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财政职能 做好“加减乘除” 助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

发布时间:2024-07-14 09:17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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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姜小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省委、省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今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省委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打赢攻坚之战动员大会,为我们吹响了冲锋号。省纪委监委连续三年印发“一号文件”部署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彰显了将营商环境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我们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解决经营主体关切的突出问题,推进改革创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拼抢争实”抓落实,助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为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支撑保障。

做好加法,为经营主体送政策、送服务。营商环境对经营主体的意义,就像阳光、水和空气之于人的生存,好的营商环境对经营主体来说不可或缺。我们将持续深化“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推动“万件清理”台账涉及财政问题有效解决,做到动态清零,将企业群众诉求问题解决到位。继续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开展“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专项行动”,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加强财税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政策红利直达经营主体,持续巩固财政系统服务企业、财政部门服务预算单位、财政机关服务基层的“三服务”工作格局。

做好减法,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帮助企业降成本增效益。我们将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会同税务等征管部门落实国家、省新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降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成本。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健全涉企收费基金监管机制,避免财政领域乱收费现象发生。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政策,优化调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增强发展动力。

做好乘法,扩大支持经营主体发展的乘数效应。服务经营主体发展,要在“能办”向“好办”上多下功夫,推动政务服务优化升级。我们将建立“不见面提交”“不见面审批”等数字财政服务场景,让更多便民利企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实行涉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以及诉讼退费“一键退还”,推动会计中介机构行政审批“一网通办”,研发政府采购移动办公应用系统,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便捷度。持续推进“我守诚信兴辽有我”专项行动,将行业诚信建设向深层次拓展。深化“办事不找关系”改革,施行财政部门《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推进“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审批服务成为常态。

做好除法,清除经营主体发展障碍。营商环境好,则市场信心稳,企业干劲足,经济发展就会更有活力。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按期完成清欠收尾任务,建立防范新增欠款长效机制,联合惩戒、协同治理政府违法失信行为。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税费优惠方面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双审查”机制,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