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鞍山市委第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市委部署,十三届鞍山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11月23日至12月9日,6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海城市西柳镇等12个乡镇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反馈会议。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首先向被巡察乡镇所在地区县(市)级包保领导及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随后,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
反馈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各乡镇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性不断提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持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呈现向好态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成效不高;有的落实惠民政策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仍有发生;有的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浮于表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积弊犹存;有的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差距,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压力层层递减;有的贯彻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政务服务质量不高。
反馈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余功斌在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要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各被巡察乡镇党委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统筹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二要强化巡察整改落实。要抓好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确保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要及时公开巡察整改情况,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要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三要强化巡察整改监督。市纪委监委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全面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市委组织部要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四要严肃问责追责。对组织巡察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巡察中还发现一些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