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深化“纪巡联动”构建整改监督闭环
“你单位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措施简单泛化,缺乏务实举措……”营口大石桥市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组工作人员在审核整改报告时向市贸促会提出修改意见。
近日,按照《巡察整改质量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大石桥市纪委监委联合大石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组建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组,对接受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的9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质量评估。
为详细掌握被巡察单位整改的实际情况,评估组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开展“四方联审”,逐一审核把关,综合运用听取汇报、现场调研、座谈了解等多种方式,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过筛子”,针对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成效进行审核。对于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评估组当场指出,并要求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完毕。
“我们坚持‘一轮一指导’,在每轮巡察反馈后都会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业务培训会,同时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评价和选拔的重要依据,以成效评估倒逼问题整改。”大石桥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表示。
大石桥市纪委监委、大石桥市委巡察办持续深化“纪巡联动”,建立健全统筹衔接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整改会商机制的意见(试行)》《市纪委监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巡察整改工作指引》等制度13个,明确从巡察反馈开始到整改结束各阶段的具体工作要求,推动整改日常监督精准化、具体化。
“下一步,大石桥市纪委监委、大石桥市委巡察办将坚持把督促巡察整改与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有机结合,常态化开展好巡察整改质量评估工作,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进一步构建监督、整改、治理有机监督闭环。”大石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