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双台子区纪委监委扎实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盘锦市双台子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程,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努力推动从“事后问责”向“事前监督与事后问责并重”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大抓小并重”转变,对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今年1-6月,累计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2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6人次,占比67.2%。
注重廉政教育“早防范”
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区纪委监委切实转变从“事后问责”向“事前监督与事后问责并重”转变的思想,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创设执纪审查新模式,在做好办案的基础上,警醒一批干部, 规范一个领域,解决一类问题,做好辐射与延伸。双台子区纪委监委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廉政教育“早明纪”,组织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参观高升警示教育基地10余次,并撰写心得体会。同时,今年以来通报违纪问题典型案例2期,组织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0余次,1000余名党员群众受到教育。
注重防微杜渐“早提醒”
双台子区纪委监委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办法(试行)》要求;以区委办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实行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的意见(试行)》,并印制“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实行全程纪实制度。用好问责“利器”,由区委书记约谈5家落实主体责任“基本合格”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区纪委书记约谈11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注重监督执纪“早纠正”
双台子区纪委监委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假日和升学宴等重要节点,印发通知、提出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双台子微信平台作出警示提醒。同时,区纪委监委先后组建8个明察暗访督查组,重点围绕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购买土特产送礼、“升学宴”“谢师宴”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48次。
注重队伍建设“早培训”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织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纪律的监督者和维护者,自身建设必须要求更严、标准更高。2019年共举办2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组织优秀干部参加省市纪委工作培训2人次, 组织11名基层纪检干部在通过“以干代训”的方式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