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为民办实事 明亮照民心
发布时间:2024-07-27 11:09 来源:葫芦岛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
“路灯亮起来,天黑回家再也不担心脚下安全了,你们监督得太及时了!”近日,葫芦岛兴城市元台子乡姜女村村民马某看着明亮的道路,十分喜悦地说。
兴城市纪委监委在下沉监督检查中发现了元台子乡部分村没有安装路灯、现有路灯损坏不能使用等问题,夜间出行存在安全隐患。随后,市纪委监委梳理巡视巡察、信访举报、12345平台反馈和部门自查问题清单,将全市反映的村社路灯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在逐一与乡镇街道进行核实后,市纪委监委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推动路灯维修等工作快速落实。目前,全市累计新增路灯969盏,方便了17个村2万余村民出行,既照亮了村民的出行路,也点亮了“民心灯”。
“民生”跟着“民声”走。兴城市纪委监委紧盯“民之关切”,坚持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加强基层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建立“群众点题+监督发现+强力推动”工作模式,监督推动办好惠民利民实事,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纾民困、护民利、暖民心。
在具体工作中,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协作区重要作用,凝聚监督执纪工作合力,把监督“探头”延伸到群众身边,紧盯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度滞后、工作中推诿扯皮等问题,常态化开展“体验式”“嵌入式”“点穴式”监督,以靶向监督确保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落实落地。
除推动村社路灯建设外,兴城市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推动铺设自来水管道312.54千米,改造铺设电线电缆17.69千米,铺设道路30.73千米,修建桥涵8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