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纪检监察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1月14日,盘锦市纪检监察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安排部署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苏萍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要切实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认真贯彻落实《盘锦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干部一定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抓好警示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准确把握、认真践行初心使命和职责特质,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过硬队伍。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要坚持“四个从严”开展好警示教育。一要从严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要从严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三要从严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四要从严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纪检监察、巡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要领导带头,发挥表率作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纪律,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接受监督,端正态度开展好警示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所联系单位、部门进行监督指导的责任,抓好抓实警示教育各项工作,确保警示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县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等200余人参会。据了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活动将持续三个月,分学习教育、对照检查、建章立制三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