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当好选人用人“守门员”
发布时间:2023-04-19 14:13 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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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盘锦市盘山县纪委监委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作为日常监督重要举措,坚持“严”字当头,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着力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
监督常在,掌握“真情况”。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监督方式,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巡察监督,做实做细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用好监督成果掌握干部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从干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入手,通过与干部本人、上级领导、下属干部、管理服务对象等面对面谈话,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生活情况、个人表现等情况。
联合把关,画出“活画像”。县纪委监委根据工作安排,启动党风廉政意见审查。由信访室牵头,分至案管、信访、党风、巡察等部门查询,围绕被征求意见单位或个人的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核查,层层“会诊”、严把“关口”。
落实责任,明确“严要求”。坚持规范保密、内外有别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向征求意见单位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廉政意见,做到既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同时,强化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意识,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过程中“跑风漏气”、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泄密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干部选拔使用、评优评先等方面党风廉政意见18批417人次,其中处分期未过、问题线索未结的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