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聚焦重点项目 靶向监督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05-24 14:24     来源:葫芦岛市纪委监委

“项目招标形式是公开招标还是竞争性磋商?”“项目各环节是否在规定范围进行公开公示?”近日,葫芦岛兴城市纪委监委组织各纪检监察协作区以“四不两直”方式直入项目实施部门对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兴城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聚焦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管理、资金拨付、公开公示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坚决惩治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靶向监督助力全市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领域涉及项目多,资金密集,风险点位多。为精准定位监督重点,兴城市纪委监委开展“三起底”行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及查办的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摸排,对近年来营商环境监督、审计发现、大数据筛查比对、“12345”平台反馈中反映的涉及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台账、线索处置“回头看”台账及监督检查问题清单,综合分析研判案件特点和违纪违法原因,明确五个方面整治重点和30项整治内容,为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夯实基础,打好前阵。目前已排查400万元以上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66个,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办相关案件65件。

“我们根据整治重点,深化‘室组’协同联动机制,监督推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开展重点项目自纠自查,同时督促职能部门开展系统内集中整治,压实主体责任。”兴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推动协同监督,放大整治成效。

兴城市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审计部门,组建3个专项监督检查组,通过走访排查、监督检查、查阅账目、约谈提醒、问题督办等方式,着力发现项目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对资金拨付使用的审核把关和对项目属地政府的业务指导。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沟通联络机制,推动职能部门“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延伸拓展监督触角,提升监督实效。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6批次。

“以前只知道市里有个项目建在了我们村,但是项目规模大小、投入资金多少我们都不知晓。现在登录‘辽宁阳光三务’平台就能看到所有在我们村实施的项目信息,项目的透明让百姓心里敞亮了不少。”今年以来,兴城市纪委监委联合乡村振兴局,将2021年以来乡村振兴项目全部在“辽宁阳光三务”平台上进行了公开,既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又拓宽了基层监督渠道。

在推动职能部门自检自查、系统整治的同时,兴城市纪委监委充分调动“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围绕项目建设、实施、监管、成效等方面开展倒查。依托“辽宁阳光三务”平台,采取“末端工作法”,直入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核实项目立项、招投标、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是否公开到位,严查不公开、假公开及职能部门滥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领导班子带头听案、盯案、研案、督案,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既严肃追究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责任,又问责失职失责党组织。通过梳理薄弱环节、排查风险点及严肃追责问责,打通基层反腐“末梢神经”,倒逼权力规范运行。目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59条,推动职能部门立行立改7条,其余52条问题,均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兴城市纪委监委将紧盯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监督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职能部门压实监管责任,通过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强化监管,深入推动标本兼治,以强有力监督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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