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给“小微权力”“上把锁” 让“三资”规范运行
“我辜负了乡亲们对我的信任,在村集体土地上动了歪心思,现在发现真的没有‘后悔药’……”不久前,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海阳村第六组原小组长冀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该组9块对外承包机动地承包费占为己有,最终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款4.09万元被追缴。
清原县纪委监委将案件暴露出来的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作为小切口,通过强化清单监督、协同监督、群众监督等方式构建多维监督模式,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结合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现状,将财务收支、债权债务、资产资源承包、经营和租赁等情况列为监督重点,制定监督清单,联合各乡镇纪委,督促各村对照清单内容开展排查摸底。由各乡镇纪委牵动,打通组织、审计、财政、民政等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员“贴身监督”作用,以“小队伍、高频次”为原则组建监督队伍,对集体经济管理采取全过程监督,立案41件,处分35人。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要求各乡镇纪委督促所在辖区村(社区)将村集体“三资”全部上网公示,做到资金账目清、资源分布清、资产底数清、主体归属清,切实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米”。运用数据赋能“小微权力”监督,让农民看得到村集体账目、村集体收益和村干部的担当作为事迹,实现基层信访矛盾“阳光化解”。“辽宁阳光三务”平台上线以来,全县14个乡镇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46%。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村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章立制,特别是南口前镇纪委,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南口前镇“三资”管理制度》,以正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了预决算、收支管理及审批等30项内容,将“小微权力”关进制度和数据的“笼子”。
“村集体‘三资’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不公开、不透明,‘辽宁阳光三务’平台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数据+制度’的‘双笼驱动’模式,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