经济类的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缺乏,难以满足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需要。”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创新外事人才培养渠道,积极向有关国家选派国际交流员和研修员。经与外交部沟通,推荐交流员选派工作已完成,待外交部通知后赴任。二是加强人员日常培训,充分利用与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展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人才智库,满足我省对外开放工作需要。
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长期推进。
(24)关于“对上轮省委巡视指出人才工作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十一届省委巡视指出省外办存在‘专业人才后备力量选拔和培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问题,仍需持续用力加以整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借助国家部委平台,积极选派驻外人员。经与外交部多次协调沟通,增加了我省驻外人员选派力度。目前,选派推荐2名同志驻外工作已经完成,待外交部通知后赴任。二是用好国家部委有关政策,积极沟通选调有关专业人才。结合我办专业人才后备力量选拔和培养不足的实际,在省内广泛组织筛选,从沈抚新区管委会转任2名同志,满足我省对外工作需要。三是积极推进“外交外事知识进各市”活动,目前进各市授课活动已完成。四是举办辽宁省外事系统翻译技能提高培训班及华晨杯“辽沈最美翻译官外语演讲大赛”等活动,组织省内高校、企业及省市外事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做好专业人才后备力量选拔和培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推进。
4.工作作风不够细致、不够严谨扎实。
(25)关于“对群众诉求关注不够,省外办10月底打开办事大厅的征求意见箱,发现有两封同年4月、7月投递的信访件。”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巡视整改要求,护照签证大厅明确2人负责开启“征求意见箱”,坚持定期开箱,并建立登记台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6)关于“审批大厅 ‘好差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本着“边整边改、立行立改”要求,为大厅安装了‘好差评’电子测评设备,确保实时接受服务对象的工作监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7)关于“提供近年来审批台账不细致、不详尽。”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巡视期间,办党组根据巡视组指出的意见,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整改。二是建立因公出访团组审核意见台账制度,对每批团组进行登记,提升出访团组信息管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部门监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8)关于“对压缩非必要团组底数不清,无法提供近年来团组申报和压缩情况。”的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因公出访团组审核意见登记制度,印制《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审核意见登记台账》,确保压缩团组相关信息登记清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三)省外办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不规范,一些环节存在廉洁风险。
(29)关于“执行财务规章制度不够严格。存在部分经费审核把关不严格、下属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没有实行收缴分离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实行财务审核前置,将原有的财务事后审核拨付,改为所有支出事项由财务人员对预算先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照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分别由分管领导、分管财务工作领导签批,在预算范围内准予支出。二是对巡视中发现的个别差旅费报销环节存在的不规范支出或超范围支出问题,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实行边审边改、逐项排查,对不应予以报销部分资金收回,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流程,切实把好财务审核和支出关口。三是事业单位要严格经费审核把关,所有支出事项实行党总支书记、主任“双签字”制度。四是全面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管,按照办党组要求,组建省政府外办财务核算中心,6月1日起实行财务人员集中办公,做到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随时进行监管;建立财务内部审计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财务内部审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30)关于“落实事业单位改革进展缓慢。省外办下属事业单位改革存在事企不分、政企不分问题,仍有7名事业编制干部担任下属企业法人等职务,有的下属企业仍承担出国签证等行政业务。”的问题。
整改措施:2020年3月18日,完成了辽宁省国际交流中心、辽宁新亚国际交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3月25日,完成了辽宁涉外认证服务中心、辽宁外交人员免税商品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和监事变更;3月30日,原办公地点在辽宁省国际交流中心的2名事业编人员已分别到外事服务中心护照签证部和党群工作部工作,彻底完成事企分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关于下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安排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为持续整改落实提供思想保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思想理论武装。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贯彻执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持续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活动,确保年底前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达到100%;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发挥主体作用。着力推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机关党的建设新成效为全省外事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二)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为持续整改落实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完善党管外事体制机制。认真履行省委外办工作职能,加强全省外事工作的统筹谋划,强化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归口管理。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体系。加强对外沟通联络,建立更多友好城市和友好伙伴关系;加强与东北亚、东南亚等国家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构建东北亚经济合作圈;深化同中东欧国家传统友好往来,争取在非洲和拉美地区发展新的友好关系,推动全面对外开放。加强涉外平台载体建设。发挥好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外交部省区市全球推介活动” “17+1”地方省州长联合会中方主席省等大型机制性平台载体的聚合效应,借助外国驻沈总领馆、高校、企业、民间、港澳工作平台,进一步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构建外事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加大我省企业机构和人员海外安全保障力度,维护国家和我省公民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外事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坚持持续用力,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为持续整改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党组班子要从严从实带头持续整改,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继续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分类推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不出现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持续跟踪督办,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标准决不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标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对拖延整改、纸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要坚持揪住不放、一查到底,该处理的坚决处理,绝不手软。提升整改成效。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服务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以“钉钉子”精神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推动全省外事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新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4-86892883;
邮政信箱: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4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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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
2020年9月18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广电局进行了常规巡视。2020年3月上旬,省委巡视组向省广电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组织抓好巡视整改的工作情况
(一)认真学习传达。省广电局党组将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分别于2019年10月24日、2020年4月1日2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和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2020年3月9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传达《省委第六巡视组关于巡视省广播电视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关于对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及求发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做表态发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向阳同志要求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立行立改;要用好巡视成果,确保整改成效。会后,迅速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及局党组书记表态发言等内容及时传达全局各基层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周密组织部署。局党组全面履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向阳同志为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中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中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关于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及整改落实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整改任务及时间节点,将整改任务分解到人、细化到岗,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在全局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良好局面,为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奠定扎实基础。
(三)深刻对照反思。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5月18日,局党组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局有关处室人员列席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领导到会指导。会前,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打牢思想基础。采取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级党组织、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原汁原味反馈给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本人。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相互指出存在问题,诚恳提出意见建议。局党组书记负责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反复推敲、数易其稿;局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确保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向阳代表局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党组成员逐一作对照检查,并进行相互批评及表态发言,切实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的目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向阳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并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二是要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充分运用巡视成果,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向阳亲自部署、亲自协调重难点任务,亲自推动督办。各分管副局长带领处室认真分析研判存在问题根源,细化工作措施,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4次召开整改落实推进会,由各处室、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逐条汇报整改落实情况,逐条过筛子,逐项对账销号,形成推进台账,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我们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出台规章制度19项,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省广电局党组坚持逐项逐条、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实,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成4类25项问题,制定措施80余条,各项问题整改全面启动,已完成24项,1项我局承担的整改任务已经完成,并长期坚持10项,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宣传和广播电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及中央、省委有关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关于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1)局党组从科学安排学习时间、强化学习效果入手,会前组织收集整理有关文件、解读解析及评论文章等,梳理编印成册发给中心组成员进行自学及撰写发言提纲。科学安排会议学习专题,每次学习安排一到两个专题,学习时间均在2小时以上。会上,局党组书记带头发言,中心组成员跟进发言讨论,每名中心组成员均做到发言有提纲、有内容,并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2)修订《中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等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形式及学习安排等提出具体要求,从制度层面解决学习走过场问题。局党组每周责成局机关党委落实中心组学习安排,局机关党委每周、每月、每季度对局党组及各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提示。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局党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讨论、线上学习、“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学习等方式,持续引导党员干部长期学、深入学、联系实际学。(3)年初以来,局党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组织中心组扩大会议10余次,从严从实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巡视整改、主题教育、国家安全观、两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论述,确保中心组成员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在中心组学习的带动下,各基层党组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选编》《纲要》等重要内容,会上党员干部深入思考、积极发言,确保党员干部思想受教育、认识有提升。(4)组织新年升国旗宣誓、迎新春联欢会、五四青年节读书征文、“立足岗位学雷锋 抗击疫情我有责”、“庆七一·老带新”青年党员座谈会等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
二是关于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够严格的问题。(1)针对部分节目话题设置不当和格调不高等问题,我局在全省广播电视宣传管理月例会进行通报,责令有关部门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取得明显成效。(2)以全省广电宣传管理工作月例会和国家广电总局周宣传工作例会为平台,强化对正确舆论引导和广电播出机构教育引导工作以及“三俗问题”节目整改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全省广电宣传管理月例会,设置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板块,先后开展意识形态管理、广电文艺节目管理、中国共产党宣传管理条例等解读培训。组织市县局和省市县三级播出机构宣传业务骨干参加我局宣传管理月例会,通报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存在的问题以及节目亮点,进一步强化全省媒体警示教育。(3)开展全省广电播出机构节目三审制和重播重审制大排查,下发《关于开展新一轮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三审制重播重审制规范修订工作的通知》,强调节目审查要坚持社会文娱类内容与时政新闻类内容同样标准、严格播前审查把关,坚决“避免”三俗问题。(4)开展全省广电播出机构节目库节目排查,全省各级广电播出机构按要求积极开展节目库大排查,对涉及到政治导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三俗等问题的节目作封存、修改、删除等处理。(5)实现对全省14个地市和66个县区传统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监管的全覆盖,对21个市县级监测前端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做好疫情防控节目监测工作。(6)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完善、修订我局分析研判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好分级分类处罚表奖相关工作。(7)积极推进纪录(专题)片大赛、广播歌曲大赛、播音员主持人作品大赛各项作品征集工作,启动和推进大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关于推动媒体创新融合发展步伐缓慢的问题。(1)推动省级融媒体平台发展,加大省级融媒体平台的传播力、影响力。依托省级融媒体平台人工智能、大数据优势,开设全省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示专区,进一步促进行业相互交流和学习,提升网络视听舆论引导能力。(2)在省级融媒体平台上开发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应急广播应急信息、预警信息移动端发布,进一步提高省级融媒体平台的服务能力。(3)积极组织引导网络视听作品创作生产,增加媒体移动端内容供给。开展全省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工作,一季度以“众志成城 共战疫情”为主题开展原创网络视听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二季度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和展播活动。(4)推动省有线电视网络参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为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完成大连、本溪及沈阳四区有线电视网络资产的整合并入,实现全省市级网络的全部整合。(5)制定《辽宁省智慧广电建设实施意见》,确定智慧广电建设重点工作。以5G、人工智能(AI)、虚拟现实(VR)、混合增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IPv6等新技术应用为支撑,以有线、无线、卫星、互联网等多种协同承载为依托,推进我省广播电视事业高质量发展。
2.履行广电行业监管职责不扎实问题
一是关于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够严格的问题。(1)投入资金对26个没有监测监管系统的县区进行建设,现已完成建设任务,实现了广播电视监测全省有效覆盖。(2)对省内10个市和11个县区老旧监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推动解决解决市县监测设备落后、故障频发等现象。制定《辽宁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监测台重要保障期分级保障响应制度的预案》,不断加强有效监管,进一步严格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二是关于乡镇有线电视前端领域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1)推进全省乡镇有线电视阵地建设,出台《关于加强乡镇广电阵地管理的通知》,明确压实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加强乡镇广播阵地建设,确保有线电视前端安全。(2)依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及时传达巡视反馈意见,指导、督促铁岭市组织完成铁岭、昌图、开原三县(市)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当地乡镇广播电视阵地管理对象的政策法规意识,更好知法、用法、守法。(3)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结合当前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强化依法经营、属地管理;明确乡镇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的主体责任,从制度上根本杜绝隐患,确保安全。
三是关于行政审批缺乏事中事后监管的问题。(1)加强对企业实际运营情况核实了解,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采取不定期走访的形式,深入企业了解相关企业运营情况的方式。(2)按照职责分工,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监管人员名录库和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台帐,夯实监管工作基础。(3)采取不定期走访、对相关重点节目制作机构进行调研指导等方式对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进行业务审核和跟踪指导。(4)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加强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监管内容、监管要求及责任分工,为彻底解决“行政审批缺乏事中事后监管”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关于违规广告综合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1)为进一步从严从细狠抓问题整改,确保整治成果,我局不断加大监测力度,每期重点监测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台),并依据监测结果,加大整治力度。(2)加强播出机构和频率频道管理。印发《全省五星级广播电视台(站)创建活动方案》《辽宁省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积极实施、全面推进。(3)加大监听监看力度,编发《广播电视广告核查简报》,充分发挥监测预警示警作用。下发加强两会期间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导向安全。
3.落实机构改革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内设机构职能运行不规范的问题。(1)成立“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及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和决策工程实施中的总体实施及重大事项。(2)组织局党组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局机关新“三定”方案,认真对照、准确理解各自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机构改革前后,新旧处室工作职责不交叉,做到职责明晰、运行规范。(3)将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做成图板,悬挂在各内设机构办公室,做到职责公开,随时对照,按责履职。
二是下属单位划转推进缓慢的问题。北方联合影视集团按要求推进评估、登记、划转等工作。辽宁广播电视报社按计划推进欲重整等相关工作。局综合服务中心按计划推进人员转交等相关工作。
三是关于省技保中心改革遗留问题解决不彻底的问题。原辽宁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等单位的法人注销等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关于局党组廉政谈话不够经常的问题。(1)局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带头开展廉政谈话,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年初以来,局领导与每名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均达到2次以上,谈话实现全覆盖,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2)研究修订《中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谈话方式、谈话节点、谈话内容细化明确,并每季度组织对谈话情况、谈话效果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廉政谈话常态化。
二是关于局党组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的问题。(1)按照省委巡视组有关要求及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处理结果,分别在局机关和省广播电视技术保障中心召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通报大会。组织观看《书香不可染铜臭》--渤海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杨延东违纪警示教育片,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人、身边事反复进行教育提醒,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2)修订《中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关于党建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中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开展警示教育有关要求,确保警示教育常态化。(3)制作2期廉政文化展板,购买警示教育光盘、廉政书籍10余类发放党员干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和自学,时刻督促每一名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廉洁从政。
2.执纪监督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关于下达纪律处分决定不够严肃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调阅相关档案资料,并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内部审计监督没有发挥作用的问题。制定《省广播电视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暂行)》,充分发挥审计职能,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内部审计。
3.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用力不够问题
一是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1)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违纪干部的处理建议,并按有关要求完成案件处理相关工作。(2)局党组组织3次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等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3)修订《中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广播电视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及纪律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强化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性。(4)研究制定《中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部署,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严格2020年廉政档案填报更新,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廉政风险及防范措施流程图》,落细落实防范措施,做到防微杜渐、令行禁止。(5)下发《关于持续纠正“四风”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从履职主体责任、严守纪律底线等方面进行廉政提醒。节日期间,未发生任何公款消费、收受礼金、违规发放补贴等相关问题。
二是关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问题。成立有关核查小组,按要求完成相关核查处理工作。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方面
1.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中层干部配备不及时的问题。按照“三定”方案,对局机关和省广播电视技术保障中心干部进行核定,切实加强全局干部队伍建设。
二是关于干部任职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组织局机关、省广播电视技术保障中心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干部工作条例》和省委“4+10”文件,完善机关干部档案,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干部工作条例》的执行能力,确保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严格执行。
2.执行干部管理制度不规范问题
一是关于“混岗”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台),及时稳妥处理好人员工作安置问题。
二是关于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的问题。(1)制定《辽宁省广播电视局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做好此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2)高标准、高质量落实“两项法规”任务,组织全局70名局管干部进行了2个班次的专题培训,进行业务讲解。培训结束后,安排专人进行了政策咨询解答。(3)认真做好抽查核实。对提交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加大审核把关力度,逐人逐项逐条审核、确保填报完整、规范。对查核结果违规者,严格处理,严肃问责。
三是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按要求组织开展档案梳理,及时整理补充干部档案。(2)完善干部档案管理机制,制定《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建立干部档案查(借)阅、转递制度、档案材料交送、收集、归档5项管理制度,并对档案管理人员提出“十一不准”要求。
3.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弱化问题
一是关于党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问题。(1)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并下发文件,组建省技术保障中心党委。完成相关党支部书记的配备。(2)印发《关于填报局直基层党组织人员情况的通知》,在全局开展局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排查工作,并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局直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按时完成换届工作。
二是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1)开展评先选优。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定等方式,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2019年度、2020年第一、二季度“红旗党支部”及2019年度、2020年上半年“做表率,当先锋,树标杆”创建评比活动。通过选先进、树标杆,进一步激发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先争优意识,在全局系统形成竞相发展的浓厚氛围。在此基础上,完善制定2020年两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评选标准和考核流程,推进组织创建评比,擦亮两个“党建品牌”,不断巩固拓展成果。(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各基层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各基层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党课、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3)开展评估定级。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局直单位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全局开展基层党支部评估定级工作,确保全局基层党建工作质量。(4)强化督促检查。将工作重点下沉到基层党支部,特别是高山台站党支部及存在问题的党支部,每季度对全局各级党组织集中学习内容、形式进行调度、安排、督促、检查,确保“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关于对基层党务干部培训比较少的问题。(1)邀请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党委书记、抗疫一线先进典型金元哲以《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为主题讲党课,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精神。(2)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集中培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学习培训效果,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融会贯通。(3)7月中旬举办1期“省广播电视局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及纪检干部培训班”,对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及纪检委员进行集中培训。(4)针对直属单位没有单独组织党务培训的问题,局党组指导并推动省广播电视技术保障中心组织各总支(支部)书记(代理书记)、有关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聘请省委党校专家任教,不断提升中心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四)落实整改工作有差距方面
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涉及审计等相关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全面推进广电事业繁荣发展
1.不断强化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完善学习机制,充分发挥局党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局各级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落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推动广电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举措。二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强化落实好三审制重播重审制,严把节目审查关、播出关。加强节目监管,不断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严肃宣传纪律,严厉查处节目违规播出、不按要求播出、节目内容导向“三俗”等问题,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全面推进广电视听节(剧)目提质创优工程,积极开展作品创作征集和评比,力争推出更多广电节(剧)目精品。三是不断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完成应急广播省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组织网上招标采购,加快应急广播省级平台的建设实施,全面实现应急广播移动端发布。继续开展我省网络视听优秀作品的征集展播活动。出台《辽宁省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智慧广电建设工作,做好台账建立及跟踪问效,推动广电产业创新发展。四是规范行政审批职能。全面落实《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统筹协调,扎实工作,推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五是积极推进下属单位划转。妥善处理北方联合影视集团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解决职工合理诉求,加快推进改革后续工作。
2.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在真抓常抓、抓紧抓实上下工夫,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执纪监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警示教育、廉政提醒、谈心谈话等方式,不断强化党规党纪意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
3.落实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一是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认真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分层次分批次在局机关和省广播电视技术保障中心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建强抓实基层党支部。以“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为目标,以“红旗党支部”“做表率,当先锋,树标杆”创建为抓手,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局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三是抓好党员干部培训。积极与省委党校沟通联系,做好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相关工作,确保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
4.持续深入用力,把巡视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切实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改到位的问题,注重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整改的任务要紧盯不放,加强沟通协调,持续推进整改,确保整改的质量效果。二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修订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切实将把巡视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全省广电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三是扎实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切实以省委巡视为契机为动力,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年初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实现我局“七抓七强”工作目标,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巡视整改、产业发展、党风廉政等各项工作,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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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
2020年8月24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体育局进行了常规巡视。2020年3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开展巡视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落实部署。3月3日和4日,省体育局连续两天召开党组会议,学习陈求发书记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传达提纲、关于对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成立省体育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研究部署整改工作。3月5日,召开全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巡视反馈意见会议,再一次传达学习陈求发书记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传达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省体育局情况反馈意见及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凯的表态发言。3月11日,召开全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省体育局主要领导对认真抓好巡视整改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把全局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要求上来。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部认领,深刻反思、深挖原因。
局党组认真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针对巡视反馈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坦诚开展自我批评,主动接受监督,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有力推动整改任务的落实。
制定了《中共辽宁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共辽宁省体育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安排意见》,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针对32个整改事项,细化为56条整改内容,制定整改措施156条,形成各司其责、主动担当、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氛围。
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扛起总责,坚持新旧问题一起整改,其他局领导分工负责,狠抓整改落实。全局组成6个调研组,深入部分市和运动队开展调研,及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难题。参加2次总局视频会议,召开2次全省体育部门视频会议,就奥运会延期给我省备战工作带来的冲击进行研讨,提出对策建议。
(三)严格检查督办,强化跟踪问效。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调度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各部门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巡视整改工作汇报。建立党组统筹谋划、机关党委检查督办制度,成立了巡视整改督查工作小组,制定了《省体育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方案》,建立“月调度”机制,每月28日前各责任部门逐条对照填报《省体育局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落实完成情况,实行整改销号制,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四)注重成果转化,打造“辽宁铁军”。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推进体育强国和体育强省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再创辽宁体育新辉煌。
以巡视整改为引领,全局上下掀起“恶补体能短板、强化体能训练,打赢东京奥运会”的备战热潮。中国体育报头版头条以《强化体能训练、打造“辽宁铁军”》为题,对我省备战工作进行了报道,得到总局领导的肯定和重视。
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优化项目布局。拟将浑南地区举重馆改造成全国一流的体能训练中心,聘请专业体能训练团队指导运动队训练。拟将浑南地区羽毛球一线队迁至柏叶训练基地,浑南地区羽毛球场地变为乒乓球场地,实现优势互补,提升乒羽项目整体水平。
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委领导的若干规定》和《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事程序的通知》。把整改工作贯穿到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切实抓好巡视问题整改,确保条条见成效
省体育局党组将省委第七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细化为56条,制定整改措施156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截止6月份,整改问题48个,整改率为85.7%。正在整改8个,2021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体育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全省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差距。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党组制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未按计划进行,方案确定的“组织集中封闭学习”“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邀请专家授课培训”“深入基层作辅导报告”4项工作内容在施行上有“时差”“落差”。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制定印发《2020年辽宁省体育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计划抓好贯彻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一、二季度已组织4次专题学习。下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一、二季度各支部按计划开展学习活动,其中组织党日活动6次。二是开展学习教育督查检查。对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提醒并督促整改落实,提升政治理论学习质量。上半年对全局所属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抽查2次,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组织党员开展党课教育培训。一季度59个在职党支部全部开展了党课学习,二季度正在按计划推进;6月份邀请省委党校老师为全局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开展集中培训。四是坚持以“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为抓手,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我局政治理论学习水平。党组(党委)书记每年讲党课1次。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促学”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组对全省体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只下发通知,没有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干部谈话反映,有些政策和文件到运动队、教练员层级不清楚、不知道。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辽宁省体育局“三会一课”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检查制度》,各级党组织自上而下分级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政策和文件传达到运动队、教练员层面。二是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各级党组织全部按要求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全局在职党员639人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开展自学。三是建立长效化机制。局领导每年至少带头讲1次党课,各级党组织书记按要求讲党课。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一是党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提出每年年底前组织开展1次专题督查,实际只以书面报告形式代替督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印发《省体育局意识形态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督查通知,5月份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各级党组织完成了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并常态化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常抓常严。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党组成员几经变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至今未调整。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重新调整省体育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以后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上半年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次。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体育强国建设任务部署不到位。
一是推动落实冰雪运动发展的各项工作进展缓慢。
(1)党组制定了发展冰雪运动的政策文件,但推进不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习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领会文件精神。二是积极推进相关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百万市民上冰雪”、“冰雪进校园”、“校长冰雪行师资培训”和“运动辽宁 滑向2022线上接力赛”等活动,使政策文件落实落地。三是发挥社会力量推动冰雪运动发展。局党组加强对辽宁省滑雪协会和辽宁省冰雪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的指导,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发挥社会组织优势,广泛开展冰雪赛事活动。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建设运营标准和制度缺失。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宣传推广。在省体育局网站公布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标准和制度,便于各部门对相关标准和制度进行学习贯彻。二是启动省级相关标准和制度的制定。结合辽宁冰雪运动场地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安全监管、运营标准、场地规划设计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三是组织开展实地调研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对沈阳东北亚滑雪场、营口何家沟滑雪场和沈阳潮雪室内滑雪馆进行实地考察,以点带面推进冰雪场馆安全监管等政策的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3)冰雪运动竞技体育优势项目少,冰上雪上项目发展不平衡。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辽宁冰雪运动项目布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变我省冰雪项目发展不平衡现状。二是强化训练备战,提升冰雪项目竞技水平。在第十四届冬运会先期决赛中,我省运动员已取得6枚金牌、9枚银牌、5枚铜牌的优异成绩,创造了我省参加冬运会的历史最好成绩。召开全国第十四届冬运会代表团成立大会和全局冬训动员大会,部署冬奥会和冬运会备战训练工作。明确任务目标,提升冰雪项目水平。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改变冰雪项目发展不平衡问题。组建短道速滑队、冬季两项队、越野滑雪队、北欧两项队、高山滑雪队、花样滑冰队、冰球队,加上之前的速度滑冰、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单板滑雪U型场地/自由式滑雪U型场地、单板滑雪大跳台/单板滑雪坡面障碍技巧队等队伍。截至目前,辽宁冬季项目注册运动员人数达694人。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4)群众性冰雪赛事活动还不够丰富。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积极承办国家级群众冰雪赛事系列活动,提升我省冰雪赛事活动影响力。与国家体育总局冬季项目管理中心请示沟通,积极承办“全国大众欢乐冰雪周”和“全国大众欢乐冰雪季”启动仪式,扩大冰雪运动社会影响力。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冰雪赛事活动。2019-2020冰雪季期间,相继举办了四站“大众滑雪系列赛”、两站“大众速度滑冰联赛”,举办高山滑雪、单板滑雪和速度滑冰等项目的青少年锦标赛。2020年4月至5月,在沈阳、营口等地陆续推出三期“运动辽宁 滑向2022线上接力赛”直播互动活动,社会反响热烈。继续举办第二届“辽宁省全民冰雪运动会”系列赛事活动,逐步打造辽宁省冰雪运动品牌赛事。三是持续推进冰雪进校园系列赛事活动。积极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推广“冰雪运动特色学校”项目,普及冰雪运动知识、开展运动技能培训。四是增加群众性冰雪赛事活动经费投入。2020年省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冰雪项目经费260万,用于“百城千冰”建设和冰雪赛事活动。同时,积极寻求社会力量投入群众冰雪赛事活动。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是对竞技体育发展模式转变还不完全适应。
(1)竞技体育总体水平下滑,2013年全运会排名第二,2017年排名第七。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客观分析竞技体育总体水平下滑原因,既有东道主现象,又有竞赛规程变化等主客观因素,我们要在主观努力上下功夫。一是加快备战工作模式转变。推进“三个10”重点工程建设(打造10个以上拳头运动项目、培养10名以上精英教练员、培养10名以上精英运动员),做强、做大重点项目。4月26日开始全面加强对运动队早操、体能训练管理,打造“辽宁铁军”,通过长期坚持,有效促进各项目竞技运动水平的提高。二是加快管理模式转变。建立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构建科学合理的项目布局和训练体系,推进运动项目省市共建,共同促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快考核方式转变。制定《运动队积分制量化考核管理办法》,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四是加快经费投入模式转变。实行运动项目分类管理,确定任务指标和奋斗目标。五是加快后勤管理模式转变。不断满足运动队营养膳食和营养品的需要,加强运动队体能训练、生活设施、训练器材的保障和维修维护改造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1、2020年6月前制定《运动队积分制量化考核管理办法》。2、2020年7月制定“三个10”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3、2020年10月开始举重等项目省市共建试点。4、2020年11月底前根据全运会竞赛规程总则,确定各运动项目任务指标,全面压实备战训练责任。5、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运动员公寓改造和体能训练中心建设等工作。
(2)传统项目正在失去优势,近3年女篮、举重等项目发展滞后、成绩下滑严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完善运动项目振兴发展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不断提升竞技水平,促进传统优势项目重新崛起。二是全面加强女篮队伍建设。依托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推进女篮职业俱乐部建设;依托三大球振兴发展计划,做好梯队建设和人才储备;做好教练员队伍配备,加强复合型团队建设;不断提高训练水平,力争尽快重返国内强队行列。2020年5月根据女篮实际情况,对女篮一、二、三线队伍主教练进行了调整和任命;2020年6月局党组与鞍山市和相关企业进行对接,就成立女篮俱乐部初步达成了共识和合作意向。三是全面加强举重项目建设。做好队伍管理体制设计,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公开选拔一批优秀教练员,竞争上岗,逐步提高举重项目成绩水平;2020年6月制定举重项目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四是加强反兴奋剂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举重项目反兴奋剂工作的监管,长期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和宣传工作,树立“拿干净金牌、纯洁金牌”理念。五是强化兴奋剂管理和处罚力度,对发生过兴奋剂问题被处罚的教练员不得担任队伍(组)的主教练,形成“不敢用、不想用、不能用”的良好局面。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后备人才储备不足,2017年以来7名优秀运动员非常规外流。如,2017年全运会赛艇金牌运动员刘某某与湖北省签约;2018年省运会田径金牌运动员隋某某与江苏省签约。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成立省体育局防止人才外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人才外流工作的领导和管控。二是加强对运动员选招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局党组责成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成立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运动员选招制度。规范运动员选招流程,建立专家评审制度,签订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制定运动员三年培养目标并跟踪考核,减少人为因素,进一步规范运动员选招工作。三是不断加强后备人才培养与管理。完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不断夯实后备人才基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人才输送、输送成绩奖励等方面政策进行调整修改,提高基层人才输送的积极性;加强省、市联动合作,支持地方采取多种形式拓展人才培养渠道;以省级青少年训练中心为龙头,进一步加强优秀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四是建立健全面向社会开放的运动员选拔、注册、交流管理制度。规范加强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签订工作;逐步规范人才流动管理体制机制,有效遏制人才,特别是优秀运动员非常规外流。五是向总局及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7名优秀运动员非常规外流问题,维护正当权益。六是加强优秀运动员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适当的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七是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出台有针对性的激励奖励政策,逐步提高我省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待遇和标准;保障好运动员文化学习和退役安置工作,真正把优秀人才选进留住用好。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1、2020年7月向国家体育总局及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我省优秀运动员非常规外流问题。2、2020年8月出台各项目运动员选招流程和专家评审制度。3、2020年12月底前对2020年选招入队的运动员全面签订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4、2020年12月底前建立省级青少年训练中心。5、2020年12月底前根据我省疫情发展情况和经济状况适时向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提交提高基层输送、成绩奖励、备战补贴等方面的报告。
三是对体育产业的政策研究和引导不够。
(1)体育产业结构与规模亟待升级。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类占比仅为2.6%。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大与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日报集团等传统媒体以及腾讯、抖音等新媒体的合作力度,充分发挥“运动辽宁”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作用。据统计数据显示(尚未正式发布),2018年体育产业规模较2017年有明显提高。2.6%占比已经高于全国2.3%的平均水平。二是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加强与网络直播平台合作。2至4月份,针对疫情影响,组织全省体育企业负责人参加斯迈夫体育产业线上培训,请相关专家解读产业政策、介绍体育产业发展新理念,共举办3期培训,8000多人次在线参加;6月8日组织召开“2020辽宁体育产业招商引资线上大会”。三是利用全球斯迈夫体育产业大会、全国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会、全国体育用品博览会、中国(沈阳)体育产业博览会等时机,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荐我省优秀体育企业。四是积极推动《辽宁省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强指导和引导,鼓励和支持各市引进和培育互联网体育服务企业、体育咨询公司,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真正把体育融入到全省经济发展大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体育产业占比较高的体育竞赛表演业在我省赛事供给明显不足。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辽宁省体育局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的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行业指导力度。二是积极推动政策措施落实,鼓励和支持各市通过建立大型赛事补贴等方式,引进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高端体育赛事。三是制定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具体措施与办法,推动竞赛表演业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体育用品制造业除了葫芦岛泳装生产聚集区外没有能叫得响的企业。2019年辽宁“1551”全民健身工程共采购器材2094套,无一家辽宁品牌入围。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深入调研指导。3月份对全省14个市体育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协调、帮助丹东体育服装企业与鲁迅美术学院对接,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努力推进企业长远发展,提升企业自主设计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关注和扶持辽宁企业,积极推荐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二是召开体育产业招商引资会。6月8日组织召开“2020辽宁体育产业招商引资线上大会”,请我省奥运冠军及国内著名体育人士进行推广宣传,对省内体育企业和产业项目进行推介。成立辽宁省体育产业招商项目服务中心,签订9项合作协议。三是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命名新一批省级体育产业基地14家,择优推荐10家参加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的评审,示范引领我省体育企业持续发展壮大并产生聚集效应。四是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各项措施,加大对体育企业的扶持力度。编制了“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指引”,整理国家政策227项、本省政策30项,并在工作群发布,让体育企业第一时间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减轻经营压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4.协调解决体育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力度不够。
一是内部管理机制运行不畅。局机关处室与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在谋划部署、材料汇总、数据统计等工作时,都直接安排到训练机构,导致训练机构落实工作交叉重叠,效率降低。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省体育局关于制发文件的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机关及各部门制发的内部文件一律发至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不允许越级下发文件。如有特殊情况,经分管局领导签发后可直接发至训练机构同时抄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从而落实分级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局机关各部门与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运行机制问题。在《省体育局关于制定文件规范性管理的实施办法》中,理顺了局机关各部门与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的运行机制。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是体育彩票工作改革后运行机制不顺。省体彩中心打包进入体育产业集团过程衔接不畅,造成职工大面积上访。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协调省体育产业集团向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提出暂缓撤销省体彩中心事业单位编制,待国家统筹推进彩票管理体制改革时,我省再同步实施。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已同意暂缓撤销省体彩中心事业单位编制。二是加大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配合省体育产业集团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保障职工各项待遇的落实,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履行“两个责任”不力。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不够有力。机构改革后党组成员变动达80%,但未调整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重新调整省体育局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后如有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二是建立省体育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三是局党组定期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升我局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促进全局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工作落实不到位。
(1)2017、2018年只听取了原驻局纪检组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机关纪委纪检工作履职情况汇报,对纪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自觉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督查办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抓早抓小,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对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工作监督指导。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2018年未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是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体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局党组每半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1次,各基层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3次。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是常态监督教育不实。
(1)党组对党员干部日常履职情况疏于监督。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党组成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3月份,党组成员结合2019年年终考核结果分别同机关公务员及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截止5月底,党组成员同党员干部日常履职情况谈话34次。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教育。5月下旬开展“三会一课”和巡视整改工作督查,6月初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强化对党员干部监督,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强化党组对党员干部日常履职情况监督。进一步落实打卡考勤制度,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天在微信工作群汇报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季度开展绩效考核,年终进行工作述职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2)2016年以来未制发案件通报,特别是对2018年查处的柏叶训练基地原科长朱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运动员钱款问题,未以任何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对朱某某违规案件在全局系统进行通报,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注重以案为鉴,加强警示教育。上半年紧盯重要节点下发廉政提醒和纪律要求3次,党纪政务处分2人。二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3月份印发《2020年辽宁省体育局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计划》,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发挥有差距。
一是落实“三转”要求不彻底。原驻局纪检组还有参加改扩建工程联合小组工作情况。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发挥有差距”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反思、深刻剖析,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组务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积极整改,确保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责落实到位。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全年工作要点,5月8日采取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工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是健全完善同党组沟通协调机制。多次同局党组沟通交换意见,每月听取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协助、督促厅党组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严格执纪审查,优先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3月17日至18日,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研判,组领导与每名承办人员分别对问题线索进行逐条分析,找到办案的突破口,为严查快结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夯实基础。截至6月12日,巡视移交关于省体育局14件问题线索办结11件。
四是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先于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时间,自1月21日起对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通过微信工作群实时跟踪监督局党组落实防疫复工决策部署情况,督促局党组做好各运动队防疫工作,实现“零感染”。
五是强化以案促改,落实“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要求。向局党组印发3份《工作建议函》,指出在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的2个具体问题和7处廉政风险,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接到反馈意见后,驻厅纪检监察组强化担当意识,树立“新官理旧账”理念,对巡视反馈移交问题中反映原驻省体育局纪检组的问题主动认领,积极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进行自查,没有发现参加工程小组等问题。二是通过查阅省体育局党组会议记录,找到原驻省体育局纪检组参加工程领导小组的情况。系指2018年2月26日省体育局党组扩大会议记录显示:研究省田径训练中心扩建工程项目时,决定拟成立工程联合小组,由局财务处、国有资产、驻局纪检组参加。后经进一步核实,此小组未成立。向省体育局党组下发了关于党组对形成的决议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的建议函,得到积极采纳。三是吸取经验教训严格落实“三转”有关要求,对“三转”要求不能参加的组织坚决不参加。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是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不到位。
(1)原驻局纪检组办理群众举报信件不规范,2017年群众反映省体校某副校长13个问题只函询了7个即做了结处理。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办理有关要求,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按照函询、初步核实、予以了解和暂存待查四种方式处置。经调阅原驻省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移交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案卷档案,经过分析研判,经2020年4月1日驻厅纪检监察组集体研究,对被举报的某副校长没有函询的7个问题进行函询。2020年6月11日,经驻厅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对该副校长函询回复情况予以采信,作了结处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2)对柏叶基地某原副主任私自外包土地问题,后续跟踪督办不力,该园区土地上种植物至今尚未明确归属权。
整改措施及成效:驻厅纪检监察组组成核查组于2020年3月31日到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柏叶基地实地进行核查。通过找承包人柏叶村原党支部书记了解和到种植物实地观察,柏叶基地出租的土地是沙土地不适合种玉米,也没有与承种人黄某某签订书面合同,实际只种了2亩多地的枫树苗。枫树苗没有获得经济利益,黄某某自愿放弃(地上物)两亩多地枫树苗所有权,所有权归柏叶基地所有。驻厅纪检监察组向省体育局党组下发规范集体土地使用,建立集体土地使用审批制度,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建议函。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3.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不力。
一是询价采购程序不规范。
(1)2017年12月,省体育学院对运动服款进行询价采购,三家被询价单位有两家法人系同一人,且该两家企业均处于非经营状态,仍按询价规定采购。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责成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面加强对询价采购的管理,2020年5月出台《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询价采购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对采购程序、询价流程、公示方式等方面的审核把关。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督导和监督。三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渐进式推进采购制度改革,严格防控采购工作的廉政风险。四是规范采购工作审批审议流程,2020年7月底前建立“使用单位申请、管理单位审核、采购部门符合、发展中心党委研究报审、局党组集体审议决定”五级采购项目决策机制。五是对发展中心成立以来的所有询价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对不符合询价采购要求的单位进行约谈,指出问题,并明确今后的改正方向。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2017、2018两年,某中心外训中,与相关单位签订场租合同程序倒置,租赁期结束后才签订。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工作。2020年6月底前出台规范的合同文本,制定合同签订流程,严把合同审批关,坚决杜绝后补签合同的情况发生。二是规范管理程序。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2019年9月以后签订的合同全部施行台账管理,存档备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该中心支付训练耗材款15.09万元,也是先付款后签合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开展核对和查账。经查,没有发现有这笔款项和情况,但通过举一反三,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修改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资金审批及报销流程管理,把好资金使用第一道关口,坚决杜绝先支出后审批现象发生。二是完善和落实监管制度,积极防控廉政风险,加强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提醒、早纠正。对2018年下半年以来所有签订的合同(询价采购合同除外)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是食堂采购工作不够公开透明。党组虽实行了食品集中采购管理,却从未执行采买公示制度,干部职工普遍反映对采购流程和价格不知情。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食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对食堂采购工作的领导和制度建设。二是加强对各食堂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审查,规范采购合同签订,逐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三是制定统一的食堂采购流程。在各食堂原有采购流程的基础上出台统一的食堂采购流程。四是加强对食材采购价格的监管,渐进式推进食材采购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效降低食材采购成本。五是严格规范食材出入库管理,有效避免浪费和违纪行为发生。六是对供应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进行定期公示。七是制定采购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对食堂采购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原则上每两年交流一次。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1、2020年5月局党组责成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成立运动队膳食管理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管理机构(运动队营养膳食管理办公室),加强对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监督。2、2020年5月制定采购人员轮岗交流制度。3、2020年6月10日开始对各食堂通过公示板方式对上月食材采购价格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4、2020年7月制定统一的食堂采购流程。5、2020年8月出台食材出入库管理规定。6、2020年10月出台《食堂集中采购管理制度》。7、2020年12月底前开始实施食堂通用商品集中统一采购。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一是一些工作有始无终。党组2017年提出对所属26个事业单位进行“巡视全覆盖”,实际仅巡视了浑南、柏叶两个基地,其他单位均未开展相关工作。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将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纳入《2020年省体育局“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争金夺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分解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二是建立健全重点工作协调机制。由局绩效办牵头,实行月调度、季推进、半年评估、全年总结的工作机制,按照提前调度、事先掌握的工作思路,有预见性地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已经完成了第一季度绩效考核,各方面工作持续推进。三是严格督查考评。对未按时达到进度要求的,责任单位要作出书面说明,因工作不力导致目标任务未完成的,由分管领导对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2020年省体育局“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争金夺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工作动员、落实、宣传、监督考评等进行了严格要求,各部门已按方案开展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是调查研究不深入。2018年党组主要领导仅对13家直属训练机构中的2家进行针对性强的调研,其余多为工作指导、检查,其他班子成员只到基层调研一次。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局党组全面加强调查研究工作。5月11日印发《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对调查研究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撰写报告等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已形成调研报告15篇。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牵头主持1项重点调研课题,完成1篇调研报告;各部门每年撰写的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到基层调研要紧密联系实际,搞好重点工作调研。局领导要带头落实规定的调研时间,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90天。二是各部门、各单位参加全国性会议、比赛及活动后,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局长办公会进行通报。目前,群体处、青少处参加全国群体工作会议和全青少年体育工作视频会议,已形成工作报告。三是及时召开调研工作交流。根据调研开展情况,每次调研结束后,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及时召开工作交流会议。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的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1.领导班子建设有待提高。
一是党组决策随意变更。处理“辽宁女子散打队王某某等人长期缠访闹访”问题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致使党组决议数次更改,不能执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4月2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就《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党组真正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做到处理问题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二是制定印发《辽宁省体育局信访工作办法》,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信访工作中不作为、推诿扯皮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三是省体育局及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对信访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王某某经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政联席会研究已做出退役处理,做到化解矛盾、排解纠纷、理顺情绪、解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17、2018年度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大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思想交锋不够、“辣味”不足。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主要领导做表率,带头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思想交锋不够、“辣味”不足的问题。班子成员之间要做到坦诚相见,避免遮遮掩掩、泛泛而谈。二是会前开展深入调研,重点听取对个人问题的意见,克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2.选人用人制度规定执行不严格。
一是用人导向存在偏差。
(1)2018年度民主评议结果显示,本单位年度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不满意率达7.69%。反映“坚持事业为上不够,不能做到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占比达11.76%。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科学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明确任用方式和职位、任职条件和资格、任用程序和时间安排,严格落实“四凡四必”要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酝酿动议到民主推荐、从组织考察到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局党组要发挥主导和把关作用,既把好选人标准关,又把好民主质量关,充分考虑岗位实际和个人意愿,做到因事择人、人岗相适。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9名新提拔干部中6人认同率低于80%。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干部自身能力的提升,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从严从实检视问题、找准不足和差距。二是注重群众公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注重和强化民主推荐环节,把民主推荐作为重要参考,突出群众公认,有效夯实选准用好干部的基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选人用人不规范、存在随意性。
(1)2016年9月,浑南基地副主任李某竞聘省体校党总支书记岗位,实任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整改措施及成效:规范选人用人行为,确保干部选准用顺。结合辽宁体育事业单位改革,结合工作需要,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将李某调任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2019年5月,党组会原方案明确拟选任12名调研员,最终任用了14人。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深刻吸取教训,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遵守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明确的范围、条件、资格、数量开展选任工作。二是不断强化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的严肃性,不搞变通,坚决按照规定的程序、规定的范围、规定的数量选拔配备干部,坚决杜绝选人用人随意性。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3)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有3个下属机构正职岗位空缺1年以上,其中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长达2年未配备。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根据人岗相适原则,通过岗位调整和选拔任用,配齐了省体育康复中心主任、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省重竞技中心主任正在履行程序,近期将完成。二是结合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工作需要和领导干部岗位空缺实际,局党组严格按照选任程序规定和要求,加强干部配备的宏观谋划和梯队建设。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
(4)“三超两乱”问题尚未杜绝,2019年7月在局办公室副主任职数已满的情况下又超配1人。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省编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定”文件要求,核减办公室超配的1名副主任,重新研究任职岗位并下发任职文件。今后将严格执行“三定”方案,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5)执行末位表态、回避、公示等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会议程序,坚决防止干部任免事项不规范等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公务员管理等6项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必须回避。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按规定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发布《公示公告》起次日计算,遇节假日正常顺延,确保任前公示取得实效。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是干部监督管理出现“盲区”。
(1)个人事项报告不实问题依然存在,2017年至今,查核135人,结果不一致27人,占20%。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3月13日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布置,3月18日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情况进行辅导培训,让每名干部对有关规定做到入心、入脑。二是对个人事项报告存在不实问题的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对2人进行诫勉,其余25人都作出书面说明。三是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机制。对不如实报告的干部,经组织核实认定后,分别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2)2017年12月邵某因瞒报个人事项被诫勉,但其当年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召开会议,撤销邵某2017年优秀考核等次,确定为合格等次。局党组将加强干部考核监督,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3.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滞后。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挂牌一年多仍未成立党委、纪委。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推进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委、纪委成立各项筹备工作,待人选资格进一步确认后及时成立党委、纪委。二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5月底前所有支部完成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自查自纠、评档定级,并推进整改落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4月份开展工作条例落实情况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推动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到实处。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底前整改完成。
二是有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未配优配强。2016年9月,排球管理中心主任鲍某某被问责后,调任省体校党总支书记。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干部配备工作中,充分考虑岗位实际和个人能力,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考虑到鲍某某距退休年龄不足1年,为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并结合工作实际,让其继续担任省体校党总支书记,待该同志退休后,再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重新选拔,以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1年5月前整改完成。
三是抓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不够。面对基层党组织大面积调整,2018年未组织党务干部培训。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务干部培训工作,制定2020年党务干部培训计划,6月初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工作。2018年由于召开省运会,党务干部难以集中,故未组织培训。以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强化主责意识。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党建+营商环境建设”,4月份下发《省体育局关于持续深化“党建+营商环境建设” 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施方案》,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常态化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四是部分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1)步手枪运动队党支部2018年只召开过1次党员大会,其他活动均无记录。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约谈步手枪运动队支部所在党总支负责人,立即整改落实。二是各运动队开展自查,完善活动记录,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委跟进督查,省体育局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三是制定《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射击射箭运动队党支部2017年至今没有专题党课记录。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约谈射击射箭自行车队党总支负责人,立即整改落实。二是深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射击射箭等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三是制定《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党支部每季度开展1次党课学习。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常年在外训练的运动队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责成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制定《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二是局党组加强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建立“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抽查、支部活动记录及党员笔记查阅等制度。三是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根据外训运动队实际,将“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与队务会等有机结合,切实保障组织生活制度落实。
今年共有19支外出冬训队伍、5个党支部。射击射箭运动队一支部冬训期间组织视频学习2次,自学10余次;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支部织视频学习2次,自学3次;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是本次冬训最多的队伍,共13支运动队、3个支部,组织学习21次,集中学习5次(期中视频学习4次)。
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从5月8日起组织各总支、支部集中互学互查(大连地区未参加)。从6月9日起利用三个月时间,对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所属72个支部进行全覆盖调研及督导检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四)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彻底。
2014年底巡视反馈指出的3方面17个问题有5个整改不彻底;2018年底审计指出的3方面11个问题有3个整改不彻底。
1.上轮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存在“过关”心态。
(1)巡视反馈后,党组至今未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整改措施及成效: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机构。3月7日成立省体育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设立巡视整改办公室和综合材料、工作协调、督导检查三个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
(2)且仅召开过1次关于人事调整方面问题的巡视整改专题会议。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巡视整改不同阶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整改工作。分别组织召开了人事工作整改专题会议、人事干部调整专题会议、整改情况月汇报专题会议、整改措施汇报专题会议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告专题会议等。二是针对不同问题,召开不同层级会议进行专题、专项研究。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分别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各工作组专题会议、各部门及各单位专题会议等。针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材料报告、阶段工作情况等进行了专题研究。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3)2015年2月26日上报的整改报告将17个问题合并为7个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严格按照本次巡视整改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列出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问题清单;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主体责任,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建立措施清单。二是针对本次巡视要求,按照反馈意见内容,不合并、不压缩,逐条逐项进行一一对应形成完整的整改报告,经局党组深入研究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4)制定的8项工作制度有7项是在巡视反馈前出台的。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省体育局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程序,坚持依法行政,不简单的以文件落实文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下发通知要求局机关各部门加大贯彻落实力度。二是成立巡视整改督查工作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机关党委负责巡视整改督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不得拿已落实的制度说成现制定的制度。。三是制定《省体育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方案》。四是建立月报告制度,各巡视整改责任单位、部门每月28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改落实任务进展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是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上轮巡视指出的“警示教育流于形式”问题依然存在,虽然制定了开展警示教育的计划,但未落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印发《2020年辽宁省体育局警示教育活动计划》,在全局通报朱某某案例,学习《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二是成立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巡视整改督查工作方案,落实集中整改阶段“月调度”机制,每月28日各责任部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5月底局党组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三是局党组对巡视整改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会,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是建立和落实整改长效机制有差距。对干部职岗分离问题整改不力,目前仍有7名处级干部不在聘用岗位上履职。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严格建立和落实整改长效机制。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经过认真研究和分析,在不影响奥运会和全运会备战的情况下,结合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梯队建设实际及岗位需求,对7名同志进行岗位调整或重新分工,确保调整后7名同志工作岗位与聘任岗位相符。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2.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
一是应缴未交非税收入问题依然存在。2014年审计发现的浑南基地非经营性场馆用于经营,所得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不仅未整改,且经营收入又增加了1780余万元。
整改措施及成效:2018年5月,省政府成立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当时浑南基地所属辽宁体育馆商场集体在职职工13人、退休职工46人、财务账内资金292万元全部整体移交辽宁省体育产业集团,执行企业化管理。应缴未交非税收入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是食堂沉淀资金脱离财政监管问题审而未绝。食堂资金长期大量结余脱离财政监管,截至2019年10月食堂账户仍结余1373.09万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辽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食堂经费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制度管理,改变核算方式,逐步将伙食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账户,做到对资金用途及时监管。二是优化资金管理政策。与财政部门沟通,以全运会备战周期预算为切入点,根据年度伙食需求合理调剂伙食标准预算,解决资金结余量大问题。三是根据2021年全运会备战需求,合理提高运动员伙食标准和营养补充,合规合法逐渐消耗伙食账户以前年度沉淀资金。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1、2020年12月30日前,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优化资金管理政策,以全运会备战年度需求合理调剂伙食标准,解决资金结余量大问题。2、根据2021年全运会备战需求,2020年6月30日前计划消耗结余资金150万元,2020年12月30日前计划消耗结余资金700万元,2021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食堂账户结余资金清零工作。
三是其他应收款长期不清理存在流失风险。有的其他应收款形成时间久远,资金用途不详,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第一时间责成局财务审计处、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成立催缴欠款领导小组,梳理查询以往年度相关资料及会计凭证,逐笔核查借款形成原因,查清所有欠款的资金用途,下达催缴借款通知书。二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对长期应收款进行资金经济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三是竭力催缴欠款,对确认不能收回的款项报送相关部门申请进行坏账处理。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贯彻落实《辽宁省体育局财务管理规定》,强化会计人员责任意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经查:局机关欠款共八笔,主要是原事业单位辽宁体育馆、柏叶基地、体育天地报社和服务公司因职工工资或事业发展借款;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欠款分为四类情况:1、由于财务核算方面形成的问题共有43笔4885.57万元。主要是核销或处理不及时、调账等会计业务操作不当等形成的,需要进一步查账核实。2、缺乏有关职能部门和领导审批和签字程序或其他原因形成的,共24笔251.8万。3、借款人目前仍在中心任职或已经退休,但仍能查找借款人的共138 笔501.84万元。4、借款人目前已经离世、国外定居或无法查找的共17笔 35.34 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1、2020年3月30日前成立催缴欠款领导小组,梳理查询以往年度相关资料及会计凭证,分析借款形成原因,查清欠款资金用途,6月10日前下达催缴借款的通知书。2、2020年7月30 日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全部长期应收款进行资金经济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3、竭力催缴欠款,2021年6月30日前对报告确认不能收回的款项进行资金经济鉴证并报送相关部门申请坏账处理。
三、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为全面推进体育强国和体育强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筑牢人民至上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在理论联系实际破解问题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发展冰雪运动和冰雪产业。认真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三边工程”建设,即:建设好群众身边的设施,搭建好群众身边的组织,组织好群众身边的活动。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十大品牌系列健身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相结合,针对新形势下体育工作的发展变化,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运动队,面对面了解情况和商讨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把党的政策和组织关怀及时送到群众身边,不断增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压实“两个责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强化“一岗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自觉用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规范言行。积极防控资金使用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完善和落实监管制度。定期公示公开采购经费支出情况。认真贯彻干部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重点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选任用人水平。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构改革后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委、纪委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理顺工作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针对运动队这一特殊群体,加强运动员精神意志、心理作风锤炼和日常管理,突出抓好重点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建强守好党建工作舆论宣传主阵地。
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使之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追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健全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巡视是一次难得的“政治体检”和激励鞭策,但巡视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要强化政治担当,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聚焦问题,不断向纵深推进,以扎实有力的整改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举一反三,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对于集中整改阶段可以马上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于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并在整改期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于巡视指出的问题,既解决具体问题,又深挖根源、标本兼治,确保从根本上整改到位。要形成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
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通过加强政治建设、党的建设、制度建设更好地推动辽宁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四)以巡视整改为动力,不断推进体育强国和体育强省建设。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动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当起政治使命和社会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制定体育强省实施意见,按照“四化、三发展、两呼唤、一中心”的工作思路(四化:运动项目基地化、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协会化、专业运动队俱乐部化、体育场馆运营公司化;三发展: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项目、发展在群众中适合开展的项目、发展历史上为辽宁争过光的项目;两呼唤:呼唤社会资本和社会精英加入到辽宁体育事业发展中来;一中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辽宁体育“三驾马车”协调融合发展,不断提高体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认真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编制好“十四五”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以十大全民健身品牌活动为引领,广泛倡导居家健身,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开展户外健身活动,满足广大群众健身需求。持续推进体育民生工程建设,创造条件建设群众身边“举步可就”的场地设施。切实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体协和单项体协的作用,为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效果提供指导和保障。
不断适应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构建科学合理的项目布局和训练体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断巩固提升优势项目、逐步淘汰老弱项目、鼓励发展新型项目。推进体育协会职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向社会开放的运动员选拔、注册、交流管理制度,保障好运动员学习和退役安置工作,为优秀人才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
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为辽宁经济发展助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辽宁省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辽宁省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实施方案》、《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培育多元主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着力扶持、培育一批有自主品牌、有比较优势、有竞争实力的体育产业企业。发挥辽宁地域和气候优势,大力发展冰雪产业,助推辽宁“寒带经济”蓬勃发展。
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不断加强局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和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以上是省体育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206006;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四路八号;电子邮箱ln_styj@sina.com。
中共辽宁省体育局党组
2020年9月30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3日至12月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进行了常规巡视。2020年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示范区党工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组织责任,确保整改工作高起点推进
示范区党工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住不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严厉的举措,高标准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把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思想是行为的先导。示范区党工委坚持把提高巡视整改的政治认识放在首位贯穿整改工作始终,高端摆位,常议长抓,为持之以恒、不折不扣地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一是通过传达学习受警醒。在省委巡视组书面反馈意见后,示范区党工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集中进行学习,并以通报形式在党内传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反馈意见认清自身现状,通过具体问题看准差距不足,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治认识,切实受教育、知敬畏。二是通过动员部署强使命。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在讲清巡视整改工作重要目的意义基础上,着重教育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巡视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政治不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推动示范区发展的有力抓手,切实明初心、强使命。三是通过民主生活会增担当。高标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委员聚焦巡视反馈问题,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刨思想根源,对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部当作“必答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端正态度,真正站在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高标准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强责任、勇担当。
(二)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先严先行先改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抓住“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示范区党工委坚持把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切实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是带头担领任务。管委会领导及机关各部门主动对号认领问题、认领责任、认领任务。将省委巡视反馈的32个整改问题和4方面意见建议细化成74项整改任务,均由党工委委员认领牵头整改,职能部门自主对接落实,部门责任人积极担纲负责,形成了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氛围。二是带头查摆问题。党工委委员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个别谈心与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主动承担领导责任,深刻揭示存在问题,深入剖析症结根源,推动巡视整改向纵深发展。三是带头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认真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各级主官带头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对牵头整改任务逐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有效措施持续推进,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四是带头坚持标准。各级领导干部在整改工作中讲求方法,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创新思路举措,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成果一个成果自检,一个方案一个方案验收,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做虚功,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坚持把科学统筹指导、跟踪会诊把脉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在组织。示范区党工委坚持把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切实多措并举、精准施策。一是健全组织,系统把握。建立了“1+1+3+N”[①]巡视整改工作领导体系,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问题现象及意见建议,详实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二是挂图作战,全程把控。编制了《巡视整改工作指导手册》,科学制定了整改工作流程图、推进路线图、模板指引图,合理下达了时间表、任务书、标准集,并坚持倒排工期、挂图推进、按时验收、对标问效,切实做到全程跟踪、高效把控,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的质量效益。三是定期调度,持续把关。灵活采取党工委会、专题分析会、工作汇报会等多种方式,分专题集中研究分析推进。牵头分管领导实施了前程周调度、后程日调度工作制度,整改办设立了日调度、周例会、半月小结督导机制,强有力的调度把关,保证了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四是盯住难点,跟踪把脉。聚焦典型问题、多发问题、易发问题,集中精干力量,强势持续推动,对抚顺片区托管、一般债整改、半截子工程、资产盘活等重点难点问题,配强整治骨干团队,集中优势力量资源,定期集智研究攻关,有效推动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坚持把督导督查督办、严管严控严审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坚持把抓好日常监督、效能监察贯穿巡视整改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切实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面从严。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入不放过。坚持把思想认识作为衡量评估整改问题成效的首要条件,重点查看是否做到“三个到位”[②],集中纠治了事不关己、得过且过、就事论事、应付交差等认识不深入、思想不端正的现象,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起到了较好的督促和引领作用。二是整治方案不合格不放过。严把整改方案制定关,坚持一题一案。对每一个问题形成一套完整的整改工作方案,达到“四个一”,即一个整改专班、一套整治措施、一本整改台帐、一组评估标准。集中对74个问题整改方案进行验收把关,对其中16个整改方案责成相关部门重新研究重新制定,有效保证整改工作高质量推进。三是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坚持高标准推进整改,严把整改质量关、核查核实关,既看问题整改效果,更看原因整治成效;既看近期措施是否管用,更看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真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历史的检验。四是验收评估不达标不放过。严格执行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对标评估制度,制定《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集中整改阶段考核评价办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集中整改阶段验收评估标准》,实施整改达标率、群众满意率测评,并由牵头领导和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对整改任务逐项签字画押、认账交卷,确保每一项整改成果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
(五)坚持把落实“三个导向”、深化巡视成果运用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在抓好个案整改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共性原因,以改革的思维从制度建设上抓好整改,从根上解决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制度。推动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形成整改长效机制。先后规范制定了《沈抚新区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沈抚新区纪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试行)》《沈抚新区党(工)委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等27项工作制度,有效推动整改成效、提升工作层次。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推进改革创新。坚持用改革的思维谋划整改,用创新的举措推进整改,提升整改工作目标成效。在进一步梳理整合改革工作基础上,编制《2020年沈抚新区改革创新专项方案》,确定了近期改革方向,为在今年下半年夯实系列改革经验、年末向省委省政府报账交卷奠定基础。目前,在行政区域实施托管、用人制度改革、国有平台公司改革、“信用承诺制”审批制度改革、征收工作机制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了“1+4”用人制度改革系列方案和配套管理办法、“1+1+N”国有平台公司架构及企业化市场化改革做法、《辽宁省沈抚新区信用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沈抚新区集体土地上房屋(附属物)申请强制执行若干规定》等一批改革创新经验做法。三是坚持结果导向,推动经济发展。示范区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聚焦“六稳”“六保”要求,深化结果运用。在疫情防控上,坚持系统性思维,依托网格化体系,有效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了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守住了“一方净土”,走在了全省前列。在经济发展上,进一步完善和明晰六大主导产业[③],进一步深化招商体制改革,设立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平台,成功举办2020年春季招商引资推介会暨项目集中签约仪式等系列活动,签约项目30个,投资额858.5亿元。建立重大项目领导干部包保责任体系,举办春季项目集中开(复)工仪式,推动88个项目开复工,总投资709亿元。面对疫情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首季开门红”,为实现“半年双过半”目标和完成全年既定任务夯实了基础、坚定了信心。
二、一题一案纠治、一步一动推进,确保整改问题高标准落实
示范区党工委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32条问题和4条意见建议,细化为74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完成整改55条,正在整改13条,长期推进6条。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联系实际不紧密问题。
一是关于党工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缺乏系统安排,未制定学习贯彻方案,没有与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实际相结合,学习形式以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作主题发言为主,其他班子成员缺少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的问题。
整改情况:计划管理学,制定了《沈抚新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和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制度,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到沈抚示范区建设发展全过程、全领域,年初以来党工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结合实际学,制定了《“成立新区为什么、发展新区干什么、我为新区做什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围绕实际设计“全面从严治党,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推进示范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10个学习研讨主题。研讨交流学,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紧密结合实际,集中研讨2次。开设党工委委员大讲堂,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题开展了学习交流。
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党工委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不深入,计划安排9次理论中心组学习讨论,只开展4次;拟定的9项研讨题目,只落实2项;9名党工委委员未结合示范区未来发展定位,对照“四个短板”“六项重点工作”开展调研,撰写的9篇调研报告均偏离大讨论主题,其中4篇是对基层联系点基本情况和问题的简单描述,3篇是对分管工作的总结和计划安排,2篇是对包保企业及其所属行业的发展调研的问题。
整改情况:科学计划实在学,将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研讨课题再深化。建立学习提示机制,制作学习提示卡10期,确保按计划完成研讨课题。细化实化改进学,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对照“四个短板”“六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题研讨。调查研究深入学,启动“一人一题”调研活动,党工委委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紧密结合实际确定了26项调研课题。
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9月底完成。
2.以学习促进思想解放不够问题。
一是关于党工委用新发展理念引领示范区先行先试阶段性成效不明显,虽然人已经迈入新体制中,但是观念思想还停留在老路子上,跟不上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形势任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绿平副省长在4月5日、4月15日,分别在示范区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带头讲党课、做辅导,示范区机关各支部、各街道(乡、经济区)、国有企业分别开展研讨并形成学习报告。董峰主任先后在5月15日、5月17日、5月27日三次干部大会上,进行动员报告。在示范区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大学习、大提升、大融合”学习活动,推动示范区广大领导干部树立“不优秀必须变优秀,优秀还要更优秀,不优秀只能被淘汰”理念,实现思想升华引领。通过教育党员干部的认识进一步提升、观念进一步转变、信心进一步增强。
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对“三区一引擎”发展定位认识不精准、理解不深刻,对完成“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十年增长极”目标的紧迫感不强;有的领导干部甚至还停留在“三年上台阶”起始时间如何计算的争论上;部分中层干部对“大部门制”先行先试改革认识不到位,未能形成一职多能、精干高效的工作机制,存在本领恐慌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及调研工作,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专题会议,学习培训的形式教育引导党工委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深化“三个时刻牢记”。按照“身份冻结、档案封存、竞聘上岗、绩效考核、效能监察、末位淘汰”方针,全面实施用人制度改革,结合抚顺片区托管,聚焦“三区一引擎”发展定位,聚焦“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十年增长极”发展目标,开展全员竞聘上岗工作,初步形成了“大部门+大科室”体制格局,通过竞聘上岗,全体干部切实增强使命责任的紧迫感、能力本领的恐慌感,切实把初心和使命转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先行先试的担当精神和自觉行动,切实用思想大解放引领示范区大发展。
进展情况:已完成。
3.以学习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关于2019年2月,管委会在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落实〈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制定的工作方案中,仅将省政府文件内容简单分工,未结合示范区发展实际制定细化举措;实施意见明确的53项重点任务、40项改革创新扶持政策和省政府第二批赋予的169项行政职权分别有23、25项、148项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将《关于加快落实<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内容进行逐项细化分工,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建立推进工作制度,建立月调度、季汇总、半年总结、年底总结工作制度,全面跟踪问效整改进展情况,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跟踪推进重点任务,对23、25项推进缓慢问题定期开展督促调度、重点跟踪,明确了推进目标、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其中,3项重点任务已取得阶段性进展,1项改革创新扶持政策工作已推进完成。针对第二批行政职权事项,主动与沈抚两市协调授权不充分事项,对于需要国家审批平台权限的事项积极申请,确保相关业务顺利开展。截止目前,省政府第二批实际有效赋权事项160项,159项已正常开展业务,剩余1项待赋予示范区编办职能后即可实施审批。
进展情况:已完成。
4.适应示范区发展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问题。
一是关于“管委会+街道”纵向管理体制尚未健全,推动构建示范区与沈阳、抚顺融合联动一体化发展模式缓慢,与抚顺市托管协议一直未签订,既无托也无管,出现管理真空,与沈阳市虽然签订托管协议,但很多工作尚未捋顺,没有实现真正托管,距离省政府封闭管理要求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完成托管机制改革,4月27日,签署《抚顺片区委托管理移交协议书》,抚顺片区正式托管,初步构建承载国家和省级发展战略的整体架构。完成了示范区“16+5+2+2+N”的顶层设计,夯实了“小政府、大社会”工作基础。构建了扁平化管理体制,出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岗位设置方案》,对街道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行明确,厘清了街道权责边界,“管委会+街道”扁平化管理体制全面形成。
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大部门+大科室”横向管理模式尚未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推进不到位,管委会现有执法队伍主要是托管的沈阳市浑南区执法局人员,且多数为从事城管、市场等行业执法工作,对人防、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文化旅游等方面执法业务工作不了解,无法承接示范区需要开展的执法工作;“一枚印章管审批”尚未实现,截至巡视进驻,管委会承接的33项行政权力中,行政审批局办理9项、城建局办理24项,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有的需加盖市场监管、城建部门印章,有的需加盖管委会审批专用章和管委会公章问题。
整改情况:围绕“大科室+大部门”,结合抚顺片区托管和人事制度改革,出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岗位设置方案》,合理配置了部门职能,全面对应和承接省委、省政府及省人大、省政协等相关部门职能,实现了机构精简、职能整合、人员精干的“大部门+大科室”工作格局。围绕“一支队伍执法”,制定《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综合执法局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对28项国家行政处罚权中的21项集中实施一支队伍执法,区分“监执一体”和“监执分离”两类明确部门职能及权责清单,着力构建与权限清单配套的边界清晰、分工合理的运行机制。结合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员竞聘上岗,健全了组织领导架构,并选精配强了35名精干人员力量。围绕“一枚印章审批”,进一步明确了可统一加盖沈抚示范区管委会行政审批专用章和需加盖特定公章的行政权力项,统一标准,应统尽统。目前,33项行政权力中,1项无需加盖公章,5项按法律法规要求加盖特定公章,其余27项均加盖沈抚示范区行政审批专用章即可,全面提升了审批效能。
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管委会+公司”运行机制改革效果不明显,“公司”市场化运营动力与能力不足,行政化色彩较浓,代替管理部门履行政府采购职能,业务开展完全依赖管委会购买服务,2019年开投集团承接的115项工程均为示范区财政预算内城建计划项目,支持和保障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的体制机制尚未成型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于“小政府、大社会”发展格局,制定完成示范区国企改革总体方案,构建了“1+1+N”的“管委会+平台公司”改革模式,即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N个专业化国有集团公司。目前,正在组织筹建沈抚国控集团,对现有6个平台公司进行了改革重组,其中招商集团、开投集团完成改革,其他平台公司已形成具体方案,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5.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够深入。
一是关于管委会引导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不够,示范区38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主动性和争取科技专项资金积极性不高,2019年有6家企业共8个项目争取到科技专项资金1165万元,其中最少的仅有5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企业教育培训,组织60余家创新主体,重点培训了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示范区科技政策等内容。组织企业申报高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5家,数量同比增长66%。加强高企奖励兑现,今年以来,累计为31家高企兑现奖励政策690万元。组织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成功申报国家“十四五”重点研发、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等计划项目36项,其中2项被省科技厅重点推荐。
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争取省产业引导基金投资一直未取得实际效果,2018年与省产业基金管理中心共同推进的50亿元规模的“沈抚示范区投资发展基金”因方案不符合省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处于搁置状态,2019年申请的产业基金设立方案因不符合省引导基金投资方向未获得通过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研究,提升方案质量,对《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辽政办发[2019]31号)政策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对照引导基金设立条件,根据示范区产业发展方向,以市场思维深入挖掘符合基金政策的项目,并积极寻求合作方,科学制定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合作,与社会资本合作,积极争取省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取得阶段性进展。响应辽宁省委、省政府实施“兴辽英才”战略,以沈抚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出资人,推进与辽宁省引导基金、沈阳市引导基金、中德(沈阳)国际产业投资发展集团等5家合作,共同设立兴辽英才(沈阳)科技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与辽旅集团合作,设立辽旅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参与对辽宁省旅游产业基金的运营和管理。积极推进项目,重点完成示范区产业基金设立工作并投资东软睿驰项目,与瀚华资本合作成立辽宁融担发展投资管理中心合伙企业,启动融资担保产业基金组建工作。
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
6.工作责任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2019年12月,党工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向省委报送了意识形态报告。召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压实责任,构建完备制度体系,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的通知》《沈抚示范区2019年度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提醒单》,建立了意识形态季度研判、半年报告、专题研究及工作提示提醒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突出重点,与中心工作同步推进,针对一季度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及时召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进展情况:已完成。
7.对宣传党中央和省委精神用力不够问题。
关于现有官网、APP、公众号等舆论宣传载体对自身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等工作宣传较多,对党中央、省委精神宣传较少,2019年8至10月,示范区官网宣传报道信息共192条,其中报道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精神的信息仅占1.5%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党中央、省委精神的宣传力度。在示范区官方网站增加“头条消息”版块,专题发布党中央及省委重要信息。明确在示范区公众号每日发布党中央、省委重要新闻报道不少于当日稿件总数50%。整改至今,管委会公众号发布报道490篇,其中,转发人民日报、学习强国平台、辽宁日报新媒体等中央级、省级媒体重要报道288篇,占发布报道总数的58.8%。
进展情况:已完成。
8.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关于截至巡视进驻,党工委尚未出台贯彻落实省委《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也没有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未按要求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了《辽宁省沈抚新区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针对三类不同责任主体,明确39条具体措施。制定《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工委2020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27条具体工作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向实。严格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监督不够,党工委成立以来,没有听取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召开了年度区管领导班子述职测评会议,集中调度、考核了各党工委委员及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2020年1月,召开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对3家党委、4家街道(经济区)党工委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调度和考核;2020年4月,召开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梳理总结了2019年度工作,部署安排了2020年度任务,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抽查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2018年述职述廉报告,10名班子成员有5人未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工委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专题组织了学习讨论,引导各党工委委员立行立改,提升对“一岗双责”的认识。同时,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19年,示范区党工委委员在述职述廉报告中均报告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是关于管委会17个直属部门和单位中,有15个在2018年工作总结中未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返工修改完善,责令15个直属部门和单位对2018年工作总结进行了返工,重点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并对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自查。严格指导把关,由分管领导,对2018年和2019年各单位工作总结进行了严格审查,突出了从严治党重点内容,确保了年度工作总结的质量。强化主体责任,结合机关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培训等时机,加大了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的学习,强化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
进展情况:已完成。
9.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系建设,根据省委编办正式下发《关于明确省沈抚新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编制职数配备的通知》精神,制定完善36项工作制度,搭建规范履职制度体系。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领导,补齐配强各街道(乡、经济区)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干部,实现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的封闭管理。着力增强监督质效,出台《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纪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试行)》,突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共派出100余组次,形成督查简报15期、专报5期、问题整改通知单4份,发现并推进解决问题52个。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组织开展政治生态调研,实施效能监察3次,开展廉政谈话、谈话提醒15次。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开展“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切实运用好“七警”载体,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深入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活动,制定年度廉政教育培训计划,建立“一案一总结一提高”模式和“双周学习会”制度,集中组织学习研讨19次,开展应知应会知识闭卷测试4次。
进展情况:已完成。
10.形式主义问题犹存、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一是关于机关考勤制度形同虚设,抽查2019年第三季度考勤记录发现,未打卡1925人次,其中有7人连续3个月整月不打卡,管理部门对此视而不见,仍全额为其发放绩效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抓教育,全面提高认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人员考勤工作的通知》,着重强调了考勤工作的重要性、目的性、严肃性,规范了考勤纪律,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建制度,弥补工作短板,下发《沈抚新区机关人员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定《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实现考勤结果与绩效工资真正挂钩,解决了考勤工作存在的漏洞。严管理,提升考勤实效,2020年6月8日,示范区升级运行钉钉扫脸考勤系统,在13个办公点集中安装28个刷脸考勤机,将665人纳入系统,实现考勤全覆盖。
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清理整治微信群态度不坚决,管委会各部门共有工作微信群107个,存在频繁随意在微信群中发通知、提要求、布置工作现象,干部反应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势调度推进,成立专项整治小组,明确了目标责任,强势推进整改工作。建制度抓规范,制定了《沈抚示范区机关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暂行)》,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正规管理,提高工作标准。严要求促整改,按照“一个单位建一个工作群”原则,下发《关于开展机关微信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整治工作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单位作出具体安排。严肃清理整治,共清理合并微信工作群83个,保留24个,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管委会未经认真研究论证,也未经实践充分检验,就总结汇编了25项经验举措,其中总结为可推广的12项中具有示范区特色的仅5项,仍处于摸索阶段、尚未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的12项,有1项不动产登记工作未开展就形成了经验的问题。
整改情况:科学制定考核评估标准,制定了《沈抚新区改革创新考核实施办法(暂行)》,对2019年总结汇编的25项经验举措逐一进行核验整改。科学建立年度改革创新计划,在对2019年25项改革经验举措评估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沈抚新区改革创新举措实施计划表》,重新确立了40项改革任务,并逐项配套建立专项方案。跟踪把关指导调度,建立了月调度、季考核、年评审等工作推进机制,编制了一期《沈抚新区改革创新工作汇编(2020年度)》,沈抚招商集团改革做法被《辽宁工作》刊发。
进展情况:已完成。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即知即改,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着重对不符合八项规定的事宜及相关违规问题进行了清理整改,对不合规制度进行了废止,给予对涉事人员从严处理,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强化教育,开展主题党课、廉政学习月、财务知识“周普及”等学习教育活动。完善制度,重点对财务制度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审核流程。
进展情况:已完成。
12.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关于2018年以来,管委会未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釆购制度,维修、加油以白条记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示范区坚持把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步推进,抓紧抓实。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完善制定《沈抚示范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提高了管理服务效益。落实集中采购制度,结合抚顺片区托管,公务车辆增多的实际,启动了保险、维修、加油等定点服务招投标工作,实施规范化保障,消除了廉政隐患。严格日常规范管理,恢复了公务用车GPS定准系统,实施跟踪管理、时时管理。
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7月底前完成。
二是关于应急管理局2019年春节走访慰问示范区内派出所等部门,购买慰问品支出66781元,报销凭证中无支出明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应急管理局2019年春节走访慰问示范区内派出所等部门购买慰问品支出的情况进行核实,通过查看原始单据,由经手部门提供说明,补充经费审批单等相应要件,完备报销手续。制定示范区经费支出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在会计核算中心增设审核人员岗,加大对财务报销审核、会计凭证复核力度。
进展情况:已完成。
13.公司财务报销混乱问题。
关于管委会下属各公司自行制定差旅费报销标准,财务报销随意,违规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开投集团重组改革实施方案》。对标先进地区,以集团化管控模式整合并盘活资源,进行重组改革。制定开投集团现有子公司整合方案。确定注消撤资3家公司、转隶8家公司、保留2家公司。目前,开投集团分公司已撤销,其他公司转隶撤销工作有序推进。重组改革后,开投集团将大幅缩减规模,只保留本级、控股、参股共3家公司。开投集团功能定位为示范区建设者、要素供给者、城市运营者。下一步,将根据集团发展目标和业务开展方向,严格履行新设公司的审批程序,采取合适方式设立子公司,并在集团统一领导下加强监督管理。
进展情况:已完成。
14.管委会对下属公司监管不到位问题。
关于开投公司随意扩张,自行派生出11家子公司、2家分公司,增加了管委会对子公司经营管控难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启动改革重组,按照管委会关于推进国有公司改革相关要求,对开投公司进行重组改革,整合盘活资源,形成重组总体方案。及时开展审计检查,派出审计组对开投集团及其子公司进行经营情况和资产情况审计。加强监管监控,根据示范区三定方案,在财政金融局设立国资监管科,赋予国有资产监管职能,配备相应人员,建立完善了国资监管体系。
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
15.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关于党工委成立以来,尚未制定出台《党工委会议事决策规则》。2019年,党工委会议在研究干部议题时,有5次主要领导首先发言表态,未执行“末位表态”程序的问题。
落实情况:及时制定议事规则,巡视问题指出后,党工委迅即整改,制定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沈抚新区工作委员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试行)》(辽新区委发〔2019〕60号)。认真学习选拔条例,党工委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着重对“末位表态”制度进行了串讲辅导,既讲清是什么,更议透为什么,强化了依法开展工作意识。
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管委会常务会议3次听取国资公司收购出售抚顺爵美公司、投资入股沈阳诚高公司等重大事项时,决策过程简单、论证不充分,主要领导率先表态定调,并以管委会名义核准投资入股6000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制定示范区党工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对议事决策的内容、程序、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国资公司收购出售抚顺爵美公司、投资入股沈阳诚高公司的重大投资过程重新进行梳理,收集整理项目的前期尽调、资产评估、审计报告、会议汇报等基础资料,对项目投资的前期工作进行核查和重新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进一步规范区属企业投资行为,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稽查、审计、后评价等动态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
进展情况:已完成。
16.执行干部管理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干部考察材料内容不完整,均缺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情况,部分材料缺少“凡提四必”结论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法规意识,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了《干部任用条例》及省委干部管理“4+10”系列文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凡提四必”规定,提升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查找工作差距,巡视整改意见反馈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和情况分析,找出不足和差距。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补充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相关内容。夯实工作基础,制定考核工作《指导手册》,对考察、谈话、推荐、测评等工作环节进行规范,形成了干部考察工作良好基础。
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听取纪检监察机构意见不规范,党工委两次选拔任用干部,纪工委均未就拟任人选考察对象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法规学习,党工委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了《干部任用条例》及省委干部管理“4+10”系列文件,重点温习了“凡提四必”规定,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第31条规定,对考察对象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党工委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进行“双签字”。补充了两次选拨任用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说明。依规开展工作,在示范区人事制度改革及全员竞聘上岗工作过程中,规范考察环节,对委管副职以上人选着重征求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确保执行干部管理制度准确到位。
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落实试用期制度不严格,2019年新提拔的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未履行任职试用期相关程序”的问题。
落实情况:党群部多次组织人事干部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章第42条、43条、45条关于公示期、任职试用期制度及任职时间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干部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对干部任职时间不准确问题进行纠正,2020年4月24日,对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补足了试用期,重新制发了干部任免文件。
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是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未建立管理制度,有5人档案存在缺少专项审核认定、参公登记表及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不准确等问题的问题。
落实情况:按照示范区人事制度改革具体要求,党工委结合反馈巡视整改意见,迅速行动,研究制定《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档案封存管理办法(试行)》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档案封存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聘任期间人事档案管理。设立档案封存管理科,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封存档案管理,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解决干部后顾之忧。结合选人用人整改,对5人档案严格审核,重新认定了参加工作时间、补盖了公章,扩大了整改工作实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7.推动干部管理体制创新不够问题。
一是关于试点聘任制公务员未启动;职位聘任和任期竞岗制度未运行;绩效奖金与招商引资业绩未真正挂钩,存在吃大锅饭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用人制度改革,制定了《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岗位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全员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实施了“身份冻结、档案封存、竞聘上岗、绩效考核、效能监察、末位淘汰”用人制度改革,700余名干部竞聘上岗,并实行聘任制、任期制管理,干部热情全面激发。加大招商引资任务考核力度。创新制定《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考核实施方案》,实施项目引进和项目服务全周期考核,设置差异化指标,不同单位设置不同的任务目标、不同的积分系数,从根本上解决了大锅饭现象。同时,对招商引资项目服务考核实行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双重管理和审核,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开。
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员额制管理模式尚未形成成熟经验,招录的36名员额制人员全部挂职补充到机关,与机关人员同工同酬,缺少“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淘汰机制的问题。
落实情况:规范管理,按照《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全员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围绕总量核定、类别、招聘、成长、考核、淘汰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实行闭环管理。择优选用,将36名员额制人员全部纳入示范区用人制度改革范围,同等竞聘上岗,将部分优秀人员聘任为科室正职。统一考核,比照机关人员统一实行绩效考核、效能监察、末位淘汰,真正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进展情况:已完成。
18.探索创新干部交流办法不多问题。
关于没有建立与省直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机制,与苏州工业园等对口区域的培训和人才交流活动推进缓慢,“人才高地”效应尚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探索推行干部双向交流机制,出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干部交流工作办法》,以“身份冻结、档案封存”为前提,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在机关内设部门、国有企业以及托管事业单位、街道(乡)之间交流,加大了干部交流渠道。加大与先进地区人才交流力度,制定《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机关干部与苏州工业园等对口区域培训和人才交流工作计划》,积极协调省委组织部,争取更多干部交流挂职。上半年,分别派出和接收一名领导挂职锻炼,实现了“请进来”、“走出去”双向交流。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力度,创新制定了《沈抚示范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沈抚示范区大学生留区倍增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沈抚示范区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沈抚示范区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和奖励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沈抚示范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沈抚示范区支持留学归国博士来示范区创新创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沈抚示范区大学生创业场租资实施办法(试行)》等,为打造“人才高地”提供了政策支持。
进展情况:已完成。
19.机关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关于新区成立以来,党工委从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对抓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直到2018年12月才成立机关部门临时党支部,重发展轻党建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部署,党工委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将党建工作纳入沈抚示范区绩效考核体系,实现党建与行政工作一体考核、一体推进。建立报告工作制度,明确机关党委每半年向党工委汇报1次工作情况;每季度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总结部署工作;每半年组织机关各党支部以书面形式报告工作;年底组织一次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并于年初组织召开了示范区2019年各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会和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建立考核评估机制,起草制定《沈抚新区管委会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对机关党建开展百分制考评评估。注重加强教育培养,印发《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大学习、大提升、大融合”活动方案》,全面提升示范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业务能力、综合素养。
进展情况:已完成。
20.党员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一是关于党工委现有101名党员,有的长达2年时间未参加组织生活,长期不能缴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清理排查,在查清新区组建初期,机关党组织筹建缓慢,导致个别同志组织关系办理不及时等客观因素基础上,组织以基层党(工)委为单位,开展了专项排查工作,对存在问题人员进行了教育、补交了党费。实施科学管理,运用复兴一号党费缴纳系统,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了党员缴纳党费的及时性、便捷性。全员全额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转接办理新调入党员组织关系,全面完成了抚顺片区托管后2763名党组织关系的转隶工作。
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对非公企业党建管理缺失,尚未成立“两新”党组织,对入驻示范区的3807家企业党组织数量底数不清,党员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建完成两新党工委,推动成立中共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加强对两新党建的领导。开展摸底清查工作,会同税务、产业发展、市场监督等部门对两新组织实施“大排查、大摸底”专项行动,对示范区77家规模以上、453家实体运营企业党建情况实施台账管理。重点提升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召开2次专题党建推进会议,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非公企业党建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非公企业党组织全覆盖。
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21.借鉴推广辽宁自贸区创新经验行动迟缓问题。
关于2018年5月以来,省政府先后部署借鉴推广辽宁自贸区两批改革创新经验,截至2019年11月,贸易通关便利化、金融领域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的81项创新经验,除21项不具备复制条件外,仅实现了26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沈抚示范区复制前两批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整改任务清单》,细化责任落实,明确完成时限,逐一按照整改任务清单内容对账销号,确保复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实行月调度,以月、季为节点,对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确保复制推广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实施。主动沟通争取,各责任部门主动与省对口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更多的指导和支持,提高工作效率。截至目前,新增16项复制成果,累计完成42项;剩余18项内容,预计年底前全部完成复制推广。
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2.推进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设缓慢问题。
关于2018年3月,省政府赋予示范区不动产登记行政确认权力后,管委会统筹研究部署不及时,行动迟缓,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一直未搭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即知即改、立说立行。巡视组指出问题后,党工委即指导相关部门着手推动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大了办公场所维修维护、维修资金收缴、不动产登记系统改造、相关数据整理等工作力度。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9年12月9日正式运营发证。
进展情况:已完成。
23.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停止相关城建项目,重点将沈东四路、沈东七路等道路绿化带项目退出城建计划,暂不建设,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后符合要求再报批用地。追加土地规模指标,积极向省政府报请追加200公顷规模指标,追加指标请示已经省自然资源厅签批,报省政府。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待省政府批准后,调整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依规对沈抚大道与四环互通立交项目环岛内外绿化用地报批。
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9月底前完成。
24.推动借用干部调入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关于“2019年7月,省委已授予党工委市级干部管理权限,截至2019年12月,党工委对借用长达两年半的18名干部人事关系的调转尚未推进,干部对此意见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起动、摸清情况,巡视整改意见反馈后,即组成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到省委组织部及各有关单位了解情况、调取各类材料及人事档案,摸清调转人员情况。谈心谈话,答疑释惑,组织未调转干部,逐人谈心谈话,逐人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稳定,调动工作积极性。规范操作,快速推进,按照市级干部管理权及相关工作流程,全力解决个性化问题,逐人完善干部档案,依规办理调转手续。截止4月底,除3名同志因个人原因放弃外,其余15名干部均已完成人事关系调转。
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用力不足
25.落实整改工作不认真问题。
关于党工委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开展自查工作中,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多发”等31项问题未进行对照检查;招商局、社会事业局对本级承担的整改任务不了解;托管地区未纳入整改范围,整改工作落空变虚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对照检查,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沈抚新区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回头看”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对81个问题逐条对照检查,其中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问题不涉及、18个问题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合并推进整改,另39个问题需专题整改、长期推进。压实整改责任,推进常态化整改,建立《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常态化整改台账》,对39个问题逐项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推进常态化整改。清除整改盲区,确保全面覆盖,将各托管街道(经济区、乡)纳入“回头看”整改范围。指导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照检查,制定常态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档案,“回头看”整改工作在各地区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进展情况:已完成。
26.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不大问题。
关于“2019年前三季度,审计发现问题22项,只整改完成5项,其余17项正在推进中,其中乐创空间项目问题整改推进缓慢,评估工作未开展,盘活收购方案未制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示范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巡视指出的17项正在推进问题逐一梳理、逐一分析、逐一整改、逐一落实,其中12项整改任务已于2019年底完成,且整改结果得到国家审计署沈阳办和省审计厅认可。针对另5项整改任务,成立专项整改小组,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及责任目标,并建立月调度和专项问题推进会、疑难问题会诊会等工作制度,各项整改任务稳步推进,均取得阶段性成果。在乐创空间孵化基地项目上:一方面,推进重组孵化器建设模式,将该孵化器项目与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项目进行有机整合,形成了孵化器智能升级改造建设方案;另一方面,进一步丰富孵化器内涵,推进小康中心电商产业园等项目入驻乐创空间,增加孵化内容。
进展情况:正在整改,2020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27.主题教育整改措施不实问题。
关于明确制定的《沈抚示范区鼓励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的政策意见》和《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办法》均未印发实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立说立行,巡视指出问题后,党工委第一时间就开展了整改工作,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基础上,于2019年12月印发了《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同时,组成科技攻关小组,对《沈抚示范区鼓励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的政策意见》进行了调整修改,并委托第三方机构东北大学对实施方案进行了系统论证,提高了方案的可操作性,并于2020年5月底印发执行。
进展情况:已完成。
28.落实整改监督责任缺失问题。
关于纪工委未将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自查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监督责任未落实”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监督责任清单,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并落实前半程周调度、后半程日调度制度,发现问题9个,提出意见建议3条,专题听取监督检查情况汇报5次,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压实主体责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依托问题整改台账,督促开展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回头看”,做好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自查问题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监督,对审计指出问题进行专题调度并听取汇报,相关工作得到省审计厅肯定。完善日常监督体系,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监督职能推进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的意见》,进一步推动监督体系完善,强化整改监督常态化开展,增强监督保障作用。
进展情况:已完成。
29.跟踪督办制度未建立问题。
关于党工委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自查问题整改方案中,未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计划安排的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未实施,定期调度制度未建立,也未按省委要求将3项内容充实完善到常态化整改阶段的问题。
整改情况: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依据《沈抚新区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回头看”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制定了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指导牵头单位逐项对照检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并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行定期通报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提升整改工作质量。建立常态化机制,完善《沈抚示范区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回头看”常态化整改台账》,并将“1+8”系列文件精神、“四个短板”“六项重点工作”等内容充实其中,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进展情况:已完成。
(五)意见建议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主动性的建议。
一是关于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的建议;二是关于建立健全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学习促进思想解放和能力提升,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的建议。
落实情况:制定了《沈抚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沈抚新区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实际科学设置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设置了主题,列出了明细,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理论中心组学习提示机制,及时将学习提示卡印发给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员,年初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制作了学习提示卡10期。
进展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
二是关于要围绕国务院“三区一引擎”定位和省委目标要求,用好用足中央及省各项扶持政策,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加快补齐创新驱动短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切实发挥对辽宁乃至东北辐射示范作用的建议。
落实情况:用足用活用好扶持政策,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沈抚新区“三争取”奖励考核实施办法(暂行)》,引导各级各单位积极用好用足中央、省各项政策,加大政策、项目和资金争取力度。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围绕全年改革任务,突出用人制度、国有平台公司、行政审批、集体土地及地上物征收工作机制、一支队伍执法等改革重点,加大改革力度和推进步伐,其中用人制度、国有平台公司、集体土地及地上物征收工作机制等改革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对照示范区发展定位,结合中发37号文件提出的支持和鼓励的产业发展方向,融合辽宁产业实际,进一步明晰了六大产业重点方向。加大对外开放合作力度,围绕示范区主导产业,瞄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及日本、韩国等境内外重点区域,加大招商引资引智力度。重点策划包装日本合作产业园项目,制定《沈抚新区加快构建东北地区改革开放先行区工作方案(2020-2022年)》和《进一步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截至目前,实际利用外资3.4亿美元。
进展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推进。
三是关于加快推进与抚顺市托管工作,实现完全托管的建议。
落实情况:4月27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按照省委、省政府“五大战略工作会议”及省委专题协调会议要求,沈抚新区与抚顺市委、市政府正式签署抚顺片区托管协议。中共抚顺市委、市政府将抚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所辖地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全权委托中共辽宁省沈抚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随后,启动了示范区用人制度改革,推动了示范区与抚顺片区的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实现了抚顺片区完全托管。
进展情况:落实完成。
2.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是关于党工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重要位置,抓紧完善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制度的建议。
落实情况:制定并印发了《辽宁省沈抚新区党工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责任分工》,推动责任主体严格落实32项政治责任分工;制定落实《沈抚新区党工委2020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安排部署;建立了领导干部包保责任体系,重点与5个街道和67个社区(村)党组织结对建立了包保联系,实现全覆盖,全面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进展情况:落实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
落实情况:制定出台了《辽宁省沈抚新区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及党工委委员三个层面梳理明确了39项主体责任;召开了沈抚新区2019年度区管领导班子述职测评会议,重点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新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党工委委员签订《2020年度沈抚新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
进展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推进。
三是关于纪工委要加快推进机构组建,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切实加强对管委会下属单位及招商引资、财务管理等领域廉洁风险的排查整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建议。
落实情况:完成纪检监察机构组建。省委编办下发《关于明确省沈抚新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编制职数配备的通知》,正式明确省沈抚新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编制职数配备。结合示范区用人制度改革,同步配齐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得到增强。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体系。纪检监察工委制定了涵盖全流程、全要素的制度体系,对日常监督实施清单化管理。扎实做好问题线索处置。按要求推进省委巡视移交线索处置,并针对线索处置中发现的问题,向沈抚开投集团下发《关于对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线索中有关问题的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做好整改,开展警示教育,排查廉洁风险,完善相关制度。
进展情况: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四是关于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个人消费公款报销的建议。
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做好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处置,形成有力震慑,推动作风持续向好。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向案发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就出现问题作出检查,开展警示教育,并就案件暴露出问题建立相关制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工作方案,通过专家授课、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助推作风持续向好。
进展情况: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五是关于对两个街道、两个经济区及所属行政村巡察全覆盖的建议。
落实情况:完成巡察机构组建,结合示范区用人制度改革,组建了巡察机构,配齐配强了专职巡察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出台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建立了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巡察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巡察工作快速启动,6月份启动第一轮巡察工作,按计划实现年内对两个街道、两个经济区及所属行政村(社区)巡察全覆盖。
进展情况:落实完成。
3.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关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快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创新选人用人、干部激励和交流机制的建议。
落实情况:坚持党管干部,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了党工委研究决定干部事项议事和决策程序,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干部交流,制定《沈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机关干部与省直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工作计划》,通过交流盘活干部队伍资源,增强干部队伍的创造热情和整体活力。健全完善制度,制定“1+4”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岗位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办法》等干部使用、管理、激励系列制度,推进完成了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起符合示范区特色与实际的干部管理体系。
进展情况:落实完成。
二是关于要层层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建议。
落实情况:制定《沈抚新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党支部评估定级活动,针对机关、企业等7个领域分别制定评估标准,以星级评定为抓手推动基层党建水平整体提升;开展“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强化制度意识,加强制度执行,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依法依规履职能力;组织各基层党组织申报2020年党建创新项目,全面提升示范区基层党建整体工作水平;制定《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建设方案》,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常态化。
进展情况:落实完成,长期推进。
4.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关于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指示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坚持真改实改全面改,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建议。
落实情况:示范区党工委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政治责任意识。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省委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党工委委员凝聚共识,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形成了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印发《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三单”。制定了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使整改工作明晰化、精准化、具象化。
进展情况:落实完成。
二是关于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对重点问题整改要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把巡视反馈问题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审计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解决的建议。
落实情况:示范区党工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紧扣巡视整改反馈问题。高起点谋划巡视整改工作,3月15日,组织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组织制定《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及整改责任牵头单位。形成了上下联动、分工有序的工作机制;高标准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在主要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带动下,编制了《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集中整改阶段考核评价办法》及《验收评估标准》,运用党工委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调度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将2018年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审计发现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部署集中整改验收工作,部署巡视整改常态化工作。
进展情况:落实完成。
三是关于要把整改与改革创新发展、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坚持以下看上、举一反三,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创新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发挥标本兼治作用的建议。
落实情况:将巡视整改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示范区从建立制度着手,根据整改措施,制定《关于加快落实<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的实施意见》、《沈抚新区工业企业“金种子”培育试行办法》等方案类文件31个,制度类文件5个,细则、规定类文件9个,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将巡视整改与改革创新有机结合,示范区的生命在改革、前途在创新、价值在示范。我们始终将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区域发展的原动力,与巡视整改紧密结合,强势推进。运用巡视整改成果系统推进用人制度、国有平台公司、行政审批等改革创新任务有序开展。将巡视整改与解放思想有机结合,将解放思想的重点放在“关键少数”上,围绕“虽然人已经迈入新体制中,但是观念思想还停留在老路子上”等巡视反馈意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切实用“关键少数”的解放思想,带动示范区的思想解放。
进展情况:落实完成,长期推进。
三、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久久为功,确保整改成果高质量深化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视整改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示范区将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将巡视整改纳入“三不”一体工作格局,在常态和长效、从严和从实、深耕和细研上下功夫,切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松劲、不歇气、不停步,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一)持续提高站位,着力在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上下功夫。一要坚持理论武装、铸魂立根。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做到沈抚化、具体化、时代化,切实将理论成果转化为推动沈抚示范区改革创新发展的思路、细化为打造“三区一引擎”发展定位的实际举措、实化为辽宁振兴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成果,坚定地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诚信仰者和坚定实践者。二要坚持以史明智、强党之志。将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与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长效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站在示范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起点上创造历史、书写历史、鉴证历史,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热爱沈抚、投身沈抚、建设沈抚的志向和决心。三要坚持精神引领、凝聚力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战略决策部署的深刻内涵;时刻牢记国务院批复“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的核心要求;时刻牢记省委、省政府成立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并将其列入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初衷本意和殷切期冀,切实把初心和使命转变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先行先试的担当精神和自觉行动。
(二)持续紧抓不放,着力在巩固成果、扩大战果上求突破。一是对已经整改问题,持续巩固抓长效。坚决摒弃“过关”和一劳永逸思想,坚持对已整改问题分类推进,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思想常治长效抓实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跟进,防止问题演化变异、反弹回潮,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二是对正在整改问题,强势推进抓时效。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持续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推进正在整改任务,对需要分步推进的项目,既始终紧盯不放,把握进度规律,又坚持实事求是,时间服从质量,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有效整改,不解决问题绝不放手,不达标准决不销号。三是对长期整改问题,建章立制抓成效。示范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坚持强化责任担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指导、严格监督,对照整改任务和考核标准,建立配套制度机制,持续抓实抓细长期整改问题,提升整改效果的长效作用,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和后续工作。
(三)持续督导审查,着力在保持常态、提振状态上用实劲。一是定期调度评估保常态。将省委巡视整改任务纳入日常监督、长期跟踪的范围,建立常态化调度监督机制,及时掌握跟进整改工作进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综合运用书面督查、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强化督查指导,推动落实。二是贯通巡视巡察促深化。系统性全局性认识分析巡视反馈意见,重点围绕相似性、普遍性、关联性强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通过接续部署开展巡察工作,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示范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让巡察“立”起来、“利”起来、“舞”起来。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强责任。始终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长期整改的问题盯住不放,对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不作为、慢作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以追责问责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往前赶、往实做,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四)持续梳理规范,着力在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上作文章。一是建立一套工作制度规范。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为方向,补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补什么、强什么”的原则,大力推进示范区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建设,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的格局,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探索创新做示范,走在全省前列。二是推出一批改革创新做法。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为遵循,聚焦示范区使命任务,聚焦示范区建设方案,聚焦重点改革任务,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主责主业真抓实干,高效推进,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发展的驱动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创型经验。三是推动一批项目落地建设。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聚焦项目建设,着力在引资、引智、引才上下实功,着力在补链、扩链、强链上用实劲,破旧立新,集聚动能,切实引进一批投资力度大、科技含量高、拉动能力强的项目,形成一批高品质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园,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三区一引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67980026;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通航大厦1007;电子邮箱sfsfqzgb@163.com 。
中共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
[①] “1+1+3+N”:成立沈抚新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内设3个工作组,N家牵头单位。
[②] “三个到位”:自身认识是否举一反三查摆到位、思想根源是否突出主观剖析到位、整改态度是否主动自觉端正到位。
[③] 六大主导产业: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数字经济、信息技术应用及装备、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及新材料、生命健康、新能源(氢能)和现代服务业。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2月2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法库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020年3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法库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法库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取得了巡视整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法库县委深刻认识到,省委第一巡视组此次巡视,是对法库党的建设的一次精准“把脉”,指出的问题针对实际,切中要害,抓得准、挖得深,是对法库县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力警醒和政治关怀,为法库县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法库县委诚恳接受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整改落实工作。法库县委自觉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陈求发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以及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坚决做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县委书记王欢苗作为全面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接到巡视反馈意见后,王欢苗同志代表法库县委立即向省委第一巡视组表态,对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情况和整改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按照巡视组指出的努力方向和要求,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3月5日,王欢苗同志主持召开了县委十六届常委会第122次(扩大)会议,通报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关于巡视法库县反馈意见》,听取了关于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汇报,并对全县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3月31日,王欢苗同志主持召开了县委十六届常委会第123次会议,听取关于《中共法库县委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汇报,研究安排整改落实具体措施。法库县委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召开5次省委巡视整改调度会,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各项整改事项落实,着力研究解决推进缓慢、难度较大整改事项,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不达标准绝不销号。
二是明确责任,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法库县委成立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王欢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大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秀华,县政协主席刘连恒,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沈阳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赵丹4名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以及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成员,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各负其责,全面组织开展法库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委办主任万方兼任。注重顶层设计,认真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梳理了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及意见建议,细化为86条具体问题,对每一条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规定了完成时限,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有具体领导抓,具体部门管。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和各牵头单位党委(党组)积极认领、主动担责、各司其职,细化整改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统筹协调,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对照《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工作责任分工,多次组织相关责任单位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4月26日,县委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聚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主要问题等方面内容,认领查摆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以扎实推动各自整改事项的实际行动带动全县上下抓好整改落实。县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要求各责任领导按照各自分工,亲自抓、亲自调度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任务,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层层动员部署、落实责任,扎实推动整改工作全面展开。为确保整改工作质量,通过跟踪督办等形式,及时全面掌握整改情况,保障巡视反馈意见得到认真贯彻、全面整改、彻底落实。同时,县委强化结果运用,以此次巡视为动力,把巡视整改作为找问题、补短板、提水平的难得机会,作为加快推动法库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放大巡视工作效应,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切实做好结合文章,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检验巡视成果,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二、细化整改举措,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法库县委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四个方面33项75条具体问题,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72条,正在整改、长期推进3条。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不及时、研讨不够”问题。
(1)关于“2016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及时学习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村基层工作条例》,分别滞后64天、117天”问题。①3月5日,召开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会议,深入学习贯彻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讨论我县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10件实事,推进乡村振兴。②4月3日,县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对理论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整改落实。③4月24日,县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④修订了中心组学习工作指导手册,完善学习规则、学习制度等,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文件措施,确保出台一部学一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县政府、政协理论中心组对相关重大主题未开展学习”问题。①3月16日,县政协理论中心组对相关重大主题进行补学,并向县委宣传部反馈学习情况。4月29日,县政府理论中心组对相关重大主题进行补学,并向县委宣传部反馈学习情况。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分别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深刻反思,明确整改措施。②修订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工作指导手册,明确学习规则,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完善年度学习计划,对重大学习主题及时进行学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关于“2016年至2018年,四大班子、法检两院理论中心组成员88人次在学习中未按规定做重点发言”问题。
①涉及问题的在职领导,选定重点专题进行再学习,补写了发言材料;涉及问题的单位对已退休或调离法库的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出具情况说明。②修订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工作指导手册,明确学习规则,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围绕重点专题撰写学习心得,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年发言不少于1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联系实际不紧密”问题。
(4)关于“县委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论述,但坚持问题导向不够,没有结合獾子洞退耕还湿、五龙山保护区养殖等2个重大生态环保问题未有效整改情况,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反思”问题。5月15日,召开县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专题研讨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同志就我县獾子洞退耕还湿、五龙山保护区养殖等2个重大生态环保问题作专项汇报,组织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进行深入研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整改落实的实践。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解放思想大讨论’敷衍应付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5)关于“检查县、科级领导干部的调研报告,发现有34份以工作总结代替的现象”问题。全面梳理了县、科级领导干部调研报告,存在以工作总结代替报告情况的个人重新开展调研、重新撰写了报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6)关于“政府办等6家单位弄虚作假,用2019年主题教育材料充当调研报告,个别领导干部直接抄袭网上资料”问题。①涉及问题的6家单位主动认领了巡视整改问题,进行深刻反思,重新开展调研,重新撰写了调研报告。②涉及问题的领导,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深刻反思,明确整改措施,并重新开展调研,重新撰写了调研报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履行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有差距问题
四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7)关于“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识不到位,在2017年、2018年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有56%、23%的领导干部对肃清‘薄王’恶劣影响认识不深刻,对照‘七个有之’检查力度不够,没有按照‘五个必须’要求联系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领导干部14人次以建议代替批评;坚持‘双重组织生活’不严格,2018年,2人在‘消除薄、王恶劣影响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没有开展批评”问题。①4月16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孙连成同志领学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②制定印发了《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针对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提出明确规范要求。③县委组织部制定并印发了工作提示,把在本次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的要求及时传达至各位县领导。县领导认真撰写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已经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审核通过、签字确认。在县委常委班子、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等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县领导对2017、2018年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存在问题进行认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整改进行情况:已完成整改。
(8)关于“1名领导干部未在召开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纠正四风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问题。①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定期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研究制定了所在部门《党支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②4月17日,所在部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该同志认领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纠正四风组织生活会”上未开展批评的问题,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全体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整改进行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问题。
(9)关于“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到位,2019年以来,政府官方网站没有将相关重要内容放在显著位置”问题。①县委宣传部牵头,联合县政府办公室,将相关重要内容放在“法库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显著位置。②4月1日,政府办主管领导对政务公开与网站管理科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4月3日,县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对新闻科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整改落实。③4月6日,县委宣传部印发了《法库县官方新闻媒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法库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实时跟进更新相关重要内容,并长期推进。④4月24日,县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
整改进行情况:已完成整改。
(10)关于“县委设置在公共广场的宣传栏还是2017年春节联欢会的图片,有的已经破旧污损”问题。①年初以来,组织清理了县内公共广场宣传栏,更新替换修补破旧污损宣传标语、图片。②4月3日,县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对社宣科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进行整改。4月15日,县委宣传部社宣科在全县范围组织填报《法库县公共宣传栏台账信息登记表》,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检查。4月24日,县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
整改进行情况:已完成整改。
(11)关于“宗教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三支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把宗教工作纳入全县各单位考核体系,全面加强宗教管理工作。
整改进行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推进。
六是“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够”问题。
(12)关于“打击‘保护伞’力度不够”问题。①结合《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双清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按照扫黑除恶工作分工,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中央以及省、市转来的问题线索进行细致梳理。截至目前,对上三级纪委转来的线索,已全部办结。②制定了《法库县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召开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印发了《法库县2020年重点地区(场所)排查整治工作方案》。③开展了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专项整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推动经济发展不够有力,营商环境建设还需加强问题。
七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成效不明显,支持农业发展力度不够”问题。
(13)关于“法库作为农业县,其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逐年递减,从2016年的32.6%减少到2018年27.4%,2019年计划数仅为17.6%”问题。由于我县农业支出规模逐年增长,但农业支出增长规模不及财政支出增长规模,导致农业支出占比逐年减少。今年县财政局配合农业部门调整了农业支出计划,确定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为20%左右。同时将大力招引农业项目落地,加大农业投入,保障农业发展资金需求,确保以后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至少达到20%。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整改。
(14)关于“农业产业化未形成规模,引进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不多,2019年引进农业项目3项,占总数的5.6%”问题。①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成立农业专业招商组,依托我县农业产业资源优势,瞄准国内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精准招商。目前辽育白牛产业链项目、雨田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新希望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沈阳信生牧业鸡养殖全产业链项目等4个农业产业化项目已经签约。②待市农业农村局指标文件下发,确定法库县产业化补助金额和标准后,马上制定法库农业产业补助政策。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整改。
(15)关于“落实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决策不够到位。农村集体经济薄弱,还有42个村无集体收入;1261户合作社,其中空壳合作社737家,占58.4%,村“两委”领办的仅占1%,且发展水平较低”问题。①结合“专业村”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引进实体经济项目、发展特色产业。②统筹使用政策资金,采取“村村联合、整乡推进”等方式,用好今年19个村每村50万的奖补资金。③制定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细则,加大推进力度。④全县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305家,实现了所有行政村全覆盖。⑤责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甄别确定空壳合作社569家,全部完成了清理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八是“经济开发区创新引领带动作用不明显”问题。
(16)关于“2016年以来,县委5次全会部署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截至目前,推行“管委会+平台公司”模式、市场化选人用人模式尚未实施”问题。①管委会班子成员分工已重新调整,县委编委办已备案,管委会内设机构四个职能部门已成立,部门人员全部为体制内人员。②已成立沈阳瓷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沈阳天行健通用航空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沈阳辽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三个公司内设机构已组建,合同制人员已全部下沉到公司,目前正在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工作。继续招聘三个平台公司总经理,目前报名5人。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整改,长期推进。
(17)关于“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末,经济开发区有部分企业未在运营状态;开发区土地管理不规范”问题。①经过与开发区工商所核对,截止目前,开发区运营状态企业比例达到93.19%。②对2块土地资源已供应但闲置土地,通过帮助解决企业投资困难问题等方式予以推进;对2块土地资源已经审批和征收后闲置土地,正在通过完成土地划拨手续等方式予以推进;对7宗土地资源已经征收仍未审批土地,都已完成土地处罚,同时开展该项目组卷报批前的审批等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整改,长期推进。
九是“营商环境建设存在差距”问题。
(18)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大厅未做到应进必进,交通运输事项审批仍未进审批大厅”问题。法库县交通运输事项审批共计48项,其中已进入县行政审批大厅13项,属于行政审批类项目;进入交通中心大厅35项,属于行政审批服务类项目。
整改进行情况:已完成整改。
(19)关于“招商政策兑现迟缓,辽宁正大禽畜有限公司2018年所享受的种猪养殖投资补贴至今仍未发放”问题。通过积极筹集资金,目前辽宁正大禽畜有限公司投资补贴已经发放到位。
整改进行情况:已完成整改。
(20)关于“县内重点园区陶瓷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老化,经常停电,道路破损严重,影响物流运输,企业反响较大”问题。①2020年的电力工程总计7项,已经完成立项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已经审查完毕,等待上级单位下达投资计划文件并统一安排开展初步设计。②已完成城南污水管网工程三标段施工,对管沟破坏的路面已进行恢复,基本保证园区内车辆通行顺畅。③计划实施园区内道路及配套设施修造维护工程,对园区道路进行修造、维护、盖被。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批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该项目正在从飞地奖补资金中列支。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整改,长期推进。
4.民生领域存在短板问题
十是“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21)关于“棚户区改造进展迟缓,截至2018年末,仍有未安置”问题。棚改各开发企业楼盘都已经安置完毕,已经审核通过协议,房款以及附属物款都已经发放完毕,已全部安置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2)关于“‘厕所革命’效果不佳,2019年已完工的部分厕所存在质量问题,实地查看,和平乡鲍屯村、柏家沟镇头台子村等4户村民家,因出水管破裂、用水等问题造成室内厕所无法使用”问题。县农业农村局立即与所在乡镇户厕负责人联系,通过乡镇户厕负责人联系到户厕问题户,并实地查看户厕问题,对问题点进行维修,同时要求所在乡镇逐一进行排查,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3)关于“承诺多年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仍未解决”问题。截止目前管网工程已完成100%,输变电工程已完工,工程已全部具备调试通水条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4)关于“农村‘四好公路’建设缓慢,截至目前,尚有249公里道路工程未开工建设”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农村“四好公路”建设总里程174.6公里,剩余74.4公里。结转至2020年实施工程74.4公里,年底前全部完工。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整改,长期推进。
十一是“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有差距”问题。
(25)关于“县委对脱贫攻坚重视不够,2017年没有专题研究部署脱贫工作,扶贫排查走形式,在2019年专项检查中,仅发现“丢羊一只”等2条问题”问题。①从3月8日开始,县扶贫办组织人员对全县632户178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重点贫困村进行排查,经排查发现村级扶贫档案存在填写不规范等6个问题,目前县扶贫办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②4月9日,召开县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暨“三农”工作专题研讨会上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③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2020年对乡镇重点考核内容。将脱贫攻坚排查工作列为常态化工作,4月27日,印发了《法库县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目前正在按照方案进行挂牌督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6)关于“村两委发挥带动作用不够,17家村两委班子领办的合作社均未将贫困户纳入其中”问题。①结合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选拔政治强、作风硬,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人进村“两委”班子,尤其是加大“能人型”村党组织书记选拔培养力度,整体提升村干部队伍带领致富、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的能力。②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集体创办的经济合作组织已将所有村民作为股东纳入其中,引导村民参与产业发展和务工就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③全县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305家,实现了所有行政村全覆盖。所有贫困户全部作为股东纳入其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7)关于“帮扶措施单一,2019年仅向293人发放种养殖补贴110多万元,没有做到因户施策”问题。县扶贫办从3月18日开始分成3个核查小组,对34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全面核查。截至3月31日,已全部入户核查完成,共排查出7户应符合差异化扶持标准而没有进行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4月27日对7户符合差异化扶持标准的贫困户进行补发了2019年种养殖奖补资金,共补发资金2.1万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二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
(28)关于“2019年2月以来,县委常委会仅传达中央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精神,未专题研究落实工作和责任清单”问题。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县委十六届常委会第117次(扩大)会议上专题研究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并通过了《法库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
5.履行责任主体不力问题
十三是“重视不够,层层传导压力不到位”问题。
(29)关于“2017年度县委常委会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没有听取相关汇报”问题。2018年、2019年,县委常委会均在年初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纪委监委在每年半年和年末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了汇报,经县委常委会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纪委报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0)关于“2019年上半年听取下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报告走过场,教育研究中心等7家单位未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县委没有提出整改要求”问题。①4月13日,县委组织部约谈教育研究中心等7家单位主要领导,各单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重新撰写并上报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要求其它党委(党组)引以为戒,避免犯类似错误,对自身问题自查自检,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存档备查。②已下发通知,就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四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
(31)关于“2016年以来,四大班子成员21人次未在述职述廉中报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其中,4人有两年报告中没有相关内容”问题。①已对2019年市管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梳理。向2016年以来未在述职述德报告中报告“一岗双责”的四大班子成员下发通知,要求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作出情况说明,并深刻检讨和表态承诺。今后在年度考核时,将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考核,并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对“一岗双责”进行专题述职。②县四大班子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已全部作出情况说明,并进行表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2)关于“县政府三年来仅召开过1次党风廉政工作会议”问题。按要求党风廉政会议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今年县政府的党风廉政会议已于5月27日召开。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按时召开党风廉政会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十五是“对经济开发区党内监督缺失”问题。
(33)关于“经济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警示教育没有跟进。2017年以来,县委没有专题部署开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组织不健全,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没有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对开发区监督呈现“真空”状态”问题。①根据辽纪发〔2019〕4号文件及法委办发〔2019〕53号文件,已落实派驻监督职责。确定1名党委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配备2人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②开发区已于3月12日召开党工委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进行集体研究,同时将专题警示教育会列入会议议程,组织召开开发区专题警示教育大会。③5月21日,在通航一楼报告厅召开了开发区党员干部专题警示教育会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4)关于“开发区党工委3年没有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开发区已经召开专题会议,认领问题,研究解决方案,部署下步工作。制定完成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5)关于“2018年7月以来,6人相继被查处,但截至巡视结束,县委没有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问题。①县纪委监委已于4月14日正式启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在全县新任职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首讲。②5月21日,召开了开发区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会上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宣读了违纪违法案例剖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6)关于“巡视期间,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采取留置措施”问题。①县纪委监委已于4月14日正式启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在全县新任职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首讲,并将按计划分层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②5月21日,召开了开发区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会上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宣读了违纪违法案例剖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六是“巡察主体责任落得不够实,组织领导不够到位”问题。
(37)关于“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不够规范。听取汇报不够及时,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在没向书记汇报的情况下做出反馈”问题。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并完善《法库县委书记专题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工作办法》,办法规定领导小组向县委书记汇报时间、会议召集方式、参会人员范围、汇报主要内容、县委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的跟踪督办等内容,现已按照制度实施。县委第五轮巡察于4月30日结束,5月28日县委书记听取了综合情况汇报,着重点出5个问题,并强调要深刻理解把握政治巡察内涵要求,自觉把巡察聚焦点、着力点放到监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际行动上。②修订并完善《法库县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工作办法》,对需向市委巡察办报备的内容和报备的要求做出规定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8)关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责任不够到位。领导小组组长在五轮动员讲话中,对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政治任务强调不够”问题。①修订并完善《中共法库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需向县委汇报的事项、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组织原则,夯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责任。②修订并完善《县委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监督重点修订为当前要求的“三个聚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③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到“两个维护”,5月份已开展第六轮巡察,巡察办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方案,体现了问题导向,将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各巡察组根据不同单位的权力、责任、负面清单和廉政风险点制定了巡察方案,突出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政治性。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成同志在第六轮动员讲话中强调要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切实承担政治巡察根本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9)关于“选配巡察机构领导干部存在照顾性安置问题”问题。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3月31日,县委对巡察机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任命1名45岁的纪委常委为巡察办主任,任命2名35岁左右年轻干部为巡察组组长,同时调整1名乡镇党委副书记为巡察组副组长,并对有关干部进行交流、免职,巡察机构领导班子配备进一步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40)关于“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巡察不够有力”问题。①第六轮巡察启动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提高认识,保证配合顺畅,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关于建立巡察工作与相关单位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对巡前准备、巡中协作、巡后成果运用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对纪委监委提供信访件、组织部门等相关单位提供被巡察党组织干部相关材料进行明确要求。③在县委第六轮巡察启动时抽调了部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联系被巡察党组织的有关科室同志参加巡察,提高巡察工作质量。④在日常考察和年度考核时,征求县委巡察机构意见,把巡察机构意见作为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6.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十七是“对基层执纪监督重视不够”问题。
(41)关于“监督力量配备不齐”问题。通过2019年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进一步加强纪检监督力量,县纪检监察机关配备率达93.2%;5个派驻纪检组配备率达100%。目前,正在等待市里统一安排体检合格后上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42)关于“县纪检监察机关对乡镇纪委具体工作指导不到位,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反映,有的业务培训仅是专家讲课,缺乏针对性,结合基层实际不够”问题。①对乡镇纪检干部开展“以干代训”活动,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到机关各纪检监察室进行轮训。截至目前,19个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已全部参与了“以干代训”活动。②制定下发了《法库县纪委监委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的通知》,成立协作区5个。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八是“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监管不到位”问题。
(43)关于“对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管还不到位;部分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和涉农收费等领域漏洞较多。如,三面船镇原书记白玉柱等人严重腐败案件发生后,县委仅对县乡财政管理机制进行调整,但引入第三方审计等措施没有完全落实”问题。①加大涉农专项监管,定期对项目进行期中、期末检查。制定完善财务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法库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②目前,已对完成的“法库县2017年度农业科技引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法库县2017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法库县2017年度基层农技推广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法库县2017年农业专业技术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法库县2018年万亩粮食作物绿色高产创建示范园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5个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4)关于“巡视期间信访反映,各级领导干部挪用、贪占财政资金问题比例较大”问题。①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分管科室到所联系乡镇(街道)、县直单位部门,对反映领导干部挪用、贪占财政资金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②实行“乡财县管”,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了法库县财务事务服务中心乡镇核算部,将乡镇(街道)财务纳入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统一集中核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45)关于“县委4轮巡察发现财务、资金和项目管理问题较多”问题。①成立9个集中督办组,对所涉及的单位进行集中督办,要求各集中督办组在3月31日之前完成集中督办整改工作,形成督办整改报告。通过9个督办组进行集中督办,全部整改完成。②已对涉及的单位主要领导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46)关于“在2019年11月县纪委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乡镇国土所涉嫌对群众乱收费问题,影响较为恶劣”问题。①已将涉及的乡镇(街道)土地所乱收费钱款缴纳到县纪委账户。②对主动交待人员,依据不同情形,统一给予处理。③国土资源规划和行政执法中心制订了管理制度。④国土系统已开展警示教育和制度法规学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十九是“公车改革管理不到位”问题。
(47)关于“2016年以来,全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不彻底,没有建立统一的车辆管理制度;截至目前,仍有9辆排气量超标的公务用车未能清理完毕”问题。①目前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已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共核定编制239辆,实有209辆。②2016年,法库县出台了《法库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一直遵照执行;2019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沈阳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我县也一并执行。③9辆排气量超标的公务用车已按《辽宁省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实施细则》(辽公车治〔2011〕1号)的要求作出处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48)关于“县政法委等8家单位车辆运行费超预算,县交通路政所等10家单位存在无预算列支车辆运行费”问题。①县委政法委完善公车管理办法,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公车使用,并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②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交通中心、开发区等单位对涉及到的车辆运行费超预算及无预算而列支车辆运行费等问题,以整改报告形式说明了原因,主要领导作出保证以后坚决不会发生类似问题。③獾子洞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与市自然资源局就如何彻底解决此车辆隶属关系问题进行沟通。目前獾子洞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已停止使用该车辆。④计量测试所、盐业办无预算列支车辆运行费用,已进行说明情况并采取整改措施。⑤农业机械化学校、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由于执法业务量大造成运行费用超标,划归中心后已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支出。⑥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将车辆预算列支运行费用放在了日常公用经费商品明细费中,造成无预算列支车辆运营费问题。该单位已整合列入农业中心,已将车辆费用列入车辆运行费中。⑦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已整合列入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车辆费用已列入2020年预算。⑧其余单位均已作出情况说明。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十是“会议费、招待费超支严重”问题。
(49)关于“2018年,开发区等3家无会议费预算却存在支出,组织部等2家超预算”问题。①3家单位对无会议费预算却支出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说明原因并制定了整改措施。②县委组织部存在问题主要原因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专题会议相对较多,导致印刷费增加;人才工作会议、绩效考核等较大规模会议下发材料文件多。现已制定了整改方案,坚决杜绝超支现象发生。③县教育局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农村中小学会议费超预算已进行自查,就超支问题进行了说明,制定了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50)关于“乡镇公务招待费超支严重”问题。①19个乡镇(街道)针对公务招待费超支严重问题全部进行了自查自纠,分析了产生超支问题的原因,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将严格按照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压缩开支,最大程度压减公务招待支出。各乡镇(街道)均修订完善了财经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按照招待标准执行,确保逐年递减。严格执行接待清单制度,由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审批。②县纪委监委对各乡镇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十一是“‘文山会海’未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会多文件多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51)关于“基层干部谈话反映,平均每周3个会,存在‘陪会’‘ 跑会’现象,其中,大孤家子镇、十间房镇主要领导干部一天参加4、5个会”问题。①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会议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目前各单位都严格执行《关于严格会议管理的若干规定》。②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通过采用合并开会、套开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减少会议数量。目前,我县基层干部参加上级会议次数明显减少,会议次数过多、层层陪会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52)关于“截至2019年11月,县委办发文超年度精简计划1.28倍”问题。①制定下发了《关于精简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②坚持“发文必有据”的原则,加强对发文必要性审查。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层层减少发文。截至目前,以法委办名义发文7个,去年同期发文数量43个,同比精简84%。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不够扎实有效
8.落实决策制度不规范问题
二十二是“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议事规则不到位”问题。
(53)关于“县政府党组议事规则缺少重要人事任免内容,且召开会议的次数不符规定”问题。发现问题后,县政府立即进行县政府党组议事规则的修订,完善重要人事任免内容,并按要求召开会议。目前,县政府党组议事规则已经修订完毕,并按照要求召开会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54)县检察院党组没有及时修订完善议事规则。开发区党工委直到2019年1月才制定议事规则,在新组建的1年多时间内无章可循。①县检察院党组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已于4月10日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和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②按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经济开发区已制定《党工委议事规则》《管委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55)2017年以来,县人大党组会议记录没有研究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人代会议程等重大事项的内容。修改完善了《法库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将“研究和讨论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报告和人代会议程等重大事项内容”列入议事范围,并严格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十三是“违反‘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和‘一言堂’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56)关于“某领导3次在研究分工、干部调整等事项时独自表态发言”问题。涉事单位已反馈整改报告,相关责任人已做出了情况说明。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57)关于“总工会等15家单位(编委办、慈恩寺乡、孟家镇、十间房镇、冯贝堡镇、依牛堡子镇、三面船镇、四家子蒙古族乡、卧牛石乡、秀水河子镇、叶茂台镇、丁家房镇、登仕堡子镇、龙山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人事等工作,占28.6%,乡镇行政‘一把手’分管财政工作共计13人,占68.4%”问题。总工会等15家单位已反馈整改报告。建立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确定了财务、人事等工作分管领导,并提交了整改后分管领导签字的代表票据复印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9.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制度有差距问题
二十四是“执行干部任免程序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58)2018年2月对同一岗位任期未满3年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交流调整,未按规定事前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文件规定。3月31日县委常委会之前,县委组织部就一次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乡镇党政正职任职不满三年、市管干部近亲属提拔重用等应报告事项提前向沈阳市委组织部请示报告,相关干部调整事项均为经批复同意后再上会研究,同时对应事后备案的组织部副部长、政法委副书记等干部及时进行备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十五是“存在事业单位人员在借调期间违规任职问题”问题。
(59)如某双台子九年一贯制学校副校长2012年3月至2019年6月在县政府办借调,某和平乡中心小学教师2010年8月至2019年6月在县委办等行政部门借调近10年,期间在借调单位违规任职。在全县范围内排查清理违规借调和任职的事业人员,对违规借调的限期返回原单位工作,对违规任职的限期予以免职。经排查清理,共清理24名违规借调人员。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对事业人员违规借调和任职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充分发挥“12380”组织系统举报受理平台作用,认真收集整理事业人员违规借调和任职问题举报线索,线索清晰的及时查核,对确实存在违规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十六是“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60)关于“2016年以来,县管干部49人次未进行任期审计,占应审的46.2%”问题。依据《辽宁省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辽审发〔2017〕66号)和辽宁省《关于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辽审发〔2017〕67号),以及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郝书辰同志在2019年8月19日全国审计机关集中整训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经过筛选,截止现在可以不安排审计的有25人,其余24人,县审计局已将其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县委审计委员会已例会通过,县审计局已开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任务已落实到各科室,现已完成县档案馆馆长陈岩同志审计工作,目前正在审计原县林业局局长顾春祥等同志,保证在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审计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整改。
二十七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效果不明显”问题。
(61)关于“2018年8月,县委转发省市委‘深入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等相关文件,2019年8月又出台‘关于激励乡镇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但落实效果不明显,从谈话中了解到,干部工作干劲不足、工作激情和干事热情减退等问题仍在一定程度存在”问题。①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坚持绩效考核结果与奖励挂钩、与评先选优挂钩、与干部使用管理挂钩。年初以来,对绩效考核排名靠前的19个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排名靠后的3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3月31日县委常委会干部调整中,有10余名绩效考核排名靠前单位的干部得到提拔和重用。②不断加大《关于加强考核落实待遇激励乡镇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执行力度,目前已有2个乡镇(街道)兑现了绩效工资。③落实落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各项举措,制定《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具体措施任务分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0.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二十八是“抓基层党建有差距”问题。
(62)关于“党建述职工作走过场,2016年以来,进行党建专项述职的乡镇没有上报整改方案,卧牛石乡等5家(冯贝堡镇、依牛堡子镇、四家子蒙古族乡、吉祥街道)乡镇党建工作存在问题部分年年述、年年在”问题。①印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针对2016年以来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中县委指出和自己查摆的问题,于4月16日前分别制定和上报整改方案。②要求卧牛石乡、冯贝堡镇、依牛堡子镇、四家子蒙古族乡、吉祥街道对2016年以来的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进行修改完善,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修改后的述职报告经党委会研究盖公章后于4月16日前上报。③4月13日县委组织部约谈了卧牛石乡等5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④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全县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进行审核把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推进。
(63)关于“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工作不到位,县委在整顿方案中要求2019年8月取得阶段性成效,然而直至9月25日,才召开会议研究该方案,且未对靠山屯村等8家零收入村制定壮大集体经济的措施”问题。按照省市委工作要求确定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坚持“一村一策”制定整顿方案,经县委研究通过予以实施,采取县、乡、村第一书记联动包保帮扶的“四个一”工作措施,推动实现转化升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推进。
二十九是“对企业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64)关于“县委没有按中央要求同步推进国企党建工作,致使新转制的城建集团公司和网络公司成立党组织滞后1年”问题。①完成了城建集团公司和网络公司成立党组织滞后问题的整改,2家国企均已成立了党组织。对新成立或新转制的国有企业规范了党组织设置、理顺了隶属关系。②3月31日,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培训,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内容和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讲解部署。③积极推进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和推进“共产党员工程”,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提高生产经营成效中的关键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65)关于“非公党建存在薄弱环节,2018年42.4%的乡镇(街道)民营企业没有建立党组织”问题。①各乡镇(街道)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工业的副镇长为副组长,组织委员、企业办主任为成员的非公企业调查组,在对非公企业情况摸底排查基础上,集中推进党组织组建,实现符合组建条件的应建尽建。非公企业调查组作为常设组织对辖区内非公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排查统计数据。②对组建的党组织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加强指导,规范组织生活,提高规范化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66)关于“全县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不力,2018年至2019年7月仅发展2名”问题。①制定了非公企业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根据计划,培养了7名非公企业积极分子,2020年进行发展,并将非公企业优秀员工、生产骨干纳入青年人才活动中心。②在非公企业建立党员先锋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四)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力
11.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三十是“对巡视整改重视不够,个别问题整改进展缓慢”问题。
(67)关于“2016年省委巡视反馈后,县委未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①制定印发了《法库县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发至各位县委常委。②县委已经认真组织召开此次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起到红脸出汗、团结鼓劲的效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68)关于“对反馈的“先建后批违规占用土地”问题至今仍未整改到位,该问题涉及50个建设项目中仍有5个未补办用地手续”问题。①5月23日,开发区管委会和县自然资源局到开发区现场办公,帮助开发区解决土地方面问题,推进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目前新宏远南、新王者陶瓷、中法环保建材、佳得宝四宗土地已完成土地处罚,开展项目组卷报批前的审批工作。②下步将各地块进行分类,逐步推进报批工作。开发区正在进行沈阳万佳陶瓷及沈阳中法建材两家企业涉及的土地款对账工作,其余五家企业涉及的土地问题,管委会筹备资金后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
整改进展情况:部分整改,长期推进。
三十一是“处置省委巡视移交线索不认真”问题。
(69)关于“县纪检监察机关对2016年巡视移交的某问题线索避重就轻,分别予以诫勉和了结,而对部分重要问题没有深入了解,2019年二人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相继查处,巡视发现个别违纪违法事实与上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基本一致”问题。①县纪检监察机关对2016年巡视移交的某问题线索针对性比对,分析原因,找出差距。②拟定了提高线索办理质量方案和干部培训方案,开展了专题学习。③完善初核了结线索的审核制度,关口前移,在检查室设立“质检员”,以审理的标准对初核件进行审核,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70)关于“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移交的计生局超范围支付经费问题线索,截至巡视进驻,也没有将违规资金追缴到位”问题。违规资金已追缴到位。县卫健局主要责任人书面检查整改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三十二是“审计整改机制不健全”问题。
(71)关于“2016年以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未对上级审计机关反映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问题。①4月3日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学习了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对我县审计工作进行部署。②上级审计机关反馈问题后,县审计局及时提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72)关于“对审计提出的“农村无公害厕所”等3项问题未进行整改”问题。①2018年度农村改厕项目已于2019年10月16日完成建设任务。②2015、2016年度农村改厕项目工程欠款已经全部结清。③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核实沈阳市农村改厕工作中违纪违法等问题的通知》要求,深入核实我县农村改厕工作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正在搜集问题线索,对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者严肃追责问责。④针对“2015年至2017年建设的7700座无害化卫生厕所,其中1918座冬季不使用,3491座闲置或改作他用”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使用率,确保农村改厕项目发挥应有的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部分整改,长期推进。
(73)关于“对“保护区红线内畜牧养殖”等2项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①针对保护区红线内畜牧养殖问题,沈阳昌牧养殖场、沈阳华美畜禽有限公司丁家房鸡场位于五龙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区二类区范围内。根据《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第47号)第十六条“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不得增加污染负荷。对影响主体生态功能的建设项目应当有计划地清理或者迁出生态保护红线区。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建设项目,应当限期治理”。昌牧养殖场和华美丁家房鸡场属于已建成项目,位于五龙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区二类区范围内,这两家养殖场不需关闭或搬迁。由乡镇定期检查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规模场自建场以来,饲养规模未变一直维持原有水平。②针对生态红线区8家企业仍然生产问题,已关闭沈阳江宇矿业有限公司、沈阳鑫山矿业有限公司、法库县登仕堡鹰大石材厂、法库县登仕堡第二石场、沈阳宏昱采石有限公司、沈阳金沅采石有限公司6家企业,采矿证已注销。法库县务名屯富国硅灰石矿和富拉堡硅灰石有限责任公司2家采矿企业在生态红线划定后进行处置。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根据国家部门生态保护区红线划定进展情况进行完善。
(74)关于“对2016年提出的违规返税等3项问题边改边犯,2018年审计时仍然存在,对屡审屡犯的问题缺乏相应处理办法”问题。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全县审计工作实际,完善健全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以县委审计委员会名义制定《法库县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并下发至全县各单位。②已将我县违规返税情况进行梳理,经县领导批准召开乡镇长会议时进行相关政策解读及明确重点企业扶持范围,对违规制定企业扶持政策进行清理。③对各乡镇、街道、产业园区进行财务规范,明确财务核销程序及要件,避免因财务环节管理缺失导致的违规返税。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整改,长期推进。
三十三是“查处审计移交线索不及时”问题。
(75)关于“2018年12月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对审计发现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理不及时”问题。加大对审计发现移交的问题线索督办力度,组织精干力量加快办案进度。目前,基层干部失职渎职等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巩固深化成果,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我县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要求,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用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更好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特别是在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高标准、高质量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促进中央决策精神及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法库落地见效。
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在当前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勇于攻坚克难、全力真抓实干,毫不松懈、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整改不彻底不收兵,紧紧围绕当前法库重点工作,以苦干实干促进法库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县委领导带头,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立行立改推动问题解决。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和基本整改到位的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且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做到及时销号;对长时间推进且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全力解决,确保时间进度和整改质量。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做到严肃查处、问责追责,切实将巡视整改作为考察干部的“考题”,将整改成效作为考察干部忠诚度的重要标准。
三是进一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反映出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还存在差距。法库县委将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精神和状态,坚持严字当头,坚定不移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坚决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深刻汲取身边发生的违法乱纪、贪污腐败案件教训,坚决同破坏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加大“四风”问题整治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特别是要持续纠治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断为基层减压减负,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保障。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忠诚干净担当标准,打造一支敢担当、能干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发现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坚决杜绝“带病提拔”等现象。
四是着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成果转化。努力巩固整改成果,切实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加快推动法库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特别是再接再厉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工作结合起来,坚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好“六保”任务,一以贯之抓好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改革创新、营商环境建设、民计民生等重点工作,切实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果推动法库高质量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87117762
邮政信箱:法库县兴法东路22号
电子邮箱:fkxwdcs@163.com
中共法库县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2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古塔区进行了常规巡视。2020年3月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古塔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视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古塔区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于3月6日召开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会议,3月14日召开贯彻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区委主要领导同志主持、部署、协调、督办,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在一手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深入系统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书记陈求发同志在听取本轮省委巡视情况时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区委深刻认识到,省委第三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在诚恳接受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同时,切实做到将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试金石”,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增强“四个意识”作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标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改效果。区委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视整改办设在区委办公室,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四个班子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先后主持召开12次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6次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区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打好集中整改攻坚战。区委书记对整改工作批示30件,实地督办15次,约谈12名领导干部,推动巡视整改责任落实。对巡视后移交的22个问题线索逐一审阅,签批处置意见,要求案件查办坚持“三不结”原则,2次听取核查情况汇报,推进线索核查工作及时快速开展、不断取得突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分别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区其他各党委(党组)也相继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讲问题不讲成绩,找对策不找理由”,各位领导同志结合工作分工和牵头领办的整改事项,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主动担起分管领域问题检视、整改落实责任。
三是分解整改任务,有序有效推进。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我们进一步细化为24项46个具体问题,印发了《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古塔区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区委巡察工作、选人用人2项专项整改方案,实行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六定”机制。全区各党委(党组)立足实际制定各自整改方案,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跟踪督促每一项问题整改,形成了严密的整改工作体系,切实做到整改任务一项不漏、整改责任全面落实。
四是强化督导调度,狠抓整改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区委常委会每半个月听取一次、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推进整改阶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会诊”“开方”。区委巡视整改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强化运行调度,坚持每周下发任务单,严格执行催办、提醒、约谈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五是注重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既全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加强建章立制,坚决从根子上“挖毒瘤”“堵漏洞”,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对查处的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延伸拓展,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健全一套制度。巡视整改期间出台了《古塔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暂行)》《古塔区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规范化、制度化的实施办法》《中共古塔区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共古塔区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等29项制度规定,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区委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从具体问题抓起,从突出问题改起,精准发力、真抓实改,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理论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系统性不够问题(共 3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印发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学习”问题。
区委中心组于2019年12月31日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进行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两项学习内容分别进行交流发言,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体会文章。2019年12月31日下发了《关于科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通知》《关于科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及全区科级中心组将区委中心组学习的两项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同频同步。各党委(党组)中心组于3月31日前均已完成两项内容的集中学习,并将学习纪要上报区委。2020年3月26日印发了《关于2020年全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本单位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此外,成立区委中心组学习秘书组,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明确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把各项学习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要求各级中心组参照区委中心组做法明确学习秘书或成立秘书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2019年12月16日区委才组织专题学习。区法院党组会2019年先后两次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均因业务议题挤占时间未能学习”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出台了《古塔区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规范化、制度化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同时,建立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机制,印发《关于开展中心组巡听工作的通知》,重点巡听指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5个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形成了《关于开展中心组巡听工作的反馈报告》,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各级党组织开展不定期的调研督学,严防学习不及时、学习质量不高等问题的出现,以考核评价为抓手,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标准,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2020年4月7日,区法院党组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并形成学习纪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是关于“2016年以来,区委集体学习研讨,班子成员以外人员领学多达42次,占76%”问题。
充分发挥中心组成员的领学示范作用,从2020年起,对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程序进行规范,除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外,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均由中心组成员进行领学。出台了《古塔区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规范化、制度化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各级党委(党组)“要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个别领导干部学习态度不够端正问题(共 1条具体问题)
关于“2018-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言材料中,个别领导干部发言材料和体会文章存在网络抄袭现象”问题。
严格执行《中共古塔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报制度。区委中心组成员对2018-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言材料进行对照检查,是否存在发言材料和体会文章网络抄袭现象,同时要求举一反三,杜绝区委中心组成员再出现类似问题。区委中心组每次学习结束,对中心组成员发言提纲进行整理,形成《区委中心组学习通报》。针对科级中心组学习情况每季度印发《科级中心组学习通报》。同时,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定期向上级党委宣传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其他党组织每年定期向区委宣传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推进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3)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不够问题(共 2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二产过度依赖石油行业,石化公司工业总产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94.1%,2019年受石化公司2个月大修影响,第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和规上工业增加值指标均为负增长。三产仍以传统服务业为主,新兴服务业发展缓慢”问题。
在三次产业中,我区二产门类相对单一,主要依赖石油行业,特别是石化公司对GDP和规上工业增加值影响较大,加之三产新兴服务业发展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结构的优化。我们将按照“二产强区、三产兴区”的发展战略,持续着力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等工作,落实“项目管家”制度,着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服务业总产值占全区GDP比重上升5-8%百分点,新兴服务业产值占全区服务业比重提升40%。在工业发展的整体布局上,围绕“古太凌黑与高铁同行”工程,对接融入高铁北站经济圈,把各类规划编制好、项目前期对接好、基础设施建设好、公共服务完善好,处理好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引导何屯工业区产业转型,不断提高企业科学技术含量。重新调研全区工业产业现状,以战略新兴产业为主,制定我区“8+3”产业规划;编制工业“十四五”规划,确定未来五年工业发展方向,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逐步提升民营企业占比。强化“筑巢引凤”意识,围绕承接石化公司下游产业链,加快推进化工园建设,优化提升园区的发展布局和功能分区,促进石油化工传统优势产业集聚化发展。目前,园区的可研、控规、环评已经编制完成,正在与石化行业企业进行招商对接。同时,着力构建服务业规模化发展新格局,以宏业大都会为中心,打造铁北商业中心区;以锦绣前程、宝地新天地、新玛特、大润发等大型综合商场为中心,发挥固有商圈经济辐射作用。以中央大街、人民街、汉口街、士英街四条南北街路为主线,东西街路为辅线,以古塔“老字号”为依托,发挥品牌效应,加大培育力度,由点变线,形成特色街路,辐射区域商贸流通发展。争取省商务厅政策、资金支持,规划建设古塔历史文化商业街,突出业态融合,大力实施“文商旅”新模式,推动形成文化旅游、休闲购物、历史传承为一体的文化商贸产业。以建设“辽西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为载体,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及电商平台建设,努力提升互联网及大数据产业化规模,强化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今年引进了锦州广告产业园项目,目前主体工程已开始装修,预计今年11月底竣工;围绕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积极发展现代物流、资本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找准功能定位,规范服务行为,创新供地政策,提升我区第三产业增长质量和占比。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化、生活性服务业向品质化发展。坚持科技成果项目化落地、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建立双创孵化基地,大力推动辽宁工业大学和辽宁维森科研成果在古塔转化,实现产学研融合发展;以附属一院、市医院、解放军968医院等为支撑,高标准推动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居家养老与家庭医生服务结合,构建全域立体化医养结合新模式。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需长期推进。力争到2022年年底,实现石化公司工业总产值在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比下降至91.9%。计划2020年年底前新增新兴服务业企业200家以上,提升新兴服务业占比。
二是关于“2016年以来全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实际开工达产4个,占签约项目数的44%;实际投资额1.95亿元,仅占意向投资额的7%”问题。
转变招商思路,提升包装项目品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项目签约率、落地率。今年包装项目15个,跟踪推进全区签约在谈招商项目9个,进行有针对性的招商,帮助锦州鑫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希尔顿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功签约,项目已于9月19日正式开工,预计2021年年底投入运营。研究优化《古塔区支持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制定《古塔区政府关于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平台经济产业园发展政策》和招商引资三年行动方案。坚持“精准招商”和“招大引小”原则,针对高铁新城、东王屯棚户区改造和土地收储项目开展专题招商,高铁新城地块6月第一次挂牌出让流拍后,目前积极招商引资,力争2020年年底前挂牌出让,2021年年底前正式开工;针对解放路二段改造项目、化工园项目进行主题推介,以我区化工园为平台与辽宁虹京集团洽谈15万吨/年聚丙烯生产项目;重点面向“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对化工产业和轻资产型企业进行招引;瞄准国内100强、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着力引进牵动力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绿色环保的项目;全力整合锦凌水库、北普陀山及周边文化旅游、水系等潜在优势资源,推进钟屯小镇、何屯温泉花卉小镇等项目,包装龙湾滑雪场、龙湾湖民宿营地等一批项目。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大力发展“飞地经济”,实现地域空间拓展,利用好我区在滨海新区的483亩飞地园区,以锦州沿海区域作为载体,寻求与锦州沿海经济的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相结合的项目,以飞地园区为依托,与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洽谈被动式建筑项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针对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受疫情影响,市场普遍疲软、企业发展较往年困难的实际情况,做好对企业、对项目跟踪服务,以“春锦计划”“双千工程”为依托,为驻区企业开辟银企对接渠道,搭建融资平台,帮助企业共度难关。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需长期推进。高铁新城地块项目力争2020年年底前挂牌出让,2021年年底前正式开工;争取在2021年年底前将15万吨/年聚丙烯生产项目落户我区。
(4)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推进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共 1条具体问题)
关于“部分同志谈话反应古塔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垫底,发展举步维艰。10年前提出的进入全省城区第一方队及后续提出的‘四个区域’、‘三化’目标,不切合实际”问题。
以“稳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为指导,力争实现3年内一般收入达到全市中等水平。①强化“项目为王”意识,强产业育财源。持续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对重点项目落实领导包保制度,成立服务专班,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按照“时间表”“路线图”逐个攻坚。推进高铁北站站前地区商务交通设施建设,启动高铁新城商住开发、东王屯土地收储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化工园、高铁新城、解放路二段改造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谋划阀门厂和航星真空包装厂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依托北普陀山及二郎洞,深度发展旅游、休闲产业,打造何屯温泉花卉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完善古塔历史文化街区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全力打造特色街区。建立骨干财源企业信息库,加强与重点纳税大户的沟通联系,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扎实推进财源建设。②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为落户我区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认真落实省、市有关产业扶持、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面向长三角、“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地区,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活动;加强与苏州的对口合作,学习借鉴苏州工业园区的发展理念和经验做法;瞄准国内外优质企业,以园区、商圈、楼宇为载体,坚持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更好地发挥商会、协会作用,着力引进一批新项目;实施AB角制度,围绕总部经济、轻资产型项目开展精准招商,促进项目签约落地,早日实现有效投资。③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将政府举债控制在债务限额内发行,坚决遏制各种形式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税费征缴力度,全面清理、查补税款,严厉打击虚开发票行为,确保应收尽收。④强化开源节流,压减非刚性等支出。不断完善组织收入措施,突出抓好重点税种的征管,确保地方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健全和完善协税护税机制,积极深入推进综合治税,突出对重点税源企业、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等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清缴清收,堵塞征管漏洞,实现应收尽收。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各项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培植壮大新兴税源。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大力提质增效,对各项支出务必精打细算,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压减的支出全部用于“六稳”“六保”和“三大攻坚战”等民生重点领城。古塔区委、区政府对发展思路问题高度重视,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工作使命感,在省委巡视期间就迅速启动了这项整改工作,做到了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工作组,于2019年11月2日和12月9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区党政班子领导、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分别带队,以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密结合古塔区现有发展实际,紧扣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传统优势等战略地位,认真梳理古塔区当前发展的基础、现状、特征和问题,为制定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指导意义的发展思路开展密集调研,形成了发展定位和思路的初稿,以座谈会和书面的形式提供给相关部门,广泛征集各级“两代表一委员”、驻区企事业单位、辖区企业及群众意见,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汇总修改完善后提交第173次区委常委会审议。同时,2019年12月18日,在区委十届十次全会上,经全体委员讨论,正式通过了以“开放活区,二产强区,三产兴区,北展扩区”发展战略和充分发挥六个自有优势、努力构建六大发展格局为主要内容的我区新的发展思路;2019年12月26日,古塔区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全体人大代表审议并通过了以此发展战略为工作指导思想的《区政府工作报告》。至此,我区新的发展思路确定,这也为我区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奠定了基础。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力争三年内使古塔区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达到锦州市县区中等水平,并将长期推进。
3.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5)落实省委“1+8”文件精神不扎实问题(共 3条具体问题)
一是“区委制定的‘1+8’文件结合本地区实际不够,还存在照搬照抄市委、市政府文件现象,如区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党对全面振兴领导的工作方案》,与市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党对全面振兴领导的实施方案》95%以上内容相同”问题 。
坚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发〔2019〕37号文件为指导,结合锦州市总体发展思路和古塔区实际,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召开了专题研究部署会、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和区委第194次常委会议对文件修改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重新梳理了“1+8”文件。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委各部委对《关于加强党对全面振兴领导的工作方案(讨论稿)》的指导思想等四个部分进行完善,主要针对举措部分的党的政治建设等七个方面的25条内容加以完善补充;区政府办会同区直各相关部门对《关于更加关注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让人民群众共享振兴成果的工作方案》工作目标中的4条和主要举措中的19条进行了不同程度修改,对保障措施部分进行了整体梳理;区营商局结合“重强抓”工作,对《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方案》中主要举措部分第一方面的5条内容进行了调整;区发改局对《关于科学统筹精准施策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的工作方案》主要举措中的12条建议做了不同程度修改;生态环境局古塔分局对《关于更好支持生态建设和粮食生产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的工作方案》进行了整体梳理,主要对举措中的14条和保障措施的5条进行了修改完善;区商务局结合古塔区最新工作思路对《关于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形成全面开发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的四个部分进行了整体修改,篇幅由8页精简至4页;区工信局对《关于以培养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在动力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部分“扶持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中的5条删减修改为4条;区委办结合上述文件修改完善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古塔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剔除了与古塔结合不紧密的六分之一内容,增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委《受处理处分领导干部重新任用或者提拔使用方法(试行)》、“全省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和《锦州市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2019—2021年)》《锦州市宗教界人才队伍建设十年规划》《区委十届十次全会报告》《区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完善后的措施和建议更加贴合古塔区实际且重复率不高于30%,已经重新印发。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均未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意见”问题。
区人大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整改工作,将落实省委“1+8”系列文件纳入《古塔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讨论了《区人大党组贯彻落实省委“1+8”系列文件实施意见(草案)》,参照区委“1+8”系列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后下发到区人大各委办和各街道人大工委。同时,将贯彻落实省委“1+8”系列文件与“履职尽责当代表,助力发展做贡献”代表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以“双联系”为抓手,引导代表争先锋、当模范,更好地把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出来,充分展示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区政府党组重新梳理“1+8”方案,并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后正式印发。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党对全面振兴领导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区政府系统党建工作,根据区委《关于加强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经4月27日区政府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区政府党组切实担起“一岗双责”责任,在政府工作中有党建,在业务工作中讲政治,认真履行党组和政府系统各项工作职责,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区政协党组召开了党组第19次会议进行深入研究,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第6次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将贯彻落实好省、市、区委“1+8”文件精神写入区政协2020年工作要点当中。经区政协党组第22次会议审议,出台了《政协锦州市古塔区委员会贯彻落实省委“1+8”系列文件实施意见》,着重从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委员作用和强化责任担当三个方面推进“1+8”文件精神落实。同时,以“1+8”文件精神为遵循,着力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力度,大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制定出台了《锦州市古塔区政协特约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引导民主监督员积极履职,有力推动派驻单位工作的落实。区法院党组召开了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了省委“1+8”文件,并先后召开两次党组会议,制定了《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省委“1+8”系列文件实施细则》,专题研究部署了2020年党建工作。结合落实“1+8”文件,区法院把工作的落脚点转移到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上来,将审判执行工作作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平等保护理念,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化司法改革,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审判质效提升。继续推进“一化两中心”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和优质服务良好形象。区检察院党组进一步深入学习省委1+8文件精神,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传达了《中共锦州市古塔区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和“11·21”重要批示等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了《古塔区检察院落实省委“1+8”系列文件精神实施意见》,将“1+8”文件精神与检察院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制定了《古塔检察院机关作风、营商环境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防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同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务管理,制定了《中共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大力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是关于“政务服务不到位,截至目前,仍有7项应进必进政务服务项目没有进入服务大厅; 全区政务服务网应建点位73个,有30个未接入”问题。
对此问题主要从两方面着手解决。①确保政务服务项目应进必进。按照反馈的问题,梳理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排污许可,筹备设立宗教场所,宗教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7个审批事项未进厅,涉及3家区直单位。目前,区审批局已在服务大厅一楼和三楼为3家业务主管单位分别设置一个业务窗口,每个业务主管单位各派出一名审批业务人员驻厅受理相关业务。我区对这些新入驻业务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岗前培训,学习了《窗口人员工作规范》及“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10项优化营商环境制度,要求他们必须熟知7项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结时限等具体问题。3家业务单位也重新对未进驻事项的审批流程等进行了梳理、确认,制定了办事指南。5月25日所有政务服务项目已经全部入驻大厅,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②做好全区政务服务网接入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以“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为原则,不断优化电子政务外网基础网络,重新排查、梳理、调整了全区辖区政务外网建设点位,增设2个点位,现已达到75个点位,并于4月26日全部安装完毕。区机关保障和信息服务中心对已安装的政务外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确保点位安装和使用情况正常。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共 1条具体问题)
关于“2018年以来,全区虽打掉2个涉黑集团,侦破各类涉黑刑事案件27件,但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仅为131.4万元”问题。
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查清涉黑涉恶财产同步进行,坚持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经济利益链条同向发力,综合运用判处财产刑、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追缴、没收力度。同时,坚持公、检、法三家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并案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问题(共 2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2016年以来,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析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通报;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会议均未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区四大班子成员及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2016-2018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分别有20、16、15人次未提及落实该项工作情况”问题。
严格按照《古塔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对已经上报的2019年度区直部门正职和街道党政正职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检查,并形成反馈报告,对未在述职述廉报告中提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25名同志反馈整改意见,要求立行立改,目前25名同志已按要求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了完善,并交至区委组织部进行统一存档。下一步,将结合区委组织部每年印发的述职述廉报告提示单,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体现在报告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2017年1月,区委将意识形态列为区委党校主体班常态化教学内容,但区委党校并未开展此类培训”问题。
区委党校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每年党校培训计划,做好课题研究阐释工作,召开意识形态课题专题教研、开展集中备课,目前已对区直和各街道社区(村)80名从事意识形态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下一步,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阵地建设,满足承办全区党员干部培训需求,充实壮大师资队伍力量,创新培训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8)民生问题反应比较强烈问题(共4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烂尾楼工程’和部分房屋入住、办证难问题久拖不决。天宝华府、解放路二段等4个项目,面积近9万平方米,时间长达6年之久,1886户动迁户和购房户不能如期入住;星桥花园等4个小区,1876户居民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问题。
“烂尾楼”项目中,天宝华府项目正在积极推进;解放路二段项目预计2022年上半年完工;气象台四期项目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小凌里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装修配套建设,预计今年12月底工程完工。“办证难”问题中,星桥花园和锦城四月天小区已具备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瑞祥园小区、长城小区正在与部队善后办沟通协调,待有明确意见后推进。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限期完成。
二是关于“生活设施欠账较多。135个弃管小区共计421栋楼,建筑面积约250万平方米,涉及23509户居民,存在室外下水设施堵塞、线路老化等问题”。
针对我区的弃管小区,成立了区属盛祥物业公司,对135个弃管小区进行重新规整、划分,最终合并成64个物业小区并进行物业管理,对室外下水设施堵塞、线路老化等问题进行日常维护和维修。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古塔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屋面防水、室外排水、线路维修、外墙粉刷、对讲防盗门更换、化粪池清理维修等方面内容,计划利用国家专项资金,逐步对我区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将每年老旧小区维修费用纳入区财政预算。依据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将平安、大凌、三保、阜康四个小区纳入2020年古塔区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此次改造共涉及43栋楼,居民2968户,计划投资约3929.82万元。目前,已完成了四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已全面开工,预计2021年9月竣工。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需长期推进。结合古塔区财力物力实际情况,在“十四五”期间,申请利用国家专项资金,逐步对辖区内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工作。列入2020年改造计划的四个小区,预计2021年9月工程完毕。
三是关于“教育发展不均衡。铁路以北面积和人口占全区的一半以上,没有九年义务制学校,2015年规划建设1所九年义务制学校,因动迁未完成,至今未能开工建设;全区69所幼儿园,仅有3所为公办,远远低于50%的国家标准”问题。
①关于铁北地区没有九年义务制学校问题:在高铁新城项目中规划64亩土地用于建设一所42班型学校,拟命名为锦州市古塔区高铁新城联合名校,申请债券资金5000万元,计划2021年上半年开工,2022年末投入使用。②关于公办园较少问题:一方面接收社会机构幼儿园改建成公办园2所,4月21日区政府与石化公司签订了《红星幼儿园移交协议》,更名为古塔区红星幼儿园,可开设11班型,容纳幼儿385名,截至目前,红星幼儿园已经接收完毕,改造工程已完工,9月30日正式开园。回收民办龙之宝幼儿园,成立古塔区第二幼儿园,该园与第一幼儿园共同申报改造项目,申报资金2000万元,可开设7班型,容纳幼儿245名,该园设备设施在接收当中。目前,我区现有公办园5所。另一方面,通过新建项目解决公办园问题,在宏业大都会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命名为古塔区第四幼儿园,可开设6班型、容纳幼儿210名,该项目计划于2022年9月交付使用。在高铁新城项目配建古塔区第五幼儿园,可开设12班型,容纳幼儿420名,该项目计划于2021年5月开工,2023年9月交付使用。在东王屯新建古塔区铁北中心幼儿园,同时作为古塔区乡镇中心园使用,可开设12班型,容纳幼儿420名,已申报债券项目,申报资金2000万元,计划于2022年5月开工,2023年12月交付使用。通过接收、新建及改建,我区公办园将达到8所,到2023年9月我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将达到50%以上。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是关于“全区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仅2家设备齐全,其余6家均存在设备老化短缺问题”。
经摸底,全区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天安、石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缺少X光机,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文件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必配备X光机”的指导意见,暂不配备。其他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维修原有设备进行了整改,其中,站前、敬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超声设备进行了维修;饶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血分析仪、尿分析仪进行了维修;钟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尿分析仪进行了维修。目前,全区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齐全、可用,能够满足患者需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9)区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共 3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区委未成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未制定实施细则和年度工作计划”问题。
经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古塔区委关于调整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经第194、197次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古塔区委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和《中共古塔区委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成立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为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水平提供了制度遵循和组织保障,同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区委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进行了明确安排。6月中旬,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将向区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常委部门、区委群团组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半年工作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区委组织部仍将省委制定的‘十项规定’列入2018年、2019年主体责任报告”问题。
区委组织部迅速跟进学习党中央、省市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主体责任系列新部署新要求,依据《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 》,对照组织部门工作职责,完善2018、2019年主体责任报告,按照要求做好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并认真抓好落实,完善之后向区纪委报备。高度重视中心组学习,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深入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中心组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办公室设有专门中心组联络员,对中心组学习做好归档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视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各项举措。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落实主体责任计划,部班子成员做好分工,列出责任清单。下一步,区委组织部将每半年召开一次部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报告,落实谈心谈话等制度,确保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是关于“2016-2017年度,市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中,古塔区在全市8个县区中排名第5、第8,被市委提醒谈话”问题。
①强化主体责任。出台了《关于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区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同时强化学习教育。4月4日,通过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中共锦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并下发了科级中心组学习目录,全面深刻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系列文件。印发了《中共古塔区委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要求全区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党组织“一把手”每半年向区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②落实监督责任。聚焦疫情防控监督,制定了《古塔区纪委监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方案》《关于严明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对各级党组织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问责22名干部,批评教育17人,谈话提醒2人,诫勉谈话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制定《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明确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压实责任,做好全面监督。制定《古塔区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措施》,成立监督检查组,按照联系单位分工,对各单位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总体掌握工作进度,指导各项工作。制定《古塔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政治监督工作方案》,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等开展常态化政治监督。一以贯之抓好《古塔区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做好同级监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利用警示约谈等方式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制定了《古塔区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监督检查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情况。做好对下监督,针对区委提出的理清主体责任清单的要求,4月17日区纪委下发《工作提示单》,督促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单位党委(党组)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文件精神,理清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配合市纪委做好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工作,在区委组织部的配合下,初步完成建立全区正科级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工作。组织开展了一轮警示约谈,由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约谈各街道、区直单位“一把手”,从对党忠诚、务实担当、服务群众、知规守纪四个方面提出要求,提醒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0)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共 2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2016-2018年度,区四大班子成员及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述职述廉报告中,分别有9人、5人、7人未提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等内容”问题。
现有区四大班子成员中,2016—2018年间在古塔区任职的,对此期间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自查整改,补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等内容,涉及21人均整改完毕,并由区委组织部存档。2019年12月12日,按照市委对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9年度考核统一要求和部署,区委组织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告知各位领导,明确了述职述廉报告中必须体现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等10项内容,收集汇总后逐一把关。2020年3月11日,区委组织部针对省委巡视组对县级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内容不完整的反馈问题向市委组织部汇报相关情况,市委组织部对古塔区县级领导干部2019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的完整性给予肯定。建立县级领导年度述职述廉提醒机制,长效推进对述职述廉报告质量把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43名区直主要负责人中,2016-2018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均未提及‘一岗双责’有28人,占65.2%”问题。
要求现任区直部门和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对2016-2018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补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等内容,涉及31人均整改完毕,并由区委组织部存档。2019年12月27日,按照区委对全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方向、大局观念、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文化意识形态建设、作风建设等重点任务履职情况纳入到年度考核内容中。将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形成要求以正式文件形式在全区范围内下发,进一步明确述职述廉报告必须包含“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及其他需要纳入考核范围的指标内容。2020年3月23日,区委组织部下发审阅述职述廉报告通知,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巡察办对全区区直部门正职及街道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共46人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内容审核,排查出43人共86条整改意见后做出书面反馈,3月27日,区委组织部对43名干部逐一发函反馈整改意见,截至4月1日,全部整改完毕。下一步,将在每年开展此项工作前印发述职述廉报告提示单,并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联合审阅工作,将述职述廉报告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1)关于“领导巡察工作不够有力”问题(共 2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区委常委会没有传达学习《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0)》和全国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不及时,其中听取第2、第5轮时间间隔均超过60天。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点人点事较少,提出意见不具体”问题。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区委常委会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和《关于印发赵乐际和杨晓渡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通知》等内容。制定《中共古塔区委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在巡察组进驻结束20天内,组织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巡察组进驻结束30天内,组织召开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议”工作要求,拟定全年区委书记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间,确保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书记两个专题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召开。按照巡察工作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召开十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中期汇报会议。区委按照至少每半年常委会专题研究一次巡察工作的标准,及时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区委召开4次常委会,研究省委巡视办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相关事宜。3月5日,区委第188次常委会,部署省委巡视办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3月11日,区委第189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古塔区委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4月4日,区委第194次常委会议,听取了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推进下一步整改工作。5月22日,区委第201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中共锦州市古塔区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严格执行书记预审程序。制定《关于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的工作办法》,严格落实巡前准备、中期汇报、组办会商、校核文稿工作,坚决做到了解问题详实、准确,形成报告言简意赅、重点突出、特点鲜明。书记专题会前,执行书记预审巡察报告工作程序,书记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点人点事,具体实际。区委书记听取区委第七轮省市区上下联动巡察、第八轮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点人点事10个,平均每轮达到5个,提出处理意见10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协作机制执行不力,巡察机构力量薄弱与巡察全覆盖任务不相适应,目前空编3名”问题。
健全完善《关于建立巡察工作与相关机关和部门协作机制的办法》,并严格按制度执行,目前相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密切协作,效果明显。制定《古塔区委巡察抽调干部管理办法》,结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和区委巡察工作实际及全区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补齐配强了巡察人员,截至目前落编率已达到100%。8月下旬,区委组织部将业务水平较高的原区审计局副局长调任巡察组任副组长,较好地解决了巡察机构力量薄弱与巡察全覆盖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5.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2)警示教育效果不够明显问题(共 1条具体问题)
关于“对本地区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仅在本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对案件深入剖析不够,没有达到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更多身边人的效果”问题。
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做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五星村书记张某某、村长段某某违纪问题的典型案例,撰写案例剖析,深入分析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组织全区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关于五星村书记、村长违纪问题通报》及案例剖析材料。由村“两委”班子成员统一填写《警示教育回访表》,并对照党规党纪自我检查,自我剖析,查找个人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填写《警示教育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台账》。制定《古塔区关于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的工作办法(试行)》《古塔区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常态化警示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确保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切实达到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效果,推动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达到警示教育过程和教育效果相统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3)持续深化“三转”不到位问题(共 1条具体问题)
关于“2016年以来,区纪委监委仍参与50余次创卫生城市人员在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和1次教师招聘选拔的监督工作”问题。
①转变工作职能。区纪委监委清理议事机构,及时征求区委、区政府意见,下发《古塔区纪委监委参与和退出相关协调议事机构的通知》。目前,保留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0家,退出不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17家。制定《古塔区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纪检监察室联系街道和有关单位分工调整意见》《关于开展街道纪工委“两专”人员轮岗轮训的通知》,以结对帮带、轮岗轮训推动区纪委监委机关与基层街道纪工委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文字综合等方面双促进。第一批已轮岗轮训9人。②转变工作方式。围绕辽宁振兴工作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是否认真履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调研,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增强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政治自觉。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调研,了解线索排查、案件办理、纪法衔接、各部门协调配合等方面情况。③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手书签订《廉政承诺书》64份。每月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进行排查,防止“灯下黑”。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七警教育”,不断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练好“内功”。
工作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6.对基层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14)对基层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共 2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何屯村2018-2019年白条支付文化墙绘画人员工资共计6.5万元;二郎洞村2015年超规定限额使用现金支付翻建村养老院工程款59.45万元”问题。
核查组对巡视组反馈的何屯村和二郎洞村等单位的违反现金管理的问题进行核查。何屯村党支部书记何某某、士英街道农经站会计葛某违反发票管理制度,对两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2020年4月15日,何屯村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郜某某补充了绘画工程发票,何屯村已将发票补充入账。二郎洞村书记吴某某、主任钟某某,二人对村财务管理工作未严格审核把关,致使该村超限额使用现金,应负领导责任,对该两名同志诫勉谈话;士英街道农经站会计苏某某,作为二郎洞村记账会计,未严格审查会计资料,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村副书记兼报账员王某某未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违反《会计法》,应负直接责任,士英街道纪工委已对其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由区财政局利用腾讯网络对全区各街道、各村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针对基层单位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区审计局对全区2019年度预算单位进行一次审计,其中22家一级预算单位进行现场审计,61家单位进行内审自查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区纪委监委依托审计结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2015-2017年,钟屯派出所、区交通局、区农发局违规将本应由单位支付的汽油款、办公经费及伙食补助等共计6.2万元交由钟屯街道办事处核销处理”问题。
核查组对巡视反馈的关于钟屯派出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的违反现金管理的问题进行核查。钟屯派出所所长孙某某,在原钟屯街道报销本应由其单位负担的办公经费4.5万元,其行为违反财经纪律,未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的相关规定。鉴于该同志违纪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诚恳,并积极主动返还报销的厨师工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对财务制度的管理。同时,责令钟屯派出所严格遵守财政预算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区农业农村局原局长王某在任职期间,将应由本单位负担的公务支出1.7万元,在其他预算单位报销的行为,未严格遵守财政预算的相关规定,已违反《预算法》。鉴于该同志违纪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诚恳,且报销经费全部用于工作中,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错误。同时,责令区农业农村局立即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并及时归还原钟屯街道报销的公务费用。针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发现的基层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全部发生在原钟屯街道,对士英街道(原钟屯街道)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严格遵守《会计法》《预算法》《发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街道和村级资金管理和使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人员业务培训。士英街道已按《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
7.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15)区委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问题(共 2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面对存在的诸多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思考对策和形成有效的制度措施,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督导和促进作用不明显。区政府党组,2016-2018年没有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区政协党组仅研究过1次”问题。
制定了《中共古塔区委关于加强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古塔区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对区直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特别是区直机关党建方面,要求区直各党委(党组)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党建工作研究部署情况定期报送机制,制定了《关于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定期报送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情况的通知》,明确区直各党委(党组)每年至少研究党建工作1次。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参照执行。开展交叉互检,从各党(工)委抽调熟悉党建的工作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采取互检模式,对机关党支部2019年度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整改,促进工作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巡视组抽查10个街道和6个区直单位的党支部记录发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均没有支委会记录、未开展党日活动和未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分别占80%、87%、70%”问题。
根据制定的《中共古塔区委关于加强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古塔区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规范全区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结合“全省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要求,制定了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工作计划,明确轮训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确定培训内容。4月17日,组织开展了基层党务知识专题培训,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街道党务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87人参加。制定了《古塔区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开展交叉互检,对全区各领域基层党支部2019年度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8.选人用人问题较多问题
(16)正向激励机制不健全问题(共 1条具体问题)
关于“部分干部反映,区委把评选优秀公务员作为干部晋升的照顾性政策,巡视发现,2016-2018年10个街道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共45人,其中,党政正职干部38名,副职领导干部7名,没有普通干部”问题。
对《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进行重新优化,明确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按各机关参加年度考核人数的15%确定,各单位优秀等次评定要注重向一线非领导职务岗位公务员倾斜,并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优秀等次分配比例,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的考核结果评定由区委统一组织安排,确保全区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优秀等次占比高于参评人员占比。2019年度共51家机关492名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其中非领导人数240人,占参加考评总人数48.78%,非领导人员获得优秀等次占比49.38%,高于非领导人员所占比例,高出2018年度非领导人数评优占比十八个百分点。同时,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坚持落实关心爱护基层和一线干部的制度措施,把各项评优奖励和待遇保障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重要举措,修改完善了《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实施意见(试行)》,对照抄照搬上级文件的、操作性不强的、不适应古塔干部队伍发展实际的内容做了删减,形成《实施意见》(试行修改稿),从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落实监督问责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方面,提出11点意见,经过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印发。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7)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共 2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区管科级干部30周岁以下的没有;年轻干部学历偏低,80后科级干部共计130人,具有全日制大学学历的53人,仅占40.8%;80后任街道党工委书记只有1人,没有达到市委提出的1/3标准”问题。
制定出台《中共古塔区委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对干部队伍建设年龄、学历、专业等提出总体要求。2020年8月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纳入科级领导班子90后1人,提拔重用具有全日制大学学历的80后干部12人,调整后,目前全区具有全日制大学学历的80后科级干部占比51.9%。街道党政班子配备方面,党政领导班子正职中40岁左右街道党工委书记1人,35岁左右办事处主任4人;党政班子中有4个街道配备了30岁左右年轻干部,其中1个街道配备90后干部1人。区直部门班子方面,配备35岁左右正职3人。比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对年轻干部配备的要求“每个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至少配备1名35岁左右年轻干部,配备30岁左右年轻干部的街道数量不低于2/5,其中40岁左右党政正职的配备数量不低于1/4、35岁左右党政正职的配备数量不低于1/8,每个区至少配备2名35岁左右街道党政正职”,目前均已达标。研究制定《2020-2025年古塔区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规划》,对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培养锻炼、提拔使用、监督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从而加强对年轻干部的优选优培工作,推动全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目前,结合古塔区第二批选派干部到涉农街道、村任职工作,区委组织部从区直机关、街道、事业单位择优选拔1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挂职第一书记,1名非党年轻干部到村挂职村主任助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优秀年轻干部推荐,在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推荐的基础上,综合考察结果建立古塔区优秀年轻干部库,为全区科级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政府组成部门应配备班子成员党外干部6人,目前仅配备1人,且没有正职”问题。
制定《古塔区非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刚要(2020—2023年)》,拓宽非党干部选拔视野,建立非党干部库。目前符合进入科级领导班子年轻非党干部3人,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对培养锻炼、提拔使用、监督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从而加强非党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推进非党干部实践锻炼,在第二批选派驻村干部中选派1名非党干部任村主任助理。在《中共古塔区委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按照政府组成部门配备非党干部的要求,将1名成熟的非党干部任命为区发改局局长。街道机构改革后,任命2名非党干部作为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副职,进一步培养锻炼,通过交流方式逐步纳入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班子。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长期推进。
(18)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严格问题(共2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2015年,时任某街道办事处1名领导干部,在试用期内被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仍按期转正”问题。
因街道机构改革该同志原职务已自然免除,目前未对该同志做任何任职安排。区委组织部通过中心组学习、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的方式,进一步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凡提四必”,着力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结合2020年3月涉及转正考察的7名干部,首次增加了“对试用期转正考核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环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2018年,区委组织部对某街道职员任职资格条件把关不严,造成违规录用人员得到提拔使用”问题。
反馈问题中涉及的街道职员在事业单位改革期间原职务自然免除,2020年4月14日经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取消该同志八级管理岗位待遇,不再列入区委管理干部序列。6月2日,根据市委组织部反馈意见,区委责成人社局按工勤人员身份安排该同志工作,人社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刻汲取违规问题教训。按市委组织部反馈意见,区委责成区纪委对时任古塔区人事局局长(已退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古塔区人事局调配股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古塔区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已退休)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区委组织部对时任古塔区委组织部干部股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考察组成员两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进行书面检查。古塔区委组织部4月15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干部文件相关规定,并对违规入职得到提拔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反思。会议决定在下一步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省委干部管理“4+10”、市委“1+13”文件相关规定,在干部任用过程中更加严格地对干部“三龄两历”等任职资格条件把关,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作出暂缓提拔的处理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9.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问题
(19)机关党建责任缺失问题(共 1条具体问题)
关于“机构改革后,原机关工委相关职能并入区委组织部,但由于工作跟进不够,责任不明,造成2019年上半年8名党员发展对象无法履行入党程序”问题。
区委责成区编委办对区直机关工委书记、副书记职数设置提出明确意见,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同意,确定了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成员数量及组成范围,工委委员不超过7名,参照原机关工委委员设置,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区政府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长兼任机关工委书记,分管机关工委工作副部长兼任机关工委副书记。目前机关工委组织机构已经健全。原8名拟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人员中,有4人因工作关系调离、机构改革上收等原因,党员发展材料已进行了转递,不在我区履行确定发展对象程序。其余4人通过5月8日机关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于5月30日通过机关工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被确定为预备党员。截止目前,按照发展党员组织工作流程,我区机关工委2019年度未按期履行入党程序的4名同志,入党程序已全部履行完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0)农村党组织比较弱化问题(共 2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村‘两委’班子结构老化,有2个村党组织书记年龄超过60岁,13个村只有3个村实现‘一肩挑’,占23%”问题。
全区总计13个村,年龄超过60岁应调整撤换2人。经与士英街道党工委班子主要领导谈话,传达上级关于村干部队伍建设和村党组织书记年龄要求的相关精神,两人均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经街道党工委会议通过,并分别任命两个村第一书记为村党组织书记。区委组织部及时召开部务会,传达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的最新相关要求,并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士英街道党工委,明确 “一肩挑”比例要求,区委组织部按照“一村一策”原则,结合各村实际,对全区未实现“一肩挑”的10个村如何实现“一肩挑”工作逐个分析研判,按照难易程度分类管理。截至目前,通过村书记职业化管理等方式,全区13个村已有11个村实现“一肩挑”,占比85%,达到省市阶段性目标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需长期推进。2个村2名党组织书记年龄超过60岁问题已完成整改。“一肩挑”问题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比例达到省市阶段性要求,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争取在10月底前实现应兼尽兼。
二是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目前只有2个村有项目收益”问题。
古塔区13个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12个。其中有项目、房屋租赁等固定收益的村3个,其他收入来源多为征占地补偿和银行利息。开展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培训会,深入挖掘各村现有资源,按照“一村一品”原则,积极寻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力争尽快改变各村集体经济可持续性不足问题,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下一步,以农村“三变改革”为契机,指导各村整合资源资产,在发展现有村级集体经济基础上,通过引入资金、项目,组建合作社等方式,优化村级集体经济结构。要求各村挂职第一书记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三变”改革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每人每村至少谋划一个项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0.工作纪律比较松散
(21)边巡边改问题(共 2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工作纪律比较松散。巡视抽查发现,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制度形同虚设,不请假外出问题突出;区人大1名干部长期不上班,区教育局1名干部超期休假、1名领导干部工作时间在办公室练习书法;市场监督管理局1名干部经常在工作时间浏览娱乐节目等”问题。
①坚持问题导向,立即整改。对省委巡视期间发现的上述问题进行了边巡边改:区农业农村局接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立行立改,于当天下午3点30分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局党组书记做了深刻检查并做表态发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时间表、路线图及整改落实情况台账,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外出办事请假制度,确保问题不再发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逐条研究提出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所在,查找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某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浏览娱乐节目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制定并下发了《古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及请(休)假制度》,在局机关设置指纹签到,对有迟到早退、公务外出及临时请假不登记的人员按情节分别实施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理。区人大党组针对涉及长期不上班问题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同志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作出深刻检讨。区人大党组制定印发了《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出(考)勤请(销)假制度》,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认真执行,彻底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区教育局党委对超期休假问题立即整改,要求该同志将腿部摔伤、养伤经过以书面形式作出情况说明,身体条件允许立即上班,2020年1月2日,该同志已经返岗。涉及上班时间写书法的同志已深刻认识到问题产生的恶劣影响,进行了深刻检讨。区教育局党委制定了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完善机关建设五项规定和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②举一反三,综合治理。区委、区政府于2019年12月22日召开全区机关作风整治动员部署大会。制定印发了《古塔区“机关作风建设、营商环境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利用100天时间,对照廉洁自律、工作纪律、职责落实、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等方面的60个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专项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纠正机关工作作风以及破坏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和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成立了“机关作风、营商环境百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机关作风、营商环境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目前,四个阶段已全部完成,整改效果良好。截止2020年3月31日,全区69家单位、1166 人,共查摆集体问题284个、个人问题3000余个,单位及个人均提交了对照检查材料及整改报告。六个督导检查组对百日攻坚行动及疫情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共问责22人,立案查处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批评教育17人,谈话提醒2人,诫勉谈话1人。制定下发了《古塔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度》和《古塔区营商环境投诉问题通报问责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办公用房超标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名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4平方米;区教育局2名科以下工作人员办公室面积超标5.5平方米”问题。
区纪委印发《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通报》,对巡视期间发现问题的9个党组织和涉及的个人进行了通报。关于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对区综合执法局1名领导干部超标4平方米问题进行问责,经区纪委常委会审议,给予该同志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区大会上通报批评,已完成整改。区教育局三楼托幼办原有3人办公,1名同志退休后只剩2人,办公室面积超标5.5平方米,区纪委监委对教育局党委通报批评,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已通过补充一名工作人员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区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整改台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4月18日至4月30日,区纪委监委牵头,根据《关于印发<古塔区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措施>的通知》,成立监督检查组,对各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了检查,严格工作标准,紧盯搞变通、假整改的问题。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区纪委监委向主体责任单位下发《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工作提示单,围绕4大方面15项内容64个具体表现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四)巡视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11.巡视“后半篇文章”落得不实问题
(22)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欠缺”问题(共 2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2016年省委巡视组反馈整改3个方面11个问题,虽已整改,但举一反三、持续整改不够,群体访、基层党组织建设、‘两个责任’落得不实、‘四风’等方面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区委没有就持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进行深入研究”问题。
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原则,制定了《落实古塔区突出信访问题县级领导包案制度》,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四个班子领导协助抓、业务部门领导具体抓”的领导包案责任体系,加大力度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力度,及时调整了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共古塔区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意见》《中共古塔区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意见》。在2020年区委工作会议上,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分别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就分管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在全区基层党组织中开展组织生活制度专项检查工作,提升基层组织生活质量。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中共古塔区委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单位党委(党组)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文件精神,理清主体责任清单,区纪委监委对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记录、主体责任清单备案留存。根据《古塔区党员干部廉政约谈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一轮警示约谈,由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约谈各街道、区直单位“一把手”,提醒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印发了《古塔区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开展同级监督;配合市纪委做好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工作,初步完成建立全区正科级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工作;制定了《古塔区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措施》,成立5个监督检查组开展督查检查,建立台账,每周听取各检查组汇报;印发了《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成立5个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巩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制定了《古塔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政治监督工作方案》,理清监督清单,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等开展常态化政治监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区人大党组会议只有2016年涉及1次巡视整改内容,区政府、区政协党组会议,2016年以来未涉及巡视整改内容”问题。
区人大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严格对照省委第三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组织党组成员反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区委书记表态讲话精神及《中共古塔区委员会印发<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古塔区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通知》精神,将巡视整改内容作为党组会议的主要内容,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古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及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人大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了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于3月7日、3月12日、4月13日,分别召开了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区政府党组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的方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锦州市古塔区的反馈意见》《关于对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区委书记王晓峰同志对省委第三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表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反馈会议精神,成立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规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今年以来,党组已于3月6日、3月12日、3月25日、4月20日、5月10日分别召开5次巡视整改方面工作会议。区政协党组召开3次党组会议、1次机关党员会议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了《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锦州市古塔区的反馈意见》《关于对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区委书记王晓峰同志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表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2020年区委工作会议精神、古塔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修改了《政协党组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专题研究了区政协党建工作、区政协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区政协机关作风营商环境百日整治方案。成立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党组会议,切实推动巡视整改成果的有效转化。研究制定了《中共锦州市古塔区政协党组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成立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出台了《中共锦州市古塔区政协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制定了《中共锦州市古塔区政协党组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5月13日区委第200次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本轮巡视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3)关于“存在虚假整改、文字整改问题”问题(共 2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区委上报的整改报告中表述, ‘区委召开全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大会’‘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整改落实推进会议,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三个巡视整改督查组 ’,而实际上述工作并未开展”问题。
在巡视整改期间,全区印发新制定和修改完善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相关工作方案、制度机制共86个,区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先后主持召开整改工作动员大会、6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9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调度各牵头单位落实整改的工作情况,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区纪委监委出台了《古塔区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措施》《古塔区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落实监督责任,对各单位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我们将组织开展自查“回头看”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巩固提升、防止反弹,对整改未完全到位的事项继续紧盯不放、督促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继续跟踪问效。对虚假整改、文字整改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消除整改报告上交就是“过关”的心态,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存在虚假整改、文字整改问题。制定印发的6个制度性文件中,有2个为巡视前制定印发,有4个为巡视整改后制定印发,均作为巡视整改成果上报”问题。
深入学习了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部署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全区上下认真对待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确保按期、高质量整改到位。区纪委监委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甚至搞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的时效性、真实性,杜绝虚假整改、文字整改现象发生。各牵头单位在完成每项整改问题后,由“一把手”签定“整改办结(取得阶段性成果)认定书”,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所有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巡视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本轮巡视整改出台的制度性文件严格把关,确保时效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2.落实审计整改不全面问题。
(24)关于“区委没有把审计问题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问题(共 2条具体问题)
一是关于“2016年以来,上级专项审计出具8份审计报告,反馈各类问题64个,已整改46个,正在推进整改或未整改的问题18个,其中,违规向银行贷款、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等16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问题。
制定出台了《古塔区审计局审计督察办法》,对具体审计整改问题建立一问一档,督促问题涉及的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7个单位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落实整改措施。要求区审计局将审计整改工作与审计全覆盖相结合,各相关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与部门日常工作相结合,举一反三,切实将问题标本兼治。经与市审计局核实,正在推进整改中的问题应为15个,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8个、部分完成整改问题3个、正在整改中问题4个。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部分完成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预计2023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关于“无预算支出、违规执行低保政策等2个问题暂未整改”问题。
落实监督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古塔区审计局审计督察办法》,健全审计取证工作,对具体审计整改问题建立一问一档、逐一销号;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将审计整改工作与部门日常工作充分结合,同时将审计整改工作与审计全覆盖相结合,把握问题实质,举一反三,切实将问题标本兼治。经与市审计局核实,暂未整改问题应为3个,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1个、部分完成整改问题2个。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部分完成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预计2023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安排
古塔区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严格对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之以恒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把准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的成果,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区委常委会“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扛起主责、抓好主业,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聚焦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逐级传导压力,增强工作动力,不断汇聚齐心协力抓整改的浓厚氛围。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不断改进巡察方式方法,让利剑直插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区委将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毫不松懈担负起巡视整改的重大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杜绝“过关”思想,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暂不具备完成整改条件的或者还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强化整改措施,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推诿拖延、整改不力以及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的,一律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是聚焦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以此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由表及里,统筹兼顾,将问题整改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着力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根据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存在忽视和弱化党的作用的倾向和苗头、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还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财政风险防控不够严紧等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问题不反弹。同时,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努力以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业绩,在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赶超大局中体现古塔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16)2399033,电子邮箱gtqwbgs@163.com。
中共锦州市古塔区委
2020年9月30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2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新邱区进行了常规巡视,并于2020年3月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新邱区委把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全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克服疫情带来不利的影响,从速从严从实组织整改落实,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对标对表,坚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力抓好省委巡视新邱区的“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区委召开第141次常委会,深入学习中央巡视办主任王鸿津同志在全国县级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将解决问题作为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省市区三级联动巡视巡察工作。省委第三巡视组在区内巡视工作结束的当日,区委立即组织召开书记专题办公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区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法检两长和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2月30日,召开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巡视组已经反馈的11项问题和自查出的95个问题立即整改,坚持把整改工作落早落实,做到立行立改。12月31日,组织召开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新邱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创新转型发展的重大机遇,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新邱坚决果断、全面彻底的落实,确保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条条有着落、件件抓落实。
二是认真研究部署,从实启动整改。3月7日,区委组织召开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新邱区反馈意见工作会议,传达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区委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按照要求将巡视整改相关文件下发到下一级党组织。区委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中纪委赵乐际书记关于巡视工作要求,省委陈求发书记听取本轮省委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主持起草了《中共新邱区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阜新市新邱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2项问题细化为46个具体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方案制定符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充实了工作力量。3月10日,区委常委会召开第15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新邱区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阜新市新邱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在《整改方案》的基础上,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开展了12项专项整治,区纪委监委制定了作风建设、违反财经制度问题、落实征地拆迁领域廉政风险专项整治方案;区委组织部制定了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专项整治方案;区委政法委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反宣品清缴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改落实方案;区政府制定脱贫攻坚、经济结构调整和审计工作专项整治方案;长营子镇制定基层党建和财务制度整改落实方案。全区各部门迅速行动,保证了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坚持时间服从质量,5月30日区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和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分别作了深刻剖析检查,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共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178个,提出相互批评意见186条,达到了辣味十足和“红脸出汗”的目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有力的推动了整改工作。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取得实效。为确保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出成效,各位区委常委和县级领导干部带领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高度负责,主动工作,形成了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组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责任体系,由区委整改办每周调度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并每周向区委整改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区巡视整改办公室先后12次下发巡视整改工作提示单,督促提醒责任单位严格履行整改责任,落实好整改任务。成立了督导考评组,坚持定期督办调度,进驻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开展真督实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加强业务指导,对进展相对缓慢的单位,单独调度、约谈提醒。
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区委先后召开4次区委常委会、1次区委常委专题例会、5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会、2次督导落实会和9次书记专题办公会,点调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完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区整改落实工作,形成我区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报告经整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会议,反复讨论修改,并于6月10日第162次区委常委会会议上,研究通过,报送省委巡视办。
二、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新邱区委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12项46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差距较大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
(1)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态度不认真,存在拼凑抄袭问题。1名领导干部2018年9月3日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研讨发言材料全文抄袭《人民日报》文章;另1名领导干部2019年8月28日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心得体会发言全文抄袭《光明日报》文章”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突出立行立改,深入开展学习。区委主要领导同志对学习态度不认真、学习体会拼凑抄袭的2名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令其进行重新学习,重新撰写学习体会,并进行深刻检讨反思。相关2家单位党组已经分别于3月12日和3月27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学习内容进行再次学习,2名同志在所在党委(党组)会议上进行深刻检讨。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提高学习质量。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新邱改革发展稳定实际,制定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创新中心组学习形式,要求每次中心组集中学习过程中,除中心发言人员外,全体中心组成员都要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全员参与到每个学习主题中来,在学习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研究问题中增强深入学习的紧迫感。
三是强化自学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制作了《理论中心组学习提示卡》,加强理论中心组日常自学,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最新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编制成学习辅导材料,作为中心组成员自学材料;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检查,切实提高全区各级中心组学习时效和质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推进。
(2)关于“解放思想大讨论结合实际不紧密。区委《关于在全区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的实施方案》明确的55个题目中,有8个题目不符合新邱实际、无法落实,有19个题目没有形成制度成果;已经形成的47项制度成果中,有6个制度照搬照抄上级文件,10个制度后期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重新制定《新邱区深化“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工作方案》,制定了工作任务分劈表,明确了5方面重点任务,11项具体工作要求,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6月份开始,在全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深化“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紧密结合当前新邱工作实际,重新确定10个研讨题目,再次进行学习研讨,杜绝走形式走过场,深入查摆存在问题,突出学习成果转化,切实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利用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周末大讲堂”等载体,开展学习研讨5次,深入阜新百年国际赛道城、辽西大宗仓储(阜新)有限公司等重点项目一线,邀请专家就区块链产业发展、阜新百年国际赛道城PPP模式项目、矿山生态修复治理、5G应用等内容授课讲解,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解读等形式,开阔视野、解放思想,凝聚创新转型发展的思想共识,用新理论、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推进。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东北、辽宁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3月31日,区委理论中心组2020年第2次学习会议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东北振兴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对《习近平总书记东北三省考察回访调研报告》责任分工方案各项任务进行再要求、再部署。5月7日,区委理论中心组第3次学习会议上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是针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指出的“我区理论中心组学习态度不认真”,区委主要领导召开书记专题办公会,研究部署端正区委理论中心组学风问题,提高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要求中心组必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部署,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和新邱改革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开展学习研究,全体成员要人人参与学习研讨,形成良好的学风;从严规范中心组选题,严把选题关,完善中心组学习选题提请制度,制定提请单,推动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是重新修订《中国共产党新邱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将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将学习贯彻关于振兴东北、辽宁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常委会纳入全区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制定《2020年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建议》,确定的18个主题中,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内容占15个;结合工作实际,开办领导干部周末大讲堂3次,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邀请在我区的海外优秀人才、美籍华人金跃群博士,围绕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新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为全区干部授课,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推进。
(4)关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不到位。近年来,第二产业过度依赖煤炭经济,“一煤独大”经济格局突出;煤矿政策性关停后,煤炭行业连年萎缩,接续替代产业尚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高标准、前瞻性编制完善新邱区“十四五”规划,围绕疫情防控新常态和国际国内产业政策走向,聘请了沈阳国际咨询公司等专业团队,帮助我区编制“十四五”规划,重点解决困扰新邱多年的“路径依赖”问题,促进三次产业合理布局、均衡发展,目前公司专家来区进行4轮调研考察,走访重点企业、重点项目35家,形成了重要的编制意见。
二是制定了《新邱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快推进“一体两翼、多点支撑”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煤化工、循环经济、现代物流、装备制造、互联网经济等接续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全力推进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巴新铁路、阜新百年国际赛道城、大金重工风电产业园、东北亚国际物流仓储等项目建设,结合新邱实际情况包装一批新的产业项目,年初以来,已完成包装储备项目15个;完成新开工项目9个,总投资7.4亿元;续建复工项目14个,竣工项目4个。
三是主动做好向上争取工作,截止目前,前2轮申报新增中央投资类政策,我区共包装入库项目12个,总投资132.9亿元,计划争取中央投资34.58亿元;目前已有5个项目通过省市两轮筛选,拟争取新增中央预算内资金29.48亿元;地债项目3个,拟争取资金9.1亿元;辽西北固投补贴项目3个,拟争取资金1746万元;包装“以工代赈”项目9个,拟争取资金672万元;煤化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获得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资金776万元,新邱区二院康复中心项目获得沈阳对口支援帮扶资金200万元。
四是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提升产业科技附加值。持续推动全省首个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区和全省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试点建设,推动新邱创新转型发展。配合中科盛联公司,完成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准备工作,6月30日正式申报;积极开展登记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预计6月末可完成登记注册1户;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0.29亿元;完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项。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5)关于“2018年三次产业比为3.2:44:52.8,一产弱,二产总量少、质量低,三产发展滞后,缺乏资源型地区创新转型发展的思路和措施”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形成“一村一特色、一村一产业”的农业发展模式,一季度,全区累计播种面积3.09万亩;肉、蛋、奶产量分别同比增长20.38%、2.18%、32.33%;绿鲜原驴肉食品有限公司近日获得国家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大力发展芳香产业、向阳花海的新型农业产业,打造乡村旅游、生态农业等新业态;制定了新邱区农产品线上销售平台方案,补齐农村电商平台短板,为五家红酒业、绿鲜原驴肉食品有限公司等农业骨干企业搭建互联网销售平台。
二是推进第二产业做大做强。一季度,完成工业产值34008.3万元,同比增长54.4%;积极服务大唐煤制气项目建设,抽调50余名机关干部,组成11个置换行动组,推动大唐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四位一体”综合农业园区155户看护房去除居住功能,进行房屋置换安置,为大唐项目如期投产达效打好基础;大金重工开足马力,一季度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0%,利润同比增长300%,积极打造百亿规模风电产业集群,6月7日,总投资额22.2亿元的大金风电产业园奠基开工,4个重点项目涵盖叶片、塔架、组件和大件运输等领域;18家新型环保建材企业抓住市场需求契机,加快项目技改,全面扩大产能。
三是激活带动第三产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围绕巴新铁路项目,推动东北煤炭物流园区和新邱物流园区建设,东北煤炭物流园区控制性规划已完成并通过评审,新邱区现代综合物流园项目,今年完成投资3000万元,截止目前已累计完成1000万元;5月18日,阜新百年国际赛道城建设管理公司正式挂牌,分期推进PPP项目,计划总投资19.7亿元,今年重点打造4个赛事中心和5个赛道公园,百年赛道城中央主路及绿化项目全力推进,涉及2个村征地补偿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游客集散中心和赛事服务中心计划7月和8月初开工建设;全面发展赛车经济,大力发展汽车维修、配套改装、驾驶体验和训练等相关配套产业;积极响应国家发展“夜经济”号召,街基号·老街夜市项目5月15日试运营,3个板块共引进商户318家,解决就业1100余人,日均客流量1.1万人次;上半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3.6亿元。完成限上批发额4.73亿元。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6)关于“开放合作落实不力。实际利用外资及进出口有差距。2018年实际利用外资4.2万美元,仅占全年任务指标的2%,2017年、2019年实际利用外资均为零;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全区完成进出口总额30万元人民币,仅为全年任务指标的15%”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积极克服疫情对招商引资工作的不利影响,一季度,走出去招商5批次,请进来客商31批次,新签约和注册项目26个,新增外来市场主体19个,到位资金2.31亿元;采取网上洽谈、在线签约方式对接客商167次,“云签约”项目13个,总投资额82亿元,其中合同额30亿元,签约额52亿元,目前,有11个项目已经落地。
二是区委主要领导带头招商,赴新疆推动辽西大宗仓储公司与新疆天富国际经贸公司合作,并考察了新疆“陆港集团”开展国际贸易情况,以新邱区大宗仓储交易平台为依托,联合新疆—阜新—张家港三地建设智慧“物联网”平台,到友好区团新疆石河子市141团回访,围绕智慧物联网、芳香产业、农产品深加工开展合作;辽西大宗仓储交易平台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批,纳入“四上企业”管理,实现销售额入统,年初到现在,实现销售额4.7亿元,在“辽西大宗仓储”的引领下,13户企业入驻新邱物流园区。
三是以“国内顶尖、国际一流”为目标,全力推动阜新百年国际赛道城建设,计划从6月底开始,陆续举办国家级赛事9场,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揭幕战已具备办赛条件,中国汽车拉力锦标赛暨巴哈400英里汽车挑战赛,正在与湖南卫视和中国汽车工程协会进行洽谈,军事嘉年华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完成;积极发展赛事经济,今年首场比赛计划引进企业12家以上,目前,阜新航天大数据中心、华东交通大学通用地勤学院等项目成功落户。
四是全面扩大对外开放。组织我区3家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进口博览会,盛京新能源汽车分别与webasto、TPI corporation等2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大力培养进出口贸易企业,引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目前,已有进出口自营权企业5家,全力推动进出口贸易向好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7)关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问题突出。煤矸石山开采管理不到位。2016年末确定的15家采煤矸石企业均未编制土地恢复方案,无序生产情况未能得到根本解决,煤矸石山植被破坏达800余亩。采矿区扬尘污染治理不力。2015年以来,区38公里处11户居民因长期受扬尘污染困扰,多次到信访部门上访,区委、区政府研究推进解决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政企合作、产业先行”的新邱模式,全力推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围绕治理方案中54个重点项目,全力推动实施。中科盛联公司中标赛道城一期PPP项目,目前,24平方公里矿坑内赛道规划设计已经完成,全力推动PPP项目融资工作,已与建行、农发行、交行等金融单位全面对接,积极拓宽融资渠道;3号矿坑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已完成90%,正在进行矸石山土壤固定和喷播复绿工作。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新邱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积极开展了煤矸石山恢复治理,依法取缔了15家煤矸石非法开采企业,由国有瑞科公司对已破坏的煤矸石山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推动煤矸石资源向资产化、资本化转变,一季度,煤矸石销售收入达到447万元;按照复垦方案对煤矸石山进行环境恢复治理;阜新环保建材综合处理1、2号基地项目开工,破碎筛分大型生产设备已进场,1号基地10月末投产,2号基地6月末投产。
三是切实解决群众受扬尘污染困扰问题。将区38公里处11户居民纳入金家洼子村棚改项目计划,棚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申请棚改专项债券35000万元,项目启动实施后,优先启动11户居民拆迁安置工作,现已全部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8)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部署不到位。产业扶贫项目单一。区产业扶贫项目库中的12个项目,仅落实了2个”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整改。经核查,扶贫项目落实差距较大问题,主要是项目数据重复录入系统所致,区农业农村局、长营子镇对扶贫项目库数据进行甄别完善,对数据录入存在失误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重复录入的项目已删掉。
二是筛选特色产业项目,增加项目储备量。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今年确定产业扶贫项目3个,分别是:长营子镇五家红酿酒项目、五家红酒业豆制品生产加工项目、查海酒业农产品种植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目前,五家红酿酒项目和查海酒业农产品种植、深加工项目已实施,五家红酒业豆制品生产加工项目已列入项目库。
三是继续实施鑫源肉驴养殖扶贫项目。将剩余的项目资金17.9635万元投入合作社,扶持养殖户,实行兜底保障,完善扶贫项目档案,项目收益重点扶持年收入5000元以下贫困户和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确保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全部达到稳定脱贫标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推进。
(9)关于“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长营子镇某村2017年从省民委申请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鑫原养殖专业合作社饲养肉驴,每年收取1.8万元肉驴养殖利润专项用于当年精准扶贫户,经走访62户精准扶贫户了解,只有2户收到补助资金,共计1000元;查阅该村账目发现,其余1.7万元用于全村大病救助”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规范使用扶贫专项资金。区纪委监委勒令该村将尚未发放给扶贫户的资金发放到位;目前,长营子镇已单独列支1.7万元专项资金,补齐2019年扶贫收益资金,并完全用于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是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对长营子镇原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该村委会主任及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以案说纪,开展警示教育。要求长营子镇及各村在今后的专项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农村三项制度”和“六步工作法”,遵守财务制度,履行工作流程,加强监管力度,规范使用资金。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0)关于“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不到位。线索排查质量不高,公安单打独斗现象突出,除区公安局外,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均未提供行业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全区政法系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部署,专题学习了“两部两高”相关政策文件,跟踪督导基层单位意识不牢、认识不足、啃“硬骨头”的韧劲不够等问题,切实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
二是加大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侦办彻查力度。区公检法开展“并联”案件工作,推进了“侦、起、审”高效运作;运用“案件会商”机制,推动涉黑涉恶案件提速办理。目前,全区扫黑除恶案件线索为73条,向市扫黑办移交9条,区查结58条,查结率为91%,线索查结率提高6个百分点。新邱公安分局打掉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区检察院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4件,区法院已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件,受疫情影响,2件正在审理程序中,6月底前审结。
三是除新邱公安分局以外,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提供查办行业涉黑、涉恶犯罪线索39条,占线索总数的65%;加大对建筑行业、教育、小额贷款公司、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线索排查力度,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综合运用“三级书记抓扫黑除恶”制度,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协调机制。
四是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邱电视台、新邱时讯、新邱宣传公众微信号等区直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平台,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战果,用以案说法式的报道,把典型案件报道转化为法治公开课;通过采取微宣讲、百姓宣讲等灵活多样的宣讲形式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常态化,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1)关于“个别谈话中有26%的谈话对象反映,1起涉恶案深挖余罪、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责任追究均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持续推进王某案打财断血、深挖余罪。2019年12月17日,成立了涉案资产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王某的资产进行清算核定。对判处罚金已全部执行到法院专户;违法所得正在收缴,依法扣押其房产、车辆及其他财产,经依法拍卖、变卖后所得案款将上缴财政。办案组对王某家族成员在京沈客专动迁问题进行了彻查。
二是加大“伞”“网”线索深挖力度。针对王某案,经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对市铁路办原工作人员耿某、区原铁路办主任齐某、长营子镇土地办主任李某、阿金歹村村民小组长王某立案审查调查,采取留置措施。经查明,齐某、李某、耿某等人涉嫌共同贪污动迁款300余万;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李某涉嫌受贿40余万元,且充当王某恶势力保护伞。2019年10月,区纪委监委将王某涉嫌贪污罪、行贿罪案件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12月,因严重违纪违法,区纪委监委对齐某、李某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市铁路办工作人员耿某由有权限机关作出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由区纪委监委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海州区检察院对该案件正在办理中。同时,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对时任阿金歹村书记王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2)关于“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区委对人大、政协工作领导不到位。2015年11月,阜新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区委直至2017年4月20日才研究推进落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全面加强区委对人大、政协党组的领导。切实强化人大、政协机关党的建设,5月25日、6月1日,区委主要领导分别到区人大、政协党组调研,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市委人大和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区人大和区政协党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人大、政协党组制度建设。出台《中共新邱区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区人大党组出台《新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等8项制度,推动区政协党组出台《中共政协新邱区委员会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等7项制度。
三是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召开“新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展夜经济座谈会”和“发展新邱文旅产业,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题议政协商座谈会,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32条,切实提高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不及时。2018年8月,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部分成员工作相继变动,直至2019年6月才进行重新调整”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区委于4月24日下发文件对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下发通知督促区直党(工)委及时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对8家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及调整情况开展了督查检查;长营子镇党委、街基街道、新发屯街道党工委分别于2019年6月25日,12月11日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区直5家党(工)委也于2019年12月前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19年12月13日,召开全区2019年四季度分析研判会议;2019年12月31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委,通报区直党(工)委;2020年3月27日,召开2020年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疫情期间启动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响应,严肃查处了1起网上造谣生事,发布疫情虚假信息案件,迅速平息舆情,回应网民关切,给予1名当事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关于“党对群团组织领导不到位。区总工会按要求应于2018年完成换届,目前没有完成;团区委虽然在2018年底完成换届,但距离上次换届时间间隔长达10年”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切实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区委在区总工会换届前夕,调配编制加设1名区总工会副主席职数,优化工会班子年龄结构,加强了班子建设,指导区总工会增强“三性”、破除“四化”;从事业中心中选派了7名干部到团区委轮岗工作,指导团区委启动“传承五四精神,助力转型振兴”活动月,开展10项系列活动,积极培养选树优秀青年,召开新邱区榜样青年座谈会;调整科协部门主要负责人,统筹掌握群团组织工作重心和目标方向。
二是领导区总工会完成换届工作,6月1日—2日,召开了新邱区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对未来5年全区工会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区委组织、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指导监督换届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工会章程,换届氛围风清气正,组织确定的主席、副主席、委员人选均满票当选。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推进。
(15)关于“化解矛盾纠纷不到位。截至2019年9月,全区在国家信访局登记75案次、86人次;批次和人数同比上升167%和186.69%”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强党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深入落实“三级书记抓信访”责任制,制定《新邱区县级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工作方案》、《新邱区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新邱区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暂行办法》,深化“区委常委包镇街、政府副区长包领域、县级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全区县级领导包案96件,已化解69件,化解率71.9%。
二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对梳理出的不稳定集体访案件14件,个体访案件96件、重点人员27人,全部落实“五位一体”包保责任,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五级网格治理作用,紧密依靠全区1783名楼长、单元长,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米”,确保“琐事不出单元”,“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重大事情不出区”的稳控目标,实现了“两会”期间,进京、去省、到市上访三个为“零”的目标。
三是坚持创新工作载体,畅通信访渠道。宣传提高网上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把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信访的主渠道之一,在全区9个村、13个社区成立23个信访代理站,目前,累计信访代理72案,有效发挥网上信访代理作用。
四是规范信访秩序,对违法信访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加大打击力度,按照“三到位一处置”的原则,及时化解3起扬言进京访,公安部门训诫1人,实现了“北京不去,沈阳不聚,阜新不闹,网上不炒”的四不工作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6)关于“在城乡建设、征地拆迁、涉法涉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问题反映比较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落实首办责任制,坚持“事要解决”原则,做好重点案件化解,区信访联席会议牵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与涉案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确认交办,纳入最多访一次事项,并限期解决。
二是对重点领域信访矛盾加大排查力度,注重做好源头预防工作,全力推动矛盾减存控增工作,目前,2020年省交办减存控增案件21案,已化解19件;坚决打好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收官之战,加强预警信息排查和人员稳控工作,防止产生新的矛盾,明确台帐化解时限,逐案消号。
三是加强社会治理工作。结合省委第三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入开展反宣品清除清缴专项行动,清除反宣品26处,捣毁反宣品制作窝点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贯彻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7)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区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2015年5月以来,没有根据区委领导调整情况及时跟进调整,没有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落实区委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巡视工作开展以来,先后5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对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部署进行传达贯彻,研究落实意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区委常委班子成员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业务相结合,加强对分管部门和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督促检查;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十三届纪委六次全会,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2020年全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二是重新调整区委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全区各议事机构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核查,对调动和人事变动的,结合实际进行调整。2020年3月17日,召开区委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全区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研究解决问题2个,全面加强了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8)关于“2016年以来,区委没有听取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以及下级党组织、区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问题。
整改措施与成效:
一是按照“精文减会”的原则,以往区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以及下级党组织全面工作情况汇报,每月召开一次区委常委专题例会听取班子成员全面工作情况汇报。内容涵盖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没有专题听取。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后,区委立行立改、明确主题,对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听取。2019年12月13日,区委第141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了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2019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并将此形成固定制度。
二是重新修订《中国共产党新邱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将定期听取各级党组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纳入重新修订的《规则》当中,建立长效机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9)关于“巡察工作组织领导不到位。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规划等重要文件精神,2019年上半年没有研究巡察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规划等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2019年12月31日,召开区委理论中心组第12次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并要求结合新邱实际,修订《区委关于建立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目前,出台了《关于建立区委巡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等24项制度;2020年4月30日,召开十三届区委常委会第159次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0)。
二是坚持定期研究巡察工作。2020年5月19日,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主要领导专题听取省市区三级联动巡察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并对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进行部署;建立健全书记专题办公会,常委会、巡察领导小组会定期研究巡察机制,坚持每轮巡察前进行部署,巡察中研究问题,整改后调度情况制度,2020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共研究巡察工作4次,研究解决问题2个。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0)关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责任不够到位,对巡察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把关不严。巡察工作质量不高,巡察报告普遍存在同质化、浅表化问题,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不到位。巡察工作基础薄弱,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与成效:
一是区委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5个方面、16项内容、30条具体问题,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共制定了54条整改措施,新建立24项制度。截至6月上旬,上述整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其中15条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将在阶段性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二是严格履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2020年,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审议《2020年区委巡察工作计划》和《十三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方案》,对全年巡察工作进行安排,就抓好巡察队伍培训、巡察组加强学习、提高巡察报告质量进行研究部署,区纪委、组织部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制度,建立《新邱区委督查督办工作办法》,扎好第八轮巡察整改和第九轮巡察启动工作。
三是加强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工作,按照《市县巡察操作规程》,及时召开反馈会议,审核被巡察单位整改报告。巡察办及时向纪检、组织等部门提供巡察报告、整改报告,建立整改工作台帐。督促第八轮被巡察党组织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双公开”,按时报送整改材料,按规定完成整改工作。
四是加强巡察办人员力量。从区委政务保障中心充实1名有组织、纪检工作经验的人员到区委巡察办工作,及时调整巡察组长库、人才库,制定《中共新邱区委巡察机构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立区委巡察组临时党支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21)关于“三转”不到位,全区“一镇四街”的10名纪工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中有6人兼任信访、扶贫等工作,没有做到专职专责”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阜新市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通知》,开展自查自纠,以全区镇街行政改革为契机,配齐乡镇(街道)专职纪(工)委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确保专职专用。目前,我区一镇两街纪(工)委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均已配齐,各单位对于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兼任其他工作的问题已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出具了自查报告进行整改,做到专人专职专责。
二是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建立“以干代训”工作制度,镇街纪检监察干部每周集中到委机关办案2天,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加强新同志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纪监督水平,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2)关于“主动开展监督不够,2016年以来区纪委监委没有对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没有对问题多发、群众关注度高的征地动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监察建议办理情况跟踪督办不严不实,2015年以来区纪委共下达监察建议书9份,有4份未收到整改反馈意见”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开展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了《关于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二是召开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结合大岗岗“四位一体”农业综合园区155户去除居住功能安置工作开展警示教育,通报了我区在拆迁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全区1375名公职人员全部签订了《新邱区四位一体农业综合园区去除居住功能安置廉政承诺书》。
三是对巡视反馈意见监察建议书整改情况进行核查,2015年以来,区纪委未收到对长营子镇下达的4份监察建议书的整改反馈意见,(分别是新监建[2015]第1号、新监建[2015]第2号、新监建[2017]第1号、新监建[2018]第1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四是对下达的监察建议书加强统筹管理,紧紧围绕问题多发单位、多发领域加强对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的运用,定期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跟踪掌握被建议单位整改进度,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推进。
3.对基层监管不到位,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2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巡视发现,区财政局2017年至2018年未经人大部门审批调整预算,导致支出挂账10576.74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对支出挂账的原因进行核查,支出挂账主要原因是新邱区经济总量小,财政收入少,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仅能安排公教人员工资及必要的运转支出,只能以“其他应收款”形式予以安排,待财政收入状况好转后,以一般预算收入冲抵,在以后的预算执行中将严格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将预算调整情况及时报请人大部门审批。
二是责成区财政局分清支出挂账类别及挂账金额。并针对支出挂账情况制定《新邱区财政暂付性款项清理消化实施方案》,暂付款还款计划,待财政收入状况好转之后以一般预算冲抵,并在以后的预算执行中将预算调整情况及时报请人大部门审批。现已消化暂付款858万元,全部暂付款计划5年内清理消化完成。
三是运用“四种形态”进行执纪问责,防微杜渐,堵塞漏洞。由于负责此项工作的区财政局原分管副局长张某(已调离我区),由区纪委监委商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未对其进行处理,对新邱区财政局现任分管此项工作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24)关于“2017年5月区农经局支付节水灌溉工程款80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
整改措施成效:
一是区纪委监委已于2018年12月对此事进行初步核实并形成了核实情况报告,核查组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相关限额标准》、关于《转发阜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2017年度阜新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及主管政府采购区财政局的答复意见,初核认定“2017年区农经局80万元节水灌溉工程未采取招标进行政府采购问题”存在违规行为。
二是新邱区农经局(现为区农业农村局)连续几年实施的“节水灌溉”工程,一直根据《关于抓紧开展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紧急通知》(阜节增发〔2013〕2号)文件第一条中“千方百计简化程序,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及早开工,扎实推进”的文件精神进行施工建设,该项工程每次都是先施工,后拨款,客观上不具备采取招标进行政府采购的条件,所以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区纪委监委于2018年12月28日对该项目主要负责人,时任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对区农经局下达监察建议书,认真反思。区监察委于2018年底对农经局下达了监察建议书,勒令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精神,严肃履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推进。
(25)关于“部分重点项目未进行招投标及跟踪审计。巡视发现,2016年以来区政府投资的31个重点项目均未进行跟踪审计”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审计部门对31个重点项目进行审计,目前,在31个重点项目中,区审计局已对其中6个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未审计项目25个,区审计局已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库,对其余未审计项目全部进行审计。
二是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要求财政部门对没有招投标手续和工程结算报告的项目不予拨款,督促区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三是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加强对发改、审计、住建等部门监督,从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等环节进行跟踪,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监管,并长期坚持。针对区审计局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未进行主动监督问题,要求审计局通过其他审计方式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督,对现任审计局局长张某进行了谈话提醒。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26)关于“2019年政府50个招投标项目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监督不到位,仅临时委派一名国有企业借调人员现场监督”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招投标工作由财政局一名副局长负责,同时该名副局长还负责多项其他业务工作,导致在招投标项目现场是多个项目同时招投标时,现场仅有一名国有企业借调人员在现场监督,区纪委已要求区财政局已对人员进行了调整,由行政编制人员到开标现场进行监督,现已整改完毕。
二是派驻纪检组强化对政府采购中廉政风险点进行监督,同时要求区财政局规范采购监督活动,防范廉政风险点,加强对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法律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政府采购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三是对区财政局现任分管此项工作副局长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促进“四风”整治和干部作风转变不到位问题。
(27)一是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突出。落实上级部署“上下一般粗”。2019年5月13日,区委出台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不紧密,照搬照抄省市有关文件。”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结合新邱实际重新制定方案。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征求企业家意见建议,会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共同拿出服务企业措施,对文件进一步调整,2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重新出台《新邱区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细则》。方案结合新邱自身特点,在鼓励企业“小升规、规升巨”方面加大奖励投入,激发企业发展积极性,目前,文件相关政策已经启动实施。
二是结合疫情防控,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深入落实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20条”政策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四上”企业包保工作方案,对全区31家“四上”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双包保”。坚持因企施策,一企一策,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帮助“大金重工”争取棚改闲置楼房作为职工宿舍,帮助中科盛联30名返阜高管解决隔离住宿问题,并制定“点对点”专门隔离措施,安排医护人员全程保障服务。帮助北斗农机公司协调因道路封闭造成的产品配货运输问题;及时为企业统一办理生产和通勤车辆通行证,保障运输需要。共为39户重点企业免费发放防疫口罩1.3万个、手套5000双,消毒液4020斤。
三是进一步规范发文流程。制定中共新邱区委(办公室)发文提请单,对发文缘由和依据审核,对文件审议讨论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整治“以文件落实文件”“上下一般粗”。同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年度发文计划和限额制度,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以来,区委文件同比减少32.7%。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8)二是关于“政府承诺事项落实不到位。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积极推进开发大道建设”,该项目中包含的324米桥梁工程至今未开工建设;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完成中兴路二期工程”,截至目前,仍有2696米道路工程没有完工,一座桥梁至今未开工建设。”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与市交通部门沟通,完成了《新邱区开发大道、中兴路项目推进办法》,进一步推进了开发大道工作进程,为开发大道下一步建设做好准备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和桥梁工程手续办理工作,积极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目前,开发大道项目将剩余工程整理包装,已入库争取资金,同时,已将中兴路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两个项目中的桥梁工程已完成了初步设计,铁路部门承诺给予桥梁工程部分支持。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年底前取得实效。
(29)三是关于“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履职、不作为问题依然存在。巡视组调研发现,区法院1名法官助理自2017年9月起,仅在国家、省、市两会及部分关键节点期间到岗上班,主要负责进京进省接待信访人员,其余时间长期不上班;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公务员绩效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均全额发放。”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严肃追责问责。收到巡视反馈问题后,区纪委监委立即组织人员到新邱区人民法院调取曹某考勤记录,与当事人及法院干警进行谈话核实。2020年4月3日,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该同志政务警告处分。
二是于2020年4月7向对区法院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对区法院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并建议区法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2020年4月13日区法院开展警示教育大会,并反馈整改落实报告。责成区法院重新修订《新邱区人民法院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扎实抓好队伍建设。
三是围绕全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问题,区纪委在全区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紧盯关键节点,通过明察暗访形式,深入教育局、工信局、住建局、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等单位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谈话提醒7人次。将作风建设问题纳入区委巡察工作一项重点内容。目前,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已于5月22日正式启动,将被巡察党组织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巡察工作重点。
四是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锲而不舍推进作风转变。目前,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起,处分1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30)四是关于“区司法局1名领导干部自2019年3月到任后,截至2019年11月19日未出勤时间累计达52天。”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收到巡视反馈问题后,区纪委监委立即组织人员到区司法局与当事人及司法局局长进行谈话核实。经调查核实,司法局副局长何某在工作期间未连续出勤,不能严格遵守单位的考勤制度,存在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二是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对该名领导干部进行处理,并提出有关工作纪律要求,并于2019年12月10日已给予何某诫勉谈话。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31)五是关于“自2018年12月开始,区内3个单位部分职工因要求补发拖欠的津补贴多次到省、市、区信访部门上访,直至2019年7月18日区政府才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出现此信访问题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人社局会同区编办第一时间对补发人员数量及拖欠津补贴金额进行核算,计算资金缺口。区政府分管领导及财政部门多次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努力争取资金来源,寻求解决办法。
二是研究制定补发方案,解决问题。根据区内财力实际情况,区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补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及津补贴事宜的工作方案,并经过2019年7月18日区政府召开第十八届第十五次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对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坚持退一补一,一次性补齐的原则;对于在职人员,从2020年开始,计划于三年之内发放完成。2020年1月20日,我区争取市财政局调度资金800万元,自筹资金200万元,将拖欠退休人员津补贴全部补发到位。
三是举一反三,保障民生支出。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我区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自查,没有发现拖欠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补贴的现象。下一步我区将从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多措施压缩政府刚性支出,采取积极有效的财税增收措施,确保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2)六是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巡视发现,2014年至2019年长营子镇所属4个村违规支付招待费61笔、违规发放补助23笔,合计金额达63.96万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收到巡视反馈问题后,区纪委监委立即组织人员到4个村委会与相关人员了解情况,与各村主任进行谈话,调查核实问题。针对4个村所涉及的问题,要求做出详细说明并列出清单。目前,镇财政所、“三资”办及各农村基层组织已对违反财经制度违规报销的问题列出清单,并对每笔支出情况逐项作出说明。
二是2020年5月13日,长营子镇组织召开了由4个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及报账员共同参加的关于招待费问题专题会议,要求各村反馈招待费问题自查清单,核实后,对违规支出的招待费、违规补助予以收缴。截止目前,共计收缴304795元,其中,收缴违规招待费65265元;收缴违规补助239530元。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已对长营子镇原三资办主要负责人和涉事村主要负责人处以党纪处分和通报批评。
四是全面落实镇党委主体责任,压实镇纪委监督责任。长营子镇党委针对此项问题召开会议,统一部署违反财经制度问题整改工作,由各包村干部督促整改落实,并对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补充,健章立制,向全镇9个村下发。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3)一是关于“区委抓党建第一责任履行不到位,缺少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指导,党建工作考核存在不严不实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建联系点制度。印发了《中共新邱区委关于调整县级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对县级领导干部包行业、包领域的党建工作进行了重新调整划分,实现了县级领导包保全覆盖。全区各县级领导已于4月30日之前开展了1轮基层党建指导调研。
二是结合《新邱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成立了党建专项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组,每季度开展1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相挂钩,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评议会议,更加突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日常考核和指导。
三是结合全省“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制定印发《新邱区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实施方案》和活动方案。编印新邱区基层党建制度汇编,汇总完善各项条例和基层党建制度31项,通过制度的保障使基层党建工作有了更为坚实。
四是结合疫情防控,全面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疫情期间,区委组织建立包保督导体系,由23名县级领导干部任组长,抽调46名机关党员干部,组成23个包保督导组和督查小分队,对全区村社区实行全覆盖包保。累计查找问题371条,发现感人事迹173件,提出防控建议216项。根据疫情形势,2次召开全区镇街和村社区疫情防控党组织书记工作会议,明确疫情防控战略策略,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实现疫情防控“零感染”的目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34)二是关于“党委(党组)学习贯彻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深入,区委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没有召开会议或以其他形式学习、传达、研究、贯彻落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2020年4月30日在区委第159次常委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学习领会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使命任务、重点工作、关键举措,并且研究部署我区贯彻落实意见,对加强全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部署。统一就党委(党组)学习贯彻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开展督查。目前,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党组、区政府党组以及区政协党组均完成首轮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工作。
二是将学习贯彻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纳入长期学习计划,督促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系列重要党内法规作为必学内容,纳入党委(党组)长期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集体学习,并做好跟踪指导。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差距。
(35)一是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区委管理的222名科级领导干部中,30岁以下10名,占4.5%;50岁以上65名,占29.3%;平均年龄43.9岁;全区现有30岁以下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科员级干部9名,年轻干部储备力量明显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积极做好省考公务员招录岗位和计划申报工作,在2019年底设置招录岗位11个,进一步充实镇街基层单位公务员队伍。不断充实年轻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积极做好公务员岗位争取申报工作,2020年按照空编比例上报招录岗位计划7个。
二是放宽年轻干部选拔视野,积极引进全市优秀人才充实我区年轻干部队伍,截至目前引进域外干部4人,其中,正科级年轻干部3人、专业型干部1人。2019年底,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辽宁省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工作任务。
三是继续深入实施干部工作“五个一批”工程,注重在一线重点行业和领域发现和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择优提拔使用;推动干部队伍形成梯次配备结构,逐步形成梯次结构,老中青结合,促进良性运行机制。目前,年轻干部信息库得到较好充实,年轻干部入口和来源进一步拓宽,干部年龄、学历等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36)二是关于“党外干部选拔任用不到位。按照要求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班子应配备党外干部8人,目前仅有6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区委严格按照党外干部配备要求开展工作,区委组织部于2019年12月和2020年4月分别调任2名非党干部,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班子达到8人配备要求。在此基础上,在区委工作部门、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储备了其他党外干部8人,党外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与区委统战部的沟通协作,不断健全联动机制,积极深入各行业领域,发现和储备一批优秀党外干部,充实到各领域党外干部信息库,为今后党外干部配备工作打下基础。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37)三是关于“个别干部调整、交流不及时。近两年,区农业农村局1名领导干部分管领域连续出现问题,其本人2018年2月以来分别受到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各一次,仍在现岗位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及时调整干部。2020年5月28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巡视反馈问题中涉及我区的1名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调整。
二是进一步强化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查摆类似问题线索,并及时掌握情况,为组织选人用人决策提供资料,努力构建干部调整良性运行机制,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38)四是关于“任职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3名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均达到交流时间未进行交流。”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及时进行交流调整。在2020年4月、5月干部调整工作中,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到的3名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交流调整。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认真自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规定,结合巡视整改工作,通过自查对3名应交流而未交流的干部进行职务调整。通过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交流,领导班子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显著提升。
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于达到交流相关条件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交流。通过领导干部多岗位锻炼,促使班子整体功能得到最大程度发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3.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39)一是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巡视发现,2016年以来,全区146个党支部中,“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规范的有124个,占总数的85%;其中检察院党支部、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支部2016年活动记录、长营子镇机关党总支下设的3个党支部2017年活动记录全部缺失。”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时成效:
一是责令检察院党支部、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支部以及长营子镇机关党总支下设的支部限期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方案和进展,并由区委组织部对上述3个单位开展定点指导。目前,检察院党支部、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支部以及长营子镇机关党总支下设的支部全面开展整治活动,党内政治生活得到进一步严肃。
二是举一反三,并结合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开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查摆“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等6个方面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区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得到进一步严格执行,通过了省委组织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验收。
三是结合“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持之以恒推进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落细,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调阅制度,按照每次不低于10%的比例调阅“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严肃开展日常督查,目前已实现调阅全覆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40)二是关于“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突出。全区9个行政村中,有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个,占总数的22%。截至2019年11月,有5个村党组织书记由长营子镇干部兼任,其中胜利村、赵家沟村自2016年起便没有选举出村党组织书记。”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工作要求,2019年12月完成2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转化升级工作。目前,五家子村信访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区信访局已出具结案报告。金家洼子村完成村党总支书记配备工作。
二是针对乡镇干部兼任村党组织负责人的问题,区委制发了《新邱区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实施方案》和《新邱区村党组织空缺岗位补选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补齐配强村“两委”成员工作。通过此项工作,选任村级党组织书记5人,补齐配强村“两委”班子7个、补选村“两委”成员17人。长营子镇各村“两委”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为全面推行“一肩挑”和换届选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对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治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转化升级成果,进一步健全1名县级领导联村、1个县级部门和1名乡镇干部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这“四个一”工作措施,形成针对以上2个行政村的调研报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41)三是关于“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所属9个行政村中,有5个村严重负债,累计达2094.6万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对各村的账目进行核实。
二是针对镇村财务出现的问题,区纪委开展农村基层组织违反财经制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关于开展农村基层组织违反财经制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长营子镇成立“三资”管理监督小组,制发了《长营子镇关于结合“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制定的“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三项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实现“民主定事”。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支出审批,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三是针对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长营子镇党委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同志负责“三资”工作,调整一名村财务会计和“三资”档案管理员。对长营子镇原三资办主任赵某进行工作调整,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是抓好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招商引资,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引导各村集体采取合作入股、场地出租、资源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近几年,阿金歹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公墓、农贸市场等)均超过100万元;七家子村今年引进“芳香产业园”项目,签约种植150亩罗马甘菊,每亩签约收益5000元,预计年收入能达到75万元;大岗岗村2016年招商引进大爱嘉华废纺加工企业,每年场地租金30万元,并带动当地多余劳动力就业;东五家子村在2018年筹措投资兴办五家红酒业,现已开始正式投产,此项目不仅带动了东五家子村集体经济而且也纳入了精准扶贫产业;台头皋村2015年的200亩示范带,万亩榛子林的收益带动了其他农副产品的发展,村委会同时也将村屯公路修建完善,畅通了农副产品销售途径。
五是积极盘活村集体固定资产。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推进。
(四)对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1.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有差距。
(42)一是关于“区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省委巡视组2015年12月3日向新邱区反馈了巡视意见,区委没有将《反馈意见》印发下一级党组织,区委常委会没有对照巡视指出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剖析。《新邱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在反馈后40天才讨论通过,并且没有印发。整改报告形成后,没有召开常委会议对整改情况进行研究,由区委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直接上报。2个月集中整改结束后,区委常委会没有再研究过巡视整改工作,未做到推进整改常态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反思2015年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全面落实区委整改主体责任,规范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在省委《关于做好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下达的第一时间,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并按集中学习了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认识。并参照《巡视整改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了巡视整改各项工作流程。
二是及时公布巡视反馈信息。在3月7日,召开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阜新市新邱区反馈意见工作会议,并将《委第三巡视组巡视阜新市新邱区的反馈意见》、《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和区委书记赵巍同志表态发言第一时间以文件形式印发到下一级党组织,并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学习。
三是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区委坚持牵头抓总,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主动认领自身问题,结合职责分工,逐项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细化具体整改任务,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2项问题细化为46个具体问题,明确巡视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并经区委常委会审议讨论通过,于3月23日形成《新邱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印发到下一级党组织。并要求各党组、镇街和牵头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各镇街将本级整改方案印发到下一级村、社区党组织。
四是坚持常态化调度。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周对巡视工作进行提醒调度,对下一级党组织履行整改工作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巡视集中整改期间,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办)12次印发整改提示单,坚持周调度巡视整改情况,召开小组会5次、常委会4次专题听取情况,研究整改工作。做到推进整改常态化。
五是突出问题导向,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5月30日,召开区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区委常委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和集中整改期间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标。6月3日前,人大、政府、政协、法检党组已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单位也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43)二是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力。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村、社区班子成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呈多发复发态势”、“重点项目拆迁问题较多,存在腐败隐患”等问题重视不够,调查了解不深入,整改报告显示“对拆迁项目均已审核完毕,没有发现腐败问题”,时隔两年后发现并查处了长营子镇阿金歹村原书记王某、金家洼子村原书记罗某征地拆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定《关于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动拆迁安置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召开新邱区“四位一体”农业综合园区去除居住功能安置工作动员会暨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我区在拆迁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签订了“新邱区四位一体农业综合园区去除居住功能安置廉政承诺书。
二是针对指出的“村、社区班子成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呈多发复发态势”问题制定《关于开展农村基层组织违反财经制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区纪委监委对王某案件延伸的贪污京沈客专动迁款、收受贿赂案件已调查完毕,相关人员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又发现京沈客专征地拆迁中存在新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已成立专案组,进一步对征地拆迁领域问题线索进行深挖彻查。
三是责令长营子镇制定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的具体措施,落实主体责任。长营子镇党委召开会议,统一部署违反财经制度问题整改工作,各包村干部督促整改落实,对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补充,健章立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44)三是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环境污染没有得到根本治理问题”目前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新邱区环境治理修复规划方案》,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启动实施54个环境治理修复方案,针对新邱区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实际,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土地复垦工程、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和煤层自燃火区治理等工程,复绿1万平方米。3号矿坑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已完成90%,正在进行矸石山土壤固定和喷播复绿工作。
二是围绕百年国际赛道城建设,全面改善城乡环境。2019年,随着百年赛道城建设,完成3个矿坑的生态修复治理,有效地消除了治理区内堆矿崩塌、地裂缝和地面塌陷等地灾隐患,2个街道、5个村远离地灾的威胁。同时,赛道城建设应用中科盛联公司的环保科技,使用了土壤固化剂和抑尘剂,2019年,累计实施抑尘工程100万平方米,有效地控制了矿山扬尘问题。我们以赛事为契机,结合“五城联创”,对新邱城区进行全面改造;新增绿化面积7万平方米,新建和改造文化主题公园10个,对全区城乡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让新邱群众切实感受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显著成效。
三是推动煤矸石高效利用。持续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以砖瓦窑、化工行业为重点,开展工业炉窑达标排放综合整治,淘汰了全区12家轮转窑砖厂,全面推动制砖企业技改。阜新环保建材综合处理1、2号基地项目开工,破碎筛分大型生产设备已经入场,1号基地10月末投产,2号基地6月末投产。预计年处理煤矸石1000万吨。其中,80%的煤矸石将通过科技手段转化为烧结砖原料,其余20%废弃料将用于赛道建设,真正实现吃干榨净、变废为宝。
四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工作,2018以来继续淘汰燃煤锅炉12台;完成了金德利、大唐煤制天然气有限公司共计4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开展露天煤场、堆场扬尘综合整治,实现煤堆、物料堆全覆盖,严厉打击非法采矸子行为。在春季备耕期间严格落实秸秆管控责任制,通过宣传单、广播、新邱电视台宣传秸秆禁烧工作,加强了对秸秆焚烧综合管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审计整改不到位。
(45)一是关于“巡视发现,2016至2018年,阜新市审计局连续3年指出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和无依据退库问题并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均未得到整改,累计总额达11018万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调查核实,追责问责。经调查,我区财源结构单一,主要靠煤矿收入来维持财政运行,而且财政收入任务每年都在递增,完成市级下达税收任务非常艰巨,因我区有煤矿支撑,非税收入每年占比较大,不能及时入库的原因也是为了更好的完成下年度任务目标,我区上一年度非税收入顺延至下一年第一季度全额入库。区纪委认定财政局分管领导马某负有领导责任,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截止目前区纪委监委已责令财政局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将未及时上缴国库存款已全额缴入国库。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6)二是关于“2015年阜新市审计局的一份审计报告中指出,区煤炭工业局在未取得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收取煤炭企业管理费、维简费和矸土费问题,并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巡视发现,2016年至2019年3月,煤炭工业局在仍未取得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继续违规收取费用,总额达2643.85万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调查核实,查明原因。新邱区政府为解决原区煤管局的工资、经费和保障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困难,于2016年至2018年3月,责成原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与区协税办在未取得收费许可的情况下,继续收取煤炭企业管理费、维简费和矸土费,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新邱区继续向煤炭企业收取煤炭企业管理费、维简费和矸土费,2019年3月停止收费,上述违规收取的相关费用共计2643.85万元,均以非税收入形式上缴国库。
二是督促区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进行整改,并责成区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制定和完善本单位行政收费审核、审批、管理、监督制度。2020年4月14日,新邱区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反馈整改落实报告,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收费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189-2862284;电子邮箱xqqwbgs@163.com。
中共新邱区委员会
2020年10月11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辽阳市白塔区进行了常规巡视。2020年3月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辽阳市白塔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强政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省委巡视白塔区,是对全区上下进行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思想把脉和行动会诊,也是对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锤炼政治品格、提升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监督的一次生动教育、深刻警示和有力鞭策。区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把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巡视整改工作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对全区人民高度负责、对白塔事业发展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把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作为抓好巡视整改的基础,把巡视整改工作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我区反馈巡视意见后,3月9日,区委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认真学习《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巡视辽阳市白塔区的反馈意见》,深刻理解省委书记陈求发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巡视反馈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的要求上来,直面问题、勇于担当,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区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区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区委书记宁国军对全区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带头落实整改,靠前指挥本单位、本领域、本战线的巡视整改工作,各牵头单位综合协调,责任单位密切合作,整改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形成全区上下抓好巡视整改的强大合力。建立《整改情况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区委常委会两次研究讨论《巡视整改方案》,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共识,坚定决心和意志,为全面深入整改奠定坚实基础。《巡视整改方案》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指出的四方面问题、四方面意见建议,共明确了67项整改任务,制定了220条整改措施,每一条措施都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更加突出了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为完成整改任务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强调度,解决巡视整改重点难点问题。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区委始终坚持敢于较真碰硬的态度,对照最高标准,拿出最硬举措,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真改实改。区委书记宁国军坚持做到重点内容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区委先后召开5次常委会会议、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5次会议、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召开5次会议研究调度巡视整改工作进度,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条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建立周调度机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周调度表和动态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落实”,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
四是标本兼治,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区委注重具体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立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与持续用力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解决老问题与整改新问题相结合,拉长短板、堵塞漏洞、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切实以整改促进全区各项工作提档升级。3个月以来,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加强和改进区直机关(部门)党组工作,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等基层党建突出问题。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区纪委监委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履行巡视、审计等问题的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白塔区委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分解为四方面46项任务,将提出的意见建议分解为四方面21项任务,共67项任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67项任务已全部完成。
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学懂弄通做实不够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区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谋划不够。出台‘1+10’系列文件前没有开展调研,提交区委常委会和全会讨论前没有充分听取人大、政协等有关方面意见”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加强学习。5月份,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内容》以及《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学习赵乐际和杨晓渡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更加坚定了政治方向,切实统一了思想共识。
②把征求意见作为确定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文件的必经程序。区委常委会2020年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白塔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白塔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辽白委发〔2020〕8号),明确提交区委常委会和全会讨论的重要文件、政策,在充分的征求意见基础上,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
③区委全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白塔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辽白委发〔2020〕8号),明确提交区委常委会和全会讨论的重要文件、政策,在充分的征求意见基础上,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的《白塔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由区科技局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广泛的征求意见。
④建立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机制,使文件制发更具规范性。区委常委会2020年第22次会议研究通过《进一步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的通知》(辽白委办发〔2020〕29号),规定拟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由区委办公室进行文件前置审查,未审查通过的,不上会研究。
⑤区政府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辽阳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依托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更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精髓。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坚决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部署落到实处。
⑥区政府党组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白塔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辽白政发〔2020〕18号),增加“拟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的文件、政策须会前经充分调研论证”一项,明确了邀请区人大、区政协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把征求意见作为确定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文件的必经程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质量不高。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时间安排不足省委要求一半”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关于做好“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工作的通知》,组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结合《中共白塔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白委办发〔2018〕80号)要求,深入推进“大讨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三是关于“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质量不高。区16名党政班子成员有11人在‘大讨论’中的研讨发言未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找差距和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制定《2020年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安排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 “9·28”重要讲话精神、“11·21”重要批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制定《5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安排》,组织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推动各级党组织持续深化“大讨论”,切实推动党员干部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能力大提升。5月份,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内容以及《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学习了赵乐际和杨晓渡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更加坚定了政治方向,凝聚了思想共识。
②制定《5月份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安排》,以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明确学习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组认真检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上交的学习成果,及时反馈修改意见,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四是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补齐开放合作短板成效不明显。区委对利用与江苏南通市对口合作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和产业对接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足,至本轮巡视时,没有合作项目落地”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37号)文件精神,制定《白塔区与江苏南通对口合作工作方案》。
②在疫情防控形势逐步稳定前提下,区政府领导带队到江苏南通就对口合作项目开展洽谈,推动辽联集团与江苏阳光公采网络公司合作事宜,推动达成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合作框架。
③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由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经合局、区行政审批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与南通对口合作项目落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阶段性任务,长期推进
五是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补齐开放合作短板成效不明显。2016年以来,全区引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零,实际利用外资额累计仅完成辽阳市下达任务指标总额的2.8%”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制定《白塔区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考核办法》(辽白委办发〔2020〕9号),进一步明确包装项目、洽谈推进等内容,确保任务落实落地。
②包装项目,广泛推介。从全区现有闲置商业、待开发地块和商务楼宇入手,包装对外招商项目10个,利用互联网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吸引外资落地。
③积极与美国东北总商会对接,通过网上招商进行不见面洽谈澳大利亚化妆品和日本教育项目,待疫情结束后邀请来我区实地考察,推进外资落地。
④扩大开放。重点推进易发电气公司与亚美尼亚企业开展修建变电站建设合作项目,当前土建部分已经基本完工,设备大部分已经发运至现场等待安装,由于疫情原因项目暂时中止。目前,我区已完成实际利用外资61万美元,完成年计划的12.2%,列全市第二名。
⑤确定招商方向。目前,完成落地项目7个,分别是魁星楼地块中天书香庭院房地产开发项目、医疗方舱车项目、吹哨人空气净化项目、康佳集团东北亚总部基地项目、热成像研发项目、锦泰商贸医疗物资供应链项目、爱玛家国际月子会所项目。
⑥进一步排查全区可利用地块及闲置项目资源,整合区内闲置商务楼宇和办公场所,包装策划现代都市工业类项目,吸引知名企业总部、企业公司等机构入驻,打造现代都市工业总部基地。共计排查、包装44个招商项目,制作了2020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册。4月份,区长带队到深圳康佳集团进行招商引资洽谈活动,随后区政府与康佳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⑦制定《白塔区2020年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考核办法》(辽白委办发〔2020〕9号),明确了详细任务,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2.净化修复地区政治生态不够坚决有力问题。
六是关于“区委净化修复地区政治生态不够坚决有力。邹建平案后区委未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也未专题研究和部署全区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上找差距,使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真正入脑入心。注重案件的查处和震慑作用,督促受处分单位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着力在思想认识领域修复政治生态。2020年3月,区纪委监委用廉政教育教材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研读《遗忘的初心》案件警示录,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日常监督和受处分人员的回访等工作,区纪委监委第86次常委会通过《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辽白纪发〔2020〕17号)。对2名受处分人员进行跟踪回访。
②利用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远程教育平台、“白塔先锋”微信公众平台、社区智慧厅等,加强党员的政治教育,压实党建政治责任。2020年投入3万元用于远程教育。制作2020年前4月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台账、明细,运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网上接转工作。目前,接转党组织关系298人。
③制定《关于加强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辽白组通字〔2019〕14号),将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落实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两学一做”等制度情况纳入机关党建工作实绩考核体系。同时,对机关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④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白塔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细则》,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措施。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完善农村党组织主导的决策议事机制,加强党组织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的讨论决定。
⑤进一步发挥正面典型引领作用,制定《关于在全区机关开展“争创作风优良机关、争做担当作为先锋”活动实施方案》(辽白组通字〔2019〕13号),在机关党员中开展“五个当先锋”活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各单位、各部门推荐工作典型224人。
⑥进一步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下发《关于上报区管干部和年轻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政治表现情况的通知》。在干部职级晋升考察中,注重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把政治表现测评结果、重要工作和重大事件的现实表现纳入干部政治素质档案。
⑦在干部职级晋升考察中,将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问题纳入考察范围,深入考察了解干部是否存在问题,为干部职级晋升提供重要依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七是关于“区委净化修复地区政治生态不够坚决有力。巡视干部谈话,区委常委班子11名成员有7人认为区委净化修复政治生态还不够到位;有10人反映区委领导工作稳重有余、魄力不足,敢严敢管敢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全区各综合派驻纪检组通过日常监督强化政治纪律,突出政治方向。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每月统计全区“第一种形态”进展情况,压实主体责任。目前,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336人次。
②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制定《白塔区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计划(2020—2021年)》(辽白委办发〔2020〕19号),从发现储备、教育培训、培养锻炼、选拔配备、管理监督五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③完善区管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务的干部严格依照规定进行组织调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八是关于“区委对‘关键少数’管理宽松软,一些科级干部精神不振、患得患失、不愿担当作为,有些甚至违规违纪。2016年以来,全区有43名区管科级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12名是街道、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制定《白塔区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意见》(辽白委办发〔2020〕26号),不断培养领导干部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全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的领导班子。
②在干部职级晋升考察中,牢固树立“靠工作、靠实绩、靠人品、靠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继续举办“敢担当有作为先进典型宣讲活动”,通过“白塔先锋”和“白塔微宣传”微信公众平台,对10名先进典型进行宣传。下发《关于在全区继续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印发“在全区征集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海报,在“白塔先锋”微信公众平台每天征集问题线索,巩固前期整改成果。按照公务员奖励相关规定,落实公务员三等功、优秀公务员奖励政策。
③加强区管干部日常管理、日常监督,畅通12380电话和信访举报渠道。区委组织部专人负责干部监督工作,24小时接听12380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注重在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中考验领导干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白塔区共选派435名干部到防疫一线参与防控,帮助推动解决247个问题。组建年轻干部先锋队,挑选52名年轻干部参与疫情防控,到飞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隔离点等重要地点去历练考验,接受洗礼,实现快速成长。
④进一步整合督查和实绩考核职能,探索建立“督考合一”工作机制。区委常委会听取“督考合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和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区“督考合一”领导小组。目前,区督考办已经开展工作。
⑤加强日常监督和受处分人员回访等工作,落实《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辽白纪发〔2020〕17号),对2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九是关于“区委对‘关键少数’管理宽松软,一些科级干部精神不振、患得患失、不愿担当作为,有些甚至违规违纪。原东兴街道党工委书记等4名受处分干部‘上花班’”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委集中约谈原东兴街道党工委书记,原文圣街道党工委书记,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要求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要分别加强对4名同志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②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核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上花班”及“吃空饷”人员的通知》,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进行全面核查。目前,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没有“上花班”和“吃空饷”人员。
③制定《关于在全区机关开展“争创作风优良机关、争做担当作为先锋”活动实施方案》(辽白组通字〔2019〕13号)、《关于区直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辽白组通字〔2020〕7号),每月集中抽查一次机关单位工作纪律,并将机关作风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在“白塔先锋”微信公众平台中发布纪律检查情况通报,加大警示力度。
④加强日常监督和受处分人员回访等工作。对2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加强各纪检监察协作区与所在单位的日常监管,对受处分人员工作作风情况开展日常检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十是关于“区委对‘关键少数’管理宽松软,一些科级干部精神不振、患得患失、不愿担当作为,有些甚至违规违纪。有6名科级干部在组织拟提拔重用征求意见时,直接或间接拒绝组织调整”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委分别约谈6名科级干部,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鼓励他们振奋精神、担当作为。
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先后选派435名干部到防疫一线参与作战,帮助推动解决问题247个。组建年轻干部先锋队,52名年轻干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③制定《白塔区2020年科级干部、年轻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骨干党员培训方案》,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纳入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自主学习阶段推荐书目,补足精神之“钙”。
④继续举办敢担当有作为先进典型宣讲活动。目前,通过“白塔先锋”和“白塔微宣传”公众微信平台,对先进典型进行了宣传。
⑤继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改,印发海报,每天征集问题线索,巩固前期整改成果,在全区进一步树立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选人用人导向。
⑥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关于拟对白塔区2019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给予嘉奖、2017—2019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给予记三等功的决定》。今后将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公务员奖励制度,在每年年初财政预算中,提出财政资金保障计划,兑现公务员相应奖励。
⑦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上找差距,使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真正入脑入心。用廉政教育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通过研读《遗忘的初心》案件警示录,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制定《警示教育制度(试行)》,督促发案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十一是关于“区委对‘关键少数’管理宽松软,一些科级干部精神不振、患得患失、不愿担当作为,有些甚至违规违纪。2018年年度考核中发现,原某街道办事处主任、区某局副局长存在不愿为、怕担责等问题,区委对此未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其认真整改”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委对这两名同志进行约谈,明确指出问题所在,并暂缓职级晋升,进行职务调整。同时,在干部职级晋升考察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多方面考察这两名干部的现实表现。
②认真落实《辽宁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对不胜任、评价低、混日子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制定《白塔区社区工作者管理细则(试行)》(辽白民发〔2019〕20号)和《白塔区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及奖惩制度(草案)》(辽白民发〔2019〕21号),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教育管理水平。开展“五个当先锋”活动,制定《关于在全区机关开展“争创作风优良机关、争做担当作为先锋”活动实施方案》(辽白组通字〔2019〕13号)。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把担当作为和在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中的政治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目前,已经收集整理265份区管干部在新冠肺炎疫情中的政治表现材料。继续在全区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改,在“白塔先锋”微信公众平台每天征集问题线索,巩固前期整改成果。
③强化年度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改正,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完成了2019年度全区科级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形成2019年度考核结果报告,并经区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下发《关于2019年度区管干部考核结果的通报》(辽白组发〔2020〕1号)文件。
④区纪委监委配合区委组织部对不愿为、怕担责的科级干部本人及其主管领导分别进行约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十二是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遗留问题解决不到位。2014年8月白塔区先行全省启动公车改革,当时区委决定在辽阳市公车改革之前,27名45岁以上司勤人员‘暂时待岗’。2016年7月辽阳市公车改革结束以后,区委没有充分认识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的重要性,不敢担当、不敢作为,不愿触及矛盾和问题,一直没有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妥善解决上述问题,至本轮巡视时,仍有23名司勤人员‘暂时带岗’长达5年多没有上班却正常领取工资、交通补贴、年度绩效奖”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中“白塔区27名司勤人员待岗未安置问题”的整改方案》。区委组织部召开待岗司勤人员安置工作部署会,制定《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中“白塔区27名司勤人员待岗未安置问题”的整改方案》,除3名人员退休以外,24名在编待岗司勤人员已于2020年5月18日返岗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区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问题。
十三是关于“区委全委会和常委会决策重大问题作用发挥不到位。《白塔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和2018年区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等均未经区委全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白塔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白塔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辽白委发〔2020〕8号),明确了区委常委会的议事决策职责。
②区委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白塔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辽白委发〔2020〕8号),明确了区委通过召开全会方式履行的职责。今年以来,区委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工作措施》(辽白委办发〔2020〕27号)等重要文件均进行了广泛的征求意见,并提交区委全会审议。
③区政府党组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白塔区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辽白政发〔2020〕18号),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区政府党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新修订的《中共白塔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制度》(辽白政发〔2020〕18号),增加“讨论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议题时,应当进行充分讨论;充分听取人大、政协意见建议;决定重要事项,要进行表决”一项,举一反三,科学规范区政府党组会议发文制度。
④区政府党组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白塔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增加“拟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的文件、政策须会前经充分调研论证”一项;《白塔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重大问题议事规范》(辽白政发〔2020〕18号),增加“讨论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一项,规范重大事项上报程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十四是关于“区委全委会和常委会决策重大问题作用发挥不到位。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3个重要文件,均未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即通过‘两办’下发执行”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白塔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白塔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辽白委发〔2020〕8号),明确了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职责。
②区委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白塔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辽白委发〔2020〕8号),明确了区委通过召开全会方式履行的职责。今年以来,区委制定的《贯彻落实总书记批示精神具体措施》(辽白委发〔2020〕7号)等重要文件均在征求意见基础上,提交区委常委会和区委全会审议。
③制定《中共白塔区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辽白政发〔2020〕18号),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区政府党组工作,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修订完善《中共白塔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制度》(辽白政发〔2020〕18号),增加“讨论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议题时,应当进行充分讨论;充分听取人大、政协意见建议;决定重要事项,要进行表决”一项,切实发挥区政府党组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
④区政府党组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白塔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辽白政发〔2020〕18号),增加“拟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的文件、政策须会前经充分调研论证”一项;新修订的《白塔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重大问题议事规范》(辽白政发〔2020〕18号),增加“讨论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一项,规范文件下发程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十五是关于“对区直机关(部门)党组建设重视不够。区党政机构改革后至本轮巡视时,全区23个区直机关(部门)党组有10个存在‘一人党组’或‘两人党组’问题,占比43.5%”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对区直机关(部门)党组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进行撤销,待符合条件时再重新设立。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区政府组成部门党组排查情况汇报,提出党组调整工作建议。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撤销10个党组。
②配备区直部门班子成员时,同步考虑设立党组问题。如果配备班子成员后,符合设立党组条件,同步设立党组,任命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十六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区委对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单位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报告审核不严,对报告中‘谈问题少’‘照抄照搬’等问题未及时指出和纠正,也没有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对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报告进行全面排查。对报告中存在“谈问题少”“照抄照搬”等问题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对新报送的材料审核把关。
②下发《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分析研判的主要内容、形式等,指导各街道、各部门落实分析研判制度。
③下发《关于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报告时间、报送形式,包括严禁照抄照搬、只讲成绩、不谈问题等相关要求。
④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意识形态考核工作中,强化舆情监测,下发《白塔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强化工作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十七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巡视调研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24个单位发现,有13个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能落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委制定《中共白塔区委办公室 白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设置、清理、调整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辽白委办发〔2020〕11号),调整区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宣传部下发《关于调整白塔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小组的通知》(辽白宣发〔2020〕11号),调整了白塔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小组。
②制定《关于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街道、各部门开展自检自查,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小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③对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排查,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能落实的单位,下发整改提示,督促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④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区委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区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区委巡察办在2018年已经制定了《践行政治巡察内容(概要)》《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明确规定“检查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⑤下发《关于开展科级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辽白组通字〔2019〕19号),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重要内容。下发《关于印发〈白塔区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白组通字〔2020〕8号),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白塔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其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履行“两个责任”严劲实劲韧劲不够
1.主体责任没有夯实问题。
十八是关于“区委自觉履责不够。2016年以来,区委没有研究制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委常委会2020年第23次会议讨论通过《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②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区委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辽白委办发〔2020〕30号),每一项都确定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十九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2016年以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7名干部违纪违法受到查处,但分管区领导从未对该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约谈提醒”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纪委监委督促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暂行办法》,制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统计表》,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每月统计“第一种形态”谈话情况,截至5月份,共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336人次。同时,纪检监察协作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8个党支部观看《新风颂》廉政节目。重新制定完善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完善《党支部谈话谈心制度》,采用组织生活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党支部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谈心谈话活动。分管副区长约谈提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班子成员。党组书记、局长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班子成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二十是关于“街道党工委、区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缺位现象。原东兴街道2013年至2018年,街道党工委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没有一次提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该街道2016年以来有26人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党政班子成员有6人次”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纪委监委建立并完善《白塔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制度(试行)》,并按制度压实责任。通过责任分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和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动担责、积极履责,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原东兴街道党工委整改。
②原东兴街道党工委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切入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向区委和区纪委书面报告了《2019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自疫情发生以来,不定期对街道机关和社区(村)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2次,学习观看了《辽宁省廉政文化曲艺晚会“新风颂”》等,做到引以为鉴、警钟长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二十一是关于“推进深化政治巡察有差距。区委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不及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在第二轮、第三轮巡察组撤点后75天、177天才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摘录》《陈求发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九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传达提纲》《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辽阳市白塔区的反馈意见》《关于对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区委书记宁国军同志对省委巡视反馈的表态发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县级巡察工作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传达学习中巡办主任王鸿津在全国县级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班上的讲话。
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省委第四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辽白巡组发〔2020〕2号),区委常委会听取《关于全区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③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中共白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辽白巡组发〔2020〕4号),明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时限。
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中共白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辽白巡组发〔2020〕4号)。区委巡察办及时提请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在第七轮巡察撤点后第2天和第22天听取了巡察工作汇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二十二是关于“推进深化政治巡察有差距。巡察‘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未建立指导督办整改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尚未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和单位巡察整改指导和督办工作,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尚未建立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制度”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制定《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达到信息互通、一体联动效果。制定《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流程》压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区纪委监委每月对各纪检监察协作区下发提醒单,督办巡视整改情况。区纪委监委共有4人参与正在进行的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
②区委组织部就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全程跟进督导,对区委第七轮被巡察部门的整改方案提出书面意见,持续跟进部门整改落实情况。
③制定《白塔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细则(试行)》,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措施。不断提高全区科级领导班子政治站位,全面提高整改落实质量。
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沟通,力争解决苗头性问题。完成对区委第六轮巡察“回头看”工作,对被巡视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列出查摆问题清单,逐项对照检查,力求整改实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2.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短板问题。
二十三是关于“监督缺失。2016年以来,区纪委监委未要求和组织被监督单位进行分类排查廉政风险点,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一些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下发《全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通知》,以纪检监察协作区为单位,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
②制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统计表》,每月统计各党组织“第一种形态”谈话情况,对可能产生腐败的不规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约谈。
③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制定《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谈话内容》,以廉政风险点为重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④制定《白塔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低保“回头看”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辽白纪发〔2020〕11号),开展低保、公车、教育领域以及三城联创期间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⑤把教育机制作为风险防控的基础性措施。规范监督建议书发放流程,针对存在漏洞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向区教育局党组发放《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的纪律检查建议书》,还用廉政教育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二十四是关于“监督缺失。办理低保、征地拆迁领域就先后有35名党员干部因工作中违规违纪受到处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根据《白塔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低保“回头看”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辽白纪发〔2020〕11号),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②区纪委监委督促区教育局党组开展警示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督促区棚改指挥部理顺拆迁体制机制。
③制定《白塔区征收暨棚改指挥部组织机构相关职能工作实施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二十五是关于“监督缺失。区法院近4年先后有9名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此间,法院党组从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纪委监委督促区法院党组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决策机制科学化、规范化。区法院党组讨论制定《白塔区人民法院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印章使用和管理规定(试行)》(辽白法发〔2020〕17号)、《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辽白法发〔2020〕16号)、《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制度(试行)》(辽白法发〔2020〕14号)、《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试行)》(辽白法发〔2020〕15号)。
②区法院党组召开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又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与区法院院长进行了谈话。
③加强理论学习,区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摘录》《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辽阳市白塔区的反馈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加强警示教育和纪律检查、审务审察责任,将执纪问责落到实处,认真执行《白塔区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规定(试行)》《白塔区人民法院机关会风会纪管理规定(试行)》《白塔区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办法(试行)》《白塔区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着装管理规定(试行)》(辽白法发〔2019〕11号),严格按照文件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二十六是关于“利用域内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不够。2016年以来,全区科级领导干部有41人违规违纪受到处理,均未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强化纪律教育。制定《白塔区开展“清风白塔廉洁有我”廉政教育季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推进工作。
②强化案例警示教育。督促受处分单位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2020年3月,区纪委监委用廉政教育教材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研读《遗忘的初心》案件警示录,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日常监督和受处分人员回访等工作,区纪委监委第86次常委会通过《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辽白纪发〔2020〕17号)。目前,对2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区纪委监委用廉政教育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警示教育典型案例10余件,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3.持续整治‘四风’问题着力不够问题。
二十七是关于“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力度不足。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市、区委4轮巡察共向区纪委监委移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9件,区纪委监委均超期办理,其中5件问题线索是在本轮省委巡视动员会之后才开始集中办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纪委监委对有管辖权的案件线索进行统一归口受理和分转,做到案件线索入口管理紧、处理过程清晰。
②区纪委监委对每一个立案案件进行有效的动态监控和管理,及时跟进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避免超期办理。建立巡察移交优先办理机制,每个季度区纪委监委与区委巡察办就问题线索和办理情况进行沟通反馈。巡察移交线索3个月办结,定期跟踪督促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二十八是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较突出。2018年区城建、发改、财政局等3个单位向区委报送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抄袭问题严重,有的错字多达40余处,如区城建局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写成‘不忘初心、审计使命’;将‘清正廉洁’写成‘消正廉洁’。区委没有指出上述问题、督促整改,只是‘一收了之’”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委组织部在年度考核前专门下发通知,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点,就考核“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街道和区直部门工作实绩考核体系,赋予考核分值。
②区纪委监委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将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对敷衍塞责、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及时约谈、开展批评,精准问责。
③区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的通知》(辽白委办发〔2020〕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辽白委办发〔2020〕28号),更加规范了“文风”。
④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重新制定《领导班子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错误内容认真纠正,并按照清单内容认真落实,坚决不打折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二十九是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较突出。区行政审批局审批不负责、工作失职,2019年5月以来,5次受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相关责任人均未按规定履职审签,即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行政审批局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一步自查,建立了《自查问题整改清单》,将自查出的10个问题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坚持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②区行政审批局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相关责任人深入剖析问题存在原因,深刻反思,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改正并长期坚持。近期,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确保审批工作履职到位。
③按照“便民、利企、高效”原则,明确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区行政审批局制定了《关于审批权限调整的补充通知》(辽白行审发〔2020〕2号),规范了各类审批事项申请。对已办理的审批事项审签和归档情况,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进行复审完善,确保按规定审签。
④加强审批事项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定《辽阳市白塔区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制度》,按标准归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党建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1.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问题。
三十是关于“区委执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不严格。2016年以来,区委对街道党工委书记‘专职述职’未报告上一年度问题整改情况没有及时指出,对基层党建存在问题较多、民主评议结果较差的3名街道党工委书记,没有按规定直接约谈、反馈意见”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将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纳入2019年度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下发《关于印发〈白塔区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白组通字〔2020〕8号)。把抓基层党建工作作为街道党工委书记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参考,作为评价所在街道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②下发《关于印发〈白塔区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白组通字〔2020〕8号),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做好述前准备、会议述职和述职评议工作,强化述职整改结果运用,提高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③召开全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代表列席,其中列席会议的党代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高于参会人员的50%。就各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结果向区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建议。下发考评结果通报,并将反馈意见反馈给述职的街道党工委书记。各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了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会上通报了反馈意见。
④区委对2019年度综合评议“较好”的4名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目前,各街道党工委全部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
⑤注重结果运用。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街道党工委书记一般不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同时,对排名靠后的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三十一是关于“区委对街道党务干部配备重视不够。全区原11个街道有5个组织委员空缺”的问题。
整改措施:2019年11月,我区开始进行街道机构改革,全区11个街道整合为4个街道。2020年5月,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委全会,已经将4个街道党政班子全部配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三十二是关于“街道、社区党组织扛起党建主责、抓好党建主业、当好党建主角不够。区委巡察7个街道发现,有6个街道党工委存在抓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问题,如原卫国路街道党工委2018年未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述职’”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制定《2019年度全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辽白组通字〔2020〕1号)、《关于召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的通知》(辽白组通字〔2020〕8号),以专项述职为抓手,强化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②下发《关于召开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的通知》,按照《2019年度全区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街道党工委书记在述职评议会上传达区委点评意见,并对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点评。各街道党工委认真撰写述职发言材料,区委组织部安排专人提前审看述职发言材料,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反馈,形成材料汇编。
③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评价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结果作为检验社区书记抓基层党建成效的参考依据,形成上下评议结果的相互印证、相互检验。目前,各街道党工委全部组织召开了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会议,并按照要求进行了评议,评议结果在社区进行了公示。
④区委约谈了原卫国路街道党工委书记,针对原卫国路街道党工委2018年度未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述职问题,要求其压实“一把手”抓党建责任,扛起主责主业,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要对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高度重视,提高站位,严格按照标准组织开展。
⑤原卫国路街道党工委召开了2018年度社区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部署全年党建工作,要求各社区党委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规定动作认真做,创新载体,寻求特色。结合全街实际情况,做好老牌党建品牌“关爱空巢老人蓝丝带”建设,为辖区内孤老提供买菜、代缴水电费、义诊等关爱服务;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社工党员和居民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开展“红先锋”党建志愿服务活动,在创城、社区环境治理、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全年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同时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先后开展了发展党员、辽沈党建智慧云平台、信息写作、党员接转、支部换届等培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2.基层党建工作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弱化问题。
三十三是关于“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现象。巡视调研区‘四大’机关、法检两院和区委职能部门12个单位发现,2016年以来区委宣传部等8个单位没按要求每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委组织部对区委宣传部等8个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约谈。对2016年以来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自检自查,撰写自检自查报告,并且制定了整改清单逐项整改。进一步要求各单位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组织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②举一反三,制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辽白组通字〔2019〕14号)重点督导区直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工作规范程序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③制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辽白组通字〔2019〕14号),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机关党建考核指标中重要一项,纳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规定没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考核不予评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三十四是关于“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现象。区政府办和区检察院机关党组织连续3年未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委约谈了区政府办、区检察院党组织书记,明确了整改意见。
②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区委对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督查,纳入实绩考核。
③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辽白组通字〔2019〕14号),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④区政府办党支部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规范党支部管理。
⑤区政府办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党建重点工作,抓好“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
⑥区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全年党建工作,制定《关于印发白塔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辽白检党字〔2020〕1号)、《2020年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辽白检党字〔2020〕6号),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党总支会议,加强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党员政治素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三十五是关于“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建经费投入差距较大。全区70个社区党员活动阵地没有达标的有45个,不达标率64.3%”的问题。
整改措施:区委对社区(村)办公和服务群众场所面积等社区基础保障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形成排查台账,针对排查出的社区办公面积不达标等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通过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整合辖区资源,鼓励和动员驻区单位、企业开放会议室、文体场所、党建阵地、服务设施资源等方式,逐步完善社区党员活动阵地,最大限度发挥服务群众作用。此外,还印发《白塔区关于开展城市基层党建“五联五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白组通字〔2020〕5号),推动社区党员活动阵地达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三十六是关于“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建经费投入差距较大。2016年以来,区本级应配套社区(村)党建工作经费457.6万元,至本轮巡视时,区本级实际配套拨付8万元,拨付率仅为1.7%”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党建工作经费相关规定,按照每个社区每年不少于2万元标准拨付,落实到位。2019年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三十七是关于“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原襄平街道存在以党工委扩大会议讨论发展党员、列席人员参与表决和会议记录缺失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回顾和检查,目前,全区各基层党组织自查自纠活动均已完毕。
②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区委组织部按照2020年全市发展党员计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下发2020年白塔区发展党员计划,举办白塔区发展党员工作人员培训会。
③区委约谈原襄平街道党工委书记,要求其提高认识,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街道党工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扛起党建主责、抓好党建主业。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为遵循,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④原襄平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制定街道、社区联合把控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严格审查发展流程,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党工委会议交由办公室专人记录,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准确、如实地反映会议情况,会后认真整理并做好存档工作。2019年度,原襄平街道党工委共上交党费50245元,已交纳党费621人,完成应该交纳党费比例。2020年,严格按照党费标准和规范进行收缴工作,今年一季度共收取党费5259元,已全部上缴到区委组织部,并制定了《党建经费及补交党费情况统计表》和《2019年党建活动经费及补交党费情况报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十八是关于“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至本轮巡视时全区共有5838名党员未按规定缴纳党费,占全区党员总数的42.7%,如原文圣街道有601名党员未按规定缴纳党费,占街道党员总数65%”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下发《白塔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要求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对不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要按照相关规定,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及资料的留存。此外,还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大党费收缴力度,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责成其所在党组织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②区委针对党费收缴工作相关问题,约谈原文圣街道党工委书记,要求提高党费收缴覆盖率。
③原文圣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要求党员按时缴纳党费,引导党员提高缴纳党费自觉性。明确党费缴纳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缴纳的时间。对于之前没有及时上交的居民党员进行督促补缴,到2020年1月,完成应该交纳党费比例。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不够严格问题。
三十九是关于“区委在干部工作上还存在违反任职回避制度、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和部分干部交流不及时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严格落实《辽宁省公务员任职回避实施办法》,区委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科级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上报《任职回避规定排查情况表》。
②在干部任用考核工作中,做好《白塔区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回避规定排查情况表》填报留存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科级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上报《任职回避规定排查情况表》,目前已经上报排查表1204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四十是关于“区委在干部工作上还存在违反任职回避制度、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和部分干部交流不及时等问题。2019年4月,区工商联新超配1名副主席”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经2020年第22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决定调整区工商联副主席职务。
②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③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编制和职务对接机制,明确规范审核流程和相关报表材料,完善定期通报和及时反馈制度,实现组织、人事、编制信息对接共享。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十一是关于“区委在干部工作上还存在违反任职回避制度、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和部分干部交流不及时问题。区妇联主席任现职11年未交流”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调整相关人员。经2020年第22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对7名同志的岗位或职务进行调整。
②严格执行《辽宁省公务员交流工作办法》相关要求,开展区管干部任职情况排查,全面梳理和掌握在关键岗位任职满5年或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领导干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不够
1.巡视整改着力不够,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
四十二是关于“巡视整改着力不够,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2016年10月,区委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的巡视整改情况报告中写明已经制定和完善37项制度。巡视发现,《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等10项制度仍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制定《白塔区纪委监委“一案双查”实施细则》《案件查办联动机制》《白塔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制度(试行)》《重大案件查办制度》,强化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
②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定期向区委汇报工作制度》《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辽白委办发〔2020〕31号)。
③制定《白塔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辽白财发〔2020〕13号)。
④制定《白塔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审批,按照制度落实工作。
⑤举一反三,探索建立“督考合一”机制,进一步整合督查和实绩考核职能,成立区“督考合一”领导小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四十三是关于“巡视整改着力不够,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上次巡视指出的‘区委班子“三重一大”事项上会研究走形式’问题,区委没有‘举一反三’对所属党委(党组)整改此类问题提出要求。巡视调研重点了解17个单位,发现有13个仍然存在未按规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中共白塔区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严格规范相关工作内容。
②结合调整党组工作,举一反三,区委组织部对调整后需要重新修订完善重大议事规则和议事规范的单位下发通知书,督导各单位尽快完成该工作。
③区委组织部将科级领导班子及区直部门党组“履行‘三重一大’情况”纳入全区工作实绩考核体系,作为党建指标考核的一项内容,赋予一定分值。
④区纪委监委强化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制定《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辽白纪发〔2020〕17号),各纪检监察协作区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执行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四十四是关于“巡视整改着力不够,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对上轮巡视指出的‘未按规定招投标’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巡视发现,区住建局2018年以来10个项目仍存在不按规定招投标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2020年3月以来,共发生了5项工程采购项目,其中 10万元以上的项目2项,区住建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政府采购办法》,对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一律执行招投标采购。
②为杜绝不按规定招投标的事情再次发生,区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白塔区住建局项目采购实施办法》(辽白住建〔2020〕50号)。之后又召开全局专题职工大会,再次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要求所有人员严格按文件落实,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招投标问题发生。
③2020年3月以来,共发生了5项工程采购项目,其中10万元以下的项目有3项,按照3家询价方式进行自行采购。区住建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政府采购办法》,对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一律执行招投标采购。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2.审计整改不彻底,建立长效机制不够问题。
四十五是关于“审计整改不彻底,建立长效机制不够。区公安分局对辽阳市审计局2016年至2017年度涉案财物审计调查报告提出的‘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仍存在涉案资金没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管理和涉案物资仓库未落实‘双人双锁’管理规定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公安分局向市财政局申请并联系工商银行。根据辽阳市财政局下发的辽市财库〔2019〕79号文件规定,市财政局建议在现有账户下设子账户。2020年4月15日,区公安分局在工商银行站前支行开设子账户。
②仓库实行“双人双锁”。区公安分局在原有密码门锁基础上,分局涉案财务库又安装了一把机械明锁。钥匙分别由保障室主任(明锁)和副主任(密码锁)保管。出入库必须双人到场,实现了涉案财务保管库“双人双锁”管理。
③区公安分局与工商银行辽阳分行签订了安心账户托管协议,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将涉案款存入专户这项工作列入民警绩效考核中。目前所有办案民警均能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四十六是关于“审计整改不彻底,建立长效机制不够。区委对2016年度审计指出的‘区政府年度超支挂账和非税收入不及时上缴国库’问题,督促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不够,此类问题后续年度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区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区审计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0年工作安排、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审议《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动态监管审计整改情况。
②加强非税收管理,及时上缴国库。区财政局将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中的应当上缴国库资金,按照收入级次和规定科目,定期划解国库,期限为10个工作日上缴一次,决不延解。今后坚决不发生非税收入不及时上缴国库的现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2019年以后新增形成的暂付款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5%的规定,加强预算管理,严控暂付款挂账规模,严格对外借款审批程序,逐步消化暂付款存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省委巡视提出的意见建议:
四十七是关于“上述巡视反馈四个方面的问题,已向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报告。辽阳市白塔区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区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区委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反馈问题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巡视白塔区的反馈意见》(辽白委发〔2020〕2号),听取《中共白塔区委关于成立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白委〔2020〕3 号)的汇报。建立周调度机制,每周对各涉及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压实责任。区委常委和其他区级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全区上下联动,共同抓好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四十八是关于“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查摆剖析、举一反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身作则,带头整改”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区委组织部、区纪委机关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开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辽白组通字〔2020〕2号),2020年4月25日,召开区委班子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随后,召开全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督导工作部署会,组成5个督导组,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严督实导。目前,全区四大班子及检法两院县级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均已召开完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四十九是关于“要落实深化政治巡视新要求,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研究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从具体问题抓起,压实整改责任”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67项任务,逐条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整改台账,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保证整改到位。区委建立周调度机制,每周对各涉及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压实责任。区委常委和其他区级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全区上下联动,共同抓好整改。区委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落实”机制,建立周调度机制,每周对各涉及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压实责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五十是关于“区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要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根据省委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整改工作”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区委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反馈问题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巡视白塔区的反馈意见》(辽白委发〔2020〕2号),听取《中共白塔区委关于成立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白委〔2020〕3 号)的汇报。区委常委会先后两次召开会议研究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最终确定了67条整改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五十一是关于“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①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区委常委会、区委全会先后审议通过了《〈中办回访调研报告〉实施方案》(辽白委办发〔2020〕16号)等文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②进一步整合督查和实绩考核职能,探索建立区“督考合一”工作机制。目前,督考办已经开展工作。
③制定《2020年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11·21”重要指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区委宣传部制定《5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安排》组织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推动各级党组织持续深化“大讨论”,切实推动党员干部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能力大提升。5月份,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内容以及《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学习了赵乐际和杨晓渡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更加坚定了政治方向,凝聚了思想共识。
④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及省、市、区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精神作为2020年2月主题党日活动的学习内容,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每月下发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选编,激励党员干部的使命意识,践行初心,担当作为。2020年1月7日,白塔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白塔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考核的通知》,于2020年1月9日—1月15日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2019年度工作实绩考核。
⑤区政府党组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依托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⑥区政府党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落实落细政府全局工作,切实在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五十二是关于“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推进开放合作发展”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下发《5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安排》,组织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要求结合《中共白塔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白委办发〔2018〕80号)相关要求撰写研讨材料,列出存在的问题清单,切实做到理清工作思路,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务实可行的对策措施,推动白塔区全面振兴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五十三是关于“要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①在机关党员中开展“五个当先锋”活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各单位各部门推荐工作典型224人。适时举办“敢担当有作为先进典型宣讲活动”,目前,通过“白塔先锋”和“白塔微宣传”微信公众平台,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
②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下发《关于上报区管干部和年轻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政治表现情况的通知》。牢固树立“靠工作、靠实绩、靠人品、靠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中考验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看他们在重大事件及突发事件中能否“冲上去”“抗得住”。
③制定《白塔区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意见》(辽白委办发〔2020〕26号)。
④制定《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辽白纪发〔2020〕17号),已对2名受处分人员进行跟踪回访。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五十四是关于“要充分发挥区委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直机关(部门)党组工作”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①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区政府组成部门党组排查情况汇报,并提出党组调整工作建议。
②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撤销10个党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五十五是关于“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①区委宣传部制定《2020年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安排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会报告、巡察工作、民主生活会、党建工作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以及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确保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过场,得实效。
②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小组严格审核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组报送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对分析研判报告中存在“谈问题少”等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整改后重新报送。
③区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辽白委办发〔2020〕28号),明确了区委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的时限。区委宣传部下发《关于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时间、报送形式等相关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二)严格履行“两个责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五十六是关于“区委和区纪委监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①区委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制定《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②强化政治监督。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对11个单位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五十七是关于“区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①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巡视白塔区的反馈意见》(辽白委发〔2020〕2号),听取《中共白塔区委关于成立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白委〔2020〕3 号)的汇报。
②区委组织部在年度考核前专门下发通知,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点,就考核“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街道和区直部门工作实绩考核体系,赋予考核分值。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五十八是关于“区纪委监委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第一职责,切实加强靠前监督和主动监督”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①以纪检监察协作区为单位,强化日常监督。制定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统计表》,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每月统计“第一种形态”谈话情况和数量对全区各单位进行廉政约谈。
②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基础上,每轮巡察期间安排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参与巡察监督,使四个监督融合贯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五十九是关于“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①区纪委监委制定《白塔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低保“回头看”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辽白纪发〔2020〕11号),深入开展涉农及民生资金和项目大排查大起底,协调市纪委、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研究解决各街道梳理的19个解决不了的问题。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对排查出的线索进行移交。
②深化标本兼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及时对出现问题的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推动各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已对区教育局党组下发《关于严禁在教师收受礼品和有偿补课的纪律检查建议书》(辽白纪建发〔2020〕1号)。
③区纪委监委用廉政教育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关于用廉政教材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筹备制定主题廉政教育季活动方案。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党组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六十是关于“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省委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①各纪检监察协作区加大对联系单位政治监督力度,已对各单位开展廉政谈话,督促各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②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的通知》(辽白委办发〔2020〕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辽白委办发〔2020〕28号),更加规范了“文风”。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六十一是关于“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巡察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①区委巡察办修改完善了《中共白塔区委巡察工作操作规程》《中共白塔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中共白塔区委巡察组组长负责制》等12项制度,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下发。
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高标准谋划了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决定年内对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10个单位开展机动巡察,12个单位开展“回头看”,2个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并配合市委对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开展上下联动交叉巡察。
③区委加大了提请有关单位协助和走访暗访的力度。区委第八轮巡察启动前,区委巡察办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编办和区委区政府信访局进行了沟通,发出了《关于商请通报有关情况的函》。
④制定《关于印发十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白巡组〔2020〕3号)、《关于区委巡察组开展巡察的通知》(辽白巡组〔2020〕13号)。建立巡察移交优先办理机制。每个季度,区纪委监委与区委巡察办就问题线索和办理情况进行沟通并反馈。巡察移交线索3个月办结,定期跟踪督促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
⑤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建立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机制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协助抽调参加巡察工作人员机制。区委组织部按照《白塔区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计划(2020—2021年)》(辽白委办发〔2020〕19号)文件要求,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巡察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三)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六十二是关于“要认真落实党建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①加强党员政治教育,活跃党内政治生活。2020年投入3万元用于远程教育。制定全区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台账、明细,运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网上接转工作。目前,已接转党员298名。
②区委组织部、区纪委机关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开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辽白组通字〔2020〕2号)。召开全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督导工作部署会, 对全区科级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严督实导。2019年11月6日,下发《关于加强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辽白组通字〔2019〕14号),对全区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将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落实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两学一做”等制度情况纳入实绩考核。
③制定《白塔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细则》,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措施。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判,更好地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逐步实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④制定《白塔区2020年科级干部、年轻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骨干党员培训方案》,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纳入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自主学习阶段推荐书目,补足精神之“钙”。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六十三是关于“要深入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①为切实加强对区管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结合此次巡视整改,目前已经累计约谈区管干部47人次。
②区委对全区14个单位和部门,就“主题党日”学习情况和主题教育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原11个街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工作进行检查。
③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突出不同侧重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及省、市、区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精神作为2020年2月主题党日活动的学习内容。2020年1月7日,白塔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白塔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考核的通知》,于1月9日—1月15日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④在规范上促提升,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作为基本内容,每月下发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区县级领导班子、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各基层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和活动安排,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六十四是关于“ 要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等基层党建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切实增强政治功能”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①制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辽白组通字〔2019〕14号)文件,纳入实绩考核中。
②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辽白组通字〔2019〕14号),在2020年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重点督导区直各单位部门,按照工作规范程序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机关党建考核指标中重要一项,纳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规定没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考核不予评优。
③区委约谈区政府办、区检察院党组织书记。约谈中对其明确了整改意见。制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辽白组通字〔2019〕14号)将其纳入实绩考核中。在2020年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重点督导区直各单位按照工作规范流程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④通过“白塔先锋”和“白塔微宣传”微信公众平台,对先进典型进行了宣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六十五是关于“要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①制定《白塔区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意见》(辽白委办发〔2020〕26号)。区委切实抓好党政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培养领导干部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全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的领导班子。
②2020年1月下旬开始,在干部晋升职级考察中,区委组织部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中共白塔区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委组织部<落实中央组织部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具体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
③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编制和职务对接机制,明确规范审核流程和相关报表材料,完善定期通报和及时反馈制度,实现组织、人事、编制信息对接共享。
④严格执行《辽宁省公务员交流工作办法》相关要求。对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梳理,对应交流的领导干部抓紧交流轮岗。完成区管干部任职情况大排查,全面梳理和掌握区管干部任职情况和任职年限。对在关键岗位任职满5年或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领导干部提出交流意见。
⑤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强化政治考察和政治把关,在干部职级晋升考察中,注重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拟职级晋升的干部进行政治表现测评,把制度执行力、治理能力和担当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坚决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制定《关于上报区管干部和年轻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政治表现情况的通知》,并将领导干部政治表现情况材料存入干部政治素质档案。
⑥在干部职级晋升考察中,将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问题纳入考察范围,深入考察了解干部,为干部职级晋升提供重要依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四)认真履行巡视、审计等监督指出问题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六十六是关于“区委要切实担起巡视、审计等监督指出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落实、不到位突出问题,切实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①区委就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全程跟进督导,对第七轮被巡察4个单位的整改方案形成书面意见,并反馈给部门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②制定《白塔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细则》,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措施。
③举一反三,结合之前区委巡察查摆出的共性问题,制定《白塔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细则》,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措施。完成区委第六轮巡察“回头看”工作,列出查摆问题清单,查摆问题45条,逐项对照检查,力求整改实效。
④区纪委监委强化对巡视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紧盯问题、明晰责任,在建章立制、日常监督上下功夫,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建立相关制度。派出巡察组对第六轮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巡察,加大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建立巡察移交优先办理机制。每个季度与区委巡察办就问题线索和办理情况进行沟通并反馈。巡察移交线索3个月办结,定期跟踪督促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
⑤区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区审计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0年工作安排、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审议《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动态监管审计整改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六十七是关于“区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共同努力,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区委把巡视整改工作当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区委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反馈问题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巡视白塔区的反馈意见》(辽白委发〔2020〕2号),听取《中共白塔区委关于成立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白委〔2020〕3 号)的汇报。建立周调度机制,每周对各涉及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压实责任。区委常委和其他区级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全区上下联动,共同抓好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
三、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攻坚克难,综合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推动白塔区全面振兴发展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市委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下一步,区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继续深入整改、持续整改、彻底整改,坚决打好整改工作的攻坚战、持久战。
一是提高整改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树立坚定整改、坚决纠正和不打折扣、不遗余力的态度和决心,直面问题,狠抓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区委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切实用纪律和规矩管党治党。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全面提升干部的工作水平和能力素质,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生根、形成常态。
三是坚持跟踪问效,全面彻底解决问题。区委将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同时,继续绷紧整改这根弦,确保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区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区委将把解决问题同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靠制度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用严明的制度、严格地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结合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松、整改不到位不收兵、长效机制不完善不止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123883;邮政地址白塔区民主路33号,邮政编码111000 ;电子邮箱btqqwb@163.com。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弓长岭区进行了常规巡视。3月2日,省委巡视办通过机要方式,向弓长岭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这次省委巡视,既是对我区一次全面的“把脉会诊”和“政治体检”,也是对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的一次思想净化和党性锤炼,真正发挥了巡视工作政治“显微镜”“探照灯”的重要作用。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我区反馈的问题,客观准确,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令人警醒;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站位高、把脉准,完全符合我区实际。全区上下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刀刃向内”的自觉、“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做好整改。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打牢整改基础。3月4日,区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陈求发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及时公布省委巡视反馈有关信息,传达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有关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同日,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委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区委常委班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全区巡视整改工作的目标原则、重点任务以及工作流程。3月23日、4月27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两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重温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辽阳考察时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各位中心组成员认真开展了学习研讨,表达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以及各乡镇街党(工)委、区直各党组(党委)也都围绕落实整改工作进行了思想发动,为全面深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全面加强区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区委书记王福成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宋化云,区人大主任穆伟成,区政协主席韩丽新,区委副书记李典阁为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和区检察院、区法院党组书记为成员的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下发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项逐条细化分解了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了整改工作清单台账,确保了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持以上率下,区委书记王福成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定期调度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每名区委常委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带头落实责任,主动认领问题,狠抓任务推进。3月23日,区委常委班子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常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反思、对号入座,举一反三,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根源,进一步凝聚整改共识,明确了巡视整改的努力方向和工作措施。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以及各乡镇街党(工)委、区直各党组(党委)也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全区上下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向到位”的整改落实工作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全员整改工作格局,有效促进了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是强化调度督导,确保整改实效。区委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区委常委会先后召开3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调度会议,听取各牵头单位整改工作情况、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情况、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情况、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进程中的难点堵点,统筹各方资源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推动巡视反馈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到位。区委书记王福成、区长宋化云多次深入各乡(镇)街和区直有关责任部门调研检查巡视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区人大主任穆伟成、区政协主席韩丽新多次调度区人大党组、区政协党组的整改工作,推进任务落实。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切实扛起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持续跟踪督办。区委组织部长、区纪委书记牵头组成十个督察组对全区各单位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针对牵头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区委整改办先后下发各类整改工作通知420份、工作提示函5份,全向发力持续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通过一系列环环相扣的举措,推动整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6月5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弓长岭区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和相关报告,要求区委整改办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办、巡视组时限要求上报材料,向省委、省委巡视办和省委第四巡视组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两手抓、两手硬”。区委将巡视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通过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凝聚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深入落实党中央和省市防指各项命令要求,构筑起群防群控、联防联治的严密防线,分阶段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外部输入、内防反弹扩散,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辽阳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实抓细全面深化改革、“三大攻坚战”、重点项目建设、“双招双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社会安全稳定、全面从严治党等各项重点任务,截至5月底,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9.2亿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9亿元,增长15.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154万元,增长1.4%;规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0.3亿元,增长7.8%。主要经济指标较好完成序时进度,克服疫情影响实现正增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较真碰硬立行立改,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弓长岭区委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细化为12项、34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完成整改29条,正在整改、长期推进5条。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
(1)关于学原文悟原理不够,党的十九大召开后至2017年底,区人大、区检察院党组没有及时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2017年10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下发后,区人大、区政协和区法检两院党组没有组织集体学习;至本次巡视进驻时,区委和区人大、区政府及区法检两院党组均没有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区级四个班子及法检“两院”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多种形式,主动自觉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读本,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3月23日、4月27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巡视整改开展了两次集体学习,重温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辽阳考察时及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摘录,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开展了学习研讨。按照区委要求,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法检“两院”党组及各乡(镇)街党(工)委、区直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也都扎实开展了学习活动。三是宣传部门派出专人对区政协党组和法检“两院”党组等单位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情况进行指导。向全区各乡镇街、各部门下发了学习通知,要求原汁原味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原文原著,并开展了学习提示和督导检查,督促各乡镇街、各部门抓好理论学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区委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缺乏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重形式、走过场,与92名干部巡视谈话发现,约30%的谈话对象对“两个维护”等基本知识回答不清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认真制定了今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把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重要内容,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纳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成十个督导检查组,对区委所属党组织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全覆盖督导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三是认真落实“三必考”制度,党的十九大以来,始终坚持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4月29日,对新提拔的13名领导干部开展了测试,合格率100%。5月25日至29日,对区管459名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了党的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极大地调动起各级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3)关于思想观念短板问题仍较突出,巡视调研26家单位发现,有16家没有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约30%的巡视干部谈话反映,“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小富即安的思想观念在干部群众中较为普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了新一轮“解放思想推进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4月初,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的通知,把大讨论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辽阳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理论研讨,查摆思想观念存在的短板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切实以思想大解放推动工作新发展。截止目前,全区各乡镇街、各部门都按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情况各阶段任务。二是以区委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弓长岭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做好<习近平总书记东北三省考察回访调研报告>有关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将《回访报告》指出的制约东北地区发展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和矛盾和三方面意见建议,逐一细化分解,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全区各级党员干部按照区委要求,对照《回访报告》指出的问题,深刻剖析了在思想认识、工作思路、能力素质、主动作为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深入排查影响制约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深挖思想根源,着力破除思想障碍,观念束缚,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上取得了更大实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经济结构调整乏力,作为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不大、区域经济发展仍然过度依赖采矿业,2018年,鞍钢弓矿公司产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94.8%,采矿业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4.9%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着力培育接续替代产业。近年来,我区相继被列入第二批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试点区和国家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试点区,利用这“两块牌子”累计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6.9亿元。此外,我们还争取到国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2.8亿元。今年以来,我们抢抓发展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截至五月底,成功争取各级资金7.3亿元,其中,中央和省专项资金5.6亿元,省地债资金1.7亿元,实施了城乡公交一体化、经济开发区产业引导水环境治理配套项目、弓矿公司“三供一业”移交改造、铁路道口平改立等一批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在国家资源转型和省地债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下,我区依托温泉资源优势,着力培育壮大以温泉旅游为龙头的接续替代产业,相继建成碧湖温泉度假村、假日温泉酒店、假日水上乐园、温泉滑雪场、佳兆业·汤泉驿等闻名省内外的亿元以上重点旅游项目28项,温泉旅游服务业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发展的接续替代产业,正逐步形成。截至2019年底,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6.8%;全区服务业财税贡献率达到31.6%;旅游服务业解决就业人数达到2419人,占全区新增就业的63%,“一矿独大”的局面正在逐步改变。二是全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015年8月,我区全面启动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2016年11月,被国家旅游局列入国家第二批创建单位,2019年国家文旅部对已进入国家创建单位的500个地区开展首批验收认定,我区以全省第二名的成绩列入向国家推荐上报的3个创建地区之一。今年以来,我们对标国家验收标准,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改造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管理等工作,力争今年成功迈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行列。三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农业产业项目,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近年来,我们深入实施了投资5.5亿元的不老莓产业综合体、投资1.5亿元的风情生态产业园、投资1亿元的太子河沿线农业产业示范带等一批现代农业项目,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今年以来,我们又成功引进了投资50亿元的北方国际康养中心项目,持续推进了投资5.5亿元的不老莓产业园项目,实施了投资1.2亿元的岭秀山营销中心、投资1.2亿元的岭杭人参谷创意农业示范基地项目等一批重点农业产业项目,全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一矿独大”局面正在逐步改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长期推进。
(5)关于开放合作发展成效不明显,“中国温泉之城”“省级温泉旅游度假区”等地区发展品牌优势以及对辽阳市与江苏南通区域开放合作平台缺乏有效开发利用。2016年至今,实际利用外资为零,与南通市合作项目为零,共引进8家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零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利用品牌优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利用“中国温泉之城”“中国矿泉水之乡”“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国家级特色小镇”“省级温泉旅游度假区”等品牌优势,深度包装招商项目31个,受疫情影响,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积极开展“不见面招商”,截至5月底,由北京普生养老有限公司投资50亿元的北方国际康养小镇等8个洽谈项目实现签约,其中,4个项目已落地。二是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对接洽谈招商项目20余次,开展“请进来”面对面座谈招商8次,成功与成都合谊、恒大高科、春田花开、美国博琪等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前5个月,引进域外资金3.5亿元,完成年计划26.9%;力争上半年实际利用外资完成200万美元,实现零突破。三是完善考评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在今年的项目年会议上,制定印发了《弓长岭区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考核办法》《弓长岭区2020年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考核办法》,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跟踪落实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对没有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际考核作降档处理。四是充分运用辽阳市与江苏省南通市区域开放合作平台,待疫情进一步稳定后,加大与江苏省南通市政企沟通对接,积极与南通市洽谈合作一批项目。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年底前完成。
(6)关于作为地区转型发展的接续替代产业和主导产业仅局限于温泉洗浴,冰雪运动、休闲养生、休闲农业等业态发展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大力发展冰雪运动。建成投资2.3亿元,占地100公顷,拥有四条初级雪道、一条综合雪道、一条具有国际标准小回转雪道的大型温泉滑雪场,近年来,连续举办了五届国际滑雪邀请赛,成功举办了全国高山滑雪系列赛、辽宁省滑雪锦标赛、辽阳市百万市民上冰雪等高水平滑雪赛事活动,每年吸引滑雪爱好者2万余人,弓长岭冰雪旅游品牌不断壮大。今年,滑雪场又投资1.25亿元,实施了升级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弓长岭温泉滑雪场将成为东北地区最具规模的滑雪场之一。二是大力推进休闲养生、休闲农业项目建设。去年以来,我们实施了投资5.5亿元的不老莓综合体、投资1.5亿元的大地风情生态产业园、投资1亿元的太子河沿线农业产业示范带等一批现代休闲农业精品项目,完善充实了王宫劳模疗养基地,发展壮大了一批民宿旅游项目和商业街区建设。今年,我们又成功引进了投资50亿元的北方国际康养中心项目,持续推进了投资5.5亿元的不老莓产业园项目,实施了投资1.2亿元的岭秀山营销中心、投资1.2亿元的岭杭人参谷创意农业示范基地等一批重点休闲农业项目,休闲养生、休闲农业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三是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深度包装了温泉养老示范基地项目、庞家崴子艺术村落项目、营地集结号项目、汤河农业休闲公园项目、牛录酒产业基地项目、朴沟人参谷项目、华表山旅游综合体项目、红木加工展示馆项目、小南山迷宫公园项目、精品民宿项目、创意产业基地项目、辽阳万方圆养老康复中心项目、森林康养项目等休闲养生、休闲农业项目,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招商推介力度,积极签约落地一批优质项目,不断丰富产业业态。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年底前完成。
3、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7)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仍需加大力度,2019年以来域内先后发生7起集体访,其中“盛世恒安”非法集资案、弓矿公司选矿厂尾矿库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涉及群众人数较多,信访维稳压力较大;2018年区毒情检测指标居高,全省排名第二,2019年域内仍发现6500余株罂粟;“法轮功“全能神”“圆顿法门”等邪教组织活动在域内时有发生,巡视暗访发现域内仍有“法轮功”反宣标语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狠抓信访矛盾化解稳控。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区防风险保稳定工作汇报,紧紧围绕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制定出台了《弓长岭区“防风险、保稳定”主要任务分工方案》。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源头稳控。抓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累计对8个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了应评尽评。截至四月末,2020年“452台账”涉及我区的21件信访案件,已化解20件,化解率95.2%;2019年集中攻坚重点案件台账2件,已全部办结化解。二是严管严控毒情。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区禁毒工作委员会;深入开展“无毒乡镇街” “无毒单位”“无毒村(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了群众对禁毒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公安机关持续加强对在册吸毒人员常规复检,防止复吸,社区康复、社区戒毒管控率达到100%。积极开展禁毒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抓获涉毒品犯罪嫌疑人5人,查获吸毒人员9人,缴获疑似毒品600余克。三是大力推进邪教治理。制定了《弓长岭区关于做好“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教育转化去存量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区现存41名法轮功未解脱人员、20名全能神人员和1名圆顿法门人员逐人建立“九包一”包保小组;加强教育转化场所建设,在区综治中心建设了关爱之家,在四家乡镇街综治中心建立了“关爱工作站”,建立了由40人组成的区、乡、村教育转化专家能手库;健全防控邪教体系,把防控邪教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全区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区委政法委经常性开展明查暗访,督促各乡镇街网格员及时做好反宣品清缴工作,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清除清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8)整治环境污染力度不够,2019年,域内大汤河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不达标问题先后3次被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批评,至巡视进驻时仍未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实施了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二是对大汤河断面监测站区域实施了清淤、水下拦河坝、环境卫生整治、单侧护网工程,对河道内垃圾、杂草、高杆树木进行了集中清理,并修建了水下挡墙。三是对汤河河道环境保洁及水草生物防治进行全年常态化管护。四是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的巡查监管,对进入大汤河水系的长岭河、小汤河等中小河流实施了河道治理工程。五是对沿线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全天候保洁,生产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通过以上措施,大汤河断面水质从去年10月以来持续达到国家三类水质标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9)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不够,“打伞破网”未能实现零突破,线索摸排核查处置不够有力。如,2013年7月省公安厅曾经督办过且群众一直有举报的某“涉黑”案件问题未能引起足够重视,积极作为不够,直至2019年4月才提级办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弓长岭区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及《弓长岭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弓长岭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为全区决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提供了强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截至目前,全区共打掉涉恶犯罪集团2个,涉恶犯罪团伙5个,破获刑事案件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二是区扫黑办主任每半月听取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召开区扫黑办主任会议会商重点案件,加大线索核查督办力度。截止4月末,中央交办7件、省交办16件、市交办20件涉黑涉恶线索已经全部办结,重点线索签收率、回复率、查结率100%。三是进一步深化一案三查,健全纪法协调配合机制,区纪委监委对我区涉恶案件重新回溯核查、扩线深挖,打伞破网实现零突破,查处保护伞1人,同时,区纪委监委与区公检法机关在建立线索移交机制框架下,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实现了线索移交工作高效顺畅运转。今年以来,区公检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5件,全部处置完毕。四是某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积极作为不够问题的具体情况是,区公安分局在2018年12月份接到线索后,立即组织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开展核查,2019年1月—4月多次找到举报人核实情况,举报人不配合,由于案件线索复杂,2019年4月市公安局扫黑办正式将该线索提级办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区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
(10)关于发挥全委会作用不够,《弓长岭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弓长岭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均未经全委会讨论决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区委工作规则》《区委常委议事决策规则》《区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以区委文件印发了《区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区委全委会作用的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区委工作,增强全委会职能作用,提高区委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责任分工方案》,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快弓长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三是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弓长岭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弓长岭区实施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目前,街道撤并、领导班子配备、办事机构设置、机构挂牌等各项改革任务均已完成;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各项任务扎实推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1)关于执行常委会议事决策程序不严格,决策存在质量不高问题。区委常委会对有些重大决策缺乏风险评估及合法合规性审查,2017年区委常委会对汤河特色小镇游客集散服务中心项目的决策由于合法合规性审查不够,决策与国家自然保护区有关政策规定冲突造成该项目无法执行,已拨付的624万元专项资金被省发改委撤回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委常委会决策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制定出台了《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委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弓长岭区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科学界定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强化审查力量,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与法有据、合法合规,确保各项决策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2016年以来,有12家党组(党委)未按年度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域内基督教“以堂代点”整治任务尚有2项未完成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弓长岭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弓长岭区党组(党委)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和测评体系(试行)的通知》,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落实党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二是加强分析研判,4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全区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小组会议,对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指导各乡镇街、各部门落实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机制,及时排查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对重要时间节点需注意的问题进行前瞻性研判,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政治风险。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每年召开1次区委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形成一次区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市委。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2次。各乡镇街、各部门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以文件形式向区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四是基督教“以堂代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组织相关部门对两处教点负责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政策法规,得到理解和配合,教点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承诺不再组织活动,教点关闭,所有涉及基督教物品全撤出。目前,两处教点都已关闭,场所内部没有发现任何涉及基督教物品,没有发现再次活动迹象。下步,要继续做好常态化监督巡察,防止反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3)关于对群团工作重视不够,区总工会、团区委分别长达12年和7年未进行换届,均在本轮巡视进驻前一天才召开换届大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区委进一步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根据群团组织的职能,给任务、压担子,将群团工作融入全区中心工作,并把群团组织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激发工作积极性。同时,在人员配置、经费保障、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有效开展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群团组织按期换届的要求,区文联2015年底完成换届工作,区妇联于2017年1月完成换届工作,区总工会和团区委已于2019年10月完成换届工作。由于省市对科协、红十字会的换届工作有具体要求,我们将按照省市要求做好换届工作。三是区总工会和团区委于4月7日分别下发了《关于基层组织做好按期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直属各基层组织未按期换届的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换届工作。区总工会统一购置并向各基层工会发放了《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实用文书》,对换届工作每个环节进行指导,规范基层工会选举工作。四是进一步推动群团组织改革,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促进群团组织强“三性”、去“四化”,实现创新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年底前完成。
(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夯的不实,打通“最后一公里”着力不够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14)关于2016年以来,区委常委会没有坚持每年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2018年以来,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从未研究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18年以来,区委建立实施了每半年听取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法检两院党组及乡镇街党(工)委、区直党委(党组)工作汇报制度。二是健全完善了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以区委办文件印发了《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区委领导班子责任、区委书记责任、区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相关机构和机关部门责任;制定了《中共弓长岭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八个方面、27项工作任务,对今年党的建设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三是由区委组织部长,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带队组成10个监督检查组,从五月上旬开始对全区52个单位和部门开展了2019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向区委常委会和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汇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5)区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2016年以来,有4名区级领导干部连续两年,2名区级领导干部连续3年述职述廉报告没有履行“一岗双责”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区委书记对有关区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并要求所有的区级领导干部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自查,严格按照省市对述职述廉报告撰写要求,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将“一岗双责”纳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内容,并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一岗双责”有效落实。三是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作用,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醒。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日常工作沟通中向相关部门发出提醒44次。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述职述廉报告联审活动,对2019年全区科级以上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缺少“一岗双责” 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内容的情况进行了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6)关于压力向基层传导存在衰减现象,区委巡察26家单位发现,有23家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区管某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均存在缺位问题,2016年以来该局包括局党委书记在内先后有6名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受到组织处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区各党委(党组)制定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52份,并报区纪委监委备案,进一步明晰了主体责任。二是4月17日,区委召开了“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暨党(工)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议”,会议对乡镇街党(工)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点评和民主测评。三是健全完善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将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范围,并配套出台了《弓长岭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制度》。今年以来,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驻在部门会议10次,开展对驻在部门监督检查43次,通报情况或会商工作13次,下达《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4份、工作提示函2份。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标纳入2019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对全区各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各单位整体绩效考核档次评定结果以区委文件形式向全区通报。同时,由区委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牵头,组成十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区各单位2019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形成综合检查报告上报区委。五是针对省委巡视指出区委巡察发现23家单位党组织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向15家单位党组织(不含已完成整改的8家)下发主体责任整改提示函,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反馈。同时,将整改反馈情况作为全区2019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各检查组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六是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针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缺位问题进行了约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7)关于区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2018年以来,区委共召开6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均未出席会议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九届区委第七轮常规巡察暨反馈整改“回头看”动员部署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做了动员讲话。动员会议已在新闻媒体及纪委公众号上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中共弓长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参加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制度机制,推动工作形成常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8)关于巡察“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未建立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指导督办整改工作机制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了督办整改工作制度机制,将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指导督办整改工作相关内容,充实到《弓长岭区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中。二是2019年11月省委巡视组与区委巡察办对我区第六轮9家党组(党委)开展了上下联动常规巡察。巡察结束后,区委巡察办将9家被巡察党组(党委)发现的整改反馈意见以红头文件形式进行了反馈。同时,整改反馈意见分别抄报给区委、政府6名分管领导手中,请县级领导及时掌握分管单位在巡察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期间的指导和督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19)关于监督弱化,2017年至本次巡视进驻,区纪委监委未组织过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有的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多发。区委已巡察的26家单位,有24家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如,区直某单位收取的出租温室大棚资金10.57万元由工作人员私人保管长达6年之久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下发了《弓长岭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各部门围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已建立廉政风险台账51份,排查廉政风险点869个(一级风险248个、二级风险300个、三级风险321个),43家单位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285项,进一步堵塞了制度漏洞。区纪委监委对10家重点部门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二是区纪委监委向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相关整改工作的提示函》,责成其针对财经纪律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完善规章制度。现工作已结束,检查报告已上报区纪委监委备案。三是依规依纪处置温室大棚资金案件线索,组成核查组对区供销联社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4人。同时,向区供销联社下达《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其吸取教训、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抓好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0)关于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和开展警示教育不够,2016年以来,全区共处分违规违纪党员干部191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34人),仅在弓长岭电视台曝光2名农村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仅利用1起党员干部酒驾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弓长岭区纪委监委关于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工作制度》,实现了通报曝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今年以来,通报曝光典型案件5期5件。其中,在区电视台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期1件、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件1期1件,通报违规领取低保金失职失责案、安平乡违反工作纪律案和供销联社违反工作纪律案3期3件。三是坚持“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积极筹备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向全区下发违规领取低保金失职失责和供销联社违反工作纪律2起典型案件的书面通报,以及区委主要领导在通报上所做的批示,并要求全区各党委(党组)进行传达学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要求区民政局和4个乡镇(街)以及供销联社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切实起到查处一案、警省一片的震慑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1)关于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存在不到位问题,全区5个乡镇街纪(工)委书记中,有4个分别兼职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和共青团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乡镇街纪(工)委领导,规范职能定位,进一步推动聚焦主责主业,下发了《关于对乡镇街纪检监察机构“三转”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街纪检监察机构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要求纪(工)委书记不得兼职其它工作。目前,兼职工作摘钩,重新明确其工作分工,切实做到“专职专干”,今年以来,乡镇街纪(工)委立案34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22人。二是印发了《弓长岭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工作制度》文件,进一步深化了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明确了分片联系制度的目标定位、工作任务、工作机制,强化了区纪委监委对乡镇街纪(工)委的领导。今年以来,班子成员指导基层办案26件,区纪委监委立案32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16人。三是制定了《2020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以干代训”工作计划》,每期向乡镇街纪(工)委下发了《关于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监委锻炼的函》,安排 “两专”人员到区纪委监委业务科室锻炼,推动基层“两专”人员在实践中提能力、长才干。现已抽调2个乡镇纪委的4名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监委业务科室进行学习锻炼,参与办案6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整治“四风”问题用力不够
(22)关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用力不足,2018年9月区委巡察向区纪委移交的8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至本轮巡视结束时仍未办结。巡视调研发现,区直某事业单位2019年5月至11月,涉嫌违规发放误餐补助费2.9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节点监督检查。制定了《2020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总体安排方案》,今年以来,在春节、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前夕分别通过区电视台、“长岭清风”公众号、政府广场大屏幕发布廉政提醒,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市区联合检查4次。特别是今年春节前,通过“两覆盖一督导”,全区52家单位主要领导全部签订廉政提醒承诺书,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全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督导检查2批次,把日常监督做实做细,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落在日常、管在经常,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二是在全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印发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全区上报自检自查台账52份,对重点单位“回头看”工作进行了抽查检查,排查问题3个,处置问题线索1个。针对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健全完善工作制度3项。三是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处置力度。组成4个工作组,对区委巡察移交的10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目前已全部了结,下发纪律检查建议4份,约谈4人,批评教育16人。四是对交通事务服务中心违规发放误餐补助问题已查结处理完毕,并立行立改,收缴违纪资金2.97万元,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并向交通事务服务中心下达了《纪律检查建议》。区交通事务服务中心按照建议书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现已完成整改工作。五是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向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相关整改工作的提示函》,责成其对预算单位误餐补助发放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区财政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组成2个检查组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并向区纪委监委报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3)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够有力,有的主管单位对低保资金发放监管缺位。2012年至2018年,全区有74名(2016年至2018年有23名)退休或死亡人员未及时取消低保待遇,有的长达6年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印发了《弓长岭区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自检自查台账51份,排查问题149个,归纳梳理为4个方面18项具体表现形式,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区纪委监委进行了抽查检查。二是以74名低保户违规领取低保资金问题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和问责力度,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31人,约谈区民政局和乡镇街主要领导5人,追缴资金10.67万元。同时,将该起典型案件向全区进行通报,责成发案单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三是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向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相关整改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其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区民政局已建立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了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同时,针对查办该起案件中发现的工作漏洞,分别向区民政局、乡镇(街)下发《纪律检查建议》5份,责令相关单位和部门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进行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工作要求落地落细落实不够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够扎实
(24)关于区委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不严格,区委对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存在未报告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现象未及时指出和纠正。巡视调研发现,2016、2017年度,有的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下步工作打算”连续两年雷同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由区委组织部长对述职报告连续两年雷同的乡镇街党(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二是制定了《2019年度全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区委组织部组成了3个检查组,分别由3个副部长作为组长,对2019年各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4月17日,由区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暨党(工)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议,对基层党组织述职情况进行了点评,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会上还进行了民主测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5)关于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不严不实问题较为突出,区委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对区委巡察发现年度内存在“未研究党建工作、未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等问题的9家单位均评了满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与区巡察办定期沟通,在其每次巡察结束后,及时将巡察发现的党建问题情况反馈至区委组织部,确保及时掌握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二是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巡察工作人员党建知识培训,提升巡察工作水平,确保发现问题准确、被巡察部门服气。三是严格开展了2019年度实绩考核,将各部门、各单位巡察情况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从严从实抓好全区各党工委、党组的党建考核工作,杜绝了打“满分”现象。四是建立党建考核制度。组织部门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委巡察办、区机关工委等党建工作考核部门严格检查,突出节点跟进和年度综合,围绕省市党建任务指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季度工作要点,以及“三会一课”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审查相关资料,从严把握打分尺度,切实履行考核职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基层党建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26)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弱化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巡视调研区级“四大机关”、法检两院和区直部门共20家单位发现,有11家单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9家单位未按要求每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机关工委量化了《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百分考核细则》,加大了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考核力度。二是开展机关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要求各支部对照标准自我评估,自行打分,接受机关工委评定。三是下发了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四是在机关支部向机关工委年度工作述职中,增加了百分考核排名后5家向大会述职的要求,督促后进支部向标准化转化。五是对7名机关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调整。六是加大了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对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的权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7)关于党员管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2016-2018年度,区委没有按要求对全区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全区未按规定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有1532名,占党员总数的25%;未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有1864名,占党员总数的30.3%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抓实党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制定《弓长岭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意识。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运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一季度,各基层党组织围绕“传承弘扬雷锋精神”主题,组织党员上1次专题党课。特别是在春节前,组织党员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季度重点结合开展“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严格落实“周三党日”制度。二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以社区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状况排查,在全面掌握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党员年龄、职业特长、身份及活动规律等不同特征,将社区党员划分为无职党员、困难党员、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和流动党员等类型,实行分类管理。目前己排查社区党员3300余名,完善了党员信息台账。强化支部日常活动,每个社区支部都制定了支部活动计划,疫情结束后正常按计划开展活动,增强支部凝聚力。对年老体弱、不便参加组织活动的1160余名党员,进行“关爱”管理,采取“送学上门”方式,确保老党员们思想上不“褪色”。对370余名流动性大、人员难组织、活动难开展的党员,开展动态跟踪管理,对加强与他们的交流和沟通,确保了党组织与党员“不断线”,党员“离家不离党”。三是实行发展党员工作检查通报制度。对各党(工)委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并下发《弓长岭区2020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明确了各党工委全年发展党员计划数,并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绩效考核指标。四是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制定《弓长岭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党员缴纳党费与“三会一课”结合起来,在各种会议上做到时常提醒,时常教育,使党员明确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严肃党费缴纳纪律,增强广大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核实每名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完善党费收缴台账,做到收缴党费票据、台账一致。同时,根据前期排查党员的情况,对困难党员,经支部研究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实行党费减免,做到人性化管理。目前排查达到减免党费273人。在此基础上,创新方法,与中国银行合作开通“复兴壹号”手机APP党费收缴业务,方便党员缴纳党费。五是强化工作督查。对乡镇街党(工)委基层组织建设实行月调度工作机制,由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人员会同乡镇(街)党(工)委组织委员组成督导组,每月利用2-3天时间,对村、社区党建工作进行督导,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跟会、随机走访等多种形式督导村、社区开展组织生活情况,定期检查评比,对工作不力的党组织,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能按规定参加活动的党员,及时采取组织谈话、批评教育等组织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8)关于村“两委”班子建设亟需加强,2016年村“两委”换届以来,全区22个行政村中的17个村“两委”负责人先后有24人次在任期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安平乡高崖村2016年4月换届时未选出村党支部书记,直到2019年10月28日才按规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积极落实省委组织部印发的《村党组织书记管理暂行规定》,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区、乡两级党委双重管理,加强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制定《弓长岭区村干部报酬发放办法(试行)》,有效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动态联审,开展可能影响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坚决将有政治问题、有前科劣迹、有“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有群众不良反映等情形的村干部拒之门外。同时,对主题教育集中整顿中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提高。三是积极推进村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比例已经达到63%,全市最高。把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作为落实“一肩挑”工作的重要抓手,每个村至少已有3名优秀后备干部参与村里日常工作。四是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正风肃纪监督员作用,通过列席会议、收集社情民意等多种方式,切实强化日常监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执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不够严格。
(29)关于巡视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区委还存在部分关键岗位较长时间空缺、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和干部交流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如,全区5个乡镇(街道)中,有4个镇街组织委员没有配备,有的街道组织委员岗位空缺已近1年;区委政法委核定领导职数1正3副,在已配备1正2副的情况下,2019年2月区委又为其配备了2名副职;有的副科级领导干部任现职已超23年仍未按规定交流问题。
整改措施:4月27日,区委召开九届151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涉及干部问题,配齐配强了乡镇街党委委员,免除了超职数的政法委兼职副书记职务,涉及交流的3名干部,1名已经交流,另2名被立案调查,暂不宜交流,交流计划已经制定完成,待案件有结论后再根据案件处理情况进行交流。
整改进展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待2名立案调查干部有结论后马上整改。
(四)巡视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扎实
1、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30)关于区委在上次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未以正式文件下发《关于对辽阳市弓长岭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问题。
整改措施:以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文件补发了《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弓长岭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和《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补发了时任区委主要领导表态发言,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逐项对照开展自检自查,对未整改到位问题一并纳入本轮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确保“旧账”要理、“新帐”要管,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1)关于对上次巡视指出的“区委、区政府对行政决策权、执法权、重大项目、奖金管理等廉政风险评估不够,未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等问题举一反三整改不够,此后区委巡察26家单位发现,有20家单位均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决策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下发了《弓长岭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已建立廉政风险台账51份,排查廉政风险点869个,其中一级风险248个、二级风险300个、三级风险321个。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建设,43家单位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285项,进一步堵塞了制度漏洞。区纪委监委对10个重点部门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三是将民主集中制落实执行情况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范围,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驻在部门相关会议10次。同时,制定了《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相关事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监督检查清单》,将民主集中制监督检查与2019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相结合,对全区各单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尤其对20家单位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整改存在情况报告不实和不到位问题
(32)2016年11月,区委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清单》写明制订完善41项制度,至本轮巡视时,仍有《中共弓长岭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23项制度尚未制定或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对照上轮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开展自检自查,特别是对上轮巡视整改未制定完善的23项制度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不符合当前形势和工作需要的文件条目进行了删减,及时制定完善了一批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规定(试行)》,4月10日—20日,组成督察组对全区开展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党内法规,严格照章依规办事。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3)对2016年11月区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清单》中写明已建立《弓长岭区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巡视调研发现,区法院直至2019年2月才制定出台此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坚持每年就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重新修订完善《弓长岭区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内容纳入全院干警廉政教育计划,2020年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讲话精神,学习省纪委、市委、市纪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从根源上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二是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深入查找法院在日常制度管理上的缺失,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院制度管理工作,确保法院各项制度应建立建,避免出现类似滞后问题。三是党组成员带头,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自上而下传导压力,确保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领导督办,确保整改进度、整改质量、整改力度始终如一。四是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加强本源治理,推动形成在法院内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强化已出台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4)区检察院党组对上次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识还不够”问题整改不到位。巡视调研发现,区检察院党组2016年以来连续3年未听取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2018、2019年未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好《党章》、《准则》和《条例》,牢牢把握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基本规定和要求,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二是制定整改文件,上报了《关于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关于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下发了《区检察院巡视整改问题台账》《区检察院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倒排时间运行表》,推进整改全面落实。三是切实强化整改工作责任,4月21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四是制定完善了《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履责记实制度清单》。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既抓好班子、又带好队伍,既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五是立行立改,3月18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听取班子成员及副科级党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并接受评议。六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严格落实高检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要求。继续开展对警车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六个严禁”、“禁酒令”等专项治理活动,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七是严格落实定期汇报制度,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各科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研究落实中央、高检院、省院、市院和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责成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坚持常抓不懈,深化标本兼治,扎扎实实做好巡视 “后半篇文章”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攻坚,弓长岭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要求、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弓长岭区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恪守政治使命,紧扣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区提出的四方面意见建议,坚持常抓不懈,深化标本兼治,扎扎实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特别要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辽阳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破除小富即安的思想观念,切实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逐步改变一矿独大局面,大力推进“双招双引”,深入开展项目年活动,充分利用好资源转型发展的政策优势,强力推进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加快“四个弓长岭”建设步伐。要充分发挥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要严格履行“两个责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区委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区纪委监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和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提高党建质量。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投身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夺取“双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抓好“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切实增强政治功能。要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好各项人才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充分发挥人才强区作用。
四要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改彻底改到位。区委将切实履行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将上轮省委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和这次巡视新发现的问题一并整改,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要认真解决巡视、审计等整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要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持续加大整改力度,继续绷紧整改落实这根弦,确保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要把解决问题同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靠制度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机制。要强化成果转化,真正将省委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弓长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19——5809111;专门邮政信箱:辽宁省辽阳市第A701号邮政信箱;电子信箱:gclqwzgb@163.com。
中共弓长岭区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市进行了常规巡视。3月3日,调兵山市委收到了省委第一巡视组书面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把握要求,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全市首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市的巡视反馈意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调兵山实际。对此,调兵山市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抓好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调兵山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3月6日,市委书记刘军主持召开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暨整改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和陈求发书记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及李士伟书记关于调兵山市巡视整改工作的批示要求,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切实承担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刘军任组长的市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4月17日,市委常委班子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视反馈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查摆、对号入座、剖析原因、明确措施,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理论武装、增强了责任担当,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市委书记刘军先后组织召开了6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就制定整改责任分工和整改工作方案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进整改事项落实。各责任领导都按照分工,各自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涉及到的整改任务,亲自参与制定整改方案,亲自抓整改落实,亲自督促推进。各责任单位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是细化分工,全面启动整改。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逐一梳理、逐一研究,制定下发了《中共调兵山市委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反馈问题原汁原味细化分解为4大方面、11大项、31个具体问题、69个具体整改事项,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就每个问题具体表现都逐一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了240项具体整改措施,确定由12位县级责任领导、33家责任单位、37名责任人员具体负责,确保每项整改事项由一位领导抓、由一个部门管。刘军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认领问题,责成市委办公室将需要市委书记牵头整改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整改时限。同时,焦健、杨浦、荣大煜等同志也都分别认领问题,以上率下,传导压力,推动整改。各责任单位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认真对照梳理,逐条认领问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是建章立制,狠抓整改落实。为提高整改质量,市委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对各项整改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紧盯不放、对账销号,逐项调度、逐项推进。市委书记刘军时刻把巡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协调督办、亲自拍板落实。先后5次召开调度和推进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和全面部署,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逐一靠实整改措施,解决整改难点问题,有效地推进了整改工作。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全面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工作方案》,建立了周调度、周研判、定向督查、专项提醒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各项问题整改进度,确保将巡视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同时,切实用制度管好权、管好人、管好事、管好钱,目前,共修订完善原有制度10项,新出台制度22项,从源头上杜绝巡视反馈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是统筹兼顾,确保取得实效。在巡视整改中,调兵山市委深刻理解并牢牢把握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从工作实际出发,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持以整改促工作,以整改促改革,以整改促发展,坚决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有机统一、相互融合,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与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切实把巡视整改的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转化为推进调兵山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细化措施,从严从实,逐项逐条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市委坚持问题导向,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大方面、11大项、31个具体问题,细化分解为69个具体整改事项,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目前,69个具体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63个,完成率达到91.3%,其余6个事项正在整改推进中。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一是关于“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2016年至2018年,四大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仅完成37.5%”的问题。①切实增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规范性、计划性。按照铁岭市委宣传部下发的中心组学习计划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调兵山实际,制定了《2020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也参照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四大班子均已按计划完成了学习任务。②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四大班子通过“云课堂”、领导干部在线学习网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4月21日,召开了四大班子全体成员参加的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市委党校讲师围绕理解和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进行了深刻的解读。7月31日,邀请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郭洁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围绕《民法典》进行了深刻的解读。③严格督查检查。对四大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1次全面检查,并给予了相应指导,确保四大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面完成。
(2)针对“市委、市政府未进行集体研讨交流,市人大集中学习全部采取专题讲座形式,市政协多数学习为宣读材料”的问题。①开展学习研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年初以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开展了4次专题研讨,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和“11·21”重要批示精神等内容开展了4次专题研讨,市人大、市政协党组也分别开展了3次专题研讨。②提升集体研讨质量。学习研讨前,四大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研讨确定的主题,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了研讨材料。四大班子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研讨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提出修改意见。③丰富学习形式。坚持把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4月21日,召开了四大班子全体成员参加的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市委党校讲师围绕理解和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进行了深刻解读。7月31日,邀请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郭洁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围绕《民法典》进行了深刻的解读。同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领导干部在线学习网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3)针对“市委未向上级党委报告、向下级党组织通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只有督查通知未见督查结果”的问题。①坚持每季度向上级党委报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分别于3月末和6月末,向铁岭市委宣传部报告了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②定期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4月27日,向全市基层党委(党组)通报了1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为全市基层党委(党组)开展中心组学习提供遵循借鉴。③坚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4月10日,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对全市部分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形成督查检查情况报告。5月8日,通报了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并对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关于“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不认真,解决思想观念问题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市委落实‘大讨论’联系实际不紧密,没有贯彻省委提出的‘七破七立’要求,四大班子成员讨论发言没有按要求深入查找问题;64.2%的谈话人员反映调兵山干部还普遍存在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小富即安、不思进取等问题”的问题。①提高思想认识。3月23日,下发了《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全市各单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进行了学习研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克服“四个短板”,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②围绕省委提出的“七破七立”要求、结合“围绕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加强党的领导等重点内容,结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要求,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研讨。四大班子及经济开发区分别召开了学习研讨会议,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了研讨材料,深入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发展共识。③强化教育培训,推进干部思想作风转变。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形势,找准差距,解放思想,迎头赶上。④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4月27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选人用人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单位围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内容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开展干部考察时,将事业为上、履职尽责、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作为推荐人选应具备的任职条件之一,对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的坚决不提拔使用。年初以来,共提拔了27名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信访等一线干部,树立了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
三是关于“落实省委‘1+8’系列文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市委制定的实施方案不够具体,没有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的问题。①提高思想认识。3月20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和“11·21”重要批示精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和“11·21”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开展了学习研讨,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②完善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调兵山市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新时代调兵山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的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③层层压实责任。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省委“1+8”、铁岭市委“1+9”和调兵山市委“1+9”系列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省委“1+8”和市委“1+9”系列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履行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针对“推进落实不到位,市委常委会未听取工作进展和工作总结情况汇报;督查工作有头无尾,仅有通知没有结果”的问题。①提高认识,高度重视。4月29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关于省委“1+8”、铁岭市委“1+9”及调兵山市委“1+9”系列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安排部署。②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省委“1+8”和市委“1+9”系列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加强跟踪调度,每季度总结上报贯彻落实工作的进展情况。③加强督促检查。制定下发了《2020年调兵山市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将对市委“1+9”系列文件落实情况的督查纳入2020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4月23日,下发了《关于对市委“1+9”系列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形成了督查报告。
2.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一是关于“优化经济结构任务艰巨”的问题
(1)针对“二次产业结构不合理,2018年全市二次产业比例达68.7%,其中铁煤集团在全市二产占比高达86%,地方支柱产业支撑力不足”的问题。2019年我市三次产业比为3.3:63.4:33.3,铁煤集团完成增加值在全市二产占比57.3%,今年上半年我市三次产业比为3.1:61.8:35.1,铁煤集团完成增加值在全市二产占比78.3%。①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改变铁煤集团“一煤独大”局面。制定下发了《2020年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制定资源型地区创新转型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等重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2020年8月,组织申报的铁煤热电厂、晓南风力发电、辽宁汽众润滑油和辽宁麦琪医疗器械、九方泰禾国际重工(沈阳)有限公司等5个项目均已通过专家评审。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项目推动工业提质量、增效益、强动力。制定了《调兵山市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调兵山市招商引资奖励方案》《调兵山市“项目年”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冬季招商百日攻坚行动”,多次赴黑龙江鹤岗、河北唐山等地推进投资109亿元的450万吨煤制焦炭综合利用等重大能源化工项目。截至目前,年产100万吨生物质柴油等25个项目已签约,投资32亿元的辽宁尚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80亿只医用防护手套项目已完成备案手续,山海环保、嘉冠石化等24个重点项目已实现开(复)工建设,预计年末可实现竣工投产。③扶持地方企业发展壮大,提高地方支柱产业支撑力。认真落实“项目(企业)管家”制度和领导重大项目包扶责任制,积极帮助地方企业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已帮助辽宁卡斯特金属材料公司争取到2550万元省突破辽西北专项补助资金。盛林实业、大辽环保、恒辉化工和翊安非金属等企业年末收入可以达到规模标准,晋升规上企业,卡斯特年末可实现“规升巨”。④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结构优化、比重提升。深入对接大润发、大商新玛特等知名企业,争取尽快落户调兵山。大力发展服务业新业态,依托蒸汽机车博物馆、影视基地等旅游资源,充分挖掘蒸汽机车沿线游内涵,做大做强全域旅游。拓展线上线下全方位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快手、抖音等直播平台销售本地优质农产品,着力推动第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帮助服务业重点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将调兵山市农贸市场、商业大厦2个改造工程项目录入到国家重大项目库,争取2020年新增中央投资4200万元。目前,为双燕旗舰卖场争取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补贴资金10万元、为海味餐厅争取住宿餐饮帮扶资金4万元,为东恒物业争取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1.2万元。韵城科技服务外包企业投入运营。吉影时代电影城基础设施建设已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设备安装,祥裕现代农产品项目正在进行室内装修,两项目均计划九月末投入使用。⑤积极发展高效农业,优化种植业结构。采取保产能、适当调、产业化等多举措调减玉米结构,计划调减2万亩玉米种植面积,提高经济作物种植比例,增加产值2000万元以上。截至目前,已调减玉米种植面积2.0372万亩,种植马铃薯、大豆、小麦、中药材、蔬菜等经济作物。
(2)针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缓慢,三产占比落后全省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的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市三次产业比为3.1:61.8:35.1,三产占比由2018年末的29.25%提高到35.1%,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到20.4%。①强化规划引导,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支撑。聘请省国际咨询有限公司专家到我市实地调研并指导“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优化发展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加第三产业比重,提高地方支柱产业支撑力。目前,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及“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初稿已完成,正在修改完善中。②加快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将完善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服务业重点任务纳入市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推进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商复市,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率达到98%以上;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引导商贸服务企业延长夜间营业时间,促进了兀术古城、城南夜市繁荣发展,形成了以双燕旗舰卖场为轴心,以仿古街为主线,北起商业大厦南至调兵山兴隆百货所辖的商贸流通夜间购物消费集聚区。③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积极扶持联睿科技、韵城科技、北通科技、铁煤集团大数据中心等服务外包企业健康发展。年初以来,新投入运营服务外包企业2家,韵城科技现已开通40座席,北通科技现已开通50座席。稳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融合涉农电子商务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线下资源,通过抖音、快手以及调兵山融媒APP等进行助农“直播带货”,拓宽了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④加大第三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制定了《调兵山市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和《调兵山市招商引资奖励方案》,将围绕现代服务业抓招商作为重点工作,设立了现代服务业项目奖。目前,已引进吉影时代电影城和祥裕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等2个项目,吉影时代电影城基础设施建设已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设备安装,祥裕现代农产品项目正在进行室内装修,两项目均计划九月末投入使用。⑤加快发展文旅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新业态,依托蒸汽机车博物馆、影视基地等旅游资源,充分挖掘蒸汽机车沿线游内涵,做大做强全域旅游。做大WBA洲际拳王争霸赛等赛事品牌,引入跆拳道、柔道和毽球等竞技赛事,打造以竞技体育为核心的体育文化产业。目前,已储备包装了全民健身中心、标准足球场、骑行步道等6个重点文化体育旅游项目,并申报到上级发改委积极争取中央投资。
二是关于“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1)针对“2016年以来,全市科技支出年均200万元,仅占财政支出0.01%,引进高新技术企业仅2户”的问题。①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年初以来,已拨付科技支出404万元,预计年末,科技资金投入可达1000万元以上,力争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以上。②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严格落实《关于调兵山市招才引智的若干政策(试行)》,制定了《调兵山市加快科技创新的六条措施》,已将国投生物能源公司确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目前,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已达到12家。③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招商力度。目前,再生全氟质子交换膜项目已签约,450万吨煤制焦炭综合利用项目已与铁能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新签约项目中高新技术项目占比达到20.8%。
(2)针对“开发区储备项目不足质量不高,截至2019年10月末共有26个项目,均未签订意向协议”的问题。①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及我市主导产业特点,积极收集项目信息,做好项目储备,因地制宜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年初以来,共储备项目65个,其中巡视整改以来新增储备项目19个。②提升项目引进质量。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再生全氟质子交换膜和年产100万吨生物质柴油项目已签约,三峡新能源风机改造项目方案已上报总公司待批。③提高项目签约成功率。突出招商主业、强化招商调度、完善招商政策,组织召开全市规模招商调度会3次,开展落户园区企业集中开工建设活动2次。紧盯麦琪医疗设备、清洁型煤制造等在谈重点项目,严格落实“项目(企业)管家”制度,为每一个企业配备了项目管家,安排了若干服务部门,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年初以来,经济开发区已签约项目27个。
(3)针对“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开发区批而未供土地569亩,闲置超过2年未按规定收回的土地326亩”的问题。年初以来,已盘活闲置土地184亩、闲置厂房5.2万平方米。①加大清查力度,制定消化处置计划。我市严格落实《辽宁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任务要求,研究制定了《调兵山市关于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三年工作方案》和《调兵山市盘活存量土地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辽宁烯源石墨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和铁岭恒辉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已开工建设,土地和规划相关审批手续已健全,其他手续正在办理中。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开发区现有闲置土地资源,通过腾笼换鸟、嫁接改造、提档升级等方式,加快盘活园区闲置资产,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经过与326亩闲置土地建设单位辽宁能源集团下属辽煤机集团进行沟通,建设单位表示计划新上项目重新启动该地块。③强化监督。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责任意识,着力推动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取得进展。
三是关于“关注补齐民生领域短板不够”的问题
(1)针对“2016-2018年,承诺的惠民工程和民生实事有8项未完成,棚户区改造仅完成计划面积的13.9%;2016年承诺、2018年续建的‘搬迁连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工程’至今仍未完成”的问题。①全力推进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民生工程。2016—2018年,我市承诺办理民生实事当年未完成8项,其中2016年承诺的新湖公园维修改造、工人大街南延、施荒地排水沟3项工程已于2017年完成;2017年承诺的城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已于2018年完成。九年一贯制学校因资金问题、第六小学农村薄弱学校维修改造因动迁问题、第一小学塑胶操场改造因压覆供水管线、280户棚户区改造因资金问题影响未能完成。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逐项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全部完成。目前,未完成的4件民生工程正在有序推进。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正在实施室内装修等工程,预计10月末前完工;第六小学农村薄弱学校维修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电线铺设等附属工程建设,预计11月末前完成;第一小学塑胶操场改造项目已于7月20日进场施工,预计10月中旬竣工;280户棚户区改造已完成245户,预计10月末前完成。②强化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对重点民生实事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工作机制,对推进不快的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制定了《重点民生实事年度考核方案》,将实事办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针对“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及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不及时,相应‘应急预案’未作修订”的问题。①加强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制定下发了《调兵山市县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调兵山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调整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年初以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排查、整治行动38次,立案94件,罚没款入库28万余元。②组织修订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调兵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主要职责,修订了《调兵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③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机构和人员的变动情况。市政府食安办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及食安委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涉及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领导调整、机构变动和职责变化等情况,根据《调兵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调整调兵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3.优化营商环境缺乏力度,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关于“解决‘办事难’问题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市委、市政府解决小微企业诉求问题,尤其是贷款融资难等问题,协调支持力度不大”的问题。①及时了解企业诉求。严格落实《调兵山市“项目(企业)管家”制度实施方案》,为每个企业都配备了副县级帮扶领导和项目(企业)管家,安排了若干服务部门。特别是疫情期间,全面落实“1+1+1”制度,为开复工企业配备了联络员及防疫员,保证了企业正常开复工。②加大协调支持力度。3月13日,召开了调兵山市银企对接会,3月25日,召开了“落实辽宁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对接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现场帮助企业解决了贷款融资难等问题。截至目前,已协调域内5家金融机构,为12家企业解决贷款9.3亿元。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市工信局等部门通过企业微信群,及时向企业推送相关政策,解决企业获取相关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
(2)针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未做到应进必进,网上审批政务一体化平台尚未正式运行”的问题。①深入调查摸底,推进审批事项应进必进。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协调指导各相关单位对未进驻窗口办事的“6+1”类政务事项清单进行梳理,目前进驻工作已完成。②加快推进网上审批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目前,我市网上审批政务一体化平台基础建设工作已经完成,将继续按照省里此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同时,我市镇(街)、村(社区)的“两级化”平台网络按照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的工作要求,将各村(社区)一级服务功能进行扩充,升级为“政务便民服务驿站”。目前,全市55个“两级化”平台终端点位已铺设完毕,平台系统的调试和网络压力测试已达标。组织全市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及“政务便民服务驿站”业务代办员进行了强化培训,并为各驿站配备了高拍仪和专用电脑,完成了标准化服务设施建设。③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制定下发了《调兵山市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应进必进”的原则,组织各职能部门行政事项进驻中心窗口办理。目前,已进驻中心整合审批事项453项。
(3)针对“座谈会上企业反映,审批同一事项时,还存在多部门索要相同材料的情况”的问题。①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工作的意见》,推进落实各项服务和管理制度,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②持续推进“四减”工作。按照省政务审批事项“颗粒化”工作的要求,完成了308项政务事项的减材料和减时限工作。持续推进“政务便民服务驿站”建设工作,已完成《政务便民服务驿站网上代办事项清单(第一版)》核准工作。③加强窗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5月8日,对全市政务服务窗口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服务窗口人员工作水平。④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制定下发了《调兵山市行政服务大厅服务评价器使用管理制度》,将窗口服务工作纳入实时化、信息化的监督管理范围,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
二是关于“不担当不作为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部门之间在处理复杂性、困难较大问题时,还存在推诿现象,个别部门竟然说‘等巡视组走了再办’”的问题。①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4月16日,制定下发了《调兵山市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集中整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紧盯重要节日,层层开展节前提醒和廉政谈话,进一步严肃节日纪律,巩固作风建设新成效。年初以来,下发节前提醒通知3个,“五一”节前廉政提醒谈话1314人次,并分层次签订了《不举办“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②着力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研究制定了《推进“访走查促”实践活动聚焦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精准脱贫、营商环境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方面重点工作,依托纪检监察协作区,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企业、村(社区)开展走访,收集排查破坏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5月4日至7日,集中开展了第一轮聚焦铁岭市委“千人帮千企”专项行动的走访工作,全市58名纪检监察干部走访企业69家,对64名铁岭市帮扶干部走访工作进行了精准监督。7月13日至20日,集中开展了第二轮走访工作,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围绕低保政策落实情况,深入42个村(社区)80余户低保户,重点发现、纠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走访铁岭市纪委移交调兵山市政府问题2件,已处置完毕并将结果反馈至铁岭市纪委。③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的相关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年初以来,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6起,党纪政务处分8人。④突出担当作为的选任标准。年初以来,提拔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扫黑除恶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干部4人,将4名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专业疾控人员安排到新成立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任职。⑤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了《2020年度各镇(街)、市直部门和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将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纳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提士气、鼓干劲、解难题、促发展。
(2)针对“市服务大厅工作时间仍有空岗、玩手机、聊天等现象”的问题。①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规范化管理。制定下发了《调兵山市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纪律规定》和《调兵山市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市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严格实行每日考勤制,并在大厅入口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完成了市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大厅监控系统建设,安排专人负责,中心主管领导通过手机端实时了解大厅人员工作情况。②加强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组成暗访组,随机对市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和部分镇(街)及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层站所等11家单位工作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问题1个,已对该单位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4.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不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市委对人大、政协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针对“2016年以来,市委除了每年度例行听取召开市人大、政协‘两会’准备工作情况外,未专题研究和听取人大、政协工作汇报”的问题。①提高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重视程度。巡视整改以来,召开了1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均列席会议。②加强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市委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工作,始终坚持定期研究和听取市人大、市政协工作汇报。2019年以来,市委常委会研究和听取人大、政协工作汇报10次。6月2日、3日,先后召开了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对做好人大、政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并制定下发了《中共调兵山市委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和《中共调兵山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③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调兵山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调兵山市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切实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市委常委会在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时,充分听取了市人大、市政协的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二是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质量不高”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作用发挥不充分,市委多数领导班子成员常委角色淡化,在常委会议事决策上参与讨论不够,2018年以来64.5%的会议议题中只有‘同意’没有发表具体意见”的问题。①加强学习,提高认识。4月29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坚决贯彻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班子合力进一步增强。②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坚持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作用,经过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后才作出决策。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③创造条件,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巡视整改以来,召开了1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办公室每次都提前1天将会议材料发放给每位市委常委,确保其有充分时间深入研读酝酿。④营造宽松民主氛围。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书记末位表态的民主讨论机制,在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时,市委书记坚持在其他常委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确保议事决策全面透彻。
(2)针对“议事规则和领导分工不规范。市政府未制定党组会议事规则,市公安局等4家单位党组未及时修订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2016年以来市政府、开发区领导几经调整,市政府只在2018年初制定1次领导分工文件,其他均无领导分工文件”的问题。①加强学习贯彻。截至4月30日,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同时,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纳入了《调兵山市2020年干部培训计划》。②强化监督指导。4月末,对全市各党委(党组)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残联、团市委修订完善了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市政府制定下发了《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事规则》,重新调整下发了领导分工文件。③建立备案制度。下发了《关于报送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要求有议事规则和领导干部分工调整的,于一周内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将党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范围,推进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落实。
三是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2016年以来,四大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仅6次”的问题。①提高思想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四大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四大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围绕意识形态方面内容进行了6次专题学习。②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印发了调兵山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召开四届市委第89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形成报告上报铁岭市委。分别于3月27日和6月28日,召开了全市第一、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形成了第一、二季度分析研判情况报告。③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市委宣传部对全市党委(党组)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形成了督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出偏差。
(2)针对“2016-2017年市人大、政府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没有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内容”的问题。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截至目前,四大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围绕意识形态方面内容进行了6次专题学习。②强化理论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调兵山市2020年干部培训计划》,适时开展各类培训。③形成抓意识形态工作合力。已将贯彻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2019年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时,注重日常考核和实绩考核,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在干部考察时推荐人选应具备的任职条件之一。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管控乏力”的问题。①加大对全市意识形态领域的管控力度。严格落实《调兵山市意识形态领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及时排查梳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分别于3月27日和6月28日,召开了全市第一、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形成了第一、二季度分析研判情况报告。
(4)针对“2017年省委政法委两次通报批评调兵山市清除‘法轮功’反宣品工作不力,本轮巡视发现居民楼内仍有‘法轮功’明慧期刊及小粘贴等反宣品,‘算命’小广告随处可见”的问题。①明确职责,深入清缴。先后召开了2次清除清缴法轮功反宣品专项工作会议,对清除清缴反宣品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签订了《调兵山市清除清缴社会面反宣品工作责任状》,对2家重点责任区域负责人进行约谈,现各重点区域清缴工作效果明显好转。截至目前,共清除清缴各类反宣品1760余份。②建章立制,长效推进。严格落实《调兵山市打击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类案件奖励办法》,对在专项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举报群众兑现奖金1.8万元。③群防群治,建立体系。积极组建市、镇(街)、村(社区)、屯(楼)“四位一体”反邪教防控体系,推进反邪教管理模块化建设,以村(社区)为单位构建了59个管理模块,广泛发动群众力量,及时发现上报非法集会、现行反宣等违法活动。目前,共抓获违法犯罪邪教人员5名,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3人,训诫1人。
四是关于“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截至2019年11月,深挖背后腐败问题、严查‘关系网’和‘保护伞’、倒追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及职能部门管理责任案件为‘零’”的问题。①深入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宣传发动造势,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宣传活动。制定下发了《调兵山市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和《调兵山市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月活动,确保在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上实现新突破。年初以来,共排查问题50个,整治问题50个。②推进重点案件侦破。召开了全市扫黑除恶决战攻坚部署工作会议,对省扫黑办提出的“12345”计划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调兵山市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和《调兵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各成员单位主体责任。4月26日,召开了国家安全、命案防控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推动案件线索侦办审理。③深挖黑恶案件背后腐败问题。市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排查定性涉黑涉恶线索的沟通函》,从“五个搞清楚”入手,组织专门力量对涉黑涉恶案件中涉及的有关线索进行大排查。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力
5.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2017年以来,四大班子和纪委3个年度15次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全部没有查找存在问题”的问题。①提高思想认识。4月29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市各级党组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开展了学习研讨。②加强统筹安排部署。市委严格执行每半年听取1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汇报制度,制定下发了《中共调兵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指导各党(工)委、党组制定工作计划、责任清单。7月13日,市委召开了专题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会议,总结了半年来全市在从严治党工作上存在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并对全市各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③切实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3月19日,下发通知要求四大班子和市纪委将查找存在问题,作为今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的重要内容。4月9日,下发了《关于做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相关问题整改的通知》,全市各单位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汇报中缺少查找存在问题等4个方面开展自查,深入查找具体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改进措施。④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导检查。4月末,市委组织部对34家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存在问题的3家单位进行提醒,并限期整改。目前,3家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
(2)针对“2017年1月时任市委副书记兆德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市委当年述职述廉未提及此案情况,且没有针对兆德志等发生的多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的问题。①强化警示教育。市纪委监委对2016年以来本市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了梳理,选取兆德志等典型案例,制作教育展板,在市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展览。②强化以案促改。发挥案件治本功能,督促大明镇和晓明镇结合本单位发生的典型案件开展了“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活动,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③强化通报曝光。年初以来,对疫情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件在全市下发通报6期,形成持续警示震慑。
二是关于“压力传导不够,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的问题
(1)针对“2016年市委11月份才与各党组织签订当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的问题。①提高思想认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市各级党组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开展了学习研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了《中共调兵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责任清单。③强化督导检查。4月20日,下发了《关于制定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年度任务安排的通知》,对各党(工)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4月末,市委组织抽查了34家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3家单位进行提醒,并限期整改。目前,3家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
(2)针对“抽查民政局等5家单位发现,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走形式,没有具体内容”的问题。①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了《中共调兵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以上率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每半年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认真进行1次分析研判,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②强化学习培训。5月7日,组织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研讨会,2家单位作经验交流,巡视组抽查的3家单位作问题查摆分析,切实提高党委(党组)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将《责任规定》和《实施细则》纳入《调兵山市2020年干部培训计划》。截至目前,各级党组织围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开展了学习研讨。③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案,并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建立定期督导考核制度,市委组织部对各党(工)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专项督导考核。④强化问责追责。市委组织部部长对原民政局、房屋征收局、城建(住建)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单位的一把手分别进行了约谈。4月9日,下发了《关于做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相关问题整改的通知》,各单位已开展自查,深入查找具体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改进措施。
(3)针对“交通局、房屋征收局2017年以来仅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问题。①加强学习理解。全市各党(工)委、党组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开展学习研讨,切实知责明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②强化统筹安排。制定下发了《中共调兵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各党(工)委、党组每半年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③强化考核。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案,并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4月末,市委组织对各党(工)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专项督导检查。④坚持问责追责。市委组织部部长对原交通局、房屋征收局单位的一把手分别进行了约谈,指出问题,传导压力。
三是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2016年以来,24名市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没有报告‘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的问题。①加强党风廉政教育。4月29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疫情过后,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民主生活会前,市委书记与纪委书记做到应谈必谈,特别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专题提醒。③强化“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考核。已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2019年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④加强谈话提醒。4月29日,市委书记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3名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人大主任和政协主席分别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单位副职进行了约谈提醒。
(2)针对“2016以来,调兵山市先后发生5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涉及的5个单位相关领导以及分管市领导,没有查找自身原因认领责任”的问题。①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市纪委监委对上述5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重新进行了梳理核查,涉及的5个单位,案发时当事人责任均已追究,党纪政务处分6人。②督促“一岗双责”落实。及时总结案发成因,既提高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的认识,又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③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关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实施“三责联动”的意见》,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进行了追责问责,组织处理3人。市委书记对分管市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市纪委监委对时任民政局局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
四是关于“对巡察工作组织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前三轮结束2个月后巡察领导小组和书记专题会才听取汇报”的问题。①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坚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学习制度,3月13日,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3月19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了《贯彻落实工作方针,落实整治巡视要求》。8月28日,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王鸿津同志在市县巡察工作华北东北片区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②规范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汇报制度。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