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做深做实处理处分“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3-04-10 10:44 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
盘锦市盘山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规范处分决定执行作为提升“三个效果”、践行“三不腐”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将“惩、治、防”有机统一,协调推进,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解决好“一查了之”问题。在处分决定送达本人的同时,及时抄送所在支部和党委(党组),督促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将违纪违法案例资源转变为警示教育资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年初以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处分决定均按要求送达。
解决“一处了之”问题。处分决定作出后及时送达受处分人、受处分人所在基层党组织或所在单位以及有关组织人事部门等,及时归入人事档案,并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以及其他有关待遇的变更手续,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予以处分的,向有关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通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扎实做好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让受处分干部感受到组织的严管厚爱。年初以来,开展回访教育43人次。
解决“一发了之”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一人一档、应建尽建,分级建立、动态更新,规范保存、便于查询”的原则,建立全县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档案,进一步规范处分执行通知、执行证明材料、文书表格制作等工作,实行专人建档、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执行处分决定的机关、单位在收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执行完毕,并报告处分决定作出机关,处分影响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等其他待遇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报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