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早预防、常提醒、重纠偏方式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盘锦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监督执纪贯穿派驻工作全过程,紧盯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堤坝。
早预防,注射“强心剂”。一是组织参加市纪委开展的案例通报、案例剖析会议,用身边案例教育党员干部要遵纪守规;组织参观市法纪教育基地,实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驻在部门及各综合监督部门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了《关于邱大明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情况》《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纪检监察组积极参加了“进一步牢筑思想防线,自觉增强免疫力”的廉政党课的学习,并利用周例会不断加强政治学习,使全体组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时刻保持政治清醒、法纪严明。
常提醒,勤念“紧箍咒”。一是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项开展廉政谈话。先后对驻在部门及各综合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和基层单位“一把手”集中或分别开展了廉政谈话,督促各级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认真摸排,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列出问题清单,扎实推动整改,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二是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廉政谈话。着力加强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检查,紧盯重要部门、关键环节、重点事和重点人,在执行重要工作、集体外出培训、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等工作前提前介入,及时作出事前、事中、事后廉政谈话提醒,把功夫放在了常提醒、早预防、抓苗头、重纠偏上,筑牢了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截至目前,纪检监察组已对各监督单位执行重要工作前廉政谈话12次;集体外出培训学习前廉政谈话10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16人次;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18人次。三是紧盯关键节点开展廉政提醒。纪检监察组紧紧抓住中秋、十一等关键时间节点,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省、市纪委有关开展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件规定,提醒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规,自觉过“廉节”。在中秋、十一节日期间对所监督的5家综合监督单位重点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工作纪律进行了10余次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轻微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2人进行及时通报,并责成所在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针对学生升学时段,及时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请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部门从严整治违规操办“欢送会”“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5个综合监督部门共71人签定了不违规操办“升学宴”承诺书。
重纠偏,查摆“把关口”。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强化问题整改。制定了《关于落实市纪委<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的监督检查方案》,督促监督单位着力解决站位不高、谋划不周、措施不细等问题。组织综合监督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共收集班子自查表5份,共查摆问题40条(次),均列出了整改措施。收集党员干部自查表365份,其中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自查表59份,科级(含)以下党员干部自查表306份。推进落实了签字背书制度,要求综合监督单位及其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并公示。开展了纪检干部大走访活动,走访单位5个,下发大走访联系卡300份,目前已收集问题线索2件。列席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议,就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工作作出了强调。全年共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类问题线索10件。其中,直接了结3件,谈话函询了结3件,初核转立案4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批评教育3人。同时扎实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防止“纪律白条”。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反复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权威性和纪律的严肃性,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