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抚顺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全面开展
8月3日起,抚顺市委巡察组分别对部分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
根据工作部署,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含已离退休、调离)涉嫌违纪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市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重点受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用人、买官卖官、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等不廉洁的问题;违反工作纪律,存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权力寻租、耍特权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官僚作风和衙门作风等问题;领导干部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成为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其他违反六大纪律问题。对于不属于巡察工作受理范围的举报和反映,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重点受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国有企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选人用人、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等不廉洁的问题;利用权力和资源设租、寻租,工程发包、转包、物资采购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其他违反六大纪律问题。对于不属于巡察工作受理范围的举报和反映,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五巡察组重点受理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的问题;违反机构编制纪律和干部人事纪律,擅自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干部,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以及不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等问题;违反财经纪律,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突击花钱、巧立名目、私存私放钱物等问题。贪污腐败、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工作受理范围的举报和反映,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