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看辽宁】辽宁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项目化推进专项整治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推动郭七村追回企业拖欠多年的土地和建筑物租金258.7万元。
今年4月以来,辽宁省纪委监委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精准选取民生“小切口”,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项目化开展专项整治。省、市、县、乡四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与同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草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情况报告、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全面掌握整治进度,及时梳理发现的问题,持续传导工作压力,用好交办督办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构建起横向联动、纵向贯通、重点突破的工作体系。
“通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查阅账目、实地勘查、专项审计、调研督导等多种方式,目前已对全省1.1万余个行政村开展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台账,实行对账销号,每半月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手。”辽宁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辽宁省纪委监委持续细化整治内容,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细化为集体经济合同管理、集体资产管理、集体支出等,并增加集体债务、集体工程项目管理、违法侵占村集体经营的集体林(草)地和违法砍伐林木等内容,推动专项整治由表及里、逐步深化、全面覆盖。
为守好村集体“家底”,辽宁省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大数据监督优势,运用大数据手段延伸监督触角,提高信息化监督水平,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新宾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各村借助“阳光三务”平台晾晒“家底”,接受群众监督。昌图县纪委监委督促严格执行产权交易制度,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建立网络监管平台,目前全县425个村全部建立村集体“三资”电子档案。
“这桩烦心事终于解决了。”日前,在拿到补偿款后,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马家沟村村民说道。针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林权纠纷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蹲点督办,推动职能部门为205名村民追回集体林地3835.65亩,并对1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让群众在专项整治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以案件查办开路,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接收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事实清楚、指向明确的及时查处,对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深挖彻查。该省纪委监委紧盯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综合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异地办理、联合办案等方式,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辽宁省纪委监委及时反馈给相关地区和部门,督促其从制度机制层面查缺补漏、深化改革、建章立制。截至目前,全省围绕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438份,督促建立治理机制1110个,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大连市普兰店区纪委监委以查办丰荣街道杏花村某村民组长利用集体机动地套取地力补贴问题为切口,抓实以案促改,推动在全区建立机动地款项“村民组长+村委会+街道经管站+村民监督”联动管理模式,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确定承包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