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找茬揭短” 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
发布时间:2024-07-25 14:59 来源:本溪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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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案的主体身份材料调取不齐全,违纪事实材料格式不规范,引用党纪党规没有具体到款项……”在本溪市本溪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向审查组的同志反馈时说道。
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构建“铁案工程”的有效举措,县纪委监委将评查向办案前后端延伸,以问题为导向对办案全流程“把脉问诊”,集中力量对2023年度已办结案件进行阅卷,共计评查案件142件142人,确保不漏一案、不漏一人。
县纪委监委要求在自查阶段全员参与,各审查调查部门、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负责对本部门查办案件的审查调查卷宗进行评查,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对机关及“乡案县审”案件的审理卷宗进行评查。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五个方面入手,对案件办理流程进行“找茬揭短”。
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全周期管理”方法,形成“一案一总结一提升”机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进行反馈,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对共性问题综合分析,寻找症结,开展集中指导,及时开展纪法知识学习和测试,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闭卷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实现办案能力和案件质量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