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发挥监督合力 为电动自行车上牢“安全锁”
“请出示经营资质和所售电动车的进货凭证。”“店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编码、车身结构、蓄电池是否与合格证标明的信息一致……”这是丹东凤城市纪委监委推动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群众普遍关切的电动车安全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时的一个缩影。
电动自行车以轻便、省力、节能的优势受到城乡居民的青睐,在带来便利的同时,改装外形、加装设备、拆改电池、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等现象也随之产生。
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必须抓好销售这个关键环节。为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凤城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经营资质及经营行为开展全覆盖式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现场提醒产品销售者强化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禁销售非法加装、改装车辆。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3次,发现问题3项,责令对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追回,并对涉案销售点予以罚款处理。
“我们将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宣传,引导群众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自觉抵制违法销售行为。”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做实做细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凤城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针对群众充电难、充电贵等问题,联合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协商研究,提出改善乱象的可行性方案,压实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扎实做好电动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目前,全市共建设197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3917个充电端口,有效破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难题。
与此同时,凤城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统筹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采用“室组地”联动机制,通过实地走访、“四不两直”等方式,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等常见问题,对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等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安全隐患,建立“专班推进+职能单位具体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问效”工作机制,精准发力开展电动车停放问题监督,推动完成立行立改问题3个。督促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科学规划充停场所的增改建计划,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
凤城市纪委监委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敷衍塞责、监管不严、以权谋私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助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走深走实。
“我们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监督力度,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凤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