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兴隆台区:“四个一”工作法 助推巡察工作见实效
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巡察工作聚焦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采取有力措施,牢牢把准“四个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截至目前,先后对全区48家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17个街道开展了7轮常规巡察,1轮巡察“回头看”,高质量完成了八届区委巡察工作任务。
建立“一套机制”,确保巡察工作运行“一盘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把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关于建设巡察工作人才库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巡察借调干部管理的办法》《关于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兴隆台区委巡察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巡察机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等37项涵盖巡察工作人才库、规范运行、问题整改机制和结果运用机制等各方面制度,全面规范巡察决策过程,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指导性。
制定“一个流程图”,用好巡察工作程序“一把尺”。区委巡察办根据巡察工作的顺序,制定了巡察工作流程路线图,确定了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和总结归档7个环节共计55项工作,整个巡察流程环环相扣、条理清晰、直观易懂、便于操作。巡察机构内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实施主体、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具体明确,巡察干部能够快速准确地理解并把握各阶段工作的任务和重点,确保尽快进入角色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
列出“一份重点清单”,织密政治巡察“一张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民生为核心,通过多次筛选甄别、整合分类,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单位党组织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对象,并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巡察重中之重,制定了《兴隆台区巡察监督重点内容清单》共11项内容,140个监督检查重点。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是否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是否存在对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以及在日常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发现“一批高质量线索”,强化巡察震慑作用“一目标”。巡察工作前注重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和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提前掌握被巡察单位违纪违法及信访情况,共同研判分析,确定工作方向,开展重点突破。巡察中,利用实地检查、交流座谈和问卷测评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和途径。巡察结束后,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时,采取协商共审,分别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按预定计划限期高质量办结。截止到目前,八届区委巡察组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33件,立案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